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導讀(1~18)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10 12:34
1. 以弗所書是否是使徒保羅所寫的,至今還是聖經學者探討的問題,越來越多的學者認為不是使徒保羅寫的書信,而認為是一封供給當時在亞細亞眾教會信徒閱讀的書信。不過也有可能是使徒保羅要他的助手替他寫這封信,他將大意說清楚後,助手寫的時候,開場白就以「我是保羅」的樣式寫這封書信。
2. 這封書信最中心的信息應該是在第一章22至23節,說耶穌基督乃是教會的元首,教會是耶穌基督的身體。認識這個重點後,讀此書信就會明白使徒保羅所說的,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在耶穌基督裡,大家都是「上帝子民的同胞,是上帝一家的人」(二:19)的意義了。
3. 一:1—14節,第1至2節就像寫給其它教會書信一樣,開頭都會有寫此書信的人請安話語。再者,也像寫其它書信一樣,使徒保羅都會先自我介紹是「基督耶穌的使徒」,就如同他寫羅馬書、哥林多前書、後書、加拉太書等一樣。特別是他寫給加拉太教會的信中,開場就很強調地解釋自己之所以成為「使徒」,並「不是由於人的選召,也不是受人的委派,而是耶穌基督和那使他從死裡復活的父上帝指派的」(參考加拉太書一:1)。使徒保羅之所以會用這樣的開場白,最主要是當時教會裡有一股反對他的聲浪,認為他沒有跟隨耶穌基督傳福音,且在福音開始傳播時,還是迫害者。現在卻成為福音事工的播種者,這點讓當時許多猶太基督徒相當無法接受。但是真正的理由是使徒保羅在外邦地區傳福音時,反對要求外邦人必須先接受割禮才得以進入教會,他一再強調耶穌基督就是拯救的中心,有沒有割禮,已經不是最重要的事了,這一點使他和保守的猶太基督徒之間有很大的隔閡,甚至因此演變有些人還為此事到使徒保羅所開拓起來的教會去,說使徒保羅所說的不是「福音」,因為他沒有教導外邦人先接受摩西法律規定的割禮,這就是使徒保羅在傷心的「另一種福音」(參考加拉太書一:6—10)。因此,他強調自己的「使徒」角色和身份,主要是在說明他所傳的福音,是真實的,是與復活的耶穌基督有不可分開的關係。
a. 從第3至14節可以說是所有書信中最長的「一句話」,因為在希臘文就是用一句話的形式寫成的。我們可將之分成三個段落來看:
b. 第3至6節,請注意第4節,使徒保羅喜歡談到「揀選」,除了他說自己是上帝親自的揀選外,這裡他說到所有信耶穌基督的人,都是早在上帝創造之前就已經決定要揀選的對象。會有這樣的看法,是一個高超的信仰體會才會有的。換句話說,這句話本意在說明的是:不是人有甚麼好,才會得到上帝的揀選、賞識。而是因為在整個拯救計畫中,決定了要找哪些人來成為祂的同工(參考哥林多後書六:1a)。由於上帝是聖潔的,因此,成為上帝的同工者也必須是過聖潔生活的人(參考利未記十一:44、十九:2,申命記十四:2—3、廿三:14、廿六:19,羅馬書十二:1—2)。要注意
的是,成為聖潔的人,是因為揀選帶來的結果,是有聖靈的力量充滿所結出的果實,不是因為人自認為「聖潔」,才使上帝想到要揀選這個人。
c. 第7至12節,中心經文在第10節,上帝的計畫是將一切都歸屬於耶穌基督。這說明了一個基本信仰認識:拯救,是包括了一切受造之物。不是只有人類而已。這樣的信仰認知與創世記第三章提到的,人犯罪後,上帝懲罰人時,連帶的是受造物也受懲罰,因為人與整個受造的宇宙存在是息息相關,不能分開的,原因是人受造,是為了與上帝同工管理受造物。人犯罪,連帶的使受造物受連累,受罪的連累。相對的,人得救,也就是整個受造物得到恩典。
d. 第13至14節,這兩節很重要,提到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就帶著聖靈所作的記號,是真理的記號,不再是有分別族群的「你」與「我」之間的區別,這也是此書信的
中心信息。
4. 一:15—23節,就像我在前面提起過的,此書信最中心的思想是在第22至23 節說的,基督就是教會的元首,教會是耶穌基督的身體。換句話說,所有信耶穌基督的人,都是結連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彼此沒有分別貴重或卑賤,或是大與小的區別。因為都是屬於基督耶穌救贖的對象。都是屬於一個共同信仰團契一份子。
