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241期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2-10-07 15:01
利用拉班不在家的時刻,雅各帶著全家大小和所有的財產「偷偷地走了」,離開他居住長達二十年久的岳父也是舅舅拉班的家。
第22至25節,「三天」,這表示有一段很長的距離之意,拉班才得到消息知道這件事。因此,他需要用一倍的時間七天來追趕,才在「基列山區」追上了雅各。拉班帶著「族人」來追趕,且可以追得上,表示他的能力依舊比雅各要強很多。但第24節是很重要的一節,這節說上帝警告拉班,「不可隨便威脅雅各」,表示上帝一直在庇護著雅各,只要拉班出手攻擊,上帝一定會還擊。
第26至30節,這段經文是拉班對雅各的譴責。在這段譴責的話中,主要有兩項:一是雅各為甚麼不告而別?二是為甚麼要偷他的神像?其實拉班這樣的譴責也包含了兩件事:一是雅各這樣的作法,讓拉班在宗族之間顏面盡失。因為連在他家裡工作二十年的女婿都會瞞著他離開,甚至包括他的女兒、孫子,竟然沒有一個人告訴他、向他道別。二是他認為雅各把貴重的財產也偷偷地帶走了(參考三十二:13-15),讓他損失非常重。原因是神像具有保證財產權的含意。而雅各卻把他的神像也偷了,意思是指神像若是被偷,等於他無法證明雅各手中所擁有的牛、羊、駱駝、驢等,是屬於他的。最後他強調有能力傷害雅各,但因為有上帝阻止,才使他決定不出手。
第31至32節,這兩節是雅各的回答。他承認自己很怕拉班「用武力」,因為他知道拉班比他的力量要強。但他強調自己並沒有「偷」拉班的財物(神像)。他願意在拉班的親族面前接受搜查。原來他並不知道蕾潔暗地偷走了父親的一些神像。
第33至35節,雅各因為不知道蕾潔偷竊她父親的一些神像,因此任由拉班搜查。而蕾潔則是因為偷竊了神像,必須想辦法隱藏。她利用中東地帶視婦女生理週期來不潔淨,不可接觸作為理由,阻擋了父親拉班搜查她和她的行李。蕾潔這種坐在裝神像的袋子上的行為,也在表示這些神像並不是真正的神。因此,用這種方式羞辱它們,也不會有任何反應。
第36至42節,雅各因為拉班搜尋不到任何贓物,就用強硬的語氣質問拉班,他當著拉班帶來的親友面前提出兩項反控:一是拉班指控他偷走東西,必須提出搜查後的證據,讓親族作公親審判。二是拉班非常刻薄,欺負他。因為過去二十年在他家中工作,拉班並沒有善待他,而且還在最後六年期間,有多達「十次」改了應該有的工錢,這正好可證明是拉班偷了他的錢。最後,雅各強調是因為上帝庇護他、帶領他,才讓他不至於「空手離去」,意思是指使他不至於淪為奴隸。第42節是雅各脫離災難的中心經文,他強調若不是有上帝的保護,他不可能逃離得了拉班的手。
第43至44節,拉班所說的話,剛好說明了雅各心中的忿怒和疑慮。
注意第43節,拉班強調包括麗亞、蕾潔,和所有的孫子都是屬於他的。原因是當年雅各是「逃亡」到他那兒去「避難」的。因此,這二十年來,雅各在拉班的眼中一直是「奴隸」的身分,並沒有真正把他當作姪兒或是女婿看待。奴隸的財產是屬於主人的,即使他結婚所生下來的孩子也是(參考出埃及記廿一:3-4)。不過有一點不一樣的地方,就是當年雅各娶妻和得到有斑點的羊群、牛群等,都是和拉班事先講好的「約」。這也就是為甚麼當雅各向兩個妻子解釋想要逃離岳父之家時,兩個妻子同時說父親拉班把她們「當作外人,賣了我們,又吞沒了賣我們的身價」的理由。
