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導讀(61~90)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6-03 18:06
61.第九章也是由古老的資料和「祭司」的資料合編在一起的。從第1至17節、28節都是屬於「祭司」的資料。第18至27節則是屬於古老的傳統資料。
62.第1節,在洪水之後馬上提到上帝的賜福──生養眾多,遍滿世界。這也是創世記第一章28節所說的,上帝創造人類之後的祝福。因此,我們從這裡看到洪水之後所代表的時代就是一個如同重新創造的時代。第2節提到人類將「管理」所有一切受造之物,這也是和創造之初上帝對人類的交代一樣(一:28)。
63.第3節和原先創造之初有差別,是人從原本吃蔬菜、五穀,開始有了肉食。在第七章2節說到進入船裡的動物,潔淨的動物有「雌雄七對」時,已經為這節經文設下了「伏筆」,不僅為了要讓人有肉吃,且在第九章1節挪亞出船後獻祭之事留了一筆。因為有「七對」,才有足夠的潔淨動物可供獻祭和食用。
64.第4節說「不可吃帶血的肉」,這後來是摩西法律的規定:「你們以色列人,無論在哪裡,絕對不可吃脂肪和血。這是你們要世世代代遵守的永久禁令。」(利未記三:17)請注意這條禁令,乃是在保護那些被殺的受造物。由於血含有生命的意思,因此,這一節正確的瞭解是:你不可以同時吃動物的生命,又同時吃牠的肉。因而,接下來的第5至7節就再次強調生命的重要性。就是以血來表示延續生命的記號。
65.九:8—17節,立約,這是整本聖經中最重要的信息之一。上帝不僅是和人立約,而是和所有一切受造之物立約。立約的主要內容是要保護一切受造物。請注意,這裡所謂的「立約」,不是雙方面的,因為如果雙方面的,那是一種所謂的「協約」。但是,這裡的「立約」是單方面的,且是包括動物在內。因此,正確的瞭解是指「保護」,上帝要保護人和動物。而我們知道,人和動物的生存空間需要植物,換句話說,是指一切受造物都包括了。
66.九:18—27節,這段來自古老資料的經文,中心主題在:(1)閃、含、雅弗這三個人的名稱,所代表的是人類的意思。作者將人類分成三大族群。(2)要描述一個已經既有的事實:為甚麼以色列民族與迦南人之間有極大的衝突。
67.第25至27節一再地重述迦南要當其他兄弟的奴隸。是因為以色列人民在進入曠野時代,與迦南人有極大的衝突。再者,他們居住在迦南時,也因為受當地文化的影響甚深,導致多次背棄上帝。因此,用這樣的語句描述他們二者之間不可能同時對等相處。第三,當一個兄弟成為一個家庭其他兄弟的奴隸時,那也是很大的羞辱。為甚麼含要受如此的詛咒?除了是原有的衝突之外,也在暗示著當他看到父親挪亞赤身露體之時,沒有為父親遮蓋,而是以「羞辱」的態度在渲染父親的樣式。
68.九:28—29節,再次看到「祭司」文獻作者用「五」的倍數在說明挪亞活在世上的歲數很美滿。
69.第十章也是由古老的文獻和「祭司」的文獻混合編輯而成。第1至7節、20 節、22至23節、31至32節都是屬於「祭司」的資料。其它的就是古老的資料來源
。
70.在第十章中我們看到的是一般最常疏忽的族譜。這一章的作者認為之所以有不同口音、語言,是因為他們居住的地方不同的緣故(請看第5、20、31節),這個看法和第十一章的作者對於族群分散在地面上的看法差異很大;在第十一章以巴別塔的故事說明一個重要的問題:人之所以彼此之間有語言上的差異,乃是因為受到上帝懲罰的緣故。但是,要注意的是:第5、20、31節等,都是比巴別塔故事的來源較晚的作品,也就是屬於「祭司」的資料。巴別塔故事是出自古老資料,大約差了約四百年的時間。可見二者之間對事情的瞭解有極大的差異。
a. 另外一點,第6節特別說明含的兒子包括了埃及人和迦南人。在第九章一再強調「迦南」要作其他兄弟的奴隸。換句話說,這種說法是不包含「埃及人」在內。在申命記第廿三章7節說:「你們不可輕視以東人,因為他們是你們的親族。你們不可輕視埃及人,因為你們曾經寄居在他們的土地上。」
b. 這份族譜的特色是,以族譜的方式描寫國家的形成。民族和國家分不開,國家像一個民族,也像一個大家族。
