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433期

以西結書第廿八至三十四章
1.第廿八章:
這一章可以分成幾個段落,一是第1至10節,這段落在述說泰爾之所以會引起上帝極大的忿怒,是因為泰爾王在國家發展到顛峰狀態時,將自己比喻成為神,且想要取代上帝。二是第11至19節,提到上帝出手懲罰,會導致泰爾永遠滅亡。三是第20至23節,這段落是談到有關西頓的問題,雖然沒有說明西頓人到底犯了甚麼,但清楚記載上帝懲罰她們的方式。四是第24至26節,此段落說到上帝要復興以色列,祂要出手打擊那些藐視以色列人民的鄰近國家,另一方面上帝要帶領以色列人民重返故鄉,重建家園。
2.第廿八章1至19節:
這段經文是描述泰爾王的結局。在這段經文中,引用了創世記第二、三章伊甸園的典故,來說明過去的泰爾原本是美麗的國家,如今將變成廢墟,甚至被消滅殆盡,完全不復存在。聖經一再提醒一件事:只要是人,就不是神。因此,當人想要取代上帝時,犯罪的行為就會油然而生。泰爾王跟巴比倫帝國國王都有同樣的問題,他們自喻為神是上帝絕對無法容忍的事。
第1至2節,這裡很清楚地指出泰爾王和他的國家之所以會被上帝懲罰,就是「自以為是神明」,這就像先知以賽亞在譴責巴比倫國王的情形相同(參考以賽亞書十四:12-14)。先知以西結說泰爾王自認「像神明坐在海中的寶座上」,他忘記能使海浪平靜的,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若沒有祂命令海浪平靜,所有的船隻都無法航行,泰爾的海上貿易都將化為烏有。
上帝要先知以西結對泰爾王清楚說出他是「必朽的,不是神」,這句「必朽的」人,意義很清楚是指有限、會死的。
第3至5節,「達尼爾」,這名字在以西結書第十四章14節曾出現過一次,指一個很有智慧的人。驕傲的泰爾王自認是非常「聰明,明白所有的奧秘」的人,遠勝過坊間流傳甚久的智者「達尼爾」。
第4至5節,這節說出了泰爾王驕傲的原因,就是他們在貿易上非常成功,但那是他用「聰明和技巧致富」,「累積了許多金銀」,因為泰爾王「懂得經商的秘訣,不斷地增加財富」,他是因為累積了許多財富而驕傲。
第6至10節,這段經文說到上帝要把泰爾王徹底摧毀,因為他把自己當作和「神明一樣聰明」,但上帝卻要差遣「凶暴的敵人」來攻打泰爾,結果泰爾王過去用「聰明和技巧得來的一切美物」,都將要被「摧毀」,換句話說,所有過去累積起來的財富,將會因為上帝的忿怒和懲罰,而消失殆盡。
「殺你,把你沉入海底」,在以色列文化中,海底,就像深淵一樣,這是一種永遠的刑罰,如同陰間一樣,是上帝懲罰犯罪者最嚴重的方式。當敵人要把泰爾王「沉入海底」時,他「還敢自稱是神明嗎」?不,不可能。因為只要是人,就是「必朽的,不是神」。上帝要使泰爾王死在「不虔敬的外國人手中」,表示泰爾王將因此次的災難,被上帝永遠丟棄,或說會死得非常悽慘。
第11至12節,這裡說泰爾曾經是「完美的典範」,既「充滿智慧」,又有很好的經濟發展如同第廿七章1至9節所描述的樣式。
第13至15節,這段經文述說原本泰爾是完美的,如同居住在「上帝的園子--伊甸園」一樣上帝用許多貴重的寶石「裝飾」,以及用「金首飾打扮」泰爾,而且還差派「令人畏懼的基路伯」,也就是有上帝的天使守護。
第16至19節,這段經文描述上帝對泰爾王的懲罰,上帝要他離開「聖山」,因為他太驕傲。這是因為當泰爾王和他治理下的國家達到非常興旺的時候,就開始狂妄、殘暴,且「作惡多端,做生意不守公道」,導致上帝的名遭到羞辱,這也是為甚麼上帝要徹底毀滅泰爾之因。上帝也用懲罰泰爾王的方式作為警告其他國家和君王的方式。
3.第廿八章20至26節:
這段經文是描述上帝要懲罰西頓這個城。通常只要講到泰爾,就會連結西頓。因為這兩個城市就像是兄弟之邦一樣。也可以這樣了解,只要是泰爾有做的惡劣行徑,西頓必定也會發生。
最後一段話是關於以色列民族的復興。這段結語最大的特點,就是突顯出上帝對祂的子民的看顧和愛。泰爾是永遠滅亡,但相對於以色列民族,上帝卻要使之重新復興起來。
第20至21節,這裡說上帝要先知以西結用「斥責」的嚴厲語氣之方式對西頓人說話。
第22至23節,這裡說上帝要成為西頓人的「敵對」者,當眾人看見上帝懲罰西頓時,都會「稱頌」上帝,因為大家都認為那是西頓人的報應,也是上帝公義的審判,這也顯示了上帝的「神聖」,才會「施行懲罰」在那作惡多端的人的身上。而上帝懲罰的方式,就是用「瘟疫」懲罰西頓城內的人民,而城外則是有來自「四面八方」的敵人威脅要「殺滅」該城的居民。
第24節,這節提到以色列民族的復興,過去那些瞧不起、鄙視她的國家、民族,如今都不敢再「輕視以色列」了。
第25節,上帝將要伸手把被「放逐」到各國去的以色列人民「領回來」到上帝賜給「僕人雅各的土地」,這清楚表明上帝和以色列民族之間有特別的關係。
第26節,以色列人民將能「安居樂業,建造房屋,開墾葡萄園」有安定的生活,不會再受到外族入侵的威脅。因為上帝伸手「懲罰輕視以色列的鄰國」,這樣,以色列人民就可以過著「安全」無慮的生活。
4.第廿九章:
從第廿九開始直到至三十二章,這段都是論到埃及的問題。在這段長達四章的經文中,除了第三十章1至19節沒有標明日期外,其餘的段落都有明確的日期(參考廿九:1、17、三十:20、三十一:1、三十:1、17)。從此可以看出,先知以西結就是要讓讀者知道他所論及的事都是事實。
