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347期

認識 以斯帖記這本經書
舊約聖經的分類中,以斯帖記和路得記、傳道書、雅歌、耶利米哀歌等這五本經書被歸類在「聖卷」範圍裡。非常特別的是這五本「聖卷」都和以色列人民的節期有關係;例如:路得記與傳道書都與收穫節、住棚節有關,這是慶祝葡萄收成的季節,有連續七天的節期。雅歌這本經書是和逾越節有密切關係,表明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就如同新郎和新娘那樣有親密的戀情般。而耶利米哀歌則是和「亞筆月」九日,是以色列人民在紀念耶路撒冷於主前586年被巴比倫軍隊攻入,城被攻破,聖殿被燒毀,國家滅亡,人民被擄去巴比倫當奴隸的事件有關,更嚴重的,是在巴比倫軍隊圍城期間,城內的猶大人民想要解飢,甚至不惜殺死親生的子女烹煮充飢,詩歌內容充滿著因為飢餓導致死亡的悲慘狀況。而以斯帖記是和「普珥節」有關,是紀念猶太人在波斯帝國統治下,在上帝巧妙安排之下得以從被滅族的危險中安然脫難。因此,這本經書就是要提醒以色列人民必須謹記這節日(參考以斯帖記三:7、九:24、24-32)。
一直到現在,猶太人還繼續在紀念這個節期。「普珥節」時間是猶太曆的六月14日(大約是現在的三月份)。在這一天,他們必須讀以斯帖記,且要在這一天大吃、大喝,盡情歡樂。此外,每個家庭都要準備禮物分送給親朋好友,就像是在過嘉年華會一樣,大家也會盛裝打扮,並且有各項慶祝活動,但並不因此停止工作。這一點就和逾越節、住棚節大不相同。
引起爭議的問題
這本經書給讀者的印象是,很像在描述明普珥節的由來,而這節日的由來又與過去發生過的歷史事件有關,因此,似乎可說是一本史書。比如說,這本書一再提起以色列人民和亞瑪力人之間的歷史冤仇,作者用末底改和哈曼之間的衝突來形容(參考三:1-6、九:6-9),而這兩個民族之間的衝突,是從以色列人民出埃及進入曠野之後就已經開始了(參考出埃及記十七:8-16,申命記廿五:17-19),且是持續不斷地發生(參考撒母耳記上十五:1-3、廿八:18,歷代志上四:43)。可是,詳細讀起來又不太像史書,因為歷史確實證明,波斯帝國可說是過去所有統治猶太人的外族人中,對猶太人最寬厚、仁慈的帝國,不太可能發佈要消滅猶太人的詔書。而在第九章16節說猶太人「為了除滅仇敵,殺死了恨他們的人共七萬五千名」,這很不合理,不可能會有統治者允許被統治者在其管轄版圖內做這樣的事。
再者,猶太人的女子可能當上波斯帝國的王后嗎?且末底改是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擄走猶大王耶哥尼雅的時候,擄去一群人」中的一位(參考二:6),這位雅哥尼雅就是約雅斤。而依照列王紀下第廿四章7至17節,這個年代是在主前597年,而亞哈隨魯王選擇王后是在主前482至479年之間,這樣看來末底改的年紀也應該有一百三十多歲,怎麼可能還在王宮裡擔任官職呢?一本短短167節的經書,就有許多的歷史疑點,要說它是史書,確實不恰當。因此,比較正確的瞭解是:作者想借用一個古老的傳說,解釋「普珥節」這個節期的由來和意義。就像約拿書一樣,所要傳達的不是確切的史料,而是它要詮釋的意義。
這本經書在寫作上的特色
這是一本以「宴席」作為主題的書,總共提到九次的宴席(參考一:3-4、5-8、9、二:18、三:15、五:1-8、六:14、七:1-8、八:17-19)。開始就以「國王的宴席」揭開故事的序幕,中間提到前後兩位王后也舉辦宴席,最後以猶太人的歡樂喜宴慶祝勝利作結束。同樣是王后的宴席,前者王后華實蒂辦宴席,卻遭到被罷黜的命運,後者王后以斯帖連辦兩次宴席,卻帶來最大的勝利。這當中穿插著歡慶的宴席,相對的也提到哀傷時的「禁食」,突顯出兩者之間極大的對比。
再者,作者很喜歡用「兩次」這樣的數字,這樣的數字在表明作者寫作上是採用「重複敘述」的筆法,以強化故事的戲劇性,並且藉此將故事帶入高潮。例如:亞哈隨魯王連續舉辦兩次宴席(參考一:3、5),他在第二次宴席中,罷黜了王后華實蒂。新的王后以斯帖也是連續辦了兩次宴席(參考五:4、七:1-2),在第二次宴席中,宰相哈曼被罷黜且吊死在絞刑架上。這兩次說明王后以斯帖都沒有將自己猶太人的身分暴露(參考二:10、20);兩次禁食(參考四:3、16);哈曼有兩次與妻子、朋友商議(參考五:10-14、六:13);王后以斯帖有兩次在沒有被召入宮之下,但卻冒著生命危險為要晉見亞哈隨魯王(參考五:1-3、八:3-4);兩次提到太監辟探、提列(參考二:21;六:2),也兩次提到哈波拿(參考一:10、七:9);兩次提到亞哈隨魯王息了他的怒氣(參考二:1、七:10);給猶太人兩天的時間去進行大屠殺(參考九:1、15);亞哈隨魯王兩次同意以他的名字發出詔書,一次是因為哈曼的建議發的,為的是要消滅所有的猶太人(參考三:12),另一次是因為末底改提議發的,為要保護猶太人免遭滅族,而且可以起來「武裝自衛」(參考八:9-14)。
作者及寫作的日期
截至目前仍然沒有人知道這本經書的作者到底是誰,因為這本經書主要是記載「普珥節」的由來,這是猶太人甚為熟悉的一個節日,而故事也在民間流傳甚久,因此,已經無法確知此書的作者到底是誰了。
雖然這本書開始就說「故事是發生在亞哈隨魯王的時代」,但是,除了前面已經談過在亞哈隨魯王那個時代和末底改的時代背景有時間差以外,從書中談及有關波斯帝國的許多風俗、政治慣例、王宮活動的情況等內容亦可看出,該書寫作的年代應該不會離開波斯帝國滅亡前後太遠,也就是在主前第二世紀左右。但有不少學者認為此書應該是比第二世紀還要早,原因是在「次經」──《馬加比傳》下卷第十五章36節有這樣的句子說:「眾人決議定這日,永遠為節期,成為定例,就是於十二月(敘利亞話叫做亞達月)十三日,末底改節的前一日。」這樣看來,如果在馬加比的作品裡已經有提到「末底改節的前一日」的「亞達月十三日」,是否也在暗示已經有了「普珥節」這個節期活動了?若是這樣,則這本書卷應該在主前第二世紀前就已出書。

如何明白這本書的信息
這是一個比較嚴肅的問題,因為本書中最後是猶太人採取殘酷的報復手段,就是對仇敵亞瑪力人展開反擊、殺戮、滅絕,連同他們的妻子、兒女也都不放過,且奪取他們的財物等,但這樣的手段絕對不是聖經的教訓。因此,當在讀此經書時,應該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就是我們可否採取殘酷的手段去報復仇人?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意義是甚麼?聖經的作者想借用這個故事暗示、提醒讀者,當時猶太人如此的行徑,並沒有為他們的民族、社會、國家帶來更好、更和諧的生活環境,相反的,因為太多的殺戮,導致暗伏更多的災禍連累子孫。箴言的作者這樣說:「你的仇敵餓了,就給他吃,渴了,就給他喝。你這樣做,會使他臉紅耳赤,羞慚交加,上主也要報答你。」(箴言廿五:21-22)使徒保羅也這樣說:「不要被惡所勝,要以善勝惡。」(羅馬書十二:21)耶穌基督的話告訴我們:「要愛你們的仇敵,並且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馬太福音五:44)對抗惡勢力,基督徒不應該手軟,但是當有機會處置那些作惡的人時,不要採取「趕盡殺絕」的心態,要用較寬容的胸襟回應,因為只有這樣,才有平息仇恨的希望。就像諾貝爾和平獎的得主南非大主教圖圖(Desmond Tutu)所說的:「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這是一句很值得今天的基督徒和基督教會所要學習和謹記的功課。
