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319期

 

士師記第九章30節至第十六章

1.第九章30至41節:

為了要防範以別的兒子迦勒的背叛,和攻擊以色列人民,導致示劍城遭受到無妄之災,該城首領西布勒採取積極行動,派人將此件背叛的計畫告知亞比米勒,使他有足夠的時間採取防範措施。

第30至33節,西布勒派出特使去見亞比米勒,告知以別的兒子迦勒煽動示劍城的人民反叛他。他會這樣做,原因是和第28至29節有關,原來迦勒想要背叛西布勒,成為示劍城的首領。其實,西布勒這樣做,是為要維護自己當示劍城首領的一種策略。

第34至36節,迦勒不知道這件事,而亞比米勒得到西布勒的通報之後,早已經準備部隊埋伏要攻擊迦勒了。迦勒看見起先並不清楚是亞比米勒的軍隊,去告知西布勒,而西布勒卻故意回應說迦勒太緊張,看錯了影像。

第37至41節,當迦勒再次看到更多來自四面八方的軍隊時,西布勒才讓迦勒知道,那些軍隊都是來攻擊他的,應該由他自己去應戰。但結果是傷亡慘重,而且迦勒想要逃走的途徑都被亞比米勒給堵住了,結果西布勒把迦勒和他的兄弟都趕出了示劍城,讓西布勒可安心在示劍城繼續領導的地位。

2.第九章42至57節:

這段經文和前段經文有點模糊不清,因為上前段經文已經說明迦勒兵敗被驅逐離開示劍,但這段再次說到示劍城的人紛紛要逃離示劍城。可以這樣瞭解:不論是前一段,或是現在這段經文,都在說明第22至23節所說的,亞比米勒統治示劍城期間,衝突不斷。這也是導致後來亞比米勒出兵摧毀示劍城之因。

第42至45節,這裡開始說「第二天」,表示在很短的時間內。亞比米勒發現有示劍人開始「計畫移到郊外」,這話的意思很可能指有示劍人在進行反抗亞比米勒的活動之意。因此,引起亞比米勒的擔心,他就再次整軍攻擊這些要進行反叛的示劍人。最後終於打贏了這場戰事,但亞比米勒的手段很殘酷,不但殺害示劍城的居民,拆毀了該城,並且「撒鹽在地上」,使該城成為廢墟,不能再居住。因為土地若是太鹹,就無法耕種。

第46至49節,這裡提到「伊勒‧比利土」廟,和第八章33節、九章4節的「巴力‧比利土」的名字是一樣的,都是迦南地非常出名的「主神」,主要在表明住在迦南地的居民的保護神。亞比米勒是趕盡殺絕,將躲藏在這神廟地穴裡的領袖和人民,用火燒死他們,正如第九章20節約坦的預言。

第50至55節,這段經文說亞比米勒的死。他的死,不是在戰場上,更不是老死或生病死亡,而是一個婦女從塔上丟下一塊大磨石砸到亞比米勒的頭,導致他受重傷,只好叫人拿刀砍死他。勇敢善戰的亞比米勒卻是被一個婦女用一塊不是戰場武器的家庭用品打死的。說明了人看為最堅強的,往往在上帝的眼中是很脆弱的。難怪亞比米勒覺得非常羞恥,他為了不讓人取笑說他是被一個女人打死的,就叫一個年輕的侍從殺死他。這件事一直被以色列人民在坊間傳述著(參考撒母耳記下十一:21)。而他的死,很類似後來後來當以色列民族第一個君王的掃羅(參考撒母耳記上三十一:4)。而亞比米勒死的這件事也同樣回應了第九章20節約坦預言亞比米勒的死。這都在說明殘酷的統治者,最後連自己怎麼會死都感到羞愧。

第56至57節,這兩節說明了對亞比米勒的所作所為做出結語:上帝在報應。任何一個會殘害自己親兄弟的人,不會是上帝所喜悅的。

3.第十章:

這章介紹三個士師,而其中第三位士師耶弗他的篇幅比較長,一直到第十二章7節才結束。

有些士師並沒有詳細介紹,很有可能是在他們的時代,以色列人民並沒遇到什麼特別的災難或是外族人的騷擾,因而沒有留下什麼記錄,或記下特別的事蹟。但也可能是因為關於他們的資料已經遺失。

4.第十章1至2節:

這段只有兩節的經文介紹士師陀拉。一般來說,用比較簡短的方式介紹的士師,也會被稱之為「小士師」。類似這樣的小士師,還有第三章31節的「珊迦」;第十章3至5節的「睚珥」;第十二章8至10節的「以比讚」;第十二章11至12節的「以倫」;第十二章13至15節的「押頓」等幾位。