先知很清楚的說明:以色列民族既然是上帝的選民,因此,無論遇到多大的危險,最重要的,就是要倚靠上帝的帶領,而不是倚靠強權的勢力。再者,上帝最不允許的一件事,就是當人或是國家得到力量時,就把自己神化了,認為自己可以和上帝相比,甚至想要對抗上帝,這種心態和念頭只會帶來上帝嚴厲的懲罰。這章經文就很清楚說到上帝為甚麼要嚴厲懲罰埃及國王和他的人民,原因是他們像泰爾國王一樣,自比為神且自認能掌控上帝所創造的尼羅河。這樣的態度就是把上帝所創造的萬物,當作自己的私人財產一樣,更嚴重的是還把自己神化,這是上帝所厭惡的行為。因此,上帝用巴比倫來懲罰埃及。
第1節,時間是猶大人民流亡的「第十年十月十二日」,這個日期就在主前587年元月,是在第廿四章1節所記載耶路撒冷被巴比倫帝國圍困的一年後。
第2至3節,這兩節連續用了三次「斥責埃及」,表示上帝非常生氣一定要嚴厲懲罰埃及。上帝要成為埃及王以及他的人民的「敵對」者,表示上帝要懲罰的對象。原因是因為他太驕傲了,竟然說埃及的「尼羅河」是他「造的」,是他的。他根本不把上帝放在眼裡,而是把自己當作神一樣,這就像泰爾自稱為「神」(參考以西結書廿八:2)一樣狂妄。
這裡用「潛伏在河裡的大鱷魚」來形容埃及王,這句話有兩個意思,一是他們倚靠這河域過生活,二是他們經常攻擊靠近河邊的動物。
第4至5節,因為埃及王自喻是河中的大鱷魚,因此,上帝就要用「鉤子」來鉤牠的鰓。「鰓」被鉤住,表示這隻大鱷魚已經被抓住,跑不掉。上帝也要把「緊貼住」在這隻大鱷魚「鱗甲」上的「魚也一起拉出來」,這些緊貼在鱗甲上的魚,指的就是埃及的附庸國家或是族群。這樣,受懲罰的不僅是埃及,也包含了其鄰近倚靠它耀武揚威的小國、族群。然後將它「拋棄在曠野」、「橫屍荒地,沒有人收埋」,這表示境遇很悽慘,只會淪落成為野獸的食物。因為上帝要用它的「屍體來餵飛鳥走獸」。
第6至7節,只有在這麼嚴厲之懲罰下,埃及國王和人民才會醒悟過來,原來他們的君王並不是神,尼羅河也不是神,不是他們賴以生存的力量。這時候,以色列民族才會明白他們所倚靠的埃及,只不過像是「一根脆弱的柺杖」,不但沒有作用,靠近他還會受傷害,這都是在說明埃及根本就是靠不住的一個國家。
第8至9節,這兩節說出了上帝的懲罰確實很嚴厲。原因是第9節所說的,埃及國王驕傲地自稱是創造者,自以為尼羅河是他「造的」。
第10至12節,這段經文繼續說到上帝對埃及的懲罰。上帝不僅要跟埃及國王「作對」,也要跟尼羅河「作對」,後者表示上帝將不會再讓尼羅河有水可飲用和灌溉,整個埃及地「全部荒蕪廢棄」,沒有任何人和動物會居住其中。
第13至15節,經過「四十年後」,上帝要重新帶領埃及人回來故鄉,但僅有「南部」能居住而已,不再像過去那樣強壯,他們只能「組成一個小國」,且是「世界上最小的王國」,因此,他們不能再「統治別的國家」,這點跟上帝應許給以色列人民的差距很大(參考以西結書廿八:25-26)。
第16節,「以色列絕不再依靠他們」,表示以色列人民因為看見埃及受到嚴厲懲罰而醒悟過來,知道「依靠人是多麼的錯誤」,且清楚知道創造萬物的上帝才是「至高的上主」。
第17節,「流亡的第廿七年正月初一日」,這是主前571年4月26日。
第18節,「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攻打泰爾」,這表示巴比倫軍隊曾猛攻泰爾,這是從主前587年開始攻打,直到574年,長達13年時間,因為泰爾的防守很堅固,巴比倫軍隊的攻擊沒有想像中的順利,導致巴比倫軍隊則是嚴重損兵折將。這裡用「軍隊背負重荷,以致頭禿肩破」來形容巴比倫軍隊因為久攻不下泰爾的疲憊狀態。
「可是王和軍隊都沒有得到報酬」,這句話表示經過十三年的攻打,之後雖然成功,但能掠奪得到的物品,卻比不上這十三年所付出的戰爭經費。
第19至20節,這兩節可看出巴比倫軍隊看到攻打泰爾得不償失之後,決定轉向攻打埃及,這樣巴比倫國王就可以用打敗埃及所得到的「戰利品」,來作補償攻打泰爾損失的「軍餉」。
第21節,「那時」,表示上帝審判的時刻。上帝要再次賜福以色列,這表示懲罰埃及是對以色列有利。上帝要讓全體以色列人民傾聽先知以西結傳講的信息。
5.第三十章:
這章的第1至19節經文繼續論到有關上帝懲罰埃及的第三段,可惜這段經文並沒有註明是在甚麼時間宣告的信息。不過在第20至26節就有說明傳遞信息的時間,先知以西結使用隱喻,表明埃及在對抗巴比倫的攻打時,就像斷了一隻膀臂般使不上力,結果埃及敗得更慘。
6.第三十章1至19節:
這段經文論及埃及全國都要遭受上帝嚴厲的懲罰,列出許多城市的名字,北從密奪到南部的色弗尼都無一倖免。
第1節,「上主又對我說話」,在從第1至19節的這段論及懲罰埃及的經文中,每個段落的開頭都是用這個句型,參考第1節、第6節、第10節、第13節等。但這裡的「又」,是接續哪段信息,聖經學者一直有不同的意見。
第2至4節,上帝要先知以西結說出「預言」,而且是要大聲喊叫,表示上帝的懲罰很嚴重之意。
「上主採取行動」,表示上帝要進行審判。
「烏雲密佈、列國受懲罰」,表示不只是埃及受到懲罰,也包含了和埃及聯盟的其他國家、族群,如第5節所提起的國家、盟邦。而上帝懲罰的方是就是用戰爭,且是戰禍遍及埃及全地,更悽慘的是「全國被洗劫,夷為平地」,表示埃及所遭受的懲罰相當嚴重,幾乎是徹底荒廢。
