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431期

以西結書第十四至二十章
1.第十四章:
這章是談到有關以色列人民的長老來找先知以西結,雖然這裡並沒有說明他們來找先知以西結談些甚麼問題,但在第八章1節、第十二章1等處都有記載這些長老來找他,是想要瞭解上帝的旨意。先知以西結的回答很清楚,若是以色列人民離棄上帝,必定會帶來滅亡。若是有人能獲得生存機會,是因為那些人對上帝忠實,得到上帝的憐憫和拯救,但這些劫後餘生的人民,並不能救別人,只能救自己。這種觀念在第十八章有進一步的闡述。
再者,在這章經文中特別提起挪亞、達尼爾,和約伯等三人,主要在重新解釋以色列人民長久以來流傳下來的觀念:得救,並不是倚靠祖先的庇蔭,這種觀念需要糾正,這點也在施洗約翰的信息中傳遞出來(參考馬太福音三:9)。能獲得上帝拯救的,唯一的途徑就是認罪悔改,沒有其他捷徑(參考耶利米書十八:7-8),約拿書中也提出這樣的信仰認知。
2.第十四章1至11節:
這段經文是談到上帝要先知以西結回答這些來詢問他上帝旨意長老的內容。先知以西結並沒有給予這些長老安慰或鼓勵的話,而是再次譴責他們離棄上帝,去拜偶像神明的罪行,才會導致今天淪落成為奴隸之因。先知以西結強調上帝的話就是:只有認罪悔改,才是獲得上帝憐憫、寬恕的唯一途徑。
第1節,這裡用「以色列人的長老」這名詞,代表的不僅是南國的長老,而是包含了所有以色列人民之意。這裡所說的「長老」,其實就是全體以色列人民的領袖,雖然他們是在被擄的集中營區,還是相當具有影響力的意見領袖。
第2至3節,上帝要先知以西結回答這些長老,說這些帶頭的長老還在「迷戀」、「跟從」偶像的行徑,因此,就算他們想要瞭解上帝的旨意,上帝也不會「回應他們」。這樣的回應等於說上帝不再垂聽他們祈禱的聲音一樣。
第4至5節,這兩節所說的「以色列人」是包括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的人民,也是表示北國以色列會滅亡,以及現在南國面臨的滅亡問題,都是和人民去拜偶像有關。上帝用這種方式「親自教訓」他們,上帝希望用這種方式「贏回」全體以色列人民對祂的「忠心」。
第6節,希伯來文所用的「回來」,意思是指「轉向、轉離」,這些用詞都是指「悔改」之意。上帝要祂的子民能夠「離棄」現在拜的「偶像」,也就是那些讓上帝「憎恨的東西。上帝所喜愛的,就是祂的子民對祂忠誠。
第7至8節,這裡第7節可參考第4節,而第8節可參考第十三章9節。
這裡說到上帝要求的範圍擴大到居住在以色列人民「當中的外僑」,原因是這些僑居在他們當中的人,若是拜偶像,就會影響到他們對上帝的忠心。他們既然「離棄」上帝,卻又想要透過先知明白上帝的旨意,這是羞辱上帝的神聖。因此,上帝要「親自教訓」、懲罰他們,更嚴厲的是要「開除」他們,使他們不再是上帝的子民。
第9至11節,這段經文是假先知的問題,他們只會講虛假的話來迷惑人民。這裡很清楚地指出,會有假先知出現,是上帝允許假先知去迷惑祂的人民。因為以色列人民已經去拜偶像神明,又想從先知獲得上帝的旨意。而這些先知並不真實傳遞上帝的信息,而是為了取悅人民說假話,人們雖然知道他們是假先知,卻附和他們所說的話。因此,上帝必定會追究聽從假先知的話的人民和先知。上帝會這樣做,是為了希望這些離棄上帝的子民和先知們,會知道回轉過來,而知道尋求上帝的憐憫、赦免,然後「不再犯罪而污辱自己」,這樣,上帝會依照所立的約,承認以色列人民就是祂的子民,祂要作他們的上帝。這也是先知以西結所強調的,上帝會用懲罰來篩選忠實的子民,再次重新揀選。
3.第十四章12至23節:
這段經文很重要,說出對上帝信仰的忠誠,不是靠祖先累積的成果作憑據,而是每個人必須為自己的信仰態度和行為向上帝負責。在這段經文也提到上帝所用的懲罰是非常嚴重的,這些懲罰包括了戰亂、饑荒、野獸,和瘟疫等四種可怕的災難,作者希望用這種警語讓大家醒悟過來,而會即時改邪歸正,順服上帝的教導。
再者,這段經文也提到聖經最常出現的代禱功課,就像亞伯拉罕為所多瑪、蛾摩拉城的罪惡代求一樣,希望慈悲的上帝會寬恕犯罪的人民。這段經文也提起三位在傳說中的信仰模範生,包括有挪亞、達尼爾,和約伯這三人,但就算是有這樣信仰楷模者在,他們也只能救自己,而不是因為有他們三人,上帝就寬恕了所有離棄上帝去做邪惡之事的人。
第12至134節,對於一再悖逆的子民,上帝最後採取懲罰的方式,就是用嚴重的「饑荒」作為懲罰方式。當人和牲畜都面臨飢餓的生命威脅時,才會發現自己的軟弱、有限,且他們所拜的偶像神明也無能為力,只會被遺棄。
第14節,這節和第20節相同。
這節提到「挪亞、達尼爾,和約伯三個人」,這是古代很有名望的人,是大家公認的義人,他們都有很好的「義行」。這裡的「達尼爾」,其希伯來文是「Dani'el」,中文《和合本》用「但以理」,為了與聖經中的「但以理」區別(希伯來文是「Daniyye'l」),所以《現代中文》譯本用「達尼爾」這名字。不過聖經中只有在這裡出現「達尼爾」這名字,並沒有記載關於他的事跡。先知以西結想要表達:這三個人都是上帝眼中的「義人」,但就算有他們的代禱,上帝會垂聽,他們也「只能救自己」,因為拯救的恩典和主權是在上帝手中,並不是來自某個人。沒有任何人可以救別人免於上帝忿怒的懲罰。
第15至16節,這裡說上帝會用「野獸」來懲罰悖逆的子民。即使是有挪亞等「三個人住在那裡,他們也救不了自己的兒女;他們只能救自己,而土地將會變成荒野」,這點很清楚在警告已經被擄到巴比倫當奴隸的以色列和猶大人民,不要老是期盼有祖先或信仰偉人的代求,那是沒有用的,只有自己認罪悔改才是正途。
第17節,這節提到「遭遇戰亂,銳利的刀劍」,這些都是指戰爭,表示上帝懲罰的一種方式。這裡指出嚴重到「把人和牲畜都殺光」,表示徹底毀滅之意。
第18節,這節和第14節、第16節、第20節等相同。
第19節,這節提到另一種懲罰,就是「瘟疫」,且是非常厲害,因為在傳染病「猖獗」之下,死亡將會降臨使「人和牲畜都殺光」。
第20節,再次重複第14節、第16節、第18節的句子。
第21節,「戰亂、饑荒、野獸,和瘟疫」,這裡說此四種是「最可怕的災難」,意思是指超過人的能力可以防止或降低死亡。這節也特別指出這四種「可怕的災難」是要降臨到「耶路撒冷」,作為上帝懲罰該城人民的惡劣行為。
第22至23節,當大災難來臨時,若「有人倖免,又救出了他的兒女」,這裡先知以西結特別提醒,不要以為這些逃出來的人是比較好的,或是依照上帝的話去遵行的,不,只要「注意觀察」,就會發現他們是「多麼邪惡」、敗壞,因此,從這些逃出來的人的身上和行為,正好可以證明上帝會這樣嚴厲懲罰耶路撒冷,並不是無端冤枉人,而是都「有理由」,且這麼嚴厲的懲罰是「應該的」。這些人只不過是短暫地存活下來。
4.第十五章:
這章很特別,是用葡萄樹來作比喻,說明沒有結出果實的葡萄樹,最後只能被當作柴火燒而已。因此,這章用沒有結出果子的葡萄樹來表明耶路撒冷,就算隱藏在森林中,也要被揀出來丟棄。
第1至2節,「葡萄樹怎能跟別的樹相提並論」,表示葡萄樹跟一般的樹不同;一般的樹,通常都可以當建材,但葡萄樹卻只有結果實的功能而已。先知以西結傳出上帝這樣的信息,是帶有質疑的意思,主要在說明以色列人民若是葡萄樹,卻沒有結出果實,那它比其他的樹還不如。
第3至5節,這節說出不能結出果實的葡萄樹,到底還有甚麼用途?這裡特別提到就算想用它來做成「掛東西的木釘」也不行,「只能用來生火」,完全沒有其它的功能,表示它是一無是處。
