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316期

 

哥林多後書第十三章

1.第十三章:

從第十章到第十三章,如果將之放在這本經書的最前面,然後才開始從第一章接續下去,或許這樣讀起來會比較順一些。因為在第七章他提到在馬其頓遇到提多後,知道哥林多教會對使徒保羅的責言有辯護,也作了澄清,使他非常高興。因此,在這一章中,他提到將會有第三次造訪哥林多教會的計畫。

從這一章,也可看到使徒保羅一直很關心哥林多教會內隱藏了一些在第十二章所提起的所謂「超等使徒」的人,這些人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很熱心福音的事工,其實是在破壞教會內部的團結和真實信仰。另外一點,就是教會有自稱是信徒的人,但卻在生活上很違背信仰,這也是另一種傷害福音事工發展的人,使徒保羅認為對這種人根本就不需要寬容。

使徒保羅在這書信的末了勸勉信徒,要知道從內心作反省,一個人或一間教會也好,若是沒有反省的能力,即使是外在規範得很好,也不一定是真實的。若沒有內心的自律力,單靠法令的規範,這樣的行為準則是很難改變一個人的生命的。這也是使徒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信徒,要知道反省,因為只有從內心反省,才會知道甚麼是正確的事,而不至於成為真理的絆腳石。

2.第十三章1至4節:

在第十二章14節使徒保羅提到將會有第三次造訪哥林多教會,也有一個目的,就是要處理兩件事:第一是那些造成教會紛爭和攪亂信仰內涵的「超等使徒」。第二也是跟第一件事有關,因為那些專事攪亂的人,會要求使徒保羅提出證據,說明他們錯誤之處,使徒保羅表示他一定要讓這些人清楚知道,他所說的話,都是帶著基督的教導。換句話說,使徒保羅將會很清楚說明真正的信仰要義。

第1至2節,使徒保羅說這是第三次要訪問哥林多教會。第一次是在他第二次傳道旅行時,從雅典來到哥林多城。當時他是以「製造帳棚維持生活」,而在哥林多城遇到剛從羅馬來的亞居拉和百基拉這對也是以「製造帳棚維持生活」的夫婦,他們一起同心傳福音,直到西拉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來到哥林多城,使徒保羅才專心投入在傳福音的事工(參考使徒行傳十八:1-5)。第二次到哥林多城的時間並沒有清楚記載。依據哥林多前書第十六章5至7節的記載,有提到說要去,然後從哥林多後書第一章16節的記載,可以看出他有去,但隨即在哥林多後書第二章1節就提到那次的訪問似乎有發生些不愉快的互動出現,才使他說:「我下了決心,在下次訪問你們的時候不再使你們憂愁。」然後在哥林多後書第七章6至7節特別提到提多和使徒保羅相會面後,使他增添再次去訪問哥林多教會的意念。而且從這兩節經文可看出,使徒保羅準備第三次去,特別要處理那些攪亂教會信仰秩序的「超等使徒」者。他說這次去,絕對不會「寬容他們」。

第3至4節,從這兩節就可看出哥林多教會因為這些「超等使徒」進入之後,就開始用許多毀謗使徒保羅的話,使徒保羅說這次去,將使那些只會誇耀自己能力、榮耀,另一方面只會毀謗他的人羞愧,因為真正的信仰並不是在人的身上,而是在耶穌的十字架,我們是要跟十字架的耶穌連結在一起,因為上帝已經使十字架上的耶穌復活。因此,這才是信仰的中心,只有跟復活的耶穌連結,信的人才會跟著復活。他要讓那些只會誇耀自己的人,羞愧到無地自容。

3.第十三章5至10節:

這是一段非常重要的話,使徒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做幾件重要的事:

一是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基督徒。二是知道有耶穌基督與我們同在。三是有正直的行為。四是維護真理的重要性。五是成為「完全」的基督徒。從這段經文可看出使徒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用心,他期盼他們不僅在社會生活上有好的見證,也希望他們謹記著身上是帶有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印記,因此,生活就必須用相當嚴謹的態度,不是隨便,以致於糟蹋了上帝拯救的恩典。他強調一定做對的事,即使因此而被當作失敗者,也不重要。因為真正的重要的,是在維護真理的信息。

第5至6節,他要哥林多教會信徒知道「考驗自己,省察自己」,反省是否有過著信心的生活。他認為真實的基督徒,應該是經得起考驗的。可以經得起考驗,才能證明有活在復活的基督裡。

第7至8節,他在這兩節中很清楚地強調,維護真理的方式,就是有正直的行為,這是最基本的生活和工作態度。即使因此而被人恥笑,也要承受。基督徒若是沒有公義、正直的心,就不能見證上帝拯救的愛和恩典。

第9至10節,他表明傳福音只有一個心願:讓所有聽信他傳遞福音信息的人,都能因此而剛強。他祈求上帝保守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都是在信仰上剛強的人,可以接受各樣的考驗而不會離棄真實的信心。第9節所說的「完全」,意思是指悔改、改正錯誤之意。換句話說,他在勸勉哥林多教會信徒要知道從反省中察看自己,是否有犯錯,若有,就要悔改,這樣就可使自己的生命趨向完全。因為悔改的心才是上帝所重視的。

4.第十三章11至13節:

這是最後一段問安的話。

第11節,使徒保羅要哥林多教會信徒,知道悔改,他用「努力作完全人」,意思是指真心的悔改,只有這樣,才能體會出上帝在耶穌裡憐憫和拯救的恩典。也只有這樣,兄弟姊妹間才能和睦相處。

第12節,所謂「聖潔的親吻彼此問安」,是指帶有祝福對方的問安方式,而這就必須先有彼此相互寬恕、接納之後才能做得到。

第13節,他對哥林多教會信徒的祝福,是使徒保羅所寫書信中最完整的祝福句子,也是唯一同時提到「主耶穌基督」、「上帝」、「聖靈」等詞句。這一句也成為「三位一體神論」的基礎。

 

認識  加拉太書這本經書

在讀使徒保羅的書信時,通常都會先提出幾個問題:

1.作者是誰?這也是在查考聖經各卷經卷時,都會提到的問題。因為知道作者是誰,就可以明白作者所處的時代背景。

2.為誰而寫的書信?這有幫助讀者明白寫這書信的目的。比如說羅馬書,是寫給在羅馬城教會的信徒。可是該教會並不是使徒保羅開拓起來的教會,他為甚麼要寫信給他們?其中有一個主要目的,就是使徒保羅希望羅馬教會的信徒會支持他去西班牙傳福音(參考羅馬書十五:23-24)。

3.為甚麼要寫這書信?每卷書信都有他的目的,像加拉太書,就是因為該地區的教會在信仰上已經出現問題,有人在使徒保羅之後進入該教會散播錯誤的信仰認知,導致信徒偏離正確之道,而這些教會是使徒保羅所開拓的教會,他認為有必要也有責任將真相澄清,導正信徒的信仰。

作者是誰?

在新約使徒書信中,有十三本書信都是用使徒保羅的名字寫的,也就是從羅馬書到腓利門書等,但在這十三本書信中,只有七本書信可確定是使徒保羅所寫的,就是:1.羅馬書、2.加拉太書、3.哥林多前書、4.哥林多後書、5.腓立比書、6.帖撒羅尼迦前書,以及7.腓利門書等。雖然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三章17節說:「我親筆寫『保羅祝你們好。』我每一封信都這樣簽字;這是我的筆跡。」但在新約學者當中還是有爭議,就像其他書信作者是否都是使徒保羅?一直都還有爭議。

其實這種借用他人的名字寫作並不是甚麼奇怪的事,就像馬太福音、約翰福音等到底是誰寫的?就有類似這種說法,認為作者是借用耶穌的門徒馬太、約翰等人的名義寫成的。有一種看法認為這樣比較容易被信徒接受而願意閱讀。

寫此書信的原因

使徒保羅所寫的書信中,除羅馬書外,加拉太書可以說是另一本很重要的書信。因為在這本書信中,他用很嚴厲,甚至是相當不客氣的語氣,責備加拉太地區的基督徒在他離開之後,隨即就接納傳「另一種福音」的人進入教會,而影響了信徒的信仰,離棄了耶穌(參考一:6)?這本書信也是使徒保羅在探討有關摩西法律中的割禮和耶穌救恩之間的關係,最徹底的一本書信。

