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書導讀(61~81)

61.十二:28—34節,撒都該人離開後,接著來的是經學教師,他們也是最高議會的成員之一,主要的工作就是教導人民認識摩西法律,因此,他會來向耶穌提出法律的問題,也是很有問題,馬太福音的作者就很清楚說這個人提出問題的目的,是要「陷害」耶穌(馬太福音廿二:35)。不過這位經學教師卻發現耶穌確實是對摩西法律相當清楚,且回答的是完全正確,耶穌大概是這位經學教師從事教導工作以來,第一次遇到如此對摩西法律經典這麼清楚的人吧,他並將耶穌所回答的重複一次,且將先知信息的精神接上耶穌的話做結尾。這句「比在祭壇上獻燒化祭和其他的祭物給上帝重要得多了」,可以參考何西阿書第六章6節,或是彌迦書第六章6至8節。

62.十二:35—37節a,將這段經文比較馬太福音第廿二章41至46節,就會發現問題是由耶穌基督針對法利賽人提出來的。再者,依據馬太福音的編輯看來,是因為有法利賽派的經學教師想找耶穌基督的碴,問到有關「誡命」最重要的事,於是耶穌基督提出這個問題。似乎在暗示著耶穌基督有意要讓這些自命在聖經的認知上很有研究的人,知道他們並不是樣樣都懂、有權威。這個問題與第十一章30節耶穌基督問猶太人領袖們有關施洗約翰的權柄問題一樣,都是難解的問題。

a. 基督(「救主」之意),乃是大衛的子孫。這是猶太人堅定的信仰觀念,從先知的文獻中都是這樣記載的。可參考以賽亞書第十一章1節,耶利米書第廿三章5至6節,以西結書第卅四章23至24節、第卅七章24節。耶穌基督當然也會同意這樣的傳承信仰認知。

b. 第36節是引用詩篇第一一○篇1節的經文。一般深信這首詩歌是大衛自己寫的。如果是大衛寫的,那大衛卻又說:「主(1)對我主(2)說:你坐在我右邊。」這個「主」(1)很清楚是指上帝說的。但「主」(2)是指誰呢?如果是指「基督」,那基督是大衛的「主」,怎又是大衛的子孫呢(37節)?一般的解釋是:「主」(2)是指來自上帝的拯救者,也就是彌賽亞之意。

c. 馬可福音並沒有記載耶穌基督怎樣回答這個問題,他只提出問題,主要是想讓這些自命為經學專家的教師知道謙卑,知道自己也有不懂的地方。

d. 我們的解釋是:耶穌基督降生成為人,出自大衛的後裔約瑟的家庭。因此,從人的族譜體系來看,他是大衛的子孫是沒錯。但拯救的工作是來自上帝,上帝親自差遣耶穌基督到世界上來,他就是拯救者。這已經不是屬於人類族譜體系,或是屬於肉體的層面的關係。使徒保羅是這樣子說的:「他原有上帝的本質,卻沒有濫用跟上帝同等的特權。相反地,他自願放棄一切,取了奴僕的本質。他成為人,以人的形體出現。他自甘卑微,順服致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這就是使徒保羅介紹我們知道的耶穌基督。

63.十二:38—40節,馬可福音書的作者沒有像馬太福音書用很長的篇幅記載耶穌譴責猶太人領袖的事,只簡短提出幾則,且都是很簡略。可能是因為作者是為了在羅馬的基督徒和外邦人寫此書,寫太多猶太人宗教領袖的事,也沒有太多的意思吧。

64.十二:41—十三:2節,這雖然看起來像是兩則故事,不過,如果合併在一起讀,會更加有韻味,在我的看法裡,這段也是馬可福音書最特別的一段經文。耶路撒冷聖殿的庫房是設在女人院,共有十三座奉獻箱,其中十二座是代表十二個支派,每個箱子都有說明為甚麼奉獻用。由於奉獻箱是由各支派所鑄造,因此都會派出最傑出的工匠精工細雕,箱子是用銅打造,且投錢口造得有如喇叭口,這樣投入錢幣時,就會發出響聲,每支奉獻箱的造型不同,發出的聲響自然也就不同調,有錢人奉獻多,錢幣在喇叭管中發出的迴聲也就越長,這就是為甚麼平常會有許多人聚集在此「聽」人家奉獻的原因,而有錢人的奉獻很容易得到「聽眾」的鼓掌,因為許多管子同時發聲,美妙好聽極了。但是耶穌卻看到有錢人奉獻時的心態已經失去了原本應有的敬虔、謙卑感恩的態度,反而是想取悅別人的掌聲,大家都忽略了那位窮寡婦的奉獻,這才是真正的問題。

