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449期

撒迦利亞書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先知撒迦利亞的信息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啟示,那就是生命中有苦難,並不盡然都是壞事,因為苦難也是上帝在鍛鍊祂子民的一種方式,就像先知撒迦利亞所說的,在剩餘的子民中,上帝要用「火煉」像試驗金子一樣(參考十三:9)。因為上帝是聖潔的,祂希望祂的子民也是聖潔的。申命記的作者強調上帝帶領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進入曠野漂流四十年,就是用這種方式在「考驗」他們(參考申命記八:2-3)。
這章經文很像先知耶利米的信息,說上帝最常用的三種方式,就是戰爭、飢荒、瘟疫等來懲罰悖逆祂的子民(參考耶利米書十四:12、廿四:10、廿五:29、廿七:8、廿九:17、三十四:17、四十二:22)。先知撒迦利亞也在這章中,一再提起上帝的審判,包括有戰爭、疾病,和乾旱。就像前面所提起的,上帝的審判有懲罰,相對的,也會有拯救的恩典,這種信息也是先知文獻的特色之一。
第1節,「上主坐下來審判的日子快到了」,這「審判的日子」,也就是先知撒迦利亞一再使用「在那天」的另一種表達方式,這很清楚是在表示上帝已經來到,而不是在遙遠的天邊。先知撒迦利亞指明耶路撒冷將會受敵人「擄掠」、「分贓」他們的財物。因為他們違抗上帝的旨意,上帝透過這種方式來幫助猶大的以色列人民知道悔改、認罪。
第2節,這節很清楚描述戰爭的實況,包括有耶路撒冷「城要被佔領,房屋被洗劫,婦女被強姦,半數的居民要被擄,殘餘的人留在城裡」。在撒迦利亞書第十三章9節說上帝審判的日子,只有三分之一的人會留存下來。在這裡則說有一半的人會被留置在耶路撒冷,其他的人都被俘虜去當奴隸了。可以想像得到戰敗的後果是相當慘重。
第3節,這裡說上帝要「出去與那些國家征戰」,這在表示上帝決定出手來懲罰這些強大的國家聯軍,因為他們的行徑已經超過上帝所允許的範圍,他們殘酷的手段已經引起上帝的烈怒。
第4節,本章第一次用「在那天」這詞。作者說那天是上帝審判的日子,上帝已經來臨,且是站在耶路撒冷「東邊的橄欖山上」,上帝要觀看那些攻擊耶路撒冷的聯軍可以逞強到什麼時候。
第5節,是在描述耶路撒冷遭遇到聯軍攻打的情景,當然可以想像得到那災情是相當的慘重。
先知撒迦利亞特別指出情況的嚴重性,就像當年「猶大王烏西雅逃避大地震」一樣,這件事是發生在主前760年左右的大災難,先知阿摩司曾用這次的大地震作歷史背景,作為他被上帝呼召出來傳講上帝信息的史料依據(參考阿摩司書一:1)。先知撒迦利亞用「大地震」表示:當上帝來臨時,就會像大地震一樣,人人都會驚嚇到四處亂竄,以求保全生命。
再者,也因為上帝的審判來臨而發生大地震使山谷分裂成為兩半,中間將出現空隙,使得逃難的人有機會可以找到避難、逃脫之處。但同樣的,這樣的大地震,將會使攻打耶路撒冷城的聯軍,感覺很不一樣,他們會因為面臨著大地震而驚慌失措,落荒而逃。但卻不知道怎樣逃難,因為強大的地震將會使他們的腳酸軟而無力逃跑。
這節說在大地震中上帝「來臨」,且是「帶著所有的天使一起來」,表明的就是要上帝要進行審判的工作,天使將執行上帝審判之後的命令。地震跟天使連結在一起的事也可參考馬太福音第廿八章2節。
第6至7節,這是第二次用「在那天」。這裡特別強調「不再有寒冷、嚴霜」。這兩個詞都在表示生命的苦難,在這裡的意思就是苦難的日子將會過去。
第8節,這節可參考以西結書第四十七章,該章描述的先知以西結在異象中所看到的新耶路撒冷城。可能是受到先知以西結的影響,先知撒迦利亞在上帝臨在的耶路撒冷也會是這樣;他提到在上帝審判之後的耶路撒冷城,將不再會缺水,而是成為一座流出泉水的城市,人民不需要懼怕缺水的苦難,不論是「旱季雨季都一樣」,而且水量剛好符合所需,不會太多也不會太少。這樣的說法接續第7節所提到,有上帝坐陣指揮的地方,陽光永遠不會消失,水也不會減少。其實這就是伊甸園的景況。
第9節,這節和第7節載在中文《和合本》有「那日」,《呂振中教授版本》、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版本》,包括希伯來原文也有,可惜《現代中文版本》省略了。
這節是公開宣告上帝已經來統治這個世界了。先知撒迦利亞說「上主要作全地的王」,這樣的句子,已經在說明唯有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耶和華上帝,才是生命的主。因為祂是賞賜光和水給祂子民的主宰。
第10至11節,這兩節看到一個嶄新面貌出現的耶路撒冷城跟過去不一樣;在過去,它一直很輕易的就被敵人來侵犯。但今後將不再是這樣,因為有上帝的看守,這個城將會如同建造在高山上的城市一樣,不但在國防上守衛容易,且從老遠就可以看見它散發出來的光芒。因此,居住在其中的人民將可「安居樂業,不再有被殲滅的危險」。
第12節,這些攻擊耶路撒冷的國家、人民將會被上帝嚴厲懲罰,而懲罰則有如患了痲瘋病一樣恐怖(參考申命記廿八:27-35)。
第13節,再次用「在那天」,表示上帝審判的結果,就是讓那些攻擊上帝城池的人們陷入「混亂、驚惶」中,甚至彼此互鬥、攻擊。
第14至15節,當這些聯軍來攻打他們時,有上帝出來抵擋,並且猶大的以色列人民也加入了抵抗的行列,而且打勝仗,可以分享因戰勝所得到的戰利品。除此之外,那些戰爭用的工具,包括「馬、騾子、駱駝、驢,以及敵人營地所有的動物,也都要染上可怕的疫病」,這表示會癱瘓敵軍的撤退的動力,使敵人敗得更悽慘,因為連要撤退也沒辦法了。
第16至19節,這段經文說明新的耶路撒冷將成為萬民敬拜的地方,那些過去曾來攻打耶路撒冷的國家、君王都將明白,惟有萬軍的統帥耶和華上帝才是真正的君王。因此,他們都會主動來耶路撒冷朝聖。
這裡特別提起「住棚節」,這個節期是在慶祝農作物收成後準備收藏起來,有連續長達八天的時間舉行感恩慶祝活動(參考利未記廿三:33-38)。這個節期也是以色列人民歡欣歌舞的活動,用來感謝上帝賞賜農作物的恩典,是所有以色列人民都要參加。用在這裡強調所有的國家都要來過這個節期,表示所有國家從此知道上帝才是萬物的主宰,也是所有生命的主。包括當時最具實力的國家也一樣要來敬拜上帝,感謝上帝。先知撒迦利亞這樣的信息是在表明一件事:如果連埃及也抵擋不了上帝的懲罰,那其它地區就更不用說了。
第20節,這裡再次用「在那天」,也是撒迦利亞書最後的一個上帝之日,在這一天,一切世上萬民、萬國都是屬於上帝管理的。這裡說「連馬的鈴鐺上也將刻上『聖化歸上主』這句話」,就和「聖殿裡的鍋」和「祭壇前面的碗」一樣,都是屬於聖潔上帝所用。這表示過去的馬是用來戰爭的,現在是和這些聖殿獻祭用的器皿一樣,全部都要用來敬拜上帝。再者,過去只有以色列人民才是分別為聖的子民,現在所有的人都是了。
第21節,最後一句話說「上主--萬軍統帥的聖殿裡不再有做買賣的人」。這裡所謂「做買賣的人」,在中文《和合本》用「迦南人」,《台語版》也是用「迦南人」,而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版本》是用「商人」,而《呂振中教授版本》則是用「販賣的人」。原來猶太人喜歡用「迦南人」這個名詞來形容在生意場合中用不誠實方法來欺騙對方的人。用「迦南人」另外還有一種用意,就是指不潔淨、思想不端正的人。在此表示來到敬拜上帝的場所,人不會有貪婪的念頭、污穢的思想,而是會用誠實的心敬拜上帝(參考約翰福音四:23-24)。
認識 瑪拉基書這本經書20141207
這是舊約聖經最後的一本經書,原本在希伯來文聖中,最後一本是歷代志。當宗教改革時代,馬丁路德重新編輯舊約聖經目錄時,將瑪拉基書放在舊約經典的最後一卷,以後就依照馬丁路德的版本形成。但這並不表示這本經書是最後寫成的,例如:路得記、約珥書等都比這本經書還要晚期寫成的。
這本經書的書名就是根據第一章1節而來。但並沒有任何更進一步地說明這位先知的背景。就像先知約珥、俄巴底亞、約拿、那鴻、哈巴谷等一樣,書中都沒有說明他們身世背景。因此,想要明白他們傳講信息的時代,就需要從經文內容去探討。瑪拉基,這個名字的意思就是「我的使者」,就像第三章1節所說的。
這本經書的信息和特色
這本經書是用上帝和人之間的「對話」方式編撰而成,而且是每當上帝回答之後,馬上就會一句「你們還問」類似這樣的質問句出現(參考一:2、6-7、二:14、17、三:7-8、13)。表示上帝在質問人所提出的問題,也說明了人對上帝的怨言是沒有道理的。先知瑪拉基用很嚴肅的語句警告以色列人民,上帝及將來當審判者,在「那大而可畏的日子」來臨時,沒有任何人可以躲得了上帝的審判,而且上帝的審判將會非常嚴厲(參考四:1)。
先知瑪拉基特別指出帶領以色列人民墮落的,就是祭司。他們原本是要帶領以色列人民用敬虔的態度敬拜上帝,但結果卻是連人民帶著有殘缺的動物來獻祭時,他們也照樣接受(參考一:8、12)。先知瑪拉基提出嚴厲的譴責,指出那樣的行為已經不是在敬拜上帝,相反的,那簡直就是在鄙視、玷污上帝神聖的祭壇。因此,在所有以色列人民當中,上帝首先要審判的對象就是祭司(參考一:9)。
他也提醒以色列人民,上帝的審判會嚴厲到像「提煉銀子的人」,也像冶金的工人提煉金銀」一般(參考三:3),這種觀點和先知撒迦利亞相同,強調上帝會用這種方式來重新「火煉」祂殘存的子民(參考撒迦利亞書十二:9),或是用這種方式來篩選祂的子民,將那些藐視上帝、懷疑上帝的以色列人民去除掉。在先知瑪拉基的信息中有幾點重點:
1.用婚姻之約看上帝和祂的子民之間的「約」。
這點可說是瑪拉基書這本經書信息最大的特點之一。在先知瑪拉基的時代,當時從巴比倫返鄉回來重建家園的人當中,有不少離婚者,他們離婚之後又去和外邦人結婚,只是當他們再婚之後卻跟隨結婚的對象去拜偶像神明。先知瑪拉基用上帝和以色列人民就如同「夫妻」般的關係,來說明上帝無法接受對婚約隨便的人。他特別強調任何婚約都有上帝參與其中(參考瑪拉基書二:14)。背棄原先所立的約,只會引起上帝的「討厭」,因為在上帝看來,這樣的行為是很「殘忍的事」(參考二:16)。也因此,先知瑪拉基的信息不但要求以色列人民重建聖殿,更需要重新建立忠實的心,嚴守與上帝所立的「約」。他這思想大大影響了以斯拉和尼希米。在先知瑪拉基凸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如果一個人對婚姻的約不忠實,這個人又將怎樣對與上帝所立的約真誠?
