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435期

以西結書第四十一至四十七章
1.第四十一章:
從第四十章47節開始到第四十一章,都是和聖殿內部有關的記事。就像所羅門王建造的聖殿一樣,分成三個部分,包含門廊、門廳,以及最聖潔的地方,就是獻祭的祭司院所在。
2.第四十一章1至4節:
這段經文是繼續第四十章47至49節所提到的聖殿內院部分。
第1至2節,「聖所」,這是指位於內院的聖殿部分。整個聖所的「長」是「二十公尺」,而「寬」是「十公尺」,這可清楚看出聖所是長方形的。
第3至4節,「內院」,這是指「至聖所」的地方,那是一處「十公尺正方」的場所。也是以色列人民認為最為神聖的地方。入口的地方,有兩根「牆柱」,但並沒有精美的雕刻。也可看出先知以西結異象中所看見的聖殿,已經不再是精雕細琢的建築,而是樸素的建築,但卻擁有真誠的心靈,這才是最重要的。
3.第四十一章5至12節:
這是談到聖殿內牆兩邊的廂房,並特別提起西邊的屋子。
第5節,「聖殿的內牆,厚三公尺」,這牆跟外院的牆厚度相同,都是三公尺(參考四十:5),且「靠著聖殿的牆周圍有廂房」,這情形就跟外牆的東、南、北面都各有十間的情形相同。這些廂房「每間寬兩公尺」。
第6至7節,這些「廂房有三層,每層有三十個房間」,這樣總共有九十間廂房。而「聖殿外牆的每一層都比下一層凹進去,上層比下層薄」,這說明了就是越往上面去,就越往內縮,就如同一座樓梯形狀。這裡有九十間廂房,卻都沒有說明功用何在。這些廂房外面「有兩個寬闊的樓梯」,因此,可以從一樓爬到三樓。
第8至11節,「聖殿的北面有一個門可以通到各廂房,南面也有一個門通到各廂房」,其實,這九十間廂房就是靠著這兩個門當通道使用。一般會走在「有兩公尺半寬」的平台,走在上面或是從廂房搬運物品,應該是很安全又方便的。
第12節,這節特別提到至聖所後面的「一座房子」,這是一間獨立的「屋子」,是很大的一間「長四十五公尺,寬三十五公尺」,「四周的牆壁厚兩公尺半」,但是並沒有說明這房間的功用。
4.四十二:13-20節:
這部份是屬於聖殿的大小,都是以五十公尺作基準,以及內部配置的情形。
第13至15節a句,聖殿「長五十公尺」,然後從聖殿「後壁到空地盡頭西邊的那座屋子,相距五十公尺」。然後包括「兩邊的走廊」、聖殿前面、兩旁的空地也都是「長五十公尺」,這樣,整個空間面積,看起來就是個正方型。
第15節b句,聖殿可分成三部分,就是「前堂、聖所,和至聖所」。「前堂」的部分,是一般男人可以進入的地方,通常也稱之為男人院。「聖所」,就是只有祭司身分的人才能進入,這裡有獻祭的祭壇(參考第21節)。「至聖所」只有大祭司才可以進入。
第16節,這節說所有聖殿都是「嵌木板」,有可打開或關閉的窗子。
第17至18節,聖殿的牆壁上都雕刻著「基路伯和棕樹」,而且是「基路伯和棕樹相間並排」,表示基路伯是嚴密看守著這聖殿。
第19至20節,這基路伯的臉有兩面,一面是「人的臉」,另一面是「獅子的臉」,分別向著兩邊的棕樹。四面的牆壁都是這樣的圖案。
5.第四十一章21至26節:
這段經文談到聖所內的祭壇,以及聖所和至聖所中的門扇。
第21節,「聖所的門柱是四方的」,從開始,先知以西結所看見的整個聖殿都是四方的,連聖所的門柱也是。
第22節,在進入「至聖所」之前,有一座「像木製的祭壇」,這種壇在摩西時代是屬於「香壇」,這壇是「擺在上主面前的桌子」,這可能是「供餅的桌子」,每天都需要更換新的餅,表明每天都需要來到上帝面前,領受上帝的賜福。