為甚麼使徒保羅寫給加拉太教會的這本書信中,會提起耶穌乃是上帝白白賞賜給人的救贖恩典?為甚麼使徒保羅在短短六章的篇幅中,會用長達四章的篇幅討論有關耶穌的救恩和摩西法律之間的不同?原因是有一群皈依耶穌的猶太人信徒,他們非常堅持:任何一個信了耶穌的人,都必須再遵守摩西法律所規定的各項禮儀、規律,尤其是一定要守割禮,才能得救,否則就與救恩無緣。使徒保羅反駁這樣的說法,他直截了當地說:傳達這種信息的人,是在「傳另一種福音」,和他所傳達的「惟獨耶穌」的救恩不同。因此他說,無論這種人是誰,都「應受詛咒」(參考一:8-9)。他甚至在這本書信的結尾強調:「受割禮或是不受割禮都算不了甚麼;重要的是我們要成為新造的人。」(六:15)作為一個猶太人,要像使徒保羅說出這樣的話,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身為一個道道地地的猶太人,守割禮乃是和上帝建立生命之約,甚至是對自己族群的認同(參考創世記十七:9-14)。但使徒保羅傳福音到外邦人地區之後,已經跳脫猶太人傳統上的框架,而是以耶穌作為生命的中心,才能與上帝和好,藉此也和所有的族群和好(參考三:26-28),就像他在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一再提起的,我們是因為耶穌的救恩與上帝和好,而不是因為遵守律法(參考羅馬書三:20)。

為了要說明這一點,使徒保羅舉出猶太人最尊敬的祖先亞伯拉罕為例,他說亞伯拉罕和上帝關係和好,是因為他信上帝,而這信,使他在上帝眼中成為一個義人(參考加拉太書三:6,創世記十五:6),因此,他強調說我們是因為信而得以和上帝和好。而這信,是因為透過耶穌的救恩,而成為上帝的兒女(參考三:26)不是透過法律。很簡單的理由,就是在亞伯拉罕以後,至少要經過四百多年,摩西的法律才出現。

寫此書信的日期

使徒保羅是甚麼時候寫出加拉太書這本書信的?這一直是聖經學者想要確知的事。寫作的時間從主後48年到58年的每一年都有人提出,但大致上可以分成兩個說法:一是主張在耶路撒冷會議(主後49年)之前寫的,二是在這會議之後。

依照第四章13節的記載:「你們知道,因為我身體有病,我才有初次向你們傳福音的機會。」這封書信應該是使徒保羅第一次到加拉太去以後的事,則此書信極有可能是使徒保羅在第二次到加拉太去訪問之後寫的。比較一下使徒行傳第十五章6節記載的耶路撒冷會議,該會議是在主後49年召開的,因此使徒保羅寫此書信應該是在這年之後,特別是在第二章1節有提到他帶門徒提多一同前往耶路撒冷。從這個觀點看本書信第一章6節,加拉太教會發生「另一種福音」的問題應該也是在這次會議之後。

不過也有人主張此書信應該是寫在耶路撒冷會議之前,因為此書信都沒有提及有關該會議決定的事項。如果是寫在該會議之後,使徒保羅大可將該次會議決議的事項:1.外邦人教會的信徒不一定要接受割禮。2.不吃祭過偶像而不潔淨的食物。3.不可有淫亂的行為。4.不可吃勒死的牲畜和血(參考使徒行傳十五:20、29)等,這樣也可以堵住那些強烈主張要遵守摩西法律和割禮之人的口。再者,依據加拉太書第二章11至14節,使徒保羅曾譴責彼得在安提阿看到雅各派來的人時,立刻退縮,不敢再和外邦人同席吃飯。假若是在耶路撒冷會議之後,彼得大可不必如此。因為在耶路撒冷會議中,彼得還曾為使徒保羅在外邦人中所做的事工仗義執言。若據此推論,有主張此書應該寫於主後49年的耶路撒冷會議之前。

這本書信的信息

雖然是簡短的六章書信,但內容卻相當的明確。由使徒保羅在書信一開始即為自己的身分辯護,到他譴責有人傳「另一種福音」,可知道這封書信和「辯護」有密切關係。他不僅提到上帝選召僕人的信仰意義,更為自己所做的福音事工辯護,並且進一步為福音的內容確定基本要義:「一個人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是藉著信耶穌基督,而不是靠遵行摩西的法律。」(二:16a)這一點可說是使徒保羅的中心思想。

根據上述的中心思想,在這封書信中,使徒保羅用第三至四這兩章討論摩西法律和上帝在耶穌裡所顯明的救恩兩者之間的關係和差異。他清楚指出:法律是讓人知道自己的過犯,但並不能使人因此得救。我們所期盼的是生命得救,但得救卻必須靠上帝的恩典,這恩典就在耶穌的身上。因此,凡信靠耶穌的人,都將成為上帝的兒女(參考三:26)。

使徒保羅書信中有個特色,就是談到基督徒的社會生活。他相當強調基督徒必須「成為新造的人」(參考六:15),而新造的人就是在當時社會中,有「分別為聖」的生活態度。他進一步強調:基督徒必須倚靠聖靈的力量結出果實(參考五:22-23),把那些尚未信靠耶穌之前,敗壞人生命的慾望--跟聖靈互相敵對的惡行都釘死在十字架上(參考五:19-21)。

若說這本書信的中心主題,那就是:基督徒是不受法律轄制的,基督徒是個「自由」的人。這「自由」是因為耶穌活在他的生命裡,成為他生命的力量。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這樣,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裡活著。我現在活著,是藉著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為我捨命。」(二:20)因此,他知道該怎樣過每一天的日子,不是因為有法律的規範才去做應該做的事,也不是因為他人的勸勉才遵守規則。

使徒保羅對猶太人一再堅持遵守摩西法律所規定的割禮,持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無論摩西的法律怎樣規範,其基礎和目的都是在表明上帝的愛。因此,他說:「當我們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的時候,受割禮或不受割禮都沒有甚麼關係,惟有那以愛的行動表現出來的信心才算重要。」(五:6)另外,他也很清楚地說到,一個真正在基督裡的人應該有的生命觀,即自己是「自由人」(參考五:1)。他說上帝選召一個人,是要使這個人成為「自由人」,這「自由人」並不是放縱情慾的人,相反地,是在愛心的事上更有見證。這就是為甚麼有人稱加拉太書是一本「自由主義信仰思想的藍本」。

其實,使徒保羅這種在耶穌裡,成為一個自由的人的思想,影響馬丁路德最為深遠。馬丁路德說加拉太書,就像是他的「妻子」一樣,他深深愛著這本書信。也因此,有些學者認為加拉太書是基督徒自由的「大憲章」,這是因為馬丁路德發現當時的基督教會,就像猶太人一樣,除了摩西法律之外,又增添了許多人間的習俗、傳統等當作法律規矩,使人的生命受到更多的束縛。因此,宗教改革運動的一個重要改變,就是要大家再次回到聖經的教導,而這教導的中心思想:就是回到上帝的救恩裡,這救恩是超越要束縛人生命的自由而有的法律規範。他會這樣強調,是因為當時的基督教會用了許多法律來訂定得救的條件,甚至認為需要透過神職人員的媒介才能得到上帝的救恩,他說這些都限制了人獲得上帝在耶穌裡的自由。

可分成下列段落

一.寫書信的原因。第一章1至10節。

二.為自己的成為使徒和工作辯護。第一章11至第二章21節。

三.解釋法律的功用以及法律和上帝救恩的差別。第三章1節至第四章31節。

四.基督徒應該有的社會生活態度第五章1節至第六章10節。

五.結論:第六章11-18節。


加拉太書第一至六章

1.第一章:

加拉太書可說是使徒保羅所寫書信中非常重要的一本。在這本書信中,他用長達四篇的篇幅討論有關耶穌的救恩和摩西法律之間的差異。原因是在加拉太的教會裡,有一群猶太人基督徒非常堅持外邦人基督徒必須先受割禮,才可以成為信仰基督的團契一員,使徒保羅認為這是相當錯誤的信仰認知,甚至他說這是「另一種福音」,跟他教導他們的不相同。這一群人或許與使徒行傳第十五章1節所提起的:「有些人從猶大來到安提阿,開始教導信徒們說:『除非你們遵照摩西的法律接受割禮,你們不能得救。』」是同一群人也說不定。使徒保羅很不客氣地指正他們在信仰上的錯誤。

再者,加拉太的教會中,有人為了要打擊使徒保羅傳福音,故意說他不是「使徒」。理由很可能和使徒行傳第一章21至22節彼得定出來的「使徒」之要件有關。但使徒保羅認為「使徒」,並不是一種虛榮名號,而是一種使命,這使命就是要見證耶穌在十字架上救贖的愛。因此,他的每封書信都會強調他就是「使徒」,因為他被上帝呼召,就是為了要見證耶穌福音的信息。

2.第一章1至10節:

這段經文可分成兩個段落,一是第1至5節,是這本書信的序言。二是第6至10節,說明使徒保羅寫這封書信最主要的原因。原來他聽到加拉太地區的教會有人去傳「另一種福音」,使徒保羅認為這是非常危險的事,尤其是這段經文中,他一再提起有人在他們當中傳「另一種福音」,可見情形的嚴重性。他甚至認為進入教會傳這種福音的人,是應該受詛咒的。

第1節,使徒保羅一再說明自己就是「使徒」。原因是有想破壞他建立起來的教會的人,總是放言說他不具有「使徒」的身份。換句話說,早期教會已經將「使徒」(意指耶穌的11門徒,以及後來補選接替猶大的馬提亞,共計12位,這段記事可參考使徒行傳第一章21至26節)看成是權威、領袖人物。有他們的推薦,才算是傳講福音有「憑證」的人。但是使徒保羅則拒絕這樣以人為權威的信仰,因為信仰的中心不是在人,而在耶穌。他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就是在處理這種因為以人為權威導致的結黨分派問題。因此,在這裡,使徒保羅說他之所以成為「使徒」,「不是由於人的選召,也不是受人的委派,而是耶穌和那使他從死裡復活的父上帝指派的。」

第2節,這裡他說跟他一起的信徒們寫信,但並沒有說明地點在哪裡,誰跟他在一起。很可能是在第一次傳道結束回到安提阿教會時,還沒有上耶路撒冷去之前,若此,時間也可能是在主後48年的時候。這樣,跟他在一起的人,就是指安提阿教會的一群同工、幹部、信徒了。

第3至5節,這段是問安和祝福的話。但也說出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話,就是人能脫離罪惡的束縛,是因為耶穌獻上生命所帶來救贖的恩典,並不是人有甚麼能力可以使自己得救,完全是上帝的恩典帶來的結果。

第6至7節,使徒保羅感到相當驚奇,怎麼會有人把不正確的福音信息帶入加拉太的教會,且又有信徒願意聽那種不是福音的信息。因此,他用「很驚奇」來表示他的不解,且清楚說明「沒有另一種福音」。唯有的福音,就是耶穌基督。

第8至9節,使徒保羅用很重的語氣在強調,不論任何人,若不是傳耶穌就是基督,是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之福音信息,這樣的人,不論是誰,都是該詛咒的。

第10節,可能是有人批評使徒保羅將傳統摩西法律的重要性降低了,因此認為使徒保羅是為了「想討人喜歡」、「贏得人的稱讚」,才會有這樣的主張。但使徒保羅堅決否認這樣的說法,他說他這樣做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要得到「上帝的嘉許」。在寫給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中他這樣說:「我們不討好人,只求取悅那位察驗我們內心的上帝。」(帖撒羅尼迦前書二:4-6)。他一再強調他是把自己生命的目標放在從天上來的獎賞(參考腓立比書三:14),而不是人的稱讚。因為從天上來的獎賞是永遠的,從人來的一切都是短暫,甚至是虛偽的。

3.第一章11至24節:

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再次在解釋他之所以成為「使徒」的背景,並沒有從任何其他的人來領受,而是從耶穌直接傳授啟示給他的。而從這裡開始到第二章10節,是他在作自我介紹,說明自己遇見復活的主耶穌之後,怎樣接觸耶路撒冷的使徒們,並且提起當時耶路撒冷教會最重要的三個代表者:雅各、彼得、約翰,他們都支持他在外邦人當中所做的福音的事工。

第11至12節,因為福音是關於上帝拯救的信息(參考羅馬書一:16),只有上帝才能拯救人的生命免於死亡,因此,真正的福音就不是人的思想,或是用人的方式可以編造出來的故事,或是從任何傳統學習得來。

第13至14節,這段經文可參考使徒行傳第八章1至3節、第九章1至2節。使徒保羅並不隱瞞自己過去曾經以嚴厲手段在逼迫基督徒的事。

第15至20節,他告訴加拉太的教會信徒,早在他出生之前,上帝就已經呼召他,揀選了他要出來傳福音,這種看法在先知以賽亞和耶利米都有相同的經歷(參考以賽亞書四十九:1,耶利米書一:5)。他認識福音,並不是從別人來學習得到,而是上帝親自向他啟示才有的,他沒有去找哪位使徒傳授給他關於福音的事。第19節這裡提起雅各,他是耶穌的兄弟,並不是使徒雅各。雅各在耶路撒冷教會很有影響力,連使徒彼得都「怕」他(參考加拉太書二:12)。

第21至24節,依照使徒行傳第九章30節的記載,使徒保羅離開耶路撒冷之後,就逕自回大數他的故鄉去,而大數就是基利家境內的一個城。他開始出來傳福音時,在猶太地區已經有了不少基督徒,且從耶路撒冷也逐漸分散到省內各地區。這些猶太省各教會的信徒是有「聽見別人說」使徒保羅皈依耶穌的事,並且聽說他「現在卻在傳揚他過去所要摧毀的信仰」,大家都認為這是上帝奇妙的作為才有的改變。

4.第二章:

在這章經文中,使徒保羅除了繼續說明自己成為福音工作者的緣由外,也在說明不論是外邦人或是猶太人,同樣都是領受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所帶來的救恩,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例外。

5.第二章1至10節:

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說明他怎樣和同工巴拿巴去耶路撒冷,以及會見了教會領袖,且說明他和巴拿巴負責在外邦人地區繼續傳福音的使命,而其他的使徒則是在猶太人工作之經過。

第1至2節,這兩節經文可參考使徒行傳第十一章25至30節,使徒保羅和巴拿巴會去耶路撒冷教會,是為了要將安提阿教會要賙濟耶路撒冷教會貧窮的信徒之奉獻帶去。同時去徵詢耶路撒冷教會的使徒們,有關外邦人加入基督信仰團契是否要受割禮的事。在耶路撒冷教會,他遇到教會領袖,在第9節有提到他們是雅各、彼得,和約翰等三人。

第3至5節,在這裡他特別提到「提多」,使徒保羅他並沒有替提多行割禮,可是就是有些「假信徒,偷偷地加入教會」,這些人想要強迫他受割禮,使徒保羅堅持在割禮的事上,不做任何讓步。因為割禮並不是福音的本質。使徒保羅強調「真理」就是在耶穌身上。因為他是使所有的罪人能和上帝重新和好的唯一媒介。

第6至10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強調他在外邦人當中擔當起傳福音的工作責任,就像彼得在猶太人當中擔當起福音的責任一樣。他這樣說,也在表明在福音的事工上,並沒有分別誰比較重要、誰比較不重要,或是誰大誰小,大家都一樣是福音的使徒。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有三次提到「有名望的人(或領袖、柱子)」之句子,而且開始並沒有指出名字,然後到第9節才指出,似乎也暗示著當時耶路撒冷教會也有了「權威」的階級或是組織型態出現。但他強調,就算這些人是有名望的領袖,也沒有給他任何壓力或是新的指示。相反的,他們更關心的是他在外邦人地區福音事工的進展,不但給了鼓勵,還很清楚將福音事工的區域作了區隔,他和巴拿巴去外邦地區傳福音,使徒他們留在耶路撒冷。他們只盼望使徒保羅和巴拿巴記得關心耶路撒冷猶太人信徒中貧窮的人的需要。這也是後來使徒保羅在各地傳福音時,一再努力到處募款,鼓勵信徒捐款賙濟不餘遺力,可見使徒保羅是個非常盡責的人。

6.第二章11至21節:

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出使徒保羅後來逐漸和耶路撒冷教會疏離的原因。依據使徒行傳第十五章的記載,耶路撒冷的使徒會議作了重要的決定,就是外邦人加入教會,除了不需要守割禮外,還有下列事項:1.不可吃因祭過偶像而不潔淨的食物。2.不可有淫亂的行為。3.不可吃勒死的牲畜和血(參考使徒行傳十五:20)。如果再加上加拉太書第二章10節所提起的募款賙濟耶路撒冷貧窮猶太人的事,這樣總共是四件。但顯然的,並沒有解決猶太人基督徒對外邦人基督徒的排斥。單單一起吃飯的事,就鬧到很不愉快了。

使徒保羅很清楚地在表達一個基本信念:一個人是否得救,並不在於他是否有遵行摩西法律,而在於他是否因信耶穌而和上帝建立合宜的關係。也從這段經文中可看出,使徒保羅等於在告白自己的信仰轉變之經過,他是從遵循摩西法律的人,因為明白了耶穌在十字架上死與復活的救恩,使他成為一個新造的人。他認為這種恩典遠勝過摩西所有的法律。

