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328期

撒母耳記下第廿二至廿四章
1.第廿二章:
這首詩歌幾乎和詩篇第十八篇相同,只是在詩篇第十八篇只有50節,在撒母耳記則有51節,多出來的這一節是撒母耳記下廿二章第1節,在詩篇是用「說明」或是「簡介」方式編輯,並不算是經文本身。
這首詩篇有個備受討論的問題:到底是先有詩篇第十八篇,還是先有撒母耳記下第廿二章?哪一個是比較原始的版本?這問題到現在都沒有明確的定論。有不少詩篇的學者認為,這首詩歌可以確定是出自大衛的手筆,因為這是大衛在歌頌上帝的救恩而寫的詩歌。就像第1節所說,這是大衛在頌讚上帝救他脫離「仇敵和掃羅之手」而寫的。如果這首詩歌確定是大衛所寫的詩歌,那麼,這首詩特別是在描述他帶兵出征許多族群,建立以色列帝國的時期,四處出生入死的征伐,若沒有上帝的帶領和庇護,他的生命沒有辦法獲得安全。而就像第1節所說的,大衛的仇敵也包括了一再想盡辦法要追殺他的掃羅,因為掃羅認為只要有大衛在,他就無法順利將王位傳給自己的兒子約拿單。掃羅就曾因為約拿單替大衛說話,而怒罵約拿單不瞭解情況(參考撒母耳記上二十:31)。撒母耳記上從第十九至廿六章,清楚記載掃羅想盡一切辦法要除掉大衛,都沒有成功。因為上帝從中庇護的緣故,才使得大衛能脫離掃羅的迫害。
有一種說法認為會將此篇詩歌編輯在此,是因為這首詩歌最能代表大衛的心境:他是一個心胸開朗,有勇氣和智慧的君王。
2.第廿二章1至31節:
這部份可說是對上帝的感恩。詩人感謝上帝在他遇到仇敵圍困時,伸手來拯救他。
第1至4節,詩歌的開始就說這首詩歌是大衛寫的,且特別強調是在大衛「脫離掃羅和其他仇敵的手時」寫的。這裡說「其他仇敵」,是指所有跟大衛有過戰事的外族人,但並不包括他的兒子押沙龍。因為這首詩歌應該是寫在押沙龍叛亂之前,也就是大衛統治整個以色列民族之後的時代。從這幾節詩歌中可看出大衛用好幾種方式,包括有「巖石和堡壘」、「避難所」、「盾牌」、「力量」、「要塞」等來形容上帝是他生命中最好的倚靠,使他脫離仇敵的攻擊和威脅。
第5至7節,在這裡大衛用「死亡的浪濤」、「毀滅的急流」、「陰間的絞索」、「墳墓的網羅」等詞句,來形容他在生命的旅途中,有好幾次遇到了幾近「死亡」的威脅,但都因為上帝奇妙的帶領才得適時地化解危險而能存活下來。而在那些幾近死亡的威脅中,大衛說他最好的倚靠對象,就是上帝;這位上帝會垂聽苦難者祈求的聲音。他用「擬人化」的筆法,寫出上帝有「耳朵」,會垂聽人的祈禱聲音。
第8至16節,是在回應第7節所歌頌的,大衛向上帝祈求,上帝便垂聽了他祈求的聲音,隨即就有了具體的回應。從這段詩歌可看到上帝顯現的景象,是整個天地都變了色,甚至連山與地都搖動。這些景象包括了出現烏雲、冰雹、閃電,就像他們出了埃及進入曠野後,走過紅海時,上帝用大風吹開了海水,整個紅海的海底就裸露出來,好讓以色列人民順利而平安地走過去(參考出埃及記十四:19-29)。而當以色列人民走到西奈山下時,他們雖然沒有親眼看見上帝,但從聽見轟轟的雷聲響,看見山頂上有濃煙升起,以色列人民就清楚知道那是上帝「親自降臨」的景象(參考出埃及記十九:16-19)。類似這種描述的詩歌,也一再出現在詩篇中,例如詩篇第五十篇3節、第七十七篇16至19節、第九十七篇2至5節、第九十九篇1節。聖經作者也經常用天地變色的景象來描述上帝顯現且進行審判。其實大衛在這裡並不是要述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故事,而是要見證每當以色列人民遇到敵人的侵犯,面臨亡國,甚至人民可能會被敵人擄去之際,上帝親自出來為這個民族、國家解圍。因此,他引用了祖先出埃及的經歷,來描述上帝施行奇妙的拯救,使以色列民族得以脫離險境。
第17至19節,是大衛在見證上帝在他最危急的時刻,伸手拯救他脫離仇敵殺害的危險。在以色列人民的觀念中,大水就是邪惡勢力的聚集處,表達出來的意義就是混亂、危害生命。詩人形容這些仇敵都如同洪水一般的強大,還好,有上帝庇護才倖免於難。
第20至25節,在這段詩歌中,詩人不但用相對句型,例如第22節的「遵行」和「背叛」、「遵守」和「離棄」。也用對應句,例如第21節,他說到自己的「正直」,上帝的回應就是「賜福」,讓他的「無辜」獲得補償,又例如「正直」和「清白」是對應句。詩人表示他知道上帝會為「無辜」者伸冤,也會依照人的「正直」,用相同的恩典報償給人。不過大衛說他一直遵守著上帝的法律,「未曾離棄他的命令」,從這句可看出這首詩歌是寫於大衛在犯姦淫罪之前。當他犯了淫亂罪之後,這句話就不能成立了。
第26至28節,第26節也可說是非常重要的一節詩歌,大衛在這裡特別提到上帝會「以信實待信實的人」。「信實」,在聖經中所表達的意思是指上帝一定會「守約」。上帝和人之間有約,不管人怎樣看待約,上帝一定會堅持守住祂和人所立的約,這個認識是非常重要的。「信實」也有另一個意思,是指上帝的「慈愛」。誰用慈愛來見證上帝的慈愛,上帝也會用相同的慈愛來賜福這樣的人。大衛也用這詞在見證:上帝絕對不會虧待遵行祂的旨意的人。詩人也說純潔的人,上帝回應的方式也是「純潔」,但若是邪惡者,上帝就會敵視這種人。值得注意的是上帝會伸手拯救「卑微的人」,但卻會「敵視並貶低高傲的人」。
第29至31節,這裡的「明燈」和「黑暗」是對應句子。「明燈」,表示生命的希望(參考詩篇廿七:1),表明上帝拯救的意思(參考以賽亞書九:2)。相對的,「黑暗」就是在表示生命陷入死亡的威脅,生命的希望幻滅。當大衛將自己委身在上帝手上時,每當他出征,上帝就會賞賜給大衛足夠的力量抵禦強敵,甚至降服敵對者。
第31節,為第2至30節這段詩歌作了個結語。主要在表明:上帝的話是可靠的,就像一面盾牌,倚靠上帝的人,一定會得到庇護。因為祂堅守任何民族、國家和祂之間所立的約。
3.第廿二章32至51節:
在這段詩歌中,詩人在描述自己在戰場上與仇敵奮戰的情景。因為有上帝的保護和支持,所有反對他的人都被他消滅、擊敗了。
第32至35節,這裡說「除了上主,沒有別的上帝」,這是非常重要的信仰告白,也是整本聖經最中心的經文。就如十誡中的第一誡--除了祂,沒有別的上帝。類似這種句子在舊約聖經中出現很多次,主要都是在表明:唯獨耶和華上帝,才是真正的神(參考出埃及記二十:3,申命記五:7、三十二:39,以賽亞書四十三:11、四十四:6、8、四十五:5、6、21,何西阿書十三:4,約珥書二:27)。因此,尋求這位真正的上帝幫助,就像找到最安全的地方一般,因為上帝就像「堡壘」(或是「保障」),可使人獲得安全保障。這種保障如同「鞏固的避難所」,使他的「道路安全」。大衛說上帝賜福給他的腳步有如「母鹿」一樣,即使站在高山上也一樣,不會動搖,而能安穩健在。他也說上帝教導他知道怎樣打仗,也知道怎樣「拉最強硬的弓」,這意思是指他的手臂有足夠的力氣。這表示因為有上帝幫助,才能使這種看來最簡單的武器,也能成為最強大的攻擊武器。