   信仰不是用數字在計算的,奉獻的數字多,並不表示信仰好,相反的,也是這樣。耶穌利用這個機會對門徒做了一次很重要的教育,但是門徒顯然無法領會,才會有一出聖殿的大門,馬上又看到那表面堂皇、雄偉的聖殿建築,耶穌很感慨地說門徒只會「欣賞這些偉大的建築」,卻沒有看到那位窮寡婦的存在。整段經文的中心信息就是在此,在那樣美麗、堂皇的建築裡,有窮寡婦的存在,這就有如一張美麗的圖畫,裡面有一小塊污點一樣,不但不對稱,且將整幅美麗的圖案都給破壞了。

   今天的教會豈不是也常常重視奉獻的數字嗎?豈不是有越來越多有錢的信徒,大喇喇地奉獻大把金錢,用來「換取」教會組織中的地位嗎?甚至在會議中顯現出驕傲的態度,這樣的奉獻,數字上看起來很多,卻是傷害了信仰的本質。再者,教會必須很小心,如果忘了在共同體中有弱小者存在,卻被忽略了,那才是信仰上的「心盲」啊。

   請注意,耶穌在這裡說聖殿的「每一塊石頭都要被拆下來,沒有一塊會留在另一塊上面」這句話,並不一定是針對聖殿說的,人的心乃是上帝的殿(參考哥林多前書三:16),沒有真實的心敬拜上帝,只在乎奉獻的多寡,或是虛有的外表敬拜行為,這樣的「殿」將會倒塌下去。

65.十三:3—13節,這兩對兄弟來問耶穌有關會發生聖殿倒塌的預兆,耶穌所回答的這段話,確實對今天的基督徒有很大的啟示作用,因為最近幾十年,預言世界末日來臨的事件屢見不鮮,「一九九五閏八月」事件對咱大家來說必定印象深刻,但是耶穌告訴我們,天災人禍的事都會出現,可是他要我們不必為這些事驚慌,第8節「這些事的發生正像產婦陣痛的開始一樣」這句話很值得注意,因為產婦臨盆前的陣痛,將會因為新生命的出生發出喜悅的讚美和感恩。第13節可以比較希伯來書第三章14節:「如果我們能夠堅持當初信念,始終不變,我們就是基督的同工。」

66.十三:14—37節,很多人喜歡猜測「世界末日」的時間,從最早的教會開始,直到今天一直有人喜歡替上帝算時間,甚至替上帝決定時間,雖然耶穌這樣清楚告訴我們:「至於那要來臨的日子和時間,沒有人知道;天上的天使不知道,兒子也不知道,只有父親知道。你們要留心,要警醒,因為你們不知道那時刻甚麼時候臨到。」想替上帝算時間和決定時間的人還是大有人在。如果我們稍微注意一下「上帝國」的意義,就會明白,屬於上帝主權的事,上帝自己會決定,這也就是耶穌所說的:「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其意在此。

67.第十四章與十五章都是在記載耶穌受難的事蹟。這兩章中的許多資料,在四本福音書中都有記載。

68.十四:1—2節,逾越節和除酵節的由來和內容,可以參考出埃及記第十二章15至28節、第十二章43節至十三章10節。

69.十四:3—9節,福音書的作者常將當代社會所輕視的人,用不同的角度「攝影」出來,看,這位女人用那樣貴重的「純哪噠香油膏」倒在耶穌的頭上,而一位「聽見過耶穌的事」的血漏女人,會想辦法夾在人群中摸耶穌的衣裳(馬可福音五:27),一位外邦的女子「聽見耶穌的事就來見他,跪在他腳前」(馬可福音七:25),請求耶穌醫治好她女兒的病,但是,宗教領袖卻不是這樣,他們是想盡辦法要「陷害」耶穌,要殺死耶穌,要找耶穌的碴。想想看,我們跟這些卑微的婦女相同呢?或是和宗教領袖們一樣?

