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203期

馬太福音第十二至十五章
1.第十二章1至8節:
有關安息日的問題,也是耶穌傳福音過程中,經常遇到猶太宗教領袖強力反抗的問題。依照申命記第廿三章24至25節規定:肚子餓的人,可以在經過別人的麥田時,摘麥穗來吃,但不能拿鐮刀割;經過葡萄園時,也可摘葡萄來吃,但不能裝在籃子帶走。其實,耶穌的門徒肚子餓了,摘麥穗來吃並沒有錯,他們會被法利賽人指責的原因是,他們摘了麥穗後又用手搓著吃(參考路加福音六:1),而因此被認為是違反安息日的規律,就是違背十誡中的第四誡,依照摩西法律是要判處死刑的(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一:14—15)。
第3至5節,耶穌提出一個歷史背景,是記載在撒母耳記上第廿一章1至6節記載大衛王在逃難的時候,也吃祭壇上獻祭用的餅,那是只有祭司才可以吃的。耶穌的意思是:如果大衛王不守摩西的法律,為甚麼宗教領袖們沒有譴責。而當安息日都必須遵守的時候,祭司卻可以為了獻祭而宰殺公羊,更換祭壇上的祭品,這些舉動也是在做工,也是違反安息日的規定,和原本十誡規定的全體守安息日之精神不同。
第6至7節,這是耶穌第二次引用何西阿書第六章6節的經文,第一次是馬太福音第九章13節。他強調要用上帝的慈愛看人生命的需要,遠勝過遵守繁文縟節的宗教禮儀更能符合上帝對祂子民的教導。一個人如果是為了止飢而吃東西,而沒有遵行宗教禮儀的限制繼續挨餓,是可以被接受的。
第8節,可參考馬可福音第二章27節,可看出上帝設立安息日主要的目的,是與為了要使人的生命得以延續之本意有密切關係。因此,安息日就是上帝賜福給人的一種特別恩典。上帝賜福既然是為了延續人的生命,而飢餓乃是對人生命的威脅,這樣,當人飢餓難耐的時候,吃東西止飢,也等於是在回應上帝賞賜生命的愛。耶穌在此強調:安息日最主要是表明上帝對人的賜福。
2.第十二章8至14節:
和前一段相同,都是有關安息日引發的問題。耶穌在當時已經受到一般大眾的喜愛,因為他的講道與經學教師不同而被認為有權威(參考馬太福音七:29)。因此,每當安息日耶穌到會堂去時,大家就喜歡請他講解聖經。作者路加就是說耶穌去會堂「教導人」(參考路加福音六:6)。
猶太人的會堂,這是主前586年南國猶大被巴比倫帝國滅亡,以色列人民被俘虜到巴比倫去當奴隸後,在俘虜營生活中發展出來的一種聚會方式。規定只要有十個以上結過婚的男人就可以成立一所會堂。因為他們已經不能再回到耶路撒冷聖殿去敬拜上帝了,所以用這種方式來取代。會堂的主要功能是讀聖經和祈禱,跟過去聖殿的主要功能是獻祭大為不同。過去在聖殿的祭司,逐漸轉變成會堂的教師,教導被擄的民眾學習聖經上帝話語。也因為會堂推動研讀聖經、教導聖經,才保存了猶太人耶和華宗教的信仰能迄今不變。主前538年,波斯帝國取代了巴比倫帝國,波斯皇帝塞魯士決定釋放所有以色列人民返回故鄉重建家園,以色列人民開始從各地返鄉,這種在異鄉成立的會堂型態不但沒有廢除,反而是被存留下來。也因為會堂的聚會,使得他們的信仰得以長存下來,甚至在第二次大戰期間,很成功地在集中營,以及許多寄居國延續下去。
第10節說這個人「一隻手枯萎了」,依照規定,這樣的病是屬於「慢性病」,因此,是可以等到安息日過後,也就是太陽下山後才治療。但是這些宗教領袖卻想要利用這個機會找碴,因此故意提出「安息日治病是不是違法」這個問題來問耶穌。