第11至14節,這節提到彼得到安提阿教會訪問,原本還跟外邦人信徒一起吃飯,但後來看到雅各派來的人,就退了出來。不但這樣,其他的猶太人信徒,甚至連使徒保羅的好同工巴拿巴也受到影響,這點是使徒保羅很不高興的事。因為這也表示耶路撒冷的猶太人信徒並沒有真正讓外邦人信徒融入在同樣的信仰團契中。但也從裡看出,雅各在當時耶路撒冷教會顯然是最有影響力的人。

第15至16節,使徒保羅強調一個人,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是因為信耶穌是基督,而與上帝有何好的關係,並不倚靠摩西法律的緣故。因為沒有任何人可以倚靠摩西法律而和上帝有合宜的關係。

第17至18節,在這兩節裡,使徒保羅提了一個基本觀念:若是一個人信了耶穌之後,還跟以前一樣,這跟沒有信是一樣的。沒有意義。他在強調一個人信了耶穌之後,就應該有了新的生命觀念產生出來。

    第19至21節,使徒保羅說他已經讓耶穌盤據在他的生命中,一切都是為了耶穌,跟耶穌緊密地連結在生命中。他說如果一個人是倚靠摩西法律而和上帝建立合宜關係,這樣的人,根本就不需要耶穌的救恩。而耶穌的死,就是白白的死,沒有意義了。

7.第三章:

加拉太書第三、第四這兩章,是使徒保羅對基督耶穌信仰內涵的主要骨幹。使徒保羅把焦點轉向加拉太的教會信徒,要他們知道:真確的信仰應該有的認知是甚麼。

8.第三章1至14節:

使徒保羅開始用嚴厲的語氣指責加拉太教會信徒的「無知」,指他們竟然忘了自己得到福音是因為聖靈在使徒們身上作工,並不是來自遵守摩西法律。因為就是摩西法律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而聖靈感動了門徒,充滿了他們的心,大大地在門徒身上做工,且使他們有能力從說各種方言開始(參考使徒行傳二:1-39),才有福音往外傳播的結果出來。使徒保羅和巴拿巴就是在聖靈充滿之下,才有能力將福音傳向外邦人地區。這裡使徒保羅用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作例子,說明亞伯拉罕的時代根本就沒有摩西法律,但是,他卻是上帝認定為義人的人(請參考創世記十五:6)。不但如此,上帝還允許亞伯拉罕,要賜福給他和他的後代,這並不是因為亞伯拉罕有甚麼好行為,才得到上帝的賞賜,只因他相信上帝,就是這樣簡單。這種被上帝稱為「義人」的,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並不是因為人有甚麼夠好的條件,根本談不上所謂的遵行法律行為。

第1至5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開始反問加拉太地區的信徒,他們是怎樣得到認識耶穌的救恩的?絕對不是因為摩西法律,而是因為上帝的聖靈才有的,他們也因為領受聖靈的力量,才有神蹟出現在他們當中。使徒保羅希望喚醒他們注意當初信耶穌時的經歷。

第6至9節,在這裡,使徒保羅強調猶太人祖先亞伯拉罕成為上帝眼中的義人(參考創世記十五:6),那時,他還沒有受割禮,這割禮是後來才有的。割禮,是要表明他們和上帝建立特殊關係。因此,猶太人和上帝有特別關係,並不是在於割禮,而是要像亞伯拉罕一樣,順服上帝的旨意才是重要。他特別用一個關鍵句子:「有了信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這已經打破了從血緣來看信仰的問題。這種信,就是要建立在信耶穌的救恩上。

第10至12節,這節使徒保羅用很嚴重的話譴責那些還堅持必須「遵守法律為憑藉的人」,說他們「都是活在詛咒之下」,意思是這些人都沒有珍惜耶穌的救恩,甚至有鄙視耶穌救恩的態度。他的觀點是:如果人能夠藉著實踐法律而和上帝有合宜關係,上帝就不會差派耶穌降生到世界上來,並且在十字架上犧牲自己的生命。使徒保羅引用哈巴谷書第二章4節的經文,強調要對上帝絕對的忠心,只有這樣,才能得救,絕對不是因為守摩西法律的緣故。他提供一個基本觀念:法律並沒有仁慈、憐憫、恩惠,唯有的嚴格規定,必須遵守,但卻不能感動人心,既不能感動人的心靈,就不會改變人的心歸向上帝的救恩。

第13至14節,他強調耶穌已經承擔了人的罪所帶來的詛咒,可以使人脫離法律所說的罪的束縛、枷鎖。耶穌這樣做,絕對不是只為了猶太人,而是包括了外邦人在內都是,也能領受上帝賞賜給亞伯拉罕的福氣。

9.第三章15至20節:

從第15節開始到第五章12節,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將法律和上帝在耶穌裡的救恩,兩者之間的差異作了明顯的比喻和說明。使徒保羅很用心向加拉太教會的信徒解釋真正的福音是在耶穌的救恩,不是在摩西的法律。他也用很嚴厲的語氣譴責該地區的信徒怎會是那麼「輕易」地就相信猶太人所堅持摩西法律能帶來得救之道?這也是令他既難過又生氣的原因。

第15至18節,使徒保羅引用契約來說明,上帝跟亞伯拉罕立約,其實那約是在表明上帝的應許,而且上帝一直堅持守住那約。在上帝跟亞伯拉罕立約之時,並沒有摩西法律出現,有這法律,是出埃及之後發生的。因此,亞伯拉罕被上帝看為義人,並不是因為他有遵守甚麼法律,完全是上帝恩典。因為他聽從上帝的旨意。

第19至20節,在這裡使徒保羅說明法律的功用,就是讓人知道自己犯了甚麼罪。他特別說明法律需要有人來宣告,但救恩從上帝直接臨到人的生命裡。

10.第三章21至29節:

這段經文可看出使徒保羅最大的努力,就是要將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藩籬打破,所以他說「屬基督的」,就是「亞伯拉罕的後代,會承受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第29節)。基本上,在使徒保羅的思想裡:無論是哪一種人,只要是在基督耶穌裡,就是新造的人,一切都是重新再來(參考哥林多後書五:17)。在耶穌裡,人不會再去強調他是屬於哪個族群後裔,或是有甚麼祖先與上帝有特殊關係,所有的關係重點都在耶穌,大家就是與耶穌結合而連結在一起的。

第21至22節,使徒保羅並沒有否認法律也是從上帝來的。但他說上帝頒佈法律誡命給以色列人民,也是要使他們能夠存活下去,因此才會有這句遵守上帝的一切命令,就能夠存活,事事順利的話出現(參考申命記五:32-33)。但重要的是使徒保羅在這裡用了這個「如果」一詞,正好說出了事實上人卻是真的無法完全遵守上帝所頒佈的一切法律誡命,這點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否則就不會有耶穌降生且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救贖工作。

第23至25節,使徒保羅回答了有人這樣問:若是在沒有耶穌之前,以色列人民豈不都是不能得救?使徒保羅強調在耶穌降生之前,就是用摩西法律來暫時「看守」著人和上帝之間維護和好的關係,現在耶穌既然已經來臨,就應該回到耶穌的身上,而不是繼續用摩西法律。因此,信耶穌,才是生命的根本。

第26至29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一再用「合而為一」這個觀念,說明每個信耶穌的人,就是和耶穌合而為一,而所有信耶穌的人,彼此之間合而為一,打破了人和人之間的隔閡,包括社會階級、血緣、性別等等。

11.第四章:

加拉太書第四章是繼續第三章的主題,使徒保羅很清楚說明為甚麼耶穌的救恩,遠勝過長久以來猶太人引以為憑的摩西法律作為得救根據。

12.第四章1至7節:

這段經文是繼續前段有關摩西法律和信耶穌之間的關係。

第1至5節,使徒保羅提到猶太人法律是規定13歲以上才算成人,開始負擔聖殿的納稅和維護聖潔的義務。但卻要等到20歲才能登入戶口中(參考出埃及記三十八:26,民數記一:3、18)。因此,在這之前都有人來替這孩子承擔管理的責任。等到長大時,他就要自己負擔。使徒保羅用這種方式在說明一件事:信仰要成長,不要老是在摩西法律上打轉,這樣會像是長不大的孩子一樣。使徒保羅用「星宿之靈」這個詞句,說明猶太人在宗教禮儀上已經到了僵化的程度,他們將摩西法律看成是對人生命拯救的法寶。其實,這些法律就像天上的星宿一樣,有一定的規律,這些規律說明了上帝創造的精細,但是和人能否得救並沒有關係。因此,使徒保羅認為在信仰上成熟的人,不會再以宗教禮儀、規律等作為得到拯救的依據,而是會明白耶穌才是生命的救贖主。