2.真誠的心獻祭,是在表明敬畏上帝。
先知瑪拉基的信息中一再提起有關獻祭的問題,也從獻祭延伸出來談到十分之一的奉獻。他的時代,也是以色列人民重建家園和聖殿完成之後,有不少以色列人民在獻祭的態度上非常隨便,而執行獻祭禮儀的祭司,更是不用心,也沒有仔細檢視那些被帶到祭壇上要獻給上帝的祭牲,結果連殘缺的動物也被拿到祭壇上去當作燒化祭,引起上帝的憤怒,認為那已經是在鄙視和玷污聖殿祭壇的神聖。先知瑪拉基從這裡談到十分之一奉獻的問題。他認為如果一個人在獻祭的事上隨便,就是對上帝持著懷疑的心。同樣的,如果連摩西法律規定的十分之一奉獻都會斤斤計較,那樣的態度已經失去了奉獻的意義。因此,先知瑪拉基呼籲大家不妨試試看,是否會因為奉獻而使自己陷入貧窮的生活中?他要大家對上帝有信心,用敬畏的態度回應上帝揀選的愛,就會有享受不盡的恩典,豐富每個人的生命。
3.關懷貧困者的需要,就是在見證上帝的愛。
就像先知撒迦利亞的信息一樣,先知瑪拉基同樣強調社會公義的重要性。在他的觀念中,維護社會公義是一個人表達對上帝的愛(參考三:5)。這可看到當時社會背景所呈現出來的問題,就是從奴隸之地巴比倫返鄉後,在重建家園和聖殿時,有些人趁機發「災難財」,不但沒有發揮同胞愛,反而把那些在廢墟中求生存的人
當作賺錢的商品般販賣去當奴隸(參考尼希米記五:1-8)。這也是後來有人在問先知撒迦利亞,說聖殿已經建造好了,是否要繼續像過去一樣,在每年的五月禁食以紀念聖殿被摧毀(參考撒迦利亞書七:3)。先知撒迦利亞的回答就很清楚,他告訴以色列人民說:「你們要秉公行義,要以慈愛憐憫相待。不可欺負寡婦、孤兒、外僑,或貧窮的人;不可蓄意加害別人。」(撒迦利亞書七:9-10)因此,也從這裡可認識到先知信息中最重要的一個內容,就是要維護社會的公義。因為有公義的社會才能顯示出上帝的慈愛和救恩。
4.先知喜歡用「萬軍的統帥」來詮釋上帝的權柄。
這本經書和先知撒迦利亞一樣,作者很喜歡用「萬軍的統帥」這個名詞來稱呼上帝,在短短的四章篇幅中,先知瑪拉基使用這個名詞共計有十二次之多(參考瑪拉基書一:4、6、10、14、二:1、4、7、三:1、5、14、17、四:1)。他用這個名詞有一個主要用意,是要讓以色列人民知道,上帝是公義的神,而公義的上帝絕對不會把壞人當作好人看待,也不會允許壞人一直囂張下去,祂一定會嚴厲審判那些作惡的人。全能的上帝一直在注意著誰是忠實於祂的人,因為在祂的面前就有一本「紀念冊」(參考三:16),記載著那些敬畏祂的人的名字,上帝會留意傾聽這些人祈禱的聲音。相對的,那些作惡的人,上帝不但會拒絕他們的獻祭,連他們的祈禱都會拒絕。
再者,先知瑪拉基也提到在上帝「大而可畏的日子」來到以前,要先「差派先知以利亞」來到世上(參考四:5),這個觀念影響到初代教會甚深,連主耶穌基督認為施洗約翰就是「代表」先知以利亞的再次來到(參考馬太福音十七:11-13)。
這本經書寫作的日期
由於這本經書的內容和尼希米記非常相似,因此,讀起來好像這兩本經書的作者是在同一時代的人物。就像前面已經述說過的,先知瑪拉基的思想影響了以斯拉和尼希米。如果是這樣,那麼,尼希米是在主前433年回波斯去述職,再次年(432)返回猶大,當他返回耶路撒冷時,發現「什一奉獻」已經被忽視,而守安息日的規律不再那樣嚴謹,和異族通婚的例子此起彼落,甚至連祭司也跟著腐敗(參考尼希米記十三:7-31)而這些都是先知瑪拉基在文獻中所提到的事。因此,一般認為先知瑪拉基應該是比這個時間更早的時代。有不少聖經學者就因而認為這本經書應該是在主前450年就已經寫成。但確切的時間還是不詳,基本上不會離這年代太遠。
從巴比倫返回故鄉的以色列人民,在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的激勵下,又有省長所羅巴伯帶領,在主前516年完成聖殿重建的工程。然後在主前458年,隨著以斯拉和一群以色列人民一同返鄉,使得原本已經荒涼的許多村鎮,特別是耶路撒冷再次熱絡起來,聖殿的祭祀禮儀也跟著活躍,以斯拉鼓舞返鄉後的以色列人民一定要遵行摩西法律的規律(參考以斯拉記七:25-26)。因此,可以理解此時的耶路撒冷城,不但城牆已經修復完成,且聖殿也已經建造完成(參考瑪拉基書一:10、三:1、10)開始進行如同以前一般的敬拜禮儀了。就像許多先知所期盼的,聖殿的禮拜再次成為以色列人民宗教信仰活動中最重要的一部份。但先知瑪拉基非常明確地強調:敬虔的宗教心必須有真實的社會與家庭生活相配和才有意義,這就是他在本經書中相當強調「婚姻之約」重要的原因。因此,這本經書應該是不會晚於主前450年代之前才對。
可分成下列幾個段落
1.第一章1節,說明這本經書的來源。
2.第一章2至5節、第二章10至16節、第三章6至12節,對以色列人民傳講悔改的信息。
3.第一章6節至第二章9節,是針對祭司傳講信息。
4.第二章17節至第三章5節、第三章13至21節,對懷疑者傳講信息。
5.第四章,宣告上帝審判的日子快要來臨。
瑪拉基書第一至四章
1.第一章:
在舊約聖經中最後一本經書就是瑪拉基書,在宗教改革後才將這本經書編輯在舊約聖經中最後一本,這可能是因為先知瑪拉基是舊約先知中比較晚期的一位先知。從他所傳遞的信息來看,可以確知的是這位先知可能是在主前第五世紀出來傳講上帝的信息,和所羅巴伯、尼希米、以斯拉、哈該、撒迦利亞等人很可能是同時代,在時間上很可能比他們都要早一點。
就像前面介紹這本經書有提起的,這本經書編撰的特色,就是用人和上帝之間的對話方式,很類似哈巴谷書的樣式。這一章開始就是這種編撰形式。值得注意的是這章特別針對祭司傳出上帝的信息,認為連祭司都用輕視的態度在看獻祭的事,若此,以色列人民又怎會對敬拜禮儀的事重視呢?不可能。因此,先知瑪拉基很不客氣地傳出這樣的信息:上帝要拒絕聽祭司的祈禱。
第1節,這裡開始說「上主交代瑪拉基轉告以色列人民的信息」,這裡的「交代」,也可當作「啟示」解釋。再者,這「交代」一詞的原希伯來文是「masha」,這個字在以色列人民的意思是「負擔」,這表示上帝「交代」某一個人一件事,這件事就成為被交代者的一種「負擔」,意思就是不能拒絕不做,但做了卻不一定討人喜歡,更可能會為自己帶來麻煩。「瑪拉基」這個名字就像第三章1節所提到的是上帝差派的「使者」。而上帝的使者主要的工作,就是忠實地將上帝所交代的話傳遞出來(參考列王紀上廿二:14),或是真確的完成。
第2至3節,從第2節開始出現「問」與「答」的特色。這節也顯示出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發生不愉快的事。
開始上帝表示他「一直愛」著以色列人民。而以色列人民卻用懷疑的句子問上帝「怎樣表現」對他們的愛。這裡所用的「愛」字,是指含有「契約」的愛,而這「契約」指的就是「揀選」。上帝揀選雅各,並且與他立約,這就是先知瑪拉基信息裡所說的「愛」之意。因此,這裡說上帝的回答是他偏愛「雅各」,勝過愛「以掃」。雖然「以掃和雅各是兄弟」。但上帝卻「憎惡以掃」。而這裡「憎惡」一詞,用使徒保羅的觀點,就是上帝用「揀選」的方式來表示(參考羅馬書九:10-13)。使徒保羅引用的目的要強調上帝揀選的要件,並不是根據人的條件,而是有上帝的主權在其中。上帝要怎樣揀選,那是上帝在決定,不是人可以質疑的(參考羅馬書九:10-18)。
第4節,當以東人不信他們的國家會被上帝嚴懲而被敵人摧毀時,上帝的回答是說以東這個「罪惡的國」,並且說「上主永遠惱怒的人民」,這必須從歷史層面去瞭解,在主前587年當巴比倫帝國在包圍猶大耶路撒冷城時,以東這個親兄弟,並沒有出兵協助猶大的同胞,反而幸災樂禍、取笑他們,這也是詩人向上帝提出控訴之因(參考詩篇一三七:7,耶利米哀歌四:21-22)。而更嚴重的,恐怕就是先知俄巴底亞所控訴的,以東人做了兩件最不可原諒的事,其一就是跟敵人一樣,進入耶路撒冷城內掠奪以色列人民的財產。其二是故意在耶路撒冷城門口,堵住那些想要逃離災難的以色列人民,甚至替敵人捉拿那些想要逃難的人,這是引起上帝大憤怒的惡劣行為(參考俄巴底亞書)。
第5節,先知瑪拉基說上帝的審判必定會實現,讓以色列人民「親眼看見」上帝懲罰以東人,而確信上帝是萬軍的統帥,全世界都是屬於祂的。
第6節,從這節開始,直到第二章9節止,都是在討論祭司奉獻態度的問題。這節很清楚提出祭司的問題是他們根本「不尊敬」上帝,上帝直接說出祭司「藐視」上帝。這裡先知瑪拉基用兩個比喻:一是上帝和以色列人民的關係,有如父子。二是有如主僕。所謂「不尊敬」,可以說是以潦草隨便的方式獻祭。在這些祭司的心中並沒有存著「敬畏」的心。
所謂「藐視」,可從摩西法律看見有很多嚴格的規定,一個祭司要進入上帝的祭壇前,必須先沐浴潔淨自己的身體、手腳,之後才可以進入祭壇(參考出埃及記廿九:4、三十:19-21)。摩西法律要訂定這些規矩的原因只有一點:希望以色列人民在敬拜上帝時,能夠專心、真實。說白些是祭司們並沒有看重敬拜上帝的事,依照規矩來進行獻祭的禮儀,而是以隨便應付的態度辦理人民獻祭的禮儀。
第7節,先知瑪拉基提出更具體的事證來說明以色列祭司的墮落和錯誤的態度。這裡提到所謂「藐視」的態度,就是把「污穢的食物」當作獻給上帝的物品。所謂「污穢」指的是不潔淨的物品,這在後來以色列人民發展出更詳細的規定,說明什麼是不潔淨?有四個要件:
一是指過期的物品,也就是不新鮮的。
二是用不潔淨的動物,或是在烹煮祭物時參雜了不潔淨的食物在裡面。
三是被不潔淨的人觸摸過的東西。
四是已經腐壞的食物。
在利未記第十一章有很清楚的規定哪些是潔淨與不潔淨的東西。因此,身為祭司應該都很清楚什麼是潔淨、什麼是不潔淨。
第8節,這節說獻祭的動物有「瞎眼、跛腳、生病的牲畜帶來」獻給上帝,這實在是很過份的事。而這樣的態度根本就是不把上帝放在眼裡,這就是「藐視」的意思,更談不上所謂「尊敬」與否的問題了。
先知瑪拉基提出這樣的問題:要以色列人民想想看他們是否會將有殘缺的牲畜當作禮物帶去送給他們的「官長,看他們喜歡不喜歡,領不領」他們的情,之後才來跟上帝談這件奉獻的事。
第9節,先知瑪拉基特別強調說,無論祭司怎樣向上帝祈禱,都是沒有用的,因為上帝根本「不會垂聽」他們「禱告」的聲音,原因很簡單,就是他們既然褻瀆上帝在先,用跛腳的、有殘缺的牲畜獻在祭壇上,這樣對上帝那麼不尊敬、藐視,然後又要向上帝祈求「施恩」憐憫,上帝怎麼可能會聽?