71.這份族譜另外一個值得注意的是:作者用族譜的擴大,表明上帝就如同祂跟挪亞立約時所說的一樣,賜福給人類,使人類有能力生養眾多,遍滿全世界(九:1)。上帝是個遵照約的上帝。
72.第十章32節後半句說:「洪水後,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是從挪亞的兒子們傳下來的。」我們需要有這樣的認識:這是當時作者的世界觀。因為他所接觸的範圍就是這樣大。當時的交通和今天的科技時代不同,所能知道的也有限。人類有比較寬闊的世界觀,是在文藝復興之後才有的。因此,用科技時代的今天看聖經,並不是聖經作者的意思。作者用族譜要表達一件中心信息:沒有上帝的賜福,生命就無法延續下去。生命是在上帝的祝福中得到力量。
73.第十一章最主要分成兩個部份,一是巴別塔的故事(第1至9節),二是提出一份族譜,但這份族譜是「閃」族的(第10至26節)。如果今天要重新編排巴別塔的故事,或許編排在第十章之前,讀起來會比較順暢些。因為他們被分散在世界各地,所以有了不同的文化、生活習慣、語言,以及形成不同的國家。
74.十一:1—9節,這個建築高塔的故事,中心點是放在:人想要突破自己,使「受造的人」原本被安置在一定的空間中,改變成為「向上」發展。這剛好與第六章開始在描述的「有些神子」,突破了空間,「向下」到人間來娶美麗的女子為妻(六:1—8),有相對異曲同工之妙。二者都是屬於古老的資料,也可看出作者有一慣的思想:上帝所創造的、規劃的,都是最好的。想改變上帝的創造,等於是為人的生命帶來痛苦。因此,這則故事並非是為了要解釋人類語言變遷做目的,而是要說明人是如何地想要與上帝爭奪統治宇宙萬物的主權。
a. 另一方面,這個故事也說出一個重要的問題:人想「像上帝一樣」(三:5)。這也是蛇誘惑人所說的話。而上帝的干預是為了要防止人「為所欲為」。這使我們想到一件事:人若結合起來的力量是為了扮演上帝的角色,進而「為所欲為」的話,那結果是很恐怖的。歷史上許多大的生命災難就是這樣發生的。
b. 再者,作者也透過這個故事說出一個事實:人自認很偉大的成就(塔之高,高入雲霄),在上帝看來,幾乎是渺小到看不到,還得下來尋找(5節)。這二者之間的差距實在無法用尺衡量,也無法用數字估計。
75.十一:10—26節,這份族譜顯示出「祭司」文獻的特色,和第五章所記載的族譜之筆法有幾點相同的地方:(1)所提供的也是十族。(2)就像在第五章所記載的族譜,在第十代是挪亞,從挪亞開始,是一個嶄新的世代來臨。在這裡也是一樣,第十代是亞伯蘭出現,他也是帶來一個嶄新的時代來臨。(3)第五章寫挪亞生了三個兒子:閃、含、雅弗。然後接下來的是以閃族為中心。這一章也是這樣,寫他拉生了三個兒子:亞伯蘭、拿鶴、哈蘭。然後,從第十二章開始,以亞伯蘭作主軸寫族長史。
再者,每一個時代都用「生男育女」作為結語,這也在表示上帝賜恩典給人類,使人類有延續生命的力量。這份族譜讓我們看到年歲已經差距第四章所提供的歲數相當多,且有逐代遞減的現象(除了第八代拿鶴活得最短外)。作者有意要藉此導引讀者進入第十二章揀選亞伯拉罕的故事,讓亞伯拉罕的故事和人類實際生活經驗接近
。
76.十一:27—32節,在第27至28節中特別記載羅得的出生和他父親哈蘭去世,原因是為後來亞伯蘭帶領羅得出哈蘭的事留個伏筆。羅得的名字之意是:隱藏。有自私的意思。同樣的第30節也是為了後來記載上帝行奇妙神蹟的一記伏筆—莎萊不能生育,沒有孩子。
77.第十二章開始到第五十章,可以說是創世記的第二部份。以四個族長的歷史為主軸,說明上帝與祂的子民之間的關係。在這四位族長中,以亞伯拉罕和雅各的份量為重,最輕的是以撒。以約瑟結束族長歷史,但是約瑟並沒有被列入在後代族譜中的代表,而是以雅各的第四子猶大為傳承的代表(馬太福音一:1、路加福音三:34)但都環繞在一個重要的主題中:上帝的拯救。
從第十二章開始到第廿五章止,都是記載有關亞伯拉罕的故事。第十二章是以最古老的經典為主軸,只有第4節b至5節是「祭司」的文獻。
