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302期

民數記第十五至廿二章
1.第十五章:
這一章主要是談到有關獻祭的條例。這段有關獻祭的條例部份,特別強調用「細麵粉」,它是用小麥磨成的。這章和利未記第二章不同的地方,是這段經文詳細說明獻祭時用的物品量多寡,例如油多少公升、細麵粉多少公斤等。在這章中也特別提到有關贖罪祭的條例。再者,這章也提到一個違背安息日的例子,作為懲罰違反安息日規矩者的警戒。也為以色列男人要穿的外衣設定一個規範。
2.第十五章1至16節:
這段經文談到有關獻燒化祭、還願祭、自願祭,或宗教節期的獻祭條例,需要加上素祭品的規矩。
第1至3節,這裡提到以色列人民有一天到了「上主賜給他們的土地的時候」,對於獻祭給上帝時,必須遵守的規矩。這些屬於燒化祭的牲品,包括有「公牛、公羊、綿羊、山羊」等。
第4至10節,這段經文很清楚規定,每當獻燒化祭,都要搭配用小麥磨成的「細麵粉」,然後調和著橄欖油,並且配上酒,這樣一起獻給上帝。而且是不同的羊,或牛,所搭配的細麵粉、橄欖油,和酒的份量就有不同。
第11至12節,這段經文說若是獻上的牲品是加倍,搭配的素品也是一樣要加倍。
第13至16節,這裡的規定很重要,述說不論是以色列人民,或是寄居在他們當中的外僑,不論寄居的時間長或是短,只要是獻祭,都要和以色列人民相同,沒有分別。因為在上帝面前,所有的人都一樣。換句話說,只要是敬拜耶和華上帝的人,所要遵守的條例就是相同,不會有種族的區別。
有一種見解,認為這裡所提到的「外族人」,是指已經被以色列人同化,成為他們的一份子。也因為這樣,這些人才會跟著以色列人民去向上帝獻祭。
3.第十五章17至32節:
這段經文主要談到獻上麥子、餅,特別是對於獻贖罪祭的條例有更明確的解釋。
第17至21節,這裡也是一樣特別提到以色列人民「到達上主賜給他們的土地後」,表示當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後,才有的農作物。享受土地所生產出來的農作物,這是極大的福氣。這就類似頭胎生的家畜、長子一樣。例如「第一塊」用麵粉烤起來的餅,不是剩餘的,也不是在同時做一大堆中選一塊,而是第一塊烤好的餅。這表示著最先考慮、想到的就是上帝。因此,要把最先收成的麥子磨成粉製成「第一塊餅」獻給上帝,跟剛收成打好的麥子當作特別的禮物獻給上帝一樣。
第22至26節,這段經文是在無意中犯罪,或是沒有依照規矩行事,這就需要獻贖罪祭。人是軟弱的,有時會疏忽,或是不注意而犯錯,特別是那些寄居在以色列人民中的外僑,因為不熟悉以色列人的法律、典章、律例,或是這些相關的祭典禮儀等條例,可用「贖罪」的方式獻上規定的祭品。這些獻品包括有燒化祭必須準備的一頭公牛外,還要用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用。當然這樣貴重的祭品,都是和整體的行為有關,例如整個家族、部落等。而且是外僑也一樣要遵守這些規矩。
第27至29節,這裡指的是個人的部分,若在無意中犯罪,就需要獻上一隻一歲大的母山羊作贖罪祭。
第30至31節,這兩節特別提到若是有人「故意犯罪」,這就沒有討論空間,只有「死刑」一條,因為被認為「犯了侮慢上主的罪」。明明知道這些誡命、法律、典章、律例等,都是上帝透過摩西頒佈給以色列人民遵守的,故意去違背,就等於「藐視」上帝的話一樣嚴重。
以上所有這些條例對於以色列人民和寄居在他們當中的外僑都相同,沒有分別。只有這種方式,才能使這些寄居者不再被排斥,比較容易被看成是自己人,也容易增加外僑的認同感。
4.第十五章32至36節:
這段經文是關於違反安息日的規矩,以這則實例來解釋違背者該受的懲罰。在前面第30至31節談到「故意犯罪」的例子,因為大家都已經知道違反法律是不可以的,會判處死刑,而遵守安息日是誡命,被看成是非常嚴肅的規律,是所有以色列人,以及外僑、奴隸都必須嚴格遵守的誡命。若已經知道了,卻還故意去犯,結果就是罪不可赦。
第32節,這裡很清楚說明例子的背景是發生在曠野時代。
第33至34節,有一個人因為在安息日出去撿木柴,被人發現違背了安息日的誡命,該如何處理。
第35至36節,摩西請示上帝之後,要將這個人判處「石頭打死」的刑罰。在舊約聖經中,一共有十種「石頭打死」的死刑,包括有:(1)用牛作為殺人工具者(參考出埃及記廿一:28-29);(2)召鬼問卜者(參考利未記二十:27);(3)獻子女給偶像為祭品(參考利未記二十:1-3);(4)褻瀆上帝者(參考利未記廿四:16);(5)煽動拜偶像者(參考申命記十三:6-11);(6)「拜偶像」(參考申命記十七:2-7);(7)忤逆的孩子(參考申命記廿一:18-21);(8)犯姦淫者(參考申命記廿二:23-24);(9)拿必須毀滅的戰利品(參考約書亞記七:1、25),再加上現在這則案例,共計有十種,都是用石頭打死的刑罰。
