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236期

雅歌第五章2節至八章

1.從第五章2節至第六章3節是第四首詩歌。
在這段詩歌中,可以分成三個段落,一是第五章2至8節、二是第五章10至16節、三是第六章2至3節等。在這三段詩歌中,以第五章9節和第六章1節作為這三段詩歌的連結詩句。
2.五:2-8節,這段詩歌可以對照第三章1至5節,都是論到新郎「失蹤」。
第2節,這是很關鍵的一節,因為這節說「夢見愛人在門外敲門」,因此必須先清楚這是在夢境中,或是在清醒的實況中。困難的地方是兩者可能都存在。當新娘準備入睡時,新郎來到門外敲門,並且希望新娘起來開門讓他進入屋內,他的頭髮已經因為露水濕透了。
第3至4節,她沒有馬上起來開門,反而找了許多理由來推諉,其實這些理由並不是真實的,只是自己懶得起來罷了。此時,門中有隙縫,愛人從隙縫中「伸手進來」,這讓新娘的「心跳不已」。
第5至6節,當新娘起來準備去開門,她先塗上「沒藥」在「雙手」上,為了要讓心愛的人能從門縫中聞到香味。但是,就在這個時候,新郎「已經走了」。她才突然感受到相當的失落,且非常緊張。於是,上街去尋找,但「找不到」;也大聲喊叫他,但「聽不見回音」。
第7至8節,當到街上去尋找時,夜間「巡邏的守夜者」遇見了新娘,不但沒有同情協助,還「擊打」她,把她「打傷了」,可能是因為她半夜上街,且全身散發著沒藥的香味,被誤會為阻街女郎,誤以為她是出來尋找男人的浪蕩女子。這些人羞辱了她,把她用來遮身的「披肩」給「奪走」。即使如此,她還是四處去詢問,雖然遇到了阻礙,她還是不停止。甚至因為尋找愛人而病倒了,這可看出她對他用情之深,以及需要的迫切性。
想一想甚麼時候,聖靈來敲我們的心門,而我們卻用許多理由推諉,不願起來開門?但是,當聖靈離開我們時,我們才想到需要聖靈在我們的生命中,那時我們才趕緊起來,卻找也找不到,四處去尋訪,也沒有下落。有一幅圖畫是我們時常看到的,那就是耶穌站在門外敲門。啟示錄的作者傳出聖靈的話這樣說:「聽吧,我站在門外敲門;若有人聽見我的聲音而開門,我要進去。我要和他一起吃飯,他也要跟我一起吃飯。」(啟示錄三:20)
3.五:9-16節,這是一段新娘在歌頌新郎的詩歌。
第9節連結了前段和此段詩歌,第10節之後的回答,正好是此段詩歌所提出的問題。大家提出的問題是新娘為甚麼要冒這樣大的險,夜間出來尋找愛人?他有甚麼「比別人的更好」的嗎?「他有甚麼特別的地方」,「值得」大家來協助她尋找?
第10至16節,這段詩歌用盡所有美麗的詞彙,描述這位新郎的帥、美、俊。
為要回答其他女子詢問她所尋找的新郎有甚麼好,就像原先新郎在述說新娘的美貌一樣(參考四:1-7),這位新娘在回答時,也是將頭、頭髮、眼睛、雙頰、嘴、嘴唇、雙手、身軀、雙腿、儀表等,從上到下都描述了,而且每個部分都搭配著貴重的金銀珠寶、香料、花卉等。換句話說,整個人的每一部份都是值得讚美的地方。若要稱得上完美,大概就是如此吧。
4.六:1-3節,大家一聽到這位新娘描述她的愛人竟然是這樣的俊美,就想要幫她尋找。
第1節,這是第二段詩歌和此段短詩的連接句。大家都聽到這新娘描述她的男人竟然是如此的帥氣、俊美,大家都很想要幫助這位新娘找到她的愛人。因此,她們問「他往哪條路去」?
第2至3節,她似乎已經知道了,原來她的愛人就在「自己的園子」,那是個美麗的花園,正好「盛開著鳳仙花」,而且也有「百合花」處處綻開著,她也發現她心愛的人正在那裡「放牧羊群」。
路加福音第廿三章38至43節,記載一位與耶穌同時被釘十字架的犯人,因為祈求耶穌「作王臨到的時候」紀念他,而得到耶穌的接納。耶穌因此對他說:「今天你要跟我一起在樂園裡。」這裡說的「樂園」,就是如同與國王一起在花園散步、吃飯的地方。這位新娘回答其他的女子,說她的愛人在美麗的花園。
5.從第六章4節到第八章4節,是第五首詩歌。
6.六:4-12節,這段新郎讚美新娘的詩歌,和第四章1至7節所寫的詩歌很接近。
第4節,「得撒」,這是古代迦南人的一座城市,位在撒馬利亞的附近。當耶羅波安治理北國以色列期間,直到主前879年北國建都撒馬利亞之前,大約有五十年時間,得撒都是北國的首都(參考列王紀上十四:1-20、十六:8-26)。有豐沛的水源,且在戰略位置上非常重要。在這裡用來和耶路撒冷相對稱,表示不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是非常美。
這節形容這位女子像「林立的軍旗那麼耀眼」,這句話主要是在說,這位女子的勇敢,自己一個人到處去尋找新郎,不怕遇到危險和困難,這樣的信心、勇氣、智慧,雖是一個單身女子,其所發出來的力量,就像一支勇猛的隊伍,出征時五彩繽紛的軍旗飄揚著,甚至美麗得讓人看了都會望旗生畏。
第5至7節,這裡重複第四章1至3節的詩歌。形容女子的面貌之皎美,讓人看了都會心慌意亂,既無法移開眼睛,又無法隱藏心中的愛意、渴慕。
