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317期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3-04-28 16:27
1.第二章:
這章是在討論一個人若有基督耶穌在他的生命裡,他應該活出怎樣的生命。使徒保羅特別強調上帝透過耶穌向所有的人,不論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在顯示祂奇妙的愛。只要是罪人,都需要上帝的救恩,沒有任何人例外。
2.第二章1至10節:
將這段經文與第一章13節對照來看,就會比較清楚了;在第一章13節提到信耶穌的人,是屬於上帝作印記的對象,上帝作印記的主要目的,就是使這個人的生命從死裡與耶穌同復活。也就是在這一章開始所說的「從前」是死的,現在因著信耶穌,成為復活的人。使徒保羅說享有這種恩典的人,並不是因為自己有甚麼能力才得到的,而是憑著信心得到的。信心,是對耶穌絕對的仰賴,因耶穌改造了我們。
第1至3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很清楚地說出猶太人和外邦人一樣,都是生活在罪惡的當中。他的這種說法對猶太人聽來是很難接受的。因為在猶太人的認知中,外邦人才是生活在罪惡中,而他們是與上帝有割禮這種「生命之約」,已經有了得救恩典的人。但是,使徒保羅則不是持這樣的看法,他認為只要是人,都是活在罪惡中。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首先看到的字眼是「從前」,表示是在信靠耶穌之前。使徒保羅以耶穌作為一個分界來詮釋人生命的不同情況是,在耶穌之前和之後,有極大的生命內涵的差異。再者,在這段經文中看到另一個字眼,就是「我們」和「你們」;如果是用「我們」,所表示的是指猶太人。如果是用「你們」,對象就是外邦人,或是指以弗所教會的外邦人信徒。
第4至7節,使徒保羅在這裡提到上帝有豐富憐憫的愛,使所有信耶穌的人,雖然都在罪惡中死去,卻可以因此與耶穌同復活,這是上帝賞賜的特別恩典,是在耶穌裡顯示出來的愛。
第8至10節,如果行為能使人得救,那就談不上所謂的「恩典」。使徒保羅談及「恩典」時,指的是:本來不是人應該得到的,現在卻因為耶穌的緣故,上帝毫無代價的就賞賜給人,這才是真正的恩典之意。基督教的信仰是說因為上帝的慈愛的緣故,在耶穌裡,上帝願意毫無條件地賜給人類。這樣,人是從耶穌的身上白白地得到這特別的恩典,因此,人不能用之來誇口,只能分享而已。
3.第二章11至22節:
在耶穌裡,無論是外邦人,或是猶太人,都將合而為一,這就是使徒保羅很重要的信仰告白。也就是說:耶穌不但使所有的人回到上帝面前,和上帝和好,也使所有的族群結合在一起。人在耶穌裡,可以超越種族的界線,也超越了文化、歷史、地理、傳統等所帶來的隔閡。我們可以說這一點正是使徒保羅一再強調說的:「無論誰,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哥林多後書五:17)這中心信息就是在此。
第11至13節,在這裡,使徒保羅特別提到外邦人原本不是上帝選民,但卻在耶穌裡而跟上帝有了緊密的關係。這是因為耶穌的死所帶來的救贖恩典。
第14節,這節很重要,使徒保羅說因為耶穌的死,已經使外邦人和猶太人在耶穌裡「合而為一」。這裡所說的「平安」,就是大家所熟悉的「Shalom」之意。「平安」,指的就是不再有恐懼、害怕之意。猶太人之所以要將自己和外邦人區隔出來,主要原因是害怕接觸到他們,認為他們是不潔淨的人,害怕和他們在一起會引起上帝的生氣。但是,使徒保羅說不用再有這樣的恐懼,因為耶穌已經將「平安」賜給了所有信他的人,而這「平安」成為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最重要的結合劑,並且也因為這種結合在一起的平安,把原本隔離、分裂的「牆」給推倒了。
第15至18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一再強調藉著耶穌的十字架,不但終止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敵對形勢,而且要讓二者都回到上帝面前。
第19至22節,成為「新人」,這是使徒保羅思想的中心,他在傳福音事工中一再努力要傳述一個重要信息:在耶穌裡,無論是外邦人或是猶太人,都是上帝的一家人,沒有所謂猶太人或外邦人的分別。因為耶穌乃是教會的元首,教會是耶穌的身體,因此,所有信靠耶穌的人,都是建基在耶穌的基礎上。沒有耶穌,就沒有結合的中心點,有耶穌,就沒有所謂外邦人與猶太人之分。
4.第三章:
使徒保羅在處理以弗所教會信仰問題時,第一個是把自己的損失擺出來,寧願讓自己受到猶太人的攻擊,自己承擔這樣的辱罵、排斥。第二是肯定外邦人與猶太人同享上帝在基督耶穌裡的救恩。第三是他將耶穌放在生命的最高位階看待。他一再強調的是:只有在復活的耶穌裡,人的生命才有盼望和意義可言。
5.第三章1至13節:
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談到他蒙呼召成為耶穌使徒的奧秘,這種奧秘不是一般人所瞭解的。但他要將這奧秘傳講給外邦人,使所有外邦人都因這奧秘而蒙上帝的救恩。這奧秘其實就是有關耶穌的福音,這福音也同時要給猶太人。因此,所有信耶穌的人都能因此而回到上帝面前。
第1至4節,使徒保羅在這裡用一個嶄新的名詞「囚徒」。他說自己是耶穌的「囚徒」。他寫此書信時,很可能是關在羅馬監獄中,他是為了要上訴羅馬皇帝,因此被押解到羅馬去,他本來是可以得到無罪釋放,可是他拒絕這樣的機會(參考使徒行傳廿六:31-32),寧願被押到羅馬去,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要在羅馬皇帝面前見證耶穌的救恩,為了傳福音的緣故。另外一點,他之所以會被猶太人逮捕,其實就是跟他到外邦人地區去傳福音,都沒有強調割禮這件事,而且也為了這件事,猶太人曾組成暗殺團要殺他(參考使徒行傳廿三:12-13),因此,他自稱是耶穌的「囚徒」。再者,古代的囚犯和今天一樣,都是沒有自由的人。使徒保羅用這個的詞,也是在表示他是被耶穌「抓」到的,表示他並不是真正的囚犯,而是為了福音的緣故,他看自己就像是個囚犯一樣。
第4至5節,這裡使徒保羅很清楚說明了一個基本信仰認知:人能夠認識上帝在耶穌裡的救恩,不是從人的能力來得到,而是因為聖靈作工的結果。所以使徒保羅在這裡說是因為聖靈啟示了使徒和先知。我們是從他們傳揚上帝的救恩得到的。
第7至10節,在這段經文中,可看到使徒保羅謙卑的態度,他自認是所有信徒中最微不足道的人,但由於上帝特別的恩賜,揀選他當使徒,讓他可以見證福音的信息給外邦人。而上帝這樣的揀選,其實就是一項特別的奧秘,要使一切受造的對象,都知道上帝的救恩。
