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325期

撒母耳記上第三十章21節至第三十一章13節
1.第三十章21至30節:
這段經文正好說出大衛帶兵的特色,他會公平對待所有跟從他的人,不會讓前線的官兵比後勤官兵享有更多,在他的觀念中,後勤和前鋒部隊同樣重要。
第21至22節,現在大衛有如凱旋回來一樣,他帶著四百個出征的部下回到那二百名因疲憊而沒有參與擊打亞瑪力人的士兵那裡。他帶著關心問候那些等候他和其他去作戰兵士回來的疲憊兵士,但那些跟隨他去作戰的兵士,是一些「無賴和流氓」,他們看到大衛關心沒有去作戰的人,就搶先說話,希望大衛不要分戰利品給這些沒有參與作戰的兵士。
第23至24節,這兩節經文可說是這章經文的中心,說明大衛是個明智的君王、領導者。他知道怎樣照顧自己的部下,不但帶他們去搶回失落的一切,也知道怎樣照顧軟弱者。前面有埃及男孩的事件,現在他則是讓這兩百個兵士也享有戰利品,表示出大衛確實是個公正、公義的君王。他的論點是:所有的東西人人有份,守住後方的和上陣的應該平分。後來這就成為以色列軍隊分享戰利品的基準。他會有這樣的看法,是因為他清楚知道,不是他們自己去打仗就會打贏,而是有上帝保護與幫助才會得勝。其實早在摩西時代就是這樣,當以色列人民打敗米甸人之後,就把一半的戰利品分配給出戰者,另一半分給民眾,而且強調這是來自上帝的命令(參考民數記三十一:25-27)。後來,約書亞也採取這樣的態度(參考約書亞記廿二:6-8)。
第26至31節,大衛除了要求出戰的前線士兵,和沒有去出征的士兵共同分享之外,他也帶回了許多禮物分送給「猶大的領袖們」。這些領袖就是曾在他逃亡或是尋求庇護之時,協助過他的人。有些城市在大衛逃亡藏匿在西弗時,雖然沒有直接庇護過大衛,但也都曾提供大衛財物上的支援。否則,大衛和他的部下若僅單靠西弗這個城市供養,對西弗而言是非常龐大的負擔和壓力。在27至30節等列出了一份大衛送禮的名單,在這份名單中,最重要的應該是希伯崙。因為後來大衛就是在希伯崙被當地的長老們膏立為猶大的王(參考撒母耳記下二:4)。從這裡也可看出大衛確實是個很聰明的人,他知道該怎樣建立和地方領袖們的美好關係。
2.第三十一章:
這章是記載非利士人和以色列人民作戰的情形。其實,也可以將這一章直接連結在第廿八章2節之後來看。但編輯者為了讓讀者更清楚整個戰役過程當中所發生的每一件事,雖然在表面上看起來並沒有直接關係,其實,這當中所發生的事,都在說明一個中心主題:大衛,確實和掃羅不一樣;大衛有上帝的靈同在,而上帝的靈已經離開了掃羅。
3.第三十一章1至7節:
這段經文主要在說明掃羅和他三個兒子戰死沙場的經過。這場非利士人和以色列人在基利波山的戰役,正好回應了大衛不親自殺死掃羅的堅持,因為大衛認為掃羅既然是上帝所親自揀選的君王,就不可以殺害他,但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祂一定會親自處理掃羅的事(參考廿六:10)。如今掃羅果真「死在戰場」,而且以色列人在這場戰爭中,死傷慘重(參考三十一:1),這也應驗了掃羅從先知撒母耳口中得到的「啟示」(參考廿八:19)。
第1節,這節開始就說「非利士人跟以色列人在基利波山打仗」,「很多以色列人被殺」,這樣簡單的一句話,說出以色列人的士兵傷亡慘重。因為到後來是連指揮官「掃羅和他的兒子們都逃跑了」。若是連指揮官都逃跑了,就可以想像:其他士兵的情況就更悽慘了。
第2至3節,這裡記載掃羅的三個兒子死於戰場,包括「約拿單、亞比拿達,和麥基‧舒亞」。連掃羅也被敵人的弓箭手射中而受了重傷,可見戰況的慘烈。
第4至5節,當掃羅受重傷時,他要求身邊「替他拿兵器的侍衛」,拔出他的刀,將他「刺死」。掃羅的理由是:「免得那些未受割禮、目中無神的非利士人凌辱我」。這句「未受割禮」,這個詞含有藐視的語氣,撒母耳記的作者在原文中一再使用這樣的語句(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四:6、十七:26、36,撒母耳記下一:20)。意思是指骯髒、不潔淨的人。「未受割禮」也是指「外邦人」,因為以色列人一直認為割禮是分別為聖的記號。在此,掃羅也提到他不希望受到重傷又被俘虜他去而遭到「凌辱」。因為在舊約聖經時代的社會,被擄的君王經常會受到極其殘忍的酷刑,例如雙眼被挖出(參考列王紀下廿五:7),手腳被斷,身體傷殘而在痛苦中過餘生,甚至會像乞丐一般必須吃勝利者桌上掉下來的食物碎渣過生活(參考士師記一:6-7)。參孫就是眼睛被刨出來,身體被銅鍊鎖住,然後在監獄裡推磨(參考士師記十六:21)。因此,掃羅認為與其如此,不如命令拿兵器的侍衛殺死他,會比較好(參考士師記九:54)。因為這是有關生命尊嚴的事,他不要苟且偷生。可是這拿兵器的侍衛「非常害怕,不敢做」,結果掃羅就用「自殺」的方式結束生命。不過在撒母耳記下第一章6至10節卻有不同的資料,說是一個年輕的亞瑪力人向大衛表示,他聽到掃羅這樣的請求之後,想到反正掃羅也活不了了,於是就如他所願的「殺了他」。
第6至7節,這裡說「在那一天」掃羅和三個兒子,以及身邊隨從的人「全部陣亡」。這也在暗示著掃羅王朝的結束。這節說出在掃羅統治之下的耶斯列谷之整片區域的人們,因為害怕成為非利士人的奴隸,都逃出城外往其他以色列人城鎮去避難,因此,非利士人很輕易的就佔據了所有以色列人的城邑。這些城邑是在掃羅最興盛的時代奪取下來的(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四:47)。現在則是再次淪落在非利士人的手中。
4.第三十一章8至13節:
這段經文記載非利士人用很殘酷的手段對待戰死沙場的掃羅,但有情義的雅比城居民卻想辦法將他的屍體取下火化並且將骨灰埋葬,表達對掃羅的感恩。
第8至10節,非利士人到沙場上去剝被殺的戰士的戰袍,這是古代打仗勝利後必有的動作,特別是戰袍很重要。因為袍子上有許多的護身設備,例如鐵片、刀劍、弓箭等,這些物品通常都是士兵們的隨身之物,在當時都是屬於昂貴的戰爭物資。結果才發現掃羅和他三個兒子的屍體。他們看見掃羅的屍體就將他的頭給割了下來,這跟大衛割下代表非利士人的歌利亞的頭是相同的意思(參考撒母耳記上十七:51、54)。但這節的記載和撒母耳記下第一章10至16節的記載不同;在撒母耳記下是說將掃羅的頭割下來的,是一位亞瑪力人的年輕人。他割下掃羅的頭,原本是為了要去向大衛請功領賞的。結果不但沒有拿到獎賞,反而被大衛以殺死上主選立的王下命令殺死。他們那樣做,除了是派人去分報消息給人民外,也報給他們的神明知道,接著又把掃羅的武器放在女神廟中,把掃羅的屍體釘在「伯‧珊」得城牆上。這種作法也是古代羞辱戰敗敵對陣營者的一種方法,也是當時的人最懼怕的一種懲罰方式--曝屍。是讓屍體曝曬在日光下,很容易就會發臭、生蛆,用這種方式來羞辱敵人。其實,這種方式也是在褻瀆敵人,使他們的心靈受到嚴厲的創傷。古代的人也認為一個人死後,若是無法安葬,將會無法使後代得到幸福(參考列王紀上十六:4)。
