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204期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2-02-10 12:08
馬太福音第十六至廿一章
1.第十六章1至4節:
這是馬太福音第二次記載猶太人領袖來要求耶穌顯示神蹟給他們看,第一次是在第十二章38至42節。
「撒都該人」乃是猶太人的一種宗教領導階級,從他們延伸出來的,就是祭司。他們不是沒有看見過耶穌行神蹟,「法利賽人」還曾因為看見耶穌行神蹟,而污衊耶穌是依靠鬼王的力量趕鬼(參考馬太福音十二:24)。耶穌當然清楚知道他們的計謀,指責他們既然懂得觀察氣候的變化,也應該會明白「時代的徵兆」。這徵兆是指耶穌所行各種神蹟奇事,和他所傳天國信息帶來的新意義。因此,耶穌進一步說當時是個「邪惡、淫亂」的時代,這兩個詞都在表示他們對上帝不夠忠實,這樣當然無法看見神蹟。
2.第十六章5至12節:
耶穌形容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是「酵母」,這是很嚴厲的評語。因為酵母,是指一種已經敗壞的東西。耶穌用酵母比擬這兩種人,表示他們很虛偽,只是外表好看,裡面空洞、不實在,甚至是已經發酸敗壞的。
第8至10節,耶穌對於門徒憂慮忘記帶餅的事,說他們是「信心太小了」,因為他們都曾看見耶穌用「五個餅」分給超過五千人飽食,且後來又曾用「七個餅」讓四千餘人吃飽,在這兩則神蹟中不但人人飽食,且都有剩餘。
第11至12節,耶穌要門徒不要學習上述這兩種猶太人領袖,只會看到外表,或是重視外表之物,卻忘記在這些神蹟的背後所表明的意義。
3.第十六章13至20節:
這段經文對基督教會歷史有很大的影響。
「凱撒利亞‧腓立比」這城,是希律腓力王為要感念羅馬皇帝而建造的城。在這裡耶穌問他的門徒兩個問題:一是一般人說他是誰?另一是要門徒說他們認為他是誰?
第14節是猶太人坊間在議論的耶穌,包括一是「施洗約翰」,但他已經被希律王安提帕王殺死了。第二是「以利亞」,他是舊約聖經中被認為偉大的先知,沒死,被上帝接回天上去。第三是「耶利米」,他也是以色列人民認為偉大的先知之一,但從未有人提起他跟彌賽亞的預言有關。四是「先知中的一位」,這是和申命記第十八章15及18節摩西的預言有關,將會有一位新的先知來臨。
第15節,耶穌問門徒他們對他的認識。彼得回答:「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這裡「永生上帝」,表示創造萬物的上帝才是永恆的。
第17至20節,這段耶穌所說的話是馬太福音書特有的資料,影響教會歷史甚巨。
第17節,耶穌認為彼得是「有福」的人,意指他比別人更有福氣,因為他得到來自天父「啟示」的真理。
第18至19節,這一段經文是羅馬天主教會最看重的經文,他們自認是傳承自彼得,且得到「天國的鑰匙」。有很長的一段時間,羅馬天主教會強調:人若想要得救,就必須透過他們教會。宗教改革後將這種看法改正過來,認為得救乃是上帝絕對的恩典,是上帝的主權,不是由人決定的。
再者,這裡的「教會」,只有在馬太福音出現,另一處在第十八章17節。「彼得,是磐石」,這是亞蘭語,發音是「磯法」(參考約翰福音一:42)。這裡說教會要建造在「磐石上」,是指教會要建立的基礎就是第16節彼得所宣告的耶穌「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這個信仰告白。
第20節,耶穌禁止他的門徒將這件宣告他是基督的事告訴任何人,因為若公開宣告,必定會受到猶太宗教領袖們的刁難,反而會影響福音事工的宣揚。
4.第十六章21至28節:
這是馬太福音第一次記載耶穌預言受難的記事。
「長老、祭司長,和經學教師」,這三股力量組成猶太人最高議會「三和林」(Sanhedrin)。耶穌提醒門徒他將在這最高議會的權勢之下受難,但「第三天將復活」。
「復活」,就是超越了死亡之意。
值得注意的是:耶穌嚴詞指責彼得想要阻止他的動作,說彼得的動作是「撒但」,是「絆腳石」,「是人的想法」。跟他原本宣告耶穌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而被耶穌讚賞,完全相反。
第24至28節,耶穌要門徒好好想想為甚麼要跟隨他。再者,這裡他強調要跟隨他,就必須背負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而「十字架」表示的意義就是苦難。耶穌要跟隨他的門徒好好深思這件事。若是覺得自己無法承受十字架的苦難,在還沒有到耶路撒冷之前,後悔還來得及。
早期教會的時代,若公開宣告是耶穌的信徒,就會面臨被捕入獄,甚至送入競技場受死的威脅。
5.第十七章1至13節:
這段耶穌帶彼得、雅各和約翰等三人上山去祈禱(參考路加福音九:28)。
第2節描述耶穌變了形像,包括「面貌像太陽一樣明亮,衣服也像光一樣潔白」,這些用詞都在表明生命的記號。
第3節,這裡出現「摩西和以利亞」。「摩西」是代表著法律,而「先知」是代表著上帝的話。這兩個詞連在一起代表著舊約聖經之意。這裡用「以利亞」,代表著先知。而根據瑪拉基書第四章5節的記載,若是先知以利亞出現,表示上帝審判的大日子即將來臨,也就是基督(彌賽亞)拯救日子來到的時候。
第4節,「帳棚」,這是指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在曠野漂流時代居住的帳棚。表明上帝和以色列人民同在之意(參考利未記廿三:43,撒母耳記下七:6)。
第5節,「雲彩籠罩」表明的意思是上帝臨在。出埃及記和民數記一再用這種方式來說明上帝降臨在以色列人民當中。雲中出現聲音對這三位門徒說話,要門徒聽從上帝所揀選、所喜愛的兒子——耶穌。
耶穌要他們在他「從死裡復活以前」,不要把這件事告訴任何人,原因是若他們宣告,只會遭到猶太人領袖的逼迫,不會有任何幫助。耶穌也讓這三位門徒知道施洗約翰,就是代表著先知以利亞,而耶穌就是猶太人期盼很久的拯救者——彌賽亞。
6.第十七章14至21節:
這個孩子患的病是被鬼附身導致罹患「癲癇病」。第15節是孩子的父親描述了他孩子的病況。
第16節,耶穌曾賦予他的門徒有「驅逐邪靈和醫治各種疾病的權力」(參考馬太福音十:1),但現在門徒們卻「不能治好」這孩子的病。若是對照第20節來看,原來門徒這次的治病失敗,是因為他們沒有信心。有些古卷加上第21節說:「至於這一種鬼,只有靠禁食、禱告才趕得出去。」這樣看來,這些門徒很可能因為過去趕鬼都成功,就認為自己很有能力,而忘記需要透過禁食祈禱,懇求上帝賞賜力量,結果這次才會失敗。
第19至20節,這兩節可看出門徒也不解為甚麼過去成功,現在卻失敗。他們問耶穌所得到的答案是他們的信心太小,連一粒細小的「芥菜種子」都比不上。
7.第十七章22至23節:
這是耶穌第二次預言他將受難。
第22節所提到的「人子」,在馬太福音中耶穌最常用這詞來代表他自己。這「人子」一詞,在亞蘭文是指「人」或是「我」。耶穌用這詞來表示自己和使命,這使命跟他的死與復活有關係。
第23節這裡說門徒聽了「非常憂愁」,是因為他們不明白。
8.第十七章24至27節:
依照摩西法律規定,每個年滿二十歲以上的男人都要繳納聖殿稅(參考出埃及記三十:13—14),繳納的稅額是兩個銀幣,這是當時兩天的工資。但在新約時代,猶太人規定凡是年滿十三歲以上的男子,就必須負擔聖殿的維護責任,繳交聖殿稅就是其中的一項,而年滿二十歲的男子還必須擔起保護社稷安全的義務。因此,繳聖殿稅的規定在耶穌時代是不論男女,從年滿十三歲就得繳納,且是直到死去才免繳,這和原先的法律規定已經有了差異。
第25節,耶穌確實有依規定繳納聖殿稅。他沒有特權,跟大家都一樣要繳納,他也要彼得不要去冒犯這些掌控聖殿權威的人,並不是因為怕,而是不想被套上莫須有的罪名。
9.第十八章1至5節:
「在天國裡誰最偉大?」這確實是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天國的意思就是指上帝的主權,或是說上帝在管理。在這樣的地方,會想到誰大誰小的問題,就是表明對上帝主權認識的有錯誤。
第2至4節,耶穌是以小孩子當教材。他告訴門徒「除非你們回轉,變成像小孩子一樣」,這句話很清楚表明人要以純潔的心歸向上帝,或是說以「謙卑」懺悔的態度回到上帝面前,才能成為「天國的子民」,這樣的人才是「最偉大」的人。
第5節,為了耶穌而接納一個被人輕看如同小孩那樣沒有地位、卑微的人,就是接納耶穌;接納耶穌,就是接納上帝(參考馬可福音九:37)。
10.第十八章6至9節:
這段經文接續前一段的「小孩子」,在這裡耶穌用「微不足道」,表示任何人在上帝面前都是貴重的生命,上帝絕對不會輕忽。兩者都是強調每一個生命的得救,在上帝看來都是非常重要。相對的,若是因為讓那卑微如小孩子的人「離棄」耶穌,那將是件很嚴重的事。因為耶穌是上帝差派到世上的拯救者。
第8至9節,是非常鮮明的相對句子,以獲得永恆生命作主軸來比較。如果人因為失去一隻手或一隻腳或是一隻眼睛,卻能因此而獲得永恆生命,就應該要將阻礙人得救的力量隔絕、丟棄。這是一種抉擇,信仰就是生命的抉擇。
11.第十八章10至11節:
從第1節開始到第14節,都有一個共同主題就是「微不足道」的人,從小孩子到微不足道的人。現在則是強調在人看來最「微不足道的人」的身上,也有天使在替上帝看顧著。
猶太人深信在每個小孩子的身上都有一位天使在守護著。
有的古卷加上第11節寫著:「因為人子來的目的是要拯救失喪的人。」
12.第十八章12至14節:
耶穌用「一百」比「一」,極大的對比來形容「一」是屬於「微不足道」。「一百隻羊」,基本上這麼大的數目不是一個人的財產,而是一個社區共有的。因此,不會只有一個人放牧,而是好幾位牧羊人同時看顧羊群。
第12節說牧羊人發現有一隻羊迷失在「山野間」,他會「撇下那九十九隻」,去「尋找那隻迷失的羊」,這位去尋找迷失之羊的牧羊人,應該是最有經驗的牧者。其他的牧羊人照顧其餘九十九隻羊。
第13節,當這位牧羊人找到迷失的那隻羊後,會很高興的讓所有人知道。
13.第十八章15至17節:
「得罪」的另一個意思,是指「犯罪」。耶穌教導門徒和民眾,在這種情形下不可公開指責,要私底下勸勉。這可以使親朋好友獲得尊嚴而願意改過歸正。
第16節,若是有拒絕勸勉的,就「請其他一兩個人一起去」,原因是摩西法律規定作見證者,至少有兩人以上才能成立(參考申命記十九:15)。
第17節再次出現「教會」一詞,也從第16節可看出,早期教會內部也出現糾紛,需要有公正者來裁判,好維護教會的秩序。
14.第十八章18至20節:
第18節的句子在第十六章19節已有出現過。現在是針對第17節所提起的教會說的,也看出當時的教會已經擁有很大的權柄。
第19節提到「兩個人」,就像第16節所提到的共同見證之意,是一起「同心合意」,這一詞可參考使徒行傳第二章46節、第四章32節等,都在說明一個重要的基本觀念:用真實的心靈敬拜上帝,就算人很少,上帝也不會輕忽,因為在上帝眼中,重要的不是在數字多寡,而在心靈的真誠(參考約翰福音四:24)。
15.第十八章21至35節:
猶太人對「七」的觀念很特別,認為具有神聖、完美的意思。當耶穌說要寬恕人「七十個七次」的時候,表達的意思是:這是一門永無止境的信仰功課。
第23至34節是一則「天國」的比喻。
第23節「結帳」這一詞,表示天國是有審判的。而「君王」就是指上帝,因為天國就是以上帝為中心。
「債務」表示虧欠上帝的愛。上帝有「寬容」的心,讓人可以「免了」所欠的債。但上帝這種「寬容」和「免了」的舉動,都因為祂的「慈心」。上帝也希望所有的人學習祂這種慈愛的樣式(參考路加福音六:36)。
第28至30節,這個欠君王債務甚多的人,竟然沒有學習君王對他寬厚、仁慈的心,他用惡劣的手段對待欠他債務、且同樣是「僕人」的「伙伴」,不但沒有「寬容」他,還將之下在「監獄」中。
第31節說有人會向上帝報告這種冤屈、不公平的待遇。而上帝是個公義的審判者,祂一定會以祂的標準和條件來衡量每一個人。
第32至34節說出上帝重新審判這個欠債更多(也是得到更多恩典的人)的人,將他關入監獄中,不再寬容他。
第35節,這節經文可參考路加福音第六章37至38節。「從心裡饒恕」,表示真心誠意的態度。
16.第十九章1至2節:
「耶穌講完了這些話」,這是馬太福音作者在每篇言論集結束後,必定用這句話來表明(參考七:28、十一:1、十三:53)。
「離開加利利,回約旦河對岸的猶太地區去」,這句話說明了兩種情形:一是這裡「回」一字很關鍵,表示耶穌也曾在猶太地區很多次,這點在約翰福音記載很清楚,但在馬太福音並沒有記載他有去過耶路撒冷或猶大地區傳福音事工的記錄。二是耶穌開始在猶大地區,特別是在耶路撒冷一帶傳福音的事工(參考十九:1—廿七:66)。
第2節,耶穌每到一個地方,人群總是會跟著來擁擠在他身邊,也帶來病人求他醫治,他都伸手醫治他們。
17.第十九章3至12節:
法利賽人再找問題來問耶穌,主要是想要「陷害」他。這次他們提出關於離婚的事。
第3節,「我們的法律」這是引用的背景是申命記第廿四章1節的法律規定。
第4至6節,耶穌以創世記第二章21至24節的經文背景來回答,並且強調說「上帝所配和的,人不可拆開」,表示休棄妻子,並不是上帝所喜悅的事。
第7至8節,這些法利賽人並不是不知道創世記創造的故事,而是故意要問為甚麼摩西會訂定申命記第廿四章1節這種法律。耶穌認為是以色列人民「心腸太硬」,這是指他們聽不下上帝的教導,離棄上帝的心很強。
第9節,耶穌堅持對婚姻的看法,認為除非有發現「不貞」的行為。這種不貞也包括男人對妻子的態度,因為夫妻是同等的。不貞等於「犯了姦淫」罪。
第10至12節,門徒聽了耶穌的回答之後,有了反應,認為這樣「不結婚,倒好」。而耶穌認為是否結婚,並不是「人人都能接受」,需要上帝「特別恩賜的人才能接受」,這是特別有毅力的人才有辦法。
「生來不適於結婚的」,這是指先天性無能的人、經過閹割的人,另有些人是為了要專心傳天國福音而不結婚,例如有些宗教系統的神職人員就是如此。
18.第十九章13至15節:
小孩子在猶太人社會就像女人一樣,沒有社會地位,常被疏忽、鄙視,屬於弱勢族群。但耶穌在第十八章1至5節的天國比喻中,已有用小孩子來作教材,要大家跟小孩子學。
當「有人帶小孩來見耶穌,要請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這裡的「按手」,是指祝福之意。可是門徒卻「責備那些人」,可見他們對耶穌的教導並不清楚,才會有做出這種舉動。
第14節,耶穌說「天國的子民正是像」這些小孩子一樣的人,這句話也再次回應了第十八章3至4節耶穌所說的話。
19.第十九章16至30節:
來詢問耶穌有關「永恆的生命」這個問題的人,他是個財主。他來問耶穌「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夠得到永恆的生命」,意思是有甚麼具體的好行為可尋。
