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導讀(91~123)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8-14 15:24
- 91.四十四:21—28節,將這段詩歌接續在第8節之後讀起來會比較通順,且主題也比較接近。這段詩歌最重要的題意是在說明以色列人民的主──耶和華上帝,將帶領他們重建耶路撒冷城,以色列人民將獲得解放,且可以返鄉重建家園。在第28節已經清楚地指明:波斯帝國的皇帝塞魯士乃是上帝揀選出來執行這項解放工作的執行者。
a. 第25節可以比較創世記第四十一章,約瑟可以解夢,但埃及的巫師和占星家都無法明白法老王所做的夢的意義。也可比較哥林多前書第一章19至20節,使徒保羅說到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意義,遠勝過所有人的智慧所能明白的。
b. 第26節說出上帝差遣的僕人,必定與那些占星家、占卜者有極大的差異;因為上帝的僕人被呼召傳講上帝的信息時,他所說的信息都是很容易明白的,且上帝必定會實踐祂所預言要達成的話語。就像他差遣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經過紅海,也像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民經過約但河一樣,只要是出自上帝的話,就必定實現。因為上帝乃是創造的上帝,而不是前一段經文所說的偶像神明,是被造的、不能動彈的「死神」。在上帝的創造中,即使是森林裡的樹木也會出聲,不論是高天、地底的深淵,都會發出聲音來讚美上帝的創造。
c. 第28節所描述的是主前第五三九年,波斯帝國消滅了巴比倫帝國,並且釋放以色列人民返回故鄉重建家園。有關返鄉重建耶路撒冷城和聖殿的事蹟,可參考以斯拉記與尼希米記。
92.四十五:1—13節,在第四十四章28節清楚指明塞魯士(波斯帝國皇帝)乃是上帝所指定揀選的「執行者」,接下來這一章則清楚說明上帝要怎樣幫助塞魯士所要進行的工作。這段詩歌最重要的乃是讓塞魯士知道:揀選他的,是獨一的上帝。這位上帝乃是創造天地的上帝,祂創造光明,也創造黑暗。祂賜福氣,也降災禍。第一節的「膏立」,指的乃是上帝揀選的僕人之意。亞述原本也是上帝的僕人,卻被用來懲罰以色列百姓。但是亞述卻驕傲地說它能戰勝以色列,乃是自己的能力,結果被上帝所厭棄(參考以賽亞書十:5—6、7—11、13— 14)。同樣的,上帝也曾揀選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皇帝成為祂的僕人,來懲罰背叛的猶大子民,後來又因為巴比倫帝國的驕傲,上帝再次廢除它僕人的角色(參考耶利米書廿五:9、12—14、廿七:6—18,以賽亞書第四十七章)。通常,「膏立」這個詞只用在設立祭司、君王而已,他們都是被用「聖油」膏立的(參考利未記廿一:10,撒母耳記上十:1),後來則用在揀選的僕人──包括上述的亞述王、巴比倫王,以及現在所論及的波斯皇帝塞魯士。這些都讓我們明白一個重要的信息:歷史,乃是在上帝手中。上帝揀選誰,誰就是歷史方向的驅動者。就像亞述、巴比倫,以及後來的波斯。這也就是詩人所說的:除了上帝以外,沒有別的神能夠和耶和華上帝相比。
a. 第9至13節強調揀選的主權就在上帝的手中,也就是說:上帝要揀選誰,就揀選誰。揀選的主權在上帝,不是在於人(請參考羅馬書九:14—18)。上帝揀選人來成為祂的僕人,上帝必定協助這位僕人完成使命。作者維持一個基本態度:揀選的主,就是創造的上主,宇宙萬物都來自於祂的創造,祂就是造物主。
b. 第9至10節可以比較羅馬書第九章20至 21節。
c. 第13節提到在波斯帝國統治下,以色列民族才得以重回故鄉耶路撒冷城和猶大地去。波斯帝國可說是最文明的統治者,也是以色列民族自主前七二一年北部十個支族被亞述帝國統治以來,直到主前五八六年南部兩個支族被巴比倫統治後,所遇到過最善待他們的外族人。
93.四十五:14—25節,這段詩歌是描述上帝的審判,祂就是獨一無二的上帝,也是創造和施行公正審判的上帝。從第四十三章開始到第四十八章,「惟一的上帝」就是主題中心。作者要讓以色列人民知道:敬拜偶像神明不但不能幫助他們脫離敵人的統治,相反的,只會帶來上帝嚴厲的懲罰,因為祂就是宇宙萬物的審判者。唯有回到「惟一的上帝」,才能看到拯救的希望。
第15節比較馬太福音第六章1至18節,耶穌基督在比喻中一再提起:上帝乃是察看人在隱藏中做事的上帝。人以為沒有人知道的事,卻不能逃過上帝的眼光,祂知道一切詳情。
