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438期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4-09-21 17:12
在這章經文中一再強調一個重要的觀念:如果一個人有了信,卻沒有落實在實際的生活,那樣並不是正確的信。作者並沒有用很艱澀的語言或是很難懂的神學論述信與行動之間的關係。他用現實社會的各種生活看得見的事作為例子討論,這一點是非常珍貴的。從這裡也可以明白,雅各書的作者其實就是要告訴所有的信徒,信仰並不是停留在語言或是文字的遊戲,而是真實的生活際遇。作者強調:生活,就是在見證所信的上帝。因為宗教信仰最忌諱的一件事,就是談論多,實踐少。真實的宗教信仰並不是停留在思想的層面,而是要確實付諸行動。
因為有許多基督徒是以實際的行動將實踐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愛,才因此將福音帶到世界各地去。可以這樣說,雅各書對許多基督徒確實有很大的鼓舞作用,因為從這書信讓許多有理想的信徒,願意遵行聖經的教訓,以實際行動在生活中表達對上帝的信。
但因為這一章的觀點,引起一些討論,認為雅各書作者是在反對使徒保羅的「唯獨信」這種觀點。其實並不然,而是雅各書寫作的時代已經是主後六○年代,當時已經有第二代信徒,且面臨著迫害來到,他們當中開始有人不敢暴露出信徒的身份等,這些都是作者想要提出來表白的理念:如果真的信耶穌基督,就要用行動見證。
2.第二章1至13節:
這段經文是雅各書中第一次很具體地提到信仰最重要的中心,就是用實際行動來說明。作者用很務實的行動,清楚的言語來說明信仰的準則,包括不可對富人和對貧窮者有接待的差異,也提醒信徒要完全遵守誡命。
第1節,開始就說基督徒「不可憑著人的外表,用不同的態度對待人」。這種信仰準則不只是用在教會團契生活中,也應該是用在社會生活中。為甚麼雅各書作者會這樣寫?因為早期教會中發生了猶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之間的隔閡,不但不能一起吃飯(參考加拉太書二:12-13),更不用說彼此相互關心的實際行動出現。雅各書的作者是一個猶太人,在「大家都是一家人」這個基礎上,他提倡這個觀念「不可憑著人的外表,用不同的態度對待人」,意思也是在朝著「所有的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一樣的」之信仰基礎論述。
第2至4節,作者在這裡以一個貧富強烈的對比來說明基督徒如何在生活中實際見證信仰。注意這裡特別提到「來到你們聚會的地方」,表示到教會。這時,有錢人是「手戴金戒指、身穿華麗衣服」。這裡會特別強調是「戴金戒指」,表示他的財富很多。因為在第一世紀,黃金是相當稀有的金屬,只有富貴家族才有能力戴「金戒指」。而「華麗的衣服」,意思是指很耀眼、閃亮、光彩的衣服,容易引起人注目、讚歎的衣飾。相對的是「貧窮人」,他們是「衣著破爛」。作者所要表達的是基督徒對這不同的人都要一視同仁。不可對有錢人特別客氣,或是藐視、隨意對待那貧窮如流浪漢的人,又是不可「偏心」,「惡意歧視人」。
第5節,作者說「上帝揀選世上的窮人,使他們在信心上富足」,其實也可以從這節經文來理解,在早期教會中,富有的信徒並不多,大多都是貧窮而被社會所藐視的人,但他們來到教會得到很大的鼓勵,因為教會願意接納他們,使他們在生命中得到極大的鼓勵。以西結書第十六章3至14節記載,先知提到當年上帝會揀選以色列民族,並不是因為他們富有、壯大,而是因為他們像是棄嬰,一無所有。他們現在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上帝給予的(另可參考申命記七:7-8)。雅各書的作者主要提供一個明確觀念:不是因為我們有甚麼好的條件才引起上帝關注、揀選,而是因為上帝的愛,揀選我們這些一無所有、卑微的人。
第6至7節,剛好與第5節相對;在這兩節經文中,作者提醒這些因被上帝揀選而得到富足的人,卻忘記自己過去原本就是貧窮,如今反過來欺負貧窮人。從這兩節經文可看到早期教會已經出現的問題,就是有些信徒在自己富有了之後,回過頭來瞧不起那些貧窮的兄弟姊妹,這一點是作者不能容忍的。
第8節,「愛人如己」,這是摩西法律上非常重要的規定(參考利未記十九:18),雅各書作者說這是「新國度的法則」。在耶穌基督的教訓中,將之列為與「愛上帝」同等重要(參考路加福音十:27-28)。他說這是給門徒的新命令(參考約翰福音十三:34),而使徒保羅也說:「因為全部法律都綜合在『愛人如己』這條命令裡面。」(加拉太書五:14)
第9至10節,這是在回應第1節所提到的,有人以外表對待人,特別是對那些有錢人的態度很溫柔,卻用鄙視的態度對待貧窮的人,作者認為這樣的態度是違背聖經的教訓,如同犯罪一樣嚴重,逃離不了上帝的審判。第10節也可參考馬太福音第五章19節,耶穌基督的教導。
第11節,作者強調所有誡命的整體性,是不可分割的。作者之所以會強調法律的整體性觀念,犯任何法律上的罪過,都是等於傷害了別人,就是沒有遵行法律、誡命一樣,都是對上帝的一種侮辱。
第12至13節,作者表明一個重要的信仰觀念:愛是一切法律的根基。因此,不論是說話,或是行事,都必須以愛作出發點開始。作者提醒所有的信徒必須明白:若對別人沒有憐憫的心,就不要期待得到上帝的憐憫(參考馬太福音六:14-15)。第13節的「仁慈是勝過審判的」這句話,指的是:若是沒有上帝的慈愛,人在審判中就被定罪了。因為有上帝的愛,人即使犯了罪,上帝還是會寬恕、憐憫。再者,這句話也可當作:會憐憫人的人,才會得到上帝的憐憫。
3.第二章14至26節:
雅各書作者寫這本書信的時代,大約是在主後六十年代寫成的,他們當中有不少人都是來自猶太教傳承的第一代信徒,因為過去在猶太教的信仰中已經養成了那種隨便的信仰態度,即使轉換成耶穌的信徒,也是一樣,並沒有從根本上改造做起,因此,才會在實踐信仰的行動上缺乏力量。這也是施洗約翰出來傳信息時警告那些前來受洗的猶太人說的,要用實際行為來證明他們確實有悔改,不要以為有祖宗亞伯拉罕作他們的保證人,那是沒有用的(參考馬太福音三:7-9)。
雅各書作者在這段經文中一再強調,信心若是沒有搭配實際的行動,就沒有見證可言。沒有見證的信仰,等於沒有信仰一樣。因此,當一個信徒要和上帝建構合宜的關係,就是要用實際行動表現出來,否則就是沒有信心。
第14節,所說的「如果有人說他有信心」這句話,表示自己說的並不算數,因為信心不是自己說的,而是要用實際行動表現出來才算數。
第15至16節,作者引用一個生活中最簡單易懂的例子,來說明他的觀點。他說如果有人「沒得穿,沒得吃」,一個有愛心的人會馬上就有所反應,而不會說要用祈禱幫助他,或是用祝福的方式回應這個貧窮者的苦難。這對沒得穿,沒得吃的人來說,是不切實際的。
第17節,「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這句話可說是雅各書作者想要表白的思想中心,在第26節又再次提到。這節所用的「死」這個字,在希臘文是「nekros」,意思是指沒有生命的活力,不會彈動、反應的現象。