2.第三十一章45至55節:
這段是拉班自知理屈,只好和雅各立約講和。在這裡可再次看到用石頭作為立約的記號,和雅各當年在伯特利以石頭立碑作為和上帝立「約」的記號相同。這些堆起來的石頭,不論是稱之為「伊迦爾‧撒哈杜他」,或是「迦累得」,意思都是指「使我們回想的石堆」,表示雅各和拉班在這裡立和平條約,這些石頭可以幫助記憶。更重要的,是強調這個約有上帝作證。
再者,這約也表示從此之後,雅各和拉班的關係隔開,不再來往(第52節)。
有趣的是拉班為了要掩飾自己的理虧,他特別強調立這約,要雅各保證兩件事:一是要善待蕾潔與麗亞。二是不可再娶別的女人為妻。他用這種方式要向女兒表示他對她們的愛。
第46節和第54節都有提到立約時,雙方一起吃飯。作者用一起吃飯和一起過夜,來表示他們彼此之間已經和好。
3.第三十二章:
這章是由「耶和華文獻」的資料作主軸,然後配上「以羅伊文獻」的資料。第1至2節、第7節b句至13節a句、第23節、第30節等,這些都是屬於「以」典的資料,其餘全部是「耶」典的。
4.第三十二章1至12節:
前面說上帝警告拉班,要他不可以傷害雅各。現在是上帝的天使出現在雅各的面前,讓雅各知道上帝在帶領、保守著他。這就是希伯來文的「瑪哈念」之意,表示有兩支軍隊在前面帶領著雅各,讓雅各放心繼續朝著返鄉的路去。
第3至5節,雅各沒有忘記當年是因為他欺騙哥哥以掃,讓以掃放話要在父親以撒死後採取報復行動(參考廿七:41)。因此,他先派僕人回去故鄉向哥哥以掃通報,為要探聽以掃是否還在生氣。第5節很重要,雅各要僕人向哥哥以掃說自己擁有「牛、驢、綿羊、山羊,和僕人」,這不是在炫耀財富,而是要讓以掃知道他並不是要回來奪取「長子名份」的財產。而後這句「希望得到我主的歡心」,意思是指希望以掃能盡棄前嫌,不要再紀念他過去所犯的過錯。
第6至8節,這段僕人回來報告雅各的內容,簡直讓雅各嚇壞了。因為僕人告訴雅各,說他的哥哥帶了「四百人」要來跟他「相會」。這可想而知,要迎接雅各需要這麼多人嗎?「四百」,這是「四」的倍數,表示很多之意。也說明以掃已經發展到很「強壯」的意思。聽在雅各耳裡,是一股極大的壓力,難怪他會「又驚慌又焦慮」。因此,他第一個想到的,是怎樣保護家族和本身的安全。
第9至12節,這段經文是雅各整個行動中心,除了說明雅各的信心,也說明一個人無論自己的能力有多少,重要的是認識上帝對人生命的主權。雅各充分表明了這樣的信仰態度:不是自己能夠抵擋兄長以掃的報復,只有在上帝的指引下,才能使生命的危機化除。他祈求上帝讓他脫離以掃的手,特別是他提起上帝曾應許過他,要使他「事事順利」,也要「賜給」他「多子多孫,像海灘的沙粒,多得沒有人能夠數算」。
5.第三十二章13至21節:
這段經文也看出雅各確實是個細心的人。當他看見危機來臨時,並不是躲避,而是從倚靠上帝帶領生命的經歷,做了最好的安排。
第13至15節,這段經文說雅各準備了相當豐厚的禮物要送給哥哥,意味著他要賠償以掃喪失父親那邊的「長子名份」。這些家畜動物共計五百五十頭,是相當可觀的一筆財富。若能因此而保住了生命,使往後的生活安定下來,也可以找到機會再賺取回來,這也說明了雅各聰明之處。
