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401期

約伯記第廿四至三十一章
1.第廿四章:
這章是繼續第廿三章約伯在回答提幔人以利法的話。這章主題受到第廿三章17節的影響,因為在該節經文中,約伯提到縱使自己被「黑暗弄瞎」眼睛,他也不懼怕,因為只有上帝是他所懼怕的。在他看來,無論是黑暗或光明,都是上帝創造的,因此,對上帝來說並沒有所謂光明或黑暗的差別(參考詩篇一三九:12,啟示錄廿一:23)。
這章可分成兩個段落來看,第一段是第1至17節,這段誓約伯繼續回答以利法的話。第二段是第18至25節,這段經文是另一個朋友瑣法聽了約伯的回應後,隨即搶著發言。
2.第廿四章1至17節:
在這段經文中,約伯述說人犯罪的具體行為,包括了貪婪,欺壓別人等惡劣行徑。但他也同時質疑為甚麼上帝會允許這些邪惡者做出那麼多惡劣的事,卻不給予嚴厲的懲罰?然後約伯替貧困窮乏的人喊冤,他認為他們哀嚎的聲音,並沒有得到上帝的垂憐。而邪惡的人卻是囂張跋扈,目中無人的四處為非作歹。
第1節,約伯的連續質問他看不清楚到甚麼時候上帝才會審判作惡的人,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使人看見上帝的「正義來臨」。
但要注意的是,聖經作者雖然提到「審判的日期」,卻從不說明那日子甚麼時候會來臨,因為時間是掌握在上帝手中,是由上帝決定,不是人可以過問,連耶穌也曾這樣告訴他的門徒,說沒有人知道到底是甚麼時間,只有上帝知道(參考馬可福音十三:32)。
第2至8節,在這段經文中,約伯在這裡指出惡人的行為,包括有「挪移地界」,這是摩西法律嚴厲禁止的行為(參考申命記十九:14、廿七:17)。這和貪圖別人的產業,想要侵佔別人的土地一樣,當然也是違背十誡的第十誡。
第二種是惡劣行徑,就是「奪走孤兒的驢」,以及「拿寡婦的牛作抵押」,這也是以利法對約伯的指控(參考約伯記廿二:9)。但約伯在這裡則強調只有邪惡的人才會做得出來這樣的事。換句話說,約伯絕不會做這樣的事(參考約伯記三十一:16-17)。
第三種是拒絕讓「貧民享受應得的權利」,這是指讓貧窮人借錢免利息,以及到了安息年,可除去奴隸的身份(參考申命記十五:12-14)。這裡所謂「威脅窮人,使他們逃亡」,是指因為貧窮人無法償還所欠的債務,債主想要把他們賣掉,逼得窮人只好想盡辦法逃離債主的掌控。先知阿摩司曾譴責他那時代的以色列人有這樣的行為(參考阿摩司書二:6-7a)。
第四種是迫使窮人像流浪的街友一樣,為了生存只好在「荒野搜尋食物」度日,就像「野驢」一樣。
第五種逼迫窮人「在別人的田裡收割」,但卻是在「邪惡人的葡萄園摘取葡萄」,原因就是第2節提到的,他們的田園已經被債主給侵佔了,或是被邪惡的人用計奪走。換句話說,他們原本是田地的主人,現在卻因為貧窮變成了乞丐或是受雇的僕人。相對的,邪惡的人卻是興旺的,因為他們的葡萄園持續有收成,約伯用這種方式提出疑問:為甚麼邪惡的人沒有受到懲罰?
第六種是貧窮人連夜間禦寒的外衣也被奪取,導致他們在夜晚睡覺時必須「光著身子」,真是悽慘。
第七種是連要找個避雨之處,也不可得,因為土地沒有了,當然更不可能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他們只能四處流蕩,寄居在他人的房子。雨季來臨時,他們也只能躲在巖石洞穴中,求得暫時的安居。
第9至12節,在這段經文中,約伯繼續為窮人呼喊,說出他們的困境。包括有幾個現象:
第一種是富人「拿窮人的兒女抵償債務」,使這些幼小的孩子有如「孤兒」一樣,過著悲慘的生活。
第二種是富人對貧窮人的苦境是莫不關心,導致窮人出門沒有衣服可遮蔽身子,還得「替人背禾捆」賺點工資。他們工作到非常勞累,也無法休息、吃飯。
第三種是貧窮人沒有休息的機會,因為他們已經被抵押為邪惡者的奴隸,即使替他們「搾橄欖油」,他們也無法得到橄欖渣可吃;為主人「踹葡萄製酒」,卻得不到葡萄汁可喝,以解工作流汗乾渴的需要。這樣看來,邪惡的人繼續為非作歹,卻沒有得到應該有的懲罰,而貧困的人卻一再受到欺負、虐待。
第四種是就算身體已經受傷而痛苦「呻吟」,甚至因為飢餓使身體接近「垂死」邊緣,上帝似乎都聽不到他們的呼求聲音,或是上帝根本是聽而不聞、「不理會」?
約伯用這樣的方式提出抗議,想表達的是:上帝怎麼可以這樣善待邪惡的人,而讓困苦貧窮的人受到這樣不公的對待?約伯在描述這些情景時,主要也是在說明一件事:為甚麼上帝不聽聽這些貧窮人哀哭的聲音而立即伸手幫助他們?為甚麼上帝不聽聽那些作惡者在奢華宴樂中的歡笑聲而給予嚴厲的懲罰?他以貧窮人的景況反問上帝:為甚麼不懲罰作惡的人?卻讓已經夠困苦的貧民繼續過著艱困的生活?
