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205期

馬太福音第廿二章至廿六章56節
1.第廿二章1至14節:
這是一段不太容易懂的比喻,有可能是來自兩個比喻(第2-10節、第11-13節)合併在一起的,也有可能是原始資料有遺漏,使這個比喻讀起來有點銜接不起來。
第2節,這節提到天國好像國王為兒子辦婚姻的宴席,這種用婚宴來解釋天國的比喻,在第廿五章1至13節再次出現。
第3節,因為是國王娶媳婦的婚宴,因此,都會事先邀請賓客,而被邀請的賓客應該感到相當榮幸才對。「可是他們不願意來」,這句話表示受邀請的賓客根本就瞧不起國王。
第4至6節,國王於是「再派遣另一批僕人」,並且宣告宴席已經準備就緒,只等賓客來就坐。但受邀請的賓客不但拒絕參加,且找出許多理由推辭,更嚴重的是不參加也就罷了,還毆打國王派去的僕人,甚至將國王的僕人給殺了。這樣的比喻很像第廿一章33至39節的園主將葡萄園放租給佃戶一樣。
第7節,國王對賓客的態度大為忿怒,決定採取制裁行動,這說明了天國是有審判的。而國王代表著上帝和受邀請賓客(上帝子民)之間的關係。
第8至10節,因為原先賓客的惡劣態度,終於改變國王的決定。他要僕人上街去,只要「看到的人,無論好壞都請來」,這句話跟第十三章47至48節的撒網之比喻類似。但也因為不論「好壞」都邀請入席,才會繼續下列的審判。
「使喜堂上坐滿了客人」,這原本是天國辦宴席的本意。但卻因為原先被邀請的賓客不理會,才會改變原本計畫,改為到街道上邀請所有遇到的人來參加宴席。
第11至13節,這段很可能是另一個比喻,不過也有可能是接續第10節所說的,只要到街上看到人就邀請進來,之後才來分別。
「沒有穿喜宴的禮服」,表示對國王的邀請態度輕視。因此,當國王詢問他們的時候,這些漠視國王邀請的人,答不出話來。國王對這種鄙視他邀請的人,會採取嚴厲的懲罰。表示鄙視上帝恩典的人,上帝不會寬待、饒恕。
比喻的重點是在第14節所說的,被邀請的人未必都是經過揀選的人,如果將這一節跟第十三章47至50節經文相對照來看就會更清楚明白,該段經文說,天國就像是撒網在湖裡,然後將所有撈起來的魚分類,把好的放在桶裡,壞的丟棄。這說明了天國有分別為聖的要件。
2.第廿二章15至22節:
所謂「希律黨」,這是猶太人的政治黨派之一,另一個與此黨派對立的就是「激進黨」(《和合本》譯為「奮銳黨」)。希律黨的人支持希律的家族統治猶太,這種看法剛好與激進黨的人所持的觀點完全相反,他們是堅持必須由猶太人自治。一般說來,法利賽人是激進黨派的主要份子,因此,希律黨派和法利賽人在政治理念上可說幾乎是南轅北轍。但如今卻因為要除掉耶穌而結合在一起,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而是第二次。第一次是馬可福音提供的資料,說耶穌在會堂裡醫治一位手枯乾的人後,他們就共謀過這樣的計劃(參考馬可福音三:6)。
第16節,這節正好表明這些猶太人社會領袖的虛偽,他們雖然開口說稱讚耶穌的話,但並不是真心誠意說這些話,主要目地是想要「陷害」耶穌。
第17節,「向羅馬皇帝納稅是否違背我們的法律」,這裡的「稅」是指羅馬政府開徵的人頭稅,男人只要是年滿十四歲,就必須繳稅到六十五歲,而女人年滿十二歲以上就要開始繳納,也是到六十五歲才停止。激進黨派的人經常發動抗繳,因為他們認為若繳納這種稅,等於表示順服羅馬帝國的統治權,他們認為只有上帝才是他們惟一的君王。也因為這樣,激進黨派的人經常被羅馬政府認為是叛亂份子。因此,若是耶穌認為該繳,激進黨派的人就會說耶穌承認羅馬皇帝是他的王。但若是說不合法律,希律黨派的人就會向羅馬政府控告他,表示他反對羅馬政府,是叛亂犯。後來他們就是向彼拉多指控耶穌鼓動民眾抗繳稅金(參考路加福音廿三:2、5)。