第5節,這節提到幾個族群都有人被埃及雇用為傭兵,包括很早就移居在埃及國內的以色列人民在內。
第6至8節,「從北部的密奪到南部的色弗尼」,這句話表示埃及全國之意。「所有保衛埃及的人都要陣亡」,包括「埃及的精銳部隊將被消滅」,因為這是來自上帝旨意的懲罰,所以沒有任何國家、人民能抵擋得了。
第9節,原本「古實人」以為有埃及當其宗主國,他們就可以過著「安逸無慮」的生活。但現在他們將聽到上帝「派使者坐船去擾亂」他們,表示他們也跟著「驚惶失措」,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第10至12節,這段經文很清楚說上帝要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去「摧毀埃及的財富」,而且他的軍隊在攻擊時,手段是殘酷、「凶狠」的,他們會用「刀鎗攻擊」,則人民必定會喪命並且「橫臥全埃及」。換句話說,巴比倫軍隊入境埃及,不是只停留在一城市或是某一地區,而是遍及埃及各地,無一倖免。另一方面,上帝同時進行的懲罰,就是使「尼羅河乾涸」,而這正好打擊了埃及國王的要害,因為他曾驕傲地說尼羅河是他的,是他造的(參考以西結書廿九:3)。
「把埃及交在邪惡的人手中」,表示上帝用邪惡的巴比倫帝國來懲罰邪惡的埃及。這裡的「邪惡」表示心中沒有上帝之意。
「外國人」,意思是指心中沒有上帝,或是不認識上帝的人。
第13節,「挪弗」,也就是「孟斐斯」(Memphis),曾是古埃及的首都,在開羅以南大約二十四公里處。這城的人民敬奉「蒲他」(Plah)這個神明,認為這個神明用它的語言創造的諸神,管理宇宙和萬物。因此,在埃及有許多偶像神明,而人民也喜歡崇拜這位「蒲他」之神。代表這個神的樣式是「牛」,他們稱呼這種牛神為「阿比斯」(Apis),這也是為甚麼以色列人民走出埃及進入曠野後,還是念念不忘這個「蒲他」神,因而造了一隻「金牛」來拜(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二:1-6),結果引起上帝極大的震怒。
「沒有人統治埃及」,這句話有兩種意思,一是指埃及國被別人侵佔、統治。二是指國家已經滅亡了。
第14節,「埃及南部」,這是位於尼羅河上游的地區,當此處「荒蕪」,也表示尼羅河乾涸了。
「火燒北部的瑣安城」,這「瑣安城」也就是「坦尼斯」(Tanis)。「火燒」瑣安城,表示該城將會毀壞到寸草不留,完全荒蕪。
「懲罰首都底比斯」,這城作為埃及首都的時間很久,人民以敬拜太陽神「亞孟」(Amon)為主神。因為來此朝聖的民眾相當多,因此也帶給此城相當多財富。但當上帝一出手懲罰,這些「財富」都將遭到「摧毀」(參考第15節)殆盡。
第15至16節,「埃及最鞏固的要塞--訓城」,在尼羅河三角洲東部的一座城,這城離地中海僅一公里遠而已,是重要的軍事和商業城鎮,也是古代中東地區兵家必爭之地。現在上帝說要「傾注」祂的烈怒到該城,使該城「飽受災難」。
「底比斯的城牆要被擊破」,在第14節已經有提到上帝將要懲罰該城,在第15節提到該城的財富將被摧毀,現在則是說敵人要擊破城牆,「像洪水一樣衝進城裡」,表示該城的淪陷,人民將因此而飽嚐被凌虐、屠殺、強暴,以及財產被掠奪之苦。
第17節,「希利坡里城」,前者是在開羅北邊的大約十公里遠的地方,該城也被稱之為「太陽之城」,以崇拜太陽神「拉‧阿圖姆」(Re-Atum)為主。
「比伯實」城,這是在開羅附近的地方,以拜女神「貝斯蒂」(Bastet)為主。也是當時埃及和鄰近國家朝聖的中心城市。
但這兩城的青年人,因為要抵抗巴比倫帝國的入侵,結果因為無法抵擋,導致「青年都要陣亡」,沒有死去的也都要「被俘」。
第18節,「答比匿」,這城位於蘇伊士運河沿岸,曾是猶太人流亡到埃及時主要的居所城市。
這裡的「黑暗」、「密雲」等詞都在表示生命面臨死亡的危險,表示埃及即將面臨極大的危險,人民可能要面臨被擄為奴的結果。
第19節,上帝要「懲罰埃及」的原因,就是要讓埃及國王知道,他不是神,創造萬物的上帝才是真神。
7.第三十章20至26節:
這段經文是先知以西結使用隱喻,表明埃及在對抗巴比倫的攻打時,就像斷了一隻膀臂般的使不上力,結果埃及敗得更慘。
第20節,這裡指出時間在「流亡的第十一年五月初七」,這大概是在主前587年4月29日,也是以西結書第八次記載日期(參考一:1、八:1、二十:1、廿四:1、廿六:1、廿九:1、17)。
第21節,上帝說「我打斷了埃及王的手臂」,這大概就是在猶大王西底家在被巴比倫圍困後的三個月,請求埃及來救援。前次猶大請求埃及救援,確實讓巴比倫帝國撤軍,但這次並沒有讓巴比倫撤退,卻讓埃及嚴重受創,像是斷了一隻手臂一樣(參考耶利米書三十七:5-10)。「沒人能替他包紮」,意思是埃及失敗了,得不到其他的救助。
第22至24節,不但這樣,上帝還要繼續懲罰埃及,懲罰的方式是「打斷他的雙臂」,上一節說埃及斷了一隻手臂,現在是「雙臂」都斷了,換句話說,埃及受到的懲罰是加倍嚴重了,連要拿起任何防衛的武器也沒有辦法,上帝要讓埃及完全廢除軍事武力之意。然後把埃及「放逐到全世界」,上帝特別「使巴比倫王的手臂強壯」,為的是要懲罰埃及到她完全投降為止,這時候的埃及只能從痛苦中發出「呻吟」的聲音,有的甚至是會痛苦難耐到「死去」。