第11至13節,「基列境內雅比城」,這是在約旦河東,屬於瑪拿西支族境內的一個市鎮。這裡的以色列人持著感恩的心,想盡辦法將掃羅和他三個兒子的屍體從「伯‧珊」的城牆上「取下來,帶回雅比」,並且將之火化了。他們之所以會這樣做,可能因為掃羅曾經帶三十三萬以色列軍隊,去抵抗亞捫人對該城的恐嚇與侵犯(參考撒母耳記上十一:8-12),雅比城的人民以此表達他們對掃羅救命的感恩。
這裡有較難瞭解的地方,就是有關火化掃羅和他兒子們的屍體,根據以色列人的傳統,將屍體火化是一種懲罰(參考利未記二十:14、廿一:9,阿摩司書二:1)。但是,雅比城的居民這種火化方式處理掃羅和三個兒子的屍體,應該是用尊敬的心才對,他們還將掃羅和三個兒子的骨灰埋葬在「城裡的柳樹下」。後來,大衛又將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骨骸,遷移到故鄉便雅憫境內的洗拉,和掃羅父親基士的墳墓葬在一起(參考撒母耳記下廿一:13-14)。大衛只遷移掃羅和約拿單的,原因是他跟約拿單有「生死之交」的特殊關係。當然,掃羅是上帝揀選的君王,即使掃羅過去曾一直想要謀害大衛,但大衛還是依然秉持尊敬上帝揀選的君王,給予最高的尊敬。雅比城的人民甚至為掃羅的死「禁食七天」,表示該城的人對掃羅最高的懷念。大衛後來在聽到掃羅的消息時,也是一樣表現出以色列人最悲傷的方式--撕裂衣服、禁食(參考撒母耳記下一:11-12)。
5.結語:
這場非利士人和以色列人在基利波山的戰役,在以色列的官方歷史也有記載,而且內容幾乎相同(參考歷代志上十:1-14)。比較值得注意的是:歷代志作者對掃羅和他兒子的死,作了非常重要的評語說:「掃羅死了;因為他對上主不忠,沒有聽從上主的命令。他求問死人的靈,而不求問上主,因此上主擊殺他,把王位給了耶西的兒子大衛。」(歷代志上十:13-14)

認識 撒母耳記下卷這本經書
先知撒母耳手中建立君王制度
撒母耳記上卷是從祭司以利開始,接續先知撒母耳。先知撒母耳結束了以色列人長達三百餘年的士師統治時代,且在他的手上,建立了以色列人的王國制度,他膏立了第一位君王--掃羅,然後又接著膏立了大衛接續掃羅的王位。從這裡可看到剛開始的君王制度,並不是世襲制,而是上帝揀選並且派先知膏立指定的對象為王。可是,從大衛王之後,就不再是上帝直接揀選君王來管理以色列人民和國政,而是變成父傳子的世襲制度。有這種世襲制度的想法,是從掃羅當王的時候就開始有了這樣的計劃,這也是掃羅會想盡辦法要殺害大衛之因(參考撒母耳記上二十:31),但這並不是上帝所喜悅的事。
撒母耳記上卷,除了描述掃羅執政時代所發生之事外,其實,編者用很長的篇幅--從第十八章開始,直到最後的第三十一章--都在描述掃羅和大衛之間的互動關係。而他們之間的故事,主要就是掃羅想盡一切辦法,非要將大衛除掉才罷休。但最後掃羅和他的三個兒子都戰死沙場,包括他原本計畫培養來繼承他的王位的長子約拿單,也跟他同時戰死在基利波山與非利士人的戰役中。
撒母耳記下這卷經書
撒母耳記下卷,是從大衛接續掃羅之後,成為以色列人民的領導者開始說起,直到他年老遇到宮廷許多不如意的事為止,總共長達廿四章的篇幅,都是以大衛為主軸,介紹他一生從掌權到墮落的經過。作者從他開始治理自己所屬的猶大支派所轄區,到他統一全以色列各支派,並且持續擴張版圖,正好應驗了創世記第十五章18至21節記載的,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話。而作者在這本經書的最後,是以大衛違背上帝的旨意,導致以色列人民遭受上帝以極大的瘟疫災難懲罰他們作為結束。這正好說明了一個中心觀念:一個人若不是一生都持續遵守上帝的旨意和教訓,很容易在順境中,特別是顛峰的權勢中,忘記了上帝才是生命的主宰,而這也在顯明人的有限和軟弱。
在下卷這本經書中,共計廿四章的篇幅,作者將主要重點放在大衛建立耶路撒冷成為「聖城」。這城後來就成為建立耶路撒冷聖殿的基礎,這點從大衛將約櫃引領回耶路撒冷可看得出來。自從約櫃遷移入耶路撒冷城之後,該城就成為全以色列人民敬拜上帝的中心城市,在所羅門王建造聖殿完成後,耶路撒冷城在整個以色列民族中達到最高峰。雖然大衛曾有想要建造聖殿的心願,可是並沒有成功。但是他構畫出讓耶路撒冷成為榮耀上帝聖名的中心,這點則是整本下卷的另一個中心題旨。
再者,撒母耳記下卷的作者也特別記下這樣的認識:就算像大衛這樣偉大的君王,是上帝所親自揀選的僕人,也會在他聲望達到最顛峰的時候,忘記了上帝的教訓,做出違背倫常、傷天害理、殘害人命、奪人之妻的事。也因為這件事,其影響所及的,是使他的整個家庭失去了秩序,不但兒子也跟著做出亂倫的行為,甚至是相互殘殺,接著就是兒子背叛他的事等。其實,這些都在說明父母的行為,會成為子女學習的樣式。撒母耳記的作者想要提醒所有的讀者注意一件重要的信仰認知:一個人若是忘記上帝的教訓,就會失去生命的根基,連帶的,就會動搖生命最重要的基礎。不但自己建立起來的基業會敗壞,也會連累到後代子孫,使他們跟著背離上帝的旨意和教訓。
在長達廿四章的篇幅中,作者從第十一章介紹大衛犯淫亂罪開始,直到第二十章止,用長達十章的篇幅,就是在說明自從大衛犯罪之後,整個以色列國內,特別是宮廷內,是紛爭不斷、動盪不安。這些都在說明一件事:人性的軟弱。誠如使徒保羅所說的,自己所想要做的善,不但沒有去做,而自己不該做的惡,卻一犯再犯(參考羅馬書七:19)。聖經的作者用這種方式在表達一個理念:人是很有限且軟弱的。就像大衛一樣,即使有很好的信仰,也會有極軟弱的一面。
本書可分成下列幾個段落
1.大衛作猶大王--第一至四章。
2.大衛作全以色列人民的王--第五章。
3.運約櫃入耶路撒冷城--第六章。
4.上帝的應許與大衛的感恩--第七章。
5.大衛執政後的以色列國,其國政與國家版圖擴張--第八至十章。
6.大衛犯罪,以及他家庭紛亂的記事--第十一至十四章。
7.兒子押沙龍叛亂,以及大衛逃離王宮--第十五至十七章。
8.大衛弭平叛亂--第十八章。
9.大衛重返耶路撒冷執政--第十九至廿四章。

撒母耳記下第一至六章
1.第一章:
這章可分成兩部分,一是第1至16節,有一個亞瑪力的年輕人來找他,跟他說關於掃羅和約拿單的死訊,大衛聽到之後非常哀傷,特別是他的摯友約拿單去世的消息後,讓他悲痛不已,但當他得知這年輕人親自將重傷的掃羅殺害之後,氣憤難消,馬上要隨從刺死那通報的亞瑪力人。二是第17至27節,大衛為掃羅、約拿單的死作了首詩紀念。
2.第一章1至16節:
這段經文敘述有位亞瑪力的年輕人來通報大衛,讓他知道掃羅和他的兒子約拿單都去世了。他並且告訴大衛,掃羅在重傷將去世前,他聽從掃羅的話,將他刺死,為了要證明他所說的,他還將掃羅的王冠和手臂上的鐲子給大衛證明。結果大衛聽到他殺死掃羅,非常生氣,將他判處死刑。這段經文主要在敘述大衛怎樣看待掃羅的死訊,和他處理的態度。撒母耳記作者一貫的態度,就是要敬重上帝揀選的僕人--君王、領袖,不可殺害(參考撒母耳記上廿四:6、10、廿六:9、11)。
