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209期


馬可福音第十二至十六章

1.第十二章1至12節:

這是一則葡萄園主人和佃戶之間的故事。

  葡萄園,這是指以色列民族,園主是指上帝,佃戶是指猶太人領袖,而這被佃戶殺害慘死的主人寶貝兒子,就是指著耶穌自己說的,而那些被毆打、殺害的僕人就是在比喻早期的先知們。這樣,就很清楚可看出這則比喻說出了這些猶太人領袖真正的問題,不但不按時繳交租金,而且還有更大的野心,就是想要取代上帝。

比喻的重點是在第6節,因為這節說這個園主「只剩他最疼愛的兒子」,為了要讓這些佃戶能依照「契約」繳納佃租,園主也差派這個寶貝兒子去,他還抱著一絲希望,想著:這些人即使再壞,也應該會「尊敬」主人所差派去的兒子。然而這個兒子的下場卻是更慘,他被殺了,且屍體還被拋出葡萄園外。這種做法就是不讓人知道是誰做了這種惡毒之事。這些佃戶之所以這樣做,為的就是要霸佔這個葡萄園。

第10至11節是引用詩篇第一一八篇22至23節的詩歌,在使徒行傳第四章11節;彼得前書第二章6至8節都再次引用,主要在表示耶穌就是被泥水匠所丟棄的石頭,但卻是一塊最重要的基石(參考以弗所書二:20)。

第12節,再次說明這些猶太人領袖並不怕上帝,他們是怕人、怕群眾,才不敢在節期中下手殺害耶穌。

2.第十二章13至17節:

基本上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這次「奉命」聯袂來見耶穌,表示他們背後是經過開會設計一個以為可以陷害耶穌的題目來問耶穌。

    第14節,他們說耶穌「誠實」,剛好說出自己是不誠實;他們說耶穌「不管人怎麼想,也不看情面」,而他們則是看見人多,就不敢公開抓拿耶穌;他們說耶穌忠實傳講上帝的道,正好說出他們經常扭曲、曲解上帝的信息。說完這些虛假的話之後,接著就提出向羅馬皇帝凱撒納稅,有沒有違背猶太的法律?

第15至16節,「耶穌看穿他們的詭計」,這句話說出耶穌特有的能力,能看穿人內心的意念。耶穌當面就指出他們「為甚麼想陷害」他,並要他們「拿一個銀幣」給他看。接著耶穌反問他們銀幣「上面的像和名號是誰的」。他們回答是「凱撒的」。

當時羅馬的銀幣上面會寫著:「提比留凱撒,神聖奧古斯都,奧古斯都的兒子。」另一面寫著:「羅馬國最高的祭司。」(Pontifex Maximus)

第17節,耶穌回答「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這句話,也為今天「正教分離」的政治制度提供了一個基礎。

古代社會,錢幣代表著統治者的權力。因此,被統治區的人民必須使用統治者的錢幣。另外,錢幣上印有國王、皇帝等像在上面,也表示那是屬於皇帝、國王的財產。因此,當耶穌這樣回答時,也是在表示:既然接受羅馬皇帝統治,就要順服羅馬皇帝,是屬於羅馬皇帝的財產,就要歸還羅馬皇帝。但猶太人若是承認自己是屬於上帝的子民,那就要用同樣的方式,將該交給上帝的,給上帝。

他們聽了「非常驚訝」,表示他們怎麼想也想不到耶穌這麼有智慧。

3.第十二章18至27節:

第19節,這些撒都該人用申命記第廿五章5至10節的「兄終弟及」,就是一般所謂的「利未拉特婚姻條例」,設計出第20至23節這個問題:一個女人連續嫁了「七個兄弟」,都沒有留下孩子。這顯然是故意將問題擴大,因為「七」表示一個極大的數目,表示這個女人嫁到最後都嫁不出去了之意。後來他們都死了,那這個女人到底是誰的妻子?

