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導讀(1~30)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8-12 20:17
1. 民數記可以將之分成四個主要部份,一是第一章至十二章,這一部份是以色列人民準備進入迦南地,以及他們在曠野的旅程。二是第十三章至廿二章1節,這部份描述他們在加低斯因為違抗上帝的命令而導致延誤了行程。三是第廿二章2節至卅二章,這段記載以色列人民來到摩押平原,遙望著迦南之地。四是從第卅三章至卅六章,記載有關準備進入迦南地後,如何處理分配土地給各族的人民,以及設定庇護城的條例,和女子承受產業的條例。
2. 第一章是有關以色列人民第一次清點人口──戶口普查。時間是在他們出埃及後的第十三個月。戶口普查有一個重要的用意,就是開始要組成軍隊(3、20節)。也就是說,以色列人在曠野經過了這段時間後,要開始有自己的軍隊,準備以戰爭的手段進入迦南地。為了要組成軍隊,戶口普查以外,還要有更嚴密的組織,因此,從各族中選出代表。這裡也有了更明確的人數,總人口數是603,550人。要注意的是這人數是年滿二十歲以上的男丁才算。而這數目和出埃及記所記載的相同(參考出埃及記第卅八章26節)。不過,後來這些人都因為違抗上帝的命令而遭到譴責,除約書亞和迦勒以外,沒有一個人能進入應許之地──迦南(民數記十四:29,30)。這樣我們可以明白,當年出埃及的人數,保守估計至少超過一百萬人,甚至高達二百萬人之多。但另外要注意的是,普查出來的人口並不包括利未族的青年在內,他們的人口普查要另外計算,因為他們要負責聖幕的工作,包括遷移或是搭建都是由他們包辦。
3. 第二章是記載有關分配以色列各支派紮營的位置。可以看出是相當有組織化的開始,因為第一章談到組織,這一章就談到分配守衛的位置。這和一年多前,他們剛出埃及時那種紛亂、沒有組織的情況簡直不可同日而語。這裡特別要注意的是在第2節,說各族是「對著聖幕的四周紮」,這就變成一個四方形的樣式,每一邊三個族,表示每一族的人都與上帝有相當親密的關係。再者,每一族都有保護聖幕安全的責任,以民族的生命維護聖幕的安危,這也是他們在紮營的分配上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從第33節的「照著上主命令摩西的」,以及第34節的「以色列人都照著上主給摩西的命令做了」這兩個句子,可以看出「祭司」文獻資料的特點。
4. 第三章和第四章主要是有關清點利未族的人口,他們和前面第一章以色列民族12支派戶口普查時不相同,是因為他們有不同的工作──維護聖幕。分別計算,也是在表明他們是分別為聖的一族。
a. 第三章9節說明利未人的主要工作,就是成為服侍祭司的(亞倫和他的兒子之後裔),在第10節且相當清楚說明利未人的角色絕對不可取代。因為祭司的工作是神聖的,如果隨便,等於藐視上帝的神聖一樣的不可原諒。再者,由於長子是獻給上帝的,現在因為利未人作為替贖所有的長子(41節),因此,只要以色列人生下頭胎的長子,就必須付出贖金五塊銀子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47節)。