第11至13節,耶穌以羊作比較提出問題。羊,這是猶太人最常用的獻祭牲品,也是猶太人最重要的經濟物品之一。如果有羊剛好在安息日掉落在坑洞中,即使是在安息日也要將羊救起來,然後帶去獻祭,則祭司也會分到一部份的羊肉。如果將羊賣了,也有將所得的十分之一帶去奉獻,這樣聖殿又有收入。因此,宗教領袖都會同意就算是安息日也要將掉落坑洞中的羊救起來。但是,對於生病等待救助的人,這些宗教領袖顯然並不用同理心看待。既然動物都可以馬上救起來,為甚麼人生病了不能馬上救治?這也是為甚麼耶穌會用「人比羊貴重多了」這句話來回應之因。
「把手伸直!」這是一句命令的話語,這個人也跟著耶穌的命令伸出手,結果就馬上得到醫治。
第14節,因為耶穌公然在會堂裡違反安息日的規定,在這些法利賽人眼中,耶穌的醫治舉動,就是在藐視摩西法律的尊嚴。因此,這些宗教領袖決定將耶穌殺害。
3.第十二章15至21節:
耶穌並不想要與宗教領袖起正面衝突,主要原因是他並不是為此事到世上來,他是為傳天國的福音而來。但群眾喜歡耶穌,這也是讓宗教領袖們一再感到頭痛,和不知該如何下手殺害耶穌的原因(參考馬太福音廿一:46-廿六:5)。
 許多群眾來跟隨耶穌,他「治好了他們所有的疾病」,簡單的一句話,說出當時民眾喜歡來跟隨耶穌,主要之因還是在於他能醫病,且是醫治各樣的疾病。
 第16節說耶穌一再地要求被醫治的人不要把消息傳揚出去(參考八:4、九:30)。
  第17至21節是引用以賽亞書第四十二章1至4節僕人的詩歌。
第18節和耶穌在接受施洗約翰洗禮後,從天上傳下來的聲音相同(參考三:17)。上帝揀選的僕人要宣告上帝審判的主權。
第19節,說明上帝僕人有謙虛的態度和隱忍的毅力,但絕對不會受制於強權或是妥協,而真正的福音並不需要大肆廣告、吹噓。
第20至21節,主要在說明耶穌雖然被猶太人所拒絕,但卻被外邦人所接受,因為他是「萬民」的救主(參考路加福音二:10)。再者,即使人用盡一切辦法想要阻擋上帝的信息,也無法抵擋得住。因為福音乃是上帝的大能,為的就是要拯救一切仰望上帝救恩的人(參考羅馬書一:16)。
4.第十二章22至32節:
耶穌有一般人無法明白的力量,路加福音作者說,那是因為「主的能力與耶穌同在,使他能治好病人」(參考路加福音五:17)。當福音書作者用「被鬼附身」,這句話緊接著某一種疾病時,主要是在形容這個人的病已經嚴重到超越了當時的醫療能力。因此,當人把既瞎又啞的病人帶來尋求耶穌的醫治時,在一般人看來,那是不可能得到醫治的,但耶穌卻治好這個病人。
第23節的「群眾都很驚奇」,這是福音書經常出現的詞句,形容耶穌有非常大的能力,能夠治好各種疑難雜症(參考八:27、九:8、33、十五:31、廿一:20)。
「大衛之子」,在第一章1節的開場白就已經提起過,是在形容耶穌就是上帝差派到世上的拯救者(參考以賽亞書十一:1、11)。
第24至32節,描述耶穌因為受到群眾稱讚,也有人認為耶穌可能就是他們等待甚久的「大衛之子」,因而引起當時猶太人社會有影響力的法利賽人大為不滿。他們想到要消滅群眾對耶穌的期盼,而把耶穌形容是被鬼王別西卜附身的。意思是指耶穌身上的能力並不是來自上帝,而是被鬼附身,且是被鬼王所附身,才有能力趕走許多鬼。
第25至26節,耶穌說了個簡短的比喻。在這之前,作者先說耶穌知道這些法利賽人心中在想甚麼,福音書作者用這種筆法是在隱喻:耶穌和上帝一樣,能知道人內心的意念(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六:7,耶利米書十七:10)。