94.四十六:1—13節,第1節的「彼勒」,這是巴比倫最重要的神明,如同迦南人的「巴力」神明一樣,是管理土地的神明。「尼波」,這是管理學術與寫作的神,也就是「馬爾杜克」(Marduk)神的兒子。
a. 第1至2節和第3至4節形成相對的句型;前兩節說明巴比倫的神明不但不能救巴比倫免於滅亡,為了要敬拜這些偶像神明,連驢都覺得累贅,因為要馱這些敬拜用的器具。但是,獨一的上帝卻不是這樣,祂就像母親背負著出生的嬰兒,不但要庇護著以色列人民,且要在他們一生的日子裡都看護著他們。第3 節提起「殘存的以色列人」,這是自從主前七二一年亞述帝國消滅了北國以色列之後,一再出現的觀念:上帝為祂的子民留下了「餘種」,上帝並沒有完全放棄祂的子民。
b. 第10至11節,說明上帝的拯救計畫,不是臨時的,也不是一改再改的,在祂的整個創造中有永遠的計劃在進行拯救的工作。第11節形容波斯就像老鷹一樣,從天上俯衝下來的時候,速度之快甚至連林中的老鼠都無法躲避得了。老鷹俯衝攻擊獵物的時候,其力量大無比,連最凶猛的毒蛇也無法抗拒得了。就像老鷹俯衝獵物一樣,快得幾乎令人料想不到,準確得幾乎無法逃避,而上帝的拯救也像這樣。
95.四十七:1—15節,這一章都是關於巴比倫滅亡的詩歌。這一章也可比較第十三章所記載關於上帝要懲罰巴比倫的預言,內容很清楚地描述巴比倫慘遭上帝懲罰的情景。
a. 這一章主要是說明上帝決定要毀滅巴比倫,雖然上帝以前曾呼召它成為僕人來懲罰以色列人民,但是,巴比倫卻以為那是它自己的偉大,甚至嚴重到「自稱跟上帝一樣偉大,沒有人比得上」(8、10節),這就是他們得罪上帝而最難獲得寬恕的一個主要原因。
b. 第6節是很重要的一節,這一節正好說明上帝興起波斯帝國和毀滅巴比倫帝國的原因;上帝原本徵召巴比倫作為祂的僕人來懲罰以色列人民。但是,並不是要巴比倫虐待他們,也不是要他們對待以色列人民到「毫無仁慈」、「殘酷無情」的地步。這結果引起上帝的憤怒,決定要廢掉巴比倫,於是興起波斯帝國。而波斯帝國則是善待以色列人民,因此,得到上帝大大的幫助(參考四十五: 13)。不但這樣,上帝還要用嚴厲的方法羞辱巴比倫(2至3節),就像它在羞辱以色列人民一樣(參考詩篇第一三七篇)。這讓我們學習一個重要的信息:當上帝呼召我們成為祂的僕人,並不是要我們誇耀自己的能力,也不是要我們羞辱別人,而是要我們幫助別人認識上帝的慈愛和救恩。上帝揀選我們,就會讓我們得到祂賞賜的力量、恩典,使我們可以在見證福音的事工上有特別突出的表現。
c. 從第9、11、12、13至15節等,都可看到一再重複的詞──「咒語」以及「星象家」,這都表明巴比倫人敬拜偶像神明,以為他們的神可以救他們脫離波斯帝國的攻擊,但是,他們都沒有弄清楚:有波斯帝國的興起,乃是上帝的呼召,就像當年上帝呼召巴比倫來攻擊亞述帝國一樣。第14節的「他們連自己都顧不了」,指的就是那些偶像神明遇到火,就會被燒盡,又怎能救得了別人呢?根本不可能!
96.四十八:1—11節,這段詩歌指出以色列人民之所以被上帝遺棄的主要原因,在於他們沒有用真實的心敬拜上帝(第1節可比較廿九:13)。第3至8節可比較第四十六章10節,說明上帝對於尚未發生的事很清楚,上帝容忍人的壞念頭,是因為上帝會想辦法差遣祂的僕人來阻止人犯罪的心意,但是人並不接受,因為人不願意聽從上帝忠實僕人傳講的信息,就像巴比倫帝國一樣,人想要「像上帝一樣偉大」。上帝則是一再忍耐,不立刻進行懲罰,為了讓人有悔改的機會。
a. 第8節的「一出母胎就是叛徒」可對照第四十六章3節的「一出生、一出母胎,我就關心你」。說明以色列人民背叛的情形是多麼嚴重,上帝的慈愛何等的大,人的罪過是何等的深。
b. 第10節說上帝用「痛苦的火」來鍛鍊以色列人民,這「痛苦的火」所代表的就是亞述、巴比倫帝國的侵犯所帶來的苦難。另一方面,「火」也代表著去雜質,使之更純潔、淨化。
97.四十八:12—16節,第12節再次出現「惟一的上帝」這個主題。這是從第四十三章開始就一再出現的題旨。創造的上帝,乃是宇宙萬物的創始者,也是終結者。是開頭,也是結尾。再者,從第四十三章開始,每當提到「惟一的上帝」之題旨時,除了表明這位上帝就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之外,也同時要呼召天地作證人,來控告那些背棄上帝創造旨意的對象──以色列人民,以及被呼召來成為祂拯救工作的僕人──巴比倫等國家。
98.四十八:17—22節,這段詩歌是在說明以色列人民將從巴比倫帝國手中獲得釋放,就像早期以色列的祖先從埃及出來一樣。在他們所經過的曠野地帶,不會因為乾渴而有生命危險,也不會遇到仇敵的圍攻,因為他們有上帝的同在與庇護。但是,上帝再次透過波斯塞魯士皇帝解救以色列人民,為的是要教導他們聽從上帝揀選他們的旨意,走上帝的道路。