第10節,「把聖殿的門關起來」,因為上帝將拒絕接納他們在祭壇所獻的祭物,因為那些所獻的物品並不是潔淨、好的。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先知瑪拉基所說的這些有殘缺之牲畜,並不僅僅是指表面上的「瞎眼、跛腳、生病」等,而且也有更深的含意,表示從不正當的手段所取得之物都是。先知瑪拉基也清楚表明上帝「不喜歡他們」,這是很嚴重的一件事,特別是對以色列人民來說,簡直就是一件無法接納的大事。
第11節,剛好與第10節呈現出強烈的對比;第10節說以色列人民並不是真心敬拜上帝,連獻祭物品都是那樣骯髒、殘缺不全。但相對的,在以色列以外的地區,人民是那麼地喜歡用真實的心敬拜上帝,獻上最好的禮物給上帝,以表示對上帝的尊崇。很自然地,上帝會「垂聽那敬拜他、並實行他旨意的人」(參考約翰福音九:31)。
第12節,這節很清楚在譴責這些祭司,自己先污穢上帝的祭壇,卻又推卸責任說祭壇本來就是骯髒的。先知瑪拉基指出,這樣的態度就是在「褻瀆」上帝的神聖。
第13節,這裡說出祭司行為更嚴重的問題,明明知道那是「偷來的、跛腳的、生病的動物」,卻還將之當作祭品「獻給」上帝。這很清楚在說明祭司和以色列人民勾結,用不正當方法取得的東西,當作獻祭品給上帝,但那不是奉獻,那已經是在褻瀆上帝的神聖了。
第14節,這節進一步指出祭司「不誠實」的心,就是以色列人民並沒有依照所許的願來回報上帝的慈愛,這已經是違背了摩西法律所規定的(參考申命記廿三:21-23)。這樣的態度所奉獻出來的東西,就是不誠實。只要是不誠實,不論奉獻的是甚麼,都是在欺騙上帝。欺騙上帝的人等於是「騙子」,就是犯罪了,是「該受詛咒」。
2.第二章:
這章可分成兩個部分,一是第1至9節,繼續提到祭司所犯的嚴重錯誤行徑,表面上看起來祭司有依照規定替人民舉行獻祭,其實,他們所獻祭的牲畜不但有瑕疵且不潔淨。二是第10至16節,這段經文很清楚地指出以色列人民所犯的錯誤。先知瑪拉基特別引用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特有的「夫妻」關係訴說以色列人民背棄了上帝,去拜偶像神明的事,就如同妻子背叛了丈夫一樣的不應該。
3.第二章1至9節:
這段經文很清楚說出上帝的憤怒,祂要嚴厲懲罰這些沒有盡責把關的祭司,隨著民眾的意思去行,不但沒有做到祭司應該做的事,卻還跟民眾一同做出污穢上帝的行徑,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
另一方面,先知瑪拉基也提醒以色列人民,上帝是信實的,他一定會嚴守與以色列人民所立的約。只要是真實的祭司,一定會自我要求行為正確,且會盡責任教導以色列人民確實尊敬上帝,學習履行上帝的旨意。
第1至2節,先知瑪拉基傳出上帝要給祭司的「命令」,就是要他們「必須以行為來尊敬」上帝。可惜祭司顯然並不在意上帝這樣的命令,也因為這樣,以色列人民很自然地也跟著隨便起來,信仰就這樣敗壞了。這樣的結果只會為他們帶來「詛咒」,因為他們並「不重視」上帝的「命令」。
第3至4節,這裡說上帝詛咒這些藐視上帝的祭司,就是「懲罰」他們的「兒女」,這表示祭司的後代子孫只會越來人數越單薄。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版本》更有意思,就是上帝要「砍斷他們的手臂」,意思就是上帝要使他們失去工作的能力。根據摩西法律的規定,祭司必須是身體健壯的人才可以擔任(參考利未記廿一:17-21)。沒有手臂,當然就是身體有殘缺,既然有殘缺,就不能再繼續擔任獻祭的工作,這樣,他就無法得到任何獻祭品。
這裡還說要把他們獻祭的「牲畜的糞便」潑在祭司的「臉上」,原本以色列人民在獻祭前,必須將這些清洗出來的排泄物拿到特定的地方,將之用火燒掉。現在,卻要用這些排泄物潑在祭司的臉上,這是在表示祭司的形像就如同這些動物的排泄物一般,不但髒臭,且像是要丟棄的廢棄物,可以用火將之燒掉,使人看不到。雖然上帝是用這種嚴厲方式懲罰祭司,但先知瑪拉基也同時傳出一個重要的信息,就是上帝與人所立的約,是永遠的約。表示上帝並不會因此就廢棄了祂和利未族人所立的約,仍會讓利未族人永遠都當祭司來服事上帝(參考出埃及記廿九:29,民數記三:11-13,申命記十八:5)。
第5節,遵守與上帝所立的約,必定會得到上帝賞賜的「生命、平安」,這是上帝與人立約時就已經應許的禮物(參考申命記四:40)。
第6至7節,這兩節說出一個真實的祭司應該做到的事,包括有下列幾項:
一是「傳授真理」。這詞「真理」在希伯來文是「Torah」,這也可說是以色列人民認為最重要的經典,也就是摩西的法律。祭司有責任教導人民認識摩西法律(參考利未記十:11)。不是只有停止在主持獻祭的工作而已。
二是「不講不義的話」。這是指不講欺騙、虛假的話語。換句話說,作為上帝的僕人祭司,一定要誠實。
三是「行為正直」。這是指祭司不可以有欺騙的行為,或是去做陷害別人的事。上帝的僕人祭司,應該很清楚甚麼是該做的,甚麼事是不可以做的。正直,也包括了公義在內。所謂公義,就是指對不應該有的事,會挺身出來阻止。
四是「幫助許多人離棄罪惡」。這裡所說的「罪惡」,是指去拜偶像神明。身為祭司,就是要幫助人透過敬拜上帝而認識生命的主。
第8至9節,先知瑪拉基說出祭司的問題所在,就是本身對上帝不尊重,很自然就無法帶領人民真正的認識上帝。他們既然用這種方式藐視上帝,上帝也會用相同的方式回應他們,就是「使以色列人民藐視」他們。
4.第二章:10至17節:
先知瑪拉基用「夫妻」的關係來形容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的關係,這種關係就是建構在「約」這個基礎上。先知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何西阿等都有用夫妻的關係,描述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約的重要性(參考以賽亞書五十四:5、六十二:4-5,耶利米書三:1,耶利米書三:20、三十一:32,以西結書十六:8,何西阿書二:19-20)。詩篇的詩人甚至說出先知以西結信息中所提到的,若不是上帝收留以色列人民,他們早就被父母遺棄而死了(參考詩篇廿七:10)。
第10至11節,這裡先知瑪拉基連續提出四個問題,這四個問題的主要內容都是和「約」有密切關係。從聖經可看到上帝和祂的子民之間的關係,除了「夫妻」之外,也有另一種關係,就是「父子」關係(參考以賽亞書六十三:16)。
先知瑪拉基提出四個疑問句,其一是:「我們不是同有一個父親嗎?」其二是:「不是同一位上帝造了我們嗎?」很清楚地,這兩句話已經說明在以色列人民之間有了分裂,而且分裂的問題顯然不輕。這兩句話都在強調一個基本觀念:只要是以色列人民,就是同一個「父親」,只要是以色列人民,都是同一位上帝所創造的。換句話說,大家都是屬於創造的上帝,祂就是以色列人民的父親。其三是:「為甚麼我們彼此間不守信?」其四是:「為甚麼我們藐視上帝和我們祖先所立的約?」先知瑪拉基提出兩件事實來證明他所說的,一是「玷污上主所愛的聖殿」。二是「娶了拜異族神明的女人」。其實,這兩件事可當成是一件,因為「玷污」,是指以色列人民將那些不認識上帝的女子娶過門來當妻子,然後又隨著她們用敬拜偶像神明的方式去敬拜上帝,這就是先知瑪拉基所指出的「玷污」了上帝所愛的聖殿之意。
第12節,可能就是這節經文影響到以斯拉和尼希米的決定。先知瑪拉基在祈禱中,祈求上帝將這些因為與外邦女子結婚,導致離棄上帝旨意的人「從以色列中刪除做這種事的人,使他們永遠不得參與向上主-萬軍的統帥獻祭」。這樣的說法就像摩西法律中提到上帝的警告時,一再強調違背法律規定者,要從以色列名單中「除名」一樣(參考出埃及記十二:15、19、三十:33、38,利未記十七:3、6,民數記九:13)。
第13節,先知瑪拉基在這裡提到有人在上帝的祭壇邊「悲哀、哭泣」得非常悲慘。會在祭壇邊悲哀、哭泣的只有祭司,因為就像第一章9節所說的,他們已經知道上帝不再垂聽他們的祈禱。這樣,他們的獻祭上帝也不會接納。二是那些被丈夫遺棄的婦女,當那些遺棄妻子的丈夫們帶著獻祭的物品到祭壇上來時,雖然是獻祭了,但他們妻子哭泣的聲音,已經勝過他們獻祭時的歌頌聲音。先知瑪拉基說他們這樣的獻祭不會得到上帝的賜福。因為上帝只會垂聽被迫害者的哭聲,但不會接納迫害他人者的讚美歌聲。
第14節,先知瑪拉基指出上帝拒絕接受這些獻祭之因,就是他們「背棄了年輕時所娶的妻子」。先知瑪拉基特別強調這些婚姻都是「在上帝面前誓約」過的,不可以隨便離棄、毀約。因為離棄、毀約等於是在否定上帝的神聖一樣,也等於在羞辱、藐視上帝頒佈的誡命、法律。其實,這裡也是在隱喻以色列人民已經離棄了他們祖先跟上帝之間的婚約關係。
第15節,這節可參考創世記第二章24節,夫妻是一體的,不可分開。先知瑪拉基說婚姻的關係一定要「謹慎,不可背棄自己的妻子」。
第16節,先知瑪拉基在這節用更嚴肅的口語警告所有的以色列人民,說上帝「恨惡休妻」,「討厭」有人做出「休妻」這種「殘忍的事」。
古代以色列人民,決定要娶一個婦女為妻的時候,就拿出一件袍子放在這個女人的身上,表示願意照顧她,或是娶她的意思。因此,當一個男人用他的袍子放在另一個女人的身上,原來的妻子就已經受到殘酷的傷害了。這種傷害常常是在袍子的遮蓋之下被人疏忽。也因為這樣,以色列人民流行一句話:「袍子底下的眼淚。」意思就是丈夫將原本要包住妻子的袍子,拿去蓋在另一個女人的身上,這就是先知瑪拉基在這裡傳出上帝的話所說的,有人對妻子做出殘忍的事,使受傷妻子的眼淚被袍子蓋住看不見。但不要忘記,上帝會看見人在暗中所做的一切事(參考馬太福音六:4、6、18)。
第17節,先知瑪拉基說以色列人民的「談話使上主厭煩」,原因可能和第一章13節所提起的,就是他們對獻祭的繁文縟節感到不耐,也因為這樣,就潦潦草草地隨便辦理一下獻祭的禮儀,或是一面參與敬拜的行列,一面又嘮叨地說獻祭是很麻煩的事。因此,先知瑪拉基就清楚地指出,上帝對這樣的子民也一樣會感到厭煩。再者,他們故意扭曲上帝的公義,卻又說「公平的上帝在哪裡呢」這樣的話,是帶有諷刺、不屑的語氣。
5.第三章:
第三章可說是非常重要的一章,因為在這章的開頭,就提到上帝要差派祂的使者先來預備道路,然後以色列人民所期盼甚久的拯救者,就會突然來臨,這樣的預言被福音書作者所引用,耶穌甚至直言施洗約翰就是這位使者。而在第三章6至12節這段經文,談到有關十分之一奉獻的事,強調若是沒有這樣行,就是「偷拿」了上帝的錢,而這可說是很嚴重的罪。許多教會教導信徒一定要奉獻十分之一,而根據的經文除了引用摩西法律中所規定的外,最常用的經文恐怕就是這一段。有些傳道者每年年底之前,都會再次引用這段經文,呼籲信徒要認真實踐這段經文所教導的奉獻十分之一。
第1節,原來的希伯來文聖經有「看哪」這個詞,但在《現代中文譯本》和中文《和合本》都沒有翻譯出來,但在《台語版本》、《呂振中教授版本》、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版本》等聖經都有這個重要的詞句。這個「看哪」一詞非常重要,表示上帝現在就要進行祂的審判工作,不用等待。因此,才會用「看哪」。
上帝說:「我要差派我的使者為我預備道路。」這句被馬可福音作者引用在該書的開場白(參考馬可福音一:2),表示上帝要差遣祂的使者在前面開闢道路以便迎接偉大的審判者、君王來臨。馬太福音作者則清楚表示這位使者就是指施洗約翰,他是為準備耶穌基督的來臨(參考馬太福音十一:7-14)。
要注意在這裡特別說以色列人民「所尋找的主會突然來到他的聖殿」,這很清楚表示沒有人會知道這位拯救的主降臨的確切時間。而他的來到,就是完成了上帝所宣告的「約」。這「約」指的是上帝和以色列民族之間的「約」,就是以色列民族是上帝的子民,上帝就是他們的主,這樣的「約」一再出現在舊約聖經中。
第2至3節,這兩節用一個基本觀念來說明上帝來臨時,就像「提煉」金屬一般地在進行祂的審判。先知瑪拉基提供一個看法,就是當大家在期盼上帝審判的時刻趕緊來臨時,不要忘記,那日子若果真來臨,他要問:有誰能承受得了?這樣的說法很像先知阿摩司的警告(參考阿摩司書五:18-20)。
先知瑪拉基在這裡用幾種跟潔淨有關的比喻方式來說明:
一是鹼性很強的肥皂。這是當時的人用來漂白布匹用的原料。用在這裡,指的就是要將有污點的布清除乾淨。
二是提煉金屬的火。自古迄今,提煉金銀最好的方式,就是用火不斷地燒,這樣夾雜在金、銀裡面的雜質就會在火的燒煉下脫離,這樣,金子、銀子等貴重金屬的純度就會提高顯出亮麗的品質。
先知瑪拉基用這種比喻來說明,上帝來審判時,就是要用這種方式來檢驗所有的祭司,他們為以色列人民獻在祭壇上的物品是否有潔淨,也用這種方式來說明一個祭司心中的意念是否純潔、光明?
第4節,這節很清楚地說明,上帝喜愛純潔、乾淨、真實,這樣的奉獻才是上帝所喜悅的。
第5節,這節很清楚指出上帝來臨,會將做這些惡劣行為的人給予嚴厲的懲罰,這些包括有a.行巫術的;b.淫亂的;c.作偽證的;d.剋扣工錢的;e.剝削孤兒寡婦的;f.欺負外僑的;g.不敬畏上帝的等。以上共計有七種罪行,但歸納起來只有一點:就是對上帝不忠實。先知瑪拉基將上帝指控他們的這些罪狀細述出來,主要目的是要讓他們清楚知道,若上帝真的審判了,他們的下場也不會好到哪裡。因為這些埋怨上帝不審判壞人的人,自己就是做這些邪惡之事引起上帝憤怒的人。
第6節,上帝說祂「不改變」,表示祂特別的愛是永不改變的(參考詩篇一○二:25-27、一○三:8)。因此,才能使「雅各的後代還沒有完全迷失」,表示還有存在的希望。
第7至8節,這節明確地指出以色列人民的問題。當上帝堅守祂與以色列人民之約時,以色列人民卻一再違背與上帝的約定,而且是從他們「祖先」開始到現在都是如此一再「偏離」上帝的法律,並沒有「轉向」拯救他們的上帝。
「歸向上帝」,這句話可說是整本聖經的信息,甚至可以說整個先知的信息中心,就是在勸以色列人民「歸向上帝」為中心主軸。當先知說要歸向上帝時,意思就是要離棄拜偶像的生活,專心敬拜上帝。
但以色列人民聽了之後,表示要怎樣才算他們有轉向上帝。而上帝的回覆很清楚地指出,以色列人民不誠實,「欺騙上帝」,這是很嚴重的錯誤。
他們又問「欺騙」了甚麼?於是上帝回答說「在該獻的十分之一和祭物上欺騙了」上帝。
原來,根據摩西的法律和教導,以色列人民必須奉獻所有收入的十分之一(參考利未記廿七:30,民數記十八:21、24),這些十分之一要交給祭司。但也必須在每三年必須提出十分之一來幫助需要關心的貧困對象,包括「外僑、孤兒,和寡婦」(參考申命記十四:27-29),這一點非常重要。
第9節,而且這欺騙的行為是擴散到「全國都在欺騙」上帝,原因是他們並沒有依照規定獻上十分之一,結果使許多貧窮的孤兒、寡婦,和外僑都面臨著生活的威脅,這樣的社會一定不會安定、祥和。
第10至12節,是先知瑪拉基傳出上帝的信息,要他們確實遵照摩西法律所規定的去行十分之一奉獻,將之全部送入「聖殿」的倉庫中。會有這句話出現,就是他們當中有人一直將十分之一存放在家裡,等到總結的時候才要放進去。結果到那時祭司們已經沒有足夠的糧食,或是這些外僑、孤兒、寡婦們都沒有得吃的了,可是民眾家裡的倉庫卻堆滿了許多應該奉獻的糧食,反而因為堆積太多導致生了蟲或是因為保存不當而損壞了。
這裡先知瑪拉基提出上帝要給以色列人民一個特別的恩典,就是可以用奉獻來「試試」上帝是否會賜福他們,這也是聖經中唯一談到「試試」上帝的一句話。其實他是在鼓勵以色列人民記住一件事:上帝絕對不會忘記這些真實遵守祂的旨意和教訓的人,確實有奉獻而可使聖殿這些辦理事務的人可以用來幫助需要的人。上帝會記住他們的善行,就會賞賜給他們更多(箴言十九:17)。
在第10節這裡用「打開天上的窗戶」這句話,和創世記第七章11節說上帝打開了「天空中所有的水閘」是相同的意思。先知瑪拉基用在這地方,就在表示上帝會賜福給那些確實依照祂的旨意去行的人多到無法數算得盡的福氣。他們的土地會生產有豐富的果實,而且不會遇到蟲害。而這樣的土地會被稱之為沃土,也是人人喜歡居住之地。
第13至15節,上帝指出以色列人民「毀謗」祂,但以色列人民否認。上帝所指的「毀謗」是指第二章17節所提到的,以色列人民說上帝把做壞事「都當作善良的人」,且進一步地提出質疑「公平的上帝在哪裡」這樣的問題。但上帝是公義的,祂不可能將壞人當作好人。因此,上帝說以色列人民是在「毀謗」祂。再者,以色列人民說「事奉上帝沒有好處」,這句話的背後在隱喻著他們想要用「事奉上帝」換取更多的利益,卻忘記事奉上帝應該是存著感恩的心才正確。上帝指出以色列人民的第三個問題是他們說向上帝「懊悔」沒有用,意思就是指根本不需要懺悔認罪。在他們的看法裡,既然上帝是不公平的,就算懺悔了,上帝也不會理睬。
第15節,這節是懷疑上帝的以色列人民對上帝的控訴。從這節可看出他們心中真實的意念,認為上帝因為不知道誰是好人、誰是壞人,因此,才會使那些作惡的人「快樂」、「興旺」。其實這種人的內心想要說的話就是:沒有上帝!也就是說他們認為上帝已經死了!
