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221期

 

使徒行傳第十九至廿五章

1.第十九章1至10節:

使徒保羅來到以弗所,這裡是亞細亞省的首府,也是該省的經濟和宗教中心,是個港口城市,也是貨物集散地。該城最出名的宗教信仰就是亞底米女神,代表著生育和收穫之神。因此,遠近城市的人民也都以此女神為信仰中心。使徒保羅在此城傳福音前後長達三年時間(參考使徒行傳二十:31),可說是他在外邦地區停留最久的一個城市。

在以弗所這城,使徒保羅遇到只領受過施洗約翰洗禮的人,這也說明了施洗約翰傳「悔改的洗禮」帶來的影響一直到早期教會都還存在。

使徒保羅趕緊抓住機會介紹耶穌的信息給這些人聽,並讓他們知道藉著耶穌的名領受洗禮的意義。

第5至7節,這次共計有12名重新領受使徒保羅的洗禮,他們身上因此充滿著聖靈,有了講「靈語」的能力。這情形和彼得在哥尼流家裡所發生的情景完全相同(參考十:46)。表示他們已經被上帝所接納。

第8至10節,很值得注意,原本是在猶太人會堂講道,且時間長達「三個月」,但還是有些「頑固不肯相信」的人,他們不但不信,且是在會堂裡「公然毀謗主的道路」,因此,使徒保羅就帶領接受耶穌信息的人離開猶太人會堂,「天天在推喇奴講堂」傳講耶穌的信息,也與大家一起討論,這樣長達兩年的時間之久。

2.第十九章11至20節:

使徒保羅是個被聖靈充滿的傳道者,他不但傳講耶穌復活的信息有力,且有醫病、趕鬼的能力。

第11至12節,這裡說使徒保羅身上充滿著聖靈的能力,因此,有人「把他用過的手巾或圍裙拿去放在病人身上,會使疾病消除」,也能使邪靈從人身上驅離出去,這就像耶穌身上充滿能力,只要摸到他外袍的一角,所有摸著的人都得醫治一樣(參考馬可福音六:56)。

第13至16節,有人看見使徒保羅有這種奇特的聖靈同在之能力,就跟著學習也想用耶穌的名趕鬼,而做這種事的竟然「是猶太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但並沒有效果。因為他們的心並不是真的要信耶穌,而是想假借耶穌的名行騙人的事。因此,他們不但趕不出鬼,反而被鬼攻擊得更厲害。

使徒保羅並不是自己有甚麼能力,而是因為聖靈在他的身上作工。換句話說,人不能命令聖靈作甚麼,而是聖靈在人的身上作工,以見證上帝的愛。如果人濫用上帝的名義,終究會被上帝所審判的。士基瓦的七個兒子因為濫用耶穌的名,結果不但沒有趕出邪靈,反而被邪靈所攻擊就是個例子。

第17至20節,結果士基瓦七個兒子的事件,以弗所城的人都知道,大家趕緊將所拜的偶像神明,和他們過去所做違反信仰的事,都坦白承認,並且將許多行邪術的書都拿出來燒毀,單單這些書的價錢就高達「五萬銀幣」,這數目若以當時一天工資是一塊銀幣來換算,可是一筆龐大的錢。

3.第十九章21至41節:

這段經文是描述以弗所城因為很多人改信耶穌,而不再拜原本該城最出名的女神亞底米,導致那些倚靠亞底米女神生活的商人大為不滿。因為之前有士基瓦兒子的事件,使民眾開始認識到過去所信是虛假的神,現在又聽到使徒保羅說「人手所造的神都不是神」,因此,更是讓拜亞底米女神的熱情大為降低。而直接受到衝擊的商家,就是那些造神的工匠。這可以看出宗教信仰如果和錢財的多寡有關,這樣的信仰本身就是有問題的。這些工匠和商家們發動民眾起來反抗使徒保羅等人,結果引發極大的暴動。他們抓住使徒保羅的同工「該猶和亞里達古」。還好有信徒保護著使徒保羅免受傷害。