第17節,耶穌要他遵守「誡命」即可得到。這裡的「誡命」,就是上帝的教導。這個人想要清楚到底是哪些誡命。
第18至19節,耶穌用十誡來回應,意即只要確實將十誡實踐出來即可。第19節的b句引用利未記第十九章18節b句的教導「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在馬太福音第廿二章38至39節,耶穌將愛上帝和愛鄰人分列為第一和第二誡命。換句話說,愛上帝,就是從愛鄰人開始做起。
第20節,這個有錢人認為這些誡命他都有盡到責任了。
第21節的「要達到更完全的地步」這句話,耶穌的意思是他並沒有完全盡到責任。這裡耶穌要財主若想盡到責任,就是將他的「產業」都賣掉,然後「把錢捐給窮人」,這樣他就會有「財寶積存在天上」,當他完成這些工作之後,再來跟隨他。其實耶穌是在告訴這個財主,他並沒有實踐誡命所說「愛鄰舍」。
耶穌這些指引之道,讓這個年輕財主失望到極點,「垂頭喪氣地走開了」,主要原因是「他非常富有」。這說明了財富成為他得到永恆生命的絆腳石。
第23節,「有錢人要成為天國的子民多麼難哪!」這句話可以對照馬太福音第六章24節,錢財確實是會使人迷失方向,甚至錯誤地將之當作神一樣看待。耶穌認為必須在這二者之間做出明確的抉擇。
第24節,「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困難」,駱駝是龐大的陸上動物。針,是家庭生活用具裡最細小的。將這兩者用來對比,清楚說出困難度極大。表明人若想要用靠累積的錢財進入天國,是絕對不可能的事。
第25至26節,「人是不能,但在上帝,事事都能。」這是一句很值得深思且要謹記於心的話語。
第27節,彼得再次發言,表示他和其他門徒都「撇下一切來跟從」耶穌了,這樣他們將會「得到甚麼」?
第28至29節,耶穌回答說有「百倍」的報償。這裡所說的「百倍」,是指完美的境界,就是「永恆的生命」,正好是這位財主想要尋求卻得不到的。
第30節,「有許多在先的,將要居後,居後的,將要在先」,這是一句俗語,從猶太小孩的舞蹈引伸而來,孩子們會圍成圓圈跳舞,轉了一個方向,原本帶頭跳的人,會變成最後一個,原先是最後一個,會變成最先的。耶穌延伸意思為一個人若是能轉正確的路徑,生命就會變得不一樣。暗示這個財主只要轉個方向就對了。可惜,他沒有。
20.第二十章1至16節:
這是一則天國的比喻。天國的事,要用「上帝的主權」作為認識的基礎。
第2節,這節已經很明確地提到主人和工人之間有「約」。這「約」是每天給工人「一塊銀幣」,是當時一天的工資。
第3至4節,「會給你們公道的工資」。「公道」與第5節說主人「照樣」的作法,這些都在表明「約」的意義。所以當發放工資的時候,主人對那些在報怨的工人所回答的話就是以他們「同意」(第13節)這約來答覆。
第6至7節,「沒有人雇用我們」,表示這些人已面臨生存的危機,這種危機可能連帶影響到他的整個家庭的基本生活所需。葡萄園主人也請他們入園去工作。
第8節,「傍晚的時候」發放工資,這是摩西法律的規定(參考申命記廿四:15)。而第9節的從最後來的工人先領工資,剛好是第16節的寫照。
第10至15節,先進入葡萄園工作的工人,工作時間也是最長,但領的工資和最後才進入葡萄園工作一個小時的工人相同,因此,他們有很大的不滿。而主人的回答說明了一個中心認知:有約在先。上帝是依約來進行,天國就是依約領賞。再者,既然是天國的事,上帝就有絕對的主權。
21.第二十章17至19節:
這是耶穌第三次預言他將在耶路撒冷受難。第19節所說的「外邦人」,是指羅馬統治者彼拉多,且只有馬太福音明確指出耶穌將面臨「釘十字架」的死刑。但三次預言受難都強調「第三天,他將復活」這個重大信息。
22.第二十章20至28節:
馬太福音的作者在這裡寫出「西庇太的妻子帶著兩個兒子來見耶穌」,馬可福音的作者很清楚指出是雅各和約翰兩兄弟(參考馬可福音十:35)。
第21至22節,「在你作王的時候」,他們認為耶穌將進入耶路撒冷去贏得王位。耶穌認為他的門徒並不清楚自己在說些甚麼,或是求甚麼。他提醒他們進入耶路撒冷是去喝「苦杯」,表示死在十字架上的苦難。但雅各和約翰都回應說他們「能」喝。後來,雅各果然是門徒中第一個喝下苦杯的人(參考使徒行傳十二:1—2)。
第23節,耶穌強調他的國度是屬於上帝的國度(參考約翰福音十八:36)。因此,只有上帝才有權決定給誰坐哪個位置。
第24節,有爭奪,就會有紛爭;有紛爭,就會有「惱怒」的現象出現。
第25至28節,耶穌要門徒學習「僕人」的角色,就像他來到這世界上,也是像僕人一樣來「侍候人」(參考腓立比書二:7),且是「為了救贖眾人而獻出自己的生命」。
重點在第26節:「可是,你們卻不是這樣。」這句話才是整個事件的主軸。基督教會是個信仰團契,就必須跟一般的團體不同,而跟隨耶穌的人如果對權位有企圖心,那就是沒有明白耶穌的教訓。
23.第二十章29至34節:
「耶利哥」是接近耶路撒冷的城市。這兩個盲人從來不曾看見過耶穌行神蹟奇事,他們頂多是聽到大街小巷中關於耶穌的各種傳說故事,包括所行的神蹟,以及他的教訓。但只因此他就知道耶穌就是「大衛之子」,確信耶穌有能力可以醫治他們瞎了的眼睛。這句「大衛之子」表示拯救者之意。相對於許多人親眼看見、親耳聽見,卻還是不信,尤其是那些猶太人領袖更是如此。
當耶穌問他們有什麼期待時,他們的回答很清楚表示希望「眼睛能夠看見」。
第34節,這是馬太福音第三次提到耶穌「動了惻隱之心」(參考九:36、十四:14),然後伸手摸了他們的眼睛,就使他們立刻能夠看見。
24.第廿一章1至11節:
接近耶路撒冷之前,耶穌先派兩個門徒進去前面村莊借用「一匹驢和一匹小驢」。若是有人問及為何牽驢,就說是「主要用牠們」,這是耶穌和驢主人的約定暗語。
第4至5節,是引用撒迦利亞書第九章9節的經文。所不同的,是撒迦利亞書只說一匹驢,但在馬太福音卻是說有兩匹驢。
第6至8節,古時候的人用衣著來表示身份,因此將自己的衣服舖在驢背上給耶穌騎,或是舖在路上給耶穌騎驢過去,都是在表示放低自己的身分,願意順服之意(參考列王紀下九:13)。
第8節說有人砍下「樹枝鋪在路上」,這是早期以色列人民歡慶住棚節時的方式(參考利未記廿三:40)。約翰福音第十二章13節特別指明民眾是拿著棕樹枝,因此,教會歷史上就稱之為「棕樹節」,這一天也是受難週的第一天。
第9節,這句「頌讚歸於大衛之子」,意思是說「求上帝現在拯救」之意。第二句「願上帝賜福給奉主名來的那位」,這句是引用詩篇第一一八篇26節。
第10至11節,耶路撒冷城朝聖的民眾紛紛詢問是誰來了,顯然詢問的人很多是從外國返鄉朝聖的僑民。認識耶穌的群眾回答:「他是加利利省拿撒勒的先知耶穌。」這裡特別用「先知」來稱呼耶穌,似乎有意要表明耶穌就是申命記第十八章15至18節,摩西轉達上帝所預備那位要來帶領猶太人的先知。
25.第廿一章12至13節:
第12節說「耶穌進了聖殿」,參考約翰福音第二章14節就會清楚,那是指聖殿的外院,是所有民眾可以聚集的地方。在這外院處設有兌換錢幣和販賣鴿子的攤位,為了方便外地回來的猶太僑民到聖殿獻祭和奉獻時的需要,這些攤位都是由聖殿的祭司在掌管。耶穌會將這些攤販都推倒,是因為他認為這些攤販有欺騙的行為,已經污衊了聖殿的聖潔,讓聖殿變成「賊窩」。他引用以賽亞書第五十六章7節,認為聖殿原本是要「作禱告的殿」,這表示聖殿是和上帝對話的地方,怎能有欺騙的心或行為?若此,又將如何進入聖殿面對上帝呢?