第18至19節,耶穌有特別能力,會知道隱藏在人內心深處的想法。因此,指責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然後要他們拿個「納稅用的銀幣」給他看。這種銀幣不能拿去聖殿奉獻。就像第20節所說的,銀幣上面有凱撒的雕像在上面,被認為是偶像。但羅馬政府只收這種銀幣。
第21至22節,耶穌回答的這句話,表示政府的東西和上帝的是不同的,二者不能混淆。這使得他們原本想好要陷害耶穌的計謀因此破解,他們只好離開。
3.第廿二章23至33節:
在閱讀這段經文之前,最好先讀申命記第廿五章5至10節經文,也就是所謂的「利未拉特婚姻條例」。該法律原本是要讓兄弟負起責任,關心家庭陷入困境的兄弟而設。因為若是沒有生下兒女,失去丈夫的寡婦就無法繼承財產,對寡婦來說是生活會陷入困境。
撒都該人不但不相信復活,他們也不相信天使、聖靈(參考使徒行傳廿三:8),他們也不接受先知的書信,只相信摩西五經而已。
撒都該人也用比喻方式來問耶穌,若「兄弟七人」,先後都是娶了同一個女人,若是有復活,那女人將會是誰的妻子?這「七」,表示到最後實在是無人可以再娶那位寡婦了。
第29至32節,「不知道上帝的權能」,表示在人看來很困難、無解,但在上帝卻事事都能(參考馬太福音十九:26)。復活的事是上帝在掌管,上帝使死人復活並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再者,上帝要怎樣管理「天上的天使」的事,也不是人的能力可以理解。
「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這句話主要在表示上帝是永恆的上帝。人有限的生命無法了解。
4.第廿二章34至40節:
「法律教師」用摩西法律來問耶穌,擺明了就是要「陷害」耶穌,存心不良。
第37節,耶穌依據申命記第六章5節來回答,而這節被看成是聖經中最重要的經文,因此,第38節隨即說是第一重要的誡命。
第39節,「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之教訓是依據利未記第十九章18節的經文引伸而來。耶穌說這是第二重要的誡命。
第40節,「摩西全部的法律和先知的教訓」,這句話指的就是整本舊約聖經。
5.第廿二章41至46節:
前面連續三次都是猶太人領袖來向耶穌挑戰,想要陷害耶穌。現在這裡則是換成耶穌提問向他們挑戰。
耶穌提出「基督」是「誰的子孫」?猶太人依據先知的預言,認為基督一定會出自「大衛的子孫」(參考以賽亞書十一:1,耶利米書廿三:5)。
第43至44節,耶穌引用詩篇第一一○篇1節作題材,問他們怎樣解釋這段詩歌?基督就是拯救者之意。祂藉著大衛的後裔出生在人類歷史當中,與我們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從人的角度看,他是大衛的子孫。沒錯!但是,拯救者就是上帝本身,連大衛王也必須臣服在祂腳下。
第45節,耶穌要強調的是:不能老是用字面上的詞來解釋聖經,要知道聖經字面背後所要表達的意義。基督固然是來自大衛的子孫,那是上帝差派的拯救者藉著人的家庭降生到世界上來,這位拯救者當然是比大衛更為偉大。當時有人稱耶穌為「大衛之子」,但並不表示耶穌是一般人,而是超越了大衛的地位。只是這些猶太人領袖不願意承認罷了。
6.第廿三章1至36節:
這段經文是馬太福音作者在編輯手法特別的地方之一,連續記載耶穌指責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的「七」種問題,也在暗示著他們的問題非常嚴重,幾乎到了無法諒解的狀態。而耶穌這段數說他們的問題是說給「群眾和他的門徒」聽的。
7.第廿三章第1至12節:
第2至3節,耶穌承認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在教導摩西法律上有權威,要聽從,但不要學習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只會說,不會做」。