第11至13節,使徒保羅說上帝拯救的計畫,並不是現在才有,而是從人類犯罪之初,上帝就已經開始了祂拯救的工作,而這項拯救計畫,就是在耶穌身上顯現出來。因此,所有信耶穌的人都是被拯救的人,都可以坦然地面對上帝的審判。因此,他告訴以弗所教會信徒,不要因為他被囚禁在羅馬監獄而灰心,因為能獲得福音拯救信息,就是一項特殊榮耀。
6.第三章14至21節:
這段經文可說是使徒保羅的祈禱文,也可看出他對以弗所教會的愛,從這段經文裡可以看出,他說他一再地為這教會祈求,使該教會的信徒成為有真實信仰生命的團契。這樣大家就能體會出耶穌的愛是怎樣地「長闊高深」。
第14至16節,使徒保羅讓以弗所教會信徒知道,他在為他們祈求,懇求上帝賞賜給他們有力量,可以在信仰上茁壯。
第17至19節,他又向基督祈求,使以弗所教會在耶穌的愛裡有根基。而且這種在耶穌裡的愛,可以延伸出去,讓更多人都能領受到耶穌那完美的愛。
第20至21節,上帝的大能,表示上帝奇妙的作為,而這件奇妙的作為就是在耶穌身上,遠超過人所能想像的。
7.從第四章開始到第六章:
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開始談到有關信仰與實際生活的關係,這也是使徒保羅寫書信的特色之一,他都是先談些信仰理念的問題,先將信仰觀念釐清,然後再論及怎樣在生活中活出信仰內涵。
8.第四章:
使徒保羅之所以會這樣要求信徒在教會生活上有美好的見證,主要是認為:如果教會是在見證復活的耶穌,是以耶穌作為存在的基石,是要宣揚耶穌在十字架上拯救的愛,那麼,信徒就應該負起見證的使命。但是這個見證復活的信仰使命絕對不只是用說的,也不是用想的,更不應停止在空談,而是必須確確實實在信仰生活中見證出來。因此,他寫信給羅馬、哥林多、加拉太、腓立比等教會的書信中,都會用一些篇幅談論有關基督徒信仰生活的準則,這也是他的書信最可愛的地方,因為這樣可以幫助信徒明確知道,身為耶穌的信徒應該有的教會生活態度是甚麼。
9.第四章1至16節;
在談論信徒的教會生活規律之前,使徒保羅先談到有關教會的根本問題,就是所有的信徒必須在耶穌裡有合一的認識。要有合一的信仰,必須有正確的信仰認知,否則必定會造成分裂。這種正確信仰的基礎,就是耶穌為中心,大家都向他學習,好使信仰生活達到像基督那樣完美的境界。
第1至3節,使徒保羅再次提到自己是因為「事奉主而成為囚徒」。但在第三章13節,他曾表示過,能為福音的緣故受難,這是一件榮耀的事。然後,使徒保羅告訴以弗所教會的信徒,必須在信仰上符合上帝對他們的呼召。他認為上帝呼召一個人來認識祂在耶穌的救恩,就是為了讓更多人知道這救恩的福音,進而接受福音。再者,他一再強調的:一個人得救,並不是靠行為,而是靠信心。但是信心必須用生活見證出來。在這裡使徒保羅提到身為基督徒,應該有的五項基本教會生活態度:一、謙遜。這是基督徒信仰生活很重要的一門功課,因為「謙遜」所代表的是在說明人知道自己是個罪人,不完美。二、溫柔。希臘文「溫柔」的意思,是指對自己應該負的責任,會默默地接受,且是心甘情願的態度。另一方面,溫柔,也是指會控制自己的性情,不會濫情,更不會任意製造事端。三、忍耐。是指一個人可以報仇或有能力報仇,但是他卻不願意這樣做。四、以愛心互相寬容。這除了會幫助人知道自己的軟弱,也學習容忍別人的缺陷,並且會以較寬闊的心看待別人。五、以和平彼此聯繫。「和平」的另一個意義也可以說是合一。因為大家都是以耶穌基督作為教會的基石。
第4至6節,這裡使徒保羅用「七」個重要的觀念談「合一」的內容:1.惟有一個身體。這裡的「身體」是指教會。2.惟有一個聖靈。聖靈,是上帝的力量。上帝既然是一位,不會有另一位聖靈出現在我們當中。3.同一個盼望。基督徒生命最大的盼望就是得救。4.惟有一位主。非常清楚地,「主」是指耶穌說的。5.一個信仰,這是指相信耶穌就是生命的基督(救主)。6.一個洗禮。早期的教會為了要讓這些外邦人有一個公開宣認信仰的機會,就透過洗禮作為信仰公開告白的方式。7.惟有一位上帝。對猶太人來說,這種信仰觀念是相當清楚的,但是對外邦人來說往往是很困難的,因為外邦人過去的信仰通常是多神論的。使徒保羅要信徒清楚認識:只有一位上帝,就是天父,萬物的創造者。
第7至8節,使徒保羅說每個人都領受上帝賞賜的特別恩賜。換句話說,「合一」並不是在尋求同樣性,也不是在尋求「一元化」,相反的,使徒保羅讓我們知道「合一」是在「多樣性」之中找到共同的焦點。這一點是相當重要的,就像身體有各種不同器官,分擔不同的功能一樣。
第8節是引用自詩篇第六十八篇18節的詩歌,詩人在說明上帝如同一位戰勝的指揮官一般,進入佔領的城鎮接受民眾的進貢。但使徒保羅引用這句詩有意表明:耶穌就像是一位戰勝的指揮官,但是他並不是接受人民的「進貢」,而是將恩典賜福給人。這恩典乃是使人將罪所帶來的懲罰消除掉,並且將永活的生命注入人的生命裡。
第9至10節,這是針對第8節作解釋的;說明耶穌是先降生在地上,然後因為被釘十字架,死而復活並升天了。耶穌是從天上降到人間,通過死亡的道路又復活升天,這樣描述耶穌是非常特別的,主要目的在述說因著耶穌,一切受造物都將因為他的救贖看見上帝的慈愛。
第11至14節,使徒保羅進一步談到有關大家領受不同的恩典,主要的目的也是為了要使福音的事工更加廣傳。從這段經文看到早期教會的組織型態:包括有使徒、先知、傳福音、牧師、教師等。這裡說到所有這些不同恩賜的人,主要的目的就是在於「建立教會-基督的身體」。這也是使徒保羅的整個思想中心,就是以基督耶穌作為生命最高、最終極的目標,除此之外,別無所求。也因為將耶穌放在最中心的地方,所以無論一個人所得到的恩賜是甚麼,大家都應該將焦點放在同一處上盡心盡力,這樣的信仰才會成長,生命才會豐富、完整。這時,就不會受到誘惑或被欺騙而迷失了正確的道路。
第15至16節,是這段經文的結論,在這兩節經文裡,使徒保羅再次強調:耶穌就是教會的「頭」(元首之意)。這也是他在第一章22節已經說過的。所有的信徒都是朝向這個「頭」連結在一起。
另一方面,既然教會是結連在基督耶穌裡,要怎樣做才能真正的結連在耶穌基督裡呢?使徒保羅用一個非常重要卻易懂的道理:用愛心說誠實話。這句話是與那些「編造巧妙的詭計」,或是「異端邪說」相對立的。如果信仰沒有誠實的心,就是表明:心中沒有上帝。這樣的信仰不屬於用耶穌基督的血所建立的信仰團契。
10.第四章17至32節:
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很明確地說:一個真實的基督徒,應該活出一個新創造的人的樣式,這是有上帝形像的新人,這種形像是表現在真理所產生的正義和聖潔上,這點是使徒保羅所有書信的重要信息之一,他強調只有這樣,才能見證出基督復活的意義。