第36至42節,都在描述大衛怎樣獲得上帝的幫助而打敗了危害他生命的敵人,他用「盾牌」、「眷佑」、「路徑寬敞」、「沒有跌倒」等來描述上帝就在他身邊帶領著他。並且賞賜給他有能力擊敗敵人,制伏仇敵,使這些敵人都奔逃他去,如同「風吹散灰塵」。因為上帝並不站在他們那邊,而是與他同在。
第43節,是上述詩歌的結尾,說明詩人獲得上帝的幫助,把敵人完全制伏,甚至是將之消滅到如同塵土一般,可放在腳下賤踏。
第44至46節,可看出平定所有的仇敵和叛亂者之後,仇敵除了歸降順服之外,別無他途。這可從大衛在統治以色列全國之後,第一個起來反對他的,就是非利士人,大衛打敗了他們,接著又大敗了摩押人,然後是瑣巴、哈馬、以東等族群,就像撒母耳記下第八章14節b句說:「上主使大衛所向無敵,處處得勝。」這句話正好說明這三節的內容。第46節的「恐懼戰慄」,意思是還沒有打仗,就已經讓對方屈服了,因為他們都「喪盡了勇氣」。
第47至49節,從第47節開始是大衛在讚美上帝的詩歌。他歌頌上帝是「永遠活着」,這也是整本聖經在見證的「永恆的上帝」之意。只有這位上帝才是真正的生命拯救者。換句話說,只要不是永恆的上帝,就不是人所要倚靠的對象,這一點認識是非常重要的。在第48節用了這個「勝過」的重要詞字,這原本表示「伸冤」、「復仇」。這清楚說出大衛曾受到無妄之災,被人冤枉,但上帝為他所受到的委屈伸冤。而整本聖經都在傳遞一個重要信息,說上帝是為人伸冤的神(參考申命記十:17-19,詩篇一三五:14,箴言二十:22,耶利米書十一:20),對於被冤屈的人,上帝絕對不會袖手旁觀。這樣,任何倚靠上帝的人,就會知道上帝一定會為受到冤屈的人伸冤,並且會伸出救助的手幫助他。
第50至51節,是這首詩歌的總結,就是人們要在所有的國家、族群中,歌頌上帝的救恩。這裡提到上帝「所立的王」,是指大衛,並不包括掃羅。大衛特別指出,上帝的救恩不但會顯現在大衛身上,也會延續到他的後裔(參考撒母耳記下七:16),使他們永遠都得到上帝的慈愛。
4.第廿三章:
這章可分成兩個段落來看,第一段是第1至7節,這是一首詩歌,有不少學者認為這首詩也是大衛所寫的,像是他最後寫的詩歌,因此,許多聖經版本都將之作了個標題:「大衛的遺言」。第二段是從第8至39節。在這段較長的篇幅中,介紹了大衛身邊的幾個重要武將之事蹟(參考第8至23節),然後列出了一份「三十勇士」的名單作結束(參考第24至39節)。而這份有關大衛身邊這些武將的事蹟和名單,在歷代志也有記載。
5.第廿三章1至7節:
這裡說此首詩歌是大衛的遺言,或說是大衛所寫,但從題材和內容來看,卻看出這一段是屬於比較晚期的作品。因此,是否大衛所寫,可以持保留觀點。不過,因為大衛是個詩人,這幾乎是大家都公認的事,因此,也有可能是他寫的沒錯,但卻是比較晚期才被發現,這點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這段詩歌中,呈現出兩個重要主題:大衛是上帝所揀選的領袖,因此,有上帝幫助他。再者,上帝賜福大衛,並且特別施恩給他,和他立永遠的約。這段詩歌也回應了詩篇第一篇所描述的,遵行上帝話語的人,生命會像栽種在溪水邊的樹一樣,永遠欣欣向榮;相對的,離棄上帝話語教導的人,生命將會像糠秕一樣,被風吹散,或是像缺乏溪水澆灌的樹木而枯萎死去。
第1節,開始就說大衛是「上帝重用的人」,這已經說明了一個基本認識:是上帝看為重要。而這種「重要」不是依照人的條件,而是上帝的標準。再者,這裡說「雅各的上帝膏立他作王」,這句話很重要,說明上帝揀選大衛,就像上帝揀選雅各一樣。而雅各,是個「壞、狡猾」的族長。但上帝卻揀選他當族長。現在大衛也自認並不是甚麼「好、善良」的人,但上帝膏立他當君王。而「這首詩是他的遺言」,這意思是指他所歌頌的上帝,就是他要留給後代子孫的話。
第2至4節,這裡一開始,大衛就說「上帝的靈藉著我說話」,這句話已經在暗示大衛是個「先知」。這也在表示他所寫的詩歌,是在上帝的靈的感動之下所寫,耶穌也曾肯定大衛這樣的看法(參考馬太福音廿二:43)。上帝啟示祂的信息給祂所揀選的僕人,主要目的就是要他去傳講,而不是要使上帝的話隱藏起來。因此,這裡說上帝將祂的信息放在大衛的「嘴唇」。因此,他寫的許多詩歌,就是要傳遞上帝的信息(參考以賽亞書六:5-7,耶利米書一:9-10)。一個好的君王必備的要件,就是「以正義治理人民」,而且知道上帝的重要遠勝過所有的一切,因為這樣的君王才會知道自己的有限,需要上帝的扶持帶領,這樣的君王,就像「日出時的曙光」,指清晨的光照在樹葉上的露珠時,會發出閃亮的反射光芒,煞是好看。這說明了一個知道用上帝話語統治人民的君王,從清晨開始,就讓人民看見了生命的希望,有如青草展現出生命力一樣(參考詩篇七十二:6)。
第5至7節,在撒母耳記下第七章12至16節記載先知拿單曾奉上帝的命令,對大衛作了重要的承諾,就是要讓他的後裔永遠傳承君王的位置。相對於大衛被上帝揀選,那些「不虔的人」就會像「荊棘」一樣,需要將之剪除、丟棄,甚至需要用火燒毀(參考以賽亞書三十三:12,希伯來書六:8)。
6.第廿三章8至17節:
這段經文中特別介紹大衛身邊三個重要的軍事武將,撒母耳記作者將之稱為「三巨頭」。這段描述這三位重要軍事將領的事蹟,也同時記載在歷代志上第十一章10至19節中。對照兩處經文來看,就會發現差異甚大,不僅是勇士的名字有別,就連記事的內容也差異很大。撒母耳記的記事比較完整,作者詳細寫出「三巨頭」的名字和事蹟。但歷代志作者只有寫了兩個,第二個只寫出名字,沒有寫出他的事蹟,沒有標明第三個勇士的名字,但卻有第三個勇士的事蹟。很可能,歷代志作者是將第三個戰役跟第二個混合編輯在一起了,也就是將第三個勇士沙瑪的事蹟,都歸併在以利亞撒的事蹟中。不過,後半段記載有關大衛拒喝三勇士冒著生命危險去取水的事跡,雖然文字上有些許差異,但整個過程來說,是大同小異。
第8至12節,這段經文記載三個勇士的事蹟。要注意的,是這裡所提供的名字,往往不是代表一個單獨的個人,而是這個人領導之下的部隊。因此,大衛身邊應該有兩種特別部隊,一是編制較小的,另一是比較大的。現在所提起的三個勇士,應該是屬於比較小,類似「突擊部隊」的組織型態。
第一位勇士是「他革捫人約設‧巴設」,是這三個「巨頭」的首領,意思是先鋒。在歷代志提供的名字是「哈革摩尼宗族的雅朔班」。他是個很有力量的勇士,可以「用矛刺死了八百人」。
第二個「亞合族人朵多的兒子以利亞撒」,這和歷代志所提供的名字相同。這個「亞合族」就是便雅憫支派的「亞何亞」後裔(參考歷代志上八:4)。有一次「以色列人後退了」,在歷代志更清楚寫明這句話的意思是「以色列人逃跑」,這是打敗仗的現象。但這支隊伍並沒有後退,持續堅守著據點,直到打敗非利士人為止。但他們打勝仗時,「只剝光敵人屍體上的盔甲」,意思是以色列人民卸下非利士軍人身上的武裝作為戰利品。
