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206期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2-02-10 12:10
馬太福音第廿六章57節至第廿八章20節
1.第廿六章57至68節:
當時的大祭司是該亞法,他也是猶太人最高議會的主席,議會是由包括大祭司在內共計有71名議員組成,這些議員是由經學教師、祭司、長老等代表,議會名稱「三和林」(Sanhedrin)。除了不可在夜間審問案件外,開會應該是在耶路撒冷聖殿區域內的一個名叫「掘石」(Hall of Hewn stone)的大廳中開會審問。因此,可以看出這些猶太人領袖明明知道那是錯誤的行為,卻為了要殺害耶穌不擇手段。
第58節是為第69至75節有關彼得三次否認、他和耶穌之間的師生關係先作個前言交代,也表示所有門徒都離開,但彼得是「跟著耶穌,到了大祭司的院子」。他混在警衛當中,心中想要知道耶穌被捕之後會有怎樣的發展。他就是在這裡被認出來和耶穌有關係的。
第59至61節,這些猶太人領袖竟然是「找假證據控告耶穌」,這是很要不得的事,因為已經違背十誡的第九誡,難怪耶穌會用先知以賽亞的話譴責他們,說他們雖然口口聲聲說上帝,但是心確實是遠離了上帝(參考馬太福音十五:7—9)。他們雖然努力找證據,還是找不出來,最後有「兩個人上前指稱」耶穌的罪狀,說他能夠「拆毀上帝的聖殿,三天內又把它重建起來」,這句話是耶穌在潔淨聖殿所說的話(參考約翰福音二:19)。
第62至63節,耶穌「默不作聲」,這種態度也是他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時,給門徒的交代(參考馬太福音十:19—20),這種方式也是受難僕人呈現出來的特點(參考以賽亞書五十三:7)。
「我指著永生上帝的名命令你發誓」,這是一句很嚴肅的話,因為必須用發誓來說話,而猶太人發誓,必須用上帝的名發誓,表示上帝深深知道人內心的意念。但諷刺的是出自大祭司的口。
「你是不是基督、上帝的兒子?」這對耶穌而言是一個攸關生死的問題。如果耶穌說「不是」,就沒有甚麼問題。如果說「是」,那他隨即會被判為褻瀆上帝,可處死刑(參考利未記廿四:16)。
「這是你說的」,這句話原本的意思是「你說的是」,表示耶穌用肯定的語句回答「是」。然後他舉出但以理書第七章13節,以及詩篇第一一○篇1節的話作為回答,耶穌表示自己就是從天上要降下來審判世界者。
第65至66節,大祭司一聽到耶穌這樣的回答,心中認定耶穌已經落入他設計的陷阱中了。雖然表面上看起來他用「撕裂了自己的衣服」來表示極大悲痛之意,其實內心應該是非常高興的。他說耶穌「侮辱了上帝」連續說了兩次,表示大家都不用再懷疑,耶穌真的說出褻瀆上帝的話。於是大家都說「他該死」,就這樣,他們完成了長久以來就想要除掉耶穌的盼望。
第68節,這節很清楚描述猶太人領袖們怎樣羞辱耶穌,也可看出他們心中確實是痛恨耶穌到極點。
2.第廿六章69至75節:
這段記載彼得連續三次否認與耶穌之間的師徒關係,而且連自己是「加利利人」也否認了。
第69至72節,這段經文中說有兩個婢女先後都認出彼得是和耶穌有關係。「加利利人耶穌」,這表示在加利利地區傳天國信息、行神蹟奇事的耶穌。而「拿撒勒的耶穌」,表示他確實是一個真實的人,生活在拿撒勒那個小鄉村。但這兩次彼得都極力否認他跟耶穌有任何關係,不但這樣,他還用「發誓」的方式來否認。
第73節,又有另外一個人出來指證彼得確實是和耶穌同夥的人,因為他的加利利人「口音」被人認出來他就是加利利人。
第74至75節,這節說出彼得的軟弱,他明明是說謊,還敢拿上帝的名作賭咒發誓,這是很要不得的事。因為既然要用上帝的名發誓,就必須誠實的說出來。如果沒有,就等於是在濫用上帝的名,等於是做了違背十誡之第三誡。當彼得剛用撒謊來發誓之際,「雞叫了」,這一叫,也叫醒了彼得的心靈,他因此而感到羞愧、難過,走出去「痛哭起來」。
3.第廿七章1至2節:
猶太人領袖決定要處死耶穌,但是他們沒有處死的權柄,因為耶穌不是現行犯,或是在聖殿裡違反法律。因此,必須送交給羅馬當局審判同意,才可以判處死刑(參考約翰福音十八:31)。他們「商議」好,決定要將耶穌「處死」。
再者,已經到了清晨時間,若是不趕緊將耶穌移送給彼拉多,萬一被民眾知道他們抓了耶穌,恐怕引起更大的麻煩。
4.第廿七章3至10節:
除了馬太福音有記載猶大的死亡,其它三本福音書都沒有記載。另外,在使徒行傳第一章18至20節也有在記載。但所記載猶大死亡的經過,和馬太福音並不是完全相同。
第3至4節,這兩節也是引起討論的經文,似乎猶大並不是真的為了貪愛錢財而出賣耶穌,好像另有隱情的樣子。他將三十塊銀子帶回去見祭司長和長老,表示他做了殺害「無辜者的命」,而這是上帝所不能允許的事。但這些宗教領袖拒絕接受他想退回的錢,因為那些錢沾滿了無辜者的血。他們要猶大自己去承擔這樣的罪。可是在第24節,猶太人卻因為這些宗教領袖的煽動,表示願意承擔下來。其實,最需要承擔這種罪狀的,就是這些宗教領袖。
第5節,這裡說猶大是上吊自殺,而使徒行傳第一章18節說他是因為「墜下,五臟?裂而死」。
第6至8節,這裡和使徒行傳第一章記載的相同,就是猶大所得到的這筆出賣耶穌的錢,後來就是買了一塊作為埋葬異鄉人的墳地,稱為「血田」。
第9至10節,這兩節其實引用撒迦利亞書第十一章13節。但馬太福音作者特別指出是先知耶利米的話。沒錯,先知耶利米有買過一塊田地(參考耶利米書三十二:6—15)。不過耶利米書第十九章1至13節可以反應此段馬太福音這兩節經文的意義。
5.第廿七章11至14節:
馬太福音簡略地敘述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強調耶穌還是一樣,拒絕回答任何問題。這件事讓彼拉多感到非常詫異。為甚麼耶穌不回答呢?因為耶穌很清楚知道,所有控告他的罪名都不是事實。
當彼拉多問他「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的回答就是很簡潔有力:「這是你說的。」這句話也有兩種意思:一是「沒錯,我是猶太人的王。」另外一種意思是:「你說說看,我是不是?」
從第12節來看,這些宗教領袖顯然還控告了耶穌許多罪狀,但馬太福音作者並沒有記錄出來。
6.第廿七章15至26節:
已經沒有資料可找出甚麼時候開始,羅馬統治當局會在猶太人過逾越節時,釋放一個死刑犯給他們。
第16至18節,這裡說剛好有個「出了名的囚犯叫『耶穌』巴拉巴」,馬可福音第十五章7節說他是在參與「暴亂」中殺了人。因此,彼拉多希望釋放耶穌,取代將原本就該處死的叛亂犯這位「巴拉巴」。馬太和馬可這兩本福音書都強調,認為彼拉多清楚知道這些猶太人領袖是因為嫉妒耶穌才要害死耶穌。
第19節,這節是馬太福音特有的資料,說明耶穌的確是無辜者。彼拉多的妻子因為作惡夢,夢到關於耶穌被謀害的事。因此,她希望彼拉多「不要管」,意思是希望他釋放耶穌。
第20至21節,更清楚這些猶太人領袖就是一再傳播假消息,讓民眾陷入錯誤的認知中。這等於是和作假見證陷害人相同。他們明明知道不可以,卻一再這樣做。彼拉多沒有辦法,只好順著民眾的喊叫聲,釋放巴拉巴。
第22至23節,民眾不但要處死耶穌,還特別指明要將耶穌釘死十字架,這正好是耶穌在第三次預言自己將於耶路撒冷受難時,有說過會被人釘死十字架(參考馬太福音二十:19)。
第24至25節,這兩節也是馬太福音特有的資料,也回應了第19節彼拉多的妻子警告丈夫的話。彼拉多用「洗手」表示他跟判耶穌死刑無關。另一方面也說明了民眾的呼聲勝過了彼拉多該本持的公義審判。而第25節民眾表示願意為這件流無辜者的血付出代價,承擔罪責。
第26節,彼拉多做出判決,釋放巴拉巴,然後「鞭打」耶穌,這正好是耶穌的預言提到的事(參考馬太福音二十:19)。