第6至7節,使徒保羅在這裡所謂「兒子的靈」,是指「基督的靈」,就是「聖靈」,這是上帝在人生命中做工的力量。當一個人心中有上帝的靈進入,就會像兒子一樣稱呼上帝就是他的「阿爸!我的父親!」這就等於是上帝「親生的兒子」一樣,與上帝有「父子」關係。這樣的說法,已經脫離了從摩西法律規定中所提到的「割禮」記號關係,也突破了從亞伯拉罕被揀選而來的傳承,不再是只有猶太人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而是任何一位以耶穌為救主的人,都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參考加拉太書三:7)。

13.第四章8至20節:

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用很誠摯的語句,呼籲加拉太地區的信徒一定要聽從他的勸導,不要再次陷入那種錯誤的信仰認知。

第8至11節,加拉太地區教會的信徒「過去」並「不認識上帝,被那些不是神的神明所奴役」,但「現在認識上帝」後,就不應該再回去「找那些無能無用的星宿之靈」。使徒保羅曾他表示很擔憂加拉太的教會信徒還死守著未信主之前的一些觀念,包括有:

「日子」,這是指猶太人宗教節日,例如:安息日、禁食日等。

「月份」,指「新月」,意思是每月初一、十五的祭祀活動。

「節期」,包括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等。

「年份」,這是指七年一次的安息年,以及七七四十九的五十「禧年」等。

他並不是說這些節期不重要,而是說若以為堅守這些節期而得救,只會讓他們已經領受的福音信息落空而已,因為真正使人得救的,並不是這些。

第12至16節,使徒保羅懇切地盼望,加拉太的教會信徒會聽他的勸勉。他在這裡提到自己身體有病,但並沒有說明是甚麼病。對照第15節來看,使徒保羅似乎有眼睛方面的疾病。因為在第六章11節特別他寫這封書信的字,是「大的字」,表示他有眼疾所以要大的字才能看清楚。甚至他們當中還有人曾想將自己的眼睛換給使徒保羅。但也有這種說法:使徒保羅醫治了別人的病,那他為甚麼不能先治好自己的病呢?這樣的傳言在加拉太教會中流傳著,對那些信心軟弱的人確實造成影響。也可能那些傳「另一種福音」的人,藉此說他是被上帝懲罰,因為他沒有教導加拉太地區教會信徒遵守摩西的法律的緣故。但過去的加拉太信徒並沒有受到影響,而是接納使徒保羅在他們當中傳福音。現在好像一切改變了,他說出了實話,有人因此要和他作對,這點讓使徒保羅感到哀傷。

第17至20節,使徒保羅指出那些傳講「另一種福音」的人,其實是在欺騙他們,只想孤立使徒保羅罷了。他說自己的心情就像母親面對懷孕生產時的痛苦一般在看待加拉太教會,為的是希望他們能夠成長茁壯。但看到他們目前受到「另一種福音」影響,他非常擔憂。

14.第四章21節至第五章1節:

這段經文裡,使徒保羅再次引用亞伯拉罕的例子說明在基督裡,成為一個「自由人」的真意。這種「自由」不是從摩西法律傳承「割禮」的約束。他將亞伯拉罕與莎拉、夏甲之間的關係,比喻成兩種「約」的關係,他將夏甲比喻成在曠野之間的約,而與莎拉之間的關係,比喻成是完全來自上帝的恩典。上帝的恩典乃是使人得自由的力量,不是使人成為被束縛者、成為奴隸。他強調一個最基本的觀念:在耶穌裡,是自由的人,生命是得到釋放的。

第21至22節,使徒保羅舉出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一個是從女奴夏甲生的,就是以實瑪利。另一個是從莎拉(他說是「自由的女子」)生的,就是以撒。

第23至26節,夏甲生以實瑪利,是因為和亞伯拉罕同房而懷孕生下來的。但莎拉則完全是上帝應許而得到的。因為那時莎拉已經九十歲。要自然生下來是絕對不可能的事。使徒保羅用這種比喻方式,將莎拉和夏甲比喻為「兩種約」。其實,在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並沒有「兩種」約,唯一的「約」是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間的關係:以色列人民是上帝的子民,耶和華是以色列人民的上帝。換言之,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唯一的「約」,就是以色列人民尊崇耶和華上帝是獨一的上帝。除了耶和華上帝以外,沒有別的上帝。「夏甲,她來自西奈山,所生的都是奴隸」,這句話是指摩西在西奈山上領受上帝的法律。但這些法律後來演變成束縛人的規條,人成為法律的奴隸。使徒保羅提醒加拉太的信徒要注意,不要老是把耶路撒冷掛在口中,若是沒有真實的心,就沒有真的自由。人會利用堂皇的建築來驕傲,卻忘記上帝才是生命的倚靠。

第27節,這節是引用以賽亞書第五十四章1節先知的預言,主要在說明被俘虜到巴比倫當奴隸的以色列人民,將會得救、被釋放。當他們得到釋放時,就像一個女人生產一樣,經歷痛苦生下孩子時,那種喜悅不是人的言語所能描述,也不是沒有產痛經驗的人所能明白的。他說,一個經驗過耶穌救恩的人的生命感覺就是如此。他的生命力是豐富的,遠遠勝過所有一切法律、習俗。

第28至30節,使徒保羅引用創世記第廿一章9至10節經文的背景,再次比喻猶太教徒和基督徒之間的差異;這種差異在於:一是以摩西法律為救恩記號的猶太人,一是因為上帝特別恩典而得救贖的基督徒。雖然前者「迫害」後者,但在最後,迫害者反而成為失落者,因為他們得不到他們原本應該得到的福份,就好像以實瑪利和夏甲被趕出家門一樣。

第31節,是整個論述的結語,使徒保羅說基督徒「是自由的女子所生的」,意思是指上帝在耶穌救贖出來的,是上帝特別的恩典。

15.第五章:

使徒保羅特別針對割禮的問題提出嚴肅、且絲毫不讓步的反駁。他認為自己是很有資格批判這些強調割禮的人,因為他自己就是猶太人,屬於「便雅憫支族」的後裔(參考羅馬書十一:1),他也「比別人更積極地遵行猶太教規,更熱心遵奉祖宗的傳統教訓」(參考加拉太書一:14),曾經「受過祖先一切法律的嚴格訓練,熱心事奉上帝」,是猶太人出名經學教師迦瑪列的學生(參考使徒行傳廿二:3),後來因為在大馬士革遇見復活主耶穌,才頓悟過去嚴格遵行摩西法律,並認為只有這樣才能獲得永恆生命的認知是極大的錯誤,因此,他改變,並進而積極地轉向見證耶穌復活的信息。以他這樣的背景和條件來批判摩西法律的問題,是相當有份量,也夠條件的。為此,從第五章2節開始,他不再解釋上帝在耶穌裡救恩比摩西法律更重要,而是直接批判遵守摩西法律的問題。

16.第五章1節:

這節也是繼續前段論述的結語之一。作為一個基督的信徒,是已經被釋放的自由人,應該勇敢地抬起胸膛,不要有自卑和害羞的念頭。

17.第五章2至15節:

整段經文的重點在於對割禮與得救的問題畫出一條清楚界線:受割禮或不受割禮,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最重要的是要表現出有實際愛人的行動之信心。雖然加拉太的教會內有偏離信仰的認知,但使徒保羅還是對他們有充分的信心,他也希望該地區的信徒能重拾信心,用信心彼此相愛,互相勉勵。

第2至4節,使徒保羅再次強調,若是信耶穌之後,還去受割禮,就表示對耶穌拯救的恩典的信心不足,另一方面,既然要受割禮,因為割禮是從摩西法律來,那就要遵守全部法律才正確,不能只遵守割禮,卻忽略其他的法律。

第5至6節,這兩節是很重要的經文,使徒保羅很清楚地表明:有沒有割禮,已經不是重要的事,最重要的,就是要將上帝在耶穌裡拯救的愛付諸實際行動。

第7至10節,使徒保羅當然知道在加拉太的教會裡面,有人在誘惑信徒回去遵守摩西法律,使徒保羅說這種人就像壞掉的酵母一樣,會敗壞整個教會。他深信這種人必定會受到上帝懲罰。

第11至12節,使徒保羅對那些一再強調守割禮非常重要的人,提出相當不客氣的譴責,他要這種人乾脆就把自己給閹割算了。他說這句話有當時的背景,是因為當時的加拉太地區民間宗教信仰最大的神明是「錫伯利」(Cybele)。在「錫伯利」神廟裡的祭司都必須要閹割。因此,使徒保羅借用這個背景說那些口口聲聲在主張割禮的人,如果真的那麼重視割禮的重要,何不乾脆自己先閹割掉會更「潔淨」。可是,這句話有另一個意思,就是猶太人如果生殖器被閹割掉,就不能參加「上主的聚會」(參考申命記廿三:1)。因此,這句話也有另一面的意思,是指一再要外邦人受割禮的人,就是在導引人離棄上帝的道路。

