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432期

以西結書第廿一至廿七章
1.第廿一章:
從第二十章45節開始,直到第廿一章32節止,先知以西結說到上帝將會嚴厲懲罰悖逆的猶大人民和亞捫人,而且這種懲罰都是和「刀劍」息息相關。
2.第廿一章1至7節:
在前一段經文是用火來描述上帝的懲罰即將來到,且是非常嚴重。現在第廿一章則是進一步用「刀劍」取代大火燒森林,來表示上帝怎樣懲罰悖逆的猶大的以色列人民。
第1至5節,在第二十章46節是說要「面對南方」,前面上帝要先知以西結「面向耶路撒冷,斥責那些聖所」,現在則是「面對耶路撒冷」,而且是跟「聖所」的事件有關。上帝說要跟猶大人民「敵對」,原因是他們做了嚴重褻瀆上帝神聖的惡劣行為(參考八:15-18)。敵對的方式是要「拔出劍來」,這支劍是指第19節的巴比倫帝國之意。
注意這句「無論好人壞人都殺光」,且是「從北到南都殺」,這並不是說上帝不分好人與壞人,而是說所有的人都離棄了上帝,因為無論大街小巷都充斥著偶像崇拜的記號。
第6至7節,再次看到上帝要先知用身體語言傳遞信息,上帝要先知以西結「像失望心碎的人」一樣,發出「呻吟」的聲音,而且是要「在群眾面前呻吟」。然後解釋他呻吟的意義,是「壞消息」,且這壞消息將帶來眾人的「心慌意亂」、「兩手發軟」、「雙膝發抖」、「勇氣盡失」等四種現象出現。
3.第廿一章8至17節:
這段詩歌被稱之為「刀劍詩歌」,表示上帝要用銳利的刀劍來懲罰祂的子民。大衛曾為了掃羅和約拿單寫了一首輓歌,該首輓歌也被稱之為「弓歌」,因為稱讚約拿單的弓拉得很美。稱之為「刀劍之歌」,是在表明一個中心信息:上帝懲罰的力道很大。
第8至9節,上帝要先知以西結說「預言」,讓猶大民眾知道即將發生,或是一定會發生的事。
「一把銳利發亮的劍」,這表示只要是上帝出手懲罰,那是一點都不含糊,如同快刀斬亂麻一樣。
第10至11節,這裡說此把銳利的劍是經過「磨快了」之後,看起來就像「閃電發光」一樣的銳利,為了是要進行「懲罰」的工作。但猶大人只聽信他們的領袖們的說法,認為與巴比倫帝國有簽訂和平條約,巴比倫帝國就不會進入耶路撒冷城來掠奪、屠殺。現在他們將看見巴比倫就像「閃電發光」的快劍,巴比倫皇帝就像「劊子手」一樣,他將會把用殘酷手段殺害猶大人民。
第12節,用「絕望搥胸」,這是一種非常痛苦的「哀號」樣式。因為「以色列的首領」和他們的「子民一起被殺」慘重。
第13節,再次說到上帝還是希望能看見猶大人民悔改,只要他們肯悔改,上帝就會赦免他們。但若是「不悔改」,這「災難必定臨到他們」。
第14至17節,果然,猶大人民還是堅持拒絕聽從上帝的信息,現在上帝開始執行這項懲罰命令,當他們看見巴比倫軍隊像一支勇猛「所向無敵」的軍隊,進入耶路撒冷城內就到處殺戮。
4.第廿一章18至32節:
這段經文特別提起巴比倫王就是上帝用來懲罰猶大國的刀與劍。巴比倫王用搖箭占卜的方式,在耶路撒冷,或亞捫的拉巴城兩大城中選取一條,結果決定進攻耶路撒冷。先知以西結也指出猶大人民最大的錯誤,就是不相信上帝僕人所傳遞來自上帝的「預言」,他們只相信政治手段可以拯救他們的性命免於危機,但這是錯誤的想法。
第18至19節,這裡的「巴比倫王」是指尼布甲尼撒;他用強大的軍事武力進攻大的耶路撒冷。
第20至22節,在第19節中的兩條路線中,其中一條是「指向亞捫的拉巴城」,「拉巴城」是亞捫的首都(參考耶利米書四十九:2),另一條是「指向猶大,通往有鞏固防衛的耶路撒冷城」。
這裡提供古代君王或祭司(巫師)用三種方式詢問上天的旨意:一是「用搖箭占卜」。二是「求問他的偶像」。三是「查看祭牲的肝」,這種方式用泥土製造成動物的肝的樣式,畫分成幾個區塊作占卜之用。
因為抽出的箭上寫著「耶路撒冷」,因此,巴比倫尼布甲尼撒王就決定進攻耶路撒冷城。尼布甲尼撒準備了「破城的槌」,然後又「築土堆,挖壕溝,吶喊叫殺」,這些都是攻城必有的基本動作。大聲喊叫也是一種威嚇城內居民和守軍的方式。
第23節,可參考第十七章16節所提到的背景。這節提起耶路撒冷人「曾經跟巴比倫訂了條約」,就是因為西底家王曾用上帝的發誓,表示絕對忠實於巴比倫帝國。他們並不相信上帝透過祂忠實僕人先知傳遞的信息。
第24節,「人人都知道你們罪孽深重」,表示猶大人民偶像崇拜的熱情已經不是風聞而已,而是遠近皆知。因此,上帝一定要嚴厲「懲罰」他們,把他們「交給敵人」巴比倫帝國。
第25至27節,「邪惡該死的以色列領袖」,這句話指的是包括君王、先知和祭司都在內。現在上帝要懲罰這些領袖們,因為他們就是帶頭犯罪的人,上帝決定要摘下他們的「王冠和禮帽」。
「沒有權力的人要被提升,統治者要被推下臺來」,這句話可參考以西結書第十七章24節,表示上帝一出手,狂傲者原本尊貴、榮耀的一切都會化成烏有。
