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441期

認識 阿摩司書這本經書
關於先知阿摩司和他的時代背景
阿摩司書一開始就提供給一個很明確的歷史背景:「在烏西雅作猶大王,約華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二世作以色列王期間,大地震前兩年。」(一:1)簡單的一段句子,除了「大地震前兩年」沒有詳確的資料可尋外,南、北二國王朝的時代是相當清楚的。
烏西雅作南國猶大的王,這是在主前792至740年之間。而耶羅波安二世執政北國以色列的王位期間,是在主前793至753年。而先知阿摩司則是大約在主前760至750年這段時期,他受到呼召出來傳達上帝的信息。
先知阿摩司是南國猶大的「提哥亞」人,那是位於伯利恆以南約十公里,距離耶路撒冷大約有十八公里遠的一個小村落。他「是個牧羊人,也是看管桑樹的農夫」(參考七:14),但卻被上帝呼召向北國以色列傳上帝的信息,這一點也是比較特殊的地方。
他被上帝呼召出來傳信息時,北國以色列正好是耶羅波安二世執政統治。他可說是北國獨立建國以來,最有成就的一位國王。在他執政之下,國勢的興盛遠遠超乎北國以色列建國之後的任何國王。論經濟,呈現出來的是一片繁榮的景象;論軍事,列王紀的作者有這樣描述說:
「他收復了所有屬於以色列的領土,從北方的哈馬隘口直到南方的死海。」
「耶羅波安二世其他的事蹟,他在戰場上的英勇以及怎樣收復大馬士革和哈 馬、重歸以色列版圖等,一一記載在以色列列王史上。」(列王紀下十四:25、28)
這就可看出耶羅波安二世的英勇,和他在軍事上的成就。同樣的,一個國王能夠在經濟上、軍事上有這樣的成就,必須有相當靈活的政治手段,以及優秀的統馭能力,否則單單是要指揮軍團出兵他國,就很可能會引發政敵覬覦權位,造成軍事政變,或是國內的不安。再者,若是軍事、國防不足,也很容易引起鄰近國家的圍剿。
先知以「是否遵行上帝的話」看社會
但是,同樣是列王紀作者,在記載耶羅波安二世的成就之時,也記了這樣的一筆說:
「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在位的第十五年,約華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二世作以色列王;他在撒馬利亞統治了四十一年。他做了上主看為邪惡的事,仿效他先祖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壞榜樣,領以色列人犯罪。」(列王紀下十四:23-24)
為甚麼會有「做了上主看為邪惡的事」、「領以色列人犯罪」?這確實跟他在經濟、軍事、政治上的成就有很大的差距。其實這就是先知文獻中最寶貴的地方,因為先知是上帝揀選的僕人,他們看一個民族、社會,或是國家的優劣,並不是從經濟、政治、軍事的強弱來看,而是從信仰的角度在衡量、評鑑。對於沒有遵行上帝話語的,即使整個國家、社會相當繁榮富裕,也不會是上帝所賜福,這種景象很快就會消失,甚至嚴重者還會帶來上帝嚴厲的懲罰。因為沒有遵行上帝的話,人民就會亂紀,各種敗壞的行為會接連不斷。但一般人都會喜歡從經濟、軍事、政治等方面看一國家、社會的未來。北國以色列人民就是個典型例子,他們在耶羅波安二世的治理之下,國家呈現出一片繁榮景象,都認為那是上帝賜福,必定會長治久安,且會成為迦南地的霸權。甚至迦特‧希弗人亞米太的兒子先知拿單也這樣預言,認為耶羅波安的出現,是上帝要藉著他來幫助北國以色列人民(參考列王紀下十四:25-26)。
但先知阿摩司卻從當時北國以色列社會的敗壞,看到上帝的憤怒很快就會臨到,除非以色列人民真正的回來尋找上帝,否則嚴厲的懲罰絕對躲不掉。先知阿摩司很清楚地指出北國以色列在耶羅波安二世統治之下,敗壞的嚴重情況說要上帝不憤怒也難。先知阿摩司說:

「他們貪圖錢財,販賣老實人,把無法還債的窮人以一雙涼鞋的價錢賣給人作奴隸。他們踐踏貧民,推開路上的窮人。父子去跟同一個神廟娼妓睡覺,污辱了我的聖名。他們竟敢在祭壇旁邊,用窮人抵押給他們的衣服做床單;他們竟敢在上帝的殿宇裡,拿剝削窮人的錢買酒喝。」(二:6-8)
「那些人在他們的宮裡堆滿了搶劫和剝削來的財富;他們不懂得甚麼是公平交易。」(三:10)
「撒馬利亞的婦女啊,要聽我的話!你們胖得像巴珊的母牛。你們欺負弱者,壓迫窮人,支使丈夫倒酒給你們喝!」(四:1)
「你們這些人恨惡人家在法庭上主持公道,公正無私。你們欺壓窮人,搶奪他們的口糧;所以你們絕不能住在自己用石頭建造的樓房,也不能喝自己美好的葡萄園所釀製的酒。你們罪惡深重,罪案纍纍。你們壓迫好人,接受賄賂,在法庭上阻止窮人得到公平的裁判。在這邪惡的時代,難怪聰明人都不講話了!」(五:10-13)
「你們這些人睡在象牙的床上,靠在安樂椅上享福,吃嫩牛和肥羊的筵席。你們唱新編的歌,用豎琴伴奏,像大衛一樣。你們喝一碗碗的美酒,擦最上等的香水,卻不為以色列的沒落而悲傷。」(六:4-6)
「亞瑪謝向阿摩司說:『先知啊,你已經講夠了。你還是回到猶大去說教,讓他們供養你吧!伯特利是宮廷聖殿,是國家禮拜的中心,不准你再在這裡說教。』」(七:12-13)
「你們這些人欺壓貧困,剝削窮苦,你們聽吧!你們自己說:『神聖的節日快點過去吧!好讓我們去賣穀物。安息日快點結束吧!好讓我們去做生意。我們可以抬高物價,用假法碼和小升斗欺騙顧客了。我們可以用高價賣出劣等的麥子,我們要找個無法還債的窮人,用一雙涼鞋的價錢把他買下來作奴隸。』」(八:4-6)
看,從上述的經文就可以明白北國以色列雖然在經濟上非常富裕,但從官員到一般人民都是存著貪婪的心,且嚴重的情況遠勝過以前的任何世代。特別是有錢、有地位的人,不但沒有存憐憫的心對待自己貧困的同胞,還用更嚴苛的手段欺負、搾壓他們,甚至是用一雙鞋子的價錢,就將因貧窮來賣身的同胞給買了去當奴隸,而且在法庭中不但沒有保護這些弱勢者,反而是變本加厲地冤屈他們。更嚴重的是,連伯特利的祭司亞瑪謝也出來阻擋先知阿摩司傳達上帝的信息。一個社會如果富足到連上帝的話都不甩,甚至拒絕聽從的時候,那才是真正的危險訊號。這也就是為甚麼後來先知阿摩司傳出上帝的信息說:
「時候已經到了,我要使以色列遍地饑荒。他們飢餓,並不是沒有餅吃;他們乾渴,並不是沒有水喝。他們飢渴是因為聽不到上主的話。這是我-至高的上主說的。從南到北,從東到西,他們要到處尋找上主的信息,可是都找不到。」(八:11-12)