第24節,耶穌直接說出撒都該人「錯了」,接著說他們「不明白聖經,也不知道上帝的權能」,這樣的回答真的不看人的情面,就直接指出撒都該人的錯誤。

第25節,耶穌說出復活後的情景,和人世間的狀況是不一樣的。因為復活是上帝的權能,不是人的能力。因此,用人的能力要了解復活的事的奧秘,是不可能的。復活之後的人,就像天使一樣,不再有人世間的婚姻關係。

第26至27節,耶穌引用出埃及記第三章2節摩西奇特的經歷,看到上帝在荊棘中顯現,但火燒荊棘時,荊棘並沒有燒毀,用這種方式在說明上帝的權能之奧秘。再者,上帝用「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這句話,向摩西表明祂是永恆的神(參考出埃及記三:6)。

4.第十二章28至34節:

經學教師主要的工作,就是教導人民認識摩西法律,在此,他向耶穌提出「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重要」的問題。其實,他本身就是這方面的專家,提出這樣的問題,說穿了是心懷不軌。

第29至30節是引用申命記第六章4至5節,而第31節是引用利未記第十九章18節b句。「沒有其他的誡命比這些更重要的了」,這句話也等於耶穌為摩西法律下了個定義。

第32至33節,這位經學教師終於發現耶穌確實是對摩西法律相當清楚,且回答的是完全正確,這恐怕也是他從事教導工作以來,第一次遇到如此對摩西法律經典這麼清楚的人吧。因此,他將耶穌所回答的重複敘述一次,且將先知信息的精神接上耶穌的話作結尾,這句「比在祭壇上獻燒化祭和其他的祭物給上帝重要得多了」,可以參考詩篇第四十篇6至8節,何西阿書第六章6節,或是彌迦書第六章6至8節。

5.第十二章35至37節:

現在換耶穌對這些猶太人宗教領袖提出這個問題反問,似乎在暗示著耶穌有意要讓這些自命在聖經的認知上很有研究的人,知道他們並不是樣樣都懂。這個問題與第十一章30節耶穌問猶太人領袖們有關施洗約翰的權柄問題一樣,都是難解的問題。

基督(「救主」之意),乃是大衛的子孫。這是猶太人堅定的信仰觀念,先知的文獻中都是這樣記載的。可參考以賽亞書第十一章1節,耶利米書第廿三章5至6節,以西結書第三十四章23至24節、第三十七章24節。耶穌基督當然也會同意這樣的傳承信仰認知。

第36節,耶穌引用詩篇第一一○篇1節的經文。一般深信這首詩篇是大衛自己寫的。如果是大衛寫的,那大衛卻又說:「主(1)對我主(2)說:你坐在我右邊。」 這個「主」(1)很清楚是指上帝說的。但「主」(2)是指誰呢?如果是指「基督」,那基督是大衛的「主」,怎又是大衛的子孫呢(第37節)?一般的解釋是: 「主」(2)是指來自上帝的拯救者,也就是基督、彌賽亞之意。

耶穌只提出問題,主要是想讓這些經學專家的教師知道謙卑,知道自己也有不懂的地方。

「群眾都喜歡聽耶穌講論」,馬可福音多次說這句話(參考一:22、十一:18、十二:12),但這句話也說出了猶太人領袖對耶穌嫉妒的心加重(參考十五:10)。

6.第十二章38至40節:

第38至39節這裡馬可福音作者只簡短地提出猶太人領袖最嚴重的問題,就是喜歡「虛偽」,只求表面好看,並沒有真實的心。

第40節可說是耶穌對他們作了非常嚴重的指控,說這些宗教領袖只知道教導民眾遵守法律,但自己並沒有如所教導的去做,而且還「吞沒了寡婦的家產」,然後會用「長篇的禱告」來掩飾自己所犯的罪行,這樣的禱告當然不會被上帝所接納,只會受到上帝「更嚴厲的懲罰」而已。

7.第十二章41至44節:

這段經文接續前段提到寡婦,作者用「窮寡婦」的奉獻,來凸顯出她們即使在困境中,對上帝的心依舊忠實、真心。

第41節,耶穌帶著門徒進入「聖殿庫房」,在那裡看大家怎樣奉獻。耶路撒冷聖殿的庫房是設在女人院,共有十三座奉獻箱,其中十二座是代表十二個支派,每個箱子都有說明奉獻的用途。由於奉獻箱是由各支派所打造,因此都會派出手藝最傑出的工匠精雕細琢。箱子的材質通常都會用銅料,且投錢口造得有如喇叭口,這樣投入錢幣時,就會發出響聲,每支奉獻箱的造型不同,發出的聲響自然也就有高低長短等不同音調。

有錢人奉獻多,錢幣在喇叭管中發出的迴聲也就越長,這就是為甚麼平常會有許多人聚集在此「聽」人家奉獻的原因,奉獻多很容易得到「聽眾」的鼓掌。但耶穌看出有錢人在奉獻時,並不是真心奉獻給上帝,而是為了要博得在場民眾的掌聲,這已經失去了原本應有的敬虔、謙卑感恩的態度。

第42節,相對於有錢人,進來一位「窮寡婦」,表示她已經失去了丈夫和兒子,因此無法繼承丈夫留下來的財產,只能依靠乞討過生活。她帶著兩個「小銅板」也來奉獻,但箱子的迴聲非常短又輕,因此,沒有引起在場民眾的注意。

第43至44節,耶穌利用機會教導門徒,說明窮寡婦的奉獻才是上帝所喜悅,因為是真心誠意的奉獻,在數字上看起來雖少,但內心卻是豐富、多。跟那些有錢人的奉獻態度完全相反。

8.第十三章1至2節:

    人總是喜歡看外表亮麗的事物。耶穌的門徒看見聖殿美麗外表,讚嘆地對耶穌說:「老師,你看,這是多大的石頭,多宏偉的建築!」

第2節耶穌的回應隨即提醒門徒,不要看外表的建築,要看內心的純潔才是重要。因此,他說雄偉聖殿的「每一塊石頭都要被拆下來,沒有一塊石頭會留在另一塊上面」。耶穌的這句「沒有一塊石頭會留在另一塊上面」,在主後70年應驗了。羅馬將軍提多(Titus)率軍攻入耶路撒冷,拆毀了聖殿,直到今天都沒有重新再建。

9.第十三章3至13節:

耶穌和門徒離開耶路撒冷到「橄欖山上」去俯視著耶路撒冷,彼得和安得烈,與雅各和約翰聽了耶穌提到耶路撒冷聖殿將會遭遇拆毀的大災難時,他們問耶穌「幾時會發生這事」,有甚麼預兆。這段直到第37節都是耶穌的回應。

第5至8節,這段是從戰爭的發生來看預兆。耶穌讓他們知道戰爭,並不是甚麼新鮮事。但有戰爭,就會有動亂,而在動亂時代,最容易會出現假冒基督之名說話的人。因此不要被人騙了。這句「這些事的發生正像產婦陣痛的開始一樣」,表示非常痛苦之意。

第9至13節,這段經文談到個人的災難將會隨著戰亂的發生而來到。

「在會堂上受鞭打」,這是指猶太人的法庭。依規定,最多是打四十下,不得超過(參考申命記廿五:3)。這種為了要見證福音而受的苦,使徒保羅也曾遭受過(參考哥林多後書十一:24)。

第11節也可參考馬太福音第十章19至20節,耶穌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時,也有這樣的交代。為了要見證福音,可能會遇到如第12至13節所提到最悲哀的經歷,就是家裡親情的破裂、對立,但「堅忍到底的人必然得救」。

10.第十三章14至23節:

第14節這句「『毀滅性的可憎之物』站在它不應該站的地方」,引自但以理書第九章27節,且再次出現在第十一章31節、第十二章11節。耶穌用主前168年希臘帝國安提阿哥四世依匹法扭(Antiochus Epiphanes),故意在耶路撒冷聖殿裡殺豬獻祭,結果引起猶大家族馬加比帶領猶太人強烈反抗這事件作背景,來說明末日來臨的時候,很可能就像安提阿哥四世統治時代那樣悽慘。但沒有任何人會知道那日子是哪一天。因為時間是在上帝手中,且是否要讓這種毀滅性的事件發生,也是上帝在決定。耶穌說上帝是憐憫的生命之主,祂會為了疼惜所揀選的子民,將那苦難的日子「縮短」了。