第16節,提到「敬畏上主的人」,相對於前面那些「毀謗」上帝的人,可說是完全不相同;敬畏上帝的人很清楚知道上帝就是個公義的上帝,祂絕對不會以有罪的人為沒罪,更不會把好人和壞人都看成一樣。這種人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不會懷疑上帝的公義和公平作為。他們都深信上帝正在「留意傾聽他們的話」。
這裡說在上帝的面前「有一卷紀念冊記載著敬畏並尊崇上主之人的名字」。「紀念冊」,這其實跟以斯帖記第六章1節所提到的官方記錄簿相同。這裡說上帝面前的「紀念冊」,用「紀念」這詞,在希伯來文的意思就是指「想念、記住、沒有忘記」。這「紀念」一詞在尼希米記中引用多次,例如第五章19節、第六章14節、第十三章14節、22節、29節、31節等。先知瑪拉基會用的「紀念冊」,主要目的是在說名字被登錄在冊上的人會被上帝所記念。
第17節,這節說明上帝和祂子民之間的關係,也是「約」的基本精神。這個關係是如同「父親和兒子」一樣,父親對兒子充滿著憐憫的心。
這裡所用的「歸屬」這個詞,含有「約」的意義在其中,而提到與上帝之間的「約」時,也同時在表明這是上帝「揀選」出來作為「歸屬於祂」的。在聖經中有多次用這詞來表示上帝的「揀選」,例如出埃及記第十九章5節;申命記第七章6節、第十四章2節;詩篇第一三五篇4節等。
另外,在這一節特別提到上帝「採取行動的那天」,意思很清楚是指上帝審判的日子來臨之時,這詞句在第四章3節再次出現。表示上帝一定會採取嚴厲的行動來懲罰那些作惡的人。
第18節,當上帝採取審判行動時,以色列人民將會清楚看見「義人」和「惡人」分別得很清楚。耶穌基督也有這樣的比喻(參考馬太福音廿五:31-46)。這樣很清楚回應了那些在埋怨上帝的人、在第二章17節所提出的質疑。
這裡所說的「義人」也就是「事奉」上帝的人,這是以上帝為中心的人。相對的,「惡人」的心中根本不會有上帝。他們只想到自己的利益,不會把上帝的話、教導放在心中,是違背上帝旨意和教訓的人。
6.第四章:
這章很清楚在說明上帝審判的日子來臨時,狂傲邪惡的人都將被上帝所消滅。但相對的是那些敬畏上帝的人,會進入永恆中。這是繼續著第三章17至18節所提起的,當上帝「採取行動的那天」,上帝會將「義人」和「惡人」區分出來,並且讓眾人清楚知道上帝不但區分這兩種不同的人,而且祂對待「義人」的方式,必定和對付「惡人」的方法不相同。
第1節,這裡用「那日子快到了」,和前面所提起的當上帝「採取行動的那天」是相同的。而「狂傲邪惡的人」,意思是指那些心中沒有上帝,或是藐視上帝神聖的人,上帝對付這些人的方式,就是用如同大火在燒「麥稭一樣」,很快就消失,「都不存留」。這種比喻說法在新約福音書裡耶穌基督的教導中一再出現(參考馬太福音三:12、七:19、十三:38-42,約翰福音十五:6),都提到用火燒掉不好的部份。
第2至3節,是在肯定那些在上帝紀念冊中有美好紀錄的人,上帝不僅會傾聽他們祈禱的聲音,也會賞賜他們特別的恩典,這恩典包括:一是有陽光照耀,二是生命得到醫治。
「太陽照耀」,剛好和前面第一節的用烈火燒麥稭相對照。陽光和烈火,這是完全不相同的「光」,一個是來自上帝的祝福,會使人的心溫暖,充滿希望。另一個人是會使人的心膽寒,在痛苦中失去盼望。再者,陽光也是在表示生命的活力。因此,在這裡用像「小牛一樣蹦跳,快樂」來形容這些在上帝紀念冊中的義人。
第4節,這節特別提到「要記住我僕人摩西的教訓」,這句話已經清楚說明指的就是摩西法律經書,是上帝在「何烈山頒佈」給摩西,「要所有以色列人遵行的法律誡命」。
第5節,這節是非常重要的一節經文。這裡很清楚說到在上帝審判的「日子來到以前」,一定會先差遣祂忠實僕人「先知以利亞」來臨。依照列王紀下第二章11至12節的記載,先知以利亞是被上帝直接用一輛火馬車接到天上去。如今他將要再來,且是在上帝審判之前臨到。耶穌基督則是很清楚指出施洗約翰就是先知以利亞來臨的記號(參考馬太福音十一:14)。可見在耶穌基督時代,人們還是在等候先知以利亞的來臨,因為先知瑪拉基傳出了這個信息。
第6節,先知瑪拉基強調若是真正遵照摩西和先知以利亞的教導的人,每個家庭必定會過著和諧的生活,而這樣就不會再次受到上帝嚴厲的審判。
認識 啟示錄這本書信
關於啟示錄這本經書
聖經中有兩本經卷是非常特別的,其一是舊約的「雅歌」,另一就是新約的「啟示錄」。會說這兩本經卷非常特別之因,是這兩本經卷沒有一定的詮釋準則可循,這點跟其它經書大不相同,尤其是「雅歌」,連翻譯都會各有所本。而對講解「啟示錄」,幾乎是百言堂一般,每人講的都不一樣,不但讓讀者感到百味雜陳,也會有百家齊鳴的感覺。會有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和這本書信中頻頻出現的「異象」有關。在這本書信中的「異象」可說是聖經中最特別的,每個解釋者都各有自己的主張,聽起來、讀起來都讓人覺得「好像」很有道理,但整理起來卻是百家各異。
一說到啟示錄,大家最先想到的就是那些超乎想像的異象,到底要說明的是甚麼?有的人很喜歡讀啟示錄,因為可以從那些奇異的異象看出許多未來的「景象」。但也有許多人無論如何讀,都無法認清到底那些異象要說明甚麼。啟示錄裡也有許多數字,這些數字在解釋上又有許多不同的計算方式,到底是確切的數字呢,或是象徵呢?有的人甚至認為這些數字也與上帝的拯救有密切關係。
很多人對啟示錄有一個共同的感受:深奧、難懂。可是,非常有趣的是有不少基督徒卻非常喜歡讀這本經書,而且講解起來「似乎」頭頭是道。原因可能與啟示錄裡的許多「異象」,可以使人對生命充滿許多新的意境。但如果稍微注意一下,就會知道這本書信在宗教改革時代,差點就被列入「刪除」的經書之書單中,原因是馬丁路德對這本經書的評語是:「只有異象,並沒有提到耶穌基督的教訓,也沒有帶領人認識耶穌基督。」而這兩點正好是宗教改革時代,在決定聖經正典範圍時最基本的要求。但長老教會創會者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則認為基督徒應該好好讀這本啟示錄。
關於這本書信的名稱
用最簡單的一句話來解釋「啟示錄」的意思,就是「揭開面紗,看得更清楚」之意。換句話說,過去是個隱藏狀況,現在已經不需要再繼續隱藏了,而是可以打開讓大家看得更清楚。
但問題是「面紗」裡面是甚麼?這一點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大家對揭開面紗之後,所看到的、聽到的,都會有不同的解釋,因為在面紗的裡面,所呈現出來的是上帝即將要進行祂奇妙的作為。也許正因為這樣,許多人喜歡試著去瞭解、明白它。但並不容易,因為類似這種所謂「來自天上的啟示」作品,通常不會出現在太平盛世,而會出現在動亂不安,甚至是迫害連連的時代。
一般來說,類似啟示錄這樣的作品都會被看成是「惡劣時代的論著」。因此,所謂啟示錄,就是要揭開天上的「奧秘」,讓那些受到迫害的人知道,忍耐到底的人可以享受天上之福。相對的,那些加害別人的人,最後必定會死得很慘。這樣說來,啟示文學作品對於受苦時代的人民必定會有很大鼓舞作用,同時也會對有權勢者發出警惕的聲音。很可惜的是,在過去受到逼迫的社會時代,透過啟示文學表現出來的,原本會讓當代的人一讀就明白作者在字裡行間所隱含的內容與意義,如今卻因為時空的轉變,成為一種隱藏的信息,不但沒有揭開奧秘,而是成為另一種奧秘,除非是生活在作者時代的人,且是對社會景況相當有靈敏度的人才看得出來,後代的人往往需要花更多時間研究、考證,否則實在是很難了解作品的真正意境。
這本書信的作者
在第一章1節、4節、9節,以及第廿二章8節等,共有四次都提到這本經書的作者是約翰。在主後第二世紀時代的教父,包括賈斯丁(Justin Martyr主後165年)、愛任紐(Irenaeus主後180年)、特土良(Tertullian主後200年)等人,都認為這位約翰就是耶穌基督的門徒西庇太的兒子約翰。持這樣的論點,主要在於將啟示錄的作者看成和約翰福音的作者同一人,都是使徒約翰。但作者是否真的就是他?因為約翰福音的作者也不見得就是耶穌基督的門徒約翰。因此,有人是持不同的觀點,認為是另一位名叫約翰的長老所寫。持這種觀點的是在第三世紀亞歷山大的主教丟尼修(Dionysius 主後190~264年);他認為啟示錄書寫的方式,與約翰福音寫法差異很大,其中有一點是:約翰福音的作者都閉口不談自己的身份,但啟示錄卻一再提起自己就是約翰。更令人覺得奇怪的是,如果是耶穌基督的門徒約翰所寫,為甚麼啟示錄都沒有提到任何有關耶穌基督的生平記事,這樣是說不通的。
就像聖經其它經書、書信一樣,真正的作者是誰?除了幾卷大家公認的作者之外,大多數聖經裡的經書、書信的作者是誰,一直是聖經學界努力要知道的課題。
寫作的年代
就像我在前面已經說過的,這本書信寫作的背景必定與當時教會受到嚴厲的逼害有密切關係。這樣,若從這背景來看,這本經書寫成的年代很可能就是在主後81年至96年的時代,也就是羅馬皇帝多米田(Domitian)的時代,作者被放逐到拔摩島,在那裡寫了這本經書(參考啟示錄一:9)。
多米田是個喜怒無常且猜忌心甚重的人,在他統治之下殖民地的人民用「暴君」來形容他們對這位皇帝的感受。最讓基督徒與猶太教徒難以忍受的是他將自己「神化」,要求人民將他當作神明敬拜。這也是當時的基督徒遭受嚴厲迫害之因,一則除了來自羅馬帝國皇帝的壓迫外,還有猶太教徒一再製造謠言陷害他們(參考二:9、三:9)。
但認為是在多米田時代寫成的這種看法,也有一些聖經學者提出不同的觀點,認為應該是比這時間還要早,那就是在羅馬皇帝尼祿的時代,因為尼祿皇帝對基督徒的態度比多米田更惡劣,他做了一件最惡劣的事,就是他焚燒羅馬城卻嫁禍給基督徒。如果啟示錄是在尼祿的時代寫成,則尼祿統治羅馬帝國的時代是在主後54至68年。不過,一般來說支持在多米田時代的人比較多,因此,很可能寫作的時間是在主後90年代。
作者寫此書信的主要目的
不論是在多米田皇帝時代,或是在尼祿皇帝時代,作者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就是希望喚醒遭受嚴厲迫害的信徒,特別對那些面臨著苦難與死亡威脅的信徒們,一定要在信仰上站立得穩,要用堅定的信心抵擋羅馬皇帝神明崇拜的要求,因為未來並不屬於這些有權勢的人,也不是屬於某個個人或某一群人,而是屬於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他才是生命的主。耶穌基督雖然已經升天,但他將會再臨,且是很快就會再臨。當他再臨時就是要來審判世界上所有的君王,毀滅世上所有的王國,建立一個屬於上帝的國度。作者一再告訴信徒,終末的審判就快要來臨(參考廿二:6-7、12、20),為此迫害者會加快腳步,但上帝絕對不會允許這些迫害者逍遙過久(參考第十七至十八章),上帝替祂子民伸冤的時刻馬上就會來到,凡是堅持到最後的信徒,必定會得到上帝豐富的恩典和最高的榮耀(參考十四:1-5、二十:4-6)。
這本書信的特色
這本書信一再出現的數字「七」在聖經中代表著「神聖、祝福、圓滿」之意。在這本書信中,作者提到「七個教會」(參考一:4、11)、「七個靈」(參考一:4、五:6)、「七個金燈臺」(參考一:12)、「七顆星」(參考一:16)、「七個印」(參考五:1)、「七個角」與「七個眼睛」(參考五:6)、「七個天使」(參考八:2)、「七枝號筒」(參考八:2)、「七個雷」(參考十:4)、「七個頭」(參考十二:3)、「七種災難」(參考十五:6、8)、「七個王」(參考十七:9)、「七座山」(參考十七:9)、「七頭十角的獸」(參考十七:7)。總之,從以上經文在聖經中,「七」這個數字,通常都是採用其象徵性的意義。
另一個數目就是「十二」,例如第十二章1節提到「十二顆星的冠冕」;第廿一章12節說「城牆有十二個門,由十二個天使把守著,門上寫著以色列十二支族的名字」;第廿一章14節則說「城牆建立在十二塊基石上,基石上寫著羔羊的十二個使徒的名字」;在第廿一章20至21節都提到「十二」,且在第廿二章2節說生命樹「每年結果子十二次」等。依照前述這些經文看來,很容易明白聖經中的「十二」必定與以色列民族的十二支派有密切關係。
比較特別的地方是在第八章7至12節這段經文中,一再引用的數目是「三分之一」。有的「教會」則是依據第十四章1節、3節等經文所提起的「十四萬四千人」看成是上帝要拯救的人數,而認定為其教會人數就是上帝所拯救的唯一對象。如前面所言,這本經書最受議論的原因之一,就是沒有一個絕對的詮釋準則,各憑所好去解釋數字的含意。