在先知阿摩司的看法裡,若是沒有上帝的賜福、看顧,所有的強大的經濟成就、軍事武力、政治勢等等都將很快成為泡沫,化為烏有。從這裡也可以了解到,整本聖經的作者就是在見證一點:「人的生存不僅是靠食物,而是靠上主所說的每一句話。」(申命記八:3b)
先知阿摩司信息的特色
先知阿摩司雖然是被列為「十二小先知」中的一位,但是,他的信息卻是相當令人震撼的,因為他提出的信息跟以往以色列人民所認知的不同。例如:
一、他是首先重新解釋「上主日子」之意義的先知,並且告知以色列人民期盼這日子來臨是等於期盼災難降臨一樣。
以色列人民過去期盼的「上主的日子」,是個榮耀、得勝的日子。傳統上他們認為「那日子來臨」時,就是萬國萬民都將歸順到以色列的管裡之下。但是,先知阿摩司卻警告他們說,除非是悔改,否則無論到哪裡去,都躲不開上帝在「那日子」來臨時,對以色列人民的懲罰。他告訴民眾,期盼這樣的日子的來臨,只會遇到災難,而且痛苦就像魚被魚鉤鉤住一樣面臨死亡(參考阿摩司書四:2)。他進一步提出警告說:
「等候上主的日子來臨的人哪,你們慘啦!上主的日子對你們有甚麼好處呢?上主的日子對你們只是黑暗,不是光明。那日子來臨的時候,你們無處可逃,好比一個人剛躲過了獅子,又碰到了熊!又好比一個人回到了家裡,筋疲力盡,把手靠在牆上,又被牆上的蛇咬了一口!上主的日子將帶來黑暗,不是光明;那是倒霉的日子,沒有一點希望。」(五:18-20)
先知阿摩司是把傳統以色列人民所期盼的歡喜日子,重新定義,他說那日子正是災難臨到的時刻。原因是人不應該一面作惡,一面還在期待更多的賜福,這是絕對不可能實現的事。
二、在他的信息中相當突顯的一點,就是信仰必須與社會生活緊密結合在一起。
這也就是說,一個人的心中是否真的有上帝,就是先從他怎樣過社會倫理道德的生活來看,如果一個人在倫理道德生活上墮落,卻口口聲聲說他信上帝,也去參加敬拜,那等於是撒謊,也是藐視上帝的尊嚴一樣。先知阿摩司就是用很強悍的語調批判那些在社會道德生活上墮落的人,認為他們的心靈已經是麻木到根本體會不出上帝的憤怒即將來臨。
因此,在他的信息中,很明顯的可以看出他相當強調:富人有使命去關心貧困、窮乏人的需要,而有權勢的人就必須照顧弱小、軟弱無力的人。他傳出的信息中,一再譴責那些為富不仁的人,以及那些收受賄賂而手中卻握司法大權的審判官。他們因為欺詐、收受賄賂所累積起來的財富,只會加速社會的敗壞,甚至為國家、社會帶來滅亡的結果。其實,就在他傳遞信息之後,沒有多久,主前721年,北國以色列就被亞述帝國給消滅,人民被擄到亞述去當奴隸了(參考列王紀下十七:1-6)。
三、先知阿摩司的信息特別強調實踐社會公義遠勝過獻祭,為那些受冤屈的人伸冤,比在聖殿裡唱好聽頌讚的詩歌更重要。
先知阿摩司指出當時北國以色列充斥著不公平的景象,許多有權勢的人奉獻貴重的牲祭,但他們的奉獻卻是從貧困的窮乏人中剝削得到的。因此,不論他們所獻上的牲祭是多麼地貴重,對上帝來說都是一種羞辱,只會讓上帝感到羞恥,污穢了上帝神聖的名。他傳出上帝的信息這樣說:

「我討厭你們的節期,受不了你們的盛會!我不接受你們的燒化祭和素祭,也不希罕你們獻上肥牲畜作平安祭。我不喜歡你們那鬧哄哄的歌聲,也不愛聽你們彈奏的樂曲。其實,你們應該像江水滾滾湧流,不屈不撓地伸張正義!像溪水川流不息,始終不懈地主持公道!」(五:21-24)
這段話可以說是阿摩司書最重要的一段經文,也是此書的中心信息。
四、先知阿摩司是最先提出:耶和華上帝不僅僅是以色列人民的上帝,也是所有族群的上帝,祂管理萬族萬民,是個無所不在的上帝。
這點從在這本經書的開頭就可清楚看到,先知阿摩司就先對以色列四圍的民族、國家提出上帝審判的信息,所述說的方式都和對以色列人民所提出的控訴一樣,例如:
「大馬士革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一:3)
「迦薩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一:6)
「泰爾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一:9)
「以東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一:11)
「亞捫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一:13)
「摩押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二:1)
「猶大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二:4)
「以色列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二:6)
緊接著這個思想發展出來的,就是上帝乃是個無所不在的上帝。這一點在先知文獻中表現得相當清楚,而先知阿摩司則是將此種信息傳達得最具體;他說不論以色列人民躲到哪兒去,上帝都會把他們一個不漏地找出來,跟他們算帳。即使是上高山,或下到海底、陰間去,都逃不出上帝的掌握(參考九:1-4)。
這很清楚在說明以色列人民和其他族群之間並沒有甚麼特別,上帝不會因為以色列民族是祂的選民,與祂立有「生命之約」,對他們就比較特別。相反的,因為是選民的緣故,他們應該表現得更好才對。很可惜的是,他們沒有這樣做。因此,先知阿摩司就傳出上帝的信息說:「在全世界那麼多國家中,我選上了你們,你們還犯了那麼多的罪;正因為這緣故,我一定要懲罰。」(三:2,可對照中文《和合本》的譯文:「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
先知阿摩司可說是第一位將宗教信仰和民族主義的優越感分開的先知,也是第一位公開談論國家大事的先知。他不認為上帝只照顧以色列人民,即使他們的祖先和耶和華上帝之間有立過「生命之約」。但是,上帝也關心其他們的民族,正像上帝關心以色列民族一樣。換句話說,上帝所關心的,是所有的民族,不會只單單賜福以色列民族而已。可是,就是因為以色列民族的祖先與上帝立過「生命之約」,而這代的以色列人民卻將這「生命之約」給忘掉了。因此,他們將加倍受到懲罰,因為上帝不能接受以色列人民如此輕視「生命之約」。