再者,這段經文也可看出雅各確實是個很有組織能力的人,凸顯了他當族長的角色,表示他的能力已經可以接下亞伯拉罕、以撒的傳承。他在每個隊伍中,都有安排忠實的僕人,且教導這些僕人看見以掃時,該說這句:「這些都是你僕人雅各的;他要送給他主人以掃作禮物。他本人就在我們後頭。」用這種方式試著打消以掃心中的怒氣。雅各又把自己卑微下來,且是卑微到極點。他稱呼以掃是他的「主人」,表示以掃依舊是父親以撒的長子。這會讓以掃因為心喜而忘記雅各過去欺騙的事,他希望這樣也許可以獲得以掃的「饒恕」。
6.第三十二章22至32節:
這裡最重要的是在說明為甚麼以色列人民不吃「大腿的筋」的背景。但是,這段經文更為重要的地方是在第28節,說明雅各的另一個名字「以色列」這名字的由來。
第22至23節的「雅博河」,是約旦河東邊的一個支流。雅各把所有的妻兒都安置好了之後,自己留在河邊。
第24至25節,這裡並沒有說誰來跟雅各「摔角」,又為甚麼要和雅各摔角?而且雅各可以勝過這個人。直到最後,這個人只用簡單的方法,就是在雅各的「大腿窩上打了一下」,雅各的大腿「就脫了臼」,這說明雅各變成瘸腿之因,也從這裡解釋了後來以色列人民「不吃大腿的筋」的原因。
這次的摔角,也是在暗示著雅各不用怕以掃,他會勝過以掃。
第26至29節,雅各要求這個人祝福他,才願意放這人離開。結果這個人改變了雅各的名為「以色列」。這名字意思是指「和上帝搏鬥」。而雅各也想要知道這個改他名字的人的名字。但這人拒絕回答,不過,他祝福雅各之後,就離開。
以色列人民一直有一個傳統:一個人若是可以為別人命名,表示這個人可以指導被命名的人。再者,作者也透過這個給予雅各新的名字,表明此後的雅各,將有嶄新的形象出現。
第30至32節,「我面對面見了上帝,仍然活著!」這是雅各說出自己所面對的摔角者,是上帝。依照當時的人的觀念,當人見了上帝的面,一定會死(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三:20,士師記六:22-23、十三:22)。
這裡也說出雅各後來變成瘸腿之因,就是因為和這個人摔角的結果。
7.第三十三章:
在長達十二章有關雅各的篇幅中,以第三十三章最能看出以掃的特性,和雅各心中不安的實況。也因為有這一章,對以掃的瞭解有很大的不同;他不但是個忘掉仇恨的人,且是個胸襟相當廣闊的兄長。可是為甚麼上帝沒有揀選他當族長,而是選雅各?這是個好問題,卻沒有人能夠回答這樣的問題。因為揀選的主權是在上帝。
第三十三章1至17節都是屬於「耶和華文獻」的資料,而後第18至20節則是「以羅伊文獻」的資料。這一章主要是由兩個情節來構成:一是第1至11節,兩兄弟相會面。二是第12至20節,兩兄弟分別取道回家。
8.第三十三章1至11節:
這段經文繼續描述雅各對以掃是「心懷戒懼」,也充滿著矛盾;他一方面表現出很有「悔意」的樣子,連續「七次俯伏在地上」,讓他的哥哥以掃看到他的真誠,並且準備了豐厚禮物當見面禮,希望能因此贏得哥哥以掃的「饒恕」。但另一方面,他也做了完整防範的準備,尤其是安排他和蕾潔、麗亞生的孩子在後,然後自己帶著兩個妾和她們所生的孩子走在前頭。這擺明的就是一種預防意外發生。
第1至4節,將這一段接續在第三十二章8節之後,讀起來會更順暢。雅各將孩子分別由四個妻妾帶著,然後妾和妾所生的兒子走在前頭,接著是麗亞和她的兒子,最後是蕾潔和約瑟。這樣的隊伍很清楚,他愛蕾潔和約瑟勝過其他的兒女和妻妾。萬一發生意外,最後面的可以有更充裕的時間逃跑。