a. 第18節可以比較阿摩司書第五章24節。
b. 第20節可比較第四十章1、9至11節。
99.四十九:1—6節,這段是以詩歌描述上帝的僕人之使命與角色。在第1、5 節說這位僕人是在「出生以前,上主已經選召」他了。就像先知耶利米所說的:「上主對我說:『在我賜生命給你以前我已經選召了你;你還沒有出生,我就指定你作萬國的先知。』」(耶利米書一:4—5)使徒保羅也有這樣的告白,說:「由於上帝的恩典,在我出生以前,他已經揀選了我,召我來事奉他。」(加拉太書一:15)。會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他們反省被揀選成為上帝的僕人後發現,不是他們有甚麼特殊的才能或是比別人好多少,而是上帝的恩典。
a. 第2節,這位被選召的僕人,上帝使他的話「銳利如劍」,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上帝的話活潑有效,比雙刃的劍還要鋒利,連靈和魂,關節和骨髓,都能刺透。它能判斷人心中的慾望和意念。」(希伯來書五:12)先知傳講上帝的信息,往往使人受不了,甚至為了拒絕先知傳講上帝的信息,還將先知下到監獄,或是將之殺死。先知耶利米被關入監獄,米該雅也遭遇這樣的後果。
b. 第3節的「以色列」不能當作以色列人民解釋,因為第5節表明這位僕人是要替上帝領回以色列人民的。因此,這裡的「以色列」應該是表示「彌賽亞」(救贖者之意)的另一種代名詞。
c. 第4節則說出上帝的僕人是相當孤單的,就像先知以利亞一樣,他告訴上帝,說亞哈殺死所有的先知,只剩下他一個人,但亞哈也不放過他,因此,以利亞尋求死亡(參考列王紀上十九:1—18)。
d. 第6節提到上帝的僕人就是要使上帝的子民重新返回原先被揀選的使命──使上帝的救恩普及天下。這和創世記第十二章2至3節記載上帝揀選亞伯拉罕時的目的是一樣的—使萬民蒙福。用在基督徒身上也是一樣,被揀選成為耶穌基督的信徒,是為了要讓所有的人得到上帝拯救的福音。
100.四十九:7—13節,第7節說明上帝僕人受到藐視的苦難。但苦難帶來榮耀,因為有苦難乃是為了上帝的緣故。這節可以比較第五十二章13至15節、第五十三章11至12節。這位「僕人」可以擴大及於整個以色列民族都是上帝的僕人。
a. 這段詩歌說明以色列人民將重新返回故鄉,他們要從被擄之地得到釋放,因為上帝要親自帶領他們,如同牧人帶領他的羊群一樣。第8節提到重新立約,原因是舊的約已經消失殆盡。先知耶利米說將立新約,而這約將不會再是寫在石版上的約,乃是寫在心版上的約(參考耶利米書卅一:33)。使徒保羅說基督徒就是身上帶有耶穌基督「印記」的人,這種「印記」是寫在我們的心裡(參考哥林多後書一:21—22、三:3)。
b. 第12節的「希尼」,很可能就是尼羅河上游的地方,即現在的「阿斯望」(Asuan)大水壩。和合本譯文用「秦國」,有人認為可能是指中國,不過這種可能性不高。
101.四十九:14—26節,這是一首應許的詩歌,說出以色列人民將重新建立新的國度,且人口興旺的情形遠超過受難的以色列人民所能想像的。也說明上帝所行的神蹟奇事,並不是人的能力所能明白的。
a. 第21節可比較列王紀上第十九章18節,上帝預留了「七千個」殘存的餘民,這些人都是上帝忠實的百姓,將從他們發展出極大的生命力。
b. 第22至23節是非常有意義的,說出亡國後的以色列人民,因為沒有能力扶養自己的下一代,上帝先將之「抱給」他族的人「代養」。現在,以色列人民可以返鄉重建家園,上帝將會把這些送人暫時「代養」的孩子再抱回來給以色列人民。
c. 第24至26節提到這些返鄉的被擄百姓,乃是上帝用祂全能的手親自帶回來的,不是一件普通的事,乃是極大的神蹟( 26節)。這也就是第24節主要說明的內容。
102.五十:1—11節,這篇詩歌可分成兩個部份,其一是第1至3節,其二是第4至11節。在第一部份提到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關係的破裂。第1節的「休書」,意思是指分離、隔開。婚姻的關係上就是離婚。依照耶利米書第三章8 節,上帝給了分裂後的北國以色列「休書」。而在以賽亞書第六十二章4節,猶大也曾被當作「棄婦」看待,都有「離婚」的狀態。第五十章開始,上帝強烈否認這樣的說法,並要求拿出「休書」為證,這可說明一件事:真正離棄上帝的,是以色列人民,並不是上帝主動離棄祂的選民。第2至3節正好說明這樣的實況:以色列人民對上帝的呼聲並沒有反應,他們不認為上帝的存在、全能,因為他們已經離棄上帝而去敬拜偶像神明了。
