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326期

 

撒母耳記下第七至十四章

1.第七章

這一章有兩個重要的主題:一是大衛王朝的延續性(第1至17節)。二是大衛王向上帝禱告,表白他內心的意念(第18至29節)。基本上,因為大衛政權已經穩定,特別是外患幾乎不復出現,因此,建造王宮之後,大衛隨即想到自己居住在美麗的王宮,上帝的約櫃卻一直存在簡陋的帳棚中。他這樣想並沒有錯,但聖經的教導是:聖殿屬於敬拜上帝的場所,特別是約櫃是代表著上帝,因此,應該由上帝主導這件事,才是正確之道。因此,上帝主動透過先知拿單傳遞信息給大衛,表示上帝並不希望他建造聖殿。但上帝卻應許要讓他的後裔傳承王權。大衛因此而去聖幕裡向上帝獻上感恩的禱告,也等於是表白他對上帝的忠實。

2.第七章1至17節:

這一段是有關大衛原本計劃要為上帝建造聖殿,好安置約櫃。但上帝差遣先知拿單去傳遞信息,表示大衛並不是為上帝建造聖殿的人,但上帝賞賜特殊的恩典給大衛,要讓他的子孫傳承治理以色列人民的王權地位。因此,從這段經文中可看出上帝對大衛的特別厚愛,在應許要讓他的後代永遠掌權下去。大衛也可說是以色列諸王中,唯一有得到上帝這種應許的王。

這段經文也同時記載在歷代志上第十七章1至15節,對照這兩段經文來看,會發現內容幾乎都相同。主要在說明:上帝並不需要一間富麗堂皇的聖殿,過去以色列人民在曠野漂流時,他們住在帳棚裡,上帝也是和他們同住在帳棚裡,到處移動。

第1至2節,大衛執政的時代,「上主使他享太平,不受仇敵的侵擾」,這句話可以從第八章1至14節描述大衛在軍事上的勝利之記事看出來。這樣,可以理解大衛想要建造聖殿,並不是停止在構思,而是已經準備著手進行一段時間,例如勘查土地等等(參考歷代志上廿二:1)。可以看到當他將約櫃引進耶路撒冷時,就已經開始有這種想法,如今他向先知拿單說明這想法,這也可看出此時的先知,不再是像先知撒母耳時代是國家政事的決定、制訂者,現在的先知是參謀者。

第3節,這節可看出有些先知並沒有先詢問上帝,就直接回答了。先知拿單這裡所說的話就是個好例子。而這也說明了這是關於敬拜上帝的事,且牽涉的是代表著上帝同在的約櫃。因此,先知拿單所回答的,正好說明了他的回答是屬於自己的意見。

第4至7節,這段上帝啟示先知拿單的話,可說代表著整個耶和華宗教信仰的精髓--上帝並不在意人的手所建造敬拜祂的殿宇,也不會有這樣的要求。因為真實、敬虔的宗教心才是最重要的信仰告白。因此,上帝要先知拿單回應大衛想要建造聖殿的話,說他「不是建造殿宇給我(上帝)住的人」,撒母耳記作者用這句話很直接了當。而歷代志作者則是是禁止的語氣--「不可」。再者,上帝表示即使早年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入曠野之後,上帝就一直跟著他們「到處移動」。因此,重點並不在有否殿堂,而是在遵行上帝的教訓。就像先知撒母耳在斥責掃羅擅作主張所說的話一樣(參考撒母耳記上十五:22)。

第8至9節,這兩節也是給大衛很大的兩項應許,一是表明無論大衛到哪裡去,上帝都要與他同在。二是上帝要賞賜給大衛能力,使他和「世界上最偉大的王」同列。第9節的「我擊敗了你所有的仇敵」這句話,表示不是大衛有甚麼能耐可以打敗仇敵,而是因為上帝的協助、出手,才使以色列人民的仇敵,特別是非利士人,都因此而懼怕大衛。

第10至11節,這兩節也是在回應這章第1節。除了表示要讓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居住不會再發生有外族侵犯的事發生。再者,是要賞賜給大衛有「後嗣」,這詞的意思,就是大衛的後裔將繼承他的王位(參考第16節),這點也說明了大衛和以掃完全不相同。

第12至13節,上帝給大衛的應許,是要給他「立一個兒子作王」,這也說明了以色列人民的王,是上帝親自揀選。這樣的國王、領導者所治理的國度才會「強盛」,而不是用人的計謀來取得。可惜,後來大衛並沒有詢問上帝在一大群兒子當中,該揀選誰出來繼任他當王,而是自己聽了拔示巴的話而選了所羅門。而在這裡很清楚表示繼任他當王的人,才是建造聖殿的人。但他還是很用心地為所羅門準備了建造聖殿所必須有的土地、建材(參考歷代志上廿二:1、2-5)。這樣,在某一方面來說,大衛也是參與了聖殿建築的工作。

第14至16節,「我要作他的父親;他要作我的兒子。」這是立約的語句。表明上帝要和大衛的兒子同在,而且會親自管教。再者,上帝再次表明要賞賜給大衛後裔讓他們永遠當領導者。

第17節,這節說出一個忠實的上帝僕人--先知,應該有的基本態度,就是將上帝所交代的話,照實說出來(參考列王紀上廿二:14)。

3.第七章18至29節:

這段經文是大衛在聽到先知拿單傳出上帝給予他應許的話之後深受感動,隨即進入放置約櫃的聖幕中,以祈禱說出這段他心中感恩的話。這段經文也同時記載在歷代志上第十七章16至27節。

第18至21節,大衛進入聖幕,因為裡面放置著約櫃,表示上帝臨在的地方,因此這裡用「到上主面前」這詞。面對著上帝,大衛知道要謙卑下來,他說自己「真不配得」、「家族也不配」,因為大衛原本是一個牧羊人,被上帝指示先知撒母耳膏立他作以色列人民的王。雖然上帝知道他很有限又軟弱,但上帝還是要揀選他、眷顧他,使他清楚知道上帝這樣做,就是要教導他,使他成為一個好的「牧者」帶領以色列人民。

第22至24節,這段經文也是大衛的信仰告白,他表明對上帝的認識:獨一無二的上帝,是無可比擬的上帝。在這裡,大衛用最簡單的詞句說出上帝在以色列歷史中,所行最重要的事件-出埃及、入曠野、進迦南地。他說這是上帝在以色列民族身上所做「偉大奇異的事」。第24節,這節是回應第14節上帝對大衛的應許,說明了上帝與祂的子民與立的約,是立「永遠的約」(參考創世記九:16、十七:7、13,民數記廿五:12,撒母耳記下廿三:5,耶利米書三十二:40)。再者,「永遠」,這詞一再出現在第25節、第26節(兩次)、第28節、29節等。這詞也說明了上帝是永恆的,在祂的裡面等於獲得永恆的生命一樣,而這「永恆的生命」也是耶穌在約翰福音中教導的中心主題。

第25至27節,在這段經文中,大衛祈求上帝實現所應許的諾言。他之所以會這樣的祈求,並不是他不相信上帝親自透過先知拿單對他所說的話,而是因為上帝的應許大過他所能承受的重。因此,他用祈禱懇求上帝實現這些應許。而這樣的祈求,也正好顯示出人的軟弱和有限,對於上帝的恩典總是持著懷疑和不安的心。也有另一種看法,認為大衛緊緊抓住上帝的應許不放,透過祈禱向上帝表明一定要得到上帝所應許要給他和他的後裔的福氣。第26節的這句「上主--萬軍的統帥是以色列的上帝」,表示上帝就是以色列的帶領者、統治者、指揮官。而這從過去上帝幫助大衛打敗非利士人、亞瑪力人等戰役可看出,只要有上帝的應許出兵,必定會打勝仗。大衛表示他之所以會這樣祈禱,是根據上帝對他的應許。大衛的意思是表明自己並沒有貪婪,或是過份的祈求。而是因為有上帝的應許在先前,他才敢這樣祈求上帝實現所應許的一切。

第28至29節,大衛說上帝對他所應許的是非常「奇妙」的。因為這是一般人難以遇到的奇異恩典。這裡大衛用「至高」和「惟有」,除了表明這位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創造者,是獨一的上帝外,也在說明上帝有獨特的作為。(b)「永遠信守你的諾言」,很清楚地,強調上帝是「信實」的神。在祈禱的最後,大衛再次為他的後代祈求上帝繼續施恩。

4.第八章:

這一章記載有關大衛王軍事爭戰記錄,並不是在他建造王宮之後才有的,就像第五章17至25節大衛被北部以色列支派代表膏立為王之後,非利士人就趁機出兵攻打,想要阻止大衛統治以色列全國,但非利士人失敗了。因此,若是將第八章的經文編輯在第五章之後,讀起來會更通順。

但也有另一種看法,認為大衛統治以色列全國之後,很想擴張國家領土,且有些人住在與非利士人鄰近的邊界,經常受到非利士人的干擾,也有部分邊界城市還被非利士人侵佔著,於是,他在整頓以色列國政之後,就積極要安定這些邊界城市,因此,大衛不只是派兵出征非利士人,連來侵入騷擾的摩押人,大衛都一併征討。而這段有關大衛征討鄰近國家、族群的戰績,也同時記載在歷代志上第十八章1至17節。