11.第十三章24至27節:

第24至25節,可從天上的星際之變化看出末日的預兆,這種說法在舊約一再出現,例如以賽亞書第十三章10節、第三十四章4節;以西結書第三十二章7節;約珥書第二章31節、第三章15節;阿摩司書第八章9節等。

           第26節,這句是引用但以理書第七章13節,「人子」是指從上帝派來的拯救者,就是猶太人甚為期盼的彌賽亞將來臨,這位拯救者來臨時,他會差天使像第27節所說的,從世界各地聚集上帝所揀選的子民相聚在一起。

12.第十三章28至31節:

也可以從地上植物的變化看到那末日的預兆。無花果樹是巴勒斯坦地區非常普遍的果樹之一,猶太人喜歡用來比喻上帝和他們之間的關係。每當無花果樹葉子「呈現嫩綠的顏色,長出新葉的時候,你們知道夏天就要到了」,意思是很快之意。比喻末日即將來臨,不會太遠。因此,他說「這一代的人還沒有都去世以前,這一切事就要發生」,表示不會等候很久,有提醒門徒要警醒的用意。

第31節,可參考以賽亞書第四十章7至8節。

13.第十三章32至37節:

在這段經文中,耶穌一再強調不用替上帝決定時間,因為時間是在上帝手中。最重要的,就是隨時保持清醒,觀察生活四周的環境生態之變化就是了。

第34至36節,耶穌用主人外出遠行,隨時可能回來作比喻,強調作僕人最重要的事,是隨時注意主人會回來。只要「警醒」就對了。

14.第十四章1至11節:

這段經文也是馬可福音「三明治」編輯法,第1至2節說到猶太人領袖想要殺害耶穌,然後第10至11節說猶大主動去出賣耶穌,中間是夾著第3至9節。

發生這件事的時間是在「逾越節和除酵節的前兩天」,這節期的由來可參考出埃及記第十二章15至28節、第十二章43節至十三章10節。地點是在「伯大尼那患痲瘋病的西門家裡」,這表示西門曾因為痲瘋病得到耶穌醫治。

第3節說「打破玉瓶」,表示整支玉瓶裝的香油膏毫無保留地倒出來。但在場的人當中有人覺得浪費,應該可將香油膏變賣,用所得來救助窮人。耶穌強調這女人知道他將面臨受難死亡,因此,事先準備好這些香油膏來膏他。表示這卑微的女人知道耶穌此趟到耶路撒冷會遇到死亡的苦難,但跟隨的門徒和民眾並不清楚。

第11節說猶太人領袖答應給猶大錢。依據馬太福音第廿六章15節,說猶大出賣耶穌所得到的價錢是三十塊銀幣。但這位女人膏耶穌的香油膏,卻價值高達「三百多塊銀子」,二者相差這麼大;猶大是門徒,卻出賣耶穌,而這女人是猶太人社會卑微的對象。

15.第十四章12至16節:

為了要和門徒守逾越節晚餐,耶穌差派兩位門徒去準備。第14至15節可看出耶穌已經事先準備地點。因此,用「拿著一瓶水」作記號,然後用「老師說,我要跟我的門徒吃逾越節晚餐的那間客房在哪裡」這句話作暗語。

           結果兩個門徒去城內所遇到的情景完全跟耶穌說的相同。

16.第十四章17至31節:

這段經文都是和最後的逾越節晚餐有關係。

第17節提到耶穌和十二使徒一起用這最後晚餐。其實,應該還有那群從加利利陪伴而來的婦女在內才對。

第18至21節,耶穌清楚地指出門徒「當中的一個」要出賣他,而且清楚地指出跟他「一起在盤子裡蘸餅吃的就是」,但門徒似乎沒有將耶穌的話聽進去,只在意對耶穌說「不是我吧」,包括猶大也是這樣。