第4節,耶穌指出他們只會把摩西法律加上許多傳統習俗,加重了人民學習的困難。
第5至7節,說出這些領袖愛面子,很虛假。
第8至10節,猶太人經常將「老師」、「導師」、「父親」三詞交替使用。耶穌在這裡將之釐清,讓民眾和門徒知道不要混淆。大家應該彼此成為學習的老師,從救主來學習犧牲生命救贖他人的愛,也學習認識只有一位賞賜的天父。
第11至12節,可參考馬太福音第二十章26節,腓立比書第二章7至9節。耶穌再次強調會謙卑自己作為僕人的角色來服侍別人,這樣的人會被人尊崇,而上帝一定會高舉他,
8.第廿三章13至36節:
這段經文敘述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的真實問題,共計有七種,每一種的開頭都是用「要遭殃了」來說明他們所做的這些事,都將遭到上帝的懲罰。
第一種:第13至14節,他們阻礙別人進天國的機會。
第二種:第15節,帶領外邦人信上帝,後將這些加入的新成員塑造的比他們更糟糕,不但狂熱,且胸襟更狹隘。所謂「加倍的壞」,這句話也表示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將受到「加倍」的懲罰。
第三種:第16至22節,他們會用發誓來掩飾內心的貪婪,表面上是在向上帝發誓,事實上內心想的是祭壇上的貢品,這種發誓簡直就是在褻瀆神聖的上帝一樣。
第四種:第23至24節,是關於十分一的奉獻固然重要,但真正重要的是對人的要有正義、仁慈、信實等品格,但這些卻常被他們故意疏忽。
第五種:第25至26節,只知道做好表面的工作,內心充滿著貪慾和放縱的念頭。
第六種:第27至28節,粉刷墳墓的主要目的,是要幫助人不會因為沒看見墳墓而碰觸到變成不潔淨的人。因為根據民數記第十九章16節的規定,碰觸到墳墓就屬於不潔淨。這原本是件好事,但他們就像是這樣,只重視外表的亮麗好看,但他們的內心卻是壞死的身體,是沒有生命的軀體一樣,充滿著邪惡和虛偽,剛好顯示了他跟墳墓裡埋葬的死人一樣,本身就是不潔淨的。
第七種:第29至33節,他們修建先知的墳墓,似乎很尊重先知,其實他們卻繼續在殺害先知。比起他們的祖先,他們沒有好到哪裡去。
以上七種都發生在這些猶太人宗教領袖身上,且持續在發生,並沒有改善。因此,耶穌用第34至36節作結語,用很嚴厲的話指責他們這種惡劣行徑。
第35節的「亞伯」,這是創世記第四章1至8節,被哥哥該隱無辜殺害。
「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這裡在記錄上有點錯誤,應該不是「巴拉加的兒子」,而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才對(參考歷代志下廿四:20—22),是約阿施王執政的時代,命令手下在聖殿的院子裡用石頭把他打死。
9.第廿三章37至39節:
耶路撒冷一直是猶太人的宗教信仰中心,但是對上帝的僕人卻是採取迫害的態度,舊約時代的先知受到如此遭遇,耶穌最後也是在耶路撒冷被殺害。
第38節,預言聖殿將成為「人煙絕跡的荒場」,這句話在主後70年應驗,羅馬將軍提多將之摧毀。時至今日,聖殿依舊尚未重建,僅留下一片「哭牆」(西牆)。
第39節,引用詩篇第一一八篇26節的詩歌。「從此再也見不到我」,這句話表示終末的時間即將來到。
10.馬太福音在編輯上有很特別的手法,例如第五至七章,作者用連續三章的篇幅將耶穌的言論彙集在一起;在第十三章則是用七個比喻述說天國;在第廿三章是連續指責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的七個問題;第廿四章作者用七個景況在描述有關末日的災難;第廿五章是用三個故事說明天國的景況。
11.第廿四章1至2節:
「耶穌從聖殿出來」,這句話可以接續第廿一章23節的「耶穌進了聖殿」,這當中都是馬太福音所收集的耶穌教導之言論。