第23至24節,這兩節說到「聖所和至聖所各有一個門」,而且「每一門都是雙扇的」,表示這門全打開的時候,不會佔據很大的空間;也可用來管制出入,使門不至開到太大。
第25節,這些「門上都有雕刻著棕樹和基路伯」,表示有上帝的天使在看守著。
第26節,這些位於「前堂兩邊的廂房都有小窗」,主要就是透光,但聖所內就沒有窗戶可透光了。
6.第四十二章:
這章談到在南與北兩邊的房子,剛好和第四十一章12節所提起的西邊有一座房子相同。
第1節,「這屋子離聖殿西邊那屋子不遠」,聖殿西邊的屋子記載在第四十章12節。
第2至8節,這段經文描寫北邊這屋子的建造情景,是長方形(長五十公尺,二十五公尺)。這房子共計「三層」,每上一層就往內縮。因此,最上面的一層最小,有點像金字塔型。最上面的一層「全部都是房間」。房子是坐南朝北。
第9至12節,與北邊屋子相對的,是有另一間房子座落在「聖殿南邊」,這地方也「另有一座一模一樣的屋子」。這座屋子的情形是跟北邊的屋子完全「一樣」。
第13節,這節提到「東邊和南邊這些房間都是聖的」,顯然《現代中文譯本》在這裡寫的「東邊」是錯誤,應該是「北邊」才正確(參考四十一:12)。所謂「聖的」,意思是指用來提供給進入至聖所的「祭司在這裡吃至聖的祭物」,然後也要把準備獻祭之「至聖的祭物」,包括有「五穀祭、贖罪祭,和贖過祭」都留在這些房屋中。
第14節,這節說出祭司在進入至聖所時,需要換穿衣服,且出了至聖所之後,也要換了衣服「才可以到一般人聚集的地方」,也就是外院。先知以西結用這種方式在說明「聖俗」之間是有分別的。
第15至20節,這段經文是關於聖殿的四周,也就是聖殿外面圍牆的四周,是正方形的,每邊各長兩百五十公尺。而這圍牆將聖殿的神聖和外面的俗地分開,表明上帝和人之間的差別。
7.第四十三章:
從第四十章開始,上帝的靈帶領先知以西結看到新的耶路撒冷,就是從東門開始,然後從外面一直繞進了內院到至聖所等,這樣繞了一圈之後,又回到這裡記載的,也是從東門開始說起。
這章開始要談的是和祭典有關的事物。
8.第四十三章1至12節:
這段說出上帝從聖殿內發出命令,表示上帝已經回到祂啟示給先知以西結看見的新的耶路撒冷聖殿。舊的聖殿是污穢、敗壞的,現在這新的聖殿是聖潔的,有上帝居住在其中。
第1至2節,「以色列上帝的榮耀從東方來」,這句話表示上帝已經在聖殿中,因為現在先知以西結是被帶到「朝東的門」,也就是聖殿正門口之處。這裡所提到的「上帝的榮耀」,表明的是上帝顯現。這裡也說上帝出現時有「聲音像海浪澎湃;大地因他的榮耀而發出耀眼的光輝」,這是四個活物拍動翅膀所發出的聲音,就像大海在澎湃,也像龐大軍隊在吶喊(參考一:24)。
第3至5節,之前上帝離開,是因為以色列人民背棄上帝,且犯了上帝看為最嚴重的罪,就是污穢了聖殿的聖潔,祭司們在聖所內拜偶像(參考以西結書第八章)。現在是新的耶路撒冷聖殿,是聖潔的,上帝重新回到「聖殿」裡,且是從「東門」(正門)進入。然後上帝的靈帶領先知以西結進入聖殿內院,他看見聖殿「充滿了上主的榮耀」。
第6節,這位帶領先知以西結丈量耶路撒冷聖殿的人,就「站在」先知以西結的「旁邊」,這時候,先知以西結聽見上帝從聖殿裡對他傳出信息。
第7至9節,從第7節開始是上帝傳遞給先知以西結的信息。
上帝很清楚讓先知以西結知道聖殿是他的「寶座」,且上帝要透過聖殿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上帝要治理他們,這表示祂已經再次接納以色列人民,恢復與他們之間的關係。而以色列人民和他們的君王。且聖殿和王宮之間僅一牆之隔,也不再允許有任何國王被葬在耶路撒冷城內,以維護耶路撒冷和聖殿的聖潔,這樣就可以徹底將聖與俗之間的差別顯現出來。