在這裡「完了」一字連續出現三次,表示所預言的事一定會實現之意,而且會遭遇到毀壞而無法修復。在這裡是指耶路撒冷城再也保不住了。
第28至29節,「向侮辱以色列的亞捫人說的話」,這表示上帝不但要懲罰猶大人民,也要懲罰亞捫人,同樣是「殺人的劍已經準備好」,且「劍已擦亮,像閃電發光」,情景都和耶路撒冷的遭遇相同。
第30至32節,先知以西結傳出上帝的話,要他們「收劍入鞘」。因為上帝就是要透過巴比倫帝國來懲罰亞捫人,就算他們想要抵抗也是枉然。
這裡提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王是個「殘忍的劊子手」,他們會徹底消滅亞捫人的國家、族群,使後代「沒有人會再記起」他們。
從上述經文可看出猶大的以色列人民,和亞捫人所遭遇的結果是大不相同;前者是被擄去當奴隸,且集體在奴隸集中營中過生活,他們的故鄉雖然因此而荒廢了,成為野狗盤踞的地方(參考耶利米書十:22)。但終有一天,他們將會被上帝帶領返回故鄉重建家園。而後者也就是亞捫人,卻在他們自己的家鄉被巴比倫帝國給徹底打擊,還被他族給併吞消滅。
5.第廿二章:
這一章是談及有關耶路撒冷人民所犯之罪。要特別注意的是,先知說到耶路撒冷時,並不單指該城,而是代表著南國猶大人民。
以西結書的經文不是依照時間的順序編排,而是先知以西結在各種不同的場合、時間,他所傳講的信息被收集起來彙編而成這本經書,這一章就是個例子,整章共計收錄三篇上帝啟示給先知以西結的信息,這些信息以「上主對我說話」作開場白(參考第1、17節、23節等)。這三篇信息都有一個共同主題:譴責耶路撒冷的罪惡。
6.第廿二章1至16節:
這是第一篇信息,先知以西結陳述猶大人民所犯的罪行真是五花八門,包括有:殘殺同胞、拜偶像、濫權欺壓人民、不孝、詐欺、壓迫孤兒寡婦、不守安息日、撒謊、淫亂,甚至亂倫、放高利貸等等,這些都是摩西法律所嚴厲禁止的行為,卻都在猶大人民身上處處可見,這才是使上帝非常痛心而決定徹底摧毀他們之因。
第1至2節,一開始就指耶路撒冷城是座充滿「兇手」之城,城內經常發生殘害他人性命之事,因此上帝要先知以西結去把該城人民「所做一切可惡的事」指出來。
第3至5節,從第3節開始,先知以西結指出猶大耶路撒冷人民「殺害許多同胞」、「拜偶像玷污自己」,因此,上帝審判猶大人民,以及上帝要怎樣懲罰他們。
第6至12節,可參考以西結書第十八章15至17節所列舉的罪狀。這裡指出他們的罪狀如下:
一是「達官顯要」帶頭「濫用權力,殺害人民」。這是是違反十誡的第六誡。
二是「沒有人孝敬父母」,這是違背十誡的第五誡(參考出埃及記二十:12)。
三是「欺詐外僑,壓迫孤兒寡婦」,這都是違背摩西法律規定的生活準則(參考出埃及記廿三:9,申命記十:18、19)。
四是「不守安息日」,這是違背十誡的第四誡(參考出埃及記二十:8)。
五是「有人專門撒謊,要置人於死地」,這是違背十誡的第九誡。
六是「吃祭過偶像的肉」,因為迦南地人吃這種祭祀食物時,他們的宗教禮儀含有發誓的咒語,表示要對神明忠心。
七是「滿足淫蕩的慾望」、「跟父親的妻妾同牀」、「跟別人的妻子私通」、「誘姦媳婦」或是跟「姊妹亂倫」等等,這些都是亂倫的行為,也是違反第七誡。
八是「強迫跟經期中的女人同房」,這也是違背摩西法律的規定(參考利未記十八:19、二十:18)。
九是「作職業殺手」,這是指以殺人為業,是犯殺人罪,等於違背十誡的第六誡(參考出埃及記二十:13)。
十是「放高利貸,向以色列同胞索取利息」,這也是違背摩西法律的禁令(參考利未記廿五:35-38,申命記廿三:19-20)。
以上這些都在表明他們都把上帝給「忘了」,才會做出上述這些不該有的事,傷害上帝的心。
第13至16節,說明上帝決定要嚴懲他們,要追討他們所得到的這些「不義之財,追討」他們的「血債」,上帝必定會將他們「驅散到各國」去,讓列國「羞辱」他們,這樣「好終止他們這種邪惡的行為」。
7.第廿二章17至31節:
這段經文是上帝懲罰猶大人民的方式。在這段經文中說上帝要用火爐提煉金屬物品為比喻,要將沒有用的雜質燒毀、鎔化成廢物丟棄。另一種方式,是第一段所描述猶大人民所犯的罪,再次重新敘述一次,也表示上帝懲罰的嚴厲是有原因的。
第17至18節,說「以色列人是一堆廢物」,表示他們已經敗壞到極點,如同「爐裡煉銀所剩下的廢物」,說明猶大人民幾乎就是可以丟棄的渣滓。
第19至22節,「廢銅爛鐵」,表示像不堪使用的金屬「沒有用處」。現在上帝要將猶大人民都「集合在耶路撒冷」,然後要用祂的「怒火熔化」這些沒有用的「廢銅爛鐵」。
第23至24節,原本上帝賞賜給以色列民族居住的這塊土地,是流奶與蜜之地,如今已經變成「是不潔淨的」地方,這種不潔淨和他們所犯的惡劣行為有密切關係。上帝「發怒懲罰」的方法,就是「不降雨給他們」,這樣饑荒會緊隨而來。