再者,啟示文學作者最喜歡的筆法,就是採用「二元論調」的寫作方式。認為宇宙間存在著兩股敵對的勢力存在,就是「善」與「惡」,也就是上帝與邪惡的對立,耶穌基督與魔鬼之間對立的關係。但不論如何,到最後必定是上帝(或是耶穌基督)掌權的時代來臨。
第三,作者對現世的時代並不存著甚麼期待,他總認為期盼一個新的時代來臨,有一個嶄新的創造開始,才有生命的盼望。因此,新天新地就成為啟示錄最後的指標(參考廿一:1)。
第四,啟示文學很喜歡引用「天使」作為寫作的素材。「天使」不但帶給人「夢」、「異象」(參考七:1-2),也同時是「夢」或「異象」的解釋者(參考但以理書八:15-17)。透過「天使」,人和上帝之間有更接近的關係,因為可幫助人更明白上帝的旨意,也可看到耶穌基督的救恩。
第五,啟示文學的作者有一個概念,就是萬事都有一個循環。如四季的更替、希望與失望、生與死之間等等。上帝是要透過這種循環的定律,讓人知道整個宇宙萬物循環的中心都是在上帝手中,是上帝在主導這些循環,失去了上帝,人將會變成沒有「秩序」的人,同時也會失去一切所有。
第六,啟示文學的作者也喜歡用動物來象徵時代背景的人與事。不直接提到人的名字。例如第四章7節、第五章5節等。
第七,顏色在啟示錄中也佔有很重要的位置,像白色、紫色、紅色、黑色、綠色等等。每種顏色都有它特殊的意義。
第八,啟示錄也採用自然界現象的變化作題材,說明審判來臨時,這些自然界會發生極大的變化,例如星辰會從天上墜落下來,太陽和天空都會變色,昆蟲會有特殊能力等等(參考九:1-4)。
以上這些都有作者特殊的用意在裡面,主要目的就是要讓迫害者看不懂,但卻讓受到迫害的信徒一看就明白那是在說甚麼。
應該要注意的事
讀啟示文學的作品應該要注意最基本的兩件事,其一是不要按照字面來解釋。因為按照字面解釋很容易會疏忽了文字背後所要表明的含意。例如數字的問題,這在希伯來文化中,通常都是象徵性的意義遠大過實質的數字。其二,不要把符號看成是「真實」的形像,因為這樣會容易誤解了真實的內容。例如在希伯來文化中,蛇,乃是最令他們感到頭痛的動物,防不勝防,在放牧生活中,他們經常受到毒蛇的攻擊而致命。因此,他們認為蛇乃是所有受造動物中最狡猾的(參考創世記三:1),因此常用牠來象徵著會引誘人墮入陷阱的撒但、魔鬼,並且將蛇和戾龍相提並論,但迄今仍舊很難用筆畫出啟示錄中「戾龍」的長相(參考十二:3、7-9、十三:11),牠與台灣人經常看到的「龍」之圖案並不是相同。而聖經作者利用這種希伯來文化思想,主要是用牠表明那是最可惡的誘惑力量,而不是把牠來當作真實存在的生物。
可分成下列段落
1. 第一章1至8節:序言。
2. 第一章9至20節:看到第一個異象。
3. 第二至三章:給七間教會的書信。
4. 第四章:天上的寶座。
5. 第五章:七個封印的書卷。
6. 第六章1節至第八章1節:七個印。
7. 第八章2節至第十一章19節:七枝號筒。
8. 第十二章:女人與戾龍。
9. 第十三章:兩隻獸。
10. 第十四章:獲救的人與天使。
11. 第十五至十六章:七個天使和七種災難。
12. 第十七章至十九章4節:大淫婦(巴比倫)。
13. 第十九章5至第二十章15節:羔羊的婚宴、勝利的歡呼。
14. 第廿一章至第廿二章5節:新天新地。
15. 第廿二章6至17節:耶穌基督快再臨。
16. 第廿二章18至21節:結語。

啟示錄第一至三章
1.第一章:
不論啟示錄記載內容過去如何受到許多聖經學者的爭議,就像這章第3節所說的「讀這本書的人多麼有福啊」一樣,仔細閱讀就會發現上帝的信息透過許多「異象」來顯示出來。
這一章談到上帝透過作者約翰寫給「亞細亞的七個教會」的信,這七間教會就是「以弗所、示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等教會。然後接下去就是有一位看起來像是「人子」的出現在他身邊,開始將這七間教會的狀況和會遇到的審判述說出來。
第1節,作者一開始就說這本書是「記載耶穌基督的「啟示」。所謂「啟示」,希臘文是指「揭開來看」,就是把隱密的事掀開來,不再有隱藏。但這並不是由人來「掀開」,而是由上帝自己來掀開。這樣的說法很清楚地說明,啟示錄這本經書中所述說、記載的事,都是來自上帝的「啟示」。這裡說是「基督差遣天使向他的僕人約翰顯示」所要傳遞的信息。作者喜歡用「天使」,這是啟示文學喜愛採用的素材之一,單單在啟示錄中就用了多達六十五次。
第2節,說本經書的作者是名叫「約翰」。在整本啟示錄總共記載六次,都說明約翰就是此本經書的作者(參考一:1、2、4、9、廿二:8、18)。有不少聖經學者認為作者約翰這個人,很可能就是耶穌基督的門徒。但是否就是他?仍在討論中。因為約翰這個名字在猶太人的社會很平常,我們能夠確定的一件事,就是作者乃是一個猶太人,對舊約經典相當熟悉。這位約翰是要為「上帝的信息和耶穌基督所啟示的真理作見證」,這點也是本經書的重點。
第3節,作者說「讀這本書的人是多麼有福啊」,這是第一次提到「有福」。在啟示錄中,共計有七次提到「有福」(另外六次請參考十四:13、十六:15、十九:9、二十:6、廿二:7、廿二:14)。這「有福」一詞和馬太福音第五章3至10節所提到的「八福」所用的「福」字相同,意思是指與上帝有合宜的關係,這也是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的中心信息(參考羅馬書一:17)。
「聽見這預言並遵守書中所記載的人」,必定成為「有福」的人,而這裡的「預言」,指的不只是未來的事,也包括了從聖經中所得到的「勸勉」和「安慰」的信息,這些信息就是整本聖經的話語。
「日子快到了」這樣的呼籲都與「末日」來臨、審判的日子快要到等這種觀念緊密地連結在一起,是分不開的。但「末日」並不一定就是指世界的末了說的,有時是指審判的來臨,人遭遇到無法忍受的苦難而言。
第4至5節,再次讓我們看到新約時代寫書信的模式,就是從自我介紹開始,之後就是問安。這兩節有問安也有祝福。這裡說這本書信是寫給亞細亞省的「七個教會」。有聖經學者認為這裡的「七」,並不一定是指這「七」間教會,而是用「七」來表明所有教會都需要聽從這本經書所傳遞的信息。因為在聖經中,「七」所表示的意義包括有神聖、祝福、完全、圓滿、足夠等等之意。
這裡提到「昔在、今在、將來永在的上帝」,這句話與出埃及記第三章14節的「我是創始成終的主宰」是同樣的意思。表明上帝是萬物的創造者,一切生命的來源都是上帝創造的。
「七個靈」,指的乃是上帝全備的「靈」。在以賽亞書第十一章2節提到上帝的靈包括有:一是智慧、二是聰明、三是謀略、四是能力、五是知識、六是敬畏等。有一本在聖經版本上相當有權威的《七十人譯本》則是在這裡又加上了一個「敬虔的靈」,這樣共有「七個靈」。在這裡,作者說耶穌基督就是這「七個靈」的見證者。從他的「死裡復活」開始,要使所有接受上帝信息的人都同樣都享有耶穌基督復活的恩典。
這裡提到耶穌基督愛我們,他為我們「犧牲流血,從罪中把我們釋放了出來」,這樣的信仰認知也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礎。
第6節,這節很可能採用出埃及記第十九章5至6節的觀點,認為只要是遵行上帝旨意者,都將成為上帝「神聖的國民」,是事奉上帝的「祭司」。
第7節,可參考但以理書第七章13至14節,述說那即將來臨的拯救者,將會駕雲來到世上。啟示錄作者用這種方式在說明當末日來臨時,上帝就是審判者,祂的威嚴是人無法的抵擋的。再者,這節也回應了撒迦利亞書第十二章10節所提起的,當眾人在為那「被他們刺死的那位」哀哭時,如今卻相對看到當這位拯救者駕雲來到世上,也要為他榮耀的來臨哀哭,因為過去所做的事,接受嚴厲的審判而哀哭。這一節也在暗示著基督徒在受到迫害時,將來會得到極高度的榮耀,而相對的,迫害基督徒的,將會開始哀哭、咬牙切齒了。
第8節,這節的句子也同時出現在第廿一章6節、第廿二章13節。
「阿爾法」和「亞米茄」之後,加上說明「開始」與「終結」這個說明詞的,也出現在第一章17節、第二章8節。對照第廿二章13節來看,作者有特別說明這位「開始」與「終結」者就是耶穌基督。而在第廿一章6節則是說這位「開始」與「終結」擁有「生命的泉水」,可以白白地賜給口渴的人喝。
「全能的上帝」,這句話說明了基督教信仰的上帝有三大特性的其中一種。另外兩大特性就是「全在的上帝」與「全知的上帝」。
第9節,作者「約翰」說他是曾為了傳福音而「被囚禁在名叫拔摩的海島上」。這「拔摩島」是位於愛琴海中的一個多石小島,整個島面積大約是六公里寬、十三公里長,靠近現今的土耳其海岸。
作者強調他和同信的兄弟姊妹(指這七個教會)一同「分擔患難、一同忍耐」,表示他並沒在極為困難、惡劣的環境下離開他們,而是在耶穌基督裡與他們同在一起。因為有這樣的條件,他才能說同時也要與這七間教會「分享」在耶穌裡的「主權」。這「主權」,意思是指耶穌基督復活之後,審判時刻的來到,所有信靠耶穌基督到終末都沒有改變的人,都將分享這份被拯救的榮耀(參考帖撒羅尼迦前書四:16-18)。
第10節,「有一個主日」,這句話至少說明了當時的基督徒已經從猶太人的「安息日」聚會,轉成耶穌基督復活的日子-「主日」作為聚會的時間,不再是用猶太人的安息日聚會了。
這節提到作者被「聖靈支配」,同樣的詞句也出現在第四章2節、第十七章3節、第廿一章10節。作者約翰說他在聖靈的支配之下,「聽見了一個大響聲,好像吹號的響聲」,且聲音來自「背後」,意思是指這異象,是在看不見、預防不到之狀況下出現的。
第11節,這聲音說明了作者寫這本經書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將所看見的異象、聽見的話,告訴「以弗所、示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七個教會」。
第12節,作者說他「轉身」就「看見七個金燈臺」。在第20節作者有說明「七個金燈臺」指的是以弗所等七間教會之意。
第13至16節,作者在這段經文描述他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人出現。「人子」,這個用詞和但以理書第七章13節的「人子」有關,是指來自上帝的拯救者(參考使徒行傳七:56)。
這位「像人子」的是「穿著長袍,胸前繫著金帶」,這種穿著有如摩西法律中所規定的祭司大禮服(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九:2-3、29)。
他的「頭髮潔白像雪」,這是用但以理書第七章9節的背景,描述拯救者耶穌基督的樣式。這種用如同雪那樣潔白,表明的另一個意義,就是發光到眼睛無法正視一樣(參考馬太福音廿八:3,馬可福音九:3)。
「眼睛像火燄」,腳像擦亮的銅一般明亮,這是採用但以理書第十章5至6節的資料。這也在說明這位偉大的審判者的眼睛,可以看透人內心的意念。
「七顆星」一詞可參考第20節,代表著「七個教會的天使」。
「口中吐出一把雙刃鋒利的劍」;劍,是用來攻擊、審判、刑罰的(參考二:16、十九:15、21,以賽亞書四十九:1-2)。
「臉像正午的陽光」,表明正義、公平,很清楚,沒有隱遮。
以上這些都在表示一種極為崇高的威儀,令人看了會不寒而慄。
第17至18節,因為有上述的「形像」出現,導致作者看到之後,馬上仆倒在地上,嚇得如同死人一般,連動也不敢動。「不要怕」,這句話一再出現於耶穌基督傳福音的過程中(參考馬可福音五:36、六:50、路加福音五:10、十二:32),都是耶穌基督在安慰、鼓勵他的門徒,以及對生命失去希望的人(會堂的主管葉魯)所說的話。
這兩節也同時提出了耶穌基督在介紹自己,有三個特點:
一是「我是開始,也是終結」。二是「永存者--曾經死過,現在活著,要永遠活著」,這句話表示出耶穌基督已經勝過了死亡。三是「掌握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可參考馬太福音第十六章18節。這說明了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可以勝過死亡的威脅。
