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222期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2-05-27 12:02
使徒行傳第廿六至廿八章
1.第廿六章:
這章是使徒保羅第三次見證自己遇見復活耶穌的經過,也是三次見證中最長的一次(第一次在第廿二章3至21節,第二次在第廿四章10至21節)。而這三次的見證中,都有一個共同特色,就是使徒保羅不為自己辯護或喊冤,他都是在為耶穌就是基督這件事作見證。
這一章可分成三個段落,一是第2至11節,這段保羅敘述他在遇見耶穌之前,出生的背景以及曾經極力迫害基督徒;二是第12至18節,這段他述說怎樣遇見復活的耶穌,並且受呼召到外邦人地區傳福音的經過;三是第19至23節,他說之所以被抓,只因為他勸勉大家見證耶穌就是基督,這是舊約聖經所見證要發生的事,如今已經實現,因此,他勸大家悔改歸向上帝,但卻因此而被逮捕。
2.第廿六章1至11節:
第1至3節,由於在第廿五章24至27節,非斯都總督曾將使徒保羅的案件敘述給亞基帕王知道,因此,使徒保羅肯定亞基帕王知道猶太人的規矩和爭論的問題,才會出現在這審案的議會中。
第4至8節,可以看到使徒保羅所受的教育是相當嚴格的。前面提過,他是屬於出名的經學教師迦瑪列的高徒。他說自己是屬於「最嚴格的法利賽派」的門下。而會被抓來受審,主要原因只有一個,就是期盼死人復活的事。而這盼望是祖先時代就已經期盼至今的。
第9至11節,這三節經文使徒保羅說明過去自己就跟現在猶太人領袖們不相信耶穌復活的事一樣,才會發生大肆逮捕基督徒入獄,甚至殺害他們的事件。但如今,他親眼看見耶穌復活,因此,他要改變這件事。
3.第廿六章12至18節:
這段經文是使徒行傳第三次記載有關使徒保羅在大馬士革遇到復活的主耶穌之經歷,也是三次中最簡單的一次。第一次在第九章,第二次在第廿二章。
第13至14節,這裡有兩點很值得注意,一是發生跌倒事件的時間是在「正午」,有「比太陽的光還要強烈」的光,照射到使徒保羅。二是他聽見對他說話的聲音,是用「希伯來話」,並且又附加了一句希臘俗語:「牛用腳踢主人的刺棒,反而傷了自己。」這句話的意思是自討苦吃。使徒保羅套用這句話,表示自己努力用殘酷的手段迫害基督徒,最後是自己受傷害。
第15至18節,這裡提到幾件要緊的事:一是復活的耶穌揀選使徒保羅作為「僕人」。二是他受揀選是要差派到猶太人和外邦人當中去作見證。三是他受差派主要就是宣揚上帝透過耶穌帶給全民的拯救恩典。
4.第廿六章19至23節:
這段是他申辯的結語。使徒保羅表明他就是這樣受到上帝透過復活耶穌的呼召,他並沒有違背這項呼召,繼續傳揚耶穌復活的信息,要大家悔改,接受耶穌為救主。但卻在聖殿裡被抓,直到現在他都在為這件事作見證。
第22節,使徒保羅再次談到耶穌就是舊約「先知和摩西」所預言的那位彌賽亞(救主)。這位救主因為人的罪受難,卻因為上帝的大能復活,為的是要將這救恩降臨到外邦人中。
5.第廿六章24至32節:
非斯都聽了使徒保羅的申辯之後,第一個反應是認為使徒保羅已經「瘋了」,並且認為是「神經失常」。
第25至27節,但使徒保羅並沒有因此就停止他宣揚福音的機會。他轉向亞基帕王,甚至幾乎是逼亞基帕王接受他的見證是真實的。
第28節,亞基帕王認為使徒保羅想要改變他的信仰。
第29節,使徒保羅作出結語,他只期盼所有在場的羅馬官員,會聽得下他的見證而像他一樣改變。
第30至32節,他們都同意使徒保羅應該被釋放,但因為使徒保羅決定上訴羅馬皇帝法庭,只好依照使徒保羅的意思,讓他去羅馬法庭申訴。
6.第廿七至廿八章:
這兩章都是在記述有關使徒保羅被押解到羅馬去的海上行程經過,整個旅程可謂「旅途相當艱辛」。雖然押解使徒保羅和其他囚犯到羅馬這趟旅程開始就不很順利,但在那樣艱辛的旅程中,卻可以看到上帝的靈所賜的平安透過使徒保羅降臨到所有與他同船的人身上。這也是基督教信仰所要表明的:即使在最苦難當中,也有上帝同在、保守的恩典。
7.第廿七章1至12節:
第1節開始就用「我們」這一詞,是從第廿一章17節之後再次出現,從第2節可看到和使徒保羅同行的有亞里達古和作者路加。亞里達古就是在以弗所暴亂中被民眾抓去官府的那位(參考使徒行傳十九:29)。在護送使徒保羅前往耶路撒冷的人員中,他也是成員之一(參考二十:4),現在是陪伴使徒保羅上羅馬皇帝的法庭,可見他是一個很不錯的同工。
