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208期

馬可福音第七至十一章

1.第七章1至13節:

第1節開始就提到有從耶路撒冷來的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他們聯袂來見耶穌,這表示耶穌在加利利所傳上帝國的信息,和他所做的事,已經引起當時宗教領袖們的注意,且這不是第一次,在第三章22節也曾經提過,因此,這可說是另外一波從權威階層派出來調查的代表。

第2節,這是引發議論的問題--耶穌的門徒有人用「不潔淨的手吃飯」,這裡強調是「沒有像法利賽人那樣先洗手」。這句話表示這種「洗手」的規矩並不是出自摩西法律,而是法利賽人附加上去的。法利賽人添加了許多傳統習俗變成必須遵守的規矩,結果越加越多,甚至多到令人感到窒礙難行(參考馬太福音廿三:4)。

最早規定要洗手,是針對祭司的要求,因為他們要主持獻祭的禮儀,需要沐浴潔身。但是後來卻演變成一般人民在吃東西之前要洗手,表示所吃的東西也因為手的乾淨,內心也乾淨。

第3至4節,這兩節是馬可福音作者進一步解釋猶太人這種洗手和洗滌器物的規矩。需要洗滌從市場上買回來的物品,是因為他們認為市場上的東西很容易被外邦人的手觸摸過而污染,因此,最好經過洗滌潔淨之後才用,這樣才會使自己在生活上的各方面都保持「潔淨」。

第5節,這些宗教領袖直接指責耶穌沒有教導他的門徒遵守傳統的習俗,就是不對,就像第二章18節質疑他沒有教導門徒禁食一樣。

第6至7節,耶穌引用以賽亞書第廿九章13節的話,說明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宗教領袖,他們跟先知以賽亞時代的以色列人民一樣,都是只求表面,沒有真實的內心,意思就是假冒為善。而更嚴重的是用自己的話來代表上帝的命令,這樣非常危險也很不應該。

第8至9節,耶穌強調必須把人的傳統習俗,和上帝的命令作個明確區隔出來,不可以混淆。

第10至13節,在這段經文中,耶穌舉十誡的第五誡有關「要孝敬父母」這條誡命為例,指出這些宗教領袖不但嚴重曲解誡命之本意,且是錯誤地在教導民眾,正好顯示了他們的貪婪。原因是他們認為奉獻給上帝,比奉養父母更重要。其實,一個真正愛上帝的人,一定會從孝敬父母開始做起。但他們認為上帝比父母重要且大,因此,把應該奉養父母的錢或物品,拿去獻祭,表示自己敬虔,耶穌認為這樣的態度並不正確,說穿了,他們是在逃避作兒子的責任。這就是他們往往把自己的意思加在摩西法律上來解釋,當作是摩西法律的條文,要求人民也遵守。

2.第七章14至23節:

將這段經文說耶穌用前面發生的事作教材,進一步教導群眾區別真實的內心和虛有外表之間的差異。

第14節再次強調「要聽」,第15節耶穌清楚說明甚麼才是不潔淨。「從外面進到人裡面」,這是指食物。而「從人裡面出來的」,這是指人內心的意念。

有些古老的版本加上了第16節寫著:「有耳朵的,都聽吧!」剛好回應了第14節耶穌要眾人聽他的話。

第17節再次提到門徒來問「比喻的意思」,在第四章10節也發生過。

第18至23節,耶穌再次強調吃的東西,不會影響到人的心。但人的心思意念卻會反應在外表的言行。馬可福音這裡指出12項邪惡的行為。而這些才是「不潔淨」。說開了,沒有洗手和有洗手,都不會影響到人的內心。

3.第七章24至30節:

  「泰爾」,是外邦人城市,因此在猶太人眼中屬於不潔淨的人居住的地方。耶穌在這裡遇到一位婦女,她的女兒也是被「不潔淨」的「污靈附着」,她因為「聽見耶穌的事」,因此當她聽到耶穌來到「泰爾」,馬上就來請求耶穌醫治她女兒的病。