第1節,這節介紹陀拉是以薩迦支族的人。

第2節,陀拉做以色列的士師長達二十三年,應該是很有貢獻的一位,可惜的是資料欠缺,沒有做任何介紹。

5.第十章3至5節:

這段經文是介紹士師睚珥。

第3節,睚珥是屬於基列家族的人,這是屬於瑪拿西佔領的區域。在民數記第三十二章39至41節有這樣的記載:「瑪拿西的兒子瑪吉那一宗族人侵入基列地,佔領了它,趕走那裡的亞摩利人。於是摩西把基列給了瑪吉族;他們就住在那裡。瑪拿西支族的睚珥攻取了一些村莊,就叫這些村莊『睚珥村』。」另外在申命記第三章14節也有記載類似睚珥的事蹟。但這些同樣的名字是否表示同一個人?尚有待進一步的探討。就像陀拉一樣,睚珥統治以色列也很久,共計有二十二年之久。

第4至5節,這兩節說明了睚珥有很多妻妾,生了三十個兒子,也管理著三十座城。這些都在顯示個睚珥擁有很多財富之意。

6.第十章6至18節:

從第6節開始介紹耶弗他,篇幅很長,直到第十二章7節才結束。而介紹這些有記事的士師,都會有一句很重要的開場白:「以色列人又得罪上主。」接著就是他們在受到外族入侵之後,因為痛苦而祈求上帝幫助。於是上帝又差派士師來帶領他們。這樣的句型幾乎就是士師記的介紹士師時的主軸經文。

第6至9節,這段經文以色列人民背叛上帝,去拜迦南地人民最主要的神明巴力和「亞斯她錄」,這「亞斯她錄」是迦南地居民敬拜的女神,主掌生育、繁殖和戰爭的神明。就像台灣民間宗教的「註生娘娘」一樣的神明。以色列人民這樣的行為引起上帝憤怒,因而讓非利士人和亞捫人入侵佔領,統治他們長達十八年之久,而且入侵的範圍幾乎是全部以色列民族居住的地區,包括在約旦河東岸,以及南部的猶大地區全都陷落。

第9至14節,這段經文很清楚說明了他們每次遇到痛苦就祈求上帝,過去上帝都會垂聽,這次上帝並不再聽他們祈求,要他們去求告他們跟隨迦南人所拜的神明。但以色列人民在痛苦中才體會到他們所拜的那些迦南神明其實是虛假的神,就算耗盡了所有力量祈求,也不會有任何反應。因此,他們回來轉求上帝。在第11節上帝特別提到幾個迦南地原住民族的名單,包括有亞摩利人、亞捫人、非利士人、西頓人、亞瑪力人,和馬雲人,以及在迦南地西北邊的強大民族埃及人等。

第15至16節,這兩節說明以色列人民終於曉悟了自己的錯誤,表示願意接受上帝的懲罰,這種態度也表示出真實悔改的人才有的認真態度。他們同時將這些迦南神明都除掉,只希望能因此而獲得上帝的拯救。

第17至18節,亞捫人準備要攻擊住在基列的以色列人民,雖然以色列人民也準備好應戰,但卻不知道誰才是好的領導者。因此,他們出了一個附帶有鼓舞作用的獎賞,就是誰帶領以色列人民抗敵成功,誰就當以色列在基列的領袖。

7.第十一至十二章是記載以色列一位很重要的士師──耶弗他。

8.第十一章:

從這章開始,作者很詳細介紹一位特別的士師耶弗他,一直到第十二章7節。

9.第十一章1至11節:

這段經文開始介紹耶弗他,有趣的是他的家庭背景是被以色列人民所鄙視的,但上帝卻要重用他。這也說明了人從家世背景看一個人,上帝卻揀選人所瞧不起的當祂的僕人。這情形也發生在掃羅和大衛身上,正好說明了人的想法和上帝的旨意差距很遙遠(參考以賽亞書五十五:8-9)。

第1至3節,這三節介紹耶弗他的身世背景。他是妓女所生,且被他的兄弟趕出家門。因此使他在外面漂泊,在陀伯結交了許多「無賴」。

第4至6節,當亞捫人又要跟以色列人民作戰的時候,因為耶弗他已經在陀伯之地闖出了領袖的名號,因此,基列的長老們想:或許可以請耶弗他來帶領他們,當他們的領袖對抗亞捫人。

第7至9節,耶弗他似乎知道,若不是上帝帶領,這種對抗敵人的事,跟帶領一群無賴是不同的。因此,他告訴這些領袖們,若是上帝讓他打勝仗,他就當他們的領袖。意思是指這些長老必須用上帝的名發誓,同意他在打仗勝利後,也要讓他成為他們的領袖,而不是打贏了之後,又要趕他離開。