5.第八章1至8節:

這段經文述說了大衛王討伐的對象,包括有非利士人、摩押人、瑣巴、敘利亞,並且獲得許多戰利品。

第1節,在大衛開始出來服侍掃羅王之後,直到他統治以色列國,只要他出兵征戰,非利士人都會敗在他的手下,這也是非利士人一直想要找機會擊垮大衛的威名之因,就在他被膏立為北部以色列人的王時,非利士人隨即就出兵,但是沒有成功。現在則是大衛主動繼續進攻,主要原因是前面所提過的,要安定邊界有關。根據歷代志上第十八章1節的記載,此役大衛佔領了「迦特城和附近村莊」。

第2節,摩押人是羅得和女兒亂倫所產生的後裔(參考創世記十九:37)。他們居住在死海的東邊,掃羅曾與他們交戰過(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四:47)。大衛逃亡期間,也曾請求摩押人協助庇護他的父母(參考撒母耳記上廿二:3-4)。從路得記第四章17節的記載,我們可知大衛的祖先和摩押人有密切關係。照常理來說,大衛和摩押人之間應該有很好的互動關係才對,但卻不知道何因,二者之間好像有深仇大恨的樣子,才使大衛用「量二繩長的殺死,讓量一繩長的存活」種殘酷作法惡待摩押人。也因為這樣殘酷的手段,讓摩押人在大衛時代,幾乎不敢輕舉妄動,只能歸順他的統治,並且得年年向他進貢。

第3至4節,瑣巴國是在以色列的北部地區的國家。大衛趁著瑣巴王哈大底謝想要奪回他們原本的土地時打敗他們,他們原本住在幼發拉底河的地區,是中東地區最肥沃的土地之一,創世記甚至將該處描寫是如同「伊甸園」一樣的美麗(參考創世記二:14)。大衛佔領這塊土地,對於他統治之下的國度,必然有相當重要的意義,因為從此之後,以色列人民就沒有缺水的顧慮。大衛下命令只留下可拉一百輛戰車的馬匹,其餘的馬匹都將腳筋砍斷而殘廢。他會這樣做,就以現代的語言來說,等於是「解除武裝」一樣,為的是要讓瑣巴國完全沒有抵抗的武力。這種作法跟當年約書亞攻打當時迦南地的聯軍,採取的態度是相同的(參考約書亞記十一:6)。

第5至8節,原本大衛並沒有想到要攻打敘利亞人,由於敘利亞來支援哈大底謝,才使大衛必須趁勢打擊。敘利亞會來支援,很可能當時幼發拉底河沿岸的許多族群在政治、軍事上的聯盟有關。而對大衛來說,這場勝利,也確實對整個幼發拉底河地區的其他族群產生警惕作用。特別是在這次戰爭中,大衛的軍隊殺了兩萬三千敘利亞軍隊,這場戰爭勝利之後,大衛直接派軍進駐這流域,使「他們都歸順大衛」,這意義非比尋常,因為這地區幾乎就是迦南地的「糧倉」。不僅如此,大衛也從瑣巴人的城市--「比他」、「比羅他」這兩城市得到大量的銅,後來這些都成為建造聖殿最好的建材。

6.第八章9至18節:

這段經文是將大衛作以色列王之後的所有戰績作一個簡短的結語。雖然是輕描淡寫,但作者用「上主使大衛所向無敵,處處得勝」,這句話說出上帝與他同在所得到的祝福。

第9至10節,在瑣巴北邊有一個小國叫「哈馬」的,他的王叫「陀以」,聽說大衛打敗了瑣巴的事件,他擔心大衛會乘勝追擊,引兵北驅直入其國境,因此,為了表示他願意順服,以避免戰爭造成更大的損傷。他派出自己的兒子「約蘭」當特使,帶著貴重的金、銀、銅等製成之禮物去當獻禮給大衛。古代中東社會,若是派自己的兒子當特使去和有敵對關係的對象說和,有兩種含意:一表示誠意和順服,二表示即使因此而必須留下兒子當「人質」也願意。

第11至12節,大衛將所有擄獲的戰利品、進貢品等「都獻給上主,作為敬拜之用」,表示大衛對上帝的忠心,以及說明大衛確實很清楚,這些在他身上所得到的勝利戰績,並不是他的,而是上帝的幫助才得到的。因此,將最好的禮物獻給上帝,等於是在表明他順服上帝。這裡特別記下被大衛打敗的國家、族群,包括有「以東、摩押、亞捫、非利士、亞瑪力」等。這幾乎涵蓋了所有在巴勒斯坦所有的大族。因此,也可說整個巴勒斯坦地區都在大衛統治之下了。

第13至14節,這兩節記載大衛征服了以東人,並且派駐軍隊進入以東,表示以東完全在大衛的統治之下。因為在鹽谷有多達「一萬八千」的以東人被大衛軍隊所殺害,也因此讓這個山區的民族從此一蹶不振。但在列王紀上第十一章14至22節記載在大衛統治時代,以東王室的人曾逃到埃及,並且利用埃及成立「流亡政府」,並不是完全都「順服」在以色列的統治。而在大衛去世之後,所羅門統治時代,以東一直是個不安定的地區。一直到主前845年猶大約蘭王執政時代,以東才找到機會脫離猶大的統治(參考列王紀下八:20)。從被大衛打敗到脫離猶大統治而獨立,時間經過了大約有160年時間。可見大衛在打敗了以東,且大屠殺這麼多以東人,還會派軍隊「駐軍」在以東境內,就可明白和以東境內局勢一直不安定有關。其實,以東人是以掃的後代,也是非常強悍的狩獵民族。

第15至18節,這段經文可說是為大衛王朝一份簡單的「內閣」名單。作者特別強調說大衛「秉公行義」治理以色列國。最後一句話寫著:「大衛的兒子們都作祭司。」這句話比較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作「官員」,且是高級官員。依照歷代志上作者的寫法是:「大衛的兒子們在王左右擔任要職。」

7.第九章:

從第九章至第二十章26節,這段經文和列王紀上第一至二章,可說是大衛的宮廷史。有關大衛宮廷內的記事,因為牽涉到大衛個人和家庭內的問題,因此,屬於宮廷正史的歷代志作者有可能收藏了這些資料,但卻不能寫在宮廷正史中。因此,有一種說法,認為這些資料可能是出自歷代志史料的作者,提供給撒母耳記作者(或編者)。另一方面,也很可能是出自先知拿單的手稿資料,因為拿單也寫了大衛史(參考歷代志上廿九:29)。

這一章可說是在回應撒母耳記上第二十章14至16節、42節,有關約拿單和大衛之間「生死之交」的約定(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八:3)。作者主要在說明大衛確實是依照與約拿單之間的約定執行,他照顧了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並且給予極大的溫情。其實,我們也可以理解:古代政權的更替都會有一個現象,就是對前代政權後裔盡可能「趕盡殺絕」,以免該政權的後裔家族或是擁護者,趁機復仇、顛覆。因此,作者有意藉著這一章史料凸顯大衛高尚的人格情操,說明大衛並不是這樣的人,而是一個信守諾言的君王。

8.第九章1至13節:

可以說是為大衛錦上添花的一章,除了前面說他秉公行義之外,這裡又說他善待掃羅的家族。最主要的目的是在說明大衛是個尊崇上帝的君王,因此,他學習上帝以仁慈對待要殺害他的掃羅家族。另一方面,也在說明大衛是個有智慧的君王,他如此善待掃羅的家族,對安撫北方的領袖們有收編的作用,讓他們知道,真心誠意歸順大衛,會受到妥善的照顧,甚至連他的家族後裔都可以受到庇護和禮遇。同時,作者在這裡也是要說明,大衛是個重視契約的君王。他曾與好友約拿單(掃羅的兒子)共同立下很重要的誓約,約拿單要大衛「始終以同樣的忠誠」對待他的家人(撒母耳記上二十:14-16)。現在大衛確實這樣履行了與約拿單之間所立的約。不過後來,這位受到大衛照顧的約拿單兒子米非波設,卻是心懷不軌的背叛了大衛(請參考撒母記下十九:24-30)。

第1至5節,在大衛穩定了國家政局之後,他開始關心起掃羅家族,因此,詢問幕僚是否還有掃羅的後裔活着?他特別指出「如果有的話」,他要履行對約拿單的承諾(參考撒母耳記上二十:14-16、42),而不是掃羅全部家族的人。這種承諾也是在表明他是一個守約的君王,這點在以色列文化,特別在宗教信仰上,被認為是最重要的基礎。但大衛會這樣詢問,也在表示掃羅的家族幾乎已經沒落到無人問津了。這時候,他的幕僚有人提起可以問掃羅家裡有一個僕人名叫「洗巴」的(參考撒母耳記下十九:17)。洗巴告訴大衛約拿單還有一個兒子「兩腿殘廢」(參考撒母耳記下四:4)。住在瑪吉的家裡。大衛於是隨即派人去接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來見他。