第25節說這位外邦的女人就像那位患血漏病十二年久,「聽見過耶穌的事」的女人一樣。她們都是一聽見耶穌的事,就相信,而宗教領袖是親眼看見、親耳聽見,都還不相信。

第27節是引起許多爭議的經文。猶太人喜歡將外邦人比喻成「狗」,而外邦人則會戲謔猶太人,說他們是「骯髒的羊」。耶穌對這外邦女人的請求,用外邦人所熟悉的句子來回應。耶穌表示他想要先在猶太人當中做事,這也是他差派十二位門徒去傳福音時的交代(參考馬太福音十:5-6)。

第28節,這節是整段經文的中心。這女人展現了她對耶穌的信心,她表示一定有猶太人會拒絕耶穌所傳的信息,和所做的事,因此她要求的不多,只要把那些拒絕的人所留下來的恩典給她就夠了。這表示她不是要跟猶太人搶上帝的恩典,她只想要他們不要而剩下的。

第29至30節,耶穌並沒有親自去她家,耶穌只用一句話,那女人的女兒就痊癒了。這清楚說明了耶穌的話就是生命,是創造的力量。

4.第七章31至37節:

就像第二章2至4節所記載的情形,這個「耳聾舌結」病人,也就是一般所說「聾啞」人,他被人帶來耶穌面前,希望得醫治。

這段經文也說明了耶穌醫治的方式很多,有時是只用一句話,有時是用手扶持,現在是用手指頭探進耳朵,且用口水擦在舌頭上。不論用怎樣的方式,都在表明一件事:耶穌在不同的情況下,有不同的醫治方式。

人們看見耶穌所行的事,反應一樣是「非常驚奇」。因為耶穌的能力已經讓啞巴的會講話,耳聾的能聽見,而這正好是先知以賽亞傳遞的信息所表明的,在上帝拯救的恩典來臨時,就是如此(參考以賽亞書三十五:5-6)。因此,民眾會有這種「非常驚奇」的反應,說明他們在心裡猜想,耶穌可能就是先知以賽亞所預言要來臨的拯救者。

5.第八章1至10節:

這則用七個餅讓超過四千人(參考馬太福音十五:38)飽食的神蹟,也同時記載在馬太福音第十五章。根據馬可福音在第八章19至20節的經文來看,這是另一則神蹟,並不是五餅二魚的另外傳承。

這裡所用的「七個籃子」的「籃」字,是用「spuris」,是羅馬人在使用的生活工具,大到可以裝得下人(參考使徒行傳九:25)。而馬可福音第六章43節所用「籃子」,這是用「kophinos」,就是猶太人平常出門使用的小袋子。

無論是從「四千」或是從「七個籃子」,在數字上的象徵意義,遠勝過實際數目。因為「四」,表示四極、四方、全世界之意。而「七」表示完全、完美,表明有上帝賜福之意。

6.第八章11至13節:

  法利賽人應該是看過耶穌行神蹟奇事很多次,至少有人親眼看見耶穌使一個癱瘓者起來走路(參考馬可福音二:11-12),也在會堂裡治好了一位手枯萎的病人(參考馬可福音三:5),現在他們卻又來要求耶穌顯個神蹟作證明是來自上帝。這裡所說的「證明他所行的是出於上帝」,這句話表示耶穌就是他們期盼已久的拯救者、彌賽亞。他們這樣說,表示他們已經有一個標準,想要用耶穌所行的神蹟,來測試他是否真的符合彌賽亞。

「耶穌深深地歎息」,表示耶穌心中非常難過之意。並說他們那樣的心態,「是不配看神蹟」。

7.第八章14至21節:

「酵」,這是猶太人用來表示「敗壞」的意思。所謂「法利賽人的酵母」,是指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之意。「希律的酵母」,是指他亂倫、殺害施洗約翰的惡行,也是一種敗壞的生活樣式。「酵」也在表示一種看不見,但它敗壞的擴散力卻是很大。耶穌提醒他的門徒要防範這種敗壞的因素進入生命中。

