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卷導讀(1~20)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8-12 21:41
1. 歷代志這本經書,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日誌」、「年代誌」。而在七十人的希臘文譯本則用「遺漏之事」來稱呼本經書。這樣就可知道這本經書有「補漏」之意,也就是將撒母耳記和列王紀這兩本經書所遺漏的事加以補足。這是為甚麼讀歷代志會有一種感覺,以為和撒母耳記或列王紀相同,其因在此。
2. 從第一章到第九章都是族譜。這段聖經中最長篇幅的族譜最主要是說明一件事:從亞當開始,到以色列民族全部淪落在巴比倫當奴隸,以及他們從巴比倫返鄉的這些人,都是一脈相承的。這說明了一件重要的信息:從揀選到被擄,再從被擄到釋放回鄉,都在上帝的計畫中進行。另一方面,對以色列人來說,族譜是相當重要的,因為可以看出一個族群的背景。而整個族譜架構就是以大衛王朝的體系為底,大衛出自猶大的後裔,因此,猶大的族譜自然占有重要的地位。也因為是以大衛王朝的系統,因而也被看成是「官方」的觀點。
3. 一:1—54節,在第1至27節,可說是依據創世記的資料編輯的族譜。在編輯上有一個特色,就是先從雅弗、含的後裔說起,然後才說閃族的。同樣的,在第28節以後,在閃族裡的,則是先說以實瑪利、以掃等這些屬於旁系的,然後才說猶大的。
a. 請注意第1節開始,作者沒有提及亞當生該隱和亞伯的事,而直接說「亞當生塞特」,這是因為創世記第四章第17至24節該隱簡單的族譜中,說明了他的後代忙於彼此相互殘殺,因此,不是上帝所喜悅,結果消滅了。由塞特和他的兒子以挪士取代了,因為他們「求告耶和華的名」而得以生存下來。
b. 第5至23節,是取材自創世記第十章2至29節的資料,總共編列了七十個族譜。表明「七」的倍數。而在第19節的「法勒」之後裔,「因為在他的時代世人分散各地」,這句話可能在說明「巴別塔」的故事背景。
c. 第36節有點難以理解,依據創世記第卅六章12節:「以利法的妾亭納生一個兒子,叫亞瑪力。」而這裡則說以利法是亭納、亞瑪力各部族的祖先。」顯然有很大的差異。
d. 第43至54節都是記載以東的後裔。這段篇幅顯示出以東各族在當時已經相當活躍。
4. 二:1—55節,從第二章開始一看就更明顯了,直到第九章主要都是以猶大後裔所產生的大衛家族為主軸所留下來的族譜。從第9節到第41節中,有許多名字是屬於部落名字,而不是個人的名字。或是說該部落是以人的名字命名的。
a. 第3節「珥非常邪惡」,這句話也是引用創世記第卅八章7節。但聖經作者並沒有說明他的邪惡是甚麼。再者,創世記第卅八章記載的,不僅是「珥非常邪惡」而已,連「俄南」也是一樣,不願盡兄弟的責任,而是帶有貪婪的心,結果也受到上帝的責罰死去。
b. 第7節有關「亞干」的事件,可參考約書亞記第七章的記載,事件是發生在約書亞帶以色列人民攻打耶利哥城的時候。亞干因為貪心,導致上帝生氣。結果亞干被判處死刑,民眾用石頭將他和他的家人打死,並且用火燒毀他所有的東西。
c. 第9至24節,因為希斯崙是大衛的直系祖先,所以這段經文特別提及有關希斯崙的後代。這是從希斯崙到蘭,從蘭到耶西。再從耶西到大衛。
d. 第20節的比撒列是一個很重要的人,他就是被上帝的靈充滿,聰明又有才智、技巧,能夠做各樣工藝,因此,在他的主導下,整個摩西時代聖幕的建造就是出自他的傑作(請參考出埃及記第卅一:1—11)。也因為這樣,比撒列的祖先迦勒就在族譜中佔有極大位置(42至55節)。