這樣的資料和撒母耳記上第三十一章的資料有差異,因此,有聖經學者認為這段經文是另外一個有關掃羅戰死沙場的版本。
第1至2節,開始這裡就說「掃羅死後」,這個時代大約是在主前1010年左右。他的死也同時說明了他的朝代結束,一個新的朝代即將來臨,就像約書亞記第一章1節所寫的「摩西死後」,新的時代就是由約書亞領導。「大衛打敗亞瑪力人」,這件事記載在撒母耳記上第三十章。此時的大衛還居住在洗革拉城。大衛回到洗革拉城後的「第三天」,有一個年輕人從掃羅陣營中逃出來的,他是以色列國中的「僑民」,他用「撕裂了衣服,撒灰在自己頭上」,表示心中極為哀傷,且是以「俯伏在地上」這種極為尊敬大衛的態度來到大衛面前。
第3至5節,大衛接見他,並且開始詢問他的身份,當他說是「從以色列軍中逃出來」,這句話已經充分說明了以色列軍隊是戰敗了(參考撒母耳記上三十一:7)。他並且讓大衛知道掃羅和約拿單也都死了,掃羅另兩個兒子亞比拿達、麥基‧舒亞也都死了。大衛一聽到是「掃羅和約拿單」,特別再確認這個青年如何知道他們兩人的身份。
第6至10節,這段經文是這位青年為了要表示確認過掃羅的身份,他描述了事情的經過:(a)戰爭的地點是在基利波山。(b)他帶來掃羅的武器:矛。這支矛掃羅常帶在身邊(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八:10、二十:33、廿六:7、11、12)。(c)他被掃羅看見並叫住。(d)掃羅要這位青年將他「刺死」。這原本是掃羅要求他的兵器侍衛官做的事,但掃羅的侍衛官不敢做,結果掃羅自己俯伏在自己的刀上自殺而死(參考撒母耳記上三十一:4)。以上這些資料都可以確認掃羅的身份。但在這些資料中比較需要注意的一點:這裡所說的和撒母耳記上第三十一章4至5節所記載的並不相同,因此,有一個可能是掃羅自殺並沒有成功。但這位侍衛官卻因為看見掃羅俯伏在刀上,他就以為國王已經死去,他也跟著自殺。因此,在掃羅還有一點氣息之際,突然看見自己的士兵,於是命令這個亞瑪力人的以色列士兵將他殺死。不過也有另一個可能,就是這個年輕的亞瑪力人撒謊,並沒有據實以告。他可能看到掃羅已經死了,身體俯伏在刀上,於是他就上前取下掃羅的頭上的王冠和手臂上的金鐲子,想要拿去向大衛邀功,以為這樣可以欺騙得過大衛。因為掃羅既然不想死在「未受割禮的人」的手上,他怎麼可能要一個也同樣是「未受割禮」的亞瑪力人來殺死他呢?問題是這位年輕的亞瑪力人認為掃羅「反正活不了」,從這句話就可看出他對掃羅是一點兒敬意也沒有。但他認為取下掃羅頭上的王冠和手臂上的金鐲子,可以取悅大衛,以為這樣大衛會戴上王冠,自稱為王。但他忘記,這種取下國王頭上的王冠和手臂的金鐲子,是一種戰勝者才會有的動作。他這樣做,並不是心存敬意,而是帶著鄙視。
第11至12節,大衛聽到這消息之後,悲痛至極地「撕裂了衣服」,且禁食到晚上,而且他的部屬都跟他一樣。過去曾有過兩次大衛本可以殺死掃羅,但都沒有下手,只因為掃羅是上帝所揀選的君王。因此,大衛的部屬一定知道對上帝揀選的君王,要給予基本的尊重。
第13至16節,在第3節,大衛問這個年輕人是「從哪裡來」?現在則是問他「哪裡人」?而這年輕人特別強調是「僑民」。大衛非常生氣問他「怎麼敢殺上主所選立的王」?這在前面已經多次敘述過,此事一直是大衛所強調萬萬不可行的事。於是大衛下令把這位來報信的年輕亞瑪力人「殺死」。這和他原來的想要得到報酬(參考撒母耳記下四:10),結果剛好是相反。在大衛的觀點裡,這位亞瑪力人所犯的罪,等於是謀殺,嚴重性和叛亂一樣。他再次強調絕對不可以「殺死上主選立的王」。其實,這一點也是以色列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個基本信念:對上帝揀選的僕人,表達至高的敬意。再者,若是大衛沒有這樣的處置,他可能會被懷疑是他派這個亞瑪力人去殺害掃羅,這將使他陷入困境中。因為掃羅雖然去世,但他的兒子伊施波設和大元帥押尼珥還在,必定會藉口煽動以色列人反過來對抗大衛。
3.第一章17至27節:
這是大衛為掃羅和約拿單的死所寫的一首哀歌。從這首詩歌中,可看出大衛心中的悲痛。詩歌中,大衛將掃羅和約拿單幾乎是並列在一起。因為約拿單是他的「生死之交」。其實,這首詩歌編輯在此,也是為大衛寄居在非利士人之地作了一個結束,同時為大衛遷居到猶大地留了個伏筆。
第17節,大衛為掃羅和約拿單做了一首輓歌,表示內心至深的哀悼之意。並且下命令將這首輓歌「教授給猶大的居民」。此時大衛所統治的地區,也只有南部猶大而已。後來才全部都歸順在大衛的治理之下(參考撒母耳記下五:1-3)。這裡也說這首輓歌記錄在「雅煞珥書」上,這書名是指以色列民族過去歷史中的「英雄錄」,是一本專門記載古代英雄事蹟的經典。
第19至20節,「在以色列山上」,這是指基利波山(參考撒母耳記下一:6),那裡原本是掃羅和他的軍隊紮營之處(參考撒母耳記上三十一:1),位於耶斯列谷的溪旁(參考撒母耳記上廿九:1)。「我們的領袖」,很清楚的是指掃羅說的。而「最英勇的戰士」,是指約拿單。但也可以是指掃羅說的(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四:48)。接著指出不要讓非利士人高興,特別是不要讓他們的婦女們知道,因為婦女總是會用跳舞的方式慶祝。
第21至22節,「永遠得不到雨露」和「荒蕪」,是同樣的意思,是指基利波山將會荒廢,成為廢墟,沒有人耕種、居住的地方。而「盾牌生鏽」、「不再被擦亮」,這是指使用者已經不在人間,或是這樣的盾牌已經破碎,不堪再使用之意。原因是掃羅和約拿單都去世了。另一個意思是指掃羅和約拿單手上的武器,都被非利士人拿去放在他們的神廟,大衛說希望這些都「生鏽」難看,原本是耀眼的戰利品,可用來榮耀神明,但現在卻變成是很難看的物品,讓神明遭到羞辱。而約拿單原本是一個射箭高手,掃羅則是刀劍的好手。第22節的詩句是在歌頌約拿單和掃羅在最顛峰鼎盛的時代,每當他們出兵,都是戰無不勝(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四:47-48)。
第23節,「活在一起,死了也不分開」,這是非常美好的詩句。大衛在這裡歌頌掃羅和約拿單父子情深,並不因為有意見上的差異,就相敵對,相反的,連在戰場上也緊靠在一起,且是雙雙殉難。大衛用「老鷹」、「獅子」,比喻相當健壯、有力(參考以賽亞書四十:31)。「老鷹」飛翔在整個天空中,而「獅子」則是奔跑佔據整個大地上,這形容著整個天地之間,唯獨掃羅和約拿單兩人最親愛也最強有力。