第6至8節,大衛為了要表示他是個信守諾言的君王,因此,他特別提起要因為米非波設的父親「約拿單的緣故善待」他。這是因為約拿單確實有恩於大衛,且與大衛之間訂有「生死之交」的生命之約。大衛對米非波設所說的開場白是「不要怕」。米非波設當然會害怕,因為古代政權更替,新任國王殺害對方的後裔是普遍常見的事,甚至被認為是「正常」(參考列王紀上十五:25-30)。因此,可以想像得到,當米非波設聽到大衛王找他,且將他帶入宮時,他的第一個反應就是跪在大衛面前,驚惶恐懼和不安的表情顯露無遺。但大衛給米非波設有特權,視他如同王室家族中的一員。而且還要把米非波設的祖父「掃羅的土地」都還給米非波設。這樣,掃羅的家族至少可以自己耕種土地獲得食物,不必倚靠他人施捨過日子,可以有尊嚴的生存下去。大衛這樣做,其實也有政治層面上的另一種考量,就是讓北方支族的人,看見大衛的寬闊胸襟,而因此會更加心服口服的接受大衛的領導。但也另有一種說法,認為大衛讓米非波設進入王宮居住,成為王室家族的一員,是要加以「軟禁」、「監視」,以防他的族人,或是北方族群思變。這情形在古代中東社會,並不是沒有,就像列王紀下第廿五章27至30節記載,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就是善待猶大王約雅斤,讓他「終生跟巴比倫王同桌進餐」。但即使是如此,至少大衛這樣的決定,必會造成北方族群或是掃羅遺臣感到相當的驚訝,他們即使想要思變,恐怕都會很難找到著力點。米非波設一聽到大衛王對他這樣款待,讓他感到自已無法承受大衛這樣的厚愛,因此,他很謙卑的說自己「不如一條死狗」。在猶太人的文化中,「狗」一向被形容是低賤的動物(參考馬可福音七:27,路加福音十六:21)。因此,「死狗」表示非常骯髒、死有餘辜之意。

第9至10節,大衛很清楚知道,若是沒有親自對掃羅的家臣總管洗巴下命令,米非波設可能無法使洗巴聽命於他。因此,他命令洗巴必須為主人米非波設的家族「耕種田地」,並且要把收成都給米非波設的家人。若是洗巴違抗這樣的命令,等於就是違背大衛的命令一樣,後果將會相當嚴重。在這裡作者特別註明說洗巴有「十五個兒子,二十個奴僕」,這顯示原本掃羅所擁有的產業不少,包括洗巴的兒子和僕人們,也都在這次大衛的命令中,歸屬米非波設擁有(第12節)。有可能當掃羅和他的四個兒子都去世後,洗巴就不再服事米非波設,而且就像前面敘述過的,他將掃羅的產業全部佔為己有。如今大衛將之全部轉移點交給米非波設。

第11至13節,洗巴只能承諾照著大衛王的命令「一一去辦」,而大衛讓「米非波設經常跟王同席用飯」,用這種方式向掃羅家族和大衛家族的成員表示:米非波設就像是王室家族的成員一樣,可以自由出入宮廷而不受限制。米非波設因為大衛這項政策性的決定,他幾乎就是住在王宮裡,但這並不表示他有參與國家大事的權利。

9.第十章:

從第十章到第十二章,可以看到當大衛打亞捫人的這場戰役,也是他在統治以色列最顛峰的時期。當人在最顛峰的時候,也最容易受到撒但誘惑力的時刻,就在這時候,大衛忘記了上帝的話語和教訓,他為後代立下了最壞的榜樣,王朝也因此走向了衰敗的第一步。

第十章再次記載這些曾經被打敗的族群、國家又再次的集結軍隊,想要重新再戰,不僅是亞捫人,也包括了瑣巴、敘利亞等國、族群。從這些都可以看出這些族群,長久以來跟非利士人一樣,經常騷擾以色列人。這一章也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教材:誤解,會造成人和人之間的衝突,也會造成族群和族群之間的紛爭,以及國家和國家間的戰爭。

10.第十章1至19節:

這場對抗亞捫人的戰役,是發生在甚麼時候?也無法清楚知道。在掃羅的時代,亞捫人的王拿轄曾經有過要攻擊以色列人的城市雅比城,但被掃羅打敗。但在大衛時代,拿轄王跟大衛的外交關係甚佳。因此,當大衛聽到拿轄王去世的消息後,為表示哀悼而派特使去致意,結果卻遭遇到極大的羞辱,因而引發了這場戰爭。這是以色列國正式對外宣戰,因此,在歷代志上第十九章1至19節也有官方資料出現。在歷代志的資料中,作者提供了非常珍貴的資料,就是亞捫王哈嫩用「三萬四千公斤銀子」之金錢僱來的外籍傭兵。但必須注意的是:這種用金錢僱用的軍隊,若遇到戰況不佳,往往會在陣前棄械逃亡,以求保命。

要注意的是,在撒母耳記下的記錄中,第二次戰役之結果和歷代志上所記載的有很大差異;在撒母耳記下記載以色列殲滅了敘利亞軍隊有「七百個趕戰車的人」,而歷代志上是記載遭到殲滅的敘利亞的戰車士兵則是有「七千名」,這樣剛好相差十倍之多。

第1至3節,在掃羅時代,曾出兵攻打亞捫王拿轄,但在大衛時代顯然和拿轄王之間有很好的外交關係。現在拿轄王去世,大衛認為要繼續維護兩國的外交友好關係,決定派遣特使前往弔喪。這原本是一件國際外交上基本的禮儀。大衛在這裡描述說兩國關係「友好」,這用詞在表示彼此之間互相尊重,且簽訂有平等條約。也從這裡,可以理解當大衛帶兵攻打摩押人的時候,亞捫人並沒有出兵援助摩押,可能與此有關。這些特使抵達亞捫的京城--拉巴,這城就是今天約旦王國首都安曼(Amman,參考撒母耳記下十一:1、十二:26)。但在拿轄王的兒子「哈嫩王」身邊的參謀,顯然對於大衛派出特使團去弔慰的舉動,表示存疑。他們認為大衛派特使來,是為了要「偵察這城的虛實,好征服」亞捫。

第4至5節,哈嫩聽從幕僚的話,於是下令逮捕了這些特使。他並且用當時中東社會最為羞辱人的一種方式--剃去一半鬍鬚,並且將臀部衣服割斷。因為當時的人只有遇到最悲傷的事時,才會將鬍鬚割掉一半(參考以賽亞書十五:2,耶利米書四十一:5,以西結書五:1)。剃去這些特使的一半鬍鬚,除了是一種羞辱之外,也同時是在表達大衛的勢力將會因此削減一大半之意。而將衣服下半截割去,更是在羞辱戰犯的一種方式(參考以賽亞書二十:4)。因為這樣,就會露出下體,使人蒙羞。但古往今來都是一樣,羞辱對方使節,等於是在羞辱一個國家的君王和人民一樣,表示不惜與對方開戰才敢這樣做。大衛知道這件事之後,他要這些特使團的人先在耶利哥等候到鬍鬚長出來之後才回耶路撒冷。

第6至8節,當亞捫王哈嫩要這樣對待大衛的特使時,他已經有要開戰的準備。但他知道要打贏以色列並不容易,因此,他就向瑣巴王國招募「敘利亞步兵」兩萬、陀伯一萬兩千人、從瑪迦王那裡雇來一千人。根據歷代志上作者提供資料是:亞捫王哈嫩提供了「三萬四千公斤的銀子」雇用外籍兵團準備加入此場戰局。大衛當然會了解亞捫必定是準備好要開戰,才敢這樣羞辱他的特使。而他也必須維護國家的尊嚴,若是不出兵攻擊亞捫,過去打仗勝利所統治的國家,必定會紛紛尋求獨立他去。因此,他下令以色列元帥約押率兵全面開戰。

第9至12節,約押面對的亞捫軍隊和他們雇用來協防的盟軍,一點也不敢輕忽。他挑選出以色列最精銳的部隊,將之分成兩支,以免受到亞捫聯軍的前後夾攻。他自己率領的軍隊準備直接進攻這些外籍兵團的軍隊,然後將其餘部隊交給自己的弟弟亞比篩帶領,準備進攻亞捫的首都「拉巴城」。他告訴弟弟亞比篩,說這次的戰役,是要為「上帝的城奮力戰鬥」。因為若是打敗仗,耶路撒冷城將從此落入他族人手中,而耶路撒冷城內有上帝的約櫃,因此,在約押的看法裡,打敗仗,不僅是人民生命不保,耶路撒冷城若失去,也將會帶來信仰的瓦解,因為約櫃將在落入外族人手中。「願上主成全他的旨意」,這句話非常重要。約押很清楚在表明:此次戰役,並不是只靠自己的能力,而必須倚靠上帝的協助。因為外籍兵團也是強兵勇將,若是沒有上帝的協助,倚靠自己的驍勇善戰,並不表示一定會贏得戰爭。因此,他表明這次戰役全靠上帝的帶領。即使他是個名將也知道要謙虛下來。