請注意第17節「聖靈會給你們智慧」,這裡所說的「智慧」,指的是「認識上帝」的意思,是明白有關上帝的事。一個人能夠明白上帝的事,不是來自人自己的努力或能力,也不是人的學識背景高低,都不是這些,而是來自上帝的啟示(請參考哥林多前書一:21— 25)。
5. 二:1—10節,將這段經文與第一章13節對照來看,就會比較清楚了;在第一章13節提到信耶穌基督的人,就屬於上帝作印記的對象,上帝作印記的主要目的,就是使這個人的生命從死裡與耶穌基督同復活。也就是在這一章開始所說的「從前」是死的,現在因著信耶穌基督,成為復活的人,是和耶穌基督同復活的人。但請注意,使徒保羅說,享有這種恩典的人,並不是因為自己有甚麼能力才得到的,而是憑著信心得到的。信心,是對耶穌基督絕對的仰賴,因耶穌基督改造了我們。
如果行為能使人得救,那就談不上所謂的「恩典」。使徒保羅談及「恩典」時,指的是:本來不是人應該得到的,現在卻因為耶穌基督的緣故,上帝毫無代價的,就賞賜給人。這才是恩典的意思。如果因為人的能力可以得到,那麼人會說是靠自己。但是,基督教的信仰說不是這樣,是指人無能力也不配得到的,卻因為上帝的慈愛的緣故,在耶穌基督裡,上帝願意毫無條件地賜給人類。這樣,人是白白得到這特別的恩典,人不能用之來誇口,只能分享而已。
6. 二:11—22節,這段經文可以說是使徒保羅傳福音事工中一再努力要傳述的信息──在耶穌基督裡,無論是外邦人或是猶太人,大家都是上帝所鍾愛的兒女,因為大家「從前遠離上帝,現在卻跟基督耶穌結合」在一起,並且「藉著他的死,已經接近上帝」(13節)。是因為耶穌基督的緣故,使原本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隔閡的「牆」倒塌了(14節)。因為耶穌基督乃是教會的元首,教會是耶穌基督的身體,因此,所有信靠耶穌基督的人,都是建基在耶穌基督的基礎上。沒有耶穌基督,就沒有結合的中心點(20—21節),有耶穌基督,就沒有所謂外邦人與猶太人之分。使徒保羅在傳道旅行中,對外邦人傳述這個信仰觀念,也在猶太人中努力,希望他們能接納外邦人成為他們的兄弟姊妹。耶穌基督來到世上,他死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恩典,就是將原有猶太法律的誡命規條給「廢除了」,目的是要使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藉著耶穌基督「成為一種新人」( 15節)。就如同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所說的:「無論誰,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哥林多後書五: 17)基督徒就是「新造的人」,應該有新的生命價值觀念和生活態度出現在眾人面前。
7. 三:1—13節,第1節使徒保羅用一個嶄新的名詞「囚徒」。他說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囚徒」。他寫此書信時,很可能是關在羅馬監獄中,他是為了要上訴羅馬皇帝,因此被押解到羅馬去,他本來是可以得到無罪釋放,可是他拒絕這樣的機會(請參考使徒行傳廿六:31— 32),寧願被押到羅馬去,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要在羅馬皇帝面前見證耶穌基督的救恩,為了傳福音的緣故。因此,他自稱是耶穌基督的「囚徒」。再者,古代的囚犯和今天一樣,都是沒有自由的人。使徒保羅用這個的詞,也是在表示他是被耶穌基督「抓」到的。