第10至11節,這些基列地區的長老們都同意耶弗他所提出的條件。確實,若是只為了要打仗才來找他,打完之後就撇棄他,這也不是公平的待人方式。於是這些長老用發誓的方式,表示上帝會為此事作見證,同意在打贏了亞捫人之後,就會順服耶弗他的領導。

10.第十一章12至28節:

這是一段歷史的回顧。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出耶弗他確實是一位有智慧的政治人物。他不是一開始就訴諸武力,而是用歷史當作有力的辯護,希望能因此讓亞捫人收回武器。但顯然地,亞捫人聽不下他的說帖。

第12至13節,這兩節說明首先耶弗他先派人去亞捫王那裡詢問,為甚麼要侵犯以色列人民居住的土地。亞捫王回答是,很早以前是以色列人民佔領他們的土地,他們要求歸還。

第14至23節,從第14節開始,耶弗他派去的使者開始述說這段以色列人民出埃及進入曠野遇到的歷史事件做為論述的主軸。

從第14至23節這段經文背景,可參考民數記第二十章14至21節、第廿一章11至13節、第廿一章21節至第廿二章1節,以及申命記第二至三章等處的經文,從上述這些經文中,可看出以色列人民是因打仗勝了亞摩利王西宏、以及巴珊王噩,而取得土地。耶弗他非常強調一點:這些戰爭之所以會勝利,是因為上帝替以色列人民打仗,使他們得到這些土地。

第24至27節,這段經文的重點在第24節,這節也可說是整段經文的中心。在這段經文中,耶弗他強調每個民族所各自敬拜的神,應該會保護自己的子民,這也說明早期社會都有各自的守護神。而每一個民族應該守住自己的神明所賜給的土地,或是神為他們打仗取得的土地。耶弗他就很清楚表示:「上主--我們的上帝給我們的一切,我們要守住。」這句話也說明了耶弗他絕對不會讓出他們現在居住的土地。再者,這裡的「基抹」,是指摩押的神明,不是亞捫的神明。因此,在這裡說亞捫的神明是「基抹」,很可能是當時亞捫和摩押已經有了軍事聯盟,或是亞捫人已經統治了摩押。耶弗他同時也反問他們亞捫王,以色列人民已經在該地居住長達三百年的時間了,如果有問題,這三百年期間怎麼都不說,到現在才入侵以色列人民居住的土地。他相信,就算現在亞捫人想攻擊以色列人民,上帝也必定會幫助以色列人民擊退亞捫人。

第28節,可以想像得到亞捫王是聽不下這種解說。

11.第十一章29至40節:

這段經文述說耶弗他果真是上帝所揀選的士師,而耶弗他也表示他真的要帶領以色列人民全力對抗亞捫人入侵,因此,他用許願的方式來回應上帝的揀選。而這許願就是以他的女兒獻祭。也可以這樣說,這段經文就是為了解釋第40節以色列的婦女每年有一個固定活動,就是離家四天,去追悼耶弗他的女兒。

第29至31節,這段經文也說明了早期社會有用人當作獻祭的物品之宗教行為,而這也說明了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之後,深受當地宗教行為的影響。例如列王紀下第三章記載以色列和猶大、以東等三國聯盟去攻打摩押,結果摩押在最後「大勢已去」的關頭,摩押王殺掉要繼承王位的長子當「牲祭,在城牆上獻給摩押的神明」(參考列王紀下三:26-27),另外在列王紀下第十七章17節也記載以色列的人民仿效迦南人,把自己的子女燒獻給異教神明和其他宗教信仰的禮儀;在列王紀下第廿一章6節,說猶大王瑪拿西也是把自己的兒子燒獻給巴力神明。其實,創世記第廿一章記載亞伯拉罕獻祭以撒的事件,就是在說明以色列人民必須和迦南人在宗教行為上有所差別;迦南人有把人當作獻祭品,以色列人民不可以,只能用牲畜如羊或牛當作牲祭品。

在這段經文中,耶弗他是祈求上帝幫助他帶領以色列軍隊打贏亞捫人。他許願說,如果上帝幫助他贏了,他就要獻第一個出門來迎接他的家人給上帝。他要獻的祭是「燒化祭」,這種燒化祭的方式,是將要獻的牲品殺死,然後放在祭壇上用火燒掉。