是一本反省咱台灣社會最好的信仰經書
像他這樣的先知,不論在哪一個時代,都會感到孤獨,因為他的言論與當時社會的價值觀差距過大。而且在社會道德生活上要求甚嚴,使當時的人甚難接受。可是他對世界的影響卻是極為深遠,主要原因是他對當時北國以色列社會的生活型態的觀察相當入微,可說幾乎是無微不至,連女人「擦最上等的香水」他都聞得出來!這對今天的傳道者來說,是很值得學習的功課,就是傳道者必須注意社會的現象,從其中看出上帝的信息。
另外一點,他的信息針對那些達官顯要毫不留情,因為他不是在講自己喜歡的話,而是忠實地將上帝的信息傳達出來,這一點更是今天所有傳道者最該學習的忠僕態度。
再者,對於今天的基督徒,先知阿摩司的信息實在是太重要的了,因為他告訴我們,必須將信仰實踐在社會生活上,否則敬拜方式即使再美,奉獻的金額很多,也是枉然,因為上帝對這些都沒有興趣。上帝所關心的是整個社會倫理生活秩序的建立,特別是對那些貧困的人的關懷,乃是基督徒的社會責任。特別是在今天台灣社會中,一再貪婪地在追求經濟發展,卻對貧困的原住民、農工族群們之疏忽,就如同看見耶羅波安二世統治下的北國以色列的翻版,而先知阿摩司所傳遞的信息,也正是對現今台灣社會的提醒。
此書可分成下列段落
一、先知阿摩司受呼召及上帝對以色列鄰國的信息。第一章1節至二章5節。
二、上帝對以色列的審判。第二章6節至五章17節。
三、預言災難將會臨到以色列。第五章18節至六章14節。
四、先知阿摩司看到的異象。第七章1節至九章15節。
阿摩司書第一至七章
1.第一章:
從第一章開始到第二章5節的這段經文,連續提到北國以色列鄰近的幾個國家和族群的問題,上帝發出怒吼的聲音,表示祂要審判敘利亞、非利士、泰爾、以東、亞捫、摩押,以及猶大等。而且都說他們「再三犯罪」表示上帝已經是忍無可忍,才決定要下手懲罰。
第1節,先知的作品開始都會有一個特點,是先介紹先知的背景。這裡說上帝啟示先知阿摩司的時間的是在「烏西雅作猶大王,約華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二世作以色列王期間」,烏西雅是在主前792至740年當猶大王。而北國以色列是在耶羅波安二世的時代,他是主前793年到753年主政的時代。先知阿摩司則是在主前760年至750年間,得到上帝啟示出來傳遞信息的時間,這時也是北國以色列的王耶羅波安的末期。這裡特別提到「大地震前兩年」,但並不知道詳細時間,只知道在烏西雅王治理的時代,曾發生過大地震(參考撒迦利亞書十四:5)。但聖經作者也喜歡用「大地震」來表示上帝的憤怒與懲罰(參考以賽亞書廿九:6,耶利米書十:10,阿摩司書八:8,那鴻書一:5),就像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也曾發生大地震(馬太福音廿七:51)。
這裡說先知阿摩司是「提哥亞」的牧羊人,這是位於耶路撒冷南部的一個小村落。羅波安王將該村落和其它鄰近幾個村落都改成為防衛耶路撒冷的防衛村鎮(參考歷代志下十一:6)。
第2節,這節是一首短詩,形容上帝發出「怒吼」的氣,這是懲罰的氣,結果「牧場的草枯乾;迦密山的青草變黃」。迦密山,這原本是相當肥沃的地區,也是北國以色列最茂盛的地區,整片山坡地都種植著橄欖樹、葡萄樹,也是最適宜放牧羊群的地方,經常會被用來和巴珊、沙崙等地並列提起土地的肥沃、美麗(參考以賽亞書三十五:2,耶利米書五十:19)。但上帝的怒氣一出,連這美麗青翠的地方也將會變色走樣,一切都失去了生命現象。
第3至5節,這段經文是提到上帝要懲罰敘利亞,而「大馬士革」是該國首都,這國家長久以來都跟以色列國敵對。這裡說到大馬士革人「用殘酷的刑罰虐待基列人」。基列,這是位於加利利以東的以色列境內,與敘利亞隔鄰,土地非常肥沃,也因此常遭遇到鄰近國家的覬覦。先知以利沙就曾指出敘利亞會用殘酷手段對待以色列人民(參考列王紀下八:12)。因此,上帝要用「火燒哈薛王的王宮」,並且要「搗毀大馬士革的城門」,這句話很清楚表示上帝要毀滅敘利亞這個國家,果然在先知阿摩司說出預言之後約二十年,主前732年,這事成真了。那年亞述帝國皇帝提革拉‧比列色進兵大馬士革,「把利汛王殺了,並且把人民擄到吉珥」(參考列王紀下十六:9)。
「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這句話,一直出現在這章的每個段落經文的起頭,表示上帝是忍無可忍才會施行懲罰。再者,這「犯罪」一詞,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背逆」,指違背上帝的教訓、旨意。
第6至8節,這段經文是提到有關「非利士人」的問題,因為他們把擄來的鄰國人民販賣給以東人作奴隸。
這裡提到「迦薩」城,這是非利士人的五大城市之一。其他四個城市是:亞實基倫、亞實突、以革倫、迦特。而迦薩是這五個城市中最大的,也是販賣奴隸的中心。這裡說迦薩人「俘虜了鄰國的人民,賣給以東人作奴隸」,這在聖經時代雖然是很普遍的一種通例,但卻不是上帝所能接受的行為。因此,上帝決定要懲罰他們,方式是「火燒迦薩的城牆,摧毀它的宮殿」。接著在第8節提到「亞實突」、「亞實基倫」,和「以革倫」等三個城市,但卻沒有提到「迦特」城。
第9至10節,這兩節是關於「泰爾」這城的問題,他們同樣是把鄰近友邦的人民販賣給以東人作奴隸。
「泰爾」,是腓尼基人的主要城市,也是迦南人的後裔。這裡說「他們不遵守跟友邦簽訂的條約」,是因為在大衛王和所羅門王的時代,以及後來的亞哈王,他們都和以色列人民保持相當友好的關係(參考列王紀上五:1、12,列王紀上十六:31-32)。在聖經時代簽約都是以神明當見證者。這裡特別要強調說泰爾和以色列簽約,但卻沒有遵照所立的約,這表示他們根本不將上帝看在眼裡。因為他們看見以色列逐漸衰微下來,就背叛所簽訂的「約」,且將以色列人民賣到「以東」去作奴隸,他們的行為和非利士人相同,這是上帝所不允許的行為。因此,上帝的懲罰就是「摧毀」,使這種人民受到過去他們對待別人的方式所帶來的苦難。
第11至12節,這兩節提到「以東人」的問題,說他們用殘酷的手段對待孕婦。
「以東」,這族群是以掃的後裔(參考創世記三十六:1),跟以色列人民是同父異母兄弟,是很近的親族關係。聖經提起這兩個族群時常吵架,有如世仇一般彼此仇恨。從第9節可知道,以東人也參與販賣以色列人民為奴的事件。