「聖殿的建築」,這是大希律王在主前20年開始擴建,經過46年的時間才完成(參考約翰福音二:20)。完成後的聖殿範圍比原先的大出三倍,且裝潢的更加美麗。但耶穌說它的「每一塊石頭都要被拆下來,沒有一塊石頭會留在另一塊上面」,這件事在主後70年應驗,正如第廿三章38節所說的,「殿宇將成為人煙絕跡的荒場」。
12.第廿四章3至51節:
第3節,耶穌預言聖殿將會被拆毀之後,門徒私底下來問此事「甚麼時候會發生」,因為一般猶太人認為,當耶路撒冷聖殿被拆毀時,也表示末日就來到了。
從第4節開始一直到第51節,耶穌連續講了七個災難的景況。
第一個是第4至14節:
有人會假借基督的名,也會有假先知出現來迷惑人,而戰爭、饑荒和地震將會不停地發生。先知耶利米在描述上帝懲罰他那邪惡的時代的方式,也是用戰爭、饑荒和瘟疫(參考耶利米書廿一:7、9、廿八:8、廿九:17—18、三十二:24、36)。不但這樣,耶穌提醒他的門徒,他們將會受到迫害,甚至會被殺害。但耶穌強調當福音傳遍了全世界之後,世界的末了才會來到。
第二個是第15至22節:
這段經文用希臘帝國統治末期發生的事件來述說末日的景象。
在第15節的這句「毀滅性的可憎之物」,一再出現在但以理書中(參考九:27、十一:31、十二:11)。背景是發生在主前167年的事件,那時是希臘的安提阿哥四世衣匹法紐(Epiphanes)帶豬進入耶路撒冷聖殿至聖所的祭壇獻祭,結果引起猶大家族裡的馬加比挺身而出,他帶領猶太人起來反抗希臘軍隊。後來在主後40年,羅馬皇帝卡利古拉(Caligula,37--41)也曾威脅猶太人說要採取和安提阿哥四世相同的行動褻瀆聖殿。因此,這句話也在暗示著,若有類似這樣的景況發生,就是大災難又將來臨的時刻。
而從第16至18節可清楚看出,指示要趕緊逃離災難。問題是若這是末日景象,要逃往哪裡去呢?
第19至21節,提到期盼災難的日子不要發生在冬天,因為這只會讓孕婦或哺育嬰兒的母親加倍痛苦,可能她們會跑不動,或是連帶使嬰兒受害。也不要發生在安息日,因為他們怕違反安息日的規律。
第22節,這節提到上帝在苦難中施恩典,讓苦難的時間縮短,這樣可以留下更多殘存的人民。
第三個是第23至28節:
這段經文主題放在假基督和假先知的出現。
第23和27節將第4至14節再次提起假借基督和先知之名出現的事件,表示迷惑人心的事出現的頻率非常高。
第28節,這是一句諺語,是引用約伯記第三十九章30節。意思是只要注意,就會看到即將發生或是已經發生的事。
第四個是在第29至31節:
這裡提到「人子」將要來臨,他來臨時天象會出現變異,聖經作者喜歡用這種天象變化來說明那是上帝出重手懲罰的記號(參考以賽亞書十三:10、三十四:4,以西結書三十二:7,約珥書二:10,阿摩司書八:9)。「號角的聲音要大響」,這表示審判開始。
第五個是第32至35節:
耶穌用自然生態景象來教導門徒,要他們注意看那末日景象的來臨,其實從生態環境的變化就會明白,就好像看無花果樹的生長一樣,很平常沒有甚麼特別。
「就在門口」,意思指時間迫切,很快,且是隨時會來到。做好準備比猜測時間甚麼來到更重要。
第35節,這節可參考以賽亞書第四十章8節。耶穌要大家相信他講的話。
第六個從第36至44節:
這段經文的中心詞字就是「警醒」,因為沒有人知道確切的時間甚麼時候會來臨,就好像「挪亞時代」也是這樣。另一方面,沒有人知道誰會被拯救,或是誰會被留下來。會警醒的人,知道隨時「準備好」,因為末日會在人「料想不到的時候忽然來臨」。
第七個是第45至51節:
這是繼續前段警醒的這個主題,一個僕人若是警醒,他不會去猜測主人甚麼會回來的時間,因為主人隨時都可能會回來。當主人在僕人「料想不到」的時候回來時,看到僕人始終非常忠實,主人一定會獎賞,但對於偷懶、不忠實的僕人,主人必定會用很嚴厲的手法懲罰他們。
注意,耶穌講天國的比喻時,會提到關於審判的事,講末日的問題也是這樣。
13.第廿五章:
這一章用三個比喻來說明天國,而且都和終末的審判有密切關係。在這三個比喻中的第一和第三個,都是馬太福音特有的資料,第二個比喻在路加福音第十九章11至27節也有記載。
