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導讀(31~60)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09 18:09
31.十八:1—32節,如果第十六章是論述猶大的問題,第十七章則是說猶大淪亡的主要原因,第十八章則是說為甚麼要這樣懲罰他們。一個上帝選召的民族應該是代代子孫都感到相當光榮的一件事,可是卻變成最沒有見證的民族,受到鄰近各族人民的譏笑,甚至連子孫都懷疑為甚麼會發生這樣難堪的事,這必然有原因。
a. 第1至4節,可參考耶利米書第卅一章29至30節,先知耶利米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女兒的牙齒酸壞了;每一個人要因自己的罪過死亡。」先知以西結則說得更清楚:「誰犯了罪,誰就會死。」犯罪,不能推諉責任,必須負起受罰的重擔。
b. 第3節的上帝「我指著我永恆的生命發誓」這句話,一再出現在以西結書裡(參考五:11、十四:16、18、20、十六:48、十七:16、19、二十:3、31、33、卅三:11、27、卅四:8、卅五:6、11),最主要在表明:上帝是永恆的上帝,祂有不變的愛,倚靠祂就是生命得救的力量。
c. 第5至9節剛好與第10至13節相對照;前段說明一個遵行上帝法律命令的人,必定會得到上帝的眷顧而生存下去。相對的,違背上帝教訓、誡命的人,等於是與上帝作對,是自取死亡。比較值得注意的是第14節,說明了第4節所說的「誰犯了罪,誰就會死。」因為遵行上帝的旨意遠勝過父親的命令。甚至父親行壞事時,當兒子也必須對抗,而不要盲目地遵從。
d. 第23節可說是這一章的中心經文,先知以西結說出上帝最大的期盼:看到人因悔過而存活。上帝不喜歡看到人死亡,因為有人犯罪,上帝就會難過,甚至難過到不得不差遣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救人(參考羅馬書五:8)。悔改,這是整本聖經的中心信息,施洗約翰出來傳悔改的信息(參考馬可福音一:4);耶穌基督傳天國的信息,呼籲當時的人要悔改,信從福音(參考馬可福音
一:15)。
e. 第24至29節可看出當時有許多人對上帝的賞罰作為大表不滿,原因是人看為好人的,卻遭到懲罰;人看為壞人的,卻得到上帝的賜福。但先知以西結確有不同的看法;認為好人就是因為不再做好事,反而去行上帝看為邪惡的事,才會帶來死亡。相對的,壞人因為悔改,終於獲得上帝的憐憫、寬恕。
f. 第30至32節也是強調悔改的重要性,因為悔改才能獲得生命。悔改就是改變人的心與靈。比較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所說的:「無論誰,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
32.十九:1—14節,雖然這是一首輓歌,但說的卻是歷史,也可說是歷史哀歌。母獅代表著以色列,兩隻小獅分別代表兩個弱勢的國王或王朝。
a. 第3至4節用第一隻小獅子來比喻猶大王約哈斯,他在耶路撒冷只統治三個月(主前六○九年),就被埃及的國王尼哥俘虜到埃及,並且死在埃及(參考列王紀下廿三:31—34)。
b. 第5至9節是用另一隻獅子比喻猶大王約雅斤,他是在約雅敬(主前六○九至五九八年)被巴比倫王消滅之後繼位為猶大的王。但他統治猶大也只有三個月(主前五九八年),後來因為背叛巴比倫,而被巴比倫率軍攻打。時間是在主前五九八年(參考列王紀下廿四:8—16)。也是他在位期間,耶路撒冷城被攻破,人民被擄最多的一次,整個國家幾乎面臨毀滅的狀況。
c. 第10至14節很像第十七章22至24節的詩歌。在這裡,指出以色列是一棵栽種在溪水旁的葡萄樹,枝葉茂盛,果實纍纍的葡萄樹。本來是一棵人見人愛的葡萄樹,卻因為忿怒的手將它連根拔起。這忿怒的手就是指栽種它的上帝。第12節說「東風吹」,這在巴勒斯坦就如一般所說的「焚風」,溫度很高(參考十七:10),使人覺得難以忍受(參考約拿書四:8)。樹木、花草更無法忍受,往往會因此「焚風」引起的火災而燒成灰燼。
33.二十:1—32節,在這段經文中,先知以西結從上帝領受到的信息是:沒有信息給以色列人民。主要原因是他們背叛上帝的旨意。在這段經文中用漸進式的句子形容以色列人民背叛上帝的情形,第一次是當以色列人民在埃及寄居的時候,他們因為活在奴隸的痛苦中而祈求上帝的拯救,但上帝對他們說:「他們背叛我,不聽從我。」(8節)然後是第二次,上帝已經帶領他們出埃及進入曠野的時候,他們對上