5. 三:1—24節,這一章記載的都是大衛的後裔。名單的來源和撒母耳記下第三章2至5節有關。也從這份族譜名單,我們看到大衛娶的妻妾確實不少。第1 至3節的六個兒子是在希伯倫七年半期間生的,而這六個兒子卻是六個不同的母親。然後由第4節到第9節是記載他在耶路撒冷當王卅三年期間所生的十三個兒子。請注意第15節的「約哈難」,在聖經中其它地方都沒有提到。他很可能是「約哈斯」的筆誤,依照列王紀下第廿三章30節他是約西亞的兒子。
a. 第10至16節是所羅門的後代,這段族譜剛好反映出以色列帝國從最興盛到亡國被擄到巴比倫時代。
b. 第17至24節則是亡國之後在巴比倫時代,以及返國後的族群發展。特別是在約雅斤之後,就沒有所謂繼承父親的「王位」的情形發生。
6. 四:11—43節,第四章開始就進入專門介紹雅各的十二個兒子家族的系統。而以猶大為首,是因為呂便與父親雅各的妾辟拉上床,被雅各取消長子的繼承權(參考創世記四十九:4),改由排行第四的猶大取代,原因是第二的西緬和第三的利未共同策劃大屠殺示劍城所有男人的事件,引起雅各相當的生氣,詛咒了這兩個兄弟(請參考創世記四十九:5—7)。
a. 第1至23節的這份猶大族譜,可看出官方資料的特色,因為在其它的經書中都沒有這份資料,只出現在這裡。在這份族譜中,最有意思的乃是第9至10節,「雅比斯」這個名字在希伯來文是「痛苦」的意思。她的母親替他取這個名字,正好說明出生時生命的苦難,當時的人都以為需要改名才能改變生命的結果。但是,雅比斯卻直接向上帝祈禱,結果上帝聽了他的禱告。這說明了聖經作者的觀點:在苦難中,向上帝祈求,必獲得上帝的垂聽。
b. 在這份族譜中,也從第14節看到「匠人谷」的名稱,其實就是和「同業公會」的形成有關,例如第21節說到伯‧亞實比城就是紡織業的城市。而燒窯業者就必須居住在靠近土礦區域,形成一個特區。這種情形古時候如此,現今的社會也是這樣。
c. 第24至43節記載西緬的後代。從這段族譜記錄中,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第27 節所說的「西緬支族不像猶大支族那麼人丁旺盛」這句話。這也說明了一個事實:西緬支族後來被併入了猶大支族,因為他們有許多子孫都是居住在猶大的土地上。我們可從約書亞記第十五章26至 32、42節、第十九章2至7節等處經文看到這樣的資料。其實創世記第四十九章7節雅各臨終前對西緬和利未所說詛咒裡的「我要使他們散居以色列人當中」,這句話已經清楚說明西緬支族的沒落了。
請注意第43節說的,西緬支族的人對亞瑪力人造成的傷害,後來在波斯帝國時代,哈曼這位宰相就是亞瑪力人,試圖為祖先的慘遭屠殺進行相同的報復手段(請參考以斯帖記第三章)。
7. 五:1—26節,這章是記載約旦河東岸三個支族的後裔名單;包括有呂便、迦得和半個瑪拿西支族,這是因為呂便和迦得兩個支族看見約旦河東岸的土地適合他們支族的牲畜牧放,而向摩西提出不越過約旦河居住的要求,後來獲得摩西的允許(參考民數記卅二:1—32)。
a. 第1節很重要,這一節可以明白創世記第卅五章22節,以及創世記第四十九章1至4節的經文。而第2節則需要參考創世記第卅四章,以及創世記第四十九章5至7節經文所提供的背景。
b. 雖然說約瑟得到長子的「權利」,但這權利顯然是指分配財產的事項(請參考申命記廿一:15—17)而已,實際上繼承長子位置的還是猶大。
c. 從第4至10節,不但記述有關後裔的名單,還特別提起「約珥」,但卻沒有提起他的父親是誰,顯然他的族譜也有遺失(失傳)的情形。再者,作者也提醒呂便支族的人雖然在掃羅王的時代有過戰績,但是他的後裔在主前七三三年最先被亞述帝國所俘虜,同時被擄過去的,包括了東岸的支族,就是迦得和半支瑪拿西的後裔,有關這部份可參考列王紀下第十五章29節。而作者告訴我們,他們之淪亡是因為背叛了上帝,對上帝不忠的緣故(本章25 至26節)。