b. 在第四章一再強調擔任聖幕服侍工作的年齡必須是在30至50歲之間(3、23、30、34至48節),這是因為這樣的年齡屬於成熟、穩定的年紀。但在第八章23節卻說:「每一個二十五歲以上的利未人要在聖幕任職,五十歲時退休。」可能是有五年的時間受訓,或是所謂的預備期吧。
整個聖幕和聖幕裡所有的器具搬遷工作,沒有所謂貴賤之別,因為全體整合起來就是一個敬拜上帝的神聖會幕,這就像今天的教會一樣,所有的工作都是貴重的,為的是整體合一,以嚴肅、敬虔的心敬拜上帝。也就是說,凡是為敬拜上帝所準備的,不論是甚麼工作,都是神聖的。因此,在教會裡即使是清掃的工作也是神聖的。
5. 前面四章談的都是戶口普查的工作,以及利未人的角色,和搬遷聖幕應該要注意的事項。現在則是開始談及有關祭典禮儀的相關事務。
6. 五:1—4節,這短短四節,卻說出以色列人民對聖幕的重視。為了要保持聖幕的神聖,凡是被認為「不潔淨」的對象,一律不准進入參加敬拜的行列。所謂「營外」,整個以色列人紮營的地區,因為各族紮營在聖幕的四周,表示上帝的慈愛照顧到營區各族中。不潔淨者必須送到這些營區之外,才能避免污穢了聖幕的神聖和聖潔。
7. 五:5—10節,這段經文是非常有意思的,因為當摩西法律規定「要愛自己的鄰人
,像愛自己一樣」(利未記十九:18)的時候,已經在說明得罪鄰人,就像是得罪上帝一樣的嚴重了。這也就是為甚麼大衛王在拿單譴責他犯姦淫罪後,他第一句話說的是:「我得罪上主了。」(撒母耳記下十二:13)這段經文讓我們看到一個重要的規定,如果得罪人的事,使人因此變成對上帝不忠心,那就等於是得罪上帝一樣。這是因為聖幕是那樣神聖,因此,每一個人必須有潔淨的身體,也必須有忠實的人際關係。
8. 五:11—31節,這是一段懷疑妻子不貞的偵測方式。以現代的人來看,是很不人道,且違背兩性人權平等的原則,因為這裡只說丈夫懷疑妻子不貞,卻沒有說明如果妻子懷疑丈夫不貞時怎麼辦。這當然和當時的社會背景有關,距離現今已經有近四千年時代的社會,用今天的標準看這則法律,必定是落差相當大。
這段法律只特別出現在這裡,其他經書都沒有記載。最主要是說明人和上帝的關係,也必須像夫妻間的關係一樣的潔淨。以色列民族一直自認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如同夫妻之間的關係一樣,上帝是丈夫,以色列民族是妻子。妻子必須對丈夫絕對忠實,這是他們一再強調的觀念,為的是要表示對上帝絕對忠實。可惜的是,他們雖然這樣自喻,卻往往沒有這樣實踐出來(參考何西阿書)。雖然將上帝和人的關係比喻為夫妻,但是,我們也清楚,上帝不會用這種測試妻子是否忠實的方式來測驗人,因為上帝看人的內心意念非常清楚。人卻無法如此。也因此,人才會用這種方式來測試妻子是否忠實。
9. 第六章最主要談的是關於離俗人(和合本用「拿細耳人」)的條例。所謂離俗人,意思就是指分別為聖。他們和祭司或利未人最大的不同,乃是祭司和利未人都是終身的職分,而離俗人是一般人士(無論男或女),為著某種節期,或是特定的一段時間,許下特殊的意願,將自己分別為聖奉獻給上帝。在這段期間,不可以喝酒,包括以葡萄製成的東西,例如醋或葡萄派、餅之類的食物,因為葡萄代表的是迦南文化。也不剃頭削髮,這表示「自然」,生活回到自然的型態。參孫最出名的事件,就是因為違反離俗人的神聖約定,將留長頭髮的事告訴女人黛利拉,結果也因此失去了力量(士師記十六:19)。不可接觸屍體,因為那代表著不潔淨。他們必須用嚴謹靈修的方式過簡樸的生活,例如施洗約翰就是典型的離俗人,士師記中的參孫也是離俗人(拿細耳人)。先知阿摩司就曾譴責以色列人民輕視離俗人,強迫他們喝酒,使他們放棄過簡樸嚴謹的生活(阿摩司書二:12)。