帝的態度是:「他們在曠野就背叛我。他們不遵行我的法律,拒絕我的誡命──雖然遵行的人能存活。他們徹底玷污了安息日。」(13 節)接下來是第三次,那時上帝對那些未滿二十歲的年輕一代有期盼,應允要帶領他們進入迦南應許之地,結果是:「那一代也背叛了我。他們不遵行我的法律誡命──雖然遵行的人就能存活。他們玷污了安息日。」(21節)第四次則是在第31節所用的句子:「即使今天,你們仍然獻他們所獻的牲祭,把自己的兒子當作牲祭燒給他們所拜的偶像而玷污自己。」上帝因此拒絕給在巴比倫過奴隸生活的以色列人民任何信息。沒有上帝的信息,等於得不到生命的希望,他們所期盼拯救的日子將會落空。
a. 再者,在這段經文中緊接著前面以色列人民背叛上帝後,上帝處理的態度也是用重複的一句話:「但是我沒有這樣做。我不願我的聖名被毀謗;因為我曾經在他們僑居地的人民面前向以色列宣佈說,我要領他們出埃及。」(9節)這是他們尚且在埃及的時候。然後是:「但是我沒有這樣做。我不願我的聖名被毀謗;因為我曾經在他們僑居地的人民面前向以色列宣佈說,我要領他們出埃及。」(14節)這是在曠野的地方說的。在曠野第二次發出這樣的嘆息說:「但是我沒有這樣做。我不願我的聖名被毀謗,因為列國都看見我領以色列人出了埃及。」(22節)現在,上帝乾脆拒絕和以色列人民說話,這恐怕是最生氣的狀況,因為上帝好像掩面不看他們了,也不再傾聽他們的聲音。
b. 第三點,這段經文中再次強化了一個基本觀念:遵守安息日乃是聽從上帝的旨意、誡命最基本的要件(16、20、21、24節)。原因是安息日乃是敬拜上帝的日子,當人忘記遵守安息日時,也代表忘記上帝。另一方面,安息日乃是聖日,守安息日等於尊崇上帝為聖。
34.二十:33—44節,有懲罰,也有憐憫和寬恕,這是此段經文的主軸,也充分顯示了上帝的愛。特別是在第44節所說的:上帝不按照以色列人民的邪惡和敗壞的行為所應得的來懲罰以色列人民。這正好說明前段經文的整個思想總結:即使他們玷污了上帝的名,上帝還是不懲罰他們,因為上帝曾說過要恩待他們,包括要帶領他們出埃及、入迦南,為此,上帝顯示極大的容忍和愛,一直沒有懲罰他們,主要是希
望他們悔改。
這段經文也一再重複這句「你們就知道我是上主」,這一句也是先知以西結所傳出的信息中特有的句型。用在每當上帝決定要進行的行動,包括懲罰那些背叛的人民(38節)、領他們返回故鄉(42節)、使他們知道羞愧(44節)。
35.二十:45—廿一:17節,從第二十章45節開始到第廿一章32節都是記載上帝對以色列人民的懲罰。
a. 第二十章45至49節,是用火燒毀整個森林。火,象徵著淨化作用。但也用在戰爭,形容戰況的慘烈(參考耶利米書十五:14、十七:4)。第47節中所描述的「無論是青綠的或是枯乾的,都燒光」,表示寸草不留。是指懲罰的時候,無論老少都將在戰火的摧殘下死亡殆盡。
b. 第廿一章1至17節,用「劍」來表示懲罰的嚴重性,幾乎都要殺光,不留下任何人。殺人的劍,這也表示戰爭,因為古時候軍人的武器,就是刀劍。
c. 第18至27節,這裡清楚地指出,負責拿這把劍的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他帶著他的軍隊進攻耶路撒冷和亞捫。為甚麼是亞捫?在第28節有說明。但在這裡強調的是耶路撒冷。第20節說攻打亞捫的拉巴城,這是現今的約旦首都安曼。
d. 第21節提到巴比倫王用「察看牲畜的肝」,這是一種相當普及於羅馬和巴比倫的占卜方式,以察看羊肝的色澤和形狀來預測未來。
e. 第23節是很重要的一節,說明了猶大反應的遲鈍和愚蠢,他們以為和巴比倫訂有和平條約,就會有保障,但他們忘了和巴比倫之間的和平條約已經因為猶大王西底家的背叛而不復存在(參考列王紀下廿五:1)。再者,巴比倫乃是上帝的「僕人」(參考耶利米書廿五:9、廿七:6),僕人聽從主人的命令行事。巴比倫是上帝差遣去懲罰猶大的以色列人民的。
f. 第28至32節,這裡說巴比倫同時也要攻擊亞捫的原因,是因為第28節說:亞捫趁著猶大瀕臨滅亡之際而趁火打劫。再者,在第廿五章3節說亞捫人看到猶大人民受到巴比倫軍隊蹂躪時,他們不但沒有派兵援救,反而採取幸災樂禍的態度。這說明一個重要的信息:即使是上帝懲罰違背祂旨意的人,我們看到了也不可在一旁幸災樂禍,而應該以那人所受的懲罰來反省、儆醒自己。甚至替那人祈求上帝的寬恕和憐憫。