再者,這本經書一再提出一個問題:有權位的人,應該用甚麼態度對待人民?亞甲人(亞瑪力人)哈曼有機會當上宰相,只因為猶太人末底改對他不尊敬,就起了消滅整個猶太民族的心,這不是擁有高官爵位的人應該有的態度。同樣的,當擁有權位的猶太人官吏末底改得到權柄時,也是採取和哈曼同樣殘酷的手段來對待哈曼的家族,以及其他對猶太人不懷善意、敵視的人,這些都不是讀者所要學習的對象。使徒保羅說:「統治者不是要使行善的人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人懼怕。」(羅馬書十三:3)基督徒如果有機會成為掌權者,就更應該要有這樣的信仰告白:要讓所有人民在基督徒身上體驗出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散發出來的慈愛、憐憫、寬恕之愛。
這本經書的主要大綱
1.第一章至第二章18節:以斯帖入宮被選為后的時代背景。
2.第二章19節至第三章15節:末底改揭發王宮太監的陰謀,以及宰相哈曼圖謀消滅猶太人的計畫。
3.第四章: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對宰相哈曼計畫的反應。
4.第五章:王后以斯帖計畫搶救猶太人,宰相哈曼陰謀絞死末底改。
5.第六章:弄巧成拙的宰相哈曼。
6.第七章:王后以斯帖宴請亞哈隨魯王,並揭發宰相哈曼的陰謀。
7.第八章至第九章19節:猶太人進行反撲,大肆進行屠殺仇敵,末底改高升為宰相。
8.第九章20至32節:設定「普珥節」的節期活動和內容。
9.第十章:附錄。

以斯帖記第一章
1.第一章:
以斯帖記的背景是用亞哈隨魯王在位期間發生的事。他是波斯帝國第四任國王。這章說在一次重大的盛會中,亞哈隨魯王想要介紹他美麗的皇后給來賓們認識,但王后華實蒂卻拒絕,這等於是不給亞哈隨魯王面子。因此,亞哈隨魯王廢了王后華實蒂,並將她打入冷宮。同時聽從幕僚的建議,重新甄選新的王后。
2.第一章1至12節:
這段經文記載波斯帝國的亞哈隨魯王在位第三年,特地在王宮的花園舉行一次盛大的宴會,他想要利用這機會,介紹他美麗的王后給所有來參加歡宴的國民認識,結果王后卻拒絕出來和人民認識,這件事使國王非常憤怒。
第1至2節,這裡先提到整本經書的年代背景,就是在亞哈隨魯王在位的時代。他是波斯帝國第四任國王。統治時期是在主前485至465年。他是繼承父親大流士一世的王位。他的希臘文的名字是「薛西斯」一世(Xerxes I)。這名字也表示出他統治之下的豐功偉業,因為名字的意思是「王族英雄」之意。從第2節可看出他統治之下的版圖範圍甚為廣闊,直到印度、古實之地。要注意的是這裡說「印度」,並不是指今天的印度,而是指今天的巴基斯坦,是印度河流經之處。第2節說「一百二十七個省份」,比較正確的說法是「一百二十七個縣」。當時的巴勒斯坦是屬於亞哈隨魯王統治下的第五個省。
第3至4節,「亞哈隨魯王在位的第三年」,就是主前483年。他在王宮的花園為所有貴族和行政官員舉行了大宴會。時間長達「整整六個月」。
第5至8節,亞哈隨魯王確實是個很特別的君王,他不僅宴請所有貴族和行政官員,之後隨即又邀請首都書珊全城的男子,不論是甚麼身份,全部都到王宮中的花園參加盛宴。這段經文也描述了在他執政的時代國家非常富裕,從花園的設施就可看出來。而他為了表明是真誠的要宴請全城男人,還特地把王宮為國王特別釀造的酒拿出來宴客,讓大家隨意盡情地喝。從他舉行這樣的盛宴來看,可看出他的主要目的是在向全國重要領袖、代表炫耀國勢,以強化他的統治權威。這可從他舉辦的皇宮盛宴時間長達「六個月」看出來,也可看出這個時代是波斯帝國最興盛的時代,因為再過一百五十年,也就是主前335年,波斯帝國就被希臘帝國取代了。這點也說明了聖經作者一再強調的,如果不是將榮耀歸給上帝,只一味地誇耀自己的才能,上帝會將這些賞賜收回,就像所羅門王誇耀他的財富,在他死後,以色列國就分裂了一樣,所羅門王誇耀自己財富的方式,就是建造極其堂皇的宮殿,還娶了多達一千個嬪妃。
第6節提到「藍、白、紫」等顏色,這些顏色都是當時波斯人看為尊貴、莊嚴的色彩(參考八:15)。
第9節,這節說「王后華實蒂也為婦女舉辦宴會」,這項舉動有點奇怪,因為按照當時的習俗,除非有國王的命令或許可,否則王后要舉行這樣的宴會是一項禁忌。
第10至12節,這段經文說盛宴的第七天,這裡的「第七天」,應該是指宴請書珊城內所有的男人。因為喝酒甚多且愉快,於是亞哈隨魯王很想介紹他美麗的王后給所有來賓認識。他派出七個太監去邀請,沒有想到七個太監都回報王后華實蒂拒絕國王的這項美意,難怪亞哈隨魯王非常生氣,因為這簡直就是在羞辱他一樣。到底是甚麼原因使王后敢公然拒絕國王的邀請?這確實是很難理解。
3.第一章13至22節:
這段經文述說為了這件事,亞哈隨魯王特地召開重要會議,詢問該怎樣處理這件事。結果這些國王顧問是建議將王后打入冷宮,重新甄選新的王后。
第13至15節,這裡說「徵詢專家的意見」,這裡的「專家」,就是指國王身邊的幕僚團,或是智囊團。而這些都是宮廷中的重要大臣,共計有七個。他問這些大臣該怎樣處置王后拒絕他的邀請的事件看法。從第7節出現「盛會的第七天」、「七個太監」,到第14節的「七個大臣」,可看到這「七」的數字一再出現。這個數字在聖經上有特殊意義,指的是「完美」、「神聖」之意。換句話說,亞哈隨魯王身邊的這七位參謀,確實都是很有智慧、謀略的專家。另外也在說明亞哈隨魯王處理這件事時,並不是一時衝動,而是設想非常周到。
第16至20節,在這些幕僚中,有一位名叫「米慕干」的大臣,他提出了對此事件的看法。他認為王后華實蒂這樣的行為,不只是羞辱了國王,也是羞辱了全國人民。特別是若此消息是傳出去,一定會震撼整個波斯帝國全國的婦女,認為國王連王后都管不了。他認為華實蒂這樣的行為,會為整個波斯帝國的社會帶來不安,會顛倒了原本以男性為主體的社會結構,因此,他建議國王下一道御旨,依照當時法律的規定,只要國王下御旨且一經頒佈,就「永不得更改」(參考八:8,但以理書六:8)。而這份御旨主要內容有三項:罷黜華實蒂的王后頭銜。另找其他女子來取代王后的位置。全國婦女必須尊敬丈夫,因為丈夫在家裡是主、有絕對的權威。為了使這份御旨讓所有的人都知道,還用了許多不同的語言頒佈。
第21至22節,米慕干的這項建議,獲得亞哈隨魯王和其他六位大臣的同意,大家都認為是非常好的意見。因此,國王的御旨就這樣用許多種文字公告發出給全國一百二十七個省份。


以斯帖記第二至十章
1.第二章:
這章主要在說明以斯帖如何被選進王宮,以及後來被亞哈隨魯王選維王后的經過。這別是在這章經文中,還提起末底改因為發現有人密謀要殺害亞哈隨魯王的事,透過以斯帖的警告而救了亞哈隨魯王的性命,這點也成為後來以斯帖在王面前獲得特別寵愛之因。