第6至7節,上帝要懲罰祂的子民,就好像「從森林裡把葡萄樹揀出來燒一樣」,這就很清楚表示這葡萄樹已經沒有甚麼作用了,只能當作柴火燒而已。「即使他們逃出一場火災,有另一場大火要燒盡他們」,這句話很清楚隱喻西底家王當時的處境,那時耶路撒冷城被攻陷,他和隨從護衛都從城裡逃了出來,但他卻在半途被耶路撒冷的軍隊追上,巴比倫王在他面前殺了他的兒子,還把他的眼睛挖了出來,然後用銅鍊鎖住他,將他帶到巴比倫(參考列王紀下廿五:1-7)。
第8節,這節說出上帝會這樣懲罰祂的子民,是因為他們對上帝「不忠」,去拜偶像神明,離棄了上帝,如同妻子離棄了自己的丈夫一般。
5.第十六章:
這一章的經文是以西結書最能凸顯上帝和以色列民族之間就如同是夫妻關係。以色列民族自喻他們和上帝之間的親密關係,遠勝過任何其他民族,他們認為上帝獨愛他們,因為他們和上帝立有生命之約。但聖經作者,特別是先知的文獻中,則是很清楚表明:如果以色列民族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就像夫妻般親密,那就應該如同夫妻般的忠於對方,不能背棄。可是他們卻不是像他們自己所說的那樣謹守規矩,而是到處去拜偶像神明,如同人盡可夫的淫婦一般。他們拜了許多偶像神明,讓上帝非常生氣,而決定嚴厲懲罰他們,這樣的描述從先知何西阿的文獻中(參考何西阿書第一至三章)就可清楚看出來。
6.第十六章1至14節:
這段經文有個非常重要的思想中心:以色列民族所有的一切,從出生開始,直到後來變成貴婦般的富裕等等,都是來自上帝的憐憫和賞賜,他們並不是原本就擁有。
第1至2節,上帝要先知以西結去對被擄的猶大人民說,他們最令上帝「憎恨」之處,就是去拜偶像神明,特別是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最嚴重。
第3至5節,這段經文是從以色列民族從「出生」開始說起。這裡開始說「迦南是你的故鄉」,這句話有兩種意思,一是指整個迦南地的地方,在以色列人民的觀念中,是個低賤、沒有水準的地方。二是指耶路撒冷城,原本是耶布斯人盤踞的城,大衛執政時代,才佔領該城而改名為耶路撒冷。
「父親是亞摩利人,母親是赫人」,這兩種人都是屬於迦南地的原住民,這句話原本的意思是指耶路撒冷原本就不是屬於以色列人民的城市,是屬於這些原住民居住的地方,而這些原住民在以色列人民的眼中,都是屬於不潔淨的人。先知以西結用這樣詞句比喻著以色列民族必須謙卑下來,不要老是把自己看為非常聖潔。將此二句並列在一起,意思是指以色列人民出身並不純潔,而是混雜的族群。這對驕傲的以色列人民來說,是當頭一記棒喝。
這裡也說出一個卑微家庭經常出現的景象,嬰兒連該受的保護都沒有,原因是沒有安定的居所,經常在漂流尋找居住的地方(參考申命記廿六:5),如同現代用語所說的「街友」、「街童」,而這句「沒有人替你剪臍帶,洗澡,用鹽擦身,用布包起來」,意思是連產婆都沒有。產婦是自己用刀或口咬斷臍帶,也沒有基本的清潔衛生,這都在表示嬰兒出生就暴露在很大的風險中,死亡率相當高。如同人家不要「丟棄在田野間」的棄嬰一般,隨時會死去。
第6至7節,這兩節說出了上帝對以色列民族的疼惜。原本是可能因為「丟棄在田野間」,隨時會死去的棄嬰,因為上帝「看見」這卑微的生命正在死亡的「血裡蠕動」且「滿身是血」,上帝「不忍」讓他死去,因此,將他收留並且「栽培」上帝如同農夫在「照顧田裡的花草」一樣,無微不至的照顧,使她「漸漸長大,發育成為少女」,生命開始茁壯起來,發育得非常好,而且體材美麗動人。
這裡用「頭髮秀長」一詞來表示尊嚴和能力(參考士師記十六:17)。而這句「仍然赤身露體」,表示以色列民族進入迦南地之後,並不是很齊全,雖然成熟的條件都夠了,但還不是很穩定,經常會被當地的外族人來入侵,被剝奪了原有的遮身之物,這正好說出了士師時代的混亂背景。
第8節,這節進一步說明這個棄嬰成長得非常美,已經長大「成熟」,也「會談情說愛」。注意這句「用外套遮蓋你的裸體」,這表示求婚的一種動作,也是在表示願意結婚才能接受的動作(參考路得記三:7b)。因此,在這裡上帝與這個從棄嬰長大起來且已經成熟女子「山盟海誓」,且立了婚約,這女子就成為上帝的「妻子」,這正好說明了以色列民族和上帝之間的特殊關係--夫妻。
第9至14節,這段經文說明上帝怎樣恩待這位與祂立婚約的妻子以色列民族的關係。
「用水洗掉你身上的血跡」,可對照第6節的「在血裡蠕動」,表示除去這女子身上的污穢,然後「用橄欖油擦你的皮膚」,使她身上散發出香氣,也是高貴的意思。然後裝扮她正像一個準備出嫁的新娘,這裡的打扮更像國王要迎娶的王后(參考詩篇四十五:13-14)。這些說明都在表明以色列民族之所以被稱讚,全都是上帝給予,並不是他們原本有甚麼。包括現在「美麗非凡」,而且「名氣就傳遍列國」,也表示以色列民族與他族的差異。
7.第十六章15至34節:
從第15節開始,這段經文很清楚地指出以色列人民墮落,離棄上帝的罪行。先知以西結傳出上帝的信息,就像先知何西阿的信息一樣,是用上帝和以色列民族之間的「夫妻」關係來比喻,指責以色列人民背棄了自己的丈夫,去跟其他的情人行淫,這表示他們離棄了上帝,去拜其它偶像神明。
第15至19節,這節說出以色列民族並沒有紀念上帝對她的厚愛,也不會珍惜上帝賞賜各種恩典。相反地,利用自己的美貌和名氣「放蕩縱情,來者不拒」,這種行為跟妓女一樣。她們將自己美麗的衣服「裝飾拜神明的地方」,意圖吸引人去跟她們行淫,她們的行為就跟廟妓相同。更讓上帝傷心的,她們竟然拿上帝賞賜給他們的「金銀珠寶鑄造」偶像神明來拜,還把上帝賞賜給他們的衣服、「糧食」,且是「上等麵粉、橄欖油、蜂蜜」等貴重珍品當作祭物獻給這些他們的手「鑄造」出來的「偶像」神明。這跟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何西阿所譴責當時北國以色列人民的行徑完全相同(參考何西阿書二:5、8)。
第20至21節,「你拿你跟我生的兒女當牲祭獻給偶像」、「還殺了我的兒女當牲祭獻給偶像」,這些句子都很清楚指出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的人民曾經將自己兒女獻祭給巴力等偶像神明,而且這種行為又是從國王帶頭在做(參考列王紀下十六:3、十七:17、廿一:6)。而這些行為都是上帝嚴厲禁止的(參考申命記十八:10),也是上帝看為最厭惡的行為。
第22節,這節可對照第6節。
第23至26節,「你慘了!你遭殃了!」這種用詞早在先知何西阿的時代就用在警告北國以色列人民離棄上帝(參考何西阿書七:13),現在先知以西結用來譴責猶大的以色列人民,說他們這樣做,只會帶來滅亡而已。所謂「邪惡的事」,在聖經作者認為就是去拜偶像。且他們拜偶像的行為是處處可見,「街頭巷尾」都有,淫亂的嚴重,使她們原本尊貴、高雅的氣質全部喪失殆盡,這些惡劣的行徑使上帝非常生氣。
第27至29節,這三節都是進一步用來指責猶大國的領導者,對上帝沒有信心,不聽從先知的勸告,而去勾結「埃及」(第26節)、「亞述」(第28節)、「巴比倫」(第29節)。這說明他們只想用用政治的方法來取得國家安全保障。先知以賽亞就曾警告他們說,這是愚蠢的念頭和做法(參考以賽亞書二十:5-6、三十:1-3、三十一:1)。但先知的信息讓他們知道,若沒有上帝伸手庇護,就算擁有強大的軍事武力也是枉然。