雅各自己走在最前面,這也表現出他是個大家長,有保護家族安全的必要。
雅各看見以掃的時候,他的第一個反應是「接連七次俯伏在地上」,這種方式表明他尊敬以掃乃是當家主管、老大。和原先雅各騙取長子名份的動作又有完全不同的含意。雅各會有這樣大的動作,都只有一個原因,希望能因此獲得以掃的寬恕。
第5至7節,可能是前面那些進貢的隊伍奏效,但更有可能是雅各這些卑微到極點的動作感化了以掃原有忿怒的心。以掃一看見雅各,隨即就「跑來迎接他,擁抱他,親吻他」,然後「兩人都哭了」。這些動作都是當時中東地帶熱情歡迎親友的一種方式,表示以掃已經把過去所有的怨恨都放棄了,他真的原諒了曾傷害過他的弟弟雅各。
於是他問雅各身邊的女人和孩子們是誰?雅各的這句「這些孩子是上帝恩賜給我的」,也說明了生命來自上帝賞賜。孩子多,表示上帝賜福大。一方面在向以掃表示:若是沒有上帝看顧、保守,他不可能有這樣的能力。接著,他逐一介紹妻妾和兒子和以掃認識。
第8至9節,以掃詢問先前那些僕人所帶領的隊伍是作甚麼的?也就是第三十二章13至15節所提起的那五百五十頭家畜動物,非常豐厚的見面禮,讓以掃也見識到雅各確實是有上帝賜福。力量絕對不能小看。
以掃的「我甚麼都有了」這句話,正好也說明了他父親以撒雖然沒有賜福他,甚至用接近「詛咒」的內容回應他的請求。但上帝還是看顧他,賜福給他,否則他不可能有「四百人」跟隨者。他向雅各懇辭這些豐厚的見面禮。
第10至11節,雅各堅持要他哥哥以掃收下禮物。因為這匹禮物實在是太豐厚了,若以掃收下來,幾乎每天都會看到這些家畜動物,而且還會繼續繁延下去,這樣,以掃就不會想起要報復的念頭。這也是雅各聰明的地方。他在拉班家經歷二十年,深知培育羊群的技巧。因此,若是以掃不打擾他,且可以與他相安無事,他就可以在安定生活幾年後,又重新繁殖更多羊、牛、驢等。
9.第三十三章12至20節:
這段經文描述以掃確實是個有兄長風範的人,他表示歡迎弟弟雅各回鄉,且要成為他的幫助者。
第12至14節,以掃要帶雅各和他的家族回鄉去。他對雅各說「我走在你前頭」,這句話也表示了以掃確實是大家長,要當雅各的保護者。
雅各並不這麼想,他用「孩子們還小」,以及許多牛、羊尚且在吃奶,動作不快等作理由。其實,這些理由都是在防衛、保全。從這句「我們在以東相會」的話可看出來,因為這種句型就是在表示「我們後會有期」之意。雅各這樣表示是非常禮貌的說法,讓以掃知道「我會去看你,我和我的家庭會有自己的住處」,主要是要讓以掃知道,他不會回去跟他分家產。
第15至17節,以掃表現出自己當兄長的最高誠意,要「留下一些人護送」雅各和他的家族,以防被強盜欺負。雅各的想法更聰明,他知道若這樣,他所有的動作都將被他哥哥以掃窺知。因此,他懇辭了以掃的美意。就這樣,以掃只好逕自回他的家鄉以東去。雅各趁著哥哥以掃離開,隨即從另一個方向疏割走去。
所謂「替自己蓋了房子,也為牲畜搭棚」,這句話表示他會在這裡安定居住一段時間。
第18至20節,這三節說雅各又移動來到示劍這地區,也就是他祖父亞伯拉罕從前得到上帝應許要賞賜給他和後裔居住的土地迦南。
第19節,這節說明雅各和他祖父亞伯拉罕一樣,用錢購買迦南人的土地,這也表示他可以和當地的人和平共存。
第20節,「在那裡建了祭壇」,表示雅各沒有忘記,隨時隨地都感謝上帝的帶領和賜福。他稱這個地方名叫「伊利‧伊羅伊‧以色列」,意思是指「全能者,以色列的上帝」。表示這位上帝,是雅各的上帝,也是幫助雅各在各樣事上都順利的上帝。