第25至26節,不論是埃及的「衰弱」,或是巴比倫帝國的「強盛」,都是決定在上帝的手中。這樣大家才會明白真正的主,就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
8.第三十一章:
這章的第2至9節是一首詩歌,先知以西結用香柏樹比喻埃及,表示她原本長得非常壯大、茂盛,甚至連伊甸園裡的香柏樹也不比它高、美麗,且有各種動物來寄居其中。但在第15至18節說壯大的香柏樹倒塌了,所有寄居在其中的都離開。但接著就說到埃及從最高的境界,瞬間受到非常嚴重的創傷,然後墜落到非常深的陰間去。從第10至14節的記載可看出這壯大的香柏樹(埃及)之所以會倒塌,是因為它已經腐蝕(驕傲)了。
第1節,先知以西結說這次上帝給他的信息要傳給埃及王和他的人民,日期是在「流亡的第十一年二月初五日」,這日期是在主前587年6月21日。也是以西結書中第九個日期(參考一:2、八:1、二十:1、廿四:1、廿六:1、廿九:1、17、三十:20)。
第2至3節,「你像」這詞原希伯來文是「亞述」,亞述原本是主前第八世紀最強盛的國家。但後來就在主前612年被巴比倫帝國消滅。現在用在埃及身上,意思是「埃及像亞述」一樣,會被巴比倫給消滅。
這裡用「黎巴嫩的香柏樹」來比喻埃及,且是一棵長得非常壯大的香柏樹,用此來形容埃及的國勢,是非常堅強有力。
第4至5節,這裡說到埃及這個國家有非常好的條件,不但有「泉水」,也有「地底下的水」,這些都在表示埃及是個水源充沛的地區,因為這樣,在這河流周圍的樹木都長得非常茂盛,但這棵香柏樹是長得「比其他樹高」、「枝子又長又密」。
第6至7節,「飛鳥」、「野獸」等飛禽走獸比喻許多小國,都是喜歡來依靠在埃及的庇蔭下生活,這也是這裡所說的「列國在樹蔭下安居」的意思。因為這棵巨大的香柏樹,確實長得非常茂盛,其樹根「深入地下的水源」,這在一般人看來是永久繁榮興旺的保證。
第8至9節,「上帝園中」,這是指「伊甸園」,表示上帝對埃及有特別的厚愛,讓埃及強壯到無與倫比,連「松樹」、「楓樹」等都無法跟它相比,這樣的形容,主要在說明埃及是大家喜歡寄居、經商或是交往的國家。
「我使它長得美麗,枝葉茂盛」,這句話也是這首詩歌最重要的一句,表示埃及之所以強壯,並不是自己有甚麼能力,而是上帝的作為,因為上帝特別疼愛它,但這是要讓埃及承擔責任,不是要讓它囂張、誇耀自己。
第10至14節,這節說出埃及會受到上帝懲罰之因,就是因為它「長得越高越驕傲」。上帝的懲罰是:
一是將它「交給外來的統治者」,這是指巴比倫帝國將會來統治埃及。
二是統治者會用「砍倒它,丟棄它」,這等於是用重的手擊打埃及,這樣「在它樹蔭下居住的各國人民都要離開」。
三是成為廢墟,結果是飛鳥和野獸也來這裡落腳和「踐踏它」。
四是上帝將不會再讓任何一個國家能永垂不朽,而是都會像世上所有的人一樣,會「進入陰間,跟死人一起」。
第15至17節,這段經文都在說明埃及這棵大樹被丟入陰間後的情形:
一是「地底下的水淹蓋」過它,這樣的用詞都在表示不再有任何生命的希望,因為沒有任何溪流的水會流過其身邊。
二是「黑暗籠罩黎巴嫩山」,這樣就不會再有陽光出現,原本綠蔭濃密的香柏樹,將因為缺少水的滋潤、陽光的照耀而「枯死」。
三是因為上帝這樣的懲罰而「震撼列國」,過去已經丟入在陰間的都發出「高興」的聲音。這表示沒有人會同情她的際遇之意。
四是過去寄居在埃及「大樹」庇護之下的國家、民族,如今都將因為他們過去藉勢殺害別人的,如今也連帶受到懲罰,都要「被放逐到列國」,表示成為奴隸被販賣到各國去。
第18節,「這棵大樹代表埃及王和他的人民」,這句話用來解釋前面的比喻。
「不虔不敬」,表示沒有受過割禮者,或是心中沒有上帝的。這說明了不論是誰,即使像埃及過去那樣有輝煌的時代,也都要受到上帝的審判,沒有例外。
9.第三十二章:
這一章是繼續從第廿九章開始的談到有關上帝要懲罰埃及之記事。在這章中提到兩個時間,一是第1節,二是第17節。而在這兩段時間都是耶路撒冷淪陷後的時間,表示猶大亡國了。
10.第三十二章1至16節:
這段經文再次回到了第廿九章3至5節所提到尼羅河和河裡的怪物。要表明的就是:埃及就是尼羅河中的那隻怪物,上帝要用最嚴厲的方式來處置這隻河中的怪物。
第1節,上帝給先知以西結的信息,時間是在「流亡的第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這是主前585年3月3日。
第2節,上帝要先知以西結去「警告埃及王」,並為埃及王「作輓歌」,表示上帝懲罰埃及王的時間到了。這裡說埃及王自己認為是「少壯獅子」,表至很勇猛、威嚴,但在上帝眼中,埃及王只不過像個「河裡的鱷魚」,頂多是「在河裡潑水,用腳攪混河裡的泥土,使河水污濁」,只會用這種混水摸魚的方式,躲躲藏藏在人看不見的地方,做些見不得人的事。但即使是這樣,上帝還是很清楚知道他在幹甚麼。
這裡所用的句子也另有一種意思,指埃及的外交政策,時常攪亂了整個中東國際社會的秩序。或是說它很會唆使別人去做不應該的事,而躲在暗處等候收成。
第3至8節,這段經文描述上帝懲罰埃及的手段:
一是「當許多國家的人民聚集的時候」,上主「要撒網抓住」它,讓它無法逃脫。
二是將之「拖到岸上」,丟棄在地上,「拋在荒野,叫所有空中的飛鳥旱地上的走獸來吃」牠。
三是牠的「屍體」將遍滿整個「山嶺」、「溪谷」,而所流的「血」是多幾乎可說是血流成河一般,隱含著將會死傷嚴重。
四是當上帝懲罰埃及時,天象會改變,就像當年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走出埃及之前所發生的災難相同(參考出埃及記十:13-15、21-23)。
第9至10節,這兩節都在強調上帝嚴厲懲罰埃及時,會使許多埃及「未曾聽過的國家」,以及「群王要恐懼發抖」,表示列國都將因為巴比倫軍隊的凶猛、殘暴之武力摧毀了埃及而驚訝到無法站穩,全身發抖,擔心「性命」不保。因為擔心會受到牽連,心中恐懼不安。
第11至16節,這段經文很清楚地讓埃及王知道,他會「遭遇巴比倫王的刀劍」殺害。有許多「凶狠的國家」會跟著巴比倫帝國的軍隊聯合起來,用很殘酷的手法「殺光」埃及的人民,這樣,他和他的人民過去「所誇耀的一切」全部都會跟著「消滅」。
在前面所提起的,過去埃及王就是在尼羅河裡讓河水混濁,藉以殺害過河的人和牲畜。如今當埃及國王和他的人民都被消滅殆盡時,孕育生命的尼羅河就可以恢復以往的「清澈」,不再「污濁」了,而孕育生命的契機將會重新啟開。因此,字面上看起來是殘酷,其實也是上帝特別的恩典,將會有新生命的開始。上帝要「使埃及成為廢墟荒地」。這也是上帝要先知以西結寫的「輓歌」,用來「哀悼埃及和她的國民」,不但這樣,這首輓歌將會成為「列國的婦女都要唱」的輓歌,也會流傳下去,成為一首警惕世人的哀歌。
11.第三十二章17至32節:
這段是關於上帝論到懲罰埃及的最後一段。在這段經文中記載,埃及會被下到「陰間」,這就像前面所敘述的泰爾一樣,會被關在黃泉(參考廿六:20)。而且不只是埃及而已,連同過去和它同夥作惡、享福的國家也不能倖免。
在這段經文中一再重複的詞句是:「躺臥在陰間」、「未受割禮」、「被刀劍殺死的人」、「曾經使人恐懼戰慄」等,這些用詞主要在表明,上帝的審判一到,不論過去有多少榮華富貴與權勢,下場都將跟那些邪惡的人相同。
第17節,這裡提到上帝給先知以西結信息的時間是在「流亡的第十二年正月十五日」,但在希伯來文並沒有「正月」這個月份時間,但是有兩種觀點,一種依據中世紀猶太聖經學者的註釋,認為是「十二月」,若是這樣,時間就是主前586年4月13日到主前585年4月1日之間。另一種是依據《七十人譯本》用「正月」,包括「耶路撒冷」版本、《現代中文》等,都是採用《七十人譯本》的資料。這樣,就是主前586年4月27日。
第18至19節,這是另一種輓歌的方式,用「哀號」的方式表達。但重點都是在說明埃及人民和「其他強國一起推入陰間」,跟那些「不虔不敬」在一起,表示埃及人不再有甚麼了不起,他們也是人家看不起的對象。
第20至21節,這裡所說的「最英勇的戰士和埃及的盟友」,是指過去跟埃及同夥的人。舊約聖經時代,英勇的戰士在社會上地位最高,備受尊崇。但現在這些都將失去意義,因為他們跟埃及人一樣同在陰間痛苦的深淵中。而「盟友」,就是參與做邪惡之事的人,他們也無法逃脫免除陰間之懲罰。
第22至23節,這裡提起「亞述」,意思是指主前612年被巴比倫帝國消滅的亞述,情形跟埃及即將面對的懲罰相同。過去「他們活著的時候曾經使人恐懼戰慄」,現在上帝用埃及人對別人所做的方法來報應他們。
第24至25節,「以攔」,這是聖經時代的一個國家,在底格里斯河的東邊。後來被波斯併吞,成為波斯的冬季首都,目前也是在伊朗境內。同樣的,他們過去所做的,如今也一樣受到報應,「躺在陣亡的人中間」下到陰間「受別人侮辱」,和那些「未受割禮」的人同在一起。原因是他們也「曾經使人恐懼戰慄」。
第26至27節,「米設和土巴」,也就是在小亞細亞的「弗呂家和基利家」。們曾經是泰爾的貿易伙伴,過去是奴隸販賣的中心,也是銅器製造的大城(參考廿七:13)。他們同樣也是在上帝審判下,受懲罰下到陰間去。這些古代社會英勇戰士本來應該享有的尊崇,在上帝審判的結果都是「躺臥在陰間」。理由是過去他們曾「使人恐懼戰慄」。如今他們受到懲罰,換他們在陰間戰慄恐懼。
第28節,「埃及要照樣被粉碎」,這句話說出了埃及並沒有比前面敘述過的國家好多少,都是一樣悲慘地被下到陰間。
第29節,這節提起「以東」,他們原本是以色列人民的親人,但因為也參與掠奪猶大,因此,上帝也會懲罰,使之「躺臥在陰間」。
第30節,「所有北方的首領」,都因他們過去的「權勢曾經使人恐懼戰慄」,現在也都跟那些他們眼中沒有甚麼水準的「未受割禮、被刀劍殺死的人一起到陰間受辱,躺臥在那裡」,沒有甚麼差別。
第31節,這節需要特別注意,因為這節突然說到「埃及王和他的軍隊將因看見這些在刀下喪生的人的遭遇而得到安慰」,其實,這是指當時先知以西結是在巴比倫的奴隸營區,他沒有指出巴比倫帝國有一天的遭遇也將和埃及相同。其實,先知以西結是要傳遞這信息給他同受苦難的同胞,要讓他們知道有一天巴比倫的遭遇會跟埃及相同,當埃及王和他的軍隊看到巴比倫王和他的軍隊也同樣來到陰間,就會「得到安慰」,因為摧毀他們的劊子手也受到懲罰了。
第32節,這節是這段經文的結語,表明的是生命的主權是在上帝手中。人必須很慎重在地上過日子,不要有欺負他人的念頭或行為。因為上帝會報應、懲罰。不論人擁有甚麼權勢、力量,都是一樣。