第30至34節,這段經文再次說明以色列民族所做這種離棄上帝,去拜偶像神明行為的氾濫行徑,就「像無恥的妓女」一樣,連一點羞恥感也沒有。但她們是比妓女還要糟糕,妓女是為了賺錢出賣肉體,但以色列民族根本就是只為了滿足淫亂的心去行淫,還「贈送禮物倒貼情郎」,只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出錢去雇情郎」,這真的讓上帝無法容忍。
8.第十六章35至43節:
這段經文說明了上帝要嚴懲南國猶大人民,而懲罰的方式,就是羞辱她,因為她既然像個蕩婦般,上帝就順著她的行為,讓她徹底難堪。
第35節,「淫婦耶路撒冷」,這裡的「耶路撒冷」指的是整個猶大人民,但也隱含著所有以色列人民。「要聽上主所說的話」,這是上帝要宣判的開場白,就像法官在宣讀判文一樣。
第36至39節,這段經文說出上帝的審判的理由,上帝先宣佈他們的罪狀:
一是猶大人民「脫光了衣服」,陪著情人睡覺,也為了拜偶像神明去當廟妓。
二是「殺害自己的兒女,把他們當牲祭獻給偶像」,這句話可參考列王紀下第廿一章6節。
接下來是宣判懲罰的方式:
一是上帝要在外國人面前「剝光」猶大的衣服,讓大家看見以色列人民「全身赤裸」這是一種極大的羞辱,這裡「剝光」也在表示讓他們一無所有。
二是上帝都要用「處死」的方式來懲罰,這是依照摩西法律的規定,淫亂罪是死罪,殺人罪也是一樣。
三是,讓猶大人民成為他國人民的奴隸,他們不但要來奪走他們身上所有的「衣服和首飾」,也使他們「赤裸裸一絲不掛」的醜態畢露出來。
第40至41節,可參考第廿三章47節。這兩節說出這些列國將怎樣對待猶大人民:
一是用「石頭」打死。這是對付淫亂罪者的一種懲罰方式(參考申命記廿二:24)。
二是「用劍剁碎」,表示一種在極其忿怒之下進行的手段。
三是「放火燒你的房子」,這表示再也沒有錢可給情郎了,這樣,就不會再用錢勾引、雇用情郎來行淫(參考以西結書十六:33-34)。這種放火燒房子或田園的方式,也是古代社會一種對付仇敵的方式(參考士師記十二:1、十五:6),讓仇敵毫無遮蔽、安居的場所,而成為貧窮的「喪鄉」者。
第42節,這節是說在懲罰之後,才會讓上帝稍微消怒一下。
第43節,「你忘了你年幼時我怎樣待你」,這句話可參考以西結書第十六章1至8節。因此,上帝用這種方式來「報應」他們。
舊約聖經作者一再提醒讀者,上帝是會報應的(參考士師記一:7、九,歷代志下六:23,以賽亞書三:11、五十九:18、六十五:7,耶利米書十七:10、三十二:19,以西結書十六:59,何西阿書四:9)。耶穌的教導中也提出這樣的看法(參考馬太福音十六:27)。
9.第十六章44至58節:
這段經文用姊妹來形容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有如雙胞胎一般,兩邊犯罪的情形都雷同,意指北國以色列犯罪導致滅亡,南國猶大並沒有從兄弟之邦的北國滅亡學到悔改的功課,而是有樣學樣,因此,面臨的結果就是滅亡。
第44節,「有其母必有其女」,這句話和台灣民間俗語所說的「有其父必有其子」是相同的意思。意思是子女的行為是先從父母學來的。這裡的「母親」,就是第3節所提起的「母親是赫人」,意思是指迦南人。
第45節,這節說耶路撒冷人民跟他們的「母親」之行為「一樣」,意思是指和赫人相同,都是屬於迦南人那種淫亂家族的傳統。
「憎恨自己的丈夫和兒女」,正常的婦女會喜愛自己的丈夫和兒女,但耶路撒冷人民淫亂的嚴重性,就像第32節說過的,不喜歡自己的丈夫反而喜愛跟別人私通。
「你也像你姊妹」,這是指南國猶大就像已經被亞述帝國消滅的北國以色列一樣,都是墮落、腐敗的。
第46至47節,「你的姊姊是撒馬利亞」,這很清楚指北國以色列,撒馬利亞是她的首都。這裡所說的「姊姊」,意思是大國。
「你的妹妹是所多瑪」,這裡用所多瑪,表示那是個充滿淫亂的城市。而這個城市卻是位於猶大的首都耶路撒冷「南邊」。所謂「妹妹」,意思是小國。這裡用「所多瑪」,重點並不單是是在於所多瑪城有淫亂的行為,更是指該城物質生活富裕之後,所帶來的傲慢,甚至對貧困者沒有憐憫之心,只知道貪婪,不知道要在富有的時候,疼惜貧困的人(參考第49節),反而是欺負他們,這是上帝最厭惡的行為。這裡指猶大的人民比起北國以色列人民和所多瑪人並沒有多好,相反的,是「更邪惡」。
第48至50節,這節要對照第47節來看;在第47節提到說猶大比所多瑪和撒馬利亞的惡行更嚴重,而在這第48節更清楚說「所多瑪和他周圍的村鎮」並沒有像猶大犯那樣重的罪惡。
這裡所謂「不照顧那些困苦貧窮的人」,這句話也表示社會失去了公義的準則,會去欺負貧困的人(參考阿摩司書二:6),這種惡劣行為上帝絕不會原諒。而「驕傲」,這一詞所代表的意義是:心中沒有上帝,或是根本不把上帝放在眼裡。而上帝所「憎恨」的事,就是去拜偶像。
值得注意的,是第48至50節這段經文都是以所多瑪城為例,說明猶大比所多瑪城離棄上帝的道更遠,這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因為所多瑪城這樣敗壞,結果上帝把她毀滅了。現在猶大比所多瑪更惡劣,那結果如何,可想而知。
第51至52節,前一段(第48至50節)是提到所多瑪城被上帝摧毀的事,而這段第51至52節則是提到撒馬利亞城被毀滅的事。
撒馬利亞城是北國以色列的首都,在主前721年被亞述帝國所滅,以色列人民被擄,並販賣至各地去當奴隸。如果撒馬利亞「所犯的罪惡還不及」猶大「所犯的一半」,這表示猶大的罪惡更為重大,也表示著:將來被上帝懲罰的嚴重性,必定會超過北國以色列人民所承受的。
第53節,這節經文很重要,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上帝應許所多瑪和撒馬利亞這兩座遭遇到摧毀的城市,有一天將會恢復昔日光彩。但事實並不是這樣,這節經文應該是一句諷刺的話語,意思是:當上帝要會恢復已經被毀滅的所多瑪和撒馬利亞這兩座城時,就會恢復南國猶大的耶路撒冷城。換句話說,耶路撒冷城要再恢復,也要等待所多瑪和撒馬利亞這兩城恢復之後,或是屆時才一同恢復。這已經是把耶路撒冷貶低到比所多瑪和撒馬利亞還不如了,對過去自譽為上帝之子的以色列人民來說,其實是充滿諷刺、羞辱到極點的話語。
再者,所多瑪城已經成為廢墟,完全被上帝所摧毀。若是要等所多瑪城在恢復昔日光彩之時,那就是在告訴南國猶大的以色列人民,不要再期待了一樣,根本是完全沒有指望之意。
第54節,「你要慚愧」,這句話也是警語,告訴猶大人民必須要注意,災難的日子很快就會來臨。當他們遇到比北國以色列更慘重的災難時,他們才會發現過去他們嘲笑北國以色列,他們的遭遇要比自己現在所遇到的災難要「好多了」。
第55節,這節跟第53節是相同的意思,其實就是在警告南國猶大人民,他們想要恢復、復興起來的機率相當渺茫。
第56至58節,這裡指出猶大人民的種種惡劣行為還沒有被「揭露」出來之前,他們不但驕傲,且還嘲笑所多瑪人,其實他們比所多瑪人還要壞。如今上帝嚴厲懲罰的結果,是換來仇敵「以東人」、「非利士人」,以及周圍「恨」猶大人民的一些鄰近小部落、族群等,都會嘲笑他們遭遇這種慘狀,而這是過去從未發生的事,理由只有一點:他們離棄上帝,去拜偶像神明,認這些神明為他們的神,會拯救他們,但結果卻是因此而「受盡折磨」,因為虛假的神並不會救他們。
10.第十六章59至63節:
這段經文跟先知耶利米相同,都在提起受到上帝嚴厲懲罰之後的猶大人民,當他們在痛苦的際遇中,悔改認罪並呼求上帝憐憫、寬恕時,慈悲的上帝會再次接納他們重新,與他們立新的約。上帝有懲罰,也有救恩,這是整本聖經的教訓。
第59節,「照你的行為報應你」,這是聖經的教導,上帝是會報應的神。
