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導讀-第1423期

耶利米書第三十一至第三十六章
1.第三十一章:
這章是接續第三十章的內容,先知耶利米傳出「安慰的信息」。這章的特點就是,從第2節開始直到第22節止,內容都是有關在主前721年被亞述帝國所滅亡的北國以色列;而第23至26節才論到有關南國猶大,到第27至40節則是有關南、北兩國的情況。這信息對亡國後過著奴隸生活的以色列民族來說,是很大的鼓舞和安慰,因為他們終於可以期盼結束那段成為亡國奴的生活了。上帝應許要讓以色列人民重回故土,重建破碎的家園,這對整個以色列民族來說是很大的激勵,也是維繫整個民族不致滅族最重要的因素。尤其是當先知傳出信息說,他們將會有自己的人來統治,這位統治者是出自他們本族的人,更重要的是這位統治者與上帝的關係非常親密,使他們將因此重建與上帝的關係,上帝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上帝的子民(參考耶利米書三十:21-22)。這可說是一份非常重大的「希望的信息」。
2.第三十一章1至14節:
這段詩歌是針對北國以色列人民傳出的信息,都在強調上帝要帶領四散的北國以色列子民回到故鄉。
第1節,這節很清楚表明上帝和「以色列各族」的關係,這「各族」一詞,是指以色列民族的十二個支派,也用典型的立約語句來表達上帝和以色列民族之間緊密的關係,就是上帝要作以色列民族的上帝,而他們將作上帝的子民。
第2至3節,這裡出現「在曠野」一詞,是先知耶利米重新帶領他們回想過去祖先走出埃及進入曠野的時代,在那最艱困的環境下,上帝並沒有離棄他們。雖然他們亡國之後,人民被擄且被賣到世界各地去當奴隸,但上帝並沒有忘記他們,而是與他們同在。就像「在曠野」一般過漂流日子的苦難,現在他們是四散到各國去,就如同漂流在曠野一般。而且這裡非常清楚表明上帝疼惜殘存的以色列人民,特別是要「以信實不變的愛」愛他們。這「信實」一詞,表明上帝與以色列人民立下的生命之約,上帝永遠不會忘記與祂立約的子民。
第4至5節,這裡說上帝要重新建立以色列民族。而他們必定會因此而興高采烈地「拿起鈴鼓,載歌載舞地歡呼」,有如打勝仗凱旋回來的軍隊受到熱烈歡迎一般。因為有上帝的看顧、保守,以色列人民可以「在撒馬利亞的山上重新栽種葡萄」。注意「葡萄園」通常都是用來象徵以色列民族,這表示上帝將重新建立這個國家。而在這裡的「撒馬利亞」是指北國以色列的首都撒馬利亞,該城在主前721年被亞述帝國給摧毀,國家被滅亡,人民被擄他去。如今,先知傳出的信息指出,上帝將在撒馬利亞重新建立以色列人民的國度,這表示北國以色列人民將會重新返回他們的故鄉過安定的生活,不會再有災難發生。
第6節的這句「來,我們上錫安去朝見上主--我們的上帝」,正好在說明分裂的南北兩國將從此合一,大家都會同到耶路撒冷敬拜上帝,以色列民族將不會再有分裂。
第7至9節,第7節可參考申命記第廿六章19節。
先知耶利米傳出上帝要拯救「以色列殘存的人民」,並且也要恢復他們重前的榮耀,就像大衛王時代的以色列帝國一樣,成為「最偉大的國家」。這些「殘存的人民」即使是四散到「天涯海角」,上帝也都要讓他們一起回到故鄉,包括「瞎眼的、跛腳的、孕婦、產婦,都要成群結隊跟他們一起回來」,這些人很可能是在戰爭中沒有被俘虜的人,也可能是他們在被擄之地因為工作而受傷,也因為這樣,才有先知以賽亞傳出的信息,說上帝要醫治他們,使他們也能在重返故鄉時帶著生命盼望(參考以賽亞書三十五:5-6)。特別是孕婦、產婦,這些人都將是新的世代的主力,因為她們所生下的孩子將成為新一代的希望。在這些重返家園的隊伍中,會發現有人是「一路哭著回來」,因為生命得到解脫喜極而泣(參考以賽亞書五十五:12)。上帝將帶領他們走「過溪水邊,領他們走平坦的路,不致絆跌」)。
第9節最後這裡說上帝「是以色列的父親」,這句話可參考申命記第三十二章6節,以賽亞書第六十三章16節。表明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就如同孩子和父親之間的緊密,不能分開。而「以法蓮是我的長子」,這「以法蓮」也是指以色列人民之意。因為以色列人的傳統要將長子獻給上帝。因此,摩西法律就規定,只要是長子,就要「贖」回來(參考出埃及記十三:1-2、11-16)。
第10節,「遙遠的海島」,表示四散到很遠的地方之意。上帝的信息不會遺漏任何一個地方(參考以賽亞書四十一:1),連四散到海洋上各地的島嶼也不會遺漏,上帝要「保護他們,像牧人保護羊群」,因為以色列人民就是上帝的羊群(參考詩篇廿三:1)。
第11至13節,這裡說上帝要從巴比倫帝國手中把以色列人民「就」出來。並且帶領他們回到故鄉「錫安山上歡樂歌唱」。因為得到釋放,且在原本荒廢的故鄉,如今是「水源充足的田園」,而且「五穀、新酒、橄欖油、牛羊」都「不再缺乏」,很自然地就有來自各地的人群會「蜂擁而來」。
第14節,「祭司們有豐足的食物」,意思是以色列人民將有足夠豐富的食物可用,且在獻祭上也能滿足祭司們的需要。因為祭司是從人民的獻祭品中得到生活所需(參考利未記七:31-36)。
3.第三十一章15至22節:
這段詩歌是上帝再次對痛苦中的以色列人民發出憐憫、疼惜安慰的聲音。上帝一再強調以色列人民就是他「親愛的兒子」,因此,一定會施恩給他們。
第15至17節,「拉瑪」,這是一個離耶路撒冷北邊大約八公里處的一個小鎮,當巴比倫軍隊俘虜了猶大人民的時候,也經過了這個小鎮。先知耶利米是在南國猶大亡國被擄的人群中帶到這小鎮時,才被巴比倫的軍隊的護衛長尼布撒拉旦釋放(參考耶利米書四十:1)。這裡用「拉瑪」,主要在表示蕾潔因為難產去世,被雅各埋葬在拉瑪附近的地方,也就是「以法他」,後來被稱為「伯利恆」(參考創世記三十五:19-20、四十八:7)。馬太福音作者在第二章17至18節引用此節詩歌,說明耶穌降生時,希律因害怕王位被搶奪而大肆屠殺伯利恆的猶太人小孩,用以說明失去孩子的母親,她的痛苦、悲傷,是人無法安慰的。因此,拉瑪的意思也在表示哀傷、痛哭。
