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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27期

撒母耳記下第十五至廿一章
1.第十五章:
就像前面已經提起過的,大衛犯罪之後,他的家就發生了連串風暴,而這些都與大衛犯罪的事件有密切關係。約押是大衛的外甥,但也是大衛手下大將,且知道大衛設計害死烏利亞事件。因此,在約押心目中,大衛已經不是一位值得尊敬、畏懼的國王。約押設計使殺害了兄長暗嫩的押沙龍,從基述回到京城耶路撒冷,並且替他向大衛請求,使他能與大衛王見面。但押沙龍顯然並不因此感謝約押的保薦,也沒有因殺害兄長暗嫩而有悔改之意。反而在回到京城耶路撒冷後,積極進行爭奪王位的計劃。他當時會謀害長兄暗嫩,也是為了藉此獲取繼承王位的優先權。這正好說明了大衛多妻所帶來的惡果。因為妻子多,兒女眾多,大家都想要爭奪更多的利益,才會發生這種勾心鬥角、爭權奪利的宮廷事件。摩西法律就有教導說「王不可有許多后妃,免得被誘惑離棄上主」(參考申命記十七:17a句)。撒母耳記下第十五章就是記載押沙龍設計奪取王位的經過,以及大衛為了要保命,逃離王宮的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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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26期

 

撒母耳記下第七至十四章

1.第七章

這一章有兩個重要的主題:一是大衛王朝的延續性(第1至17節)。二是大衛王向上帝禱告,表白他內心的意念(第18至29節)。基本上,因為大衛政權已經穩定,特別是外患幾乎不復出現,因此,建造王宮之後,大衛隨即想到自己居住在美麗的王宮,上帝的約櫃卻一直存在簡陋的帳棚中。他這樣想並沒有錯,但聖經的教導是:聖殿屬於敬拜上帝的場所,特別是約櫃是代表著上帝,因此,應該由上帝主導這件事,才是正確之道。因此,上帝主動透過先知拿單傳遞信息給大衛,表示上帝並不希望他建造聖殿。但上帝卻應許要讓他的後裔傳承王權。大衛因此而去聖幕裡向上帝獻上感恩的禱告,也等於是表白他對上帝的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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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25期

撒母耳記上第三十章21節至第三十一章13節
1.第三十章21至30節:
這段經文正好說出大衛帶兵的特色,他會公平對待所有跟從他的人,不會讓前線的官兵比後勤官兵享有更多,在他的觀念中,後勤和前鋒部隊同樣重要。
第21至22節,現在大衛有如凱旋回來一樣,他帶著四百個出征的部下回到那二百名因疲憊而沒有參與擊打亞瑪力人的士兵那裡。他帶著關心問候那些等候他和其他去作戰兵士回來的疲憊兵士,但那些跟隨他去作戰的兵士,是一些「無賴和流氓」,他們看到大衛關心沒有去作戰的人,就搶先說話,希望大衛不要分戰利品給這些沒有參與作戰的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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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24期

 

撒母耳記上第廿二至三十章20節

1.第廿二章:

撒母耳記作者在描述第廿二章有關掃羅去挪伯處分祭司亞希米勒之前,先插入了幾段大衛逃往迦特王亞吉(參考廿一:10-15)、亞杜蘭城(參考廿二:1-2),以及摩押的米斯巴(參考廿二:3-4),之後,大衛接受先知迦得的預警,他逃往哈列的森林(參考廿二:5)。會編入這三段記事,並不是時間上前後的問題,而是想說明在這個過程中,大衛逐漸累積他的人脈和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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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23期

 

撒母耳記上第十六至廿一章

1.第十六章:

從這章開始是介紹以色列出現一個新的王--大衛。這也在說明上帝已經確定要廢除掃羅,另立一位新的王來替代他的政權。但掃羅並不是隨即被上帝廢掉,而是後來在跟非利士人的戰役中,掃羅被敵人的弓箭手射中,受了重傷,最後,他拔出自己的刀來,「伏在刀上自刺而死」(參考三十一:3-4)。因此,從這章開始,撒母耳記上的作者用很大的篇幅在介紹這位新的王大衛,並且特別清楚說明當掃羅知道大衛要接替他的王權時,便想盡一切辦法要阻止此事的發生。但既然這是出自上帝的旨意,人就算使盡所有的力量,也無法阻止。

這章也是接續第十五章的觀點,記載對君王制度的設立,表示反對的意見。作者一再強調一個基本觀念:只有上帝才是以色列人民真正的君王。因此,上帝有權膏立掃羅,也就有權廢除掃羅的王權。同樣的,上帝決定膏立大衛來接替掃羅時,也是在表明真正領導以色列人民的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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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22期

撒母耳記上第九至十五章
1.第九章:
第九章至第十章,都是記載有關掃羅被設立為王的經過。第九章認為設立君王的事,是上帝主動提出,並且指示先知撒母耳去執行。
這章有關先知撒母耳和掃羅相遇的故事,在作者筆下是非常有趣的;作者筆下的掃羅和他的僕人並不認識先知撒母耳,掃羅和僕人為了要尋找失去的驢子,想要去問先知,看是否能知道遺失的驢子在何處,沒想到卻遇到先知撒母耳,而被膏立為以色列民族有史以來第一個王。而先知撒母耳依照上帝的指示,要尋找一個適當的人來作以色列人的君王,卻找到一個連想要當君王之念頭都沒有的年輕人掃羅。作者用這種方式在說明一個重要的信息:一切都是在上帝的旨意下完成。而上帝的旨意,跟人所想的完全不相同(參考以賽亞書五十五:8-9);上帝特地揀選便雅憫支派的掃羅,這支派是以色列民族中最弱小的一支,上帝卻選出一個自認家族最卑微的人來帶領以色列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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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21期

路得記第四章
1.第四章:
路得記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內涵,就是關於親族間的互動關係。申命記第廿五章5至10節談及有關「為去世的兄弟傳宗接代」的法令規定,是有其歷史背景的深厚意義。設立這法令的最主要目的,是在維護一個家族的命脈,以及保護弱勢者的生存空間,免得因為家族沒有兒子傳承,導致家中弱勢女子生活陷入困境,淪落到終身靠乞食維生,甚至成為妓女。但要達成這條法律的效果,親族就必須確實配合。如果有這樣的法令,卻沒有人願意配合,那就失去了立這條法令的善意了。這一章就是在描述以利米勒的這位至親波阿斯,確實依照摩西法律去遵行,就照他對路得發誓所說的:「我一定盡這個義務。」(路得記三:13)他確實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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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20期

 

士師記第十七至廿一章

1.第十七章:

從第十七章到第廿一章,是士師記的結尾部份。這部份是用兩個故事串連起來,其一是從第十七至十八章,敘述在米迦的家裡發生的故事,其二是從第十九章至廿一章,敘述發生在一個利未人身上慘痛的事件而引發的以色列人民內戰──聯合攻打便雅憫族人。雖然是兩個事件,卻有同一個主題:在「那時,以色列沒有君王」,然後附加一句形容社會景象的話是「人人隨自己的意思行事」(參考十七:6、十八:1、十九:1、廿一:25)。比較特別的是在這五章中,都沒有再提起前面所重視的「士師」角色人物。然後再緊接下去的撒母耳記就提起以色列人民向先知撒母耳要求膏立國王統治他們(參考撒母耳記上八:5、19),這些充分表示出以色列人民在迦南地生活了一段時間之後,受到迦南文化的影響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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