綜合上述三點,作者約翰想要告訴這些因為堅守對耶穌基督的信心的信徒,雖然有的親人、朋友已經死去,但耶穌基督就是掌握「死亡和陰間的鑰匙」的主宰,他有權可以將那些迫害信徒的人關入陰間,也可以使那些因被迫害而死去的人,從陰間復活過來,與耶穌基督同享永恆的生命,因為耶穌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過來,且永遠活著。使徒保羅說基督徒就是與耶穌基督同死,也同復活(參考羅馬書六:5、8)。
第19節,傳遞聲音者告訴作者約翰必須將「所看見的,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要發生的事,都寫下來」。這些所看見的事,就是指這異象,這是關於耶穌基督審判與拯救一切的權柄。
第20節,「奧秘」,並不是「秘密」,而是指過去不明白,現在「曉悟」、「明白」,才發覺事情很奇妙。這裡的「七個教會的天使」到底是誰?是指人,或是指天使?很難分清楚。因為「天使」也可以是教會的代表。
2.第二章:
啟示錄作者得到上帝的啟示,要他將短期內即將發生的事情告訴這七間教會,這也是從第二章、第三章記載之所謂的七封信。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兩章的七封信的內容是對七間教會逐一地進行了信仰的檢視,有讚美,但也有責備。被稱讚的教會是示每拿和非拉鐵非等兩間教會,而被責備的教會則有:以弗所、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老底嘉等五間教會。作者特別強調不論這七間教會是甚麼型態的教會,至少有一個共同點:都是用基督之名建立起來的教會,因此,就會有基督站在這些教會的中間。因為基督就是教會的中心,也是教會的頭、根基(參考以弗所書二:20-21,歌羅西書一:17-18)。啟示錄的作者形容這位基督如同一位審判者般的「右手拿著七顆星,口中吐出一把雙刃鋒利的劍」,在他的權柄之下,是「掌握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這一點是非常值得注意。因為「死亡和陰間」是對生命最大威脅的力量。而耶穌基督已經勝過了死亡和陰間的權勢,他復活了,這點就是基督教信息的最中心,也是基督教會存在的基礎。
另外,在寫給這七間教會的書信中,有兩點特色:
其一,開頭都會用「我知道」這個詞當作開場白(參考二:2、9、13、19、三:1、8、15)。這句話「我知道」,已經在表明教會的主-耶穌基督,一直與這些教會同在,他「行走」在這些教會之間,而且確實有注意到這些教會裡每一個信徒的所言所行。
其二,在對每一間教會提出反省之後,結尾都會有這句:「聖靈向各教會所說的話,有耳朵的,都聽吧!」(二:7、11、17、29、三:6、13、22)給每一間教會的書信之結語都相同,這和耶穌在傳講上帝國信息之後,會用同樣的語句呼籲群眾傾聽信息一樣,都是說:「有耳朵的,都聽吧!」(參考馬太福音十一:15、十三:43,馬可福音四:9、23、24,路加福音十四:35)。
3.第二章1至7節:
這段經文是第一封信,也是作者約翰依照聖靈的指示,寫給七間教會的第一間,也就是以弗所教會。
第1節,「給以弗所教會的天使」,這間教會之所以會成為第一個收信的對象,很可能是因為距離拔摩島最近,大約有110公里。但如果是這個原因,是否也在暗示當作者寫這封信的時候,人是在拔摩島?或是因為當時在異象中提到的是這樣的順序,就依照順序寫信?確實無法確定。
以弗所,這是在主前133年被羅馬帝國劃入為轄區版圖內,並且成為亞細亞省的省會。它可以說是羅馬帝國的第四個大城市,是當時亞細亞省西部經濟、商務、文化的中心。這個城市是以拜亞底米女神而出名,這神是管理「生殖」的事,和迦南地人敬拜的「巴力」相同。以弗所因為這女神廟的關係,該城就成為一個偶像崇拜的風氣甚興的城市(參考使徒行傳十九:19-20)。這間亞底米神廟因為建築相當雄偉、壯觀而曾被譽為「世界七大奇觀」之一。也可以想像得到,廟宇的建造會如此精緻,必定是香火鼎盛才有建造的經費。
使徒保羅和其他同工因為在以弗所這城傳福音,信徒增加甚多,但相對的,也造成以弗所神廟的進香客銳減。結果因為有許多人信從福音而造成一些倚靠神廟賺錢或生活的人,出現了危機意識(參考使徒行傳十九:26-27),這些人就故意煽動謠言、製造紛亂,結果造成使徒保羅的福音伙伴該猶和亞里達古兩人遭到民眾逮捕送進官府(參考使徒行傳十九:29)。
這節強調「右手拿著七顆星」的這位人子,行走在「七個金燈臺中間」。這裡的「人子」就是耶穌基督,他就在教會的中間「行走」。「行走」含有同在、當家作主、審判、查訪、觀察之意。
第2至3節,這兩節是稱讚以弗所教會有美好的信仰見證。「我知道你所做的」這句話,剛好回應了第1節所提到人子「行走」在這些教會中間之意,因為人子已經看到、且查訪的很清楚。因此,這位人子現在將以弗所教會美好的見證提出來,這些包括了下列幾項:一是「辛勤工作」,這是指認真到筋疲力盡之意。二是「忍耐」,這字和「辛勤」是相連結,有任勞任怨的意思。三是「不容忍壞人」,表示在以弗所教會裡,有一些人是專事在破壞秩序的;這些人就是那些自稱「使徒」的假冒者。這也是使徒保羅在前往耶路撒冷途中,曾在米利都與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們見面,提醒他們要注意會有「凶暴的豺狼要混入」他們當中「傷害羊群」。也有人會「造謠撒謊,誘惑門徒去跟從他們」(參考使徒行傳二十:29-30)。
第3節,作者稱讚以弗所教會為了耶穌基督的緣故,很有「耐心」地「歷經患難,從不退縮」,可見以弗所教會在信仰上是很有基礎,可以忍受當時迫害者對該基督徒迫害所造成的衝擊。
第4至5節,但有好的一面,也有缺失的一面。作者約翰在稱讚以弗所教會之後,隨即又提出了該教會在信仰上值得反省的地方,就是:
一是「失去了當初」對上帝的「愛心」。意思是指對耶穌基督的忠心冷淡或衰退了,另一方面是對教會內部兄弟姊妹彼此之間的愛減少了。
二是信仰品質「墮落」了。這是指該教會不再像過去那樣,對信仰的事有所堅持,且對於當時造成教會內部混亂的異端邪說沒有完全除去。這裡所說的「墮落」,是指在「不知不覺」之中迷失了方向之意。也就是把錯誤、不正確的觀念當作正常,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了。
作者在提出上述兩件明顯的錯誤行為之後,隨即提出他的勸勉,希望該教會知道「悔改」,因為若是沒有悔改,復活的主耶穌基督的審判很快就會來臨,審判的主會將原本該教會的榮耀記號「燈臺」拿掉。因為「燈臺」是放在敬拜上帝最中心的地方。現在將之除去,表示將會失去上帝的榮耀。
第6節,再次稱讚以弗所教會能夠清楚「尼哥拉派」的人錯誤的言論、思想。從這節可以看出尼哥拉派的人已經滲透入以弗所教會內部。這裡所說的並不是某一個人的問題,而是這尼哥拉派所傳遞的思想,這種思想可能造成信徒對信仰的認知產生混亂。
第七節a句,「有耳朵的,都聽吧!」這句話是作者寫給每間教會的信末都會說的一句尾語。傾聽上帝的聲音,聽上帝僕人的聲音,這幾乎就是整本聖經作者共同的呼籲。但最重要的是要知道辨別清楚哪些才是真的來自上帝的聲音,這樣才不會受到迷惑。
第七節b句,「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這是指永恆的生命之意(參考創世記三:22-24)。這裡強調的是「上帝樂園」,可參考路加福音第廿三章43節所記載耶穌基督告訴那位臨終前悔改的囚犯,將會帶他一起到「樂園」裡。
這裡所謂的「得勝者」,是指在信心上沒有變質、妥協、軟弱下去的人。「得勝者」,也是啟示錄這本經書中很重要的一個主題內容,作者總共提到八次,都是在描述「得勝者」將會享有來自上帝特別的榮耀(參考二:7、11、二:17、二:26、三:5、三:12、三:21、廿一:7)。
4.第二章8至11節:
這是第二封信,是發給示每拿教會。跟對以弗所教會發出的信息很不一樣,因為聖靈透過作者約翰所傳給示每拿教會的信息中,並沒有責備的內容,而是給該教會許多鼓勵。士每拿教會也是這七間教會中,沒有受到譴責的教會之一。
第8節,這是寫給「示每拿教會的天使」。
「示每拿」這城市今天的名稱是「伊士麥」(Izmir)。這是在以弗所北方大約五十五公里遠。這個城市以效忠羅馬皇帝而聞名,大約在主後26年曾為羅馬皇帝提庇留建造一座廟,極力推廣對羅馬皇帝的崇拜而聞名。由於在該城居住的猶太人甚多,因此比較有緊張的對立。也因為這樣,在該城居住的基督徒就夾在羅馬政府與猶太人之間,左右為難。猶太人會將反羅馬政府的罪狀,無故地將之歸罪在基督徒身上,使基督徒經常遭受到無妄之災。
是誰將福音傳到示每拿?這已經無法可考。不過使徒行傳第十九章10節的記載,使徒保羅在以弗所城的時候,福音廣傳在整個亞細亞地區,幾乎當地的人們都聽到了。
這節明確地指出說話者就是耶穌基督,因為他是「開始和終結、死而復活的」永恆者。
第9節,說到士每拿教會遇到的「患難和貧窮」,這「患難」是指來自羅馬政府和猶太人的迫害、嫁禍所造成的。在這裡,約翰特別指出這種迫害是來自那些「自稱猶太人的人所毀謗」引起的,他說這些人乃是「撒但的黨羽」,這句話也再次出現於第三章9節。再者,「貧窮」,可參考希伯來書第十章34節,就會明白早期教會在受迫害時,執政者會將基督徒連財產也一併沒收,有時會被人搶奪他去。但作者約翰卻稱讚士每拿教會的信徒,說他們人雖然遇到迫害,且財產被沒收而導致在物質生活上貧窮,可是他們的心靈卻因為耶穌基督而「富足」,在人看來他們是貧窮的,但看在上帝的救恩裡,卻是富有的(參考約翰福音十:10,雅各書二:5)。
第10節,這節特別提到魔鬼要考驗示每拿教會當中的一些人「十天」。為甚麼是「十天」?很難解。這「十天」,可能是指一個「有限期」的時間,表示「短暫」、「可數的」。這也是用來鼓勵示每拿教會信徒,只要支撐一下,苦難很快就會過去,迫害的時間不會拖很久。魔鬼是透過苦難,「考驗」示每拿教會信徒們的信心。這種「考驗」包括了信徒會被逮捕「投進監獄」的災難。但他們必定會得到上帝的獎賞,賜給他們「生命的華冠」。在這裡所用的「華冠」,是指當時運動員得獎時,頭上戴著會得到一頂用桂花葉編織而成的冠冕,希臘字是「stephanos」,有別於宮廷所用的王冠(diadema)。雅各書第一章12節說這種「華冠」乃是指生命的冠冕。是來自天上永恆的獎賞之意(參考哥林多前書九:24-25)。
第11節,可對照第七節b句。表明信耶穌基督的人,其生命是復活的,不會「受第二次死亡的災害」,因為耶穌基督已經復活了。所謂「第二次的死亡」,這是指死後所將面臨的審判(參考啟示錄二十:14、廿一:8)。
5.第二章12至17節:
這是第三封信,寫給「別迦摩教會的天使」的信。
在作者的書信中,對這七間教會有稱讚、鼓勵的,也有譴責和警告,像以弗所教會,有稱讚,但也有譴責和警告的話語在裡面,而寫給士每拿教會的書信,則是只有稱讚和鼓勵,更特別的是還帶有應許要賜給該教會信徒擁有「生命的華冠」。
現在這段經文是談到有關別迦摩教會。就像前面所提到寫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一樣,有稱讚,也有譴責和期盼。這可看到每間教會的特色,就是有美好的一面,但也有軟弱的部份,若是要查驗一間教會,也是這樣。要找到像士每拿教會那樣,只有獲得稱讚和被上帝應許將會得到「生命的華冠」之獎賞的,恐怕是少之又少。
第12節,「別迦摩」,這位於示每拿以北約有九十公里的地方,是個很特別的城市,原因是該城是建造在一座約三百公尺的小高山上,且該山乃是一個圓錐形的小山,看起來就會覺得地處顯要,在當時的國防上有很好的要件。它原本並不是一個重要城市,但在主前133年,最後一代國王雅他樂三世(Attalus III)去世前的遺囑中,交代要將別迦摩併入羅馬帝國,而成為羅馬帝國在亞細亞省的省都,並派駐總督治理該城。因此,有些學者認為新約時代亞細亞的首都,應該是在別迦摩,而不是以弗所城。別迦摩也擁有羅馬帝國時代第二大的圖書館,並且以羊皮紙文件出名。跟以弗所城一樣,該城也是廟宇林立,各式各樣的神明廟宇甚多,偶像崇拜之風氣甚盛。因此,與其說該城的政治地位重要,不如說該城在宗教信仰的地位勝過政治地位。
這裡提到「有雙刃利劍」,這句話可參考第一章16節,出現在作者約翰看見的異象中,那位像人子的,他的口中吐出來的是「一把雙刃鋒利的劍」。作者說「那位有雙刃利劍的,這樣說」時,意思就是審判者親口這樣說。