第13至17節是在描述邪惡者的面貌。作者用四種身份來描述邪惡者,包括有:
第一種:拒絕光明者。這種人會拒絕光,是因為光會暴露他們惡劣的行徑。聖經最喜歡用「光」來表示拯救。詩篇的作者也說上帝的話語、教訓,就是生命的「光」、「燈」(參考詩篇一一九:105)。相對於光,就是黑暗。
第二種是殺害窮困的人,他們的手法看起來像是「光明正大」,其實根本是「黑道」的行徑。他們殺害人的手法,就是前面所說的,逼迫窮人「做到死」,沒有給他們生存下去的空間。然後繼續貪婪(作賊之意)的各種惡劣行為。
第三種提到這些富有的人,或是有權勢的人也都陷入了淫亂的網羅中,然後又想盡辦法「遮著面孔,不讓人家看見他」,其實上帝看得非常清楚。但要注意的事這裡提到「姦夫」或是淫亂,也是指去拜偶像的意思,表示他們心中沒有上帝的話語。
第四種是他們的行為與「盜賊」根本就沒有兩樣。他們會強行「破門入室」到貧窮人家裡,搜刮了一切,然後「躲藏起來」,以為沒有人知道他們所做的。
第17節是上述這些可惡的人共同的特徵是以為他們的所作所為無人看見。但他們卻又怕被人發現,因此,他們利用「黑夜」去做不可告人的事。
其實這種想法是愚蠢的想法。因為不論是黑暗或光明在上帝看來都沒有差別(參考詩篇一三九:12)。
3.第廿四章18至25節:
就像前面說過的,這段經文是瑣法的發言,內容和約伯一貫的語法不同;在約伯與這些朋友對話中,他的朋友總是強調邪惡的人會遭遇許多不好的結果,但約伯的看法剛好相反。例如:第八章16至19節;第十五章20至35節;第十八章5至21節;第二十章5至29節等。約伯的論點裡並不是說邪惡的人不會遭遇到上帝懲罰,而比較讓他困擾的問題是:為甚麼連好人也會遇到邪惡的人應該有的苦難之果?這才是他想要提出來的問題。在他的看法裡,公義的上帝應該是會分辨好壞善惡的。
第18至20節,瑣法一貫的論調就是好人有好報,壞人有惡報。因此他說邪惡的人會遭到的惡報有下列幾種:
一是邪惡的人會被「洪水」沖走,這表示他們會喪失生命,且他們的「土地被上帝詛咒」,因此葡萄園會荒廢沒有收成。
二是邪惡的人所累積起來的財富,很快就會消失殆盡。「炎熱」所表示的,就像炎熱的陽光照耀著,使他們的惡劣行徑完全暴露出來。而「陰間吞沒了犯罪的人」,這表示作惡的人很快就會被逮捕,且被上帝關入深淵中,不能復出。
三是邪惡人的惡劣行徑,會使得連生育他們的母親也不敢認他們,因為他們就如同「樹木被蟲子吃掉」,不但外型改變,甚至所有累積起來的財富都將因為沒有上帝賜福一切落空。
第21節,這節提到邪惡者最令上帝痛恨的行為就是「虐待寡婦」,這表示他們膽敢違背摩西法律所禁止的行為,也表示他們心目中根本不把上帝放在眼裡,甚至對「不能生育的婦人」,沒有任何憐憫的心。
第22至24節,這段經文是瑣法強調上帝必定會懲罰邪惡的人,雖然目前這些邪惡者看起來是興旺的,但那只是暫時的,不會很久。他認為上帝一定會懲罰邪惡的人,方式是:
一、把這些「強暴的人」給「消滅」掉,那時這些邪惡者都會「死亡」。
二、讓這些邪惡者「像草木凋殘,像穗稈被割下」來一樣枯死。
第25節,這節比較像是約伯所提出來的結論,也就是為這一章第2至17節的結論。他要強調的是:他所說的都是屬實,無人可以反駁他。不過放在瑣法的結語之後也很貼切,讓瑣法的語句強化,並且與約伯的論點呈現強烈的對比。
4.第廿五章:
這章可說是約伯記中最簡短的一章,是比勒達回答約伯的話。內容會這麼短,很可能是因為資料有遺失或是蒐集不完整。其實,若仔細閱讀這章的經文,會發現內容並沒有甚麼新意。因此,有些學者認為可能是有些經文資料被編者刪除了,因為在內文中有許多重複的字句。不過,這種觀點並沒有足夠的資料可以佐證。
請注意,這章經文並沒有針對約伯在前面所敘述過的話提出辯論,而是述說創造宇宙萬物上帝的偉大。這與先前比勒達針對約伯的話題提出強烈的答辯,是很不一樣的態度。這就呈現出一種奇怪的現象:這些朋友與約伯都是各說各話,毫無交集。
第1至2節,這裡提到「上帝有大權力」,因此「萬民要敬畏他」,這表示所有的人都應該用真誠的心回應上帝,不可有輕浮、隨便的態度。他說上帝使「天上的國度和平」,這句話也在說明:是上帝用祂的大能力,才使整個混沌的宇宙平息安定下來,因為人類曾想要造塔與上帝比高低(參考創世記十一:4),且有強大的君王想要和上帝相較量(參考以賽亞書十四:12-14)。這些都是人類愚蠢的行為。
第3節,「誰能數算事奉」上帝的「天使」有多少?天使就是所謂的「天軍」(參考路加福音二:13-14),他們是聽從上帝命令指揮的軍團(參考約伯記十九:12)。天使所負責的範圍,不僅在天上,也包括了人間,因此,世上沒有一個國家的軍隊會比天使的數目還要多。而天使的出現往往就是用「光」作代表(參考馬太福音廿八:3,路加福音廿四:4)。上帝的天使是多到可照亮世上的每個角落。
第4至6節,這三節將人與上帝相比,更加顯示出人的渺小和有限。在這三節中,比勒達一再表示對以利法觀點的支持,這也同時是要告訴約伯,要約伯多聽聽前輩的話。
比勒達要約伯記住:所有的人在上帝面前,就不要再說自己是無辜、無罪的。因為上帝不會冤屈好人(參考約伯記八:3)。瑣法在這裡是語帶諷刺的說約伯竟然還自認是好人,沒有瑕疵(參考十一:4)。他質問約伯誰能說自己「純潔」、「正直」。他用天上的星辰來比喻,就算看起來是相當「皎潔」的「月亮」、「星辰」,在上帝眼中還是有陰暗的一面。他用這種方式來對照人的生存,意思是連星辰月亮都不夠完美,更何況是會死且身體會長「蛆蟲」的人(參考廿一:26),怎能在上帝面前說甚麼自己的偉大呢?
