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202期

馬太福音第七至十一章
1.第七章是繼續第五章開始的山上寶訓。作者強調在山上聽到耶穌連串的教導,大家都感到相當驚訝,因為他教導的內容確實是不同凡響,大異於經學教師傳統的教導。
2.第七章1至5節:
 耶穌教導門徒和群眾,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先從自我反省開始。不要一開始就論斷他人。他希望人人先設身處地為他人設想開始,這樣就比較容易體諒他人。他強調上帝才是真正的審判者,因為上帝鑒察人的內心(參考耶利米書十七:10)。
 第3至4節的「木屑」和「大樑」,這是極大的對比,「木屑」原本之意是「針」;後者「大樑」是指建造房子的樑柱。
 第5節所提到的「偽善的人」,表示在「木屑」和「大樑」之間的次序顛倒了。人要先將大樑移走之後,才會清楚到底是否有木屑。否則永遠看不清楚。
3.第七章6節:
 「神聖的東西」,通常是指上帝的名,而上帝的名是神聖的。「珍珠」可看成是天國。而「狗」和「豬」都是指外邦人的意思。這裡很清楚在強調,將上帝的國和神聖的名,說給那些拒絕的人聽,是沒有效果的,只會帶來更大的羞辱而已。
4.第七章7至11節:
 在第六章1至7節已經談過祈禱應該有的態度和認識。這裡再次勸勉門徒和民眾,對上帝禱告必須抱持著恆心,因為上帝賞賜給人的,都是最好的。
5.第七章12節:
 這是一節重要的教導,在路加福音第六章31節也有記載,但路加福音將此節編輯在愛敵人的教導之後,表示把期盼別人的心境,用來放在自己的身上,就會更清楚該怎樣對待別人。耶穌強調摩西法律和先知的教導就是如此。
 當福音書出現「摩西法律和先知教訓」這種句子時,意思就是指舊約聖經。這樣,從第五章3節開始的登山寶訓,在這裡作個總結。
6.第七章13至14節:
 「窄門」、「難走」的路,和「通向生命的門」相連結,願意選擇且找到這方向的人甚少。相對的,朝向「寬」的門、「好走的」路,和「通向滅亡」的道路去的人卻很多。
7.第七章15至20節:
 「你們要提防假先知」,這句話可看出新約時代的假先知依舊猖獗。耶穌在預言末日景象時,再次提到會有許多假先知出現來迷惑人心,這些假先知甚至還會行神蹟奇事(參考馬太福音廿四:11、24)。
 「綿羊」,通常會被用來形容「善良」、「溫馴」,相對於「豺狼」則多被用來形容是凶惡的野獸,只會欺負弱小的羔羊。
 從日常生活行為就可看出先知是否真實,就像好的果樹,會結出好的果實一樣,壞的果樹是結不出好果實的。
 第19至20節,可看出必定有嚴厲的審判等候著這些假冒的先知。而上帝的審判是從人所做的事和心思意念來報應。
8.第七章21至23節:
 接續前一段論及的假先知的問題,就像第19節所提起的,必定會有審判,而這審判並不是評斷誰有行神蹟奇事的能力,而是誠實的心靈。
 這裡的「主啊,主啊」,有兩種意思,一是指求救的呼聲(參考八:2、6、8、25),而重複使用,表示非常迫切的呼聲(參考廿五:11)。二是指一種禮儀上的歡呼,就如同今天的人在歡呼「萬歲、萬歲」一樣。
 能否被上帝所接受?跟一個人是否會行神蹟奇事沒有關係。最重要的,就是第21節所說的,實行上帝的旨意才能進去。耶穌也強調只要是實行上帝旨意的人,都是他的「母親和兄弟姊妹」(參考十二:50)。
9.第七章24至27節:
 這段是山上寶訓最後一段,是延續第21節的題旨:真正實踐上帝的旨意。
 「磐石」和「沙土」是相對的;前者堅硬,後者鬆散。耶穌強調聽見他的教導後,就要將這些教導實踐出來,這就是實在,如同堅硬的磐石一樣。就像摩西教導以色列人民,凡上帝所吩咐的一切命令,都要切實去遵行(參考出埃及記廿四:7,申命記三十一:11—12)。
10.第七章28至29節:
 「耶穌講完了這些話」,這是馬太福音收編耶穌五段言論集之後,會出現的一句話(參考十一:1、十三:53、十九:1、廿六:1)。
 民眾聽了耶穌的教導之後,都驚訝他的教導,甚至認為他的教導遠比經學教師更有「權威」。這裡的「權威」,表示讓人的心靈震撼之意。
11.第八章1至4節:
 這件醫治痲瘋病的神蹟是在眾目睽睽之下而行,不但這樣,耶穌行這件醫治神蹟是「伸手摸」這個痲瘋病人,這也表示他接觸了痲瘋病人,可是他不但沒有被感染,相反的,這人的痲瘋病是「立刻消除,潔淨了」,表示耶穌身上有奇特的力量,勝過當時社會最懼怕的痲瘋病。
 找祭司檢驗和依摩西的規定獻上祭物,可參考利未記第十四章10至32節。
 但在眾目睽睽之下的醫治,卻要求這病人「不要把這件告訴人」,這樣的吩咐一再出現在耶穌行醫治神蹟之後(參考馬太福音九:30、十二:16,馬可福音五:43、七:36、八:26)。他會這樣吩咐,是因為不想在福音的事工上被扭曲或是受到阻礙。因為大多數的人只喜歡看神蹟奇事,卻不想要聽天國的信息。
12.第八章5至13節:
 這是馬太福音記載第二件醫治的神蹟,醫治的對象是外邦人,是羅馬軍官為了家裡的僕人來請求耶穌醫治,因為他的僕人「癱瘓」了,「非常痛苦」。
 羅馬軍官會來請求,表示耶穌醫治的名聲已經遠播,而當耶穌決定要去他家時,這個羅馬軍官的回應是不敢勞煩耶穌去他家,他只求耶穌給他一句「命令的話」就好,他把自己帶兵的經驗,認為只要耶穌願意出一句命令的話,他僕人就會獲得醫治。
 這位羅馬軍官的信心,也在表明他對耶穌的認識遠比猶太人還要深,而這點是讓耶穌大感驚訝的原因。
 這句「有許多人從東從西前來」,意思是指許多外邦人,他們都要跟猶太人的祖先同享上帝拯救的恩典。所謂「坐席」,表示是天國的宴席之意,也表示天國的歡樂。
 耶穌依這位軍官所祈求的,耶穌只用一句命令的話,就醫好了他的僕人,而這句話是:「回家去吧,照你的信心給你成全!」信心堅定的人,上帝必定會成全其所求。
13.第八章14至17節:
 這段經文記載兩件事,第一件是第14至15節,說彼得的岳母發高燒,經耶穌「一摸她的手,熱就退了」,接著彼得的岳母就起來「接待耶穌」。馬太福音這樣的筆法表示:彼得的岳母只服事耶穌,表示感恩之意。
 再者,這裡提到彼得的岳母,表示彼得有結婚,而且在後來出去傳福音時,是帶著妻子一起(參考哥林多前書九:5)。
 在第16至17節,這兩節雖然很簡單的說明耶穌的工作,但卻是將他在加利利所行各種神蹟奇事,而且「只用一句話就把鬼都趕走,又治好所有的病人」,這樣的句子,都是在表示耶穌身上確實有特別的能力。馬太福音作者將耶穌這種一直為病人醫治的工作,引用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4節的經文來表示,該節經文原本表示上帝差遣來的受苦僕人,就是為了要擔負我們的痛苦,而這種生命的痛苦和「罪」有密切關係。
14.第八章18至22節:
 馬太福音從第四章開始記載耶穌召門徒來跟隨他傳福音,他是一面呼召人來當門徒(參考八:21—22、九:9—12),另一方面是隨時在教導門徒認識天國的信息(九:35—38)。
 第19節說有個經學教師對耶穌表示想要跟隨他,這也說明了耶穌出來傳天國的信息後,已經在猶太人當中造成很大的震撼。經學教師在猶太人社會的地位很高,約翰福音第十二章42節記載有不少猶太人領袖確實是信了耶穌,但因為害怕法利賽人反撲,不敢公開表態。因此,第20節就記載耶穌回應這個經學教師,要他認真思考要付出的代價。
 第21節所說的「門徒」,就是跟隨耶穌一些時間,但並不是像彼得、安得烈、雅各、約翰、馬太等這些人專心一意跟隨者,現在這個門徒表示想要專心跟隨耶穌,但想要先回去等到他父親死後且安葬妥當之後,再來跟隨。耶穌回應這個人,既然如此就不必來跟隨,因為傳福音的事工,需要堅定的毅力,有後顧之憂的人,並不適合。