a. 第二部份就是第4至11節。這是被看成以賽亞書中的第三首有關上帝僕人的詩歌。第一首是在第四十二章1至9節,第二首在第四十九章1至6節。第三首就是這一首詩歌。第四首詩歌在第五十二章13節至第五十三章。
b. 這首詩歌清楚說明上帝的僕人乃是個受苦僕人的角色,與另外三首詩歌的僕人都具有相同的特質。這首詩歌強調上帝是個伸冤的上帝,祂會為祂的僕人伸冤,在法庭上也會為祂的僕人辯護(參考馬可福音十三:11,羅馬書十二:19)。
103.第五十一章和第五十二章都是對耶路撒冷發出的信息,也就是針對猶大人民所傳達的拯救信息,上帝不僅要重建耶路撒冷,且要保護它,使它不再受重創。
104.五十一:1—23節,第1至8節是上帝對猶大的子民所說的話。在這段詩歌中,上帝要他們從回顧祖先的經驗來看上帝,祂乃是一位全能的上帝。能將一般人視為不可能的事變成平常、隨即會發生、得到的事。同樣的,在廢墟中要重建家園,需要極大的信心和力量。只要倚靠上帝必定會得到,並不是很困難的事。
a. 第9至11節可說是以色列人民的回應;他們祈求上帝不要掩面不看顧他們,第9節的「醒起來幫助我」,是指不要不顧他們。要像以前帶領他們出埃及的經驗,顯現神蹟和慈愛。
b. 第12至16節,這是鼓勵安慰的詩歌。上帝對正在受苦中的百姓提出呼籲。這段詩歌與下一段(17至23節)有關連,是因為以色列人民已經對上帝失去了信心,因此,他們才會害怕仇敵的侵犯,而尋求偶像神明的庇護。他們忘記了創造主是誰,也忘了他們和創造的上帝之間所立的永遠之約。第15至16節的「我是你的上帝/你是我的子民」,這是典型說明人和上帝之間「約」的一種表示。
c. 第17至23節,第17節的「醒起來」比較第9節,真正需要「醒起來」的,並不是上帝,因為上帝從不打盹(參考詩篇一二一:3—4),需要「醒起來」的是以色列人民,他們像喝醉酒的人,已經離棄了上帝而陷入苦難中,卻還不知道要趕緊醒悟起來。第23節是重要的一節:上帝將把使以色列人民「醉酒」而導致受難的杯轉給壓迫以色列人民的仇敵喝。這表示上帝將懲罰巴比倫帝國的囂張和殘酷的手段。
105.五十二:1—12節,從第1至2節中,我們很清楚看出耶路撒冷重建起來的喜悅。因為拯救已經來到,仇敵無法再統治他們。
a. 第3至6節提到有關以色列人民得到釋放,並沒有用任何人數算得出來的代價,而完全是來自上帝無價的恩典。亞述和巴比倫的失敗,主要乃是因為他們忘了自己乃是上帝差遣的僕人,以為自己很有能力,甚至嘲笑耶和華上帝保護不了以色列人民(參考卅七:10—13)。因此,上帝要親自懲罰這些驕傲的僕人。
b. 第7至12節,這是一首讚美的詩歌,在描述傳報好消息的人,他的信息帶給苦難中的生命極大的鼓舞。第11節可以看到這些被俘虜到巴比倫的猶大百姓,還是沒有忘記敬拜上帝,因此,當他們得到釋放返鄉時,也可以將他們在被擄之地敬拜上帝的聖殿器物帶回去耶路撒冷,等待聖殿重建之後,可以重新放置。另有一種可能,就是當巴比倫毀壞耶路撒冷聖殿時,已經將所有貴重的器物都搜刮殆盡。但是,現在的波斯皇帝卻將這些原本屬於聖殿的器物都發還給他們(參考以斯拉記一:7—11)。
106.五十二:13—五十三:12,這是有關受難僕人的詩歌,通常被稱為第四首受難僕人的詩歌。在這首詩歌中,可分成兩首,一是第五十二章13至15節,第二部份則是指第五十三章。其中尤以第五十三章的詩歌最為大家所熟悉。
a. 第13至15節,說明苦難的僕人終將得到極大的榮譽。人看為卑微的僕人,在上帝眼中卻是最重要的執行者,有上帝的榮譽在他身上。這種轉變是「奧秘」,以前不明白,現在終將知道原來這是上帝奇妙的作為。
b. 第五十三章,說明第五十二章15節所說的「奧秘」之意義,原先大家以為這位僕人受苦是應該的,但原來不是這樣,因為上帝的旨意讓他扮演這樣的角色。因為上帝的愛,讓他承受一切人類的痛苦,但這些痛苦卻說出上帝的拯救。這篇詩歌也可比較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二章6至11節的詩歌。
c. 基督教的信仰就是從苦難開始切入學習瞭解的,不明白生命的苦難,就無法明白上帝僕人受難的意義。換句話說,未曾體會人生命的苦難,就無法明白耶穌基督降生在世上的信息。
107.五十四:1—17節,這一章的詩歌說明上帝有永遠不變的愛。雖然祂的子民因離棄上帝而受到懲罰,並不表示上帝永遠離棄祂的子民,因為上帝跟祂的子民所立的約,是永遠的約(參考創世記十七:7)。
a. 第1至2節用「不能生育」來表示以色列人民的苦難,這是因為早期社會將生育視為生命中最大的榮譽。相反的,不能生育,則表示極大的羞辱。從「不能生育」,到「生養更多」,表明的就是極大的光榮和喜悅。用這種方式來形容上帝的救恩將使以色列人民從被擄的苦難中得到釋放。在第2節則用「擴張」、「拉長」、「堅固」來表明生氣蓬勃的景象,和「生養更多」是同樣的意思。因為生養更多,才需要擴張居住的土地,才需要拉長帳棚的範圍,才需要堅固的帳棚柱子來撐著大帳棚。