78.十二:1—9節,這章一開始就談到上帝揀選亞伯蘭。為甚麼上帝會揀選他?我們不知道。或許和第7、8節所說的他是一個「敬拜上主」的人有關。再者,揀選的一個重要命令,就是離開原有的一切。換句話說,這是一個嶄新的開始。就像挪亞一樣,全部從頭開始做起。亞伯拉罕必須「離開故鄉、親族,和你父親的家」,這對一般人來說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但是,拯救的第一步就是必須有新的開始,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無論誰,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哥林多後書五:17)
第2至3節是整個揀選工作最重要的意義──要藉著亞伯拉罕賜福給萬民。受揀選不是自己據為己有享受的,是要成為上帝的同工,使更多人得到利益。耶穌基督降生時,天使所唱出的頌讚詩歌和傳信息給曠野的牧羊人時,都強調那是與地上萬民有關的事。
79.十二:10—20節,在第10節第一次提到埃及對以色列民族的「貢獻」。聖經很多次提到埃及常常是以色列民族「避難」的場所。例如後來雅各家族因為飢荒的緣故進入埃及(創世記四十二章起),耶穌基督降生時,希律下令殺滅猶太人,耶穌基督的家人避難埃及,直到大屠殺事件過後才回來(馬太福音二:13— 23)。
這段經文也讓我們看到一件事實:被上帝揀選,並不表示生活的際遇都會事事順暢。亞伯蘭被上帝揀選,也會遇到飢荒,且是「情況非常嚴重」。逼得必須舉家遷入埃及去避難。也因為在避難中求生存,才會發生將自己的妻子說是自己的妹妹的事。不過,我們也從這裡看到亞伯蘭不誠實,且因為這次的不誠實換取到「許多牛、羊、驢、駱駝,和奴隸」,這種不義之財很快就因為和羅得分地之時消失了。更嚴重的是,原本亞伯蘭受呼召是要讓更多人得到上帝賜福,但卻因為他不誠實,使幫助他的埃及王國不但沒有得到賜福,反而帶來災難,這是很值得我們深思的一件事。
80.十三:1—13節,甚麼時候亞伯蘭在伯特利和艾之間築過祭壇,我們不清楚。不過第2節提起他是個「富翁,擁有許多牲畜和金銀」,這一點很有意思。一則,他出哈蘭的時候就已經很富有,因為那時他已經擁有奴隸(十二:5)。在埃及的時候,又因為欺騙得到更多,但是財富多,並不見得是好、幸福。原本和姪兒之間的關係開始有了緊張,導致分家。
a. 再者,我們看到人喜歡看的是眼前的財富,卻沒有想到比財富更重要的是擁有上帝。因為上帝才是生命的主。選擇好的財富,很可能是遠離上帝的誘因。魔鬼常常是用人最喜愛的東西來誘惑人,羅得的選擇給我們這樣的啟示。美麗的平原──好像伊甸園──卻是靠近墮落的城市。
b. 亞伯蘭確實是個具有族長之風的領導者,他不是和姪兒爭財產,而是讓羅得先選擇。這才是信仰最為可貴的地方。這一點常常是台灣人最缺乏的。
81.十三:14—18節,這段再次說明上帝是個堅守應許的上帝。也充分說明擁有上帝,等於是擁有生命的一切一樣。這就和前面一段的羅得所擁有的,看來很豐富,但是卻沒有上帝的賜福,成為鮮明的對比。第18節再次看到亞伯蘭建造祭壇感謝上帝。
82.第十四章全部都是另一種資料,資料的來源不詳。但提供給我們認識亞伯蘭的另一面。
83.十四:1—16節,這段經文最主要是讓我們看到亞伯蘭是個很有智慧,且是知道怎樣幫助自己親人的大族長。再次說明上帝揀選亞伯蘭的用意──讓別人因著他得到祝福。再者,他可以用少少的「精壯戰士三百十八人」,和四王打仗,且贏得該仗,也說明了上帝揀選他,與他同在的力量。
表面上看來,這段經文好像是四王與五王的敵對作戰,背後的原因是和爭奪通
商要道有關。換句話說,是為了經濟利益在戰。他們爭奪是通往紅海的要道,這條要道後來也是以色列民族出埃及進入迦南之地,想要借道通過的路徑(請參考民數記二十:17、廿一:22)。為了經濟利益而戰,自古以來迄今從未停止過。
84.十四:17—24節,這段經文很類似第十三章記載亞伯蘭和羅得分開的情況,充分顯示亞伯蘭對錢財的寬宏大量,有大的胸襟。在這段經文中提供一個很重要的資料,就是有關「麥基洗德」的事。聖經中只有三處談到麥基洗德,其一是此處,
另一是在詩篇一一○篇4節,說他是「祭司」。另外是在希伯來書第七章談到麥基洗