第17至19節,使徒保羅在這裡說他要「奉主的名鄭重地勸告」以弗所教會,這句話已經在說明該教會裡有非常糟糕的信徒,他們自稱是基督徒,卻「過著像外邦人的生活,他們的思想虛妄」,這裡說「思想虛妄」,指的是:明明知道有上帝,卻否認有上帝,這種人是只想利用上帝。在他的看法中,這樣的人是不配稱為基督徒的。而「剛愎」一字,原來的希臘文的字根是指比大理石還要硬的石頭。用在醫學上取名叫「痛風石」,就是生長在關節間的異物,導致腳無法行走。這個字用在思想上時,表示的意思就是「僵化」。也就是說思想無法變通接受新觀念。再者,這裡提到「縱情恣慾」和「做各種敗德的事」,都在表明做出與社會道德規範相違背的事。還有,它也指一個人為了要達到自己的慾望和目的,不擇手段要來取得。
第20至24節,使徒保羅提供一個行為的最高範本:上帝的形像是正義和聖潔。使徒保羅說這形像是代表上帝的聖潔和正義。這種過聖潔的生活,是使徒保羅一再強調的信徒生活守則之一(參考羅馬書十二:1-2)。在他的觀念中,基督徒應該要「心思意念要更新」。注意這裡所說的「更新」,是被動的「更新」,並非自己有能力,而是倚靠聖靈的力量。這也是在第二章16節所說的,「藉著聖靈」所賜給的力量,使人內在的生命強壯起來的意思。人無法只倚靠自己的力量而更新,這也是使徒保羅最深刻的體認(參考羅馬書七:21-25)。
第25至30節,在這段經文中,可看到使徒保羅提出幾個表現出新生命的基本內涵:1.「不可撒謊」。在第15節他已經說過「要以愛心說誠實話」,這裡再次強調說「不可再撒謊」。2.不可因生氣而犯罪。使徒保羅在這裡提出兩個重要的認識:一是不要讓生氣成為犯罪的誘因,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二是不可含怒到隔天。使徒保羅提供一個新的概念:每一天都是新的開始,都是新生命的起步。如果將怒氣延續到隔天,等於給魔鬼更多的機會引誘我們犯罪。3.是不可偷竊。這是非常好的教訓。其實,偷竊的另一面就是貪婪。4.要說幫助人的話。使徒保羅將重點放在「造就人」,也就是要說對福音事工上有利益的話語。5.不要使上帝的聖靈憂傷,意思是說不要成為上帝的敵對者。
第31至32節,這兩節所說的剛好是相對的;在第31節,使徒保羅說要除掉怨恨、暴戾、忿怒、喧擾、毀謗、仇恨。然後在第32節他提到要以仁慈、饒恕來取代這些。第31節所說的「除掉」,是指將一樣東西拿起來,然後用力將之拋到遠遠的。
11.第五章:
在使徒保羅的書信中一再強調基督徒的生命觀,應該要和尚未信耶穌之前有所不同。他以「新我」和「舊我」作對比來形容,他說成為「新我」的人,就如同是一個重新受創造的人一般,具有「上帝的形像」,表現出來的是「正義和聖潔」;而「舊我」,是還生活在私慾的誘惑中,是腐化的、流俗的。
現在第五章是繼續在討論有關基督徒的生活內涵。從使徒保羅所寫的書信中也發現一點,就是談及生活的層面時,都是非常具體、實在。換句話說,他的教導並不是生活經驗之外,或是難以實踐的事,而是大家都可以做得到的事。問題只在於願不願意照著去做而已。
12.第五章1至20節:
這段經文是有關基督徒的社會生活方面的問題。
第1至2節,這裡一開始就談到信耶穌的人,要有這份自信,自認是上帝所喜愛的兒女,因此,基督徒要效法的對象,就是上帝。換句話說,也就是以上帝為準則。耶穌在山上寶訓中這樣說:「你們要完全,正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馬太福音五:48)他又說:「你們要仁慈,正像你們的天父是仁慈的。」(路加福音六:36)將標準放在上帝的準則上,人就知道自己的有限,不會驕傲了。當人忘記了上帝,人就會以為自己很了不起。上帝既然這麼愛人,連祂的獨生子耶穌都可以犧牲在十字架上,就是為了要顯示祂拯救的愛,這樣,所有的基督信徒都應該學習這種犧牲的愛。
第3至5節,這裡提到基督徒最忌諱的事有三項:淫亂、污穢,和貪婪等。因為這三項都是會讓耶穌在十字架上救贖的恩典給踐踏了。使徒保羅特別強調說有這三項罪名的人,絕對不能成為上帝國的子民。他特別指出「貪婪等於拜偶像」,因為貪婪就是對上帝沒有信心才會做出的行為。
第6至7節,這裡所說的「空口白話」,意思是虛妄、不誠實、欺騙的話語,會說這種話,就等於作假見證一樣,不會榮耀上帝。使徒保羅勸勉以弗所教會信徒,最好不要跟這種人來往。
第8至13節,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以「黑暗」與「光明」來表明一個基督徒應該有的生活態度,是和還沒有信靠耶穌的以前有差別的;信耶穌之後,行事為人的態度是光明磊落。相對的,在還沒有信耶穌之前,人的心中常常會有一個念頭:沒有人知道暗地發生的事,不相信上帝會鑒察人內心的意念。但現在信耶穌之後,就不再是如此,而是會因為能夠坦蕩蕩地行事,感謝上帝的恩典。使徒保羅說人的行為光明會結出「良善、正義,和真理」的果實。基督徒時常思想:甚麼是主所喜悅的事。有這樣的念頭存在心中,就不會去做不該做的事。
第14節,使徒保羅在這裡引用一首詩歌,但無法明確知道出自何處。他用這首詩歌就是要表明一個基督徒,就像一個復活起來的人一樣,他不再生活在「黑暗」(死亡)之中,而是有復活(光明)的生命。
第15至17節,使徒保羅說基督徒的行為需要謹慎,這是非常重要的課題。因為基督徒是帶有上帝形像的人,是上帝蓋了印記的人。他所代表的,已經不再是他個人,而是屬於基督的身體,就如同點亮的燈光一般。他說基督徒應該「要像智慧的人」。所謂的「智慧」,指的是認識上帝之意。相對於「智慧」,就是「糊塗人」,也可說是對上帝完全不認識的人。
第18至19節,這三節經文也可看到早期教會已經有的聚會型態,就是常常唱詩歌、歌頌上帝。注意第18節提到「不要酗酒,那是會敗壞人的」。基督教的信仰沒有禁止過喝酒,但是,在基督徒的信仰行為中卻相當強調不准酗酒。使徒保羅說「酗酒」會敗壞人。使徒保羅在這裡說預防酗酒的最好方法,就是被聖靈充滿,且用詩歌讚美上帝來抵抗人在這方面的軟弱。換句話說,他希望身為基督徒的人,要時常倚靠聖靈的力量來抵擋這個世界的誘惑。最後這裡也提到作為基督徒要有凡事感謝的心。因為基督徒相信在每一件事情的背後,都有上帝的旨意在裡面。
13.第五章21至33節:
從第五章21節到第六章9節,這段經文是談及三個主題,包括:第五章21至33節有關夫妻間的問題;第六章1至4節父母與子女;第六章5至9節,有關主人與僕人(或是奴隸)之間的關係。這三項都是屬於家庭生活範圍的部份。在談論這三個問題時,都有一個特點,就是從「妻子」、「兒女」、「奴僕」開始說,也就是先從「弱者」開始說起,才說「丈夫」、「父母」、「主人」等強者。
第21節,這節是此段經文的序言,也是此段論述的基礎,就是在「敬畏基督」這個基礎上。