第25至29節,指出猶大社會的領導人物都犯罪,包括有「領袖」、「祭司」、「先知」、「達官顯要」、「有錢人」等等,他們只會為了奪取錢財,不惜謀財害命,濫殺無辜者,甚至還會說不實在的預言,並且褻瀆上帝的神聖,不遵守安息日為聖日等等。
第30節,說上帝一直在尋找是否有遵從祂旨意的人,好修補這種傷痕,但結果竟然是「連一個也找不到」,這表示全體人民都參與犯罪的行列。
第31節,若是連一個也沒有的話,這樣的結果只有被毀滅一途,就像所多瑪城一樣。
8.第廿三章:
第廿三章是第十六章之後,再次用淫婦、娼妓等字詞來描寫以色列民族。所謂的兩姊妹,就是指北國的以色列和南國的猶大。先知以西結用「阿荷拉」來代表北國以色列的首都撒馬利亞,用「阿荷利巴」代表南國猶大首都耶路撒冷。
9.第廿三章1至21節:
這段經文詳細描述以色列民族如何違背與上帝之間的夫妻之約的關係,用來比擬以色列民族跟其它同盟國家間互動的情景。
第1節,「有一對姊妹」,指的就是兩個城市(或國家)之意。
第2至4節,「住在埃及」,這是指以色列民族曾在埃及作過奴隸之意。這裡用「妓女」代表著以色列民族已經淪落到成為性工作者,任人玩弄。表示以色列民族過去在埃及當奴隸,就是埃及人的玩物,因為奴隸是沒有自主權,且是主人的「財產」,必須服從主人的命令行事,任由主人擺佈。
這裡說「阿荷拉--代表撒馬利亞」,這名字意思是指「她的帳幕」,這又說明了上帝已經不再跟她們同在了。「阿荷利巴--代表耶路撒冷」,正好說出上帝在以色列人民當中,因此,也代表耶路撒冷聖殿之意。
「我娶了她們姊妹兩人」,表示上帝跟南北兩國的以色列人民都有立約,這約是如同夫妻一般。且他們「替我生了孩子」,表示有真的夫妻之實。
第5節,就明顯將這種夫妻間的婚約關係,引伸到政治盟約的境況,就是和上帝(丈夫)的關係已經薄弱,卻強化了和亞述(情郎)的關係緊密。因此這裡用「結婚後仍然作妓女」,形容對上帝不忠實之意。
第6至7節,這兩節說出亞述當時的軍隊非常帥氣挺拔,令人看見就會心生迷戀之情,包括「穿紫色制服的軍人、貴族和高級軍官」,且是看起來個個都「年輕英俊」,結果北國以色列人民迷戀到傾心甘願「作他們的情婦」,這也表示並沒有實質的婚約關係,只不過是被玩弄的對象。
第8節,這節可參考第二十章5至8節,可明確看出北國以色列原本跟亞述立約,後來卻又想要背叛亞述,去找埃及幫忙,這種在政治上對盟約的不忠實,正是她們對上帝不忠實的寫照。用這種方式形容北國以色列人民有如「妓女」一樣,喜歡「操淫業」過生活。
第9至10節,這是上帝對北國以色列的懲罰,乾脆就將北國以色列交給「亞述情郎」,而這是發生在主前721年(參考列王紀下十七:5-12)。亞述極盡所能地羞辱他們,「把她剝光」衣服,同時「抓住她的女兒」,將他們都俘虜去當奴隸(參考列王紀下十七:6)。
第11至13節,「妹妹阿荷利巴」,是指南國猶大之意。這裡指出猶大並沒有從北國以色列人民的慘痛際遇來學習反省,反而是「更墮落,更淫蕩」,結果一樣,「她被玷污了,她跟她姊姊一樣淫蕩」。這都在說明猶大去找亞述的協助,他們都忘記在遇到困境的時候,尋找與她們立有生命之約的上帝,卻是去找政治上的伙伴。
第14至15節,前面談及亞述,現在開始談到巴比倫帝國。當南國猶大看到巴比倫逐漸興盛起來,就又轉向巴比倫帝國靠攏。這裡用「鮮紅的顏料」之畫像,表明巴比倫帝國的興起,比起逐漸老邁的亞述更引人注目。而且這些高級軍官是「腰間都繫著腰帶,頭上帶著有垂飾的禮帽」,這些用詞都在表示裝扮得非常亮眼,讓人看了都會產生迷戀之心。
第16至17節,這裡說出猶大國開始想要跟巴比倫帝國進行外交盟約關係。但結果際遇相同,如同北國被亞述蹂躪一樣,南國猶大遭遇到巴比倫帝國的摧殘情況相同。
第18節,「她在大眾面前光著身子,讓大家都知道她是娼妓」,這是很大的羞辱。這裡的「大眾」、「大家」所指的除了巴比倫帝國之外,還有許多國家也參與掠奪耶路撒冷有分(參考列王紀下廿四:2),大家都在笑南國猶大的懦弱、不堪一擊。
第19至21節,清楚說到南國猶大依舊相信埃及是他們的最愛(參考耶利米書三十七:5)。他們不知道上帝已經揀選了巴比倫帝國當僕人,要來懲罰猶大(參考耶利米書廿五:8-9)。
10.第廿三章22至35節:
在這段經文中有四次都是用「至高的上主這樣說」(參考第22、28、32、35節等)作開場白,也說明這是四個分段,說明猶大(用「阿荷利巴」一詞表示)如何得罪上帝,卻不知道反省、悔改認罪。因此,上帝表明了要怎樣嚴厲懲罰這悖逆的子民以色列。
第22節,這裡「至高的上主」,這詞至少表明三種意義:一是指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二是指獨一、不能用其它神來比擬的真神;三是指神聖不可侵犯。
這裡指出猶大在心態上的錯誤,就是喜新厭舊的感情。用在對上帝的信仰上,就是對上帝沒有「全心、全情、全力」的愛,因此,上帝要激起這些過去和猶大有外交關係聯盟的國家生氣、忿怒,讓這些國家「來圍攻」猶大。