7.第廿七章27至31節:
這就是當時一個人要被釘十字架之前受到羞辱的情景。
第28節,「深紅色的袍子」,這很可能是向羅馬軍官借用,但更可能是用紙糊起來染上紅的顏色。
第29節,兵丁拿「藤條」,這是蘆葦的莖,將之當作象徵國王的權杖。然後再用這根蘆葦的莖打耶穌的頭。
第30至31節,羅馬士兵用極盡羞辱耶穌的方式,這通常都是在對待被判釘十字架死刑的囚犯,在執行之前會遇到的經歷,為的是要讓囚犯感到自卑到極點。
8.第廿七章32至44節:
第32節,當時的羅馬軍人,有權強迫被統治的人民做義務工作(參考馬太福音五:41)。古利奈的西門是在此看耶穌背負十字架去受刑,他卻因此而被「強迫」替耶穌背上十字架。
第33至34節,「各各他」,可能是專門在執行十字架之刑的刑場。這種「攙著苦膽的酒」,可能是有麻醉的功效,但耶穌拒喝。
第35至36節,將受刑人身上的物品歸給執行者,這是一種風俗。也是詩篇第廿二篇18節詩歌所提到的。
第37節,十字架上的牌子竟然是寫著:「猶太人的王耶穌。」認真說來這也對猶太人極大的諷刺,因為表示被彼拉多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人,不是一般人,而是猶太人的王。
第38節,這裡所說的「暴徒」,也可當作強盜。
第39至44節,民眾都在譏笑耶穌,且將耶穌在說他們污穢了的聖殿,他要用三天重建起來的話,當作笑話來諷刺他。他們不知道耶穌要做的是一場心靈改革,且是要用他的死來完成。
這句「從十字架上下來」,就好像魔鬼在試探耶穌時所說的,要他從聖殿最高的地方跳下來一樣(參考馬太福音四:6)。大家都在譏笑耶穌,連同那被釘十字架的「暴徒」也是這樣。這就像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的,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參考路加福廿三:34)。
8.第廿七章45至56節:
馬太福音只記載耶穌在十字架上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為甚麼離棄我」這句而已。這句話是引用詩篇第廿二篇1節a句。罪,最大的特徵,就是使人與上帝隔離。耶穌是背負著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也因為背負的罪極重,感覺就是和上帝隔離開來。
第50節說耶穌「又大喊一聲,氣就斷了」,這裡作者並沒有說明那大喊一聲說的是甚麼內容,約翰福音第十九章30節說他喊「成了」之後「氣就斷了」。
第51至53節,聖殿裡的「幔子」,這是隔開至聖所和祭司院的布幔,突然「從上到下裂成兩半」,這是具有象徵性的意義,表示因為耶穌的死,使人和上帝之間原本的隔閡,重新修復(參考希伯來書十:19—20)。
這段經文是馬太福音特有的資料,說到原本已經去世的聖徒,都因為耶穌的死,從墳墓中復活過來。
第54節,軍官和士兵看見此景都非常懼怕,因為他們從未看見過這樣的景象,因而都同聲見證耶穌「真的是上帝的兒子!」
第55至56節,只有留下來看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是一些「婦女」,她們是「從加利利跟隨著耶穌來服事他的」。這些婦女一直是耶穌傳福音事工支持的主力。她們沒有逃跑,且是守著墳墓(參考第61節)。
9.第廿七章57至61節:
馬太福音作者說這位安葬耶穌的亞利馬太的約瑟,他既是財主,也是「耶穌的門徒」。他也是猶太人最高議會的議員(參考馬可福音十五:43),過去可能因為怕猶太人把他們趕出會堂,而不敢公開承認和耶穌的關係吧(參考約翰福音十二:42)。當他向彼拉多請求收殮耶穌的身體時,很快就得到允許。然後他將自己新買來鑿成的墓穴作為耶穌安葬之用。
第59節,約瑟用「乾淨的麻紗包裹」耶穌的身體,約翰福音第十九章39節說他和尼哥德慕一起用30公斤重的香料,塗抹在麻紗上裹著耶穌的身體。
猶太人的墳墓是鑿山洞而成,因此,封守墳墓的方式,是用另一塊大石頭堵住山洞的洞口。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一起守住墳墓。
10.第廿七章62至66節:
猶太人領袖怕耶穌復活,因此,除了石頭堵住墳墓外,他們另外再請求彼拉多「下令嚴密守護墳墓」。他們強調這至少要過三天,因為三天後身體就會腐爛,依他們的看法,三天後就不會有死人復活的可能性出現。但他們忘記拉撒路是在墳墓中四天,且身體都腐爛臭了(參考約翰福音十一:39),但耶穌還是讓他復活過來。這些猶太人領袖的請求獲得彼拉多的同意,不但帶了封條去貼在石頭上,且派兵守衛著。但復活是上帝奇妙的作為,豈是人的力量可以阻擋得住?
11.第廿八章1至9節:
是婦女最先看到復活的主耶穌,不是門徒。而且還是她們將耶穌復活的信息傳達給門徒們知道的。
「強烈的地震」發生,「主的天使從天上降下來」,天使「把石頭滾開」。「容貌像閃電」以及潔白的衣服,這很像耶穌帶三個門徒上山去祈禱時,耶穌變形的樣式(參考馬太福音十七:5)。
第5至7節,這是天使對這兩位馬利亞說的話,要他們去告訴門徒,耶穌已經復活,且要在加利利跟他們相會。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門徒先跑。但是這些婦女是留下來,且看守到耶穌死了被埋葬。門徒還在躲藏時,婦女們則勇敢的去探墓,結果她們知道了耶穌復活的大好消息,兩者之間差距好大啊!
第8至10節,復活的耶穌親自顯現給這兩位婦女看見,再次叮嚀她們去告訴門徒。要注意第9節,這裡說婦女「抱住耶穌的腳拜他」,表示復活的耶穌是實體的復活,不是虛幻的,或者是一般人所謂的只有「靈魂」。
12.第廿八章11至15節:
第11至12節,除了婦女看見墳墓發生的大事,連同守衛的兵士也看見。因此,有人去通報猶太人領袖,這些猶太人拿錢賄賂羅馬的兵丁。
第13至14節,這些猶太人領袖不但在害死耶穌的事上作假見證,連耶穌復活的這件大事也是一樣,想用錢財賄賂的方式阻止上帝奇妙的神蹟傳揚出去,可見他們心中根本就沒有上帝。
第15節,羅馬兵士原本就是喜歡錢財勝過事實,因此,他們聽從了這些猶太人領袖的話。但上帝的神蹟並不是這樣就可以堵住不會傳出去。
13.第廿八章16至20節:
門徒依照耶穌與他們之間的約,回去加利利相會,這裡並沒有說明是哪一座山,也有可能是耶穌變了形像的那座山。
第17節,這節說到他們一看見耶穌就下拜,但在他們當中有人還是「心裡疑惑」。怎麼會這樣?而這種疑惑一直到五旬節聖靈降臨時才全部清醒過來。
第18至20節,這是耶穌給門徒的使命,要他們去世界各地宣揚福音,帶領人來受洗。這種說法已經是早期基督教會帶領人來加入信仰團契之規矩,必須要受洗才算。
認識 馬可福音這本經書
在四本福音書中,到目前為止大多數的聖經學者同意,馬可福音是四本福音書中最早寫成的一本福音書。它可能是在主後65至70年之間,在羅馬城這個地方寫成的,對象是為了在羅馬城的基督徒。
寫此書的目的
早期教會因為受到迫害很嚴厲,導致在信徒間時常有人會問這樣的問題:為什麼耶穌——這位被稱為彌賽亞的救主,會落難在猶太人和羅馬統治者手中?於是作者提出他的看法:「因為人子不是來受人伺候,而是來伺候人,並且為了救贖大眾而獻出自己的生命。」(馬可福音十:45)這一節也是馬可福音最重要的經文。作者就是要告訴大家:這位成為人、降生在世上的耶穌,是一位受苦的僕人,因他的受難,使我們人因罪導致與上帝的隔離,才可以重新修復和好。整本馬可福音,就是以耶穌受苦為主題寫成的。作者用第十四至十五兩章的篇幅在說明耶穌受苦的意義。這對當時主後65至70年的基督徒來說,具有特別的意義,因為他們一直不了解為什麼拯救者耶穌一定要受苦而死?