10.第三十四章:
這章是由「祭司文獻」和「耶和華文獻」的資料混合編輯而成。「祭司文獻」包括有第1至2節a句、第4節、第6節、第8至10節、第13至18節、第20至25節、第27至29節等。其餘的都是「耶和華文獻」的資料。
這一章編輯在此很特別,因為和前後文都不相符合。可是,這一章卻說出相當重要的內涵,至少它說出幾個重要的信息:
一是後來雅各臨死前,將長子的名份由原本的呂便,改為由第四個兒子猶大傳承之因(參考四十九:8-12)。原因是長子呂便因為和雅各的妾辟拉睡覺(參考三十五:22),而次子西緬和三子利未,則是此次大屠殺的主謀者。因此,此章有意交代猶大繼承長子名位的歷史背景。
二是原本是與上帝立生命之約的割禮記號,在雅各的孩子手中,已經變成血腥屠殺的手段,偏離了與上帝立割禮之約的記號的神聖意義。
三是底拿所代表的是一個極為弱小的族群,因為被外族人欺負、污穢了。她的兄長們派人出來保護,討回公道。但是,手段比底拿被姦污的事還要殘酷。
四是作者有意透過這個事件說明雅各的後裔以色列人民,為甚麼會和迦南人以及在迦南地的原住民有甚大的敵意。
五是整篇記事也說明了一個基本信仰認知:罪與罰,是相連在一起,不能分開的。
11.第三十四章1至12節:
在雅各的子女中,可能還有其他的女兒,但因為女子在聖經時代的地位甚低,通常都不會被記名下來。底拿的名字會被記下來,就是要說明雅各的兒子們犯罪的事。
第1至4節,在第三十三章13節說雅各的子女還很幼小,現在則是說底拿已經長大,可以外出訪問朋友。
示劍城的酋長是「希未人哈抹」,他的兒子名叫「示劍」。從這裡可看出舊約聖經中,有不少名字代表著個人,也同時代表著城鎮、民族。這「示劍」名字就是很好的例子,是代表著哈抹的兒子,也代表著這座城,同時代表著「示劍」族人。
示劍看見底拿美麗,就「姦污」了她,這也表示有權勢的人欺負外出、寄居者。作者也用這種方式在說明迦南人淫亂的行徑。後來示劍想要娶底拿為妻,很可能是因為怕雅各的家族報復。因為雅各有能力用「一百塊銀子」買下土地,也在表示雅各是個有能力的人,他的家族龐大。因此,聯婚,可以排除二者之間的仇恨,也可因此緊密連結在一起,另外一點,示劍想藉此壯大自己的實力。
第5至7節,雅各知道這件事,不吭聲,原因是他的兒子不在家,勢弱。等他的兒子都回來了,也知道這件事後,兒子們大動肝火,認為底拿被姦污,是一件家族被「羞辱」的大事。
第8至10節,從強暴到愛上底拿,使哈抹用城主的地位,親自去向雅各提親。哈抹提出的要件,不但是他家裡的親事,他甚至允許讓兩個家族通婚,且提出優渥的貿易協商,可以自由買賣,購屋置產,隨意找地方住等,這些都在說明雅各的家族跟示劍城的居民,可以合而為一。
第11至12節,這兩節說明了不但是城主哈抹顯示出誠意,連示劍自己也親自表明最大的誠意,只要准許他娶底拿為妻,雅各家所提出的任何條件,他都會答應。
12.第三十四章13至24節:
注意第13節的這句「就用謊話回答示劍和他的父親哈抹」,這句話表示欺騙的行為從雅各的身上流傳到他的孩子身上了。也在暗示著雅各的兒子們並不是有很好的行為,這在第三十七章更明顯。
第14至17節,雅各的兒子們建議用「割禮」當作條件,認為沒有割禮,是一種「恥辱」。但「割禮」原本是和上帝之間有生命之約的記號,不能用來當作婚姻的聘金或是要件。
