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書導讀(31~60)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10 12:27
31.八:19—21節,真正在信仰入門的人,會將血緣的關係看得淡,因為他知道上帝愛的是所有的人。重視族群、血緣關係的人,傳不出真正的福音。宣教師就是能突破這樣的層次,才能將福音傳到世界各地,到完全不同的族群、膚色、文化的地區去。
32.八:22—25節,門徒跟隨耶穌四處去傳福音,也看過耶穌使拿因城的寡婦獨生子從死裡復活,現在,當他們遇到大風浪襲擊,非常危險時,看見耶穌平靜了風浪,卻「又稀奇又驚駭,彼此說:『這個人到底是誰?』」這樣的反應豈不是很奇怪嗎?其實,我們豈不也是這樣,常常在問耶穌是誰。
33.八:26—39節,整個故事的重點是在第28節,這個被鬼附身的人所說的話:「至高上帝的兒子耶穌,你為甚麼要干擾我呢?我求你不要折磨我!」上帝就是因為看見人在罪中受苦難,所以差派祂的兒子來到人間,為的就是要讓人從罪的折磨中解脫出來。現在這個被鬼附身的人則要求耶穌「不要折磨」它,這句話剛好說出一個重要的信息:鬼、撒但、魔鬼等,就是阻礙上帝除去人類生命苦難的力量。當上帝運行祂的慈愛拯救人的時候,也是鬼、撒但等最痛苦的時候。
最美好傳福音的方式,在這個被鬼附身的人的身上可以看見,他將耶穌為他所做的一切事「走遍全鎮,傳揚」出去。這也是我們該做的事,豈不是嗎?
34.八:40—56節,這段經文是耶穌醫治兩位女人的故事,其中一個小女孩才十二歲就去世了,另一位則是患血崩十二年。兩個醫治的神蹟以「十二年」緊密結合起來。這個小女孩也是福音書中記載第二則死人復活的故事,主要在說明:耶穌有使人從死裡復活的能力,有這樣能力的,除了上帝之外,找不到第二者。早期教會等待耶穌再臨的日子一天天過去,許多人因為等待耶穌再臨未到就已去世,作者路加以拿因城的故事,和這則故事說明:即使是死了,也不用害怕,因為耶穌有這樣的能力,就像上帝一樣。不但這樣,即使在人看來都沒有辦法的病,像這位血崩婦人般的嚴重,只要「接觸」到耶穌,生命等於是重新再造一樣。
35.九:1—6節,醫病和趕鬼在早期的教會被看成是傳道工作中不能缺少的,即使在今天,醫療服務的工作也是在傳道事工中占有很重要的份量。台灣的宣教事工就是由馬雅各醫師以醫療服務開啟傳道事工的。這和今天常常有許多傳道者喜歡用祈禱醫病、趕鬼的意義不一樣。
第5節「把腳上的塵土也跺掉」,這是猶太人的習俗,表示此事與我無關之意。
36.九:7—9節,路加福音對施洗約翰被殺死事件之記事著墨最少,重點在於描述希律心中的不安,並為第廿三章6—12節留伏筆。
37.九:10—17,四本福音書都有記載這件「五餅二魚」的神蹟,對早期教會來說,一起分享食物,乃是信仰生活最好的見證,這樣至少說明不論貧賤富貴,大家在上帝的國度裡都是一樣。整個神蹟的重點在於耶穌的祝福,有上帝的祝福,就會足夠有餘。
38.九:18—27節,路加福音和馬可、馬太的作者不同的地方是,作者說「耶穌單獨一個人在祈禱」的時候,門徒來找他,耶穌問他們有關別人在談論他的事。當彼得回答說耶穌是「上帝所立的基督」之後,耶穌緊接著提醒他們有關他即將受難的事。
人若要跟隨耶穌,必須「天天背負他的十字架」,十字架是羅馬政府用來嚴懲叛亂罪或重刑犯用的。換句話說,跟隨耶穌,就要有「每天」(從不間斷或停止之意)準備受難──最嚴厲懲罰──的準備,因為這是在走天國之路,這條路不好走。