第1至4節,這段經文是在回應第一章19至20節,亞哈隨魯王聽從他幕僚的建議,下了一道「御旨」將原先的王后華實蒂給「廢」。而第1節的「後來」如果對照第16節的「亞哈隨魯作王的第七年十月」,那是主前479年,因為亞哈隨魯王是在主前486年登基的。在第一章3節說王后華實蒂被罷黜是在亞哈隨魯王登基的第三年,那就是主前482年。這樣很清楚,「後來」也就是經過了四年的時間。這四年的時間中,亞哈隨魯王一直是「單身」,主要原因是在482年至479年這四年之間,都在與希臘帝國打仗,忙著戰事。再者,波斯帝國有傳統,就是國王出征的時候,王后要陪伴在身邊,現在因為沒有王后隨侍在旁,使他想起了華實蒂。這也就是亞哈隨魯王身邊幕僚很聰明的地方,當時如果沒有建議亞哈隨魯王頒佈御旨,現在恐怕就有災難來臨。因為若是亞哈隨魯王想到要將華實蒂給找回來,恐怕報復懲罰這些提建議的臣僚是不會避免的。但既然國王頒佈的「御旨」,就不可能挽回。
現在知道國王想起被罷黜的王后華實蒂,這些幕僚就趕緊提新的建議,重新公開徵選美女入宮,並選出一位國王喜歡的王后。亞哈隨魯王接受這樣的建議。
第5至7節,這裡提到「末底改」,這名字若參考撒母耳記上第九章1節、撒母耳記下第十六章5節的資料就可發現,他是以色列第一代國王掃羅的親戚。很可能因為這個緣故,使他得以在波斯王宮中謀得一份重要官職。
但若是對照以斯帖記第二章6節的資料有問題,因為這裡說他是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所俘虜的猶大國王耶哥尼雅和猶太人中的一位,而從列王紀下第廿四章7至17節的資料得知,那是在主前597年。這樣,距離亞哈隨魯王徵選王后的主前479年代已經距離將近120年。如果說末底改現在是四十歲(因為他是以斯帖的養父),則時間上很不對稱。這也就是在〈認識 以斯帖記這本經書〉乙文中所說的,作者寫此書的主要目的,不是在歷史,而是在介紹「普珥節」這個節日的由來,透過介紹這節日要讓大家知道上帝是怎樣憐憫、照顧以色列民族的。不過也可以這樣瞭解,就是便雅憫中有「基士和示每」的後裔,遷移到書珊定居下來。
這裡提到「以斯帖」是末底改的堂妹,這名字可能是從巴比倫的女神「伊絲塔」(Ishtar)來的,就像末底改的名字可能是由巴比倫的神明「瑪爾杜客」(Marduk)來的一樣。當時的猶太人取巴比倫的名字並不是甚麼稀奇的事,因為他們是奴隸,名字若不是來自主人所給(參考創世記四十一:45),就可能是在巴比倫出生的猶太人新生代。不過這裡也強調以斯帖有希伯來人的名字「哈大沙」,這名字很有意思,是指「番石榴樹」,而先知以賽亞的信息中曾引用「番石榴樹」來比喻上帝的拯救(參考以賽亞書四十一:19、五十五:13)。這裡說以斯帖是孤女,被末底改扶養長大如同自己的女兒。
第8至9節,以斯帖也是因為長得美麗好看,而被徵選入宮交給太監希該負責管理。這裡特別強調說希該喜歡以斯帖,給她特別的食物,和最好的房間,然後又派出七個宮女來侍候她,這些說明都在表示以斯帖很可能被選上為王后。
第10至11節,末底改忠告以斯帖不要暴露自己的「種族和親屬關係」,原因是末底改在王宮中得到官職,而以斯帖是以色列人,若是被發現這種「奴隸的身份」,很可能在選后的時候,就會被當時巴比倫帝國鄙視以色列民族之中,給淘汰了,甚至很可能就會被王宮中的大臣給私下帶走成為妾。因此,不要暴露身份,也是一種必要的保護生命措施。
再者,根據波斯的法律,王后必須從六大聯盟中選擇,猶太人本來就是他們的奴隸,是不可能被選為王后。但是,隱藏了猶太人的身分,卻必須面對違反猶太人宗教信仰傳統上的禁忌,特別是飲食等問題。第9節說負責照料以斯帖的太監希該供給以斯帖「特殊的食物」,很可能就有猶太人認為「不潔淨的食物」在其中,她就不能拒絕(參考但以理書一:3-16)。
第12至14節,這段經文描述早期社會王宮選嬪妃的規矩,很像把美麗的女子當作「裝飾品」一樣看待。準備一年之久,只不過是為了讓國王看一次而已,如果國王不再欣賞,則這位女子將一輩子在王宮中守活寡了。這裡並沒有說總共有多少女子被徵選入宮去給亞哈隨魯王親自評審,但依據猶太史學家約瑟夫(Flavis Joshephus)的說法,總共有四百名漂亮的少女被徵選入宮。也有人說每一天一位,連續四年,這樣,總共有一千四百六十名。不論王宮吃、喝、穿、住等是多麼地高貴、舒服,這句「沒機會再回到王那裡」,已經說明了若是沒有被選上王后,就會住在冷宮一輩子,這將會是很痛苦的事。
第15至18節,這裡特別提到以斯帖的父親是「亞比亥」,但卻都沒有提供更詳細的資料。但就像前面第7節所提起的,是末底改將她扶養長大的。在第15節、第17節等節所說的,以斯帖有特殊的氣質,不僅亞哈隨魯王「喜愛她勝過其他任何少女」,包括太監希該,以及每一個見過以斯帖的人都喜愛她,這才是重點,也是後來她雖然表明自己是猶太人的身分,國王也不減對她的喜愛(參考七:3-4)。當她被國王選上王后後,亞哈隨魯王對她是疼惜至極,不但為她舉行盛大的宴會,還特地邀請所有貴族和行政官員參加喜宴(參考一:3),更重要的是為了能娶得以斯帖為王后,國王還特地宣佈全國放假一天(也可以說是減稅、或釋放奴隸、豁免債務等),並且頒發禮物給人民,這就像今天的嘉年華會,表示全國都因此喜慶洋洋。
第19至20節,這兩節回應了第10節,說以斯帖聽從末底改的忠告,都沒有將自己的種族身份以及她和末底改的親屬關係洩露出來。其實,作者就一再強調末底改對以斯帖的影響力,也是在說明這本以斯帖記,真正的要角應該是末底改,而不是以斯帖,而就像路得記真正重要的人物不是路得,而是她的婆婆拿娥美。
再者,第19節在中文《和合本》的翻譯是:「第二次招聚處女的時候,末底改坐在朝門。」這表示有可能舉行二次的徵選美女活動,而以斯帖是在第一次入選呢?或是第二次呢?是否有第二次的選美大會等這些都有討論的空間。
第21至23節,這段經文是為第六章預留伏筆。從第19節也可看出末底改可能和此次謀殺亞哈隨魯王的事件有關係,因為「次經──以斯帖補篇」就記載說,這兩個太監因為嫉妒末底改升官,而決定謀殺國王,而太監希該卻是對以斯帖愛護有加,這多少都說明了宮廷內鬥的背景。而這件策劃殺害亞哈隨魯王的計謀,被末底改發現告訴以斯帖,再由以斯帖轉告國王,經過調查屬時候,國王下令將兩位計謀者處死刑,這也同時提升了末底改在王宮的地位,以斯帖同時加倍受到國王的寵愛。
2.第三章:
這一章述說亞哈隨魯王身邊最重要的一個官員,就是宰相哈曼。由於亞哈隨魯王曾下令所有官員看見哈曼都要跪拜,這就成為猶太人的大課題。這章經文也同時引伸出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就是末底改一方面要求以斯帖不要吐露自己猶太人的背景,但他卻向人表明自己是猶太人,且為了宗教信仰的理由拒絕向宰相哈曼跪拜,而以斯帖卻因為隱藏猶太人的身分,使她必須放棄原有宗教信仰上 的忌諱。其實,末底改真正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宗教信仰上的理由,而拒絕向哈曼跪拜,而是以色列民族和亞瑪力族人之間長久以來的仇恨,只是讓哈曼逮到這個機會,而計畫利用國王的權勢,要對以色列人民進行滅族的計畫。這章就是記下後來亞哈隨魯王因為聽從哈曼的建議,要將所有猶太人殺死留下的前言。
第1至6節,這裡說哈曼宰相是「亞甲人」,這族就是舊約聖經中一直敵對以色列民族的亞瑪力人。先知撒母耳時代曾一再吩咐掃羅要消滅這族人,原因是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時,亞瑪力人曾經敵對他們(參考撒母耳記上十五:1-9,申命記廿五:17-19)。由於哈曼是亞瑪力人的後裔,末底改是猶太人的後裔,而這兩族的人又有世仇背景,因此,當哈曼掌實權,且權位比末底改高過甚多時,他抓住末底改不向他跪拜的機會,展開報復的計畫─要殺滅波斯帝國統治區內所有的猶太人,這就是滅族的大行動。