第60節,「我要記念你年輕的時候我與你締結的盟約」,這句話表示上帝永遠記住當初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進入曠野時,在西奈山所立的約。上帝會信守所立的約,但相對的,以色列人民卻總在一段時間之後,便忘記與上帝的約。
第61節,「你接納你的姊妹回來以後」,這裡所指的姊妹,就是在第46節所提起的撒馬利亞和所多瑪,而「接納」,是意味著這兩個城市和人民,有一天都將臣服在南國猶大之下,上帝要這把兩地的人民「交給」他們,成為他們的「女兒」,讓他們管理。這裡說那時候猶大人民會「覺得羞恥」,是因為他們發現自己過去曾恥笑北國以色列人民,如今才知道自己並沒有甚麼好誇口的,甚至自己原本有耶路撒冷和聖殿為中心,卻沒有更好的見證,也一樣淪落到成為奴隸,因此,心中會「覺得羞恥」。
第62節,這裡談到上帝要「重新」跟猶大人民「立約」,先知耶利米也傳出同樣的信息,他就很清楚強調,上帝要重新與以色列人民立新約,而且所要立的新約是要寫在心版上(參考耶利米書三十一:31-33),因為這樣,新的約才不會從生命中消失或被疏忽、遺忘。
第63節,這是此章經文最重要的一節,說明上帝要用祂的慈愛來「赦免」猶大人民時,這時候他們會感到「慚愧」,甚至連想要「開口」也「不敢」。因為知道自己犯了嚴重的罪感到羞愧萬分。再者,這也說明了上帝的恩典總是勝過人的過犯,因此人一定要懂得感恩。
11.第十七章:
這章用兩隻大老鷹當作比喻,述說巴比倫帝國會入侵猶大以色列,雖然以色列人民投靠另一大老鷹,但還是一樣會被巴比倫帝國擄去。在這比喻裡,提到一個重要的信仰觀念:只要是奉上帝的名所發的誓、所做的事,都要確實遵守。若是奉上帝的名做事、說話,卻沒有確實遵行,就是在褻瀆上帝神聖之名一樣,上帝不會把這種行為當作沒事,祂一定會嚴厲懲罰。
這章的歷史背景可參考列王紀下第廿四章,那是發生在主前597年,當猶大王約雅敬執政時代,巴比倫帝國軍隊第一次攻入耶路撒冷城,他被迫臣服巴比倫帝國。因為他和埃及締結密約,埃及答應會出兵挺猶大,所以背叛巴比倫帝國,但埃及並沒有這樣依約而行,巴比倫帝國軍隊俘虜了國王和所有宮廷的要員。而繼位的約雅敬的兒子約雅斤,也沒有遵行臣服巴比倫帝國之約,因此,才僅作王三個月,巴比倫軍隊再次圍攻耶路撒冷,這次連聖殿都遭到嚴重的洗劫,且被俘虜的人更多。然後,巴比倫帝國皇帝立約雅斤的叔叔瑪探雅為王,瑪探雅後來被巴比倫皇帝改名為西底家,他也是一樣背叛、不願臣服巴比倫帝國,結果巴比倫帝國的軍隊圍攻耶路撒冷長達一年六個月,在主前586年消滅猶大,耶路撒冷城毀,人民被擄到巴比倫當奴隸(參考列王紀下第廿五章)。
12.第十七章1至10節:
這段經文是先知以西結用兩個比喻來描述猶大將面臨的災難,其一是用一隻大老鷹來比喻巴比倫帝國,並用來說明巴比倫帝國如何入侵猶大國,且俘虜了當時的國王約雅敬、約雅斤父子,和扶植西底家王的經過。其二用另一隻大老鷹來說明埃及帝國的情形。時間大約是在主前595至589年之間,在西底家執政的年代中,埃及確實曾出兵救助過耶路撒冷,迫使巴比倫帝國撤兵(參考耶利米書三十七:5)。
第1至2節,「比喻」這一詞,若是依照第3至10節的內容來看,可以看成是「寓言」之意。但有時也可以當作「謎語」解釋,因為「比喻」的方式,有許多時候對不瞭解情境的人來說,無法明白到底在指誰,或是說甚麼事,而對情境瞭解的人來說,卻是有如一語道破之妙。因此,要了解這段經文,必須先讀過列王紀下第廿四至廿五章,以及歷代志下第三十六章,否則這裡的比喻,就會變成謎語。
第3至5節,說這「比喻」說「有一隻大老鷹」,這是指強大的力量之意,因為這隻大老鷹的特徵是「翅膀大,羽毛豐滿」,表示可以飛翔到很遠的地方。從第12節經文就可看出,這隻「大老鷹」是用來比喻巴比倫帝國。
這隻「大老鷹」飛到「黎巴嫩山上,啄斷香柏樹幼嫩的尖端」,「黎巴嫩」是代表猶大國。「香柏樹」是黎巴嫩出名的貴重木材,也是貴族最喜歡的建材之一。
這隻「大老鷹」將香柏樹的嫩枝末端給「啄斷」,然後將之「帶到商業中心,生意興隆的城市」。這裡「幼嫩的尖端」比喻著猶大王約雅敬,他因為背叛巴比倫帝國而被帶去巴比倫,就是這裡所說的「商業中心,生意興隆的城市」(參考歷代志下三十六:6)。而「把以色列出產的一棵樹苗移植到一塊肥沃的土地上」,這棵「樹苗」,指的就是約雅斤,他繼任約雅敬為猶大的王,那時才年僅18歲,執政僅僅三個月又10天,就被巴比倫俘虜,而所謂「移植到一塊肥沃的土地上」,意思很清楚,就是帶到巴比倫去。「使它生長」,從列王紀下第廿五章27至29節的記載,約雅斤王被擄到巴比倫,共計長達三十七年久的時間,才獲得釋放並且受到巴比倫皇室的禮遇款待。
第6節,這裡說這棵被移植巴比倫去的嫩枝,開始「發芽生長,成了一棵低矮、向四面伸展的葡萄樹」,意思是指後來接續約雅斤為王的西底家,他原本是約雅斤王的叔叔,被巴比倫王任命為王,並同時將他本名的瑪探雅改為西底家(參考列王紀下廿四:17)。因此,這裡所謂「低矮」,意思很清楚,就是指當巴比倫帝國的傀儡政權,這就是此節所說的「枝葉蔓延的葡萄樹」之意。雖然是傀儡政權,但也是由以色列人當王,且可以過著安定的生活,延續族群的生命。
第7至8節,這「另一隻大老鷹,也有一對巨大的翅膀,羽毛豐滿」,這樣的描述就像第3節所描述的那隻大老鷹一樣,該節所說的是指巴比倫帝國,而這裡是用來比喻埃及帝國。從這裡也可看出當時整個中東地帶的軍事和政治情勢,那時足以和巴比倫帝國相抗衡的,就只有埃及帝國。因此,先知以西結用同樣的句子來描述埃及這隻大老鷹。
「這棵葡萄樹把根和枝子都伸向這隻老鷹」,這是在暗喻著被巴比倫帝國立為傀儡政權的西底家王,並不是真心臣服於巴比倫帝國,而是轉向伸到埃及帝國去了。原因是認為在埃及有「比果園更豐富的水源」,這裡的「水源」是指埃及的尼羅河,意思是指埃及帝國。這就變成西底家王對他的「主子」巴比倫帝國皇帝不忠(參考列王紀下廿五:1,耶利米書五十二:3),轉向尋求埃及帝國的幫助(參考耶利米書十七:15),而這項尋求依照耶利米書第三十七章5節的記載,是有短暫成功的時間,並沒有使猶大能完全脫離巴比倫帝國的侵犯。
「其實,這棵葡萄樹早已栽種在肥沃多水的園子裡」,這句話很清楚地表示:猶大若是持續在巴比倫帝國的扶植下,會更穩定成長,而且可以長成「品質優良的葡萄樹」,因此,這節也在說出猶大王西底家並不想要這樣持續下去,他認為轉向倚靠這隻大老鷹--埃及,就可以脫離嫩枝被啄斷移植到巴比倫帝國之陰影,但顯然地這樣的政治和軍事判斷是錯誤的。
第9至10節,先知以西結用反問的句子,類似自問自答的方式,來說明西底家王這種背叛巴比倫帝國的行為,只會帶領猶大走向完全滅亡的後果。
「這棵葡萄樹能長大茂盛嗎?」這裡用「葡萄樹」指西底家王所帶領的猶大國。「長大茂盛」,是指可以持續長大起來。先知以西結用懷疑的句子來問。他指出「第一隻老鷹」--巴比倫帝國,一定會生氣,然後會把這棵「葡萄樹」的根「拔起來」,是指讓猶大國完全滅亡。
「用不著強大的國家也能夠輕易地把它連根拔除」,這句話清楚表明,猶大若是沒有巴比倫帝國的護衛,就算獨立起來,也是個很脆弱的國家,任何一個稍微有力量的鄰近族群,就可以將之摧毀。因為此刻在西底家王統治之下的猶大,國勢是相當脆弱的,根本經不起「東風的襲擊」。
13.第十七章11至24節:
這段經文是在解釋前段第3至10節所說的比喻內容。然後用一首詩歌表示:猶大經過巴比倫的懲罰之後,緊接著是傳來上帝安慰、拯救的信息。就像前面有敘述過的,先知文獻的特色,就是講了一段上帝發怒的譴責、懲罰,但最後總是會帶來鼓舞的信息,但這種信息都有一個基本前提:悔改、歸向上帝。