第13至15節,使徒保羅將信仰的內涵很清楚地點出來,就是愛。其實這也是耶穌的教訓。第13節的「互相服事」,指的是「彼此成為對方的僕人」的意思。人除了要愛上帝,還要將對上帝的愛表現在人類社會生活的層面裡,就是要「愛人如己」。耶穌就是上帝愛人類的終極表現,這點就是使徒保羅所要見證的。他勸勉加拉太教會的信徒,應該在教會團契生活中,彼此學習「互相服事」,來表現愛的真諦。他提醒加拉太的信徒,若是彼此相爭、互咬,結果都會滅亡。

18.第五章16至26節:

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接續第13節所提到的放縱情慾,以及和聖靈之間的差別做了明顯的對照。可將此段經文比對他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第八章1至17節,就會明白使徒保羅所說的「聖靈」與「人的本性」之間的差異。

第16至18節,使徒保羅提醒加拉太的信徒,一定要順服聖靈的引導,別讓私慾給迷惑。只要有聖靈引導,就不會陷入誘惑中而無法自拔。

第19至21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舉出人的本性之慾望有下列這些現象:淫亂、穢行、邪蕩、偶像崇拜、巫術、仇恨、爭鬥、忌恨、惱怒、好爭、分派、結黨、嫉妒、酗酒、狂歡宴樂,以及其他類似的事。他說有這些問題的行徑,都不會成為「上帝國的子民」。

在「本性」的前三項,也就是淫亂、穢行、邪蕩等,指的都是倫理道德的生活層面。而拜偶像、巫術等兩項,指的是不正確的信仰行為。這點在哥林多教會最為嚴重。

仇恨、爭鬥、忌恨、惱怒、好爭、分派、結黨、嫉妒等八項,是指一個人的社會生活行為,這些都與愛心的表現背道而馳。這裡的「仇恨」,是複數名詞,意思是不僅對個人有仇恨,也是指團體性的仇恨,比如種族之間的對立。這對當時的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隔閡有特別明顯的啟示作用,因為猶太人對他族人常懷有藐視、敵視的態度。

酗酒、狂歡宴樂,這兩項都與飲食行為有關,和聖靈所結的果子──節制──相違背。知道節制,需要信仰的力量來支撐,因為人本性上的軟弱時常會使人陷入「貪婪」的意念裡,而飲食、酗酒只是「貪」的具體表現,其它包括了意念上的,特別是在酗酒、狂歡宴樂,都需要大筆的金錢,人往往在貪取更多錢財之後,就在飲食上具體地表現出浪費的行徑。

第22至23節,若是在「聖靈」引導下,人才能結出聖靈的果實,有:博愛、喜樂、和平、忍耐、仁慈、良善、忠實、溫柔、節制等共九項。這裡所指的「博愛」,是用「agape」,意思是「永不改變的愛」,或是說「無法比較的愛」,也是指「無私的愛」,是只有付出,而不求回報的愛。明明知道會有生命的危險,還是勇往直前。

第24至25節,這兩節是此段經文的中心,使徒保羅勸勉加拉太的信徒,要把那會導致人死亡的「本性」都和耶穌一起釘在十字架上,使之死亡。這樣才能使人在聖靈的帶領下,過新的屬靈生活。他再次勸勉他們,不要驕傲、彼此激怒、嫉妒等,這也是在告訴他們,要有寬闊的胸襟,和謙卑的心靈。

19.第六章:

在這章經文裡,使徒保羅不再為割禮和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恩之間的差別作辯護,而是將信仰帶入生活中來討論。這也是他的書信的特色,就是在末了都會談及信仰和生活的連結。在這章中,他認為一個真基督徒不應再停留於表面上的記號,而是要活出信仰的果實來為福音作見證,這點才是重要。他用信仰結出果實的人和從放縱情慾所結出果實的人,二者之間的差別做了個說明。

20.第六章1至10節:

這本加拉太書信有一個重要的信息,就是勸勉大家在共同信仰的團契裡,要成為「彼此」的共同體。當有一個人犯錯,要認為「彼此」都有責任。當有人犯錯的時候,不是要抱持「幸災樂禍」的態度,而是先省察自己是否也犯同樣的錯誤。

第1至5節,所謂「偶然犯了過錯」,指「不是故意」所做的錯誤。「糾正」,是指「補網」、「接骨」的意思。就好像一個人在沒有注意的情況下,摔斷了「骨頭」,大家要幫助這個人,將摔斷的骨頭接合起來。因此,這裡的「糾正」,也有彌補、癒合的意思。也如同一個漁夫在補修已經破損的漁網一般。不是棄之不要,而是修補,是細心、愛心的修補。所以使徒保羅說要用「溫和的方法」糾正。他強調一個信仰團契裡,最重要的,就是「彼此分擔重擔」,這也是耶穌教導中的「彼此相愛」之意。而有好的行為時,不是用來和別人比較,因為上帝清楚人的心思意念。第5節的「每一個應該肩負自己的擔子」,這句話很清楚在說明不要推諉責任。

第6節,這節是非常重要的信仰觀念「分享」,這也是基督教信仰最中心的信息。上帝將祂最美好的禮物──獨生子耶穌──與有罪的人類分享。基督信徒就應該要學習將最好的禮物帶來與每個人分享。

第7至8節,有真實信仰的人都會清楚知道,上帝是欺騙不得的。因為上帝鑒察人的內心。會欺騙的人,不論是欺騙人或是欺騙上帝,都是在告訴眾人,自己並不相信上帝。會欺騙人的人,終究也會被人欺騙。因此,一個人播種的是甚麼,就會收到甚麼果實,這是一點也虛假不得。「一個人種甚麼,就收甚麼」,這是當時一句流傳甚廣的諺語。這裡的「種」,是指撒種。是指在信仰的態度上。正確的信仰,對生命的意義極大。

第9至10節,「行善」,這不單是指財物上的施捨,更是指傳福音的事工。使徒保羅勸勉加拉太的信徒,不要在傳福音的事工上,被邪惡的勢力給勝過,要有信心等待。真實的福音事工,一定會得到上帝的賜福。這裡的「時候到了」,指的是臨終的意思。也可以指終末審判、上帝獎賞的時刻來臨時。因此,當人還活著的時候,不要停止傳福音的工作,不論是否隨即有成果出現,最重要的是在福音事工上把握機會,因為不知道甚麼時候,上帝會呼召我們回天家。對同屬信仰的對象,都要看成是自家人一樣,給予接納和善待。

21.第六章11至18節:

使徒保羅的書信幾乎都是他口述,由別人代筆(參考羅馬書十六:22)。這本書信也不例外,從第一章1節開始到第六章10節止,都是使徒保羅口授,他人代筆寫的,但從這章第11節開始到末了,使徒保羅似乎有意猶未盡的感覺,想要再補充一些話,也可看出他心中對加拉太教會因為聽從另一種福音的焦慮。

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再次把他寫這封信的主要目的,拉回到他這封書信最重要的主題:是否守割禮,與得救無關。一個人是否得救,最重要的是在耶穌十字架上救贖的恩典。

第11節,他說這段經文是他親自寫「大的字」,很可能和第四章14至16節所提起的眼睛疾病有關。

第12至13節,當時有人怕為十字架遭受迫害,原因是當時羅馬政府看信耶穌是一種新的宗教,而在羅馬帝國統治下,只有猶太教是被允許的合法宗教信仰。因此,炫耀自己有割禮,表示自己並不是屬於基督信徒,這樣就可以免除被迫害的危險。但信仰若是怕苦難,這樣的信仰態度不值得學習。而若是連割禮都可以用來誇耀,這就是在曲解割禮的意義。

第14節,一個真正的耶穌信徒,不會誇耀別的,而是只會誇耀耶穌的十字架。請注意,耶穌的十字架所代表的乃是「苦難和救贖」。雖然因為堅持信靠耶穌而有苦難,但卻對生命的得救深存盼望。這也是使徒保羅說自己是身上「帶著耶穌的傷痕」的原因,是指為了耶穌的緣故,他寧願接受迫害,卻不妥協,因為他對得救懷有不變的盼望。