第7節,這裡說「亞哈隨魯王統治的第十二年」,也是以斯帖為后之後的第五年,時間應該是在主前474年。「正月」,大約是在五、六月間。哈曼用抽籤方式要進行這項對以色列人民進行滅族的計畫。這種抽籤的方式在亞甲文就是稱為「普珥」,結果卻變成猶太人慶祝「重生」的嘉年華會節期。值得注意的是第7節提到從開始抽籤到決定要執行的時間,有長達十一個月的緩衝期,這也就是以斯帖後來有機會利用兩次邀請國王吃飯的美好場合,不但替猶太民族解救被殺滅的危機,還因此讓哈曼掉落在自己的陷阱裡。
第8至9節,為了要進行這項滅族計畫,哈曼向亞哈隨魯王提出的報告中,總共提出三個要點:
一是有一個民族雖然散居在波斯境內,但卻沒有被同化。
二是他們不遵守國家法律。
三是消滅這個民族,可為國家增加財富收入高達三十四萬公斤的銀子。這個稅收對照當時波斯全國一年總稅收五十一萬公斤銀子來看,這筆收入確實佔全國稅收的五分之三多。哈曼最狡猾的地方,就是沒有說明是哪一個民族。
第10至11節,亞哈隨魯王聽後馬上就將自己的戒指交給哈曼,要他去執行。戒指代表權威、印記。注意第11節國王對哈曼說的話:「這些人和他們的錢財都歸你,你要怎麼辦就怎麼辦吧!」這句所並不是說錢和人都要給哈曼,而是說該繳納國庫的,就繳納歸公,而在執行上應該用的人和該支付的費用就要用。而這些沒有被同化的人則任由哈曼處置。
第12至14節,哈曼認為他已經逮到一個重要的契機,要好好地執行消滅猶太人的計畫,這就是要在一天之內把所有的猶太人,不管男女老幼,都殺光滅盡,且沒收財產。哈曼用國王交給他的戒指蓋在發出的公文,且是用多種語文寫下來的通告,要全國各地「亞達月」,也就是十二月13日那天,執行消滅以色列人民的命令。
第15節,這節是最殘酷的鏡頭,當首都人民知道這消息後,隨即有了「不安」的反應,他們雖然不是猶太人,但是猶太人與他們生活在一起,且從巴比倫帝國於主前538年轉到波斯帝國手中的主前479年,至少也與他們一起生活了六十年,有些人已經和他們分不開了,甚至通婚的人也不在少數。因此,當消息傳出後,自然會引起動盪不安。但相對的,國王和宰相哈曼卻是「坐著相對飲酒」作樂。
3.第四章:
這章提起因為亞哈隨魯王允許哈曼這項消滅猶太人的建議,已經引起所有猶太人,以及和猶太人有關係的人大為恐慌。末底改為了這件事設法和以斯帖見面,要她趕緊向國王進言阻止這件事。末底改讓以斯帖知道,她之所以能夠當上王后,就是為了阻止這件大屠殺的事件而預備的。
第1至3節,不只是末底改,而是所有接到哈曼下令執行消滅猶太人這件政令消息的猶太人,聽到這消息的猶太人都大為悲痛哀傷,且哀傷的聲音已經從書珊擴大到波斯帝國境內所有猶太人的社區。他們有的禁食、哭泣、哀號,甚至是「披上麻衣,躺在灰裡」,這些都是在表示心裡極其難過之狀(參考創世記三十七:34,撒母耳記下一:11,但以理書九:3)。末底改也用這種方式來到王宮門口,他沒有進去,因為穿麻衣是不可進入王宮的。但他這樣的穿著必定會引起宮女的注意而轉達此消息給以斯帖知道,希望能將猶太人即將遭遇的滅種消息,透過以斯帖找到改變的機會。
第4至5節,以斯帖獲得宮女和太監的轉述,只說末底改穿麻衣,卻不知道發生甚麼事情,雖然指派宮女送衣服給末底改,但被拒絕。因此,以斯帖指派另一位名叫哈他革的太監去問末底改到底是發生甚麼事情。
第6至9節,末底改把整個事件詳述給哈他革知道,並且提供了一份哈曼下達的通告,這份通告是有國王印章蓋在上面,表示這份通告是經過國王同意之後發出來。末底改希望以斯帖能夠為自己的同胞請命。當末底改這樣跟哈他革述說時,已經很清楚指出王后以斯帖就是猶太人了。於是哈他革就依照末底改所述說的一切轉述給王后以斯帖知道。
第10至11節,以斯帖將她遇到的困難讓太監哈他革轉述給末底改知道。原因是按當時波斯的法律,不論任何人,若是沒有國王召喚而擅自入宮去見國王,那是會被處死的,這規定包括了王后在內。這種法律基本上是進步的,為的是防止王后或其他宮廷內的國王親屬隨意妨礙國王料理國事。除非國王向那個沒有被蒙召見的人伸出「金杖」,而國王已經有一個月時間沒有召見以斯帖了。因此,以斯帖述說了她若是擅自去晉見國王會有生命的危險。
第12至14節,這兩節也是這一章最重要的經節,當以斯帖表達了她晉見國王的困難之後,末底改很不客氣地警告以斯帖,她之所以能有今天這樣崇高的地位,不是為了自己,而是有上帝交託的使命,為的是要解救猶太人,讓族人免於遭遇滅亡的危機。這段經文也顯示末底改最大的信心,他深信上帝必定會拯救猶太人,即使以斯帖不冒著生命危險為猶太人解圍,上帝也會出手拯救。但以斯帖也不會脫離被滅亡的危險,不僅是她,包括她的家族在內,都必遭到滅亡。換句話說,哈曼這項國家政策,是經過國王同意的,若是全部猶太人都遭遇到滅亡,勢必使以斯帖也被孤立起來。這樣她也很容易遭到陷害。
第15至17節,人在最軟弱的時候,唯有尋求上帝的救助,這是非常重要的認知。以斯帖知道自己的處境,更重要的,她知道這是整個猶太人存亡的關鍵時刻。因此,他請人轉告給末底改,要他去召見所有住在書珊的猶太人,請他們替她禁食祈禱「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她自己和侍候的宮女也同樣不吃不喝禁食祈禱,然後才去見國王,即使因此而面臨死亡,她也心甘情願。
要注意的是,這裡的「禁食禱告」,和前面的「禁食」在意義上並不相同;前面的「禁食」,是哀傷、痛苦;這裡的「禁食禱告」,為的是表明生命的苦難,要向上帝傾訴明白,也含有深切的懺悔之內涵,祈求上帝憐憫、寬恕。「三天三夜」,可參考約拿書第一章17節,表達一個重要的時段。
末底改聽到以斯帖這樣的回應之後,就隨即離開,去召集書珊城的猶太人進行這項為以斯帖得以順利晉見國王來禁食祈禱。
4.第五章:
這一章說出以斯帖的聰明智慧,也從這一章看出她被選入宮必定和她在這方面表現出「脫俗」的一面有關。她懇求國王參加她所設的宴席,並同時邀請宰相哈曼陪國王出席。這章也同時回應了第二章10節、20節,以斯帖緊緊記住末底改的交代,不要將自己猶太人的背景吐露出來的功效,在這裡發揮出來。因為如果哈曼知道王后以斯帖是猶太人,他就會設法阻止王后設宴接待國王。
另外,這一章描述以斯帖聰明、冷靜出眾的地方,在於她沒有在第一次設宴的時候說出主要的目的,而是在再次邀宴的時候才說出來。可能是利用這種方式,讓哈曼失去防衛的心。
第1至3節,當經過了三天的禁食祈禱之後,以斯帖穿著正式服裝站在王宮內院,面向著國王的寶座上之殿門。這樣,很快地就被國王發現而伸出金杖請王后以斯帖進入,並且隨表示任何王后以斯帖所請求的都要賜給她。國王表示就算以斯帖要求「王國的一半」也會「賜給」她,其實這並不是指真的要賜她王國的一半,而是表示一種深深的愛護、疼惜之意。
第4至8節,王后以斯帖很聰明,她只表示自己準備了很好的宴席,要宴請國王和宰相哈曼。為此,亞哈隨魯王高興到極點,就召哈曼一同前往。就在宴席中,國王又問以斯帖若是有任何請求,同樣提出「王國的一半」,都會「願意給」她。但王后以斯帖並沒有立即就說出她設此宴席的主要用意和目的。她只表示希望國王會再准許隔天再來一次,在隔天她會說出有甚麼請求。意思是請國王給她一天的時間考慮要的是甚麼。這樣的請求讓國王和哈曼都沒有任何起疑的心。