39.九:28—36節,這是一段經常被討論且是甚為難解的經文,因為彼得他們怎麼會知道誰是以利亞、摩西。這故事在早期教會中普遍流傳著,才使得三本福音書都保存了這個資料,主要目的在說明:耶穌就是舊約時代先知及摩西法律所預言的救贖主。山上形像改變的榮耀,也在說明耶穌就是上帝差派到世上來最大的記號,如同太陽的光輝一般。
40.九:37—43a節,作者特別提醒這個患病的孩子是個「獨生子」,對猶太人來說,這個獨生的孩子是家庭最重要的期盼。馬太福音說這孩子是患了「癲癇病」(馬太福音十七:15)。鬼,帶來各種奇形怪狀的病痛,使人的生命感到無奈,也受到摧殘。使摧殘人生命的鬼、撒但從人的生命中離開,這是耶穌到世上來的使命。
請注意第41節,「沒有信心」很容易帶來「腐敗」,我們的生活世界顯示出來的就是如此。
41.九:43b—48節,這是路加記載耶穌第二次預言受難。重點在第45節,強調門徒對耶穌的受難之事,並不了解,卻又不敢問。他們不了解,可以從他們在「爭論究竟他們當中誰最偉大」看得出來,如果他們知道耶穌即將在耶路撒冷受難,誰大誰小又有甚麼意義呢?恐怕早就有人趕緊離開了。
我們是否也和這些門徒一樣,對聖經或信仰的事不了解,卻又不敢問傳道者、牧師,為甚麼?
42.九:49—55節,這是兩則故事,但卻說出一個中心信息:信仰讓我們有更寬闊的心,看與我們不同表達方式的人。
前一則說有人「藉著」耶穌的名趕鬼,耶穌要門徒不要阻止,因為有人如果因耶穌的名,生命得到醫治,那該是一件美妙的事啊。信耶穌沒有特權,信仰也沒有專利,只有分享。
相對的是後一則,有人拒絕接受耶穌,我們也不必憤怒,要「替天行道」,不用這樣,因為上帝自會審判這樣的事,用不著我們著急。
43.九:57—62節,要跟隨耶穌,必須先衡量一下自己的需要,耶穌不會勉強人來跟隨他去傳福音,甚至對一些被他醫治而想以跟隨表示感恩的人,耶穌也是告訴他們回家去,將「上帝為你所做的事」告訴親友(八:39)。耶穌不希望人找了許多理由作藉口,說要「等待」父母過世後,或是等到自己的事業告一段落後,才來相信上帝國的信息,因為生命的時間並不在人的手中,應當趁著還活著,且是自己已經聽到天國福音的時候,趕緊抓住機會吧。
44.十:1—24節,這段耶穌另外揀選72人投入傳福音的記事,只出現在路加福音。耶穌會再揀選這樣多人參與傳福音的事工,理由在第2節「農作物很多,而工人很少。」這也說出了早期教會在福音事工上發展得很快,欠缺福音事工的同工相當嚴重。
a. 真實在傳上帝國福音者,他所代表的,已經不再是自己,而是上帝的使者,因此,耶穌勉勵他的門徒,別因為人的拒絕難過,上帝自己會處理這樣的事(16 節),就像在第九章51—55節中,對撒馬利亞村莊拒絕耶穌時,耶穌的反應一樣。
b. 傳福音的工作,是屬於上帝的工作,也是聖靈在工作,不是人的能力強與否,因此,也不要因為在福音事工上有成就,就得意忘形,因為榮耀上帝的名,讓上帝國降臨在人類世界,才是重要。
c. 「要因你們的名字記錄在天上而歡樂」,將這句話比較腓立比書第三章13至14節:「我並不認為我已經贏得了這獎賞;我只專心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全力追求前面的事。我向著目標直奔,為要得到獎賞:這獎賞就是屬天的新生命,是上帝藉著基督耶穌呼召我去領受的。」
45.十:25—37節,這段出名的「好撒馬利亞人」比喻,自古至今一直在基督教會裡被人津津樂道,甚至也是許多寓言故事取材的資料。