第23至24節,說出準備出兵來攻擊猶大的,包括有「巴比倫人和迦勒底人」,這其實都是相同的人。同時還有「比割人、書亞人、哥亞人,和所有的亞述人來」,這表示所有的族群都將趁此機會圍攻南國猶大,讓它無法逃脫上帝的懲罰。這些來圍攻的族群、國家都配備著「戰車和輜重車」,他們的軍隊裝備齊全,都有「盾牌頭盔護身」。而且這些國家、族群會「照他們的法律審判」,表示這些來攻擊猶大的族群,不會帶有憐憫,而是會用非常粗暴的手段來對待他們。
第25至27節,說出巴比倫帝國軍隊使用殘酷的手段對付猶大,他們會「割掉」猶大以色列人民「鼻子和耳朵」,並且也會「殺掉」和「俘虜」他們的兒女,甚至是「活活燒死」,這些在說明人類戰爭史上常見的殘酷手段,不但過去如此,即使在今天也是一樣。
「剝掉你的衣服,搶走你的珠寶」,這節可參考第十六章39節。前者是一種羞辱的方式,後者說出過去因為犯罪所累積存起來的珍貴物品,都將被洗劫一空。換句話說,過去用這些珠寶顯示貴族氣派的,如今都將成為被羞辱的對象。只有在這麼殘酷的懲罰下,猶大人民才會醒悟過來而「不再留戀埃及」。
第28至31節,同樣是用「至高的上主這樣說」開始,這段經文也說明了巴比倫帝國的軍人將會如何地殘酷對待以色列人民,就是極盡所能地羞辱他們,使他們就像「妓女」一樣,任人玩弄、嘲笑、鄙視。猶大有如「娼妓」一樣,不但只能供眾人玩弄,還得去學習怎樣崇拜這些結盟宗主國的偶像神明。因為他們學習北國以色列(指「阿荷拉」,參考廿三:4)的腳跡。因此,上帝怎樣懲罰北國以色列,也要用相同的方式懲罰猶大。
這裡用「懲罰」的「杯」來表示上帝的懲罰。在聖經中經常被用懲罰的杯來作比喻(參考詩篇七十五:8,以賽亞書五十一:17、22,耶利米書廿五:15-29、四十九:12,俄巴底亞書第16節,哈巴谷書二:16)。
第32節,從這節到第34節,是一首詩歌,也是用「至高的上主這樣說」開始,也用這句話作結語。
這裡繼續第31節所提到的「酒杯」,強調這杯是「又深又大」,表示誰喝了這杯,必定會酩酊大醉。這杯「盛滿了懲罰」,這是指上帝的烈怒所帶來的結果。
第33節,說第32節的酒杯所帶來的結果是「令人恐怖、淒涼」、「醉倒、悲慘」,這些都在指國家將會滅亡之意。
第34節,「喝盡這杯,連渣滓也吞下去」,這句話很清楚在說明:南國猶大所有的人民,沒有任何一個人能逃得過這次國家被滅亡所帶來的慘劇。
「碎片要割破你的乳房」,有的版本用「拔出你的頭髮」,這樣的句子都在表明甚為痛苦之意。
第35節,是此段經文的最後結語,用「至高的上主這樣說」作總結。並且說出整個懲罰的原因:就是「忘記」、「背棄」了上帝。
11.第廿三章36至49節:
這段經文再次重複敘述猶大的人民如何忘記他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對上帝不夠忠實,最後就是只相信政治、軍事結盟會帶來力量,但這種想法就是對上帝的信心不足,甚至是忘記了上帝才是以色列民族生命的保護者,這是非常悲哀的事。
第36節,上帝要先知以西結準備好去公佈上帝即將要進行對以色列民族的懲罰。
第37至39節,可參考以西結書第十六章20節、第二十章31節等。
這裡指出以色列民族所犯的罪證,包括對上帝不忠實,也因為他們的領袖們才進行殘害異己的「凶殺」行為,更惡劣的是竟然將自己的兒子當作牲祭獻給異教神明,又「污辱聖殿」的神聖,就是在聖殿中也建造異教神明的偶像(參考列王紀下十六:10-16、廿一:4-7),不再遵守安息日作為聖日。
第40至45節,用妓女如何放蕩、淫亂的行徑,來形容以色列民族的敗壞情況,幾乎是嚴重到只要是有錢人都可跟之上床的狀態。但他們忘記這些錢後來又會被這些如同強盜的人奪取而去。結果是他們只能成為被玩弄的淫婦一樣,一點尊嚴也沒有。而且為了取悅這些來嫖妓的,他們還把一些無辜的人給殺害了(參考列王紀下廿四:4)。上帝絕對不會寬恕這樣的領導者。
第46至47節,是上帝懲罰以色列民族的方式,就是用「暴徒恐嚇」、「洗劫她們」,並且拿「石頭打」、「用劍刺」、「殺死她們的兒女」,以及「放火燒掉她們的房子」,這樣,她們過去所擁有的一切都將付諸一炬。
第48至49節,說出上帝會用上述的方法,來懲罰以色列民族,好終結他們屢勸不聽,故意去做惹上帝極大忿怒的惡劣行為,只有這樣,他們才會醒悟過來,知道誰才是真正的上帝。
12.第廿四章:
這一章很重要,因為這章是先知以西結受上帝呼召後,遇到最嚴重的衝擊,就是耶路撒冷城被圍困到該城被攻破,猶大國滅亡。特別的是當先知以西結摯愛的妻子突然猝死,卻不能為妻子舉哀,這種心靈的痛苦、難堪,使他無法言語。
13.第廿四章1至14節:
前面一再提起猶大人民所犯的罪狀,現在則是明確地指出這些罪將為他們帶來的嚴厲懲罰,上帝親自揀選巴比倫皇帝尼布甲尼撒當作僕人(參考耶利米書廿五:9),帶兵來圍困耶路撒冷城。