其實,整本聖經都是在強調遵守安息日的重要性。先知耶利米甚至認為猶大會亡國,是和故意違反守安息日的誡命有關(參考耶利米書十七:19-27)。
5.第十五章37至41節:
這段經文和申命記第六章4至9節都被以色列人民看成是聖經中所謂的「示瑪」(Shema),意思是最重要的經文,是所有以色列人必須牢牢記住的規矩。
第37至38節,這裡規定所有以色列的男人所穿的衣服,在邊緣上要「縫上繸子」,一根繸子要接上一條藍色的帶子,且規定這是要代代相傳的規矩。
第39至40節,這條繸子主要的用意是在提醒以色列男人,要時刻關心遵守上帝所頒佈的誡命,使他們不至於忘記上帝的命令。
耶穌當年也是穿有繸子的衣服(參考路加福音八:44,馬可福音六:56),病人因為觸摸到他衣服上的這些繸子,身上的疾病就得到醫治。
第41節,這節的話帶有立約的用意,而這約是從出埃及之後開始的,上帝要他們遵守規範,這樣,他們才能和上帝保持很好的關係。
6.第十六章:
這章是由兩組事件編輯而成的,都是記載有關以色列人民對摩西的不滿。一則記載帶頭反抗摩西的是利未人以斯哈的兒子可拉,另一組是大坍和亞比蘭,比勒的兒子安,以及另外兩百五十個有名望的領袖,他們公開叛變摩西和亞倫的帶領。結果引起上帝極大的忿怒,連帶的為以色列人民帶來瘟疫的懲罰,結果死亡的人數相當多。
7.第十六章1至15節:
這段經文述說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在曠野漂流的過程中,遇到許多波折,除了來自以色列人民每遇到困難就埋怨他們外,就是來自自家內部的不滿。前有自己的姊姊美莉安和哥哥亞倫對他的不滿,現在是利未支族哥轄家族的人背叛。這種否定摩西帶領的權威,也曾發生在第十四章4節。
第1至3節,這裡提到帶頭背叛摩西的帶領,就是哥轄家族的可拉,跟他同夥的有呂便支派以利押的兩個兒子大坍和亞比蘭,以及比勒的兒子安,另外還有兩百五十位頗有名望的領袖。他們成群結隊地來到摩西和亞倫面前,公開挑戰他們的權威。他們背叛的原因,依據第9至11節的記載,是和摩西制訂出來的制度,就是亞倫家族作為祭司,而利未人則是幫助祭司者有關。因而認為摩西和亞倫是「高抬自己,高過上主的會眾」。其實,摩西所做的都是依照上帝所命令的話。因此,若是他們對此項制度不滿,也不是摩西的問題,而是上帝的旨意。而想要叛變者,都會用很堂皇的理由,就像可拉在這裡所說的「全體會眾都是屬於上主的」,且強調上帝與他們同在。
第4至8節,可拉所代表的,並不是個人,而是有一群利未人相挺。因此,摩西要他們隔天帶著香爐,裡面裝著火炭和香,直接到上帝的祭壇前,摩西用這種方式要證明,到底上帝是揀選甚麼人?依照利未記第十章1至2節的記載,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就是因為沒有按照規矩進入祭壇,拿著香爐聖滿了火,燒了凡俗的香獻給上帝,結果就死在祭壇邊。現在摩西要可拉也帶著這些東西,看自己是不是被上帝揀選的祭司。
第9至11節,從這段經文可以明確知道可拉認為他們利未族人的地位比亞倫的家族當祭司要低。他們的看法牽涉到對於聖幕祭典各項禮儀,扮演的角色輕重的認知,認為利未人並不比亞倫的後裔差,可是在以色列人民中的地位卻比祭司階層的人低。但摩西認為這種觀念是錯誤的,被上帝揀選出來參與侍奉祭祀敬拜禮儀,不論是擔任哪種工作,都是一種榮譽,應該看成是最重要的大事。因此,摩西譴責他們這種行為等於是背叛上帝,原因是摩西並不是制度的規劃者,他全都是依照上帝的話去做。
第12至15節,呂便家族以利押的兒子大坍和亞比蘭這兩個人在這裡對摩西所講的話,其實很清楚,就是拒絕接受摩西的領導。摩西要他們也到聖幕的祭壇去,他們就公開表示拒絕。並且認為摩西帶領他們離開肥沃的埃及,進入甚麼都沒有的曠野。摩西聽了之後大為生氣,他向上帝祈求,不要接受這家族獻祭的祭品。同時表明自己並沒有從獻祭的物品中領受過他們奉獻的祭品。
8.第十六章16至35節:
這段經文記載上帝怎樣懲罰這些背叛者。
第16至21節,摩西要可拉和跟隨他的兩百五十位有名望的領袖都各自準備好要奉獻的香爐,然後集合在聖幕的門口。可拉依照摩西的要求辦理,他們自信上帝一定會接納他們也是祭司。換句話說,他們認為所有的祭司制度都是摩西假借上帝之名發出的,但摩西則是很清楚,是上帝親自命令他這樣做,不是他擅作主張。但當他們站在聖幕門口時,上帝顯現出來,並且要摩西和亞倫離開這些人,因為上帝要消滅這些人。可看出上帝出來干預這件叛變的事,原因是摩西、亞倫是上帝所揀選的僕人,上帝若不進行干預,祂的僕人摩西和亞倫就無法完成祂所交代的使命。
第22至24節,摩西和亞倫仍舊替這些愚蠢的利未人和其他領袖向上帝祈求,摩西懇求上帝不要因為「一個人犯罪」(指可拉帶頭作亂),向全體會眾發怒。這種帶有祈求的祈禱,就像亞伯拉罕在為所多瑪城、蛾摩拉城的懇求是一樣的,即公義的上帝不會將無辜的人和有罪的人一起滅亡,這絕對不是公義的上帝的作法。但上帝似乎並不接受摩西和亞倫的代禱,上帝要他們兩人離開這群人,祂要進行毀滅的懲罰。