第13至16節,約押成功地打敗了亞捫人所雇用的敘利亞等聯軍。這可說是此役戰事最重要的第一個捷報,因為這樣,約押才可以挾著戰勝餘威,迴轉過來支援攻打亞捫的亞比篩所率領之以色列軍隊。當約押打敗了敘利亞等聯軍之後,亞捫人就害怕起來,不敢再跟亞比篩的軍隊正面衝突,退回拉巴城內固守城池。而約押則是收兵回耶路撒冷。為甚麼約押不乘勝追擊?這很可能跟冬季來臨,不適合軍事行動有密切關係(參考撒母耳記下十一:1)。因為約押沒有繼續進攻,讓敘利亞聯軍有機會重整軍備而能再次打敗以色列軍隊。這次聯軍有瑣巴的將軍「朔法」率領整軍備戰。

第17至19節,大衛再次調度軍隊應戰,這次再戰,仍然是以色列軍隊大獲全勝。這次戰役一開始,以色列的軍隊就殺了「七百個趕戰車的人和四萬騎兵」,同時把統帥「朔法」也殺了。在歷代志上第十九章18節的記載不太一樣,認為是殺了「七千名敘利亞戰車兵」,應該是歷代志上的記載較正確。因為根據歷代志上第十九章7節的記載,亞捫用大量金錢單單僱來的聯軍,就有「三萬兩千戰車」,這麼多的戰車軍兵,若是只有損失「七百個」,並不是甚麼大傷害。但若是「七千名」,就不是一件小事。再者,這裡說殺死了「四萬騎兵」,可能是一種誇大之詞,不過造成極大的損傷是確實。但最重要的是敘利亞聯軍的統帥朔法戰死,使得聯軍失去領導中心,軍隊必然會四處逃竄。這場戰役結束,可說是整個敘利亞地區的小國都歸順了以色列,連亞捫人都不敢再有任何侵犯以色列的企圖。因為沒有敘利亞地區的聯軍支援,單要靠亞捫人的軍力想對抗以色列軍隊,是不夠的。而如今聯軍都戰敗了,亞捫人更甭想要與以色列單打獨鬥。

11.第十一章:

第十一至十二這兩章是記載有關大衛王犯姦淫、殺死無辜者之罪行,以及先知拿單受上帝差遣對大衛王說出嚴厲譴責的記事。但這件事並沒有出現在官方文獻的歷代志中,很有可能這資料是記載在先知拿單所記載之史料裡(參考歷代志上廿九:29),但並不被官方史料所接受。這兩章的背景,是第十章所記載以色列軍隊正在對抗亞捫軍隊,大衛並沒有親自帶兵出征,而是派大元帥約押帶兵出去攻打亞捫,他留在宮中,結果因為看見自己愛將的妻子拔示芭而做出不該做的罪惡之行為。

12.第十一章1至17節:

這段經文是記載大衛沒有隨軍出征,自己留在耶路撒冷王宮內,但卻因此而看到了鄰近房舍中,正在沐浴的烏利亞妻子拔示芭。在大衛王看來,拔示芭的美,有如仙女般的豔麗,因此,隨即想盡辦法要奪得拔示芭入室為妻。其實,原先大衛並沒有想要迎娶拔示芭入宮的念頭或計劃,而是只想要與拔示芭同床而已。但卻因為拔示芭懷孕,且烏利亞又拒絕在交戰期間與妻子同房,使大衛原本計畫將懷孕歸入在烏利亞身上的事失敗。但大衛怕此姦淫的醜事暴露出來,於是才想盡辦法要害死拔示芭的丈夫烏利亞。這段經文就是在描述大衛想盡一切辦法,要利誘烏利亞回家去與妻子拔示芭同房的計劃,但都沒有成功的經過。

第1節,這裡一開始說「第二年春天」,在第十章14節記載以色列軍隊和亞捫、敘利亞等聯軍第一回合交戰,以色列軍隊打勝之後,隨即班師回營,沒有趁勝追擊,原因就在於冬天季節已經來臨,在補給和軍伍調動上並不是很方便。這裡說是在「第二年春天」這個時間很可能就是春季收割之後的時間,也是氣溫回升的時刻,是適合軍事行動的時候。「大衛派約押率領部隊」出征,他自己留在耶路撒冷,而值得注意的是這次也將「約櫃」抬出隨軍隊去征(第11節),為甚麼大衛會這樣做?我們不清楚。這次的戰役,也是以色列軍隊打勝仗。

第2至5節,大衛因為看見拔示芭在洗澡而起了淫亂的心念,派人把拔示芭帶來同房,導致拔示芭懷孕。拔示芭是迦南地原住民「赫人」烏利亞的妻子,而她也是屬於外族人「以連的女兒」。在大衛的軍隊中,有「赫人」加入他的行列中(參考撒母耳記上廿六:6)。烏利亞也是大衛軍營中的將官,並且是大衛軍隊中被列為「三十勇士」的成員之一(參考撒母耳記下廿三:39)。而「以連」也是大衛身邊的「三十勇士」之一,是基羅人亞希多弗的兒子(參考廿三:34)。從這裡可見烏利亞和以連之間的關係是相當密切的,他們都是大衛手下最忠實的部下。在第4節的「拔示芭的月經剛潔淨」這句話非常重要,表示拔示芭有身孕,是和大衛同房的關係,而這對拔示芭來說,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因為這表示她犯了淫亂罪。從她寫信且託人帶去給大衛王,可看出問題的嚴重性已經到了了牽涉生與死的生命大事。

第6至10節,大衛聽到了拔示芭懷孕的事,開始緊張起來。依照摩西法律的規定,要處死刑(參考利未記二十:10)。大衛隨即要約押將這位饒勇善戰的軍官烏利亞給從前線給帶回來。大衛假裝關心前線戰況,其實這種問話,只不過是一種藉口罷了。他真正的用意是命令烏利亞「回家休息一下」,並且還派人帶著「禮物」跟著去,這是企圖盯著烏利亞是否真的有回家。若是有,則可以掩蓋妻子懷孕是和大衛有關係。但在以色列軍隊有個傳統,就是在戰爭期間,戰士不得跟妻子同房。因此,如果烏利亞回家,即使沒有跟妻子同房,但只要在家裡過夜,就可被以戰時與妻子同房的罪名被起訴判處死刑。因為根據摩西法律的規定,以色列軍隊「在戰地紮營的時候」,要「遠避」任何會使軍人在「禮儀上不潔淨的事」,甚至包括男人夜晚睡覺有「夢遺而不潔淨」的事,都需要離開軍營,且要先潔身之後才可以回營區去(參考申命記廿三:9-11)。而在戰爭期間若回家去妻子同房,就會被看成是不潔淨的行為(參考撒母耳記上廿一:5)。因此,以色列軍隊絕對不允許戰爭期間發生回家去和妻子同房的事。因為他們會將打仗看成是一件神聖的事,何況此次的戰役有約櫃參與出征(參考撒母耳記下十一:11)。

「但烏利亞並沒有回家」,這句話說出了整個故事的重點。他堅持遵守以色列軍隊的傳統軍紀,而且,為了要表示確實清白,他不但沒有回家,還跟「王的守衛睡在宮殿門口」,這樣,王的守衛也可當他的證人,證實他確實沒有回家去跟妻子同房。而大衛問烏利亞「為甚麼不回家」的話,並不是在表示他關心,而是他更擔心烏利亞聽到了妻子有不軌的風聲。其實,這也看出了君王自己不守規律,而部下卻堅守規矩,從這裡看出二者之間的差異,也是引起上帝憤怒之因。

  第11至13節,這段經文是烏利亞回應大衛詢問為甚麼不回家去睡覺的理由。他提到軍隊都在前線,約櫃有在那邊,部隊在野外紮營(表示生活都很精省),他絕對不可以自己回家跟妻子同床。但大衛卻一再要烏利亞回家去睡覺,但烏利亞沒有當面抗拒,還是一樣堅持不回家。而大衛卻故意讓他喝醉酒,想用這種方式讓烏利亞落入他設計的陷阱中。但烏利亞依然堅持守住前線戰爭期間,不回家與妻子同床的規律。