第15節:這句:「受割禮或是不受割禮都算不了甚麼;重要的是我們要成為新造的人。」可說是此書信的中心經文。

第16節,這裡說「願所有遵照這原則的人」,就是指接受耶穌為救主的人。而「一切上帝的子民」,是指所有信耶穌就是基督的人(參考加拉太書三:26、28),沒有種族、膚色的分別,只要是信耶穌的人都是。「平安」,這是指心靈的安定,不再有懼怕侵入心中。「憐憫」,這是指上帝的仁慈和不變的愛。

第17節,使徒保羅希望以後不要再聽到加拉太教會有這種聽信另一種福音的事情發生,因為這種事只會給他帶來「麻煩」。這裡的「傷痕」,也可當作印記解釋。古時候的奴隸,身上都有主人用燒紅的鐵塊所烙下的記號,以防止奴隸逃跑。因此,使徒保羅說他「身上帶著基督的傷痕」,這意思很明顯,是要讓加拉太的信徒知道,他前面所勸勉他們的話,並不是出於權威,或是他有甚麼特殊地位,而是在耶穌的十字架裡,他就像一個奴隸般,是耶穌救恩下的奴隸,他的工作就是為耶穌的救恩作見證。

第18節,這是祝福的話。也是使徒保羅的書信的特色。

認識  以弗所書這本書信

使徒保羅在旅行傳道的工作中,以弗所是他居住最長久的一個城市。他在這個城裡至少住了長達三年的時間(參考使徒行傳二十:31),且與該教會信徒的關係相當密切。當他決定要去耶路撒冷的時候,還特別派人去找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到米利都來跟他會面,以相當懇切的語氣對他們講了一段「臨別贈言」(參考使徒行傳二十:18-35),並且在講完後,和那些長老們一起跪下來祈禱,「大家都哭了,抱著他親吻,跟他道別。」(使徒行傳二十:37)這種關係緊密的場面,即使是在今天,傳道者與會友之間的關係再好,也很少這樣,可見使徒保羅在以弗所確實相當用心傳福音。如果以這樣來看這封信,會感覺不出以弗所書這本書信有顯露出這種密切的關係,相反地,感覺使徒保羅與他們似乎是有點距離。因為以弗所書是用很嚴謹的語氣在談教會的問題,尤其是著墨在釐清「教會觀」方面的論述比較多。

有不少學者就認為以弗所書是一封「傳閱」的書信,不是專為以弗所教會所寫的書信,因為在一些古老的抄本中並沒有第一章1節所說「給以弗所地方」這樣的句子。還有,這封信除了提起「推基古」這個人的名字外,並沒有提起任何信徒的名字,因此,很可能這真的是一封屬於「傳閱」的書信,看要傳給哪裡的教會信徒看,就填上那個教會的名字或是信徒的名字。例如:歌羅西書第四章16節就這樣寫著說:「你們宣讀了這封信以後,請轉交給老底嘉教會宣讀;同時,你們也要宣讀從老底嘉教會轉給你們的信。」這可幫助讀者瞭解:在使徒保羅所開拓設立的教會中,他所寫的書信通常都會成為信徒們喜歡「傳閱」的書信。這就引發近代聖經學者喜歡提出的一個問題:以弗所書是否真的是使徒保羅所寫的書信?為了探討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幾個方面來思考。

以弗所教會

是誰將福音傳到以弗所這個城市的?依據使徒行傳第十八章19節的記載,使徒保羅是在第二次旅行傳道時來到以弗所,他曾在這裡和百基拉、亞居拉夫婦一起傳福音,然後他離開,留下百基拉夫婦在以弗所,繼續他的旅行傳道。而在使徒行傳第十九章1節又記載他回到以弗所城,在這裡他遇到一些信徒,作者路加這樣描述說:「亞波羅在哥林多的時候,保羅旅行經過內陸地區,來到以弗所。在那裡,他遇見一些門徒。」(使徒行傳十九:1)從這裡可以看到使徒保羅抵達以弗所城的時候,該城已經有基督徒了。是誰傳福音給他們的?是使徒保羅和百基拉夫婦第二次傳福音時傳給他們的嗎?不可能,因為如果是他們所傳的福音,使徒保羅不會在使徒行傳第十九章2節說:「你們信主的時候,有沒有領受聖靈?」這樣的問題。然後又為他們施行洗禮,使他們領受聖靈(參考使徒行傳十九:5-6)。因此,這些信徒很可能就是當年在耶路撒冷遇到迫害,而四散各處的基督徒回到自己的住所吧。使徒保羅在這裡三年時間,不但強化了該地信徒的信仰內涵,甚至組織了他們,成為一間有力的教會作為好榜樣,希望該教會能成為其他教會學習的典範。

從書信的文體來看

有不少學者認為在這封書信裡,許多文字、用詞是使徒保羅從來沒有用過的,例如第一章23節:「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充滿宇宙萬物的那位基督所充滿的。」這裡的「身體」,以及第三章2節的「職務」,第三章3節的「奧秘」等詞字,雖然也同時出現在歌羅西書,但所詮釋的意義卻很不一樣,而歌羅西書卻被接受為使徒保羅的作品。再者,在以弗所書最特別的地方,是用冗長、複雜的句子,例如:第一章3至12節,原本在希臘文是一句話,但是太長了,可以說是聖經中經文最長的一句話。但這種寫法和使徒保羅以往在寫的書信所用的句子是簡潔、有力,讀起來就感覺很不一樣。特別是在第三章4節:「你們讀了就會知道我對基督的奧秘所領悟的是甚麼。」這絕不會是使徒保羅的筆法。因為使徒保羅向來都是清楚交代信仰內容,不會留下一些曖昧不明的句子。而比較受質疑的是:將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相比,就會發現在以弗所書中有一半以上的經文可以在歌羅西書中找得到,且句型完全相同者就達四十處之多,而在編輯的次序上也相同。因此,也有人懷疑是否有哪位使徒保羅的學生,抄襲了歌羅西書,然後掛上使徒保羅的名字,寄給以弗所教會。

再者,從第二章11節說:「你們生而為外邦人的,要記得過去的情況;你們被那些自稱受過割禮的人--就是那些在自己身體上動過刀的猶太人--稱你們為沒有受過割禮的。」這句子可讓我們明顯看出收信的人是外邦人基督徒,可是在以弗所教會中有信徒是猶太人(參考使徒行傳二十:21)。這樣,如果信是寫給全體教會信徒看的,那對這些猶太人基督徒來說,是很不恰當的。

因此,我們比較確信這封信並不是特別針對以弗所教會所寫的書信,而是屬於許多教會信徒在「傳閱」的書信之一,也許是真的出自使徒保羅的意思,但可能是別人代筆,不過是用使徒保羅的名字發出的。

這封書信的中心信息

這封書信可用這簡單的一句話來形容這本書信的中心信息,就是:教會的元首就是耶穌基督,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參考一:22-23)。使徒保羅之所以有這樣的觀點,是因為他在寫這封書信時,人是在羅馬監獄中(參考三:1、四:1、六:20),而這封書信也可能就是他所寫的書信中最後的一封。當他聽到以弗所教會的信徒在信仰上有很好的見證,他就在書信中稱讚,並且一再肯定他們的信仰見證。他告訴他們,無論是誰,在教會裡,等於是在耶穌基督裡一樣,就是一體的,是合而為一的教會,因為大家都結連在耶穌的主體上。而合一的教會是沒有分別種族的,大家都有一個共同的盼望,有同樣的主,是同樣的洗禮,也是同一位上帝(參考四:4-5)。他說:

「這樣看來,你們外邦人不再是外人或陌生人;你們是上帝子民的同胞,是上帝一家的人。跟猶太人一樣,你們也是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基礎上,而基督耶穌自己是這家的基石。倚靠他,整座建築得以互相連接,逐漸擴大成為聖殿獻給上主。倚靠他,你們也同被建造,成為上帝藉著聖靈居住的地方。」(二:19-22)

從使徒保羅的書信中,可以瞭解他的用心,無論是哪間教會,他最害怕的事,就是聽到教會裡發生分裂的事,為了派系(如哥林多教會),或是為了權威、傳承(如加拉太教會有人「傳另一種福音」),或是因為族群的問題(如耶路撒冷的教會)等,導致大家彼此不和。因此,他寫這封書信,不但鼓勵信徒們要建立在基督的基礎上,就像一間房屋有共同的基石,大家都是房子的一部份,不分彼此,這一點是非常最重要的信仰認知,過去如此,對今天的基督教會也是一樣。

也從這裡可以看到使徒保羅有這樣深切的期盼:教會,應該是上帝拯救世人的一個榮耀記號,因為它代表著基督耶穌。因此,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是活出新生命的喜悅和力量,如果沒有這樣的記號,就無法見證出信仰的意義。他說:

「我現在奉主的名鄭重地勸告你們:不要再過著像外邦人那樣的生活。他們的思想虛妄,心地黑暗,跟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了;因為他們全然無知,剛愎自用。他們喪盡了羞恥之心,縱情恣慾,無拘束地做各種敗德的事。但是,你們從基督所學的卻不是這樣!你們無疑聽見過他的事,作了他的門徒,學到在耶穌裡才有的真理。那麼,你們要脫下那一向使你們生活在敗壞中的『舊我』;那舊我是由私慾的誘惑而腐化了的。你們的心思意念要更新,要穿上『新我』;這新我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表現在真理所產生的正義和聖潔上。」(四:17-24)

這很清楚說出一個基督徒應該有新生命,在新生命裡有更高的社會道德標準和要求,為的是要對抗這個誘惑人墮落的黑暗世代。在他的觀念中,基督徒就像一個穿著全副武裝的軍人一樣,隨時準備要出征去打屬靈的戰爭(參考六:10-17)。有新生命的人就是這個樣式,他不是閒著無事,也不是整天悠閒四處遊蕩,而是為了福音的緣故,像個已經準備好的戰士一樣,隨時都在等待出征的號召令一響,就可以立即開赴戰場。換句話說,基督徒的生命是活潑、有力的,因為他的生命已經被上帝的靈所充滿。

可分成下列段落

一、在耶穌基督裡;第一章1至14節。

二、基督是教會的元首,在他的裡面是合而為一的體;第一章15至第二章22節。

三、合一的教會應該的信仰準則;第三章1節至第四章16節。

四、基督徒要活出新的生命;第四章17節至第六章9節。

五、準備作戰的信仰武士;第六章10節至24節。


以弗所書第一章

1.第一章:

就像其他書信一樣,使徒保羅一開始就是先寫上自己的名字,這也是當時寫書信的一種範本。但前面已經有敘述過,這封以弗所書是否是使徒保羅所寫的,至今還是聖經學者探討的問題,越來越多的學者認為不是使徒保羅寫的書信,而認為是一封在當時亞細亞眾教會信徒間傳閱的書信。不過也有可能是使徒保羅要他的助手替他寫這封信,他將大意說清楚後,助手寫的時候,開場白就以「我是保羅」的樣式寫這封書信。

在這一章中,使徒保羅強調所有聽信耶穌真理信息的人,就會充滿著上帝賞賜的聖靈,而這聖靈就是上帝啟示真理的力量。而上帝已經使耶穌從死裡復活,這位復活的耶穌已經坐在上帝的右邊,上帝以他作為所有教會的元首,是所有教會的中心。

2.第一章1至14節:

這段經文原本是只有一句話,也可說是整本聖經中最長的一句話,長達12節。在這段經文中,通常會將之稱為「三一頌」,因為在這段經文中,先歌頌「父上帝」奇妙的作為(第3至4節),然後述說上帝藉著「基督」完成祂拯救的計畫(第5至12節),最後說上帝應許將「聖靈」賞賜給所有信基督的人(第13至14節)。

第1至2節,就像寫給其他教會書信一樣,在使徒保羅的書信中,開頭都會有他的名字和請安話語。再者,也像寫其他書信一樣,使徒保羅都會先自我介紹是「基督耶穌的使徒」,就如同他寫給羅馬、哥林多、加拉太等教會的書信一樣。特別是他寫給加拉太教會的信中,開場就強調自己之所以成為「使徒」,並「不是由於人的選召,也不是受人的委派,而是耶穌基督和那使他從死裡復活的父上帝指派的」(參考加拉太書一:1)。使徒保羅之所以會用這樣的開場白,最主要是當時教會裡有一股反對他的聲浪,認為他沒有跟隨耶穌基督傳福音,且在福音開始傳播時,還是迫害者。現在卻成為福音事工的播種者,這點讓當時許多猶太基督徒相當無法接受。

其實,真正的理由是使徒保羅在外邦地區傳福音時,反對要求外邦人必須先接受割禮才得以進入教會,他一再強調耶穌基督就是拯救的中心,有沒有割禮,已經不是最重要的事了,重要的,是每個信耶穌的人都會成為一個新造的人(參考加拉太書六:15),他對割禮的態度,使他和保守的猶太人基督徒之間有很大的隔閡,甚至因此演變有些人還為此事到使徒保羅所開拓的教會去,說使徒保羅所說的不是「福音」,因為他沒有教導外邦人先接受摩西法律規定的割禮,這就是令使徒保羅傷心的「另一種福音」(參考加拉太書一:6-10)。因此,他強調自己的「使徒」角色和身份,主要是在說明他所傳的福音,是真實的,是與復活的耶穌基督有不可分開的關係。

在有些古老的抄本裡,並沒有「寫給以弗所地方」這句話,也因為這樣,有許多學者認為這封書信並不是寫給以弗所教會信徒的書信,而是給許多教會信徒共同傳閱的書信。

這裡的「忠心」一詞,表示在信心上表現出堅忍、毅力。意思是指很清楚自己所信的。「恩典」,這表示上帝賞賜的救恩,而這救恩就是在耶穌基督身上。而「平安」含有與上帝和好之意。這樣,這兩節所要表達的意義,就是在耶穌基督的救恩裡,使所有信耶穌基督的人都能與上帝和好。

第3至14節,這段經文原本在希臘文就是用一句話的形式寫成的。可將之分成三個段落來看:

第3至6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談到「揀選」的問題,除了他說自己是上帝親自的揀選外,這裡他也說到所有信耶穌的人,都是早在上帝創造之前就已經決定要揀選的對象。會有這樣的看法,是有高超信仰的人才體會得出來。換句話說,這句話本意在說明的是:不是人有甚麼好,才會得到上帝的揀選、賞識。而是因為在整個拯救計畫中,上帝早就決定了要找哪些人來成為祂的同工。由於上帝是聖潔的,因此,成為上帝的同工者也必須是過聖潔生活的人(參考利未記十一:44、十九:2,申命記十四:2-3、廿三:14、廿六:19,羅馬書十二:1-2)。要注意的是,成為聖潔的人,是因為揀選帶來的結果,是有聖靈的力量充滿所結出的果實,不是因為人自認為「聖潔」,才使上帝想到要揀選這個人。再者,也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勸勉閱讀此書信的信徒,必須有一種被揀選的榮譽感,因為揀選是上帝極大的恩典。

第7至12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談到一個基本觀念:拯救,是包括了一切受造之物。不是只有人類而已。這樣的信仰認知與創世記第三章18節提到的,人犯罪之後,上帝懲罰人時,連帶的是土地也受到懲罰,而土地是萬物生長的根基。因為人與整個受造的宇宙存在是息息相關,不能分開的,原因是人受造,是為了與上帝同工管理受造物。人犯罪,使其他受造物被連累。相對的,人得救,也就是整個受造物得到恩典。

第13至14節,這兩節提到一個信了耶穌的人,身上是帶著聖靈所作的印記,這印記是真理的記號,這真理,將使人獲得「完全的自由」。一個真正自由的人,是不會再有族群的「你」與「我」之間的區別,這點也是此書信的中心信息。

3.第一章15至23節:

就像前面提起過的,此書信最中心的思想是在第22至23 節說的,基督就是教會的元首,教會是耶穌基督的身體。換句話說,所有信耶穌的人,都是結連在耶穌的身上,因此之故,在基督之名而形成的信仰團契,彼此之間是沒有貴重或卑賤的分別,或是大與小的區別。因為人人都是屬於基督耶穌救贖的對象,都是屬於一個共同信仰團契一份子。

第15至17節,使徒保羅聽到以弗所教會信徒有很好的信心,表現在彼此之間的相愛,這是他最感到欣慰的事,為此,他對上帝獻上感謝。注意第17節這裡所說「聖靈會給你們智慧」,這裡「智慧」一詞,是指「認識上帝」的意思,是明白有關上帝的事。一個人能夠明白上帝的事,不是靠著人自己的努力或能力,也不是因著人的學識背景,而是來自上帝的啟示(請參考哥林多前書一:21-25)。

第18至20節,使徒保羅為所有閱讀此書信的人代禱,懇求天父賞賜給閱讀的人有智慧,明白上帝的旨意,特別是明白上帝行了大能奇事,並使耶穌從死裡復活,讓復活的耶穌基督回到天上。

第21至23節,復活的基督,就是一切的主宰,統治著一切萬有,特別是教會的頭。所有屬於基督名號的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這說明了兩項基本認識:誰分裂了基督的教會,等於在分裂基督身體一樣。在基督的教會裡,沒有任何人可以自視比他人更貴重。因為真正的信仰中心,不是在某個人,而是在復活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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