第9至13節,這段經文描述哈曼在王后以斯帖的宴席之後,心情愉快地向所有親友,特別是自己的妻子細利斯炫耀自己倍受王后寵愛。雖然他也表示看見末底改,卻沒有見到末底改向他跪拜而心生厭惡,但因為有王后的再次邀請參加隔天和國王一起赴宴,他認為王后這樣寵愛他,已經足夠了彌補末底改不向他跪拜的損失而有餘。而從哈曼如此得意的心情,也可可看出以斯帖設宴的成功。
第14節,這節說出真正的問題出現在哈曼的親友,特別是他的妻子細利斯。亞哈隨魯王前任的妻子王后華實蒂因驕傲不聽從國王的話而被罷黜。現在則是哈曼的妻子連同這些親友獻策給哈曼,要他用殘酷絞刑台的手段對付仇敵末底改。與以斯帖用「禁食祈禱」祈求上帝賜給她力量、智慧,和設法要救即將遭到滅族危機的態度,呈現了強烈的對比,說明了好的幫助者,使更多人的生命得到救助,反之,則是殘害生命。哈曼接受了這樣的建議,就叫人造了絞刑架,準備要殺害末底改。
5.第六章1至13節:
這一章插入了正在進行的故事中,但卻為哈曼陷入自己所設的羅網中,提出最好的連接點。這一章也可以接續在第二章23節之後,或是接續在第三章15節之後。
第1至2節,可說是整個故事轉折發展的主要中心,「當天晚上,王睡不著覺」,為甚麼他會睡不著覺?沒有人知道。但卻暗示有一個奇妙的力量,這是人看不見的手,也就是上帝的手正在背後導引著。這一節可說是在回應第四章13至14節,上帝對拯救祂的子民有奇妙的方法。
亞哈隨魯王在睡不著覺時,就命令臣僕把官方的史錄念給他聽,結果竟然聽到了末底改曾揭發叛亂謀害國王的事件,而救了國王的性命。因此,國王就詢問當時是否有因此獎賞末底改?才發現當時完全沒有給末底改任何獎賞。
第4至6節,兩件剛好的事接續在一起。一是國王想要問問宰相哈曼的意見,看怎樣獎賞末底改。而哈曼則是想要來請求國王同意把末底改送上絞刑台處死。剛好這兩件事同時在一起,主要在說明上帝就是這樣子巧妙地使事情湊合在一起,讓完全沒有生命盼望的子民,看見生命的亮光,也讓心思意念想要陷害他人的人,反而陷入自己所設計的網羅中(參考詩篇三十五:7-8)。哈曼當然不會明白上帝已經介入這件拯救祂子民的工作中。他心中還在沾沾自喜,以為亞哈隨魯王會獎賞的人必然是他,不可能是別人。
第7至9節,因為哈曼不知道國王是要獎賞末底改,而以為是他自己要得獎賞,建議國王給這位領受獎賞的人最高的榮譽,就是:一是給這個人穿上王袍;二是這個人所騎的馬需要套上華麗的籠頭套;三是由王的大臣替這個受賞的人牽馬遊街。這樣讓民眾看見這個人有國王給予的最高榮譽。
第10至11節,這節很重要。因為亞哈隨魯王就依照哈曼的建議,將所有這些榮譽給末底改。並且還特別交代由哈曼替末底改牽馬遊行。哈曼怎麼想也想不到會是這樣的結果。更重要的,國王也清楚知道末底改就是猶太人。因此,也可以想像得到,在國王眼中,猶太人並不是不好。而哈曼當時向國王只說有一個被他們統治且不遵守法律的民族,並沒有說明他指的就是猶太人。
第12至13節,為了這件事,讓哈曼感到非常窩囊,他垂頭喪氣地把一切遭遇「一一告訴妻子細利斯和所有朋友」。她的妻子和朋友都認為哈曼這次必定慘敗在末底改面前。
6.第六章14節至第七章10節:
這是以斯帖第二次設宴席請亞哈隨魯王和哈曼。就如同她在第一次宴席中告訴國王的,要在第二次的宴席中告訴國王她的請求,她真的在此次宴席中向國王說明哈曼正策劃殘酷殺滅猶太人的計畫。這時,國王才明白原來哈曼就是想要害死所有猶太人的人。
第六章14節至第七章1至2節,因為上次王后以斯帖有邀約亞哈隨魯王和宰相哈曼赴她準備的宴席,這時候,王宮的太監來催促哈曼趕緊赴約去。就在宴席中,國王再次向以斯帖表示願意給她所求的,同樣是說「王國的一半」,也願意賞賜給她。這樣重複三次,都只在表示一個意義:國王對王后以斯帖的愛很深。
第3至4節,當國王再次表示要賞賜給以斯帖所求時,她抓住這機會,懇求國王饒了她和同胞的性命。在第4節以斯帖很聰明地表示:身為奴隸的猶太人並沒有祈求寬恕的資格,可以接受被賣為奴隸而不要被殺。再者,她把自己和猶太同胞結合在一起,也因此,在此重要關頭,她吐露出自己隱藏甚久的猶太人身分。
第5至6節,國王大為驚訝,竟然有這樣的事。這時候的國王因為深愛著以斯帖,已經不在乎她是否為猶太人了。因此,國王就問以斯帖是誰敢做這件事?以斯帖就當著國王的面指出是哈曼。而哈曼因為沒有防衛的心,只一心一意想要謀害猶太人和末底改,結果當以斯帖揭穿他的陰謀時,反而束手無策導致驚慌失態措地不知如何是好。
第7至10節,國王聽了之後,非常憤怒地站起來走到花園去。而此時的哈曼卻為了要祈求王后以斯帖替他向國王求情,竟然「伏在以斯帖躺靠的長椅上」,剛好被進門來的亞哈隨魯王看到,認為哈曼想要輕侮王后以斯帖而怒氣更盛。此時,又有太監舉發哈曼在家裡造了一座絞刑架,是為了要吊死救國王性命的末底改,這更增添了國王的怒氣。就這樣,國王下令將哈曼吊死在他自己設計的絞刑架上。
7.第八章:
第八至九章19節是描述猶太人怎樣反撲要殺害他們的人。
第八章談到亞哈隨魯王在以斯帖的懇求下,設法改變原本已經發出的御旨,那就是由末底改用王的名義重新發出一份御旨,並蓋上王的印章,這份御旨通告所有的猶太人可以阻止起來,若遇到攻擊時,都可以隨時反擊,甚至可以殺死來攻擊猶太人的人,和奪取他們的財產。就這樣,猶太人可以避免被殺害滅絕的危機。
第1至2節,這裡說以斯帖此時才告訴國王,說以斯帖是她的親屬。而國王確實深愛著以斯帖,他沒收哈曼所有財產,將之贈送給以斯帖。然後以斯帖委任末底改管理。再者,國王將哈曼手上的國王戒指取下(參考三:10),改戴在末底改的手上,這樣,末底改從此之後,可以被獲准可以進入王宮晉見國王。
第3至6節,以斯帖趁此機會向國王哭訴哈曼的計畫,就是要滅絕所有猶太人。因此,她請求國王收回哈曼用他的名義發出這項大屠殺的御旨。因為猶太人是她的同胞。
第7至8節,這兩節可參考第一章19節、第三章 12節,這些經文都有說明波斯帝國時代,國王發出御旨之後,是不能更改的。亞哈隨魯王聽了以斯帖的提醒之後,他也表示無法更改前次發出的御旨。但為了要平衡前次御旨可能帶來大屠殺猶太人的危機,他讓末底改再次用他的名義發出御旨,而且隨末底改的意思發出,這表示只要末底改認為妥當的方式,就照他的意思用國王名義發出新的御旨。
第9至10節,「西灣月」,意思是指三月,這是聖經中僅有提起的一次。末底改緊急發出國王御旨給所有屬下一百二十七個省的省長和行政官員。通告是用各省的方言和猶太人的語文寫的,這樣所有猶太人和所有波斯帝國屬下的人民都可以清楚知道這項御旨的意思。且這件御旨是用特急件發出。
第11至14節,這項御旨給予猶太人可以武裝起來,抵抗所有要殺滅和欺負他們的外族人,不但這樣,甚至可以奪取他們的財物和殺害他們的家人。剛好和原先哈曼計畫要殺滅猶太人的策略相同,只是現在改成猶太人可以這樣對付外族人。
第15至17節,末底改所穿的服裝是當時波斯帝國看來最尊貴的服飾,包括藍色、白色、紫色等。在原本哈曼要進行大屠殺猶太人的日子,現在卻變成猶太人免遭大屠殺,且可以公然武裝報復仇敵的日子,因此,他們從原本悲傷、哀哭、披上麻衣、躺在灰裡的慘狀,變成「充滿歡喜快樂,歡宴放假來慶祝」。有許多當地的人都因為懼怕猶太人而紛紛加入了猶太籍。這也是猶太人從來沒有想到的事。
8.第九章至十章3節:
這章說明猶太人並沒有因為獲得國王名義發出的御旨只專於保護自己族人,而是進一步大屠殺其他族人,反而藉機殺死他們的仇人,結果竟殺了共計七萬五千人。然後舉行歡慶會,大家互贈禮物。並且將這歡慶的日子定名為「普珥節」,讓後代子孫知道紀念這節日。
9.第九章1至19節:
這一段資料是很值得深思的記事。當那些想要屠殺猶太人的亞甲人,已經失去了機會不能進行他們原先要執行哈曼滅絕猶太人的計畫,此時的猶太人不但沒有寬容的心,反而是進行殘酷的報復行動。這樣的舉動絕對不是聖經的教訓。