第22至24節,使徒保羅在這裡用「彼此順服」作為討論夫妻關係的基礎,是和前面第18節的「要被聖靈充滿」這句話有關係。因為所謂的「順服」是指在聖靈引導的基礎上,而不是因為人的關係,這個認識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只有在聖靈引導之下,才能結出美好的果實。不是人能做甚麼,而是聖靈作工,使人重新回到上帝的救恩裡。因此,他在談夫妻關係時,開始就以「敬畏基督」做基礎,作為夫妻彼此順服的記號,因為這樣才能見證夫妻之間有聖靈的充滿。而「順服」有幾個基本的態度:1.是甘願放棄一切。2.寧願成為僕人的卑微樣式。3.即使是獻上生命也心甘情願(參考腓立比書二:6-8)。以這樣的態度看夫妻關係中的「順服」時,就很清楚了。因為這告訴我們「順服」的一個最基本的要件就是「甘願」。沒有「甘願」的心境,是談不上順服的。再者,使徒保羅將夫妻的關係用「教會」作比喻。他清楚說到:耶穌就是教會的元首,而教會就是基督耶穌的身體(參考以弗所書一:22-23)。妻子對待丈夫的態度應該是將丈夫看成是家庭的「頭」。但是注意了,使徒保羅並不是說丈夫是家庭的「救主」。
第25至28節,使徒保羅在這裡所用的「愛」字,是希臘文動詞「agapao」,這個字的名詞是「agape」,意思是指無條件、不需任何代價的「愛」。這樣的「愛」,在聖經中就是指上帝對人類的「愛」,也是指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愛」。使徒保羅將這個「agape」的「愛」用在丈夫的責任上,就是丈夫對妻子的「愛」,就要像上帝對人類的愛一樣,又要像耶穌獻身在十字架上的愛一樣,是毫無條件、不能取代、甘願犧牲的愛。這樣的愛也是無法用任何條件取代的。也就是說,即使妻子有任何問題,丈夫仍必須「愛」她愛到底,直到妻子去世為止。注意第26節使徒保羅在這裡提到「藉著他(基督耶穌)的話、用水來潔淨教會」,很明顯地是將丈夫對妻子的愛提升到相當高的境界,超越肉體上的需要,或是在其他外在的需求,而是生命的終極目標,這個認識非常重要。同樣的,如果當丈夫的,沒有這樣的心境去愛自己的妻子,婚姻的關係就會很容易陷入危機中。因為夫妻是生命的結合體,沒有這樣的認識,婚姻生命很快會結束。
第29至33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身體來表明夫妻的關係,這是取材在創世記第二章21節至25節所記載:上帝是用人身上的一根肋骨來造另一個人。這充分說明了一點:女人和男人的關係是一體的,無法分開。因為他們彼此的關係是「骨中骨」、「肉中肉」。第31節是引用創世記第二章24節,夫妻原本就是「一體」,這種一體,就不是數學的數字問題,而是生命的連結。第32節可以說使徒保羅談這段夫妻關係的結語,也是最重要的一句話,他說夫妻的關係,有如基督和教會的關係一般,無法分開。
14.第六章:
談完夫妻關係之後,緊接著是談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就像我在前面一講所說的,使徒保羅談夫妻關係,是先從妻子的角色談起,然後談丈夫。現在談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時,也是先談子女,之後才談父母。
15.第六章1至4節:
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這段經文:一是當使徒保羅在談及子女對父母的本份時,最基本的基礎也是在第五章21節所說的彼此順服,這點也是家庭生活的基礎。無論是誰,在家庭裡生活中的第一要義,就是從「順服」的心開始學起。二是他是以上帝頒給以色列人民的十條「誡命」作基礎,談及子女「聽從」父母的意義和責任。
第1至3節,這裡開始使徒保羅就說作兒女的,要「聽從父母」,他說這是本分。要注意的是,使徒保羅在這裡用的「聽從」,和他在談夫妻彼此「順服」的意思相差很多。當他在說妻子「順服」丈夫時,也同時用「agape」的「愛」來平衡。因此,夫妻的關係是「彼此順服」,是相對的。但是在談及兒女與父母的關係時,並不是這樣,而是用更強的「聽從」這個字。這個字有上、下之間的關係。是下階的人在聽上階的人講話,他說這是因為基督耶穌的緣故。特別的是他提起十誡中的第五誡:「要孝敬父母,好使你在我要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出埃及記二十:12),與申命記的寫法:「要遵照我的命令孝敬父母,好使你事事順利,在我要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申命記五:16)他不僅引用這條誡命,甚至進一步地解釋這條誡命說:「這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在上帝頒布的十條誡命中,前面四條誡命都是談及人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從第五條開始,談到人和人之間的關係。而在談及人和人的關係時,只有這一條說是有上帝賜福的誡命,其他都沒有。
第4節,這節的「父親」一詞,所代表的是「父母」之意。使徒保羅談到父母應有的兩項責任:一是不要激怒孩子,二是要用主的教導來養育栽培孩子。這裡所說的「激怒」,在希臘文是由「para」和「orgizo」這兩個字合併在一起的。「para」是指「不正常、不正當」之意,「orgizo」,是發怒、生氣的意思。二者合起來是指:以不正當的方法,或是不合理的方式,使人生氣、發怒。使徒保羅勸為人父母的,不要用不正當的方式,或是不合理的方法,導致孩子生氣、發怒。使徒保羅同時進一步地指出,身為父母的,必須「要用主的教導來養育栽培」孩子。他不是說要用「權威」、「傳統」,或是甚麼大的理論,而是說「主的教導」。所謂「主的教導」非常清楚的,是指「聖經」--上帝的話。整本聖經教導給我們的就是:一、要愛上帝,二、要愛別人。
16.第六章5至9節:
使徒保羅的時代,奴隸是社會的制度之一,因此,他並沒有反對當時社會買賣奴隸的作法。但是他強調奴隸是因為貧窮而賣身,主人出錢買奴隸的時候,要心存「幫助」一個貧窮人的態度看待這個人,不是將之當成「貨物」或是「私有財產」,因為不論誰,生命的主人是上帝。
第5至8節,在使徒保羅的時代,養奴隸是正常的,由於奴隸制度在古代社會普遍存在,因此,聖經也有關於對待奴隸的法律規定。摩西的法律這樣寫著:「如果有以色列同胞,無論男女,賣身作你們的奴隸,已服事你們六年,到了第七年,你們必須釋放他,讓他自由。你們釋放他時,不可讓他空手出去。你們要慷慨地把上主賜給你們的羊、五穀、酒等給他。你們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作過奴隸;上主--你們的上帝釋放了你們,所以我今天這樣命令你們。」(申命記十五:12-15)另外在出埃及記第廿一章1至6節,利未記第廿五章39至46節、第47至55節等經文,都有提到關於奴隸的問題。從上述法律規定,可清楚看到一件事:沒有終生不能贖回的奴隸,而且不可虐待奴隸,因為以色列人民曾經在埃及當過奴隸。因此,在第七年,也就是「禧年」之時,一定要釋放奴隸,且必須讓奴隸有「伴手禮」可以帶回去。如果有親人因為貧窮賣身為奴,近親有責任從主人處將他贖回來。