耶穌比喻是以法利賽人用「鬼王」這名號,耶穌回應是:如果此言當真,那麼鬼也有它的國度的組織系統。鬼王必定會為了維護組織的秩序,而不會自己先破壞了組織。
第27節,這節看到法利賽人的子弟也趕鬼。如果他們也教導子弟趕鬼,那麼他們的能力豈不是比鬼王還要大。但耶穌趕鬼並不像法利賽人需要念類似用咒語的方式,他只用簡單一句話就能將鬼趕離人的身上,也因為這樣才震驚了當時的猶太人(參考馬可福音一:23—28)。因為上帝的靈與耶穌同在,也藉著這種方式讓民眾看見上帝來到人間(第28 節)。
第29節,這裡用「武士」代表著鬼,「財物」表示鬼所控制的對象。
第30節,信仰沒有所謂中間、灰色地帶,那是生命的抉擇,必須明確。
第31至32節,褻瀆聖靈,是指明明知道實況,卻故意用污衊的方式表示。耶穌指責些法利賽人明明知道他的力量乃是來自上帝的靈,但這些法利賽人卻故意說耶穌是被鬼王別西卜附身,這是污穢聖靈的神聖,是不可原諒的罪過。
5.第十二章33至37節:
耶穌用當時流行的俗語,清楚地表達出善與惡之間的差別,他指出法利賽人在信仰上的基本認知有問題,才會如此。
第34節可比較馬太福音第三章7節,施洗約翰曾稱呼那些想要接受他洗禮的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為「毒蛇」。蛇,在創世記第三章1節被當作是最狡猾的受造物,也是誘惑人犯罪的力量。毒蛇,則表示更厲害。
第35節可以對照第33節看。一個人是否善良,可以從他外在的行為舉止看出來。因為外在行為跟內心的意念相配合。
第36至37節,講話也會列入審判的證據。換句話說,說話不誠實,也等於是害人,甚至會誘惑人離棄上帝。在審判的日子來臨時,大家都要向上帝交帳,且是會赤裸裸地呈現在上帝面前,沒有任何可隱藏的空間(考希伯來書四:13)。
6.第十二章38至42節:
猶太人向來就是喜歡看神蹟(參考哥林多前書一:22),因此,雖然耶穌在迦百農城行了許多神蹟奇事,甚至包括讓死人復活、痲瘋病得醫治等,但他們還是向耶穌要求看神蹟。每次耶穌行了神蹟奇事之後,他們都會讚賞、驚訝。但發出驚嘆聲之後,心底還是不相信。在第十一章16節,耶穌很感嘆地問說:要拿甚麼比喻這個世代?他說他的世代對他傳講的天國信息並沒有反應。現在他進一步地說,他的世代根本就沒有甚麼神蹟可看,因為人的心若是對上帝不忠實,即使有神蹟給他們看見,也是枉然,因為他們還是不會相信。
 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這兩種人都是當時猶太社會菁英的領導階層。他們來要求耶穌顯現神蹟給他們看,並不是心存好意,這也是為甚麼耶穌的回應是「這時代的人多麼邪惡、多麼不忠」之因。他們是表面上想看神蹟,內心是想要找碴好陷害耶穌。
  第39節,這裡所謂的「不忠」,意思是指人的心中沒有將創造的獨一上帝看成是唯一的上帝。中文《和合本》用「邪惡淫亂的世代」,就是指著人的心中有其它的上帝之意。猶太人從祖先傳承下來的觀念:上帝是以色列民族的丈夫,他們是上帝的妻子,是有夫妻之間的關係(參考以西結書十六:8,耶利米書三十一:32,何西阿書二:19—20,以賽亞書六十二:4—5)。因此,這裡要表達的意思是:當時猶太人對上帝並不是忠實,如同妻子對丈夫不夠忠實一樣。這些宗教領袖是表面上看起來虔誠,其實內心並不是如同外表那樣,只是虛偽的外表而已。