不過這裡有個問題,因為在先知阿摩司時代,以東是屬於猶大統治區,不可能發生販賣奴隸,或是和以色列人民敵對的情況。因此,有些聖經學者認為這段經文有可能是後來在編輯聖經時附加上去的,背景是發生在主前586年時,當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摧毀南國猶大耶路撒冷時,猶大人民為了逃避戰禍從城裡逃出來,以東人不但沒有伸手援助,相反的是和巴比倫人站在一起欺侮從耶路撒冷城逃出來的猶大人民。先知俄巴底亞指出以東被懲罰的原因是他們就像強盜趁火搶劫一樣的壞(參考俄巴底亞書10-14節)。在詩篇第一三七篇7節也有記載這樣的事。這就是此節所提起的,說以東人「不仁不義,用刀劍迫害他們的親族以色列人」。
「提幔」城是以東國的首都,土地肥沃,人口多,是當時中東地區相當出名的經貿城市。而「波斯拉」,這城是以東的要寨,防禦的工事做得相當堅固。如果這個城市被「摧毀」了,也表示以東就失去了屏障,無法守住了。這也說明了只要是上帝出手打擊,即使有最堅固的城堡,也難擋上帝的憤怒。
第13至15節,這段經文提到「亞捫人」的問題。
「亞捫人」,他們和摩押人都是羅得和女兒亂倫生下來的後裔。說來,他們也是以色列人民的親族,但是,他們對待自己的親人卻是相當的殘忍。從士師的時代起,他們就一直與以色列人民敵對(參考士師記三:13、十:9、十一:4),曾被大衛王打敗而臣服(參考撒母耳記下十二:29)。但在所羅門王的時代恢復獨立的王國,與基列相比鄰,但時常入侵基列。
這裡提到亞捫人用殘忍的手段對待基列人,這種剖開「孕婦的肚子」,是一種斷絕他們子嗣的作法,因為這樣不但使孕婦喪失生命,她腹中的胎兒也會死去。
「拉巴」,這是亞捫的首都,即今日約旦的首府安曼。他們用殘酷的手段對待別人,自己要因此嚐到戰爭帶來的極大苦難,因為戰爭的慘狀會像「狂風暴雨」摧毀他們。在上帝憤怒的懲罰下,亞捫的「國王和官長都要流亡」,這和第5節、第二章3節所記載的相同,這些國家、族群的領導者都要被殺死。
2.第二章:
這章除了繼續提到摩押人和猶大人民外,最重要是提到有關北國以色列人民的問題。因為先知阿摩司被上帝呼召,主要的對象就是針對北國以色列,他們跟前面所提起的鄰近族群都一樣「再三犯罪」,甚至許多舉止都是表明他們的心中根本就沒有上帝。因此,上帝絕對不會袖手旁觀,一定會懲罰他們。
第1至3節,這段經文談到「摩押」這個族群的問題。
摩押人也是以色列人的親族,是羅得的後裔。以色列人民進入曠野後,就經常跟摩押人有衝突(參考民數記第廿一至廿五章)。這裡說摩押人「把以東國王的屍骨燒成灰燼」,意思是指他們對以東人的嚴密追殺是到連死者的墳墓都不放過。用現代人的說法,是指「鞭屍」。這不僅是件很缺德的事,在當時的人看來,遭到這樣際遇的死者,將永不得安寧。因為摩押人這種行徑被上帝看成是非常惡劣,因此先知阿摩司傳出上帝生氣的話語也特別的重,她說「摩押的首領」還有「官長」都將在戰爭中被殺死,這和亞捫人的下場相同
「加略」,這可能是摩押人的一個重要城鎮(參考耶利米書四十八:24),也有可能在阿摩司時代是摩押的首都,因此這裡說上帝要摧毀「加略的宮殿」。而上帝懲罰他們的方式是讓「摩押人一定在戰場上死亡」。
第4至5節,這段經文是關於南國「猶大」,而這也是先知阿摩司自己的國家。上帝要懲罰猶大的主要原因是他們背叛了上帝。這裡清楚說到猶大會被上帝懲罰,是因為他們「棄絕」上帝的「法律」,「不遵守」上帝的「誡命」,去信奉「假神」,導致「離開了正道」。這些所謂「法律」、「誡命」,都含有與上帝「立約」的意義。因此,這裡說「棄絕我的法律,不遵守我的誡命」,意思是指猶大人民忘了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忘了上帝的「約」,最具體的表現就是去拜虛假的偶像神明。整個先知運動中,就是以這個為主題,向以色列人民提出警告,要他們回到上帝的面前,承認耶和華上帝就是他們惟一的主,他們是上帝的子民,這也是以色列人民與上帝立約的基礎(參考利未記廿六:12,耶利米書三十:22,卅一:1,何西阿書二:23)。
從上述可看到上帝懲罰的方式,都是用「火燒」、「摧毀」。表示這些族群、人民,包括領導者在內,都不能倖免,沒有任何人能夠逃離。過去他們俘虜別人來當奴隸,現自己變成奴隸要去服侍別人。
從第6節開始,往後這本阿摩司書都是談到北國以色列的問題。
第6至8節,這裡提到的「以色列人」,指的是北國以色列人民。先知阿摩司在這裡提到以色列人民所犯嚴重的問題:
一、他們苛待貧窮人,把窮人變賣為奴隸,這種作為是很違反摩西法律的教訓。舊約聖經利未記第廿五章39至42節說,貧窮人可以把自己或自己的子女賣為奴隸,但到了禧年,也就是第七年,要讓這些人及他的兒女離開,回到自己的家族,到他祖先的土地去。但這裡卻說他們對待「老實」的貧窮人是,為了錢,竟然將那些已經窮得沒有錢的困苦人,用「一雙涼鞋的價錢」賣為奴隸,做出這樣殘忍的事,這是上帝所無法允許的事。
二、在信仰上犯了姦淫的行為,這是上帝所無法接受的事。這裡提到的「神廟娼妓」,是指迦南地的廟宇裡有妓女,與來參加慶典或平時祭祀的人苟合。因此這可能指的是:以色列人民在迦南地的敬拜行為中,也已經溶入了迦南地人民的淫亂行為,將娼妓引進敬拜的禮儀裡,這樣的行為在摩西的法律中是嚴厲禁止的(參考申命記廿三:17)。
三、這些有錢人是將貧窮人所抵押借錢的衣服拿去祭壇邊,提供給參與祭典者歡樂時踩踏之用。而且拿剝削窮人所得到的錢去敬拜上帝的地方喝酒作樂。這樣的行為很清楚地說明一件事:以色列人民的心中已經沒有上帝了,他們忘了上帝的救恩,也忘了他們曾經在埃及受苦的日子。
第9至10節,「亞摩利人」,這是指迦南地的族群。他們的體型高大、強壯,所以形容他們是有如「香柏樹」、「橡樹」,但上帝照樣徹底摧毀他們。當上帝把以色列人民從埃及領出來,在曠野中帶領了他們經過四十年時間,然後把迦南地人的土地「賜給」他們居住。簡單的幾句話,說出上帝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到曠野,直到進入迦南地。