使徒保羅在談奴隸的事時,有一個基本要件是:這些奴隸是因為貧窮而賣身的。因此,他必須是因為自己需要生存而賣身為奴隸、而主人出錢買他,也有「資助」他的用意。這就好像是「以工代賑」的關係一般。再者,使徒保羅要當奴隸的人,在他的本份上盡忠,因為工作是為了回報上帝造人時的愛,而不是為了要討人的喜歡才做。
第9節,使徒保羅最特別的地方,是他在勸勉人的時候,都不會忘記聖經的教訓。他要求當主人的必須善待奴僕,如果當主人的沒有良善的心對待奴隸,是要面對上帝的審判。善待奴隸,就是在為上帝的愛作見證。
17.第六章10至20節:
這段經文可說是使徒保羅寫的書信中非常特別的一段,他將信仰看成是一場戰爭,要有隨時準備赴戰場的心理準備。原因是誘惑人離棄上帝的魔鬼隨時會侵入到人的身上。因此,他將一個基督徒看成像是一個戰士一樣,是穿著「全副軍裝」上戰場去作戰。
第10節,要先注意,使徒保羅在這裡所談的戰爭,基本上是和用武力上戰場不相同,這裡所說的是一種象徵性的說法,是指心靈的層面。這裡的「主」是指耶穌。這清楚在說明作為一個堅強的基督徒,並不是倚靠自己的能力,而是倚靠耶穌,才能得到堅定的信心。
第11至12節,這兩節是最重要的經文。使徒保羅把對抗魔鬼看成是戰爭,這種戰爭是屬靈生命存亡之戰。人的生命必須要結連在耶穌裡,因為只有連結在耶穌裡,才能回到上帝面前(參考以弗所書三:12)。而魔鬼主要的工作就是想盡辦法使人離開耶穌。因此,使徒保羅提醒以弗所教會的信徒,對抗魔鬼誘惑最好的方式,就是將自己「武裝」起來,好像在對抗生命的敵人一樣,需要「全副軍裝」。
注意,這「全副軍裝」不是人自己設計的,是上帝設計供應的。因為第12節說敵人不是一般血肉之軀的人,而是邪靈界的力量,它是超越人的力量所能抵擋。在第一章21節,使徒保羅說復活的耶穌已經「統治超越了一切靈界邪惡的執政者、掌權者、統治者,和主宰;他超越了現世和來世一切的名號。」這樣,使徒保羅要基督徒穿上的「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其實就是耶穌,因為只有他才有超越邪靈的力量。
第13節,提到這樣「全副武裝」的裝備,為的是要準備「在險惡的日子裡」用的。換句話說,誘惑人離開上帝的力量,是隨時都在找可滲透的機會進入人的心靈中。因此,需要隨時準備穿上適當的裝備,以備那日來臨時,隨時可派上用場。
第14至17節,這段經文看使徒保羅好像是一個身經百戰的勇士一樣,其實他寫這封信時正被關在羅馬監獄中,因此,每天看到當時最堅強的羅馬軍人穿的軍服和手持的武器,用這些所看到的景象來描述一個基督徒,如果要成為「福音的精兵」,就應該有這樣的類似羅馬英勇的戰士一樣,是穿著「全副軍裝」,包括整套的武器在內。他在這段經文中引用羅馬軍人的裝備,來形容基督精兵應該有下列的裝備:
一、以真理作腰帶(14節a)。這裡所說的「真理」指的是真實的意思,也就是使徒保羅一再強調的誠實。
二、以正義作護胸甲(14節b)。這裡「正義」指的是正直、聖潔之意。
三、宣揚和平的福音作鞋子(15節)。甚麼是「和平的福音」?就是指以愛為基礎,是犧牲、奉獻的愛,也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愛。也因為有這樣的愛,在耶穌的十字架裡,大家都成為「合而為一」的共同體,因「基督親自把和平賜給我們」(參考以弗所書二:14)了。
四、拿信心當盾牌(16節)。盾牌,這是古代戰士必備的武裝器具,用來保護身體免受到敵方武器的攻擊。「信心」是對上帝的倚靠,不是倚靠自己的聰明才智。箴言的作者這樣說:「上帝信守他的每一個應許。他像盾牌,護衛所有投靠他的人。」(箴言三十:5)
五、以救恩作頭盔(17節a)。頭盔是用來保護頭部的,古往今來,軍人都必須帶頭盔才能上戰場。為甚麼使徒保羅在這裡要特別提起救恩的事?除了保守派的猶太人基督徒要求外邦人基督徒守割禮才能得救的事外,還有就是當時有許多基督徒因為受到迫害去世,有人傳出這樣的疑問說:真的有復活嗎?真的有得救的恩典嗎?為了這樣的事,使徒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特別提起死人復活的事(參考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就像他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所說,基督徒是和耶穌同死,也同復活(參考羅馬書六:8)。基督教信仰最大的特質就是談到死人復活。使徒保羅要以弗所教會信徒將復活當作保護最重要的頭部,以免因為聽到有人放出「另外一種福音」就失去了準則。
六、以上帝的話作聖靈所賜的寶劍(17節b )。寶劍,這是攻擊的武器,任何軍人不能僅有保護身體的防衛武器,還必須配備攻擊敵人的武器才可以得勝。只有上帝的話語才真正可以攻擊敵人。因為祂的話語是真理,是公義的力量,也是最好的保護網。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上帝的話活潑有效,比雙刃的劍還要鋒利,連靈和魂,關節和骨髓,都能刺透。它能判斷人心中的慾望和意念。」(希伯來書四:12)有上帝的話,就是對抗敵人最好的利器。
第18至20節,一個基督徒有了上述這些武器裝備之後,還是不夠的,因為信仰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祈禱。祈禱是與上帝對話,是尋求明白上帝旨意最好的途徑。會祈禱的人,才是謙卑的人,只有驕傲的人拒絕祈禱。使徒保羅認為抵擋魔鬼最好的方法,就是常常祈禱,祈求上帝的幫助。他也說祈禱是要隨從聖靈的帶領,這一點是非常值得注意的,因為聖靈也是祈禱的靈(參考撒迦利亞書十二:10),會將人心中無法用語言述說出來的話語帶到上帝面前。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也說過:「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原不知道該怎樣禱告;可是聖靈親自用言語所不能表達的歎息為我們向上帝祈求。洞察人心的上帝知道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依照上帝的旨意,替他的子民祈求。」(羅馬書八:26-27)聖靈是我們與上帝之間對話最好的橋樑和力量。
18.第六章21至24節:
這段是以弗所書的結尾,也是使徒保羅寫書信的典型方式,他介紹他的同工,替同工致上問安。也祝福看他書信的人。
推基古,是亞細亞人(參考使徒行傳二十:4),也是使徒保羅的同工,他可能是代表各地的信徒去探訪在監獄中的使徒保羅。使徒保羅說他是個「忠心事奉主的弟兄」。他是將此書信送達以弗所教會給大家知道使徒保羅在羅馬監獄的情況的人。
認識 士師記這本經書
為什麼會有「士師」?