第35至41節,這段經文說後來以弗所城的羅馬書記官出來安撫民眾的情緒。在他所講的話中,主要的內容是:(1)大家知道以弗所女神「亞底米」的偉大(第35 節)。(2)使徒保羅他們一行人並沒有甚麼犯法的行為,和褻瀆亞底米女神(第37節)。(3)若是要訴訟,一切都需要按規矩行事,因此,如果不趕緊平息動亂,將會引起羅馬政府的追究,後果會更嚴重(40節)。就這樣,他隨即解散聚集暴亂的群眾,這場暴亂就此平息下來。

4.第二十章1至6節:

  從第廿一章開始,是使徒保羅最後的一段行程,他準備要直接返回耶路撒冷,不是回去安提阿。因此,直到第廿一章16節就是這段旅程的記事。但也可看到猶太人是恨他到極點,因此,沿途都會有人想盡辦法要謀害他。

  第1至3節,使徒保羅決定離開以弗所轉往馬其頓。他鼓勵以弗所和沿路所經過城鎮的信徒,然後到希臘。這裡是他曾和那些大思想家辯論的地方,但也有不錯的收穫(參考十七:34)。在第3節提到有猶太人想要殺害使徒保羅,這種計畫謀害他的陰謀早在他皈依耶穌後,傳道之初就有了(參考九:23-24、十四:5、19、十七:5)。為安全起見,他們一行人包括有「庇哩亞人畢羅斯的兒子所巴特,有帖撒羅尼迦人亞里達古和西公都,特庇人該猶,還有提摩太和亞細亞人推基古和特羅非摩」等人,分成兩批,這些人都先行去特羅亞,然後使徒保羅和作者路加隨後去特羅亞和他們相會。

5.第二十章7至12節:

  就像前面已經有提起過的,作者路加要表明的是在使徒保羅身上,可以看到和彼得相同的能力,而彼得是從耶穌身上領受了復活升天之前賞賜給他們的聖靈之能力(參考一:8)。

第7至8節,「星期六晚上」這句話提供了一個重要的訊息:信徒聚會的時間已經由原本安息日在會堂,改為「星期六晚上」了。猶太人算每日的時間,是從下午六點開始算一天的開始。安息日是從禮拜五下午六點開始到禮拜六下午六點止。因此,所謂「星期六晚上」,意思就是過了安息日。而且這裡說到他們聚會的時間很長,一直到天亮。也可看出使徒保羅在外邦地區傳道,逐漸發展出與猶太人聚會時間區隔出來。

第9至12節,這裡記載使徒保羅也有能力使死去的人復活起來。作者用這故事在表達一個信息:只要有聖靈同在,即使死去的人也會復活。這裡說有一個「猶推古的年輕人坐在窗口」,因為聽福音的信息到疲憊愛睏,結果從三樓掉了下去,大家發現他死了,但使徒保羅使這年輕人復活過來。第10節記載使徒保羅的做法很像先知以利亞俯伏在死去的孩子身上(參考列王紀上十七:21),也和先知以利沙的方式相同(參考列王紀下四:34)。

第11節,這裡提到使徒保羅「擘開餅吃了」,很可能就是將猶太人逾越節晚餐改變成為與耶穌的生命相連結的聖餐(參考哥林多前書十一:23-26)。

6.第二十章13至16節:

這段是記錄使徒保羅從特羅亞到米利都的經過,也是在米利都這裡,使徒保羅要以弗所教會的代表來此和他相會。

第16節,這裡說使徒保羅趕著要在五旬節前抵達耶路撒冷,這是有意義的,因為最早使徒們勇敢見證福音就是在五旬節時開始的。若能夠在這個節期前回到耶路撒冷,有宣教上的意義,因為這樣,他可以向所有耶路撒冷教會信徒分享外邦教會的成果,同時因為這是猶太人三大節期之一,或許也有機會在猶太人中大大宣揚耶穌拯救的信息。

7.第二十章17至38節:

這段經文是使徒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的長老所說的臨別贈言。使徒保羅似乎已經有預感,此趟回去耶路撒冷後,可能不會再有機會與大家相見面 (參考第23、25節)。再者,會這樣做,也可能是因為這裡也是他在外邦地區傳道停留最久的地方,長達三年的時間( 參考31節)。

這段對以弗所教會幹部最後勉勵的話,可分成兩段落:

一是第18至27節,在這段落中,使徒保羅說回顧過去的日子所做福音事工,已經盡心、盡力,若是該教會信徒還不知道要悔改認罪歸向基督,那就只有自己負責了。

在這段勸勉中,使徒保羅告訴他們,他無論在哪裡見證福音,面對的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是相同,要大家必須「悔改、轉向上帝」,並且信主耶穌(參考第21節)。

另一方面,使徒保羅也表明他在以弗所地區的宣教事工,為了要見證主耶穌所付託給他的使命,就是見證上帝揀選他的恩典,他是卯足了所有的力量,全力以赴了。若是以弗所教會信徒還是不信,繼續沉淪,就要自己負責。

他似乎也有預感自己將會在耶路撒冷受難,因此,他說「今後」以弗所教會信徒「都不能再見到」他了。

二是第28至35節,在這段落中,使徒保羅勉勵這些長老們,要堅守信仰的本分,以防止不肖份子滲透進入教會中欺騙信徒離棄上帝的道。

這段也可看出使徒保羅要這些幹部來見他,用意就是很正式地將以弗所教會的管理責任交給這些幹部。他表示自己留下了「榜樣」讓他們學習,就是「勤勞工作來幫助軟弱的人」,並且要他們謹記主耶穌的教導,就是「施比受更為有福」。

8.第廿一章1至16節:

這一章可以分成三個段落來看,一是第1至16節;二是第17至26節;三是第27至40節等。

第1至6節,這段經文記載使徒保羅等一行人繼續朝耶路撒冷前去,路經泰爾時,在這裡找到信徒,並且接受這裡信徒的接待,住了七天。這也說明了在這外邦人地區,也有信徒。耶穌就曾在這裡行過神蹟,治好一位婦人的女兒(參考馬可福音七:24-30)。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裡的信徒「得到聖靈的指示,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而在第二十章22至23節的記載,使徒保羅已經知道此趟去耶路撒冷會有災難臨身。也因為這樣,他明明知道可能有災難會發生,並沒有因為泰爾的信徒們一再挽留、勸阻他,就改變心意,他還是要勇敢地走向耶路撒冷。

再者,這裡可看到很有意思的情景:使徒保羅沒來過泰爾傳福音,這裡卻有信徒,而且對他相當的善待。早年使徒保羅在迫害信徒的時候,有些人逃離耶路 撒冷到各地去避難,但也同時傳福音,很可能就是這些人將福音傳到泰爾的。但是,現在他們並沒有因為使徒保羅過去對他們的迫害,就記恨在心,反而因為使徒保羅在外邦地區傳福音的見證,對他珍惜有加。他們全家大小全出來,送使徒保羅到海岸邊,大家跪在沙灘上祈禱,之後送使徒保羅上船。

第7至11節,使徒保羅一行人來到凱撒利亞,這裡距離耶路撒冷已經很近了。早期教會第一次推選出來七位門徒之一的腓利住在這裡,他們去住在他家裡。這裡也提到腓利不僅是福音工作者,他有四個女兒也都投入傳福音的工作。

在第10節這裡提到有先知名叫亞迦布從猶太來,他曾預言過天下將會有嚴重饑荒(參考使徒行傳十一:28)。現在他又預言使徒保羅將會在耶路撒冷被猶太人「綑綁,然後被交給外邦人」,即使是這樣,都沒有阻止使徒保羅繼續前往耶路撒冷的堅定意志。他很清楚表示,為耶穌的緣故即或被綑綁,甚至是死,也都是心甘情願。

在凱撒利亞有些信徒陪使徒保羅等一行人同行去耶路撒冷。

9.第廿一章17至26節:

這段經文記載使徒保羅一行人順利地抵達耶路撒冷,在教會受到熱烈的歡迎。很重要的是在第18節,這裡說使徒保羅等一行人隔天就先去見雅各(耶穌的弟弟),可見雅各在該教會已經是領袖。而使徒保羅就向雅各和其他長老報告在外邦地區傳福音的成果。