第3至6節,這艘載運使徒保羅和其他囚犯前往羅馬的船上,有一位羅馬軍官名叫猶流,他「寬待保羅」,這可能是因為使徒保羅具有羅馬公民身分,再者,知道他並不是有甚麼罪,而是因為宗教信仰的問題,且若不是主動要上訴羅馬皇帝法庭,他早就被釋放了。
第4節提到他們「遇到了逆風」,因此,猶流決定換船去義大利。
第9至12節,這裡說「已經過了禁食的節期,不適合繼續航行」。所謂「禁食節」,是指贖罪日,那天應該是主後59年10月5日。這裡說「已經過了」,很可能是已經延誤了大約兩、三個禮拜。如果繼續航行,必定會遇到東北季風的吹襲。使徒保羅顯然知道再來就不適合航行,因此,他提出了建議,但是他的建議沒有得到回應。因為猶流相信船長的話,不接受使徒保羅的意見。
8.第廿七章13至38節:
這段經文說明了使徒保羅有聖靈同在,他所說不適合繼續航行的話是正確的。第14節記載他們的船遇到了強烈的「東北風」的吹襲,船行很危險。為了安全起見,船上的貨物及器具都拋棄了,連生命都在危急中。
第23至24節,從這兩節看到使徒保羅又再夜裡遇見了天使對他說話。他對所有船上的人說,上帝必定會照顧大家安全抵達目的地。但會先「飄到一個島上去」,這島就是第廿八章1節所說的馬耳他島。
再者,上帝要帶領使徒保羅在羅馬皇帝面前作見證。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在當時,羅馬皇帝被看成是神明一般在供奉著,使徒保羅要去他的面前傳講耶穌復活的信息,讓羅馬皇帝知道:真正生命的主是上帝,不是羅馬皇帝。真正的力量是來自復活的耶穌,不是軍事武力。
第27至32節,船上水手想要藉機逃走,被使徒保羅發現,他向羅馬軍官和兵士們警告,若讓這些水手逃走,大家都會沒命。羅馬軍官和兵士這次聽從使徒保羅意見,就將救生艇的纜繩砍斷,讓這些水手沒有機會自行逃命。因為他們有責任保護船上所有的人的安全。
第33至37節,在那樣危急當中,使徒保羅因為有聖靈同在,一點也不擔心,此時他反而成為整艘船的穩定力。他用早期教會最寶貴的信仰生活記號:分享愛筵這種方式,來表達生命共同體的信仰意義,並且是用「感謝上帝」的心情分享愛筵。使船上共計276人都能夠吃飽。
9.第廿七章39至44節:
雖然船是擱淺在沙洲上,且是破損很厲害,已經無法再次使用,但至少所有船上的人員都安全。但在此時,羅馬士兵想要殺害所有的囚犯,以免這些囚犯趁機泅水逃脫。這是源於古代社會,若有囚犯逃脫,看守的士兵或是獄卒就要替代囚犯的罪刑,這也是羅馬政府的法律規定(參考使徒行傳十六:27),因此,這些羅馬兵士想殺害這些囚犯,就是為了要自保。
第43節,這節說羅馬軍官為了要救使徒保羅,不允許兵士亂動,下命令船上所有的人陸續設法上岸。
10.第廿八章1至15節:
這一章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一是第1至15節,繼續第廿七章航行的記事。二是第16至31節,描寫使徒保羅在羅馬監獄的情景。
第1至3節,船上的人都上岸後,才知道那是馬耳他島。這島在1964年脫離英國獨立。原本是羅馬帝國的屬地,在西西里島的南方大約有一百公里遠。以前稱之為「米利大」,意思是指避難所,也是當時地中海航行於羅馬帝國間船隻的中繼站。這島上的居民善待這些從擱淺的船上岸的人。使徒保羅因為天冷又下雨,只好撿木柴起火,沒有想到木柴裡躲藏了一隻蛇跑出來纏住了使徒保羅的手。
第4至10節,使徒保羅因被毒蛇咬到,大家以為他將會因此而中毒死亡,卻沒想到他並沒有受傷,這件事使他成為在這島上最受重視的對象,因為島上的居民都以為使徒保羅就是「神明」。也因此得以有機會醫治好酋長部百流父親的病,這件事轟動了整個島上居民,他們把所有病人都帶來給使徒保羅醫治,使徒保羅因為有聖靈同在,都治好了他們。也因為這樣,島上居民送給這艘船上所需要的一切食物,才使得羅馬軍官和兵士可以順利繼續將船上所有的囚犯送往羅馬去。從這裡就可以看到聖靈帶領人走世上的旅途時,都會有奇妙的安排,即使人在環境非常惡劣的狀況下,也會得到力量和救助。
第11至14節,從馬耳他繼續航行到「部丟利」,這裡就是羅馬帝國最南端的港口,距離羅馬大約有125公里。這港口也是當時重要的麥子交易中心,很熱鬧的城市。在這城裡,使徒保羅遇見了「一些信徒」,雖然並不知道這些信徒是從哪裡得到福音,但這是很珍貴的資料。