12.第三十三章:
從第三十二章開始,直到第三十九章,這部份是本經書的第四段落。
第三十三章談到一個重要的中心議題:先知是上帝的僕人,僕人就像一個「守望者」,必須據實傳遞所看見的一切景象。而這種「守望者」的觀念在第三章16至21節已經有提過,但二者之間有差別;第三章是談及個人,這一章是論及整個民族、國家。
13.第三十三章1至20節:
這段經文談到先知或是祭司的角色,不僅是傳遞上帝話語,或是主持獻祭的工作而已,他們還有一個重要的使命,就是扮演「守望者」的角色,這是一種責任。這裡清楚地說明上帝的特性,就是喜愛人悔改。罪人只要悔改,上帝就會赦免。相對的,好人犯罪,一定會受到嚴厲的懲罰。因此,在這段經文中,先知以西結也是在鼓勵劫後餘生的以色列人民,不要失去盼望。上帝是憐憫的主,祂希望以色列人民會知道悔改歸向上帝,上帝一定會伸手拯救他們。
第1至2節,每當「國家遭遇戰亂」時,那國的「人民會選出一個人來作守望者」,這裡並沒有明確指出誰是守望者,而依照摩西法律規定,這人當然必須年滿二十歲以上,且有服過兵役者才可以擔任社稷代表。其實這裡是在說先知以西結是在說自己就像這個守望者。
第3至6節,這段經文說到守望者的責任,和人民的回應態度。
一是在「敵人逼近」的時候,這守望者會「吹號警告人民」。
二是若是城內的人民「聽見警報不加理會」,這樣他們「被敵人殺死,罪歸自己」,守望者可以不必負責任。
三是若守望者「不發警報」,這時候敵人來進攻,且「殺死了人,即使被殺的是罪人」,上帝也要向守望者「追討血債」,因為罪人也有悔改的機會。
第7至9節,這段經文說先知以西結就是上帝差派到「以色列國的守望者」,因為這樣,他就必須很忠實地將上帝要他「警告」以色列人民的話,毫不保留地全部說出來。因為守望的工作是一種責任,也是使命,絕對不能用任何理由、藉口來推託責任。也不能說因為對方是邪惡的人就不警告,上帝不會接受任何藉口。
第10節,「引用以色列人常說的話」,表示這是一句流傳在俘虜營中的話,他們因為耶路撒冷城毀滅,聖殿被燒毀而感到一切希望都落空了,這種沈澱在內心自責的情況很普遍且深,因此,他們「漸漸消瘦」,並且逐漸心灰意冷,幾乎喪失活下去的意念。
第11節,這節可說是整本聖經最重要的信息,就是罪人悔改。就是上帝喜愛的,是看見罪人悔改而得到上帝憐憫、寬恕,存活下去。慈悲的上帝不願意看見罪人因不知悔改而死亡。
第12節,從這節開始到第20節的這段經文,可參考第十八章21至29節,都是相同的主題,談到好人後來去做壞事;壞人卻知道悔改。
「壞人改過,不必受懲罰;好人犯罪,不蒙饒命。」這是對比句型。「好人」若是犯罪,過去所做的好事「不能夠救他」。
第13節,這節說出上帝的恩典是不能被拿來濫用的。過去上帝所賞賜的、應許的,並不能拿來作為現在犯罪的抵押債券使用。人應該珍惜上帝所賞賜的各種恩典,且好好使用於現在的生活和工作,而不是拿來濫用,這是在敗壞上帝的恩典。
第14至16節,這三節和第13節是相對照的句子。這裡用舉例的方式說明上帝特有的慈悲。他喜愛人悔改歸正,勝過所有的獻祭(參考何西阿書六:6)。
「把抵押的東西還給原主」,表示憐憫貧困的人,即使對方沒有能力歸還,也願意憐憫他的困境。
「把偷來的東西歸還原主」,這是不誠實也是貪婪的行為。但若改過,就算他過去有犯罪的行為,上帝也會寬恕、赦免。
第17至19節,這裡說出在猶大人民當中一再有人傳出這樣的信息,認為上帝的作法「不公正」。這種「不公正」是認為他們祖先犯罪,卻要他們承受上帝的懲罰。他們會有這種看法,是因為他們認為拜偶像,也是祖先流傳下來的,他們只是繼承而已。其實不是這樣,而是他們自己也喜歡這樣做,且他們拜偶像的行為比他們的祖先還要嚴重。因此,上帝的信息再次強調只要是做了壞事,不知道悔改,就是要面臨「死亡」的審判。相對的,只要會「改過」,且確實有做「公正的事」,上帝一定會赦免這人,使這個人獲救。
第20節,上帝一定會「按照」每個人的「行為審判」(參考耶利米書十七:10、三十二:19,馬太福音十六:27,羅馬書二:6),絕對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
14.第三十三章21至33節:
這段經文很清楚說到耶路撒冷淪陷了。先知以西結傳遞上帝給他的信息讓猶大人民知道。在這段信息中也凸顯了一個重要問題:誰才是上帝真正的子民?是那些沒有被擄去當奴隸的?或是那些被擄的人也是?但真正的問題並不是在誰被擄,而是有否聽從上帝僕人先知傳遞的信息,這才是真正問題所在。就算那些跟先知以西結同樣被擄到巴比倫的人,也不想聽,更不用說留在故鄉耶路撒冷的猶大人民也一樣,大家就算聽了,也無動於衷。
第21節,這裡說時間是在「流亡的第十二年十月初五日」,這是主前585年1月8日。
「有一個從耶路撒冷逃出的難民」,這個人對先知以西結說「耶路撒冷城已經陷落了」,這個逃跑出來的人算是幸運的,因為當時以東人曾堵在城門口協助巴比倫軍隊抓人、殺人(參考俄巴底亞書第14節)。這消息對被擄在巴比倫的猶大人民可說是非常大的震撼,但對先知以西結來說並不是新鮮事,因為早在之前,上帝已經啟示他,讓他知道巴比倫軍隊圍困耶路撒冷城的事(參考以西結書廿四:1-2)。