第14至17節,這段經文描述大衛第三次計謀陷害烏利亞,他為了要殺害烏利亞已經是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惡劣手段。前兩次的失敗,這次他決定將烏利亞殺死。他寫信給元帥約押,信的內容很清楚,就是要讓烏利亞在前線最危險的地帶,陷入孤單一個人,毫無奧援而「戰死」沙場。大衛這樣的做法很清楚地是在殺害無辜的人,這也是上帝最不能原諒的行為(參考出埃及記廿三:7,列王紀下廿一:16、廿四:4,箴言六:16,耶利米書七:6、廿二:3)。而約押是參與這件害死烏利亞的共犯。大衛以為他這殺害無辜者的密令沒有人知道,但約押是執行這命令者,至少他知道大衛做了這件不該做的事了。從第17節的「敵軍從城裡出來,突擊約押的部隊」從這句話,可看到兩點:一是以色列軍隊原是包圍著亞捫人的「拉巴城」(參考撒母耳記上十一:1),如今圍城的以色列軍隊被亞捫人看到有了個缺口,才使他們想要突破重圍,尋求外援,或是用突破被圍城的困境,展開內外夾攻的策略。二是這很可能是約押故意弄出來的破口,為了要完成大衛計劃陷害烏利亞的命令,但卻因此使更多的軍官有些戰死,可看出大衛為了要殺害烏利亞,卻也因此而害死其他軍官,這樣的代價可說是相當大。他也完成了「赫人烏利亞也陣亡」這個任務。但他忘記上帝痛恨這一切。

13.第十一章18至27節:

這段經文描述約押完成了大衛所交代害死烏利亞後,隨即派人向大衛報告這消息,當大衛在獲知烏利亞戰死前線的消息之後,就將跟他通姦而懷孕的拔示芭迎娶入宮。當計謀害死人的人以為都沒有人知道時,其實,聖經作者要告訴我們,上帝非常清楚人在暗中所做的一切事(參考路加福音十二:2),上帝一定會算帳。

第18至21節,當「約押把戰事的經過呈報大衛」,因為這是一項害死前線將官的謀殺案,因此,約押很清楚大衛可能會「假裝發怒」。為免通報者也被無故遭到懲罰,約押就事先提醒通報戰況的使者知道此事。他要通報者帶回去戰報,且讓通報者知道大衛可能會以當年「基甸的兒子亞比米勒」去世的經驗(參考士師記九:50-57)反問通報者,好像大衛會譴責前線指揮官約押簡直就是像個笨蛋、愚蠢到極點,約押要這位通報官讓大衛知道,如果大衛講基甸這個故事,就回應一句「王的軍官烏利亞也死了」這樣的話就夠了。因為這句話已經暗示著約押會這樣做,就是為了要完成大衛的密令。因此,這句「王的軍官烏利亞也死了」,就成為一句大衛和約押之間的暗語,也同時表示著大衛要負起這次以色列軍隊被亞捫軍殺死好多位的責任。即使如此,但共謀設計殺害無辜者的約押,絕對不能逃離上帝公義的審判。

第22至24節,這位前線戰況通報官當然要依照指揮官的指示報告大衛。這位通報官從「敵軍比我們強大」到「我們把敵軍趕回城門口」,這當中主要就是要讓烏利亞戰死。所以「敵軍比我們強大」,真相是故意後退,誘惑敵軍出城。就在此時,以色列軍隊緊急撤退,讓烏利亞身陷前方敵陣中,在孤獨、無奧援之下被殺。這時,約押才再揮軍進攻,逼亞捫軍隊回防。其實,「赫人烏利亞也死了」,這才是整個報告中的重點。

第25至27節,拔示芭聽到丈夫烏利亞戰死沙場的消息之後,依照以色列人民辦理喪事的習俗,需要舉哀長達七天的時間(參考撒母耳記上三十一:13)。但即使是如此依照習俗去行舉哀的動作,也是為了掩飾她所犯的罪罷了,並不是真實的。人心的險惡就是這樣,但都無法逃過上帝對人內心的鑒察。在過了喪事的時間,大衛就正式地迎娶拔示芭入王宮。大衛若不這樣做,拔示芭懷孕的事很快就會曝光。但這件隱藏得非常細膩的殺人案件,上帝是非常清楚,因此,上帝「對大衛所做這件事十分不悅」,這句也可說是這章經文最中心的一句話。整章經文很清楚地在說明,人以為在暗中所做的事沒有人看到,也不會有人知道。其實,這種想法、看法都是錯誤的。

14.第十二章:

對整個以色列民族來說,先知角色的重要性是遠勝過君王的。原因是先知是上帝直接揀選的僕人,傳遞著上帝的信息,例如摩西、約書亞等都是由上帝直接揀選出來帶領以色列人民。甚至早期先知是領受上帝的命令去膏立君王,就像先知撒母耳一樣。因此,先知的權威性在以色列人民當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先知拿單是既勇敢又忠實於上帝的先知,上帝要他去向大衛傳話,他聽上帝的話就去向大衛王傳講上帝發怒的信息。這在當時是一件相當危險的舉動,原因是大衛擁有極大的權柄,是以色列全國人民歌頌、稱讚的君王,就像在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米該雅,冒著生命危險去向北國以色列的君王亞哈說出上帝的信息一樣,結果米該雅被亞哈王下令關在監獄裡(參考列王紀上廿二:26-27)。現在先知拿單受命要將上帝的話語傳遞給大衛王,也是一樣要冒著生命的危險。

15.第十二章1至15節a句:

這段經文是先知拿單領受上帝的命令,要去對大衛王傳遞上帝憤怒的信息。先知拿單可說是一位非常善於說比喻(故事)的專家,當他說完比喻之後,大衛王還不知道先知拿單的比喻當中,所指的就是他,還得等到先知拿單直接指出「你就是那個人」之後,大衛才猛然醒悟過來。

第1至4節,這段經文記載先知所說的比喻內容。在第十一章27節很清楚記載上帝對於大衛所犯的殺人、姦淫罪,「十分不悅」,於是差遣先知「拿單」去對大衛說話。當然,上帝已經有讓先知拿單知道要他去傳講的是甚麼,因此他到了大衛那裡開始對他說上帝要帶給他的信息。先知拿單所用的是鮮明對比之比喻方式,說明富有的人擁有牛羊甚多,而貧窮的鄰居只有一隻小羊,因為擁有許多牛羊的富者,竟然是欺負只靠著一隻羊過生活的貧者。

第5至6節,這讓大衛聽了之後甚為火大,認為該富者做了殘忍的事,應該要處死,且要賠償貧者損失的羊四倍。

第7至12節,大衛顯然沒有聽出先知拿單用這個比喻是在指責他就是這比喻中的富者,因此才會說出「做這事的人該死」、「做出這樣殘忍的事」,以及做出應賠償窮鄰居「四倍」的判決。於是先知拿單就直接指出做這種「該死」、「殘忍」的事的人,就是大衛自己。

先知拿單舉出上帝非常憤怒的原因,包括有:上帝賞賜給大衛的實在太多,而他卻是貪婪到喪失了良知。大衛還借著亞捫人手上的刀殺死烏利亞,然後搶了烏利亞的妻子。上帝於是做出判決:大衛的家將會永遠逃離不了刀劍,且家裡的人會起來作亂攻擊大衛,他搶奪烏利亞的妻子,他的兒子會搶奪他的妃嬪,而大衛在暗中所做的這件事,會在日光下暴露出來(參考路加福音十二:2)。上帝這樣對大衛和他的家的懲罰,可說是非常嚴重的,原因是大衛是上帝揀選出來的僕人。上帝揀選的僕人故意犯這種殺害無辜者的罪,上帝絕對不會輕輕放過。先知拿單在這段經文中所說的,後來在大衛的身上都逐一應驗了。

第13至15節a句,當先知拿單清楚指出大衛的嚴重錯誤後,大衛終於承認自己所犯的過錯,是「得罪上主」,原因是犯了上帝的誡命、規律。值得注意的是,他不是說得罪了「烏利亞」或是他的家人,而是說「得罪上主」,原因是他知道會犯這樣的罪,就是因為沒有尊崇上帝為大,而是把上帝的教導都忘記,甚至內心中根本就是否認上帝,這是傲慢者藐視上帝的態度(第14節)。現在他知道上帝是為無辜者烏利亞被殺害的事懲罰他。因此,當他說「得罪上主」這句話時,意思是在向上帝表示懺悔,祈求上帝的寬恕、憐憫。但要注意,上帝雖然「饒恕」他,但這並不表示上帝不懲罰他,上帝還是有懲罰,要讓他和拔示芭所生下來的孩子去世。

問題是:孩子是無辜的,為甚麼要讓大衛的罪,由他剛出生的孩子來承擔死的懲罰?也許可以這樣了解:這個孩子一出生下來,就死去,可能和某種病症有關,但聖經作者認為是和大衛與拔示芭之間的犯罪行為有密切關係,是上帝懲罰的結果。再者,這孩子若是留下來,會一直成為大衛醜陋的記號,因為這是還沒有結婚前,且是犯姦淫罪所生的孩子。若是這孩子繼續活着,將會成為大衛犯罪的證據,使他在以色列人民當中有個錯誤的樣版,甚至被模仿導致壞了以色列人民的社會規範,使他無法繼續統治以色列帝國。拿單將上帝的信息傳遞完成後,就隨即離開王宮。這表示先知拿單並不是王宮所「御養」的先知。他是真正的先知,也不是以靠國王供奉生活(參考阿摩司書七:14)。

16.第十二章15節b句至25節:

這段經文記載當大衛和拔示芭犯姦淫罪之後,他們所生下的孩子生重病時,大衛是很努力地想要搶救孩子,但在搶救失敗之後,大衛的反應截然不同的經過。

第15節b句至17節,大衛和拔示芭所生的孩子害重病,這很清楚是出自上帝的旨意。大衛為孩子生重病「禁食」,這是以色列人民表示哀傷、懺悔,以及在信仰上表明決志的方式(參考撒母耳記上七:6、三十一:13,撒母耳記下一:12,歷代志下二十:3,以斯拉記八:21-23,以斯帖記四:15-16,詩篇三十五:13、六十九:10,但以理書九:3,約拿書三:5,使徒行傳十三:3、十四:23)。大衛希望用這種方式來平息上帝的憤怒。再者除了「禁食」之外,他也用「整夜躺在地上」這方式,來表明自己的卑微。即使是宮廷裡的「老侍從」,也都無法勸動大衛進食、在床鋪上睡覺。

第18至21節,過了「一個禮拜」久,這孩子死了,宮中的這些老臣反而不敢去告訴大衛,深恐他會因為過度憂傷而自戕。但大衛發覺宮廷內的侍衛舉止有異,於是察問了一下,就明白孩子已經死了。於是他開始潔身沐浴,也不再禁食,然後又到「上主的殿宇敬拜」。這表示他又開始和恢復從前一樣,看來,大衛似乎已經得到上帝的接納,原諒他過去所犯的罪。但他這樣的做法反而讓大家都感到相當的納悶,因此,這些老臣就問大衛原因。

第22至23節,這兩節是大衛回答老臣所提的問題。他原本想要用這種方式換取上帝憐憫。但顯然地,並沒有成功。這也說明了上帝要審判一個人時,並不是人用各種「哀傷」、「鞭打己身」的方式可改變。上帝自有祂一套法碼做為懲罰的標準。大衛現在明白了,這既然是上帝已經決定要執行的審判,因此,孩子已經死了,就表示任何人的能力也無法改變上帝的旨意。「有一天我要到他那裡去」,這是大衛的期盼。他知道,自己有一天也會死,因此,他期盼能因此而見到這個孩子,也從這裡可看出他對這孩子用情之深。

第24至25節,大衛轉而去安慰拔示芭,他希望用繼續同房的方式,讓拔示芭再生下孩子,以減去因第一個孩子去世的憂傷。「所羅門」因此出生,這名字跟希伯來文的「shalom」相同,是指「和平」、「平安」的意思(參考歷代志上廿二:9)。這時候,先知拿單奉上帝的命令,去探望大衛,並且去為大衛所生的這個孩子所羅門取名叫「耶底底亞」,表示「上帝喜愛」所羅門。這意思很清楚,表示上帝前對大衛的應許,是持續有效的,並不會因為大衛犯罪了,就消失了。也就是大衛的後代將永遠保有王朝(參考撒母耳記下七:13-16),這對大衛來說,可說是最大的應許。

17.十二章26至31節:

這段經文記載約押持續攻打亞捫人的首都拉巴城,並且說明約押是個非常聰明的將軍,他讓大衛獨享榮耀,也因為這樣,大衛對約押的倚賴更為迫切。這也是為甚麼他會說出對約押有「無法應付」之言(參考撒母耳記下三:39),其實也說明了他會懼怕約押的威脅。一則約押很清楚大衛殺害烏利亞的秘密,再者,約押確實是個敏捷、勇敢善戰的將軍。這段經文也出現在歷代志上第二十章1至3節。

這一段是繼續第十一章1節。這段經文主要說明上次大衛很有誠意要表明與亞捫人之間維護和諧關係,但卻遭到亞捫人大大的羞辱。因此,約押很清楚大衛的心境,他要大衛在最後關頭親自帶兵來攻打亞捫首府拉巴城。並在攻下之後,大大懲罰亞捫人,使他們成為奴隸苦工,就像當年以色列人民在埃及一般的痛苦。

第26至28節,這三節說明約押是個很聰明的領導者,他知道把最重要的榮耀歸給大衛。約押告訴大衛「已經奪了水源」,這可說是戰略相當成功才有的成果,就是佔領敵方的水源區。這也在表示很快就會攻下亞捫人的京城拉巴,他希望大衛趕緊帶兵過來,這樣,軍隊就會以為都是大衛的功勞。也從這裡可看出約押在以色列軍隊心目中的地位,確實很高。因為他的部下都清楚知道,真正能在戰場上調兵遣將的是約押。

第29至31,大衛果然接受約押的建議,親自前往戰場指揮。拉巴城就這樣的被以色列軍隊給攻陷下來。而以色列軍隊搜刮了拉巴城內所有貴重財物,當作戰利品。另外也俘虜亞捫人當作奴隸,使他們去做苦工。

18.第十三章:

這章就記載大衛的兒子暗嫩犯了強暴自己妹妹塔瑪的姦淫罪,然後押沙龍為了妹妹塔瑪被強暴的事,設計「鴻門宴」殺害暗嫩,替妹妹塔瑪報仇。但卻因而使他必須逃亡到母親的故鄉基述去外公家避難。因此,第十三章可說記載大衛犯罪之後,家庭成員回應出他犯罪的第一件事。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了要說明為什麼後來押沙龍無法繼承大衛的王位的原因,就是他懷恨甚深,設計暗殺了自己的兄弟。再者第十二章10節,先知拿單已經對大衛犯姦淫罪的事,傳出上帝的懲罰是:「你這樣違背我,搶了烏利亞的妻子,你的家將永遠逃不了刀劍。」因此,大衛的孩子彼此殘殺,包括了暗嫩的事件(參考十三:28-29),押沙龍的事件(參考十八:14),以及亞多尼雅的事件(參考列王紀上二:25),這些都說明了是大衛犯罪後所帶來一個嚴重的懲罰。上帝揀選的僕人,上帝賜福多。但若是背叛上帝去犯罪,所帶來的懲罰也是嚴厲。

19.第十三章1至22節:

這段經文記載大衛的長子暗嫩為了要親近自己的同父異母的妹妹塔瑪,想盡辦法接近她,後來在表兄弟約拿達的獻策下,性侵了她,之後又將她遺棄的整個過程。

第1至4節,這裡說押沙龍有個妹妹名叫「塔瑪」,這表示她也是大衛和基述王達買的女兒瑪迦所生。這樣,她和押沙龍便是同父母的親兄妹。作者說「塔瑪」是長得「很漂亮」。可惜,她的漂亮並沒有為她帶來幸福,反而是為她帶來災禍。而暗嫩是大衛的長子,可說是繼承王位的第一順位者。因此,若他真的是愛上塔瑪,其實,只要向父親大衛提出要求,或是等候大衛去世之後,就可以很順利的娶塔瑪過門為妻(參考第13節b句)。因此,這裡說暗嫩想「親近」塔瑪,只不過是一種生理上慾望的需求罷了。「相思成疾」,表示暗嫩已經因此出現「變態」的狀態。這也是為甚麼後來他在性侵得逞之後,看到塔瑪反而「非常厭惡」她,且是勝過愛她的程度(參考第15節)。這裡說「約拿達」是「示米亞」的兒子,而「示米亞是大衛的哥哥」,這樣,「約拿達」就是暗嫩的堂兄弟。作者形容他是個「狡猾」的人。這裡的「狡猾」是指聰明、伶俐,但卻沒有倫理、道德規矩的觀念。就像伊甸園裡的蛇一樣(參考創世記三:1)。他來關心暗嫩消瘦的原因,暗嫩坦白相告,說他愛上了「同父異母」的妹妹塔瑪。這種在聖經早期時代是普遍的事(參考創世記二十:12),尤其是在東方社會也很普遍。後來,比較晚期之後,法律上就有明文規定禁止這種事(參考利未記十八:9)。

第5至6節,於是約拿達想一個計謀,他要暗嫩先假裝生病,好引誘妹妹塔瑪接近身邊而加以性侵。更糟糕的,就是這個詭計還拉大衛在不知情之下也參與了。

第7至11節,就這樣,大衛打發人去告訴女兒塔瑪,要她去暗嫩那兒做些食物給他吃。暗嫩利用這機會支開了宮中服侍者,然後要塔瑪親自餵他,就在那時,他要求塔瑪和他睡覺。

第12至14節,塔瑪對暗嫩這種突如其來的粗暴舉動,感到非常驚訝,她一再要求暗嫩不可以做這種事,她也提醒暗嫩,若是這種事被傳揚出去,將會使他「在以色列人面前丟盡面子」,而她也會在人面前「抬不起頭來」。她勸暗嫩去向父親大衛王祈求,她相信父親一定會應許他們結婚。但已經是病態的暗嫩聽不下妹妹這種勸言,就這樣性侵了自己同父異母的妹妹塔瑪。這樣,暗嫩若是真的要圓滿處理這件事,唯有一條路可走,就是去告訴父親大衛,請求准許跟塔瑪結婚,否則塔瑪就無法再嫁給別人。因為若是塔瑪嫁給別人時,沒有告知對方自己已經不再是處女,那娶她的人就可以控告女方欺騙,並且可以休掉她。若此,塔瑪可能要面臨被判死刑的惡果(參考申命記廿二:20-21)。