第三個是「亞基的兒子沙瑪」,就像第二個一樣,當以色列戰敗,很多人在逃竄的時候,沙瑪毫不退縮,他站在非利士人的面前,勇敢抵擋到最後,結果他也獲勝了。就像作者所強調的,若不是有上帝的幫助,一定會輸得很慘。但因為有上帝的幫助,在最艱困的戰況下,以色列人仍可以反敗為勝。
這裡說非利士人是集結在「扁豆田裡」,這表示以色列人若輸了這次的戰爭,可能就會引發糧荒。就如同今天為了保護糧食的穩定,必須不顧一切奮戰到底一樣。
第13至17節,這是另一段記事,在歷代志上第十一章15至19節也有記載。依照撒母耳記的寫法,這段也可能是在增加前面介紹過的三位勇士之事蹟。對照這兩段經文的記事來看,會發現大多記載是相同。
「收割的時候」的這場戰役,很可能是發生在大衛在逃避掃羅王追殺的時候(參考撒母耳記上廿二:1-4),如果是發生在逃避掃羅追殺的時期,那麼,此時的大衛,他的指揮中心,就是設立在亞杜蘭洞之處。但也有可能是發生在大衛剛執政的初期(參考撒母耳記下五:17-18),若發生在他執政時,那就是大衛剛取下耶路撒冷初期,非利士人不希望以色列所有支派聯合起來成為一完整的王國,於是聚集軍隊在利乏音谷之處,準備要攻打大衛,給他來個下馬威。而「收割的時候」的這句話,可緊接在第11節提到的非利士人攻打以色列,有一個重要的用意,就是跟糧食的需求和控制有密切關係。這場兩軍對峙,是和保護或是搶奪糧食有關。
這時候「一群非利士人佔了伯利恆」,已經侵入以色列人民最重要的糧倉。就在這時候,有三個勇士很勇敢地不顧生命危險,闖過非利士人的營區伯利恆城門邊的井裡取水回來,要給大衛解除思鄉之痛。這也表示出兩種意義:一是他們不了解大衛並不是真的想伯利恆的水,而是想要收復這城。二是他們有能力闖入非利士人佔據的城,表示防守上有了破綻。「大衛不喝」,因為那水是三位勇士冒著生命危險才取到的故鄉之水,也可說是最珍貴的水,他要將這最珍貴的水奉獻給上帝。表示最好的、最珍貴的奉獻給上帝。更重要的,大衛將之「當祭物獻給上主」,這表示大衛在出兵之前舉行祭典,向上帝祈求,他向上帝發誓一定要攻下伯利恆。
7.第廿三章18至23節:
這段經文介紹前面經文一再出現的主將約押弟弟亞比篩,以及另一位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之事蹟。這裡沒有出現約押的名字,卻是出現亞比篩,很可能是因為約押已經是眾人皆知的將軍,且是以色列軍團元帥。
這段經文也出現在歷代志上第十一章20至25節中,兩處經文的記載幾乎完全一樣。
第18至19節,這裡一開始就說亞比篩是這「三十勇士」中的首領,並且說他是三十個勇士中「最傑出的一個」,但卻在最後又加上評語,說他「還是比不上『三巨頭』的聲望」。
第20至23節,這段經文介紹另一位勇士,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他曾經是大衛第一次統治全以色列時的侍衛長(參考撒母耳記下八:18)。當大衛敉平了押沙龍的叛亂後,再次任命他出任侍衛長(參考撒母耳記下二十:23),可見他對大衛的忠心。因為他是大衛的貼心侍衛,因此,當大衛兒子們在內鬥爭權時,他被大衛賦予重任,要全力支持大衛屬意的兒子所羅門(參考列王紀上一:32-37)。這裡特別提到「比拿雅」的事蹟,是因為他有像大衛一樣的特別能力,曾殺死一隻獅子(參考撒母耳記上十七:34),且可以用棍子打死拿先進武器的埃及勇士,雖然這樣,在撒母耳記作者的評價中,他「還是比不上『三巨頭』的聲望」,就跟亞比篩一樣。這表示三個勇士確實在以色列的戰史中,留下不可疏忽的記錄。
8.第廿三章24至39節:
這是「三十勇士」的名單。這份名單也出現在歷代志上第十一章26至47節。對照這兩處經文的記載,可清楚看出有很大的差異,有幾點值得注意的地方:
第一,在歷代志的記錄中,共計列有47名,有很多名字沒有出現在這份的名單中,特別是從烏利亞之後,這些名單都沒有出現在撒母耳記中。
第二,從「約拿單」之後,一直到「洗勒」之前,兩份名單提供的資料幾乎完全不同。
第三,在撒母耳記只記載32個名字,但卻在第39節說「一共是三十七名」。因此,我們可以這樣了解,所謂「三十勇士」,可能只是一個統稱,並非精確的數字。
第四,從這份名單可看出其中包含了各族的人,甚至外族人也加入了大衛的勇士軍團中,例如「以甲」是「瑣巴人」;「以利法列」是「瑪迦人」;「洗勒」是「亞捫人」,而被大衛設計害死的「烏利亞」是「赫人」等,這些都是外族人,但他們都是大衛軍團中最勇猛的戰士。
成為好的君王,需要有一群好的智囊團,和非常忠誠的幕僚在身邊,隨時隨地幫助這位君王判斷將發生的事務,以及應對緊急的事件。大衛就是因為有這群好的智囊團和英勇的戰士在他身邊,才使他後來能取得統治大權,也在自己的兒子押沙龍叛變之後不久,就能夠地敉平叛亂,並且很穩定重掌政權。
9.第廿四章:
在大衛執政的時代,不僅發生第廿一章的旱災,也發生第廿四章這裡所提的「瘟疫」,這都在表示雖然大衛是上帝所賜福、揀選的君王,但並不表示一切都安然無事,也是會遇到極大的困境和災難。而在這些大災難來臨時,怎樣去尋求解決之道?這才是一位領袖所要呈現出來的信仰內涵。
這件發生在大衛治國期間的瘟疫災難,也同時記載在歷代志上第廿一章1至28節,表示確實有發生過這件災難,後來大衛懇求上帝憐憫和寬恕,而使這次的瘟疫得以解除。但已經因為瘟疫的緣故,已經造成高達七萬以色列人民死亡。
10.第廿四章1至9節:
這段經文記載大衛命令約押去進行人口調查,但約押遲疑,而大衛卻執意要進行這件人口調查的事件。這件記事可對照歷代志上第廿一章1至7節所記載的來看。
第1至2節,撒母耳記說「上主又向以色列人發烈怒,所以激動大衛來敵對他們」。但作者並沒有說明到底發生甚麼事,或是以色列人民有甚麼不好的行為,使上帝會再次發出烈怒?再者,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介系詞「又」,表示這是接續第廿一章1至14節所發生的旱災之災難後不久所發生的事件。
這裡說大衛決定去調查人口,是因為上帝「激動大衛來敵對」以色列人民。但歷代志作者認為是「撒但敵對以色列人,使大衛定意進行戶口普查」。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用「上帝激動」,表示上帝讓大衛把內心中的意念給暴露出來,使之隱藏不住,並不是大衛原先沒有這種企圖,其實他是有這樣的用意,這可從第10節的描述看出來。因此,歷代志作者的用句就很清楚地表示,這是大衛受到撒但控制而有的結果。
原本統計人口,對一個國家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事。因為這跟徵兵、抽稅有密切關係。民數記第一至四章都有記載以色列人民出埃及進入曠野之後,曾進行一次全面性的人口普查。耶穌降生的那年,羅馬皇帝就曾下令進行戶口普查(參考路加福音二:1)。後來大衛晚年透過這項人口調查,徵召人民當義務勞工,並且為此還設立了「勞工部長」(參考撒母耳記下二十:24)。而所羅門則是發揮了這項「徵召勞工」的政策相當「成功」(參考列王紀上五:13、15)。大衛命令約押去執行這項全國人口普查的工作。