「士師」這個名詞的意思,它的希伯來文(shophetim)意思是指「拯救者」或「管理者」,這名稱和士師記第二章16節有關,這節這樣記載說:「於是,上主為以色列人派士師來領導他們,解救他們脫離侵略者。」而類似這句話一再在這本經書中重複(參考三:9、15、31、六:14、十:1、十三:5),這可看出「士師」就是以色列人民的領袖,是受上帝之託看顧、帶領以色列人民對抗那些來侵犯他們的敵人。也從這裡可以清楚知道,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之後,並沒有像約書亞記中所說的,要將迦南地的人民全部滅除,相反的,他們在進入之後,逐漸和迦南地的人有了密切的來往,甚至通婚的情形很普遍,更嚴重的是他們竟然學習當地的宗教信仰,而離棄了對上帝的忠實,這也是為甚麼士師記一再提起以色列人民「得罪上帝」去拜巴力(參考二:11、三:7、12、四:1、六:1、十、6、10、十三:1),導致上帝憤怒之因。但要注意的是:不論上帝揀選誰出來當士師,其實士師記的作者是用這種上帝揀選派人的方式在表明:上帝才是以色列人民真正的士師。因為是上帝揀選出來的士師,有上帝的靈與他同在。
這本經書記載約書亞死後,大約是在主前1200至1050年之間,以色列人民在迦南地生活所遇到的各種社會、國家問題。有不少聖經學者將這本經書和約書亞記、撒母耳記(上、下),以及列王紀(上、下)等書列為「前先知書」,這是指主前721年之前,北國以色列人民被亞述帝國消滅之前的先知文獻。但也有聖經學者將這些經書同列在「申命記派」作者的作品,共同的特點是強調對上帝的信仰,無論如何都不能離開社會道德生活的規範。一個社會之所以會失序,就是因為沒有好的信仰見證導致的結果。而士師記就是記載在那段混亂、動盪不安的世代中,有好幾位具有領導能力的人出來,不但可以帶領以色列人民抵禦強敵的侵犯,也可以穩定社會秩序,這些人包括了大家甚為熟悉的基甸、參孫,他們都被稱為「士師」。
以色列人民在信仰與道德敗壞的迦南地
自從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後,各族得到分配的產業,分散居住在整片迦南各地。因為他們並沒有完全消滅迦南地的人民(也不可能如此),而迦南地人民的生活水準,和社會制度等都遠比以色列人民要高出很多,至少他們已經有了「君王制度」(參考撒母耳記上八:5、19-20)。也因此,當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後,他們很快就隨著迦南地人的生活、信仰走,而將原本在曠野漂流期間從摩西、約書亞等所學習到對耶和華上帝的信仰,以及從信仰發展建立起來的社會生活之典章制度都疏忽了。因此,士師記就是一本探討以色列人民處在具有較高的經濟、物質生活水準,但宗教信仰低落、道德水準敗壞的迦南社會,他們所受到的影響,以及如何調適自己去面對這種情況的一本重要經書。
也從士師記看到以色列人民一再調適,希望能過較好的物質生活,但卻一直無法有安寧的內心,以及堅強的凝聚力,導致他們常常落入迦南人的手中,備嘗痛苦。就在痛苦中,他們想起了從前祖先們帶領他們敬拜的耶和華上帝,才使他們知道要回復到原有的敬虔宗教信仰生活,才能重建整個失序的社會。因此,他們將當地的政治制度融合了自己原有的宗教信仰,才使原本已經快要分裂崩離的十二支派,逐漸團結起來。
兩個主題述說士師記的內容
作者用兩個主題來形容當時的以色列社會的景況:
一、「以色列人民得罪上主,開始拜巴力,他們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的上主──他們祖先的上帝,去拜別的神,就是他們周圍各國的人所拜的神明,激怒了上主。」(二:11─12;三:7;四;六:1;八:33;十:6;十三:1)
在這個主題之下,有五個士師的故事被詳細記載,分別是:
1.以笏(三:12─31),他被呼召出來帶領以色列人民打敗摩押人。
2.女先知底波拉當士師的時代(第四至五章),她帶領以色列人民脫離夏瑣城的迦南王耶賓的統治。
3.基甸和他的兒子亞比米勒(第六至九章);基甸是個很不錯的士師,帶領以色列人民脫離米甸人的威脅。當人民要立他和他的子孫當以色列人民的統治者的時候,他最有名的一句話是:「我不作你們的統治者;我的兒子也不作你們的統治者。上主要統治你們。」(八:23)但最可惜的是,後來他卻犯了一個極大的錯誤,他為以色列人民鑄造了一座金偶像,放在他的家鄉俄弗拉。士師記的作者這樣描述說:「後來所有的以色列人離棄上帝,到那裡去拜偶像;這就成了基甸和他家人的陷阱。」(八:27)其實,整本聖經都在述說這個共同的主題:上帝生氣的原因是人背棄了上帝,去敬拜偶像神明。而他的兒子亞比米勒為了要爭領導權,竟然殺害了自己七十個親兄弟,這件事剛好違反了基甸對自己同胞所承諾的。
4.耶弗他(十:6─十二:7),他帶領以色列人民抵抗亞捫人的統治。
5.參孫(第十三至十六章),他是士師記中最特別的一位士師,因為他力氣很大,大到讓非利士人軍隊都聞之喪膽,而且他又有智慧,知道怎樣防禦和攻擊非利士人。他當士師期間,帶領以色列人民抵擋強悍的非利士人。非利士人後來利用女色誘惑他,讓他透露出身上特別力氣的來源,導致力量全失,而被非利士人綑綁。。
二、「當時以色列沒有王,人人隨自己喜歡的去做。」(十七:6;十八:1;十九:1;廿一:25)
這個主題是為了撒母耳記上第八章,以色列人民開始要求設立君王制度所下的伏筆,同時也暗示了迦南地帶的政治社會,確實是影響了以色列人民對早期游牧時代由宗教領袖掌權治理的看法。這也是先知撒母耳(他同時也是以色列人民最後的一位士師)與掃羅決裂的主要因素之一。
在這個主題下,作者以兩個主要人物為對象來描述當時以色列社會的景況:
1.米迦和「但」支族的故事(第十七至十八章)。這故事主題在於以色列人民確實已經離棄了上帝好遠、好遠,他們甚至忘了祭司必須是利未族人的傳統。他們可以隨己之意,蓋神廟、鑄造偶像,然後自己就當起祭司來。甚至,他們也可以用錢請人當祭司,這種情形真像台灣社會民間宗教甚為流行的神壇。
另一方面,「但」支族的遷移,說明了以色列人民在迦南地活動的情況,並不如原先想像的那樣順利,因為「但」支族必須遷徙他地而居,從這裡也可看出當時他們所分配到的土地,並不能使他們安心居住下來。因為非利士人的實力遠比他們要強。