第15節,這裡說使徒保羅一船人抵達羅馬後,就遇到了去亞比烏市場和三館來迎接他和其他同行的羅馬教會信徒。羅馬教會是誰開拓的呢?這一直是個問題,因為使徒保羅從來沒有去過羅馬,那到底是誰去開拓建立的?再者,這裡的信徒可能已經從其他教會得知使徒保羅的到來,因此關心和打聽船期的事,可見這裡的信徒也很關心使徒保羅上訴羅馬皇帝法庭的事。這點從後來看到他在羅馬受到好的款待,以及可以繼續傳福音,就可以明白是和羅馬教會信徒的支持有密切關係。
11.第廿八章16至31節:
使徒保羅受到好的款待,並沒有被關在監獄中,從第30 節可以看到,他是自己租房子。這樣好像不是囚犯,但卻是有囚犯的身分。因為他是被分開的,他「跟看守他的那個兵士住另外一個地方」。
使徒保羅雖然是囚犯,但被相當禮遇。他可以會見在羅馬城的猶太人的領袖。可見在這城裡有不少猶太人。使徒保羅會見這些猶太人領袖,也是希望藉此機會向他們傳福音。再者,他也希望這些居住在羅馬城的猶太人,會比耶路撒冷的猶太人領袖更理智,而不傷害在羅馬城的基督徒。他特別強調自己並沒有「做甚麼冒犯同胞,或是違背祖宗規矩的事」。
第18至20節,使徒保羅清楚表明,雖然經過好幾次的審問,都沒有查出他有犯甚麼罪,原本可以被釋放,只因「猶太人反對」,他只好上訴到羅馬法庭來。
第21至22節,這些猶太人領袖的回答說明了兩件事:(1)耶路撒冷的猶太人領袖並沒有將使徒保羅的事傳遞過來。很可能是因為羅馬時常發生猶太人的紛爭事件,羅馬政府已經不太喜歡,甚至後來發生羅馬皇帝克勞第驅逐猶太人出境的事件(參考使徒行傳十八:2)。可能因此使得耶路撒冷當局不敢再將使徒保羅的事件傳送過去,釀成更多的爭端。(2)羅馬的猶太人領袖認為使徒保羅是屬於另一種教派,且這教派時常受人攻擊。
第23至24節,這裡可看到使徒保羅都不放棄任何可以傳福音的機會,對這些猶太人領袖,他是盡所能的見證上帝國的信息,並且引用「摩西法律和先知書」的教導,勸他們信耶穌,雖然使徒保羅是從早到晚「向他們講解上帝國的信息」,結果是「有的信,有的不信」。
第25至27節,對於這樣的反應,使徒保羅引用以賽亞書第六章9至10節的經文,他要表明自己有盡責任將福音傳給他們。心硬的人聽不下,拒絕福音。
第28至29節,使徒保羅再次表明,猶太人拒絕福音,這福音就會讓外邦人先馳得點。因為使徒保羅這樣的觀點,猶太人領袖中又引起了劇烈的爭辯。
第30至31節,使徒保羅在羅馬當囚犯兩年時間,是只要有來訪客人,他就向他們傳福音,見證有關「耶穌基督的事」,不但這樣,他真的受到極大的禮遇,都沒有「受到甚麼阻礙」。
最特別的地方,是使徒保羅自己租屋囚禁自己,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軟禁」,不能外出,使他無法再像過去一樣到處去傳福音。這租來當「監獄」的房子是開放的,可以接受來訪的人,但使徒保羅都會利用機會與來訪的客人談有關主耶穌的事,宣揚上帝國的信息。
這兩年時間的租屋費用有可能是羅馬教會的信徒在支持,但更可能是由腓立比教會全力提供,該教會甚至還差派以巴弗提去羅馬「監獄」服侍他(參考腓立比書二:25)。
認識詩篇這本詩歌經書
如果說聖經是一本文學作品,我想其中佔很重要的份量,就是因為詩篇的緣故。
詩篇總共有一五○篇,會精選這麼多詩歌在聖經中,就可看出以色列人不只是一個宗教性很強的民族,更是一群很會唱詩的民族;他們不僅在平日生活中唱詩,更在宗教祭典中吟唱詩歌,而特別的是很多先知都是詩人,例如先知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約珥、阿摩司、俄巴底亞、那鴻、哈巴谷等。我們可以用這句話來形容以色列人民:他們是一個很會唱詩的民族。
其實,「詩篇」這個字眼,本來就是指「歌曲」的意思,就好像有很多研究台語的學者說,台語就是一種很高尚之詩歌的語言,共計有八個不同的音階(目前剩下七個),說出來就像在唱歌一樣。如果由語言學家來看每個民族的語言,我們就會發現每一個民族的語言其實都是一種詩歌,有其特殊的語音、旋律和音調。
對以色列人民來說,生命是上帝的賞賜,因此,唱詩歌並不只是屬於個人的喜好問題而已,而是整個民族對上帝的大愛的一種回應,他們認為每個人的生命都是跟上帝有密切關係,而整個民族之所以能生存下來,就是因為上帝伸出大能的手拯救他們。因此,在詩篇中,有不少詩歌被稱之為「史詩」,意思是用歷史寫詩歌,例如:詩篇第七十八篇、第一○五篇,就是典型的「史詩」。
再者,從詩篇裡也可看到詩人最喜歡陳述上帝的公義和審判。也因此,在詩篇裡,讀起來會感覺是詩人好像在描述自己所遭遇到慘痛的際遇,但在這些陳述中,可以很清楚看到詩人所陳述的對象,就是上帝。詩人在向上帝表白,祈求上帝顯現公義的審判。這種表白其實就是詩人自己的信仰告白。