第24節,這節剛好和第20節相對照;大衛要以色列人為掃羅哀哭,因為非利士人正在為掃羅的死歡喜。過去以色列人能在安穩中過著富裕的生活,就是掃羅帶給他們的,他讓以色列人的外患消失(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四:48)。
第25至27節,這是大衛特別在描述他對約拿單至深的愛。大衛指出約拿單對他的愛,讓他有很深的感受。他甚至認為約拿單給他的愛,遠勝過男女之間的愛。他說英雄竟然也會「倒下」,這也是大衛連串發出的哀嘆(參考第19節、25節)。
4.第二章:
從第二章開始,一直到第五章3節,是記載大衛從洗革拉移轉到希伯崙稱王的經過。大衛從原本只有在猶大南部管理一個洗革拉城,變成在希伯崙當全以色列民族的王。
5.第二章1至11節:
這段經文描述大衛王想要離開非利士人的城市洗革拉。原因是此次的戰役是非利士人大勝。即使大衛繼續留在洗革拉城,也不會受到尊重。相反的,他隨時可能會成為非利士人的眼中釘,也可能對他予取予求,讓他夾在非利士人和以色列人民當中,難以生存。
再者,大衛也看到自己的同胞失去了領導者,而過去他一再打贏非利士人,連非利士人口中也說出「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這句歌頌的詩歌(參考撒母耳記上廿一:11、廿九:5)。因此,對他來說,長久居住在非利士人城市中,並不是一件上上之策。他認為自己應該離開洗革拉城,回到自己同胞的城市去才是正確。於是他求問上帝,並且獲得肯定的答覆。作者透過這種方式在說明:大衛一切行事,都是遵行上帝的旨意。
第1至4節a句,在料理掃羅和約拿單去世的事之後,大衛求問上帝可不可以上猶大的一個城鎮,而不是指明要上哪個城鎮。這表示他是完全聽從上帝的指引,並不是自己決定了之後,才問是否可以。當上帝回答說可以之後,他才又繼續問去哪裡?得到的回應是去「希伯崙」,這是猶大南部最重要的城市,也是一個古老的以色列人城鎮(參考創世記十三:18、廿三:2),是猶大支派所分配到的土地(參考約書亞記十五:13)。而大衛也是屬於猶大支族的人,因此,到希伯崙,等於是回歸自己的宗族。這樣,大衛隨即就帶著家眷離開洗革拉城,進入猶大的中心城邑希伯崙地區。由於大衛不僅是帶著自己的家眷,也帶著自己的部下去,這表示大衛目前已經有許多兵力,這些兵力曾打敗過強悍的亞瑪力人。雖然大衛並沒有進駐希伯崙城內,但他和部下、家眷都已經來到希伯崙的鄰近城鎮住了下來。這也在表示此後希伯崙這個猶大的重要城鎮,不用再擔心有外族人來進攻、掠奪。當大衛搬到希伯崙,猶大人馬上就「膏立大衛作猶大的王」,但要注意的是:此時膏立大衛為「猶大的王」,並不是全以色列十二支派共同的動作,而是只有猶大支派,頂多有鄰近西緬支派的參與(參考士師記一:3)。其它的支派都是繼續擁護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因為伊施波設有大將軍押尼珥擁護著,表示他握有軍事權柄。但這樣也已經在暗示著:猶大支派和來自便雅憫傳承的掃羅家族,以及北方以色列他支派之間,已經出現某種程度上的嫌隙。
第4節b句至7節,這段經文可看出大衛的聰明,他知道怎樣籠絡猶大以外其他支派。這從他在處理掃羅和約拿單的後事可看出來。他要讓其他支派的人知道,他對掃羅確實是尊崇、禮遇有加。當他聽到「基列的雅比人埋葬了掃羅」,就派使者去跟雅比人說鼓勵、肯定的話,同時也讓他們知道大衛已經成為掃羅王位的繼承者。大衛祈願信實的上帝永遠愛護著雅比人。他也承諾會善待他們,希望用這種方式獲得雅比城人的信賴,會轉而支持他繼承掃羅的王位。若是能獲得雅比城人的支持,對大衛來說,將會增添許多力量。特別是這城的人,比起基伊拉城的人是更有義氣。
第8至11節,從這段經文可看到掃羅軍隊的元帥押尼珥,帶著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在戰況危急的時候逃過約旦河到「瑪哈念」去避難。將此段經文再比較第三章7至11節,就可看出伊施波設是個軟弱的領袖,而押尼珥才是真正有實力的軍事將領。統治的範圍包括有:「亞書」、「耶斯列」、「以法蓮」,「便雅憫」等地帶,這裡說「事實上是全以色列」,這句話很清楚說明,大家繼續承認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的合法性。雖然是有元帥押尼珥在背後操控著,但外表上則是屬於「正統」。而伊施波設當以色列的王的時候,年紀是「四十歲」,但卻他統治時期只有短短「兩年」時間而已。這裡的「兩年」,很可能是對照大衛在希伯崙當猶大王的最後兩年才對。
6.第二章12節至第三章1節:
這段經文述說以色列南北之間的爭執,這種爭執都和「誰才是正統」有密切關係。
第12至14節,這段經文述說押尼珥主動邀約約押,他顯然是有意要想辦法說服南部支持大衛的猶大支派,能夠向北部的掃羅後裔伊施波設稱臣。約押是大衛的姪兒,是個很有能力的將軍(參考撒母耳記下十:7、13、十一:1、十二:26),就是在他率兵攻下耶路撒冷,而被大衛封立為軍隊的統帥(參考歷代志上十一:6)。但他也是一個很殘暴的人(參考列王紀上十一:16),有時連大衛都無法管束他(參考撒母耳記下三:26-27、39、十八:5、14)。這裡說「一隊在池這邊,一隊在池那邊」,這是非常典型的談判形勢。押尼珥提出一種競賽的方式,就是雙方都派出打手,作競技「比武打鬥」。這種派出代表的比武方式,就像當年歌利亞挑釁以色列軍隊的模式一樣(參考撒母耳記上十七:8-10)。押尼珥有意要透過這種方式,來使約押降服,讓約押知道他的部下比較強。但後來押尼珥發現自己的軍隊比約押的士兵還要弱(參考第30至31節)。
第15至16節,雙方各派出「十二個人」。這已經在象徵著以色列民族的「十二支派」。這不是單純的一種「比武打鬥」,而是一種殊死戰,是一種你死我活的戰爭。結果雙方各派出的十二名代表,都被對方殺死,形成兩敗俱傷,沒有任何一邊打贏。因此,他們給基遍一個新的名字,叫「劍場」,意思是指參加打鬥的人,他們的心都像手中的劍一樣,既鋒利又堅硬。有意是指他們都不肯輸給對方,成為比較軟弱的人,也不會對自己的同胞(參考第26節)手下留情。
第17至20節,從原本是「比武打鬥」演變成殺害對方代表的性命,結果是使整個競技演變成彼此激烈的殘殺,且是當時跟隨去的部下之全面性的打仗。這恐怕也是他們當初意想不到的。押尼珥一定沒有想到會被大衛這邊的約押和部下打敗了,因此,只好快速逃離現場。大衛的姊姊洗璐雅有三個兒子都在現場,除了約押之外,還有「亞比篩、亞撒黑」等。亞比篩曾跟著大衛去偷襲掃羅的營房,差點就殺死掃羅(參考撒母耳記上廿六:6-12)。「亞撒黑」,這裡特別介紹說他有強壯的身體,腳步快速如野鹿一樣。他的名字也有另一個含意,指「羚羊」。當他看到押尼珥逃離現場時,就從後面直趕快追。