第22至26節,耶穌將逾越節晚餐給予一個嶄新的意義,那就是與他的生命連結的記號,他說「餅」代表著他的「身體」,而「杯」(葡萄汁)是代表著他的「血」。血,表示生命,可以贖罪(參考利未記十七:11)。耶穌說這表示上帝和人之間立約的記號。

第25節,耶穌說「絕不再喝這酒,直到在上帝的國度裡喝新酒的那一天」,這有兩種意義:一是指上帝國完全實現,二是指他復活之後。

在這最後晚餐中,耶穌除了告知所有門徒,說他們當中有一人會出賣他外,也說門徒都將離棄他,但他強調將要復活,且要在加利利與門徒相會。但彼得聽了耶穌這樣說之後,堅定地表示他絕對不會離棄耶穌,他說一定陪在耶穌身邊到底,甚至說必須跟耶穌「同死」的話,他也會。

17.第十四章32至42節:

「客西馬尼」,這個名字希伯來語的意思是「榨油池」。橄欖山,顧名思義是種植橄欖樹的園區,裡面設有「榨油池」。當到了這園子時,耶穌再次帶領彼得、雅各和約翰等三門徒離開其他門徒。

第34節,耶穌將內心的苦悶告訴這三位門徒,他表示「心非常憂傷,幾乎要死」,這是面臨十字架上之死的心境。

第35至36節,這兩節也說明了耶穌在順服與抗拒之間,必須有個明確抉擇。他決定依照上帝的旨意而行。

  門徒顯然不知道耶穌即將受難的事,否則他們不會在這緊要關頭猛打瞌睡。從第37至40節,可以看到耶穌連續來回門徒身邊,看到他們都是在打瞌睡,有可能是太疲倦。第41節說耶穌「第三次回來」還是看到門徒在睡覺,而耶穌每次都提醒他們必須要「警醒」。

第42節,耶穌提醒這些門徒說「出賣」他的人來了,耶穌這裡沒有指出猶大的名,想必門徒已經發現猶大不在他們身邊,也暗示著猶大已經從耶穌門徒中被除名了。

18.第十四章43至52節:

猶大帶來抓拿耶穌的人是猶太人最高議會派出的「聖殿警衛隊」(約翰福音十八:3)隊員。

第44節,原本是表明親密關係的「吻」,出賣耶穌的猶大將之改變成為「出賣」的記號。猶大還特別交代這些警衛抓住耶穌之後,要「嚴密看守,把他帶走」,這樣的語句表示他代表猶太人領袖階層,不再是耶穌的門徒。因此,第45節的這句「老師」,是非常虛偽的稱呼。

第46至49節,門徒當中可能有「激進黨派」的人拿出刀來抵抗,且是反應很快地拿刀砍向「大祭司的奴僕」,削掉了這奴僕一隻耳朵。耶穌雖然表示不滿這些警衛的做法,但他沒有反抗,他知道需要順服上帝的旨意。

第50節說門徒都「離棄耶穌,逃跑了」,回應了第27節他對門徒的預言。

第51至52節,這兩節並沒有提起這位最慢離開現場的青年是誰。但他應該也是此事件的見證人。

利用深夜來抓拿耶穌,也正好反應了猶太人領袖深怕大白天抓拿耶穌會引起民眾騷動(參考馬可福音十一:18、十二:12、十四:2)。

19.第十四章53至65節:

猶太人最高議會「三和林」夜審耶穌,基本上是錯誤的,因為猶太人認為夜間是撒但、魔鬼活動猖獗的時刻,不可以夜間開庭。但他們卻故意夜間開庭,明知是違法,卻是率先違法。再者,他們不應該在「大祭司的府邸」開庭,而應該在聖殿一處法庭審案。當時的大祭司是該亞法,他是亞那的女婿,在主後18至36年當大祭司。

第54節提到彼得也跟著到大祭司的府邸,這節為第66至72節的記事留下一記伏筆。

第55至60節,猶太人領袖找不出任何可控告耶穌的罪名,即使他們想盡辦法要找作假見證者來陷害耶穌,也是有破綻而無法定耶穌的罪。整個審問的結果就是「找不出任何證據」。而重要的是耶穌都不作任何回答,這也是他教導門徒所說的原則(參考馬太福音十:19-20,馬可福音十三:11)。