d. 第11至17節是迦得的後裔。請注意第17節,作者特別提醒這份族譜是在猶大王約坦和以色列王耶羅波安在位時期所撰寫的。猶大王約坦的年代是在主前七五○至七三二年時代,而耶羅波安二世的時代,則是在主前七九三至七五三年時期。
e. 第18至22節特別提起早期在東岸的呂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族在東岸發展的情形。作者用「他們信靠上帝,向他祈求幫助」(20節)這句話來表明,早期的祖先因為出埃及、入曠野,以及後來進入迦南地,親身體驗到上帝帶領的慈愛,因此在信仰上有很好的見證(參考士師記二:7—8),但是下一代的子孫則不是如此的態度,他們在信仰上是背棄了上帝(士師記二:10—15)。
8. 六:1—80節,這一章全部都是和利未家族的後裔有關。有一個前題稍微注意一下,就是利未原本因為和西緬參與屠殺示劍城的事件(參考創世記第卅四章)而遭到雅各的詛咒(創世記四十九:5—7)。後來,利未人的後裔因為在出埃及入曠野時代,「服從摩西的命令」,殺死那些敬拜金牛的人民(出埃及記卅二:26—30)而得到摩西的祝福(申命記卅三:8—11)。因此,從原本雅各詛咒的分散,到後來摩西對他們的祝福,變成明顯的對照,就是他們分散在各族居住之地,但卻成為各族在心靈上的指導者,他們主要的工作是帶領人民敬拜上帝,替以色列人民「贖罪」(48—49節),也因為這樣的工作,他們逐漸變成以色列社會的意見領袖,特別是亡國於巴比倫帝國之後,祭司的角色抬頭,且占有相當重要的份量。
歷代志作者對聖殿的音樂很重視,多次提到有關利未人在聖殿中負責音樂的事工,例如在本章第31節、第十五章16節、第十六章4至7節、第廿五章1 至8節、歷代志下第廿九章25至26節等。
9. 從第七章1節至第八章40節是記載約旦河西岸其他六個支族的族譜。族譜的名字有些地方的記載與其它經典的記載有差異;例如第七章6節便雅憫的族譜,在這裡只有記載比拉、比結、耶疊等三個名字,但在民數記第廿六章則記載有比拉、亞實別、亞希蘭、書反、戶反等五個,就沒有比結、耶疊的名字。而在創世記第四十六章21節則記載便雅憫的兒子有十個,他們是:比拉、比結、亞實別、基拉、乃幔、以希、羅實、母平、戶平、亞勒等。這說明一件事實:亡國後的文士在蒐集祖先的資料時,有些已經遺失,且在口傳上也失去聯繫。因此,不同的資料來源顯示出不同時代之間社會背景的差異。像在第七章這裡便是以在軍事行動有戰功的人為主要對象,因此,強調他們是「能作戰的戰士」(2、5、7、9、11、40等節)。
第20至29節有關以法蓮的家族發生的事件,將民數記第廿六章35至36節簡單的以法蓮支族族譜,補足了缺口。也讓我們知道以法蓮支族後裔中曾發生悲傷的事件。
10.八:1—40節,這一章再次記載便雅憫的族譜,除了和前面第七章6節記載的三個兒子名字有差別外,也和民數記、創世記所提供的族譜資料不同。這份族譜的特色是重點放在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觀點(28、32節),因為耶路撒冷城後來成為猶大為主的以色列帝國。且在所羅門後之南國,是以猶大和便雅憫兩個支族為主要成員,另一支族是西緬已經被猶大併入。因此,便雅憫支族在南國猶大成為主要族群之一。
再者,由於掃羅是以色列人建立王國制度的第一位君王,而他是便雅憫支族基士的兒子(參考撒母耳記上九:1—2、十:1—2),因此,說便雅憫支族的族譜時,作者很自然地將掃羅的部份也凸顯了其重要性。