第3至4節,約押所說的這句「為甚麼要做這事呢」,就可看出他對大衛這項命令頗有意見。歷代志上第廿一章3節甚至加上約押說了這句「做這事使全民犯罪」,可見這件事並不是出於上帝旨意,而是大衛自己想要做的事。因此,約押認為大衛這次想要清查人口,背後一定有不好的動機。即使約押已經提出警告,大衛還是「堅持要約押跟他的部屬服從他的命令」去做這件招惹民怨的事。值得注意是,大衛並不是要行政官去執行這項命令,而是要約押和他的部下去執行,這已經在暗示這項人口調查確實是和打仗的計劃有關係,因為需要動員可用兵力。
第5至9節,很詳細地描述約押和他的部下去執行大衛這項調查人口之政策,而他也確實徹底地完成這項命令。這項人口普查所花費的時間,共計長達「九個月又二十天」。約押提出調查結果的報告是:以色列可帶「武器的壯丁總數八十萬」,而在猶大則有「五十萬」。這裡所謂的「帶武器的壯丁」,意思是指「二十歲以上能作戰的男人」(參考民數記一:3、18、20)。但這數字和歷代志所登錄的人口不同;在歷代志登記的人數是「以色列能打仗的壯丁有一百一十萬名;猶大能打仗的壯丁有四十七萬名。」歷代志作者特別說明約押「沒有調查利未支族和便雅憫支族的人數」,理由是「因為他不贊成王的命令」。約押這樣做也有另一種理由,一是利未族人都是屬於祭司族,他們本來就不用參與軍事行動。而沒有對便雅憫族的人民進行調查,很可能是為了避免再次發生分裂的事件(參考撒母耳記下二十:1)。
11.第廿四章10至25節:
這段經文述說大衛後來發現因為這項人口調查行動,引起上帝極大的憤怒,導致以色列全國發生嚴重的瘟疫,死亡慘重,為此,他尋求上帝的寬恕憐憫,透過獻平安祭和燒化祭,才挽回上帝的憤怒,但為時已晚。這也說明了一個重要的教訓:若不是出於上帝的旨意,或是合乎上帝的旨意,那麼,執意堅持行自己的路,其結果只會帶來更大的災難而已。
這段記事可對照歷代志上第廿一章7至30節來看,就會發現歷代志作者特別強調,瘟疫的事件,不僅是大衛主謀,連他身邊的參謀都連帶有份,因此,「大衛和長老們都穿著麻衣,面伏在地上叩拜」,表示他們都必須為此事件所帶來的瘟疫災難負責。
第10至13節,後來災難發生了,才喚醒大衛知道自己堅持的這項人口調查政策,確實是違背了上帝的旨意,使上帝不高興,因此決定要懲罰以色列。他可能是因為看見瘟疫開始出現了,趕緊透過祭司獻祭詢問上帝時(參考撒母耳記下廿一:1),才明白過來,知道自己做了件愚蠢的事。上帝差遣先知「迦得」去見大衛,傳遞上帝的話給大衛。他向大衛提出上帝要從三項懲罰的方式中讓大衛自己選擇。
第一項是「國中有三年饑荒」。
第二項是大衛在「敵人面前逃亡三個月」,意思是打敗仗逃難。
第三項是「國中有三天的瘟疫」。
這三項都有「三」的數字,從「三年」到「三個月」,在到「三天」。
第14至16節,大衛表示寧願接受上帝親自對他懲罰。大衛深知當上帝懲罰違背祂旨意的子民時,痛苦的哭號聲,上帝會垂聽。因為「上主有豐盛的憐憫」,這點是整本聖經的主題(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三:19、三十四:6,詩篇八十六:5、一○三:8、但以理書九:9)。因此,大衛做了這樣的選擇後,上帝就差派天使去執行這項懲罰,方式是用降瘟疫在以色列人民身上,直到上帝要天使停止為止。雖然只有短短的三天而已,死亡人數卻多達「七萬以色列人死亡」。
問題是:為何大衛犯罪,卻由人民承擔?這樣是否公平?這是讀者喜歡問的問題。其實,也可以這樣了解:當君王或是領袖做出錯誤的政策時,確實就是整體人民在承擔苦難。古往今來都是這樣。因為這些制訂政策,且將政策執行出來時,直接影響到的就是普羅大眾。因此,人民若是對於錯誤的政策,沒有勇氣出來阻止、對抗,其結果是等於「參與執行、配合錯誤」之政策。
第17節,歷代志作者在這裡提供了很重要的資料,就是大衛看見天使「手中握著劍,正要毀滅耶路撒冷」,就在此刻,「大衛和長老們都穿著麻衣,面伏在地上叩拜。」這件事也表示這些長老們知道,大衛進行戶口調查的事所引起之「瘟疫」災難,他們也需要負起重大責任。因此,他們同時和大衛都用最真誠懺悔的心意,祈求上帝的憐憫和寬恕。在這裡,大衛對執行此項懲罰任務的天使說,是他犯錯,應該懲罰他和他的家人,而不是懲罰無辜的人民。
第18至23節,先知迦得再次傳達了上帝的信息,讓大衛知道願意接受他認罪。因此,要大衛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打麥場,建造一座祭壇敬拜上帝。大衛依照天使的指示去找亞勞拿,希望買下他的打麥場建造一座祭壇,好使上帝懲罰的瘟疫停下來。亞勞拿一聽大衛這樣講,以為大衛是故意這樣說,其實,若大衛真的要他的土地,他也不可能抗拒。因此,他表示可以全部都送給大衛,包括在打麥場上的牛也可殺之當作牲祭獻給上帝,又有打麥板可當之祭壇的柴火。因為他知道,與其和大衛討論價錢,用送的,或許還可以保住性命安全。
第24至25節,但大衛堅持要「按價錢」向亞勞拿購買他的打麥場。原因是他不想佔亞勞拿的便宜。因為若是佔別人便宜所得到來奉獻,等於是在藐視上帝的神聖。再者,大衛已經因為「瘟疫」的事件惹起上帝憤怒,如今,若在奉獻的事上沒有用真誠懺悔之心意來表明,恐怕這次的「瘟疫」之災很難消除。於是他用「五十塊銀子」向亞勞拿買下打麥場和獻祭的牛隻。這數目和歷代志作者所提供的「六百塊金幣」,相差實在太大。有一種解釋,認為大衛不僅買下打麥場,連鄰近整片地都買了下來。因為他準備以後用該片土地作為建造聖殿之用。就這樣,大衛買下了土地,進行一場獻「燒化祭和平安祭」(參考利未記七:11-17、廿二:21-23)的祭祀禮儀,這種「祭」表示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和諧(參考出埃及記廿四:5、11)。因為上帝「垂聽」了大衛為以色列全國的祈禱,這表示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又有了和好關係,所以作者用「瘟疫就在以色列停止了」作為結束。這個結尾,就像第廿一章14節所說的:「上帝垂聽他們為國家的祈禱。」

認識 列王紀這本經書
列王紀這本經書原本並未分成現在的「上」、「下」,是因為有一本稱為「七十人譯本」的希臘文聖經,將它和撒母耳記一起編列成王國史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第四卷。列王紀就是屬於第三與第四卷,也就是目前這種「上」與「下」兩本,後來的拉丁文譯本也跟著分成「上」與「下」,就這樣延續至今。也有的聖經學者比較喜歡將列王紀分成三個段落看:a.列王紀上第一章至第十一章,這是以色列王國還沒有分裂的時代。b.列王紀上第十二章至列王紀下第十七章,這是分裂後的南國以色列和北國以色列時代。c.列王紀下第十八章至第廿五章,北國以色列滅亡後,南國猶大的景況。因此,有人認為若是分為上、中、下三卷更為貼切。不過這種觀點並沒有被接受,只能當作分段閱讀的一種方式。