70.十四:10—11節,由於猶太人宗教領袖苦於找不到機會逮捕耶穌,因為「他們怕群眾」(馬可福音十二:12),或是怕「激起民眾的暴動」(十四:2),現在卻是耶穌的門徒猶大主動來表示要協助他們,難怪他們會喜出望外,並且「答應給他錢」,看來錢的誘惑力還是滿大的。

   猶大出賣耶穌的事件,時至今日還是被人討論著,有的人會說:如果沒有猶大賣耶穌,那怎麼辦?好像猶大賣耶穌也是情有可原的樣子。也有人說,每件事既然都有上帝的旨意,那猶大出賣耶穌也應該是上帝的意思囉,好像上帝也參與出賣耶穌的罪行。與其問猶大為甚麼要出賣耶穌,不如反問自己有沒有出賣耶穌會比較有意思些。

71.十四:12—26節,最後晚餐原本就是猶太人的逾越節晚餐,這也是猶太人看為最重要的家族聚會,因為跟整個民族生存的歷史經歷有不可分的關係。關於逾越節和除酵節的由來,以及應該遵守的規矩,請參考出埃及記第十二、十三章就可明白。

a. 路加福音說耶穌差派兩位門徒去準備這次的晚餐,這兩位就是彼得和約翰(路加福音廿二:8)。

b. 耶穌知道猶太人宗教領袖想要殺害他,因此,這次的聚會是經過特別安排,所以,當他差派門徒去準備晚餐的地點時,「所遇到的每一件事正像耶穌告訴他們的」一樣。如果再比較一下約翰福音第十八章2節:「出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常和他的門徒在那裡聚會。」就會更清楚耶穌在耶路撒冷城內有深交的朋友。

c. 耶穌已經公開說門徒中有人要出賣他,其實也是給猶大一個機會,但是他也很會「假裝」,「一個一個地問耶穌:『不是我吧!』」想想看,這會是個怎樣的鏡頭?今天也有信徒出賣耶穌或教會,也是像猶大一樣這樣說的,忘了耶穌最後提醒的這句話:「你們當中,跟我一起吃飯的,有一個人要出賣我。」

d. 原本是逾越節晚餐,在耶穌手中變成新的生命結盟;血和身體,都是代表著生命,也代表著具體行動,是有生命的行動。

e. 第26節讓我們知道,耶穌和門徒是在城內守逾越節晚餐,但是餐後就和門徒出城到橄欖山。

72.十四:27—31、66—72節,福音書的作者告訴我們,耶穌相當清楚人性的軟弱,也知道人內心的意念(馬可福音二:8、八:17、十二:15)。因此,他告訴門徒說他們「都要離棄」他。在第50節應驗了這句話。

a. 注意第28節,這是馬可福音的重點,認為復活後的耶穌是要在加利利與門徒相會面,與路加福音作者的觀點不同,後者將地點放在耶路撒冷。

b. 彼得不但否認他與耶穌之間的師徒關係,且否認自己是加利利人(70—71節),這件事大概是彼得一生最大的憾事吧。反過來想想我們自己,豈不是也常常將自己是基督徒的身分也隱藏了起來?怕別人知道我們是基督徒,因為我們正在做違背信仰的事。

73.十四:32—42節,「客西馬尼」,這個名字希伯來語的意思是「榨油池」。橄欖山,顧名思義是種植橄欖樹的園區,設有「榨油池」,可見曾經是個生產不錯的園區。夜晚在這裡祈禱,不但安靜,且必定是香氣芬芳,會使人心曠神怡。然而,卻在這時候,耶穌的「心非常憂傷,幾乎要死」,因為人的罪的緣故,他要承擔十字架的重擔。

   門徒顯然不知道耶穌即將受難的事,否則他們不會爭著要坐大小位置,也不會在這緊要關頭,猛打瞌睡。第41節說耶穌「三次回來」都是看到門徒在睡覺,這「三次」和彼得的「三次不認」耶穌相同。與其說彼得三次否認耶穌,不如說門徒們都是三次否認了耶穌。

74.十四:43—51節,來抓耶穌的是猶太人最高議會──三和林(由民間長老、經學教師、祭司長所組成,共有71名)──派來的人,這些人是屬於「聖殿警衛隊」(約翰福音十八:2)。問題是耶穌並沒有違反聖殿的規律,使徒保羅是被以違反聖殿的規律而當場逮捕(使徒行傳廿一:28—29),因此,他們只好利用夜晚偷偷地來抓耶穌,因為他們怕在白天抓耶穌,會引起民眾的騷動(馬可福音十二:12、十四:2)。