馬可福音作者從第八章開始記載耶穌告訴門徒,說他將入耶路撒冷去面對苦難,緊接著在第九章又再次記載耶穌提醒門徒,他將在耶路撒冷受難的事,然後在第十章第三次提醒門徒們要清楚知道,他即將受難,受盡一切羞辱,但在第三天後將會復活。接連三次預言受難,都提到三天後會復活的事。
謙卑的人認識耶穌
馬可福音最特別的地方,就是將耶穌傳福音事工的中心放在加利利。作者特別強調耶穌是加利利人,在加利利地區他是家喻戶曉的人物(參考一:28);他在傳道生涯的最後一個禮拜,才離開加利利前往耶路撒冷(參考十:1);他在復活後,要比門徒先到加利利,並且要在那裡和他們相見(參考十六:7)。
作者這樣一再凸顯加利利這地區是有個目的,就是要當時的人知道:若想要真正了解耶穌,就要回去加利利,而不是在耶路撒冷。因為耶路撒冷是釘死耶穌的地方。
為甚麼作者要特別強調「加利利的耶穌」?很可能是因為當時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已由早年跟隨耶穌的門徒們把持著,甚至門徒們已經被視為是教會的權威階級,如同耶穌時代的猶太教領袖一般。作者希望大家不要忘了耶穌當時是怎樣在改革猶太教領袖那腐敗的信仰態度。因此在編撰此書時,不僅將重心從猶太人心目中的信仰重鎮——耶路撒冷,轉移到當時被看成是邊陲地帶的加利利,且是將耶穌復活後與門徒相約見面的地點,也放在加利利(參考十四:28、十六:7)。作者這樣編輯,主要目的是在告訴讀者,要了解耶穌,就要從人的「權威」觀念中走出來。為此,作者要帶讀者回到加利利去,從認識作為一個平凡人的耶穌開始。這也是在表達出一個觀念:驕傲的人不認識耶穌。
其實,從馬可這本福音書中可以看出,作者是一再描述耶穌的門徒根本就不認識耶穌,他用「驚訝」、「非常驚奇」、「思想遲鈍」等字眼來形容門徒對耶穌所言所行的反應(參考四:41、六:50—52、八:17—21、八:33、九:10、32、十:24、32)。當早期教會信徒認為耶穌的門徒很有權威時,馬可福音的作者卻在暗示這些門徒,並不是真正的認識耶穌。
作者筆下的彼得
馬可福音另外一個很特別的地方,就是提及有關耶路撒冷的宗教領袖到加利利造訪耶穌的事(參考三:22,七:1)。如果耶路撒冷是宗教權威重鎮,那些宗教領袖大可不必如此勞累,放下身段去到加利利,而且不只是一次,是一而再地派人去。但非常有趣的是,彼得竟然否認了自己是加利利人(參考十四:70),作者似乎有意要諷刺彼得,因為他是當時在耶路撒冷基督徒團體的權威者。後來的彼得甚至也會在福音事工上軟化自己的立場,為了此事,使徒保羅相當的不滿,曾嚴詞譴責他(參考加拉太書二:11—12)。從這些觀點來看,此書是否真的如一些聖經學者所說的,是由彼得所提供的口述資料,實在有值得懷疑之處。
作者身分尚未確知
四本福音書,除路加福音的作者可較明確知道是由作者路加所寫的外,其餘三本福音書的作者是誰?他們確切的身份是甚麼?目前都還在探討中。聖經學者長久以來大多認為馬可福音是約翰‧馬可(參考使徒行傳十二:12)所撰寫的,他的母親馬利亞是耶路撒冷早期基督教團的重要份子。這位約翰‧馬可曾跟彼得、巴拿巴一同去傳福音,也曾是使徒保羅的重要同工(參考使徒行傳十三:5)。但是否就是他?還是不能確定,只能說是作者用「馬可」這個名字寫了這本福音書。
對當時環境情況的看法
馬可福音作者似乎沒有好好地處理時間,或地點的問題,這可能是在迫害的緊急情況下,作者努力要趕快將耶穌拯救的信息描述出來。他用很多次的「又」、「及」、「立刻」、「隨即」等這類的關係字詞,特別是「立即」這個詞至少就用了多達四十次以上,容易使人有一個感覺,以為事件的發生是一件接一件地接踵而來的。而事實上也是有這樣急迫的事件發生,彼得是在主後64至66年間,因羅馬皇帝尼祿迫害基督徒時而殉道。教會內部也因此而有不同的意見;有的人因迫害事件發生而信心更加堅定,但也有人因此而信心大為退卻,心灰意冷,甚至背棄了信仰。因此,作者寫此書信的另一目的,就是要幫助在苦難中的信徒重建他們的信仰,堅定他們的信心。這也就是為甚麼作者在寫此福音書時,語氣上顯得急迫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作者認為耶穌一生的時間,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在最後七天於耶路撒冷的時間。因此,作者用第十一至十五章等共計五章的篇幅描寫耶穌在耶路撒冷的大小事,包括:耶穌不僅潔淨聖殿,也公開與猶太當權者辯論,並且毫不客氣地預言堂皇的聖殿將會成為廢墟,他甚至說這座猶太人認為是上帝的聖城,而且引以為傲、尊為至聖的耶路撒冷聖殿,將會被摧毀到沒有一塊石頭能疊在另一塊石頭上面。作者也用兩章的篇幅記錄下耶穌從被捕到被殺害的經過。
編輯上的特殊技巧
馬可福音書最為膾炙人口的地方,就是他在編輯上特有技巧——「三明治」編輯法。所謂「三明治」編輯法,就是描述一段故事還沒有結束的時候,中間插入了另一個故事,然後再繼續描述前面那段未完的故事。例如:
1.第三章20至35節,故事開始說耶穌家裡的人要找他(第21至22節),然後插入了一段從耶路撒冷來的經學教師,他們認為耶穌是被鬼王附身,才有能力趕出許多鬼。耶穌聽了之後提出反駁(第22至30節),最後再繼續說耶穌的家人來找耶穌的結果(第31至35節)。
2.第五章21至43節,起先是管會堂的葉魯來請求耶穌治好他的女兒(第21至24節),接著是有一位患血漏病長達十二年的女人跟隨在耶穌的背後,偷偷摸了耶穌的衣裳,結果她的病得到醫治,然後耶穌公開詢問是誰摸他的衣裳(第25至35節),最後再接著記載他帶著彼得等三個門徒繼續前往葉魯的家,救活被當時的人宣告已死去的女兒(第36至43節)。
3.第十一章12至21節,開始說到耶穌和門徒從伯大尼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看到路邊有一棵無花果樹,其葉子長得很茂盛,但卻沒有結果實,因此,耶穌說該棵無花果樹將不會再有人吃它的果實(第12至14節),接下來說耶穌和門徒去耶路撒冷潔淨聖殿的事件(第15至19節),隔一天之後,耶穌和門徒看到該棵無花果樹枯死了(第20至21節)。
另外,還有第二章至12節;第六章至32節;第十四章1至11節;第十四章22至42節等,都是屬於「三明治」編輯法的經文。
留下來的問題
大多數學者認為馬可福音原作者只有寫到第十六章8節而已,第9至20節這段經文是後來編者加添上去的。原因是若福音書只寫到聽到耶穌復活的消息讓去探墓的婦女們驚嚇到不敢說出來,那是很不合乎信仰原則。
因此,第9至11節關於復活之後的耶穌顯現給抹大拉馬利亞看見,這件事在馬太福音和約翰福音都有記載。因此,可能後來在編輯之後,將這資料也併入,會比較完整。而第12至13節,則是同時出現在路加福音第廿四章13至35節,馬可福音編輯將之濃縮成短短兩節。第14至18節關於耶穌顯現給其他十一位門徒看見,這在其他三本福音書都有記載,只是比較特別之處,是第16至18節是馬可福音所蒐集最特別的資料。最後,第19至20節,可從路加福音第廿四章50至53節,以及使徒行傳第一章9至11節的經文看到類似的記載。這些都在說明很可能是後來在編輯時,才將這些資料添附上去,為的是希望使耶穌的事蹟記載得更完全,因為若是沒有敘述他的復活,就失去了福音的意義。