2.便雅憫支族的沒落(第十九至廿一章)。這段經文至少說明了一點:在一個失序的世代裡,即使是家族,也會發生彼此相互殘殺的事。便雅憫支族就是在這種世代中,幾乎被滅族,原因是其他支族的人聯合起來對抗他們,殺了便雅憫族的男人只剩下六百人。
從上述兩個主軸來看士師記,就會發現士師記的作者用這這兩件記事,要說明一件基本的信仰認知:離棄上帝的社會,只會更亂,人的生命沒有保障,即使是自己的親兄弟、族人,也會相互殘殺。心中沒有上帝的人,只會敗壞,任何邪惡的事都做得出來,包括亞比米勒為了要爭奪領導權,竟然殘殺自己的七十名兄弟,也發生利未人的妾被強暴後,屍體還被肢解引起仇恨的事,引起十一支族聯合起來攻打便雅憫支族的事件,這些都說明了一個心中沒有上帝的社會,人的生命價值、尊嚴是相當低賤的。
此本經書帶來的省思
士師記最值得省思的地方,就是在一個物質文化相當活躍的社會,對人的心靈到底是幫助,或是陷阱?這是讀士師記這本經書後,可以一再省思的信仰功課。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之前,他們在曠野中學習怎樣敬拜獨一的上帝,怎樣過嚴謹的社會生活。在那缺少食物、水的曠野地帶,沒有現代化的科技(當時迦南地已經是農業社會時代),他們卻擁有純樸的社會生活規律。可是,當他們進入迦南地後,卻變成失序的族群,雖然享有豐富的物質生活,可是,心靈墮落了。這樣,對人的生命到底是好,或是無益?也許不應以「二分法」的方式來思考,不過,這確實是個值得省思的問題。因為台灣社會的景況,在某些情況下,也很像士師的時代一樣。
可分成下列幾個段落
一、進攻迦南地和定居該地。第一章1節至二章5節。
二、產生士師時代的背景。第二章6節至第三章6節。
三、士師俄陀聶對抗美索不達米亞的古珊‧利撒田王。第三章7至11節。
四、士師以笏對抗摩押王伊磯倫。第三章12至30節。
五、士師珊迦對抗非利士人。第三章31節。
六、士師底波拉和巴拉對抗夏瑣王耶賓和他的將軍西西拉。第四章。
七、士師底波拉和巴拉之歌。第五章。
八、士師基甸對抗米甸人。第六至八章。
九、基甸的兒子亞比米勒。第九章
十、士師陀拉。第十章1至2節。
十一、士師睚珥。第十章3至5節。
十二、士師耶弗他對抗亞捫人。第十章6節至十一章。
十三、耶弗他和以法蓮人之間的緊張。第十二章1至7節。
十四、士師以比讚。第十二章8至10節。
十五、士師以倫。第十二章11至12節。
十六、士師押頓。第十二章13至15節。
十七、士師參孫對抗非利士人。第十三章至十六章。
十八、米迦和母親雕刻偶像。第十七章。
十九、但支派遷移。第十八章。
二十、利未人的妾,以及十一支派聯盟攻打便雅憫支派的事件。第十九至廿一章。
士師記第一至二章
1.第一章:
從第一章至第二章5節,可說是後來聖經作者記錄以色列人民在進入迦南地之後,攻城掠地的概況。資料並不完全,但是卻是早期的史料,對認識以色列人民進攻迦南地經過的認識有幫助。因為這段經文可以補足約書亞記在記載上的欠缺。可以這樣說,約書亞記著重在北方的戰事記錄,而士師記這段則是偏重在南方的記事。
2.第一章1至10節:
就像約書亞記一開頭就寫的「上主的僕人摩西死後」,這本士師記一開頭也是寫著「約書亞死後」,然後開始敘述有關以色列人民活動的情形。在沒有領袖的帶領下,出埃及後的以色列人民,第一次經驗到沒有如摩西、約書亞這樣的領導者幫他們請示上帝的旨意,也沒有人來帶領他們走正確的道路。
第1至2節,從第1節就很清楚看出,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後,並沒有趕走迦南人,並不像約書亞記那樣,說都把迦南地所有土地和民族都攻取並統治了。這裡說直到約書亞去世時,迦南人還是沒有被降服。因此,他們持續要征服整片迦南地,現在還有迦南人居住的地方還沒有攻取下來。他們問上帝的旨意,上帝要猶大支族率先去攻打,上帝會幫助他們。
第3至7節,猶大和西緬是同樣是雅各和麗亞生的孩子,西緬是雅各的次子,猶大是第四個兒子。但後來的發展是猶大興旺,西緬衰微到後來併入了猶大支派。猶大支族邀請西緬支族加入他們的行伍,準備去進攻迦南人的區域。他們攻取了迦南和比利洗人的區域。這位比色城的王「亞多尼‧比色」,自己承認上帝用這種報應的方式來懲罰他,因為他過去曾砍過「七十個王」手腳的大拇指,現在他因為戰敗而被俘虜,受到的待遇也是一樣,被猶大和西緬兩支族的聯軍把他手腳的拇指砍掉。古代中東地區會用這種方式來懲罰敵對的軍事領袖,讓他們無法再繼續領軍作戰。這位亞多尼‧比色王後來就死在耶路撒冷。
3.第一章8至10節:
這段經文是關於猶大征服耶路撒冷的記事。
第8節,這裡說猶大攻打耶路撒冷,並且佔領了該城。雖然是打贏了,但實際上當時該城尚未被以色列人佔領,這點從第一章21節就可以看出來。後來是到了大衛時代才攻下該城(參考撒母耳記下五:6-10),並且建造該城成為以色列帝國的首府。
第9至10節,這裡說到猶大繼續去攻打鄰近的部落,包括有:希伯崙(大衛曾在這裡繼位為以色列的王長達七年,參考撒母耳記下五:5)、示篩、亞希幔,和撻買族的人等。
4.第一章11至21節:
這段經文是繼續記載猶大支派的領導群,攻城掠地的經過。
第11節,這裡提到猶大支派要攻打底璧城,這是位於希伯崙西南方大約二十公里處,是軍事戰略中的重要城市。
第12至13節,這裡提到迦勒,他就是與約書亞同時受派去窺探迦南地的十二代表之一(參考民數記十三:3-15),也是他和約書亞對攻取迦南地表示積極支持的態度(參考民數記十四:6-10)。因此,上帝允許他們兩人可以和二十歲以下的年輕一代進入迦南地。現在他用獎賞的方式,就是要將女兒當作鼓舞猶大人民進攻底璧的酬勞。結果是他弟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獲得這項獎賞。
第14至15節,俄陀聶是以色列人民在迦南地居住後的第一位「士師」(參考三:9),也就是約書亞去世後,第一位領導以色列人民的領袖。極可能與他是猶大支族的人有關係。再者是因為他的英勇,在進攻底璧城時贏得戰功,不但得到迦勒的女兒為妻,以及一塊水泉地,更重要的是他因此被選為「士師」。