第8至9節,第8節是很難解的經文,因為這裡說「君王有六十王后八十妃嬪」,這到底是指甚麼,無法明白。有的說是所羅門王內宮王后妃嬪的數目。但是,所羅門王所擁有的數目更多(參考列王紀上十一:3)。不論數目如何,和第9節對照來看,就會明白這位新郎心中的意思,只要有一位賢慧、美好的女子,勝過千百的宮女、妃嬪,他說只愛這位新娘(參考箴言三十一:29)。
第10節,這節的詩句通常都會被用來形容母親的美、慈愛。月亮用來表示寧靜、安詳;太陽用來形容亮麗、光芒。
第11至12節,新郎進入這充滿著果樹的美麗花園裡,渴望新娘會跟著進來,有如進入他的心田。
7.六:13-七:9節,這是一段跳舞的詩歌。可以這樣了解:有愛的地方,就有詩歌;有詩歌的地方,就有舞蹈、跳躍,表示興奮、滿足。這種歡慶的方式,就成為今日中東地區婚禮中的景象,新娘在婚宴中,她跳舞會成為最重要的中心角色。
第13節,誰是「書拉蜜」的女子?有可能是指所羅門之女子。不過也有可能是指「書念」(參考撒母耳記上廿八:4)的女子。現在大家都一起跳舞,但都會將焦點放在新娘的身上,因為她是所有女子中最為美麗的一個。
第七章1至9節,這段詩歌同樣是在讚美女子美麗動人,就像前述幾段在歌頌新娘的美麗一樣。但這裡不同的是,這首詩歌採用的比喻是:酒杯、美酒、百合花、小鹿、羚羊、象牙塔、水池、塔、山、棕樹、葡萄等物品。
第4節,「希實本」,前面說這美麗的女子的眼睛像鴿子的眼睛一般(參考四:1、五:12),現在則說是像「希實本城的水池」。希實本,這是泉水豐富的城市, 曾經是亞摩利王西宏的首都(參考民數記廿一:26)。這裡用「水池」,指的不是水泉,而是水池,意思是該女子有水汪汪的眼睛。含有美麗、寧靜的意思。「黎巴嫩塔」,這是指黎巴嫩的高山之意。
第5節,「迦密山」,這是巴勒斯坦北部唯一的高山,在地中海邊。以色列文學傳統上都喜歡用迦密山來比喻高高在上、俯視一切。
第6至9節,形容女子的美麗,很自然地就會令人陶醉。
「棕樹」,以色列文學上喜歡用棕樹代表著生命力旺盛、多產(參考詩篇九十二:13-15)。然後串串葡萄、蘋果的芬芳,加上葡萄釀成的美酒,真是令人陶醉。
8.七:10-八:4節,這段是敘述雙方已經結合,且已經達到最愛的境界,因此,他們相偕到可互相傾訴愛情心意之地。
第10節一開始,女方表達得很清楚:她屬於對方,而對方也屬於她。彼此相屬,不再有分離。這種句型也含有立約之意,就像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的約。在這裡用「戀慕」,這個字也出現在創世記第三章16節的「慾望」一字,是相同的意思。
第11至13節,在彼此相愛的時候,即使是野外(第11節的「鄉村」),也可以看到上帝創造的美,包括各種水果、野花,都會發出撲鼻而來的香味。相反的,如果是彼此相恨,即使是住在高貴的別墅,和花團錦簇的園子裡,也會覺得惡臭難聞。夫妻之間的關係如此,兄弟姊妹之間的親情也是這樣,在教會裡信徒彼此之間的關係也不例外。
第八章1至4節,這是一段女子在心中暗自唱著,但不可流露出來的愛慕詩歌。因為早期中東社會,若有女子公開表示對男人(即使是自己的愛人)的愛慕,都會被認為是不正經的女子,嚴重時會被懲罰。因此,這裡用如同同生兄妹一樣的緊密關係,這樣,公開在眾人面前相約,也不會被人看出來。同進屋內,甚至擁抱,也沒有人會追來偷窺。
9.從第八章5節至14節,是雅歌最後一首詩歌。
10.八:5-14節,在前面新娘曾經請求耶路撒冷女子協助尋找她心愛的男人(參考五:8-9),現在回來時,手邊是牽著俊美的男人,因此引起這些女子的羨慕。
第5節,這裡提到在蘋果樹下,母親臨盆忍痛生下孩子,這種事在早期的社會很有可能發生,尤其是在游牧社會更是常見,而在農業社會裡也不是新鮮事。因為農務忙碌時,即使是懷孕的婦女也得外出田野工作。因此,在這孕育生命的地方傾訴愛情,或是訂下終身相互倚靠的關係是相當有意義的。
第6至7節,這兩節都在述說愛情的力量,勝過任何一切,可以毫無障礙地散發出生命的力量。
第8至9節,這兩節是新娘的家人提出的意見,說到他們心中的掛慮,以年紀輕來表示他們對這門親事的憂心。但是,隨即有新娘對自己終身大事的主見。
這裡用「雙乳」的成熟來表示孩子是否已經長大。在台灣民間也有這樣的俗語,是用「凸肚臍」來表示。如果一個男孩子被形容還沒有「凸肚臍」,那表示這個男孩子還小,不適合擔當重大的責任,或是成立家庭。
第10節,這節則是清楚表示:女子已經成熟,她自己可以獨當一面,沒有問題。她讓父母安心,也讓家人知道她的決定是正確的。
第11至12節,這兩節是很不對稱的經文,不清楚為甚麼會出現在這裡。很可能因為有「所羅門」這個名字的關係吧,因為雅歌一直被認為是所羅門寫的。不過,前面已經說過不盡然是如此。這兩節主要在表示財富甚大,大到租耕此園地的人需繳納租金高達一千銀子。「但我擁有我自己的葡萄園」,是指新娘要新郎耕耘的葡萄園。換句話說,只要有他所愛的女子,其他即使再好、再高貴,他也不希罕。這充分說明真實愛情的可貴和意義了。