10.六:22—27節,這是一段傳道者最喜歡用的祝禱詩歌。賜福,表示有生命力,能夠延續生命的力量。保護,是同在的意思。施恩,表示給予榮耀之意。這種榮耀是因為有上帝同在顯現出來的。例如,莊稼、家畜等都有好的收成,因此得到鄰居的讚美、欣慕,顯現出上帝特別的慈愛。平安,表示完美、喜樂、滿足。約翰福音記載耶穌曾提及他帶給人類的平安:(1)他留下與世人不同的平安(約翰福音十四:27),(2)在他裡面有真實的平安(約翰福音十六:33)。
11.第七章可說是摩西五經(指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等五本)中最長的一章。最主要是在介紹以色列十二支派的代表者,他們也是以色列各支派的領袖(長老),他們代表著以色列各支派民族來到聖幕裡獻祭給上帝。這裡也充分顯示出「祭司」文獻的特色,就像在描述創造的過程一樣,很有順序的一一介紹,並且強調獻祭的過程是相當有秩序的,先從東邊營區三族:猶大、以薩迦、西布倫等,接著是南邊營區三族:呂便、西緬、迦得等,再來是西邊營區三族:以法蓮、瑪拿西、便雅憫等,最後是北邊營區三族:但、亞設、拿弗他利等。作者用「第一天…」這種方式介紹,就像在介紹上帝的創造時所用的重複句型。再者,每個支派所奉獻的物品都是一樣的,這也說明了一點:無論哪個支派,在上帝的面前都是一樣的,沒有強弱之分,或是大小之別。
我們無法瞭解第89節所描述的景況,但是至少作者告訴我們,上帝親自降臨在聖幕中,且親自與摩西講話,是透過約櫃出現在人的面前。這表明了存放約櫃的地方,也是上帝顯現的地方。也可以這樣瞭解:與上帝立約的地方,就是聽到上帝與人對話的神聖之地。
12.第八章最主要是談及將利未人分別為聖的條例。在前面的第三、四章是談及有關普查利未族人口,並且說明他們的工作職責。現在則是說明他們分別為聖的禮儀。注意第10節,按手禮儀是由以色列人民全體的手放在利未人頭上,原因是他們代替的是全體以色列人民的長子(18節)。他們主要是協助祭司執行聖幕裡祭典的工作。第24至25節說他們工作的年限是從二十五歲至五十歲,但是在第四章35節中卻說年齡是從三十至五十歲。有聖經學者認為:(1)可能前五年是屬於學習的時期。(2)另一種可能是因為戰爭死傷的人太多,以致於聖殿的祭典禮儀工作缺少了人手。(3)也有人說以前的三十歲,是因為在曠野時代的會幕時期,搭帳棚的生活,各樣設備都簡單人力足夠。後來提早到二十五歲,是因為聖殿已經建造完成,管理範圍廣闊繁多,需要的人手較多,因此,將年齡提早到二十五歲開始。由此可知,第四章和此章的資料來源,可能是因為時期不同,已經有了時代的變化。