第22節,在這個逃難出來向他報告這消息的人來的「前一晚」,先知以西結再次得到「上主的靈臨到」他的身上,並且「恢復」了他「說話的能力」,因為之前上帝讓他失去說話的能力(參考廿四:27)。現在上帝要先知以西結傳出信息給猶大人民。
第23至24節,「以色列境內那些荒城的居民」,這是指那些沒有被擄到巴比倫去,留下來的那些「最窮苦的人」(參考列王紀下廿四:14、廿五:12)。這些留下來的人就認為他們「應該得這塊土地」,意思是他們想要佔有被擄去的人所留下來的土地產業。這樣的態度早在上帝對先知以西結的啟示中就有提過(參考以西結書十一:14-15)。看起來他們原本是弱勢的一群,現在卻反而變成了強勢一群。其實,他們沒有被擄去巴比倫當奴隸,並不是因為他們比較潔淨、忠實於上帝,而是因為他們比較衰弱沒有當奴隸的生產能力。現在他們不但沒有憐憫那些被擄的人的心,更沒有因為親友被擄而哀傷,反而是心中沾沾自喜,以為可以藉此佔據荒廢下來的土地。
第25至26節,先知以西結從上帝獲得啟示,回應這群想要佔有別人產業的人的話,逐一地指出他們的罪狀包括有:「吃帶血的肉」,這是摩西法律所嚴格禁止的事(參考利未記三:17、七:26-27、十七:10);「拜偶像」,這更嚴重,因為這是所有罪中最嚴重的一件,也是十誡第一至二誡的禁令;「殺人」,這是違背第六誡的誡命;「做令人憎惡的事」,跟拜偶像是相同的行為;「個個姦污鄰人的妻子」,這是指他們被巴比倫佔領後,大部分的男人都被擄到巴比倫去當奴隸,留下來的這些人並沒有好好地彼此互相照應,卻姦污了那些失去丈夫的婦女。而這也是犯了第七條誡命。以上這些都是嚴重敗壞的行徑,且都是違背摩西法律的行為,「憑甚麼還敢說這塊土地」是他們的?這是先知以西結提出的質疑。
第27至29節,這段是上帝做出的審判。包括有:
一是在城裡的將會「死在刀下」,這是指戰爭中死亡。
二是「野外的」會「被野獸吃掉」,這表示饑荒嚴重,餓死也沒有人埋葬。
三是「躲在山上或洞穴裡的的人要病死」,這是指瘟疫會肆虐猖獗,死亡依舊會持續下去,且是嚴重。
因為上帝要「徹底荒廢」整個迦南地,因為土地的荒廢,也就「沒有人會經過」該地,這是因為上帝「懲罰」所帶來的結果。
第30至33節,這段經文說出猶大人民都知道先知以西結是上帝的僕人,是真的先知。他們「相聚時都在談論」著先知以西結的事,但「他們聽了,卻不實行」,且是「一句也不實行」,然後把先知以西結所傳遞的信息「當耳邊風」,這跟先知耶利米所遇到的情況相同(參考耶利米書二十:8b)。其實,他們會有今天這種下場,就是因為不把上帝的信息當作一回事。在他們眼中,先知以西結只不過像是個娛樂人家的「歌手」,且是「只會唱唱情歌、彈彈豎琴」的藝人而已。
這跟耶穌在譴責當時的猶太人領袖是一樣的,他們「只會說,不會做」(參考馬太福音廿三:3)。耶穌勉勵他的門徒們,要把聽到他的話而去實行,才會像把房子蓋在磐石上,永遠堅固、不動搖;若是聽了不去實行,就如同把房子蓋在沙土上一樣脆弱(參考馬太福音七:24-27)。
第33節,上帝再次對先知以西結保證要他去傳的信息,「一定會實現」,到時猶大的以色列人民就會知道他們「曾經有一位先知在他們當中」,但為時已晚。
15.第三十四:
舊約聖經作者喜歡將以色列人民的君王、社會領袖(包含先知、祭司、長老)比喻為牧羊人,而將以色列人民比喻為上帝的羊群,而上帝就是羊群的主人,然後上帝將他的羊委託這些君王、領袖們來照顧,使這些人扮演牧羊人的角色,照顧、管理羊群,也就是上帝的子民(參考詩篇七十八:70-72,以賽亞書四十四:28、五十六:11,耶利米書廿五:34、五十:6,三十七:24,彌迦書五:4,撒迦利亞書十一:4-11、15、17)。
因為有這種牧羊人和羊群之間的觀念,好的牧羊人會為羊捨命,不會想要從羊的身上得到甚麼特別利益。
聖經作者也提供了一則重要觀念:上帝的話就像是好的「飼料」,比蜂蜜甘甜,比金子更貴重,會使人的生命更新,獲得智慧,心眼明亮起來(參考詩篇十九:7-11)。
這一章就是用這種牧羊人和羊群的關係中作比喻,說明上帝子民的被擄,就是因為上帝僕人沒有善盡牧羊人的職責,所以,上帝表示親自來牧養祂的羊群,餵飽那些飢餓的羊,醫治受傷的羊,並且尋回那些迷失的羊等。
16.第三十四章1至16節:
這段經文清楚指出上帝的僕人,就是以色列人民的領袖們,因為沒有善盡好牧羊人應該有的職責,更惡劣的是他們還吞吃上帝羊群的肉,因此,上帝要處罰這些不忠心的牧羊人,不再讓他們當牧羊人。
相對於這些惡劣的牧羊人,上帝要親自作祂子民的牧羊人,就像詩篇第廿三篇所寫的,上帝就是以色列人民的好牧者。類似這樣的經文,在聖經中一再出現(參考詩篇七十八:52-53、七十九:13、八十:1-3,以賽亞書四十:11、四十九:9-10,耶利米書三十一:10)。
第1至2節,「以色列的統治者」和「以色列的牧人」,這二者是相同的意思,表示這些人民的領袖,就是上帝所委任的牧羊人一樣(參考撒母耳記下七:7)。
上帝要先知以西結說「預言」,讓這些以色列的統治者知道他們將要「遭殃了」,理由是他們「只顧自己,卻不牧養羊群」,這樣的領導者通常都是存著貪婪的心。
第3至4節,這段經文述說了這些不忠心的牧羊人是如何自私、貪婪,只顧自己,不照顧上帝的羊群。這裡清楚指出這些牧者惡劣的行徑,包括「喝羊奶,穿羊毛衣,宰最肥美的羊,吃羊肉」等這些,這原本是牧羊人可以得到的報酬,但他們卻都「不牧養羊群」,不但沒有照顧生病的、虛弱的,也不尋回迷失的羊,相反的還使用暴力對待這些上帝的羊群。。