第18節,這節反應了早期教會有人為了信心與行為之間孰重、孰輕有了紛爭,作者認為那是錯誤的信仰認知,因為他認為信心和行為是一體的兩面,兩者無法分割。
第19節,作者說「邪靈」也相信只有一位上帝。換句話說,基督徒相信只有一位上帝是不夠的。因此,基督徒若是不用實際行動來證明他心中真的相信上帝,那就沒有什麼意義可言,因為邪靈也這樣相信,而且還「非常怕上帝」。
第20節,這節作了一個簡單的結語: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沒有用的。因為不能產生信心的效果出來。
第21至24節,作者採用創世記第十五章6節,說亞伯拉罕是被稱為義人在先,而後才有創世記第廿二章1至19節記載有關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故事為例,說明信心和實際行動搭配的重要性。作者的意思是指亞伯拉罕就是因為先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所以當上帝要他將獨生子以撒作為獻祭品的時候,他毫不猶疑地就遵照上帝的旨意去行。他沒有停留在「思考」的層面打轉,一再詢問上帝為甚麼要這樣?他遵照對上帝的信心去行。作者強調只有在實際行動之下顯示出來的信心,才是真實的。
第25節,作者又舉了另一個例子,就是約書亞記第二章所記載的一則有關妓女喇合的故事。作者說喇合就是因為排除困難,幫助約書亞的密探逃離被捕的危險,因而成為上帝的子民。因為她深信帶領以色列人民走出埃及的上帝才是真神。
第26節,這一節就是所讀這段經文的總結,作者再次重複強調:信心和行為是一體的兩面,不能分開單獨闡述。這個「氣息」一字,在希臘文是用「pneuma」這個字,它的意思是指「空氣」,也可以作「風」、「呼吸」解釋。換句話說,「pneuma」是指活動的「氣流」,不是停止的狀態。因為身體若是沒有流動的「氣息」,就表示這個人已經死了。
4.第三章:
第三章至第四章都是談及生活上的行為。作者特別在第三章1至12節,以及第四章11至12節等兩處經文都提到有關說話的問題,這不僅關係到對信仰的認知問題,更是關係從信心延伸出來到實際行動。
聖經中除了箴言以外,會談到有關舌頭問題的,就是以約伯記和詩篇為最多,所談的就是描述舌頭對人造成的利益和傷害(參考約伯記二十:16、三十四:3,詩篇三十四:13、三十七:30,箴言六:16-19、十二:19)。
雅各書的作者在這一章中特別提起舌頭的事,就是希望大家要注意:在一個信仰團契中,若是沒有注意那最微小的事,就很容易造成極大的傷害。就像在前一章作者所提起的,那些卑微、貧困的信徒進入教會參加聚會,卻受到冷漠的款待,那種傷害之結果是非常大的。千萬不要小看一個卑微的人在我們當中,就像不要疏忽了舌頭這微小的器官在我們身體上一樣,稍微一受傷,都會造成我們全身不舒服。同樣的,在一個以耶穌基督為中心的信仰團契中,若是有一個卑微的兄姊受到傷害,也會大大影響整個信仰團契。
雅各書第三章之經文,主要提到兩個主題,其一就是談到舌頭在人的言行舉止上帶來的影響,其二就是有關屬天與屬地的智慧之間的差別。
第1節,「教師」,這在早期教會中扮演著如同猶太人拉比(教師)的角色,他們專門負責教導的工作。由於「教師」的角色和地位崇高,因此,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當教師。當教師若是犯錯,就「要比別人受更嚴重的裁判」,因為教師就是在用言語教導人怎樣認識上帝旨意和教訓,所以,他的錯誤教導所帶來的影響相當大,他所受的批判也比一般人嚴重。
第2至4節,作者開始從一個普遍的哲理開始說起,這個哲理就是在這個世界上,找不到「沒有過錯」的人。箴言的作者甚至說義人也會「屢次跌倒」(箴言廿四:16)。每個人都會犯錯,但犯錯也區分成故意或是非故意的。這裡所指的錯誤,是指非故意的,且不是很嚴重的。因此,會反省,就會有控制的效果。就像一隻馬,只需一個小小的「嘴環」就能控制牠,也像一艘大船,只需用「一個小小的舵」就能將之「操縱」,就可以「隨著舵手的意思」航行。
第5至8節,在這段經文中作者很詳細地敘述舌頭對人的影響力是多麼地大,作者除了上述用馬的嚼環和船舵來比喻,主要在凸顯嚼環和馬匹在體積上的對比,船舵與船身也是一樣。最後則是用這種類比方式帶入舌頭與人身體的對比,說明影響力大的,並不見得體積就大,反而是最微小的體積,卻是有最重要的力量。作者用此來說明一個人如果對自己的「舌頭」(講話)能控制的好,就像手握住馬嚼環的人一樣,可以將馬驅使得非常穩定,就如同船長可以用小小的舵控制整艘大船。
雅各書的作者有意說明「舌頭」雖然體積很小,但卻可以「講大話」,這意思是指自我膨脹、誇口的話。另一方面,「講大話」也是指影響很大。作者說「星星之火不是可以燎原嗎」這是我們甚為熟悉的一句俗語,主要在說明不要小看舌頭只是身上小小的器官而已,卻可以造成極大影響,它影響所及的全身。當一個人用舌頭講出不妥當的話語時,造成的罪惡不僅會污染我們全身,嚴重時甚至會毀壞整個人。作者在這裡特別提到人有各樣的能力,可以控制這世界上的各種動物,但是卻常常無法控制自己的舌頭。
注意第8節所提到的「毒氣」,這字也可以當作「飛箭」解釋。這樣就會明白一個人若是沒有注意到講話的內容時,就好像看到一支含有劇毒的飛箭射出去一樣,傷害了對方,也使自己陷入犯罪中。
第9至12節,這段經文都是相對的句型,包括頌讚和詛咒、甜和苦、甘甜和鹹澀等。注意第12節的「無花果樹不能結橄欖;葡萄樹不能結無花果」這句話,這是一句中東地帶很流行的俗語,意思就是除非天地顛倒,否則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作者在這裡說同樣的一個泉水,不可能同時湧出甘甜及鹹澀兩種不同味道的水。
第13節,「好行為」、「美好的生活」,都是指具體行動產生出來的結果。作者再次回到這本書信最原先的一個主題:有好的行為,才能證明一個人真正認識上帝。
第14節,一個會「自誇」的人,也就是詩人所說的「狂傲的人」(參考詩篇十四:1),這樣的人心中不會有上帝。作者強調「撒謊」就是「敵對真理」的行為。因為真理就是上帝,當人撒謊時,就是不承認上帝。
第15至16節,這兩節和第17至18節是相對的經文;前兩節提到屬地上的「智慧」,和後兩節說的屬天上的「智慧」是不同的。作者提到屬地上的「智慧」,其實是「屬情慾」的,也屬於「魔鬼的」,這包括了「嫉妒和自私」、「紛亂和各種邪惡的行為」等。但屬於天上的「智慧」是「純潔」、「和平、謙和、友善、充滿著仁慈」、「沒有偏私、沒有虛偽」等。
最後作者用土地與撒種子作比喻,將「和平」的種子撒在土地上,必定會收到正義的果子。耶穌基督在登山寶訓說:「促進和平的人多麼有福啊;上帝要稱他們為兒女!」(馬太福音五:9)若要見證福音,最基本的事就是:不製造紛亂、鬥爭,而是推動和平。因為如果沒有「和平」,以基督的名建立起來的教會就沒有見證。
5.第四章:
讀雅各書能清楚的看到作者提到許多生活層面上非常實際的問題。在雅各書作者的看法中,若是一個人說他信上帝,但卻沒有在每天的生活中將他的信仰見證出來,這樣的信仰並不實在,反而是讓人覺得只不過是嘴巴說說而已。他在這本書信中,先從強調為甚麼要將聽到的真理在實際生活中用行動鋪陳出來,接著就說到一個人最容易在信仰上失去見證的,就是講話不算數。然後他又提到當一個人要見證上帝的救恩時,一定要記得從誠實的心開始。在他的看法裡,當一個人心中懷有詭詐的念頭時,無論他多麼會講話,或是把自己裝飾得很敬虔,都是虛假的,因為上帝看人的內心。因此,當一個人要見證福音的信息時,就要從有真實的心開始。有真實的心,才會結出美好的信仰果實來。
在雅各書第四章,作者特別提醒兩件事,一是人的慾望問題,二是謙卑的心才是真正有信心的表現。
第1至3節,把這三節經文用來對照第二章14至17節,就會更明白作者為甚麼在這裡一開始就提到衝突爭吵的事。
「你們當中的衝突爭吵」,這句話已經說出了早期教會內部的問題,信徒之間出現嚴重的紛爭與不愉快。在作者的看法裡,有衝突爭戰,是因為人的「慾望」。這裡所用的這個「慾望」一詞,是指放縱自己,意思是指一個人只想到自己的需要,不管別人的困難或需要。這也就是在第三章16節所提到的:「凡是有嫉妒和自私的地方,就有紛亂和各種邪惡的行為。」這慾望所表現出來的具體行動就是「貪婪」,是指對物質生活方面過份倚賴,這樣的人的祈禱是沒有用的,因為上帝賞賜給人的已經足夠、不缺乏(參考路加福音十二:29-31)。使徒保羅說「貪婪」等於拜偶像(參考以弗所書五:5,歌羅西書三:5)。這樣的人祈求當然不會得到真神上帝的應許。
第4節,「不忠不信」,意思原本是指一個婦女隨處和別的男人苟合。聖經的作者經常比喻上帝與祂的子民之間的關係,就像丈夫和妻子一樣親密(參考以賽亞書五十四:5,耶利米書三:20)。因此,「不忠不信」是指離棄上帝和這「世界作朋友」,這裡所說的「世界」,指的是財富、金錢之意。這樣意思很清楚,在說明一個只關心金錢,把錢財當作神明一般的供奉的人,這種人等於拜偶像一樣,就是「敵對上帝」,是「上帝的敵人」。
第5節,這節說是引用自聖經,但我們在聖經中確實找不到「上帝安置在我們裡面的靈有強烈的慾望」這句話。這句「安置在我們裡面的靈」,指的乃是上帝創造人之後,對著人吹入祂生命的氣息,使人成為有生命的人。但上帝這樣做,是希望人能忠實地仰賴祂,遵行祂的教訓。可是人卻離棄了上帝的教訓,使上帝難過。這種難過就是這裡所說的「嫉妒」之意。因此,上帝不希望受造的人去拜別的神明,或用別的神明取代祂。這裡所說「強烈的慾望」,是指上帝希望每個人都有純潔的心靈,因為祂創造人類時,就是賜給人類一顆純潔的心。
第6節,正好與第5節成相對的意義;第5節說上帝是一個嫉妒的上帝,因此,祂安置在人內心深處的是一個嫉妒的靈,為要使人對祂有絕對忠實的態度。而第6節就是說明當一個人對上帝絕對忠實時,這樣的人一定會謙卑為懷,而上帝會加倍增添恩典在這種謙卑的人身上。作者在強調一個基本信念:當一個人越謙卑,他所領受的恩典就會越豐富。只有對上帝不夠忠實的人,才會想到要再從其它的神明身上取得更多的賞賜,但那些假的神明並不能賞賜給人甚麼,只會帶領人走向滅亡而已。
第7節,這節經文繼續在說明真的在敬拜上帝,尊崇上帝為生命之主的人,就應該對上帝要絕對忠實。這樣的人會知道「要順服上帝」,會「抗拒魔鬼」的誘惑,這樣,魔鬼就找不到機會誘惑人犯罪。
第8節,這裡說要「潔淨你們的手」,這句話是指猶太人在獻祭之前,祭司必須先洗手,才能將要獻祭給上帝的祭品帶到祭壇上。洗手表示潔淨的規定在摩西法律中規定得很清楚(參考出埃及記三十:19-21,利未記十六:4)。但要注意的是,上帝並不重視這些看得見的禮儀,祂看人的內心。人不能只用洗手來表明潔淨,而是必須有真誠的內心才行。
第9節,作者提到要用「悲傷、哀慟、哭泣」的方式敬拜上帝。雅各書作者認為一個人若是真的遇見了上帝的救恩時,他第一個反應就是感受自己是一個罪過甚深的人,甚至會為自己這樣大的罪過而感到悲傷,哀慟、哭泣。
「悲傷」,這是指一個人發現自己是個有罪的人的時候,就會為自己的罪而感到悲傷。
「哀慟」,這通常都是因為有親人去世時,心中很難過而出現的情緒。用在這裡,是指一個人會因自己犯下嚴重的罪,真誠懺悔時的真誠態度。耶穌基督說這樣的人,會得到上帝的安慰(參考馬太福音五:4)。
「哭泣」,這是帶有「同情」的意思。當看到有人遇見苦難時,出自內心的悲憫,對苦難者發出同情的心。
第10節,這節也是在回應第6節所說的「上帝賜恩典給謙卑的人」。因此,只要會在「主面前謙卑」,這樣的人必定會得到上主的「提升」。
第11節,這裡說「不要互相批評」,這個「批評」的字,希臘文是「katalalete」,是指故意在人家的背後說不實在的話。這樣就包括了兩個層面的意思,其一是指說話不誠實,二是故意陷害人。因為這是違背十誡中的第九誡「不可作假證陷害人」(參考出埃及記二十:16)。這種行為是上帝所不喜歡、厭惡的(參考詩篇一○一:5)。
第12節,作者在這裡很清楚提到一個信仰上基本的觀念:生命的主權在上帝。任何人都沒有權力主宰別人的生命。因為生命來自上帝,沒有人有資格對別人的生命造成傷害。雅各書的作者認為故意用不正確的話傷害別人,這跟敵對上帝是一樣的嚴重。
第13至16節,這段經文讀起來很有「智慧文學」的韻味。像第14節這種對生命的觀點,在每個民族中是經常會聽到的俗語。人可以為未來提出一個規劃,但沒有人能把握說一定會如願以償,因為決定未來的主權是在上帝,不是在人的手中。
第14節說人的生命「不過像一層霧,出現一會兒就不見了」,在約伯記中也有類似這樣的句子(參考約伯記七:6-7、十二:10),詩篇這樣的句子也不少(詩篇三十九:5-6、六十二:9、九十:4-6、一四四:3-4)。
第17節,要注意「善」這個字,是表示「上帝的旨意」。換句話說,當一個人知道應該遵行上帝的旨意去做,卻不願意這樣遵行時,那就是故意犯罪。先知彌迦特別提醒以色列人,不論用甚麼方式獻祭,或是獻祭多少,都不會是上帝所重視的,上帝喜歡祂的子民遵行祂的旨意(參考彌迦書六:6-8)。
6.第五章:
在第四章作者特別提到基督徒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必須時刻謹慎自己的言行,因為這會讓人看到基督徒真正的信仰內涵。要特別注意的是,作者在第四章最後一節提到一個人若是知道該做的善事,卻沒有去做,就跟犯罪一樣,都是上帝所不喜歡的事。因為上帝知道每個人的能力,祂不會要求人去做他能力之外的事。因此,應該做的事就表示是責任,有時也是義務。
然後,在第五章作者繼續第四章所提到的社會行為問題,談到當一個人有錢的時候,就要特別小心,因為錢財並不是永遠都會在自己的身上。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能夠永遠擁有財富,因為財富也是上帝賞賜的。當一個人忘記了上帝的時候,上帝也會從這個人手上收回去。