36.廿二:1—16節,所謂「充滿兇手的城」,意指耶路撒冷城。原因是在第3至4節所說的「殺害許多同胞,並且拜偶像玷污自己」。這樣的句型是類似法庭在審判作惡的人所用的語法,及控訴罪犯所做的罪惡。在這段經文裡,我們也看到控訴者──上帝指出以色列人民所犯的罪惡幾乎都是十誡所嚴格禁止的;包括第一至二誡不准有別的上帝,但他們卻雕刻偶像敬拜(3至4節);第三誡的不可濫用上帝的名(6節);第四誡的守安息日(8節);第五誡的孝敬父母(7節);第六誡的不可殺人(3、12節);第七誡的不可姦淫(9至11節);第八誡不可偷竊(12節);第九誡的不可作假證陷害人(9節)等。這些都可看出信仰和社會生活是分不開的,因為潔淨的倫理道德生活乃是信仰的第一步,且是最基礎的要件。如果連基本的倫理道德都遵守不來,例如第10至11節,又怎能說心中有上帝呢?又怎能見證上帝的聖潔呢?就像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五章1節所說,就是連異教徒也不會容忍這樣的事,何況是敬拜
上帝的子民!因此,在第13至16節上帝表明要嚴懲以色列人民,絕不寬手。
37.廿二:17—22節,這段經文可參考以賽亞書第一章21至26節,耶利米書第六章27至30節,兩段經文都同樣論到犯罪後,上帝要像提煉金屬一般的將以色列人民予以鎔化。和先知以賽亞、耶利米不同的是:前二者指上帝用火提煉表明「淨化」以色列人民之意,先知以西結則是用來表示「毀滅」。這二者之間的差距甚大。
38.廿二:23—31節,真正的問題在於宗教與社會領袖們的墮落;在第26節提到祭司並沒有誠實地教導人民如何以敬虔的心敬拜上帝,達官顯要則是謀財害命,而先知則是謊言一大堆,一再欺騙人民;富人卻是貪得無厭,一再詐取窮人的生存空間。這種情形和先知耶利米所譴責的很相近(參考耶利米書六:13—15、八:10—12)。
39.廿三:1—21節,這是一段比喻,形容分裂後的北國以色列(以撒馬利亞為代表),和南國的猶大(以耶路撒冷為代表),換句話說,整個以色列民族十二支派都背叛了上帝和他們所立的約。以色列人民像「妓女」,這表示他們到處拜偶像,只要有錢賺,只要有眼前的利益就投入別人的懷抱。先知以西結用妓女投懷送抱來比喻以色列人民在信仰上的不忠實。而這種放蕩的情形是耶路撒冷比撒馬利亞還要嚴重。這就如同耶穌基督用「淫亂」在譴責他那個時代是一樣的(參考馬太福音十六:4)。
阿荷拉,意思是「他的帳幕」。而阿荷利巴,意思是說「我的帳幕在她裡面」。「帳幕」是指他們在曠野時代的會幕之意,是敬拜上帝的地方,這兩個國家、人民都是敬拜上帝的子民。
a. 要特別注意的是在第2節,先知以西結指出以色列人民有這樣的問題,並非第一次,早在埃及的時候,她們就犯了這樣的問題,上帝帶領她們出來,原本是希望她們能「從良向善」。她們不但不聽,反而變本加厲。
b. 第4節用上帝「娶」她們,這樣的句型也是先知耶利米和何西阿所強調的,上帝和以色列人民的關係,乃是「夫妻」。(參考耶利米書卅一:32,何西阿書二:14—16)。
c. 第10節的「他們把她剝光」,意思是指主前七二一年,亞述攻下了北國以色列首都撒馬利亞城,並搜刮殆盡。
d. 第5至13節是形容北國以色列與亞述之間不正常的關係,簡直就像妓女一般。
e. 第14至21節則是形容南國猶大與巴比倫之間的親密關係。
40.廿三:22—49節,上帝不會視而不見,也不會袖手旁觀,既然祂「娶」了這兩個「姊妹」為妻,也必定要她們遵行與祂所立的約。如果連約都無法遵行,這樣只是更加速墮落而已。
a. 在對阿荷利巴(也就是耶路撒冷)的警告中,一再提起上帝的名字是:「至高的上主這樣說」。這句話的含意相當清楚,就是要告訴以色列人民,沒有一位偶像神明可以跟帶領她們出埃及的至高上帝相比。因為祂已經是最崇高的了。
b. 第29節清楚指出耶路撒冷將遭遇空前的浩劫,主要原因就是她們拜偶像,離棄至高的上帝。而上帝懲罰的方式,就是將她們交給她們所憎恨的人──巴比倫。
c. 第31節所說的「杯」,是指裝滿上帝憤怒的杯(參考詩篇七十五:8、以賽亞書五十一:17、22),是上帝懲罰的杯。
d. 第36至49節這段經文是同時對阿荷拉和阿荷利巴說的。為甚麼同時指出兩個分裂的王國?北國以色列早在主前七二一年就被亞述所消滅,南國猶大則在主前五八六年被巴比倫滅亡。二者之間相差長達二三五年。而先知以西結是在南國滅亡時代前後,和南國的人民同時被擄到巴比倫當奴隸。因此,在這段經文中指出南國和北國的問題,顯然相當不尋常。有些聖經學者認為先知以西結無法接受分裂的事實,但也有人認為先知以西結這種說法已經為後來波斯帝國統治下所分裂的王國再次結合的異象提出新觀念:不再有「姊妹」之別,而是一個「妻子」,屬於上帝的「妻子」。