第32至33節,這兩節說耶弗他帶領以色列軍隊跟亞捫人作戰,在上帝幫助下果然打了勝仗,並且攻下了亞捫人二十座城,且也是用「大肆屠殺」的方式,制伏了亞捫人。

第34至35節,當耶弗他打勝仗凱旋回去的時候,他萬萬沒有想到第一個出來迎接他的人,竟然會是他的女兒,且是他惟一的女兒拿著鈴鼓跳著舞出來迎接他。這也是古時候戰爭結束,凱旋回來時的一種習俗,通常都會有女子先在城門口載歌載舞地歡迎凱旋歸來的軍隊(參考出埃及記十五:19-21,撒母耳記上十八:6)。耶弗他看見他的女兒出來時,他幾乎心都碎了。但因為是向上帝許願,絕對不能更改。第35節經文可參考申命記第廿三章21至23 節:「你們向上主──你們的上帝許願,不可拖延不還。上主要追討你們所許的願;不還願就是犯罪。不向上主許願不算是罪,但是主動許願一定要還願。」箴言第二十章25節:「向上帝許願前必須三思,以免後來懊悔。」

第36至37節,這兩節是耶弗他惟一女兒回應傷心至極的父親耶弗他所說的話,表示她一定會依照父親所許的願。但他希望給她兩個月時間,和朋友上山去。因為她還沒有出嫁,就必須被當作祭品,要為此事哀傷。

第38至40節,耶弗他只好准許,而他的女兒確實是實踐了父親所許的願。這段經文也解釋了以色列婦女每年有個風俗,就是為耶弗他女兒的事哀傷四天。

12.第十二章:

這章可分成兩個段落,第一段落是在第1至7節,是以法蓮族人對耶弗他沒有邀請他們一起出兵攻打亞捫人表示不滿。第二段落是第8至15節,又介紹了三位所謂小士師的記事。

13.第十二章1至7節:

這段經文可參考第七章23節至第八章3節,在基甸當士師的時候,他帶領以色列軍隊攻打米甸人時,以法蓮人也曾在戰後表示了他們被疏忽的不滿。現在他們同樣對耶弗他表示強烈不滿,甚至要脅要用火燒掉耶弗他的房子。

第1節,以法蓮支族的人是帶兵去質問耶弗他為甚麼沒有邀請他們參與作戰的事,且是語帶威脅,這種態度可說是很不友善。

第2至3節,這樣的態度使耶弗他相當不以為然,耶弗他很不客氣指出他有邀請,只是以法蓮支族的人拒絕參與抵抗亞捫人。如今看見耶弗他打勝仗,且佔領了二十座城市,說穿了,耶弗他已經指出以法蓮人只是想要來分杯羹,並不真的願意出兵協助耶弗他和以色列同胞。

第4至6節,耶弗他和基甸在作法上很不一樣;耶弗他的態度是號召住在基列的以色列人民整軍對抗以法蓮人,結果以法蓮人戰敗逃逸,但還是有多達四萬兩千人被殺,這可說是以色列民族的內戰,是自相殘殺,也可說是以色列人民在迦南地第一次的兄弟「內戰」。這樣多的死亡人數,也可說是接近滅族的狀態。

第7節,耶弗他成為以色列人民的領導者長達六年。

14.第十二章8至15節:

這段經文記載三位士師的名字,就是以比讚、以倫、押頓等,前面已經有提起過這三位跟在第十章1至5節所記載的兩位士師陀拉、睚珥一樣,他們都是所謂的「小士師」,都只有簡單記載他們的任期,並沒有詳細記載他們任內的功績。

第8至10節,這位以比讚是伯利恆人,這很可能是西布倫支派的後裔。就像士師睚珥一樣,他也有三十個兒子,同時有三十個女兒,表示他的財富很大,妻妾成群。他統治了七年的時間。

第11至12節,這位士師名叫以倫,統治以色列人民有長達十年時間。

第13至15節,這位士師名叫比拉頓,他的財富更大,共計有四十個兒子、三十個孫子,且有七十匹驢,也可以想像他的妻妾很多。從第15節來看,他可能是以法蓮支族的人。

15.從第十三章開始到第十六章都是記載有關參孫的故事。

16.第十三章:

士師記作者在介紹這些士師的時候,比較重要的士師之前都會先用「以色列人又得罪上主,上主就......統治他們」這樣的句型,來形容當時以色列人民背叛上帝後,所遭遇到的困境,例如第三章7節、12節、第四章1節、第六章1節、第八章33節、第十章6-7節、第十三章1節等。

17.第十三章1至8節:

這段經文描寫士師參孫出生的背景,是他的母親獲得上帝的天使啟示,要讓她懷孕,但生出來的孩子必須分別為聖,替以色列人民抵抗非利士人。

第1節,這是重要士師出現的共同句型。

第2至5節,這裡介紹介紹參孫是屬於「但」支族的人。這個支族在進入迦南地之後,因為一直還未分配到可安定居住的土地(參考士師記十八:1),他們原本暫時居住在南部,後來就逐漸向北遷移(十八:27-29)。