第11至12節,這兩節是對照句;第11節說上帝為了要帶領以色列人民走正確的道路,從他們當中「揀選了先知」,也訓練青年人,使他們成為「離俗人」。所謂「離俗」,意思是「分別為聖」(參考民數記六:1-21)。但第12節說以色列人民卻是強迫這些許願當「離俗人」的青年喝酒。換句話說,自己墮落不打緊,還要強迫這些有心要改革社會的青年離棄上帝。而更不能原諒的是,以色列人民卻一再設法要阻止先知們講話。這才是整個以色列社會敗壞的主要因素,因為沒有先知的話,社會必定會亂,甚至滅亡,這正是阿摩司書最重要的信息。
第13至16節,上帝清楚表明要處罰以色列人民,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逃離上帝審判的手,即使是「賽跑健將」、「跑得最快的戰士」、「最勇敢的戰士」、「軍人」等都一樣,只能「倉皇逃命」。先知阿摩司描述北國以色列的遭遇正如一台「滿裝五穀的車子」碾過路的時候,發出「咯吱咯吱作響」的哀號聲,表示痛苦難當。
3.第三章:
這章先知阿摩司用一首詩歌描述上帝會懲罰北國以色列並不是沒有原因,而且都是證據確鑿。他讓撒馬利亞城裡的那些王公貴族知道,他們將會受到嚴厲的懲罰,過去偷來、剝削得到的都將化為烏有。其實先知阿摩司的用意是希望用這麼嚴厲聲調的呼籲,能喚醒北國以色列的領袖、貴族,以及人民,讓他們及時悔改,放棄所有的惡劣行徑,或許因此可以獲得上帝的赦免、寬恕。
第1至2節,這兩節經文很重要,這裡一開始就呼籲大家要注意聽上帝要告訴他們的話。然後說「在全世界那麼多國家中」,上帝只「選上」以色列民族作為的子民,但他們不但沒有感到榮耀,卻「還犯了那麼多罪」。這可看出先知阿摩司要強調的是:一個人或是一個民族、國家,若被上帝揀選,那是上帝特別的恩典,因此,就要負起更多的責任。注意這裡所用的「選上」一詞,意思就是指「曉得」(希伯來文的yoda),含有「約」的內容在裡面。換句話說,上帝和以色列民族之間有「立約」的關係。他們是非常清楚這「約」的內容,卻不遵守。
第3節,這節是這首詩的開始,描述上帝和以色列民族之間的關係,表明上帝和以色列民族之間有密切的「約」在。這節在表明先知阿摩司受呼召,並不是胡言亂語,是因為有確實的證據,上帝才會要他說出來。
第4至6節,這段詩歌都是在說明上帝要先知阿摩司傳講的話,都是有明確事實,否則先知阿摩司絕對不會、也不敢亂講。就像樹林裡的「少壯獅子」一樣,如果沒有捕抓到獵物,不會隨便出聲音。同樣的,「捕鳥機」必定有餌才能捕捉到食物;有戰爭的聲音才會使人心驚。
第7節,是回應第3節所說的,先知之所以成為先知,是因為上帝有「把計畫告訴他」,否則先知也傳不出甚麼信息。先知阿摩司用這句話在表明,如果不是上帝的呼召,他也傳不出甚麼信息來。
第8節,是一節相對照;前句用來描述人心的膽寒,後句描述即使先知對上帝的話感到害怕,也不敢不傳講,或是沒有任何力量能阻止上帝的話。也就是說,想要阻止上帝的話傳出來,那是枉然的舉動和想法。
第9節,「亞實突」,這是非利士人居住的五大城市之一,長久以來,非利士人一直是以色列人民最頭痛的對象,還曾在打仗時奪走了約櫃(參考撒母耳記上四:1-11)。現在上帝要這非利士人和埃及一起去看看北國以色列撒馬利亞城內發生的事。
第10至11節,這兩節是重要的此章經文的中心。說出以色列人民受到上帝懲罰的主要原因,因為「他們的宮裡堆滿了搶劫和剝削來的財富」,表示他們的財富是用不正當的手段得來的。這裡說「公平交易」的意思,是指用「誠實」約定所該得到的數量。第二章6節已經提起過他們就是用欺騙、剝削得到財富。因此現在上帝要藉著敵人的手來攻打他們,過來「洗劫他們的宮殿」,這樣他們從欺騙、剝削所得到的將會全部喪失。
第12節,先知阿摩司是個牧羊人,因此,他傳出的信息中,也常常運用牧羊人的經驗傳出上帝信息的意義。這節就是典型的例子,述說以色列人民將如同獅子吞食了羔羊,牧羊人就算去搶救,也只能取回「兩條羊腿或一截耳尖」而已。
第13至15節,這段經文連續出現含有「家」的字,包括第13節的「雅各的後代」,第15節的「避暑的別墅」、「避寒的暖閣」、「象牙裝飾的房屋」、「豪華的樓房」等,這些都是大族、強盛、富貴的記號。但也因為這些富貴的記號,上帝將根據這些記號一一審判他們所犯的罪惡。這裡提到「祭壇的四角」,這是聖殿中特別有的設施。讓那些被判死刑的犯人可以因為進入摸著祭壇的角而免於死刑罪,這是用來象徵上帝拯救的恩典記號(參考列王紀上一:50、二:28)。但是,當上帝發出烈怒的時,即使是北國以色列在伯特利的宮廷聖殿,這個國家禮拜中心(參考阿摩司書七:13)「祭壇的四角」也會被毀壞,表示不再有上帝的救贖恩典。
4.第四章:
這章經文不僅談到北國以色列人民一邊在伯特利敬拜上帝,另一方面也持續犯罪,這說明了連祭司都只知道看著人民獻祭奉獻,卻不知道阻止他們犯罪的行為,因此,上帝將不接納他們所獻的祭,相反的,是用更嚴厲的方式懲罰他們。
另一方面,這段經文特別提起撒馬利亞的婦女也是參與犯罪的共犯。因此,上帝也要懲罰她們。
第1至3節,這是一段很值得注意的經文;這裡提到「巴珊的母牛」;「巴珊」,是位於加利利海的東邊,有廣大的草原,因為土地肥沃,草原豐富,因此,「巴珊」這名字的意思就是指肥沃,連此地的牛、羊都成長得很肥壯。當時的人們最喜歡用「巴珊的母牛」這詞句來形容一個婦人的高貴、美麗、富有。現在先知阿摩司將之引用來形容這樣的婦人,是指她們乃是犯罪的背後黑手。因為她們的財富乃是從「欺負弱者,壓迫窮人」得來的,且是貪婪得無厭,過奢侈的生活。
「鈎子」,這是亞述人用鈎子鈎住戰俘的嘴唇或鼻子,拖著他們走(參考列王紀下十九:28,歷代志下三十三:11)。上帝說撒馬利亞的婦女將會如此被亞述人款待作為懲罰的方式,然後被丟棄到城外死去。
第4至5節,這兩節是反諷的說詞,先知阿摩司用這樣的語句在描述以色列人民犯罪的情形。看起來好像很敬虔的樣子,但實際上並不如此,雖然是「天天獻牲祭,每隔三天奉獻所得十分之一」,也是枉然,因為那都是虛偽的外表,並不真實。
「伯特利」,這是北國以色列宗教中心,在這裡有宏偉的聖殿可以媲美耶路撒冷的聖殿。
「吉甲」,是以色列人民紀念上帝奇妙恩典的一個宗教聖地。
第6至8節,從第6節到第11節,先知阿摩司用特殊的語句說出上帝對以色列人民,並不是在他們犯罪後就馬上懲罰,或發出怒氣,上帝確實是一直在期盼著以色列人民會知道悔改,歸向祂。但顯然地以色列人民是忘了上帝的話語,也不記得他們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了。因此先知阿摩司在這裡提出上帝將嚴厲懲罰他們,就是用饑荒、乾旱,而這是威脅到生命生存的災難,但是人心已惡劣到極點,甚至是麻木了。因此,即使是在嚴重饑荒、乾旱的情況下,人心還是僵硬、不悔改。