15.第八章23至27節:
這段經文記載耶穌有能力行奇妙的神蹟,讓自然界的風和浪都聽他的命令,已經在暗示著耶穌跟一般人不一樣,在他的身上具有上帝創造的能力,因此,就算有大風浪襲擊,甚至浪濤蓋過了船,耶穌仍然可以安然睡覺。
「主啊,救救我們,我們快沒命啦!」馬太福音用這種方式要讓猶太人知道,表示耶穌就是生命的救主、主宰。耶穌醒來後並沒有隨即命令風和浪停止,而是先對門徒說:「為甚麼這樣害怕?你們的信心太小了!」和耶穌在一起,還在擔心生命的安危,這就是沒有信心的表現。
耶穌一斥責風和浪,風和浪都聽他,這才是引起門徒大為驚訝之事,他們都提出這個問題:「這個人究竟是誰?」表示門徒對耶穌的認識很少。
16.第八章28至34節:
 馬太福音記載耶穌所行這件神蹟的地點是在「加大拉」,這村落離加利利湖東南方約有十公里。
 這兩個被鬼附身的人,是住在「墓穴」中,依摩西法律來看,他們就是屬於不潔淨的人(參考民數記十九:16)。福音書作者一再表示鬼認識耶穌(參考馬可福音一:23—24、三:11),這些鬼對耶穌說的話表達出重要的意義:
 一是「上帝的兒子」,這表示它們認為耶穌是彌賽亞、拯救者。
 二是「你為甚麼要干擾我們」,這句話表示耶穌來到它們當中,使它們想要繼續危害人生命的事受到了阻礙。
 三是「時機未到」,鬼認為上帝審判的末日還未來臨。表示他們還可以繼續危害人的生命。
 「豬」,在摩西法律中認為是屬於不潔淨的動物,不可以食用(參考利未記十一:7)。不潔淨的豬,和被鬼附身而住在墓穴的人剛好是相配,都是屬於不潔淨的。馬可福音第五章14節說這些豬隻共計約有兩千隻,這確實是很大的數目,應該是屬於社區的共同財產。這些鬼請求耶穌讓他們從這兩人身上出來後,進入豬群中。等於是他們想要回到同樣是屬於「不潔淨」的生物體,這樣它們可以附體存在。結果這些豬群因而衝入湖中淹死了。
 湖,在猶太人文化中是屬於鬼生存的地方,也是會危害生命的力量。在這裡暗示著這些鬼回到它們所居住的地方。但加大拉的人並沒有因這兩個被鬼附身的人得到醫治而感謝耶穌,相反的,人們看見這件事的反應是相當害怕(參考馬可福音五:15),他們要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地方。
17.第九章1至8節:
耶穌醫治人的病,通常是因為當事人對耶穌有相當的信心。但也有好多次,是因為病患周圍的人的信心,使耶穌施行了醫治的能力。例如在第八章1至10節,記載一位羅馬軍官為了他的僕人生病了,來求耶穌醫治,他只求耶穌賜給他一句「醫治」的話就夠了,耶穌聽了很讚嘆這位羅馬軍官的信心。
現在此段經文的這個癱瘓病人,就是因為別人將他抬到耶穌面前來求治,耶穌看出這些人的信心而治好這個人的病。有堅定信心的人,不但對自己有幫助,也會對一起生活的人有利益。
馬太福音在記載上省略了描述這些朋友怎樣將這個癱瘓病人抬到耶穌面前的過程,在馬可福音第二章1至5節和路加福音第五章17至20節等,都有很詳細的描述,說這些人是將病人抬到屋頂,拆開屋頂之後,將癱瘓病人縋下到耶穌面前。他們這樣的舉動大大感動了耶穌。
這些經學教師認為耶穌醫治這個病人所說「你的罪蒙赦免了」這句話,有褻瀆上帝之嫌。因為猶太人長久以來認為只有上帝才有權赦免人的罪(參考以賽亞書四十三:25)。
福音書作者喜歡用「耶穌知道他們在想甚麼」這種句型來表示,耶穌有特殊能力,能知道人的心思意念(參考馬太福音十二:25、十六:8、廿二:18,馬可福音八:17,路加福音六:8、九:47,約翰福音六:15),而這是上帝才有的能力。
18.第九章9至13節:
 馬太福音說這位稅吏名叫馬太,在馬可和路加福音書都說是「利未」。在第十章3節記載耶穌門徒的名單中也是用「稅吏馬太」,他原本是一個猶太人眼中的罪人(參考路加福音十九:7),竟然會被耶穌接納成為門徒,這是多麼大的恩典啊!