 在這段經文裡,耶穌特別指出約拿的記事來比喻,約拿的神蹟是猶太人家喻戶曉的故事,就是記載人從犯罪到悔改。尼尼微城的人民是外邦人,但他們聽到上帝的信息,就趕緊悔改認罪、歸正了,上帝因此赦免他們。但猶太人是上帝的選民,且一再親眼看見神蹟,親耳聽見耶穌傳遞天國信息,他們卻仍硬心不相信。
 「人子也要在地的深處三天三夜」,耶穌用這句話來隱喻著他將受難死在十字架上,但三天後會復活。就像約拿被大魚吞入肚子中三天,結果出來後使外邦的尼尼微城人因聽信福音而悔改獲救。耶穌這樣的比喻已經在告訴這些宗教領袖,除非他們悔改,否則上帝拯救的信息,將會傳到外邦人當中去。
 第42節是用對比的方式來形容,南方的女王是指示巴女王,她為了要親眼見識所羅門王的智慧,不惜千里跋涉(參考列王紀上十:1—10)來訪問。現在有一位比所羅門王更有智慧者出現在猶太人的眼前,他們卻是拒絕傾聽。
7.第十二章43至45節:
 這段經文用邪靈再次回來寄居在這時代的人的身上,正好回應了前一段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一再在尋求神蹟的心態上。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用「帶回七個比他更邪惡的靈來」,這裡的「七」,表示更多、更大、更厲害。換句話說,人心的墮落是越來越嚴重了。
8.第十二章46至50節:
「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兄弟?」有人認為耶穌說出這樣的話很奇怪,其實,如果我們認真思考這段經文,應該不難看到這基督教信仰精華的所在。人和人的關係,若是限定在血緣的關係上,那樣的世界與社會是很狹隘的。其實,種族的衝突常常是從血緣關係的擴大而產生的,歷史上兄弟鬩牆的的例子俯拾即是。將這段話用來比較路加福音第十章25至37節,耶穌所說好的「撒馬利亞人」比喻,就會清楚箇中奧秘了。
耶穌強調「實行天父的旨意」,就有親密的親屬關係,有如一家人一般的緊密。天父上帝的旨意,就是指上帝的愛。有愛的地方,人和人的關係會打破文化、歷史、地理、習俗等等的限制。
9.第十三章1至9節:
馬太福音第十三章是非常出名的一章,總共記載耶穌所講的七個天國比喻。也是馬太福音耶穌言論集的第二段。在這七個比喻中有兩個比喻是經過解釋的,包括撒種的比喻,以及撒稗子的比喻。
第1至2節,有「一大群人」來到耶穌跟前,他們都想聽耶穌講天國的信息,但必定也有人是想來尋求耶穌的醫治。為了要讓大家都可以看見他,他讓群眾站在岸邊的草地上,他搭上船,向著岸邊的群眾傳講上帝國的信息。
第3至8節,猶太人的田是旱田,撒種時通常會將種子放在袋子裡,然後將袋子放在驢的臀部兩側,在袋子底的角端剪洞,這樣趕驢上田去撒種時,種子就會隨著驢走路一擺一擺地撒出來,不過,這種方式撒出來的種子不會很規則,常會掉落在「路旁」,所謂的「路旁」就是類似台灣水田中的田埂。
第二種是撒在「淺土的石地上」,這是跟巴勒斯坦的地質有關,當地石頭很多。他們平時甚少整地撿石頭,在第七年安息年休耕過後才整地。淺土的土地,根很難深入土地。
第三種是撒在「荊棘」中,這是指草叢之意。猶太人平時也很少有除草的習慣,這些草長大就是這裡所說的荊棘。通常也一樣是在第七年安息年過後,要重新播種時,才會進行除草的農務。因此,這些荊棘草叢會影響到撒在其蔭下的種子成長。
