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卷導讀(1~25)

1. 撒母耳記可以說是「前先知書」,因為包括撒母耳在內,都是被俘虜前的先知,因此,被稱為「前先知」時代的作品。但也可當作是以色列王國歷史的一部份,因為該書記載以色列開始有國王制度的成立,並且對宮廷內部發生的各種事件都有很詳細的記錄。

2. 一、1—18節,這段經文讀起來有點類似雅各的家庭有兩個妻子,一個會生,另一個不會,兩個時常為了生孩子在「爭」。這裡是以利加拿的家庭,他有兩個妻子哈娜和比尼娜,哈娜沒有兒子,而比尼娜有兒子。比尼娜因為有兒子,因此常常「污辱」哈娜,這就像夏甲在懷孕的時候,「就驕傲起來,瞧不起莎萊」一樣(創世記十六:4)。

a. 第3節說以利加拿每年都從「拉瑪」到「示羅」去敬拜上主,這是因為以色列男子每年至少要有三次到所謂「一個特定的場所」(申命記十二:5、11、14、18、21、26、十四:25、十五:20、十六:2、5、11、15、16)敬拜上帝,這三個節期就是除酵節(包括逾越節在內)、收藏節、收穫節等(出埃及記廿三:14—19)。而「示羅」是當時的宗教中心,約櫃就停在那裡(請參考約書亞十八:1,士師記廿一:19)
b. 生命來自上帝的賞賜,這一點是聖經一再強調的。就像蕾潔一再祈禱,希望能得到孩子一樣,上帝聽了就應允哈娜的祈禱,賜給她孩子。這樣的經驗除了發生在蕾潔、哈娜身上外,也發生在撒迦利亞的妻子伊利莎白的身上(路加福音一:23—25)。

c. 注意第11節哈娜許願說的話,如果得到孩子,她將把孩子「終身」獻給上帝,「一輩子不剃頭髮」,這意思就是要將生出來的孩子分別為聖,成為「離俗人」(請參考民數記六:1—21)。

3. 一:19—28節,上帝應允的話必然實現,祂答應給哈娜孩子,果然就有孩子。早期以色列人說「孩子斷奶」,通常是在三歲左右。因此,哈娜真的在撒母耳斷奶後,帶到聖殿去。並且將之「終生」留在聖殿,不是留在身邊當寶貝。

   第28節也在表明一個重要的信息:賞賜的是上帝,因此獻回給上帝。

4. 二:1—11、18—21節,從第1至10節是哈娜禱告的詩歌。這首詩歌與新約路加福音第一章46至55節的「馬利亞尊主頌」很類似,其中都提起上帝扶持弱者。

a. 第3節「上主是洞悉一切的上帝」這句表明上帝乃是「無所不知」的上帝。
b. 第6節說出上帝的另一特性──無所不能。
c. 第21節正好說出上帝的全能,祂不但讓原本不會生孩子的哈娜能生育,且是可以在她生下第一個孩子後,又連續生了五個孩子。另一方面,這也說明了一個非常特別的意義:哈娜將撒母耳奉獻給上帝成為「離俗人」,但是上帝賞賜給她的是更多。並沒有因為獻出了撒母耳而失去了甚麼。

5. 二:12—17、22—26節,從第12至16節經文就可看出以利的兩個兒子實在有夠墮落了;他們確實很藐視上帝的神聖。特別是在獻祭的禮儀上,以利的孩子所做的行為,根本就是在褻瀆上帝。依照利未記第七章31至36節,第十章14至15節,以及申命記第十八章1至5節都有記載祭司可得的份。但是以利的孩子並不守這樣的本份,這是因為他們心很貪婪。

a. 第22節則說出以利的孩子還犯了另外的惡劣行徑,就是姦淫罪,是與在聖幕前工作的女人同床。這節至少說明了以利的孩子可能將迦南人廟裡的妓女,(廟妓)引進了在示羅敬拜上帝的聖幕中了。他們這樣的行徑,就是在褻瀆上帝的聖所。申命記很清楚記載這樣的規定說:「以色列的男女不可在寺廟當孌童或娼妓。賣淫得來的錢不可拿到上主──你們上帝的殿宇還願。因為上主──你們的上帝厭惡寺廟孌童和娼妓。」(申命記廿三:17—18)雖然以利勸導過他的兒子,但兒子並不聽父親的話。

b. 第26節則是與以利兩個兒子的態度成為強烈對比;上帝甚至要「殺」以利的兩個兒子,因為他們的惡行已經惹起上帝極大的生氣,甚至在民間也流傳著他們的臭名。而撒母耳則是深得上帝和人的喜愛。