26.第廿一章14至17節:
第14節,這節可參考第十九章2節。
第15節可清楚看出當時在聖殿握有權柄的「祭司長和經學教師」心中的「惱怒」,其實就是嫉妒,因為民眾對耶穌的喜愛遠超過對他們的肯定。也因此他們不敢公然逮捕耶穌,深怕激怒群眾(參考馬太福音廿一:46)。
這些宗教領袖問耶穌是否有聽見兒童和民眾呼喊的聲音?耶穌用詩篇第八篇2節詩人描述連嬰兒都會歌頌上帝的偉大。其實,耶穌已經在隱喻一個重要信息:連在聖殿裡的小孩子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奇事,都會認識出他就是來自上帝,卻只有這些宗教領袖硬是不信。
27.第廿一章18至22節:
馬太福音作者喜歡用果樹結果子來詮釋實際行動和信仰之間的緊密關係(參考三:8、十二:33—35、十三:23、廿一:19、33)等。
無花果樹通常是在每年六至八月時候結果,它的特色是葉子和果實是同時開出來。因此,只要看到葉子,就必定會找到果實,現在的時間是大約三、四月間,應該不是無花果結果實的時間,卻會長出葉子來,表示這棵無花果樹已經有了問題。
第19節,耶穌指著這棵無花果樹說「永遠不會再結果子」這樣的話,結果這個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
第20節,門徒「大感驚奇」,他們問這棵無花果樹「為甚麼會立刻枯乾」?他們想問的是「我們也可以有這樣的能力嗎」,跟耶穌原本要說的,沒有結出好果子的樹會被砍掉(參考路加福音十三:7,約翰福音十五:2、6),已經有了差距。因此,耶穌的回應是「只要有信心」,他所做的,門徒也可以做,這樣的回應也是馬太福音第七章7節所教導的。
28.第廿一章23至27節:
耶穌能在聖殿裡教導群眾,是因為民眾對他的教導有高度的肯定,而且耶穌的教導讓群眾覺得有權威,這也使得猶太人的領袖們對他相當不滿,因此他們對耶穌提出有關權威的問題。
第23節說耶穌當時正在教導民眾。因此,當這些領袖來問他「憑甚麼權柄做這些事」時,可能是指:一是指他沒有祭司長同意,怎能在聖殿公然當起教師的工作?因為耶穌不是經學教師。二是指他把在耶路撒冷聖殿的攤販都趕走。他既不是祭司,也不是聖殿管理階層,誰給他這權柄?
第24至25節,耶穌知道這些領袖當中有很多人對施洗約翰的權柄並不認同,但民眾卻是給予很高的肯定。於是他反問他們如何面對施洗約翰的權柄問題。而這正是他們之中意見有分歧的事,他們不敢在耶穌面前公開出來。
而真正的問題是第26節,這些猶太人領袖只怕群眾。他們不怕上帝,也不怕人。因此,他們回答耶穌,說他們不知道施洗約翰的權柄從哪裡來。耶穌也藉此拒絕回答他們。
29.第廿一章28至32節:
這是馬太福音特有的資料,也是一則鮮明的比喻。
第28至30節中,耶穌以兩個兒子作比喻,第一個兒子聽了父親的吩咐後,當場說「不去」,但後來後悔了,就照父親的吩咐去做。第二個兒子是對父親的吩咐說「好」,結果並沒有去。
顯然地,第二個兒子的態度,就是猶太人宗教領袖的縮影,只會說,不會做(參考馬太福音廿三:3)。
第31節,要「成為天國的子民」,就是要遵照上帝的指示去做。因為天國就是以上帝為中心,聽從上帝的指示。
第32節是耶穌對此比喻的解釋,表示「稅棍和娼妓」,原本是被拒絕進入葡萄園的對象,卻因為後來聽了施洗約翰傳出的信息,照著所「指示」的去做。但是,這些宗教領袖原本就應該去做的,卻是拒絕或是沒有去做,這樣說來,稅吏和娼妓比他們更快成為天國的子民。
30.第廿一章33至46節:
從這比喻可看出耶穌和猶太宗教領袖之間的衝突很大。耶穌用這則葡萄園比喻來述說這些宗教領袖心態上的可議之處,就是他們有竊據上帝主權的心思意念。
第33節,是採用以賽亞書第五章2節有關主人開墾葡萄園的詩歌為背景。
第34節,葡萄園主人外出去旅行前,將葡萄園出租。依照利未第十九章23至25節的記載,開墾新種的果樹,前三年收成的果實都要當作不潔淨的,第四年的收成是屬於上帝的初熟果實,第五年才是屬於自己的。因此,這裡說「到了葡萄成熟的季節」,也就是第五年收成之際,要去收租金。這裡指出葡萄園主人「應得的分額」,意思是他們之間有契約關係。
第35至39節,這段經文是佃戶的心態就是想要霸佔該葡萄園,因此,對主人派僕人去收租金,不但不給,還將收租的僕人殺害。最後主人只好派出自己的兒子去收租金,結果還是一樣遭到殺害。整個比喻的中心經文是在第38節,佃戶想要「奪取」園主的產業,自命為園主。
第40至41節,很清楚地,園主一定會採取行動,嚴厲懲罰這些惡劣的佃戶。然後收回葡萄園,轉租給「能按時交租的佃戶」。
第42節,這節是引用詩篇第一一八篇22至23節的詩歌,表示人所瞧不起的上帝僕人,在上帝手中卻是最貴重的。
第43至44節,耶穌指出這些猶太宗教領袖們,根本就無份於上帝國,因為他們和想要奪取葡萄園的惡佃戶一樣。
第45至46節,這些宗教領袖聽了之後,非常生氣,因為他們知道這比喻就是在說他們,且將他們比喻為沒有得救希望的對象,他們感覺備受羞辱,因此,想要逮捕耶穌。因為那是在聖殿範圍內,他們可以逕行逮捕,且送去最高議會審判,但他們不敢這樣做,原因是當時正逢逾越節,耶路撒冷城內人潮擁擠,特別是群眾都喜歡耶穌,且認為他是「先知」,萬一逮捕耶穌引發群眾情緒激盪而失控,他們將會受到羅馬政府的嚴厲懲罰。因此,不敢出手逮捕。
1.第十六章1至4節:
這是馬太福音第二次記載猶太人領袖來要求耶穌顯示神蹟給他們看,第一次是在第十二章38至42節。
「撒都該人」乃是猶太人的一種宗教領導階級,從他們延伸出來的,就是祭司。他們不是沒有看見過耶穌行神蹟,「法利賽人」還曾因為看見耶穌行神蹟,而污衊耶穌是依靠鬼王的力量趕鬼(參考馬太福音十二:24)。耶穌當然清楚知道他們的計謀,指責他們既然懂得觀察氣候的變化,也應該會明白「時代的徵兆」。這徵兆是指耶穌所行各種神蹟奇事,和他所傳天國信息帶來的新意義。因此,耶穌進一步說當時是個「邪惡、淫亂」的時代,這兩個詞都在表示他們對上帝不夠忠實,這樣當然無法看見神蹟。
2.第十六章5至12節:
耶穌形容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是「酵母」,這是很嚴厲的評語。因為酵母,是指一種已經敗壞的東西。耶穌用酵母比擬這兩種人,表示他們很虛偽,只是外表好看,裡面空洞、不實在,甚至是已經發酸敗壞的。
第8至10節,耶穌對於門徒憂慮忘記帶餅的事,說他們是「信心太小了」,因為他們都曾看見耶穌用「五個餅」分給超過五千人飽食,且後來又曾用「七個餅」讓四千餘人吃飽,在這兩則神蹟中不但人人飽食,且都有剩餘。
第11至12節,耶穌要門徒不要學習上述這兩種猶太人領袖,只會看到外表,或是重視外表之物,卻忘記在這些神蹟的背後所表明的意義。
3.第十六章13至20節:
這段經文對基督教會歷史有很大的影響。
「凱撒利亞‧腓立比」這城,是希律腓力王為要感念羅馬皇帝而建造的城。在這裡耶穌問他的門徒兩個問題:一是一般人說他是誰?另一是要門徒說他們認為他是誰?