5.第廿六章:
就像前面已經有敘述過的,在第三輪的辯論中,約伯講話還沒完,這些朋友就會搶著回答。這章也是這樣,第至4節是約伯回應比勒達,比勒達聽了一下就隨即辯駁。但也有人認為將第廿六章5至14節編輯在第廿五章之後,會比較通順。
第1至4節,這段經文明顯可以看出,約伯當時的情緒很生氣,雖僅有短短四節,語氣跟前面的長篇大論很不一樣。約伯認為這些朋友不但對他遇到的災難沒有幫助,只有增添他的痛苦而已。在這短短四節中,他都是用很諷刺的話回應比勒達和其它兩位朋友。他說自己是個「無能的人」,也是個「無力的人」,但相對的,這些朋友卻給他遠超過他所能承受的「幫助」、「救援」、「指教」,意思是結果只有反效果而已。因為他並沒有任何「感動」。
第5節開始到第14節的這段經文,都是比勒達的回答,則他必定是聽了約伯上述的回答之後,感到相當生氣而搶著回應約伯的話。這段經文與創世記第一章記載有關創造的故事很相似,提到「陰間」、「冥府」等,這些都是表達「深淵」之意。在這段經文中也出現「天空」、「太空」、「水」、水中的「生物」、「雲彩」、「光」、「吹氣」等詞,這些都是創世記第一章所使用的詞彙。
第5至6節,比勒達說只要看見上帝出來,就算是「地底下的水和其中的生物」也都會露出「驚恐」,甚至連「陰間」裡的一切都一樣,會感受到震撼。這在表示:整個宇宙萬物都是在上帝掌管之下,沒有任何一項事物可以逃離上帝的掌管和命令,就算在陰間也是一樣(參考詩篇一三九:8,箴言十五:11)。
第7節,這裡提到「天空」、「太空」,這就是創世記第一章2節所說的「混沌」之意。古時候的以色列人民有個觀念,認為天上是上帝居住的地方,而所有的諸神則是聚集在北極山上(參考以賽亞書十四:13)。這「太空」,就是指著「混沌」、「空虛」,表示沒有任何支撐的柱子,上帝卻可以輕易的將地球懸掛在這樣的狀態中而不會墜下來,這顯示了上帝的能力無限,遠遠超過人的想像。
第8至10節,比勒達說上帝是用「密雲」包裹著「水」,也用「雲彩」包住了「月」。「雲」可以將「水」包在裡面,使人無法看得到,卻又不需要任何支撐的東西,這表示上帝有非常高的智慧和能力,才能如此。也因為有「雲」把「水」包住,就可以降下雨水在地上(參考約伯記三十七:13)。上帝也把「雲彩」鋪在「滿月」的上面,然後讓許多民族看為是神明的月亮,像害羞的姑娘被遮蓋起來。然後又在「海面上劃了地平線,使光和暗隔開」,這樣人類就可以分出工作與休息的界限。但對上帝來說,卻沒有必要。
第11至12節,古代以色列人的宇宙觀,是認為天和地之間有柱子支撐著,維持天地間的平衡,天才不會塌落。但即使是這樣,只要上帝「斥責」的聲音出來,天地都會「戰慄」動搖。因為整個宇宙都是在祂的掌管之下。同樣的,在以色列文化中,認為最危險的「大海」,也會乖乖地聽從上帝的命令連「海怪拉哈伯」,也會被「擊倒」消失。
第13至14節,上帝「吹氣」,就是指上帝的靈。這裡的「海怪」,指的是違背上帝旨意的人,就像海怪一樣,雖想要逃避上帝的懲罰,卻無法脫逃。以上所敘述的,在人看來都是非常偉大的作為,但對上帝而言卻只是微小的動作罷了。
比勒達說這些話,已經不是針對約伯的發言內容,顯然是各說各話。
6.第廿七章:
這章也是和第廿四至廿六章一樣,約伯所講的話,他的朋友聽不下去,就又插嘴回應。但卻不一定是在回應約伯所說的,他們只希望約伯能承認自己犯罪。但約伯一直認為他的受苦,並不是因為他有犯錯。而是一定有上帝特別的旨意。他只是想要瞭解上帝到底是有甚麼計畫。
這章可分成兩個段落,一是第1至12節,是約伯在回應比勒達的話,接著是第二部份的第13至23節,這段是瑣法回應約伯的話。
7.第廿七章1至12節:
這段經文是約伯一貫的言論,在第九章35節、第十章7節、第十三23至24節、第十九章25節、第廿三章7節等經文,都可看出約伯在表達他無辜受難的心境,他希望上帝還給他清白。
第1至2節,「約伯接著發言」,表示約伯迫不及待的搶著要說話,可能是因為約伯已經聽不下他這些朋友所說的話。約伯用「發誓」的語氣表示上帝對他並不「公道」。原因是他無法理解所遭遇到的苦難之因。
第3至6節,約伯說「只要上帝的氣息還在我裡面」,這句話表示上帝和他之間的關係尚且存在,沒有脫離或切斷。也就是說,只要他還活著,一定要用實際的行動來見證自己說話真實不欺。而上帝是可以從他的內心證實他所說的話都是真實的。約伯用更堅定的語氣說他的這些朋友一再指責他犯罪,但堅持自己是「無辜」的,他絕對不放棄這種立場,直到去世都是如此。第6節的「堅持」表示絕對不與邪惡、扭曲的事妥協之意。
第7至10節,很清楚的,約伯在這裡所指的「敵人」與「攻擊我的人」,就是指他的這三位朋友(參考十九:2-3)。他說這些人都該受到「懲罰」。這也是他反擊的一種方式。他認為對上帝不敬虔的人所說的話不值得傾聽,上帝也不會傾聽他們呻吟的聲音,因為他們不曾向上帝祈禱「求告過」。
第11至12節,這節可用來比較第廿五章,與第廿六章5至14節比勒達所說的話。在這兩段經文中,比勒達對約伯說他所認識的上帝非常偉大,而現在卻變成約伯告訴他的朋友他所認識的上帝非常偉大。他這樣的說法,其實是在諷刺他的這些朋友,說他們並沒有真正認識上帝。約伯清楚知道上帝乃是「全能者」,這種觀念是非常正統的信仰態度。接著約伯一再認為他的這些朋友所講的,都很不切實際,他說這些朋友所敘述的上帝,和事實有很大的差距,是很「荒謬」之言。
8.第廿七章13至23節:
這段經文並不像是約伯所說的,比較像瑣法的言論。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版本》聖經,以及《耶路撒冷版本》聖經,都將第廿四章18至25節插編在這段經文之前。
第13至15節,這裡一開始,瑣法就提到上帝為「邪惡人所定的命運」。他指出上帝會嚴厲懲罰邪惡的人,包括兒子將戰死沙場,導致「子孫從來不得飽食」,剩下家族裡的人,將因生重病而「死亡」,連寡婦都不想為這些悲慘的事「舉哀」。瑣法所說的這些話,幾乎等於是在詛咒約伯了。而約伯已經很痛苦了,說這些話等於是在傷口撒鹽一樣殘酷啊!