第13節,新郎在園中對新娘說,要她公開宣告對他的愛,讓所有來參加婚禮的人都聽得見。就如同在婚禮中的誓約一樣。
第14節,新娘的回應,要和新郎同遊在山嶺各地。表明無論多麼難行的山路,也會因為攜手同行而充滿生命的喜悅,像羚羊、小鹿奔跳在山丘一樣。
認識創世記這本古老的經書
很多人讀過「創世記」這本書,且對創世記這本經書中的幾個出名故事很熟悉,像是宇宙創造的開始;伊甸園和人類犯罪的故事;該隱殺害亞伯的事件;大水和挪亞造方舟的故事;巴別塔的事件;所多瑪城毀滅的經過;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蹟;雅各欺騙以掃的家務事;猶大和媳婦塔瑪之間的亂倫事件;約瑟解夢以及他和哥哥們之間的衝突;約瑟和他兄弟們和解會面的經過等等,類似這種有趣、生動,且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在創世記這卷古老經書裡很多,一直是教會兒童主日學學生所喜愛聽的故事,也是聖誕節演話劇經常被引用的題材。
另一方面,只要說到創世記,很多人都會馬上就聯想到另一個問題:創世記中的「創造論」,和科學界所說的「演化論」,二者之間是否有衝突?怎樣看這二者之間的問題?甚至有些基督徒表示寧願接受「演化論」,而不想去討論「創造論」,因為認為這二者之間討論起來,會使自己陷入信仰上的矛盾、衝突。
其實,讀創世記或聖經中其它的經卷也好,都必須注意一點:聖經不是一本講科學的書,也不是要用來與科學辯論的經書。聖經乃是一本生命的書,是在探討人的生命為甚麼會有苦難,以及因為苦難而期盼獲得拯救的問題。
科學與人的心靈是兩種不同的領域,基礎點也不相同,因此,硬要將兩種不同領域的事放在同一基礎上來看與討論,是很難對得上焦的。創世記的作者或是編撰者,並不是要告訴我們科學的問題,他(或他們)只想要告訴我們:為甚麼我們的生命會有痛苦?在痛苦的生命中,上帝是多麼地愛著我們?這才是編撰這本創世記的主要宗旨。如果硬要拿「創造論」來否定「演化論」,或是拿「演化論」來論斷「創造論」,那將只會讓讀者彼此之間在認知上造成更多的分歧而已,對信仰一點兒幫助也沒有。
關於「創造論」的事,我們只要記得一件事--創世記的作者只想告訴我們一點:宇宙萬物的生命都是來自上帝的創造。
創世記這本經書的主要重點
「創世記」這本經書原來並沒有書名,猶太人只是用該書的第一個字眼「開頭」或是「起初」來稱呼它。後來有《七十人譯本》的希臘文譯本將之稱為「創世記」,以後大家就稱這本書的名字為「創世記」。
這本經書總共有五十章,它主要在述說幾點內容:
一、宇宙萬物的生命起源都是來自上帝的創造,而上帝是以祂的話來創造萬物。
二、要說明為甚麼人的生命會有痛苦?創世記的作者想要告訴我們的是:痛苦是來自人犯罪--拒絕聽從上帝的話語,並且企圖想要取代上帝。
三、述說上帝怎樣透過族長的揀選,顯明祂拯救的慈愛。在這揀選過程中,立約成為一個重要的記號。
誰寫了這本古老的經書?
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等這五本經書,通常被稱為「摩西五經」,也有人將之稱為「法律書」。會被稱為「摩西五經」,是因為有人認為這五本經書都是由摩西所寫的。這種說法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因為這五本經書裡有許多資料明顯就不是出自摩西的手筆。例如:申命記最後一章最後一段話說:
「於是,上主的僕人摩西死在摩押地,正如上主所說的。上主把他埋在伯‧比珥城對面的摩押山谷;直到今天,沒有人知道他埋葬的地方。......也從沒有先知能夠行摩西在全以色列人民面前所行偉大驚人的事。」(申命記三十四:5-12)
再舉另外一個例子:就是出埃及記第二十章1至17節寫著上帝十誡,而在申命記第五章7至21節也是寫著上帝十誡。但如果將這兩份十誡的內容仔細比較,就會發現在述說第四誡有關遵守安息日的誡命之因並不相同,在出埃及記第二十章11節是說:
「我--上主在六天裡創造了天、地、海,和其中萬物,但在第七天休息。」
而申命記第五章15節則寫著說:
「你要記住,你曾經在埃及作過奴隸;我--上主、你的上帝以大能大力把你搶救出來。所以我命令你,你必須遵守安息日。」
如果這五本經書都是摩西所寫的書,他怎麼可能會寫自己死亡的事?假如是摩西寫的,他怎麼會寫出兩種不同版本的上帝十誡?這當中必定是因為時空環境的改變,由不同的作者所寫而導致的結果。其實,類似這樣的資料甚多,像創世記第一章和第二章在論述創造的過程就不一樣,而在談及挪亞方舟內,要進去裡面的動物有說:「你也要把地上各種牲畜、爬蟲、飛鳥各一對、一公一母地帶到船裡,好保存牠們的生命。」(創世記六:19)但在另一份資料中,則說:「你要帶牲畜進船:凡宗教禮儀定為潔淨的,每一種雌雄七對;不潔淨的,每一種雌雄一對;鳥類每一種雌雄七對。這樣,各種牲畜、飛鳥得以保存,在地上傳種。」(創世記七:2-3)因此,我們可以這樣瞭解:會稱這五本經書是「摩西五經」,是因為這五本經書主要都與「約」有關係,而這「約」和「法律規例」的訂定又有關係,且這些「法律規例」和摩西當年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入曠野分不開。