詩篇的內容
收錄在聖經裡的詩篇總共有一五○篇,我們可以將它分成五大詩集:
第一集:第一至四十一篇。
第二集:第四十二至七十二篇。
第三集:第七十三至八十九篇。
第四集:第九十至一○六篇。
第五集:第一○七至一五○篇。
在這五集的每一部份結尾,作者都是用:「願上主-以色列的上帝得到稱頌!阿們!阿們!」這樣的句子,或類似的句型作結束。就像第一五○篇,也就是第五段結束時,雖然並沒有這樣的句型出現,但卻是寫著:「一切有生命的被造物都要頌讚上主。要讚美上主!」這是歌頌的句子,且該篇全部都是在讚美歌頌上帝的大愛。
在這一五○篇的詩歌裡,最主要的內容是讚美的詩歌,這些通常是在歌頌上帝的拯救、創造。這類的詩用在祭典、禮拜,會伴著樂器。例如第八篇、第十九篇,是讚美上帝創造的詩歌。第三十三篇則是在歌頌上帝的偉大。第三十四篇是在頌揚上帝拯救的大愛。
除了讚美詩歌,也有懇求上帝幫助的內容;這些詩的內容包含了個人的,也包括國家、民族遇到災難時,對上帝發出求助的詩歌。屬於個人方面的,有生病時唱的,有面臨敵對者侵犯時祈求上帝的援助,或是感到生命的危機、無力,心靈上有苦楚時所唱的等等。而這方面尤其是以國家或一個民族作為一個個體時,最常被用到。例如第三十八篇、第四十一篇、第六十篇、第八十六篇、第八十九篇等。這種詩歌也包含了人犯罪後,祈求上帝的憐憫、赦免,例如第五十一篇。
另一類的詩篇是屬於歌頌、讚揚上帝、感謝上帝的詩篇。這是因為個人或是團體,特別是國家、民族得到上帝的恩典,有力量勝過災難後,表達出來的歡喜、感恩的詩歌。作者相信上帝是公義的,也是伸冤的上帝,是會垂聽苦難者祈求的上帝。例如第三十二篇、第四十六篇、第六十五篇、第六十七篇等等。
詩篇還有一個特色,就是在同一首詩篇中,卻有兩種不同的主題,也就是將兩種完全不相同的內容併在一起,例如第四十篇,前段是歌頌讚美上帝的恩典,後段卻是在向上帝祈求救助。
當然上述只是簡單的分類而已,若要分得仔細,還可分成屬於個人的,或是國家的,或是屬於聖殿裡用的,也有屬於一般生活用的,當然也可以分成祭典用的,或一般禮儀時所唱的。
詩篇的作者和寫作的日期
哪一首詩歌是誰的作品?有不少詩篇的作品都被註明說是大衛寫的。其實,這種觀點並不是完全錯,只是若仔細分析,很多篇詩歌雖然有加註說是「大衛的詩」,卻不一定是大衛所寫,可以確定是大衛所寫的詩篇,只是其中的一部份而已,例如第廿三篇、第五十一篇。這兩篇非常清楚是大衛所寫的作品。之所以會認為詩篇大部分的作品是大衛王寫的,其原因可能是大衛本身就是個詩人,他很愛吟唱、彈奏詩歌,也會寫詩,是個道道地地的音樂家(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六:17-23、撒母耳記下一:17-27、廿二:1-51、廿三:1-7)。根據歷代志上第十五章15至24節的記載,在讚美禮拜時用大型的詩班、樂器,就是從大衛創始的(參考以斯拉記三:10)。
由於在希伯來文聖經中,有註明「大衛」寫的詩篇共計出現七十二篇,也因此有人認為在這一五○篇的詩中,有七十二篇是大衛的作品。比較妥當的看法是:有些詩歌其實是仿照大衛的詩歌型態來寫成,讓人讀起來好像就是大衛寫的詩歌,其實並不是,例如第五篇、第廿七篇、第廿八篇、第一三八篇等,這些詩歌都提到了和聖殿的關係,但事實上它們並不是大衛所寫的,因為大衛的時代並沒有建造聖殿,聖殿是在所羅門的時候才建造完成的(參考列王紀上第六章)。
至於詩篇寫作的日期,因為作者的不可考,所以日期也就很難確定了。可以瞭解:自大衛時代起(主前第十世紀),到以色列人民被擄到巴比倫當奴隸(主前586年),再從被俘擄之地的巴比倫返回故鄉為止(主前第六、五世紀)等,這段長達五百年的時間,都是詩篇作品的年代範圍。
怎樣讀詩篇
有人會認為詩篇的內容距離我們台灣社會的風情、民俗很遠,唸起來似乎感受不到那種敬虔,或是可接觸到宗教心靈。這也難怪,因為詩篇可以說是很典型的猶太教與猶太人生活文化的作品。它的內容所呈現出來的,就是一部以色列民族和上帝之間的互動史。就像前面已經敘述過的,以色列人民喜歡用他們的歷史來寫詩(史詩),所以讀起來也會感覺好像在讀以色列歷史一樣。而他們的歷史距離我們的生活經驗,確實有很大的一段差距,這是因為我們和以色列民族之間的文化差異所產生的一種結果。雖然是這樣,我想應該可以從下列幾個觀點來看詩篇,或許可以幫助我們從詩篇中學習到寶貴的信息:
一、學習如何讚美上帝