從第19節開始到第25節,是雅各對使徒保羅所說的話。這段經文中可看出當時的耶路撒冷教會信徒已經有「數以萬計」了,可見是間相當有影響力的教會。再者,這些信徒當中,有些人對使徒保羅在外邦地區傳福音時,沒有要求猶太人信徒遵守割禮和猶太人的規矩,很不能諒解。因此,他們建議使徒保羅去聖殿行「潔淨禮」,原因是他都在外邦地區住、喝,需要用這種方式來表示他遵守古禮,而且還要用「剃掉頭髮」,以表示除去不潔淨。用這種方式來證明自己是潔淨的。同時耶路撒冷教會也安排四個已經許願的信徒陪同使徒保羅去獻潔淨禮,這些建議使徒保羅都接受了。不過,這四個人行潔淨禮的費用要使徒保羅負擔,這點似乎有點說不過去,因為這費用滿高的,包括一隻小母羊、一隻小公羊、一隻公綿羊,還有素祭和奠祭(參考民數記六:14-20)。

10.第廿一章27至40節:

猶太人有兩件事相當堅持:(1)摩西法律的尊嚴不容破壞。(2)聖殿的神聖不得受到污穢。

也為了要維護聖地的神聖,在正門(東門)入口處設有一道門檻,上面用三種文字(希伯來文、希臘文、拉丁文)寫著一句話,這句話是:「任何外邦人進入聖殿遭到傷害,咎由自取。」這也是羅馬政府為了安撫猶太人而特別允許給予猶太人的宗教自主權。因此,當使徒保羅在潔淨禮快要結束時,就有「從亞細亞省來的猶太人看見保羅在聖殿裡」,就抓緊這個機會「煽動群眾,抓住保羅」,說他帶希臘人進入聖殿,是故意褻瀆聖殿的神聖。並且又說不實的話,說使徒保羅「反對以色列人民和摩西的法律」,而這些都是雅各給他的警語,如今果真發生。其實,這些人就是一直在找機會要對使徒保羅下手。第29節是作者路加的解釋,認為當時這些人誤會了,使徒保羅曾跟以弗所人在城裡,但並沒有帶這些人進入聖殿。

結果事情就這樣鬧大了,耶路撒冷城幾乎瘋狂暴動起來,特別這時候又是五旬節的節期,人潮很多。真正會去了解實況的人不多,大部分群眾都是聽說的。他們不僅抓住使徒保羅,且將他拖出聖殿外面,準備要殺掉他。還好有人向羅馬指揮官報告此事,他才派兵將使徒保羅給羈押起來,群眾依舊很亂,只跟著大聲喊叫「殺掉他」,這種情形非常像耶穌被移送到彼拉多法庭審問時相同(參考路加福音廿三:18、20)。

第37至40節,使徒保羅用希臘語向羅馬指揮官說話,他發現使徒保羅會講希臘語,就知道他並不是暴徒。因為會講希臘話的猶太人並不多,那是要受過正規羅馬教育的人才會的語言,表示有某種程度的社會地位。原來這指揮官懷疑使徒保羅就是「前些時候作亂、率領四千個暴徒往曠野逃去的那個埃及人」,這件事約發生在主後54年,有一個自稱是先知的埃及人,帶領四千人的群眾,身上帶著匕首,從橄欖山攻入耶路撒冷,他曾揚言說:當他們攻進耶路撒冷城的時候,城門自然會倒塌。但是,城門不但沒有倒塌,反而是被羅馬總督腓利擊退,且當場被殺死的人多達六百多名,被逮捕的人更多,有人則逃亡避難。猶太人後來知道被騙了,因此,對於反抗的事件採取比較保守的態度。

使徒保羅向這位指揮官表示自己是住在「大數」的公民,他請求指揮官讓他有向群眾講話的機會,並獲得允許。

11.第廿二章1至5節:

從第1節開始一直到第21節,是使徒保羅第一次自我告白,從他出生到遇見復活的耶穌帶給他生命改變。

第1至5節,是使徒保羅的自我介紹。最特別的是他用母語--希伯來語對大家講話,讓眾人感覺到使徒保羅好像自己人一樣。

第3節,使徒保羅說到自己的身家資料背景;他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成長「在耶路撒冷」,在經學教師的領袖「迦瑪列門下受教」,且是受嚴格的訓練。迦瑪列是猶太人出名的經學教師,在猶太人社會中相當有影響力(參考使徒行傳五:33-39),是經學教師兩大門派中屬於自由派(Hillel,保守派是Shammai)領導者。