第10至14節,上帝要先知以西結將聖殿設計的特殊性和意義傳遞給所有以色列人民知道。主要目的,就是讓他們知道為過去所犯的錯誤「感到羞恥」,這樣也就可以避免重蹈覆轍。特別是要讓以色列人民知道聖殿的建造和內部的佈置都是「按照條例規則執行」,連一點點馬虎的態度也不可以。就像早年上帝要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建造聖幕一樣,一切都要按照上帝的命令去做(參考出埃及記第三十九至四十章)。
9.第四十三章13至27節:
這段是先談及關於聖殿內院的祭壇之大小,然後接著就談及怎樣辦理獻祭的禮儀。
第13節,這祭壇的「四周有槽」,這槽可用來收集牲祭流下來的血。
第14至17節,祭壇共計有三層,包括有「底層」、「中層」,和「上層」等,每上一層,就會往內縮「五十公分」。中層和上層各高「兩公尺」,只有底層是「一公尺高」。這座祭壇是用來「燒牲祭」用的,因為燒牲祭,所有祭壇的四角處,都有「凸出的角」,這些角在早期是用來作為避難處的(參考出埃及記二十:12-14,列王紀上一:50-51、二:28-29)。「祭壇的臺階在東面」,高度共計有五公尺。跟出埃及記所規定的不可以有臺階(參考出埃及記二十:26),以免祭司不小心露出下體,已經不一樣了。
第18節,這祭壇要用來獻「燒化祭」用的。當殺了要獻祭的牲祭之後,就將牲畜的血灑在祭壇四周,這表示「灑犧牲的血」,因為血是代表生命,可以為人贖罪。
第19節,這節再次強調「利未支族、撒都後代的祭司」是主持獻祭者。因此,只有他們才可以到祭壇邊辦理獻祭的禮儀。
第20節,這裡說明了牲祭的血用來塗抹在祭壇「上層凸出的那四個角,中層的四個角」,除了表示「分別它為聖」之外,也在表示可以用來作避難,和尋求免於處死的地方。
第21至22節,「把贖罪祭的小公牛袋到聖殿外面,在指定的地方焚燒」,且隔天要獻「沒有殘缺的公山羊作贖罪祭」,這都在表示完美之意。然後用羊的血潔淨祭壇,表示有贖罪的作用。
第23至24節,緊接著在公山羊之後,要帶「一頭沒有殘缺的小公牛和公綿羊」當作獻祭品。而這次的獻祭品要「撒鹽在牠們身上」當作燒化祭獻給上帝。依據利未記第二章13節的記載,「鹽」代表著調和,也代表著和上帝立約之意。
第25至26,這樣連續七天之久,每天都要辦理獻祭,每次獻完牲祭之後,祭司就要把祭壇潔淨,使它「分別為聖」。
第27節,到了「第八天」,還要在最後加上「平安祭」,這個祭是表示歡慶、喜悅。
10.第四十四章:
從這章開始,談到有關祭司的規矩。主要用意是提醒他們絕對不能再像過去那樣做出污穢自己神聖職責的事。因此,從第四十四至四十五這兩章,都是談到有關聖殿裡的人事規矩。
11.第四十四章1至14節:
這段經文談到上帝帶領先知以西結進入聖殿內後,讓他看見上帝的榮耀充滿著整座聖殿,並且要他知道外族人不得參與聖殿祭祀禮儀,然後談到利未人過去所犯的嚴重錯誤,最後是說到祭司階層。這段經文也提到關於利未族人被降級,以及被禁止當祭司的原因。
第1至3節,這裡一開始說帶領先知以西結回到「聖殿外院的東門」處,他看見「門關閉著」,而且說以後這東門要「永遠關閉」。並且強調說「任何人都不准用這門」進入聖殿,但君王可以從東門進入到上帝祭壇的面前,是因為舊約時代的君王,都被認為是上帝在世上所任命的代表(參考撒母耳記上廿四:6、廿六:9),而且君王都會在祭祀禮儀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第4節,先知以西結被帶領從「北門」來到聖殿前面,這時他「看見上帝的榮耀充滿著他的聖殿」,這表示上帝顯現在聖殿裡面,先知以西結看見上帝這樣的榮耀,很自然地就「俯伏在地上」。