作者和寫作的日期
就像聖經其它經卷一樣,大多數作者的身分都不清楚,列王紀也是如此,時至今日聖經學者還是不清楚作者是誰。雖然有的學者認為作者是先知耶利米,因為他當時是出入宮廷頻率很高的先知,因此,可以在列王紀裡看到與耶利米書相同的內容,例如列王紀下第廿四章18節至廿五章30節,幾乎就和耶利米書第五十二章1至34節相同。但是這種觀點也被懷疑,原因是列王紀下第廿四章說約雅斤王是被擄到巴比倫去,但先知耶利米則是被帶去埃及(參考耶利米書四十三:6)。因此,作者比較有可能是與先知耶利米同時代的先知,他看到當時社會的景況,心中有許多憂慮,而寫下了這本史記。
這位先知引用了不少撒馬利亞和耶路撒冷官方(或王室)檔案的資料,例如列王紀上第十一章41節提到的「所羅門史」、列王紀上第十四章19節的「以色列列王史」和第29節的「猶大列王史」等。不過也有聖經學者持不同的看法,他們認為上述的「所羅門史」、「以色列列王史」、「猶大列王史」等是否就是官方史料,還需要考證,原因是在列王紀上第十六章20節說:「心利其他的事蹟,包括他陰謀背叛王的經過,一一記載在以色列列王史上。」也許我們會說心利只有當短短「七天」的王而已,他的惡行當然可以記錄在官方史料上,這樣的說法也同時可用在列王紀下第十五章15節有關「沙龍」的事蹟,因為他在位也只有短短一個月而已。
不過我們也可以這樣想:就是每個時代都有人會紀錄當代王朝的各項事蹟,這些事蹟有許多都是類似公開的年鑑,特別是先知們最喜歡寫這樣的年鑑,並趁機提出信仰上的觀點,列王紀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寫出來的作品。
什麼時候寫此書的?這也是個尚未確定的問題。原因是這本經書最後提到約雅斤被擄後的「第三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依照這個年代,應該是在主前562或561年之間。但是,只提到約雅斤被釋放,且與巴比倫王同桌進餐(列王紀下廿五:29),都沒有提到約雅斤從巴比倫被釋放回國的記事,因此,寫作日期應不會在主前536年之後。
這本經書的主要信息
如果將此本經書單純當作「史書」看,那是很冤枉的,因為聖經的作者不只是單純在記載王國史料或社會檔案而已。聖經的作者寫書,有一個共同的目的,是要讓後代子孫,學習認識上帝在他們祖先走過的路上,所給予的一切恩典,以及上帝和祖先之間互動的關係。因此,編撰此本經書時,年代的順序不是這本經書最主要的考量,而是將重點放在與上帝之間約的關係基礎上。因此,以色列人民是否遵行祖先與上帝立約的教訓,就成為此本經書在編輯上的重點。作者想要表達一個基本觀念:不論是那一位國王,他在經濟、政治、社會的繁榮上有多少貢獻,作者考量的重點都是這位國王怎樣帶領人民敬拜上帝,他根據這點來衡量一個國王的好與否,也從這點在評定一個國家、民族的興衰。
以北國以色列為例,如果要從政治、軍事考量一個國王的成就,則暗利國王對北國以色列,可說是貢獻匪淺,他定都撒馬利亞(列王紀上十六:23-24),他也是帶領北國以色列征服摩押人的優秀君王,甚至在他的後代要描述王朝的輝煌時代,都會以「暗利王朝」來作為指標。但是,他卻是帶領人民拜偶像的君王,因此,在列王紀的作者筆下之評語是:「暗利比他先前所有的王犯了更重的罪,做了上主看為邪惡的事。」(列王紀上十六:25)。
再以耶羅波安二世為例,他也是對北國以色列相當有貢獻的君王,在他統治長達四十一年之久的期間內,「收復了所有屬於以色列的領土,從北方的哈馬隘口直到南方的死海。」也收復了「大馬士革和哈馬,重歸以色列版圖」(參考列王紀下十四:25、28),在他的時代,可說是北國以色列達到顛峰的時代,但是,作者給他的評語是:「他做了上主看為邪惡的事,仿效他先祖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壞榜樣,領以色列人犯罪。」(列王紀下十四:24)
從列王紀可看到作者就是用這樣的句子──他做了上主看為邪惡的事──形容一個君王是否有依照上帝的教訓帶領人民。這個教訓是對上帝忠心,禁止以色列人民敬拜偶像。因此,如果有一個國王帶領以色列人民剷除境內的偶像神明、祭壇,帶領人民敬拜上帝,這個王就會被評定為是上帝所喜歡的王,因為他行上帝看為對的事。例如猶大希西家就是個例子,在他統治猶大王國廿九年的時間,列王紀的作者寫下這樣的評語:
「效法他先祖大衛王的榜樣,做了上主認為對的事。他除掉山丘上的神廟,拆毀了石柱,砍倒了亞舍拉女神的柱像,又打碎了摩西所造的銅蛇...他忠於上主,從來沒有違背上主;他謹守上主給摩西所有的誡命。因此上主與他同在;他所做的一切事都順利。」(列王紀下十八:3─7)
尤其是在介紹猶大王約西亞的時候,用的句子更特別,說:「約西亞做了上主認為對的事,跟隨先祖大衛王的腳步,不偏左不偏右。」(列王紀下廿二:2)他並且帶領全國人民「一心一意遵守法律誡命」,更重要的,是他重新舉辦已經很久沒有慶祝的逾越節,且成為國家祭典(參考列王紀下廿三:21─23)。
這本經書的特色
從先知以利亞到先知以利沙,就可看出作者對先知角色和使命的看重,先知的使命就是傳達上帝的信息,因此,當以色列人民偏離上帝的教訓時,上帝就會差遣先知去警告他們。但是,好的君王會聽從先知的話語,只有惡劣的君王拒絕聽從,因此,拒絕上帝的話語,常會為自己的國家、民族帶來災難。列王紀作者提供許多先知的記事,雖然與舊約聖經中的先知文獻不同,但基本精神是一致的。表面上看來,列王紀是在記載以色列民族的「諸王歷史」,其實,貫穿在這些史料中的,則是以先知運動為主軸,將整個南北王國歷史給串連起來。先知阿摩司時代的北國以色列耶羅波安二世時代,雖然有很繁榮的經濟、堅強的軍事武力,但是阿摩司卻傳出上帝這樣的話:
「時候已經到了,我要使以色列遍地饑荒。他們飢餓,並不是沒有餅吃;他們乾渴,並不是沒有水喝。他們飢渴是因為聽不到上主的話。這是我──至高的上主說的。從南到北,從東到西,他們要到處尋找上主的信息,可是都找不到。在那一天,連美麗的少女和強壯的青年也會因口渴而昏倒。那些拜過撒馬利亞的偶像、向但和別是巴的神明許過願的人,都會倒下去,再也站不起來。」(阿摩司書八:11─14)
這段話可說是先知眼中的一個社會、民族、國家的存在基礎。列王紀就是以是否遵行「上帝的話」作歷史評價。也可以這樣說,列王紀作者是從這個角度下筆,記錄在以色列南與北兩國君王治理之下,給予中肯的評鑑。
因此,閱讀此卷經書,不要單純從政治的角度看,而是將之當作一卷信仰反省的經書來讀,這樣會更了解作者的用心。作者是從歷史的經歷作例子,在述說一個國家的君王若是失去了對上帝真實信仰的基礎,以上帝話語的教導來帶領人民,治理國家大政,這樣的君王和人民就會敗壞,而這信仰的基礎必須回到上帝的話裡,這個論點也是申命記派作者所強調的(參考申命記十七:18-19)。