第1至2節,這裡清楚記下巴比倫軍隊圍城的時間是在「流亡的第九年十月初十日」,這正好是主前588年元月15日。上帝要先知以西結「記下今天這日子」,因為這是苦難的開始,是「巴比倫王開始圍攻耶路撒冷」的日子。
這日期在列王紀下第廿五章1至2節的記載是:「西底家背叛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因此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來攻打耶路撒冷;那時是西底家在位第九年的十月十日。他們在城外紮營,繞著城牆築壘攻擊,一直圍困到西底家在位的第十一年。」
第3至5節,這是用一首簡短的詩歌作比喻,來形容上帝透過巴比倫軍隊圍城的比喻,表明上帝要懲罰「悖逆的子民」因為他們的心是硬到極點,聽不下上帝勸勉的話。
這裡用「把鍋放在火上,鍋裡盛滿水」,這裡的「鍋」表示耶路撒冷(參考以西結書十一:3、7、11)。「火」,是代表著上帝的懲罰懲罰。
「上等的肉」、「最好的羊肉」,這些用句都是指著上帝的子民。現在,不是只有「上等的肉」或是「最好的羊肉」,連「特選的骨頭」也不會放過,這等於是全部都要放進鍋裡「煮」。而且還要在「鍋下要堆滿木柴」,這裡「木柴」代表著巴比倫軍隊,為了要讓火勢猛烈之意。
第6至8節,這裡指出耶路撒冷是個「充滿兇手的城」(參考以西結書廿二:3),因為城內發生許多殺害無辜者的人的性命。
「生銹沒有洗過的鍋」,表示已經壞到極點,無法修復之意。「銹」一字也表示惡毒、罪孽之種的意思。
「裡面的肉」,這是耶路撒冷城內的以色列人民。「一塊塊地被夾出來,一塊也不留」,表示城內的以色列人民將會被一個個抓起來。
「濺在光滑的大石上」,表示這些殘害他人性命者,並不知道自己罪惡多深,還以殺人為樂,沒有把被殺害的人用土埋起來(參考利未記十七:13),反而將被害者的血跡留在石頭上,用來炫耀自己殺害多少人。這些被殘害者的呼喊聲音,上帝聽見了,祂要伸手替他們伸冤,上帝要親自替這些受害者「報復」。
第9至12節,這是第二次用「充滿兇手的城」這詞句形容耶路撒冷。上帝要「親自堆積木柴」,且是要繼續「添木柴,煽火」,使鍋子滾燙得更快、更烈,然後「把肉湯煮乾,把骨頭燒焦」,完全沒有存留任何一絲希望之意。當鍋理的肉和骨頭都煮到徹底之後,要傾倒出來。然後把鍋子用烈火燃燒。為的是要將鍋子裡的「銹」去除掉,這樣「鍋就潔淨了」。前面說過,「鍋子」代表的是耶路撒冷。這樣,就可以將耶路撒冷徹底除掉過去所犯的罪過,使之成為一個新的城,這也是後來先知以西結說到要重建新的耶路撒冷聖殿之背景。
「倒空了的銅鍋」,表示將耶路撒冷城內所有的人都被趕出去,使城內空無一人。這樣,整座耶路撒冷城就變成了廢墟。
第13節,說明上帝會這樣嚴厲懲罰,只有一個原因,是希望完全潔淨以色列人民,能真心地歸向上帝。
第14節,「我要採取行動的時機到了」,這句話表明上帝展開懲罰時刻到了。就像第1節所提起巴比倫軍隊已經來圍困耶路撒冷城。當上帝懲罰時是「絕不憐憫,也不寬容」,不再給予任何機會。
14.第廿四章15至27節:
這段經文看出先知以西結的心靈世界,為自己同胞受難的痛苦。這種痛苦就像自己身邊最親近的妻子去世了,也不能表示哀傷,用這種方式來回應眼看自己的同胞去世,也不能哀傷難過,還要像沒有甚麼事發生一樣。原因是他已盡了先知的責任,勸勉過他們,可是他們偏偏不聽,只知道一意孤行地犯罪下去,導致嚴重得罪上帝,因此受到這麼嚴厲的懲罰是理所當然的事。
第15至17節,是在比喻上帝懲罰祂的子民,有如上帝把先知以西結「最心愛的人」,也就是他的妻子「奪走」,然後上帝要先知以西結「不要哀傷、痛哭,或流淚」,這是上帝對先知以西結的要求,要他當作平常事一樣,又好像沒有甚麼事發生一般。因此「不可光頭赤足」,「不可蒙臉」,也「不可吃別人為喪家預備的食物」等,以上的動作都在表示上帝就是要先知以西結不可為死去的妻子辦理喪事,或表示「哀悼」之意。
第18至19節,說明了先知以西結是真的不知道他妻子會猝死,因為是上帝「突然」將他妻子奪去。身為上帝忠實僕人的先知以西結就「遵照上主的命令做了」,因此,引起別人的不解而問他「為甚麼這樣做呢」。
第20至24節,是先知以西結在對以色列民眾解釋他之所以沒有舉辦喪事禮儀之因,是要表明猶大人民即將面臨相同哀慟的慘狀有關。他妻子的死,就像以色列人民把耶路撒冷「聖殿當作驕傲的力量,眼目的喜愛和心靈的寄託」,但現在上帝要親手「污辱這聖殿」,而且留在聖殿裡的「兒女都要被殺害」,在這麼悽慘的際遇之下,先知以西結要猶大人民跟著他去做,就是「不蒙臉,不吃別人為喪家預備的食物」,也不「光頭斥足,也不哀悼悲泣」,唯一能做的就是大家彼此「相對悲泣」,用這種方式相互安慰問。先知以西結告訴以色列人民,要依照他「所做的」跟著去做。