第5節,上帝要先知以西結「留意」他所「看見」和所「聽到的一切」。上帝要將所有關於聖殿的規則,就是「注意哪種人可以進入聖殿、哪種人不可進入聖殿」,以免影響到聖殿的聖潔。
第6至9節,這段經文很清楚說明哪種人可進入聖殿,哪些人應該被拒絕。這裡說上帝絕對不允許、也「不再容忍」過去「悖逆的以色列人民」,繼續他們過去所做「一切可惡的事」,這是指過去他們在聖殿裡拜偶像的事(參考以西結書第八章、耶利米書七:30、三十二:34)。現在很清楚表示沒有受過割禮,以及被逆上帝旨意的異族人都不可進入聖殿內獻祭。
第10至14節,這段經文談到有關利未人不准當祭司,是因為有「利未支族的人隨從其他以色列人離棄」上帝,跟著去「拜偶像」,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行為。因此,上帝不再讓他們繼續在「聖殿工作」,換句話說,上帝解除他們當「祭司事奉」的資格,不但這樣,連要「接近」上帝的「聖物」和「至聖所」也都在禁止的範圍。他們只能在「聖殿理當雜役」,喪失了過去當祭司的榮譽。
12.第四十四章15至27節:
這段經文提到撒都這家族當祭司的責任,和該遵守的規律,以及祭司的產業部分。
第15至16節,這裡說到當大家都陷入迷惑而離棄上帝的時候,只有「撒督後代的祭司」還保持著「誠心事奉」上帝。因此,這裡特別強調說,只有撒督「他們可以進入聖殿」,不但主持獻祭禮儀,也「主持聖殿禮拜」,表示要給予撒督特權,這是其他利未家族的人所不及的。
第17至19節,這段經文是談到祭司穿著的方面,只可穿「麻紗衣服」、「褲子」,戴「麻紗做的禮帽」,這跟摩西規定的亞倫和他兒子的衣服相同材質(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九:27-29,利未記六:10a、十六:4)。還有必須小心的是祭司穿的衣服,在祭祀禮儀結束後,就必須更換,穿一般的衣服才可以到外面去,除了是「聖」、「俗」之分外(參考以西結書四十二:14),也是為了避免讓接觸到的人受到傷害。
第20至21節,這裡是儀容的方面,包括要「修剪」頭髮到「適當」的長度。也禁止在進入內院之前「喝酒」,這表示在主持聖禮祭典前都不可以喝酒。
第22節,規定祭司只可以「跟以色列的處女或同事的寡婦結婚」,前者是純潔,後者是憐恤同事的遺孀,給予適當的照顧。
第23至24節,這兩節說出祭司有教育人民的職責,除了要教導民眾「分辨聖俗」,也要教導民眾知道依照「規則條例遵守宗教節期」,特別是遵守「安息日為聖日」。
第25至27節,這項有關接觸到死者的身體之規定,在利未記第廿一章1至4節也有明確規定。這是為了要讓祭司有潔淨的身體,才能使帶領獻祭禮儀的事務潔淨。
第28至29節,這兩節很清楚地說上帝會照顧祭司,因此,祭司不能「擁有地產」,意思是指耕種的田地。因此,祭司的生活所需全部要靠著民眾在祭壇上的獻祭所分得的物品。這些獻祭,包括「贖罪祭,和贖過祭」的祭品,都要歸給祭司「作食物」。
第30節,這節談到「初收的農作物」和獻給上帝的特別禮物「都要歸祭司」,尤其是「要把第一塊」烤好的餅給祭司,用這種方式來表示疼惜祭司,確實這樣做的人會蒙上帝的「賜福」。這主要是要讓祭司安心辦理聖殿祭祀禮儀的工作,以及教育民眾。
第31節,這節說祭司「不可吃自然死去或被野獸咬死的鳥和獸」,原因是這樣的動物,沒有放過血,含有血的肉,依照規定祭司是不可以吃的。
13.第四十五章:
這章有幾個主題,一是從第1至6節的經文繼續談到關於利未人生活的關懷,二是第7至17節,有關君王應該遵守的規則,三是第18至25節,談到逾越節應該的獻祭禮儀。
從這章第5節開始,一直到第四十六章18節止,這段經文都是上帝對先知以西結啟示所作的記錄。

14.第四十五章1至6節:
先知以西結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就是要將聖與俗分別清楚。從聖殿的規劃和祭祀禮儀的規定,到祭司的工作都是如此。現在這段經文提起要再把土地劃分出一塊地是專門供聖殿祭司使用的。
其實這一段落也是為第四十七至四十八兩章記載有關分配土地的事,在此預留伏筆。
第1至2節,「分配土地給各支族」之後,「要留一塊獻給上主」,意思是指保留作為聖殿的用途。這塊土地是「十二公里長,十公里寬」。接著要從上述這塊土地中又「劃出一方塊作聖殿用地」,這塊聖殿用地是每邊「長兩百五十公尺」,然後再加上「二十五公尺寬的空地」,這表示聖殿的外圍還有片空地,這片空地就是讓神聖之地與世俗之地有個緩衝地帶。
第3節,接著是在這塊要做聖殿用地的土地,又劃出「一半,長十二公里半,寬五公里」作為「建造聖殿之用」,這塊建造聖殿用的土地,就稱之為「至聖的地」。這也是第四十二章16至20節所提起的聖殿範圍。
第4節,這塊特別劃分出來當作「至聖的地」,是要作為建造聖殿外,也是將之「劃歸給在聖殿供職的祭司」,因此,這塊土地會建造祭司專用的房子。這在第四十章45至46節都有記載,且強調祭司都是「撒督的後代」,這點在第四十八章11節也再次提起。
第5節,這裡也特別提到要另外劃出一塊地給利未人,他們是「在聖殿供職的利未人」,裡面也有利未人的「住宅區」,這也說明了一個重要轉變,就是在先知以西結以前,利未人是沒有土地的,但在先知以西結的異象中,利未人可以擁有一塊特定範圍的土地。這也說出了祭司和利未人之間的差別,因為祭司並沒有土地。
第6節,這節說出「以色列人」也可以住在聖區的「隔鄰」之處,這塊地比利未人擁有的範圍要小了一半,只有「長十二公里,寬兩公里半」。
有關這部份從第四十七章13節起,直到第四十八章35節有更詳細的說明。

15.第四十五章7至17節:
這段經文都是關於君王的部分,包括了他們居住的土地和相關的祭祀禮儀。
第7至8節,這兩節提到要劃分出兩塊土地「給君王」,就是東邊和西邊各一塊。特地分出這兩塊土地來給君王,主要原因是希望君王「不會再欺壓」上帝的子民,如同亞哈王想要佔有拿伯的葡萄園一樣(參考列王紀上第廿一章)。
第9節,這節是對君王的勸勉。就像申命記第十七章16至20節一樣,很清楚規範君王應該注意的事項,就是要緊記上帝的話語,這樣就不會成為欺壓上帝子民的惡君,而會以公義治理人民。這裡說「夠了!」,意思是表示要知道「知足」。「要伸張正義,主持公道」,這可說就是整本聖經的教導。君王是上帝所揀選的僕人,就應該要實踐公義的準則(參考創世記十八:19,耶利米書九:24、廿二:3,何西阿書十二:6,彌迦書六:8)。而「不可在強迫我的子民離開他們的土地」,這句話隱含著一個重要的訊息:惡劣的君王,只會迫使人民遠離家園到各地去尋求可安居樂業之地居住。
第10節,可參考利未記第十九章36節。
「人人都要用標準公正的度量衡」,這句話不僅表示司法一定要公平;另一方面,這也是對所有人民說的,要大家都用公正的態度過社會生活,不可以有欺騙的行為,這樣才會被上帝所接受、喜悅。
第11節,「賀梅珥」,這是一種度量衡的單位,包括「固體」和「液體」。先知以西結制訂新的杜量衡,用賀梅珥作基準,一個「伊法」或是「罷特」等於十分之一的賀梅珥。