第15至19節,從暗嫩的反應就可以看出他並不是真的愛塔瑪,只不過是想要滿足自己的慾望罷了,或是要顯示他的權位。當他滿足了慾望之後,隨即要將塔瑪趕出他的宮殿,而塔瑪清楚地提醒暗嫩他這樣趕她走所犯的錯誤,將比強暴她更嚴重。因為這等於是要讓塔瑪終身無法再嫁他人,除非有大衛王將她配婚給平民。因為她已經不是處女。可惜的是「暗嫩不聽」,這句話表示暗嫩並不清楚結果的嚴重性,他叫僕人將塔瑪趕出去,塔瑪因此悲傷到極點,因為塔瑪也是大衛的女兒,且母親也是基述王的女兒瑪迦。換句話說,塔瑪在所有大衛的兒女中,算是貴族背景出身。卻被暗嫩家裡的僕人「趕出去」,這又是另一種重大羞辱,且是造成極大的傷害。其實,這些僕人是連觸摸到她的衣服都不配的人。因為她原本是去聽了父親大衛的指示,去服事可能將繼承王位的大哥暗嫩的,所以,她穿著很正式的衣服--未婚公主常穿的「長袖袍子」,這是一種貴族才穿的衣服,是彩色的,如同雅各送給約瑟的彩衣(參考創世記三十七:3)。可以瞭解塔瑪傷心到極點,他用幾個方式來表達:一是「撒灰在頭上」,這種方式表示自己很「賤」,沒有價值。二是「雙手蒙著臉」,這種方式是在表明羞愧,無臉見人的意思(參考耶利米書二:37)。三是「撕裂衣袍」,在這裡也用來表示她的憤怒,因為她的「處女身」已經被侵犯、破壞。四是「一面走一面哭」,這是非常哀傷,也說明了生命中最大的無奈,但也在表示求助。

第20至22節,塔瑪的哥哥押沙龍知道這件事之後,安慰塔瑪,並且收留她。有人去告訴大衛,他也「非常生氣」,而押沙龍則是對暗嫩「懷恨極深,不再跟他講話」。

20.第十三章23至39節:

這段經文記載塔瑪的哥哥押沙龍終於替妹妹報仇,殺害了暗嫩,但卻因此懼怕父親大衛懲罰而逃離王宮,跑回母親的娘家基述去避難。

第23至24節,這裡一開始就說「兩年後」,表示這件事大衛都沒有適當的處置。而這「兩年後」,也在表示這件事已經在宮廷內逐漸被遺忘了。但押沙龍記得非常清楚,他是一再在計劃找機會要報仇。他利用遊牧民族是重大的「剪羊毛過節」活動,「邀請所有王子」,這表示押沙龍是策劃好要為妹妹被姦污的報仇之機會來了。同時,他也邀請他的父親大衛和臣僕參加,但大衛堅持不參加。

第25至27節,押沙龍是個思慮很深的人;他故意說邀請「王和所有的臣僕光臨」這次的節期活動,這等於是舉辦了一次宮廷盛宴一樣,他有意用這樣的動作,顯示自己的能力。但更重要的,他是要用這種方式,避免大衛出席,但卻可取得大衛答應給予某種程度的面子。大衛不出席是有原因的,因為他若答應押沙龍這次的請求,以後他的哪個孩子同樣請求,他勢必都要答應,且是勞動整個宮廷百官,除非這個孩子是準備要繼承王位者。而那時王位的「準」繼承者,是暗嫩。因此,大衛必須考慮到暗嫩的角色。押沙龍應該知道這種情形,他會有這樣的動作,其實,都是要讓暗嫩注意到這種問題。押沙龍利用父親大衛的實力,邀他「至少請讓我哥哥暗嫩跟我去吧」,這句話已經露出押沙龍的動機和用意。大衛似有警覺到,因此他回應說「何必要他去呢」這樣的話。因為在第22節已經有說明押沙龍對暗嫩性侵他妹妹塔瑪的事耿耿於懷,且不再與暗嫩「講話」,這件事大衛必定知道,因為他的兒子們都是宮廷要員,在國王面前隨時都會有宮廷「會報」。因此,大衛對押沙龍堅持要暗嫩出席,覺得事有蹊蹺。因此,表示沒有這種需要。但因為押沙龍「再三懇求」,大衛終於答應,但這是「讓暗嫩和王其他的兒子」一起參加押沙龍的邀宴。大衛後來同意暗嫩參加,可能是想藉此而能消弭兄弟兩人間的嫌隙,或許也是一件美事。但為了要預防意外,他讓所有的兄弟都一起出席此次的盛宴。而押沙龍準備的宴席,有如國王在宴請國賓一般的豐盛,表明的是押沙龍這樣大手筆的擺設宴席,確實隱含著要殺害暗嫩的訊息。

第28至29節,這裡說出押沙龍擺設此宴席真正的目的,就是一場「鴻門宴」,準備要殺害暗嫩,表面上是替妹妹塔瑪報仇,真正的目的是排除他繼承王位的絆腳石。果然,他下令隨從利用暗嫩喝醉的時候,下手將暗嫩殺害這也是回應了大衛殺害烏利亞之後,先知拿單先前傳遞上帝的信息給大衛時所說的:「你的家將永遠逃不了刀劍。」(撒母耳記下十二:10)大衛其餘的兒子看到了都騎著「騾子逃跑」。暗嫩強姦自己的妹妹固然是錯誤且不可原諒,但是押沙龍謀殺自己的兄長更是不能原諒。

第30至33節,這件慘案發生之後,隨即有人傳報消息給大衛,說押沙龍殺了大衛「所有的兒子,一個也沒有留下」,這是混亂中的錯誤訊息,但卻是可以理解。因為大衛的兒子們尚且在逃命中,並不知道押沙龍是否會派出殺手繼續在途中追殺其他的人。就像大衛跟拔示芭所生下的第一個兒子重病時相同,大衛除了撕裂衣服表示極度哀傷外,也用「躺在地上」,表示自己甚麼都不是。國王的這個尊榮已經沒有意義。而傳報正確的消息給大衛知道是「約拿達」這個人,他就是兩年前替暗嫩獻計的惡棍(參考撒母耳記下十三:3-5),暗嫩就是因聽從他的計謀,才會導致今天的結果。雖然他所報告的情景是明確,但他並沒有說出實情,反而是強化了押沙龍在大衛心中的惡劣形像。他是那種專門提供壞計謀的人,是心地狡猾、心術不正的人,這種人雖然知悉可能會發生事情的結果,但並不會對所做錯誤的事感到羞愧。

第34至36節,這件謀害自己兄長的事件引起大衛的憤怒和傷痛,因此押沙龍必須逃跑避難,因為他父親大衛必定會採取懲罰行動。但這也暗示了宮廷內部必定有許多暗爭權位的浪潮。大衛其他的兒子也陸續從「何羅念」山坡上回來,他們是一面走一面大哭,大衛和所有宮廷內的臣僕也跟著哭泣,對大衛的兒子們來說,他們剛經歷了一場怵目驚心的兄弟殘殺之現況,內心尚有餘悸。

第37至39節,押沙龍是逃回他外公「達買」(參考撒母耳記下三:3)的家去躲藏,時間長達「三年」。這可說是一段不短的時間,也表示他已經喪失了王位繼承權的機會。而相對的是在這段時間中,大衛一直在為暗嫩被殺的事「哀傷」。但在悲傷過後,他又想起了押沙龍。這也說明了過去大衛為暗嫩哀傷的事,已經得到安慰。

21.第十四章:

這章在描述大衛在經過了三年悲傷的沉澱之後,開始想起押沙龍。原因是大衛的次子基利押此時已經不在。但大衛身邊大將約押更是很會察言觀色的幕僚,他深知大衛的軟弱,因此,當押沙龍出走三年之後,他認為大衛必須處理王位繼承的問題,卻一直沒有動靜,於是他想出一個辦法使大衛與押沙龍這對父子能「和好」。

22.第十四章1至24節:

這段是記載約押決定提醒大衛必須思考王位繼承的問題。而這段經文也說出了約押在大衛幕僚團中特殊的地位,他不僅是一個常勝將軍,且是一個手段殘酷的軍人(參考列王紀上十一:16-17)。也因為他對大衛的家事和私事了解甚多,大衛在晚年去世之前,特別交代繼承王位的所羅門一定不得讓約押「善終」(參考列王紀上二:6)。但即使是這樣,大衛犯罪的事,還是被逐一記錄下來,並沒有因為約押替他掩飾了罪行,而使大衛的惡行被遮蓋起來。因為上帝鑒察人在暗中所做的一切。

將這段經文比較第十二章有關先知拿單講的比喻故事,就會發現比喻方式很類似。先知拿單是宮廷先知,而約押則是以色列最具影響力的軍隊統帥。他和大衛的親近關係,從這件事可看出。