第四種是撒在「好土壤」的種子,這些種子會成長得非常棒。最高可以達到「一百倍」。但好的土壤需要排除荊棘、石頭。換句話說,好的土壤是需要用時間去整理,也就是施肥整地。
在猶太人觀念中:五或十的倍數都是很好的。這是因為他們看上帝造人的時候,一隻手有五根手指頭,兩隻手有十隻手指頭,因此六十倍、或是三十倍都是很好的收穫,而一百倍意思就是代表最完美的狀態。
10.第十三章10—17節:
耶穌說比喻應該是要大家明白的,不會是故意要隱藏甚麼。門徒卻因為聽不懂而來問耶穌,這種情形發生過幾次,例如第十五章15節,他們也是請耶穌解釋比喻的意思。
「比喻」是指「故事」、「證明」、「說明」之意。
「天國的奧秘」,這是有關上帝主權的事,這種主權就是審判和拯救的工作。奧秘是只有在上帝啟示之下,人才能了解。使徒保羅說,上帝透過耶穌已經向聽從他的人顯明這奧秘了(參考歌羅西書一:26)。在這裡耶穌對門徒說,這個上帝主權的奧秘已經啟示給門徒了。
第12節,表示門徒接受這天國的信息只會越來越多,因為他們一直緊跟著耶穌的身邊,聽他傳講天國的信息。但相對的,是那些拒絕聽從的人,到最後將喪失所有的一切。
第13節說明了耶穌用比喻教導民眾,原本的用意是要讓他們一聽就明白,且願意繼續聽從。但那些心硬的人,就算聽了也沒有用,即使親眼看見也不會相信。對這些人只能等待上帝的審判。
第14至15節是引用以賽亞書第六章9至10節的話,要表示的:人根本不想聽天國的信息,或是即使是聽了也不當一回事,才會變成這樣的結果。
第16至17節,成為耶穌的門徒最大的榮幸,就是親眼看見,也親耳聽見天國的信息,更重要的,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親自啟示他們明白天國的信息。而古時候的先知連這樣的機會都沒有。
11.第十三章18至23節:
 這段經文是在解釋第3至9節的比喻。其實可以這樣了解:耶穌所說的比喻本身,就已經很清楚了,他會用比喻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讓人一聽就明白,而能趕緊接受天國福音的信息。因此,之所以需要解釋,可能是當福音傳到外邦去後,因為外邦地區有些環境和巴勒斯坦境內的情況不同。因此,雖然是簡單的撒種比喻,卻有加以解釋的必要。
 再者,也從這段解釋經文中看到早期教會的信徒,有些人雖然傳承了信仰,卻沒有好好耕耘,把信仰當作一種生活點綴,沒有認真追求。也因此,信仰的根基很脆弱,容易受到誘惑。但有些信徒則是非常堅定,就如同撒在肥沃土地上的種子一樣,成長得非常好。
12.第十三章24至30節:
 這則天國的比喻只有馬太福音保存了下來。
 基本上,天國的信息就像「好的種子」。因為天國就是上帝拯救的信息,都是最好的。將這種最好的種子「撒在田裡」,很自然會期盼有好的收穫。
第25節說到當田裡的主人在「睡覺的時候」,表示無法預防的情況下。敵人來進行破壞,是將「稗子」撒在麥子中間。「稗子」是一種有毒的草本植物,樣式跟麥子很相似,如果不是相當內行的人是分辨不出來的。再者,這種植物如果與麥子撒在一起,它的根會與麥子的根糾結在一起,因此就算是行家發現稗子時也不會去馬上拔除它,因為會傷了麥子的根。
    第26至27節,僕人因為是在睡覺中,所以不知道誰做這件破壞的事。不過主人很清楚會來破壞麥田的人,就是「敵人」。
    第28至29節,僕人問主人是否要將稗子除掉?主人認為要過一些時間再處理。因為現在麥子和稗子的根部是纏連在一起,若是將稗子拔除,恐怕也傷害到麥子。