在第十六章加添這段復活之後的經文,可能是要讓大家知道:耶穌確實是復活了。只要相信,就必得到上帝奇異的恩典。
此書可分成下列幾個段落
一、第一章1至13節:序言,介紹施洗約翰。
二、第一章14至八章26節:耶穌基督的宣教事工。
三、第八章27至十章31節:耶穌預言受難,準備走向耶路撒冷。
四、第十章32至52節:耶穌往耶路撒冷城。
五、第十一章1至十四章31節:耶穌在耶路撒冷地區的活動。
六、第十四章32至十五章47節:耶穌受難、埋葬。
七、第十六章1至8節:耶穌復活的事蹟。
八、第十六章9至20節:耶穌的顯現與升天。
馬可福音第一章
1.馬可福音的作者對耶穌降生的故事好像沒有興趣,他的重點沒有放在耶穌的降生,而是在耶穌的言行。
2.第一章1至8節:
第1節,這一節是馬可福音的結論,作者故意將之編輯在最前面,這點也是馬可福音編輯上的特色。作者用結論作開場白,告訴我們耶穌基督就是上帝的兒子,也是福音的本身。然後從第2節開始,要介紹耶穌基督是誰和他的事工。
第2至3節,這裡寫說「先知以賽亞在他的書上記載」,其實第2節是引用瑪拉基書第三章1節才正確。第3節才是引用先知以賽亞的書第四十章3節。表明的意思是上帝的拯救來臨了。
第4至5節,施洗約翰出來傳福音的第一句話是「你們要悔改」,悔改是表明「改變」,從壞的變成好的。悔改才是獲得上帝赦免的唯一途徑。民眾聽他的呼籲,整個巴勒斯坦地區的民眾都來領受他的施洗,表明願意悔改。悔改,也是整本聖經的中心信息。
第6至8節,施洗約翰這種樣式,和先知以利亞的樣式很相近(參考列王紀下一:8)。他公開宣告有一位在他之後來的,比他更重要,他是用水洗禮,那位在他之後來的,要用「聖靈」為大家施洗。這「聖靈」是指上帝的能力。
3.第一章9至11節:
短短三節經文,說明耶穌也和一般人一樣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耶穌接受洗禮,正好表示他跟一般人一樣。
作者特別強調耶穌是來自加利利的拿撒勒,後來被人稱之為「拿撒勒的耶穌」。當他接受洗禮之後,就「看見天開了」,這表示天人之間有很特別的連結(參考創世記廿八12—13,使徒行傳七:55—56)。不但這樣,還有聖靈充滿在耶穌身上,這也是後來他在傳福音事工上顯示出能力的來源。
「你是我親愛的兒子,我喜愛你。」這句話表明上帝公開的宣告,耶穌和上帝之間有特別的關係。
4.第一章12至13節:
馬可福音作者對耶穌受試探的過程並不重視,他重視的是耶穌已準備好傳福音的工作,所以,從第4節到13節,就好像是耶穌出來工作的一段序言,然後從第14節開始介紹耶穌的工作。
馬太、馬可,和路加等這三本福音書都說耶穌是在聖靈的帶領下,到曠野去受「撒但」的試探。撒但是誘惑者,也是生命的敵對者,是誘使人離棄上帝的力量。
在「曠野」長達「四十天」,表示在最惡劣的環境下,忍受撒但所有的誘惑、攻擊。但耶穌並沒有受到任何誘惑,之後,就有「天使伺候他」。
5.從第一章14節開始,直到第八章26節止,都是記載耶穌在加利利地區傳上帝國信息,和他所行的神蹟奇事等記事。
6.第一章14至20節:
在施洗約翰「被關進監獄以後」,耶穌開始「到加利利去,宣講上帝國的福音」。上帝國(或上帝的國),這是馬可和路加兩本福音書所用的字。在馬太用「天國」,意思相同,指以上帝為生命之主的意思。
他傳福音也招收門徒,表明他是一個老師。第一次招收的門徒有兩個兄弟,就是西門(後來又稱為彼得)和他弟弟安得烈,接著是招收雅各和約翰。他們都是聽到耶穌的呼召,就「立刻」撇下所有的一切跟隨耶穌去了。馬可福音作者沒有詳細說明為甚麼這兩對兄弟願意這樣跟隨耶穌去。
7.第一章21至22節:
這一段經文簡略說明耶穌工作的概況。表示耶穌身為一個老師,他傳講的上帝國信息,引起極大的迴響,甚至民眾認為他講的和一般經學教師所傳講不一樣,而且認為更有權威。
迦百農,這是彼得的家(第29節),也是後來耶穌在加利利主要的工作基地。
8.第一章23至28節:
馬可福音說耶穌開始傳福音所做的第一件神蹟,是治好一位被污靈附身的病人,時間是安息日,地點是在會堂裡。
污靈,這是象徵使人心遠離上帝的一種力量,馬可福音的作者認為耶穌來到世上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讓人回到上帝的面前,而這必須先除去人心的污穢。也因為他這次的醫治,使「大家驚訝不已」,因為這是他們從來沒有看過的事,也因此,耶穌的名聲遠播在整個加利利地區。
9.第一章29至31節:
這是接連的醫治神蹟,且時間都是在安息日。耶穌又醫治好彼得的岳母發高燒的病。彼得岳母得到醫治後,隨即起來服事耶穌和他的門徒。
10.第一章32至34節:
「傍晚」,這是指隔天,也就是安息日已經過去了。城裡的人接連地將病患都帶來給耶穌看,耶穌治好所有的病人。但他特別禁止那些附在人身上的鬼不許說出他的身份。這是耶穌不希望會因此影響到他傳上帝國信息的工作。
11.第一章35至39節:
耶穌離開群眾到偏僻的地方去祈禱,這點一直是耶穌傳道生涯中很重要的活動。祈禱,是面對上帝,與上帝對話。群眾的讚美聲或許也會影響到耶穌的事工,作為一個人,他也需要離開群眾,獨自一人面對上帝。而大家找耶穌主要的目的,看來還是為了身體疾病,但是耶穌卻是要傳上帝國的信息。
第39節,這節概述了耶穌在加利利地區,走遍各地的會堂傳道,也醫病、趕鬼。
12.第一章40至45節:
痲瘋病人能想盡辦法來到耶穌面前,必定是冒了許多生命危險。因為這種病人是被隔離的,若要進城必須高喊自己是「不潔淨」的人(參考利未記十三:45—46)。因此,當他來求耶穌醫治,必定是因為他聽到關於耶穌的事,使他有充分的信心,相信耶穌能醫治他。為此,使耶穌動了「惻隱之心」,並且「伸手摸他」。惻隱之心,也在表示上帝對人類苦難的拯救行動。耶穌伸手摸他,這非常違反當時人們的認知,因為痲瘋病屬於不潔淨,耶穌若是一摸他,就連自己也不潔淨了。
耶穌要他依照摩西法律規定去辦理所有的手續,使自己恢復潔淨的人,可以過社區共同生活。
可是這個人並沒有依照耶穌囑咐的「不要告訴任何人」,而是大力宣揚他領受到的恩典。結果這個人所做的,反而造成耶穌福音工作的障礙,耶穌只好避到偏僻之處。但是,民眾為了要看見耶穌的特有能力,仍然「從各地來找他」。
1.第廿六章57至68節:
當時的大祭司是該亞法,他也是猶太人最高議會的主席,議會是由包括大祭司在內共計有71名議員組成,這些議員是由經學教師、祭司、長老等代表,議會名稱「三和林」(Sanhedrin)。除了不可在夜間審問案件外,開會應該是在耶路撒冷聖殿區域內的一個名叫「掘石」(Hall of Hewn stone)的大廳中開會審問。因此,可以看出這些猶太人領袖明明知道那是錯誤的行為,卻為了要殺害耶穌不擇手段。
第58節是為第69至75節有關彼得三次否認、他和耶穌之間的師生關係先作個前言交代,也表示所有門徒都離開,但彼得是「跟著耶穌,到了大祭司的院子」。他混在警衛當中,心中想要知道耶穌被捕之後會有怎樣的發展。他就是在這裡被認出來和耶穌有關係的。