13.九:1—14節,這是談及有關逾越節要遵守的規矩。和出埃及記第十二章、利未記第廿三章所記載關於逾越節的相關細則雖然不同,但卻可以互補。在出埃及記第十二章記載以色列人民出埃及之前一夜,第一次守逾越節,然後他們出埃及後,經過三個月的時間,走到西奈山下(出埃及記十九:1),在這裡經過了一年的時間,守逾越節的時間來臨。以後都是依照規定在每年正月十四日舉行,且是所有的人(包括外僑在內)都必須參加。因此,這裡記載的逾越節,可以說正式將之法律化,並將那些因為觸摸到屍體,而成為不潔淨的人,以及外出遠行而不能守逾越節的人作明
確的時間規範,使他們也能得以有機會「補課」。因為任何一個以色列人如果沒有遵守逾越節,就會被看成是「局外人」一樣。
14.九:15—23節,雲彩,這是象徵著上帝同在的記號。耶穌在山上變了形像,也是雲彩籠罩在門徒中,且從雲彩中有聲音出來(馬可福音九:7)。出埃及記第十九章說,當人民聚集在西奈山下時,雲彩出現籠罩在山頂,上帝說要在雲彩中出現來對人說話(出埃及記十九:9、16、廿四:15—16)。雲彩,成為以色列人民移動的依據,雲彩動,他們就動;雲彩停,他們就停。聖經的作者用「他們都遵照上主的命令拔營」這句話來形容以色列人民確實尊崇上帝的話。也因為這樣,他們才能走過這四十年的曠野生活。
15.十:1—10節,是否要啟程,或是要停留,以色列人民全憑著雲柱作決定,因為雲柱表示著上帝的同在與否。但是,一百多萬人口要啟程,可不是用口喊的,早期又沒有擴音器廣播,因此,吹號的喇叭就成為非常重要的信號器。第1至7節是有關拔營或紮營的喇叭信號。同樣的喇叭也用來吹奏作警告的信號,第9節說明了這項功能。而這個信號器也用來提醒人民節期的時刻來臨(10節)。從這裡可以看出,此時的以色列人民已經是很有組織的團體,和剛出埃及的時候已經大大不相同。
16.十:11—28節,第11節說以色列人民在西奈山下紮營前後總共有十三個月又二十天。第13節可以說是整個曠野行動的中心思想──遵照上主給摩西的命令前進。這句話不僅表示他們對上帝的順服,也在說明整個族群的活動都是很有組織、秩序的。
17.從第十章29節開始到廿一章35節止,這段經文都是記載以色列人民朝向應許之地的經過。
18.十:29—32節,這一段資料很可能是後來加入的。摩西懇求他的內兄何巴作嚮導,幫助他帶領以色列人民走這段漫長的曠野旅途。何巴,在這裡說是米甸人,在士師記第一章16節說是基尼人。這兩族的人都居住在曠野,遊牧民族,且有不少人相混雜居住在一起。他們對於煉銅的技術很有心得,後來以色列人民因為得罪上帝,上帝要他們鑄造銅蛇掛在柱子上,這銅蛇很可能就是出自基尼人的手。
在前面說有雲彩當作他們拔營啟動或停止紮營的記號,但是,要走向哪個地方,卻是需要對曠野熟悉的人帶路。摩西找到對此方面相當有經驗的「小舅子」來幫忙,也可看出他的用心和智慧。
19.十:33—38節,這段經文描述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啟動或停止時的情形。摩西無論是啟動或停止,都會先祈禱。他懇求上帝讓他們有平安的旅途,也感謝上帝讓他們可以停留下來休息。今天許多信仰美好的基督徒在生活上也是如此,無論是外出,或是返回家裡,都會獻上感謝和祈禱。
20.第十一章是民數記中很重要的一段文獻。