第25至30節,摩西和以色列的長老們去大坍和亞比蘭的營房,警告聚集在那裡的以色列人民,要他們離開他們,也不要碰觸他們的物品,以免在上帝懲罰降臨時,連帶受到懲罰。摩西在這裡也很清楚提醒他們,上帝將會用「地裂開」的方式,將這些人「吞下」,這樣,以色列人民就會清楚知道棄絕上帝的背叛者所遭遇的結局。
第31至35節,果然,當摩西的話剛講完,地隨即就裂開,將大坍和亞比蘭,以及他們的家人都吞滅下去,這讓所有在場的以色列人民親眼目睹,也清楚知道背叛上帝的嚴重後果。而那兩百五十位有名望的領袖也沒有倖免,他們是被上帝降火給燒滅。
9.第十六章36至40節:
這段經文在希伯來文聖經是編輯在第十七章1至5節。這段經文也可說是替亞倫和他的後裔在祭司職權上做了個保證。
第36至37節,現在是以亞倫的後裔以利亞撒為主要對象,也在表示亞倫和他的後裔是在執行祭司的工作,不是利未族人。因為這些叛亂的利未人和其他二百五十名領袖,他們手上所捧的香爐是神聖的,但爐中所盛的灰已經是不潔淨的,因此需要丟棄。
第38節,香爐雖然是聖的,因此,沒有丟棄,但卻不能再成為香爐,而是要將之摧毀,打成薄片當作香爐的蓋子,也用來當作是一種警惕,每當燃香奉獻時,就會想到這件侮辱上帝的事所帶來的懲罰。
第39至40節,再次肯定亞倫的後裔,就是當然的祭司,其他的人想要改變這來自上帝旨意的事,都將遭遇到像可拉等人的結果。以利亞撒是亞倫的兒子,後來繼承亞倫當大祭司(參考二十:25-26)。
這段經文主要在說明一個事件:這個祭壇有贖罪的功能。也從這段經文在表明:摩西、亞倫後來成為人民尊崇的領袖和祭司,人民不敢再違抗的原因。
10.第十六章41至50節:
這段經文再次描述以色列人民是很快就健忘的民族,才在前一天發生他們因為埋怨,甚至挑戰摩西和亞倫之領導權威的事,而死去這麼多人。現在他們又埋怨他們沒有好好保護他們,說他們害死這麼多人。他們沒有自我反省的心,總是將所有一切都歸咎於摩西和亞倫。
第41至45節,以色列人民一再埋怨摩西和亞倫,帶領他們離開埃及不說,還讓他們在曠野流蕩的那段時間裡,一再發生死亡的事件。但他們忘記死亡並不是因為摩西和亞倫不會帶領,而是因為他們對上帝的信心不足,甚至是懷疑所致,特別是挑戰上帝僕人的領導權,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雲彩」,在摩西五經中一再被用來形容是上帝降臨的一個記號。現在上帝再次透過雲彩顯現祂的榮光在聖幕中,上帝聽見以色列人民這樣的態度,決定剷除這種會造成民心大亂的人民。因此,要摩西和亞倫離開這群來抗議他們的人。
第46至47節,摩西和亞倫展現出領導者的風範,並沒有因此就放棄自己的同胞,摩西趕緊要亞倫將香爐裡的灰撒在人民當中,當作潔淨和懺悔的記號,因為他已經知道上帝說完話之後,隨即就要進行懲罰,而懲罰的方式,是足以造成極大死亡的瘟疫疾病。
第48至50節,因為亞倫動作快,沒有擴大死亡,但還是死了一萬四千七百人。
這章所記載的這些事件,最主要是在說明這群由埃及被摩西、亞倫帶出來的以色列人民,在埃及居住超過四百年之久,有很長的一段時間過著奴隸生活,早已經習慣了奴隸樣式,只知道吃、喝,甚少想到自由的生命尊嚴,以及用堅忍、忠實的心順服上帝的旨意。而上帝為要幫助他們建立有尊嚴的生命,和純潔的宗教信仰,使他們知道感恩,學會負責,就是透過曠野流蕩的日子,一步步地矯正他們過去錯誤的心態,回歸到上帝面前,而所有功課,就是從學會知道尊敬、聽從上帝所揀選的僕人開始做起。
11.第十七章:
這章記載一則膾炙人口、流傳甚久的故事,就是亞倫手中的杖,原本並不是甚麼特殊的東西,是牧羊人在看守羊群時必備的工具。但在上帝特別的賜福之下,變成有生命力的記號。
12.第十七章1至5節:
「杖」,在希伯來文和「支派」同字。因此,這裡雖然是說「杖」,也有「支派」的意思。
第1至2節,「十二根杖」,其實很清楚,表明的就是以色列民族的十二個支派。每個支派的領袖都有一根,每根杖都要刻上支派的名字。
第3至5節,利未支族的杖,就是刻著亞倫的名字,表示亞倫才是利未支派的代表者。然後把這十二支杖都帶到聖幕裡的約櫃前,表示和上帝見面之意。在十二支杖中,看哪一支會發芽,就表示上帝揀選哪個人當代表。這種作法就可以看出上帝要讓全體以色列人民知道,誰有祭司的角色,不是自己決定,而是上帝在決定。
杖會「發芽」,表示有生命力。因為會發芽,才會開花。表示生命的豐富。在舊約聖經所代表的意思是指以色列國將會復興。例如:以賽亞書第廿七章6節:「在將來的日子,以色列人民,雅各的子孫,要像樹一樣扎根;它們要發芽、開花,遍地結滿果子。」先知何西阿預言在上帝醫治好後的以色列人民,「他們要長出新芽,像橄欖樹一樣美麗;他們要發出芬芳,像黎巴嫩的香柏樹。」(何西阿書十四:6)
13.第十七章6至13節:
這段經文說明只有亞倫的杖發出新芽,用這種方式再次肯定亞倫就是上帝揀選的祭司,這件事不可以再有任何人來質疑。
第6至7節,摩西總是依照上帝的指示做,這點非常重要。亞倫的杖也和其他支派的杖放在一起。這樣共計「十二根」杖。