值得注意的是第16節,雅各的兒子表示若同意「割禮」,他們就願意和示劍族的人「成為一族」,這跟上帝要給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有眾多子孫之應許,大不相同。因為連以實瑪利都不能直接成為亞伯拉罕的繼承,只有以撒傳承下來的才是。這樣,雅各的兒子若是和示劍族的人合成一族,這原有的應許就會失去意義。從這裡也可看出隱藏在其中的詭計。
第18至19節,哈抹和示劍認為這是「公道」的條件,且因為示劍確實喜愛底拿,父親哈抹就決定接受這種條件當作聘金。也或許他看見的是他的族群可以將比較弱小的雅各家族「併入」在他的管轄之下。
第20至24節,「城門聚會的地方」,這也是聖經時代城裡居民聚會的場所,是法院審案之處。
第23節可看出哈抹和示劍這對父子,以及雅各的兒子們是各懷鬼胎,各自盤算著本身利益。哈抹和示劍打的如意算盤是:只要接受雅各兒子們提出的割禮當聘金,就可以藉著這次的婚姻把雅各「他們的牲畜和一切財產」都變成示劍城人民的,這是準備以大吃小的行為,可明顯看出他們心裡存著「貪」的念頭。而這絕對不會為他們帶來上帝的賜福。後來,該城的「男子都接受了割禮」。
13.第三十四章25至31節:
「過了三天」,這表示一個適當時間,在這裡指出示劍城的男子,都因為割禮進入最疼痛的時候。雅各的兩個兒子,就是西緬和利未,他們兩人帶頭領家族的人,趁機進入示劍城內進行大屠殺,把所有男子,包括示劍在內都殺死,並且洗劫該城所有財物,也俘虜了該城所有的婦女和孩子,這樣的行為是藉由和上帝之間神聖之約的「割禮」來進行,也等於是在羞辱、污衊、踐踏割禮的意義。
另一方面,也從第26節看到,當時底拿是被示劍押在家裡,這也可能是雅各的兒子為了要救底拿而有的一種策略。但這種策略卻是用欺騙、屠殺無辜者的命來達成。
第30至31節,雅各清楚知道他兒子做出最殘酷的惡劣行為後,表示出極大的不安。因為殺害無辜者,必定會帶來上帝的懲罰。因此,為了要保護家族的安全,他認為應該趕緊離開該地。他的兒子卻用「我們不能讓人家把妹妹當作娼妓」這句話來合理化自己的惡劣行為。為此事,後來西緬和利未被雅各詛咒(參考第四十九章)。
14.第三十五章:
這章是由「祭司文獻」、「耶和華文獻」,以及「以羅伊文獻」等三種資料混合編輯而成。第1至4節、第7至8節、第16至20節等,都是屬於「以羅伊文獻」;第5至6節、第9至13節、第15節、第23至29節等都是屬於「祭司文獻」的作品;只有第21至22節這兩節是「耶和華文獻」的資料。
這一章也是雅各族長史暫告一個段落,接下來就是要說約瑟的歷史。因為這一章用雅各的十二個孩子作為一份簡單的族譜,區隔一個時代的結束,新的另一個時代開始。同時也交代以撒去世。然後,第三十六章提供一份族譜外,也從第三十七章開始談到第四位族長約瑟的故事。
此章也跟第三十四章有密切關係,因為原本雅各是想在示劍這個城市居住下去的,但現在雅各覺得在此居住已經不安全,他深深地感受到「人數不多」,深怕外族人的反撲攻擊,導致被消滅的危險,因此,決定離開示劍。
15.第三十五章1至15節:
這裡再次提到「伯特利」,這原本是雅各逃亡時,親自經歷到上帝與他同在,且向他啟示,表示要保守他、看顧他的地方。因此,在這最沒有安全感、危機的時候,雅各再次獲得上帝的啟示,要他去伯特利,並且在那裡「建一座祭壇」敬拜上帝。這也是後來伯特利成為敬拜的聖地之因。