以色列人民向摩西抱怨沒有好的東西吃,這並非第一次,在他們剛出埃及的時候,因為遇到缺水,就抱怨(出埃及記十五:22—25);然後遇到缺乏糧食,也是抱怨(出埃及記十六:1—5)。曠野,絕對不是一條易行的道路,就像奔走天國之路一樣,耶穌說那是一條「窄門」之道,能夠尋找得到的人不多(馬太福音七:13—14)。由於曠野生存不易,因此,可以想像得到上帝要摩西將以色列人民帶出埃及後,就進到曠野之地,一定有很特別的原因,這是和要將他們在埃及四百餘年的心思意念全部洗滌乾淨有關。要讓他們知道,人生存不是倚靠食物,也不是倚靠人的力量。生命是在上帝手中,必須用謙卑的心回到上帝面前才能得到永恆生命的力量。
a. 第4節說引起怨言的是外族人。這讓我們知道出埃及時,並不是只有以色列人而已,而是包括了外族人在內。這些人可能是奴隸,或是雇工者,他們看到以色列人逃出埃及,也趁機逃跑。但是他們卻在以色列人民中成為煽動者。
b. 從第5節可以看出埃及是個物產豐富的國家,但是曠野則是寸草不生之地,上百萬的人要吃、喝,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人抱怨根本就不足為奇,但是天天聽抱怨的聲音,即使是很有耐心的人也會受不了,難怪他會對上帝說,人民這樣的抱怨,等於是一種折磨(15節)。另一方面,這也讓我們看出,如果沒有上帝的神蹟幫助,即使摩西有天大的力量也是枉然。摩西最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就是將困難放在祈禱中,祈求上帝的幫助。
c. 「七十個受人尊敬的長老」,這和出埃及記第十八章記載摩西的岳父葉特羅提議是相近的,他告訴摩西,不要自己一個人擔當所有的重大事務,可以將之委託人民中的領袖。因此,摩西接受建議後,將人民組織起來,並且選出「能幹的人」來幫助料理人民的事。這些人就是這裡所說的長老。不過在這裡很不一樣的地方,是這七十位長老都被帶到上帝面前,上帝要把賜給摩西的靈「分給他們」,使他們能幫助摩西分擔責任」(17節)。
d. 由於以色列人的抱怨,也引起上帝的生氣,因此,上帝決定讓以色列人有足夠的肉可吃,且是夠到他們不能承受的程度(20節)。上帝提供的肉品,是鵪鶉。這種鳥在春天大批飛越地中海,在早秋向南折回,在途中經常被漁夫或是農人捕獲。詩篇的詩人描述這件神蹟時說:「他使東風吹起;他又運用威力激起南風。他使飛鳥像沙塵降落,給他們肉食多得像海灘上的沙;飛鳥降落在營中,在帳棚的四周。他們都吃,且吃飽了;上帝照他們所要的給了他們。」(詩篇七十八:26—29)這個神蹟也說明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在上帝手中,沒有不能成就的事,就如同摩西在懷疑怎能提供給數以百萬計的人民有肉吃的時候,上帝回答的話所說的:「我的能力有限嗎?你就要看見我說的話會不會實現!」
e. 為甚麼會造成許多人死亡?第33節說上帝向人民發怒,降瘟疫給他們。其實是因為人民暴食的結果,或是因為沒有將這些肉煮熟了才吃,造成的食物中毒現象。詩篇的詩人說,他們是因為貪婪造成的後果(詩篇七十八:30),在第32節說「每人至少捉到一千公斤」,這雖然是有點誇張的說法,但卻是指出以色列人對長久沒有肉吃的渴慕和貪慾。