第8至11節,經過一天的時間,放在約櫃前的十二根杖,只有亞倫所代表的利未支派的杖發芽,且開花,並結出「杏子」的果實。只有經過一夜的時間,就會發芽、開花、結果,這是除了上帝奇妙作為外,人的能力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摩西把這十二支杖拿出去給代表以色列人民的各支派領袖看,讓他們知道上帝的旨意,就是揀選亞倫和他的後裔作為祭司。然後上帝要摩西將亞倫的杖放在約櫃前,作為警惕作用。
只有亞倫的杖可以放在約櫃前,這很清楚在表示只有亞倫和他的後裔可以進入到聖幕內最接近神聖的約櫃前,這點就成為祭司的特權。
這樣,在聖幕中有兩件物品都是帶有警惕作用的,一是香爐的蓋子,一是亞倫那根開花的杖。這件事最主要是肯定亞倫和他的後裔在以色列民族中的地位,這也是後來祭司在以色列人民當中扮演著重要的領導角色,特別是大祭司更是領導群中的領袖。
第12至13節,以色列人民因為這件事,心中感到不安,害怕接近聖幕。其實,若是將這兩節編輯在第十六章35節之後,會感覺比較順暢。但放在這裡也有另一種可思考的事:以色列人民感覺到,他們雖然是上帝拯救出來、揀選的人民,但仍感覺和上帝的距離很遠。雖然有聖幕在他們當中,聖幕裡有約櫃代表著上帝與他們見面。但他們仍舊害怕接近上帝的聖幕。
14.第十八章:
這一章都是談到有關利未人的職責,和他們應得的酬勞。這章也可說是利未記第一至七章、民數記第一至四章8節的總合。另外在申命記第十八章1至7節;以西結書第四十四章28至31節,也有類似的記事。最主要是談及有關祭司在聖所裡的工作,以及他們的助手利未人應盡的責任,和享有的福利。
15.第十八章1至7節:
這段經文提到亞倫和利未人是上帝所揀選為聖所工作的僕人。利未人要服事祭司、幫助祭司從事祭典的事宜。除了祭司可以接觸聖幕內的聖器或祭壇外,利未人是不可碰觸。這是為了維護聖幕聖潔的緣故。
第1節,這節很特別,說上帝直接對亞倫說話。在這章中,除了這裡,還有第8、20節等,都是上帝直接對亞倫說話。另外在利未記第十章8節也有一次上帝直接對亞倫說話。這裡談到亞倫和他的後裔,以及利未人要承擔聖幕內違反上帝神聖的旨意之罪責。而亞倫和他的後裔負擔的部分,是在祭司的工作上。也就是指獻祭的部分。其他事務性的工作,都是屬於利未人的工作,就由利未人承擔。
第2至5節,這裡很清楚說明利未人和祭司是不同的;他們是要幫助祭司,但並不是祭司。他們要向祭司負責,是祭司指派他們工作的內容。但他們絕對不能觸摸到聖幕內的任何器皿,因為那是神聖的。再次強調只有亞倫和他家族的後裔才是祭司。這也等於回應了第十六章可拉等利未家族的人對自己角色不清的答覆。
第6至7節,這兩節重複強調祭司的特權,就是負責聖幕內獻祭的工作,且可以接近至聖所,其他的人一概不准。
16.第十八章8至20節:
這段經文是有關祭司的酬勞所得來源,是來自人民對聖所的供物。這裡談到祭司可以從六個方面得到報酬;(1)人民為還願,或者是自願奉獻 的細麵粉、橄欖油等,除了一小部份獻在祭壇上,其餘則歸給祭司。(2)素祭是屬於祭司的。(3)一部份的平安祭、贖罪祭,可以供給家人用。(4)初熟的農作物。(5)頭胎的牲畜,除獻燒化祭必須的部份外,剩餘的肉。(6)贖回長子的五塊銀子等。
第8至11節,這裡很清楚地說明,凡是不用在祭壇上燒獻的祭品,全都歸屬於祭司的份。所謂「永得的份」,表示以後都要這樣傳承下去,不得修改。而祭司吃這些獻祭給上帝的物品時,就必須在「神聖的場所吃」,表示只要是獻祭的地方就都可以。
這些屬於祭司應得的份,包括有素祭、贖罪祭、贖過祭等都是屬於祭司,也給他們的家族享用,另外,就是作為獻燒化祭剩餘的部分也都是屬於祭司應得的。
第12至14節,這段經文提到的是農作物,初熟的農作物收成時,舉行獻祭之後,完全屬於祭司的份。因為祭司沒有田園可耕種,他們就是從獻祭中得到。
第15至18節,這段經文可參考第三章44至48節。每個以色列人民生下長子,依照規定是屬於上帝的,但用利未人來替代。每個長子的贖價,是「五塊銀子」。另外,若是頭胎的動物之身體有不齊全,或是有瑕疵,也要接受,或是用贖價的方式得到贖金。但若是身體健康的頭胎之牛、綿羊、山羊不可以贖回,要獻給上帝。但只獻脂肪,其餘的肉等歸給祭司。
第19至20節,亞倫和他的後代,也就是後來的利未族人,都不可以擁有土地,他們的生活所需就是由獻祭給上帝的份得到。
17.第十八章21至32節:
這段經文都是談及利未人所得到的報酬,就是從人民獻給上帝的十分之一中分得,且這十分之一是人民獻上最好的。因為利未人不可以擁有永久的產業。
第21至23節,因為利未族人是參與祭司的工作,雖然他們沒有直接獻祭,但維護聖幕的工作,就是他們專業的工作,沒有其他支族的人可以取代。而且他們不可以擁有土地,因此,維護他們生活的需要就清楚規定,是從十分之一的獻祭中取得他們該得的份。
第24節,獻給上帝的十分之一,就是屬於利未族人的。不過,後來申命記有修正,除了給利未族人外,還要用來照顧孤兒、寡婦、外僑等對象(參考申命記十四:28-29、廿六:13)。