a. 注意第27至28節,當這位教法律教師回答出摩西法律的精華時,耶穌回答他,要他就按照所知道的去行。但是,真正的問題是「愛上帝」實在是很「抽象」的,人要怎樣才能確定是真的「愛上帝」呢?每個人的衡量標準也不同。重點在「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這句話,因為「愛鄰人」是可以表達在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耶穌故意用「撒馬利亞人」當作比喻的教材,也是有原因的,因為撒馬利亞人與猶太人彼此之間沒有來往(約翰福音四:9),這是歷史的仇恨,在猶太人的眼中,撒馬利亞人根本就是「不潔淨」的人,不能與他們接觸。可是,他們所瞧不起的人,卻會救受傷的人,而祭司、利未人(他們都是在負責祭典、禮儀,幫助人認識、敬拜上帝的宗教師)表面上看起來,他們是「最愛」上帝的人,卻對人受傷時的苦難視而不見,這就不能算是愛上帝,因為愛上帝和愛人不能分開。
b. 怎樣愛才是愛鄰人?可參考約翰一書四章7—21節。
46.十:38—41節,這也是路加特有的資料。這個故事讓許多人替馬大叫屈,其實,這也說出許多基督徒的問題:甚麼才是真正重要的事?生命中有許多使我們忙亂、愁煩的事,我們豈不也是為了要解決這些瑣碎、煩亂的事,結果把更重要的生命大事給疏忽了,到頭來時候一到,才懊惱自己年輕時,或是健壯時沒有好好把握。這個故事確實很值得我們再次深思。
47.十一:1—13節,祈禱對猶太人來說,幾乎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因此,耶穌的門徒會要求耶穌教導他們祈禱,也讓我們感到奇怪,第1節說耶穌在祈禱結束後,門徒來請教他這個問題。有可能是因為門徒常常看到耶穌會獨自一個人在偏僻的地方祈禱,跟一般法利賽人不同,或有時因為聽耶穌在祈禱時,與他們在祈禱的內容不一樣,因此,他們想知道正確的祈禱態度或是內容。這篇出名的「主禱文」,重點是在榮耀上帝的名。當一個人知道榮耀上帝的聖名時,才會明白自己是多麼地有限和軟弱。
再者,耶穌也在教導門徒怎樣祈禱,接著告訴門徒們知道,上帝一定會聽人的祈禱,重要的是,祈禱必須要有耐心等候,要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耐心和信心是祈禱的基本要件。
48.十一:14—23節,當耶穌趕走一個啞巴鬼後,有人說他是「靠鬼王別西卜趕鬼的」,這種說法意思是指耶穌所行的不是神蹟,而是「巫術」,如果這項指控成立,那麼依照摩西的法律,他們可以判處耶穌死刑(參考申命記十八:9—13)。但是真正的問題是,耶穌並不是靠別西卜趕鬼,他所行的是神蹟。神蹟乃是上帝奇妙的作為,也因為是這樣,才使得眾人驚訝,原因是他們曾看過有人驅鬼過,卻跟耶穌行神蹟的情形不一樣。
49.十一:24—26節,這段經文也可以說是在解釋那些曾被鬼附身而被醫治好的人,應該時刻保持儆醒的心靈,否則很容易再被附身,若此,則情況會比以前更加嚴重。
50.十一:27—28節,將此段話比較第八章19節,會幫助我們清楚耶穌所看重的事,是人遵行上帝的旨意。
51.十一:29—32節,猶太人希望看到神蹟,但是看了也不信,大概是把神蹟看成像「魔術」吧。他們當中很多人跟隨耶穌四處去,也看過很多神蹟,但是,他們還是不信啊。其實,我們可以這樣了解:沒有信心的人,永遠看不到神蹟,因為有懷疑就不會有神蹟。