e. 第48節提供一個很重要的信息:上帝的懲罰絕不會是「暗中進行」,而是公然在公眾面前,為的是作為警惕,讓更多的婦女知道:上帝確實是生氣了。但這也提供了另一則信息:對所有拜偶像的行為,無論是誰,都是上帝所不能容忍的事。
41.廿四:1—27節,第1節說出歷史背景的時間,乃是主前五八八年一月十五日。這也是以西結書提供的第四個日期(參考一:1—2、八:1、二十:1)。
a. 在這一章裡,先知以西結用「放在火上的鍋」來形容耶路撒冷被巴比倫帝國軍隊圍攻的慘狀,正如沸騰著的水,以色列人民就像鍋裡的肉一般。最慘的情況是在第9至10節,上帝要親自加添木柴,且還要煽火。
b. 第11至12節很重要,因為這裡提到用這樣大的火焰煮鍋子,主要是要「潔淨」這支已經生鏽且快要毀壞的鍋子。這種潔淨的方式是相當徹底的,而且毫無妥協的餘地。
c. 第15至27節,上帝用先知以西結作為「記號」──毀滅耶路撒冷的記號。但這樣的「記號」是相當殘酷的,上帝用先知以西結的妻子去世當作「記號」,連讓他哭泣、哀悼的時間也沒有,耶路撒冷的景況也會像這樣,原因是時間實在太緊迫,連要哀悼自己妻子去世的時間也不可得,世上大概沒有比這樣的結局更慘的了。
42.從第廿五章至第卅二章,都是關於上帝審判列國的預言。先知耶利米也有這樣的預言,例如以賽亞書第十三章至第廿三章,耶利米書第四十六章至第五十一章等。這在說明一個基本的信仰觀念:上帝乃是列國的上帝,並不單是以色列人民的上帝。因此,在這段經文中,對列國的宣告是以「至高的上主這樣說」作基礎,意思是指上帝乃是萬民的主。
43.廿五:1—7節,亞捫,今約旦的一部份,位於以色列東邊,首都是拉巴。在以色列人民的眼中,亞捫人是卑賤的,因為他們的祖先與亂倫有關(參考創世記十九:37—38),彼此之間的互動頻繁,但卻充滿了敵意(參考士師記十一:4—33,撒母耳記上十一:1—4)。歷史的仇恨,往往使後代子孫忘了對鄰人的苦難伸出援手,不但縮回自己的手,還張開雙手鼓掌。這段預言主要說明亞捫人遭遇災難的原因,
是因為對鄰近的猶大所受的苦難,不但沒有同情或是引以為鑑,反而採取幸災樂禍的態度。這樣的態度會引發上帝的憤怒,連帶地也予以懲罰。
44.廿五:8—17節,這一段提到摩押、以東和非利士,她們是三個小邦國。摩押也是以色列人民瞧不起的族群,他們的祖先和亞捫人一樣,是來自亂倫的後裔(參考創世記十九:37—38)。第8節是摩押被懲罰的主要原因,因它說猶大沒有甚麼了不起,或是說猶大和別的國家都一樣。這樣的說法等於藐視上帝揀選的神聖。意思是說以色列人民在歌頌的上帝沒有甚麼了不起,保護不了猶大。他們不明白猶大的滅
亡和上帝的懲罰有關。
a. 第12至14節乃是關於以東的問題。以東是以掃的後裔,以掃是雅各的雙胞胎哥哥(參考創世記廿五:24—26)。耶利米書第四十九章7至22節有更詳細記載關於上帝懲罰以東的記事。在先知俄巴底亞的文獻中記載以東被懲罰的原因,和它趁火搶劫有關,它不但沒有在猶大受困的時候給予同情,反而趁機搶奪財物(俄巴底亞書10至14節)。這是趁人之危,加重別人的苦難,上帝不允許這樣的行為。
b. 第15至17節,非利士人和以色列人民可說是「世仇」。她們一再跟以色列人民搶奪巴勒斯坦的土地。在大衛王的時代,曾順服一陣子時間(參考撒母耳記下八:1),後來又背叛。主前五八六年,巴比倫帝國攻下猶大王國,四年後,也就是五八二年,亞捫和摩押相繼淪陷在巴比倫帝國之下。大概也是在主前五八二年,巴比倫帝國攻打亞捫和摩押之際,非利士和以東也同時遭到殲滅。
45.廿六:1—21節,第1節是以西結書第五次提供的日期(請參考第41題)。將第1節比較第卅三章21節,可以看出較正確的時間應該是「流亡的第十二年」,也就是主前五八六年,耶路撒冷淪陷在巴比倫帝國軍隊之下。但沒有提供是哪一個月發生的事。
先知以西結對泰爾的問題著墨最多,長達三章的篇幅(從第廿六至廿八章)。
a. 這一章都是論述關於泰爾的問題,它興高彩烈地歡呼,因為在貿易上少了一個競爭的對手。這種只要有錢賺,就不管別人災難的心態很要不得。在上帝的懲罰下,它並沒有因為猶大的毀滅,而得到商機,反而淪為荒場,因為上帝要差遣祂的僕人尼布甲尼撒王帶巴比倫的軍隊來攻打它。
b. 第14節描述泰爾將變成廢墟,它原本是整個地中海沿岸的貿易中心城市。是個相當繁榮的城市(參考廿七:3—9),卻將成為無人居住的地方。譏笑別人的,也會被人譏笑,這是聖經給予我們的教訓,主要在警戒我們要從別人所受的災難反省,並且生出憐憫的心。而不是譏笑別人,以為別人是罪有應得。
c. 第16至18節讓我們看到泰爾在當時的重要性,因為它的毀滅,連帶的許多倚靠它從事貿易、商業往來的城邦都受到波及。