第59至61節,這些猶太人領袖竟然是「找假證據控告耶穌」,這是很要不得的事,因為已經違背十誡的第九誡,難怪耶穌會用先知以賽亞的話譴責他們,說他們雖然口口聲聲說上帝,但是心確實是遠離了上帝(參考馬太福音十五:7—9)。他們雖然努力找證據,還是找不出來,最後有「兩個人上前指稱」耶穌的罪狀,說他能夠「拆毀上帝的聖殿,三天內又把它重建起來」,這句話是耶穌在潔淨聖殿所說的話(參考約翰福音二:19)。
第62至63節,耶穌「默不作聲」,這種態度也是他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時,給門徒的交代(參考馬太福音十:19—20),這種方式也是受難僕人呈現出來的特點(參考以賽亞書五十三:7)。
「我指著永生上帝的名命令你發誓」,這是一句很嚴肅的話,因為必須用發誓來說話,而猶太人發誓,必須用上帝的名發誓,表示上帝深深知道人內心的意念。但諷刺的是出自大祭司的口。
「你是不是基督、上帝的兒子?」這對耶穌而言是一個攸關生死的問題。如果耶穌說「不是」,就沒有甚麼問題。如果說「是」,那他隨即會被判為褻瀆上帝,可處死刑(參考利未記廿四:16)。
「這是你說的」,這句話原本的意思是「你說的是」,表示耶穌用肯定的語句回答「是」。然後他舉出但以理書第七章13節,以及詩篇第一一○篇1節的話作為回答,耶穌表示自己就是從天上要降下來審判世界者。
第65至66節,大祭司一聽到耶穌這樣的回答,心中認定耶穌已經落入他設計的陷阱中了。雖然表面上看起來他用「撕裂了自己的衣服」來表示極大悲痛之意,其實內心應該是非常高興的。他說耶穌「侮辱了上帝」連續說了兩次,表示大家都不用再懷疑,耶穌真的說出褻瀆上帝的話。於是大家都說「他該死」,就這樣,他們完成了長久以來就想要除掉耶穌的盼望。
第68節,這節很清楚描述猶太人領袖們怎樣羞辱耶穌,也可看出他們心中確實是痛恨耶穌到極點。
2.第廿六章69至75節:
這段記載彼得連續三次否認與耶穌之間的師徒關係,而且連自己是「加利利人」也否認了。
第69至72節,這段經文中說有兩個婢女先後都認出彼得是和耶穌有關係。「加利利人耶穌」,這表示在加利利地區傳天國信息、行神蹟奇事的耶穌。而「拿撒勒的耶穌」,表示他確實是一個真實的人,生活在拿撒勒那個小鄉村。但這兩次彼得都極力否認他跟耶穌有任何關係,不但這樣,他還用「發誓」的方式來否認。
第73節,又有另外一個人出來指證彼得確實是和耶穌同夥的人,因為他的加利利人「口音」被人認出來他就是加利利人。
第74至75節,這節說出彼得的軟弱,他明明是說謊,還敢拿上帝的名作賭咒發誓,這是很要不得的事。因為既然要用上帝的名發誓,就必須誠實的說出來。如果沒有,就等於是在濫用上帝的名,等於是做了違背十誡之第三誡。當彼得剛用撒謊來發誓之際,「雞叫了」,這一叫,也叫醒了彼得的心靈,他因此而感到羞愧、難過,走出去「痛哭起來」。
3.第廿七章1至2節:
猶太人領袖決定要處死耶穌,但是他們沒有處死的權柄,因為耶穌不是現行犯,或是在聖殿裡違反法律。因此,必須送交給羅馬當局審判同意,才可以判處死刑(參考約翰福音十八:31)。他們「商議」好,決定要將耶穌「處死」。
再者,已經到了清晨時間,若是不趕緊將耶穌移送給彼拉多,萬一被民眾知道他們抓了耶穌,恐怕引起更大的麻煩。
4.第廿七章3至10節:
除了馬太福音有記載猶大的死亡,其它三本福音書都沒有記載。另外,在使徒行傳第一章18至20節也有在記載。但所記載猶大死亡的經過,和馬太福音並不是完全相同。
第3至4節,這兩節也是引起討論的經文,似乎猶大並不是真的為了貪愛錢財而出賣耶穌,好像另有隱情的樣子。他將三十塊銀子帶回去見祭司長和長老,表示他做了殺害「無辜者的命」,而這是上帝所不能允許的事。但這些宗教領袖拒絕接受他想退回的錢,因為那些錢沾滿了無辜者的血。他們要猶大自己去承擔這樣的罪。可是在第24節,猶太人卻因為這些宗教領袖的煽動,表示願意承擔下來。其實,最需要承擔這種罪狀的,就是這些宗教領袖。
第5節,這裡說猶大是上吊自殺,而使徒行傳第一章18節說他是因為「墜下,五臟?裂而死」。
第6至8節,這裡和使徒行傳第一章記載的相同,就是猶大所得到的這筆出賣耶穌的錢,後來就是買了一塊作為埋葬異鄉人的墳地,稱為「血田」。
第9至10節,這兩節其實引用撒迦利亞書第十一章13節。但馬太福音作者特別指出是先知耶利米的話。沒錯,先知耶利米有買過一塊田地(參考耶利米書三十二:6—15)。不過耶利米書第十九章1至13節可以反應此段馬太福音這兩節經文的意義。
5.第廿七章11至14節:
馬太福音簡略地敘述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強調耶穌還是一樣,拒絕回答任何問題。這件事讓彼拉多感到非常詫異。為甚麼耶穌不回答呢?因為耶穌很清楚知道,所有控告他的罪名都不是事實。
當彼拉多問他「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的回答就是很簡潔有力:「這是你說的。」這句話也有兩種意思:一是「沒錯,我是猶太人的王。」另外一種意思是:「你說說看,我是不是?」
從第12節來看,這些宗教領袖顯然還控告了耶穌許多罪狀,但馬太福音作者並沒有記錄出來。
6.第廿七章15至26節:
已經沒有資料可找出甚麼時候開始,羅馬統治當局會在猶太人過逾越節時,釋放一個死刑犯給他們。
第16至18節,這裡說剛好有個「出了名的囚犯叫『耶穌』巴拉巴」,馬可福音第十五章7節說他是在參與「暴亂」中殺了人。因此,彼拉多希望釋放耶穌,取代將原本就該處死的叛亂犯這位「巴拉巴」。馬太和馬可這兩本福音書都強調,認為彼拉多清楚知道這些猶太人領袖是因為嫉妒耶穌才要害死耶穌。
第19節,這節是馬太福音特有的資料,說明耶穌的確是無辜者。彼拉多的妻子因為作惡夢,夢到關於耶穌被謀害的事。因此,她希望彼拉多「不要管」,意思是希望他釋放耶穌。
第20至21節,更清楚這些猶太人領袖就是一再傳播假消息,讓民眾陷入錯誤的認知中。這等於是和作假見證陷害人相同。他們明明知道不可以,卻一再這樣做。彼拉多沒有辦法,只好順著民眾的喊叫聲,釋放巴拉巴。
第22至23節,民眾不但要處死耶穌,還特別指明要將耶穌釘死十字架,這正好是耶穌在第三次預言自己將於耶路撒冷受難時,有說過會被人釘死十字架(參考馬太福音二十:19)。
第24至25節,這兩節也是馬太福音特有的資料,也回應了第19節彼拉多的妻子警告丈夫的話。彼拉多用「洗手」表示他跟判耶穌死刑無關。另一方面也說明了民眾的呼聲勝過了彼拉多該本持的公義審判。而第25節民眾表示願意為這件流無辜者的血付出代價,承擔罪責。
第26節,彼拉多做出判決,釋放巴拉巴,然後「鞭打」耶穌,這正好是耶穌的預言提到的事(參考馬太福音二十:19)。
7.第廿七章27至31節:
這就是當時一個人要被釘十字架之前受到羞辱的情景。
第28節,「深紅色的袍子」,這很可能是向羅馬軍官借用,但更可能是用紙糊起來染上紅的顏色。
第29節,兵丁拿「藤條」,這是蘆葦的莖,將之當作象徵國王的權杖。然後再用這根蘆葦的莖打耶穌的頭。
第30至31節,羅馬士兵用極盡羞辱耶穌的方式,這通常都是在對待被判釘十字架死刑的囚犯,在執行之前會遇到的經歷,為的是要讓囚犯感到自卑到極點。
8.第廿七章32至44節:
第32節,當時的羅馬軍人,有權強迫被統治的人民做義務工作(參考馬太福音五:41)。古利奈的西門是在此看耶穌背負十字架去受刑,他卻因此而被「強迫」替耶穌背上十字架。
第33至34節,「各各他」,可能是專門在執行十字架之刑的刑場。這種「攙著苦膽的酒」,可能是有麻醉的功效,但耶穌拒喝。
第35至36節,將受刑人身上的物品歸給執行者,這是一種風俗。也是詩篇第廿二篇18節詩歌所提到的。
第37節,十字架上的牌子竟然是寫著:「猶太人的王耶穌。」認真說來這也對猶太人極大的諷刺,因為表示被彼拉多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人,不是一般人,而是猶太人的王。
第38節,這裡所說的「暴徒」,也可當作強盜。
第39至44節,民眾都在譏笑耶穌,且將耶穌在說他們污穢了的聖殿,他要用三天重建起來的話,當作笑話來諷刺他。他們不知道耶穌要做的是一場心靈改革,且是要用他的死來完成。
這句「從十字架上下來」,就好像魔鬼在試探耶穌時所說的,要他從聖殿最高的地方跳下來一樣(參考馬太福音四:6)。大家都在譏笑耶穌,連同那被釘十字架的「暴徒」也是這樣。這就像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的,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參考路加福廿三:34)。
8.第廿七章45至56節:
馬太福音只記載耶穌在十字架上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為甚麼離棄我」這句而已。這句話是引用詩篇第廿二篇1節a句。罪,最大的特徵,就是使人與上帝隔離。耶穌是背負著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也因為背負的罪極重,感覺就是和上帝隔離開來。
第50節說耶穌「又大喊一聲,氣就斷了」,這裡作者並沒有說明那大喊一聲說的是甚麼內容,約翰福音第十九章30節說他喊「成了」之後「氣就斷了」。
第51至53節,聖殿裡的「幔子」,這是隔開至聖所和祭司院的布幔,突然「從上到下裂成兩半」,這是具有象徵性的意義,表示因為耶穌的死,使人和上帝之間原本的隔閡,重新修復(參考希伯來書十:19—20)。
這段經文是馬太福音特有的資料,說到原本已經去世的聖徒,都因為耶穌的死,從墳墓中復活過來。
第54節,軍官和士兵看見此景都非常懼怕,因為他們從未看見過這樣的景象,因而都同聲見證耶穌「真的是上帝的兒子!」
第55至56節,只有留下來看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是一些「婦女」,她們是「從加利利跟隨著耶穌來服事他的」。這些婦女一直是耶穌傳福音事工支持的主力。她們沒有逃跑,且是守著墳墓(參考第61節)。
9.第廿七章57至61節:
馬太福音作者說這位安葬耶穌的亞利馬太的約瑟,他既是財主,也是「耶穌的門徒」。他也是猶太人最高議會的議員(參考馬可福音十五:43),過去可能因為怕猶太人把他們趕出會堂,而不敢公開承認和耶穌的關係吧(參考約翰福音十二:42)。當他向彼拉多請求收殮耶穌的身體時,很快就得到允許。然後他將自己新買來鑿成的墓穴作為耶穌安葬之用。
第59節,約瑟用「乾淨的麻紗包裹」耶穌的身體,約翰福音第十九章39節說他和尼哥德慕一起用30公斤重的香料,塗抹在麻紗上裹著耶穌的身體。
猶太人的墳墓是鑿山洞而成,因此,封守墳墓的方式,是用另一塊大石頭堵住山洞的洞口。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一起守住墳墓。
10.第廿七章62至66節:
猶太人領袖怕耶穌復活,因此,除了石頭堵住墳墓外,他們另外再請求彼拉多「下令嚴密守護墳墓」。他們強調這至少要過三天,因為三天後身體就會腐爛,依他們的看法,三天後就不會有死人復活的可能性出現。但他們忘記拉撒路是在墳墓中四天,且身體都腐爛臭了(參考約翰福音十一:39),但耶穌還是讓他復活過來。這些猶太人領袖的請求獲得彼拉多的同意,不但帶了封條去貼在石頭上,且派兵守衛著。但復活是上帝奇妙的作為,豈是人的力量可以阻擋得住?
11.第廿八章1至9節:
是婦女最先看到復活的主耶穌,不是門徒。而且還是她們將耶穌復活的信息傳達給門徒們知道的。
「強烈的地震」發生,「主的天使從天上降下來」,天使「把石頭滾開」。「容貌像閃電」以及潔白的衣服,這很像耶穌帶三個門徒上山去祈禱時,耶穌變形的樣式(參考馬太福音十七:5)。
第5至7節,這是天使對這兩位馬利亞說的話,要他們去告訴門徒,耶穌已經復活,且要在加利利跟他們相會。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門徒先跑。但是這些婦女是留下來,且看守到耶穌死了被埋葬。門徒還在躲藏時,婦女們則勇敢的去探墓,結果她們知道了耶穌復活的大好消息,兩者之間差距好大啊!
第8至10節,復活的耶穌親自顯現給這兩位婦女看見,再次叮嚀她們去告訴門徒。要注意第9節,這裡說婦女「抱住耶穌的腳拜他」,表示復活的耶穌是實體的復活,不是虛幻的,或者是一般人所謂的只有「靈魂」。
12.第廿八章11至15節:
第11至12節,除了婦女看見墳墓發生的大事,連同守衛的兵士也看見。因此,有人去通報猶太人領袖,這些猶太人拿錢賄賂羅馬的兵丁。
第13至14節,這些猶太人領袖不但在害死耶穌的事上作假見證,連耶穌復活的這件大事也是一樣,想用錢財賄賂的方式阻止上帝奇妙的神蹟傳揚出去,可見他們心中根本就沒有上帝。
第15節,羅馬兵士原本就是喜歡錢財勝過事實,因此,他們聽從了這些猶太人領袖的話。但上帝的神蹟並不是這樣就可以堵住不會傳出去。
13.第廿八章16至20節:
門徒依照耶穌與他們之間的約,回去加利利相會,這裡並沒有說明是哪一座山,也有可能是耶穌變了形像的那座山。
第17節,這節說到他們一看見耶穌就下拜,但在他們當中有人還是「心裡疑惑」。怎麼會這樣?而這種疑惑一直到五旬節聖靈降臨時才全部清醒過來。
第18至20節,這是耶穌給門徒的使命,要他們去世界各地宣揚福音,帶領人來受洗。這種說法已經是早期基督教會帶領人來加入信仰團契之規矩,必須要受洗才算。
認識 馬可福音這本經書
在四本福音書中,到目前為止大多數的聖經學者同意,馬可福音是四本福音書中最早寫成的一本福音書。它可能是在主後65至70年之間,在羅馬城這個地方寫成的,對象是為了在羅馬城的基督徒。
寫此書的目的
早期教會因為受到迫害很嚴厲,導致在信徒間時常有人會問這樣的問題:為什麼耶穌——這位被稱為彌賽亞的救主,會落難在猶太人和羅馬統治者手中?於是作者提出他的看法:「因為人子不是來受人伺候,而是來伺候人,並且為了救贖大眾而獻出自己的生命。」(馬可福音十:45)這一節也是馬可福音最重要的經文。作者就是要告訴大家:這位成為人、降生在世上的耶穌,是一位受苦的僕人,因他的受難,使我們人因罪導致與上帝的隔離,才可以重新修復和好。整本馬可福音,就是以耶穌受苦為主題寫成的。作者用第十四至十五兩章的篇幅在說明耶穌受苦的意義。這對當時主後65至70年的基督徒來說,具有特別的意義,因為他們一直不了解為什麼拯救者耶穌一定要受苦而死?
