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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47期

認識 以斯帖記這本經書
舊約聖經的分類中,以斯帖記和路得記、傳道書、雅歌、耶利米哀歌等這五本經書被歸類在「聖卷」範圍裡。非常特別的是這五本「聖卷」都和以色列人民的節期有關係;例如:路得記與傳道書都與收穫節、住棚節有關,這是慶祝葡萄收成的季節,有連續七天的節期。雅歌這本經書是和逾越節有密切關係,表明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就如同新郎和新娘那樣有親密的戀情般。而耶利米哀歌則是和「亞筆月」九日,是以色列人民在紀念耶路撒冷於主前586年被巴比倫軍隊攻入,城被攻破,聖殿被燒毀,國家滅亡,人民被擄去巴比倫當奴隸的事件有關,更嚴重的,是在巴比倫軍隊圍城期間,城內的猶大人民想要解飢,甚至不惜殺死親生的子女烹煮充飢,詩歌內容充滿著因為飢餓導致死亡的悲慘狀況。而以斯帖記是和「普珥節」有關,是紀念猶太人在波斯帝國統治下,在上帝巧妙安排之下得以從被滅族的危險中安然脫難。因此,這本經書就是要提醒以色列人民必須謹記這節日(參考以斯帖記三:7、九:24、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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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46期

尼希米記第八至十三章
1.第八章:
這章主要提到以斯拉如何將上帝的約書宣讀給返鄉重建家園和耶路撒冷的民眾聽,大家都感動流淚。然後民眾的代表,就是各宗族的領袖和祭司、利未人等,聚集到以斯拉那裡,表示願意依照法律書的記載過住棚節。在節期中他們每天聽以斯拉宣讀法律書所記載的。
一般來說,這也是以斯拉在主前458年返鄉之後的十三年,也就是主前445年第一次公開宣讀摩西法律書。
2.第八章1至12節:
這段經文是記載以斯拉在猶太人過年的元月,公開宣讀摩西法律書,且是連能聽懂的兒童也靜心地聽。表示這項宣讀法律書,幾乎是返鄉後,以色列人民的一件全民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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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45期

以斯拉記第十章
第十章:
這章主要說明在以斯拉積極推動之下,以色列人民的領袖怎樣用具體行動,來表明他們熱烈回應革新的運動,並且將與外族通婚而導致離棄對耶和華上帝信仰的民眾,願意離婚者的名單開出來。從名單中可看到確實有民眾領袖率先離棄了對上帝忠實的信仰,而在這些領袖中是包括了祭司、利未人等家族的人。因為這些人的妻兒不願意跟他們重回耶和華的信仰,忠實於這位帶領他們重回故鄉的上帝。為了要防止並挽救已經在惡化中的耶和華宗教信仰,他們處理的方式就是以離婚來斷絕持續惡化的信仰現象,不但要離開他們的妻子,連與外族妻子所生的兒子也要同時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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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44期

以斯拉記第三至九章

1.第三章:
這一章主要在說明返回故鄉耶路撒冷的猶大人民,他們怎樣重新開始敬拜的禮儀。沒有聖殿的日子,他們先從建造祭壇開始,也就是先在一個簡單的地方開始敬拜上主,但一切獻祭禮儀都遵照摩西法律的指示。
第1至2節,「七月」,這是指主前537年,也就是他們返鄉的那年。他們已經返鄉,且已在自己的家鄉安頓之後,就「同心一意」去耶路撒冷聚集,為的是要討論有關重建聖殿的事。當他們聚集後,就在耶書亞、所羅巴伯等領袖的帶領下,決定先起造祭壇敬拜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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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43期

歷代志下第三十一至三十六章;以斯拉記第一至二章

1.第三十一章:
這一章主要是在說明猶大王希西家怎樣提升利未人在聖殿的角色,尤其是為要使祭司和利未人「能專心做上主法律所規定的事」,他要求所有人民將祭司和利未人「應得的供奉」帶來給他們。所謂「應得的供奉」,指的是申命記第十四章22至29節所記載的規定。結果人民奉獻的禮物特別的多,多到有剩餘。其實,這裡在強調他們都將「各樣東西的十分之一帶來」,表示他們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敬拜上帝,當然也忘了該帶多少的量來奉獻。也因為過去敬拜被疏忽了,導致祭司和利未人不能從人民敬拜時奉獻的所得供應生活的需要。如今,希西家命令人民一定要按照規定奉獻,表示希西家在改革上已經穩定了,人民才會注意敬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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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42期

歷代志下第廿二至三十章

1.第廿二章:
這章記載約蘭的最小兒子亞哈謝的事蹟。他當猶大的王只有一年,且是客死他鄉撒馬利亞,要不是因為他祖父約沙法的緣故,恐怕他將連死都沒有葬身之處(第9節)。其實,若是仔細閱讀這章,就會發現這章凸顯了北國以色列亞哈王朝對南國約蘭和他家室的影響,這點從第3至4節可看出來。特別是他的母親亞她利雅是亞哈的女兒,手段很殘忍,可從第10至12節看得出來。
第1節,這節可從第廿一章17節的記事看出來。當時被擄去的約蘭王室所有孩子都被殺了,只剩下最小的兒子亞哈謝。由於約蘭也去世,因此,耶路撒冷的居民就立亞哈謝繼任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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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41期

歷代志下第十一章13節至第廿一章

1.第十一章13至23節:
這段經文特別提到全以色列境內的祭司和利未人都遷移到南國的猶大,原因是北國以色列的耶羅波安不准他們繼續擔任祭司的工作。這也看出整個北國以色列人民離開上帝的道越來越遠。
再者,這段經文也將羅波安的家族留下簡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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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40期

歷代志下第二至十一章12節
1.第二章:
從第二章起至第七章,這段經文都是記載有關所羅門如何建造聖殿(第二至四章),以及聖殿完成後奉獻的禮儀(第五至七章)。歷代志作者在所羅門登基為王後,馬上就記載他建造聖殿的事,可看出他有意表明:所羅門將建造聖殿看為所有國家大事中最為重要的,因此,排列在最前面。
這一章主要在說明為了建造聖殿和宮殿,所羅門派人去泰爾向希蘭王尋求協助,因為不論是聖殿或王宮,所需要也是最重要的建材--黎巴嫩的香柏木,以及其它相關的建材,都需要透過泰爾港口的協助才能順利運送,因此,他派臣僕去協調此項運輸工程,以及人力上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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