 「稅棍和壞人」,這裡所說的「壞人」很可能指的是妓女,或是在猶太人社會中,經常被認為不贊成法利賽人那樣嚴謹守祖先傳統的人。
 在第13節,馬太福音作者引用了何西阿書第六章6節的經文,強調懷著憐憫的心,遠比遵行繁文縟節的祭祀禮儀還重要。這表示對社會上被人鄙視、厭惡的人,要存著憐恤的心看待。
20.第九章14至17節:
禁食,這原本是很嚴肅的一項信仰行為,是人在表示謙卑、懺悔、悲傷的態度。在舊約摩西時代規定每年贖罪節的時候,全國人民都要禁食(參考利未記十六:29—34)。主前586年以色列人民亡國於巴比倫帝國後,他們增加了禁食的次數到四次(參考撒迦利亞八:19)。到了耶穌的時代,有敬虔派的猶太人每個禮拜禁食兩次(參考路加十八:12)。禁食,應該是人內心的一種省思,不是用來比較個人信仰的層次高低或好壞的方式(參考馬太六:16—18)。
耶穌在第15節用婚姻的關係比喻。猶太人的婚宴長達七天時間,那是件大事,甚至剛結婚的男人,一年內都可免除公務和兵役(參考申命記廿四:5)。耶穌在此隱喻著自己就是新郎,他正在辦婚宴,當然不用禁食。
「日子將到」,這是指審判的時刻即將來臨,新郎會被帶走,表示他受難之後,將會有大的迫害出現,那時候,哀傷的時刻也會來臨,那時就必須禁食。
第16至17節是猶太人流行的諺語。古時候的布因為需要先浸過水之後才能做成衣服。新布,是指還沒有浸過水的,用新布來補舊衣服,一定會將原有破損的洞加大。裝酒的皮袋也是如此。
「要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那麼,兩樣都保全了。」馬太福音記載耶穌這句話,很清楚在說明舊的和新的要分明,這樣兩種都會保存下來。
20.第九章18至26節:
這段經文將兩則醫治的神蹟編輯在一起。會堂的主管,在猶太人社會中備受尊崇。但他深信耶穌有特殊能力可以醫治他女兒。
猶太人的習俗是死後先埋葬,之後才通知親友。因為耶穌到他的家有稍微延遲,當他到的時候,葉魯的女兒已經去世而準備要出殯了。但耶穌認為葉魯的女兒並沒有死,只是「睡著了」,大家都覺得耶穌講這樣的話很好笑。因為明明是死了,才會請出殯的鼓吹手來準備出殯的事宜。耶穌進入這女孩的臥室,拉起她的手,這女孩就復活過來。
馬可福音第五章42節說這女孩當時是12歲。這年齡剛好和導致延緩到葉魯家去的一位患有血漏症的女人患病時間相同,都是12年。摩西法律認為患這種病的女人是不潔淨的(參考利未記十五:25—30),不能參加任何聚會,也不能與任何人有接觸。因此,這種女人通常會被隔離出來,以免跟她有接觸的人都成為不潔淨。可見這個女人的生活是非常痛苦的。
 「衣角」,這是猶太男人衣服邊緣上所縫製的繸子,用來提醒以色列人民要記得遵守上帝一切誡命(參考民數記十五:37—41)。當這女人伸手觸摸到耶穌的衣角時,從耶穌的身上就有能力散發出來(參考馬可福音五:30),治好了這個女人的病。馬太福音第十四章36節就有這樣記載說,有病的人只要一摸耶穌外袍的衣角,身上的病都好了,這都在說明耶穌身上有特殊能力。
21.第九章27至31節:
所謂「大衛之子」,指的是拯救者(彌賽亞)之意,這是根據先知以賽亞書第十一章1節、耶利米書第廿三章5、6節的預言延伸而來。這兩個人雖然眼盲,但是他們的心沒有盲。他們可能只聽到耶穌的故事,就相信耶穌就是先知所預言的救主,結果得到醫治。
馬太福音提供這種特別醫治的資料,會強調「兩個人」,主要在強調這是有公開見證者(參考申命記十九:15),就像在加大拉遇到兩個被大群鬼附身的人一樣。