第1至5節,早先哈曼頒下國王御旨,是要在十二月十三日那天進行大屠殺猶太人,但那天不但沒有人趕執行這項御旨,因為新的御旨已經出現,讓猶太人可以組織起來對抗任何來欺負他們的人。有組織,就會讓想要欺負他們的人害怕。其實,就像第3節所說的,從上到下的所有官員都幫助猶太人,因為他們看見末底改已經擁有很大的權勢,大家都怕他。這也讓猶太人「可以隨心所欲對待他們的仇敵」,進而屠殺仇敵亞甲人。
第6至10節,這裡說猶太人單在首都書珊就殺了五百人,包括將哈曼的十個家族都殺害了。
第11至12節,因為書珊城是首都,殺了五百人之後,呈報到國王那裡。國王也相信其他城市也一樣不會少。因此,他問以斯帖還要甚麼?其實,國王這句話已經在表示應該停止了。
第13至15節,但以斯帖並沒有想要停止,她想要繼續報復。他要求國王將哈曼的十個兒子屍體掛在絞刑台上示眾作為警惕。書珊城的猶太人又繼續殺害三百個亞甲人。
第16至17節,這裡說除了書珊城,其他城市的猶太人也組織起來殺害仇敵,就這樣總共殺了七萬五千名。這是名符其實的大屠殺,因為單單一天就殺了這麼多人。
雖然出埃及記第廿一章23至25節記載摩西法律中允許「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報復行為,但是在新約中耶穌基督的教訓非常重要:「要愛你們的仇敵,並且為逼迫你的人禱告。這樣,你們才可以作天父的兒女。因為,天父使太陽照好人,同樣也照壞人;降雨給行善的,也給作惡的。」(馬太福音五:44-45)。他的教導是「不可向欺負你們的人報復」(參考馬太福音五:39)。雖然在第10、15、16節等三節都強調猶太人並沒有奪取仇敵的財物,但這並不表示他們的心地有多好,他們一樣是殘酷的。
第18至19節,這兩節說明有兩種慶祝普珥節的傳統,一是書珊城的人在亞達月十五日慶祝,而其他村鎮則是在亞達月十四日舉行。都一樣是歡樂吃喝,且彼此互相贈送禮物,就好像在舉行嘉年華會一樣。
10.第九章20節至第十章3節:
這段經文都是記載有關末底改和以斯帖怎樣強調遵守普珥節的重要性,因為該節日是為了紀念猶太人從死亡的邊緣得到重生的機會。很可能是因為有人並不遵守這節期,所以才需要由以斯帖用王后的權威寫信支持末底改的呼籲。
第20至23節,這裡說末底改把這件事的經過都記錄下來,並且發信給全亞哈隨魯王所統治之下的猶太人,要他們每年的亞達月十四至十五這兩天確實遵守這節日,作為紀念猶太人從原本可能被滅絕,變成可以消滅想要滅絕他們的敵人而生存下來,並且要利用這節日救助窮人。
第24至28節,由於當時哈曼是用「抽籤」來決定時間,而抽籤這種動作就叫「普珥」。因此,猶太人的每個家庭都要世世代代遵守這節日,並且稱之為「普珥節」。也可以這樣說,整本以斯帖記就是要說明普珥節由來之歷史背景。
第29至32節,這段經文再次說明末底改發信給全國猶太人必須遵守外,另外以斯帖也以她的名義和末底改的名義共同發信,要猶太人遵守這普珥節的節日。因為普珥節在摩西法律中並沒有提起。因此,這節日可說是猶太人遵守法律外的另一個傳統節日,迄今仍舊繼續著。
第十章1至3節,第1節清楚地說明在亞哈隨魯王的時代,國勢還是很強,足以強徵各地附庸國的人民為他服勞役。而第2節則說明了波斯帝國也是很重視史料的王國,這從第二章23節、第六章1節等經文都可看到波斯王朝對史料的重視。第3節提到末底改事實上已經取代了哈曼成為亞哈隨魯王身邊的要臣,也就是宰相,深受猶太人的尊崇,因為他使猶太人免於被滅絕。


認識 腓立比書這本書信
腓立比這個城市和教會
  腓立比,這是「馬其頓第一區的一個城市」,「這城也是羅馬的殖民區」,原來的城名是「克尼底斯」(Krenides),後來因為馬其頓王腓力,也就是亞力山大的父親,於主前368年,在這個城建造護城河之後改為此名。羅馬帝國鑑於該城具有重要的軍事上地理位置,遂將該城列為「駐防城」,移入許多退伍軍人,由羅馬帝國直接管轄,人民享有特殊待遇,包括免繳人頭稅、營業稅,且享有土地所有權。由於腓立比城是羅馬帝國國防的要鎮,因此,並不太吸引猶太人移居此城,這也就是為甚麼在這裡找不到「會堂」,而只能找到「禱告」的地方。因為「會堂」必須有「十個以上結過婚的男人」才能成立。「禱告的地方」就不受這樣的限制。但在這樣的環境下,使徒保羅和其他同工卻在這個羅馬帝國轄下非常重要的城市建立了屬於基督教會,而且是使徒保羅在歐洲所開設的第一間教會。
  依照使徒行傳第十六章11至15節的記載,腓立比教會是使徒保羅和同工西拉、提摩太、路加等人所開拓的,而開始聚會的地點就在一位賣「紫色布」的婦人呂底亞的家裡,腓立比教會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最有意義的是在一個猶太人甚少,卻因聖靈的作工,使呂底亞的家成為福音的火花,逐漸發展一個有力的信仰團契,這點從使徒保羅後來在傳福音的事工上,得到腓立比教會的協助甚多看得出來(參考一:5、四:14─18)。不單是在財物上,該教會還派遣以巴弗提與使徒保羅同工,直到他快病倒了,使徒保羅才把他送回腓立比教會(參考二:25-27)。從這點就可看到腓立比教會確實在傳福音的事工上有很好的見證,是非常值得今天的基督教會學習。
關於這本書信
  一般來說,認為腓立比書、以弗所書、歌羅西書,和腓利門書等這四本書信,都是使徒保羅被監禁於羅馬監獄時所寫的。因此,也被稱為「獄中書信」。所以,寫作的年代應該是在主後61年至63年之間。由於是在監獄中寫的(參考一:13-14),對於信的內容,一般人的看法大概會認為內容盡是抱怨或不愉快。但事實卻剛好相反,內容則充滿了感恩,全書總共出現十六次「喜樂」(或高興),因此,這封書信又被稱為「喜樂的書信」。人雖然在監獄中,不但自己心中有喜樂,他還鼓勵為他擔憂的腓立比教會信徒要喜樂,也希望與他們一起分享喜樂(參考二:18)。使徒保羅之所以有這樣的心境,主要原因在於他已將自己的生命全然投入傳福音的事工。就像他自己說的:「因為對我來說活著,是為基督;死了,更有收穫!」(腓立比書一:21)因此,對於牢獄之災,已覺得無所謂,反而覺得為了福音的緣故,那是應該的。因此,有些學者認為「喜樂」就是這本書信的中心主題。
  不過,最近有些聖經學者認為,腓立比書和上述其他三本所謂的「獄中書信」都不是在羅馬寫的,而是在以弗所停留三年的時間所寫的。如果這種說法成立,則這些書信的寫作年代必須再往前推大約六至七年的時間,也就是主後53年至56年之間。有人主張這些書信全部都是在以弗所寫的,不過也有些學者認為只有腓立比書是在以弗所城寫的,其他的三封則是在該撒利亞城寫的。認為腓立比書是在以弗所寫的學者,是以哥林多後書第十一章23節使徒保羅所說的「坐牢的次數更多」這句話為依據。只是使徒行傳對使徒保羅在以弗所「坐牢」之事,都沒有任何清楚的說明或是記錄。
另外,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32節,使徒保羅說「如果我在以弗所跟那些野獸格鬥純粹是出於人的動機」這句話,以及在哥林多後書第一章8至10 節也提到他在亞細亞省「遭遇患難」,使他從「死亡的危險中」脫離出來,認為這兩段都是支持使徒保羅曾被囚禁在監獄中的論點。特別是在腓立比書第一章13至14節說:
  「結果,王宮警衛隊全體,和在這裡所有其他的人,都知道我是因著基督的緣故被囚禁的。我坐牢,卻使多半的信徒對主更有信心,更加勇敢,毫無畏懼地傳講上帝的信息。」