第14節是猶太人坊間在議論的耶穌,包括一是「施洗約翰」,但他已經被希律王安提帕王殺死了。第二是「以利亞」,他是舊約聖經中被認為偉大的先知,沒死,被上帝接回天上去。第三是「耶利米」,他也是以色列人民認為偉大的先知之一,但從未有人提起他跟彌賽亞的預言有關。四是「先知中的一位」,這是和申命記第十八章15及18節摩西的預言有關,將會有一位新的先知來臨。
第15節,耶穌問門徒他們對他的認識。彼得回答:「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這裡「永生上帝」,表示創造萬物的上帝才是永恆的。
第17至20節,這段耶穌所說的話是馬太福音書特有的資料,影響教會歷史甚巨。
第17節,耶穌認為彼得是「有福」的人,意指他比別人更有福氣,因為他得到來自天父「啟示」的真理。
第18至19節,這一段經文是羅馬天主教會最看重的經文,他們自認是傳承自彼得,且得到「天國的鑰匙」。有很長的一段時間,羅馬天主教會強調:人若想要得救,就必須透過他們教會。宗教改革後將這種看法改正過來,認為得救乃是上帝絕對的恩典,是上帝的主權,不是由人決定的。
再者,這裡的「教會」,只有在馬太福音出現,另一處在第十八章17節。「彼得,是磐石」,這是亞蘭語,發音是「磯法」(參考約翰福音一:42)。這裡說教會要建造在「磐石上」,是指教會要建立的基礎就是第16節彼得所宣告的耶穌「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這個信仰告白。
第20節,耶穌禁止他的門徒將這件宣告他是基督的事告訴任何人,因為若公開宣告,必定會受到猶太宗教領袖們的刁難,反而會影響福音事工的宣揚。
4.第十六章21至28節:
這是馬太福音第一次記載耶穌預言受難的記事。
「長老、祭司長,和經學教師」,這三股力量組成猶太人最高議會「三和林」(Sanhedrin)。耶穌提醒門徒他將在這最高議會的權勢之下受難,但「第三天將復活」。
「復活」,就是超越了死亡之意。
值得注意的是:耶穌嚴詞指責彼得想要阻止他的動作,說彼得的動作是「撒但」,是「絆腳石」,「是人的想法」。跟他原本宣告耶穌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而被耶穌讚賞,完全相反。
第24至28節,耶穌要門徒好好想想為甚麼要跟隨他。再者,這裡他強調要跟隨他,就必須背負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而「十字架」表示的意義就是苦難。耶穌要跟隨他的門徒好好深思這件事。若是覺得自己無法承受十字架的苦難,在還沒有到耶路撒冷之前,後悔還來得及。
早期教會的時代,若公開宣告是耶穌的信徒,就會面臨被捕入獄,甚至送入競技場受死的威脅。
5.第十七章1至13節:
這段耶穌帶彼得、雅各和約翰等三人上山去祈禱(參考路加福音九:28)。
第2節描述耶穌變了形像,包括「面貌像太陽一樣明亮,衣服也像光一樣潔白」,這些用詞都在表明生命的記號。
第3節,這裡出現「摩西和以利亞」。「摩西」是代表著法律,而「先知」是代表著上帝的話。這兩個詞連在一起代表著舊約聖經之意。這裡用「以利亞」,代表著先知。而根據瑪拉基書第四章5節的記載,若是先知以利亞出現,表示上帝審判的大日子即將來臨,也就是基督(彌賽亞)拯救日子來到的時候。
第4節,「帳棚」,這是指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在曠野漂流時代居住的帳棚。表明上帝和以色列人民同在之意(參考利未記廿三:43,撒母耳記下七:6)。
第5節,「雲彩籠罩」表明的意思是上帝臨在。出埃及記和民數記一再用這種方式來說明上帝降臨在以色列人民當中。雲中出現聲音對這三位門徒說話,要門徒聽從上帝所揀選、所喜愛的兒子——耶穌。
耶穌要他們在他「從死裡復活以前」,不要把這件事告訴任何人,原因是若他們宣告,只會遭到猶太人領袖的逼迫,不會有任何幫助。耶穌也讓這三位門徒知道施洗約翰,就是代表著先知以利亞,而耶穌就是猶太人期盼很久的拯救者——彌賽亞。
6.第十七章14至21節:
這個孩子患的病是被鬼附身導致罹患「癲癇病」。第15節是孩子的父親描述了他孩子的病況。
第16節,耶穌曾賦予他的門徒有「驅逐邪靈和醫治各種疾病的權力」(參考馬太福音十:1),但現在門徒們卻「不能治好」這孩子的病。若是對照第20節來看,原來門徒這次的治病失敗,是因為他們沒有信心。有些古卷加上第21節說:「至於這一種鬼,只有靠禁食、禱告才趕得出去。」這樣看來,這些門徒很可能因為過去趕鬼都成功,就認為自己很有能力,而忘記需要透過禁食祈禱,懇求上帝賞賜力量,結果這次才會失敗。
第19至20節,這兩節可看出門徒也不解為甚麼過去成功,現在卻失敗。他們問耶穌所得到的答案是他們的信心太小,連一粒細小的「芥菜種子」都比不上。
7.第十七章22至23節:
這是耶穌第二次預言他將受難。
第22節所提到的「人子」,在馬太福音中耶穌最常用這詞來代表他自己。這「人子」一詞,在亞蘭文是指「人」或是「我」。耶穌用這詞來表示自己和使命,這使命跟他的死與復活有關係。
第23節這裡說門徒聽了「非常憂愁」,是因為他們不明白。
8.第十七章24至27節:
依照摩西法律規定,每個年滿二十歲以上的男人都要繳納聖殿稅(參考出埃及記三十:13—14),繳納的稅額是兩個銀幣,這是當時兩天的工資。但在新約時代,猶太人規定凡是年滿十三歲以上的男子,就必須負擔聖殿的維護責任,繳交聖殿稅就是其中的一項,而年滿二十歲的男子還必須擔起保護社稷安全的義務。因此,繳聖殿稅的規定在耶穌時代是不論男女,從年滿十三歲就得繳納,且是直到死去才免繳,這和原先的法律規定已經有了差異。
第25節,耶穌確實有依規定繳納聖殿稅。他沒有特權,跟大家都一樣要繳納,他也要彼得不要去冒犯這些掌控聖殿權威的人,並不是因為怕,而是不想被套上莫須有的罪名。
9.第十八章1至5節:
「在天國裡誰最偉大?」這確實是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天國的意思就是指上帝的主權,或是說上帝在管理。在這樣的地方,會想到誰大誰小的問題,就是表明對上帝主權認識的有錯誤。
第2至4節,耶穌是以小孩子當教材。他告訴門徒「除非你們回轉,變成像小孩子一樣」,這句話很清楚表明人要以純潔的心歸向上帝,或是說以「謙卑」懺悔的態度回到上帝面前,才能成為「天國的子民」,這樣的人才是「最偉大」的人。
第5節,為了耶穌而接納一個被人輕看如同小孩那樣沒有地位、卑微的人,就是接納耶穌;接納耶穌,就是接納上帝(參考馬可福音九:37)。
10.第十八章6至9節:
這段經文接續前一段的「小孩子」,在這裡耶穌用「微不足道」,表示任何人在上帝面前都是貴重的生命,上帝絕對不會輕忽。兩者都是強調每一個生命的得救,在上帝看來都是非常重要。相對的,若是因為讓那卑微如小孩子的人「離棄」耶穌,那將是件很嚴重的事。因為耶穌是上帝差派到世上的拯救者。
第8至9節,是非常鮮明的相對句子,以獲得永恆生命作主軸來比較。如果人因為失去一隻手或一隻腳或是一隻眼睛,卻能因此而獲得永恆生命,就應該要將阻礙人得救的力量隔絕、丟棄。這是一種抉擇,信仰就是生命的抉擇。
11.第十八章10至11節:
從第1節開始到第14節,都有一個共同主題就是「微不足道」的人,從小孩子到微不足道的人。現在則是強調在人看來最「微不足道的人」的身上,也有天使在替上帝看顧著。
猶太人深信在每個小孩子的身上都有一位天使在守護著。
有的古卷加上第11節寫著:「因為人子來的目的是要拯救失喪的人。」
12.第十八章12至14節:
耶穌用「一百」比「一」,極大的對比來形容「一」是屬於「微不足道」。「一百隻羊」,基本上這麼大的數目不是一個人的財產,而是一個社區共有的。因此,不會只有一個人放牧,而是好幾位牧羊人同時看顧羊群。
第12節說牧羊人發現有一隻羊迷失在「山野間」,他會「撇下那九十九隻」,去「尋找那隻迷失的羊」,這位去尋找迷失之羊的牧羊人,應該是最有經驗的牧者。其他的牧羊人照顧其餘九十九隻羊。
第13節,當這位牧羊人找到迷失的那隻羊後,會很高興的讓所有人知道。
13.第十八章15至17節:
「得罪」的另一個意思,是指「犯罪」。耶穌教導門徒和民眾,在這種情形下不可公開指責,要私底下勸勉。這可以使親朋好友獲得尊嚴而願意改過歸正。
第16節,若是有拒絕勸勉的,就「請其他一兩個人一起去」,原因是摩西法律規定作見證者,至少有兩人以上才能成立(參考申命記十九:15)。
第17節再次出現「教會」一詞,也從第16節可看出,早期教會內部也出現糾紛,需要有公正者來裁判,好維護教會的秩序。
14.第十八章18至20節:
第18節的句子在第十六章19節已有出現過。現在是針對第17節所提起的教會說的,也看出當時的教會已經擁有很大的權柄。
第19節提到「兩個人」,就像第16節所提到的共同見證之意,是一起「同心合意」,這一詞可參考使徒行傳第二章46節、第四章32節等,都在說明一個重要的基本觀念:用真實的心靈敬拜上帝,就算人很少,上帝也不會輕忽,因為在上帝眼中,重要的不是在數字多寡,而在心靈的真誠(參考約翰福音四:24)。
15.第十八章21至35節:
猶太人對「七」的觀念很特別,認為具有神聖、完美的意思。當耶穌說要寬恕人「七十個七次」的時候,表達的意思是:這是一門永無止境的信仰功課。
第23至34節是一則「天國」的比喻。
第23節「結帳」這一詞,表示天國是有審判的。而「君王」就是指上帝,因為天國就是以上帝為中心。
「債務」表示虧欠上帝的愛。上帝有「寬容」的心,讓人可以「免了」所欠的債。但上帝這種「寬容」和「免了」的舉動,都因為祂的「慈心」。上帝也希望所有的人學習祂這種慈愛的樣式(參考路加福音六:36)。
第28至30節,這個欠君王債務甚多的人,竟然沒有學習君王對他寬厚、仁慈的心,他用惡劣的手段對待欠他債務、且同樣是「僕人」的「伙伴」,不但沒有「寬容」他,還將之下在「監獄」中。
第31節說有人會向上帝報告這種冤屈、不公平的待遇。而上帝是個公義的審判者,祂一定會以祂的標準和條件來衡量每一個人。
第32至34節說出上帝重新審判這個欠債更多(也是得到更多恩典的人)的人,將他關入監獄中,不再寬容他。
第35節,這節經文可參考路加福音第六章37至38節。「從心裡饒恕」,表示真心誠意的態度。
16.第十九章1至2節:
「耶穌講完了這些話」,這是馬太福音作者在每篇言論集結束後,必定用這句話來表明(參考七:28、十一:1、十三:53)。
「離開加利利,回約旦河對岸的猶太地區去」,這句話說明了兩種情形:一是這裡「回」一字很關鍵,表示耶穌也曾在猶太地區很多次,這點在約翰福音記載很清楚,但在馬太福音並沒有記載他有去過耶路撒冷或猶大地區傳福音事工的記錄。二是耶穌開始在猶大地區,特別是在耶路撒冷一帶傳福音的事工(參考十九:1—廿七:66)。
第2節,耶穌每到一個地方,人群總是會跟著來擁擠在他身邊,也帶來病人求他醫治,他都伸手醫治他們。
17.第十九章3至12節:
法利賽人再找問題來問耶穌,主要是想要「陷害」他。這次他們提出關於離婚的事。
第3節,「我們的法律」這是引用的背景是申命記第廿四章1節的法律規定。
第4至6節,耶穌以創世記第二章21至24節的經文背景來回答,並且強調說「上帝所配和的,人不可拆開」,表示休棄妻子,並不是上帝所喜悅的事。
第7至8節,這些法利賽人並不是不知道創世記創造的故事,而是故意要問為甚麼摩西會訂定申命記第廿四章1節這種法律。耶穌認為是以色列人民「心腸太硬」,這是指他們聽不下上帝的教導,離棄上帝的心很強。
第9節,耶穌堅持對婚姻的看法,認為除非有發現「不貞」的行為。這種不貞也包括男人對妻子的態度,因為夫妻是同等的。不貞等於「犯了姦淫」罪。
第10至12節,門徒聽了耶穌的回答之後,有了反應,認為這樣「不結婚,倒好」。而耶穌認為是否結婚,並不是「人人都能接受」,需要上帝「特別恩賜的人才能接受」,這是特別有毅力的人才有辦法。
「生來不適於結婚的」,這是指先天性無能的人、經過閹割的人,另有些人是為了要專心傳天國福音而不結婚,例如有些宗教系統的神職人員就是如此。
18.第十九章13至15節:
小孩子在猶太人社會就像女人一樣,沒有社會地位,常被疏忽、鄙視,屬於弱勢族群。但耶穌在第十八章1至5節的天國比喻中,已有用小孩子來作教材,要大家跟小孩子學。
當「有人帶小孩來見耶穌,要請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這裡的「按手」,是指祝福之意。可是門徒卻「責備那些人」,可見他們對耶穌的教導並不清楚,才會有做出這種舉動。
第14節,耶穌說「天國的子民正是像」這些小孩子一樣的人,這句話也再次回應了第十八章3至4節耶穌所說的話。
19.第十九章16至30節:
來詢問耶穌有關「永恆的生命」這個問題的人,他是個財主。他來問耶穌「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夠得到永恆的生命」,意思是有甚麼具體的好行為可尋。
第17節,耶穌要他遵守「誡命」即可得到。這裡的「誡命」,就是上帝的教導。這個人想要清楚到底是哪些誡命。
第18至19節,耶穌用十誡來回應,意即只要確實將十誡實踐出來即可。第19節的b句引用利未記第十九章18節b句的教導「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在馬太福音第廿二章38至39節,耶穌將愛上帝和愛鄰人分列為第一和第二誡命。換句話說,愛上帝,就是從愛鄰人開始做起。
第20節,這個有錢人認為這些誡命他都有盡到責任了。