現在上帝的話安慰了受難的以色列人民,因為他們的婦女不會再像蕾潔因為兒女被擄而痛苦、哀傷,因為「他們要從敵國回來」。
第18至19節,應該是整個拯救運動的中心,因為這兩節說上帝已經聽到以色列人民悲痛的聲音,是祈求上帝帶領他們回歸故土的呼聲,並且承認上帝的懲罰乃是對他們的「管教」,而因為這些管教,才使他們醒悟起來,而「立刻」悔改「歸向」上帝,承認上帝就是他們生命的主。
第20節,這節表明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那種不可分離的關係,上帝揀選以色列人民,並將他們看成祂「親愛的兒子」,是上帝「最疼愛的孩子」。因此,上帝一定會「愛惜」、「憐憫」他們。
第21至22節,這裡要為所有返回故鄉的以色列人民「豎立路牌」,好幫助他們知道正確的方向順利「歸回」他的「故土鄉里」。並鼓勵那些還在懷疑而徘徊的同胞趕緊回鄉,不但這樣,男人因為打仗而去世,新生的幼兒將會有母親保護著,可平安返鄉。
再者,這裡說上帝「在地上創立了一件新事:女子要保護男人」,這裡的「女子」也代表著以色列人民,而「男子」則是代表著上帝。而「保護」,也表示「圍繞」、「環抱」,或是「包圍」。意思就是以色列人民將如同離家出走的妻子,再次回到丈夫的身邊,圍繞、擁抱著丈夫上帝不放,不再離開。
4.第三十一章23至40節:
這段經文述說上帝救援的手,也將帶領南國猶大的以色列人民重回故土,且讓過去已經荒廢的城鎮,全部恢復繁榮的景象。上帝要與重返故鄉的以色列人民重新立約,且這新的約將會和舊的約不同。因為新的約是刻畫在人的心版上,人們將永遠不會忘記。
第23節,對以色列人民來說,耶路撒冷就是上帝的聖城,是上帝所居住的地方。有上帝的地方,就會有公義的上帝與他們住在一起。
第24至26節,這三節說到上帝將會賜給以色列人民有極大的恩典,不但原本荒廢的城鎮,都將變成「人煙稠密」的地方,且將會建構出安定的生活環境,因此,「農人」可以安心耕種,「牧人」可以安心放牧「他們的羊群」。人們將不再「飢餓」,大家都能夠吃得飽,且能夠安然入睡至天亮,這是生命最大的享受。
第27至28節,這兩節表示上帝將會使這些返回故鄉的以色列人民,重新展現新機,荒廢的城市都將會繁榮起來。因為上帝已經把過去腐敗、頹廢的現象都給根除了。這種根除動作也是原本上帝呼召先知耶利米出來傳遞信息時所給予的使命(參考耶利米書一:10)。
第29至30節,「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女的牙齒酸壞了」,這是當時流行的一句俚語。先知以西結也說了這句話(參考以西結書十八:2)。這跟出埃及記第二十章5節所說,上帝要追究人的罪,從父到子,到三、四代的說法有很大的出入。很可能是因為在先知耶利米、以西結的時代,有很多人存有這種想法,以為他們現在之所以會有災難,會受痛苦,並不是因為他們自己的罪的緣故,而是來自祖先的罪過。但現在先知耶利米、以西結對這種看法很不以為然,他們認為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所犯的罪負責,不能推卸責任。
第31至33節,當上帝帶領被擄的以色列人民重返故鄉且已經根除過去所有的舊習之後,就要和他們重新立約,而這新的約和舊的約最大的不同,就是新的約是刻在「心版上」,使他們永遠記住。因為他們經常忘記過去的約,因為約的記號是刻在表皮上,也就是割禮(參考創世記十七:7-14),或是在西奈山下的約,是寫在石頭上的誡命(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一:18)。
第34節,可以說是整章經文的中心,因為這段經文說到以色列民族將與上帝有一個嶄新的關係,就是訂立「新約」。其實「新約」的特點跟舊約是一樣的,就是以色列民族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永不分開。但這「新約」有個特點,就是使原本分裂的以色列民族重新合一,此後不再分裂了。因為「全國上下都認識」上帝,而上帝就是他們整個民族的連結劑一樣,更重要的,是上帝「要赦免他們的罪,不再記住他們的過犯」。
第35至37節,這段詩歌好像跟前後的經文都不連貫,有些聖經學者認為可能是後代編者所添加。不過,也可看出這是一首讚美的詩歌,在描述與上帝訂立「新約」之後,以色列民族將會享有安和樂利的生活,有如天上的星辰一般不會改變。詩人用「太陽」、「月亮星星」、「波濤澎湃」等來表示過去混亂的現象,如今都將恢復一切,就像這些天上的星辰和大海一樣,都展現了它們原本該有的秩序。「只要自然界的秩序持續,以色列國運就會持續」,這很清楚說明除非上帝創造的自然界已經失序了,才會使新的以色列國產生危機,否則以色列國將會永遠長存。這也說明了沒有人能理解上帝的奇妙作為,就像沒有人能夠「量出天空的極限」和「測出大地根基的深度」一樣。上帝拯救的恩典就是這麼奇妙。
第38至39節,這裡的「哈楠業樓到角門」,這是分別位於耶路撒冷城的東北和西北的城牆。而「迦立山」和「歌亞」這兩個地點目前不詳。
第40節,可參考第三十七章所描述過的。說明過去那些原是荒野、毫無人跡的地方,如今都改變了。所有的改變都是因為上帝奇妙的作為,「耶路撒冷」將成為一個新的、快樂的、有希望的、有上帝賜福的地方。因為那是「聖城」,必定「不再被拆毀,被破壞」。
5.第三十二章:
這章和第三十三章的背景都是主前587年,巴比倫的軍隊正在攻擊耶路撒冷城的時候,那時先知耶利米被關進王宮的監獄裡(參考三十二:2、三十三:1)。在那段被圍困的時間中,耶路撒冷城已經飽受饑荒、瘟疫的蹂躪了(參考第24節)。後來巴比倫王聽到埃及的法老出兵要來支援猶大,他隨將軍隊先行撤回,避免與埃及正面衝突,這使得猶大國曾得到稍微喘息的機會。但是,猶大國的政局並沒有因此改善恢復秩序,仍然相當的混亂,社會動盪,民心不安。第三十二章就是在這種危機政局下,上帝要先知耶利米以購買土地的方式,隱喻著上帝要重新整理以色列民族,用這種方式說出上帝要再次復興以色列民族的決心。因此,也可以將此章經文看成是先知耶利米傳出了「希望的信息」,讓生活在絕望中的猶大人民看見上帝拯救的愛。
6.第三十二章1至15節:
這段經文記載先知耶利米雖然被關入監牢中,但並沒有因此拒絕上帝要他傳出的信息。這裡是用象徵性的方式傳出上帝的信息,先知耶利米用置產的方式,隱喻說明在一個動盪不安的時代,大家都會盡量變賣財產,準備到各地去避難。相對的,先知耶利米是購置田地來表明要對上帝有信心。
第1至2節,「西底家作王統治猶大國的第十年,也是尼布甲尼撒王統治巴比倫的第十八年」,這正好是主前587年。隔年586年耶路撒冷就淪陷被摧毀了。在這時候,上帝傳給先知耶利米信息,但他這時正被關在「王宮的監獄裡」。
第3至5節,這三節說明西底家王將先知耶利米關進監牢的原因。原來先知耶利米一再「發出的預言」,讓西底家王很厭惡,因為這預言表示上帝要將耶路撒冷城交到「巴比倫王手中,讓他佔領」,而且說西底家王要被擄去巴比倫,會死在巴比倫(參考五十二:11)。聽在西底家王耳中很不舒服,因此乾脆將先知耶利米關入王宮的監獄裡,而且只給他很簡單的食物,直到城裡都沒有食物的時候(參考三十七:17-21)。其實,先知耶利米並不是第一次這樣說,而是好幾次都說出同樣的預言(參考廿一:3-7、三十四:1-5、三十七:17-20、三十八:14-23)。
第6至8節,上帝告訴先知耶利米說他的「叔叔沙龍的兒子哈拿默」,會來監獄探望他,祂會要先知耶利米購買他的土地。果然「正像上主說的」,哈拿默真的來,且提起這件事,先知耶利米就確信這是上帝要他做的事,他就毫不猶豫地接受哈拿默的提議。
第9至12節,先知耶利米聽了上帝的指示,用「十七塊銀子」買下哈拿默的土地。不過十七塊銀子並非一筆大數目,這是因為當時國家局勢已經岌岌可危,房地產自然是乏人問津,便宜是可以想像得到的。然後「請人作證,簽了地契,封好」,這表示買賣完成。但很難理解先知耶利米被關在監獄竟然還可以做土地買賣的商業行為。不過聖經作者在編撰上,最關心的是隱喻,而不是細節的部分。這份土地交易的見證人,是「監獄裡所有的猶太人」,因為這時候他人在監獄中,而先知耶利米的文件則交由他的秘書「巴錄」保管。
第13至14節,先知耶利米將這比交易的兩份文件都交給巴錄保管,要他將之放在「甕子裡,好長久保存」。這種甕子,是用陶瓷作材料製造的,早期文件都是保存在這種甕子中,可以存留很久。
第15節,這節可說是這章信息最重要的一節。這節很清楚在表示原本亡國的以色列人民將會得到重返故鄉家園的機會,並且將會從亡國的慘況中重新建立家園。這件事在亡國於巴比倫後的五十年,也就是主前538年,波斯帝國取代了巴比倫帝國的統治地位時得到證實,因為波斯帝國的皇帝塞魯士允許以色列民族返鄉重建家園(參考以斯拉記第一章)。
7.第三十二章16至35節:
第16至25節的這段經文是先知耶利米信仰告白,也是一篇非常好的見證詞。是先知耶利米向上帝所許的祈禱詞。從第26至35節的這段經文是上帝回應先知耶利米在第23節所說的禱詞,可清楚知道上帝為何會用那麼嚴厲的手段來懲罰以色列人民。
第16至17節,先知耶利米說上帝是「以自己的大能大力創造天地」(參考耶利米書廿七:5),通常提到上帝的「大能大力」,都是用來形容上帝帶領以色列人民走出埃及。既然是大有能力的上帝,就「沒有做不到的事」。
第18至23節,這段經文是先知耶利米歌頌上帝的頌詞,他說:
上帝以「不變的愛對待千萬人」,但也會「因父親所犯的罪報應兒女」。
上帝的「計畫偉大」、「作為非凡」,且會依照人內心的意念作為審判的標準(參考希伯來書四:12-13)。
上帝在埃及行神蹟奇事,以大能「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
上帝信守「諾言」,把「流奶與蜜」之地賞賜給以色列人民。
但先知耶利米歌頌上帝之後,隨即說以色列人民在得到上帝賞賜的土地之後,就忘記了上帝的恩典,「不服從」上帝的命令,也「不遵行」上帝的教訓,因此上帝施行懲罰,使以色列人民「遭遇大災難」。
第24節,再次提到耶路撒冷城將因為「戰爭、饑荒、瘟疫」遭遇加倍的災難。背叛上帝會有這三種災難的降臨一直是先知耶利米對以色列人民的警語。
第25節,這節是在回應前面所說的,上帝要先知耶利米去買地,且是在明明知道巴比倫帝國即將攻下耶路撒冷城,以色列人民將被俘虜去當奴隸了,在這樣的前提下,上帝還是要先知耶利米去買下那塊屬於哈拿默的土地。
第26至27節,再次確定上帝沒有「做不到的事」,這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事。因為上帝是萬物的創造主,祂事事都能(參考創世記十八:14,約伯記四十二:2,馬可福音十:27)。
第28至29節,上帝決定要讓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軍隊來「佔領」耶路撒冷。上帝這樣決定,事情便會這樣完成。而且這裡清楚指出巴比倫王的手段會很殘酷,他會「放火燒毀一切」。
第30至32節,這段經文很清楚說明了上帝之所以會做出毀滅耶路撒冷城的原因,是整個猶大國集體的犯罪行為,而且是一代接續一代,是「以色列和猶大人民從開國以來一直作惡激怒」了上帝,且耶路撒冷是從「建城以來,居民也不斷地激怒」上帝。而更令上帝所無法容忍的,就是這些以色列人民的領袖,包括了「君王、首領、祭司、先知,都做了邪惡的事」。