但門徒聽了之後卻誤解了,以為耶穌是在說他們「沒有帶餅」。「耶穌知道他們在想些甚麼」,這句話已經在暗示:耶穌就是來自上帝。因為他知道人的意念。而這是只有上帝才有的能力。

  第17節,耶穌指門徒「頭腦是那麼遲鈍」,表示他們對耶穌的認知還是不夠(參考六:52)。

  第19至21節,很清楚說明餵養民眾飽食的神蹟是兩件。這裡主要是在回應第16節的疑惑。

8.第八章22至26節:

  這段醫治一個盲人的神蹟記事只有在馬可福音,和第七章31至37節醫治一個耳聾舌結病人的神蹟一樣,且醫治的過程也很接近;前一次耶穌用手指頭探進耳聾者的耳朵,用口水擦在啞者的舌頭上。現在是用口水擦在眼睛上,然後按手醫治,而且最特別的是這次的醫治,不是一次就完成,而是兩次才治好。但這次和前次有一個共同點,就是耶穌把病患帶離開眾人(參考七:33,八:23)。

  第26節,就像前面幾次行醫治神蹟之後,耶穌同樣叮嚀被他治好的人直接回家,「不要再進村子去」,很可能是怕引起騷動,導致他傳上帝國信息的工作受到阻礙。

9.從第八章27節開始,是馬可福音書一個很重要的分段點。

從第一章14節開始到第八章26節,這段經文都是記載耶穌在加利利工作的情形;然後,從第八章27節開始到第十章52節,記載耶穌和跟隨者走向耶路撒冷的途中所發生的事蹟。因此,從第八章27節開始到第十章52節止,是一個新的階段,記載耶穌帶門徒以及跟隨者走在邁向耶路撒冷的旅途發生之記事。

10.第八章27至30節:

這段經文也可說是加利利事工的總結,耶穌想知道門徒對他的認識有多少。

地點是在「凱撒利亞‧腓立比的附近村莊」。這個城是腓力王為要表示對羅馬皇帝的尊崇所蓋的。

耶穌向門徒提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一般人說我是誰?」從這問題可看出當時加利利地區的各村莊,坊間流傳著許多關於耶穌的事。而這種看法在第六章14至15節已經提過一次。

其實耶穌真正要問他門徒的是:「你們呢?你們說我是誰?」這個問題也等於是在告訴門徒:「別人怎麼說都不重要,你們跟我那樣久的時間,你們對我的了解又是如何?說說看,我是誰?」

彼得的回答可能是他個人的意見,但也可能是代表所有門徒回答。他說:「你是基督。」

第30節,耶穌要他的門徒不要把這他真正的身分洩露出去,因為這可能會引起猶太宗教領袖當局出面干涉,而影響到他傳上帝國信息的工作。再者,門徒對耶穌是「基督」這樣的認識,並不是確切清楚。否則門徒就不會在途中對於誰大誰小的事發生爭執,也不會有猶大出賣耶穌的行為。

11.第八章31至38節:

馬可福音共計三次記載耶穌預言自己將受難、死、復活。這裡是第一次,另外兩次分別在第九章31節、第十章33至34節。在編輯上,作者顯現出非常特別的技巧,都在預言受難之後,緊接著的記事是門徒在爭大小,這樣的編輯手法必定有作者的用意。且三次的預言中,共同點都是「死後第三天,他將復活」。

第32節,作者說耶穌把這件受難的事「說得清清楚楚」,但卻發生彼得出手要阻止耶穌往耶路撒冷去受難。他「把耶穌拉到一邊」,且以非常認真的態度要「勸阻」耶穌。

第33節,耶穌斥責彼得這樣的舉動是「撒但」,並且用很嚴厲的話要他「走開」並且說彼得「所想的不是上帝的想法,而是人的想法」,這句可參考以賽亞書第五十五章8至9節,也可將此句對照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祈禱,耶穌祈求上帝不要讓他喝苦杯,但他願意順服上帝的旨意(參考馬可福音十四:36)。