b. 第7至8節是這首詩歌的中心經節,說出上帝並沒有永遠離棄背叛祂的子民,只是「暫時」,這表示上帝終將再愛護他們。
c. 第10節是大家所熟悉的詩歌,描述上帝永遠不變的愛,即使有移山倒海的力量,也不足以動搖上帝對祂子民的愛。因為上帝與祂的子民訂有永遠的生命之約。
d. 第11至17節說明上帝要重建新的耶路撒冷,新的聖城將是用更寶貴的寶石建造起來的。和以往的城牆不同,地基也不一樣。這寶貴的寶石,其實就是上帝的保護。
108.五十五:1—13節,這是屬於以賽亞書第二部份的最後一首詩歌(第四十至五十五章),也是最高潮的一章。詩人一開始就傳出這樣的信息:在新的世代中,上帝的恩典都是「白白賞賜」的。這是邀請大家來參加上帝的盛宴,這個天上的宴席是:不論貧賤富貴、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可一同分享的恩典(參考馬太福音廿二:1—10)。這樣的觀點可以說是整本聖經的中心主題。亞伯拉罕被呼召,為的是使萬民得到福氣。耶穌基督說上帝的陽光和雨分給所有需要的人(馬太福音五:45)。使徒保羅說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大家都同享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救恩(參考羅馬書三: 23、29—30)。
a. 整章的中心信息在於「上帝的話」。聽從上帝的話(2至3、10至11節),就是生命的源頭,因為上帝以祂的話創造宇宙萬物,並賦予生命。
b. 第6至7節是呼籲期盼救恩的人必須趕緊把握機會悔改,不要猶豫。因為上帝已經鬆開祂的手,要寬恕所有犯錯並願意回歸祂救恩的人。
c. 第8至9節說明人和上帝之間的差距;人有限,但上帝是無限的;人的意念短視,上帝的想法卻遠超過人所能想像的。
d. 第10至11節,上帝所應許的諾言必定會實現,絕不會延誤或失落。
e. 第12至13節說出以色列人民將重返故鄉,他們將從巴比倫手下得到釋放。
109.從第五十六章至第六十六章,這是屬於以賽亞書的第三部份。也就是所謂的第三時期的先知以賽亞。主題是在以色列人重返家園巴勒斯坦後,特別是他們回到故鄉耶路撒冷之後,重建聖殿、聖城的情景。但有不少篇幅還是與第二時期以賽亞的情形有密切關係。可分成兩大段落,一是第五十六至五十九章,二是第六十至六十六章。
110.五十六:1—8節,這段經文都是談及有關守安息日的重要性。他們在被俘虜之地─巴比倫經過慘痛的生命苦難後,發現之所以會沈淪成為亡國的奴隸,正是因為忘記了上帝。忘記上帝最典型的現象就是:沒有敬拜上帝,反而去敬拜偶像神明。因此,重新建立遵守安息日的規定,成為亡國於巴比倫後的以色列人最主要的信仰功課。也因為亡國於巴比倫的緣故,他們重新建立遵守安息日敬拜上帝的嚴格要求,由於要普及化禮拜的重要性,以及能夠謹記上帝的話語,以色列人民發展出「會堂」制度,只要十個結過婚的男人就能成立一個會堂。時至今日,會堂的制度依舊存在,沒有廢除。且有強化的作用,用來教化他們的後裔謹記聖經上帝的話語。
第7節說聖殿將成為祈禱的殿,這句話被耶穌基督引用在潔淨聖殿的事件上(參考馬可福音十一:17)。
111.五十六:9—12節,這段明確指出以色列領袖才是整個以色列民族被俘虜到外族中當奴隸的主要因素,他們貪婪,沒有確實將「牧人」的使命做好,只貪圖自己的利益,卻疏忽了人民的苦難。墮落是他們生活的記號。將這段經文比較以西結書第卅四章1至10節。先知以西結也傳出上帝憤怒的話語,譴責那些以色列人民的領袖。
112.五十七:1—21節,第1至13節讀起來一點也不陌生,因為在先知耶利米和阿摩司都有類似的譴責話語,都是針對當代社會的領袖們所發出的怒聲。只有領袖才有能力幹這種惡劣的行徑。參考耶利米書第五章7至10節、第七章,及阿摩司書第六章4至8節。
a. 其實,這段經文可以看成是一場審判的公開法庭,就像在第四十一章1至7節、第四十三章8至13節一樣。上帝親自審判祂的子民,因為他們離棄祂的教訓,背叛他們與祂所立的約。
b. 第5至8節提到的「繁殖神明」指的就是迦南地居民所敬奉的巴力神明,也就是當地人民所敬奉的土地神明。且在古老的祭典禮儀中,有將嬰兒獻祭給神明的傳統,這也就是創世記第廿二章亞伯拉罕獻以撒為祭的一個背景,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後,為了區別與當地居民在敬拜禮儀上的不同,所以改用羔羊。另一方面,迦南地敬拜偶像神明比較盛行的宗教行為是允許有廟妓的存在,當祭典禮儀後也可以進行性交易行為,這種現象在新約時代使徒保羅傳福音的過程中,在哥林多城也有這樣的行徑。