這裡說上帝的天使向瑪挪亞不能懷孕生子的妻子啟示,要讓她懷孕生子,但這孩子必須成為「離俗人」(中文《和合本》和《台語版》都用「拿細耳人」)。依照民數記第六章的記載,這種人是「不可剃頭髮」,母親也必須在懷孕期間嚴格遵守潔淨的禮儀,包括淡酒、烈酒等都不可喝。撒母耳出生前,他的母親哈娜也是許願要將撒母耳獻給上帝當「離俗人」,「一輩子」都不剃他的頭髮(參考撒母耳記上一:11)。

第6至8節,瑪挪亞的妻子將天使告訴她的事告訴丈夫。她的丈夫因此再向上帝祈求一次,希望那位天使能回來告訴他們怎樣生下這孩子。原因是瑪挪亞可能認為妻子所言可能有問題,因為這是非常令他們震驚的消息,瑪挪亞只能透過這種再次祈求來確認妻子所言屬實。

18.第十三章9至18節:

這段經文描寫瑪挪亞夫婦再次遇見這位來自上帝天使後,他們和天使之間的對話。

第9至12節,上帝為了要堅定瑪挪亞的信心,果然垂聽他的祈求,再次差派天使去告訴他這件事。當天使去的時候,瑪挪亞還是跟上次一樣不在場。但妻子趕緊去通知丈夫瑪挪亞。當他們夫妻兩人趕到天使面前時,確認就是上次啟示的天使,因此,他們詢問該怎樣準備生下這來自上帝賞賜的孩子。

在第4節說天使要瑪挪亞的妻子不可吃不潔淨的東西,卻在第14節這裡說他的妻子「不可吃葡萄做的東西」,而葡萄可說是以色列人民最喜愛且普遍的水果,但在摩西法律中就有這樣的規定說,離俗人是「不可吃葡萄或葡萄乾」、「不可吃葡萄樹上的任何東西」等(參考民數記六:3-4),這也表示是一種嚴格的約束,連最喜愛的食物都要受到嚴格的禁止,以表示真心、誠意。

第15至18節,他們還是對這位天使的啟示感到納悶,想要確認他是真的來自上帝的使者,因此,瑪挪亞想用吃飯的事來確認。但當他提出要請天使留下來吃飯時,天使回絕了,並且要他將要燒的小山羊直接獻祭給上帝。於是瑪挪亞再次提出問題,就是想要問這位天使的名,這點很像雅各在雅博河和上帝的天使摔角受傷時,問天使的名字,但並沒有告訴他一樣(參考創世記三十二:22-29)。這裡的天使也是沒有回答瑪挪亞,但讓他知道名字是「奇妙的名」。將這稱呼對照以賽亞書第九章6節來看,先知以賽亞預言有一位來自上帝差派的拯救者將來臨,他的名字要被稱呼為「奇妙的導師」。這奇妙一詞,也是指「超人」、「超乎理解」的意思。換句話說,這位上帝的使者已經告訴瑪挪亞,他妻子要生個兒子,這兒子的出生,在表明上帝的拯救,也在說明是上帝所做的一件非常奇妙之事。

19.第十三章19至25節:

這段經文清楚說明瑪挪亞聽了這位上帝的使者所說預言,就相信,且依照應該有的規矩,他獻祭給上帝,而天使預言瑪挪亞的妻子會懷孕生子的事果然應驗。

第19至21節,這裡說天使是在「火焰中升天」,這種場景也是一種「奇妙的」事,正好符合第18節天使對瑪挪亞所說的。瑪挪亞確信這位預言者就是天使,夫妻兩人都俯伏在地上。

第22至23節,但瑪挪亞並沒有因此而歡喜,他反而害怕起來,因為看見天使,就如同看見上帝一樣,他害怕會因此而喪失生命。可是他的妻子反而比他更清楚,如果是真的來自上帝,總不會接受了獻祭卻又要殺害他們。這也是聖經的教導,若不是上帝喜悅的,人就算獻上很貴重的祭物,上帝也會拒絕悅納。但若是上帝喜悅的事,祂一定會悅納。

第24至25節,果然,上帝天使所說的話應驗了,瑪挪亞的妻子生下一個兒子,他們給這兒子取名「參孫」,這名字的意思是指「太陽」或「明亮」之意。也在表示以色列人民的希望。因為是一出生就分別為聖。因此,上帝的靈在參孫小時候就賜福給他,並且與他同在。

20.第十四章:

這章開始介紹參孫長大,不但描述參孫有極大的力氣,可以擊殺獅子,且可以一個人抵擋三十個非利士人。

21.第十四章1至9節:

這段經文述說參孫喜愛一個非利士女子,拒絕父母的勸誡,然後又吃了死去獅子屍體的蜂蜜,這些行為都在表示他已經違背了原先獻給上帝的離俗人應有的行為。

第1至4節,這段經文的開始就說到參孫已經長大,且喜愛上一個非利士女子,這正好說出了第十三章1節,那時以色列人民正受到非利士人統治,在痛苦中祈求上帝幫助。因此,他喜愛非利士女子的事,必然引起父母的不滿,而這也說出了當時以色列人民在迦南地已經和當地人普遍有通婚的現象,但也因為這樣的通婚,導致以色列人民隨著當地人民的宗教信仰而離棄了上帝。這一點也是後來聖經作者一再認為:若是和不信上帝的人結婚,將會使人背棄了上帝,這才是使生命受到苦難的最大因素。但第4節這裡說參孫決定娶非利士人女子為妻,是出自上帝的旨意,為什麼會是這樣?這實在是件「奇妙」的事。上帝往往會用人的軟弱來完成祂奇妙的拯救計畫(參考創世記四十五:8;五十:19-20;歷代志下廿五:20;使徒行傳二:23-24)。

第5至6節,這兩節說出參孫有特別的力量可以單獨一個人擊殺一隻獅子,他的力量是來自上帝靈同在。聖經作者要表明一件事:有上帝的靈同在的人,他的力量是無法估計的大。其實參孫是從他尚且在母親的胎中就已經有有上帝的靈的同在了,直到他成長過程中都是如此,因為他是在上帝旨意下出生的孩子。其實,參孫身上有這樣大的力量可以擊殺一隻獅子,這也是在回應那位天使所說的「奇妙」之意。

第7至9節,說參孫吃獅子屍體內的蜂蜜,並且將之給不知情的父母吃。屍體,這是指不潔淨之物,依規定「離俗人」是不能吃這樣的東西。換句話說,參孫已經忘了自己是「分別為聖」的人,必須在生活上相當的嚴謹。包括他想娶的妻子是異族人,現在又吃不潔淨的東西,而這兩件事都是在父母不同意或是不知情之下所做的,這表示他所做的事已經違背了原先他出生就已經獻身給上帝當「離俗人」的本意了。而這件吃獅子屍體內的蜂蜜之事,就成為他背棄上帝揀選的一個暗示,這暗示也說明了以色列人民的實況,經常為了婚姻背棄上帝,也為了美味而忘記上帝的賞賜比那些食物更豐富。

22.第十四章10至20節:

這段經文述說參孫的父母已經無法約束參孫娶非利士人女子的事。

第10至13節,參孫的父母順著參孫的意思,只好去那女子的家提親,並且舉辦婚宴。但有點費解的是,婚宴竟然是在亭拿舉辦,而不是在參孫的家鄉,且婚宴長達七天。這裡說非利士人派出「三十個人陪他」,這些陪伴者,就是伴郎,這麼多伴郎,也在表示場面相當奢華,跟離俗人的儉樸規範差異很大。這種奢華也可從參孫用猜謎語的獎品-上等麻紗和一套禮服,看出參孫已經忘記他是離俗人,這是很嚴重的事,也暗示著以色列人民背棄上帝之後,往往行為就是浪蕩不羈,只會奢華宴樂,敗壞行為。

第14至15節,這兩節是參孫出謎語給這三十個非利士人猜,結果他們想了三天都無法猜中。這些非利士人的伴郎就要脅參孫的妻子,必須想辦法從參孫口中探出丈夫的謎底,否則就要取她父母和她的性命。

第16至17節,參孫無法抗拒妻子整天哭鬧,只好告訴她謎底。這也在表示非利人實際上已經控制了參孫,且方法就是透過他的妻子,這也在暗示著與外族通婚的結果,就是被控制住而離棄上帝。

第18節,雖然這些非利士人回答了參孫的謎底,但參孫認為這是他們透過他妻子而得到答案。這裡的「母牛」指的就是他妻子。

第19至20節,參孫要實踐獎賞的諾言,結果是去亞實基倫這個非利士人的城市,這是非利士人五個主要城市之一,另外四個是:迦薩、以革倫、亞實突、迦特等。參孫在這裡殺害了三十個人,然後把他們身上的衣服剝光當作禮物送給這些猜中謎語的人。他會在這裡做這件殺害的事,很可能是為了要避免被人直接看出而使他家裡的人遭到報復。但他也因此離開這個非利士人的妻子。這件事是在他婚姻的宴席(七天)尚未完成之前就離開,表示這件婚事沒有完成,而他的妻子也改嫁給他的伴郎。

23.第十五章:

這章說明參孫懷著極大的恨去攻擊非利士人,報復他的岳父將女兒轉嫁給他的伴郎。

24.第十五章1至8節:

這是一段很不容易明白的經文,主要在說明參孫採取報復的行動,結果引起另一個報復,就是非利士人以報復他岳父作為回報。

第1至2節,這兩節說到參孫去探望原本已經離棄的妻子,結果遭到岳父的拒絕。這裡說說參孫帶一隻小山羊去找他離棄的妻子,就是他原先深愛的非利士女子,這是當時的人表示歉意、賠罪的一種方式。他的岳父建議參孫娶原先妻子的妹妹。

第3至5節,這段經文說參孫因此大為憤怒而抓了三百隻狐狸,在這些狐狸的尾巴綁上一支火把,那時正好是收割麥子的時候,結果他把這些狐狸放進麥田,導致正要收割的麥子全部都燒毀了,連橄欖園也受到波及,損失慘重。但這筆帳卻被算他岳父的身上。

第6節,非利士人採取報復的行動,就是把他的妻子和岳父不但是家,且包括人都燒死。

第至8節,參孫為此事大為憤怒,發誓要報仇,且殺害了很多非利士人。這種報仇式的行為,只會引起更多的仇恨,對生命並沒有意義可言。這跟上帝要摩西和約書亞設立六座「庇護城」的用意大不相同(參考申命記十九:1-10,約書亞記第二十章)。

25.第十五章9至20節:

這段經文述說為了參孫的行為,非利士人決定懲罰猶大,他們派出軍隊準備攻打「利希城」。但因為參孫有特殊的能力,導致這些非利士人慘遭殺害甚多。參孫也因此當上士師長達二十年。

第9至10節,這兩節說明非利人決定採取報復行動。他們回答猶大人的話,就是非常典型的報復話語。這

第11至13節,從這段經文也說明了非利士人統治以色列人民期間,以色列人民一直很擔心非利士人的殘酷手段。因此,當他們知道非利士人是要抓參孫的時候,他們就不用等待非利士人大肆屠殺,而主動地將參孫交給非利士人。

第14至15節,在參孫的故事中有一句常用的話是「上帝的靈突然臨到參孫」(參考十四:6、19、十五:14),這句話所表示的意思,是指參孫有「奇妙的」力量,遠超過一般人所能估計的範圍,這從下列幾件事可看出來:他可以「赤手空拳」撕裂一隻小獅子;他可以一個人殺了三十個非利士人;他可以將綑綁著他的兩條新繩子拉斷,然後拿一根還沒乾的驢腮骨殺了一千個非利士人。最後這裡說參孫可以拿一還沒有乾的驢腮骨殺了一千人,就像士師珊迦用一跟牛的刺棒打死六百個非利士人一樣勇猛有力(參考三:31)。但珊迦是打擊非利士人救了以色列人民,但參孫卻是為了自己的事報仇,二者之間有很大的差別。

第16至20節,這裡說參孫終於知道要祈求上帝,就算他有非常大的力量,也抵不過口渴的痛苦。因此,他祈求上帝給他居住的利希之地喝到水,結果上帝應許了,該地有泉水流出。第20節這裡說非利士人統治期間,參孫當士師二十年,這表示在這二十年期間,以色列人民並沒有因為參孫帶領他們,當他們的士師,使他們脫離非利士人的統治。這和第一位士師俄陀聶,以及後來的以笏、底波拉、基甸等士師時代,帶領以色列人民脫離外族人統治很不一樣。

26.第十六章:

這章說到參孫的墮落和死去,也結束他當以色列人民長達二十年士師的工作。其實,在參孫的身上,所隱喻出來的就像以色列人民一樣,這章所說的參孫和妓女睡覺,就像在說以色列人民去拜偶像神明一樣,也跟先知何西阿所傳遞的信息相同。只有回歸到上帝懷前,才有重新獲得生命力量的機會,這就是參孫的事件。

27.第十六章1至22節:

這段經文可說是參孫記事的第二部分,描寫他跟一位妓女睡覺,差點被迦薩人攻擊,後來又愛上一位名叫黛利拉的女子,結果非利士人利用這個女人,使參孫徹底失敗,成為一個毫無力量的弱者。

第1至3節,這段經文說參孫到非利士人的迦薩城和一個妓女睡覺,這表示他已經不再是「離俗人」,而是一個不守潔淨禮儀的以色列人。其實這也在暗示著在參孫的身上就可看到整個以色列人民的縮影。迦薩城的非利士人原本埋伏在屋外準備要殺害參孫,結果被參孫發現,他提早在半夜就離開了迦薩城,使該城的非利士人想要突擊他的計畫落空。不但這樣,參孫力氣之大,也把該城的城門連框帶扇、門閂都拆掉扛在肩頭上,這種力氣之大,簡直叫看到的人驚嚇到說不出話來。但沒有人知道他這種大力氣是從何而來?