第25至27節,規定利未人在得到十分之一的獻祭品時,要再從中提撥出他們所得的十分之一獻祭給上帝。意思是利未人也要像其他支派的以色列人民一樣,有奉獻,而不是只有所得。
第28至29節,這兩節說明利未人獻出的十分之一,就是要給祭司的,而且是要將所得到的最好部分獻出來。
第30至32節,利未人保留其餘的十分之九給自己和家人食用,但地點不限。要注意的,是必須把應該獻祭的事辦完之後,才可以吃。
18.第十九章:
這章主要是記載有關如何舉行潔淨禮。對以色列人民來說,維護聖幕的潔淨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因為聖幕代表著神聖的上帝居住在他們當中。因此,任何會造成玷污聖幕的事,都會看成是很嚴重的事,需要設法潔淨。這樣,若是有人因為接觸到任何不潔淨的事,就需要進行潔淨禮,之後,這個人才可以接近聖幕。
比較困難的原因,是沒有解釋為甚麼要做這種獻祭?而且是用紅母牛,表示這是整個族群有了問題才需要這樣大費周章。
19.第十九章1至10節:
這段經文記載怎樣行潔淨禮,和必須準備潔淨禮的物品。
第1至2節,準備潔淨禮是一隻沒有耕作過的紅母牛,且必須是沒有任何殘缺的,因為這是要獻祭用的。
第3至4節,把紅母牛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也就是亞倫的兒子來執行獻祭的工作。作法就是將宰殺母牛流出來的血,用手指頭蘸牛血灑向聖幕「七次」。但要注意的,這是在「營外」宰殺,表示不潔淨,不可以在聖幕外,而是在營區外。以免因為不潔淨接近聖幕而再次玷污了聖幕的潔淨和神聖。
第5至8節,這隻紅母牛是全隻都燒化掉,包括負責燒化的人,和祭司都要進行洗滌衣服,因為他們接觸的是代表不潔淨的記號。
第9至10節,紅母牛燒化後的灰燼,要好好保存下來,放在營區外面「一個潔淨的地方」,作為潔淨的用品。
20.第十九章11至22節:
這段比較清楚的談到需要潔淨之因,是因為有親人去世而必須觸摸到屍體的時候,該如何潔淨的禮儀。
第11至13節,會接觸到屍體,主要是因為辦理喪事,或是救助病人等都有可能。但只要是接觸到屍體,就有長達「七天不潔淨」,這樣的人必須在第三天和第七天,用放在營外燒化之後的紅母牛之灰,調和的水就是「除污水」潔淨自己。這種潔淨的方式記載在第17至19節經文處。一定要在這第三天和第七天用除污水洗滌自己當作潔淨。否則就不能接近聖幕。
第14至16節,只要有人在營房內死去,則在營房內的人,和器皿都被看成是不潔淨的。若是在營外接觸到被殺害或是自然死去的人,也都是不潔淨。甚至走過死人的墳墓也算不潔淨。且是不潔淨「七天」的時間。
第17至19節,這段經文說明潔淨的方式,就是用牛膝草蘸這種紅母牛灰和水調和的水,灑在所有接觸過的人或屍體之處和一切物品。再次強調要在第三天和第七天做這項潔淨的禮儀。
第20至22節,這段經文很清楚,若是沒有經過這種潔淨禮的人,擅自接觸聖幕,等於是在玷污上帝的神聖一樣,必須將這樣的人給除名。意思是趕出以色列人民的當中。可見這是一項非常嚴肅的事,不可以輕忽。
21.第二十章:
這是很重要的一章,這章談到摩西和亞倫不能進入應允之地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並沒有完全聽從上帝的吩咐。發生這件事的地點是在尋的曠野,加低斯的地方。有一種說法,認為以色列人民幾乎大部分時間是在這加低斯地區停留,至少有三十五年之久。
另外,這章也為後來以色列人民和以東人之間有仇恨填加了註腳,說明以東人找機會要阻止和殺害以色列人民。也記載了亞倫去世的事。
也是從這一章開始到第廿一章,是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在曠野流蕩的最後一個階段。這兩章也在描述以色列人民確實有了很大的改變,他們是可以被約束的族群,也是可以用武力制勝敵人的民族,這些都是在曠野漂流期間訓練出來的。
22.第二十章1至13節:
這段經文再次提到以色列人民為缺水的事件而埋怨起摩西和亞倫。這已經不是新鮮事,可見他們是看見過神蹟,還是不相信神蹟。
第1節,這節很簡單地交代摩西的姊姊美莉安去世。摩西將她葬在這地方。
第2至7節,在加低斯這地,沒有水,或是找不水源。缺水,這是最麻煩的事,上次發生是記載在出埃及記第十五章22至25節,那裡的水是苦的,不能喝。但在第十七章則記載他們在汛的曠野,也同樣發生缺水,結果摩西用杖打擊磐石,水就出來。現在他們埋怨的內容,也顯示出他們積壓在內心深處沒有說出來的話,現在都一口氣說了出來,包括有:上次在聖幕前,可拉和二百五十個領袖死去,又因為上帝忿怒導致瘟疫橫行而死亡一萬四千七百人。還有,他們也出來很久的時間,但還是沒有進入或是找到所謂流奶與蜜之地,而是曠野不毛之地,是個連水都沒得喝的地方,他們相信那將是使他們和牲畜都一起死去的危險地帶。