c. 第14至21節,第14節可比較第四十章1至3節,形容拯救者來臨時,有如君王來到。第15節也是這段經文的中心,說明上帝的慈悲和憐憫。大衛的詩歌中說上帝所喜愛的祭就是「憂傷痛悔的心」(詩篇五十一:17)。這也是整本聖經的主題,上帝要憐憫悔改的人。但在這之前,上帝知道人持續犯罪,因此,他還是苦心勸人悔改。使徒保羅用最貼切的話來形容說:「上帝對我們顯示了無比的愛: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已經為我們死了!」(羅馬書五:8)這就是第 18節所說的,上帝明明知道人所做的錯誤,但是他還是要幫助人、安慰人。祂要醫治人這樣的病。
113.五十八:1—14節,這一章提到真實敬拜上帝的態度是甚麼。並不是表面上的宗教行為,而是能實際地將宗教行為運用在生活中的才算數。以色列人民雖然口口聲聲表示喜歡上帝的法律規例,但是卻不是真的去實踐上帝的愛。法律的基本動力就是在「愛人如己」(參考利未記十九:18),使徒保羅說:「法律的命令規定:『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竊盜;不可貪心。』這一切以及其他的命令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一條命令裡面了。」(羅馬書十三:9—10)先知以賽書傳出的信息是真正的「禁食」,不是用來裝飾給人看的。而是對人類社會的苦難有憐憫的心。耶穌基督譴責他那時代的猶太人之虛偽時,也提到有關禁食的態度(參考馬太福音六:16—
18)。新約雅各書的作者說:在父上帝眼中,那純潔沒有缺點的虔誠便是:照顧苦難中的孤兒寡婦和保守自己不受世界的腐化。」(雅各書一:27)因此,實行公義的準則,就是在實踐上帝的教訓。先知阿摩司就曾提出這樣的呼籲:「我討厭你們的節期,受不了你們的盛會!我不接受你們的燒化祭和素祭,也不希罕你們獻上肥牲畜作平安祭。我不喜歡你們那鬧哄哄的歌聲,也不愛聽你們彈奏的樂曲。其實,你們應該像江水滾滾湧流,不屈不撓地伸張正義!像溪水川流不息,始終不懈地主持公道!」(阿摩司書五:21—24)先知彌迦也有相同的聲音(參考彌迦書六:6—8)。 第13至14節再次論及有關遵守安息日的規定。所謂「聖日」,意思是說那是分別為聖的日子,是屬於上帝的,就是分別出來的神聖日子。不再是人自己所擁有,是屬於上帝。
114.五十九:1—21節,在第1至8節中,先知先回答上帝不傾聽祂子民祈禱的聲音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一再犯罪得罪了上帝。這樣的罪包括了他們殺人(雙手沾滿了人的血)、欺騙(撒謊)、也不實行公道。使徒保羅也引用這段經文的部分,說明猶太人犯罪的景況(參考羅馬書三:14—18)。
a. 第9至15節a,這是一段認罪的宣告文,說明上帝的指控是真實,不是故意不拯救,而是以色列人民確實有犯上述的罪狀。第9至11節可比較阿摩司書第五章 18至20節。
b. 第15節b至21節,上帝要親自來處理祂的百姓,祂的百姓已經悔改,必須獲得拯救。
c. 這一章最重要的就是公義社會之建立,沒有公義,看不到上帝的慈愛和祝福。唯有公義的實現,人才會發現上帝的愛就在身邊。
115.從第六十章至六十二章,都是在預言耶路撒冷將獲得解放,並且要重建昔日榮耀的詩歌。詩歌的內容和第五十四、五十五章的詩歌,都是屬於歌頌耶路撒冷的榮耀詩歌。而從第六十章至第六十六章,都是以「光」為主題,說明上帝的拯救即將來臨。傳統上,說到拯救的時刻,也往往表示著「末日」的臨到,它所象徵的就是一個嶄新的世界和社會景象,就像啟示錄裡所說的:「上帝的家在人間了!他要和人住在一起,而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要作他們的上帝。他要擦乾他們每一滴眼淚;不再有死亡,也沒有悲傷、哭泣,或痛苦。以往的事都已經過去了。」(啟示錄廿一:3—4)在這裡,先知以賽亞描述一個新的耶路撒冷時代,是光照耀的城池,是個不需要太陽和月亮的光照亮的時代,因為上帝就是光。有上帝同在,就沒有黑暗的恐懼在他們的生命裡。
116.六十:1—22節,第1至3節中以「光」代表著上帝的拯救。
a. 第4至9節描述萬國萬民都將因為看見這「光」而來「朝拜」,他們帶來最寶貴的禮物──黃金和乳香(參考馬太福音二:11),這是只有在晉見偉大的君王時,才有的禮物(參考列王紀上十:2)。