第61至62節,大祭司提出這關鍵的一個問題:「你是不是基督,是那位該受稱頌的上帝的兒子?」這「上帝的兒子」和耶穌是不是「基督」,剛好是馬可福音這本經書的中心主題(參考一:1)。耶穌非常清楚的回答說:「我是!」接著他引用但以理書第七章13節來形容自己就是從天上降臨的那位拯救者。

第63至65節,大祭司聽了之後,大為忿怒,隨即宣判耶穌「說侮辱上帝的話了」,他既然宣判了,繼續問其他的議員「你們說該怎麼辦」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摩西法律很清楚規定,說褻瀆上帝的話必須判用石頭打死的刑罰(參考利未記廿四:16)。因此,所有議員都決定應該將耶穌判「處死」之罪。接著就是大家用向耶穌「吐口水」、「用拳頭打他」的方式來羞辱他。

20.第十四章66至72節:

這段經文是描述彼得如何三次否認他和耶穌之間的關係。也是接續第54節所說的,彼得是混在大祭司府邸警衛群當中被發現的。

第十四章30節耶穌曾提醒彼得「雞叫兩遍以前」,他會有三次不認他。現在這段經文中,在第68節提起第一次雞叫。然後在第72節提到第二次。

在整個否認的過程中,最嚴重的是在第71節,彼得否認自己和耶穌之間的關係時,還指著上帝的名發誓,這等於是濫用上帝的名一樣的嚴重。但當雞叫第二次時,他突然醒悟過來,才知道自己所做的嚴重錯誤。

因為只有彼得在大祭司府邸,這段記事必定是彼得在早期教會的坦承告白。這種勇於認錯的信仰態度很值得學習。

21.第十五章1至5節:

猶太人最高議會雖然可以審問耶穌,但卻沒有判人死刑的權柄(參考約翰福音十八:31)。因此,他們趕緊在「第二天一早」就將耶穌移送交給總督彼拉多審問。他們定好了「計畫」,一定要讓彼拉多將耶穌處死才行。

彼拉多開始審問耶穌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繞在「你是猶太人的王嗎」?這個問題是很政治性的,表示耶穌有企圖組成叛亂團體,也可見這是這群猶太人領袖定好的「計畫」。而耶穌的回答是:「這是你說的。」這句話的意思也在表示人家怎樣控告他,都必須有證明。

第3至5節,雖然控告耶穌的罪狀很多,但耶穌一概不回答。因為他清楚知道無論他說甚麼,猶太人領袖定意要讓他死。這種「一言不發」,反而讓彼拉多感到「非常詫異」。

22.第十五章6至15節:

現在無法找出資料來說明「每逢逾越節,彼拉多都照民眾的要求釋放一個囚犯」之因。但在這裡有一位曾參與「暴亂」名叫「巴拉巴」的人,剛好符合這個被釋放的條件。

彼拉多用耶穌和巴拉巴來給民眾選擇要釋放的對象,表示此時的彼拉多也將耶穌列入在「暴亂」犯當中,否則他不會用「你們要我為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這個問題。若此,則表示這些猶太人領袖定好的計畫成功。因為這樣,他們就可以煽動群眾大聲呼喊釋放巴拉巴。

第10節是很重要的一節,彼拉多知道耶穌是無辜的。只因猶太人領袖「嫉妒」耶穌,並不是耶穌有犯甚麼罪。

真正的問題出現在第11節,竟然是祭司長帶頭「煽動群眾」,這表示他們作假見證陷害他人,很明顯的是違背摩西法律第九誡。他們是一再如此地踐踏上帝的誡命。

第12至15節,這裡說出這些猶太人領袖達到了他們既定的「計謀」,決定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而這十字架之刑,是羅馬政府用在叛亂犯身上的酷刑。彼拉多是「為了討好群眾」才作此判決,這是政治人物、統治者最通用的統治方式,不理是非,只問利益,就是這種討好的手段。