6. 二:27—36節,這一段預言以利的家族將會遇到上帝嚴厲的懲罰,帶給年老的以利是極大的打擊。這段預言也說明了幾件重要的信息:

a. 一是上帝僕人必須好好管教他的家人,特別是在對上帝的敬拜事工上,更需要有敬虔的態度。否則上帝會廢掉不聽從祂的旨意的,重新揀選祂的僕人。

b. 二是上帝必定會懲罰那些藐視祂的神聖的人。像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的胡作非為,特別是對聖所的祭典、神聖那樣踐踏,上帝絕對不會放過。

c. 三、上帝的懲罰是嚴厲的,且是延續到下一代。

d. 四、正如以利所說的:「如果有人得罪別人,上帝還可以為他辯護;但是人得罪上主,誰能為他辯護呢?」以利的孩子就是得到這樣的結果,因為他們得罪上帝。

7. 三:1—四:1節,這段經文主要是在說明上帝揀選撒母耳,並宣告要廢掉以利的家族。撒母耳這樣的經驗,非常明確是上帝揀選祂的僕人──「先知」的經歷。所謂「先知」,就是上帝的代言人。也就是真實地將上帝的話傳講出來,而不是依據人的需要,就傳講人喜歡聽的話。上帝的話不論是否逆耳,都要照實講出來,這就是先知的角色和職責。先知米該雅對自己當先知有明確的表示:「我指著永生的上主發誓,上主對我說甚麼,我就說甚麼。」(列王紀上廿二:14)這是為「先知」作註腳的一句話。沒想到撒母耳受呼召,第一件要傳達的信息,竟然是對自己的「老師」以利,並且傳出來的信息是上帝對他的家族的懲罰,而懲罰是相當嚴重的。而他所傳講的信息遍傳到以色列各地,這就是上帝對撒母耳所說的「要使每一個聽見的人都吃驚」的原因,因以利乃是亞倫的後裔,可算是資深的祭司,在以色列人民和社會享有極高的地位。

a. 請注意第6至7節,所謂「撒母耳還沒有認識上主」,意思是他還沒有經歷到與上帝直接對話。

b. 從撒母耳被帶入聖幕跟隨以利後,作者用「撒母耳在祭司以利教導下事奉上主」(二:11);「撒母耳還年幼;他穿著麻紗的以弗得聖服事奉上主」(二:18);「小撒母耳日漸長大,深得上主和人的喜愛」(二:26);「小撒母耳在以利的教導下事奉上主」(三:1);「撒母耳逐漸長大;上主與他同在,使他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實現」(三:19)。以上都可看出撒母耳確實是個很嚴謹過著「離俗人」的生活,且是上帝所喜愛的僕人。

8. 四:2—18節,這是第一次記載約櫃被非利士人擄走,不但約櫃被擄走,且是兵敗如山倒,傷亡慘重,多達三萬四千人被殺(2、10節)。和當年約書亞帶以色列人民扛約櫃進攻耶利哥城時,不發一兵一卒,只扛約櫃繞該城七天,然後在第七天的那一天,繞城七圈,結果耶利哥城就倒塌了,被以色列人民佔領(參考約書亞記六:1—21),形成極大的對比。