另外一點,說它們是「法律書」,最主要是因為這五本經書中,有不少關於法律規例的記述,詳細說明有關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以及人和人之間共同生活的規範。從創世記到申命記,都有記載這方面的內容,因此稱之為「法律書」比較符合這些經書的內容。
是由不同的資料編撰而成的經典
詳細看創世記,就會發現這本經書並不是出自一個人的手筆,或是來自單獨一個資料。它至少是由一群人編撰,或是來自幾種不同的資料傳統彙編而成。當然這種說法也同時說明了創世記不可能是出自摩西一個人的手筆。例如:有關上帝創造宇宙萬物的故事,從第一章1節到第二章4節a句,是一種創造的故事;從第二章4節b句到第25節又是另外一個創造的故事;前者述說出創造的過程非常有節奏感、有次序;後者則是簡單了許多。而在造人的方面,前者說上帝造人是「有男、有女」,但後者是說上帝先造「人」,然後再用這個已經被造出來的「人」身上的「一根肋骨」,造出另外一個「人」,後來被造的這個人被稱之為「女人」,原先被造的那「人」就稱之為「男人」。這樣完全不同的創造故事,所顯示出來的就是:創世記這本經書乃是由不同的資料來源編撰而成。類似這樣的例子在創世記裡不少。
從聖經學者研究的資料得知,會有這樣的情形發生,是因為創世記至少是由三種以上的資料編撰而成的,可以將這些資料以「文獻」或是「底本」來稱之。
一、「耶和華文獻」。
這種文獻在《和合本》聖經譯文裡,通常是用「耶和華」來稱呼上帝(《現代中文》譯本已經改用「上主」了)。這種資料算是比較早期出現的,大約是形成於主前950年的時代。
形成這種資料的背景很可能與大衛和所羅門的時代有關。那是社會經濟相當繁榮,且政治也穩定,人民的生活很富裕,甚至用「歌舞昇平」來形容也不為過。因此,感恩的詩歌經常出現。也因為這樣,人在描述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時,顯示出來的正好是這種資料的特色,就是上帝與人之間的距離很近,甚為親密,可以面對面交談,作者喜歡用「擬人化」的方式來描述上帝。例如:上帝會生氣、痛心後悔,上帝也會出現在人的面前與人對話。在創世記第三章出名的伊甸園故事,亞當、夏娃跟上帝說話;第四章該隱與亞伯的故事中,該隱和上帝有過一段對話;或是第十五章,上帝與亞伯拉罕談到有關怎樣明白上帝真正的意思問題;第十八章,上帝與亞伯拉罕對話中,提到有關所多瑪城的事件等,都是這種文獻表現出來的特色。
二、「以羅伊文獻」。
這種文獻在《和合本》聖經裡通常是用「神」這個字稱呼上帝,這「神」原本的名稱為「以羅伊」(參考馬可福音十五:34)。這個資料大約出現在主前750年的時代,距離「耶和華文獻」大約有兩百年的時間。它是來自北方「以色列」(或說「示劍」)的資料。在創世記,這種資料是從第十五章亞伯拉罕受呼召開始出現。第二十至廿二章、三十一章、第四十至四十二章,以及第五十章15節以後幾乎都是這個資料,其它散見在創世記裡。
這個資料有一個特色,就是上帝通常會在「異象」,或是在「夢」境中出現與人講話。例如:第十五章1至2節,上帝在「異象中」對亞伯拉罕說話。第二十章說上帝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話。上帝也會以「天使」的型態出現和人說話;好比說在第廿二章亞伯拉罕獻以撒之事件後,說話的語句是上帝的形式,但身份則是「天使」。耶和華文獻還有另一個特色,就是上帝也會透過「夢」對一般人啟示出祂的旨意。最讓大家津津樂道的,就是上帝讓法老王、司酒長和膳務長都做了夢,而這些夢因為是來自上帝,所以必須是上帝所啟示的人才能解開夢的意義,而不是一般術士、巫師等人所能理解(參考第四十至四十一章),約瑟就是因為有上帝的靈同在,他才有能力解釋上帝啟示的夢(參考四十:8b)。
這個資料出現的時代,因為是來自北方以色列地區,且是主前750年代,那時北方已經是戰亂頻傳,人心相當不安,感覺上帝和人之間的距離比較遠,不再像上述「耶和華文獻」資料所描述的,上帝會直接與人說話,而是透過「夢」、「異象」、「天使」等間接方式來傳達祂的旨意、信息。
三、「祭司文獻」。
這是由祭司們所執筆寫作的資料,大概是在主前550年時代的作品。這個年代也是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主前586年)當奴隸以後的事了。在摩西五經中,利未記和民數記全都是屬於這個文獻的資料。在創世記中,它的特色表現在對族譜很重視,例如:第五章、第三十六章、第四十六章8至27節等。