第33節,這節說到以色列人民和社會領袖都「翻臉不認」上帝,這裡的「翻臉」一詞,意思是指把臉背向上帝(參考以西結書八:16);也就是表示去拜偶像神明。雖然上帝是一再差遣祂的僕人先知去警告以色列人民,但「他們總是不聽」。類似這句警語一再出現在耶利米書中(參考耶利米書七:25-26、十一:7-8、廿五:5、廿六:4-5)。
第34至35節,這裡重複第七章30至31節的話。
8.第三十二章36至44節:
這段經文可以說是先知文獻中「希望信息」典型的句子。這種「希望信息」充分表明幾點特色:
一、失散的人民將再聚集起來,過安居樂業的生活(第37節b句)。
二、上帝要再次作他們的上帝(第38節)。
三、重新立約,不再改變(第40節)。
但這些都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基本前提,就是以色列人民必須悔改、回轉歸向上帝,否則是無法看到「希望信息」的機會來臨。因為慈悲的上帝最重視的就是聽到以色列人民懺悔的聲音,並看見他們真實悔改的態度。因此,先知耶利米傳出這「希望信息」的時候,已經說明了一點:猶大國人民因為被擄為奴在亡國的奴隸生活中,他們非常難過,且作了深切的反省,才從先知耶利米得到這可貴的信息。
第36節,這節已經看見耶路撒冷城內,以及在猶大國境內有「戰爭、饑荒,和瘟疫」肆虐,才使巴比倫帝國輕易的掌握、控制猶大國人民。
第37至38節,這節可以看到「希望信息」,因為上帝要把祂「放逐到各國」的以色列人民,重新帶領回來。領他們回到故鄉重建家園之後,可以「安居樂業」。並且很清楚地說出上帝要和祂子民立約(參考三十一:31、33)。
第39至41節,可參考第廿四章7節,以西結書第十一章19節、第三十六章26節等。
這段經文說出上帝賜給以色列人民有「專一」的心可終生敬畏上帝,遵守所立的約。而上帝也會用對等且更豐富的愛,回應以色列人民。
第42節,過去因為悖逆上帝而遭遇極大的「災難」,現在則是悔改歸向上帝,而要領受上帝賞賜給他們的「一切幸福」。
第43至44節,這兩節是對應句。說明了上帝要先知耶利米把他親戚哈拿默的土地買下來之因,就是用來比喻過去荒廢的田園,將重新看見生機。用此表示上帝已經寬恕了以色列人民,要重新建造他們。過去大災難來臨時,大家過著逃亡,甚至被擄、喪失一切的苦難生活,現在是呈現出一片繁榮且有充沛活力的景象,大家要在「耶路撒冷」等各地「買賣田地」,為的是要「重整家園」。
9.第三十三章:
從第三十章開始直到第三十三章止,這四章都是屬於「安慰信息」,是論及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都即將在上帝憐憫的帶領下,重新返回故鄉重建家園,使原本分裂的族群再次復合。在這段長達四章的篇幅中,可以看到一個共同主題:上帝的審判。只要有上帝的審判,就必定有懲罰和拯救。懲罰,上帝不僅是懲罰自己的子民,也會懲罰那些悖逆上帝的旨意,迫害那些被他們統治的子民。而拯救,就是上帝要將以色列人民從四散的各地帶領回到故鄉。
這章可分成兩個大段落來看,一是從第1至13節,繼續第三十二章的主題,強調上帝一定會將四散全世界各地的以色列人民帶回故鄉重建家園。二是從第14至26節,這段經文強調上帝的應許必定會實現。
10.第三十三章1至13節:
在這段經文中,先知耶利米再次提到這些經過上帝懲罰之後,如同廢墟的城鎮,如今都將完全改變過來,上帝要使過去被懲罰而成廢墟的城鎮出現新的氣象,如同新生命的開始。而這也是上帝呼召先知耶利米時所說的,有根除、拆毀、破壞、推翻,然後有重建和種植一樣。
第1至2節,先知耶利米說他「還在王宮監獄的時候」,很可能就是第三十二章1節所說的時間,是主前587年。這位創造宇宙萬物和大地的上帝又將信息給先知耶利米,要他去傳遞信息給以色列人民。
第3節,「你呼求我,我就回答」,過去上帝不再垂聽,或是曾禁止先知耶利米為以色列人民哀求、祈求(參考以賽亞書一:15,耶利米書七:16、十一:14、十四:11),如今已經大大不相同,現在上帝會垂聽以色列人民祈禱的聲音了(參考耶利米書廿九:12),這表示一個嶄新的希望出現了。
第4至5節,這兩節是過去上帝懲罰以色列人民悖逆的方式,就是讓巴比倫帝國的軍隊大敗以色列人民,任何方式去抵抗巴比倫軍隊的,其結果是死亡慘重,因為那是上帝所允許的事,且是為了要懲罰人民所犯的過錯。
第6至9節,這三節說出上帝已經寬恕、憐憫以色列人民。原因是他們已經悔改。因此,上帝要「醫治這城的居民」,要讓他們能「享受和平、安全」,這也在表示不會再發生戰爭、饑荒或瘟疫。而且「要讓猶大和以色列回歸故土」,換句話說,上帝要帶領從所羅門王去世後分裂的雅各子孫,讓他們重新結合起來,成為合一的族群,不再分裂(參考耶利米書三:18),這可是極大的恩典。更重要的是上帝要「洗淨他們」一切的「罪過」,也要「赦免他們背叛的一切罪行」。但這些都有一個基本前提,就是以色列人民確實有了深切懺悔之後,才能得到的恩典。因為有悔改而得到上帝的憐憫、赦免,以色列人民也因此有了極大的快樂,並且得以「享受榮耀」,而這些都會讓那些過去嗤笑他們的仇敵、鄰邦族群大感「驚惶戰慄」。
第10至11節,這兩節是對應句。前一句是指在上帝懲罰以色列人民的時候,所有的城鎮都荒廢,沒有人居住,也不會有動物出現,因為有貧窮、飢餓、瘟疫等災難臨到。但現在上帝的手伸出來救助他們,一切都改變了;許久沒有聽到的頌讚、歡慶的聲音如今再次出現了。城內不但有人居住,而且還會聽到「歡笑和婚宴喜慶的聲音」,不但如此,過去被拆毀的聖殿如今已經重建起來,且還可以聽到「感恩獻祭的聲音」。
這首歡唱歌頌的詩歌,和詩篇第一百三十六篇所提到的相同,表示上帝是「至善」,祂的「慈愛永遠長存」(參考詩篇一○六:1、一一八:1)。而這是在回歸故鄉之後,感受到上帝特別疼惜他們。