75.十四:53—65節,很清楚地,這次的審問是在夜間進行(參考十五:1),這與最高議會審問案件的規矩不符。從逮捕到審問,都是違背原本應該的法律秩序,可見宗教領袖和民間領袖聯手做違法的事,聖經告訴我們,上帝絕對不會漠視這樣的事,祂一定會過問、懲罰。

a. 第53節說審問的地點是在大祭司的府邸,這位大祭司名叫該亞法(馬太福音廿六:57),他是在主後十八至三十六年當任大祭司。

b. 整個審問的結果是「找不出任何證據」,甚至是連「誣告」的證詞也「都不相符」,還得設法找人「作假證控告耶穌」。宗教領袖明明知道十誡的第九誡:「不可作假干證陷害人。」(出埃及記二十:16)他們為了要陷害耶穌,還是敢這樣做,表示他們的心中已因仇恨將上帝的話給擺在旁邊,或是心中已經沒有上帝的話了。

   我們是否也會在不知不覺中作假證害了別人?別忘了,作假證包括說不誠實的話,或是傳達未經查證過的話,都是屬於作假證。我發現在教會的紛爭中,這樣的事例很多,真該好好反省。

c. 第58節讓我們看到真正的問題出在耶穌潔淨聖殿的事件上,因為這些宗教領袖已經將聖殿污穢得良心都麻木了,耶穌將之潔淨,正好是「傷」了他們已經麻木的心。

76.十五:1—15節,猶太人的最高議會雖然可以審問耶穌,但卻不能審判耶穌,原因是耶穌並沒有違反聖殿的任何規律,而猶太人也沒有判人死刑的權柄(參考約翰福音十八:31)。因此,他們趕緊將耶穌移送交給總督彼拉多審問。

a. 比較一下第十四章58節,他們想處死耶穌的原因是跟潔淨聖殿的事件有關,但是,現在他們在彼拉多處控告耶穌的理由則是相當「政治性」──猶太人的王。這個罪名是表示耶穌有叛亂的罪嫌。

b. 不論彼拉多問他們耶穌真正的罪狀,他們都不說,只是大聲叫囂說:「把他釘十字架!」這就是典型煽動群眾的一種方式。

c. 第10節是馬可福音作者寫此事件的重點,「祭司長是出於嫉妒」才把耶穌逮捕並移送給彼拉多。祭司長最大的「錢倉」就是聖殿,而耶穌則是把祭司長醜陋的真面目給掀開了。

d. 統治者為了「討好群眾」,可以將真理、公義給扭曲。彼拉多如此,今天的政客也一樣,人心真的是不古啊!沒有信仰的世代,沒有上帝的話在人的心中,期盼一個公義的社會來臨是非常困難的。

77.十五:16—32節,紫色的袍子,這原本是王公貴族才有資格穿的衣服,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9節說,那位財主所穿「華麗的衣服」,指的就是「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請參考和合本)。現在用紫色袍穿在耶穌身上,頭上戴著的是「荊棘」編起來的冠冕,這表示他們是在戲弄耶穌,加上「吐口水」,且「用藤條打」他,這些都在耶穌第三次預言中提過了(十:34)。

a. 第21節提到羅馬兵強迫古利奈人西門替耶穌背起十字架,並且說這位西門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在羅馬書第十六章13節使徒保羅也提到魯孚,並且說魯孚「是主內一位傑出的工人」,可見西門他們一家人後來在早期教會很活躍。

b. 第23節「沒藥調製的酒」,這是用香料調製過的酒,使喝了的人可以減輕痛苦。古時候,有時也用這種酒來減輕病患的疼痛。箴言第卅一章6節:「烈酒是給快要死亡、心裡愁苦的人喝的。」這種烈酒很可能就是這種經過香料調製過的酒。但是耶穌甘願承擔人類因罪所帶來的苦難,他拒絕減輕痛苦。

c. 第29節再次讓我們看到整個事件的焦點,就是在耶穌潔淨聖殿的問題。但是敬拜上帝的聖殿若是污穢,又將如何使人的生命進入永恆的境界?別小看耶穌潔淨聖殿的舉動,其實那是在刨除「信仰之癌」呢。

