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申命記這本經書

  只要看看今天猶太人在教導他們的子弟,必須在十二歲以前會背誦摩西五經,且會默寫出埃及記和申命記,就可以知道申命記這本經書在他們民族中所佔的地位有多高。有人形容申命記是一本相當有「人道精神」的法典,如果我們仔細去品讀,這樣形容申命記是非常恰當的,因為全世界確實沒有一本法典是規定人民要照顧「貧窮人、外僑、孤兒、寡婦」的,即使是在現今所謂「文明」的時代,也找不到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典會訂定這樣的法律。但是早在兩千多年前,猶太人的法典就已經明文規定這樣的法律,這是非常不簡單的。

  所謂申命記,意思就是「重述法律」。顧名思義就是將前面幾卷經書中所說有關法律的事再次重述一次。也因此,在這本經書中,我們會發現許多資料都是在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中已經有記載過的。其實,如果我們仔細閱讀,就會發現它不僅是再次重述摩西法律,且是將以色列人的傳統、出埃及的經驗、被上帝揀選,以及上帝在西乃山對他們的啟示等經歷都溶入在本書卷中。

編寫此經書的主要目的

  很可能就是像第十七章18至20節記載的:「王登基之後,利未祭司要抄寫一份上主的法律給他。王要把這卷書放在身邊,終生研讀,學習怎樣敬畏上主,切實遵行裡面所記載的一切法律誡命。這樣,他就不致驕傲,違背上主的命令。他將長久統治;他的子孫也將繼續統治以色列。」這本經書最主要是要國王知道怎樣將上帝的話用在他的國家裡,為的是讓有權力的人知道謙卑,知道如果沒有上帝的話語作基礎,即使是擁有世上的一切,人也將是枉然。這可以從列王紀下第十八至二十章猶大王希西家的故事,以及約西亞王的作為,可看出擁有上帝的話語,他們統治的時代,即使是有仇敵兵臨城下,還是得到上帝的庇護。可惜的是,人總是健忘的,且是常常以為自己很有能力,也時常忘了自己的軟弱,因此,分裂後的南北二國,真正遵守上帝話語的國王不多。

  再者,就如同申命記第八章17至18節所說的:「所以,不要以為你們是靠自己的雙手和力量致富的。你們要記住,那是上主──你們的上帝賜給你們力量,使你們致富的。他這樣厚待你們,因為到今天他仍然信守他與你們祖先所立的約。」之所以會這樣強調,其背景必然是因當時的以色列人民多數已經忘記了遵守上帝話語的重要性,他們忘了祖先曾與上帝立過生命之約。因此,編輯此本經書主要是要帶人民重新回到上帝的話語,知道以守約的態度過嚴謹的生活,才是社會安定之道,也是上帝賜福的主要來源。

  從這樣的觀點來看申命記的話,這本經書有可能就是比較晚期的時候完成的,而不是像一般所說,是摩西時代所寫的。我們可以這樣說,作者收集了摩西時代的法律精神,編撰了這本以當代社會背景說出一個主題中心:遵守上帝的誡命。因此,申命記第六章4至9節就成為這本經書的中心題旨:「以色列人哪,你們要留心聽!上主是我們的上帝;惟有他是上主。你們要全心、全情、全力愛上主──你們的上帝。今天我向你們頒佈的誡命,你們要放在心裡,殷勤教導你們的兒女。無論在家或外出,休息或工作,都要不斷地溫習這誡命。你們要把這誡命繫在手上,戴在額上,寫在家裏的門框和大門上。」這段經文就成為以色列人民看為最重要的經文,不能忘記,且要每日背誦的「示瑪」(Shima)經文。

本書的主要內容

  申命記可以說比較像一本講道集,因為全書除了開始有短短的序言(一:1—5),以及最後第卅一至卅四章是結論,提到摩西最後的詩歌、遺言(包括祝福)、死和埋葬外(卅一:1—卅四:12),其餘的部份都可說是講道篇(或是演講)。可以分成下列四個段落來看:

  1. 第一篇從第一章6節至第四章40節,這一部份是在回憶過去歷史,向百姓闡明上帝如何在過去的日子裡帶領他們。從出埃及到曠野,上帝如何帶領他們對抗敵人,分配土地給他們的情形,以及他們如何背叛上帝,激怒了上帝的經過,和上帝怎樣寬恕他們,赦免他們,繼續帶領他們進入那應許的土地。勸勉他們要以「唯獨上帝」,不可以敬拜其他的神明。然後在第四章41至49 節以附錄的方式,記載摩西指定在約旦河東邊設定三座城作為庇護城。