第12至13節,過去因為悖逆上帝而遭到嚴厲懲罰,導致各地荒廢、沒有人跡,現在不但荒廢的城鎮都恢復了生機,且是繁榮起來,連家畜動物也都再次增多,所有的大小村鎮都會看到牧羊人放牧牛羊的蹤跡。這些「牧人將再一次數點他們的羊」,確定都沒有遺失之後,才會帶領羊群回家。這表示羊群的數量很多。
11.第三十三章14至26節:
這段信息充分表明上帝是信實的,祂所承諾的事,一定會成就。在這段經文中,再次強調了從大衛後裔中出現新的君王,而利未支族的人將會永遠擔任祭司。這都在表明是返鄉之後的新局面已經出現。
第14至16節,可對照第廿三章5至6節的經文來看,會發現這兩段經文的內容很相似。
這裡說上帝要實現祂的「諾言」,「為大衛興起正義的『枝子』」,這裡的「枝子」表示新的統治者將出現(參考以賽亞書四:2,耶利米書廿三:5)。這位新的統治者將會是個「正義」者,他會用正義治理國家,使人民能「安居樂業」,並且「享受太平」。
第17至18節,「大衛的後代將永遠統治以色列」,這句話可參考撒母耳記下第七章12至16,列王紀上第二章4節、第八章25節、第九章5節,歷代志上第六章16節、第七章16節。
「利未支族將永久作祭司」,這句話可參考民數記第廿五章13節所提供的歷史背景,就可知道亞倫的孫子,也就是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因為出來阻止以色列人民和摩押女子行淫,才消除了上帝的忿怒。因此,上帝表示要與非尼哈立約,使他的後裔永遠作祭司。就像上帝應許要讓大衛的後代永遠統治以色列一樣。
第19至22節,這段經文再次重申上帝要實踐祂在第17至18節所提到的應許。這裡用「白晝黑夜」來表示只要天地存在,上帝的應許就會永遠存留,「不能廢棄」。上帝對大衛和利未家族的承諾,也會像這樣永遠保存下去,「不能廢棄」。不但這樣,這兩家族的「人數增多」,且是多到如同「天上的星星,海灘的沙粒,無法數算」,這樣的應許,表示上帝對他們極大的賜福,如同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賜福一樣。
第23至26節,這段經文再次重申第20節所說的,上帝既然和祂所創造的宇宙「天地」立約,而且這約是「不能廢棄」的,同樣的,上帝對「與雅各的後代和我的僕人大衛所立的約」也一樣不會廢棄。因此,上帝要展開祂大能的手,且用「仁慈」來對待過去曾被祂嚴厲懲罰過的以色列子民,並且要帶領「他們回故土,重整家園」。
12.第三十四章:
這章的歷史背景是在主前589年,巴比倫的軍隊和其同盟國的軍隊攻下了猶大國的許多城鎮,只剩下耶路撒冷和拉吉與亞西加這兩個城鎮還在作最後的奮鬥,但狀況也已經岌岌可危。從這章經文中,也可以看到當時猶大社會的生活情況,確實在生活和行為上背離了上帝的教訓。
先知耶利米就很清楚指出猶大社會,假先知猖獗,四處欺騙以色列人民,而更嚴重的,是連先知、祭司也參與欺騙人民,貪婪而不知羞恥(參考耶利米書六:13、八:10)。更惡劣的是猶大人民去拜偶像神明之後,竟還敢跑到聖殿去祈求上帝庇護他們,護衛他們安全(參考耶利米書七:8-11),以上這些行徑都是上帝極為厭惡的事。上述這些都是主前第七世紀末期到第六世紀初期南國猶大社會的景況。
也從這章經文可看到真正上帝的僕人,在一個動盪不安的世代裡,確實是難以生存,他們傳講的是真實的話,但人民並不喜歡聽,因為上帝真實的信息會使他們心裡會感到難過,有罪惡感。先知耶利米最痛苦的事,就是當他看見社會嚴重墮落的景況時,他必須照實說出上帝要他傳出的不受歡迎、且帶有嚴厲警告的信息,但他的同胞卻拒絕聽從。可是當他的同胞在痛苦中發出哀號聲時,上帝卻又要他傳所謂的「希望信息」來安慰他們。其實,這兩種話都不是他心中所想要說的。因為他知道說出前者,會為自己帶來人民的怨恨,但那卻又是上帝的命令,他不能拒絕,也不能抗拒。而要他說出後者的信息,卻又不是自己心中所願,但那卻是上帝要他傳出的信息。
第1節,這節說巴比倫王帶領「他統治下各國各族的軍隊在圍攻耶路撒冷和周圍城鎮」,這時候上帝對先知耶利米啟示祂的信息。這表示此章經文的時代背景是在比第三十二至三十三章稍早的時間,大約是在主前589或是588年。
第2至3節,這兩節經文可參考第三十二章3至5節。
這兩節再次說出西底家王即將面臨的悲慘命運,他會被俘虜「帶到巴比倫去」。這件事後來果真成真。詳細資料可參考列王紀下第廿五章6至7節,和耶利米書第五十二章8至11節。
第4至5節,這兩節是給猶大末代國王西底家的信息,說他「會平安去世」,西底家王雖然沒有戰死沙場,也沒有在被俘虜之後馬上被處死。但對他而言,他是被凌辱到比一般俘虜或囚犯還要悲慘,因為他的兒子是當著他的面前被殺死,然後他的眼睛被挖出來,再用銅鍊鎖住他之後,把他關到巴比倫的監獄中直到死去(參考列王紀下廿五:6-7),這是很悲慘的結局,雖然有被「埋葬」,但受到這樣的待遇並沒有比被當場處死好到哪裡去。因為他是國王,卻是落魄、潦倒到「囚」死異鄉,而令人感到悲哀。
第6至7節,這裡提到「拉吉」和「亞西加」兩座城,這是位於耶路撒冷西南方。之所以剩下這兩座城未被攻破,是因為埃及的軍隊出來要幫助猶大,但是巴比倫尼布甲尼撒王並不想與埃及的軍隊起衝突,因此下令要軍隊撤退(參考耶利米書三十七:5),也因此使得西底家王得到稍微喘氣的機會。但這樣的喘息時間很短,並沒有為猶大國帶來更好的不同下場。
第8至11節,這段經文是描述西底家王跟耶路撒冷人民立約,決定要釋放自己同胞中,有人因為貧困而賣身當奴隸的人。有幾個可能:
一是此刻是戰時,糧食供應有困難。多一個奴隸,等於多一個負擔。釋放奴隸,讓他們自己去乞食,比主人餵養他們更容易,而且主人也可以減輕負擔。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善良,其實動機並不單純。
二是他們以為現在釋放奴隸,或許可以換得上帝保守耶路撒冷免受災難。但從第11節來看,顯然並沒有達到這個目的,於是他們就懊悔了,改變原先的約定,把被釋放離開的奴隸又「抓回來」。