這本經書的主要大綱
1.第一章1節至第二章12節:大衛王朝結束。
2.第二章13節至第十一章43節:所羅門王登基。
a.第五章至第七章:所羅門王建造聖殿與王宮。
b.第八章:迎接約櫃入聖殿,奉獻聖殿,並與上帝立約。
c.第九章至第十章:所羅門王的豐功偉業。
d.第十一章:所羅門王背棄上帝,以及王國的分裂。
3.第十二章1節至第廿二章:王國分裂的開始,和先知運動的興起。
a.上卷第十二章1節至十四章20節:北方支族的分離。
b.上卷第十四章21節至第十六章34節:猶大和以色列諸王。
c.上卷第十七章至第廿一章:先知以利亞的工作。
d.上卷第廿二章:先知米該雅的工作。


列王紀上第一至三章
1.第一章:
列王紀上、下分卷點是以北國以色列亞哈王朝的結束(上卷廿二:37),和南國猶大王約沙法王死後不久(上卷廿二:50)作分界。
從第一章1節開始直到第十一章43節止,這段都是以所羅門王的記事為主軸。接下去從第十二章開始,就是描述以色列王國分裂成為南與北兩國的情形,而所有分裂的經過和之後的情景,是從上卷第十二章起,一直到下卷第十七章41節止,交替介紹南、北兩國的狀況,然後從下卷第十八章開始,記載南國猶大的情景,直到第廿五章猶大王國被巴比倫帝國消滅,人民被擄去當奴隸的經過。
第一至二章,是記載大衛王將王位傳承給他和拔示芭所生下的兒子所羅王的經過。也是從大衛王開始,王位從原本上帝揀選,變成為世襲的制度。單是這點已經在暗示著大衛脫離了上帝原本要先知揀選君王帶領以色列人民的本意。
2.第一章1至10節:
這段經文描述大衛晚年時,他的兒子們開始有了密謀篡位的動作,特別是最有可能繼承王位的亞多尼雅因為忍不住氣,就想要擁兵宣告自己為王。這也表示著大衛晚年無法巡視國政大事,兒子們爭取王的宮廷鬥爭浮出檯面上。
第1至4節,作者一開始就說「這時候,大衛已經老邁」,所謂「老邁」,應該是「七十歲」。因為他是在三十歲時被膏立為以色列的王,然後他統治四十年,其中包括在希伯崙統治猶大七年半,在耶路撒冷統治以色列和猶大共計三十三年(參考撒母耳記下五:3-5)。可能是因為年邁體衰,因此,他的臣僕替他找一位名叫「雅比莎」的處女伺候他,她並不是被選來作為妻子的,而是類似今天的看護工作一樣,這也是第4節所說的,大衛沒有與她親近的意思。這一點也和後來亞多尼雅請求所羅門將這位女子給他當妻子有關(參考列王紀上二:17)。這是古代社會一種特異的看法,認為讓處女睡在男人身上,可以取暖,使身體健康。但作者也特別強調,大衛「沒有跟她發生關係」。
第5至8節,大衛的長子暗嫩被押沙龍殺害,次子基利押(只出現在撒母耳記下第三章3節),而押沙龍因為叛變死去,現在大衛兒子中以亞多尼雅為他的兒子群中是最年長的。他第一個想要的就是取得王位繼承權。事實上當時他的條件最好,但他沒有經過大衛同意,就爭取到元帥約押、祭司亞比亞他的支持,但卻沒有得到「祭司撒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以及「先知拿單、示每、利以,和大衛的侍衛們」的支持,這表示他雖然有取得約押的軍方勢力支持,但最重要的,是大衛的禁衛軍,特別是先知拿單等人的支持,這很危險。
從這段經文看到亞多尼雅忘了約押擁有兵權且恃兵而驕,很難駕馭,大衛是一直在想辦法要除掉他(參考二:5-6)。因此,他找約押本身就是一步危險的棋子。而約押和亞比亞他之所以支持他,很可能是因認為亞多尼雅是長子,繼承王位乃是理所當然的事。也從這裡看出當時王宮裡有兩派人馬,一派擁護亞多尼雅,另一派則是擁護所羅門。擁護所羅門的是以先知拿單為首,加上祭司撒督,以及大衛的侍衛軍團,這也形成相當堅強的一股擁護所羅門繼承王位的勢力。而先知拿單是主導讓所羅門繼承王位的主要人物。
第9至10節,有一天,亞多尼雅舉辦獻祭禮儀,且擺設筵席宴請大衛其他的兒子,也就是他的弟弟們和王室大臣,但卻獨漏先知拿單、比拿雅、同父異母的弟弟所羅門,以及王室的侍衛軍。
3.第一章11至37節:
這段經文描述先知拿單如何策劃反制亞多尼雅這種擺設祭祀禮儀和筵席的舉動,也可看出先知在大衛宮廷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第11至14節,這裡首先提起「所羅門的母親拔示芭」,和「哈及的兒子亞多尼雅」,這樣的用句,已經在隱喻著宮廷的內鬥,是兩個大衛的妾,開始為自己兒子爭取王位繼承權的開始。先知拿單對亞多尼雅舉辦獻祭和擺設筵席的解釋,認為那是一種「立自己作王」的舉動,已經危害到拔示芭和所羅門的性命安全。因此,他建議拔示芭去見大衛王,到底大衛要立誰作王,並且答應當證人,證實亞多尼雅自立為王的事。
第15至16節,拔示芭果真聽從先知拿單的建議去見大衛王。
第17至19節,拔示芭提醒大衛曾發誓要讓她所生的兒子所羅門繼承王位,而這件「發誓」的事,還是先知拿單提醒她去向大衛提起的。表示用上帝的名發的誓言之重要性,是不能更改。但拔示芭向大衛提起,他曾答應讓她的兒子所羅門繼承王位這件事,聖經並沒有記載,很可能是大衛私相授受的事。接著她提起亞多尼雅擅自宣佈自己是王,且有祭司亞比亞他和元帥約押參與,其實,拔示芭這樣說,已經在表明尚未經過大衛宣佈王位繼承者之前,亞多尼雅這樣的舉動,等於和押沙龍自行宣佈為王的舉止相同,這也在警告大衛在晚年行動不便之際,是否會再次遇到宮廷篡位的慘痛經歷。
第20至21節,拔示芭很聰明,她深知大衛就是殺害她丈夫烏利亞而奪取她為妾,若不保護她,他將會因這次亞多尼雅篡位的事,和兒子所羅門慘遭殺害。
第22至27節,先知拿單依照先前設計好的方式,就在拔示芭進入宮廷面奏大衛關於亞多尼雅篡位的事時,他隨後就跟著去見大衛,隨後說亞多尼雅的舉止,等於是見證了拔示芭所言屬實。拿單聰明的地方,並不是只說亞多尼雅確實有這樣做,而是質問大衛若是允許這件事,怎麼會沒有公開宣佈。他的意思是讓大衛知道,這件事若趕緊阻止,是還來得及。而拿單就是清楚知道大衛犯姦淫罪的先知,且約押又是大衛心中的痛。因此,拔示芭和先知拿單都特別指出約押參與此次亞多尼雅的篡位行動,用這種方式增加大衛的不安全感。
第28至31節,就這樣,大衛隨即用上帝的名發誓,要讓所羅門繼承他的王位。換句話,先前指出大衛已經發過的誓言,並不算數。而這也看出晚年的大衛,神智並不是很清楚。
第32至35節,這是大衛王採取積極行動,也是一種反制亞多尼雅想要篡位的計謀,這可能和押沙龍帶給他的傷害經歷有關。大衛要他忠心的部屬,包括先知拿單、祭司撒督、耶何耶大,以及軍事第二號將領比拿雅等人,要所羅門騎上大衛的驢子,這很具有象徵性的意義,表示所羅門具有繼承王位的資格,然後要先知拿單和祭司撒督膏立所羅門為以色列和猶大的王。膏立的地點為甚麼選在基訓水泉旁,並不清楚,有可能是為了要先行潔淨禮,然後才舉行膏立的儀式。但重要的,是當完成這些禮儀之後,回到耶路撒冷王宮,讓所羅門坐在王座上,這才表示所羅門已經繼任為王。第35節說所羅門是要當「以色列和猶大的統治者」,這是因為第一任的國王掃羅出自北部便雅憫支族,而大衛則是出自南部猶大的支族,因此,南北兩大族群一直都心存芥蒂。