這裡的「不為死者舉哀」,還有另外一種意思,就是指留下來的這些孩子,也許不是自己所生的兒子,且因為他們患有重病,而成為這些寡婦生命的重大負擔。因此,他們的死對寡婦而言反而是一種解脫。
第16至17節,這兩節是非常典型的智慧文學句型(參考箴言十三:22、廿八:8),都是指出不義的人一定會受到報應。不論他們從作惡所累積了許少財富,有一天這些財富也都將化為烏有。不但這樣,瑣法進一步強調,正直的義人將會取代邪惡者享有這些財富(參考八:19)。
第18至19節,這裡提到「房子」,不論是過去,或是現在,財主往往會用建造富麗堂皇的「房子」來顯示自己的財富。瑣法在這裡說,就算「房子」非常美麗,結果也只能「像蜘蛛網」一樣。這裡的「像蜘蛛網」,意思是指荒涼沒有人居住才會如此。他認為邪惡者手中的財富,只不過是暫時擁有罷了,這些話在前面都已經說過(參考二十:5、11、21-22)。
第20至23節,瑣法用「洪水」、「暴風雨」、「東風」(也可當「熱風」)、「狂風」等這些名詞,形容上帝懲罰這些邪惡者,使他所累積起來的一切財富都化為烏有,甚至危及生命的安全。所有的人都不會為邪惡的人感到惋惜,只會「鼓掌稱快」,且會持續地嘲笑這樣的人毫不同情。
9.第廿八章:
這章到底這一章是屬於約伯的言論呢?或是屬於他的朋友?聖經學界一直有不同的看法。若是細讀這首詩歌,又會發現這首詩歌,跟箴言第八章22至31節有很相似的地方,都是在歌頌智慧的美與偉大。這首詩歌的作者強調:只要人有了智慧,就會明白生命的問題。但要到哪裡尋找智慧呢(參考第12、20節)?人真正的問題就是在於人的智慧有限,因此會有煩惱。
從這首詩歌中,也可發現迦南地是個土地肥沃的地方,能生產碩大的水果、農作物,更有許多金屬礦產可支持他們在經濟上的實力。可以將這首詩歌分成三個部份;一是第1至12節,談及智慧就像貴重的金屬一樣,藏在最深的礦坑中,需要花費很多精力和時間挖掘。二是第13至20節,說到人即使可以挖掘到最深的礦坑中,但找到的卻只是貴重的金屬,而無法找到智慧。因為智慧不是用最貴重的金屬可以換取得到的。三是第21至28節,強調智慧來自上帝的賞賜。因此,人若想要得到智慧,只有尋求上帝,認識上帝的恩典。
第1至4節,這裡特別指出不論是「金」、「銀」、「銅」、「鐵」等貴重金屬,或是其他的特殊產品,都是需要付出生命的代價才能進入到「深沉的黑暗」中,或是「地層的最深處」將之挖掘出來,但這些都是上帝的傑作,是上帝老早以前就放置的。換句話說,人所得到的最貴重、美好的物品,都是放在「無人居住的遠方」,在那「人跡不到的寂寞地」,或是「遠離人群」的地方。詩人要說明真正的智慧,絕對不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找到的,而是在人煙稀少的地方,安靜省思後才會頓悟出來。
第5至6節,這裡說「地底下有火翻騰」,這句話很可能與作者時代經驗到火山爆發,或是地震的經驗有關。詩人在這兩節表明一個基本認知:蘊藏最珍貴的「藍寶石」、「金沙」等礦產之處都是非常危險的地方,因為可能會遇到火山爆發的危險。這裡所說的「金沙」,這並不是金礦,而是一種藍色的細沙,被陽光照射時會發出閃耀的光芒,看起來就像黃金一般。聖經時代的人將它當作是寶物,也當作貴重禮品來贈送給人。
第7至8節,「老鷹」和「兀鷹」,這都是屬於視力銳利的鳥類,但牠們卻不像人會想要尋找金銀珠寶。詩人說就算是如「獅子」、豹、熊等「狂傲的猛獸」,也不會走到這種地方,因為牠們不認為金銀珠寶是生命中最可貴的東西。這樣說來,人是聰明有智慧的嗎?這是作者想要讓人反省的課題。
第9至12節,這裡說人「開鑿堅硬的磐石」,表面上看起來好像人很聰明,知道怎樣開挖山洞取礦石寶物,也能夠移開「山巖」(中文《和合本》用「山根」,參考約拿書二:6)。表示人為的是要取得寶石,有智慧可以將很深且堅固的山開挖到很深的底部,也懂得鑽「隧道」,作為往來的通路。甚至探究出寶藏之處,但詩人提醒大家思考一件事:生命的價值是否定位在這些東西之上?如果是,則人類花費這樣多的精神、毅力、腦力在追尋,就是正確的;但設若人的生命價值並不是在這些會變質的東西之上,那麼,生命的價值應該用甚麼衡量?