21.第十二章是發生在摩西家裡的事件。從第1和2節比較,可以發現因為摩西娶古實(也是含的後裔,請參考創世記第十章6節)女子,引起他的兄姊不高興,其實只是藉口,真正的原因是在第2節,因為嫉妒摩西在以色列人民中的地位日漸高昇有關。雖然亞倫是具有「大祭司」的高尚位階,但是在以色列人民中的地位還是遠不及摩西的角色。
第3節說出摩西的為人是「比世上任何一個人都謙虛」,連上帝都喜歡與他面對面說話,能得到這樣的恩典的人確實不多。而在這件事上,上帝只懲罰美莉安,沒有同樣懲罰亞倫(9至10節),到底原因在哪裡?美莉安所受到的懲罰是得了痲瘋病,這是當時的人看為非常嚴重的一種病,必須從人群中隔離出來,居住在營外(利未記第十三章)。當眾吐口水在他人臉上,那是極大的羞辱(請參考申命記廿五:9—10)。這一章也說明了,上帝所揀選的僕人,不要隨便輕視,因為輕視上帝親自揀選的僕人,如同輕視上帝一樣。
22.第十三、十四兩章都是記載有關摩西派人先去迦南地窺探的事。這是為了要瞭解以後要居住在迦南地,必須先進行的實地勘查。摩西差派的方式是每個族派出一名代表,共計十二個人。他們主要勘查的項目包括有:人口、土地、國勢強弱、環境好壞(18至20節)等等。
當這些受派去窺探的人也帶回一支砍下來的葡萄枝,以證明當地確實是如同上帝所說的是流奶流蜜之地(出埃及記三:8),他們的報告裡說迦南當地的人民是如同巨人一般的高大,且強悍( 28節),且他們的城牆是相當的高大。單單由城牆的高大來看,就知道當地的文化、國力都是很進步的,因為城牆表示著建築的科技,和文化的記號。只是比較嚴重的事,是這些去勘查的人回來後,在民間散佈著一道消息,說以色列人比起迦南地的居民,就像人眼中的蚱蜢一樣的渺小(33節)。這樣的傳言確實是影響到民心的安定。只有猶大的後裔迦勒堅持即使是如此,還是要去征服它,表示出對上帝賞賜該地的信心。
23.第十三章和十四章都是記載有關那些受派前去窺探迦南地之後,他們帶回來的消息,以及因為他們的報告所造成的影響。在第十三章曾提到大多數去窺探的代表認為,比起迦南人,以色列人民就「像蚱蜢一樣渺小」。在第十四章則提起有兩位被派去窺探的人認為應該有信心進入迦南地,他們就是嫩的兒子約書亞和耶孚尼的兒子迦勒。但是他們兩人回來報告時卻差一點被以色列人民用石頭打死。
第十四章則是談及以色列人民聽到這些代表的報告後,產生很大的困擾,因為人民開始覺得悲哀,上帝要賞賜給他們的土地,竟然是可能再次使他們陷入奴隸悲慘生活之地,怎麼可能是這樣子的呢?他們甚至認為倒不如另選一位領導者來帶他們回埃及去。
24.十四:11—38節,這段經文說明了上帝對以色列人民的失望,雖然看過了神蹟,還是對上帝沒有信心,這一點讓上帝相當的難過。為了這件事,雖然上帝最後在摩西的懇求下,收回祂原本要用瘟疫懲罰這樣的以色列人民,但是祂決定讓二十歲以上的人,「沒有一個能進入那地」。請注意,這裡的「二十歲以上的人」,就是那些在戶口普查時,可用來打仗的壯丁。換句話說,這些人都深受埃及文化、思想的影響,認為埃及才是最堅強的國家,沒有認識上帝的神蹟,帶領他們走過紅海、經歷飢渴的日子比軍事武力更具有力量。他們是「奴隸性」甚重的人,這樣的人是不能成為新國民,建立新國家的。也因為這樣,他們進入迦南地的時間延長了,原本已經是目的地在望了,現在卻因此拖延到滿了四十年在曠野的時間才得以進入迦南地。一再埋怨上帝,對上帝失去信心的人,付出的代價是很大的!