  這段經文明顯指出使徒保羅應該是在以弗所城進過監牢,而腓立比教會後來有很好的成長,以及對他在福音事工上的全力支持,都與他受監禁有關係。不過,時至目前,腓立比書到底是寫於以弗所,或寫於羅馬都尚未有定論。

這本書信的中心思想
  如果說腓立比書僅是使徒保羅分享他傳道的心境,並不是要討論甚麼深奧的信仰道理,或是專門討論甚麼問題,即使是這樣,從這本書信中,我們還是看到兩段使徒保羅在信仰認知上非常值得我們注意的經文:
  其一是第二章5至11節,他在介紹耶穌基督降臨到世上來的主要目的和角色。使徒保羅的書信最特別的地方,就是都沒有談及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蹟,但在腓立比書的這段經文裡,則是以這段經文來描述耶穌基督「成為人,以人的形體出現」,以及耶穌基督「取了奴僕的本質」、「自甘卑微」在人間的樣式,這幾乎就是福音書裡介紹耶穌基督降生的另一種寫照。
  其二是第三章5至14節,這一段經文可以說是他信仰的心路歷程。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坦承自己是「屬於法利賽派」的人,且「曾經迫害教會」,但在遇見復活的耶穌基督之後,他完全改變了,變成一位「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的人,並且將自己所擁有的一切都「當作垃圾,為要贏得基督,完全跟他連結」,這樣獻身傳道的使命感,就成為基督教會成立以來,所有要獻身當傳道者最需要學習的典範。也是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提醒腓立比教會的信徒要預防那些保守的猶太教主義者,這些人往往將守割禮看得比任何事還重要,這些人就是使徒保羅所說要堤防的對象,他說:「你們要提防那些作惡的人,那些狐群狗黨,就是那些堅持要割自己身體的人。」(腓立比書三:2)使徒保羅在各地傳福音,深受這些人的困擾,甚至對加拉太教會影響最為深遠,逼得使徒保羅都必須在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用這樣的話來表明:「其實,任何一個人,即使是我們,或是天上來的天使,要是向你們宣傳另一種福音,跟我們以前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應該受詛咒!」(加拉太書一:8)而且是連說兩次「應該受詛咒」(參考加拉太書一:9)這樣嚴厲的話加以譴責。所謂「另一種福音」,指的就是使徒行傳第十五章1節所提起的,那些一再進入基督教會裡向信徒說:除非先領受摩西法律中所規定的「割禮」,否則不能得救這樣的說法。
是一本勸勉傳道者最好的書信
  使徒保羅寫這封書信,雖然是將近兩千年前的作品,卻對今天的傳道者有極大的幫助,至少有幾段經文是很值得今天的傳道者反省的:
  一、既然獻身傳道,就要像使徒保羅所說的「生命裡有極大的喜樂」(參考腓立比書四:10)。確實,傳福音的工作要時時刻刻保持喜樂的心,無論得意或不得意,都要以傳福音為職志(參考提摩太後書四:2)。因為傳福音的工作是為了回應上帝揀選的恩典,而不在於聽道的人的回應是否溫和。
  二、傳道工作需要有「看破一切」的心,一切都以耶穌基督為「至寶」(參考腓立比書三:8),這種與耶穌基督完全連結在一起的心境,才能將福音的種子撒在堅硬、食古不化的人的心中。
  三、傳道者需要在信仰上立下好的行為榜樣,要學像使徒保羅對所有信徒說「你們要繼續效法我」(參考腓立比書三:17)。傳道者在生活上若是沒有好的見證,很難傳出福音的信息,那就更不用說要見證耶穌基督在傳道者生命中有甚麼救恩的記號。
  四、知道知足。使徒保羅說他已經「學會怎樣過富裕的生活」,因為他已經獲得秘訣,「隨時隨地,飽足好,飢餓也好,豐富好,缺乏也好」,他表示「都知足」(參考腓立比書四:12)。只有在這種心境之下,傳道者才不會陷入金錢、財物上的誘惑而使獻身的使命感變了質。
五、傳道者獻身傳道的工作,本身就要有這樣的確信:是為了要領受天上的獎賞。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我只專心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全力追求前面的事。我向著目標直奔,為要得到獎賞;這獎賞就是屬天的新生命,是上帝藉著基督耶穌呼召我去領受的。」(腓立比書三:43-14)有這樣的確信,就不會在意人的想法,也不會期盼牧會工作中,來自教會組織給予的任何所謂「榮譽」之類的。
可分成下列幾個段落
1. 第一章1-11節:問安與開場白。
2. 第一章12-26節:說明自己目前的狀況。
3. 第一章27節-第二章18節:對腓立比教會信徒的期盼。
4. 第二章二:19-30節:使徒保羅的計畫。
5. 第三章1-四:1節:提醒腓立比教會信徒應提防的事。
6. 第四章2-9節:對腓立比教會信徒的勸勉。
7. 第四章10-20節:感謝腓立比教會對他在宣教事工上的協助。
8. 第四章21-23節:結語。

腓立比書第一章
1.第一章:
使徒保羅在這章主要表達幾個重要的信息:一是他感謝腓力比教會長久以來對他的支持,包括在人在監獄裡,該教會還是一樣繼續關懷著他。二是他向腓立比教會表明:只要能把耶穌基督的福音傳開,就是好。其他的,已經不重要了。他表明生命活著,就是為了要宣揚耶穌基督的救恩,這樣,死了就有收穫。這種收穫就是和耶穌基督連結在一起。三是他勸勉腓立比教會要繼續努力,同心協力為福音打美好的戰爭,他表示「這仗」要持續打下去。
2.第一章1-11節:
這段經文是給腓立比教會的信徒,除了表明感謝之外,也在鼓勵他們要將愛心和判斷力一起增進,這樣在基督再臨的時候,可以成為「純潔無可指責」的信仰團契。
第1至2節,就像其他書信一樣,使徒保羅在每封信的開場白總是先自我介紹。比較不一樣的地方是,他在這封信的開始,並不像其他的書信先強調自己是「使徒」(參考羅馬書一:1,哥林多前書一:1、哥林多後書一:1,加拉太書一:1,以弗所書一:1,提摩太前書一:1、提摩太後書一:1),不過和羅馬書一樣,他說自己和提摩太都自稱是基督耶穌的「僕人」(參考羅馬書一:1)。另外一個特色,就是他常和提摩太或其他同工聯名寫信(參考哥林多前書一:1-2,哥林多後書一:1,加拉太書一:2,歌羅西書一:1,帖撒羅尼迦前書一:1,帖撒羅尼迦後書一:1,腓利門書1 節),而提摩太是他最疼惜的門徒之一。
要注意的,是「僕人」一詞,原本指的是「奴隸」,表示在福音事工上,使徒保羅要表明他完全順服耶穌基督,因為耶穌基督就是他生命的主。這也是為甚麼他會在第21節說「活著,是為基督」這句話之因。
再者,他在這裡說寫這封信,除了是寫給信徒看,也同時是寫給「教會領袖和助手們」讀的。這裡提起「教會領袖和助手」,就看出早期教會裡已經出現有系統的組織。所謂教會「領袖和助手」,在中文《和合本》聖經用「監督和執事」。而監督這詞,也就是一般所指的「長老」,負有教導、講道、督責的角色。而執事,則是協助「監督」所要執行的各項事務,也擔當著和長老、監督同樣的角色。