第34節至第九章1節,這段經文說出生命的抉擇:要跟隨耶穌,就必須有獻出生命的準備。而且這種獻身是一種極大的苦難--捨棄自己,背起他的十字架跟耶穌,十字架就是苦難的記號。但就像耶穌對彼得所說的,上帝的獎賞是給人永恆的生命,人在想的,都是眼前利益。因此,耶穌就是人喪失生命或贏得生命之間重要的分界線。

第九章1節,「鄭重」一詞,也可以表示「實實在在」之意。而「上帝的主權」是指上帝的審判。

值得注意的是,第九章1節成為接下去第九章2節耶穌和門徒到山上去變形像的連結句,表明舊約聖經所說的一切,都將在耶穌身上發生。因此,如果門徒認識耶穌,他們就是世上最有福氣的人。因為在他們尚且活著的日子裡,會看見上帝在耶穌身上顯現復活的大能。

12.第九章2至13節:

    這是第二次耶穌僅帶門徒中的彼得、雅各和約翰等三個門徒,第一次是在去葉魯的家醫治他女兒(參考馬可福音五:37)。

  第2至3節說:「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悄悄地上了一座高山。」為甚麼耶穌只帶他們三個?可能是這三個門徒在早期教會相當活躍(參考使徒行傳十二:2),且是早期教會的重要幹部,有許多關於耶穌的事跡也是從他們口述傳出來。

「耶穌的形像變了」,並且說耶穌身上的衣服潔白光亮到無法比擬。這時有「以利亞和摩西在跟耶穌講話」,以利亞是代表著先知,瑪拉基書第四章5節說在上帝審判日子來臨時,先知以利亞將會先來。因此,先知以利亞的出現,也是在暗示著耶穌就是那位先知預言要來臨的拯救者。而摩西是代表著法律。通常他們兩人的名字放在一起,就是在表明舊約聖經之意。

這裡沒有說明他們跟耶穌說些甚麼話,路加福音第九章31節說他們是跟耶穌談論他將在耶路撒冷以死來完成使命。

第5至6節,彼得又表示意見說,要在那裡蓋三座帳棚給耶穌、摩西和以利亞。「帳棚」,這是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入曠野時,表明上帝與他們同在之意(參考撒母耳記下七:6)。但彼得和雅各、約翰都不知道該怎樣回應這時的情景,因為他們看見這景象都很害怕。很可能彼得也不知道自己為甚麼說那樣的話。

第7至8節,「這是我親愛的兒子,你們要聽從他!」這句話可對照馬可福音第一章11節。表明上帝和耶穌之間不能分開的關係。約翰福音用「合而為一」來表明(參考約翰福音十七:11、21、22)。

第9至10節,耶穌要這三位門徒不可把此次所看見的景象告訴任何人,必須等到他復活之後。他們遵守耶穌的教導,但卻不知道「復活是甚麼意思」,這點就可看出耶穌要他們嚴守此項秘密,是因為連這三位門徒對復活的事也不明白,若將耶穌在山上變了形像,以及摩西和先知以利亞出現之事蹟傳出去,只會引起更多揣測和誤傳。

第11至13節,門徒提出有關經學教師對瑪拉基書第四章5節的教導,說在上帝審判的日子來臨前,先知以利亞會先來,門徒表示對此節經文的含意不懂。而耶穌則是將這件事和他受難的事連結一起,他讓門徒知道,先知以利亞已經來到,依照馬太福音第十七章13節的記載,耶穌很清楚地說先知以利亞已經來到,就是施洗約翰,但並沒有被大家珍惜保護。

13.第九章14至29節:

  當耶穌跟彼得等三位門徒下山來,卻看見有經學教師和其餘九位門徒在辯論。原來是有個被鬼附身的孩子被父親帶來找門徒,而門徒卻沒有能力趕走鬼,治好那孩子。依照第三章15節耶穌揀選十二位門徒的時候,就已經賜給門徒們「有趕鬼的權」,在第六章13節則說,這些門徒們出去傳福音的時,「趕走許多鬼」,並且也「治好」了許多人的疾病。現在卻發生他們無法趕出鬼。