a. 其實,在耶穌的時代,當時的猶太人領袖也是這樣,一再要求神蹟給他們看,他們才要信,但是耶穌拒絕了(參考馬可福音八:11—13)。
b. 第16節是很重要的一節,說出摩西對上帝最有力的懇求,為的是要讓更多人明白上帝的救恩和仁慈,即使像以色列人民那樣墮落,也要拯救他們、帶領他們。這就像先知以賽亞的詩歌中所描述上帝說的話──我這麼做是為了自己。我不要自己的名蒙羞;我不讓別人共享我的榮耀(以賽亞書四十八:11)。
c. 第36至37節說,散佈不誠實話的人,是上帝所不能接受的對象,因此,這些人都受到應該有的懲罰。
25.第39—44節,這段經文是記載以色列人民首次進攻迦南地,但卻是失敗的,因為上帝沒有與他們同在。他們硬是要去,是因為回來報告迦南人都像巨人,而自己的人像蚱蜢,使民心盡失、害怕,因此使上帝相當的生氣,結果為此延緩了近四十年的時間才能進入迦南地,且年滿二十歲以上的人都不能進入。因此,大家很失望且激動起來,決定要提早進入迦南地,因此自己就進攻迦南地。但是,摩西想阻止他們,因為若不是上帝的旨意,即使他們想攻擊也是枉然,結果不出摩西所料,他們的進攻是失敗的。這至少說明了一點:沒有上帝的允許,人想用自己的方式進入上帝所允許之地,是不可能的。
26.第十五章主要是談到有關獻祭的條例。這段有關獻祭的條例部份,特別強調用「細麵粉」,它是用小麥磨成的,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再者,和利未記第二章不同的地方,是這段經文詳細說明獻祭時用的物品量多寡,例如油多少公升、細麵粉多少公斤等。
這個獻祭的條例規定,不論是以色列人民或是外僑,都是同樣的條例,沒有區別。換句話說,只要是敬拜耶和華上帝的人,所要遵守的條例就是相同,不會有種族的區別。他們享有同等的宗教信仰權利(15至16節)。
再者,獻祭土產時最基本認識,是初熟的獻給上帝,這就類似頭胎生的家畜、長子一樣。例如「第一塊」用麵粉烤起來的餅,不是剩餘的,也不是在同時做一大堆中選一塊,而是第一塊烤好的餅。這表示著最先考慮、想到的就是上帝。這使我們想起在兩百多年前,一群清教徒抵達北美洲,第一次收成時,獻上感恩祭一樣,這也是他們每年十一月第四個禮拜四舉行感恩節的由來。
人也是軟弱的,有時會疏忽,或是不注意而犯錯,特別是那些寄居在以色列人民中的外僑,因為不熟悉以色列人的法律,或是這些相關的祭典禮儀等之條例,這章也提到可用「贖罪」的方式獻上規定的祭品(22至29節)。可是如果屬於「故意犯罪的」,則是出自藐視上帝的態度,那是罪無可赦(30至31節)。所謂故意犯罪,在新約福音書中,耶穌清楚地指出那是「褻瀆聖靈」,永遠不能得到赦免(馬可福音三:
28— 29)。
27.十五:32—36節,這是個違反誡命規律的實例,是作為前面第30至31節「故意犯罪」的例子,因為大家都已經知道違反法律是不可以的,遵守安息日是所有以色列人,以及外僑、奴隸都必須遵守的誡命。我們可以這樣說,全本聖經都是在強調遵守安息日的重要性。先知耶利米甚至認為猶大會亡國,是和故意違反了守安息日的誡命有關(耶利米書十七:19—27)。現在有人還「故意」不遵守,因此被判定是死刑。這個例子就像利未記第廿四章10至16節所記載的例子,都是在解釋「故意犯罪」的實例。
28.十五:37—41節,這段經文和申命記第六章4至9節都是被以色列人看成是聖經中的所謂「示瑪」(Shima),意思是最重要的經文,是所有以色列人必須牢牢記住的規矩。耶穌當年也是穿有繸子的衣服(請參考路加福音八:44)。在這些繸子的上面寫著誡命、規例條文,但是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為了表示他們重視誡命、摩西法律,故意將這些配戴在身上的繸子加長了,為的是要炫耀自己在遵守誡命、摩西法律的事上比別人更用心。