第2至4節,雅各帶領家族開始學習對向他顯現的上帝表示忠誠,因此,命令家族的人,不可以再有任何其它神像之物。雅各深深體會到,若是沒有這位全能的上帝帶領,就算擁有世上數算不盡的財寶,也是枉然。
第5節若是編輯在第三十四章29節之後,或許會更清楚當雅各和家人離開示劍時,沒有人敢去攔截、替示劍人報復之因。而編輯在此,主要是要說明雅各帶家族離開示劍,回去伯特利重新敬拜上帝,因此,有上帝庇護他們。
第6至8節,雅各依照上帝的吩咐,在抵達伯特利之後,就建造一座祭壇敬拜上帝。第8節的底波拉,是麗百加的婢女,現在已經是老奴僕了。但卻沒有說明底波拉為甚麼跟著雅各?莫非當時雅各逃離父親的家,或是父親以撒要他去拉班家時,讓底波拉陪著雅各一起去?但這不太可能。
第9至12節,上帝再次向雅各顯現,要賜福給他。上帝的賜福,就是改變他的名字叫「以色列」,這是第二次記載雅各被改名,第一次是在第三十二章28節,那是屬於「以羅伊」的資料。現在這裡的改名,是屬於「祭司文獻」的資料。
第11節說出了上帝的特性:全能者。這句「我是全能的上帝」,也是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時說的(參考十七:1)。
第12節說上帝對雅各的應許和上帝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的相同。這裡特別提起「賜給亞伯拉罕、以撒的土地」,表示雅各就是傳承祖先從上帝領受的賜福。
第13至15節,為了要紀念上帝對他的愛,雅各再次在伯特利作紀念碑。上次是用石頭作記號(參考廿八:22)。
16.第三十五章16至21節:
在第三十章24節記載蕾潔生約瑟的時候,曾祈求上帝說:「願上主再給我一個兒子。」上帝果然應允她的祈求。但她卻為此付出極大的代價。
這段經文記錄了便雅憫出生的經過。雅各最疼愛的妻子蕾潔因為難產就這樣去世了。蕾潔為這個可憐的孩子取名為「便‧俄尼」,表示可憐、愁苦之意。但雅各覺得應該改成「便雅憫」,表示「運氣非常好」,意思是指這個孩子很幸運,「還好,沒有死去」。
17.第三十五章22至26節:
第22節,這節記載呂便和雅各的妾辟拉亂倫的事,為第四十九章3至4節留下一記伏筆。
第23至26節,這是一份簡單的族譜,表示雅各的時代在此暫告一個段落。
18.第三十五章27至29節:
這裡說雅各回到他父親以撒的地方,和他的哥哥以掃住在一起,在第三十六章6至8節說後來因為兩個家族發展龐大,而又分離。
以掃和雅各一起埋葬父親以撒,這表示兩人已經完全和好。
19.第三十六章:
這章全部都是「祭司文獻」的資料。這種資料對族譜、年齡、數字、禮儀(約)等都很重視。
這一章最大的特色就是在紀錄以掃的後代。作者以一句「以掃跟好幾個迦南女子結婚」作為此族譜的開場白,也同時說出以掃在亞伯拉罕家世中成為旁支的主要因素。
20.第三十六章1至19節:
「以掃的另一個名字叫以東」,後來舊約聖經都用「以東」來說明這個族群發展的情況。
第2至5節,顯然地,以掃並沒有堅守他父母對迦南女子的厭煩,不和迦南女子結婚,而是繼續和「好幾個迦南女子結婚」,因為在第廿八章1節,以撒對雅各所吩咐的話說:「你不要跟迦南女子結婚。」以及「以掃這才明白他父親以撒不喜歡他的迦南妻子」(參考廿八: 8),就可以知道以後雅各的家族(以色列民族)和以掃的後裔(以東人)之間的疏離,甚至敵對的背景。