  第19至20節,耶穌很清楚指出真正的問題在「信心」不足導致的結果。耶穌要他們帶這被鬼附身的孩子來。而這附在孩子身上的鬼一看見耶穌,馬上就做出許多動作,這都是想給耶穌「下馬威」。

  第21至23節,耶穌問這孩子的病情,得知他「從小就有」這樣的病,且都在「死亡」的邊緣,這孩子的父親祈求耶穌用「你若能」,這跟痲瘋病人來找耶穌所用的「只要你肯」(參考馬可福音一:40),截然不同的態度。因此,耶穌就用「有信心的人,甚麼事都能」來回應,這是一句很重要的話。

  第24至27節,這孩子的父親聽了之後馬上表示自己信心不足,需要耶穌幫助。耶穌就立即將那鬼趕出去,且嚴厲禁止該鬼「再進去」。而鬼的反應是很不情願,使孩子再發生一次嚴重的抽瘋才離開,而且讓孩子看起來像是死了一樣,讓圍觀的民眾都很害怕,但耶穌一點也不怕,他拉著孩子的手,幫助他站起來,表示孩子已經痊癒了。

  第28至29節,門徒大感疑惑,問耶穌他們為甚麼沒有辦法?耶穌說「只有靠禱告才能趕走這種鬼」,這句話也暗示門徒以為自己很有能力。其實,真正賞賜人趕鬼能力的是上帝。向上帝祈禱,表示人的謙卑,需要上帝扶持。

14.第九章30至32節:

這是耶穌第二次預言自己將受難,也是三次預言中最簡單的一次。這次耶穌為了教導門徒,因此,沒有讓民眾知道他們的行蹤。

門徒還是「不明白」耶穌所說的受難是代表什麼,特別是「死後第三天,他將復活」這件事。

15.第九章33至37節:

馬可福音的作者在編輯上特別之處,就是將耶穌預言受難的記事,第二、三次之後都緊接著門徒們在爭位子大小的事件。這種編排方式突顯出來的是:門徒們真的是不明白耶穌即將受難的意義。或是說,整個猶太民族所關心的還是政治運動,與耶穌所宣揚的「上帝國」信息簡直是南轅北轍。

第33至34節,「你們在路上爭論些甚麼?」顯然沿途之中,門徒都在爭論著「誰最偉大」這件事。

第35節,「誰要居首,誰就得居後,作大眾的僕人。」這句話成為基督教信仰的經典,表明要以「僕人」的認知來看生命的問題。就像使徒保羅所說,耶穌是取僕人的形像到世界上來(參考腓立比書二:7)。

第36至37節,耶穌用一個「小孩子」作教材,要門徒學習「接待」的功課,這是指將小孩當貴賓一樣,而接待者就是「僕人」的角色。小孩子在猶太人社會沒有地位、身分,因為計算人口時,小孩子是不列入計算對象。

16.第九章38至41節:

  這段是繼續前段的教導。當門徒把自己當作權威看待時,耶穌告訴他們,任何人都可以用他的名去傳福音,甚至趕鬼。因為他們都是在做對人的生命有益之事。

  第40節,耶穌給門徒一個重要的基本原則,只要不反對他們傳福音工作,就是在幫助他們。也從這句話,看出早期教會在傳福音的事工上確實是有很大的困境。因為在第41節特別提到「屬於基督」這詞,這已經是早期教會的背景。為了「基督」的緣故,就算給「一杯水」這麼卑微的協助,也會獲得上帝的獎賞。

  這裡的為了「基督」和第37節的「為了我」,已經在表明:接待耶穌,等於接待拯救者一樣重要,就是在見證上帝拯救的愛。

17.第九章42至48節:

這段經文的重點是延續第49節「一杯水」這麼「微不足道」教導,而這「微不足道」,用在人的身上,跟第35節的「僕人」,以及第37節的「小孩子」都是屬於相同的觀念。

在這段經文中,耶穌用「一隻手」、「一隻腳」、「一隻眼」作比喻,表示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甚麼?當這些會影響到生命時,要切除的必須去做,否則會因為這微小毛病的拖累而「被扔進地獄裡」,就是第48節所說的是永遠痛苦的地方。