第4至5節,使徒保羅毫不諱言自己曾用嚴厲手段迫害基督徒,搜捕到的不是處死,就是將之關在監獄中。

12.第廿二章6至16節:

在這段經文中,他敘述自己怎樣遇見復活的耶穌,和後來得到亞拿尼亞的幫助,並且使他明白上帝已經揀選了他,要他為耶穌拯救福音的信息作僕人,見證上帝救恩。

第6節,使徒保羅特別提到他遇見復活主耶穌的時間是在中午。

第9節和第九章7節所記載的有差異,此節說和使徒保羅同行的人都沒有聽到主耶穌的聲音,但第九章說除了使徒保羅,其他人都聽見了聲音。

第12節使徒保羅再介紹「亞拿尼亞」,說他「一向虔誠,嚴守法律,深得大馬士革所有猶太人的尊重」。從第九章10至18節,就會更清楚亞拿尼亞怎樣得到啟示去會見使徒保羅的經過。

第12至16節是使徒保羅介紹亞拿尼亞傳遞上帝要給他的信息。強調上帝已經揀選了使徒保羅作僕人,要使徒保羅將自己「所看見所聽到的告訴萬民」,並且要他接「受洗禮,好潔淨」自己的罪。

13.第廿二章17至21節:

這段簡短的記事,卻說出一個重要的信息,就是使徒保羅讓大家知道他之所以到外邦地區去傳福音,是因為上帝的異象啟示。並且強調會這樣的原因,是因為耶路撒冷的人拒絕福音的信息。

第21節,使徒保羅提到他之所以到外邦人地區去,是因為上帝在異象中對他的啟示,這種說法使耶路撒冷的人很難接受,並且認為使徒保羅這樣的說法是在羞辱他們。

14.第廿二章22至29節:

因為前面敘述的話,激怒了當時的民眾,因此將使徒保羅的話給打斷,大家大聲吶喊著說要「除掉他!除掉他!他是該死的」。甚至有人用「撒灰塵」、「拋衣服」等方式來表示他們心中極大的痛恨、難過。

因為他是用希伯來語說話,當時的羅馬指揮官聽不清楚,只看見民眾喧嘩叫嚷,因此,命令士兵將使徒保羅「帶進營房去,吩咐兵士鞭打他,拷問他」,要了解發生何事。

第25至29節,這是使徒保羅第二次表明自己是有羅馬公民身分的人,在第28節更清楚說明這種特殊身分是一出生就得到了。他第一次表明這種身分是記載在第十六章37節。而且,當使徒保羅強調自己是一出生就有羅馬公民的身分時,這點也在表示使徒保羅的父親背景很富有,且有社會地位。

由於使徒保羅具有羅馬公民身分,引起羅馬指揮官的不安,因為依據羅馬法律,任何羅馬公民都需要受到羅馬法律的保障,不能在還沒有經過法庭正式的審判就隨便鞭打。

15.第廿二章30節至第廿三章11節:

由於使徒保羅表明了自己有羅馬公民身分,導致這位羅馬指揮官心裡開始焦慮起來。他需要查明到底是發生甚麼重大的事。因此,他召「祭司長和全議會在一起」開會,讓使徒保羅站在他們面前,這樣可以聽雙方說明。

第廿三章1至3節,這段是使徒保羅先行發言表明自己的行事為人,都是「清白」。但他才講完,就被「大祭司亞拿尼亞吩咐侍從」打他的嘴巴。這位大祭司亞拿尼亞是在主後47年被設立的,任職12年,在主後66年被猶太人游擊隊暗殺死亡。理由是他親羅馬政府,貪婪成性,為了錢出賣猶太人,只因為要取悅羅馬統治當局。使徒保羅對遭遇這樣的回應很不高興,他指責亞拿尼亞是「粉飾的牆」,意思是指他虛偽,外表好看而已。他並且詛咒亞拿尼亞會被上帝「擊打」,因為當大祭司,卻沒有「根據法律審判」。