每當遇到這種威脅或是困境,摩西和亞倫都知道這不是他們的能力可以解決,唯有的就是尋找上帝的能力才能克服。其實,整個出埃及進曠野到後來入迦南地,都是在上帝手中扶持帶領才有的結果,若是倚靠人的力量,那是不可能的事。因此,摩西和亞倫第一個反應就是俯伏在地上向上帝祈禱。就在這時候,上帝顯現在聖幕,有榮光向他們顯現。這表示上帝要跟摩西和亞倫說話。
第7至9節,上帝指示摩西,去把放在約櫃前的亞倫之杖拿來並對磐石說話,就會出泉水。這是多麼令人驚奇的神蹟啊!而且這神蹟是要在全體人民面前施行,讓大家都可以親眼看見。
第10至11節,果然,上帝應許從磐石出泉水,就這樣實現了。這也在說明;只要上帝所說的話,必定會實現。
第12節,這是一節引起很多討論的經文,為甚麼上帝會這樣對摩西說話?或是說到底摩西哪件事讓上帝覺得他和亞倫都違背上帝的旨意?說他們在以色列人民面前沒有「足夠的信心承認」上帝偉大的神能。因此,上帝決定不讓他和亞倫都進入應許之地?無論是怎樣討論都很難確知其因。但可發現上帝揀選的僕人,並不一定享有優先特權,很可能在世人眼中只有苦勞,卻得不到報償。但耶穌帶著三個門徒上山去祈禱時,出現在耶穌面前的,卻是摩西和以利亞(參考路加福音九:30),就可看出摩西是被上帝帶回天上去的忠實僕人。
第13節,這節解釋「米利巴」這地名的由來,是和以色列人民埋怨上帝的事件有關。
23.第二十章14至21節:
這段經文說明了為甚麼以色列人民和以東人之間有世仇的原因。
第14至17節,「以東」人,這是以掃的後裔(參考創世記三十六:1)。算起來和雅各的後裔以色列人民是兄弟,是血緣關係非常親近的族群。因此,摩西對以東王特別說起他們之間是「親屬」關係。摩西表示現在他們遇到困難,這困難從他們居住在埃及的事件簡略提起,然後提到能夠出埃及,全然是上帝的手帶領。現在他們來到以東的邊界,希望以東王能供給他們方便,借道經過。摩西並且提供保證,絕對不會破壞他們的田園和葡萄園,也不會去喝他們井裡的水。這兩項保證都可說是很大的要件。因為這麼多人進入,只要隨便在哪地方停留,看見的葡萄園或是田園,難保不會被摘光。而要供給這麼多人喝水,恐怕井中的水都會被抽光。摩西當然知道必須有這樣的保證才有辦法說服地主國以東同意。
第18節,以東人顯然並不領情,他們拒絕摩西向他們借路,並且還威脅,只要以色列人民入境,他就會「派兵截擊」他們。
第19節,雖然以色列人民代表也提供保證。就算有人取井水,也一定會付錢。
第20至21節,以東王就是不肯提供借道過境的機會,甚至為了要阻止以色列人民強行過境,他「派出精銳大軍來攻擊以色列人」。但是摩西並沒有為此尋求報復。他帶人民轉向前進。這兩個民族向來不和睦,特別是在掃羅當王的時代起就發生過戰爭 (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四: 47),在大衛王的時代,迫使以東臣服成為以色列帝國的附庸國(參考撒母耳記下八:13-14)。
24.第二十章22至28節:
這段經文記載亞倫去世,以及他的兒子以利亞撒繼承大祭司的職務。因為亞倫在以色列人民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因此,摩西帶領全體以色列人民為他舉行三十天的喪期。
第22至26節,被以東人拒絕借道過境後,摩西只好帶領以色列人民改變行進的方向,他們離開加低斯來到何珥山,也就是在「以東的邊界」之處。就在這地方,上帝向摩西轉達亞倫去世的時間即將來到,要他帶亞倫和以利亞撒到山上去,在那裡為亞倫準備繼承者,就是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接續亞倫當大祭司的職分。
第27至29節,摩西向來都是上帝的話他就遵從,沒有第二個想法。他帶著亞倫和以利亞撒上山去,並且脫下亞倫大祭司的袍,給以利亞撒穿上,就變成以利亞撒繼承亞倫為大祭司。就這樣,亞倫在何珥山上去世。這種在山上的禮儀,也被看成是上帝親自主持的大祭司加冕禮儀,是神聖的。因為大祭司是要代表整個以色列民族向上帝獻祭,而他管理的對象是所有的祭司。工作和地位都在表明他在職責上的重要性。
摩西和以利亞撒並沒有將亞倫帶到山下來,而是讓亞倫死在山上,上帝會親自安葬他,就像摩西後來也是上帝親自安葬一樣(參考申命記三十四:5-6)。但都沒有減損亞倫在以色列人民心中的地位,他們為他舉哀長達三十天的時間,表示對他的崇敬。
25.第廿一章:
這章也可說是以色列的戰事記錄。在出埃及記第十七章8至16節記載第一次出埃及之後,在曠野與亞瑪力人有過戰爭,那次完全是上帝在替以色列人民打仗。現在這章記載以色列人民在曠野漂流期間,已經有了相當的組織,可以迎戰並且化解曠野各種族群想要攻擊、侵犯他們的企圖。
26.第廿一章1至3節:
這段經文記載以色列人民和迦南人第一次交戰。且是以色列人民打了勝仗。但沒有離開上帝才是讓他們打勝仗的主要因素。