第12節,「舍客勒」,這是重量單位最基本的單位,每一個舍客勒,是「等於二十季拉」,而一個「彌那」等於六十個「舍客勒」。
第13至15節,這段是指要捐給君王的供物,也可以當作「稅」來看。
「小麥」、「大麥」等都是「六十分之一」,而「橄欖油」則是「收成的百分之一」,「羊」是「兩百隻要獻上一隻」。
第16至17節,既然人民有提供君王稅賦,君王就有責任為全國人民提供獻祭所需要的一切物品,特別是在「贖罪」的祭品上更是要由領袖們自己負擔,代表全國人民辦理「贖罪祭、素祭、燒化祭、平安祭」等祭祀禮儀,原因是君王或領袖,都是上述這些祭典的主祭官。
16.第四十五章18至25節:
這段經文君王怎樣參與獻祭禮儀,和要注意的事項。而從第18節開始一直到第四十六章24節,這段經文所記載的內容有不少和摩西法律的規定有了差異,都是關於領袖、君王在祭祀禮儀上應該有的責任。
第18至20節,在第18節提到「正月初一日」是「潔淨聖殿」的節期。這在利未記第十六章有很詳細的描述,那是屬於贖罪日。而且時間是在每年七月初十。祭司要把「贖罪祭的血」分別「抹在聖殿的門柱、祭壇的四角,和進入內院大門的門柱上」,這些表明潔淨之意。接著是正月「初七日」的獻祭,同樣是獻贖罪祭。因為人常常在「無意中或因無知而犯罪」。這樣看來,在七天之內,就要獻兩次贖罪祭,也是潔淨聖殿的祭。
第21至22節,「正月十四日開始,你要守逾越節七天」,這是摩西法律嚴格規定的節期,也是以色列民族最重要的節期。在這七天之內都要吃「沒有酵的餅」。由於是最重要的節期,因此,君王在第一天要代表整個民族獻祭,需「獻一頭公牛作贖罪祭」。
第23至24節,在這七天當中「要天天向上主獻七頭沒有殘缺的公牛和七隻公綿羊作燒化祭」,另外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在獻上這些公牛、公綿羊等牲畜時,也要同時搭配「十七公升半的素祭,三公升的橄欖油一起獻上」,這也說明了只有君王、領袖才有這樣的能力,因為他的財富來自人民的稅賦,因此,他所獻的祭都是代表全體人民。
第25節,這裡談到「住棚節」,這也是重大節期之一。時間是從「七月十五日開始的七天期間」。且這七天當中是「天天獻贖罪祭、燒化祭、素祭,和橄欖油」,跟前面逾越節的獻祭相同。
17.第四十六章:
這章經文是繼續前一章有關君王參與祭典的各項規矩。也再次提到有關君王的土地,傳承給自己的子女,和賞賜給臣僕不相同;給子女的可以繼續傳承下去,但給臣僕的,只要臣僕去世,就收回歸王室所有。並且提到祭司使用廚房時應該遵守的規矩。
第1節,「在六個工作日裡」是表示不包含安息日在內。「內院的東門必須關閉」,原因只有君王才可以從東門(正門之意)進入。這裡說「安息日和初一日,東門要打開」。因為這時間君王要進入,所以必須打開東門。
第2節,「當祭司為君王獻燒化祭」,表示君王要代表人民獻祭,是如同今天的主祭官一樣。但這裡由祭司主持儀式。
要注意的是君王要「站在門柱旁邊」,意思是指君王只能進到內院的門邊,不能進入內院。因為內院只有祭司和利未人可以進入。
第3節,「安息日和初一日」被看成是最重要的日子,因此,全國人民都要敬拜上帝。
第4至5節,這兩節詳細記載君王在「安息日」應該「要向上主」獻祭的物品。
第6至7節,這是關於「初一日」要獻祭的物品。
第8節,這節和第2節所提的相同,再次說到君王或領袖代表著人民,因此,他可以從東門進入。
第9節,這裡就很清楚說到:因為節期民眾甚多,為了要維持聖殿獻祭活動路線的秩序,就規定進出聖殿時採南北門相對為動線,從此門進,就要從另一門出去!