29.第十六章應該是由兩組事件編輯而成的,都是記載有關以色列人民對摩西的不滿。一則記載帶頭反抗摩西的是利未人以斯哈的兒子可拉,原因是他們覺得自己利未人的地位比祭司(亞倫的後裔)還低(10節),因此,說摩西是「高抬自己,高過上主的會眾」(3節)。套一句現代用語,這是「權力鬥爭」的赤裸裸的表現。他們的看法牽扯到對於聖幕祭典各項禮儀,扮演的角色輕重的認知,認為利未人並不比亞倫的後裔差,可是在以色列人民中的地位卻比祭司階層的人低。而摩西的回答認為,在敬拜的事上,沒有所謂「大、小事」之別,敬拜上帝是一種光榮(9節)。
這種問題也繼續在今天發生,有人認為當長老、執事,在教會的地位比較「大」,有的人認為在教會組織上取得某種位階就是「大」,但,聖經的教導是,只要是為福音所做的事,即使是一杯水、一碗飯、一件衣服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事(馬太福音廿五:31—46)。若沒有這樣的認識,福音就失去了意義。
a. 另一組事件是記載有關大坍和亞比蘭、比勒的兒子安,和另外兩百五十個有名望的領袖。這個反抗規模可說是很大,因為連人民選出來的領袖都不滿摩西的領導,如果處理稍微不慎,可能就會引發嚴重的分裂。這個事件也可說是以色列人出埃及以來,最嚴重的一次。他們的不滿和上次埋怨上帝的事件所引發延緩進入迦南地有關,他們認為摩西欺騙他們,使他們不能得到流奶與蜜之地( 14節),因此,有意另立一位領導者,這情形和第十四章4節發生的事件很類似,認為摩西已經不能再繼續領導他們。
b. 第19節是很重要的一節,因為這一節說明可拉所帶領的這些反抗的人民領袖、民眾與摩西、亞倫對峙著,大有分門派別的架勢。但也就在此時,上帝出來干預,原因是摩西、亞倫是上帝所揀選的僕人,上帝會進行干預,否則祂的僕人就無法完成所交代的使命。上帝的干預是要摩西、亞倫離開這些人,因為祂要施行審判──懲罰背叛的人民和領袖。
c. 第22節摩西提出的懇求,和亞伯拉罕為所多瑪城、蛾摩拉城的懇求是一樣的,即公義的上帝不會將無辜的人和有罪的人一起滅亡,這絕對不是公義的上帝的作法。結果是如同摩西所提出的,那些想要叛亂的人和他們的家人受到懲罰。
d. 從第36節開始,通常被看成是第十七章的開始。談及有關前面那些叛亂者手上所持的香爐,因為他們背叛上帝,也因此,他們的香爐就成為不潔淨的記號。上帝要亞倫將那些香爐拿來打作碎片,包裹著祭壇。然後用另一個事件說明這個祭壇有贖罪的功能。也從這段第36至50節的經文中,作者要表明摩西、亞倫後來成為人民尊崇的領袖和祭司,不敢違抗的原因。
e. 以利亞撒是亞倫的兒子,後來繼承亞倫當大祭司(二十:25—26)。
f. 以色列人民為了這兩次的背叛,死去的人數不少,已經超過一萬四千七百人。這章所記載的這些事件,最主要是在說明這群由埃及被摩西、亞倫帶出來,已經習慣奴隸生活的以色列人民,上帝如何建立他們共同生活的秩序,以及如何使他們從心中去除奴隸思想,成為知道感恩、負責的人民。讓人民學會知道尊敬、聽從上帝所揀選的僕人。
30.第十七章是繼續前面第卅六章36節以後的故事。
a. 杖,在希伯來文和「支派」同字。因此,這裡雖然是說「杖」,也有「支派」的意思。注意第5節說,上帝「所揀選那人的杖會發芽」這句話。發芽,表示有生命力,因為發芽,才會開花。表示生命的豐富。在舊約聖經所代表的意思是指以色列國將會復興。例如以賽亞書第廿七章6節:「在將來的日子,以色列人民,雅各的子孫,要像樹一樣扎根;它們要發芽、開花,遍地結滿果子。」先知何西阿預言在上帝醫治好後的以色列人民,將會「長出新芽,像橄欖樹一樣美麗;他們要發出芬芳,像黎巴嫩的香柏樹。」(何西阿書十四:6)
b. 結果十二支杖只有亞倫所代表的利未支派的杖發芽。這件事最主要是肯定利未支派在以色列民族中的地位,乃是上帝所喜悅、揀選的僕人。其實,有鼓勵利未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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