以色列人民在信仰上最可愛的地方,就是他們讚美上帝的偉大,是從上帝所創造的世界來開始的。詩篇中有多首詩歌就是在歌頌上帝創造的奇妙。例如詩篇第十九篇1至6節、第六十五篇6至13節等,詩人經常會將天上所看見的星辰、空中的飛鳥、地上的花草、昆蟲、野獸,以及海洋等上帝創造的萬物做為詩歌的材料。就像有人常去高山、自然公園旅遊,就常會因為自然景觀的美而發出感嘆的詞句一樣。因此,從這裡可以這樣了解:會讚美上帝創造宇宙之美的人,才會知道人類的渺小和有限,以及認識自己的卑微。只有驕傲的人才會想要用人工的造景,來代替上帝創造的自然景觀。因此,讀熟了詩篇,就知道讚美上帝創造的美,和懂得謙卑下來。
二、學習如何祈禱
詩篇中最多的題材,恐怕就是懺悔祈禱的詩歌,例如第五十一篇是大衛王的懺悔詩,可以說是一篇認罪文,是一首很好的詩。這樣的懺悔詩,不僅是含有濃厚的以色列文化內涵,更是一篇極為上乘的信仰告白之祈禱文。是人對上帝完全的表白,是把自己內心的心境,完全赤裸裸地呈現在上帝面前,以祈求上帝的赦免。
除了個人的祈禱詩歌外,詩人也為國家、社會所遇到的困境祈禱,例如第八十五篇,就是一首為國家社會祈求康寧的祈禱文。
三、學習如何向上帝傾訴我們心中的意念
詩篇裡有很多首詩都是在表明作者心中的憤怒,或是憂鬱、苦悶,而這些苦悶、憂鬱是外人所無法理解、也無法幫忙解惑的。在我們的生活中,常常會遇到許多挫折,也會經驗到許多無法訴說清楚的遭遇,心中因此感到很窩囊,或是很鬱卒。詩篇卻給我們很好的材料,讓我們知道如何用詩的方式,來對上帝表明心思意念。例如第三十九篇就是很好的一篇;當人對生命感到無力感的時候,唯有回來尋找上帝,才會看見生命的正確途徑。因為上帝才是我們生命中最好的幫助者。讓上帝作我們的「法官」,不為自己做不必要的衝動反應,才不會因為一時失控,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或傷害。
有一點是讀詩篇要注意的,就是在詩篇中經常會出現詩人用「仇敵」這詞。這「仇敵」並不是全然指那些手上握有武力、兵器,要欺負、威脅我們生命的對象,而更是指一天到晚想要誘惑我們離棄上帝旨意的人、事、物等。這樣,才不會陷入一種錯誤的認知:以為詩人都在詛咒與他為敵的一方。真正的敵人,總是在我們心中發出聲音,要我們不要相信上帝、離棄上帝,甚至要我們扮演上帝角色。這就是耶穌所說的:「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馬太福音十:36)這仇敵就隱藏在我們的內心世界中。這也是使徒保羅所感觸到的,自己應該做的事,不但沒有去做,卻常常去做不該做的事(參考羅馬書七:21-24)。因此,更具體地說,這種誘惑人離棄上帝法則的力量,就是罪。
詩篇,是信仰生命最好的教材,好好的讀它,且是讀熟了它,然後想想看,如果是我們遇到的處境,要怎樣說、唱,這樣就會有幫助了。
詩篇第一至九篇
1.第一篇:
這首詩可分成兩段落,即第1至3節和第4至5節,第6節是結論。前段是談及好人,也就是依照上帝旨意去行的人。後段則是相對的違背上帝旨意的人。
第1節,連續提到三種人,一是「惡人」,二是「罪人」,三是「侮慢上帝之徒」。抵擋這三種人的方式,就是「不聽從」、「不跟隨」、「不與之同夥」。詩人說這樣的人才是「真正有福」的人,意思是指在上帝面前有喜樂的人。
第2節,這節說出第1節所說的能夠抵擋邪惡勢力的人,是真正以上帝的話(法律)為依據的人。因為有上帝的話作基礎,才能辨別善惡的不同,也才會有能力抗拒誘惑。
第3節,這節可參考耶利米書第十七章7至8節。這節回應了第2節所提到的,真正用上帝的話作生命基礎的人,會像栽種在溪水邊的果樹一樣,生命永遠欣欣向榮,充滿著活力。
第4至5節,這兩節剛好和第3節呈現對比。
「糠秕」是指那些外殼看起來好看,但是沒有內容的穀子,只要風一吹就飄走了。沒有以上帝的話為生命內容的人也是這樣。詩人說,這樣的人就是只知道作惡的人。終究會在與上帝關係緊密的「義人」中給淘汰掉。
第6節,說出這首詩歌的結語,就是好人和壞人之間一定會有不同的結局。
2.第二篇:
由於這首詩篇被馬可福音第一章11節,以及使徒行傳第四章25至26節、第十三章33節都有引用過其中的詩句。加上這首詩篇第6節說:「在錫安我的聖山上,我立了我揀選的君王。」因此,被認為這首詩歌應該是和君王有關係。若是和君王有關係,聖經作者就很清楚表示一個概念:君王的權力來自上帝賞賜,絕對不能濫用。因為上帝是揀選君王來照顧人民,而不是用來欺壓的。
