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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15期

哥林多後書第二至十二章
1.第二章:
從第一章13至14節,就可看出使徒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不但有所譴責,也明確指出他們當中有人在教會中亂放話,他希望該教會信徒能明白他寫這封信的用心,要讓他們知道除了基督耶穌沒有別的福音可信,他深信該教會信徒對這點是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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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14期

 

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至十六章

1.第十二章:

從第十二章開始,一直到第十四章,這三章都可清楚看出發生在早期教會的另一個問題,就是關於聖靈充滿的事,也因為對聖靈的問題看法差異,無形中在教會內部也產生了分裂或是糾紛的現象。

從使徒行傳的記事中看到,耶穌的門徒會開始見證福音,就是在聖靈感動和充滿之下,從不安與恐懼中,變成勇敢見證耶穌復活的信息。因此,開啟了福音信息傳播的動力。接著,使徒保羅和其他同工就是在聖靈的差遣下,開始踏出海外宣教事工,使福音的信息因此而傳開,不但在耶路撒冷,更廣傳到外邦地區去。作者路加在使徒行傳這本史書中,幾乎就是以「聖靈」為主題在描述使徒們和早期信徒信仰上的見證。聖靈在早期是導引教會福音事工走向的主要力量,許多人表明自己有聖靈充滿,四處去傳福音,見證耶穌的救恩,福音的事工即使在被迫害的環境下,仍然廣傳出去。不過,哥林多前書第十二至十四章卻是在探討哥林多教會發生所謂的「聖靈問題」,和使徒行傳所描述聖靈大大充滿在門徒身上,使他們勇敢四處去見證福音信息的情形大不相同,在哥林多前書這三章所談及的聖靈問題,卻是和說「方言」有密切關係。原因是有信徒濫用了「聖靈的恩賜」這個信仰認知,造成教會內部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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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13期

 

哥林多前書第四至十一章

1.第四章:

使徒保羅打從開始就建立一個最基本的信仰認知:每個信耶穌的人,都是耶穌福音的僕人。有了僕人的認知之後,就不會驕傲,以為自己很重要,很了不起而看不起別人。只有把自己建立在福音事工上僕人的角色,才會知道在福音事工上,不誇耀自己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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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12期

羅馬書第十三至十六章
1.第十三章:
羅馬書第十三章是一再受到爭議的一章經文,特別是這一章的1至7節。原因是有些基督徒主張不可以參與政治活動,他們常引用這段話來譴責那些關心國家政事,和社會問題的基督徒或是教會。使徒保羅大約是在主後57或58年左右寫成羅馬書,那時羅馬帝國正好是由尼祿皇帝掌權,在他手中曾將焚燒羅馬城的罪嫁禍給基督徒,藉此全面逮捕基督徒入獄,將他們賣給奴隸市場,或是送入競技場娛樂大眾,有更多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但在羅馬書完成的時代,尼祿皇帝尚且還沒有全面性的展開迫害,而是猶太人激進份子迫害基督徒甚厲,他們甚至故意攪亂社會秩序,造成羅馬統治者誤解是基督徒所為。因此,使徒保羅寫此段經文,有意思要讓基督徒和猶太人之間有個明顯區隔,讓羅馬統治當局認清基督徒是很善良,跟猶太人的激進黨派非常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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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11期

羅馬書第六至十二章
1.第六章:
羅馬書從第一章18節開始到第三章20節,是談到有關人犯罪,導致與上帝之間出現隔閡。然後從第三章21節起,直到第四章25節,都是在談一個人之所以能夠和上帝重新和好,是因為耶穌十字架救贖的緣故。接著在第五章說我們是因為信耶穌而獲得上帝拯救的恩典,這恩典是來自上帝白白的賞賜,並不是人的努力或功勞換取到的。
羅馬書的第六章到第八章39節,是使徒保羅在解釋一個信耶穌的信徒,應該有的信仰態度和認知。在這段長達三章篇幅的經文中,他在第六章細說人如何從罪的奴役中脫離,得到生命的真自由。然後第七章他再解釋怎樣從法律的詛咒下得到真的自由,同時,他也將自己的心靈作了一個徹底告白,讓我們知道人有多軟弱。接著在第八章,他說到怎樣在聖靈的帶領下,成為一個有真實生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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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10期

約書亞記第廿三至廿四章

1.第廿三章:
這一章和廿四章都是屬於約書亞對以色列人民最後的勸勉。這兩章和申命記所記載關於摩西的遺言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每個上帝的子民都可以自主做生命的選擇,決定自己是否要遵行上帝的命令、法律行事。摩西是清楚表示生與死、祝福與詛咒這兩樣讓以色列人民自己選擇;而約書亞則是對以色列人民表示:他和他的家是選擇要永遠事奉上帝。
第廿三章是上帝的僕人約書亞在回憶過去直到現在,上帝賞賜給他們這片肥沃的土地可居住,但還有些土地尚未完成統治,需要他們繼續全力以赴才能得到。但更重要的,還是在他苦口婆心的告訴以色列人民,必須遵守上帝的法律誡命,這才是他們生存之道,才能彰顯出上帝子民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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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09期

約書亞記第十四至廿二章
1.第十四章:
從這章開始一直到第十九章,都是記載有關將約旦河西岸土地分配給其他九個半支族的事。他們分配土地的方式是以抽籤為憑,這種抽籤通常是用「烏陵」和「土明」來明白上帝的旨意,並且有祭司以利亞撒和約書亞作證,然後由各支族各家的領袖們協助此項分配的工作。傳統的說法,其一是認為利未和約瑟支族都有分配,另一種看法是將利未族排除,並且由瑪拿西和以法蓮代表約瑟支族,這樣也是代表他多得一份產業,而利未支族則沒有「永久的產業」(參考民數記十八:21-24),不過這族的人分散在各支族中,他們有自己的城邑可供牧放自己的牲畜,和安置自己的財物(參考第廿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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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308期

約書亞記第七至十三章
1.第七章:
這整章都是記載有關亞干犯罪的事件。這章是在回應第六章所強調的,以色列人進攻耶利哥城並非為了取得戰利品,他們攻入迦南地是為了取得上帝所應許的土地而戰,並非為了生活物品的需要,或是財力、人力。因此,上帝命令他們絕對不可以奪取當地的任何物品。這有個重要的觀念在其中,要讓以色列人學習知道,他們不是靠戰勝掠奪別人財物而富有,在上帝所賞賜的土地上,上帝所給予他們都足夠有餘。而貪心將是敗壞的一個酵素,絕對要禁止,否則只會帶來更大的災難。
亞干的事件也在說明,雖然有法律這樣規定,還是有人不聽從,因此引起整個進攻計畫受到波折、失敗。從這裡要教導以色列人知道,違背上帝的法律規定,所影響的不只是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民族受到懲罰;也要讓他們學習知道,遵守上帝法律是沒有任何人可以例外,大家都必須嚴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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