b. 第7節說出耶路撒冷聖殿重建後將比以前所羅門的時代更為輝煌。先知哈該也傳出這樣的信息(參考哈該書二:6—9)。更重要的是,從第6至7節說出要來耶路撒冷聖殿敬拜的人,不只是以色列人民,還包括了其他外族的人,像是米甸、以法、基達、尼拜約等。基達,這是以畜牧業出名的城市。尼拜約是以實瑪利的長子(參考創世記廿五:13)。這也就是說耶路撒冷將成為宗教中心,但其先決條件則是以色列人民將成為領導者才有辦法達成。復興耶路撒冷就是在說明以色列人民將再次成為強大國家之意。
c. 第10至14節說出將會有許多外族的人來協助重建耶路撒冷聖殿的工作,這也是在回應前一段經文所說的,耶路撒冷聖殿不單是以色列人民的中心,更是萬族萬民的敬拜中心。第13節說到所用的建材都是當時中東世界上好的建材,就像所羅門王當時建造聖殿一樣(參考列王紀上第五章)。
d. 第15至22節主要在說明上帝不僅要使以色列民族恢復以往的榮耀,且要保護他們像母親照顧自己親生的兒女一樣,用堅固的銅牆鐵壁包圍著他,甚至連太陽、月亮的光都不會傷害到他。第19節可比較啟示錄第廿一章22節、第廿二章5節,說明上帝的照顧將永不停止。日月星辰尚且會有上昇、下沈,上帝卻永不止息地與以色列人民同在。
第22節說明有上帝同在,沒有不成就的事,數字的多寡、力量的強弱在上帝眼中都沒有特殊的意義,如果日月星辰之光都無法勝過上帝的榮耀,則人視為眾多的數目、力量的強弱都無法改變上帝對祂所揀選的子民的應許和賜福。
117.六十一:1—11節,第1至3節是大家所熟悉的詩歌,耶穌基督出來傳道時,回到拿撒勒故鄉的會堂,拿起經典所讀的剛好就是這段詩歌(參考路加福音四:16—19)。說明上帝的僕人所宣告的福音內容。這段詩歌的內容也如同摩西法律中所說的「安息年」(參考利未記第廿五章)是大釋放、豁免的日子,是喜悅的時刻。在這個時刻,有四種人是得到這大信息的對象:貧窮人、傷心的人、被擄的人、被囚的人。
第5至11節再次說明耶路撒冷和以色列人民的角色──成為萬民認識上帝的僕人。而這樣的僕人將因此受到上帝特別的賜福,因為上帝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這約所象徵的親密關係,就如同夫妻一般的密切(10節)。
118.六十二:1—12節,非常清楚地,這是一首歌頌耶路撒冷的詩歌,是在說明上帝將親自釋放耶路撒冷,重新建造它,並且庇護它,還要使它發出榮耀的光輝。
a. 第2節的重新命名,在猶太文化中具有特別的意義,因為他們表示,一個人如果替某人命名,就表示這個人屬於他,也是他看顧的對象。因此,猶太人的習慣是孩子出生後,會找一位宗族裡有份量的長輩為孩子命名。這是很嚴謹的事,被邀請命名的人也會將這個孩子看成是自己的孩子一般。現在上帝要親自替耶路撒冷取一個新的名字,表示上帝將會成為耶路撒冷的保護者、守護神一樣。這節也可比較第六十五章15節。
b. 第4至5節表明耶路撒冷將從廢墟中重新建立起來。第4節的「棄婦」與第5 節的「少女」形成對比,可以想像得到耶路撒冷城將會完全改觀。這兩節也可看出上帝與以色列民族之間的親密關係,就如同夫妻的關係一般,這樣的觀念在先知文獻中一再出現,如先知以賽亞、耶利米、何西阿都有這樣的說法(請參考以賽亞書五十四:5,耶利米書三: 20,何西阿書二:14—15)。
c. 第6至7節再次說明上帝要全心照顧耶路撒冷城,且因為上帝的照顧,耶路撒冷城將會成為萬國的中心。
d. 第8至12節,耶路撒冷城不但要成為重要的大城,且是一個歡樂、平安、神聖的城,因為有上帝的照顧,人民將享受愉快、安樂的生活,並享受自己栽種的果實。這表示他們不再有異族統治者入侵。
119.六十三:1—19節,第1至6節與第卅四章有密切的關係,都是提到上帝要懲罰那些欺負以色列人民的仇敵。「波斯拉城」,這是以東的重鎮,位於死海南端約四十公里的地方。這裡說明這個城市也是採集葡萄的重要中心地帶。在這段經文中,作者提到上帝「報仇」的時刻來臨。要注意的是,當先知的文獻提到「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得自由」(六十一:1)時,其背後也在表明那是經過一場非常激烈的戰爭才得到的結果。再者,選擇以東的原因,與主前五九七和五八七年的事件有關,因為在兩次的軍事行動中,巴比倫軍隊攻擊耶路撒冷時,以東非但沒有協助耶路撒冷,還趁著猶大的危機,趁火打劫地入侵猶大南方,讓猶大在哀痛中更加悲慘。這也是第5節所反應的內容:為甚麼沒有人來幫助以東抵擋上帝的懲罰?原因很簡單,因為當時沒有人協助猶大,採取觀望且幸災樂禍態度的鄰國,都害怕上帝會像對待以東那樣地對待他們。
a. 第7至14節,這段經文主要在歌頌上帝曾經施予豐富的恩典在以色列人民的歷史中,特別說明上帝確實記得祂和以色列人民之間永遠之約的關係。祂要拯救他們。雖然以色列人民曾背棄了上帝,但是當他們還記得上帝就是拯救他們的祖先出埃及奴隸之地的上帝時,上帝就會拯救他們。不是差遣使者來救他們,而是要親自拯救他們(參考出埃及記二:23—三:8)。