第1至3節,這裡一開始就提到「列國」,指的是附庸國家,或是被統治者,他們都利用新王剛登基之際,圖謀反叛。但他們沒有注意到,這位君王是上帝所選立的。只要是上帝選立的君王,反對這位君王,等於是反對上帝一樣的愚蠢。因此,有反叛上帝選立的君王之念頭,只會為自己帶來更大的傷害。
第4至6節,詩人在這裡提供一個重要觀念:上帝在天上俯視著地上人類的言行舉止。上帝甚為清楚人的心思意念。這些心懷不軌的圖謀者,以為沒有人知道。其實,上帝很清楚,因此,會用「烈怒告誡」這些列國。聖經一再提醒,只要上帝發出烈怒,人類就會「驚惶失措」,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第7節,這節是此首詩最重要的一節經文,說這位被上帝所膏立的君王,和上帝之間的關係有如上帝的兒子一般的親密。換句話說,上帝和祂的子民之間的關係有如「父」與「子」之間的關係那樣地密切。聖經作者也經常用「父」與「子」的關係,來形容上帝和人之間不能分離的關係(參考以賽亞書六十三:16、六十四:8,耶利米書三:4、三十一:9,瑪拉基書三:17,路加福音十五:11-32)。
第8節,這是上帝的應許,要賞賜給祂所揀選的君王,能夠治理世上列國。上帝會賞賜給這樣的君王有智慧,知道用公義維護貧窮人,會保障孤苦無助的人,會以正義治理、信實施政(參考以賽亞書十一:2-5)。
第9節,這節被啟示錄引用了三次(參考二:27、十二:5、十九:15)。詩人表達一個基本認知:一個公義的君王,對那些作奸犯科的人,絕對不會袖手旁觀,他一定會打擊、嚴厲懲罰。
第10至12節,這段詩歌是勸勉那些心有二意的列國君王,要以敬畏的心順服上帝的旨意,也就是順服上帝所膏立的君王。
3.第三篇:
在許多不同版本聖經中都有在這首歌加上這句旁註:「大衛逃避他兒子押沙龍的時候作的詩。」可惜《現代中文譯本》沒有標上這旁註。詩篇中有好幾首詩歌都有旁註是和大衛有關的事,例如第七篇、第十八篇、第三十四篇、第五十一至五十二篇、第五十四篇、第五十六至五十七篇、第五十九至六十篇、第六十三篇,以及第一百四十二篇等。
假若這首詩歌是如「旁註」所說的,大衛在逃避他兒子押沙龍時所寫的,那就需要參考撒母耳記下第十五至十八章。是因為押沙龍叛變竄奪王位,大衛感覺不妙,因此,帶著忠心的臣僕逃離耶路撒冷。因此,這首詩歌也被認為是一首哀歌。
第1至3節,在逃亡的大衛,突然感覺到處都是反對他、攻擊他的人,甚至這些人會說上帝已經離棄了大衛。即使在這麼惡劣的環境下,大衛還是堅信上帝就是他最好的護衛者,是盾牌,一定會讓他恢復信心。
第4至6節,第4節的「我向上主呼求援助」中的「呼求」,有「大聲喊叫」之意。表明生命發生危險到快要死亡之際,詩人就大聲喊叫上帝的救助。他深知上帝一定會垂憐他的苦難,就算在最無助、軟弱到如同睡覺(表示夜晚),或是「睡醒起來」(表示白天)看見敵人大軍包圍的時候,他也不害怕,因為上帝會護衛著他,使他免受災害。詩人在這兩節中表達了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觀念:只要有上帝與我同在。我縱使走過死亡路徑,也不怕災害(參考詩篇廿三:4)。
第7至8節,表示拯救的上帝必定會「羞辱」那些欺負祂的子民的仇敵,這種羞辱的方法,就是把仇敵炫耀的勝利重重地擊潰,使他們的臉變形難看,如同敲掉敵人的牙齒一樣。詩人深信,上帝一定會使他得勝,因為上帝會看顧自己的子民。
4.第四篇:
在第三篇有標題寫著「求助的晨禱」,然後第四篇寫著「求助的晚禱」。這樣,第三篇與第四篇是相關連的詩篇。
第1節,這是詩人感到相當孤寂、無助的時候,他知道唯有的希望,就是向上帝祈求幫助。
第2至5節,勸人不要再犯罪,要歸向上帝,好好反省自己所做的事,是否違背了上帝的旨意。
如果這首詩歌是和第三篇的背景相同。這樣就是大衛在勸勉押沙龍,不要再這樣下去,因為這不會是上帝喜歡的行為。
第3節,這節所說的「選召」,含有分別為聖之意。上帝所選召出來的人,必定是虔誠、忠心於上帝的人。「歸屬」,原來的意思是指「忠心」,也是指「委身」之意。上帝所揀選的人,這人必定會忠心於上帝,委身於上帝,因為知道上帝對他的愛甚深。
第6至8節,詩人在這裡說出心中的盼望,他深信只要上帝帶領,就算在最困難如同曠野地帶,也會得到生命的甘霖一般,大地都受到雨水的「福澤」,充滿著上帝的賜福。
第7節詩人說出一個人生命的豐富,是在心裡的喜樂,因為喜樂的心遠勝過豐富的飲食享受。可以將此節比較馬太福音第六章28至34節,會更清楚此意。
5.第五篇:
這首詩和前面二首詩很相近,都是在描寫一個人內心掙扎、奮鬥的信仰告白。長老教會的聖詩第363首「耶和華,早起時祢能聽我的聲」就是以此篇詩作詞的。
第1至2節,這首詩歌一開始就向上帝祈求,特別是在第1節說出「歎息」,這是指哀嘆之意。因此,此首詩歌也被列為是一首哀歌。
由於第3 節的關係,一般都將此詩看成是一首早晨的詩歌。以色列人民有一種觀念,認為「清晨」是向上帝祈禱最好的時間,此時刻大約是在早晨六點時,因為清晨起來準備好了之後,要出門去工作前向上帝祈禱,一則此時精神抖擻,二則當天的工作需要上帝的手帶領。
第4至6節,詩人在這段詩歌中告訴我們上帝所厭惡的事,乃是「邪惡」,這包括了狂傲的、作惡的、撒謊的、嗜血的、詭詐的等。
第5節可參考詩篇第十四篇1節,所謂「狂傲的人」,是指心中沒有上帝的人,因此,這樣的人是不配站在上帝面前。第6節所說的「嗜血」,意思是指傷害人的生命,並不一定是指拿刀槍的,因為謊言也足以傷害人的生命,或是毀謗也會造成人的生命受傷,虛假的見證更是比刀劍厲害。這和第9節所提到的仇敵之言,是不可信的原因相同。
第7至8節,詩人相信上帝是慈悲的,這點也是整本聖經共同的教導。因為有上帝豐富的慈愛,人才能夠來到上帝面前敬拜祂,因為上帝厭惡作惡的人。當上帝接納一個人來到聖殿中敬拜祂,表示上帝接納這個人。一個被上帝接納的人,上帝會引導他走「正路」。
第9至10節,就像前面在介紹詩篇時提過的,「仇敵」表示誘惑的力量,而能夠揭穿這種仇敵的詭計的,只有上帝才有辦法。
第11至12節,體驗到上帝拯救、帶領走過險境的人,都會有這種興高采烈的歡呼,因為勝過了仇敵的誘惑。
第11節的這句「因你而有喜樂」,原本的意思是「因愛你的名」,意思是喜愛上帝之名的人,都會蒙上帝的賜福。第12節的「盾牌」,指的是足以蓋過一個人身體的蓋子。換句話說,這種「盾牌」是指一個人被上帝完全包住,不會讓仇敵傷害到他。
6.第六篇:
在詩篇裡總共有七篇是屬於所謂「悔改的詩歌」,這是其中的一篇,另外六篇是:第32篇、第38篇、第51篇、第102篇、第130篇、第143篇等。這首詩與第38篇的詩歌很類似,是一首描述詩人在病痛中發出的聲音,並且有一種看法,認為病痛乃是上帝對人的處罰。這種看法普遍存在人的思想中。
第1節,這節和詩篇第三十八篇1節完全相同。詩人開始就大聲喊叫說:「上主啊!」原因是詩人感受到身陷痛苦,是上帝對他發出烈怒。
第2至4節,從這兩節可看到詩人病重,這種痛苦呈現出來的狀況,是生命已經接近尾聲,是病到快接近死亡的時刻,這時候詩人的精神已經快支撐不住了。他知道,這時候只剩下上帝才能把他從死亡的邊緣中救回來。
第4節的「因為你愛我」,這裡的「愛」,表示守約、信實。表示上帝是信實的,守約的。詩人相信這位信實的上帝絕對不會放棄他,一定會救助他脫離險境。
第5至7節,這裡所說的「墳墓」、「陰間」,和死亡是同一個字。在詩人作詩的時代,尚未有復活的觀念出現,因此認為一個人最大的不幸就是死亡,尤其認為因為生病而死,乃是上帝對人最大的懲罰。因此,他祈求上帝賜給他足以脫離死亡的威脅和陰影。
第7節的「眼睛紅腫,視力衰退」,是和第6節所說的每夜哭泣直到枕頭濕透有關。
第8至10節,是祈禱得到上帝悅納的回應。這也在表示詩人的病況已經好轉,但同時,在這段詩歌中的第9節所說的「悅納」,表示不再計較過去的過錯。這樣看來,詩人是在承認自己犯過錯,如今蒙得上帝赦免,才使他的病情好轉過來。
7.第七篇:
這首詩歌在《希伯來文聖經》有個標題寫著:「大衛因受便雅憫人古實的攻擊向上帝所唱的歌。」困難的地方是這個「便雅憫人古實」是誰?在這詩歌裡並沒有說明。
這首詩是屬於個人的哀歌,在祈求上帝替他伸張公義的詩歌。有可能是由兩篇以上的詩歌併成的,但是也可能是一個作者的作品。
第1至2節,這裡說上帝是人的「避難所」,意思是上帝乃是人的倚靠,最好的靠山和保障。將仇敵形容如同凶猛的野獸,也是詩篇中時常出現的現象(參考十:9、十七:12、廿二:12-13、16、20-21、三十五:17)。特別對於在逃亡的人來說,任何威脅到生命安全的對象,都如同森林中的野獸一般地可怕。在巴勒斯坦最凶猛的野獸就是「獅子」,因此,詩人用獅子來形容威脅他生命的力量。
第3至5節,若是這首詩歌是大衛寫的,也可看到他在向上帝陳述自己的無辜,但卻受到迫害。這就好像一個人在發咒誓般,用來表明自己的清白。
第6至9節,在這段詩歌中,詩人呼籲公義的上帝能開庭審判這些作惡的人。第6節的「奮起」,意思是指「趕緊」之意,否則作惡的人會危害更多的人。詩人相信公義的上帝,必定知道誰受到了冤枉、被陷害,上帝一定會獎賞行事公正的人。