接著,作者勸勉信徒必須要用忍耐和禱告表明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當作者鼓勵基督徒要學習「忍耐」的態度看待那些欺壓窮人而獲取暴利的人,也就是要以「寬容」的心看待他們。用另一種眼光看他們,不要被他們的邪惡所迷惑,認為他們很有辦法累積財富,而是要看他們「很可憐」,因為他們將會面臨上帝嚴厲的審判。
第1至6節,這裡一開始就提到有錢人要為「面臨的災難痛哭哀號」,然後從第2節開始到第6節提到這些災難的內容,包括有:
一是財富將「喪失」(第2節)。這裡將財富與「蛀蟲」連在一起,這是因為古代的財富都是以五穀為主,比如說形容一個人財產多少,就是以他的田地多少、可收多少五穀雜糧來形容。因此,這裡用「喪失」(這是《現代中文譯本》的譯文),其實這字的本意是指「敗壞」(中文《和合本》譯文),意思有「腐壞」的意思(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版本)。就像有好的衣服,可是卻被蛀蟲吃掉了一樣,不能用了。耶穌基督就說過這樣的教導(參考馬太福音第六章19至21)。
二是財富會「生銹」,且成為犯罪的「證據」(第3節)。這裡提到的財富用「金銀」來表達,可是金銀並不會生銹。因此,作者在這裡用「金銀」的意思,就是指錢財很貴重的意思。古代的錢幣通常都是用銅、鐵等鑄造的。這些銅鐵的錢幣若埋在土地裡,或是收藏不當,在濕冷之處當然會生銹。要注意的是這裡提到「世界的末期」,也就是審判來臨的意思。這裡所提到的是當一個人只知道積蓄財物,卻忘記了還有更重要的是去幫助窮困的人,這就像在第二章14至17節所說的,如果我們的兄弟姊妹當中有人沒得吃、穿,而卻有財富可以多到被蛀蟲吃掉、生銹壞掉,這又將怎樣面對上帝?這裡說這些朽壞、腐蝕掉的,都將成為上帝在世界末日審判的證據。
三是「剝削」、欺壓工人(第4節)。這很清楚指出有的財主之財富是來自剝削工人。先知阿摩司就曾一再指責的那些宮廷大官員一樣,他們在家中積聚了許多財富,但這些都是用「搶劫」和不公平的交易得來的(參考阿摩司書三:10)。這裡說有錢人「剋扣」工人的工資,在摩西法律是很清楚記載不可以如此對待工人的(參考利未記十九:13)。摩西法律很嚴格規定「不可剝削」工人,「要在太陽下山以前付給他當天的工資,因為他需要錢」(參考申命記廿四:14-15)。如果一個人說他信上帝,卻刻薄地對待工人,甚至連基本的法律規定都沒有遵守,那是說不過去的。
四是過「奢侈享樂」的生活(第5節)。聖經一直在教導不可以過奢侈的生活。就像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6至31節所記載,耶穌基督比喻中的那位富有的財主一樣,過著「窮奢極侈的生活」,結果下場就是下陰間去受苦。他曾警告當時的猶太人,必須在上帝和錢財之間作個明確的抉擇,原因就是錢財往往使人的心墮落,遠離上帝的救恩。更嚴重的,就是把錢財當作上帝,而引誘人離棄上帝。聖經這樣的例子很多,所羅門王的墮落就是個例子,他蓋奢華的宮殿,結果是離棄上帝。先知的信息中更多(參考阿摩司書第四至六章)。
五是殺害「無辜者」(第6節)。這是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也是聖經一再警告人們的信息,不准這樣做,因為這是上帝所嚴厲禁止的事。十誡的第九誡就很清楚說:「不可作假證陷害人。」(出埃及記二十:16)之所以會發生「定無辜者的罪」,就是有捏造罪狀的情形發生。列王紀上第廿一章記載拿伯的葡萄園事件,亞哈王和妻子耶洗碧就是用捏造的罪名殺害拿伯,然後將侵佔他的葡萄園去蓋王宮。同樣的,耶穌也是被猶太宗教領袖用假證陷害而遭釘死在十字架上(參考馬太福音廿七:59-61)。
第7至8節,這裡作者將重點轉移到教會共同生活的層面。作者第一件提出的就是「要忍耐,等到主再來」,且是強調「主再來的日子快到了」、「主快要來了」。「忍耐」,這裡的希臘文是「makrothumesste」,這是從「寬容」(makpothumos)這個字演變來的。作者提醒信徒知道世界末日即將來到。要學習農夫,他們都會很有耐心地等待上帝從天上降下春霖秋雨。作者這樣舉例說明,主要在勸勉當時的信徒,不用急躁,要像農夫一樣耐心等待上帝的美好旨意。作者認為每件事都是有上帝的時間表。上帝一定會審判,只要時刻一到,審判就跟著來臨。
第9節,這裡說上帝「審判」的時間就「快要來了」,就在「門口」。因此,作者提醒信徒「不要互相埋怨」,因為上帝很清楚誰做了什麼事。
第10節,這節提到「奉主名說話的先知們」,所謂先知,是指上帝的代言人。上帝要說甚麼,他就必須說上帝要他講的話(參考列王紀上廿二:14)。但上帝的話有時並不是人人愛聽,也因為這樣,忠實於上帝的先知,往往會受到迫害(參考列王記上十九:10)。但作者說要學習忠實於上帝先知們的「受苦和忍耐的榜樣」,即使面臨生命的威脅,也不妥協。
第11節,「忍耐到底」的人是「有福了」。作者提出「約伯」作例子,他是大家甚為耳熟的人物,在聖經中描述他遇到災難之後生活陷入極大的痛苦中。但他一直對上帝很有信心、忠實,雖然有很多怨言,但上帝還是顯示出「憐憫和慈愛」,親自與他對話,並啟示他明白上帝的旨意。因此約伯後來很感慨地說:「從前我聽別人談論你;現在我親眼看見你。」(約伯記四十二:5)
第12節,這節作者引用耶穌基督的教導(參考馬太福音五:33-37)。會有這種問題是在教會裡可能有人因為聽到許多不實的傳言,使受到不實傳言傷害的人不知道該如何辯解,因此,往往必須發誓來表明清白。摩西告訴以色列人可以發誓,但只能奉上帝的名發誓(參考申命記十:20),因為上帝鑒察人的內心,因此,隨便發誓就等於是在藐視上帝的神聖一樣的嚴重。雅各書作者再次強調耶穌基督所說的這句話,原因就是要讓基督徒用實際的行動來取代說話。
第13節,這節是相對應的句型。「痛苦」與「喜樂」相對照;痛苦時,最好就是以「禱告」將心中的痛陳述給上帝聽(參考羅馬書八:26-27)。
第14至15節,這裡提到「害病」,與第13節提到的痛苦有關。為生病的人祈禱「抹油」,這油是一種醫藥用的油膏,從橄欖油提煉出來的,有治病的功效。這裡提到要請教會的「長老」來祈禱,這裡的「長老」就如同今天教會的牧師、傳道、長老一樣。作者說禱告若是「出於信心,就能治好病人」,而且說「病人所犯的罪會得到赦免」,這是因為和當時對生病的看法有關,有可能幾個原因:
一是病人在病床上發現自己的病,確實與犯罪有關。因此,體驗到生病乃是上帝對自己犯罪的懲罰。因此,透過祈禱認罪,懇求上帝的赦免。
二是當人生病的時候,才有機會安靜下來省思自己和上帝的關係。藉此,人才會想到自己的軟弱、有限,甚至這時才會發現生命中最重要的,就是認識上帝,也知道自己確實需要上帝,這樣的反省之下,會幫助人謙卑下來。
第16節,作者勸勉大家「要彼此互相認罪,彼此代禱」,這些都是在教會共同團契生活裡非常重要的功課。作者說「義人的禱告有很大的功效」,所謂的「義人」,是指和上帝關係和好的人。這樣的人就是會遵照上帝的旨意行事的人。因此,當一個人要替別人的病祈求上帝醫治時,必須要先明白自己是否有保持與上帝和好的關係,這一點認識很重要。而這種和好的關係之第一件事,就是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