a. 如果將這樣的說法比較舊約先知運動,就會知道在他們心中的想法是一樣的;不是他們自己想當先知,因為先知往往都會過得很痛苦,不是被殺害、迫害(請參考馬太福音廿三:29-30),就是被自己的同胞棄絕。因此,沒有人喜歡當先知。上帝揀選摩西去帶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時,他是一再推託說自己是沒有口才、能力的人(參考出埃及記三:11、四:10—13),先知以賽亞形容自己被上帝「抓」到時,說「完了」(以賽亞書六:5),而先知耶利米則很清楚表示自己是「年輕」人,甚麼都不懂,甚至詛咒自己出生的日子,認為有夠倒楣的(耶利米書一:6、二十:14—18),先知約拿態度更特別,他乾脆就用「逃跑」的方式來躲避上帝的呼召(約拿書一:3)。
b. 雖然這樣,使徒保羅在這裡卻說,只有被上帝揀選的人,才會知道上帝所交託福音使命的「奧秘」(3節),所謂的「奧秘」,是指從前不明白,現在已經清楚。也因為明白,所以非常高興、喜悅。使徒保羅就是因為明白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救恩,因此高興得將生命都投入了傳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贖恩典之事工裡。這就是他所說的,已經將一切都當作垃圾看待,因為耶穌基督就是他生命中的「至寶」(參考腓立比書三:8),會有這樣的生命態度,就是因為發現了「奧秘」。而這「奧秘」,是來自上帝的啟示得到的。這也就是他在這段經文中所說的,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顯現出祂的奧秘,為的是要讓人回到祂的面前(三:12節)。
8. 三:14—21節,這段經文可說是使徒保羅的祈禱文,也可看出他對以弗所教會的愛,從這段經文裡可以看出,他說他一再地為這教會祈求,使該教會的信徒成為有真實信仰生命的團契。這樣他們就能體會出耶穌基督的愛是怎樣地「長闊高深」。
9. 從第四章開始到第六章,使徒保羅開始談到有關信仰與實際生活的關係,這也是使徒保羅寫書信的特色之一,他都是先談些信仰理念的問題,先將信仰觀念釐清,然後再論及怎樣在生活中活出信仰內涵。
10.四:1—16節,首先,使徒保羅先定位教會團契生活的基本認識是:同樣的一個身體(指基督耶穌,參考一:22— 23)、一個聖靈、同樣的信仰、一個洗禮、惟一的上帝等等。
這段經文也給我們很好的信仰題材,就是信仰要成長,而不是停留在「像小孩」那樣的階段。沒有成長,就容易陷入誘惑。可比較希伯來書第六章1 至3節說的:「那麼,我們應該把關於基督的初步信息拋在背後,朝著更成熟的信仰前進。我們不要老是在信仰的初步階段下功夫,如懊悔腐朽的習俗、信上帝、不同的洗禮、按手禮、死人復活、永遠的審判等道理。讓我們朝著成熟的信仰前進!上帝若准許,這就是我們所要做的。」
11.四:17—32節,成為「新造的人」,這就是使徒保羅所有書信的重要信息之一,他要勸勉所有信耶穌基督的人,必須在生活上表現出「新人」的樣式,才能見證出基督復活的意義。在這段經文中,他以「舊我」代表著私慾和墮落,「新我」代表著上帝創造的形像。第25節的「誠實話」和「撒謊」成對比,也說明了「新與舊」之間的差異。舊的人,就是無法與耶穌基督結連在一起的人,這樣的人,不但不會造就人,而是會傷害人。第30節和第一章13 節都提到基督徒乃是上帝的印記,這與使徒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所說是一樣,他說每個信徒的身上是「蓋上了他(指耶穌基督)的印記」的人(哥林多後書一:22)。這樣說來,每個基督徒隨時隨地都是在代表著上帝的形像,有見證耶穌基督救恩的使命。
12.五:1—20節,這段經文是有關基督徒的社會生活方面的問題。第1節是整段經文的基礎,基督徒要效法的對象,就是上帝。換句話說,也就是以上帝為準則。耶穌基督在山上寶訓中這樣說:「你們要完全,正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全。」(馬太福音五:48)他又說:「你們要仁慈,正像你們的天父是仁慈的。」(路加福音六:36)將標準放在上帝的準則上,人就知道自己的有限,不會驕傲了。當人把上帝排除掉,忘記了上帝,人就會以為自己很了不起。