第1至3節,這裡特別提起「洗璐雅的兒子約押」,這種用詞有個用意,要表明此時約押扮演的角色,就是大衛的「外甥」,要向大衛進言的是「家事」,而不是國王和將軍之間的國事。約押知道在沒有人敢向大衛提起王位繼承的問題,他決定想辦法使大衛採取行動。大衛在國家大事的決斷上很有魄力,但對家務事卻往往顯得非常懦弱。就像他對暗嫩所犯的罪行,只是「非常生氣」,卻沒有懲罰他的行動。於是約押去找一個「提哥亞」聰明的婦人去見大衛王,這裡所謂的「聰明」,意思是很會「說故事」、「講比喻」,就像先知拿單一樣。約押要這個婦女用穿喪服、不梳頭這種特殊的打扮來引起大衛的注意。這種方式所要表達的意義,是這個寡婦一直沒有親人來迎娶她入門,照顧她(參考申命記二十五:5-10)。約押並且交代這婦人說「把我告訴你的話對王說」,他所說的話記載在第5至7節。

第4至8節,由於這個提哥亞的婦人是穿著守寡衣服,且是沒有梳頭髮,這表示她一直生活在困苦當中。這個婦人請求大衛幫助她時,大衛沒有拒絕她。從第5至7節的記載可清楚約押告訴這位婦女要對大衛說的話的內容。主要有下列幾點:(a)她是個「窮寡婦」,丈夫已經死了,但兒子卻沒有耕種能力。(b)「其中一個殺死了另一個」,明顯是殺人者會被判處死刑(參考出埃及記廿一:12)。而這女人的話很具隱喻,暗示著大衛的兩個兒子,其中一個被殺了,而殺人的押沙龍必須判處死刑。(c)這婦人表示,若是依照摩西法律的規定,她將失去繼承產業的最後希望。她說出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如果全都依照法律規定去行,並不一定公道,也有可能因此而成為近親繼承她丈夫留下來的產業(參考民數記廿七:11)。即使是這樣,也將造成近親之間彼此爭奪財產的結果。大衛聽完了之後,決定要替這婦人處理這件家務事。其實約押要這婦人編造這則故事,主要是在暗示大衛,他若再不讓押沙龍回宮,很可能造成王室內亂,大衛的兒子們會了要爭奪王位而彼此殘殺得更嚴重。而後來也證明約押的顧慮是事實,因為大衛的孩子們就是為了爭奪王位,而彼此殘殺。

第9至11節,這婦人又對大衛表示,這是她家裡的事,不希望因此使國王受到無妄之災。大衛表示他可以讓婦人不必因為這件事而操心,他要這婦人安心離去。並且表示要庇護這婦人免受親人、鄰舍的騷擾。這婦人又進一步說,希望大衛「向上主」祈禱,意思是要大衛以上帝的名發誓,「免得報血仇的人繼續殺戮」,這很清楚說明在大衛沒有裁決之前,這件「報血仇」的行動還是會繼續存在。因此,她擔心連她「僅存的兒子也殺了」,這將會使她陷入生命的夢魘。大衛果真用上帝的名發誓。

第12至17節,大衛顯然還聽不懂這婦人想要述說的意義。因此,這婦人才會要求繼續說明。而大衛真的也聽不懂,所以同意這婦人的請求。這婦人就進一步說明她要講的比喻,是直接對大衛說的,這樣的態度顯然很唐突。因為一個婦女要見國王,已經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如今卻在講述比喻之後,直接道出國王的問題,這必然需要冒著生命危險。她直接指出大衛應該可以讓押沙龍回來,她的意思是:只要大衛王首肯,押沙龍就可以被接納,重回王宮。這婦人主要在說明:若是國王沒有特赦押沙龍,就算他回到耶路撒冷,也將會面臨被逮捕而判處死刑的結果。因此,她要求大衛不要讓押沙龍面臨被殺的結局。她稱讚「王像上帝的天使一樣」,這句話也說明當時的人看待國王的角色,就是上帝所揀選的使者(參考但以理書四:17,羅馬書十三:1-2)。他所代表的,是上帝的使者,為了是要帶領人民敬拜上帝。因此,這些使者必定很有智慧才對。但大衛一聽,就清楚這位婦人是受到別人指使才來說這故事。

第18至20節,大衛不是傻子,他一聽這婦人所說的話,第一個感覺就是她所說的話,並不是自己想出來的。再者,也不是發生在這婦人自己的身上,而是直指著大衛說的。因此,他要求這婦人必須很誠實回答是不是奉約押之託來的,而這婦人很坦白地回答說「是的」。這位婦人也強調約押之所以要她這樣做,正是在表示約押關心大衛的家庭,想要替大衛「挽回」家庭的悲劇。她並不希望大衛因此而誤會、生氣。

第21至24節,大衛於是對約押說,同意他的意見,可以將「押沙龍帶回來」耶路撒冷。而約押很高興大衛聽他的意見。其實,大衛應該是要問先知拿單才對,而不是問經常打仗的將軍約押。因為約押所建議的事:讓押沙龍回來,而這必定和國家王位的繼承者有密切關係。大衛似乎忘記了自己就是被先知撒母耳所膏立的,他沒有把國家大事先請教先知,正好在說明,他並不是將國家大事放在上帝的旨意中。約押照著大衛的命令去行,到基述去將押沙龍帶回來耶路撒冷。不過,大衛拒絕讓押沙龍住在王宮,而是住在自己的房子,這表示大衛並沒有立即恢復押沙龍過去所擔任的重要官職。這有可能是大衛想要觀察一陣子,看宮廷中有甚麼反應。也因為這樣,押沙龍才「沒有見王的面」之機會。但也有另一種可能,就是這在暗示著王宮中已經有一股看不見的暗潮,就是大衛的兒子們對押沙龍回王宮任職的事,有相當不一樣的意見,才使大衛對接見押沙龍的事有所保留。

23.第十四章25至33節:

這段經文述說大衛在很勉強之下,才又恢復了押沙龍在王宮的地位。但這也是經過約押的極力擔保才有的結果。但這段經文也清楚說出押沙龍實在是不適合當以色列的領袖。即使他殺死了自己的兄長暗嫩,並不表示他就會成為理所當然的繼承者。這裡描述他就是一個驕傲、無理的人。不知道感恩,只會想到自己,卻不知道怎樣善待為他說話的人──約押將軍。這和大衛的特質完全相反。

第25至27節,作者在這裡說押沙龍長得很「英俊」,甚至說押沙龍是帥到「沒有一點缺點」。但這只是外表的美,並不是內心的美。作者用這種方式在諷刺押沙龍外,也同時在暗示,上帝所喜愛的君王是「遵從」祂旨意的人(參考撒母耳記上十五:22-23),上帝並不看人的外表,特別是在揀選上帝子民的領導者,更是如此(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六:7)。作者說押沙龍每年剪一次頭髮,而剪下來的頭髮重達兩公斤,作者用這種筆法在形容押沙龍在以色列人民眼中,確實是一個很有「能力」的人。因為舊約聖經時代,中東地帶的人喜歡用長頭髮、鬍鬚等來表示「尊嚴」、有「能力」。另外,長頭髮也含象徵性的意義,就是性能力很強。作者也在這裡記載押沙龍的女兒塔瑪長得「非常美麗」。

第28至30節,雖然押沙龍已經被約押從基述帶回來耶路撒冷城內,但大衛就是不願意接見他。因此,他派人去請約押向大衛說情,但約押總是不給押沙龍有面子,拒絕接受押沙龍的請求去向大衛說項。約押之所以不願意聽從押沙龍的請託,很可能是跟王宮內部的鬥爭有密切關係。他希望保有一個自由空間,以便往後容易行事。但押沙龍卻是個很殘忍的人,他無法忍受約押沒接納他的請求去向大衛說項,於是派人去將約押的「田園」給放火燒掉。這種作法只會爲他豎立更多的仇敵,對他想要獲得王位的路,徒增許多無謂的阻礙,對他一心一意想要獲得王位之事並沒有幫助。這也是為甚麼後來約押聽說押沙龍因為頭髮太長,掛吊在樹上時,特地拿槍矛去將他殺了之因(參考撒母耳記下十八:14)。

第31至32節,約押知道此事之後,相當憤怒,因此直接去押沙龍的家問他為何放火燒毀他的「田園」。而押沙龍回答約押的話有兩點很重要:一是他並不感謝約押設法讓他回到耶路撒冷城居住。因為他雖然回來居住了兩年,但連想要進王宮去見自己的父親大衛一面都無法如心所願。二是他說「如果我有罪,就讓王處死我好了」,這句話已經清楚表示出他仍然不認為殺死暗嫩是一件錯事,心中毫無悔意。換句話說,他不但沒有感謝約押,反而還對約押將他帶回耶路撒冷城來這件事感到失望、不高興。

第33節,約押既然不是主動去替押沙龍說項,因此,他唯有的就是依照押沙龍要他傳遞的話,去跟大衛說,由大衛決定。而大衛因此接見了押沙龍,並且用「親吻」押沙龍表示寬恕押沙龍,與他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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