第17至18節,作者用先知以利亞為例子,這是記載在列王紀上第十七至十九章的故事。作者認為先知以利亞和我們都一樣是個普通的人,並沒有甚麼特別能力,只因他與上帝有非常好的關係,因此,他祈求上帝不要下雨,上帝就聽他的祈禱。當他祈求上帝開始下雨時,上帝也聽他的祈禱。作者用先知以利亞為例子,最重要就是在說明只要用真實的心向上帝祈禱,上帝一定會垂聽,而真心敬拜上帝的人,也必定會在生活上見證自己所信的上帝。
第19至20節,作者在這裡並沒有指出那些「迷失而離開了真理的人」,是為何離開或是他們離開的情形如何?有可能是因為遇到了「迫害」之後,又回到猶太教去,或是有的人乾脆就不再參加任何宗教信仰活動。這裡說尋回迷失的信徒,是教會存在的責任之一,也是信徒應該有的責任。因為這是「搶救」靈魂的工作,可以使人的「罪得到寬赦」。
讀 何西阿書這本經書
舊約聖經中有先知書,先知書中有所謂「十二小先知」。所謂「小」的意思,是指作品的篇幅比較少。而先知何西阿就是屬於「十二小先知」中的一位,並且在編排上是排行第一本,但這並不表示先知何西阿是十二位先知中年代最早的,也不是說他的地位最重要,只是稍微以年代的先後順序編排一下。
先知何西阿
先知何西阿是屬於主前第八世紀四位重要的先知之一,另外三位是(1)第一時期的先知以賽亞(註:這是因為以賽亞書這本經書跨越的年代很長,至少有超過兩百年的時間,因此,通常聖經學者會將之分成二至三個時期,主前第八世紀的以賽亞,就稱之為第一時期),(2)先知阿摩司,以及(3)先知彌迦等。
除了知道先知何西阿是是北國以色列人「備利」的兒子(參考一:1),以及書中稍微提起的妻子、兒女的名字外(參考一:2-9),我們對他身世背景的認識確實是非常少。
在這本經書中,提到他三個兒女的名字--耶斯列、羅‧露哈瑪、羅‧阿米,但並沒有提起這些兒女和他所傳達上帝信息有甚麼特殊關係,僅在第一章4至9節中表達這些兒女名字的意義,用來說明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緊繃的關係。當然重點是放在先知何西阿的妻子歌蜜身上;因為她就像一個淫婦,一天到晚與其他男人在一起。曾被丈夫先知何西阿休掉(參考何西阿二:2),然後何西阿又再將她娶回來(參考第三章),而且是付出很大的「聘金」才把她贖回來。作者用這種方式在說明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間的關係,就像「丈夫」與「妻子」的一樣;而「妻子」則是像一個淫婦,雖然「丈夫」一再苦勸要她回到身邊,顯然並沒有得到所期盼的結果。
先知何西阿時代的社會
作者在第一章1節介紹先知何西阿的時代背景時,就提到他的時代北國以色列是由「耶羅波安王統治」。這位「耶羅波安王」就是在北國以色列歷史上被稱為相當傑出的「耶羅波安二世」;他在主前793至753年在位執政。在他的時代,可說是北國以色列自所羅門王死後以色列民族分裂以來,最有能力的一位國王。在他的統治下,北國以色列達到空前的興盛,國勢甚強,疆土向外擴張很快。列王紀作者這樣的描述說:「他收復了所有屬於以色列的領土,從北方的哈馬隘口直到南方的死海。」(列王紀下十四:25)但卻也是北國以色列犯罪、離棄上帝最嚴重的時候(參考列王紀下十四:24),上帝呼召先知何西阿出來傳遞祂的信息。
舊約聖經學者羅賓遜(Theodore H. Robinson)在他所寫的《以色列簡史》中有這樣的評論說:「耶羅波安二世作王的時期是一個興旺的時期,超乎所羅門以後的任何君王之上。」但就在社會經濟、政治、軍事、外交這樣富裕、強勢的狀況下,先知何西阿卻有不同的信息傳出來,且是用「丈夫」與「淫亂的妻子」作比喻,對當時的以色列人民提出很嚴肅的指控和呼籲,這就很值得仔細思考其中原因了。
先知何西阿雖然沒有像先知阿摩司那樣,非常明確地指出當時北國以色列人民犯罪的惡劣實況,但如果仔細看經文內容時,還是不難看到在國勢甚強、經濟相當繁榮的北國以色列社會,隱藏著嚴重的罪惡行為。我們看先知何西阿是傳出這樣的信息:
「這地不忠不信,人民不承認我是上帝。他們背信、撒謊、凶殺、偷竊、姦淫;他們不斷地犯罪,血案纍纍。」(四:1-2)
再看他所描述的另一段話:
「他們在亞當背叛我,違背了我與他們訂立的約。基列是一座充滿邪惡的城,到處染滿血跡。祭司像強盜一樣,成群埋伏,結夥打劫,甚至出沒在通往示劍的那條路上,謀財害命。」(六:7-9)
「每當我要復興以色列、醫治我子民的時候,我總看到他們的罪惡:他惡貫滿盈,罪行都暴露在我眼前。」(七:1-2)
從以上經文的內容就可看到在繁榮的社會中,人民卻在暗中進行犯罪的勾當。尤其是宗教領袖(祭司)竟然「像強盜一樣」會結夥打劫、謀財害命,這樣的社會是怎樣的社會呢?恐怕是已經墮落到不堪聞問的地步了!
而就在這樣的社會狀況下,以色列人民卻不思反省,反而是想用宗教禮儀來掩飾社會道德行為的敗壞,特別是在偶像崇拜上的嚴重,這就是先知何西阿在第六章6節指出的:「我要求的是堅定的愛,不是牲祭;我要我的子民認識我,不要燒化祭。」所謂「堅定的愛」與「認識」都是指實實在在的心對上帝忠實,而不是用宗教禮儀來隱藏自己所犯的罪惡,欺騙上帝。因為上帝並不看外表的獻祭行為,而是看人內心是否忠實於祂。
這本經書最大的特色
在所有先知作品中,先知何西阿的這本經書可說是最特別的一本,它的特色就是將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的關係,以「夫妻」來形容;上帝就是丈夫,以色列人民就是妻子。夫妻原本是應該相當恩愛、相結連的。但以色列人民卻離棄上帝,去拜巴力偶像神明,並且與之有「親密」關係(參考何西阿書十三:2),然後又將上帝所賞賜給他們的貴重物品獻給這些偶像神明,並且還說所獻的這些祭品都是這些偶像神明給的(參考二:5-8、13),這使上帝相當的傷心。
這本經書有下列幾點特色:
第一,整本經書都以「夫妻」為主軸,在討論以色列人民忘記了上帝的恩典,特別是上帝將他們祖先從埃及帶出來的救恩(參考十一:1、十二:9、十三:4),以及以色列人民與上帝所立的永遠之約(參考八:1)。因為忘記上帝,他們才會去拜偶像,而這也是上帝最不能原諒他們的地方。雖然這樣,上帝還是想盡一切辦法呼喚以色列人民歸回到祂的身邊(參考六:1、十四:2),就像一個非常疼愛自己的妻子的丈夫一樣,上帝要以「仁義公平」、「慈悲不變的愛」、「信實」對待他們(參考二:19-20)。
第二,先知何西阿一再提起歷史事件,例如:在第十二章3至4節、12節提起上帝揀選雅各;在第十一章1節、第十二章9節、12至13節、第十三章4節等處,都一再提起出埃及的事件。先知提起歷史事件主要目的,就是要讓以色列人民回憶一下,他們之所以能夠存活下來,且有今天這樣的富強國勢,並不是自己有甚麼偉大的能力,而是因為上帝拯救的恩典。就像列王紀作者所說的,上帝看見所有的以色列人民遭受很大的苦難,沒有人幫助他們,上帝「不希望以色列人永遠滅絕」,因此,特地差派耶羅波安二世來當他們的王,帶領他們脫離經常被敵人侵犯的苦難(參考列王紀下十四:26-27)。上帝這樣做,為的是希望以色列人民能夠確實認識拯救他們的耶和華上帝,祂是一位萬軍的統帥(參考何西阿書十二:5),也是一位創造萬物的上帝,是大有能力的生命之主。