11.九:1—44節,這一章和前面八章有個極大的差別,這一章是以從巴比倫返國回來的支族為主要對象。
a. 第1至2節可以說是為前面第一至八章的族譜作個結論,就是因為以色列人民犯罪,背棄上帝,結果受到上帝的懲罰而被擄到巴比倫成為奴隸。歷代志的作者用「忠於上帝,國家就興旺;反之,國家就敗亡」這樣的觀念看整個民族的興衰。族譜也依照這個思路或是方向編寫的。看起來似乎是很簡單的信仰內涵,卻是整本聖經的主要教訓和規則。
b. 非常清楚地,這章是以耶路撒冷為中心(3、4、7、9、14、17、34、38等節),以及猶大支族和便雅憫支族的後裔(包含了掃羅的後裔在內)為主要對象。耶路撒冷將再次成為敬拜上帝的中心,也是後來新約聖經作者看成是福音開始的中心(請參考路加福音廿四:47)。從所羅門王去世後的分裂王國,直到主前五八六年亡國於巴比倫帝國之下,以色列民族才再次結合起來,因此,也可看出亡國在某一方面來說並非就不是上帝的祝福,上帝透過以色列人民在亡國期間的苦難,也帶給他們極大的祝福──結合的民族。因此,結合後的以色列人民,返國後就稱之為「猶大」,因為猶大已繼承了雅各「長子」的名份。
c. 再者,從北國以色列十個支族在主前七二一年被亞述帝國消滅並將人民俘虜去當奴隸,以及被強迫與外族通婚之後,直到波斯帝國取代了巴比倫帝國統治迦南地,這樣歷經了將近兩百年(五二八年開始返鄉的浪潮),有許多以色列人民已經在外邦之地生根,甚至成為以色列人眼中的「外邦人」了。他們因為有固定的生活,或是已經完全外族化了,並沒有隨著返鄉的人潮走。
d. 另一方面,返國後的以色列人民,因為得到重建聖殿的機會,因此,擔任祭司角色的利未族人就顯得更為重要,這章經文也用許多篇幅介紹利未族人的後裔和他們在聖殿中祭祀的工作。
12.十:1—14節,這一章雖然是記載掃羅戰死沙場,其實是為第十一章的大
衛王朝故事作準備。
a. 將這一章所記載的內容與撒母耳記上第卅一章相比較,就會發現內容是大同小異,只是歷代志的作者以第13至14兩節作為掃羅王會戰死提供原因──對上帝不忠。這一點也是歷代志作者編輯此書的中心思想,和列王紀的作者態度相同。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觀點:對上帝忠實,才是生存的惟一之道。離棄上帝,背棄上帝的教訓,等於自取滅亡。這就是歷代志作者所要表達的生命態度,他用掃羅「求問死人的靈,而不求問上主」來說明掃羅的家族和他統治之下以色列人民遭受災難的原因,主要目的是要對後代的統治者產生警惕作用,這一點可從作者用「因此上帝擊殺他」看出來,掃羅的死,其實就是上帝的意思,為的是要懲罰。
b. 第10節說非利士人將掃羅的頭掛在大袞廟裡,意思是用掃羅來向他們的神──大袞獻祭。但在撒母耳記上第卅一章10節則說非利士人將他的屍體釘在「伯‧珊的城牆上」。
c. 第11節說基列雅比城的居民很勇敢地去奪回掃羅的屍體,並將之埋葬在一棵橡樹下,且為他禁食七天。他們之所以會為掃羅做這件事,是因為掃羅曾救過他們(請參考撒母耳記上第十一章)。現在他們用這種方式來表示對掃羅的感恩。
13.從第十一章開始,直到第廿九章止,都是記載有關大衛王朝的種種事蹟,可見無論是撒母耳記或是歷代志的作者,都對大衛王有相當的重視。
14.十一:1—47節,第1至9節只簡單地記載大衛被擁護為以色列王的經過。重點在大衛乃是全以色列人民共同擁護出來帶領他們的王,由於「上主──萬軍的統帥與他同在」,這句話可說是大衛一生的寫照。作者用這樣的句子有一個明顯的目的,就是君王制度固然是好,但要平衡君王的權利只有回到信仰的層面,才能使人學習謙卑、認罪,也惟有這樣,才不會發生擁有極大權利的君王去濫用他的權柄,而會學習知道自己的軟弱和有限,也會有犯錯的可能。大衛一生的經歷就是這樣告訴我們的。