三他們可能是聽到埃及要出兵來協防,而巴比倫王因為聽到埃及已經出兵來救援耶路撒冷,就趕緊撤兵。這樣,原先說過且把已經決定釋放奴隸的約定之約撕毀,這清楚表示他們並沒有遵守所承諾的約。
第12至14節,這段經文說明了耶路撒冷人民並沒有依照所立的約去行,他們原先說要釋放奴隸,但後來卻又反悔。前面已有提起會改變的原因。但這也說明了他們並沒有依照所立的約來遵行,跟他們的「祖先不理」上帝,「不聽」上帝的話一樣。
第15至16節,再次重複敘述第8至11節所提起的,他們簽約同意要釋放奴隸,但不久就反悔了。不但這樣,他們還去把已經釋放的奴隸又抓了回來。這是非常可惡的行為,也是引起上帝忿怒之因。
第17節,這節說出上帝的忿怒已經開始,也說明了上帝要透過「戰爭、瘟疫和饑荒」來懲罰他們。
第18至19節,這兩節可參考創世記第十五章10節、17節等。
這兩節說出以色列民族曾和上帝立了生命之約,現在卻沒有依照所立的約去做,這樣只會為他們帶來詛咒和災難,一點好處也沒有。
第20至22節,因為猶大並沒有遵守所立的約,因此,上帝要「把他們交給想殺害他們的敵人」,這敵人就是指巴比倫帝國。而這帝國將會用極其殘酷的手段對付他們,使「他們的屍體將作飛鳥走獸的食物」,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臣僕將會被巴比倫軍隊擄去。雖然巴比倫曾因聽見埃及大軍要來援助而撤退,但上帝將會再次「命令巴比倫的軍隊開回這城」,換句話說,耶路撒冷目前的解危並不是永久的,只是暫時的。他們會再次回來攻打耶路撒冷,該城將會被「佔領」,被「燒毀」,整個猶大境內的城鎮都將「荒廢,沒有人居住」。
13.第三十五章:
這章和第三十六章都是談到有關猶大王約雅敬執政的時代,上帝要先知耶利米去傳達的信息內容。這兩章跟第廿五、廿六章,以及第四十五至四十八章的背景相同。如果將此第三十五、三十六這兩章接續在第廿六章之後,讀起來也會覺得很順。
列王紀下第廿三章31至34節這段經文可看到約雅敬當猶大王時,猶大國是埃及的附庸。這就是為甚麼在巴比倫的軍隊進攻耶路撒冷城的時候,猶大王會向埃及求救的原因背景。再者,埃及確實也負起宗主國的責任派兵出去救援猶大國,而巴比倫的軍隊也因為埃及軍隊出來救援,趕緊撤兵回營。但巴比倫撤軍的時間相當短暫。
從猶大國末期的國勢非常軟弱,因此,其他強權國家都想要吞滅她,包括有巴比倫、埃及都想要當猶大的宗主國。而猶大的後期幾位國王都有一種心態,想玩兩大國之間的政治「槓桿遊戲」,就是利用埃及與巴比倫二強之間的衝突與矛盾,來化解自己國家眼前的危機。另外一點,也是前面提過的,一個國家之所以會被外國勢力所侵,往往不是因為外國有甚麼特別的力量,而是因為自己內政失調、腐敗、墮落等等,引起人民對政府失去信心帶來的結果。也因此,無論猶大王如何玩弄政治手段,最多也僅能取得短暫的空間與時間,從整個國家、社會的存亡來看,並沒有實質的幫助,除非是痛下決心從大力改革著手,這才是正本之道。
第1節,「約雅敬作猶大王」,第三十六章1節也是同樣在約雅敬執政時代。他是在主前609至598年執政。是埃及國王尼哥所立的王,原名叫「以利亞敬」,尼哥替他改了名字,這表示他只能聽從埃及的政令,是埃及的附庸國君王,要年年向埃及進貢,且還要隨時提防來自北邊的巴比倫帝國的入侵。
第2至5節,這節說到「利甲人」,這是以色列人民中一個派別,和基尼人有姻親關係(參考歷代志上二:55),跟以色列人民相處甚為友善(參考撒母耳記上十五:6、三十:29)。以遊牧過生活,是敬虔、忠實於耶和華上帝信仰的團體。曾幫助過耶戶清理拜偶像的門戶,表明他們對耶和華宗教信仰的執著(參考列王紀下十:15-17)。
上帝要先知耶利米帶利甲人去「談話」,他們可能就是在猶大國兵荒馬亂的時代,以難民身分湧入耶路撒冷的(參考第11節)。為甚麼要找他們談話?有一種可能,就是要知道他們是否已經失去長久以來祖先所堅持的敬虔生活方式。因此,這裡說先知耶利米帶他們到「聖殿裡的一個房間,給他們喝酒」。這房間很可能就是聖殿裡的「廂房」(參考列王紀上六:5),可作為倉庫,或是作為輪值祭司或利未人休息過夜之處。透過「喝酒」,就可測出他們是否還持續過著嚴謹的日常生活。先知耶利米依照上帝的命令去做。就去找利甲人的代表「亞撒尼亞以及他所有的兄弟和兒子」都帶進聖殿裡的重要廂房去,為的是表示在那些廂房中,他們即使是喝酒,也沒有人會知道。這也是在考驗一個人是否真的遵守原則,或是真實純潔的一個方式。另一方面,先知耶利米用這種方式有另一種目的,是要讓猶大的高官們看見,讓他們知道這些逃難到耶路撒冷城的利甲人,他們非常忠實遵守摩西的規律過著簡樸生活。相對的,猶大官員、領袖們卻是忘記了祖先們透過摩西所規定下來的法律,且是過著奢華的生活,即使在國家危難當頭的時候,生活樣式照樣極其奢侈。
第6至11節,這段經文是利甲人回應先知耶利米要他們喝酒所說的話。也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出利甲人確實是很忠實的族群,雖然他們歷經了好幾代,還是一樣遵守祖先所留下來的教訓--「不喝酒」。
這裡他們提到「祖先約拿達」,他就是協助北國以色列王耶戶的一位忠實臣僕。對上帝絕對忠誠,嚴守摩西法律。他們「終生住帳棚」,這表示他們堅持過簡樸的生活樣式,且是一直過著遊牧的生活,對於安定的農業生活,保持距離。所以沒有「葡萄園或田地」,這樣就能維護他們祖先傳承下來的簡樸生活樣式。只是因為「尼布甲尼撒王侵犯這地時」,才逼使他們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移居「進耶路撒冷」來避難,好「逃避巴比倫和敘利亞的軍隊」。
第12至14節,這兩節說上帝要先知耶利米問問「猶大和耶路撒冷的人民」,為甚麼他們不能像利甲人這樣,「聽」上帝的話,「服從」上帝的「指示」?