14.第廿五章1至13節:
將天國比喻成婚姻的筵席也是耶穌比喻中的一個特色(參考馬太福音廿二:1—14)。再者,耶穌比喻的另一個特色,就是採用極鮮明的對比,這種比喻的主要目的是要讓當時的人一聽就馬上瞭解他所說的比喻。
這個比喻是說將十個少女分成兩組,聰明的五個一組,愚笨的也是五個一組。聰明者表示有準備,且是準備好迎接結婚的新郎來到,好加入慶賀的人群中。耶穌就曾在比喻中隱喻著他就是新郎(參考九:15)。相對的另外五個,就是愚蠢的,她們因為準備不夠,等候新郎的時間比預期延遲了,手上的燈油耗盡了,想要先向別人借來用,卻得不到。整個比喻的中心是強調這種準備是不能借用別人的,也沒有人能夠幫忙,因為大家都擔心自己所預備的不夠用。
再者,這裡所說的「聰明」的女子和「愚蠢」的女子,就像第七章24至27節所提起的兩組人一樣,「聰明」的意思是指會實踐所聽到的教導的人,相對的,愚蠢就是聽了卻不去實踐的人。
第13節,這節是重複著第廿四章42節、44節、50節的意思,都在表示沒有人知道甚麼時間,審判的末日會來臨。
15.第廿五章14至30節:
這則比喻和第廿四章45至51節的比喻類似,都是在強調僕人受主人之託管理家產。從字面上看起來,這則天國的比喻好像是有三組人,其實只分兩組,就像前一個比喻一樣,一組是「又好又可靠的僕人」,另一組是「又壞又懶的僕人」。耶穌在說天國的比喻時,總是跟審判有關。
整個比喻的重點在第15節所說的,主人是按照僕人的「才幹」交託給他們不同的工作量。
這裡說一個給五千,另一個給兩千,第三個給一千。第15節這裡用「金幣」來表示,表示數目相當龐大。
第18節說出三個僕人最大的差異,就是前兩個都是領了主人交代的金幣後,就「動身」、「立刻」去做生意。只有那位領一千的,是在地上「挖了一個洞,把主人的錢埋起來」。
古時候的人,會為了安全的緣故將錢埋藏在地下(參考馬太福音十三:44),這個領一千的並沒有依照自己身上擁有的「才幹」去做生意。而且當主人回來結帳時,他還用了許多理由(第24至25節)來搪塞、推諉。如果說將錢存放在銀行是最簡單的方法,那麼,這應該是任何人都做得到的事,但這個僕人則是連這麼簡單的事也不做,還用許多理由來推卸責任,那只會使主人更加生氣而已,於事無補。上帝交託給你多少?這是每個人要自己反省的問題,不是他人可以過問的。
第19節,這節是天國比喻的中心思想,那就是主人會回來「結帳」,這表示審判。最後,主人判定那領一千的僕人是「又壞又懶」,而前面兩位被主人認為是「又好又可靠的僕人」,然後依照他們的才幹所努力之結果獎賞他們,讓他們「經管」更大的數目。
第29至30節,是此比喻的結尾,說明只要盡心盡力努力,一定會有獎賞,而這獎賞會超過原本所擁有的。相對的,懶惰的人,上帝會連他原本所擁有的也將失去。
16.第廿五章31至46節:
這段最後審判的故事就跟前面兩個比喻一樣,也是分成鮮明的對比,重點在強調微不足道的事。在一般人看來微不足道的人或事上,甚至人自己都不曾記住有過的事。但是上帝記住人所做的每一件事。聖經作者說每一個人都有一本生命冊,身旁都有一位天使在記錄著所言所行,這些都會成為將來上帝審判的依據(參考腓立比書四:3,啟示錄二十:11—15)。
這則比喻用「綿羊」和「山羊」作題材,並不表示綿羊比較好,是因為在巴勒斯坦地區早晚溫差大,白天放牧時讓這兩種羊在一起,但到夜晚時候會將綿羊和山羊分開,因為山羊需要升炭火或是草堆保暖。「右邊」是指寵愛、祝福的意思,相對於「左邊」,表明的是失寵、詛咒。
17.第廿六章:
這一章是記載耶穌受難的故事。從一個女人用香油膏抹他,到和門徒用逾越節晚餐後去客西馬尼園祈禱,然後被猶太人最高議會逮捕、審問等等。
18.第廿六章1至5節:
這兩段經文都是和猶大出賣耶穌有關。在第1至5節中,耶穌再次提醒門徒,他將「被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是第二次提醒門徒他將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參考二十:19),也是他提起即將受難的第四次。