第三,從第一章1節可以發現,何西阿書這本經書涵蓋的歷史年代,是從猶大國的「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等諸王,也就是大約在主前785年至687年,前後長達一百年的時間。先知何西阿當然不可能活這麼久。因此,這本經書有可能就是在北國以色列亡國之後,作者在南國猶大整理出來的作品,主要目的在告訴南國猶大的以色列人民,不要忘記上帝的恩典,也不要忘了北國以色列被亞述帝國消滅的慘痛歷史教訓。更特別的是,作者提起北國的君王時代,是以耶羅波安二世的時代為背景,也就是在北國以色列最興盛的世代,主要就是要讓南國以色列人民知道:在最興盛的世代,更需要小心,別讓外在的經濟、軍事、政治等興旺的景象迷失了內心對上帝的忠實,否則北國淪亡的慘劇也會發生在南國猶大(參考四:15、五:10-14、十一:12、十二:2)。
可分成下列幾個段落
一、 先知何西阿的時代背景;第一章1節。
二、 先知何西阿與妻兒,比喻上帝與以色列人民;第一章2節至第三章5節。
三、 以色列人民所犯的罪過;第四章至第七章。
四、 上帝將懲罰以色列人民;第八章至第十章。
五、 上帝是信實的上帝;第十一章至第十四章。
何西阿書第一至三章
1.第一章:
先知何西阿是屬於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在他的時代,可說是北國以色列最繁榮的時代,人民過著安定、富裕的生活。在這樣的世代裡,人對信仰的事往往是不忠實的,通常比較傾向將信仰的事當作社交活動的一種,甚少人會認真想到敬虔的宗教心靈的重要性。在經濟生活富裕的社會裡,人最常想到的是怎樣賺取更多的財富,以為這樣就可以過更好的生活。甚少人會想到為了達成賺取更多財富,人心往往表現出像創世記作者所說的「人類個個邪惡,始終心懷惡念」(參考創世記六:5)。而這種為了賺取更多財富導致倫理道德的淪喪,以及信仰品質墮落的案例,都可從聖經的文獻中看得出來。
這章很清楚上帝要先知何西阿去娶一個會對他不忠實的妻子,用這種方式在比喻上帝「娶」了以色列民族為妻,雖然知道妻子會背叛,上帝還是期盼妻子會回到身邊來。這章甚至說先知何西阿的妻子歌蜜懷孕生子,連為孩子取的名字,都在比喻著以色列民族背叛上帝了上帝。
第1節,這節一開始就提供了很重要的歷史背景,且是包括了南北二國的政治年代。這裡提到南國猶大的幾位君王,分別是:「烏西雅」(主前792~740);「約坦」(主前750~732);「亞哈斯」(主前735~716);「希西家」(主前716~687)等。他們都是屬於主前第八世紀的世代。接著作者說北國「以色列國由約華施的兒子耶羅波安王統治」,這裡的耶羅波安王是指耶羅波安二世。他統治北國以色列是在主前793年至753年。這段期間是北國最興盛的時代,不但經濟能力強,且國勢向外擴展甚快。在他統治下,收復了他在約但河東所失去的好些地方,甚至有些以色列人民將之看成是「救星」(彌賽亞之意)。如果要說一個國家強弱,耶羅波安二世的時代,可說是北國以色列自分裂以來最強盛的時代,但就在這時候,上帝的話臨到先知何西阿,要他傳遞上帝給他的信息。
「何西阿」,這名字的意思是「救恩」。除了以上這些君王時代的資料背景和他的父親「備利」這個名字外,關於他的資料都付之闕如,這是非常可惜的事。
第2節,這節說上帝的話藉著先知何西阿要傳給「以色列人」。這信息的內容是要先知何西阿「去結婚」,且結婚的對象是要他去娶一位會對他「不貞」的妻子,甚至他們生下來的兒女也會像母親一樣「不忠實」。然後接著就講出這樣的婚姻關係,就是像上帝和以色列民族之間的關係一樣,是夫妻。若是妻子對丈夫不忠實,就表示妻子如同「淫婦一樣」。用這種方式來形容以色列民族對上帝的不忠實,「背離」了上帝,且是一代傳一代,連下代子孫都對上帝不忠實。
第3節,先知何西阿娶一個名叫「歌蜜」的女人作妻子。歌蜜,這個名字很可能就是一位在廟裡當廟妓的女人。這節說他們結婚不多久,就生了「一個兒子」。
第3至5節,這節說先知何西阿遵照上帝的旨意去跟「滴拉音的女兒歌蜜結婚」,且「生下一個兒子」。先知何西阿依照上帝的旨意取名為「耶斯列」。這是一個地名,也是古代的軍事要地(參考士師記六:33)。這個名字的意思是「上帝驅散」。在列王紀下第九至十章記載耶戶曾在此造反,殺盡了亞哈王室家族,篡奪王位,結束暗利王朝的統治。由於該次大屠殺的影響,每當有人提起「耶斯列」這個名稱,就會想起感覺一種不祥的預兆即將來臨。現在上帝要先知何西阿將自己的兒子取名為「耶斯列」,也有意要表明上帝要審判以色列人民,而且這種懲罰是嚴重的,就像當年耶戶在耶斯列篡奪王位後,對暗利王朝進行大屠殺一樣。現在上帝要施行審判,「結束耶戶的王朝」,這等於是要摧毀「以色列的軍隊一樣」,表示北國以色列將會被消滅,這是因為他們所犯的罪的緣故。
第6節,「歌蜜再懷孕,生了一個女兒」,上帝要先知何西阿為這個女兒取名為「羅‧露哈瑪」。在以色列文化中為孩子取名是具有相當意義的,在他們的看法裡,名字是具有真實生命經驗的意義。這不僅是一個人的記號,也代表著這個人的生命和上帝之間互動的關係。「羅‧露哈瑪」所代表的是「上帝不憐憫」,這已經說出這個女兒將成為棄嬰般的可憐,沒有人會疼惜,也沒有人會替她說話。用這樣的名字在象徵著整個以色列人民在亞述帝國統治之下的新生代一樣,不論是多麼地痛苦,也不會有人疼惜、憐憫。
第7節,這節和第6節是相對的;上節說上帝不再愛北國以色列,卻愛著南國猶大。這裡說上帝要「愛猶大這一家」。這節反應了主前722至721年,以及主前701年的歷史背景,就是當時亞述帝國軍隊進攻耶路撒冷,那時是希西家統治時代,上帝保護耶路撒冷城免於被亞述帝國攻破而淪亡。這裡說上帝的拯救「不是用戰爭,不是用弓箭、刀劍、軍馬、騎兵解救」,這表示上帝要用奇妙的作為,這種作為跟一般君王、國家的觀點大不相同。
第8至9節,說先知何西阿的妻子「歌蜜給她女兒羅‧露哈瑪斷奶後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上帝要先知何西阿給這個女兒取名為「羅‧阿米」,意思是說上帝與以色列人民的關係已經切斷了。這表示說以色列民族不再是上帝的子民,上帝也「不是」以色列民族的上帝。這說明了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間的「約」已經破壞、斷絕了。過去上帝和以色列民族之間所立約的,就是祂是以色列人民的上帝,而以色列人民是祂的子民(參考創世記十七:7,出埃及記六:7,利未記廿六:12)。這也在表示從此以後,他們將失去上帝的保護。
第10節,這節前半句說明過去在上帝賜福之下,以色列民族的人口繼續增加,且是多到「像海沙一樣數不盡,量不完」,這是因為上帝給予他們祖先的應許。但現在上帝拒絕繼續當他們的上帝,不再承認以色列民族是祂的子民時,表示這種賜福將會停止,很自然地,表示人口會大量減少。