d. 第19至21節,對泰爾的詛咒是非常嚴厲的;因為是將它關入「深淵」,這表示永遠無法回生。深淵,這是指上帝創造之前相當混沌的狀態(參考創世記一:2)。換句話說,泰爾被懲罰之嚴重,就像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樣(21節)。
46.廿七:1—36節,這一章是繼續關於泰爾的預言。
a. 第3至9節、25至36節都是詩歌,我們可以看到當時泰爾繁榮、興盛、富有的景況。一個國家財富的多寡,看國家的建設就知道。同樣的,泰爾因為是海口城市,看它船隊備品的精緻就知道該城市是相當有活力和財富的。但這樣有實力的船隊,卻在最後沉淪了(25至36節)。這在形容泰爾這個繁榮的城市變成荒場,就像一艘航行於大海的商船,因為遇到海難而沉淪到海底,沒有人再記得它的容貌,或是它過去的樣式,人們也逐漸忘了它的存在。
就像第45題c所提及的,由於泰爾是個航海貿易大國,因此,它的毀滅連帶的震驚了與它有往來的商業國家、地區。因此,不僅泰爾受到懲罰,這些與它有密切關係的貿易伙伴也受到波及,甚至驚慌會被連累。
b. 第10至24節乃是散文。在這段散文中,清楚地描述和泰爾有貿易來往的國家、地區。這是先知以西結用相當敏銳的眼光在看當時社會的景況。先知之所以為先知,絕對不是不食人間煙火所謂「穩士」之類的人,相反的,在聖經中,他們都是對當代社會動態觀察相當入微的傳道者。
47.廿八:1—26節,這一章是繼續討論有關泰爾受懲罰的問題。第廿六至廿七章都是談及泰爾整體的問題,而第廿八章則是提到泰爾王。
a. 第1至10節說泰爾王的問題是恃富而驕,自以為是神明,這乃是聖經信息中最嚴格禁止的一件事。人是有限的,驕傲的人心中不會有上帝。這樣的人最容易自己扮演神明的角色。但是,當上帝審判來臨時,任人怎樣偉大,都將暴露出自己的軟弱和卑微,特別是在生命垂危時,這種感受最真切。
b. 第11至19節,在前段(12至15節)經文中,先知以西結讓泰爾王知道他所以能夠富有,並不是因為他有甚麼特別的才能,或是有甚麼特殊能力,而是上帝差遣祂的使者──基路伯──來保護他。這一段經文也讓我們看到泰爾最榮華、輝煌的一面。在後段(16至19節)則指出泰爾在成功之後驕傲的罪狀,包括了殘暴、自負、狂妄(意即不承認上帝,參考詩篇十四:1)、不守公義、污辱敬拜上帝的場所等,這樣的君王「逼」使上帝離開(16節),也就是說上帝不再祝福泰爾,結果就是毀滅。謙卑使人接近上帝,相對的,驕傲使人遠離上帝。結果就是滅亡,因為沒有上帝與她同在。
c. 第20至23節,這一段是針對西頓所提出的預言。通常論到泰爾時,也會與西頓相提並論(參考以賽亞書廿三:1—12,耶利米書四十七:4,約珥書三:4)。因此,雖然這裡並沒有指出到底西頓犯了甚麼罪惡,不過從泰爾的罪惡也可看出西頓的問題所在。
d. 第24至26節,這最後一段經文特別提到上帝將會復興以色列人民,並帶領他們從被擄之地返回。從第24節可看出一件事實:當以色列人民遭遇困境、災難時,大家恥笑他們。可是,當這些恥笑以色列人民的人也有同樣的遭遇時,她們就不會再恥笑別人了,因為自己的災難並不比以色列人民來得輕。然後,第25至26節提到復興以色列人民的盼望即將來臨。換句話說,上帝懲罰的主要目的:是讓人知道悔改,明白上帝是個厭惡作惡的人,不論他們是誰,即使是上帝自己揀選的以色列人民也一樣。對每一個民族,上帝的態度都是一樣的。懲罰如此,拯救也是如此。
48.從第廿九至卅二章,都是關於埃及將受到懲罰的預言。在這四章中,有七次提到埃及將受到懲罰的慘狀。當中有六次提出了時間(除了第三十章1節沒有說到日期外),其餘都有明確的時間,而內容也有重複的地方。
49.廿九:1—16節,這是第一個關於埃及將受懲罰的比喻,將埃及比喻成「大鱷魚」。第1節提到的時間是在主前五八七年,離耶路撒冷被毀滅之前沒有很久。之所以會提到埃及,可能與當時西底家王積極尋求埃及的協防援助有關。因此,先知以西結的這段預言,對那些盼望埃及救援的人來說,可說是一場夢。
a. 第3節說到埃及最為誇耀的就是尼羅河。它的歷史、民族都與這一條河脫離不了關係。該河不但提供豐富的水源、肥沃的土地,也帶來富庶的農、漁產品,以及交通的便捷。而鱷魚則是水中的狩獵者,因此,埃及王就是恃著尼羅河而驕傲,但上帝卻對這樣的國王和國家發出警告。聖經的作者告訴我們,當人在為自己的成就驕傲時,心中往往沒有上帝。埃及的國王就是這樣,以為他可以協助南國猶大抵抗巴比倫。但先知的預言都說巴比倫乃是上帝的「僕人」(參考耶利米書廿五:9),上帝差遣巴比倫來懲罰猶大,埃及出來阻擋,這表示埃及要敵對上帝的作為。