第6至8節,這段經文說明了雅各確實是獲得長子的名份,繼承了父親以撒的家產。因為以掃離開父親的家。雖然他也是家族興旺,但就像羅得一樣,離開亞伯拉罕身邊,等於遠離了上帝的賜福和應許。
第9至14節,這段經文的族譜,是以掃分別和亞大、芭實抹、阿何利巴瑪等三個妻子所生的孩子。
第15至19節,這份族譜是以掃和上述三個妻子所生的兒子的後代,也就是他的孫子。
21.第三十六章20至30節:
這段族譜是在介紹以東地區原住民族何利人西珥的後代。申命記第二章12至22節記載以掃的後裔,後來進入此地區,征服這地區,因此,和這地區的人通婚。
22.第三十六章31至43節:
這份是統治以東的君王名單,也是歷史重要資料。第43節很清楚表示,這些名單都和他們支族的名字、居住地區相同名字。
23.第三十七章:
也是由三種文獻混合編輯而成的。「以羅伊文獻」的資料是主軸,最少的是「祭司文獻」。
從這章開始是介紹第四位族長約瑟。這章也提供創世記的一個主題:人的敵對者,往往是自己的親人、最親近的人。亞當和夏娃、該隱和亞伯、羅得和他的女兒、以掃和雅各、約瑟和他的兄弟等。
24.第三十七章1至11節:
開始說約瑟十七歲發生的事。他和其他兄長並不和諧。原因是他經常向父親雅各報告其他兄長所做的壞事。
第3至4節,雅各偏愛約瑟。就像他的母親麗百加偏愛他。因此,引起約瑟其他兄長們的嫉妒與不滿。
第5至11節,是「以羅伊」文獻的特色,用夢來說明上帝的啟示。約瑟做了兩個夢,都在說明他將成為中心人物,他的兄弟,和他的父親,都將被他掌管。
25.第三十七章12至24節:
這段經文說明了約瑟被他的哥哥賣去埃及當奴隸的經過。
第12至17節,說明約瑟的兄長們對他確實恨之入骨。因此,約瑟會奉父親之命去探望他哥哥們是否「平安」、羊群是否「安全」,都在說明雅各的孩子經常引起他的煩惱。但因為約瑟經常照實說出兄長們所做的壞事,因此,他們這次決定要將約瑟「殺掉」,然後欺騙父親說「被野獸吃了」好作洩憤的方式。這種殺害親兄弟的事件,就和第四章所提到的該隱殺害亞伯類似。
第21至24節,呂便是長子,他有責任保護弟弟約瑟。他勸告弟弟們不可這樣對待親弟弟約瑟,只能用懲罰性的方式,將之放在枯井裡。呂便希望用這種方式來救約瑟。果然約瑟就這樣被剝了雅各送給他的彩衣,然後被下在枯井裡受苦。
26.第三十七章25至30節:
就在那時剛好有以實瑪利的駱駝商隊經過,他們從基列帶著珍貴的香料要去埃及交易。約瑟的這些兄長們決定將他賣給這些商人。這是猶大提出的意見,當時呂便不在場,當他回來時,發現他的弟弟們用「二十塊銀子的價錢」將約瑟給賣了,非常傷心地撕裂衣服。而他們賣約瑟的這個價錢,比一個奴隸的價錢三十塊銀子還低(參考出埃及記廿一:32)。
27.第三十七章31至36節:
就像雅各當年欺騙父親以撒,用羊皮包裝自己,使以撒誤以為那是以掃的皮膚。現在雅各的兒子用羊的血塗抹在約瑟的彩衣上,欺騙父親說那是約瑟的血,是被野獸吞噬留下來的血。
第32節,雅各的這些兒子拿著彩衣對雅各說:「這是你兒子的嗎?」這句話已經顯明這些兄長並沒有承認約瑟就是他們的弟弟。
第33至35節,雅各哀傷到極點,無論誰來安慰都被拒絕,他表示自己也想要死去。
第36節,約瑟被駱駝商隊帶到埃及,又轉賣給米甸人,然後賣進了埃及王的一個臣僚-侍衛長波提乏的家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