a. 第10至47節是記載有關大衛王朝裡,對王朝建立有功勞者的名單。在第15 至19節中特別提起三位勇士為了大衛想喝伯利恆城門邊的井水,冒著生命的危險去取水來喝,大衛不敢喝,因為那是勇士們用生命換取得來的。因此,他將之獻給上帝。也代表著將最好的、最珍貴的禮物獻在上帝的面前。其實,這個故事主要也在說明:大衛真正的心意是很想佔領伯利恆,因為佔領了伯利恆,就可以喝那裡的水。對當時的人來說,擁有井水,等於擁有生命的保障一樣(參考創世記第廿六章)。可是,他的部下並不完全明白他的意思。後來他將那些水獻給了上帝,也是在表明他要用生命的力量,攻入伯利恆。
b. 在第20至47節中,主要在描述大衛的這些勇士們,不是因為力氣的強大成為勇士,而是因為他們有很聰明的智慧,知道怎樣對付比他們更強大的惡勢力,例如一個人可以對付三百個人的亞比篩( 20節);比拿雅可以在坑裡打死一隻獅子、殺死一個埃及巨人。比較值得注意的是,這份名單中也出現了赫人烏利亞,他乃是大衛因為愛上他的妻子拔示巴,而謀殺了他這位愛將(請參考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
15.十二:1—40節,前一章是介紹大衛的愛將,這一章則是介紹許多跟隨大衛左右的人。這些人有的是士兵,他們甚至是掃羅原有「能征慣戰的兵士」;有的是從別的支派來投靠的勇士。主要在說明大衛怎樣獲得一般人民的愛戴,他確實是個好的領導者,大家對他有信心。作者用「上帝的靈感動他們當中的亞瑪撒」(18節)這句話表示這些來投靠的人,也是因為上帝的靈感動而來。換句話說,是因為上帝的幫助,才使大衛在逃亡的時候,也得到上帝特別的幫助,因為他一直是上帝忠心的僕人。
a. 第22節是重點,說出投靠大衛陣營的人絡繹不絕,且是涵蓋了以色列十二支派的人(23至37節),這表示以色列人民全部都支持大衛。比較特別的地方是提起「但」支族、「亞設」支族,以及約旦河東岸的三個支派都有相當多的投靠者,表示大衛不但在自己的猶大族群獲得支持,且在他支族中都獲得有力的支援。
b. 第38節可說是歷代志作者要讓我們知道的重點,就是大衛王朝的興旺,是因為大多數支持他的人,都是心不懷二意的人,他們團結一致地支持大衛。這一點正是上帝恩待大衛的主要原因。
16.第十三章至第十六章都是在描述大衛怎樣將約櫃運進耶路撒冷城的事件。歷代志的作者將大衛王當成是此經書的中心人物,而耶路撒冷聖殿則是他編撰此經書的主要題旨。
17.十三:1—14節,將這章和撒母耳記下第六章相比較,就會發現此章的第一至四節,在撒母耳記並沒有出現,特別是大衛強調要派人去告訴「住在各城的祭司和利未人,請他們都來這裡跟我們相聚」,主要目的是要將上帝的約櫃邀請入耶路撒冷城。之所以需要通知利未人,是因為只有他們才可以搬移約櫃(請參考歷代志上十五:2)。再者,第2節說大衛向全體以色列人民宣告要搬移約櫃的事,這也表示約櫃是和全體以色利人民有關的事,不是只有國王或宮廷的事。
a. 約櫃,象徵著上帝與以色列人民同在。因此,有約櫃在,就表示上帝在他們當中。反之,就是沒有。因此,約櫃就成為以色列人民宗教生活的中心。第3節大衛所說的這句「掃羅作王的時候我們沒有重視它」這句話,說明了大衛和掃羅之間的差異;大衛乃是尊重與上帝之間立約的君王,而這一點也是歷代志作者最主要說明的。