再者,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以「黑暗」與「光明」來表明一個基督徒應該有的生活態度,是與還沒有信靠耶穌基督的以前有差別的;信耶穌基督之後,行事為人的態度是光明磊落。相對的,是在還沒有信耶穌基督之前,他的心中常常會有一個念頭:沒有人知道,不相信上帝會鑒察人內心的意念。現在信耶穌基督之後,他不再如此,還會以因為能夠坦蕩蕩地行事,而感謝上帝的恩典。
13.從第五章21節到第六章9節,這段經文是談及三個主題,包括了第五章21至33節有關夫妻間的問題,第六章1至4節父母與子女,然後是第六章5至9節,有關主人與僕人(或是奴隸)之間的關係。這三項都是屬於家庭生活範圍的部份。在談論這三個問題時,都有一個特點,就是從「妻子」、「兒女」、「奴僕」開始說,也就是先從「弱者」開始說起,才說「丈夫」、「父母」、「主人」等強者。
14.五:21—33節,這段經文也可說是使徒保羅最特別的一段書信內容。使徒保羅並沒有結婚,但卻談到夫妻的關係。不過我們要注意的是,使徒保羅談及家庭生活的問題時,都會以一個最基本的態度看事情──以耶穌基督為基礎看事情。他說夫妻的關係,有如耶穌基督和教會之間的關係那樣親密,不可分。沒有耶穌基督,就不會有基督教會。同樣的關係也放在夫妻之間。基督徒既然是揀選出來的選民,就是應該過聖潔生活的團契,那麼,夫妻之間也是如此,必須有「聖潔」的互動關係,沒有欺騙、撒謊的情形,這樣的夫妻關係才能永久存在。
請注意,第21節是談及夫妻關係的基本態度──彼此順服。雖然往後他說到「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可是他用「順服」這個詞時,與作丈夫的,要「愛」自己的妻子所用的「愛」字,是相對的。這裡的「愛」是「agape」,就是完全奉獻的「愛」,和「順服」的態度是一樣的。二者之間有一個共通性,就是「心甘情願」的,不是出於勉強。
15.六:1—4節,在十誡的第五誡說:「要孝敬父母,好使你在我要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出埃及記二十:12)使徒保羅在這裡是用「聽從」的詞,這和前段談及夫妻關係時用「順服」是相差很多;用「順服」,則以「agape」的「愛」來搭配,是平衡的,相對的。而「聽從」是指上與下之間的關係。當他論及子女對父母的態度必須要「聽從」時,則是以父母「要用主的教導來養育栽培」子女相配合。注意這裡所說的「主的教導」指的是上帝的愛,不是人的私情,也不是人的標準和需
要。是上帝的標準,那就是無限的愛。
16.六:5—9節,使徒保羅的時代,奴隸是社會的制度之一,因此,他並沒有反對當代社會收養奴隸的觀點。但是他強調奴隸是因為貧窮而賣身,主人出錢買奴隸的時候,要心存「幫助」一個貧窮人的態度看待這個人,不是將之當成「貨物」或是「私有財產」,因為不論誰,生命的主人是上帝。再者,當奴隸的人,既然是以賣身為奴隸,就必須以認真工作的態度盡責任。如果以今天沒有奴隸的時代,而是以工人(職業)與雇主之間的關係來看時,則當工人或是職員也好,都必須盡責任。從工作中見證出基督徒的信仰告白,讓主人(雇主)看到基督徒身上有上帝的形像。同樣的,是在雇主的身上看到上帝的慈愛。因為他對員工的生命有尊重。
17.六:10—20節,這段經文可說是使徒保羅寫的書信中非常特別的一段,他將信仰看成是一場戰爭,要有隨時準備赴戰場的心理準備。原因是誘惑人離棄上帝的魔鬼隨時會侵入到人的身上。他將一個基督徒看成像是一個身經百戰的戰士一樣,穿著「全副武裝」的,包括了真理的腰帶、正義的護胸甲、福音的鞋子、信心的盾牌、能夠抵禦邪惡的火箭、救恩的頭盔、上帝的話的寶劍等。所有這些裝備之後,還要以祈禱來引導。祈禱是人與上帝之間心靈對話的橋樑。有了各樣的裝備,如果缺少了祈禱,也是枉然。抵擋魔鬼最好的方法就是祈禱。祈禱不是人的口中唸唸有詞,而是以聖靈的力量來帶領人與上帝對話。因為聖靈也是「祈禱的靈」(參考撒迦利亞書十二:10)。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說,聖靈會親自將人心中無法說出的話,親自替人對上帝說(參考羅馬書八:26—27)。18.六:21—24節,這段是以弗所書的結尾,也是使徒保羅寫書信的典型方式──介紹他的同工,替同工致上問安。也祝福看他書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