78.十五:33—41節,第33節「黑暗籠罩大地」、38節「懸掛在聖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成兩半」,都在表示著上帝的痛心。聖經作者喜歡用「黑暗」表示罪惡,而幔子裂成兩半,也象徵著耶穌的獻祭完成(參考創世記第十五章),特別這是聖殿的幔子,說明了耶穌為罪人獻上最好的生命之祭。

   當門徒都因耶穌被捕而逃跑的時候,這些遠從加利利就跟隨耶穌四處傳福音的婦女們,且隨著耶穌來到耶路撒冷,在耶穌被捕的時候,她們沒有逃離,甚至親眼看著耶穌被釘十字架,以及看耶穌被收殮、埋葬在墳墓。她們就是耶穌所行事蹟最好的見證者,也是猶太人宗教領袖殺害耶穌最重要的見證人。她們同時也是最先遇見耶穌復活的見證者。

79.十五:42—47節,由於猶太人有不讓屍體在安息日暴露在荒郊野外的傳統,因此,在安息日前一天,也是禮拜五日落之前,這位來自亞利馬太的約瑟向彼拉多要求收殮耶穌的屍體。羅馬政府以往的作法都是讓被釘在十字架的屍體,留到腐爛,或是被野狗、野獸撕食才會收拾。因此,當亞利馬太的約瑟要去向彼拉多請求收殮耶穌身體,確實是「大膽」的要求。而彼拉多會准許,大概跟他是猶太人最高議會的議員之身分有關。

   彼拉多在聽到耶穌已經死去的消息後會感到詫異,可能是因為通常被釘在十字架的人,都會拖延兩三天後才慢慢死去,這也是為甚麼釘十字架是很殘酷的刑罰的原因。

80.十六:1—8節,在有些古老的抄本中,馬可福音只記載到第8節就結束了,這就是現代中文譯本在第9節之前,用「有些古卷另附下列諸段」這行字標明出來的原因。   

這些深愛著耶穌的婦女,準備著香料要去處理耶穌的身體,沒有想到卻遇到了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神蹟──耶穌復活。婦女在猶太人的社會一直是最卑微的,但是,她們是耶穌傳福音工作最重要的支持者(參考路加福音八:1—3),從傳福音開始,到耶穌受難、死、埋葬,她們都沒有離開過,難怪她們能在耶穌復活的時候,最早看見復活的神蹟。

   第7節是作者寫這本福音書最特別的一節,這位出現在墳墓中的青年,要這些婦女去告訴門徒,特別是要告訴彼得。為甚麼會這樣?很可能跟門徒們在耶路撒冷教會建立了「權威」有關係,尤其這裡強調,要門徒們到加利利去跟耶穌會合,意思是在告訴門徒,信仰沒有權威,在信仰上自認有權威的人就不認識耶穌。要認識耶穌,最好是回到耶穌當年傳福音的加利利──猶太人宗教領袖眼中的邊陲地帶──看耶穌走過的路,做過的事(請參考「認識馬可福音書」)。

81.十六:9—20節,所謂「星期天早晨」,意思就是指安息日的時間(禮拜五下午六點到禮拜六下午六點)已經過了。基督徒用「星期天早晨」禮拜,並將之稱之為「主日」,主要是在紀念耶穌復活的日子,早期的教會也可以因此與猶太教徒區隔出來。

a. 耶穌復活的消息甚少人願意相信,自古以來就是這樣,因為上帝偉大的創造神蹟往往超過人的生命經驗。

b. 第18節常被問及「真的是這樣嗎」,也許這樣了解比較好:基督教的信仰不是用來「玩弄神蹟的能力」,基督教的信仰最重要是在使人明白自己是個罪人,耶穌就是為了我們的罪而死,但是,相信他的人,必定跟他一起復活。不要將信耶穌的事,用來「表演」神蹟,就像耶穌對門徒說的:「在末日來臨的時候,許多人要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曾奉你的名傳上帝的信息,也曾奉你的名趕許多鬼,行許多奇蹟。』那時候,我要公然地告訴你們:『我從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走開吧!』」(馬太福音七:21—23)耶穌在描述末日的景象時,也提醒我們:「如果有人對你們說:『瞧,基督在這裡!基督在那裡!』不要相信他。因為假基督和假先知將出現;他們要行神蹟奇事,盡其所能來欺騙上帝所揀選的子民。你們要當心!我已經預先把這一切事都告訴你們了。』」(馬可福音十三:21—23)耶穌復活就是最偉大的神蹟,其他都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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