約珥書導讀(1~11)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09 18:11
1. 一:1節,這一節也是先知文獻的特色──上帝的話傳給比土珥人的兒子約珥的信息。「約珥」這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是上帝」。
2. 一:2—7節,這段詩歌以「蝗蟲」作為比喻,在形容上帝對猶大的懲罰。且是一連串的懲罰,從剪蝗到隊蝗;從蛹蝗到毀蝗。所要表明的是徹底的毀滅,絕不留情,也沒有留下絲毫的希望。蝗蟲在這裡所比喻的,乃是以色列民族的仇敵。
第5節說「酒醉的人」,指的是那些已經不明白狀況者。這是在提醒他的同胞要醒悟過來,因為上帝懲罰的大災難即將來到,這災難的威脅大如蝗蟲過境,會毀壞農田毫無剩餘。
3. 一:8—10節,這段詩歌以少女來形容哀傷的慘狀;已經訂婚而尚未結婚,但在猶太人來說,訂婚和結婚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因此,當未婚夫死去,已訂婚的少女也要當作妻子一樣的角色。這裡用少女來表示耶路撒冷。如果耶路撒冷被毀了,那聖殿裡就不會再有甚麼祭祀了,因為敵人會進來,污穢了聖殿的神聖和聖潔。當耶路撒冷被毀時,等於國家滅亡了一樣,不可能再有屬於自己的東西,耶路撒冷城將變成荒涼的廢墟。
4. 一:11—14節,毀壞的不只是耶路撒冷城和聖殿,而是包括農田裡所有的農作物。沒有農作物可收成時,表示人民的生活需要將會陷入嚴重的匱乏,生存將會有問題。
本來祭司是要穿著相當講究的祭司禮服(參考出埃及記第廿八章)。現在要改穿喪服(麻衣),還要禁食,有如家中有喪事一樣的痛苦。
5. 一:15—20節,第15節說出造成前述這些災難發生的最重要原因,乃是人民犯罪,現在上帝要懲罰。所謂「上主的日子」,這句子在此經書共出現五次(參考另外四處是二:1、11、31、三: 14)。是指上帝審判的時候到了。
這段經文也說出上帝審判的嚴厲,不是人能承擔得起的。上帝的審判,使人缺少食物,連牲畜也無法倖免,將同受遭殃。就像亞當和夏娃犯罪後,連土地也受到連累(創世記三:17)。
6. 二:1—11節,第1節第二次提到「上主的日子」,也就是審判的時候快要到了。
a. 第2至3節可看到敵軍的壯盛,簡直無法想像,因為多到像黑暗瀰漫掩過山嶺,且像蝗蟲吃盡了所有青翠的植物。原本美如伊甸園的土地,也將變色如同廢墟。
b. 第5節,敵人是經過相當嚴格訓練的軍隊,步伐整齊,他們所發出來的聲音,像蝗蟲經過麥田在啃吃麥梗的聲音,也像馬車聲,又像烈火燒著乾草一般的聲音。
c. 第6至11節,主要在第11節,上帝要懲罰犯罪的子民時,祂所差遣來的僕人(軍隊)就是一支勢如破竹的隊伍,銳不可當。攻城掠地,所向無敵一般的勇猛。連日月星光都將黯然失色,就可想像這樣的軍隊的聲勢了。
7. 二:12—17節,這是一段呼籲悔改的詩歌。也是先知約珥信息的中心。只有悔改,才能得到上帝的慈愛和憐憫。但悔改必須真誠,不能光靠表面穿麻衣、禁食,必須誠心誠意地悔改才有用。因為上帝是看人的內心,不是看人的外表。
a. 第13節可參考詩篇第八十六篇15 節、一○三篇8至9節、一四五篇8節,約拿書第四章2節。
b. 第15至17節提到悔改的事是全體人民,從哺乳的嬰兒開始到年老的都要;從新婚的夫婦到祭司都要參加悔改的聚會,且是禁食的聚會。這可參考約拿書第三章5至9節,尼尼微城的國王命令全國所有的國民,甚至包括牲畜都必須禁食悔改祈禱,以祈求上帝的赦免。
原本新婚夫婦是可以免除兵役的,也可以不用參加禁食的行列,因為他們是在喜悅的婚期中。但現在連新婚夫婦也不能免,表示這是相當嚴肅的,且已經牽扯到國家存亡的關鍵時刻,沒有人有特權可免除。
8. 二:18—27節,這一段詩歌剛好與第一章14至20節形成明顯的對比;在第一章說要禁食、哀傷,因為所有的農作物都死光,連種子在地裡也腐爛無法成長。但現在則是要歡樂,不但雨量適中及時,且是青草碧綠,果實纍纍又甘甜。原因是上帝聽了祂的子民悔改的聲音。更重要的是第25節所提及的,以前所受到的損傷將會有所補償。