b. 第3、10節分別說上帝要敵對埃及王與埃及,然後第4至5節提到上帝要將埃及國王如同一條魚那樣簡單地釣起來。魚如果離開水,就如同沒有生命般地脆弱。同樣地,上帝也要這樣對待埃及。而在第10至1節則說上帝要對待埃及這個國家,使城市變成廢墟,並在巴比倫的管轄之下受苦長達四十年,主要原因是太驕傲。
c. 第11、13節都提到埃及將有「四十年」荒廢的時間。「四十年」,這是一段「適當」的時間。
d. 第16節是最重要的一節,該節特別提起上帝懲罰埃及,乃是因為埃及想取代上帝成為以色列人民的「保護者」,但以色列人民乃是上帝的選民,必須倚靠上帝而不是倚靠人的力量。
50.廿九:17—21節,這是有關埃及事件第二次提出的時間,也是以西結書第七個時間表(參考一:1—2、八:1、二十:1、廿四:1、廿六:1、廿九:1),這時間是在主前五七一年,比上次大約晚了十六年。
a. 第18節說明巴比倫雖然耗費大批軍力攻打泰爾,但並沒有成功(沒有得到報酬)。這或許也可以想像得到,從主前五八六年到五七一年,長達十五年的時間,如果不是兵力疲憊不堪,就是財政力量已經見絀。而在此我們也看到另一個情況是:泰爾雖然降服於巴比倫,有些附屬的島嶼並不順從,巴比倫王雖一再攻打,但都未能如願以償。可能是為了彌補長年攻打泰爾的耗損,巴比倫軍隊竟然轉向攻打埃及,準備要從埃及得到更豐富的軍事行動補償。這是發生在主前五六八或五六七年之間,且他們成功了。只是此次的軍事行動並沒有持續很久,也許與埃及立即付出相當的物資有關。但也可能是巴比倫軍隊長期損耗在軍事行動上,國勢已經大不如從前了。
b. 第21節似乎和前面的經文很不相關。不過也在暗示:當埃及受罰,且巴比倫開始疲憊之時,卻是上帝要開始復興以色列人民的時刻。
51.三十:1—19節,這一段經文也是提及埃及七次事件中,唯一沒有標示時間的一次。從這段經文中可看出上帝懲罰的路徑有兩個方向:一是從人事方面,祂差派巴比倫帝國攻打埃及,讓埃及付出慘痛的代價,這就是所謂的「人禍」。二是從祂所創造的自然界著手,那就是第12節所說的「使尼羅河乾涸」。我們知道尼羅河是全埃及的「生命線」,沒有尼羅河的水,等於切斷埃及賴以維生的力量,人民會陷入飢餓的慘狀中。
a. 第13節特別提到上帝懲罰埃及的原因,除了前面已經提到的,誘惑以色列人民倚靠它,以為它比上帝更偉大之外,這裡提到的是:拜偶像。
b. 長久以來,人們一直以為埃及就是文明、進步的記號。在當時的世界,埃及就是「現代化」的指標。但是,這些都不能代表永遠屹立不搖。沒有上帝的扶持,就有衰微的時候,特別是當人自認很偉大,且想要取代上帝的角色時,上帝就會施行懲罰,那時就會面臨毀滅的危險。
52.三十:20—26節,第1節提供的時間是在主前五八七年。也是以西結書第八個時間(參考一:1—2、八:1、二十:1、廿四:1、廿六:1、廿九:1、17)。
這段經文也同時清楚指出:埃及將在巴比倫帝國之下受苦一段時間。先知以西結會有這預言出現,與猶大期盼從埃及得到援助有關,如果猶大還是不肯尋求上帝,卻轉向尋求埃及的幫忙,那就是藐視上帝決定揀選巴比倫為祂的僕人的旨意。
a. 手臂,這是象徵力量的記號。古代的人以手臂的強壯與否表示力量的大小與強弱。當埃及王的手臂被上帝打斷,就表示埃及再也沒有甚麼力量可以幫忙猶大了。
b. 劍,代表著軍事武力。當上帝將祂的劍交給巴比倫帝國時,表示巴比倫帝國就如同上帝的軍隊一般強壯。
53.卅一:1—18節,第1節的時間也是在主前五八七年,是以西結書的第九個日期。這一章可以分成兩個段落,其一是在第2至9節的詩歌,其二是在第10 至18節的散文體。
a. 第2至9節,在這首詩裡,主要說明了埃及的美,不但物產豐富,且是美麗如同伊甸園,是人見人愛的地方。請注意第3節的「你」,在和合本用「亞述」,原希伯來文也是「亞述」,但卻與整篇詩歌內容所指的「埃及」不相符,因此,現代中文譯本以「你」代表埃及,讀起來就對了。
亞述帝國在主前七二一年消滅了北國以色列。但在主前六○九年被巴比倫屢次攻擊而消滅了。原本埃及派兵支援亞述,不但沒有成功,反而為埃及帶來災難,因為巴比倫軍隊以報復的心態對埃及進行攻擊。
b. 第6至7節可與第12節一起看比較清楚,當埃及興旺的時候,鄰近許多國家都在它的庇蔭之下,但當它被擊倒的時候,原本在它庇蔭之下的鄰國卻都四散離去。
c. 第10節說埃及之所以會被巴比倫懲罰,主要原因是驕傲,而驕傲表現出來的態度就是心中沒有上帝,或是自己扮演上帝的角色。
d. 陰間,這是上帝懲罰違背祂旨意的人居住之處,在該處只有痛苦、哀哭。在聖經作者的觀念裡,世上的生命死亡,並不是「完全」的死亡,還有陰間收留這些被懲罰永遠痛苦的人(參考18節,路加福音十六:19—31)。相對於「陰間」的地方,就是一般所說的「天堂」,是指上帝為那些遵行祂旨意的人預備的地方。