第21至23節,押尼珥顯然知道無法逃離被亞撒黑追趕上去的厄運,因此,他使出計謀來脫離險境。其實,押尼珥知道,若是殺了亞撒黑,將會使他無法安穩過日子。因為事實證明大衛的勢力已經比掃羅後裔這一方還要強盛。為了要逃離亞撒黑的追趕,押尼珥正在使計,希望能脫離險境,他回頭一槍,殺死了緊追在後的亞撒黑。
第24至26節,約押和亞比篩對自己的弟弟亞撒黑被押尼珥殺害的事,耿耿於懷,因此,一直不停的追趕押尼珥。因為亞撒黑並不是一般士兵,而是大衛身邊的大將,且是大衛的姪兒,因此,他的死,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在羞辱大衛。這也是為甚麼約押和亞比篩一直窮追不捨的另一個原因。便雅憫人依舊相當支持押尼珥,也表明他們就是全力支持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為正統的統治者。他們看到押尼珥逃離現場,隨即跟著他,並且與他固守著另一座山頭。不過押尼珥確實無意擴大戰端,因此,他向約押喊話,提醒雙方都是以色列同胞,不可相互殘殺。這也可看出押尼珥是個很聰明的將軍,知道怎樣化解陣前危險。其實,他已經清楚知道,自己的實力差了大衛那邊的軍力一大截。繼續這樣敵對下去,只會對自己傷害更深而已。
第27至29節,押尼珥的心理作戰果然奏效,約押決定吹號收兵,這讓押尼珥得到喘氣的機會,趕緊班師回到瑪哈念。
第30至32節,這次的戰役大衛這邊除了亞撒黑將領還有另外十九個兵士死亡,而押尼珥帶來的便雅憫支族則有三百六十人死亡。
第三章1節,這節說出大衛的實力逐漸興旺起來,而掃羅的家族則是逐漸衰微。

7.第三章:
這一章記載押尼珥已經有意識到若情勢持續如此下去,他將會完全失去生存的機會,因此決定私下與大衛談判和解。但是押尼珥將軍因為曾殺害大衛身邊的悍將亞撒黑,為此事,約押一直想要替弟弟亞撒黑報仇。果然就在他和大衛談妥和解條件之後,於回家途中反被約押派人押回而殺死,報了弟弟亞撒黑的仇(參考撒母耳記下三:26-28、30)。但也因為約押殺了押尼珥,讓大衛警覺到他已經無法管轄、約束約押。因此,在他臨終之前交代後事時,特別交代將此事記在備忘錄裡,讓他的兒子所羅門利用宮廷內部鬥爭的機會,殺了約押(參考列王紀上二:31-34)。這些都說明了一個重要的中心主題:不是來自上帝揀選、膏立的君王,都不會為國家帶來真正的和平、安定。
8.第三章1-21節:
這段經文描述押尼珥計畫帶兵投效大衛的經過。他是個會見風轉舵的幕僚,原本是「擁護」伊施波設為王的,但後來卻私下去找大衛談投降的事。這等於是背叛伊施波設。
第2至5節,這是一份簡單的族譜,這份族譜可參考歷代志上第三章1至3節。這裡清楚地將大衛的兒子依長幼之序排列出來,作者用這種方式,主要在表達一個意思:在大衛家中有資格繼承王位順位的名單。但值得注意的,是所羅門的名字此時尚未出現。因為這裡所列出來的兒子,都是大衛在希伯崙作猶大王的時候所生的。一直到第五章13至16節再次出現一份新的族譜,記明大衛作以色列王之後,在耶路撒冷所生的兒子,這時才有所羅門的名字出現。在這份簡短的族譜中,並沒有說明第3節所提到的「基述王達買的女兒瑪迦」,也就是押沙龍的母親,是甚麼時候,或是在甚麼情況之下,成為大衛的妻子,以及第4節的「哈及」、「亞比她」、「以格拉」等這些妻子是從何而來,這些都欠缺資料。雖是短短四節經文,卻說出大衛娶了米甲之後,至少又娶了六個妻子。若是再加上第五章13節所記載的,說大衛「到了耶路撒冷後又選了許多妃嬪」,卻沒有說明娶了多少位,但已經可看出大衛仍感不足,最後又發生一件他計畫謀害部下烏利亞,奪取其妻拔示芭的事件等,這樣已經說出大衛的壞榜樣,是後來所羅門敗壞的主因。而這些記錄也為後來宮廷的內鬥留下了一則伏筆。再者,這份簡單族譜並沒有將米甲列在名單中,原因可能是大衛和米甲沒有生兒育女,也或許後來米甲被她的父親掃羅改嫁給拉億的兒子帕提有關(參考撒母耳記上廿五:44)。
第6節,這節說出了以色列民族分裂的一個遠因。北部的以色列人因為伊施波設被押尼珥將軍所控制有關。因此,作者特別在這裡加上這句「押尼珥元帥的勢力越來越大」,來形容他已經擁兵自重,且是不受以色列王伊施波設的控制。因此才會一再「不斷地爭戰」。
第7至11節,從這段經文可看出押尼珥的權柄之大,和囂張的態度,已經遠超過伊施波設所能駕馭。他雖然不滿押尼珥的囂張,但卻沒有辦法制裁他。而押尼珥也當著他的面發誓說,要帶兵去投效大衛這使伊施波設不敢吭聲。
第12至16節,經過了一陣子的深思熟慮之後,押尼珥果真採取行動要背叛他的主人伊施波設去投效大衛的陣營。他派心腹去大衛那裡說,如果大衛跟他立聯盟的約,他就會幫助大衛統一以色列全國。於是大衛同意押尼珥的提議,問題是:大衛為甚麼肯讓押尼珥做這樣的動作?很可能是:大衛認為這樣能減少許多不必要的「爭戰」,可避免造成更多以色列同胞的傷害。而過去帶兵與大衛爭戰的,就是押尼珥。因此,有他來歸降,等於整個北部以色列都投降一樣。大衛則提出另一個條件,要押尼珥將他的前妻米甲帶回來。大衛會提出這個條件很可能有一個用意:要讓以色列國的人民認同大衛是掃羅王的女婿,這樣,大衛在繼承王位的身份上會更合理化。而米甲也是伊施波設的姊姊。其實,大衛這個要求說明了他已經準備好,要統治北國以色列了。他會對伊施波設提出這個要求,也是要讓伊施波設用國王的身份正式承認米甲原本就是大衛的妻子。而當大衛提出這個要求時,伊施波設只能照辦,無法拒絕。伊施波設只能硬將米甲從「帕鐵」身邊帶走,而這件歸還米甲給大衛的行動,顯然是由押尼珥執行。因此,當他們走到接近希伯崙的邊界時,押尼珥下命令要帕鐵離開米甲。
第17至19節,為要達成和大衛立盟約的動作,押尼珥去對北部以色列族群的長老說明這件事。然後也跑去到便雅憫支派去遊說,這是因為便雅憫支派是最擁護掃羅的族群,因為掃羅就是出自便雅憫支派的人(參考撒母耳記上九:21)。結果也獲得便雅憫支派的人的同意。押尼珥將這次遊說的結果帶去希伯崙向大衛報告,目的是要讓大衛知道他所做的努力和成果。這樣,在南與北兩地的以色列人聯合起來之後,或許他就可被看成是主要功臣之一。
第20至21節,當他遊說各支派成功之後,就帶著北部支派的代表二十個長老去見大衛,而大衛則是用最熱情的方式,設宴款待這些代表,這也是立約應該有的儀式之一,用來表示歡迎和接納。押尼珥當著這些代表說要「號召全以色列來擁戴」大衛作王。這也說明了他們不再擁護伊施波設作王,也等於是廢了伊施波設一樣,至少部隊不會再支持伊施波設,使他不再是北部以色列的國王。而大衛回應押尼珥的酬勞,是「保證押尼珥的安全」,因為押尼珥這樣做,等於背叛伊施波設。再者,押尼珥也很清楚知道約押對亞撒黑被殺的事件,正在等機會要報仇。因此,大衛答應給予保證「安全」,這也是他們彼此之間立盟約的一個附帶條件。
9.第三章22至30節:
這段經文是描述押尼珥歸降大衛回家途中,被大衛的大將約押派人去追回,並且將之抓回來殺死,報了亞撒黑被殺之仇。但約押這種行徑讓大衛寒心,不但為押尼珥親自主持葬禮,且為押尼珥寫了一首輓歌,最後,大衛在臨終之前還特別交代他的兒子所羅門一定要記住,不要讓約押「善終」。因為約押這種行徑,等於在宣告,他可以不聽大衛的話。