第4至5節,議員中有人替大祭司說話,認為使徒保羅沒有禮貌,使徒保羅也承認自己咒罵大祭司不對,也隨即表示因為不認識大祭司。

第6至10節,使徒保羅發現在這些議員當中,有的是撒都該派的人,也有法利賽派的代表。因此,他先表明自己是「法利賽人」,且父親也是法利賽人。然後他說被人抓來告官,是因為他在傳「盼望死人復活」的信息。這樣的說法至少表明三點意義:(1)使徒保羅相信耶穌復活的事實,而這也是他親身的經歷。(2)使徒保羅也期盼他能因耶穌的復活而復活。(3)他一生的傳道工作就是在見證耶穌復活的信息。

由於撒都該人也是猶太人最高議會三股主要力量之一(另外兩股代表是經學教師和民間的長老)對死人復活的事向來持不信的態度,他們也不相信「有天使和神靈」。因此,當他們聽到使徒保羅說相信死人復活的事,就和相信有死人復活的經學教師當場吵了起來。結果原本要審問使徒保羅的事不但不能進行,反而是「爭吵越來越劇烈」。相信有復活的法利賽派之經學教師,就表示「查不出」使徒保羅有任何錯,同時表示使徒保羅講的話可能有「神靈或天使」啟示,其實這些經學教師這樣講,是利用使徒保羅在對抗撒都該派的人,並不是他們果真查證過使徒保羅沒有「任何錯處」。由於羅馬指揮官也聽不懂這些,看他們兩派的人吵得這麼厲害,只好命令兵士將使徒保羅帶回營房保護。

第11節,復活的主再次顯現在使徒保羅身邊,鼓舞使徒保羅「要有勇氣」,並且啟示使徒保羅「必須在羅馬」為主作見證。因為這個啟示,使徒保羅決定上訴到羅馬法庭。

16.第廿三章12至22節:

這段經文主要在說明猶太人已經受不了使徒保羅,因此,有人組成暗殺團,且發重誓「非要殺掉保羅不吃不喝」。這些想要謀殺使徒保羅的人,很可能就是猶太人的激進黨派份子。他們不只是謀殺與羅馬當局親近的人,也進行暗殺那些他們認為有礙猶太人利益的人。

第13至15節,從這裡可看出這些想暗殺使徒保羅的人,是很有組織的團體,人數達四十多名。而且態度很囂張,竟然去見「祭司長和長老們」,要他們用欺騙的方式,讓羅馬指揮官帶保羅到議會,假裝他們要查清楚使徒保羅的罪狀,好讓他們下手殺害。

第16至21節,使徒保羅的外甥是誰?叫甚麼名字?他是從哪裡獲得這項暗殺消息的?這些作者路加都沒有提供,很可惜。唯一可能是使徒保羅居住在耶路撒冷城的近親中有朋友和這些人有關係。使徒保羅外甥聽到這消息後,認為有必要讓使徒保羅知道,好作為防範。

使徒保羅因為具有羅馬公民身分,因此,當他的外甥將此消息告訴他之後,他就趕緊要求看管他的軍官帶外甥去見指揮官,向指揮官報告這件暗殺團的事。指揮官當然會重視這個消息,原因是這些暗殺團的人,也是羅馬統治者想要緝捕的對象,因為可能和叛亂團體的組織有關。在加上使徒保羅具有羅馬公民身分,萬一他果真被殺害,被羅馬政府知道,追究下來,可能連自己的性命也不保。因此,他需要採取防範措施。

17.第廿三章23至35節:

這位指揮官隨即採取嚴密的措施,一是派出「步兵兩百,騎兵七十,長槍手兩百」,這陣容真的是很大,只為了要保護一位引起暴亂的使徒保羅。二是他決定將使徒保羅移送到凱撒利亞給總督腓力斯(Tiberius Claudius Felix),他是在主後52年開始統治猶大省,直到主後60年。在凱撒利亞有羅馬駐軍,在安全上更周密,而層級也比較高,由他們去守護,這樣他也可以安心,不用負責任。三是利用晚上九點移送使徒保羅,這樣可以避免因為白天而被發現的風險。