第11至15節,這段經文是在解釋前段比喻的意義。上帝要先知以西結問問那些「悖逆」猶大人民,問問他們是否明白巴比倫把他們的國王和「他的臣僕擄到巴比倫去」,然後命令西底家「宣誓效忠」,而西底家王也確實曾「奉上帝的名發誓忠心」,表示要對巴比倫帝國忠心,但結果卻是違背了這誓言。可以理解的是巴比倫要西底家王發誓效忠,只有一個原因,就是要「防止國家復興」,要猶大永遠歸順於巴比倫帝國的統治之下。但「猶大王反叛了」,因為西底家並沒有真心順服於巴比倫帝國的統治,他還是暗中派人去跟埃及帝國串連,想利用埃及帝國來牽制巴比倫帝國。雖然先知耶利米曾警告過他不要這樣做,但這時候的西底家王已經聽不下上帝僕人先知所傳遞的信息。
第16至18節,從段經文是上帝對猶大國採取懲罰的回應。上帝表示一定會依照所決定的計畫去執行。就是西底家「這個王一定要死在巴比倫」,這句話可參考列王紀下第廿五章7節。「因為巴比倫王立他作王」,這句話可參考列王紀下第廿四章17節。
「巴比倫王前來攻城」,這是主前587年,也是西底家王在位的第九年的十月10日,圍城長達一年六個月時間,也就是到隔年的4月。最後耶路撒冷城門開了,會打開城門,是因為城內鬧饑荒嚴重到令人民無法忍受的狀態,甚至父母和隔鄰交換嬰兒烹煮來充飢(參考耶利米哀歌四:10,耶利米書十九:9)。那一年猶大正式滅亡,時間是主前586年(參考列王紀廿五:1-3)。這裡說情況嚴重有如進行「屠殺」一樣,連埃及想要「派最精銳的部隊來也不能救援」,而事實是後來並沒有來幫助,就這樣,猶大滅亡了。真正的問題是在於西底家王背棄誓約。
第19至21節,再次用上帝以祂「永恆的生命發誓」一詞,這種句子也是以西結這位先知經常使用的句型,要表明與上帝之間的約,要用生命的態度來回應。
「因為他背棄了指著我的名所發的誓」,這就是前面第15節所說的,既然西底家王既然用了上帝的名發誓,卻違背所發的誓言,因此,上帝非常忿怒,決定要「懲罰他」。
上帝說要「張開羅網」,這表示巴比倫帝國的軍隊會四面圍困耶路撒冷城,就算西底家王利用地道逃到城外,也不能脫逃,雖然他身邊有「最精銳的」禦林軍隨身庇護,但這些軍人後來都離棄了他,最後使他孤立無援而被捕(參考列王紀下廿五:4-6)。
第22至24節,這是一首詩歌,表示上帝要帶給苦難的以色列民族一個嶄新的希望。
「我要折斷香柏樹的尖端」,這句話可參考第3節,原本是指約雅敬被巴比倫帝國給俘虜去做奴隸。但現在這裡的「我」卻是指著上帝自己。
「香柏樹的尖端」,表示大衛家族的後裔,上帝要將之「拆下」來,然後重新栽種、培育,要把新發出來「幼嫩的枝子」,「種在高山上」。這裡的「高山」是指耶路撒冷。
「茁壯生長,結果子」,表示上帝親自澆灌、看顧、守護,就算最脆弱的生命,也會再次獲得生命的力量。
「各種鳥兒飛來築巢,在樹蔭下找歸宿」,這樣的句子表明以色列將會重新成為一個強盛的國家,這樣的預言如同先知以賽亞所預言相同(參考以賽亞書五十五:4-5),而這個前提,就是以色列人民會確實聽從上帝的話、悔改,歸向上帝。
這首詩歌說出一個基本信仰認知:驕傲,將會使人離棄上帝的賜福,而上帝看顧卑微、敬畏祂的人。祂扶持弱小、謙卑的子民。這也是耶穌降生時,馬利亞的詩歌中也清楚說出了這信息(參考路加福音一:52-53)。
14.第十八章:
這章全部都在說明上帝對那些悖逆的人,一定會嚴厲懲罰。但對那些遵行上帝旨意的人,上帝不但不會懲罰,還會給予賜福。這樣的信息正好說出上帝一定把善與惡清楚地分別出來。換句話說,上帝絕對不會傷害到無辜者。
這章也說出先知以西結傳出的信息是:誰犯罪,誰就會因罪而死。而慈悲的上帝,是不願意任何人死亡。也因為這樣,上帝一再地差遣祂的僕人先知們傳遞信息給祂的子民,只有一個期盼:就是以色列人民能悔過歸向上帝,不要再去做違背上帝旨意的事,尤其是去拜偶像神明。
15.第十八章1至18節:
在這段經文中,先知以西結糾正猶大人民長久以來在信仰上的錯誤觀念,包括誤以為上帝會將祖先犯罪的責任加重在後代子孫當中,以及怎樣做才算遵行上帝的旨意。他告訴猶大人民,去做上帝看為好的事並不困難,就是對上帝忠實,且在實際的社會生活中就可以實踐上帝看為善的事。
再者,這段經文也舉例說明兒子不但沒有傳承自己父母的好榜樣,而是所言所行都和父母所做的事相違背,這樣的人,就必須為自己的惡行,接受上帝的懲罰。
第1至2節,這裡可參考耶利米書第三十一章29節。
「以色列境內流傳的這句俗語」,這是指第2節是流行在當時整個中東地帶民間的俗語。表示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所做的事負責,沒有推託的空間。
第3至4節,上帝用祂「永恆的生命發誓」,表示祂所說的話,將會永遠流傳下去,因為上帝的話就是真理。
「以色列境內將不再流行這句俗語」,表示當猶大人民被擄到異域去受苦難,那時就會認清自己會遭遇苦難,確實是因為自己犯罪所導致,不會再怪罪別人。不論是誰,必須清楚這件事,就是「誰犯了罪,誰就會死」,這是生命的基本認知,沒有找藉口的餘地。
第5至9節,這段經文很清楚描述「一個誠實、公正的好人」之生活態度和樣式。
一是「不拜以色列人的偶像」,表示對上帝絕對忠實,不跟著大家離棄上帝。
二是「不誘拐別人的妻子」,表示真實的上帝子民,不會去做違背社會道德、倫理的事。而且會嚴格遵守潔淨的禮儀「不跟經期中的女子同房」。
三是「不欺詐,不搶劫」,這些都是屬十誡中的第八誡與第十誡,不貪別人的財物(參考出埃及記二十:15、17)。注意這裡的「不詐欺」,表示用誠實的法碼對待人,這包括了司法公平在內(參考申命記廿五:13-16)。
四是「把抵押品還給負債的人」,也會「拿東西給飢餓的人吃,會拿衣服給赤裸的人穿」,也知道「借錢給人不取利息」等,這些都在表示他會關心貧困的人生活之需要。
五是「不做邪惡的事」,這是指要用公義的法則對待人,不會冤屈他人,會按「公正處理糾紛」,這也是摩西法律的規定(參考出埃及記廿三:2-3、6-8,申命記十六:19-20)。
六是會真確地「服從」上帝的「誡命」,知道「謹慎遵行」上帝的法律。
第10至13節a句,這段經文是舉出違背上述「好人」行為的例子,即使是「好人」的兒女,也一樣會遭受到上帝嚴厲的懲罰。
一是「搶劫、殺人」,這些都是不應該有的惡劣行為。而這些行為是他的父親「從來沒有做過」這種「壞事」,像是「在山上神廟吃祭肉,誘拐別人的妻子」等。換句話說,這就像瑪拿西王所做的,並不是他父親希西家曾這樣做,而是他自己這樣做。
二是「欺詐窮人,搶劫,扣押負債人的抵押品」,以及到「異教的神廟去拜可惡的偶像」,且是為了要收取利息而「借錢給人」等等,這些都是他父親所沒有做的事。其實先知以西結的這些描述,也可從猶大約雅敬王的身上看出來,他不但沒有學習父親約西亞王對上帝忠實,而是做出惡劣的行為(參考耶利米書廿二:13-17),這樣的君王或領導者一定會被上帝嚴厲懲罰。如果一個君王或社會的領導者是用惡劣的態度對待人,他們所領導的社會,人民的社會行為也只會學樣,做更敗壞的事。
第13節b句,這裡上帝作出宣判說有上述這樣行為的人,「他一定死;他是自取滅亡」,這句話回應了第4節所說「誰犯了罪,誰就會死」。因為上帝是公義的,祂一定進行嚴厲的審判。
第14至18節,這段經文舉出的例子剛好和第一個例子(第10至13節)相反;第一個是指兒子沒有將父親好的行為傳承下來,而是做了和父親完全相反的事,去做惡劣的事,這樣的人,一定死。現在這段舉出相反的例子,就是拒絕學習父親的壞榜樣的人,一定可以存活。