第25至27節,特別強調先知以西結所扮演的角色,其實就是要讓猶大人民看到一個明確的記號,這就是上帝要怎樣懲罰他們悖逆的行為。
15.第廿五章:
從第廿五章開始直到第三十二章,是一個新的段落。在這段落中,都是論及有關上帝審判圍繞在以色列人民四周的國家、民族,包括有亞捫、摩押、以東、非利士、泰爾、西頓,和埃及等。在這段經文中,有幾個特色,一是用「至高的上主說」詞句,二是都會先說明上帝為甚麼審判這些國家或族群,三是論述上帝要怎樣懲罰,四是以「這樣,你們就會知道我是上主」這句話作結尾。
這章論及了四個族群,包括第1至7節的亞捫;第8至11節的摩押;第12至14節的以東,和第15至17節的非利士等。
第1至2節,「要斥責亞捫人」,這個族群是現在約旦王國的一部分,緊鄰在猶大的東邊。早在士師的時代,就是讓以色列人民最感頭痛的族群之一(參考士師記十:7-9、十一:4)。一直到主前597年,亞捫人藉著巴比倫帝國入侵耶路撒冷的機會,趁火來打劫(參考列王紀下廿四:2),且在背後策劃殺害巴比倫帝國任命的總督基大利(參考耶利米書四十:13-四十一:18)。
第3節,指出亞捫人看見猶大遭遇到洗劫,聖殿被毀時,卻在旁邊拍手、跺腳,且用冷嘲熱諷的話語譏笑以色列人民。
第4至5節,因為他們幸災樂禍的行為,上帝要使「東邊曠野來的部族」,入侵在他們的「土地上紮營、定居」,而且要「吃你們的土產,喝你們的奶」,這句話很清楚在表示亞捫必須按時向佔領他們的統治者進貢。他們的首都「拉巴城」,將會荒廢成為「放牧駱駝的地方」,甚至嚴重到整個國家「成為羊群躺臥的牧場」,這表示城內的人民多數被殺死,或是人民被擄去販賣為奴,城內不再有人居住。
第6至7節,上帝要這樣嚴厲懲罰亞捫人,是因為他們用幸災樂禍的心態在看待以色列人民的際遇,連一點點同情心也沒有。上帝的懲罰就是讓他們成為外國人侵犯的對象,如同以色列民族所遭遇到的情景一樣。
第8節,提到「摩押」國,他們緊鄰在亞捫的南邊,死海以東的地方,南邊和以東相連,東邊是阿拉伯大沙漠。
「摩押說猶大國跟別的國家毫無差別」,這句話表示在摩押人的眼中,認為上帝的選民也沒有甚麼了不起,這等於是藐視上帝,瞧不起上帝一樣。
第9節,「摩押邊境的城鎮」,特裡特別提到「伯‧耶西末、巴力‧免、基列亭」等三個主要「城堡」,是位於死海的東邊,亞嫩河的北部,都將因為被上帝懲罰,這些城鎮將會受到巴比倫軍隊的「攻擊」,這也表示摩押將會失去邊界屏障。
第10至11節,上帝一定「要懲罰摩押」,有從「東邊曠野來的部族」會征服「摩押,連亞捫一起征服」。結果摩押和亞捫都在這兩族的併吞之下,「被列國遺忘」消失。
第12節,開始提到「以東人」的問題。上帝說「以東人凶狠地向猶大報復」,這裡所指的「報復」,是指耶路撒冷城遭遇到摧毀的時候,以東人站在巴比倫人那一邊,協同殘害以色列人民(參考俄巴底亞書第12-14節,詩篇一三七:7-9),他們這種惡劣的行徑被上帝認為是「罪惡滔天」般的嚴重。因為上帝不喜歡人有這種趁火打劫、落井下石的心態或行為。
第13節,提到上帝決定要「懲罰以東」,從「提幔到底但的土地都要荒廢」,意思是指整個以東人居住的地區,「都要荒廢;所有的人都被殺害」,這是很嚴重的懲罰。
第14節,指出以色列人民將會執行這項「向以東報復」的命令,這句話已經在暗示著上帝會再復興以色列民族。
第15至17節,開始提到有關非利士人的問題。這裡說非利士人的「世仇」,就是指以色列人民。為了要報復,他們「在仇恨下殺戮了敵人」,表示他們殺害以色列人民甚多。因此,上帝要進行懲罰,方式很清楚,就是要「消滅」這個族群。甚至「連殘留在非利士平原的人」,上帝也都不給予有機會存活下來,因為上帝要「重重地」、「傾注烈怒」懲罰他們,就像他們用殘酷手段相對待已經落難的猶大人民一樣。
16.第廿六章:
從這章開始直到第廿八章19節,這段經文都是指著泰爾這個城市和族群的問題。泰爾,古時腓尼基,也就是今日的黎巴嫩的首都,是個海岸城市,因有絕佳的地理位置,因此,在商業和政治上,一直是列強覬覦爭奪的城市。這個城市自古以來就跟以色列人民有密切的商業來往。
主前595至594年間,泰爾曾和猶大簽訂聯合公約要共同對抗巴比倫帝國(參考耶利米書廿七:3),但在猶大受到巴比倫攻擊時,泰爾卻因為看見時勢不利,而沒有依約出兵協防猶大,結果反而使自己成為孤立的城市,終於受到巴比倫帝國嚴厲的打擊。
從第廿六至廿八章19節的這段經文中,可用「上主對我說話」這句子作為區分段落(參考廿六:1、廿七:1、廿八:1、11、20),然後每個段落的主題:一、第廿六章1至21節,論及泰爾城的毀滅;二、第廿七章1至36節,說到泰爾船隊的沒落和遭遇;三、第廿八章1至10節,泰爾王將受到懲罰;四、第廿八章11至19節,用泰爾王的遭遇警惕其他國家。