第10節,「人民進來的時候,王也要進來」,意思是指非節期之時,若是君王也要和一般人民同樣是從南門或北門進入,從相對的門出去。
第11節,這節是指特別節期的獻祭,需要注意獻牲祭時,都需要配搭「十七公升半的素祭」和「三公升的橄欖油」同時獻上。
第12節,這裡提到王要進入內院獻祭時,可以和安息日一樣,請人替他開東門,但他一離開,東門就馬上要「關上」。
所謂「自願祭」,是指「還願」的祭(參考利未記七:16、廿二:18-22)。
第13至15節,「每天早晨」,要準備「沒有殘缺的一隻一歲的小羊作燒化祭給上主」,還要搭配「兩公升麵粉和一公升橄欖油」的素祭。這種獻祭是「永久有效」,因此,「不可間斷」。
第16節,若是君王處理自己的土地給子女,獲得分配的人就可以永遠得到那樣產業。這是為了要落實第四十五章7至8節的規定,使君王沒有貪婪的心思意念。
第17節,若是君王將土地「賜給臣僕」,這種賞賜是「暫時」擁有。等到「歸還年」就要歸還給國王。這「歸還年」有兩種意思,一是指安息年,也就是每個第七年。換句話說,領受到土地的臣僕只有七年的所有權(參考申命記十五:12)。另外一個意思,是指利未記第廿五章10節所提到的五十禧年。這些從獎賞領受到的土地,都要歸還給「王族」,這是因為只有「王和王子可以永久擁有這土地」。
第18節,同樣規定王族的人不可以「侵佔人民的產業」,王族的人只能使用自己家族的產業,這樣就可以「免得他欺壓人民」,導致「侵佔」上帝子民的「土地」。
第19至20節,這是說明祭司在使用的房間,特別分別出來「是聖的」。有兩個地方,一處在「南邊」,另一處在「西邊」。這兩處地方,都是隱密的,就可以避免「傷害人民」,原因獻祭後的物品,仍被看成是神聖之物。「這地方是給祭司煮贖罪祭或贖過祭的肉用的,也是烤素祭用的」,就跟廚房一樣,在此處烹煮,也在此處食用。這也可以防止獻祭的物品流落到外面去。
第21至22節,這是利未人可以活動的地方,特別是在「外院的四個角落」都有利未人活動的「小院子」,這小院子「長二十公尺,寬十五公尺」。
第23至24節,在每個院子「靠著石牆」有「爐子」,指引先知以西結看的那個人說,這是「廚房」,是給利未族人「在這裡煮人民所獻的祭物」,之後也在這裡食用。
18.第四十七章:
以西結書第四十七至四十八等這兩章都提到有關土地的問題,在這裡概略地敘述以色列民族各支派重新分配土地的事,而且這種分配是每個支派都一樣。這樣的描述都隱含著一個用意:一個嶄新生命的開始,是充滿著上帝的賜福。
19.第四十七章1至12節:
這段經文述說聖殿有泉水湧流出來,有水的地方,就會有生命出現。就像上帝創造的伊甸園一樣,有四條河流源源不斷灌溉了整個園子。當先知以西結說出他看見這樣的異象時,對以色列人民來說,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因為水,一直是大家所渴望獲得維護生命的重要資產。因此,當先知以西結看見有泉水不斷地從聖殿湧流出來,而且水深到必須游泳才能渡過,這也說明了新的耶路撒冷有上帝奇異的恩典而且豐富有餘,不再有欠缺的憂慮,人們將會充滿感謝。
第1至2節,這裡說「聖殿的門口」,是指聖殿的東門,也就是正門。但正門現在是關閉的,因此,先知以西結是從聖殿的「北門出來」,然後走到外面「轉到朝東的外門」。在這裡,他看見「有泉水從門入口處下面湧出,流向東方」,就像啟示錄作者說的,這泉水是從聖殿的寶座湧流出來的,而在詩篇第四十六篇4節說,這道河流的水是「喜樂」,是在上帝居所才有的。
在「聖殿南面」有水從「地下流出來」,這些水流「經過祭壇南邊」,然後從「門的南邊流出來」。這都在說明這些水,是經過上帝的賜福而流出。注意這裡說水流經祭壇,是在表示祭壇隨時隨地都可以清洗保持潔淨,不論是在獻祭之前,或是獻祭之後的潔淨工作,都可以很輕易地完成。這在表明以後獻給上帝的禮物都是最潔淨的。