一是兒子「看見父親一切的罪惡,卻不隨從父親的壞榜樣」,這些惡劣的行徑包括有:拜偶像、誘拐人妻、欺壓人、搶劫、拿窮人的抵押品不歸還、不拿食物給飢餓的人、借錢給需要的人索取利息等等,這個兒子沒有仿效父親的壞榜樣,就像希西家王沒有傳承他的父親亞哈斯,做出上帝眼中看為邪惡的事(參考列王紀下十六:1-4),他確實做了上帝認為對的事(參考列王紀下十八:1-3)。因此,在最困難的時刻,上帝伸手救助他,差派天使把圍繞耶路撒冷的亞述大軍趕回去(參考列王紀下十九:35)。
二是上述這些惡劣行徑都是父親自己所做的事,這個父親就要「因自己所犯的罪死亡」,上帝絕對不會讓他的兒子承受罪罰。因為這個孩子把父親的這些惡劣行為完全切割斷絕,從不學習。
16.第十八章19至32節:
這段經文提供一個重要觀念:沒有所謂積功德可用來換取罪過減免該受的懲罰。這也說出了基督教信仰一個基本觀念:上帝賞賜給人能力是要去實踐上帝的旨意,不是要人用來當作「贖罪券」之用。
再者,這段經文有個中心主題:悔改。這才是獲得上帝寬恕、憐憫的主要因素。而這也是整本聖經的教導。
第19至20節,這兩節是猶大人民聽了先知以西結的回答後表示不同的意見。他們問說:「兒子為甚麼不因父親所犯的罪受折磨?」這種觀念跟當時流行的俗語有關,就像耶利米書第三十一章29節所記載:「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女的牙齒酸壞了。」這兩節非常清楚地指出,上帝一定會保存那些遵行祂旨意的子民,讓他們「存活」,因為「只有犯罪的人該死,兒子不必為父親的罪受折磨」。
「好人將因行善得報償;壞人將因作惡受懲罰」,這句話跟台灣俗語的「好人有好報;壞人有壞報」相同。
第21至22節,「悔過」,意思是指歸向上帝。也就是從「離棄」上帝而去做上帝看為邪惡的事,回到上帝面前,遵行上帝的「法律」,對於這樣的人,上帝的回應是「不必死,一定存活」。因此,「悔過」,是改變或讓上帝息怒的唯一可行方案。再者,真正「悔過」的人,是不能講條件的,唯有的,就是依照上帝的話「做了該做的事」。
第23節,這節也說出整本聖經的教導,就是上帝「寧願」看到罪人「因悔過而存活」,這句話再次出現於以西結書第三十三章11節。
第24節,這節可參考彼得後書第二章20至22節。
「好人不再做好事,而做壞人所做令人憎恨的壞事」,這表示原先的好人已經沉淪、離棄了上帝,他所做的壞事,只會更壞。而且這不是只有一次,而是連續不停,比起原本是壞人的人,只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他從前所做的好事不被紀念」,這就是前面所說的,過去所做的善不能積存來折換後來的罪責。這樣的人等於違背了與上帝所立之約,他將因「背信、犯罪而死亡」。
第25至29節,這段經文是在辯駁以色列人民錯誤的觀念,因為他們認為上帝在第21至24節所做的回答有問題,甚至認為上帝不公平,似乎是在說若是好人過去所做的善,沒有被保存下來當作「功德」使用,就冤枉了好人。
第25節和第29節的經文內容完全相同。主要在強調,不是上帝不公平,而是以色列人民的認知有錯誤。
第26節,「好人不再做好事」,這表示原先是好人的這個人,離棄上帝的道已經很遠,他忘記了上帝和祂的誡命,且所做的事,比壞人所做的更惡劣。其結果就是「因為自己做壞事」而死。
第27節和第26節呈相對句型。這裡的「悔過」和第28節的「省察、改過」是相同的意思。
第30至32節,這段是勸勉以色列人民必須趕緊悔過,只有這樣才能保存生命。上帝的審判很公平,一定會「照你們個人的行為審判你們」,這句話也在第七章3節、第三十三章20節。
「你們要悔過」,只有這樣才能使人避免因罪帶來「毀滅」、死亡,而這點可說是整本以西結書的中心信息,也是整本聖經信息的主軸。
「換一個新的心、新的靈」,可參考以西結書第十一章19節、第三十六章26節。這表示「新的心」和「新的靈」並不是人自己有辦法更新,而是因為歸向上帝,上帝才會賞賜給他一顆新的心靈(參考羅馬書十二:2)。上帝「不願意任何人死亡」,無論誰,只要知道「改過就會存活」,這也是先知運動的中心思想。
17.第十九章:
這章是一篇詩歌,也可說是一首「輓歌」。類似這種「輓歌」,除了耶利米哀歌外,詩篇第廿二篇也是一首哀歌。
「輓歌」這字,在希伯來文是「qînâ」字,也可當作「哀歌」,是用悲哀的調子來寫成的詩歌。可以明白先知以西結在面對當時惡劣的政治局勢,又看見當時的政治領袖和社會菁英毫無悔意,只知道繼續放蕩、欺騙、拜偶像、斂財、欺壓等惡劣行徑,他屢屢勸勉,但卻又得不到回應,因此,為了表明心中的絕望,他寫了這首哀歌表明對國家前途的絕望,希望用此種方式來喚醒同胞們,對未來景況不要再存著任何幻想。
這篇詩歌是兩首哀歌編輯而成,第一首是第1至9節,這是為君王或領導者所寫的哀歌;第二首是第10至14節,這段詩歌是為猶大國即將毀滅而寫的詩歌。先知以西結的這些哀歌都是在隱喻當時的政治環境和現實。
18.第十九章1至9節:
這是第一首寓言詩歌。描述一頭大母獅養育了小獅子,這頭小獅子學會了獵食、吃人之後,卻被抓住帶往埃及去。先知以西結用母獅養育幼獅來形容猶大這個國家的命運,反應出當時政治的生態和危機。這種用獅子來形容國家、君王的情形,在那鴻書第二章11至12節也出現這樣的描述。
第1節,「為以色列的兩個王子唱這首輓歌」,這裡說「兩個王子」,這「王子」指的是王室,或國王。兩個王子,一是第4節指猶大約西亞王的兒子約哈斯被擄去埃及去的事,這是發生在主前609年;二是第5節的背景對照第9節來看,則可能是約雅敬的兒子約雅斤被擄到巴比倫去,時間是在主前597年。但也有可能是指西底家王,若此,則時間是在主後586年。
第2節,「你母親是母獅」,這是指猶大國,用「母獅」來表示所有君王的母親。
「蹲伏在雄獅群中」,表示左右都對他們是虎視眈眈的凶猛國家,想要將這頭母獅據為己有,這也顯示了當時猶大國的局勢是非常惡劣。但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下母獅還有能力和辦法將「小獅子養大」,表示上帝還是憐憫,透過猶大國這個母親想盡辦法照顧、養育這些「小獅子」。
第3節,「一隻小獅子成為少壯的獅子」,所謂「少壯的獅子」,意思是指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在主前609年,約西亞王率兵對抗埃及軍隊,戰死在米吉多(參考列王紀下廿三:29),因此他年僅廿三歲的兒子約哈斯被人民膏立作猶大王(參考列王紀下廿三:30b-31)。
「學會獵取食物,成為吃人的猛獸」,表示獅子長大成為猛獸會「吃人」,表示只會做傷害的事。隱喻著約哈斯王「仿效他祖先的壞榜樣,做了上帝看為邪惡的事」(參考列王紀下廿三:32)。
第4節,「列國聽見了,把他誘進深坑」,這很清楚就是在約哈斯繼任才僅三個月時間,埃及帝國就派出軍隊來攻打耶路撒冷,而這句「用鉤子把牠拖到埃及」,表示埃及將約哈斯擄去埃及當奴隸,而他後來就死在埃及(參考列王紀下廿三:34b,耶利米書廿二:10-12)。
第5節,「母親等得心焦絕望」,這句詩歌很清楚在描述猶大國人民心中的不安。
「又另養一隻小獅子成為少壯的獅子」,表示約西亞的另一個兒子以利亞敬被埃及國王尼哥任命繼任為猶大國王,並將他改名的約雅敬。
第6節,從這節到第9節在描述的,若是依照第9節的「帶到巴比倫」這句話來看,這並不是指繼任為王的約雅敬和約雅斤,而是指後來的西底家王。因此,先知以西結是略過約雅敬王和約雅斤王的時代,直接描述西底家王的時代。