b. 第15至19節,這是一篇祈禱文,祈求上帝拯救的禱告,這篇祈禱文一直到第六十四章。在這段祈禱文中,一再以「你是我們的父親」這字句來形容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不可分的關係。這也是以色列人民表達他們與創造的上帝之間許多種關係中的一種──父子,另外也包括夫妻、主人與僕人、創造者與受造者、救贖者與被救贖者等。
c. 第17節可參考列王紀上第十九章18節。祈求上帝為了那些真實忠心的「餘民」而拯救受難的子民。
120.六十四:1—12節,這是繼續前段祈禱文的內容。這章祈禱文中最主要是在告白自己犯錯,雖然上帝一再寬恕他們,但以色列人民似乎沒有醒悟。承認自己的罪行,是祈求上帝息怒的第一個步驟。只有先承認自己犯錯,得罪了上帝,才能祈求上帝的拯救。因為不知悔改的人只會為自己帶來滅亡而已。由第10至11節可明白寫作這篇祈禱文的背景是在亡國之後,那時耶路撒冷城已變成荒涼的廢墟,而人民也被擄到巴比倫當奴隸。
121.六十五:1—16節,可將這段經文比較馬太福音第十三章24至30節,有關麥子與稗子的比喻,以及第廿五章31至34節中所比喻的綿羊和山羊。這些都在說明在審判的日子來臨時,上帝將會對那些離棄祂教訓的子民施予嚴厲的懲罰,而對那些遵守祂教訓的子民,則給予賜福的恩典,他們和他們的子民將要承受那自祖先以來就應允要賜予他們的土地。在先知以賽亞的作品中,「殘民」或「餘民」,或是「劫後餘生的人」(廿四:14、廿八:5、卅七:31—32)的觀念一再出現。
a. 第3至7節可參考列王紀下第廿一章1至 16節有關猶大王瑪拿西犯罪的情形。
b. 第4節中所說的「吃豬肉」,在利未記第十一章7至8節清楚記明那是屬於「不潔淨」的食物,不可以吃,甚至連摸都被禁止。所謂「喝祭肉的湯」,可能與申命記第十四章21節的「不可用母羊的奶煮小羊的肉來吃」有關。
c. 第15節說上帝要給忠實於祂的子民一個新的名字,可比較第六十二章2節。
122.六十五:17—25節,這段經文可參考啟示錄第廿一章1至4節,一個嶄新的時代已經來臨。在上帝審判後的世界,是個新創造的時代。
a. 第21至22節都在說明不再有戰爭的事發生,在這樣的環境下,人民才有機會耕種、釀酒,不再流離失所,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土地,也有自己的果園。
b. 第25節可比較第十一章6至9節。
123.六十六:1—24節,這是一章論最後審判的預言。
a. 第1至2節反映出一個重要的觀念:建造美麗堂皇的聖殿,如果沒有以忠貞的心敬拜上帝,這樣的聖殿只會增添人心靈的污穢。所羅門王建造美麗的聖殿,但結果卻犯罪離棄上帝(列王紀上十一:1—8)。先知在這裡傳出重要的信息:人無論怎樣建造聖殿,在上帝看來都是微不足道的事,因為整個宇宙都是上帝的殿宇,是上帝「生活」的地方。但上帝最喜歡的,不是人建造的聖殿,而是人內心真實的敬拜。
b. 第3至6節說出忠實於上帝者,和那些背棄上帝的人,二者之間態度上的差別相當大。背棄上帝的人,他們眼中根本沒有上帝,若有,也只是藉口而已。
c. 第7至14節則是施恩典賜福給聽從上帝教訓的人,上帝的賜福甚至多到讓那些嫉妒的人不相信,但事實就是如此。第12至14節以「母親」的愛來形容上帝的慈愛。
d. 第15至18節論到背棄上帝的人將會受到的懲罰。火,這是用來淨化、提煉的工具。聖經中喜歡用「火」來形容上帝的審判,讓那些作惡的人受到「不滅的火」所焚燒(參考馬太福音十三:40—43、路加福音十六:24)。
e. 第18節提到上帝知道人內心的意念,這是非常重要的認識。上帝看人的內心,而人只能看別人的外表。
f. 第19至21節特別強調「殘存的人」,也就是那些忠實於上帝教訓的子民,將成為上帝的僕人,到世界各地去宣揚上帝的拯救和慈愛。人們將因為這些僕人衷心的勸勉而皈依上帝的國度,專心敬拜上帝。第20節提到流亡國外的子民將陸續回來,為著那些忠實的「殘存的人」的緣故,上帝也寬恕了那些透過「殘存的人」所推薦、保證的人。
g. 第22至24節,再次說明耶路撒冷城將成為世界的中心。這說明了鼓勵返國的意義──使耶路撒冷的重建成為一個新的世代來臨。第24節則說明審判是「永遠的死」,此與「永生」相互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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