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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11期

羅馬書第六至十二章
1.第六章:
羅馬書從第一章18節開始到第三章20節,是談到有關人犯罪,導致與上帝之間出現隔閡。然後從第三章21節起,直到第四章25節,都是在談一個人之所以能夠和上帝重新和好,是因為耶穌十字架救贖的緣故。接著在第五章說我們是因為信耶穌而獲得上帝拯救的恩典,這恩典是來自上帝白白的賞賜,並不是人的努力或功勞換取到的。
羅馬書的第六章到第八章39節,是使徒保羅在解釋一個信耶穌的信徒,應該有的信仰態度和認知。在這段長達三章篇幅的經文中,他在第六章細說人如何從罪的奴役中脫離,得到生命的真自由。然後第七章他再解釋怎樣從法律的詛咒下得到真的自由,同時,他也將自己的心靈作了一個徹底告白,讓我們知道人有多軟弱。接著在第八章,他說到怎樣在聖靈的帶領下,成為一個有真實生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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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10期

約書亞記第廿三至廿四章

1.第廿三章:
這一章和廿四章都是屬於約書亞對以色列人民最後的勸勉。這兩章和申命記所記載關於摩西的遺言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每個上帝的子民都可以自主做生命的選擇,決定自己是否要遵行上帝的命令、法律行事。摩西是清楚表示生與死、祝福與詛咒這兩樣讓以色列人民自己選擇;而約書亞則是對以色列人民表示:他和他的家是選擇要永遠事奉上帝。
第廿三章是上帝的僕人約書亞在回憶過去直到現在,上帝賞賜給他們這片肥沃的土地可居住,但還有些土地尚未完成統治,需要他們繼續全力以赴才能得到。但更重要的,還是在他苦口婆心的告訴以色列人民,必須遵守上帝的法律誡命,這才是他們生存之道,才能彰顯出上帝子民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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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09期

約書亞記第十四至廿二章
1.第十四章:
從這章開始一直到第十九章,都是記載有關將約旦河西岸土地分配給其他九個半支族的事。他們分配土地的方式是以抽籤為憑,這種抽籤通常是用「烏陵」和「土明」來明白上帝的旨意,並且有祭司以利亞撒和約書亞作證,然後由各支族各家的領袖們協助此項分配的工作。傳統的說法,其一是認為利未和約瑟支族都有分配,另一種看法是將利未族排除,並且由瑪拿西和以法蓮代表約瑟支族,這樣也是代表他多得一份產業,而利未支族則沒有「永久的產業」(參考民數記十八:21-24),不過這族的人分散在各支族中,他們有自己的城邑可供牧放自己的牲畜,和安置自己的財物(參考第廿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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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08期

約書亞記第七至十三章
1.第七章:
這整章都是記載有關亞干犯罪的事件。這章是在回應第六章所強調的,以色列人進攻耶利哥城並非為了取得戰利品,他們攻入迦南地是為了取得上帝所應許的土地而戰,並非為了生活物品的需要,或是財力、人力。因此,上帝命令他們絕對不可以奪取當地的任何物品。這有個重要的觀念在其中,要讓以色列人學習知道,他們不是靠戰勝掠奪別人財物而富有,在上帝所賞賜的土地上,上帝所給予他們都足夠有餘。而貪心將是敗壞的一個酵素,絕對要禁止,否則只會帶來更大的災難。
亞干的事件也在說明,雖然有法律這樣規定,還是有人不聽從,因此引起整個進攻計畫受到波折、失敗。從這裡要教導以色列人知道,違背上帝的法律規定,所影響的不只是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民族受到懲罰;也要讓他們學習知道,遵守上帝法律是沒有任何人可以例外,大家都必須嚴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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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07期

申命記第三十至三十四章
1.第三十章:
這章可說是非常重要的一段信仰告白,摩西說他將整個民族的生與死、福與禍、存亡與興衰擺在以色列人民之前,也可從這裡看出他內心懇切的期盼,他要以色列人民在祝福和詛咒之間自作選擇。
其實,也從這章可看出是在被擄之後,重新反思而有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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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06期

申命記第二十至廿九章
1.第二十章:
這章談的都是有關戰爭生死的問題。在第七章17至26節已經談及有關進入迦南地必定會遇到戰爭,現在更具體地論到關於戰爭要注意的細節。以色列人民將進入迦南地必須面對的戰爭看成是「聖戰」。這「聖戰」的觀念不僅是因為迦南地是上帝所應允賞賜的土地,更重要的是在戰爭時,上帝會親自與他們一起和敵人打仗,這種觀念早在出埃及進入曠野時代,就已經建立起來。也從「聖戰」的觀念中,可以看到以色列人民已經將整個民族完全和「耶和華宗教信仰」結合在一起,不能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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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05期

申命記第七至十九章
1.第七章1節到第九章6節:
這段經文可以說是摩西的第二篇講章。在這段經文中,摩西在提醒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後,應該要注意的事項。
2.第七章:
這章可分成兩個段落來看,就是提醒以色列人民知道:上帝揀選的重要性和意義,也從這裡談到和上帝之間不可忘記的生命之約。再者,這一章也再次強調遵守上帝誡命的重要性,等於是整個以色列民族生存的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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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04期

民數記第三十五至三十六章
1.第三十五章:
這章主要談到兩個主題,一是第1至8節,提到進入迦南地後,利未人因為沒有分配土地,因此,要從其他族群的一些城鎮和周圍的牧場,分給利未人作為營生之用。總共有四十八個城市。另一個主題是從第9至34節,談到有關「庇護城」的條例。這也是以色列人民最特別的一項赦免罪犯的方式。他們總共設置六座城,作為庇護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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