 第30節,「收割的時候」,這就是時機成熟時刻來到,自然就要將兩種都一起收割,將稗子去掉,將麥子收起來。
13.第十三章31至32節:
「芥菜種」,這種芥菜在巴勒斯坦地方很普遍,尤其是在約但河邊很多。這種芥菜長大起來約有十五尺高,但種子卻是非常細小。這是一種強烈對比的比喻方式,說那樣細小的種子卻會長出那麼高的植物(這裡用「它成為一棵樹」),表示無法想像得到,且還可以讓許多小鳥來作窩。表示天國的力量遠超過人能想像得到的。
14.第十三章33節:
 「麵酵」,是一種發了酵的麵團,卻可用當作新麵的酵母。跟芥菜種一樣,小小的種子卻可以長大成樹。麵團也是這樣,只要一點點麵酵就可以讓四十公升的麵團發了起來。表示其中蘊含的力量是遠遠超過人的想像與估計。
15.第十三章36至43節:
    這段經文在解釋第24至30節有關稗子的比喻。解釋的方式,就是將「敵人」比喻成魔鬼,是專事在誘惑人離棄上帝的力量。最後的審判會將之丟棄在「火裡焚燒」。聖經喜歡用「火」來形容審判的工作。
 在火爐裡「哀哭,咬牙切齒」,表示在火爐裡並不是死亡,而是受痛苦的刑罰。相對的是「義人」在上帝審判中,卻會看見生命的亮光。這裡的「義人」是指聽從福音信息的人。
16.第十三章44節:
    這比喻也是馬太福音特有的資料。
 古代中東地帶有人喜歡將財寶埋藏在地下(參考馬太福音廿五:25),這樣可以防止盜賊、土匪來搶劫。比喻說明當人發現天國的奧秘,就好像發現寶貝一樣,寧願付出更多的代價換取天國的奧秘,就如同人發現一塊藏有財寶的土地,也會想盡辦法買下那塊土地。
17.第十三章45至46節:
 這則比喻也是馬太福音特有的資料。
「貴重的珍珠」,和第44節所說埋有財寶的土地是內容相同的比喻。
18.第十三章47至50節:
 這比喻也是馬太福音特有的資料。
 就像前面第兩個比喻中的麥子和稗子,天國是要區分好的,與壞的。
 「從好人中把壞人分別出來」,表示在當今的世界中,壞人總是深藏在好人當中,使人不易發覺。但當審判的日子來臨時,壞人一定會被發現,並且分別出來。壞人跟稗子一樣,要丟進火爐裡燒毀。
19.第十三章51至52節:
 這兩節是上述天國比喻的總結。讓耶穌感到欣慰的是門徒們都表示了解他所講的比喻。
 由上述天國比喻中,可看見一個重要的信息:有終末的審判。且當上帝進行審判時,「好」與「壞」會分得非常清楚,且一定很嚴厲懲罰「壞」的部分。
 從「庫房裡搬出新和舊的東西來」,表示真正屬於天國子民的人,不論是過去的,或是新的,耶穌都會給予他們新的意義。
20.第十三章53至58節:
為甚麼拿撒勒的人會不相信耶穌?很有可能是受到耶穌出身的家庭背景所影響!要注意,上帝在拯救的工作上,是超越人間這種榮華富貴的背景的。
這裡列出了耶穌家裡的兄弟名單,後來這位雅各(不是門徒)在早期教會中扮演著相當有影響力的角色(參考使徒行傳十五:12—21,加拉太書二:12)。
21.第十四章1至12節:
施洗約翰的死,跟他「屢次指責希律」王犯淫亂罪有關,因為他妻子還在的時候,竟然去娶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為妻。而希羅底比希律還要更恨施洗約翰,因此,她利用希律生日宴會,設計女兒跳舞,贏得希律王的報賞,結果因此要求希律殺害施洗約翰。但希律王並沒有因此而心安,而是擔心施洗約翰已經復活(參考馬可福音六:16)。
22.第十四章13至21節:
 第13至14節,耶穌的名聲早已傳遍加利利各鄉鎮,因此,無論耶穌走到哪裡,總是有一大群民眾從各地蜂擁來找他,跟著他,想聽他傳講上帝國的信息。耶穌看見他們當中有生病的人,他就生出惻隱之心,治好了他們。有時耶穌看到群眾渴望聽到天國信息,也是一樣生出「惻隱的心」(參考馬太福音九:36)。
五餅二魚的神蹟,是唯一在四本福音書中都有記載的一件神蹟。
以色列人民計算人口數的標準是只算男人,且是要年滿二十歲以上的男人才算(參考出埃及記三十八:26)。這次享受耶穌用五餅二魚餵養到飽的總人數,一定大大超過五千人,因為在第21節特別強調說「除了婦女和孩子,約有五千」。不但這樣,而且是有剩餘的碎屑「裝滿了十二個籃子」。這種籃子是猶太人外出時隨身攜帶的。
23.第十四章22至33節:
 耶穌「獨自上山去祈禱」,他經常離開眾人去向上帝祈禱。他並沒有帶門徒一起去,而是要他們先上船過湖到對岸。
 這也是耶穌第二次在加利利湖遇到大風引起湖面的水波浪顛簸的記事,依照約翰福音第六章18節的資料,那時也是「狂風大作,浪濤翻騰」,第一次是他跟門徒同船(參考馬太福音八:25)。這次耶穌沒有搭船,是門徒先行搭船過湖,船航行很慢,耶穌卻是用行走在水面的方式趕上了門徒。因為是夜晚,他的門徒看不清楚是耶穌而受到驚嚇,以為是看見鬼魂。馬太福音作者的這種筆法,也是在說明門徒對耶穌的認識不多,他們忘記耶穌有能力行各式各樣的神蹟。
 馬太福音最特別的地方,是在第28至31節記載彼得也想學耶穌行走在水面,耶穌應允給他有這樣的力量,結果他「一看見風勢猛烈,心裡害怕」,就「開始往下沉」,他大聲喊叫耶穌救他。耶穌說他「信心太小了」。這跟第八章23至27節所記載的情節類似。
24.第十四章34至36節:
 短短兩節,強調耶穌身上充滿著特別能力,只要有人摸到他的外袍衣角,所有的病都能得到醫治。先前一位患了十二年血漏病的女人就是個見證(參考八:20—21、十二:15)。
25.第十五章1至20節:
在耶穌的教導中,他對事情的看法和工作的態度,引起猶太人領袖們極度不滿,他治病的方式也被認為有褻瀆上帝之嫌(參考九:3),他們認為耶穌身為一個教師,怎能沒有教導門徒學習禁食,特別是在安息日的戒律上,竟然敢公然違背法律,做出這足夠導致判處死刑的行為(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一:14),但耶穌以強有力的回應阻擋了他們的質疑,因此,他們開始計畫要殺害耶穌。
猶太人流傳下來飯前洗手的規定,原本是從祭司上祭壇獻祭前必須有動作,表示他們的雙手是潔淨的。但經過一段時間,這種傳統附加了許多新的禮儀、動作,現在是擴大到所有的人飯前都要洗手。耶穌的門徒並沒有依照這種規律,因此,這些宗教領袖來質問耶穌為甚麼沒有依照傳統的規定。
耶穌回應的方式是以十誡中的法律規定,人人都要孝敬父母,但是後來這些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教導民眾說,要獻給上帝的禮物,比照顧父母生活上的所需更重要,因而有人把原本要給父母的生活物品拿去獻祭,而依法律規定獻祭物品又要分出一部份供養祭司。耶穌在此用以賽亞書第廿九章13節的話作為回應,認為他們表面上看起來是敬拜上帝,內心並不是真的如此。同樣的,他們只是表面遵行祖先傳統,內心並不是真的這樣。
26.第十五章10至20節:
    這段經文是針對法利賽人聽了耶穌在前一段回應猶太宗教領袖指責他的門徒飯前沒有洗手的事,感到相當「不服氣」,在這段經文耶穌進一步解釋,並且強調說人內心的意念,才是真正影響一個人是否潔淨,而不是從外表是否潔淨看待一個人。
 第13節是簡單的比喻。「天父所栽種的植物」,這是指以色列人民是上帝所栽種的葡萄樹(參考詩篇八十:8,以賽亞書五:1—7、六十:21、六十一:3),但若是沒有結出好的果實,就會被連根拔起。耶穌用這種方式在強調:上帝栽種的是人,不是栽種法律、規矩。
 第14節是另一則比喻。「瞎子」,等於失去眼睛的人,這樣的人不可能引導人走正確的路。耶穌這樣說,已經在暗喻這些猶太人宗教領袖有如瞎子一般,聽從他們這樣的引導,不會有穩健的腳步。
 彼得來問這兩個比喻之意,跟馬太福音第十三章10節門徒來問比喻之意相同。第16至20節是耶穌進一步解釋第11節的比喻。耶穌清楚指出,內心的惡念才是使人不潔淨的主要因素,跟有否洗手一點關係也沒有。
27.第十五章21至28節:
泰爾和西頓是外邦人居住的城鎮,位於加利利湖西北方,也是個商業港口城市。這也是比較難以理解的一段經文,因為在耶穌從未拒絕求救於他的人,這樣的行為與耶穌過去給人的認識不相符。
第23至24節這兩節是馬太福音特有的資料。這兩節也反應出早期教會的情況,就是外邦人加入教會,受到猶太人基督徒強烈的反對。
第25節這位迦南的女人是屬於外邦人,她會稱呼耶穌為「主啊,大衛之子」所表示的意義就很特別,因為這句話表示她承認耶穌是救主,是彌賽亞。如果一個外邦的女子會認識耶穌是救主,那麼猶太人豈不應該更認識耶穌!
第26節是一句流行在當時猶太人社會的諺語,也說出當時的加利利人和地中海沿岸地區外邦人之間的關係緊張,是因為加利利人經常看見他們生產的糧食被運往泰爾和西頓去供應當地的需要,但身為產地的加利利卻經常有缺乏、不足的狀況(參考使徒行傳十二:20)。
第27至28節說出這外邦女人對耶穌的信心,正好和跟隨耶穌的門徒成強烈的對比,門徒常被耶穌說是信心不足(參考六:30、八:26、十四:31、十六:8、十七:20)。
28.第十五章29至31節:
這種概述的經文在馬太福音第四章23至24節、第八章16節也出現過。
這段話的背景若參考舊約以賽亞書第廿九章18至19節的經文,就會清楚馬太福音作者的用心,他就是要讓猶太人知道耶穌乃是舊約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
要注意的是從第31節這句「讚美以色列的上帝」,說出耶穌「到加利利湖邊」,並不是到猶太人居住的社區,而是外邦人居住的鄉鎮,正好反應前一段這位迦南女子對耶穌有信心的反應。表示耶穌所行的神蹟,在外邦人看來也都會不由得稱頌上帝的恩典。
29.第十五章32至39節:
這是另外一件神蹟(參考十六:9—10)。請注意,猶太人對「七」的數字觀念是含有「完整」、「圓滿」的意思。再者,這裡所說的剩下的籃子,是一種大型的籃子,是和使徒行傳第九章25節所用的「大籃子」相同,但和第十四章20節剩餘的十二個小籃子不一樣,那是一般猶太人外出時隨身攜帶的籃子。也是一樣「除了婦女和孩子,有四千人」飽食,表示超過四千人飽食。而這「四」數字,隱喻著包含了世上所有的人。這也反應了前段所敘述的,外邦人也會得到耶穌給予的福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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