  2. 第二篇從第五章至十一章,在這部份主要是重申在何烈山上所得到的上帝誡命之重要性。重申遵守上帝十誡的精神才是整個民族生存的依據,並且勸勉以色列人民要以感恩的心來順從上帝的帶領。從第九章描述以色列人民如何背叛上帝,引起上帝的憤怒。然後上帝又重新頒發誡命。再次勸勉以色列人民必須記得謹守上帝的誡命,並且將上帝的誡命教導他們的子孫。在第十一章13至21節,也是一段以色列人民列為每日必須背誦的「示瑪」(Shima)經文。這段「示瑪」經文與第六章「示瑪」有一點不同的地方,是這裡說遵守上帝誡命,他們就能在地上享長壽──天地存在一天,他們就住在那裡一天。

  3. 第三篇從第十二章至廿七章,這一部份可以說是申命記的中心部份,是關於法律。它的內容包括了倫理、禮儀、人際關係等。

  a. 第十二章至十八章,是有關獻祭、敬拜禮儀等方面的規定。
  b. 第十九至二十章,關於祭司的條例、設置庇護城的用意,以及有關戰爭的條例。
  c. 第廿一至廿五章,有關個人、家庭以及社會生活的規範。也就是人際互動關係。
  d. 第廿六章是有關獻初熟土產的條例,以及十分之一奉獻的規定。
  e. 第廿七章以色列人民誓約表明願意遵行。是後來禮拜的一種範本。

  4. 第四篇從第廿八章至三十章,在第廿八章清楚擺明,如果他們遵守上帝的誡命、話語,將可安居樂業,長居久安。相反地,如果違背上帝的誡命,他們將必淪落到被放逐到外國成為奴隸,失去現在所有的一切。而第廿九章是再次敘述上帝怎樣與摩西立約的經過,這約的主要內容就是要他們記住「唯獨上帝」,不可以有別的神。第三十章則是摩西最後的勸勉,他以「呼天喚地作證」的方式,要以色列人民確實遵守上帝的教訓,因為那是牽涉到整個民族的興盛與滅亡的區別。

本經書的作者是誰

  自古以來,申命記一直被看成是摩西寫的(卅一:9),但在第十九世紀的時候,這樣的看法受到質疑,因為在這本經書中,可以看到許多規定都和主前六二一年的宗教改革有密切關係;依照列王紀下第廿二章的記載,猶大約西亞王在位的第十八年,大祭司希勒家在聖殿發現了法律書而採取淨化耶和華宗教信仰的改革運動,就是將聖殿本身以外,所有外國的敬拜儀式都清除掉,並且將逾越節的慶祝遷移到聖殿中舉行,在此之前,逾越節的慶祝都只限於在家庭中舉行,但在舊約中,我們看到申命記是惟一記載將敬拜上帝的地方特別「選定」出來(請參考十二:5、11、13—14、18、21、26、十四:25、十五:20、十六:2、5、11、15、16、廿六:2),這些都和當時約西亞王進行摧毀所有地方神壇,唯獨尊耶路撒冷聖殿為敬拜的地方的作法有關。

  再者,申命記第五章12至15節,有關十誡第四誡守安息日的規定,認為要守安息日,是因為以色列人民「曾經在埃及作過奴隸」的緣故。比較一下出埃及記第二十章8至11節的記載,守安息日是因為「上主在六天裡創造了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緣故。顯然二者之間有明顯的差別,而在耶利米書第十七章9至27節則清楚提到,耶路撒冷的毀滅則與以色列人民忽略了守安息日有關。因此,在逃亡於巴比倫帝國後,他們深切的反省,開始從守安息日的規律做起,作為悔改認罪的第一要件。以這個角度來看申命記,則此書即使是出自摩西寫的,也因為經過了相當長的時間,當中已經有了許多的修改、增刪。

  申命記這本經書確實對後代聖經編輯工作影響很大,我們甚至可以說,後期聖經作者受到申命記派學者的影響甚多,特別是在先知文獻裡,都很容易找到申命記派思想的脈絡。細讀申命記,會幫助我們重新思考兩件事:(1)我們該用怎樣的態度看信仰的問題。(2)如何使我們的信仰落實在實際的社會、家庭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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