18.第九章49至50節:

  在以色列文化中,「鹽」和「火」,都是和淨化、提煉有關。瑪拉基書第三章2至3節提到,將來審判時就是用提煉金屬的方式。

  第50節特別強調「鹽的作用」,是有「調和」的功能,特別說到「彼此和睦」,也暗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比較大,是會發生裂痕。

19.第十章1至12節:

從山上變形像之後,耶穌就開始帶領門徒和跟隨者朝向耶路撒冷前進。現在已經來到了「猶大地區」了。

第2節,法利賽人又開始在想怎樣害耶穌,他們提出關於摩西法律是否「准許休棄妻子」。

第3至4節,耶穌沒有直接回答,而是要他們先說摩西法律怎樣記載。他們回答是摩西法律允許他們只要寫休書給妻子就可以了。這是他們對申命記第廿四章1節的解釋。

但耶穌認為這是因為他們「心腸太硬」的緣故(第5節)。也就是說,耶穌認為摩西會這樣做,是看見了他們不聽上帝的話,只好用這種方式作規範。

第6至9節,耶穌採用創世記第一章27節,上帝在太初創造人時,有男有女。這說法表示男和女是相同地位。接著耶穌用創世記第二章24節說到人要離開父母,跟妻子結合。表示婚姻的事,不是以男人為中心,而是男女地位相同,因為這是「一體」的生命。第9節耶穌強調婚姻是和生命相關連,因此,只要是生命的事,就和上帝有關係。

第10節,門徒再次問及這件事,表示門徒感到疑惑。

第11至12節,無論是男人或女人,只要是離婚之後再去跟別人結婚,那是屬於「犯姦淫」之罪。換句話說,耶穌強調既然要離婚,就不要再結婚。

20.第十章13至16節:

  從第九章33節開始,耶穌以小孩子為教材,接下來的一杯水,一隻手、一隻腳、一隻眼睛,再談到現在的祝福小孩等,耶穌都是在教導門徒去注意,在人眼中看為卑微的事,在上帝眼中卻是重大的。

  第13至16節,有父母帶著小孩子見耶穌,希望耶穌「摸他們」,祝福他們。門徒顯然沒有聽進耶穌的教導,只因看見小孩子來,就斥責那些父母。這讓耶穌很生氣,因為他才教導他們注意那微不足道的對象,且接待小孩就是接待他一樣。

  耶穌說上帝國是屬於小孩子這種人的,意思是指要有像小孩子這種赤子之心、純潔、沒有邪念的心思(參考詩篇廿四:3-4),才能成為上帝國的子民。

耶穌「抱起小孩子,一個一個地摸他們,給他們祝福」,這樣的舉動,也等於狠狠地給門徒打了個巴掌一樣。

21.第十章17至31節:

「該做甚麼才能得到永恆的生命?」這個財主發出的這個問題,可能是經學教師或是猶太人的傳統觀念,都是教導他們永恆的生命是可以用某種方式換取得到。

耶穌從這個財主所認識的法律規章開始教導做起。在第19節耶穌連續提出十誡的第五至十誡來問這個人是否都遵行了。這個人的回答是這些他「從小就都遵守了」,表示這個人的家庭確實是依照摩西法律來教導孩子。

第21節,耶穌知道這個人真正的問題,是他的財富成為他追求永恆生命的負擔。因此,要放棄他身上所有的財富去幫助窮人。這回應了第九章42至48節所提起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甚麼?若是認為永恆的生命最為重要,就要把阻礙達到這目標的身上之物放棄。

第22至25節,這個財主真正的問題就是在他的財富太多,他無法放下。耶穌因此說出這句名言:「有錢人要成為上帝國的子民,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難!」請注意,所謂上帝國,就是以上帝為生命的中心。

第26至27節,彼得回應耶穌的話,他的話可說是代表門徒們的回應。他認為這樣恐怕是沒有人能得救。耶穌則是說「在上帝,事事都能」這句重要的信仰認知--上帝是無所不能的主宰。