a. 約櫃原本表示的意思是「上帝同在」,因此,以色列人民以為扛約櫃出來打仗,就如同抬著上帝出征一般,但結果還是輸了。會抬出約櫃,和他們過去的傳統認知有關,就是上帝會為了祂的名譽而戰,不會使自己的子民──以色列百姓──因戰敗,而同時失去上帝的榮耀。因此,當年摩西在曠野帶以色列人民往迦南地前進時,每當約櫃往前行,摩西就會說:「上主啊,求你起來,驅散你的仇敵,使恨你的人逃跑!」(民數記十:35)沒想到這次,上帝約櫃卻被非利士人擄走了,這豈不是在說明上帝已經懶得驅走敵人,反而讓敵人來抓自己的子民。

b. 再者,約櫃的名聲早已經在迦南地享有一定的尊崇和地位,因此非利士人非常害怕(7至8節)。然而那樣神聖的約櫃,卻是由一再褻瀆神聖上帝的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扛著,那豈不是在藐視約櫃的神聖?難怪約櫃會被搶走,因為上帝已經離開約櫃了。不但何弗尼和非尼哈因此死在戰場,連以利後來聽到約櫃被搶走的消息也因此而暴斃死亡。這些都應驗了第二章27節那位「神的人」和撒母耳從上帝那裡傳出的消息。

c. 以利的死,結束以色列人民「士師」的時代。接下來是又重回「沒有士師」的時代。表示以色列社會又將進入混亂的世代,直到撒母耳接棒又進入另一新的紀元。

9. 四:19—22節,祭司以利家族的遭遇,正如「有一個神人對以利所說的,也是上帝對撒母耳所說的結果,不僅是以利的兩個兒子會死去,連他的媳婦在臨盆的時候也遭遇到死亡。取孩子的名「以迦博」,這個名詞除了「沒有榮耀」之外,也代表著「放逐」的意思。

   約櫃,它代表著上帝的同在。如今約櫃被非利士人搶走,表示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間的關係惡化,但並不表示上帝離棄了以色列人民。

10.五:1—12節,亞實突城,這是非利士人五個城市中的一個,其餘四個是:亞實基倫、以革倫、迦特、迦薩等(參考六:17)。

a. 大袞神,這是迦南人所敬拜的神明—巴力—的父親。是非利士人主要的神明。被供奉在迦薩,參孫在迦薩的大袞神廟中,最後摧毀了當時在場的非利士人(士師記十六:21—30)。另外一點,古時候打仗,戰敗國的重要神明也常常是被敵對的一方搶奪的重要物品之一,因為可將之當作獻祭給自己的神明的禮物。因此,非利士人將約櫃抬進大袞神廟裡,也代表著說:將以色列人民的神用來獻祭給大袞神。但是,非利士人想的剛好與呈現出來的相反,約櫃不但沒有成為獻祭大袞神的祭品,反而是大袞神成為約櫃的「祭品」一樣,倒塌了。不僅是大袞神像倒塌,連置留約櫃的城市,該城人民也遭受到嚴重的疾病干擾,包括迦特、以革倫在內。這說明了上帝的能力不是被限制在約櫃裡,或是只在以色列人民中才有效,而是所有地方都是在上帝掌管之下。
b. 這章經文已經清楚說出,非利士人可以打敗以色列人民,但是,對神聖的約櫃─
─象徵上帝威嚴的記號—卻是不可污衊。任何污衊上帝的神聖的人,即使有更大的能
力,也會遭到上帝嚴厲的懲罰。

11.六:1—18節,原本是當作戰利品的約櫃,且被用來當作祭品獻給非利士人的主神──大袞,結果是適得其反,帶來災禍。因此,送回這份不是「戰利品」的約櫃,也是個很煩惱的事。他們詢問宗教領袖──祭司和占卜者。結果是必須用類似「請罪」的方式歸還約櫃給以色列人民。
a. 五個金鑄的「瘡皰」和「老鼠」的模型,顯然這樣的傳染病是屬於「鼠疫」或是「瘟疫」的一種,類似「黑死病」。「五」,是代表著非利士人的「五」個城市。有點類似以色列人民在曠野時被蛇咬傷,鑄造銅蛇掛在柱子上,當作醫治的方式(參考民數記廿一:4—9)。