第15至16節,這段經文都是用利甲人嚴格遵守祖先「約拿達的命令」,到現在「都沒有人喝酒」。可是,相對於猶大和耶路撒冷的人民,上帝是「一再地差派」祂的僕人「先知」向他們傳講上帝的信息,「勸他們放棄邪惡的生活,作正直的事」,也警告他們「不可膜拜服事別的神明」,但他們總是不聽。而且這些警語還帶有能否夠繼續在上帝賞賜給他們祖先居住的土地上為要件,他們還是一樣「總是不聽,也不理會」。相對於「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的子孫」所表現出來的樣式,猶大的以色列人民則是呈現出完全相反的態度。
第17節,這節說出上帝決定採取懲罰行動來對付猶大人民,這種方式就是「降大災難在猶大和耶路撒冷人民身上」。原因是他們對上帝的話完全沒有反應。換句話說,他們所表現出來的行為,剛好和他們領受的懲罰相同。
第18至19節,這兩節和第17節是相對的結果。在第17節說到上帝要懲罰猶大和耶路撒冷的人民,而這兩則是說上帝要賜福給利甲人。而賜福的方式是使「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加始終會有男丁事奉」上帝,這是一句很重要的「應許」。所謂「男丁」,在古時是表示生命的延續,且是有生命力與生產力。再者,聖經時代的以色列民族一直保有一個觀念:能夠事奉上帝乃是最大的榮譽。
14.第三十六章:
這章和第三十五章的背景相同,也是約雅敬作猶大王時發生的事,時間大約是在主前600至604年間。這一章也是耶利米書中很重要的一章,因為我們可以從這一章得知先知耶利米是透過口授的方式,要他的秘書寫下上帝傳達給他的話。因此,有不少聖經學者根據這點,認為耶利米書就是由秘書巴錄抄寫而成的一本經書。
從這章可看到先知耶利米預言國王約雅敬不但「沒有後代好繼承大衛的王位」,且「屍體要被拋棄野外,白天受炎陽燒灼,夜間受寒霜侵襲」(參考第30節)。可以想像得到,先知耶利米就是因為對國王約雅敬說這些不禮貌、有損國王尊嚴的話,結果因此受難被監禁。
15.第三十六章1至10節:
這段經文說明了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他是先知耶利米的秘書,也依照先知耶利米的吩咐,逐一地記下先知耶利米口述的話,然後拿去耶路撒冷宣讀給猶大以色列人民聽,希望這樣能喚醒他們,使他們趕緊悔改。
第1節,「約雅敬作猶大王的第四年」,這句話可參考第廿五章1節。
這一年是主前605年,這一年也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王就任的第一年,上帝對先知耶利米說話。
第2至3節,上帝要先知耶利米把祂所說的話,「每一件事都要記錄下來」,且從「約西亞王的時代到今天」所說過的話,也就是說從主前639年直到現在,「有關以色列、猶大,和列國的每一件事」,全部都要記錄下來。上帝期盼用這種方式,能喚醒那些悖逆的猶大人民悔改「離棄邪惡的道路」,這樣,上帝就會「赦免他們的罪惡過犯」。
第4節,為了要將上帝給他的信息都記錄下來,先知耶利米請他的秘書「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來作記錄,他「一一口授」給巴錄。
巴錄,這個名字的意思是「他是應該受讚美的人」。他是西底家之王宮大臣西萊雅的兄弟(參考五十一:59),是先知耶利米的得力助手,替先知耶利米寫下上帝的啟示,也替他收藏上帝要他購買在亞拿突的土地契約書(參考三十二:1-12),當耶路撒冷被巴比倫攻陷時,他和先知耶利米都被猶大人押到埃及的答比匿(參考四十三:6)。
第5至7節,先知耶利米在這裡提到他「被禁止上聖殿」,這是因為他曾在聖殿門口傳講上帝的信息,例如:第七章2至15節、第十九章14節至第二十章6節、第廿六章2至6節等,他的話語引起人民及市政府官員的忿怒,因此被禁止繼續在民眾聚集最多的地方--耶路撒冷聖殿的地方傳講任何話語。但上帝還是要他讓秘書巴錄去,且時間是在「下次禁食的日子」,到聖殿去「向群眾大聲宣讀」上帝給先知耶利米要他記錄下來的話語。這樣,或許「使那些從各地來的猶大人能夠聽見」,而會知道悔改,「離棄他們邪惡的道路」,這正好說明了先知運動的共同主題:呼籲人民要悔改,認罪。所謂「邪惡的道路」,是指去拜偶像。
第8節,「巴錄照著」先知耶利米的指示去做,在聖殿民眾聚集的地方「宣讀了上主的話」。
第9節,「約雅敬作猶大王的第五年九月」,這是主前604年12月。這年九月的禁食,很可能跟巴比倫軍隊攻陷了在巴勒斯坦的亞實基倫,且開始進兵耶路撒冷有密切關係。然後猶大「人民為取悅上主,宣佈禁食」,他們希望用這種方式取悅上帝。但這種想法和方式都是錯誤的。
第10節,巴錄就這樣照著先知耶利米的話去做,他在靠近「新門」的地方宣讀先知耶利米要他記錄下來的書卷內容。
16.第三十六章11至26節:
從這段經文可看到有些猶大官員中,還是有人會聽先知耶利米傳出來的信息。他們一聽到巴錄所宣讀上帝傳來的信息,就急著想要知道更詳細些,並且也決定將這些書卷上的記錄帶去給國王約雅敬看。但當約雅敬王聽到巴錄所記載先知耶利米口述上帝的信息之後,卻是非常憤怒,因此,才會將巴錄辛苦寫下來的書卷用刀割破、放火焚燒。這些動作都在表示他對上帝僕人先知耶利米所傳的信息,是非常不屑、厭惡。不但這樣,就像下令去緝拿先知烏利亞一樣,這次也下令要官員去緝拿先知耶利米和他的秘書巴錄。
第11至13節,由10節可看出在巴錄向群眾宣讀上帝透過先知耶利米所說的信息後,當時有一位名叫「米該亞」的大臣。他可能聽了之後,覺得事情嚴重,於是向父親「基瑪利雅」報告,於是他要兒子到「宮廷書記以利沙瑪」的房間去,再次把所聽到的告訴當時正好「在那裡開會」的所有高級官員。「米該亞把所聽到、巴錄當眾宣讀的話一一向他們報告」。
第14至15節,他們聽了之後,也都認為事態嚴重,於是決定派「尼探雅的兒子猶底去傳喚巴錄,叫他把他當眾宣讀的那書卷帶來」,就這樣巴錄就再次當著這些大官員面前又宣讀了一次。
第16至19節,「他們聽了以後,驚慌得面面相覷」,這表示他們內心受到極大的震撼,認為此事非同小可。而信息的內容就是第7節所說的,要猶大的以色列人民趕緊離棄邪惡的道路,因為上帝已經發出烈怒。這些官員知道事情的嚴重性,認為「必須把這事呈報國王」,他們清楚知道,要改變全國人民的途徑,就是要國王西底家出面下命令。他們問這是否先知耶利米「口授」給他的。巴錄很清楚表示這些信息都是先知耶利米「一一口授的」,而他聽了之後,就用「墨水記錄」下來。這句「用墨水記錄」,意思是他們要巴錄確認:他所寫的是否都事實,沒有任何添加?而從這節也可看出巴錄的回答非常簡潔,他清楚知道自己只不過是個隨從,依照主人吩咐而寫。這些官員很好意,要巴錄「和耶利米都得躲藏起來,不要讓人家知道」他們躲藏的地方。因為他們知道若他們兩人被發現,可能也難逃被殺害的結果。
第20節,這些官員要巴錄「把那書卷留在宮廷書記以利沙瑪的房間」,然後將書卷帶去呈給約雅敬王看,並將得到此卷先知耶利米口述信息之經過,報告給約雅敬王知道。其實他們是把那書卷扣留了下來當作證據,一則讓約雅敬王知道確實有這件事,另一方面也是若需要起訴審案,也是個明確證據。
第21至22節,約雅敬王派「猶底去拿那書卷」來念給他和「王左右的官員聽」。「那時候是冬天」,因此,約雅敬王「坐在火爐前烤火」。
第23至24節,猶底才「念完了三、四段,約雅敬王就受不了了,他用小刀把那書卷割破,丟進火爐裡」燒掉,這種態度跟他的父親約西亞幾乎是完全相反;他的父親約西亞當年聽到王是書記沙番說在聖殿裡找到法律書,且聽到沙番讀完之後,就「撕裂衣服」,並且隨即下令為全國人民詢問上帝該法律書的教訓,更重要的,是他承認上帝之所以會向猶大國發出烈怒,是因為從祖先開始就沒有「聽從」上帝的話,「沒有照這書上所記載的去做」(參考列王紀下廿二:11-13)。
現在的約雅敬王並不重視上帝的話,而是把上帝的話當作廢物一樣,用小刀割破先知耶利米口述上帝的信息所記載的書卷,且是將之丟入火爐裡燒毀,「一直到整個書卷都燒光」為止。從這裡可看出他心中的忿怒。不但如此,連他身邊的臣僕也一樣,對上帝的忿怒「一點都不害怕」,「也不撕裂衣服表示傷心」。在他們看來,先知只像是亂叫的烏鴉一樣。
第25至26節,這裡提到其中有幾個幕僚向王請求「不要燒那書卷」,但是約雅敬王並「不加理會」,這也是先知耶利米一再傳出上帝信息所提起的,上帝派僕人先知傳達信息,但以色列人民上自君王,下至一般領袖、人民等,都不理會(參考耶利米書七:13、25-26、十一:7-8、廿五:4、廿六:4-5、廿九:19、三十二:33、三十五:15)。約雅敬王隨即命令「太子耶拉末和耶斯列的兒子西萊雅和雅伯疊的兒子示利米雅」等人去逮捕先知耶利米和巴錄。但上帝庇護著祂忠實的僕人。

17.第三十六章27至32節:
這段經文記載上帝要先知耶利米,要再次把被約雅敬王燒毀的那卷信息書重新抄錄一次。不但這樣,還要他再次向約雅敬王傳遞上帝忿怒的信息。
第27至28節,上帝再次要先知耶利米「重新」把被約雅敬王燒毀的那書卷的話「寫在另一卷書上」,主要目的是可以保存上帝的話語傳給下一代。可惜這裡並沒有說明重新抄寫的這份和被燒毀那份之間,相隔多少時間。
第29至31節,這段經文是上帝要先知耶利米去對約雅敬文說的話,這也說明了即使有生命危險,先知還是要聽從上帝的話去做。上帝要他去問約雅敬王「為甚麼在書卷上寫下巴比倫王要來摧毀這地、消滅人民和牲畜的話」,他要將之燒毀?那是上帝的信息。因為這緣故,上帝決定要嚴厲懲罰約雅敬王,讓他「不會有後代好繼承大衛的王位」,他將被殺死,而「屍體要被拋棄野外」不能安葬。他的「子孫」、「官員」,以及「人民」都因不理會上帝的警告,所以上帝要實現祂所說要「降大災難」在他們身上。
第32節,就這樣,先知耶利米「再拿書卷給秘書巴錄」,把上帝的話再次「口授」給巴錄「一一記錄下來」,並且「又加上一些類似的話」,所謂類似的話,也可說是整本耶利米書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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