如果盲人聽到耶穌來的消息,就會大聲喊叫耶穌是「大衛之子」,眼明的人應該會更清楚才對。
「我們信」,這是一句生命的告白,也因此,耶穌「成全」他們所期盼的,就像他成全了羅馬軍官所祈求的一樣(參考馬太福音八:13)。
「不要把這事告訴任何人」,耶穌這樣交代這兩個剛被治好的盲人,就像他也曾吩咐那位痲瘋病被醫好的人(參考八:4)。但這兩個人並沒有依照耶穌的吩咐,他們到處去傳揚耶穌在他們身上所做的事,就像馬可福音第一章45節所記載那位痲瘋病得到醫治的病人一樣,到處宣揚耶穌為他所做奇妙醫治的事,但反而影響了耶穌的工作。
22.第九章32至33節:
「被鬼附身的啞巴」,福音書作者喜歡用「鬼附身」來形容病症之嚴重,已經遠超過當時醫生醫治能力的範圍。因此,當時的人看見這種病被醫好之後,他們的反應就是「從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先知以賽亞書第廿九章18、19節這樣說:「到那一天,聾子會聽見讀書的聲音;一向在黑暗中的盲人會張開眼睛觀看。卑微的人要接受上主所賜的喜樂;貧窮的人要頌讚以色列神聖的上帝。」這樣,馬太福音的作者在描述耶穌能有這樣的力量醫治瞎眼、聾啞的人,甚至使死人復活,他(耶穌)就是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
23.第九章35節至第十章1節:
這段經文的重點就在第36節所說的:「當他看見一群群的人,動了惻隱之心;因為他們孤苦無助,像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
  「動了惻隱之心」,也是整本聖經在介紹上帝拯救工作的一個主要原因,是上帝看見人類的苦難,祂生出憐憫、惻隱之心,展開拯救的工作。
 馬太福音作者以耶穌四處傳福音和醫治病人時,發現一:群眾有如沒有牧羊人看顧、餵養的羊。二:等待收割的莊稼很多,但收割的工人少,作為接下去經文要敘述耶穌揀選門徒來協助傳福音事工之因。
24.第十章2至4節:
馬太福音直接就述說耶穌「召集他的十二個門徒在一起」,並且列出這十二位「使徒」的名單,然後隨即在第5節說差派他們出去傳福音,為了要讓他的門徒在福音事工上進行順利,耶穌也「賜給他們驅逐邪靈和醫治各種疾病的權力」。
第1節用「門徒」,第2節用「使徒」,前者表示「學習者」,後者表示「受差派」。前者是在耶穌時代所用的名詞,後者是早期教會使用。「十二」,其實含有以色列民族「十二支派」之意。
「巴多羅買」,很可能就是約翰福音第一章46節所提起的「拿但業」。
「收稅的馬太」,也就是馬可和路加這二本福音書所說的「利未」。
「激進黨」,這是當時猶太人社會的一種政治黨派,跟「希律黨」的人在政治理念上相反。這字的希伯來文是「Kama」,也就是「狂熱者」(zealous)之意。
「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三本福音書都將之編排在十二門徒之後,且都強調「出賣耶穌」,表示這名單是在耶穌死後才出現的(參考馬可福音三:19,路加福音六:16)。
25.第十章5至15節:
 只有馬太福音記載耶穌吩咐他的門徒不要到外邦人地區,而且還強調不要進入撒馬利亞人的城市。這樣的吩咐一再引起討論。因為耶穌自己也進入撒馬利亞人的城市,而且還住了兩天,使很多撒馬利亞人信了他(參考約翰福音四:40—41)。耶穌也曾進入外邦人的城市,且行了神蹟奇事(參考馬太福音十五:21—28)。他復活之後,交代門徒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參考馬太福音廿八:18—20)。因此,到底是在甚麼情況之下會有這種禁令出現,很難理解。有可能跟第7節所提起的「天國快實現了」有關,表示時間很緊迫,只好先從上帝的子民以色列的後裔開始這件福音事工。
 福音事工最重要的態度,就是「白白地得,也要白白地給」,使徒保羅也強調說上帝是「白白地賜恩典」,使人得到耶穌拯救的恩典(參考羅馬書三:24)。
 第9至10節可看出傳福音的範圍很小,平常生活所需只要有人接待就不會有缺乏。猶太人又有一種習俗,喜歡接待出外的人,因為可能因此而接待了天使(參考希伯來書十三:2)。
 「願你們平安。」這是一句祝福的話,平安,是指享受上帝賞賜的福氣,心靈的安息之意(參考馬太福音十一:28—30)。
 第15節可參考創世記第十九章。
26.第十章16至25節:
 這段經文述說門徒受差派出去傳福音必須要有的認識,也說明了傳福音要有犧牲生命的準備,這說出傳福音並不是一件容易或輕鬆的事。從這裡想起耶穌吩咐門徒不用帶任何身外之物,也跟這種會面臨苦難的事有關。
 「把羊送進狼群中」,表示必定會有生命的危險。這種情形在基督教會歷史上,發生許多傳道者殉難的事件,就證實了耶穌這句話。
傳福音所要面對的是人,而且是罪惡越深的人,越需要福音的信息。因此,靈巧、機警像「蛇」一樣乃是必要的。但靈巧、機警,並非是用來欺騙他人,或是圖謀私利,而是知道怎樣才能將福音的信息傳達出去。再者,傳福音的人更需要懷著善良的心。
第17至20節已經說出早期教會信徒遇到的困境背景,就是受到猶太教徒的迫害。這裡所說的「法庭」,是指猶太人的地方公會組織,由維護猶太會堂紀律的委員會組成,人數大約二十三名,專事處理宗教和民間的事務。「鞭打」,這也是公會對於被告判刑的懲罰之一種。耶穌受猶太人最高議會審問後也受到類似的懲罰(參考馬太福音廿六:67)。使徒保羅曾受到這樣的待遇(參考哥林多後書十一:24)。
第18節可對照第五章11至12節,回應第16節所說的必須靈巧如蛇。另一方面,上帝會賜福給祂的僕人,使他明白上帝的旨意。
第21至23節,除了來自猶太宗教領袖們的壓迫外,更嚴肅的是來自自己的家人。第22節的「忍耐到底」,是指面對一切迫害、苦難,仍然不改變心志,堅持為福音不惜犧牲任何代價的意思。
  第23節所謂「走遍以色列的城市」,這應該是指巴勒斯坦地區的範圍,表示耶穌再臨的時間會很快,這點早期教會深信無疑。
對早期教會受迫害的信徒來說,第24至25節是很安慰的話,因為耶穌也受到殘酷的迫害釘死在十字架上。因此,當耶穌的門徒(或是基督徒)來說,遇到迫害時想想耶穌,那就沒有甚麼好覺得委屈的。
  「別西卜」,這是猶太所指稱的「鬼王」(參考馬可福音三:22),也是指魔鬼、撒但的意思。
27.第十章26至31節:
第26節是當時猶太社會的諺語,意思是指人很有限,無法隱藏自己的身份,因為上帝是無所不在的,祂很清楚人的一切行為,是生命真正的主宰。人只能殺害身體,卻對靈魂毫無辦法。這裡說「靈魂」和「肉體」並不是分開,而是說整個生命包含這兩個部份,且只有上帝才有權柄處置人生命中的這兩個部份。