第22至25節,當約押和大衛的臣僕出兵,都打勝仗回來,並且帶回很多戰利品,那時押尼珥已經和大衛結盟成立,因此,當約押打仗勝利回來,有人向他報告這件盟約的事後,他質問大衛為甚麼這樣做?他認為押尼珥是來欺騙大衛王的。其實約押會這樣說,是因為對押尼珥殺死亞撒黑的事無法釋懷,一直想辦法要報仇。不過,另有一種說法,認為約押不喜歡押尼珥加入大衛陣營,原因是押尼珥將成為他的「競爭者」,現在又帶北部以色列來歸順,大衛必定會重視他。加上押尼珥也是一個勇將,這對約押的地位將造成威脅。
第26至27節,約押離開大衛,就立即去追逐押尼珥,押尼珥因為沒有把約押追緝他的事想清楚,以為已經有了大衛的保證,必定是安全的。因此,當約押假裝要跟他秘密談話時,他一鬆懈,就被約押刺殺了,替弟弟亞撒黑報了仇。
第28至30節,這件殺害押尼珥的事件傳到大衛後,大衛無法忍受,詛咒約押和他的後代。可看出大衛心中的恨。
10.第三章31至39節:
這段經文再次強調有關約押殺死押尼珥的事件,大衛完全是無辜的。因為大衛若是殺了無辜者的命,就會如同拿霸的妻子愛比該當時阻止大衛殺害拿霸時所說的:「你就不致因無故殺人或替自己報仇而後悔。」(撒母耳記上廿五:31)身為一國之君,若是濫殺無辜,將不會是個好君王,這觀念是非常重要的信仰認知。因此,當約押殺害押尼珥之後,引起大衛極大的憤怒,但也顯示大衛對於擁兵自重的約押,已經無約束能力。因此,他才會感慨的說「我無法應付」這句話。大衛用極為哀榮的方式,辦理押尼珥的喪事,這也說明了大衛要讓北方的以色列人知道,大衛對押尼珥的死,確實是無辜的。
第31至32節,從這裡可看出大衛的憤怒和悲傷之深,他直接「命令約押和他的部屬都撕裂衣服、穿上麻衣,為押尼珥哀哭」,這無疑是對約押極大的譴責,但大衛也只能如此,卻無法對約押的違抗命令給予任何制裁、懲罰。他親自為押尼珥舉行隆重的葬禮,以有如國葬的隆重而他「親自跟在棺木後面走」,單是這樣的鏡頭,就能讓北方以色列人心服。大衛這樣做,可說達到兩個效果,一是對約押有震撼和教訓的作用,二是使北方以色列人感受到安慰,而認同大衛是無辜的。
第33至34節,這是大衛為押尼珥所寫的輓歌,清楚表示押尼珥是被謀害的。在大衛的心目中,押尼珥是個有智慧、聰明人,否則他不會主動來跟大衛談和解的事,因為他知道國家局勢的轉變,且知道怎樣在雙方敵對之下,使傷害降到最低的程度。也可以這樣說,大衛的這詩句,已經在說明約押才「像傻子」,而不是押尼珥。在這首詩中,大衛稱讚押尼珥是個自由人,是個手腳都沒有被捆綁的人,也在這輓歌中,他控訴約押是像暴徒一樣殺害押尼珥。
第35至39節,大衛用許多方式來表明對押尼珥被殺害的事件,他是清白的。並且因此獲得全體以色列人民的信賴,知道他沒有參與這件謀害的事。大衛甚至肯定地說以色列「死了一位偉大的將領」,他並不因為他是敵對一方的將領,就抹滅他生前的功績。至少,押尼珥帶領北部以色列歸順大衛統治,減少了以色列民族彼此之間的仇恨、相互殘殺,這就是「偉大的將領」應該有的態度。但大衛也同時感慨自己雖然是上帝選立的王,卻是「無能為力」、「無法應付」,約押殺害押尼珥的行徑,因為約押確實是他手下的大將,擁有強大的軍權。這也說明了大衛心中一直會記住這件事,等待懲罰約押的機會來到。
11.第四章:
從撒母耳記下第四章伊施波設被暗殺的事件,就可看出押尼珥的重要性,至少他穩定了北部以色列的軍心,會持續擁護掃羅的政權。但押尼珥被殺害之後,其他的軍事強人就想要搶功,但這兩位重要軍官所做的事,卻是大衛所厭惡的行為。作者透過這種方式在說明一件事:不可殺害無辜者,這一點也是聖經非常重要的教導。特別是擁有權力者若是會殺害無辜者,那將會造成社會的混亂和不安。更嚴重的,是這樣的行徑,等於在藐視上帝創造生命的榮耀和尊嚴。
第1至3節,這段經文先提到伊施波設和以色列人聽到押尼珥被謀殺之後,都恐慌不安,就像前面所說的,押尼珥確實是北部以色列的領導者,而不是伊施波設。這裡也先介紹伊施波設身邊的兩要重要軍官--巴拿和利甲。
第4節,「米非波設」,這名字原本是指「米力‧巴力」(參考歷代志上八:34),意思是指:巴力的敵人。編者將這節編輯在這裡,有一個用意,要說明掃羅家最優先繼承王位的人,並不是伊施波設,而是約拿單。但是約拿單戰死沙場,而那時米非波設因年紀才僅五歲而已,不可能繼承王位,加上他的奶媽帶他逃亡時,不慎跌倒而使他因此變成瘸腿,根本就沒有條件跟最小的叔叔伊施波設或其他有意爭奪王位的人爭權。現在伊施波設已經統治以色列七年了,米非波設也應該是十二歲,作者特別要讓讀者知道,就算現在米非波設想要繼承王位,也會因為尚且年幼,而容易被擁有軍權的將領所挾持。
第5至8節,伊施波設身邊的兩位軍長巴拿和利甲,利用炎熱的中午侵入他寢室刺殺他,可見當時的軍隊已經不穩定。而且刺殺的手段相當殘忍,他們是將伊施波設的頭割下來,然後提著頭顱去見大衛,這情形就像那位亞瑪力人割下掃羅的頭一樣(參考撒母耳記下一:10)。他們對大衛說那是他的「仇敵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的頭」,其實,在大衛的心中,掃羅並不是他的仇敵,是掃羅將大衛看成是仇敵,因此掃羅才會一直想要殺害大衛的行動。相反的,大衛一直尊崇掃羅是上帝所揀選的君王,因此,他一再強調上帝揀選的君王不但不可以殺(參考撒母耳記上廿四:6、10、廿六:9),而是只能保護。為此,當巴拿和利甲將伊施波設的頭帶來給大衛時,還以為是替大衛報仇。但大衛和伊施波設之間根本毫無仇恨可言。
第9至12節,大衛不但沒有接納他們的作法,甚至嚴厲斥責他們這種不可原諒的行徑。大衛指著「永生上主發誓」,表示這位上帝是永活的上帝,祂親眼看到這兩位軍長所行的惡劣行為。因此,人的任何動機和行為都無法逃過上帝的眼睛。大衛強調伊施波設是「無辜的人」,現在,這兩位軍長竟然是侵入國王的家,將在熟睡中的國王殺死,更是罪不可赦。因此,大衛斥責他們是「罪大惡極的人」。值得注意的是,大衛能夠處理這兩位軍長的惡劣行徑,卻無法處置約押抗命的行為。理由是這兩位軍長,並沒有真正的實力,因為此時的北部以色列已經因押尼珥去世而失去戰鬥力。但約押是南部猶大的主將,仍然擁有極大的軍權。再者,大衛稱伊施波設是「無辜的人」,並沒有說他是上帝所揀選的君王,跟他一再稱呼掃羅是「上帝所揀選的君王」,很不一樣。顯然的,伊施波設在大衛眼中,地位並不高。但大衛依舊認為這種謀害人的事,是不可原諒的,何況是謀害自己的國王,更是罪不可赦。於是大衛下命令將這兩位軍長處死,而且是以接近分屍的極刑。然後大衛將伊施波設埋葬在「押尼珥的墳墓裡」,表示將之埋葬在以色列的國家墓園。然後,把這兩位軍長的屍體「掛在希伯崙的池旁」,這種處理屍體的方式,稱之為「曝屍」,是一種嚴厲懲罰被處死的人(參考約書亞記八:29),用來表示此人的後代子孫,將不會有幸福、安定的生活,這也是聖經時代中東地區的社會,羞辱被處死者之後裔的方式(參考列王紀上十六:4)。