54.卅二:1—16節,第1節所說的時間是在主前五八五年,也是以西結書第十個日期。不過有些聖經版本提供的時間不相同,相差了一年,就是主前五八六年。
a. 這裡將埃及比喻為鱷魚,就像在第廿九章3至6節所記載的內容一樣,上帝要懲罰埃及,甚至讓它受到懲罰的樣子很難堪。由於埃及是相當堅強的國家,在當時的中東世界,埃及可說是最現代化、最進步的大國。但當上帝懲罰它的時候,卻造成鄰近小國相當大的震撼,甚至會顫抖,因為他們實在無法想像像埃及這樣的帝國也會遭到如此嚴重的懲罰。這也同時提醒這些弱小國家,希望它們不要再像猶大一樣,以為在埃及庇蔭之下就安全了。沒有,如果上帝生氣,就算強大如埃及帝國也一樣會遭殃。
b. 第11節清楚說到埃及乃是受到巴比倫的攻擊。主要原因就是第12節所提起的,和第十一章10節所說的「驕傲」一樣。
c. 用鱷魚比喻埃及,且說埃及這隻鱷魚攪混了河裡的泥土,使河水污濁(2節)。然後在第13、14說再也沒有人能使河水污濁,上帝要使河水清澈,這表明埃及攪亂了上帝懲罰猶大背叛的計畫,埃及以為它代表著偉大的力量,可以保護猶大,但上帝決定懲罰猶大這件事是不會改變的。儘管埃及破壞了原有的計劃,上帝仍會復原它(使水清澈)。
55.卅二:17—32節,第17節提供的時間是主前五八五或是五八六年之間。這也是以西結書第十一次的時間,同時也是關於埃及七個懲罰記述裡的最後一個。
a. 在這段經文中一再出現的兩個句子,其一是「他們都是未受割禮」,意指還未認識上帝,或是敬拜上帝的人。也可視為「尚未開化的人」或是「野蠻人」。其二是「他們活著曾使人恐懼」,這句話是形容埃及曾在世界上扮演相當有影響力的角色。它所施展的力量,可以決定鄰近小國的走向,就像今天的美國一樣。但這句話也同時說明埃及曾有過不人道的行為,許多人一聽到埃及的名字,就開始坐立不安。
b. 以攔,這是亞述東邊的一個小國,主前六四五年被亞述所併吞。在今天的伊朗境內。米設、土巴,這都是小亞細亞省的兩個弱小民族。
c. 第31節說埃及王和他的軍隊看見陰間有那麼多死在刀下的人,他反而覺得安慰,原因他發現不是只有自己受懲罰,而是一大堆民族、國家都同時在上帝的忿怒之下受罰。
d. 從第廿九章開始到第卅二章都是論到埃及受懲罰的事件。而且最後以「墳墓、陰間」作結束。以西結書的作者已經提出一個重要的觀念:如果人視為最榮譽的,像國家強盛、社會繁榮等,但最後還是進入陰間受苦。這樣的榮譽對人,對國家、社會有甚麼意義。作者要告訴我們:上帝是生命真正的主宰,是決定我們生命的主。若不遵行上帝的旨意,即使擁有一切,最後終將失去。
56.從第廿五章至卅二章都是談及猶大鄰近國家的問題,從第卅三章至卅七章,這五章所談的都是關於以色列人民的問題。
57.卅三:1—20節,這一章開始我們就看到先知以西結被賦予的使命──守望者。在第三章16至21節已經有記載:上帝派先知以西結「作以色列國的守望者」。
a. 第1至9節說到守望者的使命是提出警告。如果發現危險沒有提出警告,這是守望者瀆職,上帝必定要追究。相對的,如果守望者已經提出警告,人民還是不聽從,則人民遇到災難是咎由自取。
這種守望者,就是早期站在城牆上瞭望塔裡觀看城牆外動靜的人。如果發現有探子回來,就要趕緊開城門,如果發現敵兵逼近,就要趕緊吹警告號角,讓人民能夠躲避,使軍隊有足夠的時間準備迎戰。但守望者往往是敵人攻擊時最容易受傷的人,也特別容易受到突擊而死亡。先知的角色也是如此,因為沒有人喜歡聽信先知的話,每個時代都一樣。
b. 第10至20節,這段經文提出基督教信仰非常重要的兩點:一是上帝乃是慈悲的上帝,祂不願意看到人因罪而死亡,而希望看到人因悔改得到存活。二是沒有所謂「功過相底」這樣的生命觀,唯有悔改才能得到上帝的寬恕、憐憫。不能因為有前功,就想彌補後來的過失。
c. 請注意第15節所說的「遵行賜生命的法律」,這是猶太人長久以來一直有的觀念:遵行法律,就能得到永恆的生命。這也是法律教師詢問耶穌基督的問題(參考路加福音十:25—37,比較馬可福音:17—23)。使徒保羅則清楚地說遵行法律無法使人得到永恆的生命(參考羅馬書三:28)。
58.卅三:21—33節,第21節提供的時代是在主前五八五年或五八六年間。有不少資料顯示第21節的年代應該是「流亡的第十一年」才正確。因為耶路撒冷是在主前五八六年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毀滅的。