第21節的「要達到更完全的地步」這句話,耶穌的意思是他並沒有完全盡到責任。這裡耶穌要財主若想盡到責任,就是將他的「產業」都賣掉,然後「把錢捐給窮人」,這樣他就會有「財寶積存在天上」,當他完成這些工作之後,再來跟隨他。其實耶穌是在告訴這個財主,他並沒有實踐誡命所說「愛鄰舍」。
耶穌這些指引之道,讓這個年輕財主失望到極點,「垂頭喪氣地走開了」,主要原因是「他非常富有」。這說明了財富成為他得到永恆生命的絆腳石。
第23節,「有錢人要成為天國的子民多麼難哪!」這句話可以對照馬太福音第六章24節,錢財確實是會使人迷失方向,甚至錯誤地將之當作神一樣看待。耶穌認為必須在這二者之間做出明確的抉擇。
第24節,「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困難」,駱駝是龐大的陸上動物。針,是家庭生活用具裡最細小的。將這兩者用來對比,清楚說出困難度極大。表明人若想要用靠累積的錢財進入天國,是絕對不可能的事。
第25至26節,「人是不能,但在上帝,事事都能。」這是一句很值得深思且要謹記於心的話語。
第27節,彼得再次發言,表示他和其他門徒都「撇下一切來跟從」耶穌了,這樣他們將會「得到甚麼」?
第28至29節,耶穌回答說有「百倍」的報償。這裡所說的「百倍」,是指完美的境界,就是「永恆的生命」,正好是這位財主想要尋求卻得不到的。
第30節,「有許多在先的,將要居後,居後的,將要在先」,這是一句俗語,從猶太小孩的舞蹈引伸而來,孩子們會圍成圓圈跳舞,轉了一個方向,原本帶頭跳的人,會變成最後一個,原先是最後一個,會變成最先的。耶穌延伸意思為一個人若是能轉正確的路徑,生命就會變得不一樣。暗示這個財主只要轉個方向就對了。可惜,他沒有。
20.第二十章1至16節:
這是一則天國的比喻。天國的事,要用「上帝的主權」作為認識的基礎。
第2節,這節已經很明確地提到主人和工人之間有「約」。這「約」是每天給工人「一塊銀幣」,是當時一天的工資。
第3至4節,「會給你們公道的工資」。「公道」與第5節說主人「照樣」的作法,這些都在表明「約」的意義。所以當發放工資的時候,主人對那些在報怨的工人所回答的話就是以他們「同意」(第13節)這約來答覆。
第6至7節,「沒有人雇用我們」,表示這些人已面臨生存的危機,這種危機可能連帶影響到他的整個家庭的基本生活所需。葡萄園主人也請他們入園去工作。
第8節,「傍晚的時候」發放工資,這是摩西法律的規定(參考申命記廿四:15)。而第9節的從最後來的工人先領工資,剛好是第16節的寫照。
第10至15節,先進入葡萄園工作的工人,工作時間也是最長,但領的工資和最後才進入葡萄園工作一個小時的工人相同,因此,他們有很大的不滿。而主人的回答說明了一個中心認知:有約在先。上帝是依約來進行,天國就是依約領賞。再者,既然是天國的事,上帝就有絕對的主權。
21.第二十章17至19節:
這是耶穌第三次預言他將在耶路撒冷受難。第19節所說的「外邦人」,是指羅馬統治者彼拉多,且只有馬太福音明確指出耶穌將面臨「釘十字架」的死刑。但三次預言受難都強調「第三天,他將復活」這個重大信息。
22.第二十章20至28節:
馬太福音的作者在這裡寫出「西庇太的妻子帶著兩個兒子來見耶穌」,馬可福音的作者很清楚指出是雅各和約翰兩兄弟(參考馬可福音十:35)。
第21至22節,「在你作王的時候」,他們認為耶穌將進入耶路撒冷去贏得王位。耶穌認為他的門徒並不清楚自己在說些甚麼,或是求甚麼。他提醒他們進入耶路撒冷是去喝「苦杯」,表示死在十字架上的苦難。但雅各和約翰都回應說他們「能」喝。後來,雅各果然是門徒中第一個喝下苦杯的人(參考使徒行傳十二:1—2)。
第23節,耶穌強調他的國度是屬於上帝的國度(參考約翰福音十八:36)。因此,只有上帝才有權決定給誰坐哪個位置。
第24節,有爭奪,就會有紛爭;有紛爭,就會有「惱怒」的現象出現。
第25至28節,耶穌要門徒學習「僕人」的角色,就像他來到這世界上,也是像僕人一樣來「侍候人」(參考腓立比書二:7),且是「為了救贖眾人而獻出自己的生命」。
重點在第26節:「可是,你們卻不是這樣。」這句話才是整個事件的主軸。基督教會是個信仰團契,就必須跟一般的團體不同,而跟隨耶穌的人如果對權位有企圖心,那就是沒有明白耶穌的教訓。
23.第二十章29至34節:
「耶利哥」是接近耶路撒冷的城市。這兩個盲人從來不曾看見過耶穌行神蹟奇事,他們頂多是聽到大街小巷中關於耶穌的各種傳說故事,包括所行的神蹟,以及他的教訓。但只因此他就知道耶穌就是「大衛之子」,確信耶穌有能力可以醫治他們瞎了的眼睛。這句「大衛之子」表示拯救者之意。相對於許多人親眼看見、親耳聽見,卻還是不信,尤其是那些猶太人領袖更是如此。
當耶穌問他們有什麼期待時,他們的回答很清楚表示希望「眼睛能夠看見」。
第34節,這是馬太福音第三次提到耶穌「動了惻隱之心」(參考九:36、十四:14),然後伸手摸了他們的眼睛,就使他們立刻能夠看見。
24.第廿一章1至11節:
接近耶路撒冷之前,耶穌先派兩個門徒進去前面村莊借用「一匹驢和一匹小驢」。若是有人問及為何牽驢,就說是「主要用牠們」,這是耶穌和驢主人的約定暗語。
第4至5節,是引用撒迦利亞書第九章9節的經文。所不同的,是撒迦利亞書只說一匹驢,但在馬太福音卻是說有兩匹驢。
第6至8節,古時候的人用衣著來表示身份,因此將自己的衣服舖在驢背上給耶穌騎,或是舖在路上給耶穌騎驢過去,都是在表示放低自己的身分,願意順服之意(參考列王紀下九:13)。
第8節說有人砍下「樹枝鋪在路上」,這是早期以色列人民歡慶住棚節時的方式(參考利未記廿三:40)。約翰福音第十二章13節特別指明民眾是拿著棕樹枝,因此,教會歷史上就稱之為「棕樹節」,這一天也是受難週的第一天。
第9節,這句「頌讚歸於大衛之子」,意思是說「求上帝現在拯救」之意。第二句「願上帝賜福給奉主名來的那位」,這句是引用詩篇第一一八篇26節。
第10至11節,耶路撒冷城朝聖的民眾紛紛詢問是誰來了,顯然詢問的人很多是從外國返鄉朝聖的僑民。認識耶穌的群眾回答:「他是加利利省拿撒勒的先知耶穌。」這裡特別用「先知」來稱呼耶穌,似乎有意要表明耶穌就是申命記第十八章15至18節,摩西轉達上帝所預備那位要來帶領猶太人的先知。
25.第廿一章12至13節:
第12節說「耶穌進了聖殿」,參考約翰福音第二章14節就會清楚,那是指聖殿的外院,是所有民眾可以聚集的地方。在這外院處設有兌換錢幣和販賣鴿子的攤位,為了方便外地回來的猶太僑民到聖殿獻祭和奉獻時的需要,這些攤位都是由聖殿的祭司在掌管。耶穌會將這些攤販都推倒,是因為他認為這些攤販有欺騙的行為,已經污衊了聖殿的聖潔,讓聖殿變成「賊窩」。他引用以賽亞書第五十六章7節,認為聖殿原本是要「作禱告的殿」,這表示聖殿是和上帝對話的地方,怎能有欺騙的心或行為?若此,又將如何進入聖殿面對上帝呢?