第13節,作者寫給每間教會的封信都是從「我知道」開始。這句「我知道」,表示這位審判者「人子」相當清楚每一間教會的狀況,也因為這樣,他的審判是正確的。
「住處就是撒但稱王的地方」,由於別迦摩乃是個流行崇拜羅馬皇帝為神的城市,另外也有崇拜女神「雅典娜」,並且有羅馬人所供奉的「宙斯」神廟等等,神廟甚多,拜偶像神明的風氣甚盛,但別迦摩教會的信徒在這種環境之下,對上帝還是「忠誠」。這樣的說法也是在肯定別迦摩教會乃是一間在信仰上可取、有見證的教會。
這裡提到「安提帕」被殺害,這個人到底是誰?聖經中並沒有任何資料。不過傳說中說,他是在多米田皇帝時代(主後八十一至九十六年),為了福音的緣故被人抓去用銅鍋活活「烤死」而殉道。因此,從安提帕的殉道,可以想像得到當時基督徒所面臨的危機,以及基督教會所面對的環境,是多麼地惡劣。
第14節,作者傳出了別迦摩也有信仰上的軟弱。作者在這裡提到在信徒當中有人「隨從巴蘭的教訓」。有關巴蘭的事件,在以色列人當中傳聞甚多;在彼得後書第二章15至16節,以及猶大書第11節都有特別強調巴蘭乃是為了錢背棄了信仰。民數記第廿二至廿四章則是詳細記載巴蘭原本收了摩押王巴勒賄賂的錢,準備要詛咒以色列人,結果被上帝出面阻止。另外在民數記第三十一章16節說有人聽了巴蘭的話,在批珥引誘人民背叛上主,使上主的子民遭遇瘟疫。而在民數記第廿五章1至9節則說以色列人在什亭谷紮營的時候,和摩押的女人行淫,並且吃拜偶像的食物。而這兩件事都被認為和巴蘭有密切關係。
別迦摩城因為當地偶像崇拜之風甚盛,特別是有羅馬女神的崇拜活動,滲雜有淫亂的活動在裡面。很可能當地的基督徒也有類似的行為,參與了廟會活動,在廟埕接受親友接待吃喝,之後又跟著與廟妓進行性行為。
第15節,再次提起「尼哥拉派的教訓」,這派連以弗所教會也深受影響。
第16節,這節回應第12節所說的,審判者「人子」口中會吐出「雙刃利劍」。聖經作者一再明確指出,只有「悔改」才能改變上帝懲罰的計劃。
第17節,作者呼籲別迦摩教會的信徒要傾聽「聖靈」的聲音。
這節提到「隱藏著的嗎哪」,可以對照第14節提到的「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一起看。「嗎哪」,這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後、進入曠野時,因為找不到食物,上帝為免他們因飢餓而死亡,特別從天上降下來的一種特殊食物(參考出埃及記十六:13b-21,約書亞記五:10-12),這是上帝從天上降下的「生命糧食」(參考申命記八:3、16,約翰福音六:31)。
這節提到上帝將「賜下隱藏著的嗎哪」,也要賞賜給別迦摩教會「一塊白石頭,上面寫著新名字」。「白石頭」在古代是被看為最貴重的寶石之一,甚至被看成可當「護身符」之用。這裡說在「白石頭」上面刻有「新的名字」,意思是上帝將賜給這些忠心到最後的信徒一個嶄新的名字,表示有新生命之意(參考以賽亞書六十二:2、4、六十五:15b),這也是和上帝有合宜的關係。
6.第二章18至29節:
這段經文是第四封信,是寫給推雅推喇教會的領導者(天使)。也是七封信件中最長的一封。
第18節,「推雅推喇」,這是希臘帝國皇帝西流古(Seleucus)一世時代建造的。以工商業聞名於當時的歐亞地帶。比較出名的行業,包括有紡織業、皮革業、陶藝(包括銅雕等藝術),可能因為工商業發達的關係,奴隸販賣的交易也相當熱絡。開拓腓立比教會的呂底亞,就是從推雅推喇來的,她是以販賣紫色布匹維生的女商人(參考使徒行傳十六:14)。
在這個工商業甚為繁榮的推雅推喇城市,該城主要也是一個國防重鎮,羅馬帝國就派有駐軍在此駐防,它可說是進入別迦摩城的重要門戶。在此城裡,公會的組織也甚活躍,但這些公會組織的活動往往與廟宇慶典連結在一起,甚至有些祭典用的牲祭,就是由公會出資提供,或是祭典所需要的經費,由公會資助,因此,在祭典之後,所有的牲祭就成為參加公會活動會員的主要食物。
這個城市的人民崇拜「宙斯」的兒子亞波羅(Apollo Tyramnois),以及其它諸神等,偶像神明的崇拜興盛。比較出名的是在該城有一間「算命」的神廟,聽說在這間「算命」神廟內有一位女巫名叫「森巴堤」(Sambathe),她專門在替人算命、卜卦。基督徒在這樣的環境中若是要經商又想要維持良好的信仰生活並不容易。因為若是在該城經商而不參加公會活動,很容易遭到同行排斥;但若是參加,則必須參加偶像神明祭拜的禮儀,甚至會因此發生與廟妓行淫亂之事。
現在寫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信則是用「上帝的兒子,那位眼睛像火燄一樣閃耀、腳像擦亮了的銅那樣明亮的」這樣的形容詞(參考啟示錄一:14-15),讀起來的感覺就是很不一樣。「眼睛像火燄一樣閃耀」,這種寫法是用來說明這位「上帝的兒子」可以看穿人內心的意念,讓人站在他的面前毫無藏遁的機會。
第19節,「我知道」這句子,表示這位「人子」或是「上帝的兒子」,確實是仔細查訪過,並沒有任何失察之處。這位「上帝的兒子」很清楚推雅推喇教會在「愛心、信心、事奉,和耐心」等這些事上有很好的見證。而且更難能可貴的,在這些美好見證上,推雅推喇教會比以前更有進步。這剛好與以弗所教會所表現的相反(參考二:4)。
第20節,這節述說推雅推喇教會的問題,就是「容忍了那自稱是先知的女人耶洗碧」。這個「耶洗碧」名字,是否真名,並太清楚。也可能是借用列王紀所描述亞哈王的妻子「耶洗碧」來形容這個假先知的惡形惡狀,說她犯了兩件不可原諒的事,就是唆使信徒去行淫,和吃祭拜過的食物,而這樣的罪狀也出現在別迦摩教會中(參考二:14)。
第21節,這節指出上帝曾給這「耶洗碧有悔改的機會,但她不願意悔改,「不肯離棄她的淫行」,表示她雖然說「上帝」,其實心中對上帝沒有忠實的心。
第22至23節a句,這兩節提到教會的主「上帝的兒子」,將會懲罰這些敗壞信仰行為的人。採取的是「罪與罰」相稱之方式。既然淫亂是在床上進行,便使有這樣敗壞行為的人病倒在床鋪上作為懲罰。
第23節b句,這位「上帝的兒子」鑒察人的內心,因此,「洞悉人的思想和意念」。聖經一再說上帝就是鑒察人內心的上帝,祂不看人的外表(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六:7,詩篇一三九:1-4,箴言廿四:12,耶利米書十一:20、十七:10)。
第24節,這節可參考使徒行傳第十五章28至29節。在這裡很清楚記載雅各要求外邦的教會信徒,必須嚴禁「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也不可有淫亂的行為」。
在推雅推喇教會裡,並不是所有的信徒都陷入了假先知耶洗碧的迷惑,而是有一些人信徒受到誘惑離棄了信仰規律。從這裡也可以看出公義的審判者是很清楚該教會每位信徒的實況,祂絕對不會有冤枉的錯判,祂是要按照「每一個人所做的」來進行「報應」的懲罰。
這裡提到的「撒但的奧秘」,是指信仰上離棄了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傳遞出來拯救的信息,而不是指在肉體上淫亂的行為。但也有可能確實是指著肉體上的放蕩,卻推說肉體的放蕩並不影響心中對上帝忠實。這種情形就像哥林多教會一樣,有些信徒利用「基督徒的自由」,去做自己愛做的事,但卻傷害了信仰的神聖和聖潔的意義。
第25節,可參考第19節所提起的信仰美德。作者傳出上帝的信息,要推雅推喇教會的信徒謹守原有的信仰美德,不要讓之失色。「直到我來」,這句話可說是啟示錄的思想中心-耶穌基督會一定會再臨。
第26至28節,這段很可能引用自詩篇第二篇8至9節的詩歌。在這三節經文中,啟示錄作者說在推雅推喇教會中,那些持守著信仰的信徒得到了上帝的應許,將會有下列幾項:
一是堅持忠實的信仰直到最後者,都將獲得「權柄」。
二是有「統治權」。這裡說「鐵杖」這個詞,原本是採用牧羊人手中的「杖」,因此可作「牧養」。指堅持美好信仰原則,對上帝絕對忠實者,才能擁有「牧養」羊群的機會。
三是賞賜「星辰」。啟示錄第廿二章16節,說耶穌基督就是「明亮的星辰」,是復活的主。這樣,作者說明堅持到底的忠心僕人(牧養者),將會得到耶穌基督所賞賜的復活生命,因為他將與耶穌基督合而為一。
7.第三章:
這章是第五至七封的信。第1至6節是寫給撒狄教會的信,也是第五封信,而第7至13節則是寫給非拉鐵非教會的書信,是第六封信,然後第14至22節是第七封信,是寫給老底嘉教會的。。
就像前面所讀的四封書信中所記載的一樣,每間教會都有美好的信仰見證之面,但也有軟弱的地方。在前面也提起過這七封書信中,有兩封書信是只有稱讚,沒有譴責,那就是士每拿教會和非拉鐵非教會。其它的書信都分別指出教會美好和軟弱的部分。
8.第三章1至6節:
這第五封信是寫給撒狄教會的書信。撒狄教會是誰開拓的?現在已經無法可考。這封信有個特色,沒有提起像士每拿、別迦摩等教會信徒所遇到的困難,就是來自外界的迫害,也沒有像以弗所教會與別迦摩教會所遇到「尼哥拉派」的思想影響。這樣看來,這間教會的際遇應該是最幸運的,但也可能就是因為這樣,這間教會似乎沒有甚麼朝氣、活力,在福音的事工上並沒有好的見證。
這封書信也是和前面的第一封寫給以弗所教會和第三封寫給別迦摩教會、第四封寫給推雅推喇的信相同,有稱讚,也有譴責的內容。這封也可說是在七封書信中語氣比較嚴厲的一封,因為在信的開始就說出該教會的問題,以為是活著的,實際上是死的。這就指出了撒狄教會的真正問題所在,表示欠缺信仰應該有的生命活力。
第1節,這是寫給「撒狄教會的天使」的信。
「撒狄」這個城市是位於推雅推喇城東南方大約五十公里遠的地方,有五條大道可通到這個城市,可見她是一個甚為發達的城市,工商業興盛,來往商賈甚多,特別是在主前第六世紀,堪稱為當時世界上忙碌的城市之一。該城以紡織業和染色工業興盛聞名於世,而農業的發展也相當發達,特別是在農田水利的灌溉工程之建設上甚為完整,再加上土地肥沃,因此農產豐富。人民敬拜「希伯利女神」(Cybele),但崇拜的儀式卻是相當淫亂。
該城主後第17年,因為受到地震幾乎摧毀了該城。後來,因為羅馬皇帝提庇留特別給與該城五年免稅賦,才使該城又再次重建恢復原有的繁榮。但淫亂的風氣早已經遠播,這就難怪在這封書信中會說撒狄教會乃是一間「死」的教會,可能與該教會有信徒受到淫亂事件的影響甚重,且是屢勸不聽有關。
這裡說上帝的「七個靈和七顆星」,這種描述可能是受到以賽亞書第十一章2節影響。在這裡的意思是指耶穌基督乃是被這「七個靈」充滿的見證者,凡是接受耶穌基督的人,都會得到復活的力量。作者約翰清楚地說撒狄教會外表上看來是活的,其實是「死」的,意思就是指該教會只是虛有其表,並沒有真實信仰的內涵。
第2節,「要醒過來」,要該教會的信徒「警醒」過來,因為那即將來臨的日子,就如同小偷來到一樣。「堅固你所剩下的一點點生機」,這是對那些在信仰上還沒有到完全「死」的信徒說的,這句話也說明了在撒狄教會中,確實還有些人是清醒的,對這些人還是有所期盼。「在我上帝眼前還不完全」,這句表示撒狄教會信徒應該還有機會悔改,要趕緊把握住最後機會。
第3節,這節可說寫給撒狄教會最重要的一節。提醒該教會信徒「要記住」、「要切實遵守」、「要悔改」,這些詞原文都是採用命令句型。意思就是沒有辯白的機會,也沒有妥協的空間,因為這是信仰的基本態度,一點也不能馬虎。而審判日子的來臨就會「像小偷一樣突然來到」,因此,才會強調「警醒」的重要性。啟示錄的作者除了在這裡明確指出,那時刻的來臨就如同「小偷」來到一般。
第4節,「還有些人把衣服保持得乾淨」,這裡的「還有些人」可對照第2節所提到的「剩下的一點點生機」,也因為有這些人才使撒狄教會還有一絲的希望。這裡用「把衣服保持得很乾淨」,這是與該城乃出名的衣料與染織城市有關。潔白衣服是進行染織工作的必要條件。如果有衣服污穢不潔淨,就無法作為染織的好材料。因此,「保持得很乾淨」,被作者引用來形容在信仰行為上有美好見證之意。這裡的「白袍」是在表示潔淨之意。再者,白色的袍也是當時羅馬皇帝打仗凱旋回來時穿著的禮服,且所有去迎接的元老院代表也都會和羅馬皇帝一樣穿著白袍,顯示高貴、尊榮,以及至高的榮譽之意。
第5節,「得勝者」不僅有穿上白袍的榮譽,而且還在「生命冊」上有名字。。