這種資料還有另一個特色,就是特別注重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例如在第九章12至17節、第十七章、第廿二章、第廿六章3至5節、第廿八章1至9節等。作者也強調「秩序」的重要性,因為祭司的工作與敬拜、獻祭等宗教禮儀有密切的關係,所以在秩序和規律的要求上,比起其它文獻要來得重視。比如在創造的故事中,第一章就是「祭司文獻」的作品,它與第二章的「耶和華文獻」最大的不同,乃是作者特別強調上帝的創造,是一天接一天很有秩序地完成創造的工作。上帝在每一天中都有祂的計畫,並且是依照計畫在進行祂創造的事工。作者在記載族譜時,會記明誰活了多久?年歲幾歲?而這些歲數與「五」、「七」或「十」都有關係(參考五:1-32,十一:10-26)。
「祭司文獻」的作者之所以會這樣強調敬拜的禮儀、秩序等,乃是因為當時耶路撒冷聖殿已不存在,為了要使聖殿祭典禮儀能夠延續到後代子孫,作者不厭其煩地將這些相關的資料記錄下來。這當然也在說明作者的心聲:國家之所以會滅亡,就是因為過去的日子,大家對上帝敬拜的態度不夠敬虔和真實所帶來的結果。作者要提醒下一代注意:以色列民族所建立的國家之所以會滅亡、人民會被擄去當奴隸,就是因為忘記了上帝的「約」所致。
當然,除了以上的資料外,創世記還有其它的資料混合在各種資料中,例如:第十四章的四王與五王的戰爭,就是比較晚期形成的作品,大約是主前四百年的作品。也有一些零散的資料是在編撰創世記時,編者酌情加入的。
創世記的中心信息
一般來說,都會將創世記分成兩大部份來看,其一:第一章到第十一章;其二:第十二章到第五十章。
第一個部份可以說是整本創世記的基本架構,要說明幾點基本信仰觀念:
一、萬物都是來自上帝的創造。其中包括人在內都是上帝所創造的。
不論是第一或是第二章,創世記作者非常清楚在表達一個重要的基本觀念:世上一切萬物都是來自上帝創造,特別是在創造人的部分著墨最多。作者透過這種方式在說明:人既然是上帝所創造的,表示人不是萬物之主,只要是受造物,就不是造物者上帝。
二、罪的由來。
作者用很簡單的方式來說明:罪乃是來自人背叛了創造的上帝,且是想要「像上帝」(參考三:5)、與上帝「競爭」、比高低(參考十一:4)。因此,人因為犯罪而付出痛苦的代價。也因為人的罪,連帶的是人所居住的大地受到連累(參考三:17)。最後,人發現自己的有限、無力之後,才明白如果沒有上帝的恩典,人根本不能做甚麼,甚至連想要生存下去都會有困難。創世記編者以約瑟所說的「我不能替代上帝」(參考五十:19)這句話來作結論。
也可以這樣說,整本創世記就是以人想要「像上帝」開始,以「不能替代上帝」作結束,這種方式如同用一條直線將整本創世記串連起來。然後人想要「像上帝」到「不能取代上帝」之間,所記載的都是因為人想要「像上帝」一樣,想要取代上帝成為萬物之主所帶來犯罪的結果:生命有苦難。在這過程中,人到最後才深深體驗到生命痛苦的經歷。
三、罪的擴散。
這一點也是在讀創世記時特別要注意的。創世記編撰者開始時是描述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破壞後,接著而來的就是人與所居住的土地也不和諧。再來就是人和人之間的關係破裂,有人殘殺自己的兄弟,有的造成族群對立(以撒和以實瑪利、以掃和雅各、約瑟和兄長、雅各的孩子與示劍城的人)。
四、上帝與人之間的立「約」關係。
創世記從創造完成開始,造物者和人之間的「約」就已經存在了。例如上帝要人好好「管理」一切受造之物就是一種「約」;上帝把人安置在伊甸園裡,園中有一棵樹的果子不能吃;上帝在該隱的「額上做了記號」,這也是一種「約」的表示;大水之後,天空中出現的彩虹就是「約」的記號;亞伯拉罕與以後的子孫都必須守割禮,更明確說出那是一種與上帝之間「永遠的約」。
五、上帝拯救的愛。
人每次犯罪後,都會有上帝的懲罰,但是在懲罰的背後,都可看見上帝拯救的恩典,讓人有再生、延續生命的機會(參考創世記九:1)。原本罪的結果(或代價)就是死亡(參考羅馬書六:23),但是上帝是個滿有慈愛的上帝,祂使人從痛苦中學習到悔改,並從悔改中看到祂的救恩。
編輯上的特色
創世記在編輯上最大的特色,就是用族譜來區隔一個時代的結束,和另一個新時代的開始。例如:
第四章17至22節的族譜,就是要說明該隱時代的結束,然後在第25節是一個新時代--塞特後裔的開始。
第五章的族譜重點並不在於誰活多久,而是在說明其所代表的「時代」有多久,就像歷史上在說明「朝代」一樣。
第十章的族譜說明挪亞的時代結束,一個嶄新的時代「閃」族開始。
第十一章說明閃的時代結束,並且說明他拉的後裔出現。
第十二章就接續第十一章27節的他拉之子亞伯拉罕,開始一個嶄新的時代。
第廿五章的族譜,說明亞伯拉罕的時代結束,也同時說明以實瑪利的時代不再出現。接續的是以撒的時代開始。
第廿六章34節簡單的族譜,說明以掃時代的結束,緊接而來的是雅各的時代開始。
第三十五章22節至第三十六章的族譜,說明雅各的時代結束,約瑟的時代來臨。