馬可福音作者從第八章開始記載耶穌告訴門徒,說他將入耶路撒冷去面對苦難,緊接著在第九章又再次記載耶穌提醒門徒,他將在耶路撒冷受難的事,然後在第十章第三次提醒門徒們要清楚知道,他即將受難,受盡一切羞辱,但在第三天後將會復活。接連三次預言受難,都提到三天後會復活的事。
謙卑的人認識耶穌
馬可福音最特別的地方,就是將耶穌傳福音事工的中心放在加利利。作者特別強調耶穌是加利利人,在加利利地區他是家喻戶曉的人物(參考一:28);他在傳道生涯的最後一個禮拜,才離開加利利前往耶路撒冷(參考十:1);他在復活後,要比門徒先到加利利,並且要在那裡和他們相見(參考十六:7)。
作者這樣一再凸顯加利利這地區是有個目的,就是要當時的人知道:若想要真正了解耶穌,就要回去加利利,而不是在耶路撒冷。因為耶路撒冷是釘死耶穌的地方。
為甚麼作者要特別強調「加利利的耶穌」?很可能是因為當時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已由早年跟隨耶穌的門徒們把持著,甚至門徒們已經被視為是教會的權威階級,如同耶穌時代的猶太教領袖一般。作者希望大家不要忘了耶穌當時是怎樣在改革猶太教領袖那腐敗的信仰態度。因此在編撰此書時,不僅將重心從猶太人心目中的信仰重鎮——耶路撒冷,轉移到當時被看成是邊陲地帶的加利利,且是將耶穌復活後與門徒相約見面的地點,也放在加利利(參考十四:28、十六:7)。作者這樣編輯,主要目的是在告訴讀者,要了解耶穌,就要從人的「權威」觀念中走出來。為此,作者要帶讀者回到加利利去,從認識作為一個平凡人的耶穌開始。這也是在表達出一個觀念:驕傲的人不認識耶穌。
其實,從馬可這本福音書中可以看出,作者是一再描述耶穌的門徒根本就不認識耶穌,他用「驚訝」、「非常驚奇」、「思想遲鈍」等字眼來形容門徒對耶穌所言所行的反應(參考四:41、六:50—52、八:17—21、八:33、九:10、32、十:24、32)。當早期教會信徒認為耶穌的門徒很有權威時,馬可福音的作者卻在暗示這些門徒,並不是真正的認識耶穌。
作者筆下的彼得
馬可福音另外一個很特別的地方,就是提及有關耶路撒冷的宗教領袖到加利利造訪耶穌的事(參考三:22,七:1)。如果耶路撒冷是宗教權威重鎮,那些宗教領袖大可不必如此勞累,放下身段去到加利利,而且不只是一次,是一而再地派人去。但非常有趣的是,彼得竟然否認了自己是加利利人(參考十四:70),作者似乎有意要諷刺彼得,因為他是當時在耶路撒冷基督徒團體的權威者。後來的彼得甚至也會在福音事工上軟化自己的立場,為了此事,使徒保羅相當的不滿,曾嚴詞譴責他(參考加拉太書二:11—12)。從這些觀點來看,此書是否真的如一些聖經學者所說的,是由彼得所提供的口述資料,實在有值得懷疑之處。
作者身分尚未確知
四本福音書,除路加福音的作者可較明確知道是由作者路加所寫的外,其餘三本福音書的作者是誰?他們確切的身份是甚麼?目前都還在探討中。聖經學者長久以來大多認為馬可福音是約翰‧馬可(參考使徒行傳十二:12)所撰寫的,他的母親馬利亞是耶路撒冷早期基督教團的重要份子。這位約翰‧馬可曾跟彼得、巴拿巴一同去傳福音,也曾是使徒保羅的重要同工(參考使徒行傳十三:5)。但是否就是他?還是不能確定,只能說是作者用「馬可」這個名字寫了這本福音書。
對當時環境情況的看法
馬可福音作者似乎沒有好好地處理時間,或地點的問題,這可能是在迫害的緊急情況下,作者努力要趕快將耶穌拯救的信息描述出來。他用很多次的「又」、「及」、「立刻」、「隨即」等這類的關係字詞,特別是「立即」這個詞至少就用了多達四十次以上,容易使人有一個感覺,以為事件的發生是一件接一件地接踵而來的。而事實上也是有這樣急迫的事件發生,彼得是在主後64至66年間,因羅馬皇帝尼祿迫害基督徒時而殉道。教會內部也因此而有不同的意見;有的人因迫害事件發生而信心更加堅定,但也有人因此而信心大為退卻,心灰意冷,甚至背棄了信仰。因此,作者寫此書信的另一目的,就是要幫助在苦難中的信徒重建他們的信仰,堅定他們的信心。這也就是為甚麼作者在寫此福音書時,語氣上顯得急迫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作者認為耶穌一生的時間,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在最後七天於耶路撒冷的時間。因此,作者用第十一至十五章等共計五章的篇幅描寫耶穌在耶路撒冷的大小事,包括:耶穌不僅潔淨聖殿,也公開與猶太當權者辯論,並且毫不客氣地預言堂皇的聖殿將會成為廢墟,他甚至說這座猶太人認為是上帝的聖城,而且引以為傲、尊為至聖的耶路撒冷聖殿,將會被摧毀到沒有一塊石頭能疊在另一塊石頭上面。作者也用兩章的篇幅記錄下耶穌從被捕到被殺害的經過。
編輯上的特殊技巧
馬可福音書最為膾炙人口的地方,就是他在編輯上特有技巧——「三明治」編輯法。所謂「三明治」編輯法,就是描述一段故事還沒有結束的時候,中間插入了另一個故事,然後再繼續描述前面那段未完的故事。例如:
1.第三章20至35節,故事開始說耶穌家裡的人要找他(第21至22節),然後插入了一段從耶路撒冷來的經學教師,他們認為耶穌是被鬼王附身,才有能力趕出許多鬼。耶穌聽了之後提出反駁(第22至30節),最後再繼續說耶穌的家人來找耶穌的結果(第31至35節)。
2.第五章21至43節,起先是管會堂的葉魯來請求耶穌治好他的女兒(第21至24節),接著是有一位患血漏病長達十二年的女人跟隨在耶穌的背後,偷偷摸了耶穌的衣裳,結果她的病得到醫治,然後耶穌公開詢問是誰摸他的衣裳(第25至35節),最後再接著記載他帶著彼得等三個門徒繼續前往葉魯的家,救活被當時的人宣告已死去的女兒(第36至43節)。
3.第十一章12至21節,開始說到耶穌和門徒從伯大尼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看到路邊有一棵無花果樹,其葉子長得很茂盛,但卻沒有結果實,因此,耶穌說該棵無花果樹將不會再有人吃它的果實(第12至14節),接下來說耶穌和門徒去耶路撒冷潔淨聖殿的事件(第15至19節),隔一天之後,耶穌和門徒看到該棵無花果樹枯死了(第20至21節)。
另外,還有第二章至12節;第六章至32節;第十四章1至11節;第十四章22至42節等,都是屬於「三明治」編輯法的經文。
留下來的問題
大多數學者認為馬可福音原作者只有寫到第十六章8節而已,第9至20節這段經文是後來編者加添上去的。原因是若福音書只寫到聽到耶穌復活的消息讓去探墓的婦女們驚嚇到不敢說出來,那是很不合乎信仰原則。