第28至31節,耶穌強調,為他和「福音」而放棄一切的,都將會得到「永恆的生命」。

22.第十章32至34節:

這是耶穌第三次預言自己將在耶路撒冷受難,也是三次預言受難中最詳細的一次。耶穌不管門徒或跟隨的群眾怎樣想,他是走在前頭,就像猶太人的牧羊人一樣,都是走在羊群的前面(參考約翰福音十:4)。耶穌再次把門徒「帶到一邊,告訴他們將要發生在他身上的事」,這就是在十字架受難,和「三天後,他將復活」的事。但顯然地,門徒依舊不明白。

23.第十章35至45節:

門徒們就是沒有明白,才會發生有雅各和約翰這兩位兄弟想要爭奪位置的事。第九章33節說門徒在路上爭論誰比較大,可能跟他們兩人有關。

第37至40節,耶穌強調上帝國的主權就是在上帝,那是上帝的恩典。當一個人願意以上帝為他生命中心時,這樣的人必須先有謙卑的心靈才有辦法,而不是用世上的權位在看上帝國的事。

第41節很重要,這節已經說出出現爭權位的事,就會帶來分裂與不滿。

第42至45節,耶穌說出基督教信仰的教導:成為僕人來服侍別人。這也是基督教信仰團契與一般社團完全不同之處。

第45節也是整本馬可福音書的中心,耶穌就是以僕人的角色降臨到世上來,他要與最卑微的人在一起。明白這一點,也當學習這樣的角色,才會明白基督教信仰的意義和精髓。

24.第十章46至52節:

現在旅程已經來到「耶利哥」,這裡離開耶路撒冷已經不遠了。

這個瞎眼的人名叫「巴底買」,他的名字會被記錄下來,必定跟他在早期教會很活躍有密切關係。

第47至48節這兩節很重要,因為他從來沒有看見過耶穌,也沒有親耳聽見耶穌傳講上帝國信息,但他是「一聽說是拿撒勒的耶穌」來到他乞討的地方,他就大聲呼喊:「大衛之子耶穌啊,可憐我吧!」即使被人阻擋,他也是一樣大聲呼喊。

第49至52節,耶穌問他想要甚麼?他的回答非常清楚:「我要能看見!」表示他對耶穌會行神蹟奇事的傳聞有信心,且傳聞中耶穌會接近任何卑微如小孩、痲瘋等這樣的人,於是他確信,只要大聲呼叫讓耶穌聽見,他一定會醫治好他的眼睛。果然,耶穌說他的「信心治好」他的瞎眼。

25.馬可福音從第十一章開始到第十五章,是記載耶穌最後一個禮拜在耶路撒冷的事蹟,所謂「受難週」就是從第十一章開始算起。

26.第十一章1至11節:

前段說耶穌和跟隨的門徒、群眾離開了耶利哥,現在他們開始「走進耶路撒冷」,來到了「橄欖山的伯法其和伯大尼」。這裡距離耶路撒冷大約只有三公里的路程而已。

第2至3節,耶穌先派兩位門徒去準備。吩咐他們到前面村莊去牽一匹「沒有人騎過的小驢」來,並且交代說若有人問,就說「主要用牠」這樣就可以。這句「主要用牠」其實就是耶穌事先向人借用驢子的暗語。用「沒有人騎過」這句話,表示給耶穌使用的,都是最好的,象徵著聖潔之意(參考民數記十九:2,撒母耳記上六:7)。

第4至6節,耶穌因為事先有聯繫好,原因是在猶大、耶路撒冷等地都有耶穌認識的人(參考馬可福音三:7-8)。因此,門徒去到那村莊,所遇到的情景都和耶穌對他們交代的事完全相符。就這樣,他們順利地將小驢牽來給耶穌騎著進城(第7節)。

第8節,這裡說有人拿衣服「鋪在路上」,這跟迎接君王來臨的習俗或傳統有關(參考列王紀下九:13)。而且「有些人拿田野裡砍來的樹枝鋪在路上」,約翰福音第十二章13節說是「棕樹枝」,這就是今天基督教會的「棕樹節」由來,也是受難週的第一天。