  「麻雀」,這是當時鳥類中被看為最卑微的。就像人頭上的頭髮一樣,有時掉了毛髮,人也不會在意,但在上帝眼中,祂的手所創造之物,祂都珍惜看顧。人因為具有上帝的形像(參考創世記一:26),因此,被託付來管理上帝所造的萬物。也因為這緣故,人比一切萬物有更特殊的使命,這是第31節所提起的,主要在安慰、鼓勵為了福音受到迫害的人。
28.第十章32—33節:
「認」,意思是指結連在一起,不能分開的。參考約翰福音第十四章6至7節說的,沒有認識耶穌,就無法認識天父。另外也可以參考路加福音第九章26節。
29.第十章34至39節:
這是一段很難理解的經文。天使傳報耶穌降生的信息時,是帶「和平」給這世界(參考路加福音二:14b)。先知以賽亞說有一個為我們出生的嬰兒,他將會是一位「和平的君王」(參考以賽亞書九:6)。但這裡耶穌卻說他沒有帶來「和平」,而是帶「刀劍」,且會引起家人或親朋好友之間的紛爭。其實,這段經文也說出早期基督徒選擇信仰時所遇到的現實問題,有時嚴重的情況就像戰爭一樣,是生死的問題,甚至關係到整個家庭存亡,因為羅馬帝國後來施行迫害基督徒的政策,就是採用連坐法,只要發現一個家庭裡有人信耶穌,連帶的整個家庭都會受到懲罰。
當一個人決定要跟隨耶穌時,就必須先衡量自己是否願意背起十字架,這是必要的先決條件,否則就很難繼續。因為跟隨耶穌是為了要傳福音,而這福音是上帝拯救的信息(參考羅馬書一:16)。但傳福音可能會為生命帶來苦難,這在早期的教會一再發生,在近代的極權國家也是如此。
30.第十章40至42節:
這兩節是這一章有關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的一個總結。在揀選門徒之後,耶穌差派十二使徒出去傳福音,並讓他們知道可能會遇到的各種問題。耶穌在第34至39節說到真正的問題,說人的仇敵是自己的家人。然後在這裡回應善待所有為福音事工奉獻心力的人,都會和傳福音的人一樣得到上帝的獎賞。換句話說:傳福音和協助傳福音的人,即使是接待、支援等等,都是上帝所獎賞的對象。因為只要是福音事工,就是參與上帝救人生命的工作。可將此段經文與第廿五章31至46節對照來看。
31.第十一章1節:
「耶穌指示十二個門徒的話說完了」,這句話是耶穌言論的第二段的結束。
32.第十一章2至15節:
有關施洗約翰派門徒去問耶穌身分的事。在第四章12節曾提到施洗約翰因為批評希律亂倫的事而被關在監獄裡。他雖然在監獄裡,仍關心著「彌賽亞」來臨的事。因為經常聽到門徒來傳達耶穌傳福音、醫病的事,因此,再度派門徒去詢問耶穌,是有「再次確認」的用意。
第4至6節,耶穌的回答是很具體的,他要施洗約翰的門徒將「所聽見、所看到的」回去向施洗約翰報告。他引用以賽亞書第廿九章18節,以及第三十五章5至6節的經文,先知以賽亞書的預言中提到以色列人民重新獲得拯救的日子來臨時,就是:「瞎眼的能看,耳聾的能聽,跛腳的能像鹿跳躍,啞巴能歌唱。曠野將湧出大水;荒漠將流出甘泉。」也可將此段預言對照以賽亞書第六十一章1至2節。耶穌要讓施洗約翰的學生清楚,他就是以色列人民期待甚久的拯救者、彌賽亞。
第7至11節,這段經文談到人真正的問題,是不清楚自己想看到甚麼?或是人看到了甚麼?如果沒有屬靈的眼光,人所看到的還是表面的。除非有上帝的啟示,否則人所看到的還是膚淺的現象。
耶穌引用瑪拉基書第三章1節所記載的預言,耶穌很清楚在表示施洗約翰就是那要來的先知以利亞,這樣,耶穌就是他們所期盼的彌賽亞。
  第11節提到有關施洗約翰在天國裡是最卑微,但他卻比以往任何一位先知都偉大,原因是他看到耶穌。但耶穌是開創天國信息者,就像施洗約翰自己所說的,他連要為這位拯救者解鞋帶、提鞋子也不配(參考馬太福音三:11)。