要注意在第34、39節,都說大衛要祭司撒督和先知拿單去膏立所羅門為王。而不是上帝親自對先知或祭司的啟示,而是出自大衛的指令。這和大衛、掃羅都是上帝向先知撒母耳啟示揀選、膏立出來的,完全不同。也從這裡開始,以色列人民往後的國王都是世襲,而非上帝向先知啟示而膏立的。這在信仰上的意義非常不一樣。
第36至37節,比拿雅聽到大衛這樣宣告之後,就表示全力支持所羅門繼承王位。這很清楚說明了大衛身邊的禁衛軍擁護所羅門為王。
4.第一章38至53節:
這段經文描述亞多尼雅聽到大衛已經立所羅門為王,才知道大勢已去,接下來演變出來的就是進行報復和剷除異己的行動。
第38至40節,這是一場全國性的正式宣告所羅門被膏立為王之儀式,且是從基訓水泉一路走回耶路撒冷,讓沿路民眾都知道這件事,特別是耶路撒冷民眾都清楚知道所羅門才是大衛王位的繼承者,這也表示亞多尼雅之前的動作,只不過是虛晃一招而已,沒有被承認。
第41至42節,可看出大衛這次不再像上次押沙龍叛變時,自己離開王宮,而是自己快速地舉行反制行動,在亞多尼雅進行篡位舉動時,他就立刻緊急安排膏立所羅門繼任王位的行動。而就在亞多尼雅那邊筵席尚且還沒有結束,所羅門被膏立為王的信號已經響徹了整個耶路撒冷,這樣的宣告聲響,震驚了所有參加亞多尼雅筵席的要員。
第43至48節,亞比亞他的兒子約拿單趕緊從耶路撒冷趕來隱‧羅結水泉報告這件所羅門已經被膏立為王的消息,他特別強調「連所有宮廷的官長也去朝見大衛王」,表示支持大衛王膏立所羅門為繼任者,且大衛也禱告祝福所羅門。
第49至51節,當大家聽到約拿單傳報這消息之後,所有參加亞多尼雅筵席的賓客開始不安起來,這表示他們都將被列為密謀叛變的人,一定會有生命的危險。因此,大家趕緊各自散去。而亞多尼雅也發現大事不妙,他趕緊跑去聖幕的至聖所約櫃處,「抓住祭壇的角」,因為他開始「畏懼所羅門」會對他採取懲罰動作。他希望用這種方式換取所羅門不殺他。依照摩西法律規定,聖殿祭壇突出的角,是塗有獻祭之牲祭的血,用來表示贖罪之用,讓那些因為非故意而殺害別人的人,可以獲得不被報復的保護(參考出埃及記廿一:12-14)。亞多尼雅用這種方式來表示他尋求上帝的庇護。有人將這件事告訴所羅門,他聽到之後,要亞多尼雅宣告效忠於他才可以。
第52至53節,所羅門派人去抓亞多尼雅,他向所羅門跪拜,所羅門就釋放他回家去,這就使他原先想要當王的祭祀禮儀、筵席等都變成一場鬧劇。
5.第二章:
這章可說是一幕幕血淋淋的宮廷鬥爭記錄,記載所羅門繼任王位後,依照父親大衛所交代,開始剷除異己,此外,也將他的哥哥亞多尼雅殺害。
6.第二章1至12節:
這段經文可說是大衛的臨別遺言和去世,但這遺言不是寬恕那些得罪他的人,而是要繼任他王位的兒子所羅門去進行報復、剷除的殺害動作。但這並不表示他的雙手比較潔淨。
第1至4節,在這段勉勵所羅門的話,很清楚申命記作者的教導,必須嚴格遵守摩西法律書上所有的規定,這樣才能獲得上帝的賜福(參考申命記第八章)。
第5至6節,特別要所羅門一定要注意約押,說他「殺了無辜的人」,而這責任卻讓大衛承擔。他要所羅門不要讓約押「善終」。其實,約押可說是大衛最忠心的武官,一路上都是他扶持大衛的,但如今大衛卻要兒子所羅門不可讓約押善終,理由是他殺害無辜者,但大衛自己為了謀害無辜的烏利亞,卻假借約押的手殺害的。
第7節,這是為了要遵守他答應善待基列人巴西萊的兒子的諾言,這節經文可參考撒母耳記下第十七章27至29節。
第8至9節,是要所羅門處理基拉的兒子示每,這件事的背景可參考撒母耳記下第十六章5至14節、18節b句至23節等,顯然地,大衛並沒有依照所說的話,遵守不殺害示每,他雖沒有殺害他,卻要所羅門「一定要想法子」去把示每處死。從這點也可看出大衛是一位很會「記恨」的人。
第10至12節,說大衛去世,執政四十年,他將以色列國交給兒子所羅門時,那時以色列「國勢非常穩固」。
7.第二章13至25節:
記載大衛最年長的兒子,也就是曾計謀奪取王位的亞多尼雅被所羅門殺害的經過。
第13至18節,記載亞多尼雅去找拔示芭,希望她能替他向所羅門王求,將大衛年老陪伴在身邊的書念女子雅比莎給他作妻子。為甚麼亞多尼雅會要求娶雅比莎當他的妻子?這可能有政治企圖心,因為當時中東地帶有個習俗,就是宮中的婦女,都是屬於國王擁有。換句話說,誰擁有宮中婦女,等於是擁有國王的權力一樣。這也是為甚麼當年押沙龍會聽從參謀亞希多弗的建議,公開跟大衛的妃嬪同床,表示他繼承了王位。亞多尼雅這種要求,可能含有這種用意。而先前所羅門沒有殺害亞多尼雅時,有個「但書」,就是要「效忠」所羅門,且不可「作惡」,這都在表示要對所羅門絕對忠實,不可以有私念。這裡的作惡,也含有不可以有任何背叛的想法。
第19至22節,所羅門的母親拔示芭果真依照亞多尼雅的請求,去找所羅門,轉達這項請求。但他的請求聽在所羅門的耳裡,非常不是滋味。因為他執政,政權並不是很穩固。因此,當拔示芭提出這項建議時,所羅門非常不高興,認為亞多尼雅的這項請求,等於是有叛變的企圖,這也是所羅門在這裡提出的,亞多尼雅還有約押將軍,以及祭司亞比雅他擁護著,表示還威脅他王權的穩固。
第23至25節,他認為亞多尼雅的這項請求,等於是「作惡」,沒有完全「效忠」於他。於是下令耶何耶大的兒子,也就是禁衛軍總司令比拿雅將亞多尼雅給殺死。
8.第二章26至35節:
記載所羅門處理擁護亞多尼雅的祭司亞比亞他,以及父親大衛最懷怨在心的手下大將約押。
第26至27節,是處分祭司亞比亞他的事,其實,亞比亞他對大衛有很多貢獻(參考撒母耳記下十五:24、29)。他的父親和家族亞希米勒慘遭掃羅殺死,只有他逃出來投靠在大衛身邊(參考撒母耳記上第廿二章)。現在所羅門要解除亞比亞他祭司的職位,正好應驗了「上主在示羅所說的有關祭司以利和他後代的話」,不會再有人當祭司,而是會由別人取代(參考撒母耳記上二:27-36)。
第28至30節,從第28節開始到第35節是處置軍事大將約押的事。約押和亞多尼雅一樣,都是逃到放置約櫃的地方,抓住了約櫃前祭壇的角,希望能免除被處死的厄運。作者特別說明雖然約押過去沒有擁護押沙龍,但卻因為在這次宮廷政爭中擁護亞多尼雅才慘遭這次的清算。所羅門派去要殺約押的,是第二號大將,也是宮廷侍衛司令比拿雅。但因為約押是躲在放置約櫃的至聖所,比拿雅以所羅門的命令要他出來,他表示寧願死在放置約櫃的至聖所。比拿雅不敢隨便進入緝拿、殺害。於是回去請問所羅門。
第31至33節,是所羅門下令將約押殺死在祭壇處的理由。所羅門於是下令就依照約押所說的,將他殺死在放置約櫃的至聖所。所羅門會下這個格殺令,是合法的,因為摩西法律中,規定若有人蓄意謀殺,就算逃到至聖所的祭壇,也是一樣不能免除死刑(參考出埃及記廿一:14)。這被認為蓄意謀殺他人的事件,必定和他追殺北國以色列軍隊來投靠大衛的押尼珥(參考撒母耳記下三:17-30)有關,再者,就是另一位被大衛任命取代約押的將軍亞瑪撒(參考撒母耳記下二十:4-10)。其實,約押和他的兄弟都是對大衛王權有極大貢獻的將領。