第9至10節,是民眾歌唱歡呼的頌讚聲音,這些歌頌的詩歌是引用詩篇第一一八篇25至26節。這樣看來,群眾好像認識耶穌就是拯救者的樣子。這跟後來他們在彼拉多審問耶穌時所呼喊的截然不同。

第11節,這節說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城後,馬上到聖殿去「各處察看一下」,這句話為第15至17節潔淨聖殿的事件預留了伏筆。耶穌和門徒並沒有住在城內,而是離開到伯大尼去。

27.第十一章12至21節:

這段經文再次可看到馬可福音最特殊的編輯--「三明治」編輯法,第12至14節是有關無花果樹沒有結果子,然後在第20至21節說該棵無花果樹枯死了,中間就是夾著第15至19節論及有關耶路撒冷聖殿的問題。

無花果樹通常在六、八、十二月開花、結果,而現在是四月左右的時間,會「長滿了葉子」是很不正常的現象。耶穌可能就是看到這棵樹的「病」,且是病得非常嚴重,因此耶穌才會說出了第14節這句話:「從今以後,再不會有人吃你的果子!」結果,隔天(第20節)耶穌和門徒經過該棵無花果樹時,就發現它枯死了。不過,彼得認為這樣「快」就枯死,是和前一天耶穌「詛咒」該樹有關。

第15至19節這段有關耶路撒冷聖殿的問題,耶穌「一進聖殿」,就把那些做買賣的商人都趕出去,甚至將他們的攤位都翻倒在地,也不准有人「扛抬雜物在聖殿的院子穿來穿去」。這裡所說的「院子」,是指外邦人院,也是商人買賣的地方。在這個院子設置這些攤位,是經過祭司團核准的。但耶穌卻說他們將聖殿變成了「賊窩」,指的是這些商人欺騙、不誠實、貪婪。耶穌在這裡引用的經文是出自以賽亞書第五十六章7節,說上帝賜福的子民,將聚集在耶路撒冷聖殿,使之成為「萬民禱告的殿」,但現在變成賊窩,必定和管理聖殿的權貴階層者有關,就是指祭司團和經學教師。

因此,在第18節這裡就說這兩個宗教領袖團體,決定要想盡辦法殺害耶穌。但他們不敢在這節期中下手,因為群眾都喜歡聽耶穌的教導。換句話說,他們是怕民眾,卻不怕他們和商人勾結導致聖殿變成賊窩的事,引起上帝忿怒。

第19節,耶穌再次和第11節所記載的一樣,他和門徒沒有留在耶路撒冷過夜,是再次去伯大尼。

28.第十一章22至26節:

這段經文是論及祈禱的事。耶穌開頭就說:「對上帝要有信心!」這句話也是祈禱最基本的要求。若是對上帝沒有信心,祈禱就失去了意義。相對的,只要對上帝有信心,所祈求的,必定會實現。

29.從第十一章27節開始到十二章44節,猶太人領袖接連用四個經過設計的問題來質問耶穌,主要目的都是想要抓耶穌的把柄,好殺害他。

30.第十一章27至33節,

這段經文提到在潔淨聖殿的事件後,第一個反映出來的就是猶太人最高議會的代表「三和林」(Sanhedrin)成員──祭司長、經學教師、長老等,他們來見耶穌,問他「憑甚麼權柄做這些事」。這裡沒有指明是甚麼事,但可能和耶穌潔淨聖殿的行動有關。因為聖殿的主管單位是祭司團,因此,他們這個問題可能就是指耶穌已經僭越了祭司團的權責。

耶穌並沒有正面回答他們的問題,而是提出另一個問題反問他們,這問題是要他們說說看施洗約翰的權柄從哪裡來?是從上帝呢?還是從人來的?他們不敢回答,因為他們知道民眾都相信施洗約翰的權柄是先知,而先知是上帝的僕人,權柄當然來自上帝。但問題是這些宗教領袖是不相信施洗約翰是先知,因此,他們回答耶穌說「不知道」,為此,耶穌也不回答他們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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