第3至5節說明這些猶太人領袖確定要除掉耶穌,但怕引起群眾暴動。理由他們很清楚,是民眾喜歡耶穌(參考廿一:8—11、15—16、46)。在逾越節期間,耶路撒冷城內人口會暴增到十倍以上,稍有不慎,在維安工作上就會失控。因此,他們確定要秘密進行此項謀害之事。
19.第廿六章6至13節:
四本福音書都有記載有一個女人拿珍貴的香油膏在耶穌身上,只有路加福音的資料比較特別(參考七:36—39)。
第6節提供這件事發生在伯大尼,是一位曾患痲瘋病但已經被耶穌治好的西門家裡。
第7至9節說有個女人拿來「一隻玉瓶,盛滿了珍貴的香油膏」,馬可福音第十四章3至4節特別指出那是「純哪噠香油膏」,價值「三百多塊銀子」。她將這麼珍貴的油膏倒在耶穌的「頭上」,這種舉動通常是聖經時代國王或大祭司就任時才有的。可看出耶穌在這位女子心中的地位。門徒看見了,很不以為然,認為可以將這瓶香油膏拿去賣,將所得到的錢用來賙濟窮人。
第10至13節,耶穌認為這女人知道他將受難,因此,特地用這種方式來為他的安葬作準備。耶穌這樣的回答已經在表明,這個女人知道耶穌將受難,但門徒並不清楚。再者,這個女人為耶穌所做的,跟加略人猶大所做的事,呈現出來的剛好完全相反。她用多出猶大十倍價錢的香油膏耶穌,相對的是,猶大是用極低價出賣耶穌。
20.第廿六章14至16節:
猶太人領袖一心一意地設法要逮捕耶穌,卻不知道他在夜晚躲藏在哪裡?剛好耶穌門徒加略人猶大提供了合作的意願。馬太福音作者在這裡很清楚地表示,是猶大主動去找這些猶太人領袖(第14節)。
第15節,「如果我把耶穌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甚麼?」這句話充分顯示猶大確實是為了某種利益而要將耶穌出賣。而這裡說猶太人領袖給他「三十塊銀幣」,這個數目剛好是舊約時代一個奴隸的價錢(參考出埃及記廿一:32)。也因為這樣,一般都說猶大為了錢出賣耶穌。這點也是約翰福音作者暗示猶大對錢的喜愛,說他是「賊」、「管錢,常盜用公款」(約翰福音十二:6)。
21.第廿六章17至25節:
「除酵節」,這是從逾越節隔天開始,共計有七天。由於逾越節也必須吃無酵的食物,因此,前後共計八天。從猶太曆正月14日的黃昏開始算是逾越節(參考利未記廿三:5—8)。
第18節,耶穌早已經安排好他要和門徒守逾越節晚餐的地點。因此,要門徒「進城去見某某人」,他們要在他的「家裡守逾越節」。
第19至21節,「你們當中有一個人要出賣我」,這句話也是在提醒猶大,耶穌很清楚他心中的企圖、計謀。希望他能即時回心轉意。
第22、25節,「一個一個地問」耶穌,「不是我吧?」這樣的寫法很清楚在表明猶大也是跟其他的門徒一樣,他也來問耶穌。這真的是很諷刺的行為。
第23至24節,耶穌很清楚用一個動作暗示著那個跟他「一起在碟子裡蘸餅吃的那個人要出賣」他,但門徒顯然沒有聽進這句話。因為「一起蘸餅吃」,表示關係良好,可能每個門徒都有同樣的舉動,表明他們和耶穌緊密連結在一起。但耶穌在此特別提醒他們,做這種出賣老師的事的人,會面臨災禍。
22.第廿六章26至30節:
這裡所記載的最後晚餐形式,和逾越節晚餐的規定已經不同,而是簡略了許多,且比較接近早期教會守聖餐的樣式。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23至25節也寫下了當時聖餐的狀況。
耶穌拿起「餅,先獻上感謝的禱告」,這是很典型的逾越節晚餐之方式。但耶穌已經將這餅的意義重新詮釋,說那是代表著他的身體。
「拿起杯」,也是一樣先感謝,他說那是代表著他的「血」。利未記第十七章11節說血代表著生命,可用來贖罪。當耶穌這樣解釋時,已經在表明他要犧牲生命來救贖人類的罪了。
第30節說他們「唱了一首詩」,通常是詩篇第一一三篇至一一八篇中的一首。
23.第廿六章31至35節:
彼得有三次否認他和耶穌之間有師徒關係,這件事在四本福音書中都有記載。