這章很詳細地敘述巴比倫軍隊將會帶給泰爾和居民極大的摧殘和傷害,其中還包含了一首哀歌,是為了要哀悼泰爾的毀滅。
第1至2節,「流亡的第十一年某月初一」,從第2節知道是「耶路撒冷毀了」的日子,因此,可以換算出是在主前586年二月12日或13日,也就是耶路撒冷淪陷的日子。
「泰爾城的居民興高采烈」,他們看見「耶路撒冷毀了」而出現這種反應,原因是他們只從經濟利益著眼,認為耶路撒冷這個貿易對手,現在沒有能力跟他們競爭了。
第3至6節,上帝決定要「敵對」泰爾,這「敵對」一詞在先知以西結的作品中用很多次,表示上帝的審判和懲罰之意。上帝懲罰的方式就是召集列國如同「波濤湧來」般的攻擊泰爾,使泰爾完全無法承受,結果石頭被「掃除所有的塵土」,呈現出來的是「光溜溜的石頭」,到最後泰爾最後只剩下「孤島」,沒有土地可耕種,只能在「孤島」上靠捕魚為生。即使這樣,也不得安寧,因為列國會來「洗劫」它,也要「用劍刺殺週圍城鎮的居民」。
這句「周圍城鎮的居民」,原本希伯來文是指「田間的眾女」,意思是指在田園裡工作的婦女,也難倖免,都將遭到殺害。這也表示被殺害的人非常多,幾乎是全被殺滅的慘況。另一方面,這句「周圍城鎮的居民」,也是在表示泰爾的「衛星城市」,是倚靠泰爾經濟發展而生存的城鎮之意。
第7至8節,「世界最大的國王--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王」,這是僅有的一次用「世界最大的國王」這種句型形容巴比倫帝國皇帝尼布甲尼撒。也從這句子看出當時的巴比倫帝國已經是最大、最強壯的帝國。這裡說「軍馬、戰車、騎兵」等名詞,這些都和「馬」有關係,這在表示:巴比倫軍隊已經將最重要的軍事裝備都派出,相當齊全。巴比倫帝國已經先拿下了泰爾的「周圍城鎮」,且這些城鎮的居民都遭遇到「殺害」。然後他們「挖壕溝,築土堆,排列盾牌」等,準備要進攻泰爾。
第9至14節,「破城的槌」,這是將整棵樹的主幹砍下來當作撞城的武器。是將樹幹的一頭削成尖頭狀,包上厚的鐵片,將這樣的樹幹放在推車上,用快速方式推撞城門。而「鐵棒拆毀堡壘」,這種鐵棒帶有銳利的彎勾,不但可以用來拆毀城牆,也可以用來攻擊守衛的軍兵。來進攻泰爾城的巴比倫軍隊的陣容相當堅強,不僅是軍兵人數眾多,單單軍兵喊叫和戰馬的嘶厲聲,就足夠「震撼了城牆」,其攻擊力相當堅強,簡直是無法抵擋。他們在「大街小巷橫衝直撞」,如入無人之地一般到處「用劍刺殺居民」,連泰爾的守護神之「廟柱要被推倒在地上」,所有商家和私人財物都將被掠奪、洗劫一空。整個泰爾城將不再聽到「歌聲」、「豎琴的樂聲」,過去歌舞昇平的日子,現在都「停止」了,因為國家戰敗了,人民死傷慘重,被擄為奴的人更多。只剩下漁夫在「光溜溜的石頭」曬漁網而已。因為毀壞情況嚴重到「無法重建」,表示已經是徹底毀滅。
第15節,可參考以賽亞書第廿三章1節,描述該城遇到的慘狀是連航行在海上的船夫,都可以聽見遠從城裡居民被「屠殺」時所發出的「尖叫」聲音。
第16節,巴比倫軍隊的殘酷手段,不僅是泰爾城受到極其慘重的結果,連散落在地中海的鄰近許多島嶼、城邦的國王,聽見了也都膽戰心驚地主動「脫下王袍和刺繡的衣服」,全身「發抖」到無法站立,只能「坐在地上」不知所措。
第17至18節,是一首哀歌。很清楚地談到過去的泰爾,曾經有過極為強盛、風光的時刻,但他們都曾因此而仗勢欺人,「恐嚇沿海的居民」,如今變成他們被人欺壓、恐嚇。如今當它受到巴比倫帝國的摧殘時,其他更弱小的「島嶼」邦國聽到巴比倫帝國如此殘酷手段在摧毀泰爾時,都會「顫抖」、「恐懼」不安。
第19至21節,都在說明泰爾將成為廢墟,沒有人居住的地方,就好像被「深淵大洋的水淹沒」,表示完全沒有恢復生命的希望。就像被推到「陰間」、「深淵」一般,只有「死人」才會去居住的地方。而且將永遠不再重現。
17.第廿七章:
這章是一篇篇幅甚長的哀歌,是繼續在描述第廿六章所提起上帝將嚴懲泰爾這個國家。由於泰爾有兩個港口,其一是在北邊的天然港口,另一則是南邊的人工港,這也是泰爾之所以繁榮的因素,因為有兩個港口吞吐貨物,也使之成為地中海非常重要的貿易商港重鎮。這一章就是用航海船隻來來往往的變化來比喻泰爾從興旺到沒落,終至毀滅之景象。
18.第廿七章1至9節:
這段經文是在描述泰爾過去繁榮的景象,不但有來往各地的船隻停泊在其港口,且來往交易的商家都是屬於上流階級。
第1至2節,這是此章詩篇的開頭序言,主要目的是為泰爾「唱輓歌」。
第3至4節,凸顯了泰爾這國家經濟興旺的景象,有「許多海島國家貿易的商埠」設立在這國家,因此,它「誇耀自己是十全十美的城市」,因為它是個海口城市,因此,「以海為家」,表示泰爾就像一艘航行在海上的船隻般,整個城市就像一艘「被造得美侖美奐」大船一樣。