就像當時羅馬文化的特色,寫書信的開始,除了介紹自己之外,也會有請安、祝福的話語。這也是使徒保羅所寫書信中一再會出現的句子(參考羅馬書一:7,哥林多前書一:3,哥林多後書一:2,加拉太書一:3,以弗所書一:2,歌羅西書一:2,帖撒羅尼迦前書一:1,帖撒羅尼迦後書一:2,提摩太前書一:2,提摩太後書一:2,提多書一:4,腓利門書第3節),這也是一種禮貌上的用語方式。
第3至5節,使徒保羅在這短短三節經文中,一再表示每當他禱告上帝時,就會為該教會獻上感謝,原因是該教會在福音事工上一直協助他,沒有停止過。就像他在寫這封書信時,人雖然在監獄中,該教會也一樣在關心著他、幫助著他。在第4節這裡使徒保羅說一提起腓立比教會,就懷著「喜樂的心」,而這「喜樂」一詞可說是本書信的中心題旨,在這本書信中用這詞句的次數相當多(參考一:18、25;二:2、17、18、28、29;三:1;四:1、4、10)。
第6至8節,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表示,他心中一直和該教會連結在一起,不僅是心中紀念著,連祈禱中也是一樣,每當祈禱,就會為該教會祈禱。而該教會也非常清楚使徒保羅在福音事工上的情景。因此,也知道他被送到羅馬監獄去,進而派以巴弗提去羅馬監獄協助他。
第9至11節,因為使徒保羅每當祈禱時,都會紀念著該教會,為該教會祈禱。這裡說他為腓立比教會祈禱,希望他們的愛心和判斷力(這也可指「智慧」)都會同時增進。在第10節這裡提到「在基督再來的日子」,這是早期教會一直深信的信息(參考約翰福音十四:3、18,使徒行傳一:11),並且認為基督再次來臨時,是來審判的(參考哥林多後書五:10)。使徒保羅說祈禱該教會在審判的日子來臨時,他們都會結出「仁義果子」,這是指加拉太書第五章22節所說的,有「博愛、喜樂、和平、忍耐、仁慈、良善、忠信、溫柔、節制」等這些信仰上有美好見證的果實。
3.第一章12至30節:
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提到有人傳福音的心,並不真實,只是為了要給使徒保羅傳福音所結成的果實帶來「更多麻煩」而已。但他不介意。他強調只要能使福音傳開,個人的事已經不重要。因為他只有一個心志:讓耶穌基督的救恩突顯出來。這點才是福音的本質。
第12至14節,是很有意思的一段經文,說明了基督教信仰的精華:從苦難中認識上帝在基督耶穌裡的救恩。使徒保羅在這裡說,他在監獄的苦難反而幫助了福音的進展。他多次在書信中提起自己被囚禁的事,例如在歌羅西書第四章3節,他說是為了宣揚基督的奧秘而坐牢,他要歌羅西教會的信徒記得他是「帶著鎖鍊」寫該封書信(參考歌羅西書四:18,使徒行傳廿八:20);在寫給腓利門的書信中,他也說自己是因為基督的緣故成為囚犯(參考腓利門書9、13節);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則說是為了傳福音給外邦人而成為囚犯(參考以弗所書三:1)。而福音的可貴之處,就是不會因為苦難而導致信仰破碎,相反的,會因為苦難而更加堅定信仰的內涵。他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這樣說:「我認為,我們現在的苦難跟將來要顯明給我們的榮耀相比是算不了甚麼的。」(羅馬書八:18)而值得注意的是,他說在羅馬的警衛全體人員,以及在羅馬官邸的人都知道,他是為了要見證福音而被囚禁。也因為這樣,不但沒有損害福音的發展,反而是使更多「信徒對主更有信心,更加勇敢,毫無畏懼地傳講上帝的信息」。
第15至18節,這段經文可看出使徒保羅確實是個胸襟開闊的傳道者。他知道有人說是在傳福音,其實不是,只不過是想要拆使徒保羅的「台」而已。他說這些人的主要目的,是要「製造更多的麻煩」而已。但福音事工是上帝拯救的工作。人有壞念頭,上帝卻有美好的旨意。因此,對那些嫉妒他傳福音的人,他根本不會在意,他所在意的是怎樣將福音傳出去。只要能傳出福音,他的心中就充滿喜悅、高興。這種心境可參考哥林多前書第九章19至22節這段經文提到,使徒保羅說「無論用甚麼方法,總是要救一些人」看出他的用心。在這裡,他說只要福音能被傳出去,他就高興,且是「還要繼續高興」。
第19至20節,這二節也可說是使徒保羅的信仰告白。他已經是把整個生命都獻身在傳福音的事工上。因此,他說「無論生死,用整個的我來榮耀基督」。他說這力量是來自腓立比教會的代禱。
第21至22節,這節可說是腓立比書最精華的一節經文。這節說明了使徒保羅之所以傾盡所有一切傳福音的原因,是他將生命完全和耶穌基督連結在一起,不分開。在第三章7至9節,他再次表明自己的生命是和耶穌基督完全結合在一起。他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也這樣說:「我已經跟基督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這樣,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裡活著。我現在活著,是藉著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為我捨命。」(加拉太書二:19b-20)他的整個生命價值就是放在耶穌基督的身上,除了耶穌基督,他已經放棄所有的一切。
第23至24節,從這三節可看出使徒保羅的心境;他已經預期到自己不久將會被判死刑,他願意為了福音的緣故受死,因為這樣等於和基督耶穌相會合。可是,因為還有許多人尚未信主,或是信仰基礎還不夠堅定的信徒,不論是就此受難,或是能存活下來,他的目標只有一個:使未信主的人得到福音,也要讓信仰軟弱的人堅強起來。因為他想的,都不是自己的利益,而是耶穌基督的福音。
第25至26節,為了這緣故,他表示只要自己還可以存活的一天,他都將繼續跟腓立比教會所有信徒在一起,幫助他們在信仰上「更長進,更有喜樂」,他相信只有這樣,當有一天他獲得釋放而與該教會信徒相見面時,他們會因為使徒保羅在福音事工上的堅持而覺得與有榮焉。
第27至30節,從第27節開始,直到第二章結束,是使徒保羅對腓立比教會的勸勉。在這勸勉中,他表明了一個基督徒在生活上應該有的基本態度:是在生活上的標準,要比一般人的要求更高。在他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就這樣說:「不要被這世界同化,要讓上帝改造你們,更新你們的心思意念,好明察甚麼是他的旨意,知道甚麼是良善、完全,可蒙悅納的。」(羅馬書十二:2)他要求基督徒應該有較高的道德生活標準,這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這世界的誘惑實在太大,但是信仰最美好的見證就是在此。在這裡,他要求基督徒的信仰和生活要一致,這樣才能防堵那些專門在破壞信主的人的各種計謀。在使徒保羅看來,他認為信仰就是和邪惡對抗的力量。因此,他喜歡用戰爭來提醒基督徒要有這樣的警覺性,否則很快就會被誘惑而離開了應該有的信仰準則,而這警覺性必須從生活開始做起。
再者,使徒保羅認為基督徒的特權,就是可以事奉福音的工作。但為了要宣揚福音,就必須在生活上有美好的見證。他將這種見證看成像是在戰場上打仗一樣,絕對不能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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