這樣的編輯方式,不僅將族譜的重要性凸顯出來,也同時說明了生命的延續,就是上帝極大的恩典--賜福給人類,得以延續生命,並且是生養眾多,遍滿大地(參考一:28、九:1)。雖然在每個時代中,都明顯記載人類犯罪的情形,但編者也同時運用族譜來表明上帝有極大的恩典,並沒有依照人所犯的罪懲罰人(參考詩篇一○三:10)。
族長歷史故事的具體化
創世記分成兩大部分,其一就是第一至十一章。這部分可說是創世記最精華、最重要的段落。這部分已經清楚說明整本創世記的基本觀念:生命的起源、上帝的揀選、救恩、立約等。
然後從第十二章開始,就是將第一至十一章的精髓,以族長的故事給予具體化說明出來,好讓讀者能更清楚人類犯罪的狀況,以及上帝拯救的恩典。挪亞的出現說明了揀選和拯救的意義,同樣的,亞伯拉罕和以撒、雅各、約瑟也都是在說明揀選與拯救之間的關係。而立約就是在表明上帝的救恩,在每個時代都有約的出現,同時一再地說明約的重要性。
在第十二至五十章這段經文中,可以將之分成四個族長歷史來看;
一、亞伯拉罕的故事。從第十二至廿五章。
二、以撒的故事。第廿六至廿七章。
三、雅各的故事。第廿八至三十六章、第四十六章、第四十八章至四十九章。
四、約瑟的故事。第三十七至四十五章、第四十七章、第五十章。
創世記第一至四章
1.一:1-31節:
通常這段經文被稱為是第一個創造的故事。
在創造開始的第一件事,就是上帝先運行祂的「靈」在「水面上」,這很重要。因為以色列文化認為「大水」、「海」都是威脅生命的力量。因此,上帝創造萬物之前,必須先將這種威脅生命的力量給控制下來,或是將之降服,之後,才開始祂奇妙的創造。這也說明了真正好的創造,就是帶來生命。
這第一個創造故事有幾個特色:
第一個特色是上帝用「命令」來創造宇宙萬物(參考第3節、第6-7節、第9節、第11節、第14節、第20節、第24節、第30節等)。上帝創造萬物沒有材料,唯一的材料是祂的話(命令)。
第二個特色是除了第二天的創造因為還沒有全部完成,因此沒有說「好」之外,其餘每天創造後,上帝都有經過自我評鑑,之後就會說「上帝看XX是好的」,表示完成(參考第4節、第10節、第12節、第18節、第25節、第31節等)。要注意的地方是在第三天連續說了兩次「是好的」(參考第10節、第12節等)。這也說明了只要是上帝創造的,都是好的。
第三個特色是每項創造都是「各種各類」分得很清楚。可以看出上帝創造之初,都是很有秩序的,不會混雜、亂,而是分類清楚(參考第11節、第12節、第21節、第24節、第25節、第26節等),不但植物如此,動物也是這樣。
第四個特色就是很有秩序,作者在上帝每天創造之後,都會用這句「晚間過去,清晨來臨」(參考第5節、第8節、第13節、第19節、第23節、第31節等)來形容上帝創造的秩序。
第五個特色是創造這些動、植物之後,就會賜福給這些生物,上帝的賜福是使之延續生命下去,因此,作者在第11至12節用「有產五穀的,也有結果子的」這句子來形容植物繁延生命,然後用「繁殖」一詞來形容動物(參考第20節、第22節、第24節等),而用「生養眾多」形容人類(參考第28節)在生命上的延續。
第五個特色是顯示出對照的成果;有光與暗、日與夜、天空與大地、陸地與海洋、太陽與月亮、星辰、有男有女等。
第六個特色是只有造人的時候,是用上帝的「形像」來創造,且是同時造「男」、「女」,這主要目的,是要人參與上帝的工作,好管理一切受造之物,這也是上帝用祂的形像造人之因。
2.在這一章的創造中,我們可以將之分成二個組別:
第一組(第一至三天):
第3至5節的光和暗。
第6至8節的穹蒼把水分成上下。
第9至10節的陸地、海洋。
第二組(第四至六天):
第14至19節的光體分開了日和夜。
第20至23節的地下的水裡有生物,以及空中有飛鳥。
第24至25節的地上有人,有動物、植物。
從這裡可以看到一個明顯的創造次序:就是在第一組是先造出基礎,然後第二組在基礎上加添了需要的物品。例如先造光和暗(第一天),然後第四天造光體強化光和暗的區別(第四天)。
以上是六天的創造情形和特色。
3.二:1-4節a句:
創造中以「第七天」達到高峰。作者說上帝因為「完成了他創造的工作就歇了工」,這表示第一章所敘述的創造已經全部完工,因此在這「第七天」歇工休息,但上帝特別「賜福」、「聖化」這一天。這也是第一個創造故事最重要的中心思想。
「安息日」就是從這裡延伸出來的(參考出埃及記二十:8-11)。作者說這一天是帶有上帝「賜福」的日子,也就是在這一天所有的人都要停止一切工作,專心敬拜上帝,用這種方式來回應上帝的愛,也因此而獲得上帝的賜福而增添生命的力量。
4.二:4節b─15節:
這段經文通常被稱為是第二個創造的故事。
這份創造的資料來源,要比前面第一章創造的資料來源來得早。在這份創造故事中,作者以「地」作基礎,以「人」為中心,人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開始,然後地上所有受造物都是為了人的需要而造。這觀念和第一章所表達的人是萬物最後才造出來,為的是要替上帝管理受造物,二者之間看法截然不同。