a. 第廿四章27節說「你不再作啞巴;你會開口說話」,在這裡三十三章22節則說「上主的靈臨到我。第二天早上,在這個人到達以前,上主已經恢復了我說話的能力」,這樣看來,此段經文銜接在第廿四章27節之後會比較通順。
b. 真正的問題是:承受上帝的賜福,並不是論人數多寡,上帝揀選以色列人民,並不是因為他們是最大的族群,相反的,他們是萬民中最卑微的一族(參考申命記七:7)因此,雖然上帝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一人,並不能因為現在後裔人口多,就有理由可以繼承該土地。基本上,亞伯拉罕聽從上帝的話行事,但現今的以色列人民卻一再違背上帝的教訓(25至26節)。
c. 第27節先知以西結提到上帝的懲罰乃是戰爭、飢餓,以及瘟疫,這三項也是先知耶利米信息的主題內容。
d. 第30至33節說出整個先知運動中最悲哀的一件事:人民並不聽先知的信息。即使聽了,也是枉然,因為他們並不遵行。因為以色列人民真正關心的乃是錢財。難怪耶穌基督的時代,他會很嚴厲地批評宗教領袖,甚至連寡婦的錢也吞了(馬可福音十二:40),耶穌基督警告當時的人,必須在上帝和錢財之間作一明確的抉擇(馬太福音六:24)。在他的比喻中,多次提到與錢財有關的故事(參考路加福音十二:13—21、32—35、十六:19—31、十八:18—30)。
59.卅四:1—31節,這是以色列人民最熟悉的比喻,以牧羊人與羊群之間的關係,來說明上帝和它們之間的關係。上帝是好牧者,祂會以真正的愛,來照顧所有的羊群,將失散的羊尋找回來。耶穌基督也自比為好牧人,好的牧人為羊捨命(參考約翰福音十:11)。將此章經文與約翰福音第十章1至18節比較,會更清楚先知以西結在這裡所比喻的信息。
a. 第2節提到以色列的統治者,就像上帝所託付的牧羊人。這些人並沒有盡到好牧者的使命和責任,如同耶穌基督所形容像「賊」、「強盜」一樣,只知道貪婪(卅三:31),卻不知道照顧、尋找迷失者。此段經文也可比較耶利米書第廿三章1至2節。
b. 第6節提到後來這些羊四散各地,象徵著以色列人民因此被賣到各地去當奴隸,主要是因為亡國的緣故。
c. 第10節是非常重要的一節,說明上帝將親自牧養這些羊群,也就是上帝要親自帶領以色列人民。
d. 第11至16節,將這段經文比較詩篇第廿三篇,可明白詩人描述的好牧人怎樣帶領羊群。也可比較路加福音第十五章4至7節──辛苦尋找迷失羊隻的主人的比喻。
e. 第17至19節可比較馬太福音第廿五章31至40節,在終末審判的日子來臨時,上帝如何區分「好與壞」、「綿羊與山羊」。
f. 第23至24節說大衛是個好牧人。先知耶利米傳出的信息說,上帝要從大衛的後裔中選立一位賢明的統治者來帶領以色列人民。他是正義的君王(參考耶利米書廿三:5—6)。但請注意,這樣的預言都是對亡國之後的一份期待,所盼望的「大衛子孫」乃是一位政治領袖,和耶穌基督所傳遞的天國信息並不相符。
g. 第25節提到上帝要與祂的子民立約。先知耶利米說這是立新的約(參考耶利米書卅一:31)。第26至31節說明了新的約的意義──以色列人民屬於上帝,上帝是他們的保護者(參考十一:20,出埃及記六:7)。
60.卅五:1—15節,第2節提到「以東」,這是以撒的長子以掃的後裔,他的另一個名字叫「以東」(參考創世記卅六:1)。在歷史上,以東一直與以色列人民相處不愉快,且成為世仇。先知阿摩司也曾傳出上帝對以東人的不滿:「以東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不仁不義,用刀劍迫害他們的親族以色列人。他們的暴怒永不停;他們的忿恨永不止息。所以我要火燒提幔的城市,摧毀波斯拉的宮殿
。」(阿摩司書一:11—12)民數記曾記載當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從加底斯欲借道以東經過曠野,保證不會損害他們任何的財產時,以東王卻說不准,並且還恐嚇要派兵攻擊他們,逼得摩西只好帶以色列人民從另一條路走(參考民數記二十:14—21)。這件事一直讓以色列人民銘記在心。更惡劣的事是:當主前五八七年巴比倫帝國攻破耶路撒冷城時,以東不但沒有伸手救助,卻還「幸災樂禍」,且在次年,當城門被破的時候,他們趁火打劫搶奪財物,更將逃難的以色列人民逮捕交給巴比倫人(參考俄巴底亞書11—14節),這是本章第12節的背景。因此,上帝絕對不允許這樣的事件發生,也不會讓以東逍遙於外,上帝決定懲罰猶大的時候,也連帶懲罰以東。這就是第11節所說的,上帝要替以色列人民「伸冤」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