第13至14節,詩人要告訴大家智慧與生命是相關的,而生命是無價的(參考箴言八:35)。因此,無法用「數字」給予估價。因為智慧是上帝賞賜的,認識上帝,祂一定會賞賜比這些更寶貴的禮物給敬畏祂的人。第14節的「深淵」與「海洋」,都在表示很危險的地方(參考創世記一:2)。古代人常認為:在最危險的地方,必定藏有最寶貴的東西。也許那些地方有寶藏,但卻沒有智慧在那裡出現。
第15至19節,可參考箴言第八章11、19節。真正的智慧,遠勝過金銀珠寶等物品。因為一個人若要擁有這些東西,也必須先擁有真正的智慧才能得到(參考箴言八:18、21)。
第16節的「珠寶」,可對照第6節的「藍寶石」,和第18節的「紅寶石」。
第17節,與第16節相對應;在強調智慧的價值遠比這些純金、水晶、珠寶還要貴重,任何珠寶都無法與之相比。
第18節,將智慧與「珊瑚」相比。珊瑚和「藍寶石」等物都在表示貴重的物品。
第19節的「黃玉」,這是生產在尼羅河上游地帶,是埃及南部特有產物,也古代中東地區人民看為珍貴的珠寶之一。
但不論上述這些精純的金銀珠寶多麼貴重,還是可以用市場行情換取得到,特別是統治者也可用權勢、武力奪取,獨智慧無法用這些方式換取得到。
第20節,這節與第12節相同;在第12節說要到哪兒去找?在第20節則問智慧的源頭何在?而在第28節回應說敬畏上主就是智慧,因為上帝就是智慧本身。
第21至23節,這裡提到「眾生」,在表示所有的生物。除了人以外,包括了「空中的飛鳥」,可飛到極高的天空中,鳥瞰世上的萬物,卻唯獨看不到智慧的藏身處。就算是「死亡和毀滅」這種人見人怕的地方,也只是聽說有智慧,卻不一定知道智慧是甚麼。因為上帝就是智慧的賞賜者,敬畏祂的人才能得到智慧(參考箴言二:6)。
第24至27節,這段經文是歌頌上帝的詩句。詩人主要在說明:在這世上沒有一件東西能夠逃過上帝的眼目,沒有任何一項事物可以避開上帝的鑒察(參考詩篇第一三九篇)。詩人用自然界的現象說出人類所無法認識的這些東西,都是來自上帝奇妙的創造,包括風、海洋、雨水、雷電等。詩人在這裡要強調上帝的創造正好顯示出祂的智慧。因為只有上帝才有這樣的能力,使祂所創造的萬物很有「秩序」地按照季節工作。
第28節,這裡提到「敬畏」,是包括真誠敬拜上帝、信靠上帝,以及對上帝順服的心。這節是此首詩歌的結語,也同時在回應第一章1節、第二章10節,說明約伯確實是個認識上帝的人,他很有智慧,知道怎樣與上帝對話,且知道在患難中也沒有離棄上帝。
10.第廿九章:
從這章開始到第三十一章,這三章是約伯在前面三回合答辯後的一個總結。也可以將第廿七章當作是約伯和其三位朋友的答辯終止,如果這樣,則這三章乃是一個獨立的單元。若這三章是約伯答辯的總結,這便是約伯的自我陳述,他不再對朋友所說的話直接回答,或是作反駁,看起來似乎是在向上帝訴說自己生命的苦難際遇,也是約伯平鋪直敘說出自己內心的感受。
可以將這三章分成三個段落來看:一是第廿九章,他期盼能像過去一樣生活,毫無憂慮也沒有痛苦。二是第三十章,敘述目前所遇到的狀況。三是第三十一章,他懇求上帝作出正義的審判,還他清白。其實,在這三章經文中可看出許多類似約伯在之前與他三個朋友對話的內容。
第1至2節,約伯說「多麼希望再有往昔的歲月」,也「像過去上帝保守我的日子」,表示如今他已經不再擁有像過去那樣風光、榮耀煥發的景象。確實,前面第一至三章已經很清楚描述他生命最坎坷的遭遇,幾乎可用「潦倒、落魄」來表示。過去因為有「上帝保守」事業才能達到顛峰的狀態,並不是靠自己得到的成就。這也是約伯記的一個主題:若是沒有「上帝保守」、賜福,就等於喪失一切。因此,在這兩節他表示希望能像過那樣,有上帝同在、保守。
第3至6節,這段詩歌是在回顧過去風光的日子的景況。他提到上帝的亮光「常照」在他「頭上」,並且伴他走過「幽暗」的旅程。雖然那時候他年輕,但上帝的「仁慈」卻「庇蔭」到他及他的家,這是極大賜福。也因為這樣,使他的兒女都圍繞在身邊(參考詩篇一二八:3),而且有「飲用不盡的奶」、「湧流著橄欖油」,這裡的「奶」與「油」都是用來形容約伯原本富裕的生活(參考約伯記一:2-3),甚至可說是奢華的生活(中文《和合本》用「奶多可洗腳」,可以想像約伯的富裕奢華的生活)。
第7至10節,這段詩歌約伯是描述他和當時社會各階層人士相當好的互動關係,且頗受大家的尊敬。
第11至17節,是約伯在述他幫助他人的事,也用這種方式在反駁他的這些朋友指責他是邪惡的人的證據。他說只要是「聽見」、「看見」,約伯所做的事的人,大家「都交口稱讚」,這跟他的這三個朋友一再指責他,甚至詛咒他大不相同。對貧窮人,約伯說他一直都很「樂意幫助」,孤兒來求助,他一定「伸出援手」,也因為照顧寡婦的家庭,她們不至於有後顧之憂,心裡會「欣慰」。不但這樣,他更進一步幫助那些殘障、弱勢者,包括「盲人」、「跛子」,甚至當「窮人的父親」,意思是指提供貧窮者生活所需,且他還為「陌生人伸冤」,這種情操更偉大。因為「陌生人」也可以表示外邦人、寄居者,這些人在以色列社會中,很容易被欺負。但約伯成為他們的保護者,讓他們免受冤屈。他也想辦法讓那些「強暴者」失去勢力,救出那些「被他們欺壓的人」,他會這樣做,是因為要履行摩西法律上的教導,做個「正義」的使者,用「公道」對待周遭的人。這在早期社會更是難得。
第18至20節,約伯有種想法,也是他心中的一種願望,就是像他這樣富有社會正義、公道,且會伸出援手救助困苦、孤寡、外出的人,理當會得到上帝特別的賜福,能享長壽且「壽終正寢」。要注意這裡所謂的「壽終正寢」,原本是說「死在家中」,這是東方社會認為一個享有長壽者最大的福氣。也可以這樣了解:約伯期盼這樣的長壽歲數,主要也在表示如此則可繼續成為「盲人的眼睛、跛子的腿、窮人的父親」,使這些人受到照顧。其實,這兩節也可以說是象徵子孫相當多,家勢興旺不衰,如同溪水邊的果樹,繼續不斷開花、結果繁殖下一代。家族的力量不會「減退」,這是人最大的期盼。