作者用「擬人法」這種特殊筆法寫創造的故事。例如:上帝用捏泥土的方式造人,這就如同一個陶匠在捏造陶器一樣。以及下一章和人說話的景況,都是將上帝以「人的型態」表達出來。
第5節,這裡有個關鍵的字眼,就是「沒有」。作者以「沒有」作為創造的開始,表明的和第一章是一樣的基本信仰:上帝是從沒有開始祂的創造。作者特別強調剛開始之初,地上沒有草木、蔬菜、雨水等,意思是指一切生物都還沒有開始,也沒有生存的條件。
第7節,這節說上帝造人之後,「把生命的氣吹進」人的鼻孔,使人「成為有生命的人」。重點在上帝「吹氣」。這裡所說的「氣」並不是指「靈魂」,而是在強調人之所以「有生命」,是和上帝有不可分離的關係。第一章則重視在人的身上有「上帝的形像」(參考一:26-27)。
第8至15節,這段經文開始介紹「伊甸園」,意思是指「樂園」。含有「快樂」、「高興」、「滿意」,也可以說是一種生命的泉源之意(參考以賽亞書五十一:3),就像牧羊人牧放牛羊四處尋找青草水源時,發現一大片綠洲的心情般,那種興奮之情,表達出來的是如同找到一片「伊甸園」。
在「伊甸園」中有「相對」的存在,一是賜生命的樹,二是使人辨別善惡的樹。所謂「辨別善惡」指的是:使人離開上帝的知識。
5.二:15-17節:
這段經文為第三章人犯罪先埋下一記伏筆,因為人並沒有注意到在最美麗的伊甸園中有「約」。
第15節,是這個創造故事的中心經文;這裡說上帝造人,為的是要人「耕種」,看守「伊甸園」。這跟第一章所提起的上帝要人管理萬物之意相同。
第16至17節,這裡很清楚提到禁制令,就是「絕對不可吃」園中那棵「能使人辨別善惡的樹所結的果子」,若吃了,「當天一定死亡」。這裡所說的「死」,表明和上帝創造的本意相違背,會被上帝隔離出來。
6.二:18-25節:
這段說出上帝創造女人,以及女人和男人之間的緊密關係。
第18節的「人單獨生活不好」,這表示上帝創造之後,經過一段時間的評鑑後下的結語。因此,上帝決定要替人找到「伴侶來幫助」這人。
第19至20節,上帝將所有的受造物都帶到人面前,讓人選取,並且也讓人為受造之物「取名」。這取名的動作表示人可以「管理」、「勝過」這一切受造物。因為在希伯來文化中,能夠為某一對象命名,表示對受命名者有「掌控」之 權,就像父母對稚齡的子女有管理之權和責任一樣。但在所有受造物中,卻找不到「一個適合」作為人的伴侶,「好幫助」人。
第21至23節,上帝從原先造出來的「人」身上「拿下他的一根肋骨」,用這根「肋骨」造出另一個人來。這個人就是「女人」。然後將這「女人」帶到「男人」面前。因此,這個男人就稱這個要來幫助他的人為「女人」。這裡所說的「幫助」,是指使生命更完美。也就是說,缺少女人,男人的生命是「不好」。男人的生命之能延續下去,是因為有女人的緣故。因此,男女相結合是「一體」,不能分開。
第24至25節,這兩節說出一個家庭的開始,就是從夫妻結合開始,夫妻的生命是「一體」的,不能分開(參考馬太福音十九:5-6)。
7.第三章: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章,因為從這一章開始,充分表達聖經一個主題:人的生命為甚麼會有苦難?這是和人違背上帝的命令有密切關係。整本創世記的中心主題,就是從這一章5節的人想要「像上帝」一樣可以掌管一切這裡開始,然後直到創世記第五十章19節,約瑟對他兄長們說,他「不能替代上帝」作結束為止,其中所串在一起的,竟都是人犯罪的記錄,也說明了人生命苦難之因。
8.三:1-13節:
這段經文描述人怎樣在狡猾的蛇的誘惑下,做違背上帝旨意的事。
第1節,蛇是萬物中最「狡猾」的,這詞也有另一個意思是「赤身露體」。如果是相親相愛,就是「赤身露體」,是緊緊地貼在一起。但如果「心懷鬼胎」,那就是「狡猾」之意,是含有「故意扭曲」的意思。這裡蛇就是故意扭曲上帝的話,可以吃的果子都不提,而故意說成「園子裡任何果樹的果子」。
第2至3節,女人陷入蛇的陷阱,就是跟它對話。
第4至5節,這兩節是整個故事的中心。蛇否定了上帝的命令──不會死。並且提出只要人吃了那分辨善惡的果實後,就會「像上帝一樣」,這是相當有誘惑力的一句話。
第6至7節,女人聽了蛇誘惑的話,果然伸手摘下絕對不可以吃的辨別善惡的果子吃,然後又將之交給丈夫吃。結果,果然沒有死,這點正如蛇所說的,但卻因此而開了眼睛,看見自己沒有穿衣服,「赤身露體」,只好拿無花果樹葉子來遮身,表示羞恥。
第8至10節,雖然是果如蛇所說的沒有死,可是另一種「死」卻出現了,那就是和上帝的關係斷裂了。他們開始逃避上帝,閃躲上帝的來臨。因為害怕,這是死亡的另一種記號。犯罪者共同的態度,就是怕遇到上帝。這對夫妻躲避上帝的方法,就是用掩遮的方式,隔離和上帝的關係。但上帝開始來找人,並且發出詢問「你在哪裡」,希望能喚醒人的心。
第11至13節,說出人犯罪後的具體行為反應,推諉責任,這裡男人說是女人誘惑他;女人說是蛇誘惑她。但不論怎麼說,都逃不過上帝的審問。
9.三:14-21節:
上帝開始執行祂的審判。懲罰是嚴厲的,且是先由蛇開始,接著是女人,最後是男人。可是因為人是生活在大地上,結果人所生存的環境──大地,也因為人犯罪受到連累被罰。另一方面,人因為是用塵土做的(參考二:7),因此,懲罰人也使土地因而受到懲罰。
第19節,這節提到「死」。原本上帝造人的時候並沒有說「死」,現在開始因為違反上帝的話而帶來生命的死亡。
第20至21節,這裡說明了亞當和夏娃,就是人類的開始。
10.三:22─24節:
這兩節說出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根源:與上帝的關係切斷了。原因是人被懲罰的結果是被上帝逐出伊甸園,這表明了生命不再是興奮、喜悅、快樂,而是變成了苦難,終生辛勞才得以生存。因為不聽從上帝的話而付出最高的代價。
第四章也是屬於最早期的資料。就像在「認識創世記這本古老經書」乙文所說的,這是一本描述罪的代價,以及罪的擴散之經書。第四章說明了這個主題,人的罪越來越嚴重。從人違背上帝的命令,接著是人對生命採取殘害的手段。
11.四:1-16節:
這段經文描述該隱殺死自己的弟弟亞伯的經過,以及上帝怎樣懲罰該隱。
第1至2節,「同房」,這詞說出整章故事的重點,上帝雖然對人違抗命令有嚴厲的懲罰,但還是賜給人有延續生命的力量。「同房」也說出夫妻之間的關係,不僅僅是「性」事,這個字本身就是指「認識」、「知道」的意思。夫妻要彼此認識才算得上是夫妻,才能「赤身露體」也不會羞恥。這節也提供另一個重要的信息:生命來自上帝的賞賜。沒有上帝的祝福,生命不會出現。有上帝的幫助,才有生命。因此,亞當和夏娃就是在上帝賜福下而生下了「該隱」。
「該隱」之名的意思是「得到」,且是歡歡喜喜地得到,表示生命的喜悅。而「亞伯」的名字有兩種意思:a.是指「短暫」。也就是說「亞伯」的生命所帶來的喜悅時間很短暫。b.另一種意思是指「苦難」,表示死亡,是被謀殺而死。
第3至7節,該隱是「農夫」,這表示很進步的時代。而亞伯是「牧羊人」,表示比較困苦。但上帝看上了亞伯的奉獻,卻「拒絕了該隱和他的祭物」。為甚麼上帝會喜歡亞伯的獻祭,卻不接受該隱的奉獻?聖經沒有說明,只表示該隱沒有「做該做的事」(第7節)。
第7節是整個故事的重點,作者說明了一點:做了應該做的事,才是最重要。真正的問題是該隱沒有去做該做的事,或是說他做了不該做的事。可是作者並沒有說明他忽略甚麼,或是做了甚麼不該做的事。
第8節,該隱果然是如上帝所說的,繼續去做不該做的事,就是殺死弟弟亞伯。
這節說出第四章最重要的一件事:說明罪已經擴大到殘害上帝用祂的形像所創造的生命。原本上帝創造萬物的生命是看為好。人卻用殘酷的手段將之殺害,這說出了人的罪之重。
第9節,上帝問該隱話,該隱回答「不曉得」,這個字剛好就是「同房」(認識)的反意。意思是:我根本就「不認識」亞伯。意即他表示自己沒有義務照顧他的弟弟亞伯。
第10至11節,這兩節說出一個很重要的希伯來生活文化觀念:血,代表著生命。因此他們不吃含有帶血的食物(參考利未記十七:11)。再者,上帝創造的萬物是有生命的,土地就是其中之一。受冤屈者的生命的血流進土地,土地會替受冤屈者伸冤。
第12節,可看出該隱所受到的懲罰比以前亞當所受到的懲罰更加嚴重,因為人從伊甸園被驅逐出來後,現在則是連上帝的面也見不到了。見不到上帝的面,等於生命沒有保障一樣。
第13至14節,該隱知道這樣的懲罰將使他成為被報復的對象。因此,他向上帝傾訴無法承受這樣重的懲罰。
第15至16節,聖經一再強調慈悲的上帝,會縮短或是降低祂的懲罰。祂在該隱「額上做了記號」,作為保護,以免他遭遇到殺害。
12.四:17-24節:
這是第一份族譜。創世記在編輯上的特色,就是用族譜來區隔,表明一個舊的時代要過去,和另一個新的時代即將來臨。
第17節,可看到建築工程,而在第21節可看見藝術的發展,有「彈琴、吹笛的人」出現。
特別要注意是第22節的族譜,提到「土八‧該隱是鑄造鐵器銅器的人的祖師」,這句話已經很清楚說明,這是一個很進步的時代,有冶煉工業出現。
第23至24節,看到該隱的後代一直充滿著肅殺之氣,且報復之心非常重,這絕對不是上帝所喜悅的事。尤其是「要賠上七條命」和「賠上七十七條命」,這個「七」的數字,都在表明是趕盡殺絕。若此,這樣的族群必不能永續存活下去。因此,上帝讓這個該隱的後代滅絕。
13.四:25-26 節:
這是另一份新的族譜。
因為該隱的後裔跟該隱很相似,殺戮、暴力的事件不斷,殘害上帝創造生命的尊嚴。因此,上帝讓該隱的族群結束。另一個嶄新的時代開始,就是「塞特」。路加福音第三章38節是採取塞特這個族譜,沒有用該隱的。
第26節很重要,這節說塞特的兒子「以挪士」開始,這個新的世代「開始求告耶和華的名」,表明人會聽從、喜歡上帝的話,知道和上帝維持和好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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