先知的信息提供一個重要的認識:當上帝聽了人的祈禱後,就表示拯救的時刻來到(參考何西阿書二:21、十四:2)。
9. 二:28—32節,這段詩歌曾被彼得引用(參考使徒行傳二:17—21)。
a. 上帝的靈將澆灌在所有的人身上。上帝的靈也是生命的源頭(參考創世記一:2、二:7)。原本受到極大苦難、對生命不再存有希望的人,在上帝的憐憫下,將重新獲得希望和力量。上帝的靈帶給人的是「信息」、「奇異的夢」,也是「異象」。
b. 第31節說明當審判的日子來到時,就像天地顛倒一般,不可能的事也會發生。先知約珥這樣的觀念也影響到新約福音書的作者,馬可福音第十三章24節說:「那些災難的日子過去以後,太陽要變黑,月亮不再發光,星星要從天上墜落,太空的系統也都要搖動。」不尋常的自然現象將出現,象徵著上帝審判的來臨。但呼求上帝的名的人必會得救,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也引用這句話(參考羅馬書十:13)。
10.三:1—15節,先知文獻中有一個特色,就是每當提到上帝的審判時,都會用「那日子」、「那一天」、「那時候」,或是「上主的日子」、「時候將到」等詞來形容(參考以賽亞書廿六:1、廿七:6、12,耶利米書廿三:5、7、卅一:1、27、31、38,阿摩司書五:18—20,彌迦書四:1,西番雅一:10、14、18、三:16、19、20)。在這裡的第1節開始就說「在那日子」,也就是在說上帝審判的那時候之意。
上帝要恢復猶大和耶路撒冷,這是極大的好消息,特別是對於受難於巴比倫帝國的以色列人民來說,這種好消息高興得令他們無法形容。
a. 第2節的「審判谷」(12、14節),在和合本用「約沙法谷」,主要原因是「約沙法」這個名字的意思乃是「上帝審判」。和合本在第12、14節都用「斷定谷」,也就是「審判谷」的意思。詳細的地點不清楚,但清楚指出上帝對那些侵犯以色列人民、掠奪他們、剝奪他們生命尊嚴的人都將進行審判。
b. 第3至8節可看出以色列人民在亡國期間所遭遇到的殘酷對待;包括有「童工」、「雛妓」,被當作奴隸一般販賣到希臘或其他國家去。而參與這些行為的人,除了打敗他們的巴比倫人外,泰爾、西頓、非利士人都參與有份,因此,上帝將替以色列人民採取報復行動。用他們所用過的方法對付他們。這是舊約聖經時代的觀念: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c. 第9至15節,先知約珥在這裡提出的最大特色,乃是與先知以賽亞和彌迦不同觀點;這二位先知都是提出在那將來的日子,人會生活在一個平安、喜樂,不再有戰爭恐懼的環境中。因此,人民會把打仗用的軍械改成增加農業生產的工具(參考以賽亞書二:4,彌迦書四:3—4)。但在這裡,約珥則提出上帝的審判是:呼召所有的軍對集合起來,要將原本農事生產用的器具都改成刀槍、劍矛,且是全部總動員上前線去打仗。就像一場大審判一樣,要來一次總結。
如果以這樣的先知預言來看今天的世界,我們也會發現現代科技武器的發明,用來打人、侵犯他人的,有一天這些武器也會被用來責罰人類自己。
d. 第15節可參考第二章10節。同樣提到終末上帝的審判,其嚴厲之景況是連日、月、星辰都將失色。
11.三:16—21節,這段經文主要還是以耶路撒冷作為世界的中心。它不僅是發施命令的地方(16節),是神聖的城市( 17節),也是永遠不廢的居所(21節),原因是有上帝同在。
(1)相反的,原本被看成是最繁榮的城市、國度,都將成為廢墟,例如埃及、以東,原因是他們曾經欺負上帝子民(19節)。
(2)這段經文也提供了一個新國度和生存環境的應許,包括有:生命的保障以及讓那些作惡的兇犯不再出現。換句話說:人不用再擔心有生命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