第21至25節,這段經文可看出約伯在期盼的生命願景。當約伯說出這段話語時,也是在說明他內心的痛苦,因為他已經失落了這份期待。這段話也是描述約伯最痛心的感受,他現在已無法得到心中期盼想要擁有的。他原本想像自己所累積的生命經驗,可以成為他人的啟蒙者、教導者。當他講完後,聽他教導的人都不需要加上任何補充,這也表示約伯所講可以滿足所有人的需要,就像農夫在期盼天降「春雨」一樣的渴望。在這裡約伯也強調他的教導跟這些朋友大不相同;因為他的教導可是「和善的笑容」,對苦難的生命有極大的「鼓勵」,在眾人眼中,就像一個生命的指引者一般,就好像一個明智的「君王」帶領軍隊一樣,讓跟隨的兵士不會「失望」,而會得到適當的鼓舞。
11.第三十章:
這章是繼續在說明約伯當時對生命處境的態度。在第廿九章最後一段(第18至25節)中,是約伯原本希望想要擁有的晚年生活,如今卻遭遇完全相反的結果。這章就是在描述他目前生活的情況非常悲慘,使他感到無法承受的痛苦。
可將這章可分成四個段落:第1至8節是第一首詩歌,第9至15節是第二首詩歌,第三首詩歌是從第16至23節,第四首詩歌從第24至31節。在前三首詩歌都用同樣的句子「如今」、「現在」開始(參考第1節、8節、16節)。
12.第三十章1至8節:
在這段經文中,約伯描述過去他所瞧不起的人,這些人當時都是生活在非常窮困的環境中,不論是這些人的父執輩,或是年輕的一代,他都曾用心照顧過,就像第廿九章12至17節所描述的。但現在這些受過他照顧的人,卻都忘恩負義,反過來嘲笑約伯。若是這些人過去的生活狀況簡直就像廢物一樣,而現在他們卻可以回過來取笑約伯,那就表示約伯現在的處境比這些人還要糟糕。作者很詳盡地描述這些欺負約伯的人過去生活的處境,剛好與第廿九章1至10節所敘述約伯過去的風光景況,呈現出強烈對比。約伯過去的生活是榮華富貴,但現今是落魄潦倒到極點。
第1至2節,「但如今」,這詞和第9節的「如今」和第16節的「現在」等用詞相同,是這一章重要的關鍵詞,因為這都是在說明目前約伯的處境已經和第廿九章所描述的景況完全相反。約伯說這些年輕人和他們的父親,甚至是「不讓他們混在替我看羊的狗群中」,他們可說是一群「衰弱無能」的人,表示只能倚靠別人的救濟才能生活者,若是沒有人救助他們,可能就無法生存下去。而這可看出約伯過去輝煌騰達的時候,也有鄙視貧困者的時候。但如今他風光不再,過去在他眼中甚麼都不是的人,現在卻回過來「嘲笑」他,難怪會令他感觸良多。
第3至4節,描述這些當年被社會拒絕過、瞧不起的人,約伯說他們是「窮困飢餓,憔悴不堪」,表示在物質生活的景況上是相當匱乏,需要倚靠採集野菜甚至是樹根充飢,這種慘狀就像第廿四章5至8節所描述的情景一樣。這裡說「鹹草」,這是齒類科的植物,草心可煮來吃,有如野菜一樣。而「苦澀的樹根」,是指一種灌木,其根部可食。在舊約聖經中的「杜松樹」就是指這種樹(參考列王紀上十九:4)。
第5至6節,由於這些人是極度貧困到無法忍受飢餓的程度,才會出來四處覓食,以致於有些人會誤以為他們是「盜賊」而攻擊他們,因此他們不能公開居住在人群中,甚至被逼離群獨居於「深谷裡」,或居住在「地洞和巖穴」。這也表示他們雖然躲過了城裡人們的追趕,卻必須面對野獸的攻擊,因為他們棲身之處也是野獸出沒、居住的地方。
第7至8節,約伯說這群貧困到極為可憐的人,他們是因為飢餓到處覓食,卻找不著食物,只能在「草叢中擠成一團」,這特別是在冬天寒冷的時候,必須用這種方式來互相取暖,以防凍死。但在民眾眼中他們是「下賤的廢物」,甚至會把他們當成死去的人,也可能「被人鞭打,趕出境外」,沒有人願意收留他們。
13.第三十章9至15節:
在前一段描述那些過去生活是潦倒與落魄,而在這段詩歌中,作者描述這些人如今用什麼樣的態度在嘲笑、戲弄約伯。他們不但沒有感恩的心,反而是用別人過去對待他們父母的輕視態度去對待約伯。
這段描述與第廿九章11至17節記載約伯過去是善待貧困孤寡的人,剛好成明顯對比。作者用這種方式在說明「善並沒有善報」、「惡也沒有惡報」。
第9至10節,這些過去被約伯救助過的人,如今是用冷嘲熱諷的態度對待約伯,把約伯當作他們取笑作樂的對象。這裡所說的「笑柄」一詞,也可當作「歌曲」解釋,意思是指約伯遭遇苦難的事,在街坊間已經有人將之編成歌曲唱著,用來羞辱約伯,甚至朝著約伯的臉「吐口水」,這是一種非常惡劣的方式(參考以賽亞書五十:6),跟約伯過去對待他們的態度完全相反(參考約伯記廿九:24)。
第11至15節,約伯認為這些人膽敢這樣對待他,是因為他們認為約伯是受到上帝懲罰,所以他們這樣對待約伯也是在成全上帝的旨意,有如俗語所說的「替天行道」一樣。這些人看到約伯無力回擊,就認為他好欺負,於是他們包圍約伯,然後盡情地攻擊他、羞辱他,讓他感受到有如面臨死亡般無法喘過氣來。這時候,約伯發現過去所有的榮華富貴(參考廿九:3-10)都已經失去了。這也說明了他過去因為敬畏上帝所得到的一切,如今也保不住了。在第11節他再次提到所有遇到的災難,乃是來自上帝的安排或是受上帝遺棄而有的結果。
其實約伯記的作者是透過這樣的方式提出的一個問題:如果人生的苦、樂、禍、福等都是來自上帝的安排,那麼,像約伯這樣的好人也受到如此慘痛的待遇,是否也是上帝「故意」安排的?若是,這豈不是說明上帝「故意」讓好人受苦難?若不是,那麼好人為何會受苦難?
