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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412期

以賽亞書第九至十八章
1.第九章:
舊約聖經中最出名的一段經文說明有關拯救者--彌賽亞--的預言,就是以賽亞書第九章2至7節。這段經文也是以賽亞書在第一至十二章中,先知以賽亞四首相當激勵以色列人民的詩歌中的第三首。
先知以賽亞獲得上帝這樣的啟示,也在說明一件事:上帝絕對不會忘記祂的子民,祂是信實的上帝,一定會遵守與祂子民之間所立的約。只要他們聽從上帝的話語,在艱困的生活環境中必定有足夠的生命力存活下去。
這章第一段提到希望的詩歌外,第二段是從第8至22節,提到的是上帝對以色列人民不知道悔改而決定採取懲罰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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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37期

歷代志上第七至十三章
1.第七章:
從第七章1節至第八章40節是記載約旦河西岸其他六個支族的族譜。族譜的名字有些地方的記載與其它經典的記載有差異;例如第七章6節有關便雅憫的族譜,在這裡只有記載比拉、比結、耶疊等三個名字,但在民數記第廿六章第38至39節則記載有比拉、亞實別、亞希蘭、書反、戶反等五個,就沒有比結、耶疊的名字。而在創世記第四十六章21節則記載便雅憫的兒子有十個,他們是:比拉、比結、亞實別、基拉、乃幔、以希、羅實、母平、戶平、亞勒等。這說明一件事實:亡國後的文士在蒐集祖先的資料時,有些已經遺失,且在口傳上也失去聯繫。另外,也有可能其中有些宗族已經跟其他宗族合併了。因此,不同的資料來源顯示出不同時代之間社會背景的差異。像在第七章這裡,就是介紹在軍事行動上有戰功的人為主要對象,因此,會一再強調他們是「能作戰的戰士」(第2節、第5節、第7節、第9節、第11節、第4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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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253期

 

利未記第廿七章

1.第廿七章:

這一章可以說是附加上去的,可以將之看成是附錄,但也可以看成是第六至七章的一部份。在這一章中可以看到二個主要的內容:一是關於還願的條例(第1至29節),二是關於「十分之一」奉獻的規定(第30至34節)。

2.第廿七章1至13節:

這段經文很清楚說明許願之後必須還願,還願的方式要獻上感恩的祭,若是許願的對象不是事物,而是人,這時候就需要審慎處理。因為若是許願的對象是人,這就需要另一種方式來還願,表示將這個人用「相同的代價」贖回來。例如在士師記第十一章記載,耶弗他被上帝揀選出來當士師,他向上帝許願說:「如果你使我戰勝亞捫人,我凱旋歸來時,一定把第一個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的人獻給你,把他當燒化祭獻上。」(士師記十一:30-31)結果上帝果真使耶弗他帶領以色列人民打勝了亞捫人。但當耶弗他回到家裡時,第一個出來迎接他的,卻是他的女兒,這使得耶弗他悲傷欲絕(參考士師記十一:34-35),但他女兒堅持要依照所發的誓遵行。因此,有一種說法,認為這段經文的規定,很可能就是「耶弗他的條款」,表示許願的對象是人,就可以用一種計價的方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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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252期

利未記第廿一至廿六章
1.第廿一章:
這章和第廿二章都是談及有關祭司應該要遵守的條例,而這第廿一章主要在強調祭司的聖潔行為。因為祭司代表著以色列人民獻祭給上帝,因此,若是祭司沒有遵守聖潔的條例,就會在獻祭的禮儀上隨便,或是不夠忠心,這樣,延伸出來的必定會讓以色列人民在敬拜上帝的事上輕忽,不慎重,甚至會離棄上帝去拜偶像,這種情形後來在進入迦南地後,過了一段時間就出現了。因此,對祭司有嚴格的要求是正確的,因為他們是以色列人民宗教信仰的領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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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251期

利未記第十四至二十章
1.第十四章:
這章一開始就說到痲瘋病被當時的人認為是一種會傳染的疾病,因此,必須先將病患隔離出來。甚至祭司在檢驗的時候,也不可在社區裡,必須到城外檢查。
這裡就牽涉到一個問題,如果痲瘋真的沒有藥物可治,那怎麼可能會得到醫治(如果沒有遇到像耶穌那樣有行神蹟能力者出現的話)?由於祭司不是醫生,「誤診」是常有的事。因此,先隔離起來,等一般皮膚病好了之後,知道那不是痲瘋了,就可認為是「痊癒」,才恢復這人「潔淨」之身,原因就是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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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250期

利未記第七至十三章

1.第七章:
這章是關於前述六章所記載各項祭典禮儀的總結,同時也補充了部份條例。
2.第七章1至10節:
這段經文是關於「贖過祭」的條例,在第五章14節至第六章7節也有記載這方面的條例。這段經文可以分成兩個部份,一是第1至6節,談及沒有獻在祭壇上的「贖過祭」之祭牲物品,祭司可以吃,但必須在聖幕裡吃。二是第7至10節,補充有關「贖罪祭」、「贖過祭」,和「素祭」的條例。
第1至6節,特別強調「贖過祭」是「至聖的」,表示非常重要之意。「贖過祭」的牲品是公綿羊(參考五:15、18、六:6)。因此,需要帶到獻燒化祭的祭壇宰殺。必須將內臟部份全部洗滌乾淨,特別是全部的脂肪都要獻上,但肉可以供給祭司和家中的男子在「神聖的場所」,也就是聖幕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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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249期

出埃及記第三十七章至四十章
1.第三十七章
這一章談到聖幕內的五種重要聖物,包括最重要的約櫃(第1至9節);供桌(第10至16節);燈臺(第17至24節);香壇(第25至28節),最後是關於製造聖油和香(第29節)等。
2.第三十七章1至9節:
這段關於造約櫃的方法,在第廿五章10至22節也已經清楚記載。
約櫃是聖幕中最重要的物品,代表著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的「約」的關係。因為約櫃裡面放置著摩西從上帝領受頒發給以色列人民的誡命石版,這誡命也在表示以色列人民永遠尊崇上帝是他們整個民族的生命中心。因此,約櫃主要在表明上帝與以色列人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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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248期

出埃及記第三十至三十六章
1.第三十章:
這一章談及的問題有聖所裡面所需要配備的物品,包括燒香的壇;洗手和腳的銅盆;製造聖油、香等的規矩。
2.第三十章1至10節:
這段經文是有關燒香的壇要怎樣建造的細則。這個壇也稱之為所謂的「金壇」(參考列王紀上七:48),原因是這個壇必須用黃金包裹起來(列王記上七:48)。後期的詩人說「香」,就如同是上帝子民禱告的聲音,如同香的煙一樣,裊裊上升到上帝那裡(參考詩篇一四一:2)。是以色列人用來表示「真實的心,祈禱在上帝面前」的一種象徵,表示人的內心就像「香」一樣的好、味道香美呈到上帝面前。也因為這樣,後來有個傳統,只要是輪值祭司抽籤得以進入至聖所獻香祈禱時,民眾就會在至聖所外面聚集祈禱。這樣,他們的祈禱就會隨著祭司獻祭燒香時所出現的煙往上升到上帝的面前(參考路加福音一:10)。這座香壇是放在約櫃前帳幔外的中間,右邊有供桌,左邊有燈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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