第1節,「亞拉得」,這是位於迦南南部的城市,離希伯崙以南大約有27公里遠。該城的「亞拉得」王派兵出來攻打以色列人民,並且俘虜了一些以色列人民。以色列人民已經學會必須徵求上帝同意,打仗才有辦法戰勝,這不是武器的問題,而是有上帝同在與否。他們上次有過一次經驗,雖然很勇敢,還是打了敗仗(參考民數記十四:39-45)。這次上帝「垂聽了他們的祈求,把迦南人交在他們手裡」,這樣他們這次打了勝仗。
注意第2節所說的,「無條件地把他們和他們的城市獻給」上帝,意思是絕對不存留,會將之加以毀壞。換句話說,就是將城裡所有的設施全部都破壞到無法使用之意。因此,他們稱呼該地為「何珥瑪」,意思就是毀滅。
27.第廿一章4至9節:
這段經文若是接續在第二十章之後,會更順暢。這段經文為列王紀下第十八章4節希西家王拆除所有偶像時,也拆除這被以色列人民拿來當作偶像崇拜的銅蛇,作了一記伏筆。
第4至5節,為了不要跟以東人衝突,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繞道走更遠的路徑,結果引發以色列人民不滿,不但這樣,他們再次遇到缺水的問題,但更讓上帝生氣的,是竟然將嗎哪當作「嚥不下」、「難吃的東西」,這簡直是在糟蹋上帝賞賜的恩典。
第6至7節,上帝對於以色列人民的怨言並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叫蛇進入他們當中,結果很多人因而被咬死。為此,以色列人民趕緊又去求叫摩西,求他為他們祈禱,他們承認自己犯了罪。
第8至9節,摩西得到上帝指示造了一條銅蛇,並將之「掛在柱子上,好使被毒蛇咬了的人因望見這蛇而活」。這表示上帝並沒有將這些咬死以色列人民的毒蛇殺死,而是讓牠們繼續存在著,並且可以透過銅蛇尋求生命的得救。很可能這銅蛇一直被以色列人民保留著當作被蛇咬的醫治方式,沒有想到經過了一段時日之後,卻和迦南地的民間宗教混合了,而當作偶像在崇拜,直到希西家王時代才將之拆除。
28.第廿一章10至20節:
這段經文記載以色列人民持續往迦南應許之地前進,遇到的困境也越多。雖然這樣,上帝一直保守帶領他們,並且讓他們沿路所過之處,都有水喝,這點對他們來說是很重要的生命體驗。
第10至13節,這段經文描述以色列人民來到摩押的鄰近地方阿伯。他們沒有固定在阿伯停留太久,就繼續前進到了摩押領土的東邊、曠野的亞巴琳廢墟紮營。然後也沒有停留很久,就繼續往撒烈谷、接著又前往亞嫩河北邊曠野。這些記載都在表示以色列人民移動的速度越來越快,也越接近迦南地鄰近的約旦河。
第14至15節,提到「上主的戰記」這本書,這應該是一本詩歌集,可惜目前已經無資料可考察。
第16節,他們來到「比珥」的地方。在這裡有「井」,表示有水喝。上帝讓以色列人民在這裡喝也存夠了水。
第17至18節,這兩節應該是在第14節所提到的「上主的戰記」中所描述以色列人民因為打勝仗而唱歌頌的詩歌。但也有另一種看法,認為這兩節應該是在歌頌他們沿路移動,上帝給他們足夠的水喝,使他們一路走來都沒有缺水的苦難,也沒有糧食不足的問題。表示上帝一直與他們同在,使他們走過的路徑都很順利。
第19至20節,他們繼續不停地移動,從瑪他拿,到拿哈列,再到巴末,再到摩押境內的山谷。
29.第廿一章21至35節:
現在是來到摩押和亞摩利人的邊界,同樣發生了想要借道亞摩利人的國界,卻被拒絕。這段有關以色列人民和亞摩利人打仗的記事,也是以色列人民喜歡歌頌的故事,此篇故事也記載在申命記第二章24至37節,以及士師記第十一章19至22節。亞摩利人拒絕以色列人借通道過路,就像以東人拒絕他們一般。但是這次摩西沒有像上次一樣,帶領以色列人民轉道前進,而是帶軍隊攻打亞摩利人,並且佔了他們的土地。
第21至22節,就像對以東人所說的話一樣,摩西也是這樣對亞摩利王西宏提出請求,給予以色列人民借境過路。
第23至26節,這段經文描述亞摩利王西宏不但不借以色列人民過境,還派出軍隊去曠野攻打他們,這次摩西沒有帶領以色列人民轉道逃避,而是帶領以色列人民和亞摩利人對打。結果以色列人民不但打贏了,還佔領了許多城市和土地,直到亞捫人的邊界。第24節的「雅博」,這是巴勒斯坦最重要的河域之一,是約旦河東部最大的支流,很有戰略地位。
第27至30節,這段詩歌就是所謂的「希實本之歌」。在第29節可以看到摩押人所崇拜的神明就是「基抹」。也從這首詩歌中看到,亞摩利人曾打敗了摩押人,並且俘虜了摩押人。但現在以色列人民打敗了亞摩利人,這也等於是摩押人都在以色列人民的掌管之下。
第31至32節,摩西並沒有停留在他們所佔領的地方,因為那不是上帝應許之地,他們繼續前進到雅謝城,佔領該城,並且將那城中所有的亞摩利人趕走。
第33至35節,這段經文描述以色列人民持續前往迦南地之路,現在遇到了巴珊。在攻打巴珊的事件上,以色列人民也是毫不留情,沒有留下任何一人,並且佔領了他們的土地。現在以色列人民已經控制了整個外約旦領土,準備要進入應許之地了。
30.第廿二章:
從這章開始一直到第三十六章,可以說是民數記的下篇。主要是在描寫以色列人民在約旦河東邊、摩押平原的際遇,並且準備進入迦南地。第廿二章至廿四章,都是記載有關巴蘭的故事,是非常戲劇化的一段故事。