26.第廿一章14至17節:
第14節,這節可參考第十九章2節。
第15節可清楚看出當時在聖殿握有權柄的「祭司長和經學教師」心中的「惱怒」,其實就是嫉妒,因為民眾對耶穌的喜愛遠超過對他們的肯定。也因此他們不敢公然逮捕耶穌,深怕激怒群眾(參考馬太福音廿一:46)。
這些宗教領袖問耶穌是否有聽見兒童和民眾呼喊的聲音?耶穌用詩篇第八篇2節詩人描述連嬰兒都會歌頌上帝的偉大。其實,耶穌已經在隱喻一個重要信息:連在聖殿裡的小孩子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奇事,都會認識出他就是來自上帝,卻只有這些宗教領袖硬是不信。
27.第廿一章18至22節:
馬太福音作者喜歡用果樹結果子來詮釋實際行動和信仰之間的緊密關係(參考三:8、十二:33—35、十三:23、廿一:19、33)等。
無花果樹通常是在每年六至八月時候結果,它的特色是葉子和果實是同時開出來。因此,只要看到葉子,就必定會找到果實,現在的時間是大約三、四月間,應該不是無花果結果實的時間,卻會長出葉子來,表示這棵無花果樹已經有了問題。
第19節,耶穌指著這棵無花果樹說「永遠不會再結果子」這樣的話,結果這個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
第20節,門徒「大感驚奇」,他們問這棵無花果樹「為甚麼會立刻枯乾」?他們想問的是「我們也可以有這樣的能力嗎」,跟耶穌原本要說的,沒有結出好果子的樹會被砍掉(參考路加福音十三:7,約翰福音十五:2、6),已經有了差距。因此,耶穌的回應是「只要有信心」,他所做的,門徒也可以做,這樣的回應也是馬太福音第七章7節所教導的。
28.第廿一章23至27節:
耶穌能在聖殿裡教導群眾,是因為民眾對他的教導有高度的肯定,而且耶穌的教導讓群眾覺得有權威,這也使得猶太人的領袖們對他相當不滿,因此他們對耶穌提出有關權威的問題。
第23節說耶穌當時正在教導民眾。因此,當這些領袖來問他「憑甚麼權柄做這些事」時,可能是指:一是指他沒有祭司長同意,怎能在聖殿公然當起教師的工作?因為耶穌不是經學教師。二是指他把在耶路撒冷聖殿的攤販都趕走。他既不是祭司,也不是聖殿管理階層,誰給他這權柄?
第24至25節,耶穌知道這些領袖當中有很多人對施洗約翰的權柄並不認同,但民眾卻是給予很高的肯定。於是他反問他們如何面對施洗約翰的權柄問題。而這正是他們之中意見有分歧的事,他們不敢在耶穌面前公開出來。
而真正的問題是第26節,這些猶太人領袖只怕群眾。他們不怕上帝,也不怕人。因此,他們回答耶穌,說他們不知道施洗約翰的權柄從哪裡來。耶穌也藉此拒絕回答他們。
29.第廿一章28至32節:
這是馬太福音特有的資料,也是一則鮮明的比喻。
第28至30節中,耶穌以兩個兒子作比喻,第一個兒子聽了父親的吩咐後,當場說「不去」,但後來後悔了,就照父親的吩咐去做。第二個兒子是對父親的吩咐說「好」,結果並沒有去。
顯然地,第二個兒子的態度,就是猶太人宗教領袖的縮影,只會說,不會做(參考馬太福音廿三:3)。
第31節,要「成為天國的子民」,就是要遵照上帝的指示去做。因為天國就是以上帝為中心,聽從上帝的指示。
第32節是耶穌對此比喻的解釋,表示「稅棍和娼妓」,原本是被拒絕進入葡萄園的對象,卻因為後來聽了施洗約翰傳出的信息,照著所「指示」的去做。但是,這些宗教領袖原本就應該去做的,卻是拒絕或是沒有去做,這樣說來,稅吏和娼妓比他們更快成為天國的子民。
30.第廿一章33至46節:
從這比喻可看出耶穌和猶太宗教領袖之間的衝突很大。耶穌用這則葡萄園比喻來述說這些宗教領袖心態上的可議之處,就是他們有竊據上帝主權的心思意念。
第33節,是採用以賽亞書第五章2節有關主人開墾葡萄園的詩歌為背景。
第34節,葡萄園主人外出去旅行前,將葡萄園出租。依照利未第十九章23至25節的記載,開墾新種的果樹,前三年收成的果實都要當作不潔淨的,第四年的收成是屬於上帝的初熟果實,第五年才是屬於自己的。因此,這裡說「到了葡萄成熟的季節」,也就是第五年收成之際,要去收租金。這裡指出葡萄園主人「應得的分額」,意思是他們之間有契約關係。
第35至39節,這段經文是佃戶的心態就是想要霸佔該葡萄園,因此,對主人派僕人去收租金,不但不給,還將收租的僕人殺害。最後主人只好派出自己的兒子去收租金,結果還是一樣遭到殺害。整個比喻的中心經文是在第38節,佃戶想要「奪取」園主的產業,自命為園主。
第40至41節,很清楚地,園主一定會採取行動,嚴厲懲罰這些惡劣的佃戶。然後收回葡萄園,轉租給「能按時交租的佃戶」。
第42節,這節是引用詩篇第一一八篇22至23節的詩歌,表示人所瞧不起的上帝僕人,在上帝手中卻是最貴重的。
第43至44節,耶穌指出這些猶太宗教領袖們,根本就無份於上帝國,因為他們和想要奪取葡萄園的惡佃戶一樣。
第45至46節,這些宗教領袖聽了之後,非常生氣,因為他們知道這比喻就是在說他們,且將他們比喻為沒有得救希望的對象,他們感覺備受羞辱,因此,想要逮捕耶穌。因為那是在聖殿範圍內,他們可以逕行逮捕,且送去最高議會審判,但他們不敢這樣做,原因是當時正逢逾越節,耶路撒冷城內人潮擁擠,特別是群眾都喜歡耶穌,且認為他是「先知」,萬一逮捕耶穌引發群眾情緒激盪而失控,他們將會受到羅馬政府的嚴厲懲罰。因此,不敢出手逮捕。
評論: 0 |
引用: 0 |
閱讀: 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