第16至17節,這兩節提到猶大和西緬再次聯軍去攻打洗法城的迦南人,並且將該城徹底摧毀。
第18至19節,提到猶大攻打山區的時候都很順手,但是攻打海口城市卻不是很內行,原因是他們是游牧民族,對山區地形相當熟悉,但相對的,對於海口地形則是很陌生。因此,這些屬於非利士人居住的迦薩、亞實基倫、以革倫等城市,都避開了猶大和西緬支族的困擾。主要原因是這些非利士人是遠比以色列人更進步,有「鐵戰車」,這是有如今天的所謂「裝甲部隊」。因此,猶大和西緬聯軍無法將這些城市攻取下來。
第20至21節,這兩節很清楚說明猶大支族的迦勒家族,佔領了希伯崙地區,而便雅憫支族的人,卻無法攻下耶布斯人佔領的耶路撒冷。就像前面提起過的,直到大衛時代才將耶路撒冷拿下來。
5.第一章22至36節:
這段經文記載以法蓮、瑪拿西、西布倫、亞設、拿弗他利等支族攻打迦南地其他地區的情形。
注意這段經文一再重複的一句話──他們沒有把迦南人全部趕出去(參考第28節、第30節、第32節、第33節)。比較特別的是亞摩利人不但打贏了以色列的「但族」,還把他們逼上了山區,這表示亞摩利人是有很好的防禦能力,同時也表示以色列人在進攻迦南地時,遇到了困難,並不是每件軍事行動都很順利。唯一值得注意的是,約瑟家族的以法蓮和瑪拿西兩支族攻打伯特利時,得到「上主幫助他們」(第22節)。
第22至25節,這段經文說約瑟的後裔以法蓮和瑪拿西這兩個兒子的支派,去攻打伯特利城的經過,是利用探子知道怎樣進入該城,並且拿下了該城,攻城的經過類似約書亞率領以色列軍隊攻打耶利哥城的情形,也是利用探子先進入探虛實,後來得到妓女喇合幫忙,而約書亞也沒有殺害喇合的家人(參考約書亞記第六章)。
第26節,赫人的土地,這也是屬於迦南人的所在地。
第27至28節,這裡提到提到瑪拿西支派的人,雖然打勝仗,但並沒有像約書亞那樣,將佔領區內的原住民驅離,而是在後來將這些原住民當作奴隸看待。
第29節,這是以法蓮支派,也是一樣,沒有將佔領區內的原住民趕離開,而讓他們繼續留下來。
第30節,這是西布倫支派的人,他們同樣允許佔領區的居民繼續住在他們當中。
第31至32節,這是亞設支派的人,同樣允許他們佔領區內的原住民繼續留住他們當中。
第33節,這是拿弗他利族的人,他們也是一樣沒有趕走佔領區內的居民。
第34至35節,但族人在戰事上顯然並不順利,他們無法攻下亞摩利人的城市,反而被逼退居到山上去,無法下到平原來。後來亞摩利人是被以法蓮和瑪拿西支派的人給征服,並且奴役他們。
第36節,這裡所說的「以東人」,但在希伯來文是寫「亞摩利人」,這節寫關於地區範圍,和前文接不上來。
6.第二章:
這章從第11節開始,說明以色列人民在約書亞和他那時代的領袖都去世之後,他們的後代竟然忘記了上帝在他們當中,如何帶領他們的祖先如何離開埃及奴隸之地,以及在曠野漂流期間帶領他們,到後來又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的經過。因此,他們離開上帝,隨從迦南地的人去拜偶像神明,因此,惹起上帝極大的憤怒,讓外族人來侵犯他們,他們才知道要悔改歸像上帝。
7.第二章1至5節:
這段經文可說是解釋了前面所有軍事行動的背後訊息──以色列人民已經忘了他們與上帝之間「約」的關係。
第1至2節,這節說「上主的天使從吉甲到波金」,表示以色列人已經將宗教中心從吉甲轉移到波金了。這裡上帝的天使對以色列人民提出警告,說他們已經忘了上帝,沒有遵照和上帝之間所立的約行事。以色列人民反而是去和當地的人民立約,且沒有拆毀他們的偶像神明之祭壇,這才是嚴重違背上帝的旨意,因為這些祭壇導致後來他們和當地人的宗教信仰混合了。這就是前面各支族軍事行動中,作者常常加註的一句話:「他們跟當地的迦南人住在一起。」(一:29、30、32、33)這暗示了他們往後信仰上墮落的主要因素。
第3節,這節已經清楚預言以色列人民將會離棄上帝,且墮落到非常嚴重。
第4至5節,以色列人民聽完天使的警語之後,大聲痛哭,因此這地方就叫做「波金」。他們也用獻祭來對上帝表明順服之意。
8.第二章6至10節:
這段經文可以對照約書亞記第廿四章28至31節的經文來看,就會發現雖然二者之間的資料差異不大,但仍有所不同。
第6節,這裡說約書亞遣散以色列人民回去各族的佔領區,其實,但族還沒有屬於自己的地。
第7節,這節非常重要,就是那些親眼看見上帝為以色列人民所行的各種神蹟奇事的人都順從上帝的旨意和教導。
第8至9節,這兩節說明約書亞活到一百一十歲,且是安葬在以法蓮山區的亭拿‧西拉。這是位於伯特利西北約十五公里的地方。
第10節,這節說以色列人民在約書亞和那時代的長老們都去世之後,下一代的以色列人民,就不知道上一代的人信仰見證,結果忘記了上帝的誡命和教訓,離棄了上帝。
9.第二章11至23節:
從這段經文開始,整本士師記都是以第11節的這句「以色列人民得罪上主」為主題,描述以色列人民在迦南地墮落的情形。
第11至13節,這裡說以色列人民得罪上帝,原因他們是去拜偶像神明,忘記且離棄了帶領他們祖先離開埃及奴隸之地。他們所拜的偶像神明,就是巴力和亞斯她錄,這是迦南人所拜的神,是管理生產、繁殖的神。換句話說,以色列人民會拜這種神明,就是想要獲得更多。其實上帝賞賜給他們的,已經足夠。但他們不滿足,因此,學著迦南人去拜這種當地最興盛的神明。
第14至15節,因為以色列人民離棄上帝,讓上帝非常生氣,因此,每當有戰事發生,上帝就不再幫助以色列人民,結果是每次出戰,都失敗,且經歷了戰敗的痛苦。
第16節,這節說出「士師」的意思,就是上帝差派到以色列人民當中,幫助他們,帶領他們脫離侵略者的欺負。
第17至19節,這三節經文可以看出以色列人民並不是真正的順服上帝,只有痛苦的時候,才會想到上帝。當痛苦一過,就又重犯過去的過錯,去拜偶像神明。也從這三節看出個循環:痛苦,哭求上帝;上帝聽了就垂憐,差派士師來解救他們。這種情況不斷循環。
第20至22節,上帝決定讓以色列人民持續受苦,只有這樣,才會讓他們想起上帝和他們祖先之間立約、守約的情景。
第23節,這節說明了上帝允許迦南地原住民繼續居住在他們土地上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