第5至9節,這段詩歌是在回應第3節所提到的「十全十美」,和第4節所說的「美侖美奐」之情景。這段經文提到的建材都是當時最上等的材料,但也可看出泰爾這個城市非常奢華。它的建材包括有「黑門山的松樹作木板」,以及「黎巴嫩的香柏樹作船桅」,又有「巴珊的橡樹作槳」,以及用「基提的松樹鑲嵌著象牙做甲板」,加上它的帆是用埃及進口的「繡花麻紗製成」,而它的蓬是「從以利沙島運來的紫色布 」製成等, 不但如此,他們還聘請「西頓人、亞發人」划槳,然後有本地的高手「掌舵」,且有「迦巴勒來的老手」木匠雕琢該船等等,這些描述都可看出泰爾城市的奢華情景。
19.第廿七章10至25節a句:
從第10節開始,這段經文說到泰爾因為商業發達,經濟能力很強,因此,雇用外籍兵團為她防衛。這段經文也同時描述泰爾在商業貿易上繁榮的景象。這裡不但列出一連串的地名,而且也都將這些地區跟泰爾貿易的貨物名稱列出來,表示泰爾確實是整個中東地區的貨物集散地,或是貿易中心。這也說明了為甚麼當耶路撒冷被破壞、摧毀時,泰爾人會歡喜拍手叫好,說他們再也沒有競爭對手了(參考廿六:2)。
第10至11節,特別清楚地說到泰爾雇用來自「波斯、呂底亞,和弗的傭兵」在防衛該城。而「亞發」和「西頓」都是出「掌舵」的高手。因此,從「亞發」雇用掌舵高手來泰爾守衛城牆,因此,若想要入侵這個城市,就必須透過船隻,而駕駛船隻就必須是掌舵能力強的人才有勝算。這說明了泰爾有很強的海軍在防衛國家安全。
「迦瑪底」,這一詞表示軍隊之意。意思是指這些外來的軍團都很盡心地在替泰爾守護城牆。所謂「盾牌掛在你的牆上」,表示一種武力的象徵,沒有敵人敢來侵犯。因此,使泰爾人都可高枕無憂,是因為它的經濟能力很強,無論在哪方面都成為鄰近國家所羨慕的對象,對它讚譽有加,說它是個「十全十美」的城市。
第12至24節,描述泰爾人所交易的對象遍及世界各地。而且買賣的物品都是貴重,且是非常重珍貴的物品,這些包括了象牙、紫色布、香料、珠寶、金、綠寶石、高級香料等等,同時也有戰爭物資的戰馬、馱馬,和騾子等。
第25節a句,這裡說泰爾「用最大商船的船隊裝運貨物商品」,這句話說明泰爾的港口有很好的條件,才使它在航運和貨物的吞吐量上,確實很大,這也顯示出她在當時的中東地帶,幾乎毫無對手可比。
20.第廿七章25節b句至36節:
在前段很詳細地記下泰爾的興盛之樣,這段卻說這些繁華的景象,都將成為過去,因為泰爾將會受到上帝嚴厲的懲罰和打擊,且使她從此一蹶不振。
第25節b句剛好回應了上一句的泰爾有如一艘艘的「大船」,船上「滿滿地裝載了」來自各國、各地進行貿易的貨物,「航行」在大海上。顯示出泰爾的繁榮,遠勝過任何其他的地區、國家。
第26至29節,很清楚說到雖然像大船,不過上帝出手一擊,就全部崩垮瓦解。「外洋」,表示深海的地方。「東風」,這向來是上帝懲罰的方式。現在上帝決定要懲罰泰爾,因此,吹起了東風襲擊海面。這裡的「東風」,也可以代表「巴比倫帝國」,因為她在東邊。而無論多大的船隻,只要遇到上帝懲罰的東風,所有的一切都將「沉到海底」,不僅是船上的貨物,也包括了「木匠和商人」、「軍人」,以及船上所有的人員,就算是「海員和舵手」也無法倖免而且不論他們怎樣「呼救」,也是無濟於事。那些在岸邊看見船隻遇難的海員和舵手原本想要下水去救助,但實在是無法接近遇難的船隻,因為海上颳起的東風所造成的風浪實在是太大了,最後只好上岸來,只好讓船隻沉沒下去。
第30節,「撒灰塵在頭上,在灰中打滾」,這些在岸上的海員和舵手,看到船難就發生在他們眼前,也只能用這種方式來表示他們心中的難過「哀悼痛哭」。
第31節,可參考第七章18節。
他們哀悼痛哭的方式,如同家中至親的人去世那樣。他們用「剃光頭,穿上喪服」舉哀,也表示他們跟泰爾這國家的關係密切。
第32節,這是一首輓歌,主要在哀悼被毀滅的泰爾這個國家、城市。這段哀歌也可參考第廿六章17至18節。
「哪一座城能跟泰爾相比」,這句話清楚說明泰爾過去的繁榮景象,遠超過任何城市邦國。
「沉沒在海底的泰爾」,因為是沉沒在海底,也表示著孤獨,不再有任何聲音出現。過去她們曾是每天歌舞昇平的繁榮城市,現在已經今非昔比,大不相同了。
第33至34節,是對應句型。
當過去平順時,因為航運、商業鼎盛,為統治者「君王」帶來大筆財富,而且來此進行貿易的國家都獲得很高的利益。如今的泰爾盛況不再,原因是泰爾就像一艘大船遭遇到大「海難」一樣,沉沒到「海底」下,不但「貨物」盡失,連所有過去倚靠這大船生活、工作的人也都「消失在海中」。
第35至36節,「群島」,這是指過去來此進行貿易的國家,它們看到泰爾這樣的結局都大感「震驚」,連「君王也都驚惶」到不知所措,而「顯露愁容」,因為不知道再來要怎麼辦,甚至會害怕接下來自己也會「遭遇」到「相同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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