第12節有許多種解釋;一是有人誤把天國當作地上的政治王國一般,用各種方式想要奪取。因此會猛烈地用盡各種方法想要佔有。從教會歷史來看,這種解釋很接近。二是將基督教會看成是地上的天國,很多人想要佔有教會的地位。三是確實有認識天國,想要進去,卻需付出相當的代價,甚至會如同第十章34至39節所說的,連自己的家人也隔絕了。
33.第十一章16至19節:
比喻當時的世代,耶穌曾指出他的世代是個「多麼邪惡、多麼不忠」的時代,因為大家只想看神蹟,卻對神蹟顯示出來的意義一再漠視(參考馬太福音十二:39)。他甚至明確指出沒有神蹟可看,因為那時代真的很「邪惡、淫亂」(參考馬太福音十六:1—4)。
耶穌基督用兩種生活中一再看到的景況來比喻;一是婚禮,另一是喪禮。他特別指出這是以小孩子在街道旁玩「家家酒」之遊戲來比喻上述的兩種禮儀。將之當作遊戲,就不認真。說明人一方面在期待拯救的來臨,但心裡卻並不是真的如此想,而是帶著遊戲、好玩的態度在看此事。
第18節,施洗約翰是屬於嚴謹、苦行的傳道者,他和門徒經常會禁食祈禱(參考馬可福音二:18)。但他們說施洗約翰簡直是被鬼附著的人,因為一般人不會這樣子過生活。
第19節,論到耶穌,說他並沒有像施洗約翰那樣子聖潔,不但沒有禁食,甚至還允許他的門徒在安息日摘麥穗,又搓著麥穗吃(參考路加福音六:1),也經常與稅吏、壞人在一起(參考馬可福音二:15—16,路加福音十九:7)。基本上,批評耶穌的猶太人只知道找碴,用一大堆理由,只是不想認真去明白上帝拯救的信息。
34.第十一章20至24節:
這段與前段有密切關係,不信的猶太人,總是找出許多拒絕救恩的理由,而這剛好說明了猶太人拒絕的態度,即使看見了許多神蹟還是不信,還持續在尋求神蹟顯現(參考馬太福音十二:38、十六:1)。
「伯賽大」、「哥拉汛」,這是位於加利利河邊的村鎮。耶穌曾在伯賽大醫治好一位瞎眼的人(參考馬可福音八:22—26)。但福音書並沒有記載有關耶穌基督在哥拉汛傳福音的事蹟。
「泰爾與西頓」,這是兩座外邦人的城鎮,與伯賽大、哥拉汛這兩個猶太人的村落在信仰態度上剛好成對比。因此,所得到的審判結果也會有差異。
「所多瑪」和迦百農也成對比的狀況;前者在創世記第十九章,那是一個罪惡滿貫的城市,而迦百農是耶穌最早行神蹟、傳福音的城鎮。甚至連耶穌自己家鄉的人也知道他在迦百農行過許多神蹟(參考路加福音四:23)。但是,看見的神蹟雖多,信心依然冷淡,懷疑的態度仍然沒有減輕。
35.第十一章25至27節:
這兩節可以參考哥林多前書第一章18至25節,以人的聰明想要明白上帝的旨意是愚蠢的想法(也可參考以賽亞書廿九:14)。只有謙卑的人才會明白上帝的神蹟每天發生在他的生命中。
  第27節是耶穌明確說出他和上帝之間的特殊關係──父與子。
36.第十一章28至30節:
「軛」,是指重擔。古時候的軛,是指套在牛、馬頸部,用來駕馭牛馬犁田用的,也是象徵一種生命的枷鎖。生命的苦難,就像一種重大的軛放在人的生命中,也像是一種重擔,使人無法承受得了一樣。但耶穌說在他裡面,人生命的這些枷鎖都將減去,生命不再是枷鎖,也不再是重軛,而是輕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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