第4至5節,就像上次他的妻子被人利誘套出參孫謎語的謎底,現在又有非利士人的五個首領想用一千一百塊銀子作賄賂,這確實是一大筆金錢,為的要讓參孫愛上的非利士女人黛利拉來探聽參孫的力量從何而來。

第6至9節,果然,黛利拉接受賄賂要探聽出參孫的力量來源。而參孫並沒有因為上次妓女的事而有警覺性,他還是告訴了黛利拉,可用「七根還沒有乾的新絞繩綑綁」他。而黛利拉並不是真的愛參孫,而是只愛金錢,她拿到了錢就去通報那些想要殺害參孫的首領,而參孫卻在女人當中沉淪下去。雖然這次並沒有成功,但至少說明了參孫顯然並沒有覺醒。

第10至12節,這是黛利拉第二次詢問參孫,要怎樣的方式才會將他綑綁得住。他又說了,方式是拿新繩子,結果是沒有效果,同樣被參孫扯斷。這引發一個問題:參孫是知道他所愛的這個女人要套出他的秘密,或是參孫真的被愛情沖昏了頭?

第13至14節,這是黛利拉第三次誘騙出參孫說出制止他力量出現的方式,這次參孫說出他頭上頭髮的辮子,而這已經越來越接近他真實力量的來源頭髮了。這次也是被參孫脫離綑綁的災難。但他還是沒有覺醒。

第15至17節,這是黛利拉第四次探聽參孫力量來源,雖然參孫拒絕說出真相,但到後來還是不堪黛利拉天天問他、糾纏著他,最後他終於將真相說出來,就是把他的頭髮剪掉,因為那是他一出生就被獻祭給上帝成為「離俗人」的記號,只要剪掉頭髮,他就和一般人相同。但參孫忘記了,若將這代表著和上帝之間有約的頭髮辮子之記號剪掉,就表示他和上帝之間的關係也徹底破壞了。

其實可以這樣瞭解:參孫的頭髮,等同於以色列男嬰出生第八天就需要割禮作為分別為聖的記號。因為這割禮的記號代表著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的約。若是把這記號都鄙視了,就等於鄙視和上帝之間的約一樣。這樣,上帝也不會在繼續賞賜給立約子民有特別的生命力量。

第18至21節,果然,黛利拉將這重要的秘密通知了非利士人,另一方面,她使盡了方法讓參孫熟睡,然後非利士人將他頭上的七根頭髮編織的辮子給剪掉,參孫就這樣失去了力量。這裡說參孫的頭上有綁「七根」辮子,「七」正好在表明「神聖」的數字,說明他和上帝之間有特殊的「神聖」關係。如今參孫把和上帝之間代表著約之關係的記號完全破壞,就會使他陷入在生命最苦難的環境中,但參孫已經忘記這件事了。上帝不再與他同在,他就失去了力量。而非利士人抓住了他,並不是隨即殺死他,而是凌遲他,不但挖出他的眼睛,使他變成瞎子,帶他到迦薩監獄關起來,做推磨的苦役。

第21節,這節說參孫的頭髮慢慢長出來,就為下一段經文預先做了序言。

28.第十六章23至31節:

這段經文述說參孫的懺悔,而他的悔改的祈禱上帝垂聽了,再次賜給他力量,使他可以擊敗那些折磨他的人。

第23至27節,非利士人歡喜雀躍可想而知。他們將參孫當作是打敗以色列人民的戰利品,因此,他們在所拜的神明「大袞」前大大慶祝這次的勝利,並且在這神明面前戲弄參孫。這「大袞」之神,是迦南人所敬奉管理「植物」、「五穀」的神明,類似在台灣時常聽到的「神農」神明一樣。但參孫已經知道他必須倚靠上帝,才能打敗非利士人。若不如此,他只能被凌虐到死去。因此,他請求那拉他手的童僕,讓他依附在神廟的柱子。他準備利用逐漸長出來的頭髮,懇求上帝賞賜給他新的力量。而當時大約有三千個非利士人在廟裡參加這項舉行慶功會。

第28至30節,就在這時候,參孫唯一可以使用力氣的來源,就是祈求上帝賞賜給他力量報仇。果然他使盡所有力量,將大袞神廟裡的柱子推倒,把在場約三千非利士人壓死,也包括了五位非利士人的首領。

第31節,參孫死後,他的兄弟和家人將他埋葬,也結束他當以色列人民的士師。

雖然參孫最後的一道力量,是摧毀大袞神廟以及數以千計的非利士人。但他並沒有幫助以色列人民脫離非利士人的統治。非常可惜,如果他有嚴格遵守與上帝所立的約,確實過「離俗人」的生活,以色列人民應該會脫離非利士人統治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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