第26至30節,這位指揮官名叫「呂西亞」,為要移送使徒保羅到凱撒利亞總督腓力斯手中,他特地寫了呈文,內容是描述使徒保羅具有羅馬公民身分,因為和猶太人之間有爭執,但後來接獲消息,說有猶太人想要暗殺他,因此,他採取保護措施,讓總督腓力斯審案,他也有吩咐原告直接到凱撒利亞控訴。

在呂西亞的呈文中,第29節是很值得注意的,在這節提到兩件很重要的內容:(1)使徒保羅並沒有該囚禁或是該死的罪。(2)指揮官呂西亞認為使徒保羅的事件,基本上是屬於猶太人內部信仰紛爭的問題。換句話說,這些猶太人領袖所控訴使徒保羅的罪狀,並不是屬於政治性的,而是屬於宗教性的問題。因為猶太人對於政治性的議題沒有審問權,唯有牽扯到政治性的議題,和引發社會動亂的重大事件,才會引起羅馬政府的重視。

第31至35節,羅馬指揮官是很有智慧的人,他在保護使徒保羅的措施上做得很完美,他利用夜晚下令押解使徒保羅先往「安提帕底」,這是羅馬的一處軍事基地,距離耶路撒冷大約有五十公里。然後步兵回營,騎兵帶使徒保羅繼續前往凱撒利亞。

總督腓力斯先問使徒保羅哪裡人,這主要和管轄權有關。知道使徒保羅是基利家人之後,就決定等候原告來到之後,開庭審問。原因是呂西亞在呈文信函中有提到交代控訴者上凱撒利亞去上訴。

18.第廿四章1至9節:

猶太人領導當局確實是想置使徒保羅於死地之後才罷休。由大祭司亞拿尼亞帶頭,帶領幾個長老和一個名叫帖土羅的律師前往凱撒利亞去,要向腓力斯控告使徒保羅。

第2至9節,是帖土羅律師控告的內容,主要有幾點:(1)使徒保羅是個到處製造亂事的人,是危險份子。(2)是拿撒勒教派的領袖,意思是叛亂組織(或是非法組織)的分子。(3)污辱了猶太人聖殿的神聖。

另外有一項是附帶的控告,就是經文中沒有出現的第7節,《現代中文版本》聖經用附註放在旁邊寫著:「我們原想按照我們的法律審判他,不料指揮官呂西亞橫加干預,從我們手中把他搶走,並命令各原告都到你這裡來。」換句話說,他們這些人在耶路撒冷想要將使徒保羅謀殺不成,在指揮官呂西亞解送使徒保羅來凱撒利亞後,他們乾脆就連指揮官呂西亞也告進去了。

這些控告除了原先他們就誣告的第三項「污辱了猶太人聖殿的神聖」之罪名外,前兩項更是子虛烏有的事,就像當年猶太人宗教領袖控告耶穌到處煽動人民不要繳稅給羅馬皇帝一樣(請參考路加福音廿三:2、5),是非常政治性的,卻是罪狀相當薄弱。

19.第廿四章10至23節:

第10至21節,這段是使徒保羅的答辯。在這段答辯詞中,他強調的幾點:(1)沒有任何舉動有污辱聖殿的事實,且這是可以查證的 (第11至13節)。(2)盼望死人復活,也傳這樣的信息(第14至15、21節)。(3)應該讓那些抓我、說我污辱聖殿的人出來當面指控(第19至20節)。(4)使徒保羅強調他這趟回耶路撒冷,是帶著外邦教會信徒為賙濟耶路撒冷貧困信徒的奉獻回去(第17節)。他讓這些猶太人領袖和羅馬總督腓力斯知道,他不但不是危險份子,而是愛同胞的人。

第22至23節,這裡說出很重要訊息,就是總督腓力斯也知道耶穌復活的信息,這表示在羅馬帝國境內,已經有人把耶穌復活的信息廣傳開來,而羅馬政府已經知道這件事。總督腓力斯顯然對基督教的信仰心存好感,因此,要屬下寬待使徒保羅,給予保護,並供應他的生活需要。