12.第五章:
從這章開始直到第廿四章結束為止,有許多資料都在歷代志的經卷中可以看得見,而且有些記事的內容幾乎是完全相同,這表示這些資料跟宮廷的記錄有相當密切關係。換句話說,這段記事可被看成是「正史」的一部份,內容包括了發生在大衛身上,以及他的家庭中的事件。更重要的,在這段長達二十章的篇幅中,撒母耳記下作者並沒有因為大衛是王,是上帝親自揀選的國王,且是以色列人民所尊崇、有名望的王,就將他所犯嚴重錯誤的姦淫罪的記錄塗抹掉,作者照樣將之詳細記明,為的是要給後代閱讀者知道:當一個人擁有極大權力時,是最有可能忘記上帝教訓而犯罪的時候。因此,需要更加謹慎行事。作者也透過大衛犯罪的記錄,說明犯罪付出的代價更高。公義的上帝,並不會因這個人是祂所親自揀選,就在懲罰罪過中給予特別減刑或是輕判。公義的上帝對有權勢者的懲罰,是更嚴厲。
這一章描述大衛王正式成為統治整個以色列的君王,同時將原本設在猶大希伯崙的發號中心,改到耶路撒冷,而且建都和宮殿設在耶路撒冷。
13.第五章1至16節:
這段經文也同時分別記載在歷代志上第三章、第十一章、第十四章等段落。除了描述大衛王登基為全體以色列的王,以及後來攻佔了耶布斯人的城市「錫安」,這段經文可說是以色列歷史中很關鍵的歷史記事。因為後來「錫安」,就成為「耶路撒冷」,也被稱為「大衛之城」。
另外,這段經文也提供了一份簡單的族譜。但卻說出大衛王朝後來延伸出來的問題主因--納妾過多。他先前在希伯崙已經有娶妻納妾(參考撒母耳記下三:2-5),現在建造王宮之後,又在宮殿中「選了許多妃嬪」。後來他的兒子所羅門更過份,共計擁有一千名妃嬪,所羅門因為這些妃嬪的誘惑,使他離棄了上帝(參考列王紀上十一:3-4)。為此,後來申命記作者很清楚表示,不可允許國王如此墮落(參考申命記十七:17)。
第1至5節,以色列十二支派的代表到希伯崙見大衛,要他作「牧人領導」以色列人民,作統治者。他們和大衛立約,表示擁護他作以色列人民的王,這時候,大衛王才只有三十歲而已,他在位共計四十年,其中,在希伯崙統治猶大七年,在耶路撒冷統治全以色列和猶大(表示以色列王國)共計三十三年。
第6至7節,耶路撒冷早在亞伯拉罕時代就已經是一個重要城市(參考創世記十四:18)。地點正好在猶大和便雅憫的邊界上。猶大支族的人曾攻取該城(參考士師記一:8),但很就又失守。後來,便雅憫支族的也攻取過,但並沒有完全佔有(參考士師記一:21),這兩支族的人都盡了力,可是都無法如願以償的全部佔領(參考約書亞記十五:63)。由於耶布斯人一直佔有該城,因此,該城又稱為耶布斯城(參考士師記十九:10,歷代志上十一:4)。由於耶路撒冷自約書亞帶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之後,耶路撒冷一直是保持著獨立狀態。也因此,大衛率兵準備要攻打此城,該城的人認為此城易守難攻,因此,放出一句話說:「就連盲人和跛子也能擊退你」,這句話的意思原本是說:只要瞎子、跛腳的人,就能防守該城,這是當時在該地區流傳的一句俗語。該句俗語正好說明此城確實是不易攻陷的據點。因為它的地勢位處一個天然要塞,很容易防守。不過耶布斯人卻用這句俗語來諷刺大衛,認為他根本沒有什麼本領。就跟非利士人歌利亞在藐視大衛一樣。
第8節,為了要鼓舞兵士勇敢奪取該城,大衛要他的部下跟他一起將該城攻下,歷代志上的作者是說大衛用「重賞」--給予大將軍職位,結果誘使約押率先帶兵攻下了該城。果然約押攻下該城後,大衛就不允許有耶布斯人居住城內,而形成這句俗語:「盲人和跛子不能進上主的殿宇。」這句話比較正確的說法是:「盲人和跛子不能進入王宮。」因為後來大衛在此建都,拒絕任何耶布斯人接近之意。換句話說,這城將不准有耶布斯人居住。因為他「恨惡」耶布斯人。
第9至10節,攻下耶布斯城之後,大衛就搬進來居住在此,從此耶布斯城就被稱為「大衛城」。這節也表示原本在南部猶大的希伯崙指揮中心,從此就改換到耶路撒冷來。當大衛攻下了耶路撒冷城後,可說整片迦南地都納入了大衛王統治的手中,而這是因為有「上帝與他同在」,才使這個在約書亞時代以降,都無法完成的任務順利完成,使得耶路撒冷城完全將耶布斯人驅離出去。
第11至12節,這兩節經文說明了大衛的名聲開始遠播,連鄰近國家都想要跟大衛建立友邦關係。不僅如此,貿易開始促進了以色列繁榮,國勢日漸興盛起來。
第13至16節,這是一段簡單的族譜,說明大衛在耶路撒冷後,又選了許多妃嬪,也生下許多兒女,但後來這些都為大衛家庭發生的許多糾紛埋下伏筆。
14.第五章17至25節:
這段經文同時記載在歷代志上第十四章8至17節。記載非利士人決定對大衛出兵爭戰。大衛過去曾是非利士人庇護的一名政治犯(參考撒母耳記上第廿七章),但非利士人也曾懷疑他的忠心,而拒絕讓他參與出兵攻打掃羅時代的以色列軍隊(參考撒母耳記上第廿九章)。現在非利士人決定出兵打大衛,是因為聽到大衛整合了整個以色列民族十二個支派,這對非利士人來說,已經可以感受到這個過去他們眼中的小國,已經不可忽視。因此,決定出兵討伐,主要目的是要削弱大衛的實力。
第17至19節,就像過去一樣,大衛聽到非利士人已經來侵犯以色列的土地,他就詢問上帝的旨意,是否可以出兵攻打。上帝給他的回應是可以去打,上帝一定會使他戰勝非利士人。
第20至21節,果然如上帝給大衛的應許,大衛率領部下打敗了非利士人,他們忙著逃命連偶像神明都丟棄了。因為他們的神明無法庇護他們和上帝所庇護的以色列軍隊對抗。
第22至25節,這是非利士人重新整軍備戰,他們不相信大衛治理之下的以色列是如此勇猛、善戰。但大衛並沒有因為上次的戰勝而驕傲,他還是一樣詢問上帝,是否該去進攻非利士人佔領的地區。上帝再次指示大衛該進攻的方式,要他「聽到樹梢有腳步聲音,立刻進攻」,這表示上帝已經在前面替以色列軍隊攻擊非利士人了。大衛照著上帝的指示行軍,果然又再次把非利士人打敗。
15.第六章:
這一章記載大衛想到象徵著上帝同以色列民族在一起的記號--約櫃。他決定將之引進耶路撒冷,可說是非常明智的一種決定。因為,一個社會若是沒有敬虔的宗教信仰,單有強力的政治領導者,也很快會因此而失去平安、穩定的社會秩序。古往今來的世界,都是一樣有這個問題。現在大衛已經將宮廷遷入此城,並且將耶布斯人都驅離出城,該城現在只有以色列人居住,因此,遷移約櫃入城,也等於是在建構該城成為敬拜耶和華上帝的中心,這也是為甚麼該城後來會被稱為「聖城」,或是「上帝的城」之因。因為約櫃是以色列人民看為有上帝與他們同在的記號。因此,當約櫃引進耶路撒冷後,該城此後成為名符其實的「政教合一」的城市,也為後來所羅門建造聖殿注入一股的催生力,而這也為以色列人民的信仰生活,建立完整的祭司制度,和敬拜禮儀的模式。更重要的,是透過約櫃遷移入耶路撒冷城,使以色列原本一直存在著「南與北」裂痕,因此而得以修復,且緊密連結在一起。
16.第六章1至11節:
這段經文說大衛決定用盛大的陣勢去迎接約櫃入耶路撒冷城,但卻發生意外。理由是冒犯了上帝的神聖,為甚麼會這樣,是很值得注意的一件事。這段經文也同時出現在歷代志上第十三章。
第1至5節,這段經文可看出大衛為了要迎接約櫃入城,確實是非常慎重其事,共計派出三萬精銳部隊引導,可能是為了要防範外族人突然來入侵打擾吧。此時的約櫃是停放在「基列‧耶琳」,是從先知撒母耳時代就一直停放在亞比拿達的家裡,並且由亞比拿達的兒子以利亞撒看守(參考撒母耳記上七:1)。現在大衛王決定將之遷移到耶路撒冷城。大衛將約櫃放在一輛「新車」上,表示著「聖潔」、「純真」之意。然後由亞比拿達的兩個兒子--烏撒和亞希約領導著。整個隊伍如同迎接軍隊凱旋回來,或是慶祝農作物豐收等一樣的喜悅方式,彈奏著各種樂器,包括有「豎琴、七弦琴、鈴鼓、響板,和鐃鈸」等,除了「響板」外,其餘這裡所記載的樂器,幾乎都是以色列人民家裡就有的樂器,也是他們最常用來在敬拜上帝的樂器。
第6至8節,這段經文描述運送約櫃的過程中,發生了意外,作者沒有說明是甚麼原因導致「拉車的牛差點絆倒了」。有些聖經學者認為是:大衛這次的迎接約櫃,並沒有事先徵詢上帝的旨意。另有些學者認為這是因為和摩西法律所規定移動約櫃應該有的規矩相違背有關。依照民數記第四章5至6節、15節等記載的規定,移動約櫃時,應該要先在約櫃上面加上精緻的皮蓋,然後再用一塊純藍色的布鋪在上面,最後才由祭司們扛抬移動。而現在是用牛車,不是用人來抬,顯然對移動約櫃的態度不夠嚴謹。這也是當「烏撒就伸手扶住上帝的約櫃」,表示他做出了嚴重違背摩西法律規定的動作。因為民數記第四章15節說「觸摸」了約櫃的人一定會死。在聖經的時代,神聖的物品,特別是用來象徵著上帝同在的約櫃,那種嚴肅和神聖的記號,絕對不是一般人可以用手觸摸,這也是為甚麼摩西法律上就嚴謹規定,一定要有祭司的身份,且是規定某個家族成員才可以。但也可能是因為牛車差點絆倒時,民眾的驚訝、恐慌,烏撒自己也很可能因此而驚慌過度致死。由於是大衛安排此事,因此,大衛對於上帝懲罰烏撒的事,很不以為然,他表示了不高興。他原本是要榮耀上帝,但上帝卻使這件事發生問題,使這件原本大衛認為可以很光彩、榮耀、喜樂的事,演變成悲傷、懊惱的結果。但也因為發生這件事之後,才使大衛警覺到必須小心翼翼進行第二次移動約櫃,不是自己高興就好,而是知道小心謹慎。這也說明了,約櫃,這象徵著上帝顯現、同在的聖物,並不是誰有國王權柄,愛怎樣,就可怎樣。
第9至11節,大衛經歷過這次的事件之後,也會覺得害怕,深恐因為對神聖的聖物有所不敬,而再次造成傷害。他知道這是一件非常嚴肅、神聖的事,不可大意。不敢輕舉妄動,而需要重新細心規劃。他決定改變方式,先將約櫃停留在俄別‧以東三個月時間,上帝也因此賜福給俄別‧以東的家。
17.第六章12至23節:
這段記載大衛王再次遷移約櫃進入耶路撒冷城。因為有上次的經驗,這次遷移的動作就顯得相當謹慎,不僅依照摩西法律規定用扛抬方式,將約櫃抬入耶路撒冷,大衛甚至是親自跳舞迎接。雖然後來米甲為此事還用言語諷刺了大衛一番,但大衛並不以為意。這段經文記事也同時記載在歷代志上第十五章25節至第十六章6節、43節。但不論是撒母耳記下作者或是歷代志上作者,都強調這次迎接約櫃入城,是用「抬」的,不再像上次是用牛車載的。而且歷代志上作者特別指出抬約櫃的是利未人。撒母耳記下的作者特別記載了大衛王對妻子米甲諷刺他脫衣跳舞的事有所解釋。
第13至15節,大衛聽到約櫃停留在俄別‧以東的家而賜福他的家,這也表示上帝已經不再發怒氣。於是他就要用隆重的典禮,將約櫃從俄別‧以東的家將約櫃接到耶路撒冷。所謂「用隆重典禮」,這表示著一切依照規定來。歷代志上特別強調不是只有大衛王去,而是和以色列長老、軍事將領們一同前往。而且是「才走了六步」,大衛就要求停下來舉行獻祭典禮。這種「才走了六步」也有另有一種說法是:「每走六步,就獻祭一次」。可能跟上次的經歷有關,這樣頻繁的獻祭,是為了保證抬約櫃的利未人能得到生命的保障。但是否每走六步就獻祭一次?若是,這段從「俄別‧以東」到耶路撒冷之路,雖然不是很遠,但也足夠耗去許多時間,而要獻祭的牛、羊之數,相當可觀。但卻足以顯示出隆重之意。
這些獻祭禮儀也說出了一項非常重要的信息:約櫃表明是上帝同在,就必須一切依照規矩來,且是以非常敬虔、隆重的態度。
再者,大衛「盡情跳舞,榮耀上主」,用跳舞迎接約櫃。這裡所用的動詞,表示是一種「旋轉」的方式,而且是繞著約櫃「旋轉」(參考列王紀上十八:26)。這也是古代中東地區迎神賽會時最常見的舞姿。大衛甚至在腰間「圍著一件麻紗以弗得」,通常這種衣服只有祭司在舉行獻祭禮儀時才穿(參考撒母耳記上二:18),但現在大衛是脫下王服,換上祭司的服裝,表明大衛也扮演著祭司參與獻祭的工作。但也有一種看法,認為大衛並不是在扮演著祭司角色和執行祭司的工作,而是因為上次發生烏撒的意外事件,大衛一直用這種方式在向上帝祈求,懇求上帝不要發怒「擊殺」此次參與抬約櫃的利未人。因此,這裡作者用「榮耀上主」,表示這些都是為了要榮耀上帝。
第16至19節,值得注意的是,撒母耳記上和歷代志下兩位作者,都沒有說大衛的妻子米甲,而是用「掃羅的女兒米甲」這詞。很顯然地,米甲在大衛的家族中地位已經被貶低甚多。很可能是與此次的事件有關,因為她用「蔑視」大衛的態度看這次迎接約櫃入城。再者,她留在王宮中,沒有出來參與迎接的行列,被以色列人民對她形像的觀感產生不良的影響。
因為這時候還沒有建造聖殿,因此,大衛準備的「帳棚」應該是和早期在曠野時代的「會幕」相接近。大衛在獻祭之後,奉上帝的名「祝福人民」,就像前面已經敘述過的,這是祭司才有的動作。大衛確實是扮演著祭司的角色。不但這樣,並且「分發食物」給人民,這正好就是祭司要作的工作。
第20至23節,米甲顯然很不喜歡大衛穿著以弗得的衣服,且是一件麻紗製造的以弗得,只有圍在腰邊,其它部位都是赤裸著身子,對當時一個國王來說,這是相當暴露的。大衛可能因為穿得少,且是細麻紗製品,隱約可見身軀,加上他忘形的舞動身軀,才讓米甲認為這樣的君王,已經完全暴露在民眾面前。因此,當大衛回到家裡時,她就加以羞辱大衛,說他是「像個傻子」,暴露自己的身體在「婢女面前」。其實,重要的不是在前面的迎接約櫃之舞,而是因為在婢女面前暴露身軀,讓米甲無法接受。
大衛的回應米甲,他認為自己要繼續用這樣歌頌歡舞的方式,榮耀上帝,也要用這種方式來顯明自己的「卑賤」。在大衛看來,任何人在上帝面前,即使是君王,也是很「卑賤」。也只有「卑賤」自己的人,才會看出上帝的榮耀。可能因為這件藐視大衛迎接約櫃的是,大衛決定不再跟米甲同房,導致「米甲一生沒有生養兒女」。也從這裡可看出米甲在大衛心目中,比宮廷婢女更差,可見他們之間的婚姻關係已經破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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