第廿二章很有意思的說到巴蘭受差遣的經過。巴蘭是誰?聖經並沒有詳細說明。他是一個可以明白上帝旨意的人,因此,受到摩押人和米甸人首領的肯定,請他祝福他們的軍人,好讓他們能戰勝以色列人民。其實,作者在整個故事中所要表達的信息是:真正屬於上帝的僕人,必須遵照上帝的指示講話,而不是隨著自己的意思講話。這也是巴蘭回應摩押王所說的一句話:「我只能說上帝要我說的話。」
31.第廿二章1至20節:
這段經文述說摩押王巴勒想用賄賂的方式,使懂得上帝旨意的巴蘭說出詛咒以色列人民的話。上帝用很多方式要改變巴蘭和巴勒之間的關係。
第1節,這節說以色列人民並沒有因為佔領了亞摩利人的城鎮、土地,就停留下來,他們是繼續前進到了摩押平原之地,也就是約旦河東岸的地方,在「耶利哥對岸紮營」。
第2至6節,摩押王巴勒因為害怕以色列人民在戰爭上以強悍的手段對付他們,因此,和米甸人商量,決定邀請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幫忙他們。他派使者去對米甸的首領說:以色列人民從埃及出來,人數很多,希望能一起去邀請巴蘭來「詛咒」他們。巴勒王聽說巴蘭且知道只要巴蘭「祝福,人民就得福」;巴蘭「詛咒,他們就遭殃」,這表示巴蘭身上有特殊的能力。
第7至12節,於是巴勒和米甸人的首領就這樣決定,派人帶了「占卜的禮金」去請巴蘭,轉達巴勒和亞捫人首領的意思。巴蘭第一個反應是要請求上帝的旨意才能回答。
上帝問巴蘭在他家裡作客的是甚麼人?其實,上帝這樣問,已經讓巴蘭知道不用問上帝旨意了,上帝很清楚這些事。巴蘭並沒有撒謊,他很清楚回答上帝說,這些說客是要他詛咒以色列人民。因為是上帝親自帶領以色列人民來到這地方,當然不會允許巴蘭去做這種上帝不喜歡的事。因此,上帝阻止巴蘭說詛咒以色列人民的話。祂清楚表示祂與以色列人民同在。這表示就算巴蘭發出詛咒的話,也是沒有用。
第13至19節,巴蘭聽了上帝的話,回覆這些來造訪祈求協助的亞捫人領袖和巴勒特使,要他們回去。因為上帝不允許他做這種詛咒以色列人民的事。
巴勒顯然不死心,繼續派人去向巴蘭遊說,並表示給予更多的酬金。但巴蘭很清楚,就算把巴勒王宮所有的金銀珠寶給他,也是沒有用。因為他「不能在任何大小事上違背上主」的命令。這表示巴勒是個很忠實於上帝的僕人,不受賄賂而做出違背上帝旨意的事。
第20節,上帝要巴蘭跟這些人去見摩押王巴勒,但一定要照著上帝的命令說話。
32.第廿二章21至35節:
這段顯然和前段記事有矛盾之處。前段描述巴蘭是個很忠實於上帝的僕人,但這段卻記載巴蘭接受上帝旨意要去見巴勒王,卻在半途中遇到了極大的阻礙。可以這樣了解:這可能是來自兩種不同的傳統資料。再者,也可看出有些上帝僕人確實是經不起重金的誘惑而偏離了原本忠實的心志。
第21節,就這樣,巴蘭聽從了上帝給他的啟示,決定和這些特使一起前往摩押去見巴勒。
第22至30節,就像前面所述說過的,很可能巴蘭心中已經開始動搖。因此,上帝不喜歡他去。但他開始不聽從上帝的阻止,硬是要去。於是上帝差遣天使出來阻止他。天使手中握著劍,有趣的是巴蘭看不見天使,他的驢子卻看見了,這也在隱喻著受到迷惑的上帝僕人,比起一般人認為「笨驢」的家畜是還要笨。巴蘭的驢走到田裡,表示不願意走正路之意。但巴蘭一直要驢走回道路,卻忘記自己應該要走回正路。
驢再次前走,走到一條狹隘的巷道上,看見天使在前面,巴蘭還是看不見。驢故意走靠牆邊,讓巴蘭的腳擦傷,巴蘭一直認為是驢不聽話,打驢。但驢卻清楚看見天使在前面,這次,驢故意蹲下來不走,其實,驢希望主人巴蘭看見天使手中握著劍,就是要阻止他去以色列人民的營區說不該說的話。但巴蘭顯然看不見天使,只看見驢不聽話,他不知道自己才是不聽話的上帝僕人。
第31至35節,因為巴蘭一再打驢,天使就讓巴蘭看得見。巴蘭一看見天使手中握劍,就趕緊趴在地上。天使告訴巴蘭有三次的機會,都是透過驢阻止他前進。原本天使手中的劍可以殺死巴蘭的。
巴蘭承認自己錯誤,願意聽從天使的指引。天使給他的指引是「可以去」,但必須依照上帝的旨意說話。
33.第廿二章36至41節:
巴勒王一聽見巴蘭來了,就很隆重地接待他,因為這是他重金才聘請到的。
第36至37節,巴勒王認為上次邀請巴蘭沒有成功,是因為巴蘭嫌棄酬金太少,換句話說,這次巴蘭會來,在巴勒的了解中,認為是因為酬金加碼的效果,這對上帝忠實的僕人應該是最大的羞辱。因為上帝忠實的僕人,一定不會看酬金多或少,甚至是會拒絕任何酬庸。
第38至40節,「我只能說上帝要我說的話」,這是一句很典型先知的話語。就像先知米該亞對亞哈王所說的:「我指著永生的上主發誓,上主對我說甚麼,我就說甚麼。」(列王紀上廿二:14)真實的上帝僕人就會遵守這個戒律。任何時代都一樣。
第41節,隔天,巴勒讓巴蘭看以色列人民的營區,準備要他講詛咒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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