第9至11節,在這段經文中,先知阿摩司提出兩件歷史事件作為教材;一是出埃及的經驗,因為瘟疫一再出現,使埃及人的家禽、牲畜都相繼死亡(簪考出埃及記九:1-7)。先知阿摩司提出這個歷史事件,是要告訴以色列人民,當年因為瘟疫,使埃及人受難、痛苦,但卻保護了以色列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如今卻相反,當年降臨在埃及人身上的災難,將會臨到以色列人民中。
二是在第11節中所提起的事件--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毀滅的事件。這兩個城因為背棄上帝的教訓,墮落到連上帝的使者也要凌辱,結果上帝從天上降下大火燒毀了這兩個城市,只剩下羅得和他的兩個女兒逃離出來。
「可是你們仍然不歸向我」,這句話貫穿了整卷阿摩司書。先知阿摩司就是受差派來警告以色列人民的使者,他告訴以色列人民,要他們看見自己已經遠離上帝的教訓了。然而,先知阿摩司雖然是一再地苦勸以色列人民悔改,卻都沒有得到回應,這才是最令上帝生氣之處。
第12節,這裡雖然沒有提起上帝要怎樣處罰以色列人民,但是卻提醒以色列人民要準備好向上帝「交帳」。「交帳」的意思是指「面對上帝」。這表示上帝將要進行嚴厲的審判之意。
第13節,這是一首詩歌,從詩中看出先知阿摩司警告以色列人民,別以為上帝不可能做哪些事,上帝既然可以造山、造風,必定可以讓白晝轉變為黑夜,沒有任何事可以難倒上帝!很可能當時的以色列人民認為在耶羅波安二世的統治之下,國勢堅強、社會富裕、政治勢力堅定,因而他們認為:這樣堅強的國家,強悍的軍事武力,有誰能奈何得了以色列國呢?誰能摧毀它呢?先知阿摩司要表示的是:一旦惹上帝生氣,人無論擁有甚麼都沒有用。因為真正統治全世界的,是上帝。
5.第五章:
在先知阿摩司以前的世代,一般人民的信仰仍舊是停留在到敬拜的地方去燒香、獻祭,上帝就會賜福更多產物。國家的興盛,社會的繁榮,就是上帝的賜福。當上帝的日子來臨時,所有敵對以色列人民的族群都將被滅亡,因為上帝只喜歡祂的選民,會讓祂的選民更加豐富、有餘。這種信仰乃是迦南地人民信仰的特色,換句話說,以色列人民的耶和華宗教信仰已經被迦南地人民給同化了。如此以物質生活主導的信仰,正好與耶和華宗教信仰所要傳達的信息完全不同;因為耶和華宗教信仰告訴以色列人民,上帝是萬物的創造者,人活著就是要遵行祂的話語。這位創造萬物的上帝根本不需要人的獻祭給祂,也不需要人用各種祭典、敬拜禮儀來表明對祂的愛。這位上帝所要求人的,是去行公義,因為祂是慈悲、良善、公義的上帝。祂要人就照樣去行,這也就是先知阿摩司信息的主要內容。
從先知阿摩司的信息可看到,他一再傳出上帝生氣、譴責,因為以色列人民失去了公義的心,特別是對那些困苦的人民加倍欺壓,已經富有了,卻還持續貪婪,然後帶著從剝削得到的大筆財富到敬拜的地方做獻祭。但先知阿摩司很清楚地指出,上帝根本就不接受這種污穢行為所做的任何獻祭,甚至認為這樣的獻祭簡直就是在污穢上帝的聖潔。這章很清楚指出,上帝所喜愛的,就是祂的子民去行公義,比獻祭更重要。
第1節,先知阿摩司在這裡一開始就說要唱一首「輓歌」。所謂「輓歌」,這是以色列人在喪禮中為死者所唱的哀傷歌曲。這表示先知阿摩司預言以色列即將滅亡。
第2節,這裡用「處女」這詞,代表以色列人民,表示他們原本是滿有青春、活潑,正值花樣年齡的年輕人,應該是很有前途,且充滿理想未來的人,現在卻要像是夭折般的離開了人間,好像患了重病一樣,「再也站不起來」,而且「被摔在地上」,沒有人「扶她起來」。
再者,「處女」也代表著純潔,而上帝就是她(處女)的丈夫,與她有不可分離的「夫妻」關係。在此,跌倒表示她已經失去了純潔、貞潔的身體。
第3節,這節說出唱這首輓歌的原因,是上帝要用戰爭來懲罰以色列人民,而戰爭所帶來的結果,是以色列人民死傷慘重的情景,只有十分之一的人能活著回來。
第4至6節,這段是很重要的經文,先知阿摩司說出一個得救的希望,也是唯一的希望,就是回來尋找上帝。「尋找」這個字原來是指「倚靠」、「相信」的意思,也是指對上帝的呼聲有回應之意。類似這樣的呼聲也在先知以賽亞的信息中出現過(參考以賽亞書五十五:6-7)。尋找也是指回心轉意、悔改的意思,這也是整本聖經的中心信息。這裡提到「別是巴」,也提到「伯特利」和「吉甲」等三個地方,這都是以色列人民長久以來一直被認為是敬拜上帝的聖地。在先知阿摩司的時代,以色列人民喜歡到這些出名的宗教聖地去獻祭、敬拜上帝。但是,先知阿摩司讓以色列人民知道,敬拜上帝最重要的不是外表的禮儀。何況他們敬拜的行為已經加入了從當地人民學來的宗教淫亂行為,和他們早年漂流在曠野所學到的純潔敬拜很不一樣了。
第7節,這裡清楚指出以色列人民根本的問題,就是「歪曲正義,剝奪了人民的權利」。
第8至9節,是先知阿摩司的三首讚美詩歌之一,這首詩可以看出先知阿摩司提醒以色列人民,要他們記住上帝才是創造者。整個宇宙,包括人的生命在內,都是來自上帝。人如果背棄上帝,即使是建立了自己看為最為堅強的城堡,也是枉然,因為這一切都將在上帝的憤怒中化為烏有。
第10至13節,這段經文也是先知阿摩司這本作品中很重要的一段;提到當時的法庭,不但沒有替那些受冤屈者申冤,相反地,還是成為那些欺壓貧窮人的幫兇。法官沒有按公義審判、斷案,反而接受有錢人的賄賂,故意冤屈貧窮人,扭曲正直人的聲音。結果導致人民不再出聲,因為即使說了也是枉然。人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靜默不語。
注意第11節,先知阿摩司提到人從「欺壓窮人」、「搶奪」別人的財貨得來的,上帝將會摧毀這些不義之財。因此以色列人民雖然得到了這些,卻無法享受。因為這和上帝的教訓背道而馳。
第14至15節,這兩節與第10至13節是相對句;先知阿摩司用積極且明確的語句說出:上帝喜愛人能秉公行義,特別是在法庭上彰顯出上帝的公義。這樣比去宗教聖地獻祭,或是比在殿堂裡用繁縟的禮拜儀式敬奉上帝更實在。更重要的,這乃是尋求生存之道。因為如此善行,才能期盼仁慈的上帝拯救他們脫離苦難的來臨。