第10至13節,這段詩歌很清楚地說出詩人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因為他認識的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第11節所謂上帝「日夜懲罰作惡的人」,表示上帝絕對不會讓作惡的人有喘氣的機會。別以為在黑夜中作惡,就沒有人看得見,也不要以為白天在無人跡的地方,作惡就不會有人知道,不是,上帝都看得很清楚,因為祂是無所不在的神。白晝黑夜對上帝來說,都是一樣(參考詩篇一三九:12)。
詩人說上帝已經準備好要懲罰的工具,包括有「刀」、「劍」、「弓」等致命的器械,表明上帝隨時會進行審判的工作。若是還不趕緊悔改,就會面臨上帝嚴厲的懲罰。
第14至17節,這段詩歌說到作惡的人,最後就是被自己所做的惡給綁住,他們挖了陷阱想要害人,結果是害了自己。其實,這也是上帝懲罰的一種方式。這就像常聽到的一句話,說作惡的人拿石頭要打人,結果卻是砸了自己。
8.第八篇:
這是一首歌頌上帝創造之美的詩歌,以創世記第一章作題材寫成。
第1節和第9節是相呼應,也是這首詩的特色。一個人能看見上帝創造的偉大時,就表示這個人的謙卑,因為驕傲的人體會不出、也看不出上帝創造的偉大。這很像約伯在最後和上帝有過一段對話之後,他明白了上帝的偉大而說出這樣讚嘆的話:「從前我聽別人談論你;現在我親眼看見你。所以,我對說過的話覺得羞愧,坐在塵土和爐灰中懺悔。」(約伯記四十二:5-6)
第2節,說「嬰兒和幼童一起歌唱」,這表示心中沒有邪念的人,這種人也是不會誇耀自己的人。耶穌曾對他的門徒說,上帝國是「像小孩子」 的人才能進入(馬可福音十:15)。
第3至9節,就像前面所提起的,詩人借用創世記第一章創造的故事來說明,人實在有夠卑微到極點。但上帝卻讓人具有祂偉大的形像,為上帝所創造的世界作管理的工作。這是人應該感謝的大事。換句話說,不是人有甚麼偉大,而是因為上帝賦予人有特別的權柄,這樣的認識非常重要。有這樣認識的人,才會從內心發出感恩的歌聲。
9.第九篇:
有些學者認為這一首詩歌和第十篇原本是同一首詩歌,是一首歌頌上帝公義的詩歌。後來會分成兩篇,有可能是因為詩歌內容的極大差異的關係吧。因為第九篇是歌頌上帝的詩歌,第十篇則是在遭受迫害時,發出的哀嘆聲,內容確實和第九篇差異甚大。
第1至4節,這首詩歌是從讚美上帝、歌頌上帝「奇妙的作為」開始。這「上帝的奇妙作為」,這樣的句子在詩篇中一再出現(參考廿六:7、七十一:17、七十五:1、七十八:4、八十九:5、一○五:5、一○六:7、一四五:5)。每當說到上帝的奇妙作為時,通常是代表著三種意義:一是指是上帝創造的偉大;二是述說上帝帶領以色列人民走出埃及;三是歌頌上帝公義的審判。
第5至6節,這兩節可以看到詩人期盼上帝將導致他羞辱的仇敵給予消滅,因為仇敵主要目的,就是要引誘他們離棄上帝。
第7至8節,這兩節是在回應第5至6節,因為上帝已經將這些邪惡的力量給消滅,因此,詩人發出歌頌的聲音,述說不論是誰,都要面對上帝公義的審判。
第9至12節,這段詩歌進一步在述說上帝的公義所顯現出來的能力。公義的上帝在審判上有幾個特別之處:一是成為受到壓迫者的避難所。二是上帝並不撇棄尋求祂的人。只要有人尋求上帝幫助,上帝一定會伸手救助。三是上帝特別關心苦難中的人,因此,一定會嚴厲懲罰那些迫害困苦人的人。
第13至14節,第13節的「憐憫」,指「憐恤」之意。意思是指當被上帝拯救出來之後,身上是傷痕累累。這時候,詩人請求上帝醫治身上的傷痕。第14節的「耶路撒冷」,這是指敬拜上帝的地方。這位詩人說他要在敬拜上帝的地方,公開宣揚上帝奇妙的作為。
第15至16節,這兩節是對應句型。因為上帝的公義,使邪惡人掉進了自己設計的網羅中。
第17節,這裡所說的「作惡、拒絕上帝的人」,這些人並不是不認識上帝,其實是認識,但卻拒絕承認有上帝。是故作不認識,這樣做起邪惡的事,就放肆起來。換句話說,這樣的人是驕傲的人。
第18節,貧困、軟弱的人,一直都是上帝特別關心的對象,這也是聖經一再給我們的認識。因此,欺負這種人,等於是在鄙視上帝的能力和公義一樣。
第19至20節,這兩節由全體會眾齊聲同唱,好像長老教會的詩歌中之「副歌」一樣。「知道自己不過是必死的人」,這是非常好的一句祈禱文,當人知道自己必定會死時,就會知道自己的有限和軟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