「少壯的獅子隨著其他的獅子到處徘徊」,這句話描述了西底家王並沒有依約臣服在巴比倫的統治之下(參考歷代志下三十六:13),他四處想辦法要與埃及聯盟來抵抗巴比倫,這就是此處所說的「到處徘徊」,意思是西底家王想要脫離巴比倫帝國,不想繼續當附庸國。
第7節,「破壞城堡,摧毀城市」,這說明了西底家王以為結合埃及帝國,就可以擴展並強化猶大的軍事武力,這樣,他就可以為所欲為,但這種情勢只有在開始之初有效,卻因欺壓鄰國而帶來更大的仇恨。
第8節,「列國從四面八方來圍攻」,這意思是列國對猶大的反撲。這些過去被它欺壓、恐嚇過的國家,都趁著巴比倫帝國來侵犯時,跟隨著而來,以東就是其中的一例(參考俄巴底亞書第12至14節)。這裡的「張開羅網」,意思就是指猶大軍隊或是人民,無論如何躲閃,都沒有辦法躲避此次的災難,猶大國王西底家被「誘進深坑」,意思是被捕(參考列王紀下廿五:1-7)。
第9節,這是指西底家被捕後的情形,他被「帶到巴比倫王那裡」,他的兒子被當著他的面殺死,他自己的眼睛也被刨出來,然後他被銅鍊綑綁拖去巴比倫,也死在巴比倫,這就是此節所說的「再也聽不見牠的咆哮」之因(參考耶利米書三十九:4-7)。
19.第十九章10至14節:
這是另一首詩歌,再次用葡萄樹來隱喻猶大國的遭遇,就像被火燒毀的葡萄樹一樣。
第10節,「母親像一棵種在溪水旁的葡萄樹」,先知以西結很喜歡用葡萄樹作比喻(參考十五:1-6、十七:1-10)。基本上先有個了解:栽種葡萄樹的,就是上帝,祂選品質最好的葡萄樹(參考以賽亞書五:2)。先知以西結說這棵葡萄樹是栽種在「溪水旁」,因為「水源充足」,因此,長得「枝葉茂盛,果實纍纍」,這有如詩篇第一篇3節所描述的一樣。
第11節,先知以西結用「枝子堅硬,可作王的權杖」這句來形容以色列最輝煌的時代,也就是大衛和所羅門治理時期,大時不但沒有外敵膽敢覬覦、窺視,所有鄰近國家、民族都只能乖乖順服,且每年呈上貢品,而耶路撒冷城則是成為整個中東所有國家前來朝聖的聖城,就像此節詩歌所說的「枝子高聳入雲,人人可見」非常雄偉、壯麗。
第12節,「有忿怒的手把它連根拔起」,這裡的「連根拔起」,意思是摧毀了這棵原本茂盛的葡萄樹,使這棵葡萄樹因此枯萎死亡。既然栽種者是上帝,也只有上帝才有辦法能將此棵葡萄樹「連根拔起」。
「把它摔在地上,給東風吹乾」,這裡說「摔在地上」,表示用極大的力量,且是帶著極忿怒的力量將這棵葡萄樹拔起來之後,狠狠地「摔在地上」。除了上帝之外,誰有這樣的能力呢?
「枝子折斷,果子枯乾,被火燒光」,這些用句都在表示這棵原本長得非常茂盛的葡萄樹,已經毫無生機可言。
第13節,「移植到曠野」,這很清楚說出和第10節是完全相反;在第10節提到栽種在水源充足的溪水旁,現在是栽種在沒有水源的曠野之地。這樣,這棵葡萄樹就枯萎死去。
第14節,「樹幹著火」,這裡「樹幹」也可用來表明大衛後裔的王室,而這節所說的「枝子和果子」,可以用來表示以色列民族的支派和子民,這裡說這些都將被火燒盡。
「他不再有堅硬的枝子,可作王的權杖」,剛好和第11節的a句相對照,表示再也找不到任何人可以繼續領導以色列民族。因為樹木已經被連根拔起了。再者,「樹幹著火」,表明權威的記號,都已經不復存在,也說明了以色列這個民族是否能夠繼續生存下去,都是個問題。
「這輓歌一直流傳著」,表示這首哀歌不僅在被擄的以色列人民中流傳著,也會繼續流傳到後代子孫中,甚至在外族人當中也被流傳著。
20.第二十章:
以西結書從第二十章開始直到第廿四章,長達五章的經文中,都是在談有關耶路撒冷城被巴比倫軍隊攻陷的預言。而這段經文的背景應該是在主前591年到588年所傳講的信息。
在這第二十章,先知以西結以宗教信仰的歷史為主軸,敘述以色列民族在信仰上失序的情形。其實也可以這樣說,先知運動最重要的基礎,就是從信仰來反省,而不是考量政治、經濟的狀況,更不是軍事的。在先知們的觀點中,若是沒有敬虔的宗教信仰,就算有很好的政治領導者,也會很快就變質;若是沒有很堅定的信仰作基礎,經濟發展將會變成壓搾、剝削窮苦人民的藉口;而設若沒有信仰作為根基,軍事力量很可能會成為統治者濫殺無辜人民的工具。因此,先知運動最重要的一件使命,就是讓國家、社會、民族的領導者,都能回到上帝面前,同時人民也要以忠實的心回應上帝揀選的愛。
21.第二十章1至32節:
這段經文談及上帝怎樣愛以色列人民,不但把他們帶領出埃及的奴役之地,而且還跟以色列人民立約,表示要賞賜給他們肥沃的土地可安居。但當他們離開埃及進入曠野開始流蕩的生活之後,每當經歷到飢餓、乾渴、瘟疫等侵襲,就一再地發出怨言,甚至認為回去埃及比離開更好,這些都在表示他們已經對上帝失去信心。而且更嚴重的是,當他們進入應許之地後,他們的子孫並沒有因為上一代祖先所犯的錯誤而知道警醒悔改,反而是跟從祖先惡劣的行為去拜偶像離棄上帝,而且這種情形是一犯再犯,這才是上帝最為忿怒的原因。
第1至3節,「被放逐的第七年五月初十日」,這是指主前591年7月或8月10日。是以約雅敬王在主前597年被擄那年開始計算。
這裡再次提到「有些以色列的長老」到先知以西結的「面前坐下」,他們很想知道「上帝的旨意」。他們很可能是想要知道,到底他們要在巴比倫當奴隸多久?先知耶利米曾很清楚地表示會長達「七十年」時間(參考耶利米書廿五:11-12)。不過也有另一種看法,認為這些長老是來詢問耶路撒冷是否果真會如先知以西結所說的會被巴比倫帝國所毀?或是說上帝的聖殿被摧毀?因為他們一直認為上帝的聖城和神聖的居所不可能被敵人所毀。他們這樣問,是想知道到底怎麼一回事?但當先知以西結向上帝求問啟示旨意時,上帝的回答是「不准你們求問」,因為這些猶大人民的長老們過去一再拒絕聽從上帝僕人傳遞的信息。
第4節,上帝要先知以西結「宣告他們的罪」,這表示上帝的審判要開始。這審判提到他們的祖先早已經離棄上帝去拜偶像。
第5至7節,這三節再次提到上帝帶領以色列民族的祖先離開埃及,並且應許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還跟他們的祖先立約,要他們「拋棄他們所愛的那些可憎恨的偶像,不可拜埃及的假神來玷污自己」,因為這是上帝所不允許的事。
第8至9節,這節指出以色列人民真正的問題,就是沒有遵行所立的約,他們「背叛」上帝,沒有「聽從」上帝的旨意,而這種事情是他們早在埃及時就發生了,上帝原本要讓他們死在埃及,但後來還是帶領他們離開埃及,因為上帝曾用自己的名發誓,說要帶領他們離開奴役他們的埃及。
這種為了維護上帝神聖的名之說法,在本章第14節、第22節、第44節等一再出現。換句話說,上帝絕對不允許祂的聖名遭受到羞辱、毀謗。
第10至12節,上帝「領他們出埃及,帶他們到曠野」,這句話很重要,因為這清楚說明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之後,不是馬上就進入那應許之地,而是先進入曠野。且是在曠野漂流長達四十年時間(參考申命記八:2,約書亞記五:4-6,使徒行傳七:36),而這段在曠野漂流期間,也是很重要的一段訓練功課,為的是使他們能夠脫胎換骨,成為完全倚靠上帝的族群,而不會再懷念在埃及的富裕物質生活(參考民數記十一:4-6)。也同時「命令他們遵守安息日」,因為會遵守安息日這誡命,因為上帝要他們用這種方式來表示「作為我們立約的記號」(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一:12-13、16-17),表明他們願意「成為神聖的子民」。