b. 第6節說明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事件確實在迦南地造成很大的震撼,尤其是當以色列人民進軍耶利哥城不費一兵一卒的情況下,使該城倒塌的事件也傳聞開來(請參考約書亞記九:1),因此,非利士人的祭司和占卜者勸族人不要重陷埃及的覆轍。

c. 第7節說非利士人準備「一輛新車和兩頭從未負過軛的母牛」帶著約櫃,這表示他們是用很敬虔、真實、純潔的心,如同在獻「處女給神明」的態度同樣。

d. 伯‧示麥,依照約書亞記第十五章10節,這地方是接連非利士與猶大支派的邊界城市。

e. 第19節,為甚麼伯‧示麥人會想要窺探約櫃?可能是出於好奇吧。在他們當時的看法,約櫃是神聖不可隨便觸摸的,因為它是代表著上帝。類似的事件也曾發生過(請參考民數記四:17—19,撒母耳記下六:6—11)。另外一種看法,是認為這七十個偷窺約櫃的人,其實是因為感染瘟疫(或是鼠疫)而死的。無論是甚麼原因,這至少說明了一件非常重要的認識:不可輕藐約櫃,它代表著上帝的同在。

12.六:20—七:1節,原本歡喜接納約櫃回來,現在卻因為有七十個人因約櫃而死去,但為甚麼要送到亞比拿達的家裡停放,且一放就長達二十年之久,這就不得而知。

13.七:2—17節,從第3節開始記載撒母耳的事蹟。經過二十年,撒母耳也已經長大。這章也說到撒母耳開始對眾人傳出的信息,就是要以色列人民以敬虔的心,真實的態度敬拜上帝。

a. 第5節說地點是「米斯巴」,這是便雅憫境內的村鎮(參考約書亞記十八:26),距離耶路撒冷約有十二公里。撒母耳一直是以色列最偉大的士師,因為在他一生的日子,非利士人沒有再侵犯過以色列人民,且所有被非利士人佔去的土地都收復了,並與迦南人和平相處(13至14節),簡單的兩節經文,說出撒母耳扮演「士師」的角色非常成功,而他的成功,是因為他從小就已經非常用心準備成為上帝的僕人。

b. 第6節說以色列人民「打水來澆在上主面前,當作祭物」,這是聖經中惟一記載這種動作的經文。很可能是在表示謙卑的意思,或是潔淨的象徵,特別是他們用的方式是「禁食祈禱」一整天,且是以懺悔的心表示「得罪了上主」。

c. 請注意,第10至11節與出埃及記描述上帝直接攻擊埃及王,讓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情況相似,不是以色列人民出兵,而是上帝直接從天上降災難在埃及王和人民的身上。

14.從第八章開始到第十二章,都是在介紹以色列君王制度的形成。作者用這段君王制度的形成過程,同時在探討這歷史事件與信仰上引發的衝突;這衝突是一方面以色列人民要求設立君王(八:5、19—20),另一方面則是設立君王在表明以色列人民不喜歡上帝為他們的王(八:7、十:19、十二:17、19)。也從以色列人民要求設立君王帶領他們這件事,看出迦南地人民在政治制度上遠較以色列人民的族長制度要「現代化」許多。他們一再強調說「請替我們立一位王,治理我們,像其他國家一樣」(八:3、20),這說明了以色列人民從遊牧生活進入高度農業社會的迦南地,不但學習到耕種的生活方式,也從這裡學習到新的社會制度。雖然是人民要求設立君王,但是,膏立國王乃是由上帝的僕人撒母耳執行,這是一個特點表明膏立的行動出自上帝的旨意,達成人民的要求。