第31節,耶穌引用撒迦利亞書第十三章7節的經文,說明敵人會把牧羊人抓走,羊群自然會四散而去。他用這句經文來警告他的門徒,當他受難時,門徒們都會「離棄」他。
第32節,耶穌與門徒有個約定,當他復活之後,要比門徒「先到加利利去」,表示他將在那裡跟門徒會合。然後馬太福音在第廿八章16節說十一個門徒們確實是到了加利利的一座山上去跟耶穌相會。馬可福音並沒有這後續的經文,而路加福音則是認為門徒一直留在耶路撒冷,且復活後的耶穌基督也是在耶路撒冷顯現給門徒看,然後才帶門徒到伯大尼,耶穌在那裡升到天上(參考路加福音廿四:50),然後門徒回到耶路撒冷(參考廿四:52)。約翰福音記載耶穌和門徒都有去加利利,只是門徒認不出他就是復活的耶穌,直到耶穌告訴門徒怎樣捕魚,那時,彼得終於發現那是耶穌。
第33至35節,彼得雖然表示他一定不會離棄耶穌,耶穌卻很肯定地告訴彼得在當天晚上「雞叫以前」,他將會有「三次」否認與耶穌相識。但彼得更加堅定地表示,就算是要死,也會與耶穌同死,而不會否認他。
24.第廿六章36至46節:
耶穌帶門徒離開耶路撒冷,到橄欖山中的一座「客西馬尼園」去祈禱。所謂「客西馬尼園」,意思是指榨橄欖油的地方。約翰福音說耶穌經常和門徒到這地方來,也因為這樣,猶大才知道怎樣帶人去逮捕耶穌(參考約翰福音十八:2)。猶大若是沒有去通報這個消息,猶太人領袖並不知道耶穌和門徒在這裡。
就像之前一樣,耶穌只帶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也就是雅各和約翰,離開其他門徒到另一個地方。路加福音說那距離大約有「扔一塊石子」遠(參考廿二:41)。然後他又離開他們三個,獨自一個人俯伏在地上向上帝祈禱。
第38節,此時的耶穌心裡很「憂傷,幾乎要死」,這是作為一個人必定有的心境,因為他知道離受難的時間越來越接近。
第39節,耶穌向上帝祈禱,不要讓他喝那「苦杯」,這是指十字架的死亡。但他還是清楚地表示,願意順服上帝的「旨意」。他這樣祈禱,連續有三次都是相同(參考第42、44節)。
耶穌每次祈禱回來到這三個門徒的地方,結果看見他們都睡著了。耶穌對彼得和門徒說,要警醒祈禱,但門徒確實很軟弱,連續三次,耶穌回到門徒那裡,都是看見他們睡著了(參考第40、43、45節)。就在第三次之後,耶穌告訴門徒,出賣他的人帶人來抓他了。
25.第廿六章47至56節:
來抓耶穌的人,是從猶太人最高議會派出的警衛,是猶大帶隊。這表示猶大知道怎樣來客西馬尼園這個地點,就由他帶隊,表示他所提供的消息確實可靠。
猶大用「親」耶穌的方式作暗號,讓來抓耶穌的人看清楚。因為是深夜,若不注意,可能會抓錯了人。但「親」吻耶穌,這原本是在表示非常高興、喜愛的方式,在巴勒斯坦的地區的學生也用這種來表示對老師的尊敬。
當猶大用這種方式對耶穌表示熱情和問安時,耶穌很清楚猶大所要做的是甚麼,他就回應他:「朋友,你想做的,趕快做吧!」其實這句話是在告訴猶大說:「你在幹甚麼,我都很清楚,不必用這種方式來偽裝。」
第51節說有一個人拔刀出來「向大祭司的奴僕砍去,把他的一隻耳朵削掉」,這個拿刀的人就是彼得,而被他削掉耳朵的僕人名叫「馬勒古」(參考約翰福音十八:10)。但耶穌隨即把馬勒古的耳朵治好(參考路加福音廿二:51)。耶穌禁止門徒用武力的方式處理事情。耶穌斥責彼得這樣的行為,要他把刀收起來,他說拿刀的人,「一定在刀下喪命」,這也很清楚說到用武力的方式,並沒有解決問題。耶穌也斥責那些帶著刀棒來抓他的人,是把他當作「暴徒」看。
第56節,這裡說到「聖經上所說的話」,這可能是引用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12節。
果然,就像耶穌之前預言的,就在這時候,他的門徒們都「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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