這節的下半句說「有一天」,這詞往往用在上帝審判的時刻來到。此處這句「有一天」用來表示上帝的審判過後,將會賞賜給殘存的以色列民族,使他們再次成為「永生上帝的兒女,表示上帝要赦免他們過去所犯的罪。
第11節,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節經文,也可說是先知何西阿的信息中心。這裡說「猶大家和以色列家要再一次聯合起來」,而且會有自己「推選」出來的「領袖」,這都在表示他們將不再是被擄、被統治的人民,而是獨立自主,且會返回自己的故鄉,在「自己的土地上」安定地居住下來,可以「播種」、「成長」、「壯大」,且「繁榮起來」,這是極大的好消息。
2.第二章:
先知文獻中最大的特色是先有譴責,接著之後就有拯救的希望。先知何西阿一開始提到上帝要他去娶妓女歌蜜為妻,他就順從上帝的話去娶她為妻。並且後來連續和妻子歌蜜生了三個兒女。上帝要他將三個兒女取的名字來形容祂和以色列民族之間的關係,這三個兒女的名字是「耶斯列」表示上帝必定會報應;「羅‧露哈瑪」表示上帝不再憐憫,和「羅‧阿米」,表示上帝和以色列民族斷絕了關係等。對先知何西阿來說這確實是很大的負擔,但他卻順服了上帝的旨意,
何西阿書第二章與第一章是很不一樣的文體;第一章是以散文體寫出來,第二章的內容卻是以詩歌的形式寫出(《現代中文譯本》並沒有以詩歌的方式編輯這章經文,但中文《和合本》與《台語漢字版本》,以及《呂振中教授版本》則都是以詩歌的文體編輯;但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版本》和《現代中文譯本》、《台語羅馬拼音版本》相同)。前面有說過,先知何西阿將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間的關係,以「夫妻」的方式表達出來。先知以賽亞、耶利米也都有這樣的比喻(參考以賽亞書五十四:5,耶利米書三十一:32)。因此,在解釋何西阿書的經文內容時,從「夫妻」關係去看家庭問題,就會更清楚先知何西阿這本經書的內容。
第1節,這節是在解釋第一章11節提到的復合帶來的生命意義完全改變;原本和上帝之間的關係是斷絕的,現在將再次復合。復合帶來新的關係和意義,兄弟姊妹不再分開,且都是永生上帝的子民。因為上帝已經憐憫了他們,和以前不再憐憫完全不同。
3.第二章2至13節:
這段詩歌中可以看出:當上帝要先知何西阿娶妓女歌蜜為妻也生下了三個兒女,但歌蜜婚後並不檢點,還是和過去一樣,花枝招展地到處勾引男人。因此,先知何西阿要他的兒女去「勸告」他們的母親歌蜜。這裡所用的「哀求」或「勸」字,在希伯來文有「控訴」或「譴責」的意思。很明顯的,這段經文也說出先知何西阿用丈夫對淫蕩的妻子作比喻,形容上帝對於以色列人民背叛行為的審判
第2節,這節說先知何西阿要他的兒女們去「哀求」母親,請她不要再暴露肉體誘惑男人。其實歌蜜的名字本身就帶有「廟妓」的意思,因此,她可能就是參與了當時民間宗教祭典時,用穿著暴露的方式勾引男人跟她行淫。
第3節,先知何西阿對兒女說若是妻子歌蜜也就是孩子的母親,若還是不聽勸勉,他就準備要「剝光」妻子歌蜜身上的衣服,使她「裸露」全身而被眾人羞辱。這節經文可能被後來的先知以西結引用(參考以西結書廿三:10、十六:1-21)。意思是指上帝將不再憐憫以色列人民,要讓他們在痛苦中死亡,「像曠野,像沙漠」面臨沒有食物、飲水的日子際遇一樣。
第4至5節,這兩節提到三個問題:一是母親犯罪的行為已經使孩子也跟著墮落了。當先知何西阿要他的孩子們去勸母親歌蜜,他們並沒有聽從,因為他們已經受到母親的影響,不認為那是錯誤的事。因此這裡才說「我不疼愛她的兒女,因為他們是淫婦生的」,意即他們已經認同母親的行為。二是以色列人民的觀念是:個人的行為與團體之間的關係是分不開的。一個人犯罪,可能會影響到整體人民的安全。例如:約書亞記第七章有關亞干犯罪的事,使得整個以色列人民受到懲罰。三是誘惑歌蜜去跟隨的,是這些屬於物質生活所需要的物品,包括了「食物、飲料、羊毛、衣料、橄欖油,和美酒」等等,這些都與農產有關。這也是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後,最快受到誘惑的原因--追求物慾上的滿足。可能和他們過去在曠野四十年經常遇到缺水、食物有關。物質的慾望很可能使人心受到迷惑。耶穌基督的山上寶訓中,就提醒我們不要為了吃、喝、穿的事忙碌、煩惱。應該先追求的是上帝國的實現(參考馬太福音六:28-34)。
第6至7節,用「荊棘做籬笆堵住她的去路」,荊棘是有刺的草根植物,不小心碰到時會疼痛。丈夫何西阿用荊棘做圍牆,主要目的是讓妻子歌蜜一碰到圍牆就知道危險、疼痛而醒悟。可是雖然有荊棘當作籬笆,有石頭築起來的高牆,她還是想盡辦法要追逐她的「情郎」,結果還是追不上,因為人的物慾永遠不會滿足。追到疲憊之後,最後才想到要回過頭來找「前夫」,並且認為「從前的光景比現在好多了」。
第8節,這節回應了第5節所提到淫蕩的妻子歌蜜說要去找情郎,並說在情郎那兒可以得到「食物、飲料、羊毛、衣料、橄欖油,和美酒」等物。這節這裡則說這些東西都不是情郎給的,而是丈夫(指上帝)給的。這裡指出妻子歌蜜所擁有的這些生活物品都是丈夫何西阿給的,連她身上掛戴的金銀也是,但淫蕩的妻子歌蜜卻將這些東西都拿去獻給她的情郎。
第9至13節,在這段經文中,丈夫何西阿決定下列用幾個動作回應淫盪妻子歌蜜的背棄行為:
一是過去給予的,如今都不再給她。這表示上帝將使以色列人民的農作物欠收。先知耶利米認為上帝懲罰的方式就是:戰爭、饑荒、瘟疫等(參考耶利米書十四:12、十八:21、廿一:7、9、廿九:17-18、三十四:17)。其實,這三樣懲罰都可歸納成一種,就是戰爭。
二是當著情郎的面羞辱她,就是剝光她身上的衣物。這也是最難堪的一種懲罰,特別對於那陷入愛情的人來說,這簡直是無法接受的恥辱。古時候的人認為被人剝光衣物是一件相當羞恥的事。
三是要讓以色列人民無法再過正常的宗教生活。一個國家、社會之所以能安定,宗教生活是非常重要的。
四是貧窮。我們知道以色列人民最大宗的農產品就是葡萄。和無花果也是象徵這個民族的果樹之一(另外兩種是橄欖和石榴)。如今上帝說要「砍掉」這些果樹,並且使這些果園荒廢。這清楚說出他們將會從此陷入貧窮的生活慘狀,不但無法在宗教生活上獻祭,連基本生活的需要也將成為負擔。
以上是上帝所要用來懲罰以色列人民的方法。而在第13節則是做了總結:上帝要找歌蜜「算帳」。這剛好回應了開始的時候,先知何西阿奉命娶歌蜜為妻之後,生下的第一個兒子名叫「耶斯列」的意思--上帝要驅散。原因是他們「忘掉」了上帝。
4.第二章14至23節:
如果要用一句簡單的話形容先知文獻的特色,就是指出以色列人民背叛上帝,去拜偶像神明。他將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的關係,以「夫妻」的關係來比擬,說明以色列人民就像時常紅杏出牆的淫婦一般,背叛了她的丈夫。他也指出最可惡的一件事,就是以色列人民去拜偶像神明的時候,還拿了上帝所賞賜給他們的各種食物當作獻祭供物去祭拜,甚至說那些都是偶像神明所賞賜的,這一點簡直令上帝無法原諒他們。即使是這樣,上帝是慈悲的,祂有豐富且堅定的愛,對悖逆的以色列人民,祂還是想盡辦法要阻止以色列人民持續沉淪下去,希望他們能夠醒悟過來歸向創造萬物的上帝。先知何西阿提醒以色列人民,如果他們還繼續去拜偶像神明,上帝一定會收回祂賞賜給以色列人民所有的一切。