15.八:1—22節,就像前段所述說的,兩種互相衝突、矛盾的觀點交織在一起。故事的開始是以撒母耳年老,他的兒子又不學他的榜樣,因此,以色列人民要求撒母耳為他們設立一位君王。由於撒母耳是士師,也是祭司,又是先知,因此,在他的身上幾乎就是和摩西、約書亞兩人擁有的角色,但是,從他們兩人之後,以色列人民就失去了這樣的領導者,在士師的時代是亂成一團。現在人民擔心在撒母耳之後,又會陷入像士師時代的情況,因此,提出這樣的要求也是很自然的事。不過,要求設立君王的觀點正好與申命記作者在第十七章14至20節的觀點有很好的對照。

a. 從第11至18節都是在說明撒母耳反對他們要求設立君王的意見,並且提出設立君王會使他們加重稅賦的負擔,也有徵兵打仗,並且用許多財物供養君王,甚至嚴重到人民成為君王的「僕人」(剛好與民主制度相反)。其實這段經文也在說明往後以色列君王將會享有的權利,但是撒母耳的提醒並沒有讓以色列人民心服,他們還是堅持。

b. 注意第15節所提到的「十分之一」,這是奉獻給上帝的「十分之一」以外再加上的,不但五穀、雜糧、水果,也包括了牲畜(17節)。

16.第九章至第十章16節是有關掃羅被設立為王的經過。

17.第九章一開始就介紹掃羅的身世背景。第3至5節說掃羅尋找失去的驢,其所象徵出來的意義,正好像上帝透過先知以賽亞在譴責以色列人民所說的:「牛認識主人,驢知道主人餵牠們的槽,我的子民以色列卻不認識我;我的子民甚麼都不明白。」(以賽亞書一:3)

a. 第9節的「先見」與我們一般所稱的「先知」,意思相同。

b. 第16節是整個揀選掃羅為王的中心經文,表明揀選乃是出自上帝的旨意和決定人選,不是出自人民的意思。用油膏立一個人為王,有如用油膏立一個人為祭司(請參考出埃及記廿九:7),表明這個人身上負有上帝所交託的使命,他的工作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聽從上帝的旨意行事。

c. 當掃羅聽到撒母耳說他和他的家族是以色列人民所期盼等待的對象時,他感到惶恐,因為他是屬於便雅憫支族的人,而便雅憫支族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中最微小的,因為曾經為了「基比亞事件」,便雅憫支族幾乎被滅族,只剩下六百個男人,後來還是其他支族的人用「搶婚」與「配婚」的方式,才使得便雅憫支族得以生存下去(請參考士師記第廿一章)。如今,如果要他出來帶領以色列十二支派,恐怕是一件非常嚴重的負擔,所以他才對撒母耳說「你為甚麼對我說這樣的話」。

d. 請注意第24節,說撒母耳特地準備一塊「腿」的肉要給掃羅,這「腿」的肉,在希伯來文是指「大腿」的肉。在出埃及記第廿九章27節說那是要給「祭司」吃的。因此,撒母耳準備大腿肉給掃羅吃,也在暗示著掃羅就像是「祭司」一樣,是為上帝工作的,是為了要帶領以色列人民敬拜上帝的。因此,以色列的國王是為了帶領人民認識上帝,敬拜上帝,回應上帝的愛。這就和一般君王的意義很不一樣了。

18.第十章的重點在第9節,上帝賜給掃羅一顆新的心。這一章除了記述撒母耳膏立掃羅為王之外,也給掃羅一個「正名」,讓他知道即將遇到的事。不過,要注意的是這次「膏立」掃羅為王的事,並不是公開的,而是只有撒母耳和掃羅兩人在一起的時候。因此,第17至24節再次舉行一次公開的儀式,讓全體以色列人民知道出自最弱小的便雅憫支族的掃羅就是他們的君王。

a. 第17至27節很可能是另一種資料,表示揀選掃羅的過程並不是用「膏油」的方式,而是用「掣籤」的方式選出領袖人物。由於這是公開「掣籤」,因此,大多數的以色列人民都順服,雖然有少數的人表示不同的意見,可是並不影響此次揀選的結果。不過,已經暗示著掃羅為王的初期,以色列人民並非很同心一意。

b. 第20節在和合本譯文中有「掣籤」,在現代中文譯本是用「揀選」。在第27 節和合本用「匪徒」,現代中文譯本用「無聊的人」。

19.十一:1—15節,這一章讓我們看到掃羅為王的時代,以色列人民並非都很順服他,是因為上帝的靈啟示了他們,才使他們同心一意地隨著掃羅去打仗,並且在打勝仗後,才表示實在的順服。但是,掃羅打勝仗,並非他有甚麼能力,而是因為聖靈的感動和帶領。這也在說明掃羅是出自上帝的揀選,上帝自會幫助他。