新約耶穌基督傳福音的時候,也引用了這種觀念,他勸門徒不要因為所行的醫病神蹟高興,而是要以名字記錄在天上來歡呼(參考路加福音十:20)。使徒保羅也引用了猶太人長久以來的「生命冊」觀念(參考腓立比書四:3),而啟示錄的作者則是多次提到「生命冊」上有名字者,才能獲救(參考啟示錄十三:、十七:8、二十:12、15、廿一:27)。
復活的耶穌基督要「公開承認」這些在名冊有名者,就是「屬於」上帝的子民,這樣的觀念也出現於耶穌基督的教導中(參考馬太福音十:32-33)。
第6節,再次強調要注意傾聽的重要性,因為這是上帝聖靈對「各教會所說的話」。
9.第三章7至13節:
這封是第六封信,是寫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信息。該教會和士每拿教會一樣,這兩間教會都是沒有被譴責的教會。原因是該教會信徒對上帝忠實,且有忍耐到底的信心,使上帝的使者相當感動。最特別的地方,乃是非拉鐵非教會的能力雖然弱小,但信心卻是相當堅強,這與其它教會比較來說,相當不一樣。
第7節,「非拉鐵非」這名字,希臘文的意思是「愛其兄弟者」。
這城大約是在主前140年,由別迦摩王阿他拉斯二世(Attalus II)非拉鐵非所建造的。它位於撒狄城的東南方,大約距離六十公里處。這個城市因處於地震帶,經常發生地震。在主後17年就曾因為大地震而全城遭到毀壞,但因為是羅馬帝國通往東方世界的主要交通要道,因此羅馬皇帝提庇留提供大筆經費援助,使得該城能再次重建,恢復往前盛況。該地盛產葡萄,商業發達,經濟相當繁榮。城裡有基督徒聚會,但人數不是很多,可是信徒的信仰素質甚高,沒有受到異端或是其它怪異的信仰謬論影響。這也是該教會被稱讚的主要原因。
第7節,對非拉鐵拉傳遞信息的是一位「神聖而信實、執掌著大衛的鑰匙」者。這「神聖而信實」形容詞再次出現於第六章10節。聖經中經常用「神聖」來形容上帝。另一方面,「神聖」也用來形容屬於上帝的一切,包括人、事、物等等都是。而「信實」這詞是指上帝對人類的愛是可靠、永不改變的。
「大衛的鑰匙、開了門沒有人能關、關了門就沒有人能開」,這句話是取自以賽亞書第廿二章22節。先知以賽亞預言揀選新的僕人以利亞敬,掌握著大權。啟示錄引用這句話,用來形容耶穌基督就是上帝差派的僕人,他代表著上帝的大權,他所決定的事,等於是上帝所做的決定一樣具有權威(參考約伯記十二:14)。他就像是上帝國的掌門者,他決定誰可以進入「門」內,誰被拒於門外(參考馬太福音七:21-23、廿五:11-12)。
第8節,這一節說出非拉鐵非教會之所以會被稱讚的原因。一是該教會雖然能力薄弱,但卻堅守對上帝的忠心。二是遵行上帝的話語。三是對上帝一直是很忠誠的態度。為此,上帝「開了一個門」,給非拉鐵非教會一個很好的賞賜,就是可以進入上帝的救恩裡。
第9節,所謂「撒但的黨羽」,意思就是專門在破壞上帝福音的人。而「自稱是猶太人而其實不是猶太人的那些騙子」,表示他們口中雖然一再提起摩西法律、遵行上帝的教訓,其實他們並沒有如他們口中所說這樣做。這裡說要讓這些迫害基督徒的「假猶太人」來向真正的基督徒「下拜」。因為上帝疼惜遵行祂旨意的子民,會讓祂的子民顯現出榮耀(參考以賽亞書四十三:3-4)。
第10節,這裡第一次提到「患難臨到整個世界、全人類」,這表示上帝的審判將是全面性的發生。而遵行上帝旨意和教訓的非拉鐵非教會信徒,會受到上帝特別的庇護,讓忠心於上帝旨意的該教會信徒,能夠「忍耐到底」,直到世界的末了。
第11節,可參考第二章16節、第廿二章7節、12節、20節等,都一再提到耶穌基督就快要再臨。這點也是啟示錄這本經書的主題之一。
這裡所說的「快」,表示時間很短,不會等太久,馬上就會來臨。這樣的說詞對當時受迫害的基督徒來說,很有安慰、鼓舞的作用。「要持守」,意思是指「握緊不放」,也指不改變堅持所擁有的之意。「勝利的華冠」,是指那些在競賽場上奪得冠軍者所戴在頭上、用桂花編織而成冠冕。象徵著一種極高的榮譽,也是眾人所欣慕、稱頌的(參考提摩太後書四:7-8)。
第12節,「新耶路撒冷」,指新天新地來臨時,跟著來的「上帝之城」,表示上帝居住的地方(參考啟示錄廿一:1-2),但這「新耶路撒冷」和現在的耶路撒冷不同;因為新的耶路撒冷並不是人的手建造的有形建築物,而是直接從天上降下來的「聖城」(參考啟示錄廿一:22-27)。這是屬於上帝的城,有上帝的名刻在柱子上。「柱子」,表示重要的地位之意(參考加拉太書二:9)。
10.第三章14至22節:
這是最後寫給七間教會的最後一封信,也是第七封,是寫給老底嘉教會的信。這也是一封責備的信,因為老底嘉教會在上帝眼中,很像是一間很「沒有生命力」(不冷不熱)、且是「多麼悲慘可憐」的教會。「老底嘉教會」這名詞後來也變成一特有的意思,是在形容一間沒有活力的教會。或是說要形容一間教會沒有活動力,沒有任何事工可言時,就會說這是一間「老底嘉教會」。
第14節,「老底嘉」城,這是在主前第三世紀中葉,敘利亞王安提阿哥二世(261~246B.C)建造的,為的是要紀念他的妻子老底絲(Laodice),他特別將這個城市命名「老底嘉」。這座城位於萊卡斯(Lycus)河的附近,距離非拉鐵非東南方大約有六十五公里的地方,是個交通中心,也是一個商業城市,可說是小亞細亞最富裕的商業都會城市。素以紡織業聞名遐邇,特別是當地的毛料色澤烏黑光澤,羊毛地毯品質甚佳,也有醫學院,使得該城也同時是小亞細亞的醫療中心,醫療水準甚高,特別是眼藥膏遠近馳名。這城的猶太人甚多,大約有七千多男人。若是再加上婦女、小孩,猶太人的數目就更多出好幾倍了。因此,該城特別許可猶太人可以保有自己的猶太教信仰。
主後61年,該城因為受到強大地震摧毀,當時羅馬皇帝尼祿原本想要支助重建的經費,但該城的人民拒絕接受羅馬皇帝尼祿的好意,原因是該城因為商業興盛,經濟能力甚強,不過也有人認為那是和該城猶太人人數甚多有關。因猶太人幾乎都是經商,且在商業上控管經濟影響力甚大,這些猶太人對尼祿皇帝沒有好感,他們用拒絕接受補助這種方式來減少羅馬帝國政府對該城的干預。
老底嘉是和歌羅西、希拉坡里這兩城隔河相望,這三個城市剛好形成一個大的都會區域。這三間教會很有可能都是由以巴弗所創設的(參考歌羅西書四:12-13)。使徒保羅在寫給歌羅西教會的書信中,也交代要將該書信轉交給老底嘉教會信徒看,也同時要歌羅西教會信徒閱讀他寫給老底嘉教會的書信(參考歌羅西書四:16)。可惜的是,使徒保羅寫給老底嘉教會的書信,現在已經找不到。該教會的信徒都是在寧法這位姊妹的家聚會。目前該教會已不復存在,可能就是與該教會「不冷不熱」有關係吧。
這封信所提到的內容,都是責備的話,沒有任何稱讚的言詞,可說是七封信中,最嚴苛的一封,比起在前一講所提到寫給撒狄教會的書信還要嚴厲。這可能是和該教會的信徒因為生活太富裕而陷入墮落之中有關吧。
這節說見證老底嘉教會之敗壞者,乃是一位「阿們」、「忠實可靠」、上帝創造之根源者。所謂「阿們」,意思是指心中所想的都是「真實的」。
「上帝創造之根源」,這句話可參考約翰福音第一章1至4節;歌羅西書第一章15至17節;希伯來書第一章2節等,這些經文都說明了耶穌基督就是一切生命的根本。離開了耶穌基督,人的生命就會枯萎、死去。
第15至16節,「不冷不熱」,這是指老底嘉教會呈現出來的信仰狀態。這種態度的特徵就是認為信仰並不是他們生命最重要的事,可有可無,好像是生命中的身外之物,不一定要擁有。再者,作者用「不冷不熱」這個形容詞來描述,很可能是與當地的地理環境有關;就是在老底嘉城鄰近有溫泉,這些溫泉的水流經一片廣大平原之後來到老底嘉城時,已經不像剛湧冒出來的溫泉水那樣熱騰騰的,而是溫溫的。而繼續下去流到歌羅西城時,原本熱騰騰的溫泉水,已經變成了冷泉水。因此在當地流行著一句話:「熱溫泉有療效作用,冷泉水使人精神抖擻,唯有溫溫的泉水,使人倒盡胃口。」這句話剛好反應出這節所說的「我倒願意你或冷或熱」之意。因為無論是熱或是冰冷的溫泉水,都是對身體有療效與提神作用。只有不冷不熱的溫泉才會使人沒有甚麼感覺,對身體的健康也沒有什麼幫助。
這裡說要從口中將老底嘉教會「吐出」來,是由於溫泉的水硫磺味道濃厚、水質混濁,無法喝下口,因此,當地的人喜歡用之來作為催吐劑之用。因此在第16節作者特別強調說要把這間「不冷不熱」的老底嘉教會「吐」出去,意思就是放棄,不再珍惜,也可以表示厭惡之意。
第17節,「富足寬裕、毫無缺乏」,剛好與「貧窮、失明、又赤身露體」呈現明顯對比。將這節對照士每拿教會的「患難和貧窮」剛好是相反;在士每拿教會,信徒因為遇到迫害而成為「患難和貧窮」的狀態,但在審判者上帝的眼中卻是「富足的」(參考二:9)。但在老底嘉教會,表面上看起來是「富足寬裕、毫無缺乏」,其實,這只是好看而已,並沒有實質的內涵可言。因此作者說在審判者上帝的眼中,該教會是「貧窮、失明,又赤身露體」。這也說出老底嘉教會的信徒確實很有錢,但卻沒有真實的信仰。
「失明」,原來老底嘉城是個醫藥很發達的城市,它的特色就是眼藥水很出名。原本眼藥水是要幫助人眼睛明亮的,但現在卻是失明的,這表示該教會的信徒已經被世上的物慾給迷惑了心靈,離開了信仰的道路,或是對信仰的熱心、堅持已經消失了。
而「赤身露體」,這個詞原本的意思是指「羞恥」(參考創世記二:25)。在這裡表示該教會已經到了令人看到就會感到羞恥、作嘔的悽慘樣式。
第18節,老底嘉城最著名的三件物品:一是錢財(擁有銀行業,表示經濟活動力甚強)。二是紡織業興盛,因為該城出產羊毛,且在染織業上很興盛。三是醫藥聞名,特別是眼藥膏,以及胃藥。
這裡「買」字,意思是指「獲得」。「買精鍊的金子」,是指經過如同火一再地提煉之後的金子,很純、精緻、美麗、亮晶晶的樣子。信仰應該就是要有這樣的內涵,而這才是老底嘉教會信徒該追求獲取的。
「買白袍穿上」,可參考第三章5節給撒狄的信中提起的「白袍」。在老底嘉城最出名的羊毛產品,就是黑色羊毛織品。而在這裡卻說是「白袍」,剛好與老底嘉城出產的「黑色羊毛」成強烈的對比。意思是指可以放棄老底嘉城最出名的產物,改用真實、聖潔羊毛所織成的「白袍」披在身上,以顯示生命的尊貴、純潔、無瑕疵。這樣就可遮蓋他們在信仰如同「赤身露體」。因為只有心中純潔的人才能面對上帝(參考馬太福音五:8,約翰福音四:23-24)。
「買眼藥擦你的眼睛」,前面已經提過老底嘉城是當時小亞細亞地帶聞名的醫藥城市,特別是該城以出產的眼藥膏最為聞名。但一個人生命中最可悲的是「心盲」導致人看不到真理,也看不到上帝的救恩(參考約翰福音九:39,另外參考以賽亞書六:9-10)。這裡在告訴老底嘉教會需要真理的信息,好使他們的心靈獲得飽足與甦醒(參考以賽亞書五十五:1-3)。
第19節,這節引用自箴言第三章12節,上帝管教祂所愛的子民。這裡說上帝的責備、管教有兩點:其一是勉勵老底嘉教會「要熱心」。這是對老底嘉教會信徒的「不冷不熱」之信仰所提出的呼籲。其二是他們「要悔改」。這也是在寫給七間教會中第五次提到,是針對五間被責備的教會所說的(參考二:5、16、21、三:3)。悔改,這也是整本聖經最中心的信息(參考路加福音五:31-32),也只有真實的悔改,才能改變上帝原本要懲罰人類的計畫。
第20節,這是對老底嘉教會溫柔的呼籲,表示審判的主尚且對該教會存著希望,若是該教會信徒能悔改,全能的主甚為期盼能與該教會信徒一起分享拯救的愛。
啟示錄的作者在這裡強調一個重要的認識:就是「聽見」上帝的聲音而知道悔改的人,就有機會得到上帝所給予的特權,享受同桌共席的喜樂,並且還可以享有天上的寶座,這是上帝極大恩典。但相對的是心硬、不悔改的人,永遠聽不到救主的聲音。即使救主已經「站在門外敲門」,裡面還是聽不見,獲救的機會也會因此而失去。
第21節,坐在「寶座」上,這是指極大的榮譽(參考廿二:3),因為這是屬於上帝國寶座,同坐在這寶座者,也就擁有「審判」的權柄,這權柄乃是一種「特權」。啟示錄作者一再提出這樣的觀念(參考一:9、五:10、二十:6、廿二:5)。這裡的「得勝」一詞,是指勝過這個世界之意,也是指勝過這個世界的死亡、苦難之意(參考約翰福音十六:33,另外參考約翰一書五:4)。
第22節,每封信的最後結語都是相同,都是同樣用「聖靈向各教會所說的話」這句子。所謂「向各教會」,就是指這些信雖然都是寫給特定教會收看,但也同時是要給所有屬於基督教會的信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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