23.第十五章16至20節:

被判處十字架之刑的囚犯會先給予羞辱,是要讓這些囚犯有深重的自卑感。這群羅馬兵也是依照猶太人領袖所控訴耶穌的罪名-「猶太人的王」來戲謔他,「用藤條打他的頭,向他吐口水,跪下來拜他」。之後,才帶著耶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這句話也是他勸勉要跟隨他的人必須有的覺悟,參考馬可福音八:34)赴刑場各各他。

24.第十五章21至32節:

這段是描述耶穌從彼拉多法庭到各各他釘死在十字架的過程。

第21節,羅馬兵「強迫」古利奈人「西門」替耶穌背起十字架,並且說這位西門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在羅馬書第十六章13節使徒保羅也提到魯孚,說他「是主內一位傑出的工人」,可見西門他們一家人後來在早期教會很活躍。

第22節,「各各他,意思是就是『髑髏岡』」,表示這裡是刑場,被處死的人往往屍體沒有收拾,遭到野獸或是飛鳥來啄食。

第23節「沒藥調製的酒」,這是古時候用來減輕病患的疼痛而調製的(參考箴言第三十一:6)。但耶穌是甘願承擔人類因罪所帶來的苦難,因此,他拒絕減輕痛苦。

第24節,這些兵丁「抽了籤」,然後把耶穌的衣服分了,這種情形剛好是詩篇第廿二篇18節詩人所控訴的詩歌。

第25至27節,這裡說釘死耶穌的時間是上午九點。罪名是「猶太人的王」,而且同時有兩個囚犯也跟著耶穌分別釘死在十字架的左右兩邊。

第29至32節,圍觀的群眾,或是那群陷害耶穌的猶太人宗教領袖,都持續在嘲笑耶穌,而這時候的耶穌,還沒有斷氣。因此,這些人故意這樣做,正好說出他們心中連一點點悲憫的心也沒有,也正好說出他們會大喊釘死耶穌,和故意陷害耶穌的心態。

25.第十五章33至41節:

在第25節說上午9點的時候釘耶穌在十字架上,現在是正午的時刻,卻突然發生變天的現象。第33節用「黑暗籠罩大地」來形容天象改變的現象。然後持續三個小時,到下午3點鐘。

第34至37節,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都記載耶穌在十字架上只說了這句話。耶穌引用詩篇第廿二篇1節a句的詩歌,說明他帶著人類的重罪,第一個感受到的是與上帝隔離好遠好遠。因為在這裡所用的「上帝」是「以羅伊」,這是以色列人民在稱呼上帝時用的,在亞蘭語的發音很像「以利亞」。因此,有人以為耶穌在呼叫先知「以利亞」來救他。就在這時候,耶穌大喊一聲之後,就「斷了氣」。

第38至39節,這兩節說到另一個奇異的現象出現,就是聖殿至聖所的幔子突然「從上到下裂成兩半」,這幔子原本是隔離著至聖所和祭司院。依照希伯來書第十章19至20節的記載,耶穌的死,為我們開闢了一條通過幔子的新路,是得到生命的活路。這位羅馬軍官本來是執行釘死耶穌十字架之刑的,現在看到十字架上的耶穌,就說他「真是上帝的兒子」,這也是馬可福音第一章1節所見證的。

第40至41節,這裡列出一份婦女的名單,他們都是耶穌和門徒傳福音最有力的支持者。從加利利一直跟隨著耶穌來到耶路撒冷,並且親眼目賭耶穌被釘死十字架上。

26.第十五章42至47節:

由於猶太人有不讓屍體在安息日暴露在荒郊野外的傳統,因此,在安息日前一天,「亞利馬太人約瑟」去向彼拉多要求收殮耶穌的屍體。羅馬政府以往的作法都是讓釘在十字架上的屍體留到腐爛,或是被野狗、野獸撕食才會收拾。因此,亞利馬太的約瑟去向彼拉多請求收殮耶穌身體,會獲得彼拉多准許,可能跟他是猶太人最高議會且是頗受「尊敬的議員」之身分有關。而彼拉多在聽到耶穌已經死去的消息後會感到詫異,可能是因為通常被釘在十字架的人,都會拖延兩三天後才慢慢死去,這也是為甚麼釘十字架是很殘酷的刑罰的原因。