a. 亞捫人,他們也是以色列人民的遠親,是羅得和他的小女兒亂倫所生下來的兒子的後裔(參考創世記十九:34—38)。在士師的時代,曾與亞瑪力人、摩押人聯合起來攻打以色列人民(參考士師記三:13、十一:4)。而基列雅比人,則是在瑪拿西境內的一個城市。

b. 第3節是非常奇怪的請求,雅比的長老要求寬限七天去請求援助,如果沒有結果才接受拿轄的統治。挖掉右眼,不但是一種凌辱,更嚴重的,是使他們失去作戰的能力,因為使用弓箭需要用右眼。

c. 第5節則說出掃羅並沒有在被膏立為王的時候,馬上就登基,他還是照平常一樣去田裡工作。因此,並沒有甚麼「實權」或是「軍隊」可資差派使用。但是,聖靈感動充滿,馬上就會有不一樣的情況發生,使他從一個農夫,馬上成為一個道道地地的軍事領袖。

d. 第14至15節指出掃羅再次被立為王,這是非常特別的一件事,因為前後總共有三次提到他被立為王的事,一是撒母耳單獨與他在一起的時候,用油膏他(十:1),二是撒母耳在米斯巴召集所有以色列的代表,當眾人面前掣籤出掃羅為他們的王(十:17—24),三是這一次,地點在吉甲。這也表示以色列人民雖然一再要求撒母耳為他們設立一位君王,可是他們想的君王和撒母耳所設立的掃羅並不契合。第三次才是使所有以色列人民完全順服掃羅統治的開始。

20.十二:1—25節,第十二章有點像撒母耳最後的「遺言」的樣子,就好像申命記第三十章,摩西最後的遺言,或是約書亞記第廿三章,約書亞的最後遺言一樣。在這章中,撒母耳再次重述以色列人民要求設立君王並不合乎上帝的旨意,是冒犯上帝的態度。

a. 再者,既然他們要求上帝給他們設立君王,撒母耳就從歷史中提出一個重要的信息:過去所有的領導者,都是上帝親自揀選的,因此,即使往後有君王出現,也是出自上帝的揀選。這樣強調為的是要和迦南地區國家的君王有分別,因為一般國家的君王若不是世襲,就是來自武力的奪取。但是以色列人民的君王不是這樣設立的。

b. 就像過去摩西、約書亞在勸勉以色列人民一樣,撒母耳也是一再強調要「敬畏上主──你們的上帝,事奉他,聽從他,遵守他的誡命」,這是存活的惟一途徑。撒母耳為要證明他的要求是確實的,就請求上帝賜給一個明顯的徵兆,而徵兆也確實出現,這正好說明撒母耳的「先知」角色,他可以直接與上帝有美好的聯繫、關係。先知除了傳達上帝的信息外,也可以代替人民向上帝祈求。在這裡,撒母耳說上帝要他繼續替以色列人民禱告,幫助以色列人民「行善道走正路」。而先知耶利米的時代,人民背棄上帝的教訓,因此,上帝要先知耶利米不要替以色列人民禱告,也不要為他們哀求,因為上帝不要聽(耶利米書七:16),可見真的先知,是上帝傳達信息給祂子民的重要代言人。

21.從第十三章開始到第十五章,都是談及以色列人民與非利士人之間衝突的問題。

22.第十三章有些版本有第1節:「掃羅登基年四十歲,作以色列王二年的時候。」(請參考和合本、台語版本等二種版本翻譯相同)但是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的版本完全不同的資料:「撒母耳三十歲登基,作以色列王四十年。」思高學會用「四十年」,是依據使徒行傳第十三章21節:「後來,他們要求有一個王,上帝就從便雅憫支族選出基士的兒子掃羅,立他作他們的王,前後四十年。」現在中文譯本則省略了這一節的經文。