現在這段經文是先知何西阿再次以愛情婚姻的關係,形容上帝將會以最高的愛情來對待以色列人民,為的是希望以色列人民會知道珍惜。上帝要和以色列人民重新立約,雖然祂曾很生氣以色列人民背棄祂,但祂還是依舊愛著他們,想盡辦法要讓他們歸回到祂的身邊來。就像一個仁慈的丈夫,對待他淫亂的妻子一樣,會一再呼籲回到他的身邊。
第14節,這節說上帝要帶以色列人民回「到曠野,安慰她,贏回她的心」。「曠野」這個詞可能指的是以色列人民在出埃及入曠野的時代,那時候可說是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是最親密的時段。因為在曠野什麼都沒有,唯一的倚靠就是全能的上帝。現在上帝透過先知何西阿對以色列人民說,祂要帶領他們到曠野,就是要再次讓他們學習知道真正生命的主乃是創造萬物的耶和華上帝。這節的「帶領」也是非常重要的詞,這個詞也可當作「鼓勵」、「勸導」、「招呼」、「誘導」的意思。這個詞帶有一而再、再而三的動作的意思。
第15節,上帝說「要把葡萄園還給她」,原來是在曠野之地,沒有任何可資生命倚賴的食物,現在卻有葡萄園出現,這是很貴重的禮物。用在這裡,就表示以色列人民會再次明白:賞賜葡萄園給他們,使他們所栽種的葡萄樹能結實纍纍的,乃是耶和華上帝,不是巴力。
這裡的「災難谷」,可參考約書亞記第七章22至26節,意思原本以色列人民因為干犯上帝的禁令,應該是被嚴厲的懲罰。但現在,上帝不再這樣對待他們,而是要讓他們的生命有新的希望,且不再有人因為違背上帝的旨意受到連累。
第16節,節提到以色列人民和上帝的關係就是「夫妻」的關係。這就是整本何西阿書的中心主題。這裡說出夫妻之間的關係是無法分開的,因為有生命相交纏的關係,無法分離。
第17節,就提到在夫妻關係中,不能有第三個對象介入其中,上帝要以色列人民「忘掉」巴力。這個「忘掉」就是「根除」的意思,連名字也不再提起。
第18節,這節可看到上帝是怎樣深深地愛著以色列人民。這裡說上帝要與整個受造物立約,包括了飛禽、走獸、爬蟲等物,為的就是要讓所有受造物都知道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乃是夫妻關係,不可以傷害以色列人民,因為傷害他們,等於是傷害上帝的「妻子」一樣的嚴重。作者用這樣的方式在表明: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間的關係是親密到無法分離的狀態。這樣,上帝與以色列人民立的「約」,就含有「安全」、「平安」的意思。就像這節所說的,上帝要毀滅所有打仗的武器,祂的子民不用擔心會有戰爭發生。這樣類似的詩歌也出現在以賽亞書第二章4節和彌迦書第四章3至4節。
第19至23節,這是一首非常好的詩歌,再次表明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間「夫妻」關係的情景。上帝不只是要娶以色列人民為妻,還要用下列幾項「禮物」當作聘金;
一、「仁義公平」:這是指上帝的救贖不會有任何偏私。
二、「慈悲不變的愛」:這裡的「慈悲」一詞是指上帝的引導、保護。「不變的愛」,指的是上帝的憐憫,是關懷他們的需要。這關懷是永恆的,不是暫時性的。
三、「信實」,指的是誠實、可靠之意。換句話說:以色列人民就像嫁給一個誠實、可靠的丈夫一樣,不用擔心會被拋棄、遺棄,或是被出賣等等。
四、上帝會「垂聽」以色列人民的「祈禱」(在中文《和合本》用「應允」,意思是相同的)。意思是指上帝聽了以色列人民祈禱後,會有實際行動的回應給他們,這些行動有兩項具體的內容,一是會使土地產出「五穀、葡萄、橄欖」,且是大豐收。二是再次確認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間永不分離的關係。
五、上帝的應許,就是確認「約」的關係--上帝就是以色列人民的上帝;以色列人民乃是上帝的子民。
5.第三章:
這是另一個情節的開始,也是在描述先知何西阿怎樣勸勉浪蕩的妻子歌蜜回到他身邊來。他用很昂貴的價錢將當妓女的妻子贖回來。並且勸勉她不要再離家出去。先知何西阿用這樣的方式來告訴以色列人民,必須回歸到上帝面前,他說上帝一定會赦免以色列人民悖逆的罪。
第1節,這是另一個情節的開始。作者在這章是以「第一人稱」來寫,很可能就是先知何西阿的手筆。就像第一章2節開場白的第一句話所說的,是來自上帝的命令語句,上帝要先知何西阿要再去愛那離棄丈夫去「另結新歡」的妻子。上帝卻要先知何西阿這樣做的主要目的就是以此來比擬以色列人民,看看上帝無比的愛,因為以色列人民就像淫婦那樣,悖逆了上帝,但上帝卻還是這樣深愛著他們。
這裡提到「祭過偶像的葡萄餅」,這種餅是以色列軍人出征的時候必備的軍糧,也是一般以色列人民外出長途旅行時必帶的食物。這種餅的營養高,且容易保存。以色列人民不但沒有因為有足夠的葡萄可製成葡萄餅而知道感謝上帝,相反地卻用葡萄製成的餅來祭拜巴力偶像神明(二:8-9),以為這些偶像神明會賜福給他們栽種的葡萄樹結出更多的葡萄。但真正會幫助、賜福他們的是上帝。
第2節,這節說先知何西阿依照上帝的指示,他「用十五塊銀子和一百五十公斤大麥的代價買回這女人」。依照利未記第廿七章3至4節的記載,一個人還願時,二十至六十歲的男人必須用五十塊銀子,女人用三十塊銀子。現在,先知何西阿是用十五塊銀子,這樣只付了一半價錢,另一半價錢就是用一百五十公斤的大麥。可以比較列王紀下第七章1節的記載,一塊銀子可買到六公斤最好的大麥,那麼,一百五十公斤就必須花去二十五塊銀子。這樣算起來,先知何西阿總共是用去四十塊銀子的代價才贖回他的妻子,比規定的三十塊銀子還要多的價碼。
第3節,先知何西阿對他的妻子歌蜜提出一個重要的條件:住在一起,但不再跟她「同房」。為的是要讓他的妻子能夠潔身自愛,除去淫婦的心思意念。同樣的要件也用在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上帝需要以色列人民經過心靈的洗滌,讓他們知道怎樣把過去錯誤的心靈潔淨下來。
第4至5節,這節是比較麻煩,因為這節到底是指以色列人民亡國被擄到外國去當奴隸過艱困的日子呢?或是指他們確實悔改的生活態度?經文讀起來是很像在亡國於亞述。這裡說他們雖然是被擄到外國去,但他們確實是過一個相當敬虔的聖潔生活,有上帝與他們同在。他們過了一段「沒有祭祀,沒有石柱,沒有偶像和神明可占卜」的陶冶的時間後,知道「再次回心轉意,尋求上主--他們的上帝,這樣,就會知道怎樣「敬畏上主,領受他豐富的賞賜」。
這裡的「歸回」一詞,是何西阿這本經書中的主題之一。上帝用盡一切辦法,要使離棄的以色列人民知道悔改,不要再繼續過拜偶像的生活。「歸回」也是在表明「悔改」的意思,這是非常重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