52.十一:33—36節,聖經作者喜歡用「光明」與「黑暗」代表「善」與「罪惡」。光,是為了要讓人看得見,否則就顯不出它的意義。同樣的,基督徒要像光一樣,讓別人看得見自己所行的,確實是可以見證上帝拯救的「善」。
53.十一:37—53節,整段經文的中心點在第38節,起因在「法利賽人看見耶穌飯前不先洗手」,感到驚訝。飯前洗手,這是猶太人生活習俗,但這習俗富有相當濃厚的宗教信仰內涵,他們覺得人在吃飯前不洗手,會導致人內心的污穢,但是耶穌認為這是很虛偽的,他認為真正使人心污穢的,是來自人的心思意念,跟有沒有洗手沒有關係(請參考馬可福音七:14—23)。因此,從第39節開始,耶穌指出這些宗教領袖們徒有虛偽的外表(參考路加福音十三:1),並沒有真實的內心。
54.十二:1—3節,第1節讓我們看到耶穌受歡迎的程度,這也是當時宗教領袖們最為不安的原因,他們感受到耶穌對他們的權威造成威脅。
上帝察看人的心思意念,沒有人能夠隱瞞得了上帝的眼目。台語有句俗語:「鴨蛋再密,也有縫。」或是另一句大家耳熟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55.十二:4—12節,這段經文很可能是針對早期教會受到嚴厲迫害(參考使徒行傳八:1),信徒們有人擔心,也有人離棄信仰(參考希伯來書六:4—6)。不過,這段話也是耶穌為那些跟隨他的群眾說的,希望他們明白惡勢力真正對人迫害的,也僅止於身體,不能及於生命的本質,真正在管理人生命的,乃是上帝。而在上帝的眼中,生命都是祂奇妙的創造,沒有貴賤之分。任何殘害生命的事,上帝都會計算。
56.十二:13—21節,這是路加特有的資料,提醒我們知道生命的價值並不在於可以計算的財產。再者,讓我們知道,上帝才是生命的主宰,人不是生命的主。如果沒有上帝的同意,人所有的努力,或是累積起來的財富也是枉然。請注意第21節,此處指的「財富」,不只是物質的,也包括人的才能、學識、經歷、社會地位等等。
57.十二:22—34節,萬物來自上帝的創造,上帝自會管理妥當。人的生命也是上帝創造,不用擔心這些屬於生存生命所需要的,生命不在於吃、喝、穿,而在於認識上帝(參考出埃及記十六:17— 18,耶利米書九:23—24)。
有一句話值得大家參考,人能夠帶到天上去,只有一項:你給別人的「善」,其他的都帶不上去。想想看,自己給了別人多少「善」,這才重要。注意,「別人」是指那些生活在貧困中的人,不是自己的家人。
58.十二:35—48節,「儆醒」,在耶穌的教訓中一再提及我們要注意的事,因為時間是在上帝手中,我們不知道甚麼時候上帝會伸手審判。當然,這段經文通常被用來解釋末日來臨的時刻,只是沒有人知道那時間甚麼時候會來臨,因為只有上帝自己知道(參考馬可福音十三:32)。
59.十二:49—59節,信仰是生命的問題,必須很清楚地作抉擇,不是可以和稀泥的態度。信仰也需要「敏銳」的眼光,知道徵兆的出現,如同在看到天象變化一樣。再者,信仰是要使生命得到和解,就像人跟所虧欠的對象和解,才不會被關進監牢。同樣的,耶穌來到世上,為的是要使我們與上帝和解(請參考哥林多後書五:19)。
60.十三:1—9節,這段經文也是路加特有的資料,讓我們知道,悔改是生命得救的盼望。慈悲的上帝給我們許多機會,如果沒有把握,時間一到,就像沒有結出果實的果樹一樣遭到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