14.第三十章16至23節:
這段經文是此章的這是第三段落,也是從「現在」(如今)開始,約伯繼續在描述現今所受到的災難,讓他毫無招架餘力,而他認為這樣的災難乃是來自上帝的安排。在這段詩歌中,作者將重點放在描述約伯身上所顯明出來的各種苦難現象。
第16至17節,作者用「現在」與第1、9節的「如今」相同。約伯說他如今「離死不遠」,表示苦難已經使他看不見生命繼續存活的盼望。他說這是因為「痛苦緊緊地抓住」他的身心。他的痛苦包含「夜間我全身骨頭酸痛」,因為有「劇痛不斷地咬著」,使約伯無法安眠。
第18至19節,約伯說上帝「束緊了」他衣服的「領口」,這表示約伯已經無法正常喘氣,呼吸非常困難。接著他說自己「跟灰塵泥土沒有差別」,就像垃圾一樣被丟棄。
第20至23節,這段經文是約伯在向上帝控訴,他認為苦難必定在上帝的同意下才會發生,因此,他向上帝祈求不要再讓苦難繼續糾纏著他。但約伯感覺上帝好像不回應了,也不理會他苦苦的祈求。他認為上帝不再像過去那樣愛他,甚至以殘忍的方法對待他,讓他受到這樣大的痛苦。他深深感受到生命垂危,必死無疑,並認為這一定是出自上帝的旨意。
15.第三十章24至31節:
在這段詩歌中,約伯向上帝提出連串的問題,這些問題是接續第21節以後的情節而來。他直指是上帝出手迫害他,這些慘痛的苦難才會降臨在他身上。
這段詩歌也可以對照第廿九章18節以後的詩歌所提到的,約伯原本期盼一個光明的日子,結果臨到的卻是黑暗的境遇;他原本期盼得到有如春雨降臨般的歡悅,結果卻是不斷哀嚎的慘叫聲。
第24至25節,約伯自認目前的狀況已經到了生命的末期,無法再忍受任何災難臨身,因此,他只能祈求上帝的憐憫。約伯表示過去他就曾出手救助窮困的人,也與遭遇災難的人一同哭泣,他祈求上帝也會這樣對待他。
第26至28節,他原本以為自己的善行會得到上帝賞賜之「福」,結果卻是「災禍」連連。期盼和所得到的結果相反,常常是造成一個人的生命最大的痛苦。約伯讓上帝知道災難一直不停地在他身上出現,使他無法獲得生命的力量,因此生命是逐漸在枯萎中。形容自己在這樣惡劣的景況下,已經看不見生命的盼望(陽光),最後只能「在會眾前站立」,向大眾「呼求援助」,但也沒有人會回應他的呼求。
第29至30節,因為沒有人作伴,結果「野狗」就成為他相依為伴的好友,他也學習野狗發出悲慘的叫聲。也像「鴕鳥」在曠野中四處為尋找食物,因為找不到而哀鳴。
第31節,是這一章的總結:前一句是屬於過去的,有著「歡悅」的時光;現今則是因苦難發出「哀號哭泣」的聲音。
16.第三十一章:
這章是約伯要直接向上帝傾訴他的困難,也同時是在為自己辯護。雖然他目前已經遭遇生命中最大的苦難,但他還是相信上帝才是真正的審判者。因為上帝是公義的神,祂鑒察每一件事(參考七:18、十三:27、廿八:24)。直到現在約伯都沒有改變他一貫的論點:自己是無辜受難。在這一章,約伯最後清楚表示他所要說的話都已經「說完了」,以此表示他不想再為自己辯護了。
這章的特色是約伯幾乎都是用發誓的語句在說話,他一再用「如果」(參考第7節、第9節、第21節、第38節、第39節)來表示自己沒犯甚麼錯,若是有,他願意接受比他所犯的罪更嚴厲的懲罰。這種說法是傳承自出埃及記的所謂「報復條例」延伸而來的(參考出埃及記廿一:23-25)。
另一個特色是約伯再次用前面經常使用的法庭審判的樣式來描述,就像是約伯在對那些控告他的人作答辯。控訴的內容就像那些朋友所認定的,說約伯之所以會受到如此重大的災難,乃是因為他犯了重大的罪行,引起上帝發怒所致,但約伯堅決否認。由於他申訴的對象是上帝,因而這法庭有如天上的法庭一樣,沒有其他的證人在場。
17.第三十一章1至28節:
這段經文是約伯在表示自己確實沒有邪念,約伯強調自己的內心純潔,他相信若是上帝果真查驗他的內心,就會知道他絕對沒有犯罪。他一再表示過去榮華富貴的日子裡,他曾經伸手救助需要幫助的人,不但是救濟貧窮人、孤兒,也幫助過寡婦,和流浪的人,他甚至用發誓的語句表示若他違背自己所說的話,願意受到任何懲罰,即使是被判處死刑也願意。
第1節,約伯說他「嚴肅地保證」,這也是一種誓言,主要是在強調自己內心確實是純潔、沒有惡念,心中絕對誠實。
第2至4節,約伯在這段經文中對上帝連續提出幾項質疑。其實這段經文也是約伯在回答他的那些朋友,因為他的三位朋友都說上帝是公義的神,祂總是以善報善,以惡報惡。但約伯認為像他這樣沒有犯罪的人,卻無辜受難,這就表示上帝並不是像這些朋友所說的。約伯在這裡指出,人無法跟上帝爭辯,因為「全能」的上帝,對人的生命有決定權,人只能默默承受。他一再質疑的論點:公義的上帝,應該是要降災禍給不義和作惡的人,但他懷疑上帝是否真的如此。因為他做盡各種好事(參考廿九:11-17),不卻沒有得到應該有的獎賞(善報)?反而遭遇這樣大的災難。他確信,如果上帝鑒察人的「每一腳步」,那麼,誰是作惡的人?或是誰是好人?上帝應該都很清楚。因此,公義的上帝應該是賞罰分明才對。
第5至8節,在這段經文中,約伯很清楚表明自己的清白,他甚至發重誓說,若他有做任何惡劣的事,願意為此種不當行為付出代價。約伯在這裡重申他沒有做過任何經過設計而想要詐欺別人的事。他相信若上帝將他「放在公道的天平上」,就可以知道他的心是純潔的。這裡說放在「天平上」秤一秤,也有另一個含意,表示人的良心或良知,是否夠份量?在上帝的秤中,必定會顯示出來。他向上帝表示,若是他有任何偏離「正路」的行為,導致做出「邪惡」的事,就是藐視上帝,或根本不相信上帝,或用其他的神明來替代上帝,約伯說若是這樣,他願意付出所有的代價。他在這裡說「我的出產」、「我的產物」等用詞,也可以用來表示子女、後裔。