b. 烏撒和亞希約,依照撒母耳記下第六章3節的記載,他們是亞比拿達的兒子。為甚麼會造成烏撒的死亡?這是一個常被提起的問題。依照歷代志作者的觀點,大衛雖然有很好的心意,但是運送約櫃是一件非常神聖的大事,不可隨便由一般人來搬運,必須是具有祭司資格的人才可以,這一點是歷代志作者的用意,這一點可從第十五章13節大衛召集祭司、利未人來時說明的原因看出,他說:「由於前次你們(指祭司、利未人)沒有跟我們一起去抬約櫃,上主──我們的上帝懲罰了我們,因為我們沒有照規定敬拜他。」(十五:13)
c. 第13至14節,比較第十五章21節、24節,以及第廿六章4至5節的資料,可明白俄別‧以東乃是利未人。由他看守約櫃也是符合原有的用意。再者,第14節正好說明約櫃乃是上帝同在的象徵。
18.十四:1—16節,這一章的資料可以比較撒母耳記下第五章。歷代志的作者在這裡編入這段故事,主要目的在說明:即使大衛運送約櫃的事件沒有成功,並不表示上帝離棄他,其實,上帝還是和大衛同在。另一方面,作者也特別突顯出大衛的敬虔之心,他要出兵必定先問上帝的意思,且是遵照上帝的指示進行,因此,獲得最好的勝利。這一點也剛好與掃羅不重視約櫃(十三:3)成對比。
19.十五:1—29節,這次要將約櫃抬進耶路撒冷城,已經明確知道上次的失敗與錯誤的方式有關,就是未用利未人抬約櫃(13節)。因此,這次就只准利未人抬約櫃,而且隊伍相當龐大,總共達八百六十二人。再者,參與抬約櫃的利未人都必須先「潔淨自己」(12、14節)。這種潔淨的禮儀相當繁複,必須先進行獻祭的禮儀(出埃及記廿九:1—37),然後要洗滌自己的手腳(出埃及記三十:17—21)。大衛也依照這樣的規定,害怕上次的失敗會再次重現,此次就不敢大意(26節)。比較特別的地方是,原本是祭司才穿的「以弗得」(參考出埃及記第廿八章,撒母耳記上二:18、廿二:18),現在大衛也穿上了它,換句話說,大衛也親自參與祭祀的行列。特別的地方是整個搬運的過程,是以最優美的音樂、舞蹈來迎接約櫃,顯示出來的,不僅是將約櫃視為最珍貴的寶物,而是要表明對上帝的愛,以讚美的態度作出回應。
要特別注意的是,此次搬運約櫃,並沒有同時將摩西時代的會幕也搬運過來,會幕還停放在基遍(請參考歷代志下一:3)。因此,是先將約櫃安置在大衛準備的帳棚裡(歷代志上十六:1)。
20.十六:1—43節,第2至3節再次說明大衛扮演著祭司的角色,向上帝獻燒化祭和平安祭,這些獻祭的工作都是祭司的職分(參考利未記第六至七章)。
a. 音樂與詩歌,成為往後讚美、敬拜上帝的主要禮儀之一部分,就是從這裡開始的,這也是歷代志作者要強調的地方。從第8至36節的這首詩歌,可以從詩篇中找到資料;
第8至22節可比較詩篇第一○五篇1至15節。
第23至33節可比較詩篇第九六篇1至13節。
第34節可比較詩篇第一○六篇1節。
35至36節可比較詩篇一○六篇47至48節。
b. 詩篇第一○五篇及第一○六篇可說是一篇「史詩」,從亞伯拉罕被呼召、揀選,直到出埃及進曠野的記事,用詩歌表達描述出來,主要內容是在於述說上帝的偉大、仁慈。
c. 要特別注意的是從第37節說大衛派亞薩和他的同胞利未人天天在約櫃安置的地方「主持禮拜」,並沒有提到「獻祭」的事,而在第39節則提到祭司撒督和其他的祭司在基遍的敬拜場所主持敬拜上主的事,「每天早晚,他們要照著上主給以色列人的法律書上所寫的,在祭壇上獻燒化祭」,這說明了一件事:後來從被擄之巴比倫返國後,就不再有獻祭的禮儀,因為在俘虜之地的巴比倫已經沒有再舉行過,所以詩歌成為禮拜的主要方式(請注意第35節的經文所說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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