           耶穌的身體是被「安放在一個從巖石鑿成的墓穴裡,又用一塊石頭滾過來,堵住墓門」,從這裡可以看出有些墓穴就是在山丘的洞穴。用石頭堵住墓門,是為了防止野獸進去,也可以防止宵小偷竊死者身上的飾品。

27.第十六章1至8節:

在有些古老的抄本中,馬可福音只記載到第8節就結束了。

第1至4節,這裡記載三個婦女準備著香料要去處理耶穌的身體。她們因為耶穌安葬的地方有石頭堵住墓門,正在擔心誰能幫她們滾開那大石頭時,卻發現石頭已經滾開了。

第5至7節,墓穴裡有一位「穿著白色長袍」的青年坐在右邊的地方,馬太福音第廿八章2至3節說有個天使,容貌像閃電,衣服像雪一般潔白。而路加福音第廿四章4節說有兩個衣服發光的人在裡面。

「他不在這裡,他已經復活了!」是這位在墳墓裡的青年所發出的宣告,他並且要這些婦女趕緊去告訴門徒,尤其是要告訴彼得,因為他是耶穌門徒的代表者,要門徒們去「加利利」,在那裡可以「見到」耶穌,而這也是耶穌生前與他們約定好的(參考馬可福音十四:28)。

第8節是非常奇特的一節經文,因為這節說這些婦女「又驚訝又恐懼」,不但逃離了墓穴,且「沒有把這事告訴任何人」,理由是「她們害怕」。很可能因為這樣,不是一個很好的結束。因此,才在最後增添的第9至10節,說那些婦女「去見彼得和他的朋友,把所聽到的都向他們報告」,用這樣作結束。

28.第十六章9至20節:

第9節,所謂「星期天早晨」,意思就是指安息日的時間已經過了。基督徒用「星期天早晨」禮拜,並將之稱為「主日」,主要是在紀念耶穌復活的日子,早期基督徒也從此與猶太教徒區隔出來。

這裡說復活後的耶穌,第一個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她可說是最有福氣的一個女人。

第10至11節,抹大拉的馬利亞去向其他正在悲傷的門徒報告耶穌復活的消息,但得到的反應是「不相信」。其實,馬可福音作者筆下的門徒,是信心很小的一群。

第12至13節,這兩節可說是路加福音第廿四章13至35節的濃縮版。表示復活後的耶穌,第二次向兩位門徒顯現。這兩位門徒向其他門徒報告耶穌復活的事,但他們依舊不信。

第14節,復活後的耶穌,第三次是向十一位門徒顯現,耶穌責備他們是「既缺少信心又頑固」,理由是已經有兩次獲得耶穌復活的消息,卻還是不信。

第15至16節,耶穌再次差派他們去「傳福音」,且範圍是擴大到世界各地去傳。強調信與不信之間有不同的審判結果。

第17至18節,這兩節說明了真正相信耶穌復活的人,有行神蹟奇事的能力。直到今天,類似這兩節所提起的事持續在發生。也表示復活的耶穌,會帶給信的人有奇特力量。

第19節,這節說到耶穌升天。「坐在上帝的右邊」,這句話表示他將進行審判的工作,擁有天上極大的權柄。

第20節,這節也回應了第15節所說的,門徒依照耶穌的命令「到處傳福音」,有復活的主與他們同在,藉著神蹟奇事,用來證明所傳的信息是真的。使徒保羅也說耶穌藉著他所行的神蹟奇事,讓人來歸順上帝(參考羅馬書十五:18)。

另外的第9至10這兩節,主要在說明這些婦女確實有向「彼得和他的朋友」報告耶穌復活的事。而且後來耶穌也親自向門徒顯現,並且「差遣他的門徒」到處去傳佈「那神聖、不朽、使人獲得永恆拯救的信息」,這就是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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