20.第廿四章24至27節,

這是一段很有意思的經文;原來腓力斯的妻子是猶太女子土西拉,她就是第十二章提過的迫害教會、且殺死使徒雅各的希律亞基帕王的女兒。在十五歲的時候就和伊米撒王亞瑟索結婚,並且要求丈夫接受割禮。但後來又和腓力斯結婚,犯了猶太人認為淫亂的罪。從這裡可以瞭解使徒保羅為甚麼會跟腓力斯和他妻子傳講有關耶穌的信仰之外,又特別提到有關「良善、節制、將來審判」的問題。而腓力斯聽了之後會感到「恐懼」不安,都與使徒保羅所傳講的信息有關。

第26節,從這節可看到腓力斯會善待使徒保羅,並不是因為他比較理智,而是因為他聽到使徒保羅帶外邦教會信徒奉獻要賙濟耶路撒冷教會貧窮信徒的錢回來,以為使徒保羅是個有錢人吧。原來他是個貪財的人,希望使徒保羅送錢給他,並不是真的想聽使徒保羅所傳福音信息。。

第27節,這樣,使徒保羅被關在腓力斯的監獄都沒有完成審案。原因是腓力斯一直希望使徒保羅用賄賂方式,才釋放他,但一直到他的總督職位被取代,又想回來討好猶太人,因此,仍就把保羅留在監獄裡。

21.第廿五章1至12節:

新任的總督是非斯都。當他去耶路撒冷巡視的時候,祭司長和猶太人領袖還是忘不了使徒保羅的案子。他們要求將使徒保羅送回到耶路撒冷來審判,但他沒有答應。他答應這些猶太人領袖可以上凱撒利亞來控告使徒保羅。

第6至7節,這些猶太人領袖跟著非斯都去凱撒利亞,並且很快就開庭審理案子。但控告者還是一樣沒有具體的證據,這顯示他們提告的罪名並不是真實。

第8節,使徒保羅很清楚表明他沒有違反羅馬帝國任何法律,也沒有如同這些猶太人領袖所說的,做任何違反法律的事情。

第9節和第廿四章27節情形一樣,這兩位總督都是為了「要討好猶太人」,這情形也和耶穌受審時,彼拉多為了要「討好群眾」,將審問不出有罪的耶穌判了釘十字架的死刑一樣(參考馬可福音十五:15)。

第10至11節,「我要向皇帝上訴」這是使徒保羅最後的答辯。他具有羅馬公民權,因此當他要求上訴羅馬皇帝的時候,任何總督或是指揮官都必須答應。問題是他為甚麼要上訴羅馬皇帝呢?除了是第廿三章11節,復活的主向他啟示之外,可能還和羅馬皇帝驅逐羅馬城的猶太人事件有關,而這事件又被認為與基督徒有密切關係,因此可以看出使徒保羅的用心,他是想替早期的基督教會辯護,要讓羅馬皇帝知道:基督徒其實在信仰和社會生活上是要求很嚴格的,也和猶太人激進黨派的人時常製造叛亂的事件無關。

22.第廿五章13至27節:

第13至21節,這裡說明非斯都向來訪的亞基帕王簡單說明他手上有一宗棘手案子,是前任總督腓力斯留下來未審完的案件。他確實有依規定審案過,但提告的一方並沒有足夠的證據顯示被告有罪。他強調這宗案件是屬於「宗教上的問題,以及一個名叫耶穌的人;這人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還活著」,因為這樣,讓他感到不知該如何處理。由於羅馬政府賦予猶太人有信仰耶和華宗教的信仰自由。他們就不便介入猶太人的宗教紛爭。這種觀點也和彼拉多審理耶穌的案子原先的態度相同(請參考約翰福音十八:31)。

這位亞基帕王就是第十二章所記載那位殺死使徒雅各的希律王的兒子。一般稱他為希律亞基帕二世。

第22節,亞基帕王表示自己也想聽聽看使徒保羅的講詞。

第23至28節,非斯都很聰明,他用極其排場的方式取悅亞基帕王,同時也邀請各城「指揮官和城裡的顯貴」都出席這場審問使徒保羅的案子,因為有這些人出席,就等於在他審問此案背書一樣。他也表示若是使徒保羅堅持要上訴羅馬法庭,他就必須寫明訴狀內容。問題是他不知道該如何寫這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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