因此,第9至11節關於復活之後的耶穌顯現給抹大拉馬利亞看見,這件事在馬太福音和約翰福音都有記載。因此,可能後來在編輯之後,將這資料也併入,會比較完整。而第12至13節,則是同時出現在路加福音第廿四章13至35節,馬可福音編輯將之濃縮成短短兩節。第14至18節關於耶穌顯現給其他十一位門徒看見,這在其他三本福音書都有記載,只是比較特別之處,是第16至18節是馬可福音所蒐集最特別的資料。最後,第19至20節,可從路加福音第廿四章50至53節,以及使徒行傳第一章9至11節的經文看到類似的記載。這些都在說明很可能是後來在編輯時,才將這些資料添附上去,為的是希望使耶穌的事蹟記載得更完全,因為若是沒有敘述他的復活,就失去了福音的意義。
在第十六章加添這段復活之後的經文,可能是要讓大家知道:耶穌確實是復活了。只要相信,就必得到上帝奇異的恩典。
此書可分成下列幾個段落
一、第一章1至13節:序言,介紹施洗約翰。
二、第一章14至八章26節:耶穌基督的宣教事工。
三、第八章27至十章31節:耶穌預言受難,準備走向耶路撒冷。
四、第十章32至52節:耶穌往耶路撒冷城。
五、第十一章1至十四章31節:耶穌在耶路撒冷地區的活動。
六、第十四章32至十五章47節:耶穌受難、埋葬。
七、第十六章1至8節:耶穌復活的事蹟。
八、第十六章9至20節:耶穌的顯現與升天。
馬可福音第一章
1.馬可福音的作者對耶穌降生的故事好像沒有興趣,他的重點沒有放在耶穌的降生,而是在耶穌的言行。
2.第一章1至8節:
第1節,這一節是馬可福音的結論,作者故意將之編輯在最前面,這點也是馬可福音編輯上的特色。作者用結論作開場白,告訴我們耶穌基督就是上帝的兒子,也是福音的本身。然後從第2節開始,要介紹耶穌基督是誰和他的事工。
第2至3節,這裡寫說「先知以賽亞在他的書上記載」,其實第2節是引用瑪拉基書第三章1節才正確。第3節才是引用先知以賽亞的書第四十章3節。表明的意思是上帝的拯救來臨了。
第4至5節,施洗約翰出來傳福音的第一句話是「你們要悔改」,悔改是表明「改變」,從壞的變成好的。悔改才是獲得上帝赦免的唯一途徑。民眾聽他的呼籲,整個巴勒斯坦地區的民眾都來領受他的施洗,表明願意悔改。悔改,也是整本聖經的中心信息。
第6至8節,施洗約翰這種樣式,和先知以利亞的樣式很相近(參考列王紀下一:8)。他公開宣告有一位在他之後來的,比他更重要,他是用水洗禮,那位在他之後來的,要用「聖靈」為大家施洗。這「聖靈」是指上帝的能力。
3.第一章9至11節:
短短三節經文,說明耶穌也和一般人一樣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耶穌接受洗禮,正好表示他跟一般人一樣。
作者特別強調耶穌是來自加利利的拿撒勒,後來被人稱之為「拿撒勒的耶穌」。當他接受洗禮之後,就「看見天開了」,這表示天人之間有很特別的連結(參考創世記廿八12—13,使徒行傳七:55—56)。不但這樣,還有聖靈充滿在耶穌身上,這也是後來他在傳福音事工上顯示出能力的來源。
「你是我親愛的兒子,我喜愛你。」這句話表明上帝公開的宣告,耶穌和上帝之間有特別的關係。
4.第一章12至13節:
馬可福音作者對耶穌受試探的過程並不重視,他重視的是耶穌已準備好傳福音的工作,所以,從第4節到13節,就好像是耶穌出來工作的一段序言,然後從第14節開始介紹耶穌的工作。
馬太、馬可,和路加等這三本福音書都說耶穌是在聖靈的帶領下,到曠野去受「撒但」的試探。撒但是誘惑者,也是生命的敵對者,是誘使人離棄上帝的力量。
在「曠野」長達「四十天」,表示在最惡劣的環境下,忍受撒但所有的誘惑、攻擊。但耶穌並沒有受到任何誘惑,之後,就有「天使伺候他」。
5.從第一章14節開始,直到第八章26節止,都是記載耶穌在加利利地區傳上帝國信息,和他所行的神蹟奇事等記事。
6.第一章14至20節:
在施洗約翰「被關進監獄以後」,耶穌開始「到加利利去,宣講上帝國的福音」。上帝國(或上帝的國),這是馬可和路加兩本福音書所用的字。在馬太用「天國」,意思相同,指以上帝為生命之主的意思。
他傳福音也招收門徒,表明他是一個老師。第一次招收的門徒有兩個兄弟,就是西門(後來又稱為彼得)和他弟弟安得烈,接著是招收雅各和約翰。他們都是聽到耶穌的呼召,就「立刻」撇下所有的一切跟隨耶穌去了。馬可福音作者沒有詳細說明為甚麼這兩對兄弟願意這樣跟隨耶穌去。
7.第一章21至22節:
這一段經文簡略說明耶穌工作的概況。表示耶穌身為一個老師,他傳講的上帝國信息,引起極大的迴響,甚至民眾認為他講的和一般經學教師所傳講不一樣,而且認為更有權威。
迦百農,這是彼得的家(第29節),也是後來耶穌在加利利主要的工作基地。
8.第一章23至28節:
馬可福音說耶穌開始傳福音所做的第一件神蹟,是治好一位被污靈附身的病人,時間是安息日,地點是在會堂裡。
污靈,這是象徵使人心遠離上帝的一種力量,馬可福音的作者認為耶穌來到世上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讓人回到上帝的面前,而這必須先除去人心的污穢。也因為他這次的醫治,使「大家驚訝不已」,因為這是他們從來沒有看過的事,也因此,耶穌的名聲遠播在整個加利利地區。
9.第一章29至31節:
這是接連的醫治神蹟,且時間都是在安息日。耶穌又醫治好彼得的岳母發高燒的病。彼得岳母得到醫治後,隨即起來服事耶穌和他的門徒。
10.第一章32至34節:
「傍晚」,這是指隔天,也就是安息日已經過去了。城裡的人接連地將病患都帶來給耶穌看,耶穌治好所有的病人。但他特別禁止那些附在人身上的鬼不許說出他的身份。這是耶穌不希望會因此影響到他傳上帝國信息的工作。
11.第一章35至39節:
耶穌離開群眾到偏僻的地方去祈禱,這點一直是耶穌傳道生涯中很重要的活動。祈禱,是面對上帝,與上帝對話。群眾的讚美聲或許也會影響到耶穌的事工,作為一個人,他也需要離開群眾,獨自一人面對上帝。而大家找耶穌主要的目的,看來還是為了身體疾病,但是耶穌卻是要傳上帝國的信息。
第39節,這節概述了耶穌在加利利地區,走遍各地的會堂傳道,也醫病、趕鬼。
12.第一章40至45節:
痲瘋病人能想盡辦法來到耶穌面前,必定是冒了許多生命危險。因為這種病人是被隔離的,若要進城必須高喊自己是「不潔淨」的人(參考利未記十三:45—46)。因此,當他來求耶穌醫治,必定是因為他聽到關於耶穌的事,使他有充分的信心,相信耶穌能醫治他。為此,使耶穌動了「惻隱之心」,並且「伸手摸他」。惻隱之心,也在表示上帝對人類苦難的拯救行動。耶穌伸手摸他,這非常違反當時人們的認知,因為痲瘋病屬於不潔淨,耶穌若是一摸他,就連自己也不潔淨了。
耶穌要他依照摩西法律規定去辦理所有的手續,使自己恢復潔淨的人,可以過社區共同生活。
可是這個人並沒有依照耶穌囑咐的「不要告訴任何人」,而是大力宣揚他領受到的恩典。結果這個人所做的,反而造成耶穌福音工作的障礙,耶穌只好避到偏僻之處。但是,民眾為了要看見耶穌的特有能力,仍然「從各地來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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