第16至17節,這兩節都在說明戰爭帶來的苦難,因為戰爭失敗,「街道上到處有號咷哀哭的聲音」,且因為幾乎每家都有人因戰爭失去生命,想要請人來「陪哭」也找不到。「農夫」原本應該在田裡工作的,現在也得放下農務,擔任「哭手」,難怪連「葡萄園裡只聽到哀哭的哀聲」。先知阿摩司警告這樣的事一定會發生。
第18至20節,這是先知阿摩司最突出的信息。原本以色列人民在期盼「耶和華的日子」,是個極為榮耀的日子,他們一直在期盼這樣的日子來到。但是先知阿摩司卻說,這日子是會來到,但是卻和他們所在期盼的不一樣。他重新解釋說,等待這個日子來臨,等於是等待一個苦難的日子一樣,因為那是個「悽慘」的日子,「不是光明」,且連逃難、躲藏的地方也沒有。更慘的是,沒有人能夠逃離這個災難,因為災難接二連三,「剛躲過了獅子,又碰到了熊!又好比一個人回到了家裡,筋疲力盡,把手靠在牆上,又被牆上的蛇咬了一口」,這兩句話是流行於以色列人民的俚語,說明禍不單行,連續接踵而來。
第21至24節,可以說是阿摩司書最重要的一段經文。這段經文說出上帝真正喜愛人做的事是甚麼。不是獻祭,也不是看起來非常嚴謹又盛大的敬拜祭典,甚至美妙的讚美歌聲都令上帝感到厭惡,因為上帝不喜歡這些空虛的假象。祂所要求的只有一點:實實在在地實行上帝的公義。
第21節的「不接受」這詞,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指「不嗅」。本來獻燒化祭時,香氣會上升,他們認為上帝會喜歡
聞這樣的香氣,祝福給獻祭的人。但是,現在先知阿摩司說,上帝是連嗅都拒絕了,因為那從詐欺、貪婪得來的錢財所奉獻的祭物,已經變成惡臭味道。
第24節,這節是此章經文最重要的一節,這節說出生命的主上帝所期盼於人的是甚麼。這節說出為甚麼上帝不喜歡以色列人民歌頌的聲音,也不悅納他們獻祭的香味,原因就是他們並沒有按照上帝的旨意、教訓去行公義的事。尤其是在法庭中沒有以正確的法律替受冤屈的人申冤,反而是加重了那些受到迫害者的痛苦。先知阿摩司傳出上帝的話語中,很清楚地說明,上帝只喜愛他們在生活中用堅定的信仰力量,「伸張正義」,「主持公道」。
第25至27節,這段經文再次提起在曠野流浪「四十年間」的經歷(參考二:10),那時以色列人民連吃的、喝的都沒有,更談不上所謂「獻牲祭或供物」給上帝,但上帝還是對以色列人民疼愛有加。可是當他們一進入迦南地之後,就學習迦南人拜偶像;甚至為了討好亞述皇帝,還去學習拜他們的「撒固王神」和「迦溫星神」這是亞述人所敬拜的神明,以色列人以為這樣就可以保護他們的安全(參考列王紀下十六:10-18),忘記真正可以使他們的生命獲得保障的,是帶領他們出埃及的全能上帝。既然他們離棄了這位全能者,最後只有淪落為他國奴隸。
6.第六章:
在先知阿摩司的作品中,可看到他非常重視一點,就是信仰不是用祭典、儀式、獻祭表現出來的,信仰是從生活中具體呈現出來的。如果沒有將信仰真實地用在生活中,即使是用非常嚴肅的祭典、禮儀獻上牲祭,也是枉然,因為這不是上帝所喜愛的。對公義的上帝而言,用欺壓貧窮人得來的財富來獻祭,簡直就是在污穢上帝的神聖和救贖的恩典。
聖經作者最喜歡提及的一個事件,就是出埃及進入曠野的經歷。對以色列人民來說,這是代代子孫無法忘記的生命故事。他們很清楚在出埃及進入曠野四十年期間,經歷過沒有水、食物的苦難,也曾面臨敵人追兵的打擊,但是上帝的手扶持他們,帶領他們走過那段艱辛的日子和旅途。在曠野那段日子,連水、食物都沒有的時候,怎能獻祭呢?能用甚麼禮物獻給上帝表示感恩呢?沒有!他們唯一有的,就是聽從上帝吩咐的話,也因為這樣,他們才能平安地度過那段艱辛的日子和路途。
第1節,聖經作者喜歡用「錫安」代表指耶路撒冷,而先知阿摩司現在是針對北國的以色列傳達上帝的信息。因此,這節用「錫安」,應該是指「撒馬利亞」說的。先知阿摩司向撒馬利亞城內的居民提出警告,別以為自己有甚麼高尚可言。
第2至3節,這節先知阿摩司提出三個過去甚為繁榮的城市,包括有「甲尼城」這位於敘利亞北部的兩河流域之間的大城,還有「哈馬市」,這是先知阿摩司時代敘利亞的首都。第三個是「非利士人的迦特城」等,這些城市不論面積、人口,特別是經濟活動力都遠勝過撒馬利亞,但還是一樣被消滅了。如果連大城市都不保,比這些大城更小的撒馬利亞,又怎能保得住?不知道警醒,還繼續沉淪在那些違反社會紀律的行為,只會加速滅亡而已。
第4至7節,這段經文提到北國以色列會滅亡的原因,就像前面所提起過的,他們用欺壓、剝削所得到的財富,過著極為奢華的物質生活,包括「睡在象牙的床上」、「吃嫩牛和肥羊的筵席」,以及「擦最上等的香水」等等,結果只會為他們帶來國家滅亡,人民被擄去當奴隸而已。
注意第6節提到「擦最上等的香水」,原本是指用最好的油提煉出來的。而依照規定,這種特別提煉的油只能在聖殿作為敬拜上帝之用,不能和一般生活所使用的油混在一起,或是用在個人的身上(參考出埃及記三十:32-33),現在他們是富裕到囂張的心態,拿要獻給上帝最高級、最好的香油(水)塗抹在自己身上,顯示出他們是富裕到把自己看為如同上帝一樣重要。
第8節,這節指出上帝要審判這些驕傲的子民,方式就是將他們交給「他們的敵人」。這裡的「驕傲」,是指他們在政治、軍事、經濟上雖有成就,卻在信仰生活上墮落,甚至嚴重到忘記了上帝。而「討厭」,是指他們用詐壓貧窮人所得到的財富,過著奢侈、淫亂、敗壞道德紀律的社會生活。
第9至10節,很清楚地說到上帝憤怒的災難臨到時,以色列人民將會遇到的慘狀。在第五章3節曾提到戰爭的結果,以色列人民「派出一千名士兵的,只有一百名活著回來,派出一百名的,只有十名回來」。可是現在更嚴重了,連剩下的「這十個人也都要死亡」,原因就是上帝的懲罰除了戰爭之外,緊接著戰爭而來的還有如第四章10節所說的「瘟疫」。
「不可提上主的名」,這句話的意思提上帝的名字,就表示有上帝同在之意。現在這裡說「不可提上主的名」,意思是指這樣上帝就會出現在他們面前,導致死亡的人更多,因為上帝的怒火正旺。
第11節,先知阿摩司指出上帝將藉著敵人用凶猛的力量攻擊北國以色列,繁榮的城市將成為「廢墟」,而這是他們偏離上帝的道所帶來的後果。
第12節,這節是有押韻的句子;馬當然不能「在懸崖奔跑」,牛也不能在「海中耕田」,這是反問他們怎麼連這樣簡單、明白的事都會搞不清楚?為何「把公平變為毒藥,把正義變成苦藥」呢?換句話說,公平、正義是一個人生存最基本的需求,如果一個社會沒有公義,一個國家沒有正義的法則,這樣的國家、社會絕對無法存活下去!