第13節,這節也表示了一個基本信仰觀念:不遵行上帝的法律誡命,就等於是「玷污了安息日」,原因是安息日乃與上帝立約的憑據。不遵行上帝的話,就表示不再遵守與上帝所立的約,很自然地,就不會想要去敬拜上帝,聽上帝的話語。上帝本來想要「倒盡」祂的「烈怒,消滅他們」,但上帝後來沒有這樣做因為祂有憐憫與豐富的愛。
第14節,這一節再次重複第9節所說的。
第15至16節,因此上帝發誓「不領他們」到「那塊流奶與蜜的土地」,這件事是指那群從埃及出來,年滿二十歲以上的人,只有二十歲以下的人才能進入,原因是他們對上帝的應許沒有信心,除了連連發出怨言之外,並不切實遵行上帝僕人的教導,甚至是背叛上帝的旨意(參考民數記十四:28-35,約書亞記五:4-6)。再者,是因為他們「玷污了安息日」,這使原本神聖的約的記號蒙上了陰影。
第17節,上帝「可憐」以色列民族,並沒有在忿怒中出手懲罰他們,因此才沒有「在曠野消滅他們」。
第18至20節,但上帝有「警告」他們當年二十歲以下的青年,絕對不可隨從曠野民族的「習俗」,也不可以「拜偶像來玷污自己」,要「服從」上帝的「法律誡命,遵守安息日作神聖的日子」,用這種方式來表明和上帝之間立約的憑據。
第21節,但「那一代也背叛了」上帝,但上帝仁慈憐憫,因為還有一些遵守立約的人所帶來的福氣,減少了上帝的「忿怒」,沒有把他們全都殺光。
第22節,這節再次重複第9節、第14節等。
第23至24節,這裡已經暗示了早在以色列人民尚在曠野漂流時代,上帝就有這樣的準備,要嚴厲懲罰他們,使他們「分散到全世界」,原因就是他們都輕蔑上帝的話語,對神聖的安息日採取鄙視的態度
第25至26節,這兩節經文可參考羅馬書第一章24至32節,表示上帝最後採取的方式,就是任憑以色列人民放縱自己的惡劣行徑,包括他們「獻自己的長子作牲祭」,學習了當地拜偶像神明的惡劣行為(參考列王紀下十六:3、十七:17、廿一:6)。而這些行為都是當年摩西所嚴厲禁止的(參考利未記十八:21,申命記十八:10)。
第27節,上帝指控以色列人民的祖先背叛上帝,對上帝「不忠」,違背了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因為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的約,是如同夫妻之間的約的關係,因此,對上帝「不忠」,就是對上帝的一種極大「侮辱」。
第28至32節,這段經文說出上帝會拒絕來詢求上帝旨意的長老,就是因為當上帝帶領他們的祖先進入「應許給他們的土地」後,他們就一再地在「大山和綠樹」中建造祭壇拜偶像神明,還以為上帝看不見,且在祭壇上把自己的兒子當作「牲祭燒獻給他所拜的偶像」,這種行為幾乎就是將迦南地人民在宗教信仰上的行為,然後現在「還敢來求問」上帝的「旨意」,因此,上帝在這裡很清楚回答說:「不准你們求問!」這句回應了這章第3節所說的。
22.第二十章33至44節:
這段經文是把上帝嚴厲的懲罰和拯救恩典交織在一起述說,也表明了上帝在極其忿怒之下,總是帶著憐憫的恩典要拯救祂的子民,從分散到各國去到集合起來帶回家鄉。但拯救的恩典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享有,而是真心誠意悔改的人,這些人就是知道離棄罪惡,歸回到上帝面前來的人才能享有這種恩典。
第33節,上帝指著自己「永恆的生命」向以色列人民發誓,這「永恆的生命」剛好和以色列人民剛硬的心相對照。因此,上帝要用祂「大能的手」,以及「懲罰的膀臂」,要「傾下」祂的「烈怒治理」他們,這等於是要用懲罰埃及國王和他的人民之款式來懲罰以色列人民。
第34至36節,這段經文表示並不是以色列人民被敵人俘虜到外國或當了奴隸,上帝的懲罰就終結、完畢,沒有,而是還要繼續受到懲罰,這種懲罰比肉體上的痛苦還要難過,那是在敵人面前羞辱他們。
這裡特別提起從前「在西奈曠野」懲罰以色列人民的事,就是二十歲以下的以色列人民才有資格進入(參考民數記十四:29-30)。在這裡,表示上帝要「照樣懲罰」以色列人民,只剩下殘存的人民才能重返迦南地。
第37至38節,上帝要「嚴厲地管束」他們和上帝所立的「約」。這裡「嚴厲管束」也代表著建立嚴格的規矩,使所有的人不敢逾越秩序。上帝要把那些「背叛和犯罪的人」除掉,從此「不讓他們回到以色列故土」,這樣,這些背叛上帝的人將會終生為奴,沒有得到釋放的機會。
第39至40節,這兩節提到,上帝要以色列人民自己決定,是要「繼續拜」那些「偶像」,或是要聽從上帝的話。若是他們要聽從上帝的話,就必須「不再獻祭給偶像來侮辱」上帝的「聖名」。上帝便會喜歡他們來敬拜祂。
第41至42節,當他們順從上帝的話語後,上帝會帶領他們「離開流亡的地方」,重返故鄉,再重建家園之後,當他們獻上「馨香牲祭」給上帝時,上帝會接納他們用感恩的心所獻上的祭。
第43節,這節可參考以西結書第六章9節、第十六章63節、第三十六章31節等。說明了當人明白上帝的救恩之後,就會明白自己是多麼污穢,會對自己羞辱上帝的聖名感到「可恥」。
第44節,上帝以「行動來維護自己的榮譽」,這種行動有兩種,一是懲罰悖逆的以色列人民,二是伸手將他們從四散世界各地為奴之地帶領回故鄉。
再者,上帝並不按照以色列人民「邪惡和敗壞的行為所應得的來懲罰」他們,這正好顯示了上帝的愛遠勝過人所犯的罪(參考以斯拉記九:13,詩篇一○三:10)。這點也是基督教信仰的中心,表明上帝的愛,會遮掩我們所犯的罪。因此,人都應該存著感恩的心回應上帝揀選、憐憫的愛。
23.第二十章45至49節:
這段經文,在希伯來文聖經是放在第廿一章的篇幅中,而在《七十人譯本》則是和《台語漢字》以及《現代中文》的版本相同,都是編輯在第二十章的末尾。也是從這段經文開始直到第廿三章止,每段經文的開場白都是用「上主對我說話」作為段落的起點(參考二十:45、廿一:1、8、18、廿二:1、17、23、廿三:1)。
這一段經文是上帝對先知以西結說的話,要他面對南方的森林說話,而這段話卻是傳達上帝的懲罰方式,就是用火燒毀所有的樹木,且火勢極大,無法用人的能力撲滅。這裡的「火」,很清楚是在表明上帝的忿怒,會燒盡人所擁有的一切財物。
第45至46節,這裡出現「南方」一詞,而在第47節也一再出現。上帝要先知以西結對著森林說「預言」,這也是一種象徵性的身體語言。
第47節,「火要燒盡森林裡的全部樹木」,若是這森林表示跟黎巴嫩有關,那麼,用這詞乃是一種隱喻的說法,表示原本以珍貴建材建造起來的王宮,將會因上帝忿怒的火而付諸一炬。列王紀下第廿五章9節很清楚記載,當巴比倫帝國的軍隊攻入耶路撒冷城後,就是「放火燒毀了聖殿、王宮,和一切耶路撒冷達官貴人的房屋」。
先知要對森林說話,也要森林「聽至高的上主所說的話」,這表示樹木森林都是上帝所創造的(參考創世記一:11-12),只要上帝的命令下來,這些上帝所創造的樹木森林都會聽從。
「從南方一直延燒到北方」,這句話也表示了全面性的受到火燄波及,無一鄉鎮、城市可倖免,這就是此處所說的「人人都會感到火燄的炙熱」之意。
第48節,這裡很清楚說出是「上主放的火」,既然如此,想要用人的力量阻擋,那是不可能的事,除非上帝又下命令阻止,否則一定會將一切都燒為灰燼,所以這裡說「沒有人能夠撲滅」。
第49節,先知以西結因為經常用這種象徵性的比喻,不但是言論也包括了他的身體語言。因此,引起許多以色列人民的「抱怨」,說他「常說謎語」,表示很難領悟。「謎語」也可以指比喻之意(參考以西結書十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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