第5至6節,這是上帝在指控這些牧羊人,讓羊被野獸「撕碎」、「吞吃」,也讓羊「流落在山谷峻嶺中,分散全地,沒有人照顧,也沒有人尋找」。
第7至12節,這段經文是上帝透過先知以西結呼籲所有的「牧人」一定「要聽」上帝的話,這是上帝對他們的控訴,說這些牧人「只顧自己,不顧羊群」。因此,上帝與這些牧羊人「作對」,他將採取幾個積極行動:
一是上帝要收回祂的羊,不准這些惡僕人繼續當這些羊的「牧人」,因為這些惡劣的牧人「只顧自己」。
二是上帝要從他們的「嘴裡搶救」自己的「羊」,不准他們「吃」這些羊的「肉」,意指這些惡劣的牧羊人只會殘害主人的羊群。
三是上帝要「親自找回」祂的「羊群」,把陷入在困境中或是危險中的羊群「搶救」回來,以免受難。
第13節,第一次出現這樣的句子是在第十一章17節,然後在第二十章34節、41至42節、第廿八章25節等處經文都一再地提起。這些經文都和這節相同,說到上帝重新將四散各國的以色列人民領回故鄉重建家園。
第14節,這節可參考詩篇第廿三篇2節。
第15節,這節很重要,這裡說上帝要親自牧養祂的「羊群」,為「牠們尋找可安歇的地方」,表示上帝要庇護祂的子民,讓祂的子民不再生活在強敵虎視眈眈的環境中,就像詩篇第廿三篇4至5節詩歌所提起的一樣。
第16節,這節剛好和第4節相對照。
先知以西結說上帝要「按公道牧養羊群」,這裡的「公道」表示不再有弱肉強食的社會景象,而是大家都享有公平的生活環境。
17.第三十四章17至31節:
這段經文是上帝審判的宣告,就是區分好與壞、善與惡,說明了第16節所說的公道。這段經文也是將第25節提起的新約所帶來之景象呈現出來,那是一個非常可期盼的新世界,是個生命受到尊重、不受威脅的地方。
第17節,這節馬太福音第廿五章31至46節,耶穌基督所比喻中天國的審判。
這裡用「綿羊和山羊」來表示要「分開」羊群中「好的和壞的」,這並不是說「綿羊」比較好,而「山羊」比較壞,主要在說明會有所區別。
「個別審判」,這表示上帝的審判絕對是清楚公道,絕對不會用「包裹」方式來判定是非、輕重,而產生善惡不分。這也是先知文獻中一再提起的,每個人要因自己的罪受報應(參考以西結書三十三:20b)。
第18至19節,這兩節很清楚說出上帝審判時,對那些貪婪無度的貴族、有權勢者,絕對不會寬待。因為這些人是「吃上等的草料還不知足」,更惡劣的是故意用腳去「踩踏」那些剩下的草,讓那些貧困的人民連要吃乾淨的草也得不到,想要喝乾淨的水也不可得,只能喝「攪渾了的水」,這種行為是非常可惡的。上帝的審判一到,這些帳都會算得非常清楚。
第20節,再次強調上帝的「公道」特性。
「肥壯與瘦弱的羊」,比喻著有權勢者和貧困的人民,上帝在這二者之間會有「公道」的審判。
第21至22節,這兩節說到這些惡劣的羊,會用牠們有力的「肩膀排擠,用角牴虛弱的」羊,還會「把牠們趕散到各地」,這就如同是一群有權勢者,利用他們手上擁有的勢力欺壓貧困者一樣。但上帝絕對不寬容這種行為,他會把這些被驅散的羊「搶救」回來,讓這些被欺負的羊不再「被虐待」。上帝的作法很清楚,就是把「好的和壞的分開」來審判,讓惡劣的無法遁形。
第23至25節,這三節也是整本聖經的中心信息。
上帝要賜給祂的羊群有個像祂一般的「君王作他們的牧人,牧養他們」,這點一直是以色列人民所期盼的。
注意這句「上主要作他們的上帝」,這是典型的立約句子。因此,接下去就是上帝「要與他們立約,保證他們安全」,讓這些會威脅羊群安全之「境內凶猛的野獸」不再出現,使羊群「能夠安全地」生活。這種安全的約的特質是,永遠的,不會改變的,表示上帝的愛永不止息,這就是永遠的約之意(參考以賽亞書五十四:10)。
第26至28節,這三節可參考彌迦書第四章1至4節。
這裡說到上帝要賜福給這些與祂重新立約的子民。當上帝把從四散到世界各地的子民帶回來後,要讓原本荒廢的土地再次「按時降雨」,這樣「果樹會結果子,田園會出五穀」,因為有雨水、五穀,生活無缺無慮,這時「人人都將在自己的土地上安居」,這是一個嶄新的生活景象,是人人所盼望的生活世界。因為沒有人會被鎖鍊捆綁,也不會有人被「奴役」,也不會有人受到「恐嚇」。因為上帝就是他們的牧者、領袖。
第29至30節,「把肥沃的土地賜給他們」,原本上帝賞賜給以色列人民的,就是肥沃、流奶與蜜之地。是因為以色列人民背叛上帝,導致他們國家滅亡、人民被擄,土地荒廢成為野獸居住的地方。現在上帝重新帶領他們回來居住,且要按時降雨,使他們的土地可以得到雨水和甘露的滋潤,這時候,土地將會再次生產豐富的五穀,人民就不會受到「饑荒」的威脅,也不會再有別的國家來「侮辱他們」,這樣,而且上帝還要把最好「肥沃的土地賜給他們」,使他們可以「安居樂業」地過生活。非常重要的是上帝要與他們同在,而他們就是上帝的子民。
第31節,這節用立約的句型作結語。表明這位上帝,就是以色列人民最好的牧者。「你們是我的子民,我是你們的上帝。」這句話也是立約最典型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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