第13節,「羅‧底巴」,這名詞的跟希伯來語『虛無』發音相近而「加寧」,意思是「角」,在此指「列強」之意。這表示當以色列人民在誇耀他們於政治、軍事、經濟上的成就,驕傲地說他們靠自己的力量征服了列強時,先知阿摩司說這都是虛無的東西,並不實在。因為生命真正重要的不是這些,而可以保障人的生命的是上帝。
第14節,「北從哈馬隘口,南到亞拉巴海」,意思是包含整個以色列國家都將遭到敵人「蹂躪」,甚至消滅。
7.第七章:
從第七章至九章,除了第七章10至17節有關祭司亞瑪謝的事件外,其餘都是記載先知阿摩司所看到的三個異象。第1至3節是看到一群蝗蟲;第4至6節是看到火,第7至9節是看到主站在一道剛砌好的牆邊,手中拿著鉛垂線。
第1至2節,一提起「蝗蟲」的災難,這很快就讓我們想起出埃及故事中,上帝曾使用蝗蟲的災難懲罰埃及帝國。這裡說正當「王家土地第一期的農作物已經收割,第二期的幼苗剛開始抽芽」,這時上帝差遣蝗蟲來襲,把所有剛收成起來和剛發芽出來的農作物「全部吃光」,這很清楚表示饑荒隨即來到。先知阿摩司隨即向上帝祈求,懇求上帝「饒恕」以色列人民,他說以色列人民是「又渺小又脆弱,怎麼受得了」這麼大的災難。
第3節,「上主的心軟化了」,表示上帝垂聽了先知阿摩司的代禱。先知阿摩司說出一個最重要,也是聖經作者最常提起的一件事:能改變上帝發出怒氣唯一的方法,就是悔改,尋求上帝的饒恕。唯有這樣,才能使上帝「心軟化」下來,而免除一切原本要降下的災難。
第4至5節,這是上帝給先知阿摩司看見的第二個異象,就是上帝要用「火」來「懲罰」以色列人民。這種懲罰就是連「地下的水源都燒乾了,又開始燃燒地面上的一切」,這很清楚就是上帝要用火燒盡他們所擁有的一切,這將使北國以色列人民過去眼中認為最安全、貴重的榮華、財富、軍事、政治和經濟能力等,上帝都將要把所有的這些都燒得光光,化為烏有。
和第一個異象共同的地方,就是先知阿摩司再次向上帝懇求「停止」這麼嚴重的懲罰,因為以色列人民將無法承受得了。
第6節,和第3節所記載的相同,上帝的心又因為先知阿摩司的懇切祈求而「軟化了」,就決定這件計畫要用火燒毀一切的懲罰「免了」。
第7至9節,這是第三個異象。這裡第7節才說「一道剛砌好的牆」,緊接著就是第8節就出現「一道傾斜的牆」。「鉛垂線」,這是長久以來建造房屋者所用來作為衡量的工具。特別要注意的,是這次上帝說這回「絕不饒恕他們了」。因為他們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罪,不聽勸勉。第9節這裡用「以撒」來代表以色列,這也是聖經中唯一的一次。再者,在這個異象中,先知阿摩司不再替以色列人民代求了。很可能是因為上帝拿鉛垂線量給他看見,發現以色列就像一道已經快要倒塌的圍牆,已經無法挽回了。
第10至11節,第10至17節這段經文是提到有關伯特利大祭司亞瑪謝要阻止先知阿摩司傳遞上帝的信息。
「伯特利」城的意思是:上帝的家。後來伯特利就成為以色列人民的宗教聖地。在南北分裂的時候,北國的開國國王耶羅波安一世,為了要使北國以色列人民不再懷念位於南國的耶路撒冷聖城,就將位於北國的伯特利建造成政治、宗教中心,因此,才會被先知亞瑪謝稱之為「宮廷聖殿,是國家禮拜中心」。而「伯特利的祭司」,這意思是指大祭司,也等於是北國以色列位階相當高的官員,他派人去告訴國王,說先知阿摩司「煽動人民」,要人民「背叛國王」。這種罪名,是足以將先知阿摩司判處死刑。因為他說阿摩司要人民「背叛」國王耶羅波安二世,這等於是在進行叛亂的行動。甚至還詛咒耶羅波安二世「要在戰場上陣亡」,而「以色列人一定會從本土流亡到國外」,這清楚表示以色列會滅亡。
第12至13節,另一方面祭司亞瑪謝又指責先知阿摩司,要他回到自己的故鄉南國「猶大去說教」。亞瑪謝甚至用譏笑的口吻說先知阿摩司也可以回到南國猶大謀得一官半職,成為御用的宗教師,讓猶大人民「供養」他。亞瑪謝特別強調伯特利是「宮廷聖殿,是國家禮拜中心」,不允許先知阿摩司隨便講話。。
第14至15節,先知阿摩司聽了之後,很快就回應祭司亞瑪謝說,他不是自願當先知,也不是為了「金錢」才出來「講道」,他原本是個「看管桑樹的農夫」,也是個「牧羊人」。這樣的表白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至少說出一點:真正的先知不是靠學習得來的,是在上帝呼召下,出來傳講上帝的信息,而他所傳講的話,都是上帝親自傳授給他的。
第16至17節,是先知阿摩司回應祭司亞瑪謝的結語,這兩節說的都是災禍將降臨在祭司亞瑪謝的家庭。先知阿摩司要祭司亞瑪謝注意聽上帝的話,他的家庭將面臨嚴重的災禍--妻子將變成「娼妓」,他的兒女「都要在戰場上死亡」,亞瑪謝自己也會死在異鄉。而北國以色列將會被滅亡,人民會「流亡國外」去當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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