德,說他是「撒冷王,也是至高上帝的祭司」。
85.第十五章主要的資料來源是由古老的資料和比較晚期的(但比「祭司」文獻早一點)文獻合編而成。我們叫這種資料為「以」典的資料。「以」典的資料包括第1至2節、5節、16節。這種資料的特色,是上帝與人對話時,不再是直接的,而是透過夢或異象來啟示人。
86.十五:1—21節,這一章主要是談到上帝對亞伯蘭的應許要怎樣實現。上帝的應許裡有兩樣主要的內容:(1)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會像天上的星辰那樣多,多到數不盡。(2)是土地。在第7節提到的「巴比倫的吾珥」要賜給他作為產業。對亞伯蘭來說,他還是空無一物,一則他的妻子還是沒有懷孕,二則是他還在漂流中,不知哪裡可以落腳。因此,當上帝說要賞賜給他這些東西,對他來說是很大的應許。但是怎麼知道這應許會成真?這是此章的主要用意。明白上帝的旨意是以獻祭的方式。就像在第八章20節挪亞獻祭一樣,上帝喜歡他的獻祭,而應許不再毀滅人類和大地。在這裡是亞伯蘭獻祭,上帝以火降臨燒獻祭物,表明應許將會成真實現。請注意第18節,這裡表明因為接納了亞伯蘭的獻祭,而成為「正式」的立約。有意表明獻祭和立約有關連。
87.第十六章則是由古老的「耶」典、稍晚的「以」典,和「祭司」的文獻合編而成。其中「祭司」的資料只出現在第1、3、15—16節,而「以」典的資料也僅出現在第9、10兩節,其餘皆是「耶」典的文獻。
創世記這本經典其實也是一本講以色列這個家族發展的一本經典。從第十六章開始,很具體地談到這個家族裡所發生的各種人、事的問題。例如有亞伯蘭和妻子莎萊的問題;有以撒和他的孩子以掃、雅各的事;有雅各和十二個孩子之間互動關係,以及這十二個孩子彼此之間的問題。也有莎萊和夏甲的事,有母親利百加和雅各的事。串連其中的是麗亞和蕾潔兩位姊妹之間的奪夫之愛。以這樣的材料構成以色列十二支族間的關係。同時用上帝立「生命之約」來說明揀選、救恩的信仰意義。
88.十六:1—16節,緊接在十五章之後,這一章就說亞伯蘭的信心出狀況。雖然上帝有應許,且也很清楚地告訴他:「只有你親生的兒子才是你的繼承人。」(十五:4b)但是,沒有兒子接續產業,或是家族生命,在當時的社會乃是一件大事。因此,莎萊(女人)對亞伯蘭(男人)獻計,讓她的婢女來替她延續下一代的生命。結果是莎萊為自己帶來更多的煩惱。跟第三章女人將禁果給男人食用後,帶來的是更多的苦悶一樣。第三章17節記載上帝懲罰男人時,說「你既然聽從妻子的話」,用在這裡也是很有意思的,既然亞伯蘭忘了上帝的應許,聽從妻子莎萊的話,最後是使自己的孩子和後裔增添了困擾。
89.十七:1—27節,第十七章全部都是出自「祭司」的文獻。非常重要的是第1節就讓我們看到上帝的特性:全能的上帝。這句話已經說明了一件重要的信息:在人看來不可能的事,「在上帝,事事都能」(請參考馬可福音十:27)。人似乎對上帝「事事都能」並不完全認識,心中有存疑。亞伯蘭就是典型的例子,他對上帝一再表明要賜給他孩子,且莎萊已經九十歲,自己都已經年邁一百歲,還能懷孕生子之事感到不可思議。因此,他寧願提議:「就讓以實瑪利作我的繼承人吧!」這是一句很無奈,且又有對「應許」疲乏感的反應。
90.這一章也提供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立約記號──割禮。所謂割禮,就是割去男人生殖器的包皮。這種行為其實在當時的埃及、敘利亞等地都很盛行。是男人舉行成人禮的儀式。但是,以色列民族將這個行為給予信仰的內容,不但提升了割禮的含意,也提升了整個民族的結合力,因為割禮變成是與上帝立「永遠之約」的記號。第14節就明白寫著說:「不受割禮的男子必須從我的子民中除名,因為他沒有堅守我的約。」上帝要求亞伯蘭給下一代子孫都行割禮,且範圍包括所有家中的奴隸。換句話說,割禮所表明的是信仰上最為重要的意義──分別為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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