23.十三:1—23節,從第5節可知道非利士人在當時是相當富強的國家,遠非以色列人民可抵擋。在比較第19至22節,非利士人已經有很「尖端」的兵器,而以色列軍隊卻只有原始的武裝設備而已,這當然和他們遊牧生活有密切關係,誠如台灣俗語所說的「竹竿配菜刀」的兵器那樣簡陋。

a. 這一章最主要就是讓我們知道掃羅和先知撒母耳之間決裂的背景。早在撒母耳開始帶領以色列人民的時候,就曾宰殺一隻小羊獻祭祈求上帝幫忙他們「脫離非利士人」,並且得到上帝的應允(七:9)。然後,在掃羅被膏立為王的時候,撒母耳曾交代他在吉甲會合,並且他要為以色列人民「獻燒化祭和平安祭」,然後會告訴掃羅該做的事(十:8)。可是,現在掃羅卻在等候撒母耳遲遲未到,等候的耐性不足,自己就率眾先行祭祀的禮儀了。這表示掃羅已經不將撒母耳放在眼裡了,以為自己也可以隨心所欲地取代祭司的角色,或是扮演先知的職責,這是錯的。因為他這樣做,也等於是違背了上帝透過先知撒母耳給他的教訓。

b. 第13至14節撒母耳說出掃羅後來的問題,就是王權將會被取代的預言。也為後來膏立大衛的事件留下伏筆。
c. 從第2節的三千名軍人,到第15節的只剩下六百人,可看出大家對掃羅的不信任,以及對非利士人的堅強軍事武力感到憂慮。

24.十四:1—23節,約拿單,是掃羅的兒子,也是個智勇兼備的武士。他曾在迦巴擊敗了非利士人(十三:3),現在又帶他的侍從官去突擊非利士人的軍營。結果他的判斷是正確的,且以單薄的兵力,成功地突擊了非利士人的軍營,這件事還導致整個非利士軍營的大亂,也給掃羅帶來擊退非利士人軍隊的機會。從這件事可看出約拿單是個很有才智的軍人,相對的,掃羅是個優柔寡斷的將領;約拿單是個很有信心的青年,相對的,掃羅則是個沒有信心的領導者。

a. 第6節約拿單對他的侍從官說,要去突擊那些「未受割禮的人」,意思是指有信仰上帝的人,怎能輸給那些心中沒有上帝的人?或是說:沒有信上帝的人,怎能打贏上帝的軍隊呢?不可能!

b. 第18節有的譯本將「以弗得」作為「約櫃」。掃羅很想先清楚上帝的意思,因此想用「以弗得」詢問上帝的意見,可是因為戰事突發的太快,且發展的幾乎沒有時間再詢問了,因此,就隨即出兵擊打非利士人,也因為這樣,再次整合了原本已經有點散漫的以色列軍隊。

25.十四:24—52節,這段經文再次說明掃羅的兒子約拿單的智勇雙全,他不但知道怎樣帶兵,而這剛好呈現出掃羅的弱點,是個不適合帶兵的將領。若不是全體人民為約拿單請求,恐怕掃羅也會把約拿單處死,但是掃羅忘了後來以色列人能打敗非利士人,「從密抹一直打到亞雅崙」,就是因為他們吃了食物才有體力戰鬥的緣
故。
a. 第33節「吃了帶血的肉,得罪上主」,這是因為以色列人民不能吃帶血的肉,摩西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參考創世記九:4,利未記十七:10—11、十九:26,申命記十二:16),因為血是含有生命的。

b. 諷刺的是掃羅,他用祭司透過「以弗得」求問上帝,想知道誰得罪上帝,結果發現是自己的兒子約拿單,因為他帶頭吃蜂蜜,違背了掃羅的咒語。他一面表示要遵守自己與上帝的約定,若是掣籤出來後,即使是自己犯罪,或是自己的兒子,都將處死。可是當人民請求他不可傷害約拿單時,他卻又聽從人民的話。

   第47至52節是記述掃羅的功績,在他的任內確實有了許多成就,至少在他的時代,以色列人民可以除去許多國家的外患。而最主要的戰役就是與非利士人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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