第34至35節,比拿雅就依照所羅門的話,將約押殺死在安置約櫃的至聖所祭壇邊,並且由比拿雅取代約押,擔任以色列軍隊統帥,且任命撒督取代亞比亞他的大祭司職位。
9.第二章36至46節:
是處置示每這個掃羅家族的後裔。他可說是掃羅家族中最中心的人。在大衛逃離押沙龍叛變的事件時,他曾當著眾人面前詛咒、羞辱大衛(參考撒母耳記下十六:5-9),後來大衛重新取得王權之後,示每曾向大衛表示悔意,並請求大衛饒恕,且獲得大衛保證不殺害他(參考撒母耳記下十九:18b-23)。
第36至38節,所羅門派人去把示每召來,下令他住在耶路撒冷城內,「不准離城」,否則就「非死不可」。示每表示會依照所羅門的命令做。所羅門這樣的命令是有原因的,因為這可以使示每離開所羅門的班底,就無法再次策劃叛亂的事宜。
第39至40節,經過了三年,示每可能忽略了自己的一舉一動都被監視著,為了要尋回兩個逃跑的奴隸,他竟然離開耶路撒冷去到非利士人的城市迦特去,這件事被所羅門王知悉,雖然他追回了兩個逃離的奴隸,卻使自己賠上了生命。
第41至46節,所羅門王聽到他擅自離開耶路撒冷去非利士人城市迦特,因此,就派人去抓他,並且質問他。最後判處他死刑,由手下大將比拿雅執行處死。
就這樣,「所羅門完全鞏固了他的王國」,這表示他已經剷除了所有可能會威脅他政權穩定的對象。
10.第三章:
從第三章開始在介紹所羅門王朝的興旺和墮落的原因。有關所羅門繼位,並且剷除了所有可能威脅到他的力量之後,他和父親大衛最大的不同,就是大衛是率領以色列軍隊,擴大疆土,使外敵侵犯的力量削弱。而所羅門採取的策略則是採取異國聯婚的策略,但這種策略卻也為他帶來晚年背離上帝、拜偶像的嚴重錯誤行為,結果導致後代分裂留下了一個遠因。
這一章是有關所羅門王很出名的一篇故事,在述說所羅門向上帝祈求智慧的經過。在第三章1至15節是說他祈求的經過,而從第16至28節是以一篇故事來形容所羅門充滿智慧的表現。
11.第三章1至15節:
這段經文也同時記載在歷代志下第一章3至12節。在這裡,列王紀作者先交代所羅門在國家政策的態度和大衛大不相同。至少,這段經文的開頭就說,掃羅娶埃及國王的女兒為妻,這點也說出了他用政治聯婚的方式,擴張政治勢力,但卻也為他後來離棄上帝埋下了一記伏筆。接著,這裡說他對上帝很忠實,沒有貪心,只想祈求上帝賞賜給他智慧,好治理以色列國。這樣的態度讓上帝深受感動而大大賜福給他。
第1至3節,這裡一開始就說「所羅門跟埃及王結盟,娶埃及王的女兒作妻子」。這是一種大略上的陳述,主要在說明所羅門的國家政策,採取政治聯婚的方式,建構與鄰國的外交關係。作者在這裡用當時只有聖幕,沒有聖殿,因此,以色列人民都會在「丘壇上獻祭」。這個「丘壇」一詞,表示比較高的地方。卻也是迦南地神明最普遍出現之處。因此,用「丘壇」一詞,也隱含著以色列人民有時分不清楚敬拜上帝和拜迦南地神明的區別。這也是後來申命記作者一再強調要拆毀這些祭壇之因(參考申命記七:5、十二:3)。不過,這裡尚且說所羅門「敬愛上主,遵照他父親大衛的訓示」,可惜是他似乎也分不清楚「丘壇獻祭」和在聖幕獻祭之間的差別。
第4至5節,這裡說所羅門到「基遍獻祭」,這是位於耶路撒冷西北邊大約十公里的地方,且說這裡有「最著名的丘壇」,所羅門也曾在這裡「獻過成千的燒化祭」。依照歷代志下作者的觀點,所羅門會去基遍獻祭,原因是當時聖幕在基遍,雖然約櫃是擺放在耶路撒冷,但聖幕還沒有遷移到耶路撒冷。很可能是為了要建造聖殿的緣故,並沒有積極遷移聖幕。在獻祭後的當晚,上帝透過「夢」向所羅門顯現,問所羅門想要上帝祈求甚麼。
第6至9節,這段是所羅門最重要的一段信仰告白。他表示因為父親大衛對上帝「忠心、誠實,有純真的心」,因而獲得上帝「大施慈愛」給他。現在所羅門表示自己年輕,上帝就賞賜給他有這樣的機會繼承父親大衛的王位,他懇求上帝賞賜給他「一顆善於識別的心,能判斷是非,好治理」人民。這裡所謂「一顆善於識別的心」這句話,意思是指「一顆遵守上帝旨意的心」,這也是整本聖經的主要信息,希望能確實聽從上帝的旨意。
第10至14節,因為所羅門這樣的祈求,感動上帝,認為他不像一般人祈求「長壽」、「財富」,和強大的軍事武力,只祈求「明辨的智慧,好公正治理人民」,因此,上帝決定要成全他所祈求的。而且要賞賜給他的智慧,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但上帝也同時提醒所羅門必須像他父親大衛一樣,對上帝忠實。
第15節,所羅門終於知道這是上帝透過夢向他說話,因此,趕緊又獻上「燒化祭和平安祭」表示感謝上帝的恩典,並且擺設筵席款待所有跟隨他去基遍獻祭的臣僕。
12.第三章16至28節:
這段經文是一則故事,也是在回應或解釋前段經文所說的,上帝答應賞賜給所羅門有聰明的智慧,可以明確辨別是非,好公正治理人民,如今果然應驗了。
第16至21節,「有兩個妓女來見所羅門王,站在他面前」,這表示是一件司法案件,用來形容所羅門怎樣公正地審理人民發生糾紛的案件。當時的社會,若人民有冤屈,可以上訴到最高層級的國王處去伸冤,好的國王會親自審理人民案件,押沙龍就曾用詭計設法在公開場合,表示他可以成為一個好的國王審理案件(參考撒母耳記下十五:1-6)。
這段經文說兩個妓女各生了一個男嬰,其中一個不小心「壓死了自己的孩子」,卻利用半夜趁著另一個還在睡覺時,偷換了別人的孩子,把死的放在另一個妓女身上,把活的抱走。
第22節,結果這個案子送到所羅門手上,兩個妓女都吵說,活的孩子是自己的,死的,是對方的。
第23至25節,這是所羅門所下的判決:為要表示公平起見,他認為把這活的也拿「一把刀來」,將之「劈成兩半」,各分一半給這兩個爭吵的母親。
第26節,這是所羅門在測試,看誰真的是活的孩子的母親之方式。因此,當他下命令要將活的嬰兒殺死分成兩半時,那孩子的母親馬上心疼表示寧願讓孩子活著,不要殺死。因為她原本就不是要分孩子,而是要活著的孩子。於是她對所羅門說,不要殺那孩子,「把他交給那女人好了」。但不是活著孩子的母親卻橫著心,認為自己得不到,也不想讓真正的母親得去。因此,表示就把孩子「劈成兩半吧」,她不是要分一半,而是說「不必給我,也不要給她」,這句話清楚表示讓孩子死去沒有關係。
第27節,所羅門從兩個當妓女的母親的反應隨即清楚知道,於是下令「不要殺這孩子」,把這活著的孩子交給那位主張不要殺的母親,因為那母親才是真正的母親。
第28節,就是因為這個判決,讓以色列人民都讚佩所羅門果真很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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