第9至12節,「如果」再次出現。他表示從內心發出來的意念,都是可以經得起檢驗的,絕對不會有問題。若是真的有瑕疵,他就讓自己的妻子去「替別人燒飯」,這「燒飯」一詞,原本作「推磨」之意。在這裡,約伯非常清楚表示自己內心從不有過任何淫亂的思念。在摩西法律中有明文規定,凡是犯姦淫罪的人,無論是男或女,都必須處以「死刑」(參考申命記廿二:22)。因為姦淫不但是玷污人的心靈,也侵害了他人生命的聖潔(參考哥林多前書六:18-20)。約伯甚至說若是他有這樣的行為,他願意就把他「所有的出產焚燒淨盡」。
第13至15節,約伯表示自己確實有遵守公義的行為,正如第一章1節、8節等所說的,他是一個行為正直的人。他沒有輕視奴隸和婢女,即使奴隸和婢女們有意見,約伯也會傾聽,這表示他很尊重低階者的人權。在這裡約伯的態度很清楚:上帝怎樣看待他,他也用怎樣的態度看待別人。就是因為這樣,他認為當「上帝審問」他的時候,就沒有必要再多說甚麼了。這裡約伯表達了一個重要概念:任何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同等重要。無論是甚麼階層的人,即使是奴婢者,也是上帝所創造的人。因此,嘲笑任何不同階級的人,都是在藐視上帝創造的神聖(參考箴言十七:5、廿二:2)。
其實,約伯這樣的說詞,帶有很諷刺的意味。因為上帝既然稱呼他是「僕人」,也應該會傾聽他訴說生命的苦難,並伸手救助他,替他受到的委屈伸冤才對。怎會讓他繼續受苦而置之不理呢?
第16至20節,這段經文可說是在回應第廿二章6至9節,那是以利法對約伯犯罪的指控。當以利法指控約伯欺負貧窮的寡婦與孤兒時,約伯強力否認,並且說他不但沒有欺負他們,而且是伸出援手幫助他們。現在他述說自己為這些低階社會人士所做過的事,包括:
一是救濟貧窮人。二是沒有讓尋求幫助的寡婦失望過。三是使孤兒飽食,並且如同父親照顧他們長大。四是給貧困的人得到溫暖,且是給他們最上等的衣服。要特別注意第20節所說的,約伯並不是出於勉強而做這些事,他是真誠樂意地做這些事(參考廿九:12)。依照第18節約伯所說的,他是一直不停地行善,也因為這樣,這些人都是用「真誠」的心感謝他。
第21至23節,這三節是約伯對前面所提到的事做了一個重要的誓約,他再次用「如果」,表示一種發誓,且是發重誓。約伯在這裡表示即使有人用不公義的手段要幫助他獲得勝訴,且訴訟內容是和他欺負貧困者有關,他也寧願放棄,而且讓自己受到殘障的懲罰。因為那樣的審判並不公義,也不正確。他寧願自己「手臂折斷」、「肩膀脫落」,也不願意有這種不公義的審判。他真正懼怕的並不是世上的司法,而是「畏懼上帝的懲罰」。這就表明了約伯的心中確實有上帝,也遵從上帝的話。
第24至28節,約伯則在這裡清楚表達:他對這些誘惑人心的財寶根本毫不貪戀。他表示自己對創造生命的上帝,是忠心耿耿,心無二念,這也是一開始,上帝就肯定約伯在信仰態度上的忠實(參考一:8、二:3)。
18.第三十一章29至40節:
這段經文是約伯述說他的心思意念是絕對乾淨的,並且在對待遇到困境的人,他不只沒有幸災樂禍,而是心中充滿著同情,且是用確實的行動表現他對別人的慈愛,甚至在仇敵遇到災難時,不但不會因而高興,反而會伸手去幫助他(參考箴言廿五:21-22)。在這裡,他再次向上帝表白他的心跡,他期盼上帝能為他作主,作審判者,恢復他的清白。因為他深信上帝是公義的,必定會作出公義的審判。
第29至30節,這兩節正好說出約伯和他這三位朋友之間的差異;他的朋友看到約伯如此落魄時,反為認為他被上帝懲罰,約伯是罪有應得。但約伯和他的這些朋友作法完全不相同;當他的朋友受難時,他從不增添他們任何的苦難,但他的這些朋友卻是如此對待他,增加他的重擔(參考十六:2、十九:2)。
第31至32節,約伯再次表示自己曾對生活陷入困境的人,一再伸出援手救助,以表示他並沒有像第29至30節所述說的那樣,對遭遇困境而生活落魄的人採取譏笑的態度,反而是給予極大的幫忙,並立即伸手救助。
第33至34節,約伯強烈表示自己確實是無辜受難,他並不是一個會偽裝的人,而是用真實、坦蕩蕩的態度面對審判。也因為這樣,他說即使上了法庭也是一樣,他一定會為自己的清白辯護,因為他確實沒有犯罪。
第35至36節,約伯再次表示用生命嚴肅的態度發出誓言,表明自己所說的都「句句真實」。現在他同樣的祈求,希望那些控告他犯罪的人,特別是他的這些朋友,把他們對約伯的控告寫出來,他語帶諷刺地說要把朋友們的告狀當作榮耀的冠冕戴在頭上。原因是這些控告都是無中生有,因為約伯都沒有犯這些錯誤。而公義的審判者必定會清楚知道他是清白無罪的。因此,這些虛假的控告,對他不但沒有損害,反而會增添他的榮耀。
第37節,這節可對照第十九章25至27節。
第38至40節,這三節是指有人是用侵佔別人土地的方式,來擴充自己的財富收入。但約伯再次以發誓的方式表示,願意不計代價證明自己絕對沒有做過這種事,他用自己擁有的田園、土地作擔保,表示絕對沒有做這樣的事。
第40節c句,表明約伯的話就到此告一個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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