第3至5節,這三節說到水的深度,是從最淺只有到「腳踝」,然後越往前走,水的深度越深,到了「膝蓋」,然後到了「腰部」,直到「深到不能涉足過去,只得游泳才能過去」,這些都在象徵著上帝的恩典是豐富到無法估計、衡量。
第6節,「留意這一切」,可以想像得到這條河流並沒有任何支流注入,但卻是從聖殿的「下面湧出」,而且是越來越深,表示這是永不缺乏、永不乾涸的水源。
第7節,「看見兩岸有很多樹」,這跟創世記第二章15至17節,和啟示錄第廿二章1至2節所提起的,這河流所經之處,兩旁都栽種著「生命樹」,樹上是結果實纍纍。
第8至12節,在這段經文中,這個導覽者告訴先知以西結,說這條從聖殿流出泉水而成的河渠,水流經過之處生機盎然,讓原本毫無生命的跡象的死海地區,變成了一片活躍、新而有生命力的海。這跟以西結書第三十七章1至14節所提起的,那些已經枯乾的骸骨,將因為上帝的靈注入,而呈現嶄新的生命,甚至可以馬上成為能夠進攻敵人陣營的精兵有異曲同工之處。
這裡說從聖殿流出來的泉水帶來的各種變化如下:
一是當這條河渠的水,從「向東流,經過約旦河,進入死海」,使得原本是「鹹水」的「死海」之水,變成「淡水」。這是非常奇異的改變,遠超過人的能力所想像得到。
二只要是這條河渠所流過的地方,都會「各種生物和魚類」,不但這樣,這河渠的水會「使死海的水新鮮,水流過的地方都有生命」。
三是原本不可能有生物存在的死海,會因為這條水源的水注入,而變成「像地中海一樣有各種魚類」,而且是「非常多」。「海邊會有漁夫在曬漁網」,這句話也在暗示著來這裡捕魚的人很多。
四是「河的兩岸會有各種樹木生長結實」,這些樹的「果實可作食物」外,它的「葉子可作藥材」。
注意第11節特別提起,這河流所經之處,特別是死海有了大改變,「沿岸的沼澤和池塘的水仍然是鹹的」,這樣就可以提供日常生活上所需要鹽。
「隱‧基底」,這是在死海西岸中部的一個城鎮,現在依舊保持著這個名字。這裡有一個深泉。
「隱‧以革蓮」,很可能是位於死海西北面,在昆蘭附近,也有深泉。
20.第四十七章13至23節:
從這裡開始直到第四十八章,都是談到有關以色列民族十二支族分配的土地範圍。
第13至14節,這裡說到以色列民族「十二支族」的「地界」,特別強調說「約瑟支族要得兩份」,這和雅各臨終前的吩咐有關(參考創世記四十八:5),後來十二支派就是由約瑟的兒子以法蓮和瑪拿西兩個取代約瑟和利未。
這裡強調「要公平分配這土地」,這是上帝「賜給他們作產業」的土地。表示他們返回巴比倫故鄉後,重新分配土地時,就不再像所羅門王死後,國家分裂為南北二國。而是合一的國家與十二支族。
第15至20節,這段經文談到東、西、南、北等四面的範圍。這段有關分配土地的事,也可參考民數記第三十四章1至12節。
第15至17節,首先談及的是「北邊的地界」。
第18節,這是「東邊的地界」。
第19節,這是「南邊的地界」。
第20節,這是「西邊的地界」。聖經時代,西邊是最安全的地方,因為西邊就是靠近地中海防守較容易,敵人若要從海路攻擊,一定要有很好的船隻、運輸等交通工具裝備,否則是無法攻擊。
第21至23節,「各族要分這塊土地」,這句話已經在表示沒有誰比較特別,而且值得注意的,就是「外僑和他們在這裡出生的兒女都要分得土地」,不但是他們,還包括在他們當中出生的子女,也都要跟以色列人民一樣,享有土地分配權,這點是過去所沒有的。這樣的信息也是先知以賽亞所傳出來的,上帝應許所有皈依祂的人,都被同等看待(參考以賽亞書五十六: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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